法治建设半年工作总结

2024-08-18

法治建设半年工作总结(共12篇)

1.法治建设半年工作总结 篇一

经信委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为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我委积极落实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研究法治建设1次,党组中心组学习法律2次。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我们制定了普法责任清单,将各科室责任具体化、项目化,层层签订责任状,压实责任,形成法治建设合力。今年上半年,我们进一步夯实政策法规科力量,增加至3人,制定了xxxx年法治工作总结,保证法治机关建设的参与性、针对性、有效性,确保用责任落实推进创建工作的落实,确保用制度落实促进创建效果的落实,做到统分结合、协同配合。

(二)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决策规范化和行政服务法治化水平

我委着力提高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健全完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五大必经程序,进一步规范我委行政决策行为。对xxxx年至xxxx年文件进行清理,决定继续有效10件,予以废止2件,宣布失效41件,并建立继续有效文件清单制度,每年进行动态更新一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现政务服务“一张网”,进一步提高行政办事服务效率,切实把职能转变到经济运行和企业服务上来,更好地服务于基层、服务于企业、服务于项目。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避免选择执法。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加快完善经信委网站建设,将委内工作动态、经信要闻、通知公告类等政务信息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开。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三)开展普法学习,积极参与法治培训,落实聘用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依法行政队伍建设水平

为全面推进我委“七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今年上半年我委开展了一系列法律学习宣传活动。3月15日,市经信委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联合电子电器产品维修行业管理办公室分别赴市区国美电器、通信广场、工贸家电开展电子电器产品法律宣传活动,向电子电器营业场所相关员工宣讲电子电器产品法律法规,并向来往群众发放《湖北省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条例》宣传单,共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为认真做好新修订宪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增强全委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加强学法、带头守法、依法行政,我们制定了宪法学习宣传“六个一”的.活动实施方案。4月10日,市经信委举行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暨宪法研讨会,市经信委政策法规科科长领学宪法修正案,三名干部职工做了交流发言。结合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监察法》学习讨论。根据市政府推进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安排,制定了《市经委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齐安律师事务所黄福军为经信委法律顾问,为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发挥法律参谋作用。

(四)开展法治惠民活动,加大服务企业力度

为深入推进法治惠民工程建设,让法治建设的成果惠及广大工业企业,增强工业企业的获得感,今年我委制定了法治惠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确立了涉企法规和惠企政策一网通项目。对涉及工业企业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形成涉企法规和惠企政策清单,通过市经信委门户网站,开办专栏,全面公开,一网打尽。通过实施涉企法规和惠企政策一网通,使工业企业及时全面掌握涉企法规和惠企政策,引导企业遵守法律法规,用好用足惠企政策,做大做强,转型升级,为XX工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5月28日,市经信委、市司法局联合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市普法办主任周晓华和市经信委副主任田晓明分别带领服务企业法治宣传专班、专业律师及政协委员走访了伊利乳业、稳健医疗、兴和电力等市直重点龙头企业,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并现场赠送新修订宪法读本和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书籍。5月29日,针对走访中企业反馈的法律问题,市经信委、市司法局联合组织开展全市法律进企业知识讲座,全市80余家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由齐安律师事务所主任李秋元授课,会后,企业代表们反响热烈,均表示宣讲内容很丰富、易懂、实用。湖北普法公众号、XX日报等多家媒体均报道了我委开展法治学习宣传的情况。

2.法治建设半年工作总结 篇二

1 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前提-“良法之治”

改革开放30年来, 生态环境立法一直行驶在“快车道”上, 已经形成了具有特色的环境法体系。但是, 就在生态环境立法发展最为迅速的年代里, 自然资源破坏却日趋严重。引起环境污染及自然资源破坏的原因固然有很多, 但当初在“摸着石头过河”、“成熟一个制定一个”、“宜粗不宜细”的立法思想指导下, 生态环境立法自身尚存在诸多缺陷, 已严重影响到实施的效果。完善生态环境立法主要应围绕以下两个方面进行。

1.1 生态环境立法的价值合理性-确立可持续发展为生态环境基本法的立法目的

由于立法时所处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特殊的时代背景, 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基本法的现行《环保法》第1条将“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作为一项立法目的。从理论上来讲,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内涵极其丰富, 在实践中, 经济增长的数据已成为“现代化”的最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的标准, 同时也是考核各级官员“政迹”的关键标准。促进经济增长的途径有很多, 在计划经济年代基本上走得是通过资源高投入、高消耗、环境高污染的粗放型增长方式这条路。历史经验告诉我们, 靠牺牲环境资源为代价换取的所谓“经济发展”和“繁荣”是虚幻的, 最终是得不偿失的。

由于在《环保法》立法时可持续发展尚未为国人所普遍认同, 故未能成为《环保法》的立法目的。在环境污染及自然资源破坏日趋严重的今天, 及时修正生态环境保护基本法的立法目的, 确立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 使生态环境立法紧跟国际步伐和人类社会发展的潮流, 提升生态环境法的品性, 促进生态文明的快速发展, 无论是对执法还是对人民群众的守法及生态文明意识的提高来说都是十分必要的。

1.2 生态环境立法的工具合理性-整合现行环境资源立法

对法律来说, “法律将容忍事实上的困难, 而不能容忍不一致性和逻辑的缺陷”, 因此必须对现行生态环境立法加以重新整合。

1.2.1 注重环境法与自然资源法之间的沟通与融合, 保持生态环境法律制度本身的和谐一致。

目前, 虽然已制定了众多的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 但是却并没有形成科学、完备的生态环境法律体系。《环保法》地位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 《环保法》与其他污染防治与自然资源保护的单行法处于同一立法层次,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无法起到基本法的统领作用。其次, 从内容上来讲, 虽然现行《环保法》在立法体例上包括污染防治与自然资源保护两大内容, 但由于种种原因, 环保基本法却基本上是一部污染防治法, 并没有规定自然资源保护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 因此无法适应自然资源综合性、整体性保护的要求。缺乏对自然环境污染的全面控制和资源整体保护, 形成了分部门多头管理的混乱局面, 各部门之间协调困难重重。例如, 按照现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规定, 环境资源管理体制上人为地分割为土地、农牧、矿产、林业、水利等众多产业部门和行政区划。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能在很大程度上被肢解和架空, 其职能根本无法落实。为建立完善的生态环境法律体系, 当务之急是必须对现行的《环保法》重新进行修订。重新修订应着重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a.增加对自然资源保护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等内容, 名称上可更名为《环境资源法》。b.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 突出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能, 使环保部门与经济管理部门在制定、执行有关决策时互相协调, 有效防止部门之间的冲突。

1.2.2 注重生态环境立法的现实性, 使所立之法具有可操作性, 实践中能够顺利实施。

在生态环境立法中, 有关法律规定缺乏操作性的现象比较突出, 主要表现在:首先, 一些法律规定过于原则、抽象, 实践中难以把握。例如《环保法》第29条规定, “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企事业单位, 限期治理”, 但对于“造成环境严重污染”却没有做出进一步的规定, 实践中难以把握。其他的一些如排污许可证制度、总量控制制度、集中控制制度的适用范围更是充满了弹性, 增加了落实的难度。其次, 立法中缺乏程序性规范。因为没有明确、合理、完备的实施方式和途径, 环保实体法中的内容便无法落实, 其效力便无法得到保障, 其中规定的权利、义务也便成了空中楼阁。因此, 在整合现行生态环境立法时应注意对其中原则性的规定予以细化, 以便于在实践中操作。

1.2.3 消除现行生态环境立法中法律规定互相矛盾冲突的现象。

现行生态环境立法中, 存在的另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法律规定之间常常自相矛盾。例如《环保法》第37条规定, “未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擅自拆除或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 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 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安装使用, 并处以罚款”。从该条文的表述来看, 如果排污单位没有擅自拆除或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 其超标排放污染物行为并非违法。但是, 依据《标准化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环境保护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而“强制性标准, 必须执行”。在整合现行生态环境立法时必须尽力消除法律规定互相矛盾冲突的现象, 以维护法律规定的统一性, 便于法律的实施, 进而维护法律的尊严。

2 生态环境法治的核心-“普遍守法”

“良法之治”仅是生态环境法治的前提, 实现了“良法之治”也仅是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第一步。“邦国虽有良法, 要是人民不能全部遵守, 依然不能法治”, 对生态环境法治来说, 其最终实现的标志是“普遍守法”的形成。具体而言, “普遍守法”又包括执法和守法两个环节。

2.1“普遍守法”的关键-严格生态环境执法当前, 在生态环境执法方面存在普遍不力的情况。

一些综合经济部门及其领导狭隘地从发展本地经济的角度出发, 没有坚持“环境、经济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的环境法基本原则, 自觉不自觉地走上了“重开发, 轻保护”、“先污染, 后治理”的传统发展的道路。“法治的基本原则必须是官方行为与法律的一致, 没有这一原则, 就等于什么也没有”。

生态环境执法中的执法不力所带来的不仅仅是环境污染和生态资源破坏愈演愈烈的恶果, 而且还严重损害了法律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动摇了群众对法律的信任。因为民众如果从经验中得出连政府都带头不守法的法律经验, 将会从根本上动摇他们关于法律的信念, 甚至使人们失去对法律的信心, 更不必说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了。

应进一步完善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各政党、各人民团体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执法的监督, 以切实保障环境执法依法进行。此外, 为保证严格执法的实现, 在立法确立生态环境法律中有关规定的实施主管部门时一定要从客观实际出发, 不能主观意想, 要切实考虑该部门是否适合行使主管职能, 在制度设计时充分地考虑到“制度防恶”, 从源头上杜绝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产生。

2.2“普遍守法”的根本-公众环境守法意识的养成

法不只是靠国家来加以维持的, 没有使法成为作为法主体的个人的法的秩序维持活动, 这是不可能的。针对生态环境法的实施状况而发, 生态环境法的实施现状告诉我们, 如果没有公众的普遍守法意识, 如果公众还继续把生态环境法看作是可有可无、可遵守可不遵守的“软法”, 那么, 再完备的生态环境立法也仅仅是纸面上的东西, 而绝不可能隽刻在公众的心里和落实到他们的自觉行动中。对公众环境守法意识的培养, 不断加强宣传教育无疑是一条十分必要的途径。但是针对民众普遍不了解不关注环境法及环境问题的现状, 大力扩展公众的环境权对提高公众的环境守法意识来说更为重要。只有通过实体法上公民环境权的确立和程序法上类似“公民诉讼”制度的建立, 才能有效地保护受害者的利益, 并进而保护社会公众的利益以及保护包括受害者在内的公众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环境权益, 使人们对切身利益的保护与改善同环境保护联系起来, 增进对环境问题的理解、关注和行动, 进而将环境守法内化为一种自觉性。唯如此, 生态环境的法治才能最终得以实现, 因为, “法律只有在受到信任, 并且因而并不要求强制力制裁的时候, 才是有效的”。

3.法治建设半年工作总结 篇三

摘 要:本文从加强油田企业基层法治文化建设课题提出的原由;油田企业法治文化创建活动工作举措;油田企业基层法治文化创建活动几点启示等三个方面进行研究与探讨。

关键词:油田企业基层;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举措

一、加强油田企业基层法治文化建设课题提出的原由

加强油田企业法治文化建设,企业切实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平安建设整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企业组织者与管理者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严格遵守稳定工作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法治文化工作责任制,牢固树立法治文化信息工作的观念,把法治文化工作置于基层工作建设的基础性。先导性的位置来抓。组织调研,主动收集信息,不断发展企业基层法治文化骨干,用企业法治文化占领阵地,适时掌握动态,反对伪科学,防止邪教组织的渗透。在具体工作中要结合实际,定期分析讨论法治文化,研究部署,听取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层层签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书或保证书;齐抓共管、共享信息、形成合力,真正将法治文化和平安建设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到实处,完善企业法治文化激励机制,促进油田企业基层健康和谐发展。

二、油田企业基层单位法治文化创建活动工作举措

油田企业基层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为确保“五个一”创建工作实施成效,从媒体宣传、动员社会力量入手,充分发挥报刊、网络、电视、简报等新闻媒体的作用,让“五个一”创建工作做到家喻户晓。

一是落实责任、全员参与,夯实五个一”创建工作的群众基础。“五个一”创建工作具有广泛性、参与性、长期性等特点,不是靠那一个部门、那一个单位、那一个人或单独某一项措施就能解决的。为此,油田企业坚持抓“五个一”创建工作,从抓责任人入手的原则,把“五个一”创建活动作为一项群众性的系统工程,积极营造全员参与的氛围。

二是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女工等群众组织的作用。把“五个一”创建工作的成效体现在知识性、趣味性上来。为充分发挥全员参与作用。油田综治委提出了“加强社区管理创新。紧密结合油田社区当前实际,着眼社会建设及社会管理创新发展的形势需要,科学界定社区职责任务,积极整合现有资源,以居民委员会为依托,切实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社会服务管理中的基础作用,引导规范各类社区志愿者组织发展,大力倡导社区志愿服务,壮大第三方力量;充分发挥党员服务社的组织优势和载体功能,组织非在职党员广泛参与社区综合治理工作,总结推广胜中社区“法治文化”长廊经验,丰富“邻里文化”,促进邻里和谐。抓好试点,不断推出一批不同类型的“五个一”法治文化先进典型。

三是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构建平台机制。把法治文化建设“五个一”创建工作与综治工作、普法教育、人民调解融于一体,油田综治委制订出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实施细则”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按照“奖要奖得心动,罚要罚得心痛”得奖罚心痛的工作思路,制订出台《五个一创建工作特别管理规定》,加大对“五个一”创新工作考核力度,对“五个一”创新工作的优胜单位给予重奖,对措施不力,效果欠佳的给予处罚,取消评比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资格。有效增强了干部职工“参与光荣、参与负责、参与尽责”的意识。

四是抓好典型、精细运作、打造“五个一”创建工作的文化长廊。为了把“五个一”创建活动落实到位,油田普法办强化措施,抓好落实,在油田基层单位法治文化群众基础比较厚实的单位抓好试点工作,以典带面,全面推广普及。

五是举办法治书法、摄影、美术作品征集活动。油田综治委与油田工会联合组织举办“法治文化作品展”,从油田基层单位干部职工中择优挑选出绘画、刺绣、书法、手工作品参展,这些参展作品大都来基层生产一线,散发着油泥芳香,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在法律教材汇编方面:结合职工普法教育特点,为满足基层一线职工普法学习的需要,组织编写《职工学法知识问答360题》,制作口袋书,发放到基层班组,人手一册,开展“班前五分钟,每天一题问”活动,受到一线职工群众的喜欢,收到良好效果,受到职工家属好评。

三、油田企业基层法治文化创建活动的几点启示

加强油田企业基层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开展 “五个一”创建工作,形成以下几点启示与共识。

一是必须加强领导,思想统一。 “五个一”创建工作在油田企业基层得到贯彻落实,法治文化创建工作呈现出近年来少有的良好局面,这与油田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抓好“五个一”创建工作的决心是密不可分的;与各级领导干部坚持带头参加“五个一”创建活动,加大投入力度,积极为创建活动创造条件,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已成为油田和谐稳定发展的举措,法治文化“五个一”创建活动已在全局形成共识,要像抓经营管理一样重视法治文化建设,这是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二是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实践表明,由综治委牵头,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五个一”创建活动工作格局,这是发挥党建思想文化工作优势,形成整体合力,确保“五个一”活动实施的组织保证。维护和谐稳定发展,建立健全“五个一”创建活动一体运作模式,在运行中服务工作大局,这是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三是要广泛动员,全员参与。“五个一”创建活动必须要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全油田范围内积极倡导“人人都是管理者,人人都是参与者,人人都是受益者”的管理理念,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法治文化创建活动中去。从领导到员工、从机关到后勤、无一例外的都来支持“五个一”活动,积极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法治文化浓厚氛围。

四是要权责分明,督促落实。把“五个一”创建活动融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做到任务明确,职责分解到各级领导责任人和岗位责任人,通过检查考核、重点督办和精细基础管理等措施,加大对各级各岗位监督与考核力度,使“五个一”创建活动自觉参与的积极性明显提高。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工作力度明显加大。在法治文化创建工作中加强精细管理,这是今后工作中必须检查坚持和强化的指导思想。

4.法治建设半年工作总结 篇四

根据通依办〔20**〕2号关于20**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法制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特制订交通运输系统20**年度法治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开展交通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切实推进法治交通建设,为构建和谐交通、实现交通运输事业更好更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区委十一届五次全会要求,以系列法治创建活动为载体,突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法治文化建设等工作重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健全完善机制,夯实基础,为实现“两年争先、四年领先、六年率先”的发展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交通环境。

(一)突出重点内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

1、大力开展领导干部、公务员普法,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以健全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为抓手,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确保年度领导干部学法不少于2次;公务员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时间不少于2次40学时;行政执法人员继续教育时间不少于15天。利用好区“公务员”邮箱普法这块品牌园地,有针对性地学法普法。拟建立交通系统QQ群普法模式,进一步拓展法制学习交流的平台。

2、强化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普法。深入开展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交通运输事业的中心工作,广泛学习宣传交通运输专业法律法规和与交通运输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年内举办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强制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等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班,通过邀请法制专家集中授课、举办法制讲座、法制骨干培训班等方式,增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督促执法人员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学习,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业务技能过硬。促进交通运输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促进交通运输市场良性发展,提高解决交通运输领域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

3、深入开展交通从业人员普法。广泛开展交通从业人员普法问卷调查,探索建立“普法菜单”等与普法对象直接沟通的普法方式,不断增强交通从业人员普法实效,突出普法的显性效果。深入开展“诚信守法”创建活动,探索建立学法用法评估体系,促进道路运输市场规范运行。

(二)推进法治交通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为深入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和《区政府关于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便民、高效、服务”的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本系统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及收费项目由政务中心交通窗口接件,各业务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要做到责任明确,程序公开,在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查、决定等方面严格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时限要求。

(三)立足法治文化建设,全面推动交通法治文化的发展

1、全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各单位要全面加强法治文化窗口建设,开辟新的法治文化阵地。根据工作特点,按照分布便利、功能实用原则,建设交通法治文化设施。

2、广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要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治书画、法治事件等评选活动,对相关典型事例及时进行宣传,充分发挥交通典型人物、典型事件的示范引领和导向作用。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 和“法律六进”的考核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推进工作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法律六进”工作深入开展。

3、加大法治文化传播力度。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形式,提高交通法制宣传效果。在政府网交通网站开设依法行政专栏,加强交通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交通资源优势,如:在公交车、出租车、公交站台等led显示屏上循环播放法制宣传标语,形成多个移动宣传点,充分渲染法治文化氛围,不断扩大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的范围和深度,把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深入推进,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打造基层法治实践特色,努力提高基层普法实效性

1、开展法制宣传主题实践活动。各单位要深入开展“法律六进”,通过在基层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鼓励全系统人员积极参与法治实践,营造基层法治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2、切实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在已有的创建工作基础上,统一认识、明确任务、学习先进、推广经验,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成果,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确保民主法治创建工作在基层蓬勃开展。

3、加强法制典型宣传推广。完善法制宣传定期评优评先制度,对在年度内表现突出的单位、个人进行表彰和宣传。年内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单位”、优秀法制宣传员、等评选表彰活动。

(五)严格依法管理,深入推进文明交通工程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市场的依法治理活动,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社会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促进交通运输行业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法水平,提高全行业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水平。运用多种载体和方法,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加强文明执法和科学管理,集中解决一些突出问题: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安全监管职责,杜绝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业户进入市场,杜绝技术状况低劣的车辆从事经营运输,加强道路危货运输监管,杜绝因管理不作为而导致重大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开展“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和“道路客运隐患专项整治” 等系列活动,打击“黑车”、“黑线”,净化道路客运市场;扎实推进路域环境的整治,整治取缔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废品收购点等违章建筑,改善公路路域环境。抓好公路“治超”工作,严格超限行政许可,确保车辆超限超载率继续保持在3%以下,为人民群众出行提供畅通安全的良好环境;加大对航道浅滩险段疏浚改造,改善航道的通航条件,强化航道现场管理,认真查处侵占航产航权的行为,积极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强化源头管理,把现场的“禁和堵”,变成源头的“疏和导”,扎实做好安全监管工作,辖区航道始终处于在控状态,确保水上安全畅通。

三、工作要求

㈠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要充分认识法治宣传教育的全局性、先导性和基础性作用,及时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认识法治建设工作是保持社会稳定和改革发展大局的重要保障。各单位必须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督促。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与全局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各单位对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进行及时调整。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大力培养干部职工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促进党员干部思想道德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使法治建设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为法治交通建设和“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㈢严格督查考评,完备台账。要切实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总体工作目标,细化职责任务,建立责任体系,严格进行考核。各单位要注重法治建设工作台帐资料的收集、归类整理,及时报送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法制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开展。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大典型培育和督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各科室开展法治建设活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年终,局将对各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法院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要紧紧围绕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目标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院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基层基础等各项工作,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要从薄弱的环节着手,进一步提升队伍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狠抓办案规范和办案质量,全面优质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进一步加强审判执行工作。

刑事审判工作要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坚持惩罚与保护并重。民商事审判工作要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注重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平衡利益。行政审判要大力推行运用协调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在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注重矛盾的实际化解。执行工作要规范执行行为和执行程序,完善执行联动和威慑机制,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及时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立案、信访工作要按照“畅通渠道、化解矛盾”的原则,进一步采取措施,方便群众诉讼,有效化解各种纠纷。

进一步加强审判质效管理。现有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审判质效分析制度、二审案件发回重审或改判及再审案件分析研判制度、常规案件类型化处理制度、典型案件通报制度、审判经验交流制度、庭审观摩评议制度以及裁判文书评查制度,完善客观评价、动态监督和科学管理相统一的审判管理机制,对业已实施的绩效考核、质量评查等举措进行认真总结,适时完善、调整和提高。进一步深化案件“三评查”活动,完善案件庭审评分评查制度,提升法官案件庭审活动的程序化意识;完善裁判文书评查制度,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审管办要加强督办落实。

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落实司法公开。

大力推进信息化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司法审判管理、人事管理以及政务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充分利用审判办公综合楼建设契机,加大硬件规划投入力度,积极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工程,落实科技法庭建设规划,加强官方微博的使用,以视频、音频、微博等方式适时公开庭审过程,达到“审判流程网络化、庭审活动数字化、卷宗管理信息化、司法信息公开化”的目标。进一步拓展司法公开渠道,加强民意沟通。积极邀请和组织社会各界代表到法院参观考察、旁听庭审和参与执行,加大力度推进法制宣传工作,实现法院与社会的良好沟通和互动,从而提升社会认同度和群众满意度,提升司法公信力。要特别重视网络舆论环境下司法与民意的沟通,准确把握网络舆论规律,以网络的方法应对网络舆论,有问题早发现、有质疑早回应、有杂音早消化。

进一步加强涉诉信访工作。

积极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促进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解决。认真落实“四个必须”和“五项制度”,坚持院领导亲自接访、法官带案下访、信访案件定期约谈等做法,深入细致的做好矛盾化解工作,认真负责的解决群众信访中反映的问题。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时把握社会矛盾纠纷发展态势,加大诉前调解工作力度,促进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

进一步法院队伍建设。

广泛开展各种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提升全院干警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继续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确保针对查摆的问题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继续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大纪律作风巡查力度,扩大巡查范围。继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广大干警做群众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努力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凝聚“正能量”,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5.法治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五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秩序建设

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是建设法治宁国,扩大基层民主,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载体,同时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全面小康,继续走在前列”的总体要求,是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得以实现的必然要求,为创建工作能顺利开展,村级班子统一思想,注重抓创建工作的组织制度建设。

一是建立创建民主法治村建设的组织体系,组建了以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19个村民组长担任村创建工作的联络员,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创建工作活动,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领导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村干部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建立和健全创建工作的制度建设。我村结合创建工作,制定和完善了村党总支、村民委员会的各类制度,如党总支工作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村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评议制度,以及村规民约等,村干部建立岗位责任制度、“两委”联席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民主议事制度,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制度等。

二、充分发挥民主作用,切实履行村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围绕“四议两公开”原则开展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到位,使村民能充分认识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权利和义务,真正行使人民民主权利制度,充分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一是实行民主选举制度。在20xx年6月的换届选举中,我村按照宁国市的统一部署,村党支部由二推一选的方式产生新一届党支部成员,村民委采用民主公推直选形式确定候选人,再由全体选民选票选举产生村委班子,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差额无记名选举,确保每个选民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选举投票,按照每10户推选出一名村民代表的比例,选举产生新一届的村民代表,形成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代表村民行使权利,听取村民委的工作汇报,享有村级重大事项的表决权,对村民委的工作进行监督,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并通过了《xx村村规民约》规范村民自治工作,保障村民的自治权。

二是健全民主决策制度,民主决策是村民参政,议政当家作主的主要体现,村重大事项都提交村民大会讨论决定,一般事项由村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通过民主决策。每年年初村民代表会议确定的全年工作目标,年底均已圆满完成,从而增强了村民对村干部的信任度。

三是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我村严格按照村务,财务公开制度,民主理财工作制度等开展工作,设立村务公开栏,坚持每季度公开村务,财务,政务,接受村民监督,建立村帐区管制度,把村级财务纳入风景区财务中心,年底由村委会向村民和村民代表大会报告一年工作情况,由村民对村两委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三、加强法制宣传,抓好热点和难点问题治理。

使法治建设落到实处,在创建民主法治村的过程中,我们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首位,建立健全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制度,调整充实治保,调解,信访,帮教等各类组织,建立综合治理室,落实经费,使村综治工作办公有场所,经费有保障,人员落实,制度上墙。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在大量的法律法规中挑选有针对性的与广大村民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宣传的重点,如宪法,新刑法,婚姻法,土地承包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妇女儿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宣传栏等阵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类会议机会进行法律宣讲,力求简单,明了,贴近百姓生活。利用条幅、宣传画、标语等提示,提醒村民及时掌握新出台法律法规资讯,了解其中内容,便于村民理解和运用。

二是狠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预防矛盾激化,及时做好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去年以来纠纷受理率达100%,调解成功率在97%以上,无民间纠纷转化成刑事案件。

三是对一些影响社会风气的不良行为。如赌博,封建迷信活动等,村里坚持标本兼治,强化管理,加大打击和综合治理力度,在配合公安机关打击和查处一些不法行为的同时,村里也组织和实施了先进文化进村活动,建立了健身活动场地,购买了健身器材,为村民提供健康向上的活动空间,有效地遏止了不良风气地漫延,净化了社会风气,促进社会治安秩序地良性循环。

6.法治建设半年工作总结 篇六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年,五五普法启动之年和实施法治建设的之年。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我镇普法依法治镇工作,一以贯之地实施 “依法行政、依法治镇”方略,以“五五”普法启动为契机,以党员干部学法用法为平台,以全民法律素质为目的,法治建设进程。

今年以来,我镇紧紧抓住法治创建活动这个载体,以建设法治镇为抓手,不断深化法治创建,推动了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实行整体联动,合力推进法治镇创建工作

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全镇按照镇村联动、上下互动、全员发动、全民参与的要求,全力推进法治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一是党委统揽,合力推进。年初,镇党委专门印发《关于在全镇开展民主法治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并召开全镇动员大会进行部署。同时,召开工作推进会和现场会,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紧扣法治创建“六个坚持、六个做到”工作目标,以“筑平台、立标杆、塑形象、建网络、办实事、抓站所”为抓手,深化创建工作。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镇村联动、全民参与的良好创建态势。二是整体联动,齐抓共管。镇法治办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镇司法所发挥基层民主法治“三创”责任主体作用,围绕依法行政、基层民主、普法教育、企事业单位依法经营和民主管理,指导村、办、站、所、企业广泛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同时,积极健全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度,镇与村、单位分别签订了法治创建责任书,形成了部门联动、上下互动的运行机制。三是广泛宣传,全员发动。在全镇集中开展了4次“法治宣传周”活动,通过法治创建动员会、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工作例会等进行层层宣传和发动,各村通过“两委”、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组织学习、宣传。在双牌石集镇和主要道口,以及市民广场和村头树立法治创建宣传广告牌。组织开展法治创建评议活动,做到宣传到村,户户知晓。同时,通过橱窗专栏、横幅标语等形式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激发和调动群众参与热情和内在动力。

二、实现机制创新,有序推进法治镇创建工作

我镇通过完善创建机制,丰富创建内涵,确保法治镇创建工作健康有序地运行。一是组织保障网络化。明确镇依法治镇领导小组负责法治镇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镇专设党委副书记、政法副镇长具体分管镇法治建设和创建工作,并确定了一名依法治理工作专职干事;各村、单位都成立了法治创建领导小组,并确定了法治创建工作联络员,形成了基层执法站所和村(居)二级工作网络,为法治镇创建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工作运行标准化。今年以来,对照创建标准和要求,我镇先后3次召开镇、村、单位法治创建台帐工作现场会,统一台帐项目和收集、装订、管理工作,有效规范了创建内容。三是制度建设规范化。建立了镇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站所与村挂钩制度。完善了督查监办制度,坚持定期检查与专门检查相结合,各项制度的规范化建设得到加强。

三、实施六大工程,纵深推进法治镇创建工作

根据法治建设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全镇集中抓好法治建设的重点工程,做好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工作。一是实施“阳光工程”,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及时将涉及集镇规划建设、环境治理、征地拆迁、新农村建设等民生问题,以公告、公开信等形式予以公开。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将劳保、合疗、计生、民政救助、法律援助等事项统一设置在“中心”办理,依法公开政策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投诉举报等内容,严格实施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做到“阳光施政、透明施政”。二是实施“质量工程”,提升基层执法水平。我镇积极开展了基层执法站(所)评议工作,实行“全覆盖”。同时,立足查找问题,促进整改。各执法站所通过评议,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目标管理和责任考核机制、工作例会和联席会议制度。此外,我镇还实施镇人大定期评议制度,每年评议2个以上执法站所,促进执法质量建设。三是实施“民主工程”,提升基层自治功能。以创建“民主法治村(单位)”为载体,全力推进一体化建设。镇党委制定了《关于在全镇开展民主法治村(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积极加强了村委会事务管理、规章制度管理、阵地建设和队伍建设。四是实施“诚信工程”,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制定企业依法经营工作指导方案,丰富依法治企工作载体,通过“六规范、一治理”,推进企业开展“重合同、守信用”、建设“诚信企业”、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民主法治单位”等活动。在工业园区组织开展“平安、法治、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并在2家企业先行试点、逐步推广,引导企业信守法律、信守质量、信守合同、信守安全。五是实施“教育工程”,提升村民法律素质。实施新农村建设法制教育行动计划,以“法制教育赶庙会”、“月月法律进村”等形式,推进法律进村、进家庭等活动的深入开展。今年以来,送发法律书籍700册,宣传材料3500份,在村开设了农村儿童法制课堂,定期举办法制讲座。六是实施“实事工程”,提升法治创建实效。针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梳理出防汛工程、自来水管网改造、污水处理等10件实事,积极开展法治建设为民办实事工作,健全了实事工作领导责任机制、目标管理机制、协调推进机制、跟踪督查机制和考核评估机制,促进了民生问题有效解决。同时,开展职业技能培训600多人次,医疗保险覆盖面达100%,农保险工作全面启动,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60%。

7.培育法治文化建设法治陕西 篇七

我国的法制建设宣言和总纲领在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 习近平总书记就此问题作出指示并讲话。对于“法治中国”在中国法制建设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并列为四中全会的主体, 构建我国法制国家的宏伟蓝图。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也对法治这以为他作出了详细的探讨, 对我国依法治国的战略作出筹划与部署, 并阐述了一系列的新观念, 带动我国法制社会的提升, 使我国依法治国进入一个新的高度。在这一背景下, 本文从培育公民信仰法律和崇尚法治的意识, 根植和培育民主、权利、程序等法治文化, 以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陕西改革深化、促进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对陕西法治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 并对法治陕西建设路径选择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陕西法治建设存在的障碍

法治文化的形成要经历长期的演进, 然而陕西由于民俗、历史和环境因素, 缺乏政治民主文化意识、法治思想的宣传、法律知识的认识, 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民主政治建设的支持等条件也不够优越, 在法治建设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阻碍。

(一) 人治文化影响深远。

从历史来看, 陕西文化是传统文化代行代表, 一直缺少法治文化的环境。人治核心的观念体系和价值追求建立在宗法制度、伦理道德和血缘亲情基础之上, 由君主掌控国家大权, 主要依靠理治和德治进行治理, 而理治和德治在本质上是人治, 权大于法, 法治只是辅助的治国方式, 即“政教之用”。一个好的领导人是老百姓希望的寄托, 老百姓更愿意是“清官”来治理国家, 在他们眼中法律只适用于保护自身的权益, 而不适用于治理国家。在这种体系下不可能培养出现代法治所需的“平等”原则, 更不可能产生“形式正义”, 这对现代民主法治建设构成了较大障碍。

(二) 法治意识较为淡薄。

和沿海发达地区相比, 陕西一些领导干部习惯把法律作为工具, 只考虑如何为“治”理老百姓寻找所谓的法律依据, 以权代法、以权决策, 而没有依法办事的观念, 导致了以领导干部的“思想”为依据的主导思想成为主流, 法律的定制者则是当地的官员, 而老百姓只有服从。反之就会得到“法律”的制裁, 这一现象的出现是影响法制建设进程的主要原因。形成这一问题的主要根源不是法律本身, 而是缺乏法律意识的认知和法律知识的传播。

(三) 根深蒂固的传统文化。

陕西地处内陆, 内部和外部的文化交流受到环境的限制。长久以来, 民间社会自主形成的本土文化, 在时间和空间的影响下延伸, 渐渐演变成百姓生活中的“活法律”, 一代代流传下来, 成为社会的主要规范, 极难改变。在遇到纠纷时, 过分讲究克制礼让, “闾里不讼于巷, 老幼不讼于庭”的厌讼思想在老百姓中广为流传, “屈死不告状”的事情在现实社会中还有很多, 通过法庭解决问题的人统称是视为异类。多数人往往通过新房的渠道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他们的思想中认为有政府的介入会更直接有效。同时, 官员和公众对法律缺乏信仰, 以至于导致很多违法行为得不到应有的处罚。

三、推进陕西法治建设的对策建议

对于陕西这一从根本上缺乏民主法治的地区来说, 具体可以从以下4方面着手逐步建设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 形成法治文化共识。

“法治文化的形成必须以公民具有一定程度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质为前提。”建设法治陕西首先应确立法治文化共识, 从纠正重义务轻权利、重“官”轻民、重政策轻法律的观念入手, 把提升公民主体意识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探讨如何摒弃人治思想, 正确对待发的价值观, 着重强化领导和公务人员的权利是来源于广大人民群众这一节本观念。使公民真正认识到自己是法治的主体, 国家公职人员才是法治的对象, 唤起公民独立的人格尊严意识, 认识到自己主人翁的作用和地位, 使法治成为公民的文化共识、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 使人民群众在知法、懂法、守法的法治观念中建设稳定和谐的社会。

(二) 强化权利的同时进行约束监督。

培根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判决比多次不公正的举动祸害尤烈, 因为后者不过是弄脏了水流, 前者却破坏了水源”。陕西在法治建设的实践中, 应从合理配置权力、确定权力范围、明确权力界限等方面入手,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强化法治政府建设, 逐步确立权力运行的具体规则、步骤和方法, 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监督体系, 促进以公平正义为核心的法治价值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形成和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 有法可依、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法制环境。

(三) 重视法律程序正义。

法治文化建设的关键是树立程序的权威, 法律实体正义依靠法律的程序正义实现。传统的法律文化对实体法的重视高于程序法的重视。在交涉陕西法治社会的过程中, 必须要把程序法的权威树立起来。赋予正当程序内在独立价值。把注意力集中在要行政、立法和司法程序上, 司法程序最为重要, 司法是人民权利和实现社会正义最有力的保障。通常权利和舆论会干扰司法机关分析和处理问题, 只有保证司法机关的独立性才可以更客观的处理问题。

(四) 探索法治建设路径。

陕西法治建设的路径不同于经济发达地区, 应该要根据当地的社会经济情况和文化政治的现状来进行。其中政府推进和人民群众的自觉的性是它本身的最佳途径。根据现在陕西的社会现状分析, 法制建设是必须在党和政府的领导基础之上, 把其作为主要推手。在进行的过程中政府公职人员必须起到以身作则的带头作用, 不能仅仅是制定规则和号召的作用。积极动员和组织社会资源参与法治建设, 引导民众自觉守法。同时, 法治文化建设客观上需要一个历史阶段, 甚至是一代人与一代人的传承与推进才能形成。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 习近平总书记在就决定作说明时指出,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作为托动力的法治文化, 可以让人民群众更深刻的理解法律的要求, 更好的推动立法和执法, 使其能够更好的发展。建设陕西法治社会必须提高以现代法治为核心的法治意识, 提高公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从而为为营造健全的法制环境, 踧踖全体人民群众法治文化的提高, 实现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提供必要的条件。

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我党历史上第一次将依法治国作为大慧的主题, 大会中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成为我党建设法治中国的总纲领, 并以此为宣言书。全面推进了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在党和国家为早日实现小康社会和实现实现伟大的中华名族复兴而努力的关键时期, 如何树立法治思维、掌握法治方式、深化法治改革, 加快推进陕西法治建设, 是陕西省目前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本文对影响陕西法治建设的因素进行分析, 从人治文化影响深远、法治意识较为淡薄、传统习俗根深蒂固等影响因素出发, 进而提出建设法治陕西的实现路径, 以期为推进陕西省法治建设建言献策。

关键词:十八届四中全会,法治思维,法治建设

参考文献

[1]习近平.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12.

[2]傅小青, 梁知博, 杜宏宠.关于推进陕西法治文化建设的思考[J].理论导刊, 2013 (10) .

[3]王茵.关于树立法律至上权威的思考[J].理论导刊, 2006 (04) .

8.从法治的本质看我国的法治建设 篇八

关键词 法治;建设

一、法治是什么

与人治相对,法治应该保障法律至高无上的地位,并用这种至上的法律来治理国家。人治国家也有法律,它赋予统治者至高无上的地位,法律只不过统治者的工具。然而,问题出现了,处于至高无上的法律一定都是正确的吗?因此,有了良法与恶法之分。对于恶法是否是法,二战中德日法西斯国家法律的反人道规则证明了分析主义法学的局限性。因此,现代主义法学认为,法律不仅仅是一种规则,还应该是符合人的理性的,必须坚持一定的原则内容,即自然法所倡导的自由、人权、正义等价值。然而,自由、人权、正义等价值概念的理论定义和实践认定,似乎是一个难以界定的问题,辛普森杀妻被判无罪,是如何体现公平和正义的?对于一种价值的判断,不同人在主客观条件不同的情况下都可能得到不同的答案,甚至有可能完全是人的经验和感受,后现代主义法学正是基于这种思考对人的理性提出了质疑。

人类文明的历史发展经历了从原始的对神的崇拜,到对以神为化身的统治者的膜拜,再到相信世俗圣人的开明治理,最后终于认识到每个人自身理性的伟大。法治正是基于对人的理性的充分尊重而建立的,正如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指出“法律就是人类的理性”。马克思认为,人类发展的最高阶段实现了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就是要求每个人知道自己的理性并有合理运用自己理性的自由,因此,法治应该是最接近理想社会的运行机制。因此,法治不同于法律制度本身,也不是高谈阔论的宏大叙事,从根本上说,法治应该是贯穿于整个社会的一种合乎人的理性的合理分配利益关系的运行机制。

二、我国法治现状及其原因

(1)现状。一方面,从法治的外在形式上说,法律制度在我国政权体制中并没有取得至高无上的地位,由于我国长期沿袭了党政不分的政治体制,导致党委领导实际凌驾在国家法律之上,成为实质的最高权力机关,法律制度不能得到有效的实施,难以对党委对权力的垄断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另一方面,从法的内在本质上说,我国现阶段的社会运行机制并不是一种合乎人的理性的合理分配利益关系的机制。既得利益集团垄断社会资源独占利益,并可以运用自己的理性主导利益分配并实现统治,而更多的公民却没有运用理性并参与利益分配的权利和自由。

(2)原因。“法治实质上是一种思维方式”,法治固然取决于一系列复杂的条件,然而就其最直接的条件而言,必须存在一种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思维方式。一方面,是理性思维的缺乏。受传统儒家礼教文化和乡土小农文化的影响,国人过多关注于对现实生活,忽略了对超然事物的探索,导致国人普遍相信自己认可的经验和常识,盲从于世代沿袭的道德标准,而缺乏用理性的思维方式去思考和追求真理。另一方面,是合理分配利益的妥协思维方式的缺乏。传统的礼教式人治文化,给我们灌输了一种“全输全赢”的人治思维方式,成王败寇,一山不容二虎,只有一种利益集团才能统治社会资源并把握道德评价标准,他们往往从自己的利益出发,以自己的理性把人简单的分为好人与坏人,而不允许它种利益集团运用理性和参与利益的分配。这种赢者通吃、利益独占的利益分配方式成为社会不稳的根源,其结果是几千年来的中国始终在历史兴亡周期律循环。时至今日,随着社会转型时期各种社会矛盾的出现,维稳工作成为当今政法工作的核心。然而,当今的维稳工作的措施仍是缺乏法治思维的治理模式,大多采取截访、打击、镇压等方式,简单的认为平定即使稳定、服从即是秩序,一味的追求利益的独占,没有让其他利益群体真正参与利益分配。由于缺乏平等交流的妥协机制,法律规范不可能得到真正有效地实施,一些利益诉求无法以合法的方式进行,造成利益诉求的方式日益暴徒化,反而更进一步激化了社会矛盾。

三、我国如何实现法治

(1)我们必须树立起一种核心价值观,即一种法治主体意识。由于法治来源于西方,近代以来,国人对基于对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对于西化排斥的心态,严重阻碍了社会的发展。我们必须认识到,在法治不仅仅是一种来自西方的文化,更是人类文明发展无数次检验了的被证明是最不坏的、最接近理想社会的治理模式和思维方式。当前,中华民族的第一要义不是复兴而是发展,只有顺应法治这一潮流、规律才能真正实现发展。因此,我们之所以要法治,归根结底是自己需要,是为了自己,这就是中华民族法治主体意识的第一要义。

(2)执政党要加强自身的改革。执政党必须有壮士断腕的决心,放弃对利益的独占,实现党政分开,让更多社会公众与利益群体能够参与到规则的制定与成果的分享中来。为防止利益集团对法律的独占,必须保障法律的最高地位,任何利益集团的活动只能在法律的约束下进行,并以妥协的方式达到各种利益之间的相互制衡。

(3)我国当前最需要的理性思维和妥协意识的培养。法治思维方式的培养不能单纯依靠政府推动精神文明和法治理念的建设,而是应该赋予公民更多的自由表达和独立思考的机会,实现公民自身法治意识的启蒙。启蒙最重要的是自由交流而非灌输,因为“启蒙的真正实现,就在于每个人都有公开的、平等的运用自己理性的自由”。一个法治国家,就是让每个人能以有尊严的活着,使公民成为一个完整的权利主体,并在此基础上真正达到共产主义理想所要实现的“自由人的联合体”。

参考文献:

[1]郑成良.论法治理念与法律思维[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0,(4).170.

[2]熊培云.自由在高处[M].北京:新星出版社,2011:263.

9.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篇九

一、指导思想

2014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主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开展“法律六进”工作为载体,以依法行政为重点,以服务企业、为民办实事为原则,扎实推进法治创建工作,争创法治建设先进单位。

二、加强宣传,营造法制宣传氛围

要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氛围。具体做法:在办公区挂宣传条幅、贴标语、设立宣传栏、网络宣传、集中学习宣传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4月上旬召开全系统人员会议,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及“六五”普法工作宣讲,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在法律集中宣传月做好民政法律讲台、上街发放宣传单等。

三、加强学法培训,拓展法律知识面

今年要把学法培训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计划,要安排一定的时间和经费用于学法培训,落实中心组学法讲座2次以上,严格落实学法培训培训不少于5天的规定,做到“计划、时间、内容、笔记、考试”五落实,确何学法培训的效果。

学法时间及内容安排:

1、1-3月:《婚姻法》、《收养法》宣传;

2、4-5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条例》宣传;

3、6-7月:《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宣传;

4、8-9月:《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

5、10-11月:《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宣传;

6、12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条例》、《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宣传。

四、依法履职尽责,依法为民办事

要按照法定的职能,依法认真履职尽责,严格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理一切业务,做到“三化”即:工作制度化、执法程序化、业务规范化。切实落实责任,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做到任务、责任落实到科(室)。

五、加强监督,规范民政建设

10.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活动总结 篇十

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宣传活动工作总结

根据云县教育局关于《云县教育系统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及《云县后箐中学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本阶段实际,现将云县后箐中学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宣传活动作如下总结

接上级文件后,我校认真开展了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宣传活动,使全体师生的法律意识不断加强,全校初步形成了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我们始终结合学校实际,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依法治教的进程,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促进了学校事业健康、协调的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校园,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宣传活动

根据上级相关要求,我们认真制定了活动方案,统筹安排,强化管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学校内部,我们重点围绕《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国旗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全体师生认真学习,反复研讨,不断提高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通过学习,全校广大师生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在整个活动中,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注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主管安全副校长为副组长,校委会其他成员及班主任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学校领导亲自挂帅,把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宣传活动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并完善了法治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学校加强了与当地公安、交通部门的联系,在当地专职法制教育工作者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聘请了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进一步加强了对全体师生的法制教育工作。

二是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我校充分发挥校园广播、校报、黑板报及手抄报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开辟专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和教育,力求使全校广大师生都能做到知法、守法、护法,依法办事。

三是积极开展丰富多采的宣传教育活动。为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效果,我们一方面采取“通读法律、法规原文与专题辅导相结合,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等学习形式,不断提高学习的效率。另一方面,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法治宣传教育的氛围。

二、团结协作,普法依法治教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随着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宣传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我校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大大增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水平明显提高,学校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法制轨道,为学校事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增强了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在开展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宣传活动过程中,广大教职重新学习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了《刑法》、《职业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遵纪守法、依法施教、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二)推动了学校管理水平的提高,学校管理逐步走上制度管理的轨道。

我校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令、条例、规则,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学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比较规范、系统、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在此基础上,学校加强规章制度的学习和宣传,在教职工中树立法制观念,形成守法光荣、违法耻辱的良好风气,同时学校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并加强对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总结和激励工作,在执行制度过程中,坚持有章可循,违章必纠,对遵章守纪者加以肯定表彰,对违法违纪者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坚决煞住各种违反法规的现象,真正使学校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步入依法治校的健康轨道。

(三)加大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工作力度,增强了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守法的观念和意识。我们针对新时期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紧紧抓住青少年学生的思想脉搏,采取多种形式,努力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实际效果。

1、加强合作,注意法制教育的社会性。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不仅仅是学校的事情,社会各方面应该形成合力,才能保证教育效果。因此,学校积极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切实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一是邀请当地政法工作者到学校进行法制讲座,请他们结合实际,分析案例,摆事实、讲道理,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二是争取当地执法机关和村委的配合,对学生在社会的守法情况进行监督;三是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与家长建立联系,提高家长的素质,争取家庭的支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在学校内部,则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发挥共青团等教育阵地的作用,充分利用课堂、校园广播、学校橱窗、班级黑板报、晨周会、班队活动、国旗下讲话等各种宣传阵地,狠抓普法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由于校内外结合的法制教育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增强了学生的法制意识,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现象一直保持0记录。

2、立足课堂,提高法制教育的渗透性。我们把法律常识教育纳入活动课内容,做到大纲、教材、教师、课时“四保证”,普遍开展法制教育。学校除确保活动课完成法制教材规定内容外,还充分利用队活动时间及每周的晨会时间,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11.论道商会法治建设 篇十一

“媒体社会责任——商会法治建设论道”沙龙由经济日报社指导,经济日报社参编部支持,有来自全国工商联、中国经济报刊协会、中国商业文化研究会和全国各地各级各类商协会的代表以及法律界人士出席。他们在为新常态下商会法治建设献言献策的同时,也首肯了《经济》杂志在经济转型关键期开设这样的栏目和举行沙龙是生正逢时。更为值得一提的是,整场沙龙还把对“商会社会责任”的探讨推向了一个高潮:与会者普遍认为,商会在各自的行业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对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非常大的作用。社会在关注商会繁华靓丽一面的同时,还应该看到商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

“会员触犯法律底线时商会应该怎么办?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但从某些方面来看其实也晚了。”“如果继续以传统商帮的模式在现代商业中运行,就会产生类似的黄璋宝跑路事件,这正体现了传统商帮模式在面对现代商业和经济全球化时的脆弱。”“当你拿到高额的利息时,有没有考虑回馈社会,有没有考虑上缴税收?盈利时没有考虑,受害时怎么能把责任推给社会,推给政府呢?”……

视角

全国工商联副秘书长王忠明

突破旧体制

我国经济发展已经进入了新常态,在这个特殊阶段是要对旧体制进行突破。商会建设作为深化改革中一个很重要的部分,面临着社会组织管理方面的改革。

当前,商会对新一轮建设的需求也表现得非常强烈,随之而来的商会竞争也会越来越激烈。商会会员的主体是流动的,本质是选择服务,目的是更好地整合商会。全国工商联很欢迎这种开放性的竞争,因为在竞争中商会组织会越战越强,只有这样,才能涌现出一批高质量的、高水平的商会组织。

未来,商会组织将会呈现出更加繁荣的格局。但目前,商会组织是参差不齐,组织机构非常粗放。现在的商会组织建设所表现出的活跃也在呼唤着法治建设,治理结构、运营模式如何进一步规范、标准化等。目前,这些都处在一个探索过程。

全国工商联研究室原巡视员黄文夫

实现三层自治

当前,要充分认识行业商会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而目前社会对这个重视还远远不够。商会迅猛发展,让其信用和自律体系的建立变得尤为重要。首先要建立和完善商会的自治制度,尽管我们现在还没有“商会法”,但自治制度迫在眉睫。应该实现三层自治,第一道德自治,第二舆论监督,第三制度化的内部治理。

现在,很多地方已经开始试点免除登记制度,并且让商会自己解决选举。我认为自登记体系和自选举制度可以有效地让商会走上法治和自治道路,但也有一定的局限性,比如,限制了行业内的竞争,同行业间互相保护,商会对商家产生过度管制,阻碍行业效率,增加商家成本等。所以要对商会实施监督,即道德驱动内部治理、舆论监督和制度化的内部治理,这样可以通过公章制度和管理程序防止精英统治的寡头倾向。如果完善了商会会员的内部治理,就能弥补会员监督动力不足的缺陷。

中国商业文化研究会副会长兼

商会与商帮分会会长伍继延:

要正确认识存在的问题

要想正确认识商会存在的问题,首先需要知晓商会与商帮的关系。商帮是传统农业文明的产物,是在通讯不发达、交通不方便、法制不健全的历史条件下,依靠地缘、血缘自然形成的。随着城市化进程、工业化进程、经济全球化,传统的地缘关系、宗法关系靠不住了,传统商帮失去了生存土壤就会日渐衰亡。商会是现代工业文明的产物,是城市里的一种社会自治组织,是企业家为了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而形成的集合体。自治的前提是自律,它要求企业家处理好产业链的上下游关系以及企业、员工和客户的关系等,这是建立在市场规则和法治的基础上的。所以说,商会是企业家自治与自律的平台。

如果继续以传统商帮的模式在现代商业中运行,就会产生类似的“黄璋宝跑路”事件,这正体现了传统商帮模式在面对现代商业和经济全球化时的脆弱。他们之间借贷,就是靠血缘纽带、家族纽带,经常借条都不用写。这种模式到现在就麻烦了,因为他们有很强的民间资金动员能力,动辄数十亿,却没有现代的金融风险控制体系、抵押措施、评估、组织形式来保障,而是靠传统商帮的套路,贸然投入房地产、资本运作等投机性行业,试图与国际资本大鳄对决,一旦出现风险,往往演化成难以抗御的灾难。

现代商会并不是把若干个商人凑在一块,而是真正重新设计结构,具备传统商帮不具备的现代功能。黄璋宝这个事件中,跑路人是帮主的身份,而不是商会会长的身份。

如果把商会和商帮分清楚,那么商会信用与自律体系就成了不成问题的问题了。但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帮还在路上,法制也还不健全。我认为《经济》杂志提出来这个问题是好事,不然我们可能永远都无法看到这个问题。在转型期、新常态下我们应该怎么办,我觉得是政府、市场和商会3种力量下共同引导才是健全的市场经济。

福建省莆田市总商会副会长、

莆田北京商会会长陈建煌:

从正面角度、法律角度维权

商会是乡亲们的“娘家”,当他们有了困难,遇到了问题,商会肯定要管,一些受害者法律意识较淡泊,我们要从正面角度、法律角度维护他们的权益,不要让受害者的权益没有得到维护,反倒让别人感觉他们不合法,不合理。

律师点评

中国政法大学法商管理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北京人富律师事务所主任何丹:

要注重法商智慧的修炼

“会长跑路,商会怎么办”的新闻案例报道,立意非常好,体现了媒体的独特视角,引起社会对商会这一组织的高度关注,更是对商会及其管理层起到了一个提醒或警示的作用。

商会其及管理层、会员应当具备法商结合的经营管理思维。作为一个企业家,随着社会的发展,应当具备一定的政治觉悟、法律思维、价值理念和经营策略4方面的综合素养,即注重法商智慧的修炼,讲究未雨绸缪,做好事先预防。报道中提到这些受害人,即投资人的合法利益如何补救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刑事犯罪中,涉及赃款的追缴问题,重点在于赃款的准确去向,这需要公安等相关部门及社会力量的配合,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追缴,以最大程度上尽量挽回或减少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但从某些方面来看其实也晚了。集资被骗若让政府、社会买单,这是很难让人接受的。当你拿到高额的利息时,你有没有考虑回馈社会?有没有考虑上缴税收?若盈利时没有考虑,受害时怎么能把责任推给社会,推给政府呢?所以,作为经营者,思想上也应有准备:高收益与高风险并存!不能简单地认为依靠政府,商会等相关部门和组织的力量就一定能追回损失!

律和律师联盟秘书长、北京普贤律师事务所主任丁涛:

会长要有法治思维

商会都要从“黄璋宝跑路”事件中汲取教训,首先会员在选举会长时一定要理性,要推选德才兼备的人做会长,另外选举产生的会长要有法治思维,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依法办事,依法办会。其次,商会的组织结构要科学,理事会和监事会的设置要兼顾制度建设与办事程序。从而,让违法行为无施展之地。商会的制度建设还要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创新,要运用有效的制度规范会员尤其是会长们的行为,让大家的行为合法,真正做到依法治理商会组织。

企业家要注重法商结合。会员和会长企业的负责人也都是企业家,自身都要学会依法经营,在商会组织中也要在商言商,依法参与活动,不能只注重感情,忽视基础的法律尽职调查,错误决策,否则就只能愿赌服输!

12.法治建设半年工作总结 篇十二

首先, 增强法治意识,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必须要确保法律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利器”。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相关权益的, 只有强化法律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 法律才会得到人民群众的尊重, 才能树立法律的权威。

要想让法律真正发挥作用, 就需要建立健全法制体制机制。这就需要在立法的过程中, 既要发挥人大的主导作用, 也要做到所立法律必须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维护人民权益, 这就需要立法过程的公开性、民主性和全面性, 让法律真正成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有力工具; 在司法中, 要保证司法权力的独立运行, 针对以前中国的司法管辖范围和行政管辖范围是重合的这一现象,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立与行政区划分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 建立省级以下地方法院和检察院的人财物统一管理, 这样就可以避免行政权力干预司法权、影响司法权的独立运行; 在执法过程中, 既要提高执法者的法治意识, 也要对其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督, 保证执法者是按照法律程序执法、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利用法律方式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其次, 增强法治意识,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党员干部必须要做好榜样作用, 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做到“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作为领导干部, 必须要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 这就需要党员干部自身必须有坚定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这就需要各级组织部门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学习时间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提高其法律素养, 在国家公职人员的在职教育中设置法治课程; 另一方面也要积极努力创造更多的法治实践的机会, 尤其是基层法治机构的执法人员要发挥自己和人民群众直接接触的岗位优势, 坚持把自己的工作岗位作为法的平台, 用法律程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要时刻谨记自己手中神圣的权力其实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对待任何一项工作都必须坚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 遇到有争议的问题, 务必要都走法定程序, 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再次, 增强法治意识,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必须要培养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 尤其要注重从小培养公民的法治意识, 深化推进法治教育。公民法律素质的高低和法治意识的强弱, 尤其是未成年人的法治素养代表着一个国家法治建设的科学化程度。所以我们应该从小抓起, 把学校作为普法教育和法治意识培养的教育阵地, 这样不仅可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降低未成年犯罪的比率, 还可以让他们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同时也可以培养他们从小就学会用法律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用法律来表达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等他们日后进入社会参加工作后一定用自己的法治意识和守法行为, 为法治国家的建设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最后, 增强法治意识,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必须要创造良好的社会法治宣传环境和守法氛围。尤其是要加强对新闻媒体的监管。新闻媒体对重大事件的报道不仅能吸引社会关注, 更能引导社会舆论的方向, 现在部分媒体人在“眼球经济”的刺激下, 哗众取宠, 歪曲事实, 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这就需要新闻媒体一方面发挥自己的正面引导作用, 利用电视、报刊等传统新闻媒体和网络、微信等新媒体, 进行法治意识、法律常识等知识的宣传, 并通过法律节目对正负面案例进行分析, 提高全社会尊法守法的法治意识; 另一方面要加强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新闻媒体的监督, 同时也要加强其行业自律, 只有负责任的新闻媒体才能“不负重任、不辱使命”, 成为宣传“法治意识”的重要平台。

此外,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还需要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等其他社会主体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这是因为任何社会主体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的重要成员, 都应该发挥自己独特的作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是一个长期性的系统工程, 相信在党的领导下, 在所有社会主体的努力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一定会越走越畅通, 越走越宽广。

摘要:党十八届四中全会是第一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的是为了可以更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人民群众既是依法治国的直接参与者, 也是直接受益者, 所以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必须要坚持“党的领导下、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结合”, 让人民群众在依法治国的建设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关键词:法治国家,法治意识,人民群众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J].求是, 2015 (01) .

[2]汤晓江.推进“法治中国”战略的制度逻辑与构建[J].学术探索, 2015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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