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上的讲话

2024-12-11

在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上的讲话(10篇)

1.在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上的讲话 篇一

在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会议上的讲话 太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丁志凯

同志们,经县政府研究,定于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会议,目的是认清当前形势,找出存在的不足,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刚才安监局朱局长带领大家学习了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各乡镇分管领导对近期的工作开展做了专题汇报,汇报很好,我很满意。下面根据议程安排,在大家汇报的基础上,我就当前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再提三点要求:

一、明确重点,进一步加大打非工作力度

据统计,截止7月份,全县共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生产7起,非法储存3起,非法经营12起,非法运输1起;共查获并销毁非法物品,爆竹1500盘,约50万余枚,烟花275彩箱;移交公安机关案件10起,治安拘留16人。这些数据说明,当前我县非法生产势头还很猖獗,非法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突出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历史上存在非法生产的重点乡镇非法生产现象屡禁不止;二是非法生产方式,由原来单一的纯手工制作发展成现在利用半成品直接加工的方式;三是县域内外非法生产分子相互勾结,流窜作案,导致乡镇之间或偏远乡镇间成为在打非死角和盲区;新的问题出现,提醒我们,仅仅依靠以前那种以走访形势为主,突击检查为辅的打非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当前的变化形式,必须更新工作方式方法,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一是要

注重宣传;各乡镇要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当做一件基础性的工作抓紧抓好,要通过一张明白纸,群众广播会,案例剖析等群众乐见的形式,将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到位。要通过现实案例和血的教训,使每名群众明白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违法性和危害性。要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进一步设立和补充村一级的有奖举报宣传栏,发动群众积极提供线索,积极参与打非工作。二是排查到位;年初县烟花爆竹打非组,根据我县实际,设计印制了太和县烟花爆竹进村入户排查表,通过几个月的运行效果不错。希望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打非排查机制,积极发动各级干部,特别是村一级干部深入的到各村各户,做好排查登记工作,要切实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房,发现疑点不放过,问题解决不了不放过。要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杜绝签字一支笔,内容假大空 的现象发生,确保排查档案真实,可靠;三是密切配合;地区偏远的乡镇,特别是地处河南,亳州,界首等接壤的税镇、桑营、坟台、二郎、清浅等乡镇,在打非工作中,不能光品一腔热情,单打独斗,要主动联系其他省县有关乡镇和部门,一方面学习人家打非工作先进方法;二是要密切联系,互通有无,统一行动。防止非法分子流窜作案;重点乡镇肖口、双庙、坟台、大新,三塔等十个重点乡镇要时刻注意本辖区二十个重点自然村,非法生产动向,采取得里措施,严看死防。确保不断档,不失控。

二、明确目标,进一步强化经营市场监管

今年,要通过换发2012年度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工作开展,进一步正规经营市场监管,确保我县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良性、高效运作。

一是注重源头治理,强化批发企业日常监管

国泰和细阳烟花批发公司,要明确经营目标,顺应市场要求,更新经营发展模式。要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模范遵守各种法规法律和各级各类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各种管理制度,确保我县烟花爆竹市场高效便捷。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健全产品流向登记;以后两家批发公司的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的填写,必须做到如实填写,并及时上报安监局备案,县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组要按照上报的台账,随机做好抽查核实,;二严格落实县标签管理制度;县安监局要认真学习借鉴市局标签准入制度并在此基础上,设计印制我县本级烟花爆竹准入防伪标签,要根据两家批发公司填写的产品流向登记记录和书面文件申请,分类发放准许标签,今后在我县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没有提前登记在我局备案并获得市局审核通过的,未张贴我县烟花爆竹准入标签的,一律视为非法产品予以当场查封没收,并对有单位和责任人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三严格督查:县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深入两家批发公司库区和经营场所,就物价、标签张贴、流向登记、安全措施、车辆运行、人员教育六个方面强化监督,对发现情况责令整改,未按期整改的单位,要依法予以就地查封,停业整顿。

二是合理布点,规范零售市场

各乡镇要根据本辖区内群众需求,科学合理的做好烟花爆竹零售许可布点工作,要依据总量控制,方便群众,严格标准的要求做好初审工作。县安监局要严格安装好《烟花爆竹经营管理条例》的要管要

求,严格审核标准,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将全县零售经营户控制在500家以内,其中包括具备专店经营的200家长期经营户。

三积极筹备县县烟花爆竹管理协会各项工作

要创新工作方式和管理方法积极筹备我县烟花爆竹管理协会成立前的各项工作,要借鉴安徽省烟花爆竹管理协会的成功经验和运作模式,结合我县经营市场管理特点,认真编写协会章程草案,细化领导配备,财务管理,申请程序等方案力争10月前完成筹备工作。

三、明确职责、严肃纪律

细化分工,明确职责,是做好打非工作的关键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别是《2011年度太和县烟花爆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要点》的规定认真抓好落实: 一是落实政府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的是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级政府的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在座的各位是分管领导,是政府的直接责任人,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协调、督促责任。但是通过近一时期的督查来看,我们打非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特别是极个别老同志导,思想麻痹、打非工作基础不牢、工作浮夸、规定动作不到位,致使该辖区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长期处于停滞状态。一部分新调整的同志,工作热情高,但是工作开展缺乏经验,工作开展出现有劲使不出的现象;这次会后各乡镇要按照以下8个方面对前期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一次梳理:一是层层签订责任书方面,看看责任书是否覆盖到自行政村、自然村、有关派出机构;二是制定本辖区内的打非工作要点,落实包保责任方面:看看县一级的文件是否进行转发,本乡镇是否及时更新了打非工作网络图,包保责任文件是否以文件印发至各个单位;三是村一级打非零报告落实情况,看一下,村一级是否按要求上报了周零报告制度,是否在镇里有档案归档;四是进村入户排查方面:看一看是排查台账是否做到了月月齐全,扎订成册,是否存在未签,代签的现象;五是上级文件批办方面,看看是否存在断层现象,文件是否滞留在自己手中;六是有奖举报宣传栏上墙问题,看一看辖区内烟花爆竹打非有奖举报宣传标语还存在几份,要组织人员对损坏的进行补修,确保达到覆盖到每一个自然村;七联合执法方面:看一看今年以来,联系当地公安、工商部门是否组织了联合打非行动,文字资料和图片资料是否齐全;八是看看自己的会议记录特别是党委会记录是否涉及了打非工作研究部署;九是对下级的督查是否做到了经常。县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这个月中下旬要深入到每个乡镇,一方面要做好督查指导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负责人督办通报的形势进行反馈;限期整改。

二、县直部门配合方面

安监部门要严格烟花爆竹销售许可管理,对安全条件不符合,整改不得力的经营户要及时吊销烟花爆竹许可证,并把有关情况及时通报给工商、公安等部门。公安部门要严格烟花爆竹运输许可和安全检查,合理规划烟花爆竹运输路线,加强运输车辆监控,及时

查处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堵截非法进入我 县的烟花爆竹产品。工商部门要加大对烟花爆竹市场的监控力度,严厉打击超范围、无证照、异地经营烟花爆竹和擅自发布批发、销 售烟花爆竹广告的违法行为,未取得安监部门许可的一律不得发放 营业执照。质监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检查检验,及时 通过新闻媒体公布检验结果,从严查封不合格产品,严防伪劣烟花 爆竹产品进入市场。交通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运输单位、专用车 辆和押运人员的监管、检查,从严查处驾驶员、押运人员无证上岗,以及非法携带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教育部门特别是中小学校,要 加强宣传引导,教育学生注意节日烟花爆竹燃放安全。供销部门要 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经营行为,积极主动配合乡 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查禁、取缔烟花爆竹非法销售网点,确保市场经 营安全有序。县政府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组,是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 批示成立起来的,联合执法队伍,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对 抽调到县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组的人员,耐心细致的做好有关人员稳 定工作,不允许出现思想波动影响全县整体工作的统一开展;县政 府烟花爆竹积极加强自身建设,要认真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 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充分发挥自身综合协调的优势,一方面要加 大对重点乡镇的打击非法生产力度和频率,利用烟花爆竹探测仪器,深入重点自然村,做好日常排查工作,确保不出问题,全县十个重 点乡镇要正式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发展,放下包袱,积极配合打非

工作组的排查工作;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其他非重点乡镇的督查力 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以简报的形势上报县政府领导,为领导的正 确决策提供必要的佐证。其次要做好两家批发公司和经营市场的日 常监管 同志们,近期工作比价繁杂,请各位回去后,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各自工作,为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确保我县稳定大局,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2.在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上的讲话 篇二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十一月二十五日召开的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暨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全力做好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及今冬明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刚才市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供销社领导从不同角度和侧面对我市烟花爆竹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

部署,我完全赞成,会后请各县(区)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安全生产年”活动成效明显

今年以来,全市安监系统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安监局、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大局,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目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活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狠抓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大型水电站建设等高危行业及重点建设项目领域的专项整治,宽领域、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采取超强措施,全力以赴,保障了1—11月份安全生产的平稳,较好地履行了我们安监系统应尽的职责,为我市社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1—11月,全市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109起,死亡51人,与去年同期对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17人,死亡人数下降25%,较大事故5起,死亡16人,与去年同期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2人,死亡人数下降11.1%,没有重特大事故发生。呈现了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死亡人数,较大以上事故起数“两个持平,一个下降”的态势。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比进度控制指标低12人。

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是有市委、市政府和省安监局的坚强领导和全力支持,有市、县、乡三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同时也有各有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和企业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努力,特别是我们市、县两级安监部门,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制定对策,完善措施,改进监管,推动创新,转变作风,狠抓落实,确保了“安全生产年”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局党组向全市安监系统干部职工表示衷心感谢和亲切慰问!

二、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与状况不容乐观

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和较好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很大差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一是事故总量仍然较大。1-11月份,全市各类伤亡事故109起、死亡51人。虽然与去年同期相比主要的行业领域均有下降,但下降幅度小,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总量仍然较大。二是较大以上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今年以来,全市发生5起较大事故,死亡16人,占年度控制考核指标4起的120%。三是交通事故居高不下。5起较大事故中,4起是交通事故。1-11月份,道路交通发生事故59起、死亡47人,同比增加3起,起数上升5.4%。四是少数地区和行业超控制考核指标。有2个县、区超控制考核指标进度。

今年仅剩20多天时间,这个时期既是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第三战役的攻坚阶段,也是“安全生产年”活动最关键的时期,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着新的更加严峻的挑战。特别是11月21日,黑龙江发生特别重大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目前已确认106人遇难,还有2人失踪,这起事故给社会带来了极其严重的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极大损失,同时也给我们的安全生产敲响了警钟。当前,正值年终岁末,进入冬季,城市供暖用煤、电力、交通运输市场及其它能源原材料需求旺盛,安全生产的压力不断增加;一些企业由于年度生产经营指标“后翘”,抢工期、赶进度,“三超”、“三违”等问题有可能更加突出和严重,生产安全事故极易在这个时候发生;随之而来的元旦、春节,使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储运进入高峰期,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可能抬头回潮,安全监管难度日渐加大;冬春季节,气候干燥,寒风大潮、雨雪频繁,化工等企业防冻裂泄漏,道路和水上交通防滑、防雾、防碰撞、防火灾等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另外,还有诸如思想认识不深刻、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基础不扎实、隐患整治不深入、打击非法不彻底等影响安全生产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有效解决,各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矛盾仍然比较突出等等,这些都造成了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事故潜在威胁依然较大。对此,我们市、县(区)级安全监管部门一定要有十分清醒的认识,不能有一丝一毫的马虎大意和麻痹松懈。

三、全力以赴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

3.在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上的讲话 篇三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做好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有关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吸取教训,立即警觉警醒

当前,正值保障春运检查、做好全区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在短短×天时间里,我们周边县区就连续发生×起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省、市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今天上午,省政府召开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推进会,会上×副省长提出4点要求: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二是认清形势,切实增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三是强化合力共治,坚决打赢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四是加强督查检查,全面压实工作责任。昨天下午,市政府召开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市长对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3点要求:第一,安全发展是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要求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责任背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日常监管等工作,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第二,道路交通管理是安全生产重中之重,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真正动起来、真正严起来,坚决抓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迅速遏制和扭转事故多发频发态势;第三,守护平安×是我们职责使命所在,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各级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履职到位,共同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好驾、护好航。市上会议结束后,×区长现场召开紧急会议,对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并提出了3点要求:一是汲取教训,筑牢安全生产思想防线,要求各相关部门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安全形势,立即开展区域风险分析,加大执法检查,深入细致的进行隐患排查,及时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集中公开严惩一批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安全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二是引以为戒,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要求各相关部门必须清醒认识到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立即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治理工作,采取果断有效的措施,切实做好当前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三是举一反三,全面根治各类安全隐患,要求各相关部门,从现在起,迅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在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要求,也要切实做好自然灾害防御应对工作,尤其是风险隐患排查、抢险队伍建设、救援物资储备、救灾服务保障等基础性工作,随时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上重要会议精神和要求请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这两起事故虽然发生在外县,但再次证明了交通事故的三大定律:一是交通事故频发大多具有季节性特征;二是交通事故大多与违法违规行为相伴;三是重大交通事故大多是隐患叠加所致。加之我区道路安全工作还存在着安全思想不牢、主体责任落实不实、公路隐患问题突出、路面管控合力不强、宣传教育效果不佳等诸多薄弱环节。因此,各镇办、各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立即警觉警醒,采取超常规措施,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坚决遏制小概率的“黑天鹅”事件演变成大概率的“灰犀牛”事件发生,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在×发生。

二、聚焦重点要素,紧盯路车人的有效治理

一要狠抓道路隐患治理。区交安办牵头,区交通局和各镇办负责,对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地点,特别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水毁路段等特殊路段进行大排查,分析每个点、段的事故发生情况和存在隐患,全面加强监管,尽快整改到位;要对2020年来已经完成的道路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回头看,对今年新排查的道路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抓紧治理,确保道路安全隐患滚动清零。区交通局要严格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对重大安全隐患全程进行跟踪,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限期完成整改;要加快实施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完善公路标志标识和减速标线。各镇办要制定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排查治理方案,并于2月10日前报区交安办备案,排查结果要及时移交区交通局研判共同治理。

二要狠抓重点车辆的整治。区交安办牵头,区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和各镇办配合,抓好农用车非法载客专项整治,对农用车辆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台账,逐车逐人签订责任书,对车辆无牌没有登记的一律查扣,对无证驾驶的一律拘留,对非法载客的一律拘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坚决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区教体局、区交警大队负责,抓好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利用假期对全区所有校车进行一次摸排,建立台账,车况、通行线路等存在隐患的,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否则春季开学不得上路。区城管、住建部门负责,抓好工程车、渣土车的专项整治,立即深入企业、工地,对大货车安全技术状况和驾驶人资质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加强此类大货车的日常监管和巡逻,严厉查处超速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区交警、运管部门负责,抓好客运车、货运车、危化车专项整治,严查客运车辆超员超载及“黑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以及危化车超量超载、疲劳驾驶、违法停车等,一旦发现违法,一律从重处罚;要集中曝光一批典型违法、事故案例,公布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货运企业、客运车主,直至纳入黑名单管理。

三要狠抓路面综合执法。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不漏一企、不漏一车、不漏一人、不漏一线”的要求,加强夜间、雨雾天气等重点时段的巡逻,采取错时巡逻、交叉巡逻、喊话提醒等方式,及时提醒驾驶人纠正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红眼班车”。全区劝导站的劝导员全部到岗值守,开展交通违法劝导,对各类重点车辆的路检路查,逐车登记检查,清点人数。全区执法力量要向基层一线、农村重点路段倾斜,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现场查处率,对超速、超载、超限、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以及农用车辆载客、无牌无证驾驶、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坚决做到“零容忍、严处罚、重实效、不手软”。

四要狠抓群众的交通安全教育。区交通、运管、城管等部门要在客运站、货运站、交通要道处,充分利用横幅、LED显示屏、扩音喇叭等宣传方式,时刻提醒出行群众和驾驶人不乘超员车、不开超速车。启用宣传“大篷车”,在城乡主要要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让交通法规深入人心。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要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持续深入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和“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活动,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规、文明出行。各镇办要在镇村道路的醒目位置,悬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利用村委会、学校等地的宣传栏、显示屏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扩大基层宣传效果。

三、强化主体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一要抓工作统筹。各部门、各镇办要把道路交通安全排查检查与脱贫攻坚普查统筹起来,不能因为脱贫攻坚普查而忽视道路交通安全排查检查,也不能因道路交通安全影响脱贫攻坚普查。同时,要把道路交通安全与当前的防汛、防滑、防火等工作紧密结合,也要与建筑施工、非煤矿山、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安排,协同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二要抓责任落实。各镇办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职责,一定要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各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安排专门领导和人员,督导本领域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特别是用足用好政府约谈和监管执法,督导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严格控制死亡事故”的工作底线。

三要抓督导检查。省市已成立专项督查组,近期将深入各县区巡查、检查;区上将成立8个专项督查检查组,各检查组成员从明天开始,立即深入镇村,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及时反馈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强力推动工作落实;各镇办安排专人进行督查检查,上路巡查,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隐患。

4.在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上的讲话 篇四

——在全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总结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为认真总结2008年全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传达贯彻县安委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两节”期间及2009年的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受余局长的委托,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2008年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简要回顾

200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煤炭工业局、昭通煤监分局的指导帮助下,全县安监工作人员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会议和文件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全年共检查矿井1214次,下发整改通知书3642份;排查煤矿矿井地点5135处,查出一般隐患6650项,已整改6029项,整改率90.6%;查出重大隐患19项,已整改18项,整改率94.7%;实施行政处罚17矿次,罚款22.4万元,千方百计遏制安全事故,努力改变煤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有序推进煤炭产业的健康发展。2008年,全县共产原煤200万吨,同比下降30.76%;发生煤矿安全生产事故16起,死亡39人,伤9人。其中,瓦斯事故8起,顶板事故7起,运输事故1起。事故起数与去年同比下降了15.8%,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比上升了69.6%。其中,重大事故1起,死亡14人;较大事故3起,死亡12人。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为19.5,同比上升了11.54,高于全国、全省、全市平均水平,煤矿安全形势极为严峻。(根据市煤炭工业局的情况通报,今年我县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市事故起数的42.11%、死亡人数的55.71%;全年全省发生10人以上重大事故2起,死亡24人,其中我县1起,即水洞坪煤矿“3.14”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14人。)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客观地讲,在2008年的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中,我们大部分安监员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成绩应当给予肯定。但以上数据充分表明今年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极为严峻,也充分说明了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在监管体系和队伍建设上都存在一些急于解决的问题。

(一)安全监管体系不健全,监管力量薄弱,基层安监站难以发挥有效的监管职能。我县煤炭产业尚处在初步发展阶段,监管体制还未得到理顺,监管机构还未健全是阻碍我县煤炭产业发展的根本原因。目前,乡镇安监站还不能充分履行基层煤矿安全监管的职能。乡镇安监站站长由分管副乡镇长兼任,副站长由企业办公室主任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兼任,安监站人员即乡镇驻矿安监员。由于站长和副站长不是专业技术人员,驻矿安监员仅仅是经过短期培训上岗的同志,所以,基层安监队伍无法成为推动我县煤炭产业健康发展的生力军。乡镇安监站站长和副站长的安全生产信息主要来源于这支队伍,往往导致了整个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工作的失真,从而导致煤矿事故隐患未得到有效和合理的整治。

(二)煤矿现场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现场检查、指挥、督促力度不够。多起事故得以证实,煤矿现场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现场跟班检查、指挥、督促力度不够,致使井下作业人员有章不循,有令不止,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埋下重大安全隐患,引发事故。

(三)安全监管力度不够,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少部分安监员“讲人情,重关系”,明哲保身,不依法行政,不从严执法,甚至不执法,对违规行为熟视无睹,听之任之,手腕不强、不硬,现场执法力度疲软,导致了主管部门的政令不通,各级各类文件精神未得到及时传达和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得不到落实。

(四)安监员缺乏责任心,工作流于形式。部分安监员工作作风漂浮,工作态度不认真、不务实,思想情绪不稳定,且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有限。有的甚至出现吃、拿、卡、要现象,导致了部分煤矿有令不止,有法不依。

(五)安监员综合素质有待加强,行政能力和监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部分安监员自身管理水平低,对各级文件和会议精神、监察指令落实不力。不了解上边政策和工作要求,不知监管内容,不知监管办法,显得无所适从。

(六)行业主管部门人少事多,监管工作缺乏主观能动性,导致监管工作失调。我县煤矿点多面广,当前全县实际保留矿井有42对,分布在9个产煤乡镇。近年来,受道路交通改造工程的影响,对边远乡镇一个轮回的检查就需要3-5天。目前安监股实际仅有5人,安全监管执法队成立至今,才配备4名人员,人少事多就导致了整个安全生产信息调度的失调,无力按月、按季度组织行业安全大检查。

三、当前及下步工作安排

(一)传达县安委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

12月26日,我县召开了安全生产委员会第四次全体

会议。会议总结了今年以来的安全生产工作,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当前安全形势,要求全县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措施,扎实抓好当前及下步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突出重点,扎实抓好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着重加大煤矿安全监管力度,坚决遏制煤矿安全事故多发势头,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瓦斯治理,强力推进煤矿工艺改革,加大现场管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严格节后复产验收。

(二)扎实抓好“两节”期间的煤矿安全工作。

1.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要督促各煤矿企业立即开展自查自检,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保障煤矿井下各系统可靠运行,确保煤矿安全整改。各乡镇安监站要及时组织开展辖区煤矿安全大检查,严格按照县局批准同意的停产整改方案,逐项逐条认真对照检查,对存在隐患的矿井,要落实专人,督促整改,对逾期仍未整改的,坚决重处重罚。县局安全监管股和执法队要加强驻矿安监员的管理,采取巡查、夜查和互查等形式,加大煤矿停产整改工作的监管督查力度,确保煤矿停产整改安全有序进行。

2.做好春节放假准备。全县煤矿统一于1月13日(农历腊月十八日)停产放假,2月10日(农历正月十六日)收假。放假前,要督促各煤矿企业继续加大投入,加快整改进度,全面深入抓好煤矿停产整改工作。特别是“地质补勘、设计补套”和瓦斯参数测定和突出危险性鉴定前期准备工作,为春节复工复产奠定坚实基础。同时,督促各煤矿上报2009年度春节放假值班名单及放假安全技术措施。

3.积极做好煤矿春节复工复产工作。收假后,各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责任,开展一次全员培训会,上交2009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全面的安全大检查,针对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提出经安监员和安监站盖章认可的复工整改申请上报县局审核。煤矿企业的复工整改必须对照县局批准同意的停产整改方案和《**县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县煤矿复产验收审批表>的通知》(威煤通[2008]122)的要求进行。复工整改完成后,督促煤矿企业及时向县局提出复产申请,经县局验收组对照《**县煤矿复产验收审批表》上的内容验收,合格一个,批准复产一个。凡是各种费用未交清的,《采矿许可证》到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采煤专业技术人员未配备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和联网系统未完善的,一律不予验收,不得恢复生产。

4.全力做好“两节”期间安全应急值守工作。“两节”期间,各乡镇安监站要立即启动煤矿安全日报告制度,加强对安监员管理,元旦期间驻矿安监员不得外出,必须坚守岗位;各安监站和各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两节”期间的领导带班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春节期间,各煤矿企业要保持矿井正常通风、排水,在排水时,必须进行瓦斯检查,同时加强顶板管理,确保春节期间煤矿安全。

(三)2009年安全监管工作重点。

1.开展“地质补勘,设计补套”工作的重点监管,扎实推进煤矿《生产矿井地质报告》、《矿井设计》、《安全专篇》编制工作的进展步伐。要求所有煤矿在期限终止之日起务必完成“地质补勘,设计补套”的前期工作。

2.开展通风与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着力突出矿井通风系统、通风设施、通风设计的监管,力求做到“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确保矿井按要求实现通风可靠。

3.开展为期7个月的瓦斯治理专项整治,把煤矿瓦斯参数测定工作和煤矿瓦斯抽放系统、煤矿瓦斯监控系统、煤矿瓦斯远程监控系统的设计安装工作作为今冬明春的工作重点,列入2009年1月至2009年7月的日常监管计划,实施重点监管,力求做到“多措并举,应抽尽抽,抽采平衡,效果达标”,实现“抽、掘、采”平衡,确保抽采达标。加大联动执法效能和现场监管执法力度,督促所有煤矿企业在限期内完善煤矿瓦斯监控系统的安装、使用、维护建设体系,努力做到“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按要求实现“监控有效”。认真督促各煤矿企业建立和完善瓦斯治理的专业机构,配齐、配足瓦斯治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确保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管理到位”的要求。

4.开展为期7个月的顶板管理专项整治,扎实推进主要运输巷道、运输顺槽、通风顺槽、采煤工作面及总回风巷的支护工艺改革工作,彻底淘汰木支护。

5.开展以安全卫生专项治理为主题的专项监管,进一步完善煤矿“三线工程”的安装维护工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合理布置防尘水幕及喷雾撒水装置,搞好矿井的除尘、降尘工作。认真督促煤矿按要求设置井下避灾硐室,且硐室必须做到安全可靠。稳步推行排水系统的改造工作,切实做到“无淤泥、无杂物、无积水”,确保文明生产。

6.开展以机电质量标准化建设为核心的重点监管,逐步推进矿井供电系统的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确保机电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7.开展为期2个月的提升运输系统重点监管,实现所有斜井开拓和平硐暗斜井开拓矿井的“防跑车装置”安装率为100%,确保不再发生跑车伤人的运输事故。

8.逐步理顺安全监管体制,组建乡镇煤炭管理所,培养、配备一批高素质、年轻化的监管人员,充实基层煤矿安全监管队伍,充分发挥基层煤矿安全监管机构的监管执法效能。严格执行《**县煤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监管员的管理。

(四)对安全监管员的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煤炭行业是高危行业,驻矿安监员大多是通过考试选拔进入煤矿安全监管行业。既然选择了这个行业,就要热爱这份工作,要沉得住气,稳得下心,扎实工作。

2.加强学习,提高水平。目前,全县共83名安全监管人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的只有10余人。对于煤矿安全工作,大多还未入门,离县局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因此,要不断加强学习,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会议,书本,煤矿),吸收知识营养,不断为自己充电,不断增强政策法规意识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提高监管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3.明确职责,勤奋工作。要认清自己角色,摆正自己位置,不要充当煤矿安检员,驻矿安监员是全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一线队员,要当好县局的眼睛,切实履行好煤矿安全监管的职责。要正确把握与煤矿之间的关系,首先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其次是合作关系,第三是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两者不是对立的,工作中有矛盾的一面,又有合作的一面。全体驻矿安监员要按照《安监员管理办法》和县局各项要求,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正确处理严格管理与热情服务的关系,做到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加强管理,在管理中完善服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局各项指令和要求,自觉维护县局权威,严格按照县局的要求开展工作,切实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确保政令畅通。县局安监股要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安监员贯彻落实县局会议、文件要求的情况,做好记录,作为年终考核安监员的重要内容。今年县委、县政府下了大决心抓煤矿安全,为大家增加了福利待遇,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干好工作。目前,县局已形成了安监员能进能出机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能力差、责任心不强、发挥不了作用的安监员坚决予以处理或辞退。记住一句话,“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

4.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在生活中,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自身行为,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的政策和决定,严格按照《**县煤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廉洁自律,切实做到“煤矿安全监管员十不准”,与煤矿之间相处做到12字,即“关系协调,保持距离,把握原则”。

5.落实责任,强化管理。今天的会议上,与各安监员签订2009年度安全监管目标责任书,今年的重点工作任务和责任已在责任书上明确。各安监员要按照县局的要求,沉得下、蹲得住、盯得紧、严得起、管得好,认真落实好政府的监管主体责任,督促煤矿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安全生产管理的每个环节,让全矿职工都关心安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在今后工作中,要进一步强化煤矿现场监管。在现场重点要查机构、查人员、查设施、查制度、查措施是否到位。在瓦斯治理上,重点查通风系统是否可靠,抽采措施是否落实,瓦斯监控系统和抽放系统安装和运行是否到位,瓦斯检查是否按要求进行。在顶板管理上,重点查是否要求进行支护,所有煤矿掘进工作面是否实行前探支护,严禁无支护从事掘进作业。要通过查管理、查人员、查设备、查制度是否到位,确保矿井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等各个生产系统和各个生产作业环节的安全。

6.加强督促,落实制度。严格的制度约束,是煤矿安全的保证。驻矿安监员必须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执行煤矿企业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入井带班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煤矿企业严格执行安全会议和班前会议制度、入井检身和清点制度以及隐患排查整改报告制度,督促落实隐患整改。要督促煤矿企业按照县局要求,严格执行每班一小检(由带班领导组织、安检员、跟班管理人员参加),每周一大检(由业主组织工程师、矿长、副矿长、安检员、瓦检员、电工等相关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切实做好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台帐建设工作;严格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加强劳动组织管理,决不允许未经培训或经培训仍达不到要求的人员在煤矿井下作业,“宁当恶人,不当罪人”。

5.在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上的讲话 篇五

按照省政府07年33号明电的规定,分局组织召开2008年第四季度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联席会议,旨在通报今年前三个季度的工作,总结经验,汲取教训,振奋精神,团结一致,共商对策,更加扎实地抓好煤矿隐患排查、瓦斯治理、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及近期的各项工作,控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面实现今年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前面,我们共同传达学习了国家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关于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会议纪要》,部分市县监管部门和企业交流了瓦斯治理的经验。

下面,我代表分局作一发言。

一、今年1-9月区域煤矿安全及监管监察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煤矿事故情况

今年以来,区域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和煤矿,切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回头看”,继续深入进行煤矿关闭整顿和瓦斯治理,开展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区域煤矿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1-9月区域煤矿发生事故40起,死亡47人,控制在省下达进度指标内(全年指标86人),百万吨死亡率为3.63。其中,XX市发生事故27起、死亡34人(XX区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达县发生事故4起、死亡6人,XX县发生事故3起、死亡7人,XX市发生事故4起、死亡5人,大竹县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XX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XX电集团公司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XX煤矿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在年指标控制进度内,百万吨死亡率5.17;XX市发生事故10起、死亡10人(XX市发生事故4起、死亡4人,XX县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XX区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在年指标控制进度内,百万吨死亡率1.73;XX市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均发生在XX县煤矿),百万吨死亡率5;广能集团公司、XX市南江县和XX市XX县未发生事故。其中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5人(XX县大坪煤矿1.10水害事故)。

10月份已发生事故6起,死亡7人(XXXX市招勋三煤矿发生顶板事故死亡2人,XX县青山煤矿发生运输事故死亡1人,XX市红旗煤矿发生顶板事故死亡1人,XX(XX煤矿)北井发生顶板事故死亡1人,XX市黑石溪二煤矿发生顶板事故死亡1人,XX电集团公司金刚煤矿发生顶板事故死亡1人)。

(二)今年煤矿事故的主要特点

1、从事故发生时段分析,1-5月发生事故15起、死亡19人,6-9月发生事故25起,死亡28人,前五个月平均每月不足4人、百万吨死亡率2.95,但后四月平均每月达7人、百万吨死亡率上升到4.3,百万吨死亡率上升了46。事故发生除与6-9月气候转换、天气炎热、雨季等自然因素导致煤矿事故高发有关外,还与近几月煤价较高、煤炭供不应求、电煤供应紧张,部分煤矿安全认识不到位、安全与生产关系处理不当、抢产量赶进度有直接关系。

2、从事故类型看,顶板事故死亡24人、占51,其它事故死亡8人、占17,运输事故死亡6人、占13,水害事故死亡5人、占11,瓦斯、放炮事故各死亡2人、各占4。加快支(护)机(械)电(供电)运(输)等基础建设、从根本上提升办矿条件和管理水平、落实现场安全监管,有效减少和控制一般事故,仍是当前区域煤矿安全工作的重点。

3、从考核煤矿安全整体水平的百万吨死亡率来看,仍大大高于全国、全省水平,特别是XX、XX市煤矿事故百万吨死亡率还很高。区域煤矿的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煤矿的安全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还亟待增强和提升,还远没有达到可防可控的程度,抓好区域煤矿安全及监管监察工作仍任重道远,需要经过我们艰苦长期努力。

4、出现了今年第一起瓦斯事故。达县新桥煤矿8月6日发生水仓掘进工作面瓦斯窒息事故,死亡2人。该起事故死亡人数尽管只有2人,但从事故发生的原因看,其事故教训值得认真总结。一是矿井没有按《加强小煤矿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置专门通风瓦斯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二是矿井采空区没有按照规定标准封闭严实,倒风季节导致采空区有毒有害气体进入矿井作业区(XX富源煤矿曾发生过该类事故致死六人);三是向掘进面供风的局扇安设位置不当,将进入矿井的采空区废风送入掘进工作面;四是矿井瓦斯监控系统不完善,没有在该掘进面和局扇安装点设置瓦斯探头,起到自动报警监控作用;五是现场安全管理失控,瓦斯检查空班漏检,现场安全管理流于形式,没有及时发现并消除掘进面瓦斯积聚的事故隐患;六是作业人员在停开局扇情况下仍冒险进入作业点作业;七是从事故发生的整个过程看,上至业主、矿长,下至作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都表现出了低瓦斯矿井从业人员对通风瓦斯管理工作的蔑视,这是最严重的、最危险的隐患。

(三)1-9月分局监察工作的主要情况

1、累计监察各类煤矿459矿次(已大大超过全年三项监察计划数),其中国有重点煤矿44矿次、国有地方煤矿16矿次、乡镇煤矿399矿次。

2、累计查出隐患2259条,实际完成整改1863条,隐患整改率92。

3、查处煤矿事故40起,结案37起,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3人。

4、累计作出行政处罚100矿次(国有重点1矿次、国有地方4矿次、乡镇煤矿95矿次),责令停产整顿7矿次,暂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28矿次;经济处罚73矿次,罚款527.48万元,其中事故罚款431.58万元,预防性监察罚款95.9万元。

二、区域煤矿安全生产及监管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煤矿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技术管理力量缺乏

大部分煤矿没有按《加强小煤矿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配备煤矿矿长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及煤矿技术负责人,以及采掘、通风、机电运输和地质测量方面的工程技术人员,使煤矿的主要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无法落实;

2、采掘部署不正规,“两改”进展缓慢

(1)部分矿井重采轻掘、掘进单进水平低、采掘关系失调,安全生产秩序不正常(仍实行前进式开采);

(2)大部分矿井采煤工作面仍使用木支柱、金属磨擦支柱,主要运输、回风大巷没有布置在岩石中,且采用裸巷、木支架、磨擦支柱、碹石支护等原始形式和方式的较多。在对巷道进行维护时,没有制订和落实管理维护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致顶板事故多发;

(3)溜煤眼和急倾斜人行上山的管理不到位,设计溜煤眼时没有防止堵塞和处理堵塞的安全技术措施,管理措施上没有严禁人员私自进入溜煤眼的规定和措施,急倾斜人行上山没有可靠的防坠措施或坚持伪倾斜布置,致溜煤眼和坠落事故多发;

3、“一通三防”工作不到位

(1)大部分矿井没有专门设置“一通三防”管理机构并配备人员,通风瓦斯管理工作不落实,达县新桥煤矿瓦斯事故发生的教训值得区域煤矿特别是绝大部分低瓦斯矿井认真汲取;

(2)部分高瓦斯和煤与瓦斯区域性防突工作不落实,矿井“抽、采”或“抽、掘”失衡,瓦斯预抽达不到抽采指标的规定安排掘采作业,部分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没有制定和落实确保瓦斯抽采达到国家规定指标的监管措施;落实局部防突的“四位一体”措施不到位,进行瓦斯预抽后没有进行效果检验便安排生产,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实行不严格等;

(3)部分开采突出矿井同一突出煤层的矿井,迟迟没有按规定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或申请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

(4)矿井“一通三防”管理不到位,没有定期测风调风,未按质量标准要求设置通风构筑物和设施,矿井主要通风构筑物质量差,个别矿井采区仍使用风帘控风,施工煤层上山局部通风管理不严格;煤矿用安全仪器仪表(风表、瓦检仪、各种传感器、自救器等)没有定期送检和维护;不经审查批准擅自增加采掘工作面,造成通风系统混乱和“三超”等;

(5)未按规定建设井下瓦斯和安全监控系统,井下探头和传感器数量不足,设置位置不当,且没有定期校正,风电、瓦斯电断电闭锁装置不可靠;

(6)与相邻矿井、采空区贯通,实测矿井总进风与总回风差距很大,矿井通风系统不独立、不可靠,个别矿井主要通风上山断面极小,矿井通风阻力大、总风量不够;

4、机电设备管理不到位

(1)未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规定选用符合各类矿井井下使用要求的电器设备,并定期整定、校验,井下仍存在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个别矿井擅自甩开井下漏电保护安全装置;

(2)提升斜坡的安全保护装置(特别是跑车防护装置)不完善或不能正常运行,斜坡提升用连接装置未定期作抗拉试验,且与平巷用连接装置混用;斜坡提升管理不到位,提升时井底车场所作业人员未进入躲身洞,部分煤矿井底车场躲身洞位置不当;部分煤矿使用的斜坡运输车辆无“MA”标志;

5、排水方面存在缺陷

个别煤矿主要排水设备缺检修水泵,主要排水管路无备用,有的没有并联运行;

6、放炮管理不到位

(1)个别煤矿放炮人员配备不足,采用流动放炮形式进行井下放炮作业;

(2)井下放炮作业后,没有按规程规定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并及时处理;

(3)井下违章用放炮器作导通检查,违章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爆破器材,井下放炮母线仍使用铁芯线且固定铺设;

7、其它方面存在的问题

(1)被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按446号令的规定落实现场监管不力;

(2)改扩建煤矿擅自增加井口(系统)、没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计划、擅自修改设计、边建设边生产、不按设计工期组织施工等;

(3)部分县仍存在非法煤矿、非法生产的现象,个别地方甚至非法开采发生事故;

(4)部分煤矿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仍存在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投入等问题。

(二)在监管监察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1、安全监管力量不足,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煤矿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1)个别县区仍没有按省政府规定落实安全执法队伍和人员,个别产煤县安全执法队伍中配备的专门负责煤矿安全监管的人员比例达不到省局规定的50以上,且部分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煤矿安全业务和行政执法知识培训,业务水平和能力不能适应监管监察工作的需要;

(2)个别县区没有严格按省政府规定落实煤矿驻矿监管的制度,没有切实解决好驻矿监管员的津补贴、补助、待遇和为其履行职责进行培训、购置安全装备、解决车辆费用等,驻矿安监员待遇低、素质不高、队伍不稳、不能正常履行职责。

部分县驻矿安监员工作定位不准,没有将主要职责放在代表县监管部门监督煤矿按审批同意的采掘面和入井作业人数组织生产、防止煤矿越界开采、禁止煤矿擅自增加井口(系统)的等非法违法生产的关键上来,个别煤矿仍有非法生产情形,而驻矿监管人员竞熟视无睹,使驻矿监管制度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应有作用。

2、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亟待改进和加强

(1)个别县区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煤矿安全的政策措施态度不坚决、工作不彻底。工作中考虑本地的基础条件、利益、关系较多,对执行上级政策措施打折扣,致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和管理水平改善提升不大、不快,与先进地区的差距甚至逾来逾远。如在实行煤矿采掘工作面审核、入井人数核定公示方面,个别县区监管部门把关不严,出现了煤矿报多少审多少,有的矿井批准了十多个掘进面;

(2)“执法不严、工作不实”问题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隐患不是没有发现,而是发现后没有及时处理。一些同志存在着一些思想顾虑,遇到困难缩手缩脚,不敢碰硬;对一些重大隐患和问题,虽然也采取了执法措施,下达了限期整改、停产整顿等指令,但是没有跟踪落实,致使一些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治,出现同一隐患在同一矿井多次重复甚至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怪圈”。

3、监管监察“合力”亟待增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与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联合执法机制尚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对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督促检查不够,发挥基层监管力量抓面、煤监机构抓点、攻坚、破难的作用不够,个别基层监管部门对煤矿监管乏力,甚至还有为煤矿说情的情况。

4、对中介服务机构缺乏有效监管。部分中介服务机构重收费、轻服务,没有认真履行维护管理职责,部分中介机构为收费,帮煤矿说话,不惜造假作假,已影响了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推进。如投入巨额资金建设的煤矿瓦斯监控系统、各级瓦斯监控平台,由于管理维护不到位,使部分矿井瓦斯监控系统几乎瘫痪,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大部分监控平台正常上线率仅30左右。

5、对煤矿的工作指导不够。一方面煤矿安全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严,二方面煤矿基本的安全技术管理力量缺乏,短期内又无法从根本上改变,二者反差很大。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对煤矿的宣传教育和技术指导服务亟待改进和加强,以暂时弥补煤矿技术管理力量严重缺失的不足。

6、据部分县煤矿安全日常监管和执法工作情况看,还普遍存在下列问题

(1)行政执法工作亟待规范。一是使用执法文书不规范,应使用的执法文书没有使用,如个别处罚案件缺现场检查笔录,普遍缺复查意见书、立案决定书、调查取证等;二是现场检查笔录制作不规范,矿井基本情况描述不细,隐患没有尽可能地定量描述,大量使用风量较弱、支护差、监控系统不完善等语言;三是现场处理缺乏针对性,个别隐患现场处理决定不当,如停止使用、停止作业、立即封闭等,应从服务、指导和便于煤矿实施的角度增强针对性;四是行政处罚的实施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没有闭合,处罚执行依据未存档,隐患整改情况没有及时复查和处理(罚);五是对应予处罚的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没有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如对部分地区矿井通风系统不独立没有按重大隐患查处,对没有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不按作业规程管理顶帮、没有防尘设施、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齐(无证上岗)、安全仪器仪表未定期送检、作业现场安全设施不齐全(运行不正常)等没有严格按相关法规处罚(理),对擅自增加井口(系统)、开采保安煤柱、越界开采等没有按相关规定处理处罚、移送关闭等;六是选用行政处罚的依据不当等。

(2)检查煤矿矿次虽多,但执法效果较差,特别是促进煤矿按期整改隐患的机制未形成,致同类隐患重复出现,我们曾调阅了某县对一煤矿的检查记录(文书),发现各级监管监察机构、部门每年到矿检查达数十次之多,但每次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都基本相同,长期下去不但将有损监管监察执法机构的执行力,而且严格要求属失职渎职行为(关键时候将成为执法不到位的证据),必须彻底加以改变。

三、下步工作意见

四季度是全年工作的重点,也是历年工作的难点,我们要按省局部署,采取扎实有效措施遏制事故,全面抓好煤矿安全及监管监察工作。结合区域煤矿安全工作实际,要切实抓好以下工作重点。

(一)抓好煤与瓦斯突出灾害的防治

今年以来,省内宜宾、乐山等地连续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仅一次死亡十人以上的就已发生二起,特别是一些之前没有瓦斯动力现象和从未发生过突出的高瓦斯矿井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其深刻教训值得认真汲取。为此,省局专门下发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紧急通知》对该项工作提出了明确、严格的要求,分局与市县监管部门共同研究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并发了文件,我们要共同督促煤矿抓好落实。

1、进一步落实防突工作责任落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建立专门管理工作机构和专业防突实施队伍。防突专门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取得由有资格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的安全管理资格证持证上岗;专门防突实施队伍操作人员是煤矿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由有资格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上述人员必须严格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实施“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凡一个环节不落实或不到位,严禁组织生产。

煤矿业主和矿长必须全力支持并督促检查防突机构和防突人员的工作,既要赋予其保障实施职责的权力,如停产权、撤人权等,又要督促工作到位,坚决防止“麻痹大意”、“应付了事”和“走过场”。

2、严格实施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交换图制度,确保“抽掘采”平衡。所有矿井从十月一日起要严格按省局规定分类实施交换图制度,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如实绘制采掘工程平面图、矿井瓦斯地质图、通风系统图、监测监控系统图、瓦斯抽采系统布置图和瓦斯超限断电控制图并及时上报和交换。

3、凡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都必须纳入市、县贯彻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和“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监管到位”工作体系建设示范矿井,实施重点监管。

4、完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区域性防突措施。有条件开采保护层的必须首先开采保护层,无条件的,优先选择布置超前岩巷,对突出煤层实施穿层钻孔网格预抽等区域性防突措施,突出煤层瓦斯预抽达到国家标准各企业标准后方可进入煤巷施工。

5、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建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防突监管制度,规范定期和动态检查煤矿采取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等“四位一体”综合防治突出措施的行为,对措施制订、实施、修改、完善、创新和效果检查的责任体系建设情况进行科学管理,督促煤矿严格实施“四位一体”防突措施。

6、必须严格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鉴定工作。凡XX山矿区开采K1煤层的矿井,一是在今年底前,必须按规定申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二是直接申报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认定为突出矿井。逾期既不申请鉴定又不申报认定的,坚决停止生产、作业。对应该鉴定而没有鉴定的矿井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将从严追究有关政府及部门的监管责任;对煤矿应该申请鉴定而不申请鉴定导致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的,一律按蓄意违章指挥追究责任。

我们必须向煤矿讲清楚:一是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机理十分复杂,XX县双岔河煤矿的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在820米,超过原认可的始突标高200余米,今年汶川地震后省内煤矿发生突出又出现了许多不可预计的因素,切不要等到发生了事故再去“后悔”和“采取措施”;二是根据近期发生的一些突出事故来看,部分煤矿不是先有动力现象再发生突出,而是突然发生突出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甚至关闭矿井,加之许多煤矿根本没有可靠的地质资料,故提前采取措施抓好“预防”是完全正确和主动的唯一办法;三是一个小型煤矿实施“四位一体”防实措施的投入也就是数十万元/年,瓦斯抽采是高瓦斯以上矿井都必须建立的,瓦斯抽出来还可以利用,每年花数十万元买到“平安”是值得的,也是应该的。相信煤矿在明白相关规定和道理后,会主动做好鉴定和防突工作的。

(二)坚决抓好煤矿瓦斯治理

国家、总局对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十分重视,今年八月专门以国务院安委办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17号),对全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提出了32条指导意见(分局已向大家传达学习)。区域XX、XX、XX三县市是省上的示范县,也是瓦斯治理的重点。根据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各县各煤矿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

一是要全面把握“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监管到位”十六字工作体系的基本内涵和要求。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是对瓦斯治理工作的总结和深化,既是经验总结也是工作要求,强化现场管理是瓦斯治理的根本,完善通风系统是瓦斯治理的基础,有效的监测监控系统是防止瓦斯事故的重要保障,强化瓦斯抽采是瓦斯治理的根本措施,四个方面缺一不可,必须全面贯彻落实。我们一定要积极组织监管监察人员并督促煤矿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深入研讨,全面把握体系内容、标准,更好地贯彻实施。

二是要督促煤矿优化生产布局,合理组织生产,为瓦斯治理工作提供基础性保障。优化生产布局要从设计、准备、生产等环节全过程体现和落实,必须科学安排生产,按能力、定员组织生产,保证生产秩序稳定,必须坚持正规开采(主要运输、回风大巷要布置在岩石中,要实现后退式开采),在生产准备与接替、采煤方法和工艺满足瓦斯治理的要求,必须严格按要求实施煤矿采掘面、入井人数核定和公示制度,坚决杜绝擅自增加采掘面和入井作业人数生产、施工。

三是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煤矿认真制订工作规划、优化系统、整改隐患、确保投入,全面实现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的要求。

在矿井通风系统方面,必须达到“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的要求。系统合理就是矿井通风系统要优化,采区通风系统要完善,采掘面通风系统要合理,要实行分区、独立通风,严禁不合理串联、无风、微风;设施完好就是风机、风门、风桥、风筒、密闭等井上下通风设施必须达到质量标准并保持完好无损,主要通风巷道有足够的断面并保持巷道不失修(某煤矿回风上山断面仅只有0.24M2);风量充足就是矿井总风量、采掘面和各种供风场所的配风量,必须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并保证有足够备用系数;风流稳定就是要按规定及时测风、调风、保证采掘面及其他供风地点风量、风速持续均衡,局扇通风要符合《规程》要求,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采用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并必须考虑防灾需要,低瓦斯矿井也要推广使用。

在抽采达标方面,必须达到“多措并举、应抽尽抽、抽采平衡、效果达标”的要求。多措并举就是地面抽采与井下抽采相结合,因地制宜、因矿制宜,把矿井(采区)投产前的预抽采、采动层抽采、边开采边抽采、老空区抽采等多种措施结合起来,加强瓦斯抽放;应抽尽抽就是凡应当抽采的煤层,都必须进行抽采,把煤层中的瓦斯最大限度地抽出来,降低煤层的瓦斯含量(压力);抽采平衡就是要求矿井瓦斯抽采达标(包括开采解放层)的进度与采掘衔接相协调、平衡,使采掘生产过程始终在抽采达标的区域内或保护有效的范围内进行;效果达标就是通过抽采,使吨煤瓦斯含量、煤层瓦斯压力、矿井和工作面瓦斯抽采率、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可解析瓦斯含量均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规定的指标。

在监控有效方面,必须达到“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的要求。装备齐全就是监测监控系统的中心站、分站、传输电缆、传感器等设备要齐全,安装设置要符合规定要求,系统昼夜正常运行;数据准确就是瓦斯传感器必须按期校正,其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要准确,监控中心实时反映监控部位瓦斯的准确浓度,其他传感器反映监控场所的真实状态;断电可靠就是当瓦斯浓度超限时,能够及时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并保持闭锁状态(DW系列开关必须停止使用);处置迅速就是要制订瓦斯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当瓦斯超限和各种异常现象出现时,能够迅速作出反映,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使事故和异常得到有效控制。

在管理到位方面,必须达到“责任明确、制度完善、执行有力、监督严格”的要求。责任明确就是要把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的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个层级、各个环节和各个岗位,上至董事长、总经理、总工,下到作业场所的作业人员,都要明确自己的具体职责(责任、技术管理体系);制度完善就是要建立健全瓦斯防治规章制度,把对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的工作要求,全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做到有章可循,并不断改进和完善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瓦斯检查、调整通风系统、巷道贯通、瓦斯排放、机电设备防爆检查等);执行有力就是要加大贯彻执行的力度,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坚持从严要求、一丝不苟,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厉惩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监督严格就是要建立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四是要督促煤矿在本月底前完成单井瓦斯监控系统的升级,逾期没有完成的要坚决停止生产,加强单井瓦斯监控系统的监管,确保正常运行;督促加强矿井瓦斯监控平台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年底前正常上线运行率达到80以上,对管理维护不力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各市县煤矿瓦斯监控中心要制定瓦斯超限和各种危险情况的处罚预案,并认真贯彻执行,及时、准确地处置各种险情,对煤矿重大瓦斯超限险情,要果断命令煤矿停止作业、断电闭锁、撤出作业人员,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处山区煤矿要积极与科研单位合作解决监控系统防雷电问题,据学习时请教专家,前不久龙滩煤矿的瓦斯爆炸事故火源很大可能是雷电所致,特别是致全井监控系统瘫痪可能性极大。

五是要落实专人,从十月一日起,按省局会议纪要分级实行交换图制度,国有重点矿交换到分局,年产九万吨以上煤矿交换到市局,其余煤矿交换到县局。需要提出的是,XX、XX个别煤矿还没有专门技术人员,实施这项工作还有一定难度,建议各县可联系组织一些短期培训,以推进该项工作的顺利实行,促进煤矿有计划组织生产,杜绝抽掘采失调。

六是要加强对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监管监察和技术指导。要严格煤矿瓦斯治理的安全准入,将煤矿瓦斯治理工程作为煤矿新建项目核准、“三同时”审查的重要内容;要将瓦斯治理体系建设作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的重要内容,加大执法力度,强力推进体系建设工程;要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对煤矿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建设工作监管监察的标准,并严格对照检查和执法;要把瓦斯治理体系建设纳入监管监察工作重要内容,加强对煤矿、基层监管部门的工作指导和服务。

(三)抓好煤矿水患的治理

煤矿水害防治,是煤矿除突出、瓦斯灾害的又一个重点,各县要根据自身实际督促煤矿抓好防范,特别是有水害威胁的矿井是重点。一要督促煤矿摸清矿井水害;二要要督促煤矿根据矿井水害情况针对性编制《矿井防治水措施》和《矿井防治水预案》,并严格实施;三是有水害威胁矿井,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编制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贯彻执行;四要要督促煤矿特别是业主要确保防治水的人、财、物、设备、技术及经费的投入;五是存在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煤矿在汛期要坚决停止生产。

(四)以顶板灾害治理为重点,抓好煤矿事故防治

为全面预防煤矿事故,最近,国家局相应下发了加强顶板、机电运输、粉尘、水害等灾害防治的通知(已放分局网站上),要督促煤矿认真贯彻落实。根据区域煤矿安全工作实际,要全面防范和大幅度减少煤矿事故,必须以顶板灾害治理为重点,兼顾机运、放炮、火灾、其它灾害的防治。

在顶板事故防范方面:一是要加快煤矿支护改革。采煤工作面要尽可能使用液压支架、单体液压支柱铰接顶梁或柔性掩护支架,坚决淘汰木支柱,逐步淘汰金属磨擦支柱,采空区必须作回柱放顶和充填处理;巷道应优先采用锚索、锚杆金属网喷浆(砼)和金属支架等支护方式控顶,并使用前探支架作掘进面的临时支护,淘汰木支柱(架)支护巷道,逐步淘汰不支护巷道。二是要推行后退式采煤方法,减少采掘压力影响、破坏。三是要加强对巷道维护工作的管理,减少巷维事故。

XX市部分煤矿在开采下分层煤炭时,受原开采上分层煤炭时留下的煤柱威胁,工作面经常出大面积冒顶,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我们共同要督促上述煤矿聘请专家攻关,制订切实可行、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生产。

在预防机电运输事故方面:一是要注意设备选型,防止继续选用淘汰设备;二是要加强对设备的维检修,杜绝不符合规定设备进入井下;三是要加强对设备、系统的整定、校验,保障正常运行;四是要加强对各类安全保护装置的维护,严禁私自取消安全保护装置;五是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六是要加强要害场所的管理,严格执行“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的规定;七是要严格劳动纪律和岗位管理,杜绝误操作等。

在预防井下放炮事故方面:一是要严格放炮人员管理,严格执行非经培训合格人员禁止从事井下放炮作业;二是要严格执行井下放炮时的人员清点、警戒、三人连锁、放炮后检查等管理制度,杜绝违章作业;三是禁止使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放炮器材和设备,井下放炮坚持使用好水炮泥;四是要严格按规定处理残炮、拒爆等。

在预防其它事故方面,主要是要加强对井下人行上山、溜煤眼的安全管理,急倾斜人行上山禁止做成直巷,应分段或伪倾斜布置,井下溜煤眼应有防治堵塞和堵塞后的处理措施,禁止人员进入溜煤眼作业。

在预防煤矿火灾方面,随着煤矿井下机电运输设备的大量使用,值得各县各煤矿高度重视。一是要高度重视火患、火险,重视防火意识和基本知识的培训,发现火险立即处理;二是机电运输设备的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随时能发挥保护作用;三是井下电缆、皮带、风筒等必须达到阻燃要求;四是井下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防灭火器材;五是矿井建立可靠的监控系统;六是凡是有自燃发火倾向煤层的煤矿,必须按规程规定完善预防和处理措施方可组织生产。

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的一个重要手段,是必须加强对作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持证上岗,以预防和减少“三违”实现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的目的。

(五)抓好对资源整合矿井的安全监管

当前,部分煤矿将进入资源整合实施阶段,容易导致盲目施工和违规生产事故,分局专门制发了《加强对资源整合矿井安全监管的指导意见》供大家参考。当前主要应把握以下几方面:

一是被整合矿井必须关闭到位,并落实责任防止其违规组织生产,关闭后需要利用的井口,必须按批准的《初步设计》的利用时间和顺序进行。二是实施资源整合矿井的审批手续必须齐全。三是施工、监理单位应具备规定的资质条件,且对煤矿建设施工、监理负主体责任。四是必须按《初步设计》的施工组织顺序和劳动组织计划,编制月、季、年施工组织计划,并按施工组织计划施工;施工期间严禁生产煤炭,根据设计在煤层内施工的少量工程煤,必须报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按月按规定核定并严格检查,严禁以施工为名生产煤炭;五是督促煤矿严格按设计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施工,确保建设项目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六必须按《初步设计》的工期完成工程施工和按规定程序进行联合试运转、竣工验收;七是按规定办理相关证照后方可投入生产;八是所有资源整合煤矿都必须真正实现国家十二部委一个证照、一个生产系统、一个管理班子、统一生产经营的“四个一”规定。

(六)抓好煤矿的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从根本上提升煤矿办矿条件和安全管理水平

小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的实质,就是利用煤矿安全生产的最新科技成果、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和先进装备,改变传统的思维方式、生产模式和习惯,对小煤矿的生产模式、管理方式、采掘技术和工艺及煤矿通风、运输、供电等安全生产系统进行全面改造,提高采掘面单产单进,减少采掘面数量,优化安全生产系统,从而加强现场安全监管,从根本上提升小煤矿的办矿条件和管理水平,实现“多出煤,少出事故,少死人”的目的。各煤矿、各级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一定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下定决心,克服困难,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小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的总体部署,把小煤矿的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作为抓安全、促生产、快发展和深化煤矿关闭整顿、瓦斯治理、隐患排查等首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分局根据省安委办《关于推进小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08〕73号)、四川省小煤矿安全高效示范矿井建设现场会精神,结合区域煤矿自然条件及安全生产现状,提出了《推进小煤矿安全高效示范矿井建设的指导意见》。各县各煤矿要将该项工作作为近三年抓煤矿安全的主要工作,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典型引导,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地抓好小煤矿的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主要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抓好宣传发动工作,讲清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促进煤矿特别是业主自动地、主动地、积极地投入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二是要结合煤炭资源整合、开发和煤矿长远发展规划,高起点、高标准抓好煤矿的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在煤矿的办矿条件上要逐步提高、从严把关,主要运输回风巷道应尽可能布置在岩石内,不准采用前进式开采,逐步消灭裸巷支护形式,主要巷道断面和风量应有足够的备用系数,从源头上推动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三是积极引导有条件煤矿尽可能地推广使用采掘机械化,做到应上全上,掘进面不能采用小型综掘机的煤矿必须实现机械装矸;四是根据煤矿隐患排查、瓦斯治理、关闭整顿和标准化建设的相关要求,结合矿井采掘机械化建设规划,对矿井通风、供电、运输、防灭火、安全监控等系统进行全面整治,从根本上改善煤矿的安全生产条件;五是必须改变传统落后的采煤方法、回采工艺和作业制度,以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煤炭行业健康发展的要求;六是要通过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为煤矿培训一批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和采掘运机械的维护管理人才。尽管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的主要内容是采掘运机械化,但二者绝不能简单划等号,绝不能因自然条件方面的缺陷而阻碍安全高效矿井的建设。

(七)进一步明确基层监管责任和标准,强化现场监管

根据分局调研的情况,建议各市县要以防止“三超(超能力、强度、定员)”生产、越界开采(含开采保安煤柱)、擅自增加井口(系统)为主要标准,作为基层特别是驻矿安监员的监管标准,进一步落实责任,建立现场监管制度,完善监管机制,坚决防止煤矿非法违法组织生产(作业)。能够实现此目标,就解决了区域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同时,也只能通过驻矿安监员才能真正落实到位,务请作为重点工作加以落实。

(八)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努力促进煤矿整改隐患

近期受世界经济和国家经济政策调整影响,煤炭出现过剩,不但销售困难而且煤价大幅度下降,部分煤矿可能出现减少投入、压缩安全管理人员、削减安全措施工程的倾向和做法,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出现新的特点。为此,我们要共同适时地加强监管监察工作及行政执法力度,促进煤矿进一步作好安全工作。一是国家局为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专门出台了关于规范自由裁量行为的规定,省上拟印数千册送各级政府发监管监察人员和煤矿,分局要积极组织学习贯彻,同时对监察室、监察员的行政执法工作实行按月考核,督促在执法过程中达到该停的坚决停、该罚的坚决罚、该关的坚决关;二是要加大对煤矿事故的处罚与责任追究的力度,增加对事故相关责任人的经济处罚额度,该移送追究党纪政纪和刑事责任的,要坚决依法移送相关机关追究责任。

6.在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上的讲话 篇六

一是“工作目标”。必须按照“六统一”(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布点、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规范)原则做好全市烟花爆竹零售布点、货源采购和销售工作,严格储存库房安全管理,规范完善专营配送机制,配合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加强市场管理和整顿,确保2011年春节全市烟花爆竹市场供应和经营安全。

二是“健全组织机构,分清工作职责”。市总社成立了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其他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调配了4名干部,并专门安排一辆工作用车,集中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

此外,工作职责中分设了四类: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办公室主要职责、区县(自治县)供销社职责和烟花爆竹专营公司职责。这几个部门按具体规定各施其职完成各自的任务。

三是“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县(自治县)供销社和烟花爆竹公司一定要从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重庆和讲政治、保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的重要性,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切实加强对本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2011年烟花爆竹安全经营。

(二)统筹规划、合理布设烟花爆竹销售点。为开展2011年烟花爆竹布点工作,市供销总社已下发《关于做好2011年烟花爆竹专营零售点布点工作的通知》,对2011年烟花爆竹布点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供销社一定要按照该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烟花爆竹专营零售点布点工作并注意以下问题:

⑴保持销售点安全距离。要根据人口密集程度、商业流向,进行科学合理的布设,要远离国家环境监测敏感点。城区零售点应相距50米以上,严禁在交通干道和人口稠密区设立零售网点,销售点50米内无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100米内不得有加油站以及其他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生产、储存场所;严禁在《条例》规定和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放区域内布设零售点。

⑵优化布设临时销售点。对连续三年参与烟花爆竹零售的守法经营者、2010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量较大的守法经营者、采取专店销售或者有符合安全要求的专用储存室的经营者优先布设烟花爆竹销售点,提升临时销售点的质量和销售能力。

⑶加强常年销售点布点审核。各区县供销社要切实加强对常年销售点的监督检查,对安全经营条件不具备或经营不规范的,要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其布点资格。

⑷建立健全烟花爆竹销售点信息档案。要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详细情况进行登记,掌握销售点的经营情况和安全状况,建立一批经营规范、安全可靠、相对固定的经营网络资源。

⑸严格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管理。对2010年办理相关手续但没有参与实际经营者,2011年不再颁发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要加强对零售店、直销点的管理和监督,防止销售点私自采购、销售非法、伪劣、超规格烟花爆竹,对采购、销售非法、伪劣、超规格烟花爆竹的,要记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取消经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允许申请经营烟花爆竹,为搞好烟花爆竹安全经营打好基础。

(三)搞好配送,提供安全适销货源。烟花爆竹属于危险品,各级供销社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严把烟花爆竹配送关。主城限放区货源统一由重庆渝庆烟花爆竹公司采购和配送,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危险品运输的相关规定。配送流程是:渝庆烟花爆竹公司—各区分公司—零售点。销售品种为: 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爆竹类、升空类、组合烟花类,共7大类170个品种。主城区以外地区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共10大类192个品种。对不符合渝办发〔2010〕332号文件要求的品种、规格的产品,可作为过渡性销售处理,春节燃放结束后,从2011年3月1日起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配送产品包装箱上要粘贴市安监局、市供销总社统一制作的防伪监封标识;各零售点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由分公司负责按照合同规定处理,不得私自储存;批发公司要合理调整烟花爆竹产品结构,及时组织适销对路的货源品种,引导市场消费,确保市场供应。采购产品在同质同价的基础上,要优先从市内合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货,支持本地企业发展,避免长途运输可能引发安全隐患。

主城区烟花爆竹配送时间从2010年1月15日开始至2月17日截止,销售时间从2010年1月27日至2月17日止。

(四)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经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按“六统一”要求,认真落实各个环节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经营。

⑴落实批发企业安全经营措施。严格规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货、储存、配送环节。市级批发公司必须在取得资格的生产厂家采购货源;必须有专门的储存仓库和值班人员;必须有合法的运输许可证和运输车辆;各级批发企业必须坚决杜绝购买、储存、销售不符合安全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所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必须加贴重庆市安监局和重庆市供销社监制的监封标识;各级批发企业必须与供销社签订安全经营合同,制定安全经营守则;烟花爆竹展品一律采用无药样品。

⑵落实零售点的安全经营措施。各零售点必须到供销社指定的专营批发企业进货,严禁直接从生产厂家或其他渠道进货(或代销);各零售店必须按照专人、专柜、专管的方式进行销售;全市零售点统一悬挂印有举报电话的“烟花爆竹专营销售点”标识;张贴警示标识和安全燃放标识,配置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销售人员必须经过业务培训并合格。

⑶落实烟花爆竹仓储安全措施。烟花爆竹仓库是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各配送公司必须强化对烟花爆竹仓储管理,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烟花爆竹专用库房的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潮、防盗、消防、报警等设备必须齐全有效,安全通道必须畅通,危险标志要醒目;要有专门的值班人员并坚持24小时值守,有严格的保管制度、消防制度、出入库制度和保卫制度;对保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严格控制进入库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和人员;装卸烟花爆竹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操作。

⑷加强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和监管。在销售旺季来临前,各级供销社要组织力量,对烟花爆竹销售网点、仓储设施、设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要积极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开展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动,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窝点,要坚决依法取缔,对其经营产品要坚决依法没收并统一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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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明确专人,加强信息搜集和报送工作。为加强烟花爆竹专营工作信息收集,市供销总社已指定专人负责全市烟花爆竹专营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各区县供销社也要明确专人负责本辖区烟花爆竹专营工作的信息搜集和报送工作,以确保信息畅通。各级供销社在烟花爆竹专营工作中的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市烟花爆竹燃放办公室。

7.在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上的讲话 篇七

镇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安排布署“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刚才xxx同志代表镇政府部署了“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文秘资源网 下面就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我讲两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牵涉到人的生命财产,人命关天,这说明安全是“天”字号工程,是一切工作中的头等大事,必须引起我们在坐各位的高度重视。我说的高度重视,高度到底达到什么样的尺度,达到多么高呢?首先要明白一个问题,这就是:安全事故与经济发展具有密切的关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安全生产对经济的影响,不仅表现在减少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方面,同时安全对经济具有“贡献率”,安全也是生产力。因此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对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和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完全一致的。我们搞企业就是为了发展,就是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就是为了赚钱,你没有一个安定的环境,没有一个和谐的社会,谈经济、谈发展、谈赚钱只能成为一句空话。说实话,我们厂矿的效益,我们厂矿的生存,我们厂矿的发展,不仅仅是在坐的企业负责人和部门责任人领导得好,更重要的很多是得益于工人的辛勤劳动和汗水,甚至是牺牲了一部分工人的身心健康。

同志们,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创建“平安xx”2191.cn,安全生产工作已经不是哪一个部门的工作,而是党委政府管理社会的一项重要职能,成为全社会都来关心、重视和必须解决的问题,要形成强力推动机制和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格局,以达到“政府有效监督,企业自我约束,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说实话要搞好安全生产的确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但我们决不能因难为之而不为,不但部门、企业负责人要抓,要充分做好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而且要把群众真正都发动起来,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安全工作重点在基层,关键是基础。安全隐患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就看你是否看得见、查得出,是否能引起重视,这就是一个安全意识问题了。我在这里重点强调一下,人人都要重视安全、事事都要确保安全,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前提,安全出了问题,就谈不上稳定,就谈不上发展,你哪个部门、哪个企业出现了安全事故,就要首先考虑你这个负责人是否称职,员工的伤亡就是你工作上的最大失败,政治上的不成熟。我想只要大家努力,把安全时时记在心中,把它贯彻到生产的每一个环节中,坚持“以人为本”原则,重视安全生产,我们创建“平安绣惠”就会有保障。

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怎么抓?怎么搞?我想就是要强化“双基”,落实规程,追究责任,对基层就是对人的管理。人是生产中最能动的、最活跃的因素,是生产高度的创造者,也是承担者,所以我们每个企业,每个部门千万不要忘记对职工的教育,要把安全教育贯穿于你工作的始终,作为日常性的工作,做到关口前移。学生是安全环节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在放假前教育办公室要督促教师强化对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家庭联手加强假期安全管理工作。派出所要强化对网吧及爆炸物品的管理,坚决取缔非法网吧,防止爆炸物品流失,确保不让不法分子危害社会。地下开采矿山要实行重心下移,强化基础设施管理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各个企业都有重点的部位,都有安全隐患的重点,要通过这次安全大检查,搞好监控管理,预防事故发生。

作为部门负责人,作为企业负责人要切实弄懂学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安全专业知识,搞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工作。不能做事后诸葛亮,不能光后悔莫及、拍大腿。说句真的,我们有这份工作和饭碗都不容易,如果因为该管的不管或管理不到位,有了责任,因落实到责任追究上而被追究,丢了饭碗甚至判刑,值得吗?现在我们国家都是按照“一票否决”,“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而落实安全责任的。年初,镇政府已与各有关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也已与有关部门签定了安全目标责任书。真出问题,那就要追究责任者。现在我们xx还有很多安全隐患,事故发生几率确实防不胜防。在钢铁市场,我看有电焊工也不管原来大罐是装什么的,就坐在上边焊割,这真是坐在定时炸弹上,危不危险,你不珍惜生命,人家还得珍惜生命了;小流动加油站屡禁未止,甚至个别加油站,给车加油时抽烟,有个别单位的灭火器成了摆设,一旦有了危险怎么样办?还有我们个别的企业,开安全会愿来不来,查出的隐患通知你限期整改却置若罔闻,我行我素。你们依法赚钱,我们支持你,维护你,但是你必须依法服从管理。今年市安委在我们镇搞了两个试点:一个是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试点,一个是安全质量标准化试点。第一个试点我们镇创新机制,搞出了特色,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好评,xx工程机械公司代表我镇非公有制企业在济南市召开的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试点工作总结大会上作了典型发言。安全质量标准化试点将于十月底进行验收。我们应以这两个试点工作的验收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广安全生产管理的新经验、新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

“十一”黄金周马上就要到来,为了切实加强节日期间我镇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让人民真正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必须按照xxx同志的安排搞好安全检查,切实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到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去。

8.在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上的讲话 篇八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市工商局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由各工商所、公平交易局、机关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

二、工作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深刻认识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确保节日消费安全,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相统一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监管力度,将确保烟花爆竹市场安全当作当前一项重要而紧张的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

(二)严格烟花爆竹市场准入,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主体。各工商所要把好烟花爆竹经营登记准入,对申请从事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企业、经营者,必须取得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后,才能够核发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对已被取消许可证的经营者,应根据有关部门的信息通报,及时责令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要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要依法查处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主体。

(三)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检查。各单位要迅速部署开展一次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检查工作,对本辖区烟花爆竹经营者进行调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专项检查中要重点查处下列行为:无照或超范围经营;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烟花爆竹;销售包装标志不全的烟花爆竹;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烟花爆竹;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假冒或仿冒他人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引人误以为是他人的产品;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营业执照等。

(四)加大对烟花爆竹违法经营案件的查处力度。各单位要通过市场巡查、投诉举报等多种途径发现案件线索,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五)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各单位及相关的职能职室要通过广播、电视、横幅、宣传资料等方式,深入、广泛地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造成的严重危害,提高群众安全意识,为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监管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鼓励社会举报,畅通信息渠道,增强共同打击取缔非法制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的监管合力,提高执法效能。

三、做好信息反馈

9.在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上的讲话 篇九

矿长张红雷

(2012年9月2日)

同志们:

刚才,李书记作了重要讲话,陈书记对我矿国庆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做了详细部署,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切实加强全矿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国庆期间安全无事故。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今年恰逢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因此,今年国庆期间的安全工作就比平时显得更加突出、更加重要。其重要性不亚于去年奥运会期间的安保工作,对安全事故责任人的处罚力度也会更大。一次次的安全事故警示我们,安全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必须始终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态度来抓安全工作。安全事故的代价是极其沉重的,我们根本出不起。所以,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职责、落实人员,保证安全工作人人管,安全责任个个担。“谁不抓安全,就让谁政治生命不安全”,要重点开展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切实加强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正常进行。生产系统各(科)队负责人,要24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把安全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扎扎实实把本队组安

全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吸取近期国内外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精细化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监管网络。下大力气加强工作面瓦斯超限管理,减少瓦斯报警次数,坚决杜绝瓦斯超限报警作业。要始终把“一通三防”工作作为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不断优化通风系统,完善通风设施。要切实加强顶板、提升、运输、火工品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狠抓现场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二要加强隐患排查工作。安全科和各队组要对各类事故隐患进行一次彻底的、拉网式的排查,不留任何死角。从人的不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因素和管理缺陷,组织本单位职工认真进行隐患排查。

三要严格领导值班制度。国庆期间,各级领导要严格值班制度,值班时间绝对不允许喝酒,手机要24小时处于开启状态,保证通信顺畅,国庆期间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允许外出。各队组要加强队内值班,每班要有一名副队长跟班及时处理安全生产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如遇特殊情况,队长必须在现场指挥。

四要从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真正做到用制度规范员工行为。牢固树立“安全就是贡献、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树立严是爱、松是害、弄虚作假是犯罪的求实意识。坚决杜绝不敢动真碰硬、遇到是非不开口、遇到矛盾绕道走的不良倾向,坚决杜绝“三违”和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加大安全培训和监管力度,创新安全亲情教育,常吹安全“枕边风”,让每一个人都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

五要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保卫科要在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场所深入开展专项检查,消除各类隐患。要加大治安监督、检查力度,对关键地点、重要区域重点看护、巡逻;对地面消防器材、设施进行认真、细致地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防止火灾发生。要加强民爆物品管理,涉爆人员要持证上岗,各负其责,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进行操作,确保不丢失“一枚雷管、一管炸药”。保管员对领取、发放、清退各环节记录要完备,手续不全的严禁发放民爆物品,保障民爆物品的安全,防止涉爆事故发生。

六要加强地面安全管理,严防地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基建科要加强节日期间建筑施工管理,坚决杜绝违章操作、违规作业。各工程作业场所要有专人负责监管,并严格执行《地面安全管理规定》。机电三队要加强工业、居民用电管理,防止触电事故发生。生活科要加强食品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二、切实做好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确保矿山和谐稳定。

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各级领导一定要充分认识国庆期间的复杂形势和艰巨任务,要有政治敏锐性。认真贯彻兰花公司维稳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一

岗双责”的要求,做好所管辖单位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把保安全与促稳定、保民生与促和谐紧密结合起来。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矛盾自己化解、漏洞自己堵塞,确保国庆期间不发生一起进京上访事件。

10.在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上的讲话 篇十

作的通知

各行政村(居)、社区、有关部门,所辖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在生产、运输、储存、经营和燃放活动中,容易发生事故。当前,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经营和燃放高峰即将到来,为了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余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通知》精神,现就街道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力加强宣传工作,积极营造舆论氛围

(一)要运用各种形式,大力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能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和燃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各行政村(居)、社区要在辖区利用拉横幅、发宣传单、广播等形式做好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的宣传工作。要教育市(村)民不要在非烟花爆竹专卖店购买劣质商品,不要在易燃邀爆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各中、小学校要在学校学生放假之前对学生进行一次烟花爆竹安全教育,播放“烟花爆竹安全动漫片”,督促学校教育学生从正规渠道购买烟花爆竹,教育学生在监护人监护下正确燃放烟花爆竹。

(二)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要发动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烟花爆竹的非法活动,市举报电话:62765291,街道举报电话:22660125。

二、明确职责,加大执法查处力度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烟花爆竹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街道成立由公安、工商、安监、城管、综治等部门参加的烟花爆竹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安监所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烟花爆竹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分析研究,制订检查和查处非法活动、规范合法经营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依靠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和发挥基层社区、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对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认真规范合法经营,依法制止和查处烟花爆竹的非法经营、储存和燃放活动,及时报告市相关部门,确保一方平安。

三、规范经营,抓好源头监管治理。

各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要按照烟花爆竹各类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正规渠道进货,销售人员要经过培训,对烟花爆竹的销售要进行流向登记,严格控制库存数量,配齐一定数量的消防设施,熟悉应急预案,以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四、要加强对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的监管。

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加强检查,对查获的无爆炸物品运输证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及驾驶员依法予以处罚,查获的非法烟花爆竹予以查扣。交通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运输单位和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的监管,并要加强路查,对查获的无危险物品道路营运证的车辆、无危险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和无危险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的押运员要依法进行处罚,严厉打击非法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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