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总结

2024-08-23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总结(15篇)

1.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总结 篇一

2011上半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总结

根据《XX省高速公路XX筹建处“预防职务犯罪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办积极落实执行,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联络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制作了公示栏和举报箱,公示了举报电话,做到了相关工作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第X驻地办2011年上半年“预防职务犯罪”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1、执行落实开展情况

(一)我驻地办通过组织学习教育,使监理人员的守法、诚信和廉洁自律意识显著增强,行为规范,工作廉洁高效;相关制度得到完善;

(二)认真排查在监理过程中工程质量、进度、费用各个环节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易诱发不廉洁和腐败行为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制定预防措施及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努力摸索在源头上遏制监理工作腐败的长效机制,树立牢固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政绩观。

(三)根据监理公司制定的监理人员“十项守则、五不准”进行对照自查,并弄清什么事违法,什么事犯罪,什么事贪污,什么事受贿,一查是否利用职权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是否按监理原则和行为准则办事,是否越权办事,是否在时限内完成。二查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不履行职责,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严重损失的失职行为。三查是否存在对工作不严肃认真,不按规范和合同文件办事,是否存在放任自流,不闻不问的问题。四查在验收和原材料报验中是否有刁难施工单位和推诿责任的问题。五查是否有子女和亲属在工程中有分包行为。六查是否有推销材料和产品的行为。

在驻地办逐步建立起了不能贪、不想贪、不敢贪的思想认识机制。

2、具体办法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领导的重视程度,并结合我驻地办实际情况,领导干部带头,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起到带头示范作用,领导亲自抓好此项工作,确保收到实效。

(二)加强学习,通过开展质量预防职务犯罪的自查自纠活动,更好地促进每位监理人员的工作,使其在工程质量上更好地把关。

3、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引导,通过宣传教育,倡导公平竞争、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的社会主义思想,营造反对预防职务犯罪的社会氛围。广泛宣传相关法规政策,提高对职务犯罪危害性的认识,纠正错误观念。

(二)加强规范,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规章,严防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进一步完善驻地办内部管理制度,坚决查处商业贿赂职务犯罪行为。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的长效机制,建立跨科室、项目部甚至与其他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互相结合的反职务犯罪预警监管、执法协调和联防体系。

就目前交通形式来看,压力和挑战是前所未有的,因此预防职务犯罪的任务也繁重。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总结经验,采取有力措施,毫不放松地抓好预防职务犯罪的整改工作,确保工程优质、资金安全。

XXXXXX公司 高速公路XXXX

2011-X-X

2.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总结 篇二

一、当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现状

近年来, 检察机关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从起步到逐渐展开, 应当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如预防机构的设立、预防人员的专业化、各具特色的经验做法等等。然而, 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过程中, 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开展。目前, 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 重打击, 轻预防

近年来, 检察机关打击职务犯罪取得了辉煌成就。2003~2007年, 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79696件、209487人, 立案侦查贪污受贿十万元以上、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案件35255件, 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3929人 (其中厅局级930人、省部级以上35人) , 追缴赃款赃物244.8亿多元。在严厉打击之下, 胡长清、成克杰、王怀忠、郑筱萸等一大批高官纷纷落马。和打击职务犯罪相比, 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则稍显不足。一方面, 从部门人数作比较, 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部门和渎职侵权犯罪侦查部门的人员要远远多于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的人员, 据了解, 人员比例约为10∶1;另一方面, 从部门级别来看, 全国检察机关大部分反贪污贿赂部门和渎职侵权犯罪侦查部门已升格, 普遍要比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的级别高半级。这都反映出预防职务犯罪仍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关注。

(二) 重自身预防, 轻整体预防

实践中, 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往往从自身出发, 以自我为中心开展预防工作。实际上, 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 唱重头戏的不仅仅是检察机关, 还有纪检监察机关, 另外有许多单位也各自在内部设立相应的部门开展预防工作。从工作情况来看, 各单位基本上是各自为政, 按照本单位制定的计划和方案开展预防工作, 缺乏相互间的协调配合, 缺乏整体合力。因而, 预防工作显得较为混乱, 存在着工作盲区和重复劳动的现象。

(三) 重个案预防, 轻系统预防

职务犯罪个案预防是指人民检察院在自行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中, 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管理、制度、人员素质等方面的问题, 帮助发案单位完善制度, 堵塞漏洞, 以达到预防此类职务犯罪发生的一案一预防的制度。职务犯罪系统预防是指针对金融、税务、教育、卫生等各个系统、行业开展的预防。检察机关一直较为注重个案预防, 如到发案单位讲法制课, 进行宣传教育, 或是针对个案暴露出的问题发检察建议, 帮助发案单位堵塞漏洞等等。但与此同时, 检察机关往往忽视了系统预防, 即未能针对各个系统、行业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预防工作, 整体规划性不强。因而, 预防工作显得较为被动, 不具有主动性、前瞻性和系统性, 一般是在案发以后才开展预防工作, 预防范围也较狭窄。

二、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必要性

是否应当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要经过充分的论证才能进行, 绝不能具有随意性。当前检察机关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至少具有以下三点理由。

(一) 预防工作本质属性的必然要求

检察机关在遏止职务犯罪工作中, 打击和预防究竟应当孰轻孰重?从表面上看, 打击似乎更为有力, 更应当侧重一些, 其实不然。从打击和预防的关系上来看, 打击是事后进行治理, 而预防是事先进行防范, 是从源头上进行治理;打击具有被动性, 而预防具有主动性;打击不是目的, 只是手段, 预防才是最终目的;打击仅能治标, 不能治本, 预防才是治本之策。由此可见, 检察机关在对职务犯罪进行打击的同时, 更应当侧重于预防工作, 这是预防工作本质属性所决定的。

(二) 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从建国初期到20世纪末, 人们的法治观念较为淡泊, 加之受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 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盛行是极为正常的, 在那样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期之下, 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也是必然的。进入21世纪后, 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深入推进, 人们的法治观念大大增强, 但职务犯罪仍然高发, 说明除了人员素质较低的原因之外, 我们的各项规章制度存在的漏洞较大, 使得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因而, 我们在打击职务犯罪的同时, 必须加强预防工作, 规范各种规章制度, 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使犯罪分子失去滋生蔓延的土壤。

(三) 预防工作时机成熟的必然结果

目前, 我国已正式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以下简称《公约》) 。《公约》第二章专章规定了“预防措施”, 该章共分10条, 较为详尽地规定了预防腐败的措施, 其中有多项规定我国均未能达到要求, 诸如“预防性反腐败政策和做法”、“公共采购和公共财政管理”、“社会参与”、“预防洗钱的措施”等等。检察机关必须力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以达到《公约》规定的各项要求。另外, 中国国家级预防腐败的专门机构——国家预防腐败局于2007年9月正式挂牌成立;2008年6月, 中共中央又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种种情况表明,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我国越来越受到更大的关注。检察机关承担着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 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已成为必然趋势。

三、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的构建

检察机关要搞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充分履行自己的预防职能, 必须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一体化”工作机制, 即纵向“一体化”工作机制和横向“一体化”工作机制。

(一) 纵向“一体化”工作机制

纵向“一体化”工作机制是指上下级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上下联动、混然一体, 实现机构统一、人员互补、资源共享。具体应做到如下几个方面:

1、预防机构“一体化”。

自2000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以来, 全国绝大多数检察机关设立了预防职务犯罪机构。但这一机构的设立并不尽如人意, 如有少数地方检察机关没有按照规定设立职务犯罪预防部门, 仅指定专人负责;有一些地方检察机关将预防职务犯罪部门设在反贪局内, 受反贪局的统一指挥调度, 参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 预防部门形同虚设;还有一些地方检察机关虽将预防职务犯罪部门单列, 但该部门大部分精力仍花费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上, 根本无暇顾及预防工作。要改变这一状况, 更好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检察机关必须实现预防机构设置的“一体化”, 即自上而下建立整齐划一的预防职务犯罪机构, 这一机构必须从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单列出来, 是从属于检察机关的一个独立的部门, 且仅承担预防职务犯罪职能。只有这样, 才能确保检察机关预防工作政令畅通, 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才能促使预防工作步上新的台阶。

2、预防人员“一体化”。

检察机关承担的职能较多, 人少事多的现象普通比较突出, 特别是在基层检察机关, 人员尤为紧张, 有的基层检察机关预防部门仅有1-2人, 有的市级检察机关预防部门也仅2-3人, 而检察机关其他内设机构有着自己的职能, 不可能承担较多的预防工作。仅凭如此少的预防工作人员, 是很难想象能够承担繁重的预防职务犯罪职能的。因此, 实行预防人员“一体化”是扬长避短的一大举措, 可以整合上下级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部门人员力量, 充分利用有限的人力, 集中优势兵力开展预防工作, 从而能够实现上下左右联动, 发挥出最大的效能。

3、预防资源“一体化”。

实践中, 各地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取得了较为丰富的经验, 积累了许多好的做法。要充分合理地利用这些预防资源, 必须实行预防资源“一体化”。即上下级检察机关之间对成功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图片资料、预防讲稿等等预防资源, 进行重新整合, 相互融合, 相互交流, 相互学习, 优势互补, 从而实现资源共享。闭门造车、各行其事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二) 横向“一体化”工作机制

横向“一体化”工作机制是指检察机关与预防腐败局、纪检监察机关等单位密切配合、互通有无、各司其职, 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面广量大, 不是检察机关自身能够独立完成的, 检察机关在打造纵向“一体化”工作机制的同时, 必须加强与其他机关的密切配合, 打造横向“一体化”工作机制。

1、主动接受指导, 发挥预防腐败局的龙头作用。

国家预防腐败局目前已挂牌成立, 全国各地也必将逐步成立预防腐败局。预防腐败局是预防腐败的专门机构, 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同时预防腐败局设在党政机关, 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因此, 预防腐败局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应当起着核心的作用。作为检察机关应当以大局为重, 主动接受指导, 在预防腐败局统筹安排之下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2、摆正自身位置, 发挥检察机关的生力军作用。

较长一段时期以来, 检察机关承担着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职能。虽然我国将逐步建立专门的预防腐败局, 但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仍不能忽视, 不能认为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可有可无的, 相反地, 检察机关在预防腐败局的指导之下, 更应当发挥预防职务犯罪的生力军作用。因为检察机关有着自身建立起来的预防网络、预防人才、预防资源等强大的预防优势, 这是其他任何一个单位所无法比拟的。因此, 检察机关应当摆正自身的位置, 抓住预防腐败局成立的大好契机, 不断拓展自身的预防职能, 充分发挥出生力军的作用, 更好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3、积极加强联系, 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网络优势。

和检察机关一样, 纪检监察机关也一直承担着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职能。相比之下, 纪检监察机关比检察机关有着更为庞大的网络优势, 许多单位都有纪检监察机关派驻人员, 预防工作开展起来较为方便。因此, 检察机关应积极主动地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联系, 利用纪检监察机关建立起来的网络资源, 开展好自身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摘要:当前, 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现状不容乐观, 存在着重打击轻预防、重自身预防轻整体预防、重个案预防轻系统预防等问题。为了改变这一现状, 检察机关必须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这不仅是预防工作本质属性的必然要求, 也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及预防工作时机成熟的必然结果。检察机关要搞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充分履行自己的预防职能, 必须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一体化”工作机制, 即纵向“一体化”工作机制和横向“一体化”工作机制。

关键词: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

参考文献

[1]、贾春旺.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R].http://www.gov.cn/2008lh/content_926172.htm, 2008-03-22.

3.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总结 篇三

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好预防调查,发现职务犯罪线索,直接为侦查工作服务。预防调查是预防工作的主要抓手,也是预防的主要手段,越来越被各级检察机关重视。高检院制定了《人民检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则(试行)》,省院出台了职务犯罪预防调查规定(试行),并每年都部署了工作要点,提出具体要求。在预防调查中,预防部门不断提高发现线索的能力和责任感。强化为侦查服务的意识,发现线索,及时移交侦查部门。这样的线索一是成案率高;二是侦查时省时省力。

二是调动职务犯罪知情人员举报的积极性。宣传、教育是预防工作的重要内容,我们在开展宣传活动中,加大对举报奖励制度的宣传力度。鼓励单位知情人员积极举报。查案工作是直接的预防工作,一个案件的查处,会直接推动一个单位的反腐败工作。预防部门要充分利用查案后的有利时机,在个案预防的基础上,开展系统预防工作。通过法制讲座等形式宣传职务犯罪知识及举报奖励制度,增强人们举报职务犯罪的积极性,并使举报的内容更具针对性;实施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对举报人员的奖励力度,鼓励单位内部知情人员积极参与到反腐工作中来,营造处处反腐败、人人讲预防体制环境。

三是激发犯罪嫌疑人自首的主动性。有效利用预防职务犯罪的警示教育基地。组织服刑人员现场以身说法,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讲座,明确法律政策适用,鼓励犯罪嫌疑人自首立功。刑法第67条是对自首的规定,对于构成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第68条是对立功的规定,对于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对于这些刑法条款,我们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时。不但要阐明其法律含义和司法机关的适用标准,而且要用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因自首立功而被宽大处理的案件,教育和鼓励犯罪嫌疑人积极自首、立功,争取宽大处理。必要的时候,检察机关的领导可以通过电视讲话的形式,进行专题法制宣传。最大限度地激励有悔罪心理的犯罪嫌疑人走自首之路。

四是规范行业预防。提高行业内部监督和发现线索的能力,并督促他们及时把发现的线索移交检察机关。在开展行业预防时。我们都要求单位加强内部自身的预防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内部监察、审计部门的职能。加强自身发现问题的能力。同时和各单位制定线索移交制度和信息交流制度,并实行责任制。这样就大大拓宽了案源的渠道。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侦查部门“无米下锅”的问题。

4.乡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总结 篇四

一、领导高度重视

XX镇党委、政府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非常重视,成立预防工作组织机构,由XX镇党委书记欧德鑫任组长,镇长邱闯与副书记、纪委书记王乾明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王乾明同志任主任,由机关其他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把责任落实到人头,并对该项工作进行了责任划分,明确分工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镇党委、政府为了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始终做到该项工作年初有安排,半年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切实做到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政府中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进一步完善了监督机制和相关责任制,使我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教育,大力营造反腐倡廉的气氛

XX镇党委、政府认真开展对广大班干部职工的学习与教育工作,积极开展了廉洁自律和反腐败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按照执行《廉政准则》和单位财经制度,工作中结合实际,进行自查自纠,注重解决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在党风廉政建设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在公务接待上一律按标准在政府内部职工食堂就餐,不准领导干部利用公款旅游,购置小车,不准用公款进行娱乐消费与活动,班子成员一律按章办事,做到管好自己的同时也要管好身边的人,随时接受群众和政府聘请的廉政监督员的监督,同时镇党委、政府还加大了对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工作的审记、排查、监督、预防力度,切实把一切可能发生的犯罪案件、苗头隐患消灭在了萌芽状态,2013年我镇无一例干部职工违纪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三、加强开展专项清理清查工作,形成廉洁自律良好风尚

镇党委政府在抓好预防职务犯罪日常工作的同时,加大了对该项工作的监督执行力度,进一步深化了政务公开和财务管理制度,聘请老干部、党员代表为廉政监督员,提高镇党委、政府的绝对领导和群众的监督权力,严格控制接待费,公务费和办公经费的审计报销关口,做到不超标准,不铺张浪费,特别是对涉及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巨额经费的使用,由镇镇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加大群众的无缝衔接。特别是在当前乡镇党委换届选举期间,加大力度,确保“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和五个一律”落到实处,杜绝一切不正之风。为了更好地预防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工作,镇党委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觉遵守《XX镇人民政府财务管理制度》,在班子成员的相互监督下,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有效地遏制和杜绝了职务犯罪案件在本镇的发生。

5.乡镇年度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总结 篇五

我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反腐败“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方针,紧紧围绕市政府,市纪委的工作中心,采取有效措施,结合《黑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今年,我乡认真落实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实现了全年未发生干部、职工职务犯罪案件的工作目标。

一、切实加强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领导,确保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我乡年初制定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安排,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进行管理。我乡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青河乡书记于利国同志负总责,分管乡长尤明忠同志具体抓,各科室负责人和各村书记税基协助领导做好工作的落实。同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和述廉工作报告,弘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精神,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加强政治理论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政策理论水平。认真组织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省、市有关纠风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学习全国乡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精神及经典案例。具有针对性的继续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进一步使全体干部职工在思想上深刻洗礼,行为上进一步规范,努力提高“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责任意识。把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三、健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形成良好的监督约束机制

我乡针对容易发生职务犯罪的环节和部位开展好预防工作,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岗位职责等内部管理制度。采取有力措施,严禁行业不正之风,杜绝干部职工、特别是主管领导发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形成了良好的监督制约机制。

四、扎实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确保全年不发生干部、职工职务犯罪案件

为了有效地促进党员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从而有效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我局做到了三个有机结合:一是将会议和实践有机结合;二是把我乡预防职务犯罪方案与《黑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有机结合;三是把预防职务犯罪与工作制度有机结合。严格执行《公务员八条禁令》和《黑龙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规定,加强对财政、土地、草原、干部等重点环节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执法不公和吃拿卡要行为发生。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自觉规范行政行为,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廉洁高效。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罚没款“收缴分离”和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至今为止没有发生工作人员故意刁难和怠慢来访及办事人员的不良行为,没有发生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五、存在问题

总体上来看,我乡的党风、政风、行风是好的,我们的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打下了一个比较好的基础。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而且这些问题越来越受到群众和全社会的关注。首先从熟悉层面上看,少数干部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熟悉不足;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力度还不够;重业务建设,轻廉政建设的倾向在个别人身上存在;第二,从工作层面上看,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够完善,监督不到位还存在,在学习教育方面有些流于形式;对行政执法、重点部位、重点环境的监督、措施还没有跟上。

6.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总结 篇六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为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反腐败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深入有效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按照《关于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2011]5号)精神,我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继续抓好干部队伍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强化源头治理,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我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体制

***局党组高度重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责任分工,明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切实抓好所分管科室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监督检查。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一把手按照上级行政机关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切实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各项要求,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班子成员从 1

自身做起,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为抓好分管范围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制定的《***责任追究制度》、《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和《***局2011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的责任分工,狠抓责任追究工作,并将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做到责任奖惩分明,有力推进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执行力。

二、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宣传教育

局班子始终把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作为搞好个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将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列入宣传工作要点,把自律与他律,教育与管理相结合,使领导干部增强纪律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一是充分利用一、二级班子学习会机会,开展党纪条规和中纪委、省、市、县各级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相关的文件精神的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尤其是加强对《**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的学习贯彻。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对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之能够自觉地去执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有关规定。二是以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通过召开党员大会等方式,宣讲廉政党课和作反腐败形式报告;三是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廉政内容,逐一报告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并进行深入的自查自纠,广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重要性的认识,使之能够自觉地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四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好人”**同志先进事迹。

三、抓好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在平时的工作中,为确保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班子成员对各科室进行认真安排、布置和督促检查:一是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和自查自纠工作,清理领导干部在福利、接待等方面严重违反规定的问题,纠正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的歪风;二是认真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查收招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三是认真抓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从强化管理和监督入手,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强化监管措施,加强对重点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有关规定。四是加大对执法人员的作风整治,切实规范执法行为,积极推行“五个严禁”,即要求干部职工严禁擅离岗位、擅离职守,严禁网上聊天、玩游戏,严禁工作日中餐饮酒,严禁接受当事人的宴请和礼品、礼金,严禁态度生硬、服务不周,严肃查处和纠正执法队伍中存在的执法不公、乱收乱罚、吃拿卡要、刁难群众等影响经济发展、破坏**行业形象的突出问题。

四、亮点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承办的**工程有***工程等,涉及工程资金

上千万元。在这些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各类规费的手指过程中,尽管涉及10多个科室,20多个中层以上干部,但没有出现一例违法犯罪行为。在这方面,我局突出抓了以下环节:一是建立学习制度。将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放在同等地位,同步安排。在全局形成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的良好风气。二是制定勤政廉政制度。我局先后制定了《***局责任追究制度》、《收支两条线制度》等制度。三是严格招投标制度。按照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要求,加强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程进行公开招投标,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四是建立科学民主的公开决策机制。制定《****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专家咨询认证管理制度》,规定凡涉及全县****发展规划、***规划、***建设等重大行政决定事项,都应经专家咨询认证或提交市、县咨询委员会组织专家咨询认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调查研究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旁观者清和听证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一直受到县纪委和检察院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每逢重大会议和重要事项的决策都告之第三纪工委,并邀请参与。

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我们虽然做了大量工作,收到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我们决心在县委、县政府和正确领导下,加强与检察部门的团结协作,强化对各项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

7.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总结 篇七

一、辅导员工作要以学生为本, 重视学生个体差异

辅导员工作要做到“以学生为本”, 就要依据高校的学生特点开展工作, 找准切入点, 做到有的放矢。全面了解学生, 包括学生的学习情况、思想状况、生活情况等方面。传统的辅导员管理工作往往从学生共性出发, 忽视学生个体差异, 对学生中出现的某些非常态化问题不予重视, 不能给予很好的解决, 往往因小事而酿成大错。据了解, 经济状况是大学生犯罪的一个潜在因素, 因家庭困难陷入经济困境而实施犯罪的大学生不在少数。据统计, 每年全国26.4%的大学生支付不起学费, 13.5%的大学生甚至连生活费用都成问题。这类所谓“经济弱势群体”往往都有一种自卑心理, 同时又有极强的自尊心。一旦遇到伤及自尊的事件时容易导致心理失衡, 从而走向犯罪的深渊。随着新时期我国大学生犯罪率的不断提高, 高校辅导员开展日常学生工作要坚持以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为目标, 把预防大学生犯罪作为潜在的任务, 融入各项学生工作之中。高校辅导员预防大学生犯罪, 坚持以学生为本, 应当在工作中尊重学生、关心学生、培养学生、激励学生, 促进大学生健康人格的塑造和良好心理品质的培育, 有效预防大学生走上犯罪道路。

二、辅导员应该重视学生的思想状态, 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大学时期, 青年学生一般处于生理、心理逐步走向成熟的阶段。在这一阶段, 大学生逐渐开始摆脱心理上对家长的依赖性和受保护的习惯, 自我意识逐渐增强。同时, 社会和家庭有对大学生寄予了较高的期望, 这使得在心理上发展不够成熟、情绪不具稳定性的大学生们承受学习、经济、人际关系、就业等方面的心理压力越来越大。面对日益激烈的社会竞争, 他们除了感受到愈来愈多的压力, 还会产生认知上的困惑, 人生观、价值观容易偏离正确的轨道。作为辅导员, 应该深入了解学生的心理动态, 通过设计制作的关于学业分析、新生职业生涯规划、人际关系辅导、毕业生就业辅导、大学生跟踪谈话与深度谈话等表格, 掌握学生思想波动和异常行为, 并且通过班会和各项活动, 让青年学生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学习方法、思想问题、个性锻炼等方面获得有益的指点, 摆脱那些拜金的、功利的、享乐的人生观, 做一个积极向上的、懂得人生价值并愿意为此而奋斗的人。

三、辅导员应加强自身法律素养

以往大学生犯罪主要发生在大中专院校, 特别是高职院校居多, 近年来, 许多犯罪案件不仅发生在大中专学生群体而且本科生、甚至研究生也参与其中, 成为实施犯罪的主体。2002年清华大学刘海洋泼熊案, 2003年浙江大学周一超刺杀公务员案, 2004年云南大学马加爵杀死同学案, 这些触目惊心的案例都表明大学生犯罪已经开始出现于名校、高学历层次者之中。很多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 要预防大学生犯罪, 首先要强化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在高校, 辅导员是大学

生日常生活、学习中联系最为密切的人, 在学校这个预防系统体系中有着重要的作用。高校辅导员的法律素养显得至关重要。高校辅导员增强自身法律素养, 需要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 一方面自己懂法, 另一方面使自己的工作合法化, 避免教育过程中出现违法犯罪现象。需要了解各种犯罪, 熟悉各种犯罪特征、犯罪心理, 这样有利于辅导员准确把握有犯罪苗头的学生的动态, 从而达到预防目的, 防止大学生犯罪行为的发生。做好大学生犯罪预防工作, 辅导员老师首先要培养自己健康的法律心理, 锻炼自己辩证认识事物的能力, 要有对社会主义法治的充分信任感与依赖感。其次, 要求辅导员老师学习常用的法律和法规, 掌握较多的法律知识。只有了解法律, 才能遵守法律, 才能对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再次, 辅导员老师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注意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辅导员要在大学生群体中及时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应当指出的是, 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在整个大学阶段都不应当中断。具体而言, 可以推行辅导员进公寓、进课堂制度, 教育学生学法、用法, 培养依法办事的行为方式, 还要将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 将法制教育与自立、自律、自强的校园文化精神相结合。最后, 要求辅导员老师在日常工作、学习的过程中, 严格按照法律办事, 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办事, 处理任何问题都严格遵守正当的程序。努力培养大学生的维权意识, 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 要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不是以消极的态度对待法律, 甚至放弃法律武器。只有这样, 才可以起到引导作用, 达到预防大学生犯罪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张怀民, 万小华.当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J)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8 (x) :34.

8.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总结 篇八

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具有天然的法律监督属性。工作中,必须坚持从宪法定位出发,牢牢把握法律监督这个根本,紧密结合执法办案实际来进行。否则既可能超越职权,又可能事与愿违,收不到预期效果。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是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内容,对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具有重要作用。落实党中央、高检院要求,进一步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力度,关键是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正确把握和处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与法律监督之间的关系,在深化认识、完善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上下工夫,以推动反腐败治本抓源头工作的开展。

一、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重要性

检察机关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能部门。我们应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

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服务经济发展的需要。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时期,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腐败犯罪已成为改革发展的严重障碍。为此,新形势新时期迫切需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密切关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中职务犯罪的新动向,加大预防工作力度,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

尽管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繁重。社会各界对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期望很高,迫切需要检察机关拓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增强预防措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和方式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需要。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我们党从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需要检察机关主动融入社会管理格局,结合执法办案,从制度、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提出预防对策和建议,为完善社会管理体系、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

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需要。

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检察职能不仅包括打击犯罪,还包括通过履行检察职责,加强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犯罪。为此,查处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预防职务犯罪也是检察机关的法定义务。在查处职务犯罪的同时做好预防工作,是有效遏制职务犯罪不可或缺的方面,是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的必然要求。

二、正确理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职能定位和特点

职能定位事关发展方向,带有根本性和基础性。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具有天然的法律监督属性。工作中,必须坚持从宪法定位出发,牢牢把握法律监督这个根本,紧密结合执法办案实际来进行。否则既可能超越职权,又可能事与愿违,收不到预期效果。

在现行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中,一方面,检察机关是惩防体系建设的参与者和推动者,在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参加党政以及专门预防机构组织的预防活动,共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另一方面,与政府其他部门相比,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具有法律监督属性的职责义务性预防,在惩防体系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是,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又不同于其他检察业务职能,有其独特的法律监督特点和工作规律。

一是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一种非诉讼方式的法律监督。

职务犯罪侦查、批捕、起诉及其他诉讼监督均是法定的诉讼方式,并且是在诉讼过程中通过不同的诉讼方式来实现权力制衡的法律监督;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则不同,既不是法定的诉讼方式,也不是诉讼的必经程序,它是在诉讼程序之外,通过非诉讼方式来实现的一种职责义务性法律监督。

二是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一种对非既然状态下职务犯罪实施的法律监督。

高检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了对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实行“惩治于既然、防范于未然”的工作原则。也就是说,查处职务犯罪是对已经发生的职务犯罪行为实施的既然性的事后法律监督;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则是一种结合既然教训对可能发生或容易发生职务犯罪的领域、行业或单位实施的未然性的事前法律监督。

三是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一种对非特定对象和具体行为实施的法律监督。

职务犯罪侦查、批捕、起诉及其他诉讼监督均有特定对象和具体的违法行为,也就是说,既针对具体的人,也针对具体的事,是一种相对具体的个体性法律监督;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则不同,预防工作不针对某一特定对象和具体行为,它是一种相对抽象的群体性法律监督。

四是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一种非诉讼程序性的法律监督。

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侦查、批捕、起诉及其他诉讼监督主要体现在“三大诉讼法”之中,且直接介入诉讼程序,或在诉讼程序中进行,或启动相关诉讼程序,其法律监督职能具有鲜明的诉讼程序性制约的特点;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则不同,它不介入任何诉讼程序,既不是诉讼中的程序制约,也不启动任何诉讼程序,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中唯一的非诉讼程序性法律监督方式。

五是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一种非强制性但有一定约束力的法律监督。

由于职务犯罪侦查、批捕、起诉及其他诉讼监督均是以诉讼方式或在诉讼程序中进行的,法律赋予了不同的监督手段和措施,且这些手段和措施均具有国家强制力;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一个明显特点,就是其监督方式和措施不具有强制力。但因其实施主体是國家法律监督机关,对预防对象而言,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手段和措施又有一定的约束力,而这种约束力在检察权威的影响下有很强的监督作用。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律监督特点和规律决定了做好预防工作务必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创新精神。

一是更加需要主动性。

职务犯罪的未然状态具有复杂性和可变性。我们必须树立主动意识,增强捕捉信息的敏感性,坚持执法办案与预防犯罪相结合,注重从个案预防向类案预防、行业预防和专项预防转变,着力解决发生职务犯罪的制度性、机制性等深层次问题。

二是更加需要积极探索。

权力制约制度、机制不尽完善既是惩防体系建设面临的重大问题,也为探索预防工作方式方法、加强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提供了发展空间。更需要我们用发展眼光、创新思维、改革办法来对待预防工作,鼓励探索,倡导创新,认真研究和完善预防工作思路、机制、方法和手段,努力提高预防工作水平。

三是更加需要突出重点。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参与面广,涉及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和方面,必须突出重点,紧紧围绕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领域加强预防工作。当前,尤其要把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经济发展、损害民生民利、破坏公平正义等领域和部位作为预防重点。

四是更加需要灵活运用方式方法。

目前实行的个案预防、类案预防、行业预防和专项预防,以及预防宣传、警示教育、预防调查、犯罪分析、预防咨询、检察建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预防年度报告等措施,相比其他法律监督手段更具灵活性、多样性。我们要统筹兼顾,综合运用,不断增强预防工作的权威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三、应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

新形势下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任务繁重,必须牢牢把握发展规律,明确路径,完善机制,改进方法,努力提高预防工作的社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

一是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要纳入社会预防大格局中。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作为专门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优势,积极向党委汇报工作,推进党委统一领导、社会共同参与、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格局的形成。根据党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适应反腐倡廉的形势和任务,针对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领域和环节,及时调整预防重点,增强预防工作实效。在工作中,检察机关既要按照职责和分工,积极开展预防工作,为党委治理腐败当好参谋;也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在群众的参与和支持下,共同推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要依法进行。

牢牢把握预防工作法律监督的职能定位和特点,明确职权界限和工作程序,结合执法办案,依法运用预防手段,防止脱离法定职能或者超越法律权限搞预防。严格限定预防对象,既要防止随意扩大预防范围,也要防止预防缺位。认真落实年度预防报告制度,为党委决策提供依据。预防工作创新要依法进行,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符合法律监督要求,符合检察改革精神,不能盲目创新,更不能违反司法工作规律和检察工作规律搞创新。认真研究完善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的思路和措施,着力解决预防工作与侦查工作制度衔接不顺、办案信息不畅、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努力实现执法办案与预防犯罪协调推进、同步发展。

三是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要严格纪律。

立足检察职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做到“到位不越位、尽职不越权、参与不干预、帮忙不添乱”。在开展工作中,不能偏离职权、超越权限,不能损害法律尊严和检察形象,不能干预行政机关正常管理活动,不能干预市场主体自主经营行为,不能利用职权谋取单位或者个人私利。对发生在预防部门的违法违纪问题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查处,对违法违纪检察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严厉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刘雁君nina_lyj@yahoo.com.cn

9.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 篇九

为全面落实我区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要求,推动我集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增强集团干部廉政意识,根据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和常州市委关于《常州市惩防体系实施意见》,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为依据,进一步加强集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活动,发挥预防工作遏制职务犯罪,实现以防为主,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系统预防的目标,将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向深入。

二、工作目标

2011年,集团在预防职务犯罪上,将进一步完善和健全预防工作机制,使预防业务更加规范,宣传教育广泛深入,理论调研卓有成效,配合协作形式多样,创新发展有新体现,预防能力有新提高,最大限度地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为集团各项工作全面、快速、高效推进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三、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健全组织。

一是成立龙城旅游控股集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党委书记许晓音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及纪委、审计部门领导担任,集团各子公司领导及集团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内容,统一部署,齐抓共管,整体推进,认真落实相关工作措施,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是建立述职述廉制度。抓好年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活动,将述职述廉工作常态化、长效化,通过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一来是对全年工作的全面总结,二来可以提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更好地投入到集团的各项工作中去。

(二)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一是围绕集团全年重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加强学习,让所有的党员干部深入了解和领会惩治、预防腐败工作的要求,切合实际,抓住重点,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

二是抓好各部门学习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内容的教育工作,把预防职务犯罪纳入干部、员工培训教育计划。定期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中央省市区有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会议精神,举办二次以“廉洁自律”为主题的培训,提高领导干部和员工的法制意识和自律意识,有效预防、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

(三)完善机制,务求实效

一是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从工程的招投标开始至工程施工结束要全程介入专项预防,特别是对施工建设中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奖惩情况、个人收入情况建立预防跟踪制度,确保预防效果。

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预防工作的责任目标层层分解,量化到人,签订责任状,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约束和监督机制,明确各级领导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职责和领导责任。

三是加强内部审计监督。进一步强化审计职能,配足审计人员,对集团主要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力度;在程序上强化对审计建议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审计成果落到实处;坚持造价管理,规范和强化预算审计,严格招标和审标程序,注重跟踪审计,控制变更签证,并积极构建集团造价信息共享平台;结合企业实际,积极构建公司内审体系,为企业健康、和谐、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四是建立定期和重要结点督检和考察制度。按季对关键部门、重点项目、责任人进行交流督检,同时对提拔干部实施使用前廉政考察,确保预防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活动,结合建党九十周年在七一前夕开展“为党旗争辉”廉洁主题月活动,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形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掀起预防宣传新高潮。

二是警示教育,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邀请法律专家和收集相关案例,对干部员工进行法制讲座、以案释法,揭露职务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提高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目标,责任到人。

将预防工作的责任目标层层分解,量化到人,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约束和监督机制,明确各级领导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职责和领导责任。

(二)及时排查,防患未然。

对集团存在的一些职务犯罪隐患和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把隐患和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旦发现有职务犯罪线索,要立即向上级组织报告,并积极配合纪检部门开展预防立项调查工作活动、以及做好案件查办工作。

10.区发改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总结 篇十

区发改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认真贯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区局、区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建立预防机制,强化监督管理,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新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取得了良好效果,促进了我局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以强化教育为切入点,筑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思想防线

预防职务犯罪关键在于教育。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我们努力做到“三个强化”:一是强化主题教育。我们针对发改局系统工作特点,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电脑等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阵地,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了“思想作风纪律大整顿”活动,在活动中,我们进行了专题讲座2次,播放正反典型录像片2次,全系统受教育人数达22人,在全局营造了浓厚的廉政教育氛围。此外,我们还加强了干部职工的普法教育,先后组织22名干部职工参加了“六五”普法考试,使他们充分了解罪与非罪的界线,掌握了基本的法律、法规常识,增强了自我约束、自我保护的能力。二是强化案例教育。为达到警示作用,我们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收听、收看了近年来我国发生的腐败案例的书面材料和录像,深入分析其蜕化变质的过程、原因,剖析他们堕落的轨迹和思想根源,警戒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教训,时刻警惕职务犯罪,为此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强化“一把手”教育。我们以创建好班子作为预防职务犯罪的有力保证,以开好党员学习会、民主生活会、中层干部会为契机,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局班子和各科、室负责人进行理想信念、“三个代表”、职业道德、执政为民、依法行政、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构筑思想道德防线和法纪防线。同时,我局还严格按照区对预防职务犯罪的具体要求,采取听取汇报、专题检查、政务督查、综合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及时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各科室的业务、管理运行情况,发现问题随时整改,有效地提高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责任意识。

二、以机制创新为着力点,形成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整体合力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的.系统工程。我们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过程中,积极探索并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的三项新机制。一是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领导机制。我们与区检察院联合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的专门领导小组,建立了具体办事机构,使我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预警机制。为使预防职务犯罪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了内部监督管理,对重要方针政策制定、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由纪检监察等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完善了责任追究制度,对失职渎职及不廉洁行为严肃追究;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目标责任分解,做到了任务明确,责任清晰,工作到位。加强了事前监督,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及时提醒,让红灯亮在越轨之前。三是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的监督机制。为加大纪检监察机构对同级领导班子的监督力度,我局配备了专职纪检监察员,列席局党组和领导班子其它工作会议,变事后查处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形成了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的监督预警机制,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犯错误或少犯失职、渎职错误,从而营造出有利于事业发展、有利于干部成长的工作环境。

近期,我局在预防职务犯罪调查中发现,随着经济和社会事业的迅猛发展,项目建设和企事业单位改革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成为案件易发、多发领域。()为此,我们根据发改局系统的情况和特点,及时调整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重点,找准工作的突破点,努力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我们针对项目报批、争取、资金下达、企事业单位改革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工作,从改革体制、机制、制度入手,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认真进行行政审批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加强集体会审,规范审批行为,强化行政审批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通过建立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制,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公示制、限时办结制,提高行政审批效率;通过理顺各项业务流程,制定办事标准和法定文本,使全局各项行政审批业务法定化、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以有效克服办事随意性和有效扼制“自由裁量权”。

11.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总结 篇十一

【关键词】财务人员 职务犯罪 预防工作

一、财务人员职务犯罪的概念

财务人员职务犯罪,是指财务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时,严重违反财务规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直接或间接实施侵害社会经济关系和经济秩序,并造成严重后果,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

二、解析犯罪特性

财务人员,包含出纳、会计及其他财务人员。这类职务犯罪涵盖了非法侵占、骗取窃取钱款、挪用贪污公款等。财务范畴中的这类犯罪尤为严重,涉案数额往往偏高,作案历经的时段较长,有着明晰的职务特性。

财务类别犯罪紧密关联着财务主体,即单位内的财务职员。从案件特性看,这类犯罪,多为挪用款额、贪污受贿等罪行。财务人员常常把控着行政单位内的财务命脉,很易在平日的细节流程中发觉漏洞,从而利用漏洞,引发财务罪行。

这类财务犯罪,持续时段都是偏长的。这是因为,财务人员有着明晰的专业特性,技术属性凸显。常规情形下,单位只会预设一名会计,至多会预设两名。缺失外在监督,内部监督如若形式单一、方法老旧,财务人员就有可能倾向造假。审计部门没能在最短时段内查验潜在的账目隐患,就会造成长久财务犯罪行为。

三、探析漏洞成因

首先,制度不完善。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转型时期,社会主义市场机制还在完善之中,财务管理机制也不尽完善,导致对财务人员约束机制弱化。突出表现在领导权力过大、行政干预过多、内控制度过弱。

第二,职业道德缺失。有些财务人员受到社会上金钱至上、个人享乐等不正确价值观的影响,在物质利益的诱惑下,迷失自我,不惜铤而走险,通过犯罪的手段满足自己贪婪的欲望。

第三,监管不力。一是内控制度落实不好。在一些单位中,还存在财务人员印鉴支票不分、职务互相兼任现象。出纳、会计应能设定明晰的彼此界限,不可彼此混同。然而,某些单位并没审慎依照这一规程来分离,反而默许一些兼任行为,如单位会计休假或出差期间,出纳把会计的活一起干了。二是审计监督力度不够。内部审计时,因财务、审计双方有共同领导,加上在同一单位互相很熟悉,存在走过场“你好我好大家好”的现象,使得财务管理看似健全却未起到应有的作用。

四、慎重预防罪行

(一)有序管控准入

选用财务职员,关乎平日内的财务运转,关系财务执行。适当筛选职员,就会构建顺畅的运转路径,规避财务犯罪。反而,若没能审慎把控初始的这一入口,就会增添隐患,不利于去监督。对于单位出纳、会计职位,都应筛选最适宜的可用人员,从严把控入口。不仅要齐备资质,还要素质优良,不会违反道德。把控初始入口,切实防患未然。

(二)慎重日常监管

管理不够廉洁,就会带来潜在的心态失衡,增添犯罪隐患。缺失从严管理,财务人员暗藏着偏大的心态反差,缺失平衡心态。从很小范围的初始犯罪,直至不可收拾。管理者唯有明晰自身的职责,并从严约束,才会从本源上规避这样的罪行,确保心态平衡。财务管理拥有着深层的内涵,应当认真探究。单位的管理者就要明晰财务管理范畴内的根本内涵、日常管理规律。结合单位特性来拟定可行的流程、设定最佳对策。切实查验责任,避免细节步骤之中的任何疏漏。创设严密体系,构建全面的、多层次的防控。

另一方面,要强化财务管理人员思想教育的培训,强化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职业操守。

(三)突出彼此监督

在单位财务管理中,必须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出纳及会计应能彼此监督,彼此独立负责,依照会计法来慎重调配彼此的日常职责,落实拟定好的规程机制,才能防控职务类的财务罪行。从真实情况看,出纳及会计彼此构建了很长时段的紧密关系,常常拥有着彼此的潜在把柄,不可真正监督。杜绝这类现象,构建内外双重的细化监督,内部完善内控,建立多方位的内控制度。同时要加强内审,要引进外部专项审计,提高外部的审计力度。唯有突显监督,才可彼此约束,从根本上才可消除平日履职之中的犯罪隐患。

(四)提升透明程度

财务工作应能严守秘密,但不可不透明。如果缺失透明,流程不够公开,就会规避常规路径下的群众督查,增设犯罪温床。对比其他流程,财务流程更应接纳常规情形的查验及监督,受到群众审查。唯有足够透明,才会随时识别出现的漏洞,及时改正,消除罪行萌芽。

扩展监督范畴,调动起区域之内的参与热情,积极予以配合。财务流程应被置于最为阳光的地方,置于监督之下。这就杜绝了潜在的灰色地带,强化人员自律。这种公开透明,也杜绝了常常提到的小金库行为。结合单位实情,构建明晰的多层职责。有序设定内控,严密细分岗位。构建起来的职责流程应能彼此相扣,环节彼此吻合。拥有配套机制,便于发现流程内的疑难及财务漏洞。

五、结语

做好犯罪防控,远胜于真正查出了犯罪以后的惩罚。解析犯罪根源,以便构建更完备的防控途径及机制;强化多方位监督,显示出这类监督独有的威慑价值;考虑多个视角,设定全面架构下的防控体系。

参考文献

[1]何林德,韩文华.预防财务人员职务犯罪的对策和思考[J].中国检察官,2014(05):71-72.

[2]郭淑华.财务人员职务犯罪之预防[J].人民檢察,2014(03):77-78.

[3]高丹.从法律监督的角度谈如何预防财务人员职务犯罪[J].法制与社会,2009(25):107.

12.浅谈如何预防职务犯罪 篇十二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公职人员不履行职责、不正确履行职责或者利用职权谋取不法利益, 妨害国家对职务行为的管理活动, 损害公众对于政府的信赖感, 依法应受刑事处罚的行为的总称。其基本特征:一是主体的特定性, 即职务犯罪的主体只能是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运用公共物品、提供公共服务的国家公职人员;二是行为的渎职性, 即行为都违背了一定的职责要求。

笔者认为, 部门预防职务犯罪要提高一个认识, 做到三个坚持。

一、提高思想认识, 增强责任意识。

进一步抓好预防职务犯罪是新形势下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工作, 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标本兼治, 综合治理, 惩防并举, 注重预防”的基本方针, 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必然要求, 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体现。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形势, 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紧迫性, 全面掌握, 深刻领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思想, 基本要求, 工作原则和主要任务, 要进一步认清职务犯罪是腐败的最典型、最集中的表现, 进一步增强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通过抓预防、抓教育, 减少职务犯罪, 确保广大干部职工少犯错误, 不犯错误。

二、坚持教育先行, 筑牢思想防线。

“物必自腐后生虫”, 职务犯罪的发生, 首先来源于公职人员本身价值观念的质变。一个公职人员要想实施贪污、贿赂、徇私舞弊等犯罪, 任何看似严密的监督机制和严惩措施都是苍白无力的。因此, 要想从根本上堵塞职务犯罪的渠道, 必须要在抓好干部思想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真正认清职务犯罪严重后果上下功夫。从教育入手, 促进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深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和示范教育, 通过观看教育片, 举办专家知识讲座等形式, 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 引导干部职工牢固确立立党为公、清正廉洁、淡泊名利、乐于奉献的道德情操, 提高政治素质, 筑牢思想防线, 自觉抵御腐败的侵蚀。要把加强思想教育同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结合起来, 完善规章制度, 规范干部职工行为;把监督关口前移, 把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 把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 把家庭监督、外出报告、“八小时内外”活动日志等结合起来, 建立健全依法依纪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 使干部职工时刻保持清醒头脑, 慎权、慎欲、慎独、慎微, 从根本上减少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进一步促进干部职工廉洁行政意识。

三、坚持制度监督, 构建制约机制。

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在反腐败工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通过深化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 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新突破, 进一步完善公务人员招录预防监督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实施凡进必考的“阳光工程”, 坚持职称评定工作中真实性材料保证制, 企事业单位职工非正常退休公示制等, 努力遏制和根除工作中职务犯罪的发生, 最大限度地减少职务犯罪的土壤和条件。坚持政务公开制度, 按照注重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 积极推行承诺服务制度, 实行工作人员挂牌上岗、规范服务;加强财政资金监管,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建立健全财务收支规章制度, 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收费依据和标准;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领导在做出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时, 要提交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分管领导对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 事前要向主要领导和班子及时沟通, 事后及时汇报情况, 并对处理结果负责。要采取有力措施, 扎实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 加强对制度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严肃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 提高制度执行力, 维护制度权威性。

四、坚持监督检查, 减少犯罪空间。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 也是诱发职务犯罪的直接原因。切实加强领导, 加强监督检查, 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样, 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 坚持与其他工作一起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严肃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定期召开会议, 认真研究分析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利用各种形式, 认真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法制宣传教育, 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坚持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 增强监督合力。采取多种形式对外公开法规政策、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处罚标准, 公开服务承诺, 凡与群众利益相关的行政事项都进行公开, 注重公开的真实性, 接受群众监督, 从而杜绝个别人员说了算, 以权谋私现象的发生。组织巡视检查, 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 听取党风廉政工作汇报, 对干部职工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措施, 对促进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

13.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方案 篇十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有效防范和遏制职务犯罪问题的发生,增强财政干部职工主动预防、自我保护和事前防范意识,自觉遵守和维护纪律,结合财政部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

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融入到财政工作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加强与纪检、检察等部门的协作,不断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实效性,努力从源头上预防、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为全面推进财政科学理财、依法行政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我局成立了以单位“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了分工,明确了责任,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各股室、中心、财政所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各负其责。形成渠道畅通,整体协调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格局。

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略……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监督股,主任由监督股股长李强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营造清正廉洁的工作氛围,提高财政系统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建立健全和完善职务犯罪预防制度和机制,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有效预防和杜绝财政系统干部职务犯罪,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努力打造“五型”机关建设,为创建平安、创新、美丽、幸福襄垣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具体要求

(一)抓好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组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宣传版面、制度建设、征集廉政格言等多种形式进行教育,写心得谈体会,分析职务犯罪的主、客观原因,提高财政系统干部职工自我防范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

(二)结合财政部门的职能特点,配合纪检、检察部门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预防监督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将职务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紧密联系实际,大胆创新,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引向深入,务求实效。各股、室、中心、所要结合工作实际和自身特点,制定预防职务犯罪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制度,细化规范工作流程。同时积极探索,深入研究职务犯罪的原因、规律和特点,研究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方法、途径、程序和评价体系,真正把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落到实处。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教育,筑牢预防职务犯罪的思想道德防线

1、抓好经常性的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制订的党风廉政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计划。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理论知识,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行党纪法纪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法纪观念,用纪律和法律规范大家的言行,大力宣传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的正面典型,使党员干部知道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怎样做是正确的,怎样做是有效的。通过学习教育,使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2、抓好警示性的预防职务犯罪教育,通过警示教育、案例分析、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进行教育,分析职务犯罪的主客观原因,探索防止职务犯罪的有效途径,警示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做到清正廉洁。

(二)健全制度、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的长效机制

健全制度,就是要建立有效的规章制度、使用权有责、用权有章、用权有度、用权有督,做到权力规范、科学运作,不给干部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以权受贿、以权违法等行为上创造条件,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1、建立领导责任制。要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领导、层层分解明确责任,坚持“一把手”为预防职务犯罪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并发挥领导小组职能,加强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领导。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的形式,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强化过错追究机制,对不正之风敢抓敢管敢查处,有效防止失职渎职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2、建立制度制约机制。在预防职务犯罪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建立健全考廉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审批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廉政档案制度等等。严格办事程序,强化部门约束机制,继续深化政府采购、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收支两条线等改革,健全完善制约机制。

(三)强化监督,构建预防职务犯罪监管体系

14.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廉政档案制度 篇十四

为了规范廉政档案管理,加强猫儿沟煤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制度化、正规化建设,防止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根据河曲县人民检察院[2011]河检预字第1号文件精神,结合猫儿沟煤业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体系

廉政档案纳入项目部建设档案统一管理体系,实行单独立卷、集中归档。

二、管理原则

廉政档案实行统一领导、专人负责、分工协作、集中归档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三、管理部门

专项预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廉政档案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四、归档范围

廉政档案是在廉政建设和专项预防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材料。范围可分为文书档案、案件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等。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关于廉政建设、专项预防的文件、信息、资料;

(二)领导小组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

(三)与各科室、单位签定的廉政、勤政建设及专项预防目标责任制;

(四)与各协作、材料供应等单位签定的廉政合同、安全施工合同;

(五)廉政和专项预防方面的检举、信访材料;

(六)调查处理廉政和专项预防方面的案件所形成的法律文书、笔录、证明资料等案件材料;

(七)廉政和专项预防方面的声像材料;

(八)其他需要归档的资料。

五、工作要求

(一)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廉政档案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廉政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

(二)严格遵守《档案法》、《保密法》和廉政建设、专项预防方面的有关规定,做好档案利用工作,严防失密情况的发生。

(三)切实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保护档案安全,延长档案的使用寿命。

猫儿沟煤业综合办

15.职务犯罪心理分析与预防 篇十五

一、职务犯罪的基本特征

职务犯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其他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公职人员。他们掌握着国家或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及大众所赋予的权力,由于这种权力易使权力拥有者心理上无视法律,无视大众想以权谋私心理的产生,而引起职务犯罪的发生。从总体上看,职务犯罪的基本特征有:

1.该罪由国家工作人员或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公职的人员构成。

2.绝大多数职务犯罪由故意构成,也有个别(少数)的职务犯罪由过失构成,还有的职务犯罪既可由故意又可由过失构成。

3.职务犯罪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从事公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犯罪;从事公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的人员滥用职权实施的犯罪;从事公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的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或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而造成对国家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务活动管理职能的侵犯。

二、环境因素对公职人员职务犯罪产生的心理影响

环境是在人的心理、意识之外,对人的心理、意识的形成发生影响的全部条件,作为具有一定职权的公职人员实施职务犯罪同样与一定的社会环境有关。特别是社会环境中的消极因素,对公职人员心理素质的发展和个人行为方式的影响,是诱发其职务犯罪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外在客观因素。环境因素对公职人员犯罪心理的影响主要体现在:

1.贪婪心理。职务犯罪行为人代表国家行使一定的社会管理职权,接触的是更多的社会财富,其思想往往发生偏移,也就开始不再满足于解决生活困难,而追求更高的生活享受和精神需要,随着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思想的滋长和膨胀,部分国家工作人员贪婪成性,经不住诱惑,不顾政策、法律的约束,公然把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作为实现个人价值的直接手段,同时,这种寻求“黑色收入”活动的一次次成功,也会助长职务犯罪行为人重复实施犯罪行为的欲望,强化其实现更大经济利益的贪婪心理。

2.交换心理。职业本身是实现个人理想、追求个人价值、为社会做贡献的方式,但不可否认的是,职业最原始的着眼点应该是一种谋生手段,每一个国家工作人员都有希望通过自己的辛苦劳动和工作获得相应报酬,同时也实现个人诉求。职务犯罪行为人往往掌握一定社会管理职权,与拥有的巨额财富的管理、服务对象相比,自己的收入比较微薄,使得他们利用手中的职权去交换物质利益有了思想基础,从而利用政治权力实现经济利益,并实现所谓的“双方共赢”,在他们看来,何乐而不为呢?因此就走上了职务犯罪的不归路。

3.交易心理。部分人为别人办了事,帮了忙,内心总希望“投桃报李”,这种人利令智昏,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在他们眼里,权力不过是一种待价而沽的特殊商品。在这种交易心理驱使下,他们把职责范围内应该承办的事情与按“劳”取“酬”划等号,不送礼不办事,甚至伸手索要所谓的辛苦费、好处费。就像受贿罪的法条规定一样,从“被动受贿”到“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到“主动索取请托人财物”的心理变化,可以很清晰地反映出欲望刺激下的职务犯罪的深层原因。

4.侥幸心理。绝大多数职务犯罪的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时都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滴水不漏,隐蔽性强,不会被司法机关发现。那些身处高位的领导人更加有恃无恐,不仅不怕受到追究,甚至认为自己位高权重,事发不会也不敢追究自己的责任。大量的人在侥幸心理的作用下,冒险投机,进行钱权交易。

5.骄纵心理。职务犯罪行为人肆无忌惮地追求经济利益的根本屏障,就在于手中的权力。职务犯罪行为人所拥有的权力,不论大小,都会聚集着与之相关联的相当丰富的“资源”,职务犯罪行为人的作为或不作为并不影响这些“资源”聚拢在他的身边,“他们的有所作为或无所作为,都对其他人的行为有着很大的影响。”职务犯罪行为人周围的这种“权利环境”让他无时不刻受到巨大的诱惑,而这些本来就“方便使用”的“资源”,使职务犯罪行为人更加放松自己肆无忌惮地使用,最终在职务犯罪的道路上不能回头。

三、职务犯罪心理预防

1.积极开展职务犯罪心理预测。职务犯罪心理预测是指对个性犯罪心理形成发展的可能性所做的预测,包括初犯预测和再犯预测。职务犯罪心理预测的内容,也就是一个人犯罪心理形成前后和犯罪前出现的一系列征兆。如人际关系反常,这在青年初犯时最为突出;贪婪的物质欲望;对工作或学习产生厌恶情绪;茶饭不思,终日惶惶不安;极力伪装自己,工作假装积极等等。这些犯前征兆,只能因人因事而异,虽有一定的规律,但也表现出较大的差异。只要运用预测方法,注意观察,分析犯前征兆,就能为预防工作打下基础。

2.加强教育,提高认识。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通过加强正面思想引导和进行警示性教育,消除其贪婪、虚荣等不良心理的影响。一是加强正面思想引导。针对公职人员存在的贪婪心理和虚荣心理,应从正面加强思想引导,尽量瓦解其对于公职人员行为的不利影响。通过正面思想引导,帮助公职人员牢固树立廉政思想,确立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培养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培养公职人员的浩然正气,最大程度瓦解其贪婪心理和虚荣心理。心理学研究也表明,正面、积极、向上的思想、态度和心理是个体克服不良心理影响的根本所在。二是加强警示教育。针对公职人员存在的侥幸心理和投机心理,可以通过加强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活动尽力予以瓦解。精心选取大量真实的不同职业的职务犯罪案例对相应职业公职人员进行警示教育,以相同或类似职业(职权)为范围,通过该职业(职权)范围内的职务犯罪案件来对该范围内的其他公职人员进行警示教育。通过对典型职务犯罪案例的详细分析,将其发案经过、犯罪事实、处置结果等向广大公职人员进行通报,其中职务犯罪分子的心理历程应当作为重点内容进行细致剖析,并全面批露,以达到最佳预防效果。三是要加强良好心态养成。常怀感恩之心。要感恩组织的教育培养、领导的关心、同事的帮助、家人的支持。常怀敬畏之心。要敬畏党纪国法,敬畏组织,敬畏职责,事事处处自警、自省、自重、自律,确保理想信念坚定,道德高尚、情操纯洁,不断增强抵抗力、提高免疫力。常怀平常之心。平时要加强修身养德,注重良好品行养成,特别是对名利、地位、金钱、美色等始终保持淡定,对形形色色的诱惑保持定力,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开拓创新、勇于担当、尽职履责上,才能把职务犯罪的不良心理拒之于身心之外。

3.切实加强监督。一是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要对“一把手”施权行为严格管理,要简政、放权,公开化,缩小“一把手”个人权力范围,严格制度规范,使其不能滥用权力。二是切实加强对党政班子的监督。尤其要强化纪委对同级党委重大决策的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对党员领导干部任免的提议权、考核权、质询权,对违纪违法案件的立案权、检查权、处分权。要把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维护政令畅通作为监督的重点。三是切实加强对权力行使部门的监督。减少个人或部门自由裁定权。四是切实加强对下级的监督。五是切实加强民主监督。要强化人民群众对权力的监督意识。六是切实加强舆论监督。对廉政典型要大力宣传报道,做到电视上有影,广播里有声,报纸上有名。对腐败现象、职务犯罪也要及时曝光亮相,公开示众。要通过方方面面的监督和不懈的努力达到预防职务犯罪的目的。

4.建立并完善预防职务犯罪相关制度。制度制约着人的行为,要切实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就必须有一套较为完整的规章制度。纵观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腐败现象和职务犯罪,之所以屡屡发生,滋长蔓延,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因此,党的各级组织,要着重抓住那些容易滋生不正之风、腐败现象、职务犯罪的领域和环节,建立和完善各种预防职务犯罪的规范制度。要建立完善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查处的工作制度,用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不正之风、腐败现象和职务犯罪。要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投资体制和干部人事任免制度的改革。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四项制度。要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评议述职评议、“一把手”上岗承诺、领导干部经费包干等制度。要充分利用制度的约束作用,形成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使不正之风无缝可钻,职务犯罪无从下手。

职务犯罪预防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只有在宏观上通过各种手段改变社会风气,在微观上通过分析个人的心理因素,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预防措施,才能够治标治本,做好预防工作。

摘要:预防职务犯罪,越来越成为明智的政府执政治国的重要内容和有识之士关注的重要课题。公职人员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心理过程虽然千变万化,但其心理特征也有共性可寻,有规律可循。侧重于从心理方面对职务犯罪进行浅析,找出职务犯罪的根源,从而提出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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