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奖惩制度

2025-01-30

物业管理奖惩制度(12篇)

1.物业管理奖惩制度 篇一

物业保安人员奖惩制度

1.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5元,超过1小时的扣10元,超过2小时扣50元。

2.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教育后仍不服从,一律作辞退处理。

3.未按着装规定要求佩戴袖标和白手套的,一次扣5元。

4.本小区为人车分流小区,车辆禁止驶入楼区,中心岗车位停满后非地库车辆禁止入院,车辆无故进入楼区的超过规定1小时扣10元,两小时以上扣30元.停在绿化或铺砖上的扣50-100元。5.工作时间严禁饮酒,发现一次扣100元,违反规定酒后上岗的发现一次扣50元。

6.巡逻时存在问题,未及时发现扣10-50元。造成损失的扣相应金额。

7.脱岗,漏岗,不按时上岗,扣30-50元。如造成损失的扣相应金额。

奖励

1.在工作中抓获违法犯罪分子一次,一人奖励100元, 抓获重大案犯一次,一人奖500元。

2.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受到领导及员工一致好评者100-300元;

其他奖励参照全体员工奖励

2.物业管理奖惩制度 篇二

1 素质教育

素质一词原指人的解剖生理方面的先天性特点, 如身体素质等[1]。现在所说的素质教育是一种对学生进行全面、综合、科学、有效教育的方式。它包括人文教育和科学教育两大方面。素质教育的内涵主要有以下几方面:首先要学会学习。科技飞速发展, 知识急剧膨胀, 使个人不可能在短短的学龄其间 (一般指6~24岁) 掌握人类创造的所有知识, 只有不断更新知识, 才能适应工作需要。因此, 学龄期间的教育是为今后的知识更新作准备, 而要进行自身知识有效、迅速、科学地更新, 就需要掌握学习方法, 学会学习。其次, 学会做人。人文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会做人就是要学会正确处理好自己与他人、个人与集体、个人与国家及个人与自然的关系。个人, 只有融入社会的海洋里才会得以生存、发展和壮大。要在社会中立足, 就必须要学会做人、做事。总的工作量等于效率与时间的乘积, 对于每个人来说时间是有限的, 而工作效率则可提高。总结和创新是学会做事的核心, 在素质教育中, 医学生应努力学会总结经验, 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大胆创新, 提高工作效率。

2 奖惩制度对素质教育的促进作用

国家教委于1988年颁布的医学本科教育总体培养目标中明确指出, 高等医学教育要培养适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际需要的, 德、智、体全面发展, 具有从事医药科学技术或理论工作的理论知识和实际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其对知识和能力的培养要求包括: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 达到《全国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医药本科专业简介》规定的专业业务培养要求, 具有大学生应有的文化修养, 基本具备独立自学、思考和从事本专业业务工作的实际能力[2]。但是由于我国基础教育长期受到应试教育的不良影响, 许多学生自主性差, 不善于发现问题, 缺少创新意识、能力。奖惩制度由一系列章程条文构成, 既是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行为规范, 又是高校办学方针、办学思路、办学目标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具体体现。奖、惩是教师对学生思想、品德、能力的综合评定。医学院校应根据教育目标和任务对学生反复施加某种影响, 进而激励、鞭策、警示学生, 使学生在发现和挖掘自身个性、特长和潜力的基础上完善自身人格品质、磨练精神意志、培养创新能力, 从而达到全面提高医学生自身素质的目的。奖惩制度具有导航、监督、管理功能, 其顺利、有序地运行可为医学院校推行素质教育起到促进作用。

2.1 导航作用

医学院校的奖惩制度就像黑夜中的导航灯, 引导学生如何进行工作、学习、生活。奖惩制度的明文规定, 鲜明体现了学校肯定和倡导的、否定和反对的内容, 医学生通过对学校奖惩制度的了解、讨论和学习, 明确了需要努力的目标和奋斗的方向, 同时看清了自身的缺点和不足, 并对自己所存在的不良思想、行为进行改正。因此, 奖惩制度能够对学生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形成和确立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

2.2 监督作用

大学时期是学生长身体、长知识、长见识的黄金阶段。思想不成熟、意志不坚定、冲动与浮躁、过度自信是当代学生的一个重要特点。如果缺少制度约束, 他们往往容易犯错误, 甚至走向犯罪。有关调查显示, 青少年违法犯罪, 多数是由于缺少父母和学校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所造成的。奖惩制度能有效阻止学生犯错, 起到很好的监督和预防作用, 同时它还能对那些已经犯错的学生进行教育和惩罚。

2.3 管理作用

奖惩制度是学校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学校与学生进行最直接、最有效接触的媒介, 也是连接教师与学生的一条重要纽带。奖惩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是学校各项工作得以正常运行的基础。医学院校通过奖惩制度的实施, 可实现对学生的直接引导、教育和管理。

3 改革奖惩制度

在经济、文化、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 人们的观念在不同程度上发生了改变, 医学院校的奖惩制度已跟不上时代发展的脚步。

首先, 知识结构发生改变。过去流传着一句话:学会数理化, 走遍天下都不怕。受这种观点的影响, 学生认为数理化是他们需要掌握的重要知识。但进入21世纪后生物、哲学、人文等学科蓬勃发展, 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 使学生要学习的知识大大超出了传统的范围, 知识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其次, 思维方式的改变。现代学生能够通过网络学习国内外知识, 他们可以站在一定的高度去观察、思考和学习世界, 其思维方式也将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改变。

为适应时代发展, 适应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 奖惩制度必须进行改革和创新。

3.1 奖惩制度的制定

首先, 奖惩制度的制定应以师生的共同意愿为基础, 以师生共同协商的方式进行。在教育教学改革的过程中, 教师应观察、了解学生, 并邀请学生代表共同协商有关规定, 并在此基础上构思和制定奖惩制度。从而使所制定的奖惩制度更贴近学生、操作性强、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

其次, 预防为主, 惩罚为辅。惩罚不是目的而是手段, 对学生进行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使学生良性自我发展。这就要求学校在管理过程中深入了解学生, 并及时发现问题, 提前进行教育指导, 防范于未然。

3.2 奖惩制度的运作

首先, 实行学生管理学生的制度。过去, 奖惩制度的主要执行者是教师, 由于教师与学生的身份不一样, 容易形成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下学校为使管理有序, 进行硬性管理, 缺乏人性化、科学化。学生朝夕相处, 对彼此的了解更深入。选拔一些思想品质好、学习成绩优、热衷管理的学生协助教师进行有关奖惩制度的管理, 能使学校的管理人性化、科学化、和谐化。

其次, 重教育、轻惩罚。在对学生的管理过程中, 教师应该以宽大的胸怀去对待、解决学生问题。对已经犯错的学生, 要进行耐心教育, 使其在思想上认识到错误, 然后再进行批评、惩罚, 这样学生才能真正认识到错误, 并诚心、诚意改正错误。

参考文献

[1]韦耀东.以素质教育理念改革生化教学[J].右江民族医学院学报.2000, 4:10.

3.企业绩效管理与奖惩机制研究 篇三

绩效管理;奖惩机制;激励

[中图分类号]F27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646(2011)10-0056-02

当前市场经济社会,随着企业员工的薪酬体系不断完善和改革,人力资源的管理越来越受到重视。而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都是建立在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上的,能够激励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且提高企业的管理质量,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形成完整的企业管理机制。

一、绩效管理与奖惩制度的重要性

优化企业人力资源配置,利用企业员工的能动作用能够促进企业经营管理的科学化,有利于建立一套与薪酬制度想匹配的绩效考核与奖惩制度。具体来说绩效管理和奖惩机制对企业管理的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绩效考核有利于合理分配人力资源

绩效管理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对企业的人才吸收和人才利用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为企业人员的薪酬福利以及晋升机制提供重要依据,能够优化企业人力资源配置,发挥其最大效用。

在企业管理中,人力资源的管理是重头戏,一个企业的要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做到人尽其才,是必要抓住人才的特性,使其与企业的职位相匹配。知人才能善任,只有通过对企业人才的熟悉、掌握,抓住其特点,才能更好的进行资源配置。而通过绩效管理,能够有效地区别员工的能力,并且对其态度及素质能够有较为充分的了解。同时绩效管理也能够促进员工的自我了解,扬长避短,发挥自己的最大潜力,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绩效管理体现的公平公正原则,有利于提高企业员工的凝聚力。通过绩效管理来分配薪酬,通过薪酬的差异化体现员工能力的高度,体现职位的差别。较大的扩展了竞争的空间,能够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发挥绩效管理的激励作用,能够为企业提供更多的活力,较好的分辨企业人员的能力,恰当的分配职务,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第二,奖惩制度有利于提高企业效率

奖惩制度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创新性举措,对激励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具有重要的作用,体现企业管理的公平和公正。同时,奖惩制度也是薪酬差异化的主要依据,是从员工的角度制定出来的适应于现代竞争趋势的举措。能够有效的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奖惩制度能够促进员工对企业的向心力提升,抓住了企业员工的自我利益实现的价值观,以奖励为诱导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对危害企业发展的员工行为,及时的予以惩戒,能够肃清企业员工队伍,清除不良风气,形成竞争力较大的企业团队。

同时,奖惩制度有利于形成目标明确的企业价值观,促进企业员工的价值观与企业的价值观协调一致。有利于提高企业运营的效率,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第三,绩效考核是奖惩制度实施的依据

绩效管理和奖惩制度是人力资源管理中相辅相成的举措,是企业实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的必然选择。绩效考核能够如实的反映企业员工各方面的能力,包括科研、实践和技能;利用绩效考核能够有效地提高对员工的认识度,挖掘员工的内在潜力,发挥其最大效用;而奖惩制度则是刺激员工的积极性的重要措施,利用薪资和福利为筹码,提高工作的晋升空间,业绩优良的给予一定的奖励,业绩较差的给予一定的惩罚,有利于改善员工的工作态度,提高其功罪哦效率。

另外,如果缺少绩效考核,激励制度也是纸上谈兵,没有涉及到员工的基本利益的举措,不能从根本上刺激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缺少激情的工作态度也就不能提高工作质量。所以说,在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中,绩效管理和奖惩制度是缺一不可的整体性企业管理措施。

二、如何将绩效管理与奖惩制度有机结合

不管是企业的绩效管理还是企业的奖惩制度,都是为了更好的进行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提高企业产品的质量。所以,要实现企业的最终目标,必须要将企业的措施的优势扩展到最大,实现最大剩余价值的回笼。而在企业管理中,要实现企业的最大价值,势必要对企业的人力资源进行恰当的管理,认为人力资源是企业的血液,是企业保持活力的基本性因素。

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实行绩效管理和奖惩制度是具有一定的科学依据和现实依据的。企业员工的绩效管理主要是对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进行科学的定性或定量的估计,是对员工的工作状况和基本素质进行全面的考核。而奖惩制度是从员工的基本能力的角度出发,利用刺激性的奖励对员工进行行为规范,激发其工作热情。所以,在实际的人力资源管理中,需要较好的结合两种措施,充分发挥其能动性的作用。

1.结合企业绩效管理和奖惩制度需要遵循的原则

第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公平公正的原则是施行企业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也是服众的基本性要求。一般来说,绩效考核包括考核办法、考核指标、考核程序以及考核标准等多个部分,要全部企业人员都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考核,避免管理过程中出现的主观臆断,需要将过程和结果公开,提高考核的透明度,才能保障管理制度具有可行性。奖惩制度涉及到员工的基本利益,在企业管理中关注度较高,因此要加强大众的监督力度,实现管理措施的公开,保障制度实行的公正。

第二,民主科学的原则

民主科学的原则具体来说体现在员工的自我意识上,对员工的绩效管理和奖惩制度实行,对不同的职能部门员工和岗位管理,考核的标准和制度的原则要实行区别对待,突出其岗位特点。另外,对员工的考核不能但从其学历和资历进行片面的评断,而应该站在科学的角度,对员工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工作效率进行正确的评估,根据评估的结果进行奖惩。

第三,定量和定性的原则

定量和定性的原则是体现企业职位的差异性和工作性质的差异化采取的不同的考核标准和管理办法。企业管理中的各项考核指标都要建立在对公司效益提升的基础上,所以,对于不同的考核群体,需要进行定性和定量的规定,从而保障考核的公正。

2.促进绩效管理与奖惩制度的有机结合

企业的员工分属于不同的工作岗位,在进行考核管理时需要甄别不同的工作岗位进行分类,并进行科学的管理。一般来说,管理人员、生产人员和研发人员之间具有不同的工作性质和企业地位,在进行绩效管理的过程中,也要区别于其工作性质。

另外对工作人员的奖惩制度管理,需要结合绩效管理的结果实施。根据企业员工的量化指标处理,包括对其企业员工的学历、能力和工作态度等进行定性和定量的评估,对不同类别的功罪哦人员,按照其工作环境和考核表转进行明确的奖惩机制制定,“管理人员的考核应侧重指令性,工作完成的情况、工作质量和及时性、参谋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等指标。对人员的考核要注重考核其实验技能、安全操作、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和质量与劳动态度等指标。”

而企业绩效考核的结果是进行奖惩制度的主要依据,根据不同的工作类别和不同的工作岗位,按照指标的权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一般来说企业的考核结果可以划分为优秀、良好和合格、不合格等几种形式。根据其评估结果,对工作人员进行奖惩,对优秀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晋升机会,给不合格的给予一定的惩罚都是现代企业进行科学管理的措施。具体来说结合奖惩制度与绩效管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确定科学的考核标准

绩效管理对企业管理的重要作用是在其科学性的前提下实现的,因此,要实现企业管理的效益提升,必须要保证企业绩效考核的科学合理。看考核项目是否与其考核因素相符合,考核的内容是否全面,考核的方式是否具有可行性。一般来说考核的标准具有绝对性和相对性两种形式,绝对的标准侧重于固有的不可更改的公司标准,而相对标准则是灵活运用考核管理人才,充分发挥人才的潜在能力。

第二,适当的进行考核培训

对考核者进行适当的培训有利于规避考核过程的以偏概全和晕轮效应。“所谓晕轮效应是指在考核过程中,考核者往往看见被考评者某一特定方面的表现优异,就以偏概全,断定他别的方面一定也好,反之亦然。居中倾向是指不从事实出发;或由于没仔细考察下级的表现而不愿意给出“最优”与“最劣”的极端评语,干脆来个平均主义,一视同仁,都评个“中等”,偏松或偏紧倾向,即在考评过程中,有些考评者给所有被考评者的等级很高或很低。”

结语:因此,在企业实行绩效管理和奖惩制度是提升企业效益的有利途径,也是激发企业员工的工作热情的重要举措,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要有机的将两者结合起来,使其发挥最大效用。

[1]王茜.企业绩效奖惩制度与薪酬制度[J].北方经济2005年01期.2005.

[2]企业绩效考核的思路与对策研究[J].论文下载中心.2010.

4.公司管理奖惩制度 篇四

第一节 总则

第三百四十一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百四十二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处罚为辅的原则。第三百四十三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和未注明条款的其它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 奖励

第三百四十四条:奖励分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奖金奖励和晋级提升。第三百四十五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忠于职守、乐于奉献、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廉洁奉公、全年无三违。

3、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提合理化建议被采纳。

4、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5、维护公司利益和公司声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关。

6、工作大胆负责、一身正气、敢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事迹突出。

7、在安全生产、节能降耗、改革创新等各项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第三百四十六条:员工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予晋升提级。

1、在本公司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工作积极肯干、忠于职守,受到公司通报表彰者。

2、通过改革创新、发明创造,降低员工劳动强度或节能成绩显著者。

3、对公司发展提出重大建议,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者。

4、经营管理有方,领导亏损单位扭亏为盈者。

5、有其它突出贡献,公司或总经理认为应该给予晋级嘉奖者。

6、成绩特别突出或贡献特别大,同时具备一定管理能力者。可给予提升行政职务。第三百四十七条:奖励程序。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集团公司办公室审核。

3、办公会或总经理批准。

第三节 处罚

第三百四十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

1、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会议活动的,每次罚款10元。

2、不按规定填写各种设备、仪器、仪表的运行、保养、检修记录和交接班记录,每漏填一项罚款10元。

3、不按规定佩戴劳保防护用品,女工穿风衣、高跟鞋、拖鞋、着便装。

4、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和岗位技术练兵的,每次罚款20元。

5、不参加消防培训、演练,不会使用消防器材或熟悉安全逃生路线,每人每次罚款20元。

6、将易燃易爆物品在大功率(60W以上)灯下存放或将两种性质不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放一处的,一旦发现,罚款20元,7、不按规定执行交接班制度的,罚款50元。

8、各生产用车辆要认真搞好维护保养,确保车况良好,严禁带病工作,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9、各车辆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管理制度,服从所在单位工作安排进入生产区要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行走路线,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否则一旦发现罚款50元。

10、搞好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更换机油、空气滤清器等易损件,搞好各油嘴、活节的注油润滑。否则,每漏一项罚款20元。

11、车辆工作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铲车斗下站人、斗内及驾驶室外载人,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2、车辆在行走时,装载机要将车斗置于下端水平位置,铲斗下方离地面高度为40—50cm,翻斗车要将车斗落回原位。否则一旦发现,每次罚款50元。

13、驾驶员上岗前,必须按公司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禁止穿托鞋、着便装。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和维护保养记录。保养无记录、无效果视为没保养,每发现一次每项罚款20元。

15、各生产单位不严格执行每月一次安全例会和每周一次安全自查自纠活动,活动要有内容、有记录,每少一项罚单位主要负责人50元。

16、特种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按时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待考试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上岗,否则按无证上岗处理,并处以50元的罚款。

17、不按时参加上报安全部门组织的特种设备安全培训教育,不熟悉特种设备的安全作业知识,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每发现一次,每项罚款50元。

18、班长以上各级管理人员要狠抓现场管理,搞好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临时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汇报。若因厂房破损、漏雨未发现或修复不及时,造成设备淋雨、损坏的,对当班负责人罚款50元。

19、经常同员工沟通谈心,及时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对待有思想情绪的员工,要劝其停止作业,及时了解疏通,不得将不良情绪带入工作。否则对当班负责人罚款50元。

20、对待违章指挥。要履行好自己的权利,不能视而不见、知而不报,更不能盲目听从。否则罚款50元。

21、积极落实隐患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对隐患拖延不整或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一旦发现对责任人罚款50元。

22、遵守劳动纪律,杜绝迟到、早退、旷工现象,一旦发现,分别给予10元、20元、50元的罚款。

23、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指挥或故意刁难、无理取闹,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一旦发现,罚款50元。

24、积极配合门卫工作,主动下车,自觉接受检查。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25、员工进入生产车区,要一律走人行道,做到两人一排,三人一行,不交头接耳,否则罚款10元。

26、考勤点名时,说话拉呱、队伍不整,发现一次每人罚款10元。

27、因工作不到位,服务质量差,造成服务对象投诉情况属实的,每发现一次对当事人罚款50元。

28、工作互相扯皮、互相推诿、拖延不办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29、因工作失误或缺乏调查研究,提供收据不准确,资料论证虚假无依据,影响公司经营决策或受到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0、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工作未达标准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第三百四十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处以50元以上1000以下的罚款。

1、不严格执行安全培训教育(三级培训)制度或培训无计划、无考核、考核不合格安排上岗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罚款100元。

2、不按规定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演练,单位无应急救援预案的,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200元的经济处罚。

3、因管理不善造成消防器材过期失效、消防栓无水、防火检测设施、煤气检测报警等消防安全技术没有按规定进行检测维护,形同虚设,影响正常使用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罚款100元。

4、对消防器材使用后不上报,易燃区灭火器材配备不足、不及时,防火标志不明显,责任措施不落实,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罚款100元。

5、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报警设施;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或造成造成消防器材损坏、丢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罚款100元。

6、对危化物品检测、排风系统失灵或无人管理、存放位置不规范、擅自在该区域动火、动用(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无人监护、现场不清理,一旦发现罚款100元,并追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7、严格执行禁火制度。因特殊情况需动用明火作业的,要征得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措施和预案,到安全部门办理动火作业票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否则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罚款100元。由此引起火灾事故发生的,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按事故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较重的,移交当地司法机关处理。

8、加强对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严防丢失损坏或挪作它用。保持标志干净、醒目。否则,处以部门主管50—100元的罚款。

9、不准随意挪移拆卸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装置,否则,处以岗位责任人50—200元的罚款。管好用好设备工具,并做到摆放整齐、安全,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10、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违者每发现一次每项罚款100元。凡因不按操作规程作业造成设备、仪器、仪表损坏的,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由此造成事故发生的,按事故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1、加强对机械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严禁设备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因保养不关善造成机器设备损坏的,按其损坏价值给予当事人50—1000元不等的处罚。

12、生产用车辆不得当作牵引车或吊装车使用,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特殊情况需要实施作业的,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在安全措施许可的情况下方可实施。

13、卸车时,要将车斗内所有货物清理干净,不得出现重复过磅或私自截留,一旦发现,每次将视情节给予当事人100—1000元的罚款。

14、不得私自驾驶生产用车辆,更不得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资质的其它人员驾驶,一旦发现视为严重违纪行为,给予当事人直接经济处罚200元。当班驾驶员离车时,苦车钥匙没能随身携带,给非生产车辆驾驶人员造成驾车机会的,该车驾驶员应负连带责任,给予经济处罚100元。

15、不得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更不得私自外出干私活、捞外快。否则,要追回非法所得,并罚款200元。

16、领导安排无证人员上岗按违章指挥论处,罚款100元;员工无证上岗按违章作业论处,罚款50元。

17、班长或车间主任因工作安排不当或隐患发现不及时而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8、私自泄漏企业机密、重要文件资料、生产技术的,一旦发现罚款500元。

19、接待客户、来访人员,要热情周到、礼貌待人,不得无端争执、故意刁难,更不得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一旦发现,罚款100元。

20、接受客户价值10元以内的礼品(现金)一次,要勒令停班检查,并罚款400元。情节严重的,除追回所受礼品(现金)外,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21、文明用语、礼貌待人,关爱社会弱势群体和福利人员,不得歧视、欺负或污辱残疾员工,一旦发现,罚款200元。

22、在公共办公场所大专喧哗、吵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违者罚款50—100元。

23、在公司内部及工作岗位场所吸烟(工作岗位、场所发现烟头、烟灰即视为吸烟现象)、喝酒、聚众赌博、打架斗殴,罚款100—200元,对情节严重,造成极坏影响的,要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24、不准私拿公司或他人财物,一旦发现,以偷盗论处,并处以1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交有关部门处理。

25、维护公司秩序、爱护公共设施,对乱扔垃圾、随地大小便、骂人、讲粗话,故意损坏路面及其它公共办公设施的罚款50—100元。

26、工作期间脱岗、串岗、空岗发现一次罚款50元;打盹、睡岗及干私活每次罚款100元。

27、树立节能意识,杜绝跑、冒、滴、漏,各生活办公厂区,必须做到人走灯灭,随手关闭风扇、空调、电脑等办公电器设备,发现长明灯、长流水、长跑汽(气)等每次罚主管人员50元,发现滴漏油现象,每次罚主管人员100元。

28、私自安装(使用)电炉子、电暖器、热得快等电器设备,一旦发现予以没收,并罚款100元;擅自改动厂内电源线路、乱挂乱接,罚款50元。

29、上班期间,将非公司人员带入厂区,或在厂区内留宿过夜的,罚款100元。

30、工作生产生活场所要保持地面整洁卫生、门窗明亮,不得有杂草、碎石及生活垃圾,坚持清洁文明生产。所有垃圾、废料必须按指定地点存放,不得乱存乱放,违者发现一处罚款20元。

第三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解聘、辞退、除名开除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酒后驾驶车辆者。

2、工作不负责任,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

3、严重违反公司财务制度,造成资金严重流失者。

4、贪污、受贿数额较大,在员工中造成极坏影响者。

第三百五十一条:发现三违现象不劝阻、不制止,除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外,对当班有关人员按其当事人罚款数额的50%予以处罚,追究连带责任。

第三百五十二条:一月内连续三次接受违章罚款,一年内接受两次安全通报的,取消劳动合同。第三百五十三条:员工自动离职(离岗),取消当月工资、奖金。

第三百五十四条:因管理不善或责任心不强,致使事故发生,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参照下列条款追究事故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

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对事故责任人罚款100元,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当班班长、车间主任、生产厂长按照事故责任人的罚款数额逐级加倍。并扣除事故车间当月安全奖。

2、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对事故责任人罚款200元,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当班班长、车间主任、生产厂长按照事故责任人的罚款数额逐级加倍。并扣除本车间一个季度安全奖。

3、直接经济损失5万—10万元;对事故责任人罚款300元,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当班班长、车间主任、生产厂长按照事故责任人的罚款数额逐级加倍。并扣除全单位当月安全奖。

4、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对事故责任人罚款500元,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当班班长、车间主任、生产厂长按照事故责任人的罚款数额逐级加倍。并扣除全单位一个季度安全奖。

5.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条 各部门负责人(包括项目总监及代表)应严格考勤,对于在考勤工作中不负责任,弄虚作假,以及迟到、早退、无故矿工者按公司的规章制度执行——员工考勤制度处罚。

第二条 员工辞职,按合同并顺延至在监工程结束或年终放假,且提前一月提出报告,移交清楚,并由公司办公室、财务室、总工等签批离职手续。否则公司扣发任何薪资,在最低赔付违约金3000元的基础上再提出培训、误工、业主不满等相关费用索赔。未经允许,擅自离职三日及以上者,公司可作除名或失踪处理,不再为个人补办任何离职手续,所存个人档案资料(含培训证件等)定期销毁。

第三条 公司员工必须遵守本行业(监理)规范、技术标准、岗位职责、监理规划及其法规、条例等。按本行业相关标准、程序要求规范化地开展工作。

现场办公室应规范化布置与管理;遵守各项管理制度;资料应规范与工程同步;项目完工时应及时提交总结,汇总整理资料,移交存档。否则,每事项罚款200---1000元,并不低于实际损失。签字权限符合监理规范及公司要求。(按公司统一填写格式)。

第四条 工作时间不讲究行为规范(特别是中午饮酒或值班饮酒等);监理组缺乏团队精神,影响工作,甚至发生争吵与冲突事件;总监(代表)罚款1000元,其他人员罚款500元。应旁站而未旁站或未安排旁站,旁站无真实记录,总监(代表)罚款100---200元,其他人员罚款50---100元。

第五条 监理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吃拿卡要,一经发现,除勒令退回外,处以当事人1000元并不低于发生额两倍罚金,影响恶劣者将立即除名。

第六条 监理人员不得向施工单位和业主推销施工分包、各种材料和设备,业主有要求时,只能由总监采取建议和推荐形式,一旦造成坏的影响,有损公司形象或造成损失时,处以当事人1000---10000元罚金。

第七条 项目受到各级通报批评,或受上级与业主质询,总监(代表)及责任人每次罚款500---3000元,其他人员每次罚款500元(公司原因除外)。监理工作受到各级通报表扬者,总监(代表)每次奖励500---3000元,其他人员每次奖励500元。

第八条 监理组因工作不力导致业主不满而中止或影响后续业务(或因此造成监理费收缴困难),视情罚款1000---10000元,并扣罚部分奖金(如因公司人员安排原因导致的除外)。

6.公司管理安全奖惩制度 篇六

运输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___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___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___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六、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___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___公里以上必须配备___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___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___至___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

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安全奖惩考核制度范文(二)

为了不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违反劳动纪律和违法失职行为,维护正常秩序和促进安全生产,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执行以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将给予记功、授予奖品或奖金等。

1.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损失的。

2.爱护、节约国家财产有重大成绩的。

3.同严重违法行为坚决斗争,有显著成绩的。

4.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的。

5.能及时发现设备、安全存在重大隐患,并及时报告,处置得当。

二、公司职工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经批评教育不思悔改的,应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处分或经济制裁。

情节严重的,应负刑事责任。

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___对发生事故的处理

1.1轻伤事故。公司发生轻伤事故后,对发生事故的车间、罚款___元,对班组长、责任人均罚款___元,主管公司安全生产的副总罚款___元。

1.2重伤事故。发生重伤事故,由集团安全法规部负责调查处理,写出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班子(经营层)扣罚年薪___%,事故所在工段、车间负责人罚款___元,班组长罚款___元,同时按责任的大小给予行政处分。

1.3工亡事故。发生工亡事故,由集团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与当地政府部门共同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班子(经营层)扣罚年薪___%,事故所在工段、车间、队负责人罚款___元,安全主管、班组长罚款___元。罚款交集团总部,情况恶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4重大设备事故。由集团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由技术中心写出事故技术分析调查报告,安全保卫部依法追究责任。

造成直接损失___万元以上的___万元以下的,视情节追究设备岗位主管人员及设备技术人员的责任,罚款___元-___元,写出深刻检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待岗、除名等行政处分。

造成直接损失

___万元以上___万元以下的要追究主管设备副总或工程师的责任。罚款___万元-___万元,主管设备的人员及技术人员罚款___元-___元,岗位巡检工罚款___元,视情节再给予行政处分。

造成直接损失___万元以上___万元以下的,追究企业领导班子的责任,同时领导班子(经营层)处罚___万元-___万元,主管设备的副总和工程师罚款___元,主管设备的技术人员罚款___元。视情节追究法律责任及行政处分。

1.5火灾及被盗事故。对发生在企业内部的火灾及被盗事故,由企业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当地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立案标准为一万元以上的被盗和火灾事故。发生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调查结果,视情节赔偿经济济损失或承担部分经济损失,其它责任者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2.实现安全生产的奖励

2.1生产和辅助车间当月安全生产无人身事故和责任设备事故,可获安全奖金人均___元,安全主管可获奖金___元。

2.2全年未出重大责任设备事故及工亡、重伤事故,分管经理和安全委员会成员年终可获得___元奖金。

安全奖惩考核制度范文(三)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文明施工,提高工地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奖惩制度。

1、职工入场必须经三级教育,填写安全教育记录方可上岗,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

业。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违者管理人员罚款

元工人罚

元。

3、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对无证操作人员处以

200

元罚款。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未穿戴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品穿戴不全,视情节

处以罚款

50-100

元。

5、机械设备未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未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处以

50-100

元罚款。

6、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违者罚款

50—100

元。

7、文明安全施工,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违者追究班组长责任,处以

50—100

元罚款。

8、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打架、赌博、酒后闹事,违者视情节给予

500—1000

元罚款。

9、现场消防器材严禁随意动用,违者予以

元罚款。

10、现场施工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根据有意、无意损坏视情节赔偿损失并罚款。

11、工人上下班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12、非电工严禁动用电气设备,私自拉塔吊等电气设备电源者罚款

200

元。

13、每月

___日、___日的联检中,安全生产达标,给予

200-500

元奖励。

安全奖惩考核制度范文(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管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考核,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以及对其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符合本规定。

第三条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决策权的领导人员。

项目负责人,是指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具体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和工程项目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____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考核发证

第五条“安管人员“应当通过其受聘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考核机关)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不得收费。

第六条申请参加安全生产考核的“安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安全生产工作经历,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并经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第七条安全生产考核包括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和管理能力考核。

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内容包括:建筑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基本理论等。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内容包括: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辨识和监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发现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等方面的能力。

第八条对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考核机关应当在___个工作日内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予以公告;对不合格的,应当通过“安管人员“所在企业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___年,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证书式样由____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第十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安管人员“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___个月内,由本人通过受聘企业向原考核机关申请证书延续。准予证书延续的,证书有效期延续___年。

对证书有效期内未因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违反本规定受到行政处罚,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已按规定参加企业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考核机关应当在受理延续申请之日起___个工作日内,准予证书延续。

第十一条“安管人员“变更受聘企业的,应当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通过新聘用企业到考核机关申请办理证书变更手续。考核机关应当在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___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十二条“安管人员“遗失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应当在公共媒体上声明作废,通过其受聘企业向原考核机关申请补办。考核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___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十三条“安管人员“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三章安全责任

第十四条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督促检查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五条主要负责人应当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定项目安全生产考核目标、奖惩措施,以及企业为项目提供的安全管理和技术保障措施。

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企业应当与分包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六条主要负责人应当按规定检查企业所承担的工程项目,考核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发现项目负责人履职不到位的,应当责令其改正;必要时,调整项目负责人。检查情况应当记入企业和项目安全管理档案。

第十七条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负责,应当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项目管理人员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有效使用。

第十八条项目负责人应当按规定实施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时排查处理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隐患排查处理情况应当记入项目安全管理档案;发生事故时,应当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开展现场救援。

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当定期考核分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第十九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检查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项目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处理在建项目违规违章行为,并记入企业安全管理档案。

第二十条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每天在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检查,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入项目安全管理档案。

第二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每年对“安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培训情况应当记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第二十二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工程项目应当按规定配备相应数量和相关专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应当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安管人员“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和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参加,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有关企业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协助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安管人员“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或者处理建议告知考核机关。

第二十六条考核机关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安管人员“的信用档案。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安管人员“及其受聘企业应当按规定向考核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安管人员“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考核的,考核机关不予考核,并给予警告;“安管人员“___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

“安管人员“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由原考核机关撤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管人员“___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

第二十八条“安管人员“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___元以上___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未按规定开展“安管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或者未按规定如实将考核情况记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___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建筑施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___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

(二)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未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安管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第三十一条“安管人员“未按规定办理证书变更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___元以上___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建筑施工企业停业整顿;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___万元以上___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___年内不得担任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第三十三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___元以上___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不具备法定条件的“安管人员“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安管人员“不予核发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7.仓库管理的奖惩制度 篇七

第一条 目的

一、加强仓库管理员业务素质,提升仓库管理员的工作责任心,减少公司的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及管理秩序。

二、鼓励公司员工正确有效、长期努力的工作。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全体仓库管理员。

二、本办法适用于珠海拓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条 奖励

一、奖励方式

1、嘉奖

2、通报表扬:一年内连续3次通报表扬计为嘉奖1次

二、奖励规则

1、嘉奖对象:业务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在担任仓库管理员整年内盘点零差异的情况;在工作过程中,发现其他部门私自拿料,报假产,未按照流程补料,金额超过500元以上,提出证据,并对相关部门开出物料两倍金额的罚单。

2、通报表扬对象:业务熟练、工作态度端正、在担任仓库管理员半年内盘点零差异的情况。在工作过程中,发现其他部门私自拿料,报假产,未按照流程补料,金额500元以下,提出证据,并对相关部门开出物料两倍金额的罚单;金额较小的,最低罚单50元。

三、奖励标准

1、通报表扬:部门内部书面通报表扬;

2、嘉奖:奖励现金100~300元或等同价值奖品(依仓库管理员各自保管物品的种类及价值而定,具体奖励金额由各仓库组长及相关权限人决定);

3、员工所受奖励与惩罚不可相抵。

四、奖励程序

1、员工有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其所在部门组长及时提出申请,申请填写“仓库管理员奖励/惩罚申请单”,签核到部门最高主管,审批通过后交人资部;

2、奖金将由人资部向财务部门申请,之后交予员工所在部门主管进行发放。

3、凡获得奖励的员工,公司将予以全公司或部门内公告,并记入员工档案。

第四条 惩罚

一、惩罚规则

(一)、甲类过失,作辞退处理,并向公司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故意或严重玩忽职守,造成盘点差异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以上的,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

2、记大过累计3次或在六个月中累计受到相当于2次记大过的处分;

3、乙类过失情形严重者。

(二)、乙类过失,记大过一次,并处以相应的罚金和赔偿金。

1、因玩忽职守,造成盘点差异金额在人民币2000元(含)以上,但小于人民币5000元以下者,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2、丙类过失情形严重者。

(三)、丙类过失,记小过一次,并处以相应的罚金和赔偿金。

1、对工作态度随便、疏忽大意,工作中有失职失察之行为,且造成盘点差异金额在人民币500元(含)以上,但小于人民币2000元以下,给公司带来损失者;

2、丁类过失情形严重者。

(四)、丁类过失,视情节严重记申诫或警告一次,并处以相应的罚金和赔偿金。

因工作疏忽发生差错者,造成盘点差异金额在500元以下的,给公司带来一定损失者;

三、惩罚标准:

盘点差异金额惩罚标准

甲类过失 ★5000元以上

乙类过失 ★2000元~5000元

丙类过失 ★500元~2000元

丁类过失 ★500元以下

容许差异金额(+/-)超出容许差异金额300/月,保管责任人承担成本价的30%~60%

1、丁类过失:部门内部书面通报批评并按成本价承担30%的损失,如所承担总金额超过其月工资的20%,将平均分摊到其下月工资中扣除;

2、丙类过失:部门内部书面通报批语并按成本价承担40%的损失,如所承担总金额超过其月工资的20%,将平均分摊到其下月(或多月平均分摊)工资中扣除;

3、乙类过失:公司内部书面通报批语并按成本价承担50%的损失,如所承担总金额超过其月工资的20%,将平均分摊到其下月(或多月平均分摊)工资中扣除;

4、甲类过失:公司内部书面通报批语并按成本价承担60%的损失,如所承担总金额超过其月工资的20%,将平均分摊到其下月(或多月平均分摊)工资中扣除;

5、员工如同时违反两项以上规定,将按“数过并罚”处置;如情节有轻重争议,由上一级主管判定为原则。

四、惩罚程序

1、凡违反以上各惩罚条例的,其所在部门主管须如实上报,申请填写“员工奖励/惩罚申请单”,依据第五条“奖惩核决权限”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交人资部;

2、惩罚事宜将记入员工档案,小过(含小过)以上处分将在公司内部公告;

3、惩罚之金额将在当月薪资中列出,并在下月或多月工资中予以扣除。(具体做法见上第三点)

第五条 员工若发生有本制度未列出之奖励及惩罚情形者,仍得由所在部门主管提出奖惩申请。

第六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若有未列事宜或涉及员工其他权利、义务之约束事项,本公司得依实际需要另行规定之。

8.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篇八

1.目的为规范公司的奖惩流程,做到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增强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意识,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使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各部门负责对员工的奖惩行为进行提报。

3.2人事行政部负责奖惩事项的具体实施与落实。

4.制度

4.1员工奖励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嘉奖、记功、记大功四种,并可依据事迹大小,给予当事人奖金、加薪奖励。

4.1.1 员工具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通报表扬:

A.在本职工作中,确有特殊表现者;

B.对各种生产技术或方法,提出改进意见,表现突出者;

C.对公司各项业务及市场开拓有特殊表现者;

D.其他应给予通报表扬的事迹。

4.1.2 员工具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嘉奖:

A.维护公司荣誉,有具体事实者;

B.工作有方,使业务进展有相当成效者;

C.对增进集体精神,提高员工士气及工作效率有显著成绩者;

D.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责、适时圆满完成主管交办的工作任务,成绩突出者;

E.成本意识强,避免资源浪费有显著成效者;

F.拾金不昧、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者;

G.其他应当给予嘉奖的事迹。

4.1.3 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功:

A.对生产技术提出具体改革方案,经采用后确有成效者;

B.检举揭发违法违纪或损害公司利益案件者;

C.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并处理得当者;

D.对增进集体精神,提高员工士气及工作效率有重大贡献者;

E.其他应当给予记功的事迹。

4.1.4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A.对生产技术提出重大革新的具体方案,经采用后成效卓越者;

B.遇有异常事件,奋不顾身,勇于抢救他人,减少了公司损失或保全他人性命者;

9.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篇九

一、工作目标

以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就业指导与服务水平为重点,全面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着力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高效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不断提高我校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二、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各学院把抓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当做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树立“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到学校的生存、稳定和发展”的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

(二)认真贯彻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各二级学院院长为本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就业工作负总责。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将就业工作纳入学院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层级责任制,推动就业工作全员化进程,发挥二级学院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主体作用。

(三)完善就业工作制度。各二级学院根据自身特点、专业特色、毕业生的主要就业行业与区域等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年度就业工作计划、目标考核办法及保障措施等,完善就业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实现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立学校、学院、专业三级就业工作统计制、实行统计月报制,确保就业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不得弄虚作假。

(四)认真做好对外宣传与交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各种会议和广大校友等多种途径及手段,做好就业宣传工作,让社会和用人单位充分了解我校的学科、专业和学生,为毕业生就业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努力开辟就业渠道,拓宽就业市场。主动为毕业生拓市场、挖信息、找岗位,搭建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双向选择”的平台,广泛收集和及时发布毕业生招聘信息,增加学生就业机会,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优质服务平台。

三、奖惩办法

(一)毕业生就业工作将作为二级学院年终考核重要内容纳入考核体

系,对就业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没能完成目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

(二)将毕业生就业率作为学校调控教学资源、制定招生计划和申报新专业的重要依据。对就业率未能达到要求的专业将减少招生计划或暂停招生。

(三)学校根据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公布的就业率统计情况(时间截止到每年 8 月 30 日),对学院及个人实施以下奖惩:

1. 毕业生就业率达 95%(含)以上,其中协议就业率达到 80%以上(含),且高质量就业率不低于 10%的二级学院,按已就业毕业生人数每生 30 元对辅导员奖励。

2. 毕业生就业率在 90%(含)---95%(不含),其中协议就业率达到

75%(含)以上,且高质量就业率不低于 10%的二级学院,按已就业毕业生人数每生 20 元对辅导员奖励。

3. 毕业生就业率在 85%(含)---90%(不含),其中协议就业率达到

70%(含),且高质量就业率不低于 10%的二级学院,按已就业毕业生人数每生 10 元对辅导员奖励。

4. 毕业生就业率排在全校前三名的二级学院分别奖励 10000 元、8000 元、6000 元。奖金奖给院长(或副院长)以及对就业工作贡献大的.本学院教职员工,具体分配比例由院长决定。

5. 毕业生就业率达不到省平均就业率基准线的,无其它责任事故出现的情况下,该学院的院长(或副院长)及带该届毕业生的辅导员在当学期考核按照实际考核成绩降一等级评定。

对于就业材料弄虚作假者将严肃追究其责任,错误率达到省厅问责标准,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将对该学院第一责任人进行行政记过处分, 对具体负责人进行行政记过处分并调离原岗位,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并将原奖金悉数退还学校。

奖励给辅导员的奖金按照辅导员所带学生的年限发放,带四年全额发放奖金,带三年发总奖金的 3/4,带两年发总奖金的 1/2,带一年发总奖金的 1/4。如辅导员所带毕业生时间不足一年,按实际所带毕业生时间占全年工作时间比例发放。

《办法》中的第三(7)中的四年指带当届毕业生的大一、大二、大三、大四年级;三年指带当届毕业生的大二、大三、大四年级;二年指带当届毕业生的大三、大四年级;一年指带当届毕业生大四年级。

《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招生就业办。

注:

就业率认定办法同省教育厅认定办法(升学等同于就业),学校将委托第三方进行阶段性就业率核实工作。

协议就业签约单位性质包含:党政机关、科研单位、高等教育单位、中初等教育单位、医疗卫生单位、事业单位聘用、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企业、艰苦行业企业、部队、国家基层项目、地方基层项目。

10.仓库管理奖惩制度[范文模版] 篇十

仓库管理制度

为加强成本核算,提高公司的基础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物料、套圈、半成品及成品流通、保管和控制程序,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加速资金周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料的验收入库

1.物料到单位后库管员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单价进行核对、清点,经使用部门或请购/采购及检验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2.对入库物料核对、清点后,仓库保管员及时在ERP填写“采购入库单”,“采购入库单”为一式三联,仓库保管员、财务部各持一联做帐,采购部人员持一联以便查对,并将发票依据采购入库单核对无误后录入ERP,仓库保管员提交单据后需及时记帐。

3.仓库保管员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1)未经部门主管批准的采购。

(2)与采购订单或请购单不相符的采购物资。(3)与要求不符合的采购物资。

4.因生产急需或者未检验及其他原因不能及时形成入库的物料,仓库保管员要到现场核对验收,并及时在ERP补填“采购入库单”,并及时记帐。

二、物料保管

1.物料入库后,仓库保管员需按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齐、三清、四定位”。(1)二齐:物料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2)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3)四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批准:

拟订:俞 鹏

第1页 浙江五峰汽车轴承制造有限公司

2.仓库保管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物料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更正。

3.库存信息在ERP上及时维护更新。须对数量、规格、单价仔细核对,确保ERP库存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免对采购部和销售部产生误导。

三、物料的领发

1.仓库保管员凭领料人的领料单核对数量及规格后如实领发,领发后及时在ERP填写“生产领料单”,并及时记帐。若领料单上主管或经理未签字、字据不清或被涂改的,仓库保管员有权拒绝发放物料。2.领料人员所需物料无库存,仓库保管员应及时通知使用者或部门,使用者或部门按要求填写请购单,经该使用者或部门主管签字批准后交采购人员及时采购。

3.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仓库保管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

4.以旧换新的物资一律交旧领新,领用的各种工具均要写上工具卡和填写领用单,并由领用人签字。借用的工具或物资均要登记物资借用表,以便回收。

四、月末对帐/季末盘库

1.仓库保管员在每月底须查对ERP所有出入库单列表上是否有未提交或未审核的单据及有否记帐,若发现有须及时提交记帐。2.要求季度末需对常用物料进行盘库,并将报表上报备份。

批准:

拟订:俞 鹏

第2页 浙江五峰汽车轴承制造有限公司

仓库奖惩制度

1.上班时间脱岗、无故缺勤、上班早退的按旷工处理。若有急事需提前下班或不能准时上班的,必须提前向所在仓库主任请假。

2.不服从仓库主管工作安排或者不积极主动的协助仓库主管完成自己工作的将在工资绩效考评中扣分处理。若对仓库主管的工作安排有意见,必须完成工作后当面向仓库主管提出,或可向仓库主管直属上司投诉。3.在出入库过程中,有与物料或产品不符(数量、规格、重量、品名不符)而未能发现,经他人发现和指出的扣除有关人员3分/次。4.物料出入库填写单据时认真审核,填写入库单、领料单要仔细及时,不漏记、错记,每日的单据在次日中午11:00前完成。单据拒填、迟填或不按时提交者,扣除有关人员0.5分/次。

5.物料跟踪不及时,物料采购计划不准确,人为因素导致断料,滞料及延误订单交期的,扣除责任人员3分/次。

6.提供给相关上层部门的库存数据不准确、不真实,不及时将物料的到货情况提供给相关部门的扣除有关人员0.5分/次。造成订单延期的扣除有关人员3分/次。

7.季末盘点不及时,盘点数据不准确的罚款5分/次。

8.有其他部门投诉账表不符,账实不符的扣除有关人员1分/次,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扣除有关人员3分/笔。

9.电脑录入错误,未能及时发现及更正的,被他人发现指出后扣除有关人员0.5分/笔。10.材料出、入库手续不全,违规办理入库、出库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批准:

拟订:俞 鹏

第3页 浙江五峰汽车轴承制造有限公司

11.当月累计出错10次(笔)或者扣分超过10次(笔)以上者另行扣5分。12.13.当月无出错记录及罚款记录的,将在工资绩效考评中加分奖励。对仓库管理工作提新的建议或意见被采纳的,将在工资绩效考评中加分奖励。14.对于积极帮助他人改善工作状况、带领新员工不遗余力,使得新员工能迅速适应独立工作的,将在工资绩效考核给与加分奖励。15.对公司做出积极贡献的,将在工资绩效考核给与加分奖励。

批准:

拟订:俞 鹏

11.车队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篇十一

为了搞好我矿辅助运输工作,安全、高效地确保各类车辆良好运行,满足各单位生产用车需求,全面完成辅助运输任务,制定本管理办法。

奖励: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表彰和100-500元的奖励

(1)、在安全管理、技术管理、职业健康、质量标准化工作、工程设计或施工中,对预防事故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小改小革,被采纳后,取得良好效益者;

(2)、坚持原则,勇于抵制“三违”现象,避免或减轻了事故损失者;(3)、在排除事故隐患和抢救事故中表现突出,使员工生命及国家财产免受损失或减轻损失的单位或个人;

(4)、举报“三违”者,经调查核实,事实确凿,给予举报者奖励,并为其保密。处罚:

(1)、车辆驾驶员出车前应按照车辆日常检查内容对车辆进行检查,队干部监督,并填写有故障和不完好的记录,司机出车、收车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一次不填写处罚100元。机关部门入井跟班、检查人员,必须持有B证以上驾驶证者驾驶车辆,并做好出车、收车记录。

(2)、实行车辆旬检保养制度,由副队长负责、维修工牵头司机配合,检查保养项目按照车辆完好标准和定期保养清单为依据,发现问题及时修复。(4)、车辆的日常检修由机修厂全权负责,做到车辆检修不过夜,疑难问题和厂家专业服务人员共同完成。保养、检修、故障等记录由修理工全面登记。记录不全或出现一条问题处罚班长50元。(5)、车辆实行包机责任制。车辆由包机驾驶员完成日常检查保养,严格执行车辆包机制度,由于失职造成车辆故障,对责任人一次处罚50—200元。

(6)、入井车辆灯光、喇叭、雨刷齐全,不得出现漏水、漏液现象,出现一次处罚司机50元。

(7)、车辆行驶中出现故障,要及时靠边,并有信号灯和30米外设警示标志。如制动系统出现故障,车辆应靠在巷道邦没有设施的一侧,并及时通知车队值班人员,及时施救修复。

(8)、入井司机必须佩带好矿灯、自救器、便携式瓦检仪,系好帽带,穿好工作服、胶靴,并带好防爆车司机安全资格证,出入井口认真登记,停车接受检查,违反规定者每次处罚100元。

(9)、当班司机洗车后要对防爆车栅栏浸泡清洗,净化水箱2天更换一次,因人为因素使车辆出现故障每次罚司机50元,停驶车辆电控箱指针要在分的位置,车辆整车卫生清洁,无故不执行者,罚当班司机50元。

(10)、车辆装载物料按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载,载物高度不越过2.5米,宽度不越过车箱,长度前端不超出车箱,后端不超出2米,并将物料捆绑牢固。

(11)、严禁车辆人货混载,出现一次处罚司机100元。(12)、车辆运送人员,身体任何部位不得伸出车箱外,车辆起步前司机要确认人员安全乘坐,并按核定人数乘坐。工程自卸车严禁拉人。(13)、井下车辆运行速度大巷30km/h,转弯、联巷10km/h,其他巷道不超过20km/h,出入车库速度5km/h。并执行单向行驶,违反者一次处罚50元。

(14)、井下会车时,双方提前30米减速,巷道一侧有管线和障碍的先停车,让另一侧通行,工程车必须完全靠边,车身摆正避让。违反者一次处罚50元。

(15)、全线行车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原则,严禁超车。

(16)、司机倒车或调头要下车观察,确认车后安全再动车。(17)、队干部不定时对运行车辆动态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给予责任人处罚。

12.抗菌药物管理奖惩制度. 篇十二

医院按照《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及《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制度的有关要求,加大对抗菌药物一合理使用的查处力度。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师,医院视情节依照规定给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暂停处方权、取消处方权、降级使用等处理、并报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一合理使用问题的科室,医院给予警告、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则撤销科室主任行政职务,对相关医务人员作出相应处理。为了使抗菌药物得到有效的使用和管理,抗菌药物的使用和管理必须纳入各临床科室及医院质量管理和综合目标考核范畴,医务科、药剂科、医院感染管理科应当每月对全院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结果将与科室负责人的效绩、科室及个人的经济挂钩,奖惩分明。

一、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按该抗菌药物的处方的金额予以2倍处罚;经查实医师存有滥用抗菌药物行为的,按该抗菌药物的处方的金额予以5-10倍处罚。住院

二、住院病人使用抗菌药物时经查实经治医师有不规范行为的,责任人按100元/每例次处罚。

三、使用三线药物、联合三种抗菌药物用药及以上而没有药敏检测报告,或未经科主任批准或办理报备手续的,责任人按200-500元

/每例次处罚;科负责人在没有药敏监测依据的情况下批准使用三线药物的,审批者也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四、没有依据更换抗菌药物及病历中没记载使用理由的,责任人按100元/每例次处罚。

五、门、急诊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经治医师在处方上不注明诊断或与门诊病历记载不符的,责任人责任人按50元/每例次处罚。,当月累计超过10张,累计按处方抗菌药物的金额予以等额处罚。

六、药师不认真审核处方,不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予以登记的,责任人按处方50元处罚,当月累计超过10张,累计按处方抗菌药物总额的10%予以处罚。

七、经核查,对存在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或违规使用抗菌药物累计达三次的医师提出警告、诫勉谈话,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级抗菌药物处方权三个月,恢复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一年。

八、根据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的使用率及病原学检测送检率标准,抗菌药物使用率每升高1个百分点,予以责任科室以50元为基数累计成倍处罚。

九、为了鼓励各级医护人员合理规范使用和管理抗菌药物,医院将当月处罚金所得全部作为抗菌药物使用和管理取得良好成绩的科室奖励金。抗菌药物使用率每降低1个百分点以50元为基数累计,予以当事科室1-3倍的奖励;病原学检测送检每上升1个百分点以50元为基数累计,予以当事科室1-3倍的奖励。

十、凡在抗菌药物使用和管理中因销售商介入,导致药品使用混乱或经检测分析出耐药性和临床无疗效的抗菌药物,将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予以淘汰。

十一、监督、评价与奖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质量监督与评价工作由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医院药事管理小组、医院质量管理小组、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等职能部门共同完成。

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小组每年对全院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培训并测评,每月对全院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应用质量进行检查,量化评分分值通报院办纳入医院综合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挂钩;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每季度对全院抗菌药物应用情况进行分析评价,指导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各临床科室每月组织对本科室内部抗菌药物应用质量进行总体自查考核,考核结果有分析、评价,找出存在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自查考评质量纳入医院感染管理抗菌药物管理部分与院办对科室管理考核项目,与综合目标管理考核挂钩,每月奖惩兑现。

医院抗菌药物使用率原则上应控制在30%以下,超过以上标准1个百分点,扣除相关管理责任人10元奖金。

根据临床诊断严格掌握适应征,合理选药。严禁无指征滥用抗菌药物,第发现1例扣责任人当月50元。

行管人员对抗菌药物应用监管不力,失职、渎职者,要追究各负责人与具办人的责任,扣发奖金1-12个月,并行政记过处分。给医

院造成严重后果者,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记大过、降级等,直至开除公职处理。

临床常见不合使用抗菌药物有以下现象:

1、指征不严;

2、未按分级或分线使用;

3、预防用药不合理;

4、药物剂量、疗程、给药途径不合理;

5、联合用药不合理;

6、调整用药不及时、无记录或记录不全;

7、不良反应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当;

8、不参照药敏用药或能送检而不送;

9、无理由单张处方超过限量。上述不合理现象每查实1例扣罚责任医师50元,以医务科、药剂科、感染科、护理部等科室检查统计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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