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使用和管理制度(共12篇)
1.车辆使用和管理制度 篇一
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 目的和作用
第一条
公司的车辆是公司经营活动过程中不可少的交通与运输工具。为了有效的发挥车辆作用,需要正确高度指挥,使其合理、充分的得到使用,同时加强安全管理,做好维护与保养等工作,以保证车辆的完好,满足经营活动的使用需要。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二条
公司的车辆管理由行政部归口负责和统一使用指挥。应加强和做好对驾驶员管理、对车辆购入管理、对车辆维护管理等方面的领导工作,并应负责督促和检查车队的日常管理的安全教育及有关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
负责车辆管理事务工作,完成每次派车的任务,并且要具体负责抓好车辆的年检维护、常规保养和特殊修护的工作,确保每辆车的使用性良好,避免或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
车辆使用程序
第四条
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用车须填写用车记录单,经部门经理、办公室批准后,统一安排方可使用。驾驶人员按派车记录上报批准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如有变动,须填写用车实际情况记录。对近似方向、时间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成本。
第四章 用车管理
第五条
除公司领导用车处,其他人员无派车单或派车单签字不全,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驾驶员必须服从行政部的调配。
第六条
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派车注明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借出车机会为自己和他人办理私事。
第七条
公司财务用车,严禁搭乘无关人员,特别是非公司人员。并不得超速行车。
第八条
驾驶员应认真、及时、准备地做好行车记录。记录应与派车单相符,如无记录或记录与派车单不符,不能报销相关费用。
第九条
车辆原则上实行定人定车管理,严禁非本车驾驶员和其他人员驾车,决不允许无驾照人员驾车,违者由本车驾驶员负完全的责任。
第十条
驾驶员每次出车应节约用油,要控制耗油量在标准范围内,严禁将汽油油箱内的油私自送人或作他用,一经发现将严加处罚。
第十一条
驾驶员出车完毕应将派车单统一交给行政部,行政部每月统计出车情况,并提交财务部以备核算各种费用、报销及备查。
第十二条
行程结算:每 元。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
驾驶员出车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驾驶。
第十四条
出车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车辆是否完好,状态是否正常,若有问题,应立即保修,严禁开带病车。并及时报告行政部。
第十五条
行车中,若发现车辆故障,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行使。对处理不了的,应立即送修,严禁带病行使。
第十六条
行车时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违章、违规行驶。因违章被处罚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第十七条
驾驶员严禁酒后开车,严禁带病、疲倦、疲劳开车。如因此发生了事故,事故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第十八条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驾驶员和随车人员必须派带安全带,并车速不得超过
公里行使(若有规定低于,则按规定行驶)。严禁超速行驶,否则责任如上条。
第十九条
车辆需出长途时,驾驶员必须将车辆交定点维修厂作全面检查,确认车况良好后方可出行。
第二十条
驾驶员必须定期参加安全学习,提高安全意识。
第六章
车辆维护保养
第二十一条
驾驶员负责车辆的日常清洁、维护、保养,随时保持车况良好,车辆清洁。
第二十二条
车辆应坚持定期保养和计划修理的原则,按规定的期限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使其处于良好的性能状态。
第二十三条
车辆必须到指定的汽修厂进行检修,车辆送修前必须告知行政部。第二十四条
车辆送修完毕后必须由行政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报销费用。报销费用时必须附上验收报告、费用明细、换件明细,并按规定程序报销费用。
第二十五条
行政部要按单车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及时记录各车的保养、维修和换车的情况。
第七章
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二十六条
日常违规的行为,按以下各条的罚款处理:
1、无派车单或者派车单手续不全,将车开出公司者,每次罚款100元;
2、借出车机会在外为自己和他人办私事,以及完成任务后不按时回公司,不经许可将车停在外过夜者,每次罚款50-100元。
3、出车前不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致使带病车外出,每次罚款50元。
4、发生问题,不及时报告或者有意隐瞒者,每次罚款50元。
5、不爱护车辆,用车后不清洗、不按规定停车、不及时交车钥匙、不填写行车记录者,每次罚款10元。
6、驾驶员洒后开车,出车不带证照,违反安全行车规定者,每次罚款50元。
7、车辆在公务途中遇意外车祸,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速与公司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遇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行政部报告。
8、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公司共同承担。
9、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员和公司各负担一半。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行政解释、补充,由公司总经理颁布生效。
驾驶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交通法,执行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2、遵章守纪,文明驾驶,自我约束,保守秘密,保证行车安全;
3、严禁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严禁把车辆交给无证人员和无关人员驾驶;
4、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将公司车辆私自开出;
5、定期对车辆例行检查,发现行车隐患,及时修理,不能解决的提请报告经批准后指定修理厂修理;
6、保证车辆整洁、卫生;
7、完成公司安排的各项接送任务;
8、随时熟悉有关交通法规并严格遵守;
9、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
2.车辆使用和管理制度 篇二
车辆管理要本着统筹安排和安全第一为主要内容, 保证局机关和各部门工作用车。怎么样对单位的公务车辆进行合理管理、调度、定期维修、保养、用油等, 使公务用车能够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率至关重要。对于车辆的管理, 首先要做好资料档案管理, 驾驶员档案管理, 其次是车辆维修保养方面管理, 车辆的节能降耗使用管理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处理与应急等方面的工作。因此, 车辆管理应遵循以下几个主要原则。
(一) 公事为先原则
要坚持以局机关大事急事为先, 急事急办, 确保通信快捷政令畅通为各科室办事的工作原则, 保证横向纵向的工作联系与沟通。公务用车部门需向综合办提出申请, 根据公务紧急程度合理安排用车, 下基层长途用车要提前办理用车手续。公务车辆原则上不外不出私车, 特殊情况下需经单位领导批准并备案。
(二) 使用效率原则
公务用车由综合办公部门统一调度车辆。公务用车优先保障, 本着先急后缓、先主后次、先远后近的原则安排使用, 必要时合并出车。杜绝驾驶员在执行公务中办理私事, 确保公车公用, 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 为保障公务工作顺利完成提供优质规范的服务。
(三) 节能降耗原则
公务车辆明确指定加油站加油, 明确油号, 严格按照公务用车有关管理规定, 建立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制度, 降低车辆运行成本。公务车辆维修应送往政府采购定点汽车修理厂进行维修, 车辆维修费用采取按季度核算制, 当季费用当季末结清。加强核算油耗量、维修费等费用管理, 建立健全车辆维修支出查询等规章制度, 规范车辆管理流程。驾驶员应根据车辆的性能, 科学的方法驾驶车辆, 减少车辆损耗, 节省开支, 延长车辆使用寿命, 提高日常工作中节能降耗的质量。
(四) 合法使用原则
要做好车辆的年检年审管理工作, 如车辆的年度审核和换证等事项的及时办理和资料的及时存档, 驾驶员的合法驾驶管理, 保证公务车辆的合法使用。公务车辆应由专人驾驶, 驾驶员要有安全行车意识,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不得将车辆交与其他无关人员使用。
二、公务车辆的安全管理
公务车辆必须进行安全管理, 安全行车直接关系到各项公务活动能否按时顺利完成, 同时也关系到国家财产和个人及他人的生命安全, 要及时开展安全行车教育培训活动, 安全行车工作必须常抓不懈。
一是必须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要不断提升驾驶员的爱岗敬业意识, 强化驾驶员要树立行车安全是首位的思想, 从而提高驾驶员的职业道德素养。
二是长期进行安全法规教育。自觉学习新的安全法规、规定, 请交警讲安全常识, 传授预防事故经验, 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随时检查车辆运行状况, 及早发现问题和隐患, 并做到及时处理, 防患于未然。
三是加强安全警示教育。落实安全行车警示常态化培训, 驾驶员要有意识地、主动地观看交通事故宣传栏, 自觉接受警示教育, 常想想自己的家人、亲人, 把组织的要求、亲人的叮咛、与机关文明建设联系起来, 自觉提升自身保安全、重安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四是把安全责任制落到实处。要自觉执行公务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做到安全责任与驾驶行为相统一, 规范司机个人工作行为。对出现的安全事故及违反交通法规的赔偿和罚款, 按照单位管理制度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由当事人自行负担, 达到教育驾驶员要汲取教训, 时刻保持安全意识, 做到不违章行车。
三、公务车辆的养护从硬件抓起
公务车辆的日常养护是为了降低零件磨损速度, 延长公务车辆的使用寿命。在公务车辆使用中, 驾驶员要细心谨慎, 注意随时随地查明故障隐患并且要及时消除, 才能确保车辆使用性能保持正常状态, 才能够做到安全行车。因此, 要坚决落实车辆定期检查制度, 坚持每日检查, 不放过任何的安全隐患。执行公务还是要坚持做到“出车前认真检查, 收车后清洁保养”, 能够做到小故障绝不过夜, 同时, 还要坚持按理论值保养, 达到保养公里时, 要有针对性地进行车辆保养, 使车辆的日常保养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为机关适应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做好保障服务工作。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 作为主要的交通工具, 车辆在企事业单位的日常工作中, 存在大量合理分配使用问题。本文结合车辆管理的原则, 对我局车辆的调度和管理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3.车辆使用和管理制度 篇三
关键词:标识 车辆配件和材料 管理 重点 作用 改进方法
车辆配件和材料仓储管理的根本要求是:在保证不影响生产的前提下维持最低的库存量,通过削减库存量来降低整个产品的生产成本。在现实的仓储管理中,我们常常听说有发错料、发串料的情况发生。车辆配件和材料管理重点是控制库存量,防止物料过剩或供应不足。一般来说,这其中难免有保管人员粗心大意的主观成分,而最主要的、客观的因素应该是货位与标识不清。笔者仅谈谈货位与标识在车辆配件和材料仓储管理中的基本作用。
一、货位与标识管理是仓储管理标准化的基础
仓储标准化管理的主要内容是物资的货位划分与堆码摆放,堆码摆放则离不开特定的货位。物资一旦入库,首先要明确的就是存放的货位,货位确定后,物资装卸落地,才会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倒运。同样,货物落地必须要有明确的标识,以方便管理,达到帐、卡、物、资金的一致。到这里,就自然离不开我们常说的“四号定位”、“五五摆放”、“三清四齐”了。从这点看,日常管理中,之所以会发生这样那样的错误,究其原因,就在于货位管理混乱,标识不清。反之,货位与标识管理清晰,不但可以在日常管理中通过人工或自动数据采集和电子数据处理,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基于纸面的管理和相关费用,自动处理还可减少手工输入和处理中不可避免的错误,仓储管理标准化也就有了良好的基础。
二、货位与标识管理是仓储管理规范化的必然要求
仓储管理规范化的基本要求应该是:货位固定、标识统一、项目齐全、填写规范。货位与标识规范,即便仓管人员从来没有见过某种物资,他只要知道如何获取该物资的货位,能够认清标识,就可以准确、快速地找到相应的物资。结合现代装备和信息技术,将标识管理与物资信息管理系统融合后,通过对特定应用系统简单的操作,就可实现快速的产品信息跟踪与追溯,提高消费者满意度。全球统一标识系统之所以能够快速、准确的与贸易伙伴之间通过标准电子报文的方式,以最快和最准确的方式进行信息的交换,把物流供应链各个节点的信息联接在一起,可跟踪产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全球统一标识系统实现了物料与信息流的统一。通过它可以对现代物流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管理。仓储管理规范化,首先要实现货位与标识管理的规范化。只要我们实现了货位与标识规范化管理,并与物资信息管理系统统一融合,产品的入库、发放、追踪也将变得简单易行。再通过加强物资现场管理、堆码摆放的标准化,仓储管理规范化的实现就不再困难。
三、货位与标识管理是仓储管理精细化的必然结果
采用自动识别技术中的条码技术,具有数据采集速度快、准确率高、成本低廉、易于操作、标准全球统一、所标识的信息能够适应供应链的特点。因此,仓储精细化管理,我们首先要从物资的货位划分、指定、标识格式规范、内容填写做起。只有货位清楚了,标识准确了,才能进一步实现深层次管理的精细化,实现货位和标识管理条码化、规范化。
条码技术形成后,条形码在物资管理中的应用,大大减少了出错的可能性,而且条码还可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唯一性。使用条码既方便又快捷。特别是全球统一标识系统,更将企业与供应链连接在一起,不管你身处世界的哪一个角落,利用全球统一标识系统,结合条形码管理系统,就可以快速、准确的与贸易伙伴之间通过标准电子报文的方式,以最快和最准确的方式进行信息的交换,跟踪产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通过条码技术,无论仓库中的商品流向哪里,只要结合商品包装的条码管理和出库信息,就可自动记录下物品的流动情况,随时掌握库存情况。并且条码也可以与无线网络相结合,如在仓储过程中,保管员可以利用无线手持终端接受业务中心的盘点或备货指令,并利用终端扫描条码完成盘点或备货工作,方便地进行实物与资金管理,轻松追溯某批物资的采购、出入库情况及验收质检资料,简化盘点工作。结合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和实物盘点,可以轻易获取物资的库存状况、查询物资的货位,进行自动化库存平衡与盈亏动态核算管理。
四、改进仓储货位及标识管理的基本方法
1.要统一划定货位。对现料场、料棚货位进行统一规划,重新划分,界定划分依据及间隔,杜绝仓管员随意编排货位的情况发生。对于货物的出入库进行严格的货位管理,逐步推广应用条码管理技术,实现实时货位查询和货位动态分配、管理,达到库存管理的前端应用与物资收发操作的实时联系,把出错率降至最低,以促进仓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也便于配合电子监控警报系统实现准确预警,快速响应。
2.要统一标识格式。即对物资料签统一制作格式和所需填写的项目内容,逐步探索将条码引入物资标识,通过扫描商品的条形码,实现实时查询其存储的货位,同时基于库存货位信息分配货位或动态定义货位。基于出入库商品的批量动态地分配人力、物力资源,充分利用资源,提高系统的运行效率,减少资源的浪费,以实现库存实物管理与物资信息管理系统融合,推进实现库存自动化盘点和精细化管理。
3.要实行物料管理的条码化。即对标识内容的填写、维护、更换划分责任,做到货位规范化、管理条码化。条码是商品的唯一标识,现代商业管理(包括仓库管理系统)的基础是商品的条码化。结合目前的物资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开发系统库存综合盘点功能,就可以分仓库、分区、分货位进行随机抽查。也可以针对特定类抽查,定期对整个仓库系统进行全面的盘点。
4.关于购置和使用车辆情况的报告 篇四
作者:王易弦 提交日期:2006-3-24 13:07:00 | 分类: | 访问量:395
纪委、监察局、财政局:
诃额伦街道办事处成立于2005年11月份,地处城郊结合部,总占地面积18平方公里,总人口38506人,总户数10367户,因辖区地广人多,交通不便,尤其是给计划生育、防火、禁牧等工作带来很大的不便,现申请新购置一辆车,望给予批准为盼。
我局现有普桑和本田轿车二辆,分别于1995年、2005年购置。普桑车由于购置时间较长,车已陈旧,即将报废。随着统计事业的不断发展,我局每年的工作任务日趋艰巨,今年又逢开展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统计业务人员下乡频繁,目前我局的车辆已无法满足统计工作的需要,影响了工作效率的进一步提高。根据我局现在的实际情况及统计业务工作需要,现提出申请要求购置别克商务车一辆,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特此报告,请予批准。
按照“市纪发[2006]关于检查党政机关等有关组织购置和使用车辆情况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进行自我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购置和借用车辆情况
近年来随着经济转轨以及国家政策的调整,我局已没有任何收费项目,财政拨付的一点经费维持现有的日常办公已捉襟见肘,根本没有能力考虑新购置车辆事宜,所以自2000年以来,我局一直未购置车辆,也没有借用外单位车辆。
二、现有车辆情况
我局现有黑色桑塔纳2000一辆,1998年购置,已使用8年多,该车现已明显老化,经常出现故障或者半路抛锚;另有红色普通桑塔纳一辆,已到强制报废年限,折旧后尚不值5000元。
以上是我局公车现状,由于现有车辆极其有限,已经不能满足现行办公的需要,也给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并长期困扰我局。
5.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条为加强车辆管理,本着降低使用费用、又满足用车需求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车辆特指川豪企业成都地区的行政办公用车,具体包括长安川ASV728、长安川APA683、商务车川AYB548、奥迪川APQ121。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川豪企业成都地区所有车辆的管理,各分支机构的车辆管理可参照本办法,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是车辆管理的唯一归口管理部门。
第五条管理职责:
一、负责制定和修正公司车辆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第一责任人为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
二、负责对公司车辆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第一责任人为各责任驾驶员。
三、负责购买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养路费及缴纳其他相关费用,并与保险公司、交通管理部门保持友好关系和联系,第一责任人为车队队长。
四、负责公司车辆的安全教育及事故处理,第一责任人为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
五、负责车辆购置及办理相关手续,第一责任人为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
六、负责责任驾驶员的交接车登记手续,对离职责任驾驶员的车辆进行验收,第一责任人为车队队长。
七、负责建立健全车辆技术资料档案,负责建立各部门车辆使用台帐,并对各部门用车实施动态管理,第一责任人为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
八、负责公司所有车辆调度,第一责任人为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
九、负责费用管理,第一责任人为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
十、负责其他与车辆相关的事宜,第一责任人为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六条用车申请
一、原则上,各部门用车必须在前一天下午17:00前申请。由用车人填写《川豪企业派车单》,经其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行政人事部三楼前台统一调度。
二、车辆统一调度前,须由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签字批准。
三、公司车辆因公要离开大成都范围的,须报行政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
第七条车辆调度
一、一般情况下,除奥迪外,其他车辆的调度全权由行政人事部三楼前台负责,严禁任何人和任何部门擅自调配车辆。
二、调度人员须根据各部门用车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和事情的轻重缓急,对各部门用车做出统筹安排。
三、调度人员须全力配合和协调各单位的用车需求,不得以各种借口推脱,或不予支持和配合。
四、调度人员在安排车辆时,须优先保证财务取、送款、量房、货物运输、机要件和急件的取送、重要客人的接送以及工程用车。
五、特别说明:
1、奥迪川APQ121主要为罗总用车和用于经销商接送,以及经罗总批准的其他用途。
长安川A-SV728主要是用于家世界部门货物的运输和派送。
长安川APA683在周一到周五主要是用于工程部工程方面问题的处理和解决。
商务车川AYB548主要用于周六、周日的公司活动和平时市场部、设计部样板房量房。
2、公司总裁有权随时征调公司所有车辆。
3、若无特殊情況,尽量避免中午或晚上派車,以保证责任驾驶员有充足的休息时间,调度人员有权要求责任驾驶员在接到派车单后在规定时间內出车和在规定时间内返回,以避免延误其他部门的用车需求,对未按要求执行者,调度人员有权进行处罚。
4、原则上,一环路内、设计师开工、交底都不予派车,如遇紧急情况时有客户在场的,需客户签字确认或用车部门的负责人签字、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或其授权人)确认后方可派车,并务必在送到后立即返回。
第八条车辆使用
一、所有车辆责任驾驶员必须接到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的《川豪企业派车单》后方可出车。
二、在使用车辆的过程中,各责任驾驶员必须随时检查车辆的关键部位(比如灯光、转向、刹车、机油、轮胎等),若有问题及时书面报告,以便提前进行保养和维修。
出车前,责任驾驶员必须应对水箱、机油、油量、刹车、刹车灯、大小灯、电瓶液、轮胎、车身外观、发电机皮带等部件做基本检查,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出车后,要检查存油量、气量,发现存油、气不足时,应立即加油、气,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加油、气。
三、责任驾驶员必须随时对车辆进行内外部清洁,并有权要求任何人不得在车内吃东西、吸烟,以保持车辆内外部的清洁卫生。
四、车辆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立即进行修理。
五、在车辆使用过程中,用车人不得要求责任驾驶员开往其它的地方,若情况特殊,用车人必须向调度人员说明原因。
六、在车辆使用过程中,责任驾驶员应安全行驶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责任驾驶员自行负担。
七、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将车辆转借、与人调换,更不得交与他人驾驶。
八、未经同意将车开出办事或作他用的,一律重罚。
九、未经同意擅自出车造成交通事故的,所有经济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由责任驾驶员承担。损失金额较大时,先由保险公司赔偿后,公司有权再向责任驾驶员追赔全部损失。
十、工作期间,员工因重病急诊、重病住院必须用车的,经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同意后,调度人员应及时派车,并免费为其提供使用服务。
十一、公司员工因私用车,需报经成都地区行政人事经理同意、行政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后方可安排,并按以下标准收费:
1、面包车收费标准:2.0元/公里(总裁特批不收费的除外)。
2、商务车收费标准:2.6元/公里(总裁特批不收费的`除外)。
员工因私用车,按实际发生的行使公里数,报经成都地区行政人事经理确认、行政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后,将相关费用交纳到成都地区财务部,并知会车辆调度人员。
以上收费标准根据成都市物价和市场行情不定期做调整。
十二、车辆使用任务结束后,以及节假日,责任驾驶员应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严禁任何人和任何部门擅自将车开回家或其他地方停放,否则一律重罚。
十三、责任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件齐全(所有证件复印件留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存档备查)。证件不完备或失效,取消驾驶资格,并报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知晓。否则出车后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驾驶员自行承担。
第九条使用登记
一、车辆使用前,责任驾驶员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不相符的应及时告知一楼前台作好记录后方可出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并标明时间、地点、用途、相关费用(如过路、过桥费)等,登记在《车辆行驶记录表》上后,请用车人签字确认。
二、每月3号之前,责任驾驶员应将上月《车辆行驶记录表》交一楼前台进行确认、汇总和统计,若经所有用车人确认后的车辆里程记录与车辆实际里程数不符,则超出部分按本办法第八条第十一款之收费标准计算后由其责任驾驶员承担。
第四章车辆保养、维修
第十条车辆保养
一、车辆的保养时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和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定期保养,保养时责任驾驶员应在现场作监护人,不得离开或委托他人代替。
二、车辆需要保养时,责任驾驶员必须填写《车辆保养申请单》,注明保养时间、保养内容、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等,经车队队长确认、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如发现车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情况,应立即报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知晓并进行相应处理,否则责任驾驶员自行承担对由此引发的后果。
四、责任驾驶员要定期保养车辆,定时检查、更换机油并记录更换机油里程,认真做好出车前、收车后的检查保养工作,保持车辆处于完好的技术状况,延长车辆使用寿命。
五、责任驾驶员应每天早上10点前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第十一条车辆维修
一、公司车辆的维修,须指定修理厂,定点厂应该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的正规修理厂。若需更换修理厂家,须报经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同意。
二、车辆需要维修时,责任驾驶员必须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注明维修需要的时间、维修内容、大致费用(维修费用须事先与维修厂家交流,获取准确报价)等,经车队队长确认、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在车辆维修过程中,责任驾驶员应加强监督,如实际维修项目和《车辆维修申请表》不相符时,应和修理厂核实。车辆修复后,责任驾驶员应认真检验车辆,检验合格后方可在修理结算单上签字。
四、责任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详细记录检修情况。
五、每月1日,车队队长应对所有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并填写《车辆例行检查月报表》,报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备案。
六、车辆外出时发生故障,应及时向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汇报,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须根据其故障维修的难易程度和费用大小,决定修理地点。
七、因操作失误或保养不善造成车辆损坏的,将追究责任驾驶员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第五章费用管理
第十二条油耗费用管理
一、公司所有车辆必须持加油、气本(卡)在指定地点加油(长途除外),责任驾驶员必须在《车辆行驶记录表》上作好相关加油记录,以便进行相关结算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在外加油,否则费用自理。特殊情况须报经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同意后方能加油,并在发票背面写明原因交车队队长确认、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后方予以报销。
二、所有车辆的耗油量必须按核定标准进行报销,车辆耗油量标准每半年核定一次,由车队队长与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共同核定。
三、所有车辆耗油量不得超过核定标准的105%,超出部分由责任驾驶员自行承担。
四、每月初,所有车辆责任驾驶员必须就本车上月度使用情况、行使公里数、耗油量等情况进行汇总,并报送三楼前台进行汇总。
五、所有车辆的使用情况、行使公里数、耗油量等情况每月分析一次,由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负责。
六、因公外出在异地加油的,责任驾驶员凭派车单、出差申请单、加油发票由车队队长确认、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后后方予以报销。
第十三条保养、维修费用
一、车辆保养、维修费用在100元以内的,由车队队长确认、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批后即可进行。
二、车辆保养、维修费用在100元(含)-300元范围内的,由车队队长确认、成都地区行政
人事部经理审核、行政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即可进行。
三、车辆保养、维修费用超过300元(含)必须报总裁批准后方可进行。
四、报销车辆保养、维修费用时,必须提供相关明细,责任驾驶员、车队队长必须共同签字确认,否则不予报销。
第十四条其他费用
一、其他费用包括国家规费(养路费、保险费、五路一桥等)、洗车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
二、车队队长负责车辆年审,其所有费用(包括车辆使用税、保险费、养路费、年审费用、其它杂费等)的申请、报销由其负责。
三、停车费、过路过桥费等按实际发生额进行报销,但均需车队队长签字确认。
四、费用在100元以内的,由车队队长确认、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批后即可进行。
五、费用在100元(含)-300元的,由车队队长确认、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行政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即可进行。
六、费用超过300元(含)必须报总裁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五条费用报销
一、上述费用的报销,将按成都地区各单位在用车过程中相关费用的实际发生由财务中心或成都地区财务部进行分摊。
二、责任驾驶员报销各种票据时,必须在票据背面写上日期、车号、事由及停车地点并与使用人共同签名后当月报销。
第六章事故管理
第十六条车辆事故处理
一、事故发生后,责任驾驶员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报警,积极协同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同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和向公司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汇报。
二、接到事故报告后,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应立即派人赶到现场,协助交警收集资料,协调并处理现场工作。并应立即向总监报告,通知保险公司迅速赶往肇事地点勘查处理。
三、在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责任划分后,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应在两天内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上报公司,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四、事故发生后,若有伤患,应先急救伤患,而后查勘现场。
五、相关人员在处理事故时,应尽量寻觅目睹肇事的第三者作证,并记明其姓名、住址、联系方式或车牌号等。
第十六条车辆事故责任划分和损失承担
一、本公司汽车肇事责任划分,以交警事故大队事故勘查结论为准。
二、因责任驾驶员自身原因造成事故的,由责任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并将依据交通管理部门确定的责任驾驶员的法律责任和有关规定,对责任驾驶员进行相应的处罚。
6.浅谈工程车辆的使用与节油 篇六
影响工程车辆节油的因素很多, 其中驾驶员的技术水平对燃油消耗有着较直接的影响, 据测定, 驾驶技术娴练的比驾驶技术一般的驾驶员在相同条件下, 驾驶相同的车辆, 燃油消耗可相差20%~30%。因此驾驶员能否根据车辆的运行条件采取相应的驾驶操作, 使人、机配合得当, 保持车辆最优的运行状态对工程车辆的节油起着很关键的作用, 这需要驾驶员认真的体验和总结。
1.1 掌握发动机的水温
发动机的温度与燃油的节约有着直接的关系, 发动机温度过低时, 燃油雾化不充分, 不能形成足够浓度的混合气, 大量没有汽化的燃油进入燃烧室造成燃烧不完全, 被白白排掉了, 实验表明:水温在20℃起步比在40℃起步行驶相同公里数或完成相同的工作量时, 油耗会增加15%~20%, 因此在低温条件下启动发动机后要进行适当时间的预热, 预热时间可从四五分钟到十几分钟不等, 发动机正常工作的水温应保持在80℃~90℃之间。
1.2 控制车辆的起动及起步加速
发动机的启动质量与燃油消耗有直接的关系, 启动次数越多空耗油料越多, 反之则少, 且启动时不要让起动机连续运转5秒以上, 原因是发动机启动时混合气中的含油量是运行状态的2.5倍, 如果启动不成功15秒后再启动。车辆发动后的起步与加速对燃油消耗有一定的影响。由于工程车辆整体车身配重质量较大, 反应迟钝, 车辆急起步和猛加速要比平稳起步和缓慢加速多消耗近1倍燃油, 为节约燃油, 在车辆起步时应平稳起步, 缓慢加油, 不要乱踏油门, 做到均匀加速, 避免不必要的燃油空耗, 这样既可以节油, 又能减少机件磨损。
1.3 掌握档位的合理使用
在不同的环境及道路情况下, 车辆档位的选择对燃油的消耗有着很大影响。我们知道诸如装载机、吊车等工程车辆载重一般多达20吨左右, 实验表明:这些载重车辆分别用一档和二档起步, 并将车速提到每小时30公里, 一档要比二档节约燃油约40毫升, 因此在车辆起步时应使用低速档;在一般道路行驶应采取高挡行驶, 杜绝低档高速, 低档高速行驶往往会使油耗超过正常值的45%, 而在通过短而陡或坡度不大的坡时, 则要改为低档通过, 避免利用高档加大油门来解决车辆动力不足, 这样只会加大油耗。
1.4 注意作业时的操作动作
目前工程车辆的操作系统都是通过液压方式来实现的, 驾驶员作业时操作动作的平稳与匀速对车辆节油有着较直接的影响。装载机在推运或刮平作业时应随时观察运行情况, 发现车辆前进受阻, 应审慎操作, 不可强行前进, 在装卸物料过程中, 装卸动作要缓和, 不应急升大臂或铲斗疾速翻转, 要匀速缓慢;吊车在进行吊装过程中, 伸缩大臂的起升和左右平移应做到匀速平稳, 不要急速实现;挖掘机挖掘作业时, 大小臂的伸缩及回转和铲斗的挖掘动作不要过猛, 平台的启动、停止也应缓慢平稳等等。
2 强制工程车辆的维护与保养是实现节油的必然要求
汽车的技术性能是制约车辆降低油耗的主要原因之一, 车况良好的车辆可节约燃油15%~20%, 然而要达到良好的汽车技术性能, 就必须坚持车辆的强制维护与保养, 才能达到一定的节油效果。
2.1 加强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根据工程车辆工作性质, 装载机一般多为短途运载土壤、砂石、石灰、煤炭等散装物料, 挖掘机用来挖掘泥沙、岩石物料等, 其工作环境存在有大量灰尘, 如对发动机的空气滤芯不能进行及时的清洁或更换, 很容易引起发动机进气堵塞, 导致燃烧不充分, 降低燃油效率, 浪费油料;燃油滤清器、机油滤清器、液压油滤清器达到一定使用时间要按时进行更换, 否则易导致发动机发生工作异常, 增加油耗;机油、液压油、变矩器油、齿轮油等发现缺少时要注意及时合理地添加:添加机油要适量, 注意机油标尺所标识的刻度, 机油太多将曲轴淹没, 增加阻力, 机油太少起不到润滑和密封作用, 影响发动机效率, 同样液压油过少会导致工程车辆液压操作系统反应缓慢, 工作效率降低, 增加油耗, 变矩器油偏少易造成变速器换挡不顺, 齿轮油偏少易形成齿轮摩擦严重, 增加车辆前进阻力, 导致油耗上升;轮胎气压也要勤检查, 使其保持在规定的气压值。胎压过低会造成车辆行驶阻力增大导致油耗上升等等。
2.2 强制车辆周期性的专业调试与维修
有时车辆的故障是很难通过肉眼等直觉判断出来的, 车辆达到到一定工作小时量时还应由专业的维修人员对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调试与维修, 如调试供油系统、点火系统等, 保证车辆良好的运转性能。
3 提高个人驾驶素养, 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
3.1 不要长时间让车辆怠速运转
我们可以计算:装载机、吊车、挖掘机等工程车辆在怠速运转情况下燃油消耗一般都在6L/H左右, 目前工程车辆普遍采用的-10#或0#柴油价格每升都在7元以上, 那么经计算这些车辆每怠速1分钟就会多消耗约0.7元的燃油费, 所以车辆长时间停止作业时应养成随时关掉引擎的好习惯。
3.2 尽可能少使用空调
据统计空调消耗的燃油量占车辆燃油消耗总量的10%左右, 车辆长时间停止作业, 可采取打开车窗透风或下车到阴凉地点避暑等方式来取代使用空调降温, 尤其是工程车辆其本身耗油量就比较大, 使用空调降暑反而更加浪费油料。
7.车辆使用和管理制度 篇七
关键词 交通事故;所有人与使用人不一致;责任承担
中图分类号:D9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1-0077-01
案例:2009年张某驾驶车辆沿大兴路驶往县城,与刘某驾驶的车辆相撞,造成两车相损及刘某受伤的事故。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超速行驶导致发生交通事故,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刘某不承担责任。张某驾驶的车辆是从王某处借来的,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刘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和王某承担责任,王某认为自己仅承担行政责任,并且自己清楚张某有驾驶资格,明确告知张某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应当减轻自身的责任。
在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一致的时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有人认为所有人仅承担行政责任。首先,《交强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了没有投保交强险的处罚,交警扣留车辆,车辆所有人缴纳2倍的保险费的罚款。其次,所有人并没有直接控制机动车,对机动车失去了直接的支配和控制,所以不应承担侵权责任责任。最后,从因果关系角度看,所有人没有投保交强险并不必然发生交通事故,不符合因果关系的判断标准,所以所有人不应承担侵权责任。本文认为,在未投保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所有人与使用人分离时,由所有人和使用人在责任限额内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按过错承担按份责任。
从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角度看,对于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多数人认同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归属的二元说,即从谁对机动车的运行具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利、谁从机动车运行中获得了利益两个方面考量,虽有不同的声音,有人主张“一元说”,即运行支配标准。考察我国法律的规定,《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规定了,车辆已经转让但是所有权没有移转的,机动车对事故有责任的,首先由保险人在限额内承担责任,其次是受让人承担责任。要求受让人承担责任,正是基于所有人已经失去对车辆的支配,无法控制车辆的风险,也没有从机动车的运行中获得利益。从法条规定看,我国立法者实际采取了通说“二元说”的标准。如果同时符合这两个标准则可确定为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主体。对于未投保交强险的交通事故中,使用人通过直接使用机动车控制了车辆并直接享有运行车辆的利益,毫无疑问应该成为责任承担的主体。那么机动车所有人是否也应该承担责任?笔者认为所有人也应该承担责任。在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一致的情况下,所有人对机动车并未失去支配地位。运行支配不仅仅包括具体的、实际的支配,比如所有人自己驾驶机动车,还应该包括间接的支配,比如出借车辆,此时虽然由使用人直接地控制车辆,直接地占有车辆,但是从物权法上看,所有人对机动车享有所有权,可以对直接使用人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从而间接地控制、管理机动车,所以所有人属于运行支配人。所有人同时符合运行利益的标准,所有人虽然没有直接地享有运行利益,但是获得了间接利益,这些间接利益虽然不是直接的物质利益等,但确实是存在的。在出借机动车的行为中,所有人将机动车交与使用人,客观上经营了友好关系,有利于人际关系的和谐,也获得了运行利益,因此在未投保交强险的交通事故中,所有人与使用人不一致的情况下,应由所有人和使用人在责任限额内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从侵权责任角度肯,使用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受害人的人身、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是没有疑问的,这也是自负其责基本原则的要求。所有人是否也要承担责任,部分观点认为所有人不应该承担责任,笔者认为所有人也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交强险条例》等有关投保交强险的法律规定,明显具有违法性,没有履行投保交强险的作为义务,违反了强制性法定义务,是一种不作为的违法行为,并且导致受害人无法从保险公司获得责任限额内的赔偿,理应由所有人替代保险公司承担责任限额的赔偿责任,因而所有人承担责任限额内的赔偿是合理的。根据法律规定,车辆所有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所有人对事故发生有过错的,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所有人明知自己的机动车没有续保交强险,所有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知道该车不能上路,却将车辆交与他人使用,对事故的发生有过错,应该成为责任承担的主体,因此由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在责任限额内对外承担连带责任。那么在责任限额内如何划分责任,是一方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另一方追偿,还是由所有人与使用人承担按份责任,如果选择按份责任,那么是承担均等的份额责任还是依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划分份额,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基于上文的分析,所有人在责任限额内同样构成侵权责任,所以在内部责任划分上,笔者主张按照双方的过错程度承担按份责任。
在本案中,交强险责任限额内的赔偿由机动车所有人王某与使用人张某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承担按份责任。从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角度看,王某对车辆仍有间接的支配权,也获得了和谐人际关系的利益,理应成为责任主体。从侵权角度看,王某将车辆出借给张某使用,但该车辆并未被注销、未被盗窃,未办理停驶,交强险保险期间届满后仍应续保,根据《交强险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机动车上路行驶,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投保交强险,王某未履行投保交强险的作为义务,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王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知道对未缴纳交强险可能带来风险,即导致受害人刘某无法获得保险公司交强险的赔偿利益,王某应承担侵权责任。使用人张某驾驶机动车,操作不当造成刘某受伤,承担侵权责任。因为张某和王某共同的行为导致刘某的损害,在责任限额内由张某和王某替代保险公司连带承担交强險的赔偿责任。在责任限额内部划分上,按照双方的过错程度承担按份责任,王某在出借车辆时,知道张某有驾驶资格,并告知车辆未续保交强险的事实,王某自己并不愿意出借车辆,在张某的强烈要求下才出借的,可见其尽到了一定的注意义务,应当减轻其责任,承担40%的责任。对于超出其份额的部分,可以向张某追偿。
参考文献:
[1] 王泽鉴.侵权行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2]武进军.试论我国机动车交强险及其赔偿责任[J].法学研究,2010.
[3]杨立新.侵权责任法典型案例与法律适用[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3.
8.车辆使用制度 篇八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规范,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2、要求:一切对于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动应按本标准规定。
(1)、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其他支出等事项统一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办公室主任委托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
(2)、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办公室申请调派。
(3)、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
(4)、未经分管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5)、费用报销
a.公务车油料由办公室指定单位办理,外出购油及维修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凭发票实报实销。
(6)、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7)、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办公室、分管副总或者总经理批准。(8)、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9)、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10)、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其余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责任。
(11)、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办公室、以及相关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12)、在办公室组织督促下,公司车辆使用者要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13)、未经办公室、分管副总或者总经理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14)公司员工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15)、对用车者服务
a.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员工,都应热情周到,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c.车辆驾驶员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
d.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e.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
f.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16)、离车注意
a.车辆驾驶员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并逐次检查车门;
b.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车辆驾驶员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17)、出发前后工作
a.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b.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c.车辆驾驶员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d.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相关主管管理责任者报告。
(18)、个人形象
a.车辆驾驶员在外代表公司形象必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b.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c.注意个人言行;
d.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正确的姿势。
(19)、车辆驾驶员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内容。
(20)、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公司关于员工私车公用做出如下规定
(1)选择
一、由公司统一对私车公用的员工统一按照职别、岗位、用途进行分类统计,并按照统计结果分类进行补贴(见详表),在指定时间由车辆使用人到财务部门发放领取;并在领取同时向财务部门提供相关的油费等发票,以备财务部门作为报销凭证。(2)选择
二、A、由公司统一按照用车里程数进行用车补贴,每百公里补贴20元; B、每次出车前由私车驾驶员在总经办进行里程数、油耗底数登记,并由总经办审核里程数、油耗数;
C、每月底最后一天对私车公用数量进行里程数、油耗数统计,与次月5日前统计汇总完毕通报财务部;
D、财务部门审核完毕后上报主管副总、总经理审批;
E、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在指定的时间相关人员到财务部门领取车辆补贴,并要求提供与车辆使用用相关油费等发票,以备财务部门作为报销凭证;
F、私车公用的使用人,在登记和统计中不得虚报里程数、虚报出行等弄虚作假行为,一旦发现取消当月所有车辆补贴。
9.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篇九
为加强司属各单位、各项目部所有车辆的管理,规范生产指挥车辆的配置、登记、使用、保养、修理、折旧、报废、事故处理等相关事务,做到“严格控制、节约费用、搞好服务、确保安全”,公司根据国家、交通部门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公司行政车辆根据工作的需要进行配置;各单位车辆配置必须报送车辆用车申请报告,由公司统一调剂余缺或购置,如果部分工程项目中自有车辆又无法调剂余缺时,可租用内部职工的自购车辆其手续和单价等条件要与市场行情一致,车辆日常使用按照外租车辆条件进行管理,车辆租赁合同必须报公司综合管理部备案,方可投入公务使用。严禁公司职工自有设备在其管辖的项目内使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对租用设备的保养、维修与租赁结算时间等以权谋私,违反者一经发现其全部费用自负。
第二条 司属生产、指挥车辆的证照、保险、规费缴纳及其稽核事务统一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驾驶车辆人员应按《行车日报表》内容,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司属车辆应配备《车辆维护、保养、加油记录表》,对每次维护、保养及加油等进行记录;综合管理部不定期抽查《行车日报表》和《车辆维护、保养、加油记录本》,以了解车辆受控状况。如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对有关当事人给予经济处罚。
第三条 公司行政车辆由综合管理部集中管理,统一调配使用;调配到各单位(分公司、项目部)生产、指挥车辆应指定专人管理,并由车管单位签发《用车报告单》,车管人员应准确掌握车辆的运营状况和用途,实行科学有计划的配车,确保施工生产、指挥用车顺利运转。第四条 司属车辆应配备专职驾驶员驾驶,并遵守以下纪律要求:
(一)配备专职驾驶员时,应对其思想素质、业务技能及其行车安全记录等进行全面的考察和了解。
(二)对经考察符合条件的驾驶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及组织程序办理聘(借)用手续。
(三)凡未履行考察及办理使用手续,随意借、聘用驾驶员而发生车辆安全事故,或造成损失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五条 综合管理部应严格加强对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教育、督促驾驶员坚持“安全第一,服务第一”的服务观念,确保行车安全。并做到:
(一)严禁驾驶员酒(醉酒)后开车、超速开车及其他不良驾车行为。
(二)严禁驾驶员擅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对因上述原因而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的,除取消其驾车资格外,并视情节轻重作待岗、转岗、解聘,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第六条 加强公有车辆的日常管理,制定严格的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并做到:
(一)公司总部、各分公司(项目部)领导确因工作需要,可持证驾车,但必需确保行车安全;职工家中突发急事,在不影响施工生产、指挥用车的前提下,可以派车。但未经许可,擅自调用公有车辆者,由使用人承担全部费用。
(二)车管部门应在车辆的使用、维修、检查等多个环节把好车辆安全技术关,确保车辆不带病行驶。
(三)车辆在完成工作任务后,必须入库或停放在单位停车场。凡擅自将车停泊在外而发生被盗或其他损失的,应由驾驶人员承担全部责任,不得用保 险公司支付的赔偿金作任何抵冲处理。
(四)车辆因违法行为所发生的罚款,一律不得用公款报销。
第八条 建立健全车辆经济管理和对用车部门的经济管理制度,制定单车经费指标、驾驶员出差补贴及奖惩指标、并严格执行。
第九条 公司机关车辆的使用和调度
(一)公司机关车辆“统筹安排、保证重点”,先领导后部室,先急后缓,先内后外的原则合理调度车辆。
(二)总部人员到市区办理公务或开会(培训),原则上不派车(财务部人员领款除外),到外地办理公务或会议、培训等,原则上乘坐客运班(火)车,投标、各种检查或三人以上同时到外地市(同目的地)参加会议(培训)、办理业务以及运送资料等,可以派车;因特殊情况需派车的应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
(三)相关单位需临时借用本司公有车辆的,在不影响本司用车的前提下,经公司领导同意,由综合管理部安排。
(四)各部室需要派车的应提前1天填写《派车单》,经部(室)及分管领导签字后交综合管理部调派。对未持有《派车单》而要求用车者(特别紧急情况除外),驾驶员可以拒绝出车。
第十条、车管部门应根据用车人申请时间顺序及任务轻重缓急统一调配车辆,任何人不得指定车辆或擅自通知驾驶员直接出车。
第十二条 用车人应爱护车内设施,保持车内卫生,入坐前排时应自觉系好安全带,上下车时注意交通安全。
第十三条 用车人应按申请用途及路线出车,不得要求驾驶员运载与工作任务无关的人员及物品,不得擅自改变出车用途和行车路线。第十四条 驾驶员每日根据《派车单》及时填写“行车日报表”。“行车日报表”上所载里程应与车辆里程表相符,不符之数若无法提供正当理由,应由司机负担相差里程的油费。
第十五条 节假日期间及上班时间外使用车辆,应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调派。
第十六条 节假日期间,所有车辆除值班车辆外,一律停放在公司车库或指定地点。
第四章 车辆的保养、修理、报废及油料管理
第十七条 车辆的保养分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维护保养两类。其中,日常维护保养由驾驶员本人负责,定期维护保养由司属各单位的车管部门统一安排。
第十八条 日常维护保养要做到机油、汽(柴)油、刹车油、冷却液、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的安全、准确、可靠,保证汽车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九条 车辆的定期维护保养应在指定的保养厂或特约维修厂进行,否则维护保养费一律不予报销。原则上汽车每行驶6000~8000Km应保养或三清一次。
第二十条 车辆的修理必须在指定的或特约的修理厂进行,有关程序如下:
(一)驾驶员根据车辆的技术状况,向综合管理部部提出修理申请。
(二)对确需修理且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由综合管理部批准;超过1000元的,须报请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送修。
(四)未在指定或特约修理厂进行修理的,或未按程序擅自进行修理的,不予报销修理费用。
(五)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者因其他损耗急需修理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500元时,应事先与车管部门取得联系,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经批准需更换汽车零配件、工具及其他附属品的,一律实行交旧换新制度。对擅自购买、更换汽车零配件、工具及其他附属品的,一律不予核销。
第二十一条 车辆的报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车型老旧或车型特殊,经长期使用后主要零件严重损坏,配件供应长期得不到解决,无法修复且无法进行技术改造的车辆。
(二)因意外事故造成主要总成及零、部件大部分损坏,无修复价值的车辆。
(三)车辆长期使用后,性能低劣,车身和发动机两个总成严重损坏,确实不能继续使用,或虽能修复但工料费过高,大修费超过同类型号新车购置费二分之一以上,不符合经济原则,并已提完折旧费的车辆。
第二十二条 司属各单位应加强公有车辆油料的使用管理、技术管理和安全管理:
(一)建立和健全油料的定额分配制度,制定节约油料技术措施和奖惩办法,监督核察用油情况。
(二)车辆用油。车辆用油由司属各单位综合管理部负责统一购买加油卡(含充值),驾驶员持油卡加油。驾驶员因故未能持卡加油时,购油发票应由用车人签字证明,派车负责人核签,经领导审批方可报销。
(三)加强油料保管人员和驾驶员的防火、灭火教育,配备各类防(灭)火器材,使其随时处于完好状态。第五章 车管人员及驾驶员职责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车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交通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定期召开交通安全会议,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行为规范,贯彻执行公司安全委员会的规章制度和会议精神,经常沟通与公安交管部门的联系,征求对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
3、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目标管理和监督检查,做到交通安全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充分体现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带来的企业经营效益。
4、建立奖惩机制,实行半年小结和评比,对模范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成绩突出的驾驶员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违反交通安全法规,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和经济处罚。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
⑴、未经请示和批准,私自动用车辆造成各类事故的;
⑵、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工作命令的;
⑶、因违反车辆停放规定,造成车辆被盗的;
⑷、发生负主责以上的各类事故,且造成实际经济损失达10000元以上的;
⑸、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一年内发生各类责任事故3次以上的;
⑹、未经批准,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3次以上的;
⑺、虚报各种交通费用,造成严重影响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扣2000元
⑴、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或有旷工记录,造成一定影响的; ⑵、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出车,影响工作的;
⑶、不认真保养车辆,3次查车不达标的;
⑷、发生各类责任事故,造成实际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
⑸、未经请示和批准,擅自动用车辆干私活3次的; ⑹、未经批准,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2次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扣1500元
⑴、擅离岗位,消极怠工,影响工作秩序的;
⑵、发生各类责任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
⑶、因保管不善,丢失行车文件和物质器材,造成一定影响的;
⑷、不认真保养车辆,2次检查不达标的;
⑸、未经请示和批准,擅自动用车辆干私活2次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扣1000元
⑴、拒绝或不配合车管部门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的;
(2)、发生各类事故,不论有无责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未及时报告的;
(3)、工作时间内参与明令禁止活动3次以上的;
⑸、车辆被损坏,不能说明原因,无法认定责任,且损失不满2000元的。
(五)奖励
⑴、行车安全奖。当月行车无事故奖励30元。全年行车无事故,再一次性奖励500元。
⑵、节油奖。每年年终对驾驶员行车耗油进行考核,根据行车公里数与耗油量的比例,视节油多少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 驾驶员的主要职责为:
1、在车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做好驾驶服务工作。
2、提倡敬业精神,讲究职业道德,端正驾驶作风。凭《派车单》出车,与用车部门搞好协作,未经批准不得公车私用。
3、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注意头发、手足、服装的清洁卫生,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端正的姿势。
4、注意个人言行,不说闲话,不传播小道消息。
5、增强服务意识,提高道德素养,对用车人热情接待。在用车人上下车时,应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在用车人下车办事时,无特殊情况不得离车;用车人带大件物品上车时,应予以帮助。
6、车中放有物品或文件资料,又必须离开车辆时,应将其放于后行李箱中,并锁好车门。
7、出发前,应认真确认路线和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努力做到经济安全,尽量减少各种浪费;执行出车任务过程中,必须增强时间观念,按指定时间返回;收车后,应认真填写行车记录。
8、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经常保持车辆的清洁卫生;行车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驾驶车辆时不拨打接听电话,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9、车辆维护保养和修理完毕后,应配合车管人员作好确认。
10、严禁酒后(醉酒)驾车;严禁疲劳驾车;严禁带故障出车;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
11、为确保车辆行驶安全,驾驶员在出车前应认真检查车辆的状况,行车时坚持“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不开“英雄车”、“堵气车”。
第六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二十五条 当车辆发生事故时,驾驶员应首先作应急处置,然后迅速报 警并与单位车管部门联系,依据单位的规定,做好妥善处理,事后应提交事故报告。
第二十六条 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事故的性质、情节轻重由相关部门对驾驶员做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分公司、项目部)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七条 肇事后经法院判决缓刑者,视情考虑留用或解除劳动关系;经法院判处徒刑者,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解雇,并赔偿肇事应承担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八条 肇事后畏罪潜逃者,由司法机关依法缉办,并即予解除劳动关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颁发出之日起实施,原颁发的与此有关的规定自行废止。
10.车辆使用和管理制度 篇十
关键词:土地整治;专项资金;资金管理;资金使用
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经济生产和人民生活对土地的需求量越来越高,导致目前耕地面积急剧减少,影响农业的稳定发展,这违背了国家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以及可持续发展策略。为了改变这种局面,国家提出了守住 18.05 亿亩耕地的红线的政策,并要求相关地方政府和部门大力开展土地整治工作,同时每年拨放一定额度的专项资金,用于土地整治,以提高整治工作的质量和进度。但是在实际的资金管理过程中,由于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导致资金流失和浪费现象严重,需要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关的使用规范,以保证资金的有效利用。
1.土地整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现状
1.1资金利用率较低,流失现象严重
土地整治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和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涉及范围较广,利益牵扯复杂,因此实际工作开展起来比较困难。整治方案的合理性和完善性关系着资金的利用率,如果项目规划不结合实际的土地状况和农民利益,就导致后期发生很多矛盾纠纷,比如赔偿问题等,都会增加不必要的资金投入。还有就是项目规划不合理会导致资金的重复利用,并导致资金流失现象严重,在实际的项目规划方案中,需要制定完善的整治计划,并通过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对整治工作进行控制,并加强监督工作,避免相关人员以权谋私。而且对于整治细节也要制定相关的规范标准,只有这样才能够减少资金流失的现象[1]。
1.2重复投资问题
因为在实际的土地整治工作进行过程中,涉及到的部门很多,包括国土资源、水利、农业、财政、交通、林业等,并需要给各个部门都拨放一定数额的整治资金,但是由于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和交流,并且没有相关部门制定统一的管理方案,这样就容易导致类似项目方案的重复设计、重复建设、重复投资,造成极大的资金浪费。而且在实际的项目建设过程中还普遍存在拆除重建的现象,比如林业部门的项目建设到一半,发现和交通部门的项目规划方案有冲突,导致后续项目建设不能进行,并且需要把之前已经建成的部门彻底拆除。[2]
1.3项目在执行过程中操作不规范
在实际的项目执行过程中,普遍存在操作不规范的行为,导致资金浪费。项目操作和执行需要按照既定的步骤和程序以及操作规范执行,不能任意调整設计结构,如果有调整的必要也要和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才能执行,否则会打破整体的项目计划,导致各个环节都出现变动,进而增加不必要的资金投入。同时,不规范的操作操作行为不仅无法保证土地整治工作的工程质量,也加速了资金的流失,并降低利用效率。
1.4招投标制度执行不完善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并节约投资成本,需要实行招投标制度,但是在实际的招标工作中,对投标单位审核不严格,导致很多低价中标的施工单位施工质量达不到预期标准,工程设计方案也存在不科学不合理的现象,并在后期的施工中严重耽误工程进度,不断要求追加资金投入,给土地专项整治工作带来非常大的麻烦。
2.完善土地整治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的策略
2.1制定完善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强监督
为了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并减少资金的流失现象,需要制定完善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加强对管理过程的监督。首先,成立专项资金管理小组,管理小组的主要任务是以土地整治工作为平台,整合各部门的专项资金,以确保拨放的各项资金都能够规范地、效益最大化地用在土地整治上。为了保证监督工作的力度和效率,可以采取受益方监督受损方的监督措施,这样能够提高监督人员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同时,为了方便农民和基层人员的自行监督,可以公开资金流动的账目,并设立投诉电话和上访通道,增加监督渠道,促进监管方式的多样化[3]。
2.2严格审核土地整治项目,制定操作规范
为了避免不合理的土地整治项目造成的资金浪费,需要建立严格的项目审核制度,要求项目申请部门必须制定严格的实施规划,在规划中明确项目队可行性并给出参考依据,并且量化工程清单,有利于保证后期的招投标质量。同时对具体执行的项目分派监督人员,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不规范的操作行为,以及防止故意延误工期要求增加拨放资金的情况出现。并要求相关部门对项目建设中的资金流向给出具体的账单记录,减少资金的流失率。
2.3制定科学合理的土地整治规划
受到自然环境和地势地质的影响,各个地区的土地资源分布不均匀,因此在规划土地整治方案的过程中,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分配专项资金,实行按需分配,而不是平均分配制度。要派专门的调查人员了解各个地区的土地资源情况,建立市场运作、政府监管、业主活力、社会收益的运行模式,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增加土地整治专项资金的来源。
3.结论
土地整治是一项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性政策,而专项资金又是保证土地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必须严格管理,加大对资金分配和使用的监督力度,并要求相关部门对资金的具体流动去向做好清单记录,以便后期开展审查工作。同时要制定整体的土地整治计划,以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效实施。
参考文献:
[1]刘羽.浅谈土地整治专项资金的使用问题与思考[J].甘肃科技.2010,26(04):10-11.
[2]张玮.浅析土地整治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J].科学与财富.2015,(10):403.
11.车辆使用和管理制度 篇十一
一、机关公务车辆的工作特征
机关公务车辆的管理,是一个关系到机关安全有序及时管理多方面业务,涉及到机关上上下下、多方面多部门的技术工作,与社会其他单位的车辆工作相比有着一定的差别,其特征可以简单概括为公共性、机动性、分散性和技术性。
公共性。公务车辆保障着机关各项公务活动的顺利进行,工作内容复杂各式。包括领导用车、重大活动用车、各处室业务用车、离退休老干部用车等等各个方面。
机动性。约有一半以上的公务活动都有一定的突发性,每一辆公务车辆都要准时、灵活地调度应用。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分散性。由所承担的任务决定,驾驶员基本上都是单人单车执行任务,时间、空间上都是非常分散的。
技术性。车辆工作是一项技术性极强的工作,车辆驾驶员不但需要拥有娴熟的驾驶技能(对动作方式的一种概括,是按一定的方式反复联系或模仿而形成的熟练的动作),并且还要懂得车辆的构造与原理,掌握车辆的基础维修和保养,才能使保管车辆正常应用,应对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因此,要准确把握公务车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切实增强车辆的调度管理。
二、车辆调度管理的几项原则
怎么样对一个单位的车辆进行合理调度,使其发挥最大的应用价值至关重要。车辆的调度管理有关到车辆的档案管理,驾驶员档案管理,车辆维修保养管理,车辆应用管理和交通事故处理等。本人联系机关的实际情况,谈一谈车辆调度管理的几项原则。
办事原则。工作中,要树立为局机关大局办事、为各个处室办事、为老干部办事的意识。司机应保持车容整洁,干净卫生,保持良好精神状态,随时出车,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圆满完成每次出车任务。
效率原则。统一调度是确保出车效率的关键。我局由局办公室统一调度车辆。局领导公务用车优先保障,各处工作用车需提前申请,并阐明用车事由、去向、起止时间,办公室遵照先急后缓、先主后次、先远后近的原则安顿应用,必要时合并出车,大大提升了用车效率,为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提供保障。
节约原则。坚持对公务车实行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制度,降低运行成本。小车实行定点维修,单车核算。维修前一定报分管主任同意,维修车辆时驾驶员同车管人员一道到指定地点(采购中心指定补缀点)进行补缀。车辆费用采取月核制。当月费用一定当月算清,并颁布油耗量、维修费等费用。司机应根据车辆的特征,用正确的、科学的方法驾驶车辆,尽量减少耗油和其他方面的损耗,节省开支,延长车辆应用寿命。
另外,还应做好车辆资料管理工作,如车辆的年度审核和换证等。
三、安全管理是公务用车管理的重中之重
公务车辆管理中要以安全管理为中心,安全行车,直接影响到各项公务活动的完成和机关的全面建设,更加关系到每个人生命财产的安全,须长抓不懈。
1、成立安全管理组织
为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机关业务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对局机关的行车安全进行管理。具体检查、监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并定期对车勤人员思想状况、车辆使用情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安全工作事事有人问、处处有人抓、时时有人管。
2、搞好安全行车教育
坚持每年组织安全骨干培训,每季度开展安全行车系列教育活动。一是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增强驾驶员的爱岗敬业意识,提高驾驶员的职业道德素养。二是进行法规制度和安全常识教育,请地方交警讲交通法规、安全常识,传授预防事故经验;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规定,引导驾驶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三是进行警示教育,利用电视、网络,组织观看预防车辆事故录像,在驾驶员中开展对自己的前途负责、对自己的亲人负责、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对单位荣誉负责的“四负责”大讨论,引导驾驶员把各级领导的要求、亲人的嘱托、个人的成长进步、机关的建设与安全工作联系起来,增强驾驶员保安全、重安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3、注重法制教育,提升安全意识
安全管理工作要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上下功夫,坚持以人为本,以管理好人的思想为基础,联合工作重心和发展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是指某样方面的内容集中收集,就形成专题,网络上通常指游戏专题或者新闻专题)教育和随机教育。要重点抓好思想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践性,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第一”的意识。在教育活动中,联系实践,分清层次,对驾驶员重点进行交通法规、安全行车常识的教育,使每一个驾驶员都明确本身所负的责任。自觉服从交通管理。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别的的法律、法规。做到“重在预防,安全第一”,强化驾驶员的法律、法规意识。自觉地履行好本身的职责,摆正位置,不开特权车、违规车。
4、明确安全管理责任
面对机关处室工作任务重、质量要求高、人员分散执行任务、点多面广、安全压力大的特点,采取分工负责、目标管理、效绩考评等办法,通过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促进行车安全工作的落实。办公室负责车辆派遣、车辆维修保养、油材料的供应保障工作;计财处负责组织扎实有效的管装爱装、驾驶员管理和驾驶证审验工作。明确干部、骨干带车责任,做到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多措并举,把提高素质作为确保行车安全的支撑点。
5、定期维修保养,安全从硬件抓起
车辆日常维修保养目的在于保持车辆表面整洁,降低零件磨损速度,提升车辆使用寿命,要主动查明故障隐患并及时予与消除,使车辆技术性能的经常保持正常状态,更是安全行车的重要保障。因此,要坚决落实车辆定期检查制度,坚持每日检查。对运行车辆严格落实“出车前认真检查,行车途中把稳观察(细察事物的现象、动向;考查或调查),收车后清洁保养”。做到小故障不过夜,确保车辆良好状态;要坚持每个星期保养,每个星期坚持对车辆进行一次彻底的擦拭保养,特别是启封车辆,认真检查车况,准确、有针对性地进行运行前保养。规范车辆维修保养制度,使车辆的日常保养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6、增强学习培训,提升驾驶水平
定期开展岗位培训,组织驾驶员学习。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心理综合素质培训、驾驶技术培训和故障排除培训三方面的专业知识,提升驾驶员专业水平。此外,心理综合素质培训要有针对性地应急反应本领训练、适应本领训练和承受本领训练,掌握应对恶劣环境、突发事件的心理知识(知识是人类生产和生活经验的总结)和处理方法,培养、训练驾驶员过得硬的心理综合素质;根据工作所在地域的地理环境,要联合实际情况重点提升应对季节天气的驾驶本领,如雨天、雪天、雾天等;提升应对事故多发时段的行车本领,如凌晨、薄暮、通勤高峰等。提升应对险情的处置本领,如会车、超车、机械失灵、突然来人来车等。故障排除培训形式要灵活多样,注重基本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如聘请技师现场讲解维修车辆,针对驾驶员提出的实际难题现场指导、示范,激发驾驶员学习技术的兴趣,提升驾驶员排除故障的操纵技能。
7、严格管理体制,落实安全责任制
要严格车辆日常管理制度,坚持责任与行为相统一,严格落实定人、定车、定责任、定奖惩的责任制,明确规范司机个人工作行为,明确奖惩的界线。对安全事故,驾驶员要按照所负责任的大小和经济损失比例进行补偿,应用经济杠杆的作用,提升驾驶员个人的安全意识,及其对安全行车的重视,做到不违章行车,并且以此作为驾驶员上岗的重要依据。
12.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篇十二
1. 所有司机外出必须有派车单,标明去哪,标明里程,2. 业务员出去接货,发货,写明合同号,以便合同结束后本合同的计算。
(1)、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配、车辆档案、司机培训 考核、跟踪、资格验证、招聘、离职管理,车辆年审、保险、修理、安全事 故处理。
(2)、财务部:负责车辆费用预算控制与审计,编制年、季、月费用支出 表。
(3)、驾驶员出车在外必须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第一时间回复公司的任何 联系,并随时注意自身通讯设备的正常使用。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如果由于驾驶员疏忽大意造成长时 间与公司失去联系者,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由驾驶员承担。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做好车辆日常例保工作,经常检查车辆的主 要机件,做好发动机维护和保养。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 检修,确保车辆正确行驶。办公室每月负责对驾驶员进行考核,将考核等级作为每月发放浮动工 资的依据。
负责车辆出车前、收车后的车况检查。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 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 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 时去加油。
驾驶员上班不出车时间,必须在公司待命等候,临时有事须离开,必 须报办公室主管批准后方可离岗。
车辆管理 3.1 办公室根据车辆申请单进行车辆调配安排,驾驶员根据车辆使用申请 单上要求进行出车,各部门负责所属车辆使用过程的日常管理。
任何员工申请用车都必须填写《派车单》,并填写清楚申请部门、日期、申请人、用车事由、出车路程、用车时间等事项,报办公室审批;
业务员出去接货,发货,写明合同号,以便合同结束后本合同的计算。
车间用车,谁申请的车必须写明白派车事由,如去加工点,写明是哪个合同号,业务员是谁。公司所有车辆仅限于因公外出使用,严禁管理人员公车私用或未经批 准私自用车。严禁管理人员利用职权要求驾驶员出私车,带私货,一经发现,初次违规处以警告,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者处以罚款 200 元。
驾驶员有权拒绝管理人员非因公出车的工作安排,并可越级直接向总 经理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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