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报建流程及需提供的资料

2024-06-19

建设工程报建流程及需提供的资料(共2篇)(共2篇)

1.建设工程报建流程及需提供的资料 篇一

一、办理条件

申请养老保险异地转入人员需满足以下情形之一:

1、具有北京市户籍,已经参加北京是基本养老保险,并至少有一个月的足额缴费,目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状态正常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非北京市户籍人员,在2010年1月1日前已经参加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并至少在北京有一个月的足额缴费,目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状态正常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3、非北京市户籍人员,2010年1月1日后在北京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至少在北京有一个月的足额缴费,参保时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0周岁,目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状态正常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注:下列情况暂不能办理转入手续:

1、在外埠按机关事业缴纳的养老保险;

2、在外埠参加的农村养老保险;

3、随军家属在部队缴纳的养老保险。

二、提交材料

满足以上条件的人员需由在本市的参保缴费单位备齐以下材料,直接交收缴窗口:

1、由外省市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缴费凭证》的所有项目均必须填写齐全,任何项目缺少将不予接收;

2、本市参保单位加盖公章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表样见附表),表的所有项目均必须填写齐全,任何项目缺少将不予接收;

3、申请转入人员与新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并在合同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4、申请转入人员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张(A4纸,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并加盖单位公章);

5、申请转入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一份(A4纸,只复印首页、本人页、本人变更页,加盖单位公章)。

2.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流程 篇二

一、报建范围

凡在本区范围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新改、扩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既有房屋建筑和新建房屋装饰工程项目;市政、园林、水利、管线敷设、设备安装等项目都应在东湖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报建手续。

二、申请单位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手续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统称申请单位)到东湖高新区联合办公中心建设管理局窗口办理。窗口咨询电话:67880746,易工。

三、办理流程

1、在东湖开发区五楼工程交易中心领取网上登录号及密码;联系电话:67880446,丁勇;

2、由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公司登陆“武汉建设信息网”,进入网页右侧区域的“招标人工作区”;输入登录号,密码,在“项目报建信息”栏目点击“新建”填写工程项目相关参数及信息,填报完后点击“提交”;

3、工程交易中心网上预审已提交的项目报建信息,如填写资料齐全、格式正确,则网上预审通过,反之不予通过,由填报单位修改后重新提交预审;

4、工程项目报建信息网上预审通过后,由填报单位将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打印6份并加盖公章;

5、由建设单位或代理公司将这一式六份报建表与报建资料(报建所需资料见后)一并送东湖开发区六楼建设局窗口正式办理工程报建。

四、需提交的资料

1、由各级政府发改委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批文或计划任务书;外资或民营等企业所投资项目提供相关政府部门立项批准文件或董事会决议等有效文件。

2、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的有效证明文件;

3、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近3月)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资料来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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