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工作例会制度

2024-06-13

安全监理工作例会制度(精选5篇)

1.安全监理工作例会制度 篇一

监理工作例会制度

1.凡公司所监理的工程项目,在开工之后至竣工验收之前均应实行现场监理例会制度。(工程停止施工超过15天以上除外)。

2.现场监理例会一般每星期举行一次,(根据工程性质及规模可另定),但不得大于半个月召开一次,会前提前通知开会地点、时间、会议主要内容通知参与单位负责人员到会。

3.现场监理例会应由项目监理工程师主持,业主、承包商参与讨论有关问题的人员均应到场。

4.例会主要内容:

a.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b.检查分析工程质量、进度未完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提出下阶段目标及落实措施。

c.检查工程质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并解决协调有关事项。

5.现场例会由驻地监理工程师记录、整理好,各方人员签字,下发到有关单位。

2.安全监理工作例会制度 篇二

日前, 天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出台了《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排查例会暂行办法》, 以日常监管中获取的风险信息为基础, 通过例会研讨的形式, 集体分析风险因素、确定风险程度、提出防控措施、跟踪防控结果, 把监管工作由“事后救济”逐步向“事前预防”转变。

风险排查例会分为四级。第一级由分局召开风险排查例会, 对本辖区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数据进行汇总、排查、分析, 提出风险点, 确定风险程度, 对高风险点问题提交市局研究;第二级市局相关业务处室针对专项工作, 飞行检查及各分局上报的风险点基础上进行深入调研分析, 召开处风险排查例会能够解决的及时解决, 对不能确定的, 需要多部门协同研究的高风险问题提交市局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例会;第三级由分管局领导召开专题例会, 提出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和办法, 提交市局风险排查例会研究;第四级市局风险排查例会, 由局长召集, 局领导班子和相关单位和部门参加, 集体研究高风险问题的解决措施, 明确责任主体, 提出落实要求。办公室负责督查督办。

通过建立风险排查例会机制, 提高了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积极性, 同时也对全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敲响了警钟, 有效提升了“企业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3.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篇三

为及时了解各学校各消防安全重点处室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全校教职员工以及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工作领导小组例会

(一)会议召开时间

每月召开一次,一般为本月中旬,会期半天。

(二)参加会议人员

学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

(三)会议主要内容

1、总结通报前一阶段全校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2、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3、明确当前消防安全工作重点和目标,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和要求。

二、消防安全检查总结例会

(一)会议召开时间

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一般为这个季度的第二个月上旬,会期半天。

(二)参加会议人员

初中部、高中部、特长部、保卫科、后勤等部门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

(三)会议主要内容

1、各部门对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2、各部门和保卫科组成检查组对全校重点部位和各处室进行抽查。

3、听取检查组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检查的情况汇报。

4、对各部门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

三、消防安全重点部门例会

(一)会议召开时间

每季度召开一次,一般为这个季度的第一个月上旬,会期半天。

(二)参加会议人员

初中部、高中部、特长部、安全保卫处、后勤等部门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门负责人图书馆管理员、仓库保管员、实验室实验员等。

(三)会议主要内容

1、通报本季度全校存在的火灾隐患情况。

2、听取消防安全重点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情况汇报。

3、分析总结前一阶段对全校消防安全重点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情况。

4、部署下一阶段的消防安全工作。

4.监理例会制度 篇四

监理例会及安全例会制度

酒泉兴禹水电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二月

金塔县三合乡天潭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建设监理例会及安全例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及时解决本工程施工进展中的问题,确保本工程建设各项目标的顺利进行,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工程管理制度和相关合同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建设的所有单位(包括业主代表)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会议基本规定

第三条:监理及安全例会每周召开一次。会议由与业主由委托合同关系的项目监理部根据业主授权的范围主持、组织。

第四条:会议召开的时间应根据业主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确定的时间按时召开。

第五条:召开的地点除特殊情况外均在现场会议室召开。第六条:会议参加人员

1、监理项目部全体人员

2、施工总包单位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总负责人(必要时可扩大到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

3、建设单位的代表

4、与本项目部建设有关且与建设单位有直接合同关系的项目负责人。

5、业主临时指定的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人员。第七条:会议实行签到制度,不得代签。

第八条:施工单位项目部须提前一天将汇报资料简明扼要的以书面形

式报监理部和业主代表各一份

第三章 会议内容

第九条:会议开始后,首先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汇报一周来的工程施工计划完成情况,并对未完成的目标项目,做出客观分析 第十条:技术总负责人汇报发生的具体技术问题的处理情况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下周目标、计划情况汇报,对上周没有完成的目标项目采取如何的弥补措施

第十二条:监理项目部汇报上一周监理工作情况,对施工单位总体汇报做出客观评述并提出具体要求

第十三条:业主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汇报做出客观评述并提出具体要求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具体制约工程计划目标完成存在的问题和需要业主协调解决的问题

第十五条: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会议讨论,业主拿出最后意见并形成会议纪要下发执行。此纪要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监理及安全例会由监理项目部整理会议纪要,经各参建会议单位负责人会签后发至各参加会议单位,并遵照执行和备查

第四章 会议纪律

第十七条:所有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不得迟到和早退 第十八条:所有参加会议人员在会议期间必须将手机调在震动上或者关机

第十九条:所有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听从主持人的指挥和安排

第二十条:对客观真实的纪要,各单位不得在会签栏上拒签和拒收会议纪要

第二十一条: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例会的必须提前请假。由特殊情况早退的必须征的主持人的同意

第五章 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后发至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单位,望遵照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解释权归监理项目部

酒泉兴禹水电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5.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篇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工作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动态、新情况和新问题,加强联系与沟通,分析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规范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好转,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以下简称例会)是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有效形式,是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的平台,不仅是提高水平、规范工作的重要措施,也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制度,各部门要进一步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的重要意义,并结合实际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第二条 例会组成成员。例会总召集人由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经理担任,例会成员由科室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组成。

第三条 例会的主要任务和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安全计划和实施方案。

(二)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通报运输行业安全形势和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专题研究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问题和安全隐患;解决涉及各部门的安全问题。

(三)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落实整改措施,解决存在问题。

(四)根据季节特点和上级要求,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整顿工作,及时完成安全隐患整改等工作任务。

第四条 例会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两次,因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请求,经总召集人同意,可临时召开联席会议。会议结束后,应将会议研究的主要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并印发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应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贯彻落实。

第五条 例会的会务组织工作由安技科负责。安技科负责收集各成员单位提交讨论的议题,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以安全生产工作安技科名义印发的文件。

第六条 例会做出的重大决议和相关事项,由安技科负责编写会议纪要,并负责上报和下发。

第七条 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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