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幼儿园评定标准

2024-06-16

河北省幼儿园评定标准(共10篇)(共10篇)

1.河北省幼儿园评定标准 篇一

郑州市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及办法

(试 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加强我市幼儿园的宏观管理,全面提高幼儿教育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等级评定对象与条件 郑州市内所有经县(市)、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具有事业单位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办学满一年的幼儿园,均可参加等级评定。

二、等级设定和标准

全市幼儿园在准办园以上共分5级:郑州市合格幼儿园、郑州市二级幼儿园、郑州市一级幼儿园、郑州市示范幼儿园、河南省示范幼儿园。幼儿园等级作为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审核收费标准的依据之一。

(一)合格幼儿园基本标准

1.有办园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有收费许可证并公示,伙食费专款专用。2.有基本的幼儿生活、学习用房和户外活动场地,有一定数量的玩教具,符合安全卫生要求。3.各类工作人员持资质证和健康证上岗。每班配备2名教师,1名保育员。4.按照《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设置健康、语言、社会、科学(科学和数学)、艺术(音乐和美术)课程。

5.有专兼职保健人员,初步建立卫生保健管理组织和制度,保障食品安全和卫生。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

(二)二级幼儿园基本标准 1.具备合格幼儿园条件。

2.占地面积生均10平方米以上,建筑面积生均6平方米以上,户外活动场地生均不低于2平方米。

3.有一定数量的大、中、小型玩教具、图书。4.由健全的卫生保健管理组织和制度。

(三)一级幼儿园基本标准 1.具备二级幼儿园条件。

2.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符合国家标准。

3.有相应的幼儿活动室、寝室、卫生间、盥洗室、保健室、储藏室、厨房、隔离室、音体室、资料室和办公用房等设施条件。

4.按照教育部《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配备玩教具。

5.达6班以上规模。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6.园长具有专科毕业程度。80%以上的教师为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7.有完善的卫生保健管理组织和制度。开展营养计算,达到一级膳食标准。8.能对幼儿发展进行评价。9.办园特色初显。

(四)市级示范幼儿园基本标准 1.具备一级幼儿园条件。

2.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幼儿学习、生活用房和辅助用房。3.提倡男女幼儿分厕。玩教具(含自制玩教具)、图书配备种类丰富,数量充足。配备有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的现代化设施。4.园长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三年以上幼儿园管理经验,持有园长岗位资格证。

5.教职工与幼儿比例:全日制为1:6—1:7,寄宿制为1:4—1:5;保健人员足额配备,与幼儿比例为1:150;炊事员与幼儿比例为1:45。

6.有完整的卫生保健管理组织和制度,档案齐全。7.有幼儿发展评价体系并有效实施。8.办园特色明显。

三、等级评定的实施

(一)幼儿园等级评定实行分级负责、分等评估、动态管理的原则。郑州市示范幼儿园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评定;郑州市合格幼儿园、二级幼儿园、一级幼儿园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评定。河南省示范幼儿园的评估标准和评定由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二)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每年组织一次,程序如下:自评→向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郑州市幼儿园等级评定申报书》→组织评定。

(三)幼儿园申报各等级无年限和层级递升要求,凡幼儿园通过自评达到某等级的,均可提出等级认定申请。

(四)对新办幼儿园,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其办园条件和实际情况,根据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可直接预评等级,办学满一年后正式申报等级评定,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再根据实际评估情况认定或降低其等级。

(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幼儿园等级标准,每年对各等级幼儿园的办园行为和保育教育状况进行抽查和督导,并将督查的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2.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分级评定办法 篇二

1、范围

《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分级评定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规定了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的定义、分类辨识范围、分级评定标准。

本办法适用于河北省内各类企业或组织内构成的重大危险源及其安全评估。

本办法不适用于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核设施、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民用爆炸物品、放射性物质、核能物质等。

2、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55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矿山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16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劳动部令第4号)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令)《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8号)《河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7〕第13号)

《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12号)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

《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管协调字〔2005〕125号)

《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2号)

GB 16423-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GB 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12268-2005《危险货物品名表》

GB 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 Z230-2010《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GB 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AQ 2006-2005《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 AQ 8001-2007《安全评价通则》

TS G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 GD0001-2009《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

HG 20660-2000《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 GB 50161-2009《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

GB 20592-2006《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 急性毒性》

3、定义 3.1重大危险源

指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的数量及其他存在的危险能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设施和场所。

3.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3危险化学品

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

3.4单元

3.4.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单元

3.残疾等级评定标准 篇三

发表日期:2011-10-12 09: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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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视力残疾标准

(一)视力残疾的定义

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低下并且不能矫正或视野缩小,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

(二)视力残疾的分级

类别

级别

最佳矫正视力

一级

无光感~<0.02;或视野半径<5度

二级

0.02~<0.05;或视野半径<10度

低视力

三级

0.05~<0.1

四级

0.1~<0.3

〔注〕

1.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如仅有单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畴。

2.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针孔视力。

3.以注视点为中心,视野半径<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

二、听力残疾标准

(一)听力残疾的定义

听力残疾,是指人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永久性听力障碍,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二)听力残疾的分级

听力残疾一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方面极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91 dB HL,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不能依靠听觉进行言语交流,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极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极严重障碍。

听力残疾二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81~90 dB 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重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严重障碍。

听力残疾三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61~80 dB 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中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中度障碍。

听力残疾四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41~60dB 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轻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轻度障碍。

三、言语残疾标准

(一)言语残疾的定义

言语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不同程度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或病程超过两年者,而不能或难以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3岁以下不定残)。

言语残疾包括:

1.失语:是指由于大脑言语区域以及相关部位损伤所导致的获得性言语功能丧失或受损。

2.运动性构音障碍:是指由于神经肌肉病变导致构音器官的运动障碍,主要表现为不会说话、说话费力、发声和发音不清等。

3.器官结构异常所致的构音障碍:是指构音器官形态结构异常所致的构音障碍。其代表为腭裂以及舌或颌面部术后造成的构音障碍。主要表现为不能说话、鼻音过重、发音不清等。

4.发声障碍(嗓音障碍):是指由于呼吸及喉存在器质性病变导致的失声、发声困难、声音嘶哑等。

5.儿童言语发育迟滞:指儿童在生长发育过程中其言语发育落后于实际年龄的状态。主要表现不会说话、说话晚、发音不清等。

6.听力障碍所致的语言障碍:是指由于听觉障碍所致的言语障碍。主要表现为不会说话或者发音不清。

7.口吃:是指言语的流畅性障碍。常表现为在说话的过程中拖长音、重复、语塞并伴有面部及其它行为变化等。

(二)言语残疾的分级

言语残疾一级:

无任何言语功能或语音清晰度≤10%,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一级测试水平,不能进行任何言语交流。

言语残疾二级:

具有一定的发声及言语能力。语音清晰度在11%~25%之间,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二级测试水平。

言语残疾三级:

可以进行部分言语交流。语音清晰度在26%~45%之间,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三级测试水平。

言语残疾四级:

能进行简单会话,但用较长句或长篇表达困难。语音清晰度在46%~65%之间,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四级测试水平。

四、肢体残疾标准

(一)肢体残疾的定义

肢体残疾,是指人体运动系统的结构、功能损伤造成四肢残缺或四肢、躯干麻痹(瘫痪)、畸形等而致人体运动功能不同程度的丧失以及活动受限或参与的局限。

肢体残疾包括:

1.上肢或下肢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缺失、畸形或功能障碍;

2.脊柱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碍;

3.中枢、周围神经因伤、病或发育异常造成躯干或四肢的功能障碍。

(二)肢体残疾的分级

肢体残疾一级: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四肢瘫:四肢运动功能重度丧失;

2.截瘫:双下肢运动功能完全丧失;

3.偏瘫:一侧肢体运动功能完全丧失;

4.单全上肢和双小腿缺失;

5.单全下肢和双前臂缺失;

6.双上臂和单大腿(或单小腿)缺失;

7.双全上肢或双全下肢缺失;

8.四肢在不同部位缺失;

9.双上肢功能极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重度障碍。

肢体残疾二级:基本上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偏瘫或截瘫,残肢保留少许功能(不能独立行走);

2.双上臂或双前臂缺失;

3.双大腿缺失;

4.单全上肢和单大腿缺失;

5.单全下肢和单上臂缺失;

6.三肢在不同部位缺失(除外一级中的情况);

7.二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肢体残疾三级:能部分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双小腿缺失;

2.单前臂及其以上缺失;

3.单大腿及其以上缺失;

4.双手拇指或双手拇指以外其它手指全缺失;

5.二肢在不同部位缺失(除外二级中的情况);

6.一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二肢功能中度障碍。

肢体残疾四级:基本上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单小腿缺失;

2.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在5厘米以上(含5厘米);

3.脊柱强(僵)直;

4.脊柱畸形,驼背畸形大于70度或侧凸大于45度;

5.单手拇指以外其它四指全缺失;

6.单侧拇指全缺失;

7.单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

8.双足趾完全缺失或失去功能;

9.侏儒症(身高不超过130厘米的成年人);

10.一肢功能中度障碍或两肢功能轻度障碍;

11.类似上述的其它肢体功能障碍。

五、智力残疾标准

(一)智力残疾的定义

智力残疾,是指智力显著低于一般人水平,并伴有适应行为的障碍。此类残疾是由于神经系统结构、功能障碍,使个体活动和参与受到限制,需要环境提供全面、广泛、有限和间歇的支持。

智力残疾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18岁之前),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的精神发育不全或智力迟滞;或者智力发育成熟以后,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智力损害或智力明显衰退。

(二)智力残疾的分级

级别

分级标准

发展商(DQ)

0~6岁

智商(IQ)

7岁及以上

适应性行为(AB)

WHO-DASⅡ分值

18岁以上

一级

≤25

<20

极重度

≥116分

二级

26~39

20~34

重度

106~115分

三级

40~54 35~49 中度

96~105分

四级

55~75

50~69

轻度

52~95分

六、精神残疾标准

(一)精神残疾的定义

精神残疾,是指各类精神障碍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由于存在认知、情感和行为障碍,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二)精神残疾的分级

18岁以上(含)的精神障碍患者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残疾评定量表Ⅱ》(WHO-DASⅡ)分数和下述的适应行为表现,18岁以下者依据下述的适应行为的表现,把精神残疾划分为四级:

精神残疾一级:

WHO-DASⅡ值≥116分,适应行为严重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忽视自己的生理、心理的基本要求。不与人交往,无法从事工作,不能学习新事物。需要环境提供全面、广泛的支持,生活长期、全部需他人监护。

精神残疾二级:

WHO-DASⅡ值在106~115分之间,适应行为重度障碍;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基本不与人交往,只与照顾者简单交往,能理解照顾者的简单指令,有一定学习能力。监护下能从事简单劳动。能表达自己的基本需求,偶尔被动参与社交活动;需要环境提供广泛的支持,大部分生活仍需他人照料。

精神残疾三级:

WHO-DASⅡ值在96~105分之间,适应行为中度障碍;生活上不能完全自理,可以与人进行简单交流,能表达自己的情感。能独立从事简单劳动,能学习新事物,但学习能力明显比一般人差。被动参与社交活动,偶尔能主动参与社交活动;需要环境提供部分的支持,即所需要的支持服务是经常性的、短时间的需求,部分生活需由他人照料。

精神残疾四级:

WHO-DASⅡ值在52~95分之间,适应行为轻度障碍;生活上基本自理,但自理能力比一般人差,有时忽略个人卫生。能与人交往,能表达自己的情感,体会他人情感的能力较差,能从事一般的工作,学习新事物的能力比一般人稍差;偶尔需要环境提供支持,一般情况下生活不需要由他人照料。

七、多重残疾

4.骨干教师评定标准 篇四

必备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的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良好的师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和《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专业课教师应取得技术等级证书。

3、幼儿园教师具备一级以上的教师职务,特别突出的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的限制。

4、普通话水平测评等级:二级甲等以上。

5、对教育教学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以及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技能,熟悉国内外教育发展动态,掌握现代化教学技术,会用各种电教设备进行教学。

6、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敬业爱岗,近三年考核均合格以上。教育教学技能和效果

1、教育思想先进,教学经验丰富,致致力于培养幼儿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学有特色,教学效果好。

(1)能使自己的班级在环创、主题教学活动等方面搞出特色。

(2)组织的教学活动有特色,孩子参与性高,(3)带领的班级一学期后孩子有明显提高。

2、具备较强的教科科研能力,能结合教育教学实际进行教学研究和教改实验。并在园所里有推广价值的成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1)积极参与教研活动,每次教研活动能起到一定的带头作用。

(2)每学期有较好的教育教学随笔供教师们学习借鉴。

(3)组织、主持过幼儿园和幼儿园以上机构的大型活动。

3、积极参与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效果好,(1)能辅导其她教师业务,指导其她教师做公开课(评优活动)。

(2)承担幼儿园和幼儿园以上机构教育教学开展或研究项目。

(3)每次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开放日中,受到家长的好评。

家长共育工作有成效

4、家园共育工作做的及时到位。家长反映好。

(1)家园栏更新及时,有特点,有家园互动。

(2)做到每日向家长反馈孩子在园情况。家长满意度高。

(3)在教育教学中体现家长参与幼儿园教学,组织设计好。工作态度

5、遵守劳动纪律,在园里起到了表率作用。

(1)自觉遵守幼儿园的各项制度,并起到表率作用。

5.评定标准(自) 篇五

一 社会实践(满分10分)

社会实践内容很广泛,包括寒暑期考察,勤工俭学,公益活动,考察参观等。实践活动后,根据实践内容,项目,写出调查报告或心得体会。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按时完成调查报告者,本项目最高不能超过5分;如果不交调查报告者得0分。

二 集体活动(满分20分)

集体内容活动包括学校、院系(院区)、班级召开的政治学习,形势与政策教育、专题会议、主题活动、早锻炼和早操等,凡无故缺席者每次扣三分;不守纪律,在会场大声喧哗者,每次扣3分。

三 寝室文明(满分15分)

寝室文明基本分为7分。凡被评为文明寝室的成员为15分。凡违纪者,扣2-4分;凡违纪受处分者扣7分

四 遵纪守法(满分20分)

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损坏公务者,除照价赔偿外,扣10~15分;赌博、酗酒者。扣15分;上课迟到者,每次扣3分。

五 文明修身(满分10分)

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言谈、无秽语、行为举止大方得体。公共场合衣着不整,每次扣2分;打架斗殴者,扣5分;公开场合举止不文明者,扣5分;在公共场合吸烟,每次扣5分

六 校园文化活动(满分15分)

校园文化活动内容详见本手册校园文化部分,凡未参加者,本项目为0分,在活动中表现优秀且获奖者得11~15分

七奖励分(满分10分)

1,各班,院系,校区,校学生,团干部及学生会等干部,工作负责者 加1~3分 2,无偿献血3~5分

3,文明修身活动表现突出者加2~4分()

6.医疗缺陷、差错评定标准 篇六

一、医疗质量缺陷:

1、重度:严重影响疗效或造成重要组织器官损害致功能障碍;甚至造成残废、死亡等严重后果。

2、中度:影响疗效,延长疗程,造成组织器官的可愈性损害;或违反操作规程,增加病人痛苦与医疗费用,但无严重后果。

3、轻度:对病人不造成影响或对病人有轻微影响而无不良后果。

二、病历书写缺陷:

1、重度:(1)主诉、现病史、体检有重要遗漏造成诊断错误或影响治疗、抢救;(2)病危患者24小时、病重患者2天无上级医师查房、无病程记录;(3)死亡病历无死亡抢救、死亡讨论等记录;(4)缺病历首页、住院记录、出院记录、病程记录之一项;(5)手术病人无术前谈话签字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术后病程记录、术后医嘱之一项;(6)残废手术、首次开展的重大手术,无病人家属签字同意的手术未报告医院领导批准者。

2、中度:(1)既往史、个人史、家庭史、月经生育史缺一项;(2)住院3天内或手术前无上级医师查房意见;(3)住院30天以上无阶段小结;(4)手术后3天无连续病程记录;(5)首次病程无诊断依据、诊疗计划;(6)专科病人病历无专科情况记录;(7)转科接班无转科及接受记录;(8)会诊单和各项检查单有缺失;(9)缺交接班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和特殊治疗记录之一项;(10)病危病人未及时下病危通知或过早停病危医嘱者;(11)侵入性操作、特殊治疗、特殊检查无患者或亲属签名者;(12)24小时内未完成病历书写、8小时内未完成首次病程书写者;(13)术后病程中未即时书写手术经过者。

3、轻度:(1)首页及相关表格填写不全;(2)病人入院24小时后病历无上级医师访视记录并签名;(3)连续3天以上、慢性病7天以上无病程记录;(4)医学术语不当或有明显文字错误;(5)病历排列顺序或检查单粘贴不规范。

三、诊断缺陷:

1、重度缺陷:(1)主要疾病诊断错误或遗漏,导致延误治疗;(2)疑难、急、重症病例未请示上级医师或会诊或病历讨论而延误治疗者;(3)因实施诊断措施失误而损伤重要脏器者;(4)因过分依赖医技科室检查报告而导致错误诊断者;(5)未及时实施关键性检查措施而延误诊断者。

2、中度缺陷:(1)因常规药品缺乏或设备故障而延误诊断时机;(2)非疑难病症超过7天诊断不明者;(3)主要诊断确立,遗漏并发症而影响治疗者;(4)因实施错误诊断造成病人痛苦者;(5)主要诊断依据不足,导致诊断不确切者。

3、轻度缺陷:(1)疑难病例未及时会诊,但未影响治疗者;(2)次要诊断或合并症遗漏,未影响治疗者;(3)过度使用不必要的辅助检查者。

四、治疗缺陷:

1、重度:(1)治疗原则和关键性治疗措施错误;(2)处置失误或用药不当造成患者严重痛苦或损害者;(3)重症患者诊断清楚而未及时采取治疗措施导致增加患者痛苦者;(4)住院过程中患者病情变化未及时发现,以致错过抢救时机造成不良后果者。

2、中度:(1)用药不当或处置失误而影响疗效,但未造成损害者;(2)非重症患者明确诊断后未及时采取治疗措施;(3)因常规药品不足而延长疗程者。

3、轻度:(1)用药不合理而增加副作用;(2)辅助治疗不当,未影响疗效;(3)滥用不必要的药物或治疗手段;(4)治疗措施正确,但未按规范程序审批者。

五、手术缺陷

1、重度:(1)手术方式、部位、时间选择错误导致手术失败者;(2)手术操作不当损伤重要脏器,影响患者生理功能;(3)违反操作规程直接造成患者损害者;(4)手术操作不当或术前准备不足而不能达到手术目的;(5)术后体内遗留非治疗异物的;(6)术中遇到复杂情况,未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或会诊讨论未得到妥善处理;(7)术中出现术前未预料到的情况,需改变手术方式而未与病人及其家属告知签字手续,术后发生争议。

2、中度:(1)手术粗暴造成过度损伤,但无后遗症。(2)操作不当导致过量失血,但未引起后果;(3)操作不当导致感染、血肿、瘘管、窦道形成而影响愈合;(4)违反手术分级管理的越级手术;(5)无不正当理由由择期手术术前等候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

3、轻度:(1)切口遗留异物而影响愈合者;(2)化脓性病灶切开引流不畅需再次扩大引流或延期愈合;(3)器械使用不当造成患者损伤;(4)术后因伤口处理不当影响切口如期愈合者。

六、手术室缺陷

1、重度:(1)手术室因交接班不严而误用未消毒物品;(2)手术室接送病人或手术前后坠车、坠床。

2、中度:(1)体腔关闭前未认真查对清点敷料、器械、导致延长手术时间30分钟以上者;(2)手术室主要手术器械、药品准备不全,影响手术进行者。

3、轻度:(1)手术病人因体位固定或摆放不当及保护不全,使皮肤压伤或出现水疱者;(2)因责任心不强,用热水袋或电极造成轻度灼伤者。

七、麻醉缺陷

1、重度:(1)麻醉科医师临床抢救病人时,遗忘重要器械、药品影响抢救者。(2)麻醉科医师同时实施行两台手术或两台以上麻醉(兼台)特别是造成不良后果者。(3)麻醉科医师因术中玩忽职守致病人出现呼吸循环骤停,经抢救顺利恢复者;(4)因未按正规操作造成出现严重并发症者;(5)遇有危重病人或操作困难不与上级医师汇报而造成不良后果者。‘

2、中度:(1)麻醉科医师因不负责任造成无氧供给造成二氧化碳潴留,无不良后果者;(2)麻醉科值班人员无故停止、拖延或推诿手术,或擅离职守影响手术按时进行者;(3)硬膜外麻未按常规操作进行,致突破硬脊膜或麻醉导管遗忘体内带回病房者;(4)因麻醉插管未按常规操作进行,致病人牙齿松动、脱落,咽喉部严重损伤;(5)麻醉术后未护送病人病回病房,造成不良后果者。

3、轻度:(1)麻醉不全,严重影响手术进行,未经有效处理者;(2)急诊手术通知单送达后,无特殊原因30分钟内麻醉医师未做好麻醉准备;(3)对危重病人,大手术及全麻病人未做术前访视者。(4)未做好麻醉记录,麻醉记录单存在较大缺陷者;(5)未做好麻醉前的仪器设备检查和术后仪器设备的整理工作。附:

1、麻醉记录单常存在的缺陷(1)字迹潦草或复写不清。(2)术中无处理未完整填写。

(3)无麻醉小结或麻醉小结未在麻醉结束后6小时完成。(4)心电监护未被列常规监测项目或未进行记录。(5)麻醉方法名称不规范。

(6)药品名称不规范。应填写药品通用名,不写英文名或缩写。(7)给药方式未记录。如iv im ivgtt.(8)输血时未注明成分、血型。如AB型全血400ml。

(9)全麻时呼吸机参数未记录。如呼吸频率、呼吸比、潮气量、气道峰压。(10)拔管指征和出室情况未记录。

(11)术后镇痛给药方法未记录。如首次剂量、背景剂量、PCA量、间隔时间。(12)与麻醉有关的手术步骤未记录。

(13)椎管内麻醉未记录阻滞平面,包括手术开始时和结束时的阻滞时的平面。

2、麻醉护士工作缺陷

(1)未能及时领取药品,尤其是急救药品或常用药品而影响麻醉工作正常开展。

(2)未能保证药品的固定数及药架上药品摆放杂乱无章。(3)未能及时清理过期药品。(4)麻醉库房管理混乱,未能分类摆放各种麻醉材料及各手术间材料的摆放而影响医生的使用和操作。

(5)未能及时做好麻醉工作量的统计或每周一次麻醉单登记工作。‘

(6)未能及时进行帐单登录,造成科室的经济损失,或帐单登录出错率大于1%者。

(7)未能做好术后镇痛的巡视工作,而致患者产生意见或造成不良后果者。(8)未能做好仪器设备(如麻醉机、监护仪)的保养、清洁消毒工作。(9)未能在麻醉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手术前的准备,手术中的监测和记录及手术后的护送工作。

八、药剂科差错评定标准

1、一般差错:(1)工作粗疏,遗漏或发错品种者;(2)毒麻精神药品未按规定管理或账务不符者(3)药袋或药瓶上的姓名,剂量,用法书写不清或贴错瓶签者(4)处方不符合规定,把关不严擅自发出超限量药品者(5)因工作不慎,配错处方、发错药品,但及时追回而未用于病人者。

2、严重差错:(1)注有“急”字的危重病人的处方,未立即配发而影响抢救治疗者;(2)毒、麻、精神药品因管理不善、丢失或错发并已用于病人者;(3)因保管不善,造成药品发霉、变质、过期和失效;(4)投、发错药(包括品种、剂型、剂量)已用于病人(5)临床药师审发不慎,造成不良后果。

九、放射、CT、MR科差错评定标准

1、一般差错:(1)因工作粗疏,致标记或部位错误,已发出报告者;(2)检查 错位、错项、遗漏检查部位,未发出报告者;(3)错发或漏发诊断报告者;(4)未按规定时间发出报告,影响病人诊治者;(5)不按规定操作常规,造成胶卷、图片浪费者;(6)因保管不善,丢失和损坏原始资料者;(7)错照病人部位,错排或漏排X光号,损坏或遗失照片,需重新检查者;(8)诊断报告写错姓名、左右部位,已发出者,未按规定时间发出者,未按规定时间发出报告(疑难病例除外);(9)未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胶片报废者;(10)X光片归档错误,致使无法查找或丢失X光片或原始质料混乱者;(11)因责任或技术原因致使重要特殊检查失败者;(12)各种特殊检查的预约超过规定时间,延误治疗者;(13)报告单写错姓名、X光号并已发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2、严重差错:(1)错发、丢失图片或影像诊断、治疗或抢救者;(2)因工作粗疏,保管、使用不当,损坏主要仪器部件者;(3)图像与诊断不一致,且发出了错误报告;(4)诊断与手术或病理证实不一致,且有重大遗漏者;(5)因错照病人部位,而导致治疗错误,但未造成不良后果者;(6)X光片显示不清楚,因责任或技术水平导致重大病情漏诊、误诊;(7)因责任心不强,对机器设备保管、使用不当,造成仪器损坏,影响工作者;(8)不按操作规程致各种造影失败,造成病人痛苦及药物、胶片浪费者。

十、病理科差错评定标准

1、一般差错(1)人为损坏标本不能检查者:(2)错查、漏查项目或填错检验结果者;搞错标本而标本已不能复查者;(4)错配或用错试剂,检验项目与申请项目不符合、报告结果错误者;(5)未按规定时间发出报告,检验单填写不清楚或不规范;(6)使用变质或未经校正的试剂,影响检查结果的准确性者。(7)病理本编号错误或错写姓名,已发出报告,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8)收到体液标本未及时固定处理,致细胞破坏,影响诊断者。

2、严重差错:(1)所有项目不按规定处理,影响结果的准确性、及时性以致延误诊断、治疗者;(2)因工作粗疏,错发或遗失检查结果,影响诊断及治疗者;(3)贵重仪器因使用不当、保管不当,造成主要部件损坏;(4)凡因标本编号错乱、组织污染、损坏,使诊断 错误,延误诊断,但尚能补救者;(5)因工作粗疏致诊断结论错误而影响治疗,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6)病理报告发出前,遗弃病理标本,致无法做出诊断结论,但对诊断治疗无影响者;(7)因校对不仔 细,出现包埋蜡块错误而延误诊断,影响诊断、治疗;(8)标本丢失或干腐,无法诊断且又不能弥补者。

十一、检验科差错评定标准

1、一般差错:(1)人为丢失或损坏标本不能检查者;(2)错查、漏查检验项目或填错检验结果者;(3)搞错标本而标本已处理不能复查者;(4)错配或用错试剂,检验项目与申请项目不符合、报告结果错误者;(5)无故未按规定时间发出报告,检验单填写不清楚或不规范;(6)使用变质或未经校正的试剂,影响检查结果的准确性者;(7)收到体液标本未及时固定处理,致细胞破坏,影响诊断者;(8)排泄物类标本,为及时处理,影响诊断者;(9)未按规定做质控,失控未分析原因,未采取措施纠正者。

2、严重差错:(1)所有项目不按规定处理,影响结果的准确性、及时性以致延误诊断、治疗者;(2)因工作粗疏,发错或遗失检验结果,影响诊断及治疗者;(3)贵重仪器因使用不当、保管不当,造成主要部件损坏;(4)值班人员拒查、推诿、拖延急诊检验影响急诊治疗、抢救者;(5)凡因标本编号错乱、组织污染、损坏,使诊断错误,延误诊疗,但尚能补救者;(6)因工作粗疏致诊断结论错误而影响治疗,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十二、输血科差错评定标准

1、一般差错:(1)人为丢失或损坏标本不能检查者;(2)错查、漏查检验项目或填错检验结果者;(3)搞错标本而标本已处理不能复查者;(4)错查或用错试剂,检验项目与申请项目不符合或报告结果错误者;(5)发错血而未输入病人体中者;(6)人为损伤血标本需重新抽血者或血样保存不足7天;(7)未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血液的入库、核对、储存而导致血液浪费200ml以上。

2、严重差错:(1)因不负责任丢失或损坏标本不能检查者;(2)贵重仪器因使用不当、保管不当,造成主要部件损坏;(3)因全血、血液成分的储存不符合要求,影响质量而导致严重输血反应者;(4)交叉试验错误导致错输血型;(5)错发血型并已输入病人者;(6)值班人员拒查、推诿、拖延血型鉴定或交叉配血而影响急诊抢救者;(7)收到危重、抢救病人的输血申请单后,30分钟内未供血而影响抢救者。

十三、超声科差错评定标准

1、一般差错:(1)检查错位、项目、遗漏检查部位,未发出报告者;(2)错发或漏发诊断报告者;(3)未按规定时间发出报告,影响病人诊治者(疑难病例除外);(4)错查病人部位,需重新检查者;(5)诊断报告写错姓名、左右部位,已发出者;(6)应责任或技术原因致使重要特殊检查失败者;(7)各种特殊检查的预约超过规定时间,延误诊治者;(8)报告单书写不规范,做明确病理诊断者;(9)报告单中未描述一般脏器的外型轮廓,内部实质结构及管道,发现异常无测量数据和重点描述者。

2、严重差错:(1)错发、丢失图片或报告影响诊断、治疗或抢救者;(2)因工作粗疏,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严重损坏者;(3)因错查病人部位,而导致治疗错误,但未造成不良后果者;(4)因责任或技术水平导致重大病情漏诊、误诊者;(5)介入性超声诊断(细胞学及组织学活检)及介入治疗无按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规定的适应症、禁忌症进行,造成病人严重后果者;(6)腔内超声(经食道超声心动图、阴道超声)、直肠超声及介入超声检查,无与患者和家属谈话记录并签字者;(7)违反人口计生法进行非法胎儿性别鉴定者;(8)急诊超声无故拖延,造成病人严重后果者。

十四、胃镜室差错评定标准

1、一般差错:(1)检查错位、错项、遗漏检查部位,未发出报告者;(2)错发或漏发诊断报告者;(3)未按规定时间发出报告,影响病人诊治者(疑难病例除外);(4)诊断报告写错姓名、部位,已发出者;(5)因责任或技术原因致使重要特殊检查失败者;(6)各种特殊检查的预约超过规定时间,延误诊治者;(7)报告单书写不规范,报告单中未描述内部实质结构及管道,发现异常无测量数据和重点描述者。

2、严重差错:(1)错发、丢失图片或报告影响诊断、治疗或抢救者;(2)因工作粗疏,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严重损坏者;(3)因错查病人部位,而导致治疗错误,但未造成不良后果者;(4)因责任或技术水平导致重大病情漏诊、误诊者;(5)诊断与手术或病理证实不一致,具有重大遗漏者。

十五、心电图室差错评定标准

1、一般差错:(1)因工作粗疏,致导联、标记或部位错误,已发出报告者;(2)未按规定时间发出报告,影响病人诊治者(疑难病例除外);(3)错查病人部位,需重新检查者;(4)诊断报告写错姓名、部位,已发出者;(5)因责任或技术原因致使重要特殊检查失败者;(6)各种特殊检查的预约超过规定时间,延误诊治者;(7)报告单书写不规范,报告单中对发现异常病人无测量数据和重点描述者。

7.学科骨干教师评定标准 篇七

一、必备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良好的师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和《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3.具有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职务,特别突出的可不受职务限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在二级乙等以上(1955年1月1日前出生的,普通话不作要求)。

5.对所教学科具有扎实、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较系统地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本学科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先进的教学方法,熟悉所教学科的国内外发展动态;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会使用各种电教设备进行教学

6.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敬业爱岗,近五年考核均合格以上

二、教育、教学能力和效果(该三项条件中有两项即可)

1.教育思想先进,教学经验丰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育有特色、教学效果良好,具有一定的影响知名度。

(1)在区级以上教学比赛中至少获奖1次;

(2)所任班级学生的成绩两率均达A级指标,且明显高于其他同类班级。(3)指导学生在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竞赛活动中获奖

(4)从事艺术、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其本人所指导的学生在教育、体育、文化主管部门主办的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1次以上。

2.具备较强的教研科研能力,能结合教育、教学实际进行教学研究和教改实验,并取得有推广价值的成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1)在区级及以上有统一刊号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经验总结和科研报告1篇以上。

(2)参加教育部门、教育学会专业委员会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评比,获区二等奖及以上至少1次

(3)在校级以上教学研究会议上作专题报告1次以上。(应提交原始会议通知、报告稿等材料)。

(4)主持或参加一项区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并结题。

3.积极培养青年教师,取得良好效果。

(1)辅导的青年教师在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举办的教学评比、教科研中获得奖项或指导的学生参加区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取得较好成绩。

8.三级甲等医院评定标准 篇八

一、什么是三级甲等医院?

三级甲等医院(简称“三甲医院”),是依照中国现行《医院分级管理办法》等的规定而划分的医院等级之一。三级甲等医院是中国除国家特殊医院以外的最高等级的医院。

中国内地现对医院实行“三级十等”,在三级中设置特等,三级特级医院是专指那些规模特大的医院。等级医院管理将医院分成一、二、三共三个等级。

一、二级医院有甲、乙、丙三等;三级中有特、甲、乙、丙四等。级的划分是按病床数来的:一百张以下,也就是乡镇卫生院为一级医院;五百张以上,定为三级,原则上省级及每个市一至两所;五百张以下,一百张以上评为二级。所以,三甲医院和特级医院是医院中等级最高的。

三级医院(病床数在501张以上)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三级医院主要指全国、省、市直属的市级大医院及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

三级甲等是按国家《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获得超过900分者。各项评分比例如下:

三级综合医院(1000分)=医院功能与任务(50分)+ 科室设置(30分)+ 人员配备(30 分)+ 医院管理(140分)+ 医疗管理与技术水平(480分)+ 教学、科研管理与水平(105分)+ 思想政治工作与医德医风建设(65分)+ 统计指标(100分),(具体请看第四项《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二、三级甲等医院配备要求?

床位:住院床位总数500张以上。

科室设置:临床——至少设肛肠科、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麻醉科、康复科、预防保健科;医技——至少设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核医学科、理疗科(可与康复科合设)、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人员:每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各专业科室的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临床营养师不少于2人;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

房屋: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

设备:给氧装置 呼吸机、电动吸引器 自动洗胃机、心电图机 心脏除颤器、心电监护仪 多功能抢救床、万能手术床无影灯、麻醉机麻醉监护仪、高频电刀 移动式X光机、X光机 B超、多普勒成像仪 动态心电图机、脑电图机 脑血流图机、血液透析器肺功能仪、支气管镜、食道镜、胃镜、十二指肠镜、乙状结肠镜结肠镜、直肠镜腹腔镜、膀胱镜宫腔镜、妇科检查床 产程监护仪、万能产床 胎儿监护仪、婴儿保温箱骨科牵引床、裂隙灯 牙科治疗椅、涡轮机 牙钻机、银汞搅拌机 显微镜、生化分析仪紫外线分光光度计、酶标分析仪尿分析仪、分析天平细胞自动筛选器、冲洗车 电冰箱、恒温箱离心机敷料柜、器械柜 冷冻切片机、石蜡切片机 高压灭菌设备、蒸馏器 紫外线灯、手套烘干上粉机洗衣机、冲洗工具、下收下送密闭车、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柜、通风降温、烘干设备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

三、医院等级如何划分?

医院等级评定重新启动后还采用三级六等划分等级,民营医院可以与公立医院平等的参与等级评定。考核的主要项目包括医疗服务与管理、医疗质量与安全、技术水平与效率。实行1000分制,900分以上评为三级甲等,750分-900分评为三级乙等,750分以下评为三级丙等。医院等级不搞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

三级医院主要指全国、省、市直属的市级大医院及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二级医院主要指一般市、县医院及省辖市的区级医院,以及相当规模的工矿、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医院;一级医院主要指农村乡、镇卫生和城市街道医院。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1000分)

(1)医院功能与任务(50分)

服务+科研:年出院病人中应有一定比例来自医院所在地以外的地区或省。承担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科研课题。

(2)科室设置(30分)

临床科室+医技科室+业务科室,内科:应至少设7个科室,3个以上的重点专科。每重点专科有20张病床。

(3)人员配备(30 分)

临床护理>=卫生技术50%;病床床位:病房护士>=1:0.4;大专以上护理专业毕业文凭者>=护士总数20%;营养人员:床位=1:200

(4)医院管理(140分)

组织+信息+财务+设备+总务+建筑+安全+环境管理;医院职工对院领导班子结构、合作和工作满意度≥80%。

(5)医疗管理与技术水平(480分)

医疗+护理+培训+医院感染+输血管理

(6)教学、科研管理与水平(105分)

每年承担部委省级以上科研课题≥2项;在统计年度内,在国家级学术刊物(本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0篇;参加国际学术交流≥1次;按评审前三年统计,有省科技进步(成果)奖≥1项;部委、省科技进步(成果)奖≥2项。

(7)思想政治工作与医德医风建设(65分)

建立健全群众和社会监督制度,患者、合同单位对医院的满意度≥85%。

(8)统计指标(100分)

1.入院诊断与出院诊断符合率≥95%。2.手术前后符合率≥90%。3.临床主要诊断与病理符合率≥50%。等等

9.护理差错分类及评定标准 篇九

护理差错:凡在治疗和护理工作中因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违反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而发生错误,或因技术水平低,增加病人痛苦,对病人造成直接或间接影响但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谓之差错。

差错的等级分类:

护理缺点:对患者不造成影响或对患者有轻微影响而无不良后果者。

一般差错:由于护士的原因给病人增加了一般性短暂、轻微的痛苦,虽没加重病情,有一定影响者。

严重差错:指护理人员工作上的错误而影响病人诊断、治疗或增加了病员的痛苦,使病情加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一、护理缺点

1、口服药:错发,但能及时发现,未造成后果。

2、静脉注射药:外漏,面积<5cm;错配,造成药液浪费,但能及时发现,未造成后果。

3、留取标本:时间延误,但没影响检验结果。

4、病人发生压疮:Ⅰ度压疮。

5、执行医嘱:没有及时执行,但能及时发现,未造成后果。

6、未造成一般护理差错的其他方面的缺点。

二、一般护理差错:

1、错漏重要治疗1次或一般性治疗超过3天者

2、将激素、抗生素、特效药、时间药投药时间提前或推后2小时者。

3、抄错、抄漏医嘱(包含整理医嘱)已执行,造成治疗错误,但未引起不良后果者。

4、错发、漏发治疗饮食或禁食病人误给饮食致使病人检查、诊断、治疗延误3天以上者。

5、采取体液标本时,由于采错标本、贴错标签、错加抗凝剂或采集量不够而重新采取者。

6、术前备皮刮破皮肤或误给饮食,影响手术按时进行者。

7、因管理不善,致使在急诊抢救工作中,发生抢救器材失灵,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8、一般情况下发生不消毒分娩,未发生不良后果者。

9、产妇产后会阴撕裂、缝合不细致所致伤口出血者。

10、产妇产后纱布遗留阴道内,24小时内发现取出,未发生不良后果者。

11、喂奶时错抱婴儿,或护理不周发生婴儿臀部轻度糜烂者。

12、消毒器械过期,发给使用单位者。

13、已灭菌器械使用时发现有污物或血渍者。

14、漏做皮试或观察结果,需再做者。错做或漏做各种临床处置者。

15、未构成严重差错的其他护理方面的失误。

三、严重差错

1、错用、漏用毒、麻、限、剧药及特殊治疗用药,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2、易过敏药物,错注入或未按规定做过敏试验即投药,未产生严重后果者。

3、静脉输液或注射刺激性及浓度较大的药品,漏于皮下、引起局部坏死占体表面积的0.25%以下者。

4、输液输错病人、药物、剂量或输入发霉、变质、过期液体,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5、各种注射,由于消毒不严或部位选择不当,引起局部感染或因误伤神经引起神经短期麻痹,经采取措施未产生不良后果者。

6、输错血未造成不良后果者,输血时污染血液或因加入药物发生溶血、凝血或输血瓶内调入异物影响治疗抢救,造成浪费者。

7、因责任心不强或护理不周,造成Ⅱ度压疮、Ⅱ度烫(烧)伤占患者体表面积0.25%以下者。

8、外用药物使用不当或错配浓度,引起Ⅱ度以下灼伤,占患者体表面积0.25%以下者。

9、重危病人、全麻术后的病人或无陪伴患儿,因护理不当发生坠床、跌倒(或有陪伴,未向陪伴交代注意事项),致使病人发生轻度受伤者。

10、错、漏、损坏、遗失、未及时送检标本(脑脊液、胸水、腹水、导尿液、活检组织),影响检查结果者。合血标本采集错误并已送血库者、取错血、输错血,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11、产妇出院时报错婴儿,经及时发现换回者。

12、产后阴道破裂未及时发现处理,或会阴破裂、缝合不彻底引起出血,超过100毫升者。

13、产后纱布或异物遗留阴道内,发生感染者。

14、误用未灭菌器械物品给病人检查或治疗,无不良后果者。

15、术前准备不充分,致使手术停顿时间达30分钟以上者;为寻找器械、敷料,致延误关腹、关胸、关颅时间达20分钟以上者(体外找到为护士差错,体内找到为医师差错);手术时体位不当,造成轻度压伤或功能障碍,短期内能恢复者。

16、接错手术病人或摆错手术体位、在消毒皮肤时发现者。

17、搬运病人致引流管脱离,经紧急采取措施未发生不良后果者。

18、发错重病人的治疗饮食或禁食病人误给饮食造成不良后果者。

19、不遵守值班、交接班制度或擅离职守,病人病情发生重要变化没有及时发现和处理者。20、因责任心不强,造成器材损坏锈蚀、药品过期、失效变质、霉烂,价值在100元以下者。

10.三好学生评定标准 篇十

自觉执行《中学生守则》、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起到模范作用,并能在提高全面素质上刻苦努力,为同学树立榜样。

具备品行兼优,热爱学校,尊重师长,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勤奋好学,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能独立认真完成课内外各项作业,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健康的身体,体育成绩良好以上。热爱劳动,不怕苦、不怕累。

分数要求:

中考科目总评成绩在80分以上(100分制),其他考查学科及格以上。凡符合三好生条件的,人数不超过10人。

二、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评选标准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除应具备三好学生评选标准之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任职一年以上的班干部或团干部。

2、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沟通师生之间的联系,及时反映学生的思想动向、动态,能及时对学校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积极主动地开展班级工作,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任务,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组织管理、协调合作的能力。班级工作有创新,成绩显著。

4、民主作风好。能正确对待成绩和荣誉,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师生中获得一致好评。

每班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各为2人。

三、文明学生评选标准

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没有违反《校规》、《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行为。比例为学生数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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