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法理学之法的渊源
1.长春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法理学之法的渊源 篇一
2018年长春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事业单位综合基础知识法理学---法的作用
法的作用可以分为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
法的社会作用主要涉及了三个领域和两个方向。三个领域即社会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思想文化生活领域;两个方向即政治职能(通常说的阶级统治的职能)和社会职能(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在事业单位考试中,法的社会作用考得比较少且难度不大,在此不再赘述。
法的规范作用可以分为指引、评价、教育、预估和强制五种。
指引作用是指法对本人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在这里,行为的主体是每个人自己。
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的评判作用。这里,行为的对象是他人。
预估作用是指凭借法律的存在,可以预先估计到人们相互之间会如何行为。法的预估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相互之间的行为。
强制作用是指法可以通过制裁违法犯罪行为来强制人们遵守法律。这里,强制作用的对象是违法者的行为。
法的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律的实施,法律规范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的直接或间接的诱导影响,也就是说,法的教育作用针对的是一般人的行为。
练习题
1、法的指引作用的对象,主要是指()。A、本人的行为 B、一般人的行为 C、他人的行为 D、人们相互的行为
解析:该题选择A项。法的指引作用对象是本人自己的行为。
2、法的作用又称法的功能,泛指法对个人以及社会发生影响的体现,包含()和法的社会作用两方面内容。
A.法的调节作用 B.法的人文作用 C.法的学术作用 D.法的规范作用
解析:本题选择D项,法的作用分为社会作用和规范作用。
3、某林区村民于小王为盖房欲去山上伐几棵国有林木。忽然想到,根据《森林法》规定未经许可去伐国有林木属乱砍乱伐,属于违法行为。于是小王放弃了砍伐树木的行为,该事例说明法的什么功能?()A、指引功能 B、评论功能 C、教育功能 D、强制功能
解析:本题选择A项。在本案例中,小王知道乱砍林木属于违法行为,于是放弃砍树的行为,说明法律对小王的行为起到了指引的作用。
4、小赵因驾车乱闯红灯,交警对其处以200元罚款。该案件体现了法的()作用。A、教育作用
B、指引作用 C、强制作用 D、评价作用
解析:本题选C项。在本题中,小赵乱闯红灯属于违法行为,法的强制作用对象就是违法犯罪者,因此这体现了法的强制作用。
以上是吉林事业单位招聘信息为考生做的知识点归纳整理,供大家参考借鉴!
了解更多公告,请登录吉林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网址里将定期发布吉林省事业单位招聘、吉林省教师招聘、吉林省医院招聘公告。
【长春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法理学之法的渊源】推荐阅读:
长春市事业单位面试备考:健全公共安全体系12-12
长春市事业单位面试备考:图解人际关系类题08-31
公共基础知识事业单位08-14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考点07-23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模拟(8.2)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