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发展治理计划(共12篇)
1.社区发展治理计划 篇一
2021年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市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深入落实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五态提升”和“三大治理”工作,不断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力推进x社区工程百日攻坚行动,塑造社区和谐心态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到位
按照x市x社区工程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部署,市信访局牵头治理小区矛盾纠纷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制定了《x社区工程百日攻坚行动小区矛盾纠纷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重点、工作措施及责任单位,成立了由分管市领导为组长、各横向牵头单位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坚持每两周组织牵头单位召开一次调度会议,针对存在的具体矛盾风险隐患,及时组织责任单位进行专题研讨、集体会商、制定措施,攻克问题和难点,形成共管共治的工作合力。截止目前,组织召开调度会议x次,专题协调会x次。
(二)聚焦整治重点,分类推动有序
一是全方位排查小区矛盾纠纷。通过信访、领导信箱、人民网留言等渠道收集群众反应的安全隐患,及时移交案件线索,提升办理质效,着力形成主管领域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发现、处置、反馈的长效机制,截止目前,已移交案件线索x件;通过暗访、自查等渠道排查小区矛盾纠纷xx条,解决xx条;处理上级交办事项x件。二是着力解决物业纠纷和整治非法群租突出问题。针对“三无”院落,指导小区推选成立业主委员会,以小区业主自治或委托社区物业服务的方式完善小区管理,指导鹏程远界、紫光新城等居住小区业主开展业委会筹备工作; 采取村、镇、主管部门三级摸排的形式,对照租赁备案流程,逐项摸排群租户基本情况,做到登记备案“人房一致”。三是大力打击小区传销及欺诈性销售行为。开展传销及欺诈性销售宣传xx次,约谈企业商家xx家,移交x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xxx件,移送司法机关x件。四是着力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开展流浪犬集中清查x次,清理未办证犬只xxx只,抓捕流浪犬、无主犬xx只,发放宣传资料xxxx余份。五是联合整治噪音扰民问题。常态化突击暗访在建工地,对发现存在有夜间施工噪声扰民的现象及时进行制止和调查取证,同时,在中高考期间发放全市禁噪告知书,加强对中心城区各大中型建筑工地外围、周边的执法巡逻与管控。
二、全面建设(村)社区群众工作之家,强化社区精细治理
通过在(村)社区全面建设“群众工作之家”服务窗口,建立完善“群众工作之家”制度机制,打通信访工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最后一公里”,做到群众关切就近回应、合理诉求就地解决、意见建议及时反馈。
(一)坚持高位推动,形成创建意识
市信访局制定了《x市全面建设群众工作之家实施方案》《推动全面建设“群众工作之家”行动方案》,列出xx项建设序时进度清单,确定了具体牵头局领导、责任科室及责任人员,以压实责任确保质效,以时间节点倒逼工作进度,确保有力有序推动“群众工作之家”建设。截止目前,我市已建成“群众工作之家”xxx个(其中xx个合署办公的(村)社区覆盖在内),建设率达xxx%,实现了“群众工作之家”全域化建设。
(二)着力“三员”培训,推动示范引领
围绕“群众工作之家”信访诉求代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人民意见建议征集三大机制运用,市信访局会同市司法局分批分片对“群众工作之家”负责人和信访代理员开展了全员培训,累计召开培训会x次,实现培训全覆盖。在培训中,采取现场提问、现场抽人实际操作信访代理流程等互动方式,着力提高培训实效。通过培训,我市“群众工作之家”三项机制运用成效初步凸显。今年以来,全市共代理信访事项xxx件,其中线上代理xx件、线下代理xx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xxx%;征集人民意见建议xxx条,镇(街道)、市级部门采纳xx条;排查矛盾纠纷xxx条,已化解xxx条,化解率xx.xx%。
(三)强化宣传力度,扩大群众知晓度
除采取面对面宣讲、张贴宣传海报及发放宣传漫画画册等常规的宣传路径外,充分利用新媒体、网络媒介等多种渠道对“群众工作之家”进行宣传报道,不断扩大社区(村)“群众工作之家”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知晓度。一是在信访大厅向来访群众宣传“群众工作之家”,引导来访群众就地在“家门口”反映问题。通过引导,有xx件来访转为“群众工作之家”信访代理,办结xx件,有效降低群众上访成本,得到群众认可;二是积极对接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强宣传报道“群众工作之家”,并充分利用新兴自媒体进行宣传,不断增强“群众工作之家”对外展示度。截止目前,电视报道、报纸刊载各x次,微博发布x次,有效扩大了“群众工作之家”的知晓度。三是xx个镇(街道)充分运用小区宣传栏、社区公告牌等宣传渠道,张贴海报,向群众发放宣传漫画。截止目前,镇(街道)、社区(村)、居民小区、院落等张贴宣传海报xxxx余张,发放宣传手册xxxx余本,“群众工作之家”影响力逐渐增强。
(四)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村(社区)对“群众工作之家”建设意义认识不到位,认为此项工作是增加负担,没有把“群众工作之家”与社区治理结合起来,开展工作处于应付被动状态。
2.执行落实不到位。有的村(社区)硬件建设不规范,标配标识不醒目,有的村(社区)三项机制运转效果较差,信访代理、人民意见征集数量较少、质量不高。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责任担当,推动x社区工程百日攻坚行动落地见效
x社区工程百日攻坚行动已进入集中攻坚阶段,市信访局将充分发挥牵头揽总职责,扎实推进小区矛盾纠纷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小区生活环境,进一步增强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实效。一是把握标准,着眼长远。对群众通过信访、领导信箱、人民网留言等渠道反复反映的热点难度问题和意见建议,提升办理质效,不断查找短板、总结经验,着力形成主管领域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发现、处置、反馈的长效机制,筑牢打造我市x社区的机制基础,不断厚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二是条块结合,全体推进。加强与横向牵头单位的沟通交流,同频共振,协调联动,对我市不文明养犬及噪音扰民行为,发现一起立即处理一起。同时,继续加强对小区治安、消防、物业管理服务等巡查力度,督促物业服务公司及相关单位加强日常管理;继续开展打传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老年消费者对欺诈传销的认识。
(二)注重实际效果,推进“群众工作之家”三项机制运转
目前,我市群众工作之间建设已实现全覆盖,下一步,市信访局将着力对(村)社区 “群众工作之家”建设情况开展督导验收工作,全力推进三项机制有效运转。一是分组督导验收。分成x个督导小组,通过听取村(社区)“群众工作之家”创建报告;查阅信访代理和“群众工作之家”登记情况、报表数据及档案台账等资料;询问“群众工作之家”工作人员相关业务规范;实地查看村(社区)“群众工作之家” 办公场所、电脑设备、门牌标识以及宣传画册建设情况等方式,对群众工作之家建设情况进行督导验收,确保我市全面建设群众工作之家工作有序稳步进行。二是全面加强培训指导,对全市“群众工作之家”工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分类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有力推动群众工作之家三项机制功能的发挥和正常运转。三是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微信、宣传栏、宣传手册、新媒体以及各类活动继续宣传推介信访全程代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人民意见建议征集三大机制,使村(社区)“群众工作之家”成为群众反映诉求和表达意愿的首选窗口。四是总结经验共同进步。通过召开工作推进会、下发工作简报、到其他区市县参观学习等方式,深入挖掘、认真总结建设过程中好的做法、典型案例,从而找出差距、补齐短板,全面提升“群众工作之家”建设水平。
2.社区发展治理计划 篇二
关键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乡村社区体育,发展与治理,社会体育情绪
我国乡村社区体育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社区体育发展与治理的对象和基本单元,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乡村社区体育的发展与治理是通过解决乡村社区体育面临的问题, 以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乡村社区体育发展的动态过程。乡村社区体育的发展与治理是一种综合性的发展与治理, 它把乡村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社会诸元素都统摄进来, 以更广泛、更宏大的视野观察农村体育生活。因此, 深入分析和理解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乡村社区体育发展与治理的现状, 必须深入分析其内隐的社会体育情绪以及它外在的行为表现。
一、乡村社区体育、社会体育情绪的概念分析
乡村社区体育是以乡村社区内村民为主要对象开展的体育, 其中包含有乡村学校体育、乡村家庭体育、乡村老年体育等方面, 是在一定乡村社区地域内进行的体育行为的总称。最近我国乡村社区体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我国各省区也都出现了一批社会主义新农村乡村社区体育典型村, 它们以“新”为特征, 在社区住宅建立生态社区体育设施、服务设施以及各种配套设施等, 成为乡村城市化、城乡一体化的典范。如北京的韩村河、江苏江阴的华西村、黑龙江省尚志市的元宝村。我国在乡村社区体育方面能形成这种快速发展的火热局面, 其原因主要是与国家的提倡、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的推广、政府的政策与资金以及乡村居民的积极响应分不开的。
农村社会体育情绪指的是作为农村社会主体的广大农民对乡村社区体育乃至整个社会体育的态度及其体验。农村社会体育情绪可分为积极社会体育情绪和消极社会体育情绪。积极社会体育情绪, 又可称为正向社会体育情绪, 是农民的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一种心态。消极社会体育情绪则表示农民群众对自己所处的社区体育地位, 以及对整个社会体育普遍持某中悲观的看法和态度。消极社会体育情绪又可分为逆向社会体育情绪、中性社会体育情绪和异向社会体育情绪。下面就与此相关的几个概念进行具体分析, 通过它们来透视和解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乡村社区体育发展与治理的社会体育情绪基础。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乡村社区体育发展与治理的社会体育情绪与乡村社区体育类型
乡村社区体育的主要社会群体的社会体育情绪是“社会主义新农村”中乡村社区体育发展与治理的社会体育情绪基础。由于受不同体育文化背景、经济条件、教育水平、个性特征以及地区差异等主观因素的影响, 人们在同一事物、同一情景面前, 通常表现出不同的社会体育情绪。因此, 不同地区、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历史体育文化传统的村庄会出现不尽相同的社会体育情绪。我们根据乡村社区体育记忆强弱和经济社会分化程度二维因素, 对乡村社区体育理想类型做了划分, 将当前我国乡村社区体育分为四大类。依据其分析框架。我们从文章的研究主旨和叙述方面考虑, 用“社会体育情绪记忆”替代乡村社区体育记忆, 着重分析四类乡村社区体育的主要社会体育情绪状态。乡村社区体育类型如图1所示。
1、积极社会体育情绪为主的乡村社区体育
在D类村庄中, 一是古老的或历史的社会体育情绪通过体育文化的传承和家庭的教化一代一代的流传下来, 这里, 人们遵循的不是现代化社会体育法理权威, 而是世代相传的体育礼俗。村中享有声望的长者往往被视为公正和传统记忆化身, 他们的社会体育情绪左右着全村的社会体育情绪。二是农业之外的其他产品甚为发达, 经济社会文化程度高, 具有建立起强有力的现代关联的能力。这样, 村民体育生活在既浸润历史传统又享受现代民族体育文化的情景里, 有着较强的内聚力。因此, D类村庄村民的社会体育情绪以积极社会体育情绪为主。这种情绪下的乡村社区体育的发展与治理最容易打开局面, 实现既定目标, 乡村社区体育的未来发展亦最具有预见性。
2、极易催生逆向社会体育情绪的乡村社区体育
A类村庄处于同一传统体育文化和价值观当中, 社会体育情绪记忆较强, 情绪认同较高, 因而较容易形成一致趋向。但由于经济社会分化程度不高, 多数农民仍从事传统的农业生产, 生活自给自足, 很少能够承受过重的负担。因此, 国家在这里过度强调乡村社区发展与体育治理时, 就不能不留意这样的情况;农民会联合起来对抗乡村党政机关。在社会体育情绪激化的情况下, 甚至可能爆发群体性抗争行为。这些村庄面对乡村政权的失范行为能够迅速产生出将农民组织起来的地方权威, 村民的不满体育情绪也将很快地聚集在这些权威周围。在经过情绪传染与社会的渲染之后, 在诱发性事件的指导下, 逆向社会体育情绪必然爆发。但在较长的时间内, 这类村庄依然是平静的, 农民的体育生活秩序井然。
3、中性社会体育情绪普遍化的乡村社区体育
B类村庄社会体育情绪记忆较弱, 传统力量大多丧失殆尽, 加之农业生产仍未人们经济生活的主导, 社会经济分化不够, 村庄中少有让村民趋附的传统化身和力量, 也缺乏足够吸引人的经济能人和政治权威, 因而村庄社会关联度较低。原子化的村民不大与社会体育发生关系, 完全自我隔绝, 对乡村社区体育发展与治理和国家政策毫不关心, 这属于中性社会体育情绪普遍征服的乡村。受它的影响, 乡村社区体育人际关系冷漠, 党和政府的动员能力减弱, 政策得不到积极有效的支持, 各项举措无人关心。并且中性社会体育情绪不具有使村庄成员组织起来一致行动的力量, 它的存在只表明村民个体拥有相同的心理倾向。对于农民利益的体育文化公益事业、公共体育基础建设往往较少人参与和关注也就是这个道理。因此, 如何动员、组织这些受中性社会体育情绪支配的村民就成了乡镇文化体育部门和热心农村社区体育研究学者们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课题。
4、异向社会体育情绪步步为营的乡村社区体育
用“步步为营”来形容, 不仅表示C类村庄被异向社会体育情绪所吞噬正在进行, 而且描述了同类社会体育情绪在更多的村庄蔓延的事实。C类村庄得益于改革开放的政策, 市场经济的启动。乡村中工矿、商业等新经济发达, 农业不再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 经济社会分化明显。当村民享受前所未有的物质生活时, 他们开始发现自己在精神上的贫困。传统体育文化、社会体育情绪记忆载体的丢失, 使他们无所适从, 加上国家在农村的体育文化建设一直处于停滞状态, 农民基本上没有体育文化娱乐活动。于是这些丧失体育文化家园的人们不得不寻找新的寄托。异向社会体育情绪正是在这种村庄背景下产生的。在这类村庄中, 异向社会体育情绪的直接体现是建国后曾一度销声匿迹的封建迷信沉渣泛起, 吸毒、贩毒、嫖娼、卖淫、赌博、地下赌彩等现象日涟横行;不少以前不信教的农民开始痴迷宗教, 虔诚于教会。这些一向被认为腐朽、堕落, 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 在村庄中成了人们精神投报的对象, 人们竞相追逐, 乐此不疲, 造成的灾难性后果可想而知。
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乡村社区体育发展与治理的困境;以异向社会体育情绪为例
我国的农村社区体育将何去何从呢?由上文图矢量方向可以预测, 我国乡村社会体育情绪记忆将越来越弱, 而经济社会分化则由低度向高度进一步递升。乡村社会体育情绪是不是会从积极社会体育情绪、逆向社会体育情绪和中性社会体育情绪这三类向异向社会体育情绪嬗变, 村庄类型将由D、A和B类向C类转变。从我们的观察和掌握的材料来看, 乡村社区体育确实有这种转变的趋势。我们认为应该把关注的焦点转向社会体育情绪步步为营的村庄。而解读这类乡村社区体育的特征, 即能领略异向社会体育情绪的原貌, 同时又能感触到乡村社区体育发展与治理在遭遇异向社会体育情绪步步为营的村庄时所面临的困境。 (1) 盲动性。异向社会体育情绪的盲动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由于多数村民不能形成自我的主见, 对事物和行为缺乏确定的预期, 只能在情绪心理和行为上依从, 模拟他人, 从中获得某种精神上的满足;另一方面, 在村庄某些群体中, 人们可以用“表情投票”来迫使他人依从群体的情绪和行为。这一情况, 在一些邪教组织、地下教会、黑恶势力及其他非法组织盛行的村庄比较普遍。 (2) 抗变性。异向社会体育情绪的抗变性首先表现在习惯上。在异向社会体育情绪步步为营的村庄, 异向社会体育情绪已成为或逐渐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生活中的许多行为、话语, 以及其他方方面面, 无不体现这种消极情绪对人们的影响。 (3) 泛众性。这里泛众性指的是异向社会体育情绪通过广撒网式的传递, 全面罗织, 把村庄的各色人等, 全部囊括在自己的情绪氛围里。这个特征与异向社会体育情绪具有极大的隐蔽性、诱惑性和欺骗性相关。
四、结语
通过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乡村社区体育发展与治理的社会体育情绪的分析, 我们大致勾勒出乡村社区体育发展与治理的社会体育情绪基础的一幅粗略图景。这个图景依据不同村庄主要社会群体的社会体育情绪, 把我国乡村社区体育划分为四类理想类型, 叙述了乡村社区体育发展与治理在各类型村庄中的遭遇。不同社会体育情绪基础的村庄, 展现了形态各异的乡村社区体育治理。鉴于当前我国乡村体育发展与治理的种种困境, 我们主张, 治理的对象不应局限于单纯的村民和作为民主化治理对象的村委会, 而应该把重点放在国家和政府自身的改革和完善上, 只有通过政府改革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活动, 才能够真正实现乡村社区体育发展善治的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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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区发展治理计划 篇三
关键词:虚拟社区;政府;创新
中图分类号:C912.8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432(2012)-09-0292-2
随着政府治理的不断深化,以善治为方向的变革势不可挡。政府的决策需要有更多的利益相关者去参与决策,要有发言权。需要更大的透明度、更多的公众参与、更多来自社会的有力监督。在互联网大范围普及的今天,我国的城镇化进程也正在促进着我国网络公民社会的形成。城市虚拟社区不仅是现实社会的延伸,还可被视为一种新型的社会组织、结构方式,并已在当代人类社会中逐渐成型。
1 有关概念
1.1 政府创新的定义和内容
政府创新,是指公共权力机关为提高工作效率、增进公共利益而进行的创造性改革。其内容覆盖面广,一般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1.1 政治透明方面:信息公开、决策公开等。
1.1.2 公共服务方面:促进社会福利、扶贫济弱、治安联防、全民教育等。
1.1.3 基层民主和政治参与方面:立法听证和政策听证、干部竞争上岗、基层直选、公推公投等。
1.1.4 行政效率和公共管理方面: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强化行政责任等。
1.2 城市虚拟社区的定义与特点
虚拟社区一词,源自英语Virtual Community.其中,Community包含两层意思:一是以地缘为基础,指共同拥有某个确定的物质空间或地理区域群体(即社区);二是以认同为基础,指具有共同特质、归属感,并维持一定社会联系、保持一定社会互动的群体(即共同体)。国内学界认为,虚拟社区是人们在网络空间中彼此交流形成的、具有一定共同目标的群体关系的总和。对于城市虚拟社区,至今还没有具体的、统一的定义。本文认为,城市虚拟社区特指以现实生活中的某个城市(城区、街道)为基础,在互联网上形成的有一定共同關注的群体。其成员间存在某种以现实生活空间为基础的共同目标,成员间从事网上或网下的活动,并形成一定的人际关系。
城市虚拟社区具有虚拟社区的共同特点,如:“去中心性”、“匿名性”、“超时空性”等,更具有“相对地域性”、现实倾向性和边界模糊性的特点。
1.2.1 相对地域性。该特性源于所在城市(城区、街道)的“地域性”和互联网的“跨地域性”。“地域性”是指城市虚拟社区与其所依附的现实城市(城区、街道)之间的关联性。“跨地域性”是指城市虚拟社区的组织形式是“非空间”或“超空间”的。受此特性影响,城市虚拟社区有别于其他虚拟社区,并表现为:一是城市虚拟社区中的居民来源的“地域性”。城市虚拟社区中的居民或者(曾经)在该区域中求学或工作,或者(曾经)在该区域居住,或者与该区域的单位、人员有着某种联系。二是城市虚拟社区讨论主题的“地域性”,社区网民多具有相同的地理空间场景,相似的话语体系,相近的生活诉求。其共同话题多与所依附的现实城市(城区、街道)有关,所讨论的内容可能涉及现实城市(城区、街道)的文化、管理、建设及人物和社会新闻等。三是城市虚拟社区治理主体的“地域性”,就外部而言,城市虚拟社区的治理主体则是其所依附城市(城区、街道)的公共权力部门;就内部而言,城市虚拟社区的治理主体就是社区居民本身。但无论内部还是外部,治理主体的“地域性”特征十分突出。
1.2.2 边界的模糊性。城市虚拟社区居民的活动并不局限于虚拟的网络空间中,也可以包括那些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互联网而开展或完成的网下活动。这个特性使得城市虚拟社区与现实城市之间的边界相互渗透,难于找出清晰的分界线。
1.2.3 现实性倾向更强。与一般的虚拟社区相比,城市虚拟社区更具有真实感。其表现有:一是网下活动容易开展。通常网友活动的最大障碍是物理和语言距离,但是城市虚拟社区中大部分居民是所依附城市的市民,他们之间空间距离近,语言、习俗相同。因此物理距离、文化语言障碍,对于城市虚拟社区活动的开展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二是话题的相关性。话题大部分是围绕所依附城市的人和物展开的,与其他虚拟社区讨论的主题相比,内容更具有直观性。
2 城市虚拟社区对政府创新的意义
2.1 政府创新的时代要求
过去,政府创新的动力和责任都在政府。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当今时代对政府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创新趋势表现为从管制政府向服务政府转变,从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从集权向分权转变,从统治向治理转变。
第一,从管制政府向服务政府转变。政府管理既是一种管制,又是一种服务。随着民主化、科学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政府管理中管制的成分正在逐步减少,而服务的比重则日益增多,建立服务政府已经成为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的重要目标。
第二,从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全能政府可能为公民带来众多的福利,但绝不可能带来公民的自主和自治。这一点与现代民主政治的要求是格格不入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公民社会是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必要条件,随着公民社会的逐渐壮大,公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之间的界限就会日益明显,政府权力的基本边界和范围由此得以明确。
第三,从集权向分权的转变。
还政于民,让公民享有更多政治权力,更多参与社会公共生活的自主管理,是政府改革的唯一正确方向。从集权走向分权,是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将国家权力还给社会的基本途径。
第四,从统治向治理的转变。
政府统治的权力运行方向总是自上而下的,对社会公共事务实行单一向度的管理。治理则是一个上下互动的管理过程,主要通过合作、协商、伙伴关系、确立认同和共同目标等方式对公共事务实施管理。在公共管理活动中,治理成分的增加、统治成分的减少,意味着国家的政治管理活动中有更多的公民参与进来,而这正是民主程度提高的标志。
2.2 城市虚拟社区符合政府创新的时代要求
2.2.1 发展城市虚拟社区,有利于解决政府治理的现代性问题,从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发展城市虚拟社区有利于多中心的形成,有助于将一些居民可以自己解决的问题交由居民自己解决,从而达到优化政府职能,使政府集中精力在更重要的服务工作上,最终促进政府由管制型向服务型的转变。
2.2.2 发展城市虚拟社区,有利于打破专家官僚,提升决策成效。现代政府管理中,各种专家系统为政府高层制定政策发挥了重要智囊的作用。但同时,他们也阻断了基层与上层之间信息的真实、快速传递,从而使得决策者的决策依据时常出现失真的现象。发展城市虚拟社区,将使得信息传递结构更加扁平,有利于决策者更快、更准的了解正在发生的事情和即将出现的趋势,进而提升决策的成效。
2.2.3 发展城市虚拟社区,有利于促进公众参与,提高政治民主。政府治理的透明性要求“政治信息的公开,人人有合法的知情权。现代社会倡导治理的参与性、透明性和责任性。如何在治理的过程中体现和尊重人民意志与权利,是政府创新中的重大课题。城市虚拟社区可以最大限度的提升民众的参与度,培养民众对集体问题的关注,强化民众的政治责任感,弱化民众对权力中心的疏离感,广泛培养积极民众的公民意识。
2.2.4 发展城市虚拟社区,有利于丰富公共服务的供给,促进社会公平。公共服务一直以来都被认为是政府最重要的职能之一。发展城市虚拟社区为政府创新提供了新的选择,可有效解决国民基础教育、医疗保健咨询、公共信息服务不均衡的问题;同时还可以有效发动群众实现群众间互助,丰富公共服务的种类和提供主体,促进社会工作,创造社会和谐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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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社区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篇四
(一)深入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以平安村(社区)创建为重点,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达到新一轮平安创建标准。
(二)切实加强综治机构建设。加强综治机构自身建设,充实力量,健全制度。调查研究,明察暗访,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狠抓各项综治措施的落实。
(三)大力推进综治工作中心平台建设。在有条件的村要健全综治办或综治工作站,有效整合公安、信访、民政、国土、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工作资源和力量,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稳定、社会治安、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四)健全农村平安建设长效机制。统筹规划,加大投入,确保年内基本完成村(社区)为核心,警务室或调解室为支撑,治安巡逻队为基础的农村平安建设工作体系的目标要求。
二、着力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体系,维护社会持续稳定
(一)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组织领导和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组织领导,实现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建立健全社会协调机制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5.社区发展治理计划 篇五
为切实做好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全力做好稳定工作,按照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的文件精神,认真对照相关工作要求,制定2012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街工作会议精神,着力在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三项重点工作上下功夫,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落实,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我社区创造稳定和谐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不断强化综治工作重心,综治、信访、维稳联动中心工作,筑牢综治工作根基;积极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健全完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加大培训、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做好安全生产,杜绝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措施
1、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综治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党政领导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职能部门抓好具体落实工作。二是制定规划,明确创建目标和工作要求,使创建工作步入有章有循的良性发展轨道。
2、狠抓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以“治安为民”、“司法为民”为服务目标,做到各类纠纷能迅速、公平、公正地调处解决。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严格落实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于社区的工作机制,实行包干分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确保种类纠纷及时有效化解,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利益。
3、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继续健全社会治安大巡防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专职巡逻的管理,打协同战、整体战,切实做到信息互通,力量互动,工作联动,提高巡逻防控工作的效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4、提升综合工作质效。进一步规范综治工作中心建设,按照“五个一”进行管理,发挥中心作用。进一步强化我社区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和治安防控整体能力。明确中心工作职责,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各项工作机制,确保把制度落实到实处,从而高效快捷地推进我社区综治平安创建工作。
5、积极开展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结合我社区实际,明确创建任务,落实创建责任,增强创建活力,不断提升我社区平安创建的整体水平。同时,利用标语、横幅、宣传栏、板报等大张旗鼓地进行平安宣传。
2012年是崭新的一年,相信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在社区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我社区的治安工作会做得越来越好!
XX社区
6.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篇六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宣传党的会议、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重大部署和精神;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
二、方法步骤
(一)细化责任分解,完善考核机制
明确辖区单位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负全责。负责辖区和单位内部的出租房屋管理、防控工作和其它各项工作。
(二)加强“平安建设”宣传
1.开展平安创建“六进”(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活动。
2.加强对流动人口、外来务工人员、重点帮教人员、宗教人士、青少年学生、机关干部的普法宣传教育,巩固平安社区创建成果。
(三)加强社区治安,维护稳定
1.社区要继续发挥楼栋长队伍和治安信息员和治安巡逻队伍的作用。
2.加强社区巡逻队伍管理及巡逻队巡逻工作,针对辖区内重点区域做到24小时巡逻,杜绝一切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和活动。
(四)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按照上级精神,继续做好对辖区内出租屋和流动人口排查工作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网络信息数据库系统,做到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登记率达到100%,信息录入率达到100%。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1.以《宪法》、《刑法》、《反民族和国家分裂国家法》、《游行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结合当前维稳形势,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
7.社区发展治理计划 篇七
关键词:社区业主维权,社区善治,业主自治
1 问题提出
所谓 “社区善治”, 即城市商品房住宅社区以全体业主为治理主体、以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为法理依据、以法治- 民主为机制、以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为组织架构、以业主自主治理为中心、各相关利益方友好协作的良好的小区治理取向、治理机制和治理态势。近年来, 社区治理出现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开发商以及业主与业主之间这三种主要矛盾, 业主维权运动不断高涨, 业主被冠于 “麻烦制造者”, 他们围绕住宅区内各类物业形式及社区自治权发生了诸多纠纷甚至冲突, 甚至与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在有关社区管理问题上也存在诸多纷争和矛盾, 城市社区业主维权日渐成为一种不可小觑的社会现象。
2 社区业主维权原因及困境分析
从侵权的角度来看, 一方面是指开发商与业主的矛盾, 房屋质量问题是首要矛盾, 多地也出现了 “楼歪歪” “楼薄薄” “楼脆脆”等都是最好的例证, 其次涉及的有房屋与绿地面积缩水、配套设施缺位、开发商随意变更规划等。再者对于房产证问题, 开发商迟迟未给业主办理房产证, 因此不少业主也和开发商产生不少纠纷。第二方面是与物业服务企业的矛盾纠纷, 主要就是物业管理体制落后及物业服务水平低下。业主本来要请个 “管家的”物业服务企业, 没想到他竟成为了 “当家的”, 由此导致了很多利益纠葛。
从业主维权角度进行分析, 主要涉及以下两点: 首先, 居民委员会的固有缺陷。居民委员会由于受传统社区管理体制的束缚及行政权力的扩张, 还没有达到可以脱离政府支持而独立存在的自治程度, 长期以来它实际上扮演了基层政府的 “腿”和 “代理人”的角色, 在发挥社区自治组织功能方面存在固有的缺陷。其次, 社区业主维权是业主权利意识与民主观念逐步觉醒并转化为现实行动的过程。商品房社区在根本上是由拥有私有房产权的业主自由聚居而成, 由于其利益的一致性和同构性以及住宅社区固有的集聚特点, 业主一般对社区公共问题持有相同或相似的看法和观点, 并开始具备一定的理性集体行动能力, 商品房小区 “利益共同体”转变为 “小区共同体”, 这将在根本上对传统的、高度行政化的社区管理模式起到解构和弱化作用, 被称为 “楼道里的民主”的业主自治逐步被提上日程。
3 社区善治的路径选择
要想真正的实现社区善治, 就必须解析影响善治的各相关利益方的利益诉求以及他们彼此之间的利益关联, 小区存在着复杂的多方利益博弈关系, 其中涉及政府部门- 居委会、业主- 业主委员会和房地产开发商- 物业公司之间的利益博弈最为错综复杂, 其中业主委员会是商品房小区中最有可能对社区居委会也即 “公权利”构成挑战的力量, 加之其与业主、物业公司、开发商之间关系敏感和利益纠葛, 业主委员会成为影响小区秩序的最重要因素。
根据以上论述, 可通过以下几方面来完善社区治理。
首先, 构建商讨式博弈平台, 通过相关利益方的交流沟通, 理性协调社区中各方利益主体之间的复杂关系。要求包括居委会、街道办在内的基层地方政府应积极满足业主合法的新需求, 营造各个相关方美美与共的局面, 以服务理念而非控制为导向规范房地产市场, 制定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规则, 加强招投标的制度建设和管理的科学性, 严格房地产业和物业管理领域的行业监管, 营造有序的市场交易和竞争环境, 明晰房地产开发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完全契约关系, 从源头上减少房产和物业纠纷的发生, 并以此为契机积极培育公务人员的服务意识, 积极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其次, 公权力适时的调整。目前, 社区管理依然是以公权力即居委会为中心的社区治理体制, 应在完善业主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自治制度的基础上, 加强多元利益主体共同参与的社区多元治理。有必要从法律上明确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资格, 这也为业主维权提供法律支撑。最后, 构建 “一体多元”的社区治理体系, “一体多元”是指以小区全体业主为主体, 全面建构业主、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物业公司、街道办事处、房产行政部门、民政部门及基层党组织等相关利益方的多元化的友好协作型的网络型治理体系, 我们在这也称其为 “社区善治”。
4 结论
善治要求有关的管理机构和管理者最大限度地协调各公民之间以及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利益矛盾, 以便使公共管理活动取得公民最大限度的同意和认可。社区作为 “新公共空间”, 在社区也应秉承公共事务自主治理的思想。因此, 社区善治要积极协调业主与居委会、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基层政府部门等各相关利益方的利益矛盾, 代表公权力的居委会让位于代表社会权利的业委会, 建立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一种新颖合作关系, 最终达到业主自治, 让业主充分彰显 “公共政治人”的品性, 实现社区善治的目的。
参考文献
[1]陈鹏.从“产权”走向“公民权”——当前中国城市业主维权研究[J], 载开放时代, 2009.
[2]夏建中.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结构研究[J], [北京]中国人大出版社, 2012.
[3]杨玉圣.论小区善治与社会建设创新[J], 载《社会科学论坛》, 2014.
[4]杨玉圣.论小区善治面临的主要矛盾——兼论小区公共事务治理之道[J], 2013.
8.城市社区治理研究 篇八
关键词:城市社区;社区治理;三事分流
1、概述
社区,是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社区治理则是以该区域内行政区划为基础,区域内的政府与社区组织、社区居民共同管理社区的公共事务的一项活动,社区治理更多体现的是社区范围内的不同主体依托各自资源所发挥的相互作用的一种模式。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多元化社区治理模式导致的治理效率低、服务专业水平落后、居民缺乏社区精神等问题也影响了城市的健康发展,因此,强化城市社区治理体系的研究,探索新型城市社区治理模式,是推动城市文明、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
2、城市社区治理模式
城市社区是现代化所催发的传统整体性社会解体、分化的结果,是国家和社会出现二元分野的现代表征[1]。现代城市社区治理模式有着较大差别,不同模式之间的区别主要取决于政府和社区之间的权能配置方式。从政府和社区之间权能关系的差别,可以将社区治理模式分为三种典型类型:传统型社区、协作型社区以及行政化社区。也有学者将我国的城市社区治理模式归纳为行政引导型(显著特征表现为政府组织是社区治理的主体,行政管理手段是主要治理方式)、自治型(社区居民和社区组织在社区治理中发挥着核心作用)、混合型(又叫合作型)、企业主导型(物业管理公司在社区治理过程中发挥突出作用的模式)[2]。
表1:当代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结构的三种典型类型[3]
传统型社区协作型社区行政化社区
治理网络的扩展驻区单位NGO(业主委员会)社区工作站
NGO(业主委员会)
协作的主要形式非正式关系协商或协调协商
典型个案南京市苏州路社区
天津新村社区南京九龙新寓社区
上海华山社区深圳彩虹社区
2.1传统型社区治理模式。传统型的社区治理主要是由代表政府的社区居委会作为单一的治理主体,发挥着治理社区的角色功能,在传统的社区治理模式中的社区居委会既是贯彻上级政府(镇或区一级政府)的“代理人”,也是社区公民权利的“代言人”,另外,还发挥着社区公益性服务的“提供者”三重角色。在传统型的社区治理模式中,居民的参与性较小,业主委员会(甚至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功能基本得不到有效发挥,也不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治理。
2.2协作型社区治理模式。在协作型社区治理模式中,社区党委(及其上一级政府)、业主委员会以及物业公司和社区NGO等主体共同参与到社区治理中,这些主体与社区居委会共同承担社区公共事务治理的责任。在协作型社区治理模式下的社区中会普遍成立若干个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行使相关权利,并与社区居委会形成一个较为明确的分工,即业委会主“管物”,社委会主“管人”,此外,社区NGO也会积极参与到社区公共事务管理中来。但是,在协作型社区治理中,由于没有强制约束力,因此各个治理主体之间的协作难以仅仅依赖非正式关系完成,必须要借助协调或协商来实现。比如,一些社区中成立社区联席会议、社区党支部结对共建等协商组织,把参与社区治理的多元主体集合起来,实现集体行动。这一类的治理模式多见于新建的商品房以及社区居民公共精神较强社区。
2.3行政化社区治理模式。行政化社区与协作型社区治理模式较为接近,所不同的是行政化社区治理模式在社区构建一级政府,实行“居”、“社”分离,设立社区工作站(街道排出机构)来承担政府的相关职能,社区工作站人员属于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编制。在行政化的社区治理模式中,社区工作站由于是政府的角色扮演者,拥有更多政府的公共财政和公共权利,在多元主体中的地位更加凸显。社区治理通常是由社区工作站组织社区党委、业委会、物业公司、相关NGO、驻区单位等共同参与,召开联席会议,协商一致解决。
总体而言,我国城市社区治理在不断探索中取得了显著成就,在整个城市发展、社会治理中发挥着稳定器、推动者的角色。但,由于社区治理的行政化、多元化导致了治理效率较低,尤其是社会文明发展程度不断提高,社区治理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不高,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社区冷漠症”,削弱了社区发展动力。
3、重庆市南岸区社区治理创新研究——“三事分流”
重庆市南岸区位于长江南岸,下辖8个街道、7个镇,人口65.1万人(2013年),近年来,在推动社区治理过程中,重庆市南岸区以基层议事协商制度为核心,探索开展“三事分流”工作法,统筹社区治理中的多元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切实提高居民社区自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2014年,国家民政部把“三事分流”
表彰为“2014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2015年8月,南岸区被国家民政部确定为第三批“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
3.1“三事分流”内容。“三事”即根据社区治理主体的职责权限,以及社区群众的诉求,把政府管理事项及公共服务纳入到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处理解决,是为“大事”,而村(居)公共事项及公益服务,由村(居)委会主导,并与社区自治组织、社区社会组织以及社区单位共同协商解决,是为“小事”;村(居)民个人事务和市场供需服务,则交由社区居民群众自行解决或寻求市场服务解决,是为“私事”。建立了“楼栋、小组、社区”三级议事、社区组织议事和“一事一议”机制,明确“三事清单”。其中,被认定为“大事”的居民诉求,则通过“三级服务中心”和“服务群众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按照政府部门的职能职责层层提交相关部门兜底解决;被认定为“小事”的居民诉求,则通过村(居)委会召集利益主体居民民主协商,按照“一事一议”民主决策的原则予以解决;被认定属于“私事”的居民诉求,则引导居民自行解决或寻求市场途径解决。推动了社区治理的科学化水平。目前,南岸区已形成鼓楼湾社区议事亭、后堡社区议事长廊、王家沱社区三级议事会议室等比较成熟的居民议事模式,有效解决了社区居民反映的困难和问题,极大地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和社区的治理水平。
3.2“三事分流”社区治理创新意义。
南岸区实行“三事分流”从根本上明确了参与社区治理多元主体的权责边界,也精简了社区政务服务事项,推动职能归为,厘清了政府、社区组织以及居民个人在社区治理中的角色和职责,进一步增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实现了全区群众安全感、参与率、满意度不断提升,集访重访量不断下降。如南岸区南坪社区通过成立社区公共事务中心,把社区居委会的行政职能完全委托给社区公共事务中心,玻璃街道办强加给社区的行政职能,并由社区公共事务中心全盘负责公共行政事务的受理,并将所辖13个社区所承担的行政职能进行整合形成了“城市区级政府—街道—社区公共事务中心”的社区治理新体制,重新将社区居委会归位为居民自治组织的地位和功能,真正成为居民利益的“代言人”,提高了工作效率[4],很好地解决了街道办、居委会之间的关系。
展望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社区治理所面临的问题也将层出不穷,快速变化的实践对社区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对于城市社区的治理研究大多建立在“社区”已经形成的基础上对业已存在的社区治理进行完善性研究,作为“社区”本身也是一个渐进发展的过程来说,不应忽视社区本身这种发展规律,就社区治理而言,既要加强对城市社区的治理研究,也需要对农村社区、“边缘社区”(介于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之间,如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社区等等)治理的规律性研究。
总的来说,由于社区本身情况复杂,给社区治理带来的挑战也越大,因此,首先要从对社区本身生存状态的研究,然后在此基础上,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建议来,从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社区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新的理论指导[5]。
参考文献
[1]韩兴雨,孙其昂.现代化语境中城市社区治理转型之路[J]江苏社会科学,2012(1):145-150
[2]张垚,叶帆把社区建设成和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关于城市社区治理的研究综述[N]人民日报,2012/2/8
[3]魏姝.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结构类型化研究[J]南京大学学报,2008(4):125-132
[4]杨和平.重庆市南坪社区“去行政化”案例分析[J]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学报,2013(3):53-56
[5]张晨,王生坤,张欢.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社区治理问题研究评述[J]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学报,2010(2):78-82
9.社区发展治理计划 篇九
(一)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人民调解,扎实开展“公调”对接,充分发挥x镇“五老”调解队、网格员等作用,严格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新格局,深化防范“民转刑”专项行动,强化土地流转、土地边界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压实矛盾纠纷调处“三三”制,切实把矛盾控制在辖区范围内,做到矛盾不上交。五年来,全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xxx余件,无“民转刑”案件。
(二)维护社会稳定。健全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防范化解、依法处置工作机制,强化排查化解、分析研判,提高预测预警预防风险能力。严格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属地责任和属事责任,抓实重点人员教育稳控,坚决防范进京到省非访、集访。强化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和社会面防控,坚决防止暴恐事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五年来,我镇无个人或群体进京到省非访、集访的情况。
(三)深化防控体系建设。加强综治中心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分析研判、指挥调度,深化“大联动.微治理”,加大“雪亮工程”监控视频的管理运用力度,积极整合各类社会监控,不断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大村(社区)兼职综治巡逻队、“红袖套”队伍的管理力度,全面推行“x+x+x+N”专群联动,常态化开展社会面治安巡逻。以综治中心为总抓手,整合“雪亮工程”xx个,“慧眼工程”xxx个,小区监控xxx个,同时我镇率先试点运行“慧眼工程”x.x系统,安装人脸识别系统点位x个,车辆抓拍点位x个,实现雪亮到村、慧眼到户、小区监控全覆盖。
(四)加大整治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整治、农民集中居住区整治等专项工作。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和排查工作,通过悬挂横幅、集中宣传等形式积极向干部群众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拒绝“黄赌毒”,提高知晓率,鼓励和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举报、提供问题线索;滚动排查整治x镇农贸市场、茶叶市场及周边、明月旅游环线等重点区域的治安突出问题;完成明月老小区、龙箭小区农民集中居住区整治,全力确保全镇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五)强化社会管理服务保障民生。
1.做实网格化服务管理。持续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着力提升网格员素质能力,督促网格员严格落实“一日双巡”工作制度,履行“四大类”xx项工作职责,健全事件发现报告—交办督办—回访复核闭环流程,强化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促使网格工作提质增效,提高群众对网格化服务管理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2.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社区矫正人员、在册吸毒人员等特殊人群开展走访活动,强化日常监管。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全面落实“以奖代补”政策,强化全面筛查、全面救治、全面救助、全面管理;严格落实刑满释放、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等帮教衔接机制,建立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关怀帮扶体系,防止因漏管失控发生肇事肇祸案(事)件;集中开展吸毒人员“大摸底大排查大管控”活动,对吸毒人员进行走访,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控到位。
(六)全面推广“一五七三”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坚持群众路线,强化治理理念,全面推广“一五七三”x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扎实开展明月村、藕塘村、箭塔村“一五七三”示范点建设,创新建立明月村“一核多维双创助力乡村治理”模式、“藕塘平安团”义务巡逻机制、藕塘村“四位一体”说事制度。以藕塘说事亭为载体,听民声,办民事,持续深化“五老” x贤调解、“双诺双评”“xxx+N”新村治理、“一村一警”“四会一箱”治村、“xx后女子法律服务”“群众工作之家”“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等工作,组织发动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丰富“枫桥经验”内涵,推动问题在一线解决、服务在一线提升、治理在一线加强。
(七)推进法治建设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坚持依法治县、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坚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在各村(社区)建立“法律之家”“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聘请“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通过开展法治讲座、悬挂宣传横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努力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积极培育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二、获得荣誉(部分)
1、xxxx年x月:x市创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安杯”工作嘉奖(公务员集体)(中共x市委员会、x市人民政府)
2、xxxx年x月:xxxx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先进集体
3、xxxx年市级维稳先进单位
4、xxxx年x月:x省第二批省级法治示范乡镇(街道)(中共x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x省司法厅)
5、xxxx年xx月:x县xxxx—xxxx平安建设先进集体三、五年打算
(一)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网络理政工作。认真收集群众诉求,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制度,加强信访案件处置,按照网络理政处置程序,严格领导审签制度,落实责任办所,限时办结,强化干部职工责任意识,加强网络理政事项处置,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做实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坚持群众路线,强化治理理念,组织发动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共建共治共享,不断探索基层治理新模式,做实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推进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综合治理“双线”融合。
(三)做好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继续做好吸毒人员、“全能神”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人员、重症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员的日常监管和帮扶工作,防止因漏管失控发生肇事肇祸案(事)件。
(四)扎实开展禁毒工作。一是加强毒情排查。除日常巡查外,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场所、吸毒人员异常情况、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等情况排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二是加强禁毒宣传教育力度。积极拓宽禁毒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禁毒宣传教育,抓好在册吸毒人员及家属、青少年学生和社会面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扩大禁毒宣传覆盖面,形成共建共治、齐抓共管禁毒社会治理格局。三是加强人员管控。全面掌握吸毒人员现状,加强对社戒社康人员的管控工作,切实落实见面谈话制度和尿检。加强与辖区派出所的配合协作,扎实推进毛发检测工作。
(五)持续推进法治建设。坚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完善x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各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深入推进法治大讲堂和法律“七进”,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质量,促进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培育全民法治信仰,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0.社区发展治理计划 篇十
一、x镇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主要工作情况
(一)五大行动完成情况。目前我镇“五大行动”项目两个,一是实施主干道沿线风貌提升计划,计划投资xxx余万元,目前完成投资xxx万元,已完成项目招投标,并已入场施工,下一步我镇将加强施工管理,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内容;二是五员村电子商务试点村项目,投资xx万元,目前已完成项目实施内容,正对接相关部门,迎接x市验收。
(二)社会组织完成情况。积极协同社事办在xx月xx日前督导各村(社区)成立x家社会组织、x家自组织,并在xx月前成立一家社区微基金。
(三)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积极按照市委社治委要求,成立x镇志愿服务队,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做到“周周有活动,月月有主题”,截至目前已开展志愿活动xx余次。
(四)村(社区)标识标牌规范工作。民乐村、凤龙村、榆树社区标识标牌工作已全面完成,目前正进行第二批标识标牌规范工作,涉及剩余村(社区)。
11.社区治理创新的武侯模式 篇十一
6月5日,成都市武侯区社会治理创新服务园正式开园。800余平方米的园区迎来了16家专注于社区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他们将在这里接受“孵化”。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的探索在武侯区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事实上,从2013年开始,武侯区率先降低社会组织准入门槛,大力培育“草根”组织,为政府购买服务埋下了伏笔。而这一举措,无疑是从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的关键性步骤。
4月16日,武侯区申报的《“三社联动”社会化参与机制建设》被民政部确定为“2014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 4月27日到29日,在由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指导,中国社会治理研究会主办,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承办的“首届中国社区治理论坛”上,武侯区将这一经验与参会者共同分享。
2013年10月以来,武侯区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启动了“深化社区治理机制改革”,以“网格化管理、信息化支撑、社会化服务”为方向,以增强社区发展活力、提高社区治理水平为目标,探索构建“网格立体化、主体多元化、服务社会化”的社区治理新机制,即通过建立多层级网格组织体系,实现社区小单元治理架构的“立体化”;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在社区治理中的协作共进、参与共享作用,实现社区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推动社会组织等各类社会主体以竞争性方式承接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提供居民需要的各类服务,实现社区服务的“社会化”。
破题:“小单元”划分 搭建治理平台
四级网格小单元治理体系,无疑是武侯区社会治理创新的关键词。以每个社区为一级网格;根据社区人口户数、院落性质、工作现状等因素,按照社区两委成员配备职数,将社区划分成大块的管理区域即二级网格;二级网格下的自治院落、物管小区、驻区单位为网格单元即三级网格;在人口、户数较多的自治院落、物管小区可进一步划小网格单元,即四级网格。全区共建立一级网格87个、二级网格460个、三级网格1742个、四级网格1297个。
如果说以前以社区为单位实行的是“大网格”管理,那么现在实行的就是“小单元”治理。对此,武侯区民政局局长杨海平曾对媒体表示,网格越细,越贴近群众,各项服务越“无缝对接”,从而从体系上保障社会治理和各项服务精细化。
其中,在这张社区治理的大网之中,居民自治是武侯区成功经验的重要一环。武侯区民政局先后组织多期高端培训班,组织社区书记到上海浦东参加培训,学习借鉴沿海地区社区治理先进经验和模式。火车南站街道桐梓林社区负责人也参加了此次培训,学习归来后,他们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充分挖掘整合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社区警务室等社区资源,建立“四位一体”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资源共享、社区共建、矛盾纠纷等事项,创新构建桐梓林社区“多元参与、协商共治”新机制。
在此机制下,社区居委会、社区警务室、物业管理公司、业委会明确了各自职责,从不同的角度服务居民。居委会按照自治原则,组织居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增强居民参与意识和服务意识。社区警卫室不仅做好日常治安工作,还主动承担起社区猫头鹰巡逻队、调解会、帮教小组等群防群治组织的业务指导与培训职责。在社区居民眼中,“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抢、有灾必救”已经成为社区警卫室的鲜明特征。业委会作为小区居民表达意愿的重要途径,也是居民自我管理的重要形式,在政府与业主之间发挥着桥梁作用。物业管理公司在业委会的配合下,不仅承担小区的日常管理工作,还帮助小区居民解决水电维修等生活问题,积极参加社区各项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
据悉,到目前为止,桐梓林社区在中华园、锦绣花园等7个物业小区建立起了“四位一体”联席会议制度,有效地调动了广大居民、物管企业、驻区单位等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了“四位一体”协商共治平台的联动作用,提升了社区治理水平。联席会共召开各类办公会议26次,解决了诸如停车、维稳等各类大小问题11个,社区居民满意度明显提高。
深化:多元参与 协商共治
武侯区充分发挥社会组织、驻区单位等社会资源在社区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合理界定各类社会资源在社区治理中的定位和责任,坚持社会协同、资源共享理念。
“多元参与,协商共治”是社区治理的基本思路,武侯区在社会治理创新实践中将其由理念变为了现实,逐渐形成了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自治组织为主导,社区居民为主体,社区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和驻区单位等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新机制。
华兴街道南桥社区算得上是该思路指导下实现华丽转身的典型。地处城乡结合部的南桥社区,在2013年才由村改为社区,常住人口与流动人口的比例高达1:6。外来人口多、矛盾纠纷复杂、城市化进程慢等一直是社区治理的难题。为破解坚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创新提出了社区治理“四五五”工作模式,即通过划分四级平台、建好五类组织、推行五项服务,实现“多元参与,共建共治”的目标。
目前,南桥社区已经建成了一个一级平台,4个二级平台,15个三级平台,12个四级平台,实现了社区服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无死角”。此外,社区通过外部引进、内部孵化等多种手段,整合多元力量,积极培育壮大“五类”组织,即专业社会组织、居民自治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经济合作组织和企业慈善组织。社区进一步深化了“多元服务”理念,积极为辖区居民提供“五项”服务,即购买专业服务、实施公共服务、开展志愿服务、倡导互助服务和创新定制服务。
南桥社区目前已有20余家社会组织,实现了为民服务的市场化、标准化、专业化。例如,该社区124片区自治管理委员会,他们自筹资金400余万元整治城市消防管网,整改消除隐患16起,疏导道路交通700余次,治安也在好转,盗抢案件发生率同比下降36%。该社区还组建了8支志愿服务队伍,组织600余人参与助老助残、帮贫扶困、居家探访等各类志愿服务。值得一提的是,社区一楼1400余平米被打造成居民服务中心,该服务中心积极协调解决了自来水接通到户、社区自有资金购买全民居民城乡居保等问题。
nlc202309011306
多方参与社区治理过程中,社会组织无疑是一支极其重要的队伍。
武侯区尤其重视社会组织的发展,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尤其可贵的是率先降低了社会组织登记门槛。2013年,《武侯区社区公益性服务类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发布。政策“给力”,社区社会组织如雨后春笋般茁壮成长。据悉,目前武侯区社会组织数量最少的社区也已经注册有2家以上的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发展较早的社区则已注册有6家甚至更多,此外还有一定数量在街道备案的社会组织。
另外,武侯区注重专业社工的培养,实施了专业社工人才“培育”计划。在社工人才培训方面,积极开展社工人才的基础培训、高校专业培训、实践培训等各类培训。此外,还建立了社工待遇科学增长机制,鼓励社区、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加快推进社工人才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并制定了相应的奖励措施。目前,武侯区全区社工人数总量近1500人,其中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人数累计达285人。
提升: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
去年3月,武侯区率全国之先,探索将139项政务服务从社区剥离出来,交由社会组织承接;去年4月中旬,400余名原社区综合服务管理站人员转移至社会组织。由此,政府开始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
一直以来,武侯区严格执行政务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出台了《武侯区区级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准入社区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在已核准下沉事项之外,区级各部门、街道确实需由社区承担的临时性事务,应在按政务事项下沉准入制度审核批准后,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未按准入制度审批及未实行“费随事转”的事项下沉到社区,社区有权拒绝。
该办法一出,标志着武侯区“小政府大民生”时代的到来。政府将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确定将9大类139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将上述服务交由社会组织承接。在首批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中,区残联、区计生局、区人社局等部门都有事项在其中。2014年、2015年武侯区分别投入资金3085万元、3731万元用于购买下沉到社区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事项。
政府如何购买服务呢?武侯区为此出台了《社区平台购买社会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对象、范围、方式与流程等,按照公开、择优、以事定费的原则,通过委托、采购等方式将政务服务事项交给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社会主体来承接。
除此之外,为加强监督,规范购买服务行为,武侯区还先后出台了《社区平台购买社会服务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深化社区治理机制改革的社会化评估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用于加强区、街两级对社区平台购买社会服务资金的监管,严格规范政府资金使用,完善资金监管制度。社会化评估办法则是强化评估结果的使用,确保购买服务公开、透明、规范、高效。街道、社区加强对购买服务项目运行的监管,对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及其他社会主体的服务情况及时进行跟踪监督,保障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例如,簇桥街道锦城社区,以购买服务方式引入国内知名社会组织上海新途社区健康促进社,该组织对簇桥锦城新市民中心进行托管运营。新市民中心全面推行公建民营模式,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社会组织托管运营,充分调动专业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共治的积极性,由居民在自治拟定项目的基础上采取专业化管理,实现社区服务主体的治管分离。
2014年11月19日,武侯区举行“创新治理,社会同行”深化社区治理机制改革项目对接会,对外公布2015年第一批政府购买服务240项,邀请55家社会组织到现场进行“一对一”洽谈。由于过去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社会组织不了解社区居民服务的具体事项,无法满足居民的多元需求,也调动不起来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社会组织通过扎根社区,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直接面对社区居民,了解社区居民需求,为下一步更好地开展居民服务提供了科学依据。据报道,240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社区公共服务项目约占总数的90%,服务类型包括社区文化、社区融合、青少年服务、助老助残、培训评估等,涉及13个街道、5个部门的9大类事项。
此外,武侯区进一步深化“政社分离”,促进社区减负增效。出台了《社区党组织履行职责事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事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依规协助政府工作事项》三份清单,进一步划清“行政权力”与“自治权利”界限,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职责进行了明确。一系列配套政策的出台,推动了社区两委“还权、赋能、归位”。三份清单充分发挥指导及规范作用,社区依法治理成效明显,社区两委有更多的时间与精力聚焦居民自治。
目前,政府购买服务推动社会组织发展、带动社会资源投入、厘清社区“两委”职能的倒逼机制已经形成,武侯区“政府、社会、市场”共同参与社区治理模式轮廓初现。
12.城市社区治理创新路径探析 篇十二
1 城市社区治理的困境表达
1.1 社区治理的行政化色彩浓厚
多年以来, 中国的社区建设是在政府主导下进行的, 目的是实现政府基层治理的需要。由于“强政府、弱社会”的制度运行惯性, 社区基层治理的模式受计划经济时期单位制模式的影响, “行政”色彩浓厚。基层治理的权力来源主要来自于上级的行政需要, 社区组织设置行政化、经济来源行政化、工作方式行政化、工作考核行政化。按照法律规定, 居委会是代表居民利益的自治组织。但是在实际工作中, 居委会常常扮演的是“政府代言人”的角色, 没有明确的分工。承担了大量上级街道政府布置的行政工作, 社区管理因此而处于“多头、乱头、无头”状态。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大多由上级安排, 居民选举流于形式。居委会的角色错位, 本应是居民利益的维护者, 在实际的运行中演变成政府的行政事务的“代理人”, 处于“上面千根线、底下一根针”的境地, 作为自治组织大量的行政事务使居委会无暇顾及居民利益的实际需求。
1.2 城市社区治理主体的角色关系困境
在社区治理结构中, 居委会、物业公司、社区其他组织等是社区治理的主体。三大主体间却存在着角色混乱、分工不明、权责利相互交叉的问题, 给社区治理带来了不应有的麻烦。居委会集社区服务、行政管理于一身, 实际上无暇顾及社区居民的真正利益诉求。随着住房的商品化, 物业公司进驻社区。作为盈利性的经济组织, 物业公司的职能是为业主提供有关社区治安、房屋保养、公共设施维修、小区保洁等相关的服务。物业公司作为社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 其与业主之间的关系是平等主体间的交易关系。但是, 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以及在实际运行中缺乏监管, 作为服务提供方的物业公司却因权力的非对称性而有机会且有能力凌驾于业主之上, 以致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 使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经常处于一种敌对的状态。社区治理的多元主体没有明确的权责利关系, 致使角色定位混乱, 导致三主体间矛盾重重、互不信任, 进而导致了社区治理的矛盾突出。居委会的行政化及业主委员会等自治组织力量薄弱, 社区治理的大多数工作是以物业公司为主。而物业公司的经济属性决定了盈利是其主要目的, 对居民的服务也很难满足居民的真正利益诉求, 相反却激发了诸多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社区三大主体之间没有权力的监督和制衡机制, 代表业主权益的业主委员会力量弱小, 无法与物业公司抗衡, 也并不能真正维护业主的权益。最终导致在社区治理体系中, 行政化的居委会终日疲于迎接上级行政部门的各种检查, 不受监督与制约的物业公司则只顾经济利益, 不顾业主的权益诉求。
1.3 居民参与意识薄弱
作为城市生活的基本单位, 社区应该是表达居民利益与反映居民归属感的基本单元, 也是政府基层治理与基层社会整合的基本单位, 是城市生活的“共同体”与基层整合的“共同体”。这些都是建立在居民积极参与社区事务、对社区高度认同之上的。因此, 社区参与是有效社区治理的微观基础。居民是社区治理的主体之一, 通过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发挥监督作用, 使基层社区治理成为社会治理的基本单位。但是在社区生活的现实中, 受多年计划经济惯性的制约, 居民普遍缺乏与现代治理体制相适应的现代公民意识与责任意识, 居民参与意识薄弱、参与动力不足。对社区缺乏强烈的认同感与归属感, 很多居民对社区参与的形式流于“被动式”参与, 很多居民认为, 社区事务“参与”与“不参与”一个样, 不能发挥主人翁作用, 在社区事务中没有发言权与决策权。居民社区参与仅仅停留在参与一些举办文体性活动, 参与的居民大多是妇女或老人。在社区治理中缺乏真正的公共决策参与, 对物业公司、居委会等社区组织的监督作用非常有限, 最能代表社区的居民在社区治理体系中一直处于“失语”、“无语”的状态。
2 城市社区治理的创新路径探析
2.1 理顺社区治理三大主体的权责关系
根据社会治理的现代需求, 政府、社会、经济组织等对社区治理都有一定的责任与义务。因此要创新社区治理体制, 完善对社区的有效治理, 必须理顺政府、市场、居民三大管理主体之间的关系。面对城市化与工业化的变迁, 现代化的城市社区治理体制创新必须解决计划经济时期全能政府的弊端, 政府改变对基层社会“管、控”的观念, 对社区治理实行宏观的指导与调控, 真正放权于社区的居民。在社区治理中, 必须明确物业公司、居委会、社区自治组织等各自的权责关系、对三者的角色进行详细划分与确定。要明确居委会的角色, 作为社区治理的主导者, 应强化居委会对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等自治组织的监督作用。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 尤其对于关切居民利益的物业收费、服务等问题给予法律、法规的监管, 维护居民的利益与权利诉求, 对业主委员会等居民自治组织要给予适当扶持, 发挥居民的主体性作用。
2.2 加强对物业公司运作的监管
由于物业管理在我国出现的历史并不长, 作为经济组织, 必须加强对物业公司运作的监管。从目前物业公司运作的实际情况看, 很多物业公司收支没有公开, 居民缴纳的物业费并没有用在小区的硬件维护、日常保洁上。物业公司以盈利为导向, 一些运作机制不完善, 对社区的责任感缺失。例如在某些城市社区, 一些高层住宅的物业费普遍比较高, 但是居民缴纳物业费以后, 很多物业服务并不到位, 如小区保洁应付了事, 治安条件比较差等, 这些问题即使向物业反映, 也并不能得到物业公司的及时解决。这直接影响了居民对物业公司的满意度, 在现实条件下, 社区居民对物业公司很无奈, 物业公司相对于居民来讲处于霸主地位。因此在这种情况下, 必须强化政府、居民等对物业公司运作的监管, 在市场化的运作中, 强化对物业公司收费、服务、运作等一系列程序的公开化、法治化, 强化居民的监督作用, 在法律的框架下, 维护居民的权益。
3 结论与讨论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 城市社区成为社会生活的基本单元, 社区的治理状况直接影响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当前城市社会中, 社区治理的行政化色彩浓厚, 城市社区治理多元主体之间关系不清、角色不明, 物业公司运作缺乏有效监管。创新社区治理体制, 必须理顺政府、市场、居民三大管理主体之间的关系, 厘清各自的角色定位。居委会要处理好自治权与行政权之间的关系, 强化对物业公司市场化运作的监管, 给予业主委员会应有的法律地位, 行使业主委员会的自治功能, 发挥业主委员会维护居民权益的基本职责, 同时对居委会的管理结构进行改革, 提高居民对社区公共事务的参与热情与社区凝聚力。在居民利益诉求与价值诉求多元化的今天, 必须从维护居民权益出发, 真正发挥居民作为社区主体的作用, 理顺社区治理架构, 使社区治理成为基层治理的基本单位与维护基层秩序的基础, 满足基层秩序整合的需要, 只有这样, 才能真正实现中国基层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引, 孙泉.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现状及对策:兼论“两委一站”模式[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12 (1) :70.
[2]覃安基.我国社区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解决途径[J].城市问题, 2012 (5)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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