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2010年检须知(共9篇)(共9篇)
1.营业执照2010年检须知 篇一
2011外商投资企业年检须知
各企业: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检验办法》和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等有关规定,为继续做好年检工作,提高年检效率,现将外商投资企业办理2011年检事宜通告如下:
一、年检范围
凡于2011年12月31日前在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及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均应按时到我局办理2011企业检验。
二、年检时间
年检时间为201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有正当理由需延期年的企业可以在6月30日前向市工商局提交延期参加年检的申请,经批准可以延期年检30日。
三、网上年检的方法及流程1、2011外商投资企业继续实行网上年检,参检企业应于2012年3月1日起在“济南红盾信息网”上填报本企业2011年检材料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信息参加网上预审。“红盾信息网”网址http://
2、点击网站主页下方左侧“网上年检系统”栏目即可进入“企业网上年检系统”。
3、输入非公有制企业党建信息。
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信息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企业用户登录济南红盾信息网http://,进入页面左侧的“网上年检系统”,非公有制企业在企业网上年检登录页面中,点击红色字体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系统登录”进入系统登录界面,企业用户使用企业名称作为用户名,企业注册号作为密码登录系统。登录成功后将本企业的党建信息全部录入后点击确定即可,企业没有的内容请在相应的填写框中填“无”,如有空缺将无法提交信息。
4、企业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点击登录,即可进入年检材料填报页面,在线填报年检材料。各企业用户名均为企业名称,密码为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码,请企业登录后及时修改密码,确保企业信息的安全性。
5、填写(修改)、保存完所有表格,点击“提交预审” 按钮进行提交,提交成功后,企业的网上年检预审材料就自动传送到市工商局。
6、网上报送年检预审材料3个工作日后,再次登陆济南红盾信息网“网上年检系统”查看年检预审结果。如果预审驳回,企业应根据网上年检驳回通知书及驳回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完毕可以再次在网上提交修改后的企业年检预审材料并再次获得网上年检预审。
7、网上年检预审通过的企业,应于网上预审通过10日内打印装订“年检报告书”及“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企业印章,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同时要仔细查看网上“需提交的文件”中要求,到原登记机关提交内容完整的年检材料,办理年检受理、交费、加盖年检戳记和领取营业执照等手续。
四、年检须提交下列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应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年检报告书;
(二)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的证明;
(三)营业执照副本;
(四)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六)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足一个会计的外商投资企业毋需提交审计报告,但需提交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七)有分支机构的,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八)已进入清算的外商投资企业只提交
(一)(二)
(三)(四)
(五)所列材料。分支机构还需提交隶属企业年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应当对其提交的年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1、属于公司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属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2、企业在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登记管理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属于公司的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属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3、企业在责令的期限内未接受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企业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项目的,须提交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如:
1、食品生产、经营,宾馆、旅行社、招待所、咖啡厅、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美容,录像音乐、游艺舞厅、电子游戏;
2、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品的生产、经营;
3、印刷、出版物批发、零售、发行,公章刻字;
4、农药和兽药生产、经营,种子经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
5、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成品油经营(包括加油站)、石油液化气;
6、银行及典当、拍卖,保险、邮政,证券、期货交易;
7、电信企业,水路、道路、航空运输,车辆维修,出租车、品牌汽车经营;
8、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放映;网吧;
9、煤炭生产、经营及非煤矿山开采;
10、爆炸品、烟花、爆竹生产、销售;
11、国际、国内旅行社,出入境中介服务;
12、按法律法规需提交的其它有关证明。
七、其他事项
1、企业提交的书式年检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的,登记机关予以受理,并出具企业年检受理通知书;提交的年检材料不齐全、内容不完整的,不予受理。
2、经审查符合规定的,登记机关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发还营业执照副本;不符合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符合规定后,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发还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登记管理机关通过年检,发现企业有违反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的,除责令限期改正外,将依照有关企业登记管理法规予以处罚。
4、企业不按规定接受年检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接受年检。限期内仍未接受年检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5、对已经通过年检的企业,我局将组织力量对企业进行实地抽查,核实企业有关注册登记事项与事实是否相符。企业要如实填报年检报告书,如发现填报不真实,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从严查处。
八、企业报送年检材料的地址和联系电话
黑虎泉北路187号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商局5号窗口
电话86561725;
高新分局辖区内外资企业报送年检材料的地址和联系电话
济南市工业南路28号高新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中心2楼工商17、18号窗口
电话88870693
注:网上年检通过后,但未向工商机关提交书式年检材料,视为未申报工商年检。
2.营业执照2010年检须知 篇二
分公司年检应提交的文件:
(1)年检报告书;
可在在中国企业登记网上可下载到表格 http://qyj.saic.gov.cn/ 共3页的企业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年检报告书
A登记事项情况
B.登记事项情况(续)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可在中国企业登记网上可下载到表格 http://qyj.saic.gov.cn/只有一张
(3)营业执照副本;
(4)总公司已经年检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加盖公章);
(5)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已过期失效的,不再提交,在年检报告书中注明,同时申请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收费标准:
3.营业执照2010年检须知 篇三
吴兴工商分局城中工商所的各位领导你们好:
我是湖州翰锐广告有限公司的现任法人代表周央,公司以前法人代表为邢建新,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于2012年12月份办理法人更换事宜,今年3月份办理了公司地址变更手续,变更之后我以为营业执照已经年检,加上忙于整理交接事宜,这个疏忽照成了营业执照脱审,现在非常后悔痛心!
在接到工商所年检通知电话后,虽然立即前往办理,但已离正常年检几个月了。
本人是属于四级腿脚残疾(证号:***23344),也是初次参加公司营运和管理。且公司自成立以来因为市场竞争残酷,一直处于业务稀少,财务严重亏损状态,公司也濒临挣扎阶段。
为了挽救公司,能让公司有机会生存,恳请工商局各级领导,从教育为主出发,体谅公司和本人实情,能够给予从轻处理,十分感谢!
申请人:周央
4.营业执照2010年检须知 篇四
提示:
一、企业年检已取消,改为企业年报。
二、企业年报时间:1月1号至6月30号。
三、申报方式在网上申报。
本文流程同时适合山西省 朔州 忻州 太原 大同 阳泉 晋中 长治 晋城 临汾 吕梁 运城市 这些城市!
企业年报网上申报流程》》》》
网上申报流程一:百度一下 携创网 《如下图》
网上申报流程二:进入后选择城市“晋城”《如下图》
企业所属哪个城市就进入哪个城市,或者直接进入省份。
网上申报流程三:进入晋城工商企业年报系统。《如下图》
网上申报流程四:进入后,登陆晋城工商企业年报系统!《如下图》
网上申报流程五:进入报告在线填录系统《如下图》
网上申报流程六:选择要报的年份《如下图》
网上申报流程七:开始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如下图》
网上申报流程八:然后填写网站信息。《如下图》
网上申报流程九:填写股东信息。《如下图》
网上申报流程十:填写资产状况信息。《如下图》
网上申报流程十一:按照提示填写完成,提交即可!《如下图》
记得在6月30号前申报完成哦。
根据国务院《注册资本制度改革方案》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2014年3月1日起,取消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实施企业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于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查询。
企业报告内容包括哪些?
(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七)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注: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七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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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城市:广州、深圳
1.5线城市:成都、重庆、杭州、南京、沈阳、苏州、天津、武汉、西安
二线城市:长沙、大连、济南、宁波、青岛、无锡、厦门、郑州。
三线城市:长春、常州、哈尔滨、福州、昆明、合肥、东莞、石家庄、呼和浩特、南昌、温州、佛山、贵阳、南宁
新兴型三线城市:海口、湖州、唐山、嘉兴、绍兴、南通、徐州、泉州、太原、烟台、乌鲁木齐、潍坊、珠海、洛阳、中山、兰州、金华
起步型三线城市:淮安、吉林、威海、淄博、银川、扬州、芜湖、盐城、宜昌、西宁、襄阳、绵阳。
5.企业年检须知 篇五
一、本须知仅适用于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和领取《营业执照》的其他经营单位(以下简称企业)。
二、年检对象。凡2012年12月31日前在我局已办理登记注册的企业均为2012年检对象。
三、年检申报期限: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企业如有正当理由在年检申报期限内不能如期报送年检材料的,应当在6月30日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和盖有企业印章的报告向年检机关申请,经批准,可以延期一个月报送年检材料。
四、年检需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一)年检报告书。公司填写《公司年检报告书》;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填写《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企业分支机构(含分公司)、其他经营单位一律填写《企业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年检报告书》。年检报告书的填写必须按照年检报告书的填写说明和相应栏目的要求填写,尤其是经营情况一页必须逐项填报,有统计数据的,按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据实填写,没有数据的,填写“0”;营运状况一栏,四种状况必须选择其中之一,不得漏填。报送的年检报告书是法人企业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是非法人企业的必须有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营业执照全部副本。
(三)非公司企业法人提交2012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二表须加盖企业公章。
(四)公司提交审计报告。根据《公司法》第165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和《企业检验办法》第7条“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规定,所有参加年检的公司应提交审计报告(2012年内设立的公司,也就是未满一个会计的新公司可不提交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同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附会计师事务所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五)企业经营范围中涉及登记前置行政许可项目的,必须提交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并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前置许可证件被撤销、吊销或失效的,必须先办理有效许可证件或办理经营范围变更后方可参加年检。
(六)对食品经营主体为乳制品的企业,其食品流通许可项目应分类单独核定并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一致,否则必须先办理变更后方可参加年检。
(七)对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的企业,应提交2012年8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换发的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否则必须先办理换发或变更后方可参加年检。
(八)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包括分公司)的应当提交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设立的全部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是分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的分公司已备案的《备案通知书》。
(九)非法人分支机构(包括分公司)除提交
(一)(二)
(五)项所列文件,还应提交隶属企业法人上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隶属企业法人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其他经营单位还应提交隶属机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隶属机构公章)。
(十)已经进入清算的企业提交
(一)、(二)项所列文件,属于非公司制企业还应提交加盖企业主管部门或投资主体公章的报告;属于公司的,还应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的清算组《备案通知书》。
(十一)所有年检材料中,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文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因故不能签字的,必须由其签署授权委托书,由被授权人代行签字。不得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印章代替签字。提交复印件的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五、年检方法、程序。
1、企业根据上述条款的要求登录我局网站(网址:)申报年检数据,网上申报填写完毕并打印年检报告书,连同年检所需其它材料提交到我局年检窗口办理(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号宁海大厦二楼)。可从我局网站上查看、下载《企业年检须知》,特殊情况的企业也可从网站上下载并填写年检报告书,连同年检所需其它材料到我局窗口申报年检。)
2、年检材料申报。我局每周一至每周四全天、周五上午受理年检材料(周五下午不受理)。
3、年检材料审查。年检机关依法审查企业年检材料,材料齐全、内容完整,且符合要求的,当场办理年检;材料齐全、内容完整,但有不符合要求情况的,审查人员将填写《年检受理通知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企业根据《责令改正通知书》的要求完善事宜,在《年检受理通知书》限期内办理年检;材料不齐全、内容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审查人员将填写《不予受理年检通知书》,企业根据《不予受理年检通知书》的要求完善材料,在限期内重新申报。
4、经审查通过年检的,加盖年检戳记。
六、逾期年检的法律责任。凡2013年6月30日前不按规定申报年检的,我局将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检验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附:网上年检申报操作程序
一、登录
地址栏输入:,出现“江苏工商”界面,登录完毕.二、进入
在该界面找到“网上年检”栏目:
1、如该企业已在工商网上注册,可直接输入注册号和企业设置的密码,点击“登录”,出现“已申请业务修改列表界面”,界面左下方为“企业年检申请”栏目。
2、如该企业未在工商网上注册,输入注册号和密码,点击注册:出现“用户须知”界面,看完了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以上条款”,出现“用户注册”界面,根据界面要求填写工商企业注册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输入密码后点击“我要提交”。出现“已申请业务修改列表”界面,左下方为“企业年检申请”栏目。
三、申报
在“已申请业务修改列表”界面中,点击“企业年检申请”栏目,出现“网上申请年检”界面。界面左上角为“登记事项”、“股东发起人情况”、“经营情况”、“备案事项”、“对外投资”、“指定代表”等栏目。
1、操作人员可根据《企业年检须知》的要求,对栏目中的各项逐项填写。
6.社会团体年检须知 篇六
社会团体年检须知
一、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已填具的《社会团体检查报告书》;
(二)《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三)社会团体2010年财务审计报告;
(四)登记管理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以上材料
(一)、(三)、(四)项均为一式三份 各社会团体请登陆重庆民政公众信息网(http://jmz.cq.gov.cn/zh/index/),点击“服务导航”—“社会服务”—“社会团体”—“表格下载”下载《社会团体检查报告书》。
二、有关说明
(一)“登记管理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是指登记管理机关在年检期间,要求社会团体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同时,还可视其情况,要求社会团体提供其他补充说明材料及有关文件。另外,并可要求有关人员说明情况,必要时进行实地检查。
(二)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关于实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登记申报、年检年报”制度的通知》(渝委组〔2009〕69号)要求,各社会团体应当如实填报《社会团体检查报告书》中的《社会团体党建工作情况年报表》。
(三)已经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团参加年检时,应当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工作指引的通知》(民发〔2009〕100号)的规定,对接受捐赠情况和公益活动支出进行专项说明,同时提交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和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表的审计报告。
(四)上(2009)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且登记机关提出有整改意见的社会团体,必须在《社会团体年检报告书》中对整改情况作出专门说明,并应经业务主管单位签注意见和加盖公章认可;
(五)请各社会团体务于每年3月1日登陆重庆民政公众信息网下载《社会团体检查报告书》,在6月30日前按要求接受检查,逾期将不再予以受理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年检联系单位:重庆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 年检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兰富智--89188180、肖丹--89188253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民安大道489号4楼402室 邮政编码:401121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须知
一、需提交材料
1、已填具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检查报告书》;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3、财务会计报告;
4、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年报表;
5、登记管理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以上材料1、3、4项均为一式三份
各民办非企业单位请登陆重庆民政公众信息网(http://jmz.cq.gov.cn/zh/index/),点击“服务导航”-“社会服务”-“民办非企业单位”-“表格下载”下载《民办非企业单位检查报告书》。
二、有关说明
1、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关于实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登记申报、年检年报”制度的通知》(渝委组〔2009〕69号)要求,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如实填报材料4。此表为本年检必报材料之一。
2、依据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检查办法》规定,已经取得执业许可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提交执业许可证副本。登记管理机关在年检期间,可以根据情况,要求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其他补充说明材料及有关文件;可以要求有关人员说明情况,必要时进行实地检查。
3、上一被登记管理机关确定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根据登记管理机关所提整改意见认真写出《整改报告》,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检查报告书》附件一并接受检查。
4、为严肃年检法纪,请各民办非企业单位务必于2011年3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期间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年检,逾期将不予受理,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年检联系单位:重庆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年检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周影(89188256)
7.营业执照2010年检须知 篇七
报告须知
一、报送公示2013、2014报告的范围、时间
1、凡2013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企业,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均需通过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13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截至2014年2月28日,企业未按照原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但未被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依法报送2013报告并公示。
2、企业应当在报送2013报告并公示后,再报送2014报告并公示。2014报告的报送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二、报送公示报告程序
1、企业登录“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网址:http://),点击链接“报告报送”模块,选择企业登录窗口,登录企业报告系统报送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七)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特别提示:
1、以上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七)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2、以上第(一)、(二)、(六)项信息,为企业报送报告时的实时信息;其他信息为企业所报告年份12月31日的信息。
3、填写的通信地址必须与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企业住所(经营场所)地址一致,以保证能够及时接收到政府部门邮寄的专用信函。
五、企业报送公示报告注意事项
1、企业对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6、企业报送公示报告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7、企业需要咨询报告工作相关事宜的,可与发放其营业执照的工商登记机关企业监督管理机构联系(联系电话请见公示系统“办事指南”中的《河北省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咨询电话一览表》)。
六、企业不按照规定报送公示报告的法律责任
(一)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规定报送公示报告的,由工商登记机关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企业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之日起,三年内可以向登记注册的工商机关提出移出申请,在补报未报年份报告并公示后,由登记注册的工商机关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8.营业执照2010年检须知 篇八
2011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须知
各外商投资企业:
根据国家六部委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为保证联合年检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年检工作的具体要求布置如下:
一、参加年检对象
凡于2011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各类外商投资、台港澳侨投资的企业法人(以下简称企业),均须参加2011联合年检。
年检的起止日期为201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有正当理由不能在上述期间提交年检材料的,可在2012年6月30日前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延期参加年检的申请,经企业登记机关批准,可以延期30日。
二、年检方法、程序:2011企业年检继续实施网上申报年检方式
1.登录“常州工商电子政务网”(网址:),进入“网上年检”。
2.年检材料申报:年检用户登录后,根据网上年检报告书内容逐项填写,填写完毕点击“提交”后,申报完成,进入网上年检预核准阶段。
3.网上年检预核准:工商部门将在线办理网上年检审查并发出网上年检预核准结果,年检企业应在网上年检材料提交5个工作日后,关注审查信息,如有退回修改信息,请按工商部门审查要求进一步完善材料,重新提交;如通过审查,则用A4纸下载、打印年检报告书,并根据年检提交材料要求签字、盖章。
各联合年检部门将择时联合集中现场办公,受理企业报送资料。集中办公的时间、地点请留意“常州工商电子政务网”、“网上年检”、“年检须知”、“外资联合年检集中办公日程表”。除集中办公时间外,市区企业可依据“外资联合年检各部门通信联系表”与各年检部门联系单独报送年检资料,武进、金坛、溧阳、新北辖区内企业请向所在辖区有关部门咨询联系。
三、提交材料
需向联合年检各部门提交的年检材料如下:
(一)工商局
1.联合年检报告书(通过网上年检申报预核准后打印,报送的年检报告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包含在联合年检报告书中,需单独填制;也可从常州工商电子政务网“办事指南”→“企业年检”中下载后填报);
3.审计报告原件(附会计师事务所加盖公章的该事务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企业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的,必须提交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并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复印件;
6.所属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7.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情况年报表(从常州工商电子政务网“办事指南”→“企业年检”中下载后填报);
8、非公经济组织人才资源情况调查表;
9、外商投资(法人)企业现状调查表(仅限新北区企业,从常州工商电子政务网“办事指南”→“企业年检”中下载后填报中下载后填报)。
注:所有年检材料中,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法律文书,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签字的,必须由其签署授权委托书,由被授权人代行签字,不得以法定代表人印章代替签字。
(二)财政局
1.联合年检报告书复印件;
2.财政登记证副本;
3.企业本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会计决算报表、审计报告原件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4.验资报告复印件(仅限应在本缴纳出资的企业提交)。
注:新北区企业请参阅“2011新北区外商投资企业财政局联合年检须知”后按要求报送年检材料。(从常州工商电子政务网“网上办事”→ “网上年检”→“年检须知” 中查阅)
(三)商务局
1.联合年检报告书复印件;
2.审计报告;
3.批准证书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2011出具的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仅限新北区企业提交);
6.常州高新区外籍及港澳台人员信息登记表(仅限新北区企业,从常州工商电子政务网“办事指南”→“企业年检”中下载后填报)。
注:企业须先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网址:http://china.lhnj.gov.cn)、按审计报告如实、完整填报年检数据,再向商务部门提交以上书面年检材料。
(四)外汇管理局
1.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的《确认书》(原件);
2.最新的批准证书(复印件)。
具体要求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常州市中心支局网站(http://)如有变动可咨询外管局电话:8664622
4(五)国税局
1.联合年检报告书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地税局
1.联合年检报告书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七)统计局
1、全国外商投资企业2012年网上联合年检(http:///)进行网上申报。
2、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复印件1 份。
3、外资企业统计从业人员情况调查表。(该表请从常州工商电子政务网“网上办事”→“办事指南”→“企业年检”中下载后填报)
4、统计人员《统计从业资格证》复印件1份(今年暂不作年检的必备条件)。如无统计从业资格证的,请及时参加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取得从业资格证。
四、年检处罚措施
对年检中发现有问题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要求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改者,将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外经贸部门将依法撤销其批准证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撤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
对不按期申报年检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给予处罚。
对联合年检中发现有其他违规行为的企业,由联合年检各部门在企业通过年检后,依据部门规章单独或联合采取处罚措施。
常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常州市财政局常州市统计局
江苏省常州市国家税务局常州市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常州市中心支局
9.营业执照2010年检须知 篇九
本流程同样适合:济南 泰安 菏泽 青岛 淄博 德州 烟台 潍坊 济宁 威海 临沂 滨州 东营 枣庄 日照 莱芜 聊城这些城市!
营业执照年检网上申报流程:
流程一步:进入中国工商注册网,流程二步:选择城市“山东”,然后进入企业年报系统。
流程三步:登陆企业年报系统。
流程四步:登录成功后在新的界面点击报告在线填录
流程五步:点击报告在线填录进入年报录入,首先是基本信息的填录。确认上述信息无误后,点击暂存并关闭,回到登录后的界面。
流程六步:填录股东信息,进入股东及出资信息点击添加,弹出所示对话框,输入信息。
流程七步:填写对外投资信息
流程八步:填写资产状况信息,进入资产状况信息后,如实填写如图所示的信息后,可以在右边选择公示或者不公示该信息,如果选择不公示,则企业年报信息的显示的时候为企业选择不公示。
流程九步:在预览中,浏览自己所填录的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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