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流动人口管理

2024-07-08

农民工流动人口管理(精选10篇)

1.农民工流动人口管理 篇一

牵手流动人口农民工子女--爱心帮扶在行动

6月25日上午,永福上城小区里欢歌笑语,热闹非凡。这里正在举行 “牵手流动人口农民工子女--爱心帮扶在行动”。此次活动由街道办事处主办,社区群众20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现场为流动人口农民工子女进行了救助,每人发救助金。小区内的孩子们带来了精彩的舞蹈节目,流动人口农民工子女也自编自演、载歌载舞,为大家呈现了精彩纷呈的歌舞节目,赢得了社区居民的阵阵掌声,充分展现出了孩子们和谐相处、蓬勃向上的精神状态。关爱流动人口农民工子女与留守儿童活动,这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不断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切实关注、关心农民工子女,关爱留守儿童,帮助其健康成长的具体体现。为他们搭建广泛的公益服务平台,充分享受市民化待遇。营造了良好的关爱流动人口农民工子女的社会氛围,形成“孩子快乐、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现场受资助的流动人口农民工子女代表发了言,表达了感谢,表示今后要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回报大家的关怀。

2.农民工流动人口管理 篇二

关键词:农民工,回乡意愿,Ordered Probit模型

一、问题的提出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改变过去老一代农民工挣钱回乡发展的现象,让新生代农民工进城并融入城市发展。然而,许多大城市招工难、民工荒、农民工返乡潮现象严重(刘林平等,2006)[1]。2008年底以来,在金融危机、国家相关惠农政策以及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 农民工返乡趋势显现,外出农民工纷纷回乡就业。其原因之一是东南沿海部分企业倒闭停业,加上当地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企业新增较多,用工需求猛增,外出打工的农民工迫于无奈或者其他原因返乡再就业(白南生等,2008)[2]。近几年经济形势不断好转,农民工返乡趋势不但没有得到逆转,反而进一步加快。

本文在实地预调查阶段了解到,部分农民工已经回到家乡或者附近县市就业,部分农民工打算再赚几年钱就回乡。面对这一情形,不禁心生疑惑,毕竟大多数农民工所在家乡企业所给的工资与北上广等大城市还有一定差距。虽然有研究表明农民工进入城市、再融入城市要经历一个经济、社会、文化、心理方面的过程,也就是所谓的“钟摆现象”(邹永红等,2009)[3],即农民工年轻时外出打工挣钱,年龄大了就回家乡务农、务工或经商。本文调查的农民工多为80后、90后的新生代农民工,他们在20~30岁这个青年阶段,也有相当一部分人选择回乡或者几年后回乡。

本文以2013年江西、安徽、湖南三省的外出农民工为主要研究对象,试图从农民工的个体因素和外部环境因素的角度分析外出农民工回乡意愿的影响因素,力图以第一手数据和有力的结论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政策提供基础依据。

二、样本问卷的基本描述统计分析

(一)调查对象及方式

本次调查由预调查与正式调查两部分组成,调查对象以自江西、安徽、湖南来广东务工的农民工为主。

在预调查阶段,选取广州市增城新塘工业区为调查地,该区以生产牛仔服装为主。预调查采取在工厂旁边随机拦截工人访问的方式。预调查的目的是了解来广州务工人员的基本信息、工资待遇、近几年的流动情况及对未来的打算。

在正式调查阶段,选取江西、湖南、安徽三个省的外出农民工为对象做问卷调查。问卷由三部分、26个问题构成,主要询问农民工个人基本情况、流动过程、流动原因、未来是否有返乡打算及其原因等内容。问卷发放与实施由暨南大学统计学系老师和学生分3个小组深入江西、湖南、安徽三省农村地区进行,问卷填写采用本人自行完成和访员按问卷内容对农民工逐一读题、被访者回答、访员记录答案两种方式进行。

(二)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实际发放问卷350份,回收300份,其中有效问卷有286份,有效回收率95.3%,样本的人口特征如下。从性别构成来看,男性170人,占59.44%;女性116,占40.56%。从年龄结构看,20岁以下的有15人,占5.24%;20岁到30岁的有194人,占67.83%;30岁到40岁的有45人,占15.73%;40岁到50岁的有29人,占10.14%;50岁以上的有3人,占1.05%。从婚姻状况看,已婚者129人,占45.1%;未婚者157,占54.9%。从文化程度看,初中及以下学历共有140人,占48.95%;高中学历共有75人,占26.22%;专科学历共有55人,占19.23%;本科及以上学历16人,占5.60%。样本就业部门分布如下:民营企业占62.24%,国有企业占7.34%,外资占9.44%,个体工商户占13.29%,其他占7.69%;286份有效样本中,有82人为普通技工,有43人为管理者,一般文员为48人,生产工人为59人,54人为其他。以上可以看出虽然本次调查样本量较为有限,且采用的是非随机调查方式,但调查对象的特征分布比较符合实际,样本对总体有较好的代表性。

(三)农民工福利待遇情况分析

对于样本农民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情况,从表1可以看出:农民工工资众数在1500~2000元区间。2012广东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1920元,与之相比,农民工的工资普遍偏低。37.41%的农民工的工资仅满足日常开销,几乎没有剩余。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与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相近(全国规模以上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全国中小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也达到65%),达到63.99%。从企业购买保险的角度看,有近一半的农民工没有购买保险或者企业拒绝支付。从企业提供培训看,大部分企业还是提供岗前技能培训或其他培训,说明企业也开始重视农民工素质的提升。

(四)农民工回乡意愿选择情况及其原因分析

对于问题“您将来的打算是什么?”的回答,表示坚决留在城市的农民工占3.85%;努力留在城市,实在不行再回农村的农民工占13.29%;钱赚够了就回农村的农民工占44.41%;坚决回农村占22.38%还不确定的农民工占16.07%。只有17.14%的农民工留在城市的意愿较为强烈,而66.79%的农民工返乡意愿非常明显。至于回乡的原因,第一是照顾家庭,第二是城市生活压力大和城市消费水平高,第三是没有归属感,第四是子女教育问题(此因素排在较后,与外出农民工大多数是未婚有关)。由此可见,农民工是否愿意留在城市的一个重要决定因素,就是其背后的家庭因素。是否决定留在城市,不仅仅是考虑自身的发展,还要综合考虑家庭的整体发展和需要,如果在城里生活压力大,没有归属感,所得收入又不足以弥补其“背井离乡”的孤寂,那么他们理性的选择就是与其背井离乡挣不到钱,还不如回家乡和家人在一起。

而对愿意留在城市的农民工进一步追问,发现他们选择留在城市的原因分布相对较为均衡。大城市相对来说工资水平较家乡高,对于新生代农民工而言,大城市的生活依然是他们所向往的。他们力图通过自身努力逐步融入城市,成为其中的一份子,子女也能接受更好的教育。

三、基于Ordered Probit模型影响农民工流动意向的因素分析

(一)模型选择

由于本文的因变量为有序多项变量,而自变量为虚拟变量和离散变量相结合的数据类型,因而适合采用Ordered Probit模型。Ordered Probit模型是二元离散选择模型的拓展,其中因变量表示等级分类,选项之间有一定的顺序关系。假定有一个隐变量与自变量列向量xi成线性关系,其关系式如下:

(二)变量选择

基于已有研究文献[4-9]以及预调查阶段农民工选择回乡的实际情况本文选取以下15个影响城乡归属意愿选择的变量,具体见表2。

(三) 基于Ordered Probit的城乡归属意愿预测模型

根据Ordered Probit模型,建立农民工城乡归属意愿预测模型,其中因变量为农民工城乡归属意愿。对表2选取的影响农民工归属意愿的因素通过Stata进行回归,所得结果如表3所示。

通过观察拟合模型的残差图可以发现,其残差基本上为同方差分布,说明用Ordered Probit模型可以很好地对数据进行拟合。从表3的数据可知,性别、高中学历、民营企业、普通技工、生产工人、工资区间小于1500元和1500~2500元区间、提供培训、企业为其购买保险、回乡次数等因素都通过了0.05显著性水平的统计检验,说明以上因素对于农民工城乡归属意愿的选择的影响较为显著。

(四)逐步回归筛选变量及最终结果分析

通过Stata统计软件运用向后逐步剔除法进行变量选择,最终选出以下变量再次进行Ordered Probit回归,回归结果见表4。

从表4可以看出,逐步回归后的模型总体效果更好。最终,女性、学历为高中、工资水平在1500元以下、企业为其购买保险、企业提供培训、外出农民工回乡的年均次数通过了0.05显著水平下的统计检验,说明以上因素对于农民工城乡归属意愿的影响较为显著。

(五)模型结果分析

1. 个体因素中,女性 、高中学历 、工资水平为1500 元以下对于农民工回乡意愿选择影响显著。

女性以及工资水平为1500元以下的变量系数为正,说明这两个变量对农民工回乡意愿具有拉力作用。而学历为高中的变量系数是负,说明其对回乡意愿具有阻力作用,学历为高中的农民工更趋向于留在城市。

从性别看,女性更倾向于照顾好家庭,这与我国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观念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因此,女性农民工更趋向于选择回乡。从高中学历的农民工看,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工选择留在城市的概率为87.33%,而初中及以下文化的农民工选择留在城市的概率仅为13.47%,绝大多数选择回乡,说明学历对农民工对未来的选择影响非常大。因为学历是一道门槛,是用人单位引进人才的一项硬性条件,高学历往往意味着高起点,拥有高学历的人对自己也有更高的期望。从工资水平看,工资水平在1500元以下的农民工有92.3%选择回乡。这些农民工基本上拿的是最低工资,他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没有办法将自己融入城市生活。随着家乡经济日益发展,回乡也能很好地解决就业,因此他们会毫不犹豫选择回乡。

2.企业因素中,为农民工购买保险及提供培训对于农民工回乡意愿选择影响显著。

由于大部分农民工进城前没有受过专门的职业培训,他们的就业领域往往被限制在那些对技能与素质要求不高的低层次岗位,从而削弱了农民工的竞争能力。农民工外出前由于种种原因没有接受培训,他们外出后接受培训的情况也好不了多少。而培训对于农民工来说非常重要,因为有一技之长的农民工在城市更容易找到工作,并且更容易找到满意、收入高、声望好的工作,也更趋向于留在城市继续发展。

3.其他因素中,一年回乡的次数与回乡意愿存在很强的正相关关系,这与我们前面的假设相符。

而消费观念对回乡意愿并没有显著影响,也许是由于该变量受到更多其他因素诸如外出务工地点与流出地的距离、从事工作的性质等因素的影响。

四、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首先,统计分析表明,66.79%的农民工返乡意愿非常明显,说明在农民工对未来的打算方面,更多的农民工选择回乡。在回乡原因统计中,第一位的原因是照顾家庭,第二是城市生活压力大和城市消费水平高,第三是没有归属感,第四是子女教育问题。

其次,农民工城乡归属意愿预测的OrderedProbit模型分析结果表明,外出农民工回乡的年均次数、工资水平在1500元以下女性农民工、学历为高中以下的农民工、企业是否为其购买保险、企业是否提供培训因素对农民工的回乡意愿有显著影响。从长期看,外出农民工回乡的次数、工资水平在1500元以下、女性农民工与农民工的回乡选择成正相关,说明这些因素对农民工回乡的长期意愿有明显的拉力。相反,学历为高中、企业为其购买保险、企业提供培训与农民工回乡意愿负相关,也就是对农民工的回乡意愿有明显的阻力。

农民工流动就业是城乡比较利益所致,未来几年农民工流向仍将主要从农村向城镇特别是向经济比较发达的大中城市集中,珠三角、长三角和京津唐地区仍是农民工流动就业的主要输入地(吴兴陆等,2003)[10]。由于东部地区生活成本逐年提高,而农民工工资增长缓慢,对农民工吸引力有所减弱。随着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东部地区产业结构升级和梯度转移,一批新的经济增长中心将在中西部地区形成,从而为农民工流动就业提供新的选择。一些农村劳动力将选择在本地、本省或其他相邻地区的城镇就业,流向将趋于多元化。基于这种形势,社会应给予农民工更多关注,珠三角、长三角和京津唐地区更应制定和创造更多吸引农民工前来就业以及留住现有农民工的政策和有利条件,否则“用工荒”的缺口只会进一步扩大。

(二)政策建议

第一,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为农民工归属城市社会提供良好的人力资本条件。

调查分析表明培训对于农民工选择留在城市具有拉力作用,而且工资收入达到2000元以上的农民工基本上从事技术类工种,如高级技工、文职人员以及高级管理员等。这部分人更趋向于留在城市。培训对于农民工来说,意义重大,因为有一技之长的农民工在城市更容易找到回报更高的工作。在大量涌入城市打工谋生的农民工对职业培训需求不断增长、企业对农民工的技能要求日益提高的双重因素推动下(吴兴陆,2005)[12],研究农民工培训市场、了解并清除农民工接受职业培训道路上的种种障碍,开辟更多成本不太高的专业化培训市场,加强政府对农民工培训的统筹规划与管理就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农民工的社会地位、经济地位重要的决定因素之一是人力资本,这是由基础教育和职业培训所决定的(陈卫等,2003)[13]。因此,提高农民工的自身素质,增强农民工的竞争能力,是农民工尽快适应城市,提升农民工城市归属感的关键。

第二,在影响农民工回乡意愿选择方面,要更加注重企业因素。

3.农民工流动与城镇化健康发展 篇三

农民工问题是我国一项长期战略性任务。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是实现我国城镇化健康发展的迫切需求,是保持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是贯彻“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

一、农民工流动与中国城镇化发展

(一)农民工对我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

1、农民工缓解了城市劳动力资源不足

农民工是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流动人口为城市二三产业的发展提供了低成本的劳动力,满足了工业化发展的劳动力需求。据有关部门的调查,农民工占第二产业从业人员的58%,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的52%。有关研究表明,农村人口的流动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在15-20%。

2、优化了城市人口年龄结构

1999年,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大城市老龄化趋势更为突出。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社会,将缓解城市的老龄人口负担压力。以北京市为例,2007年,如果将420万农民工计人,则老年人口比重和抚养系数将分别为12.9%和16.0%,分别比按户籍人口计算低4.4和7.6个百分点。再看上海,2007年如果将479万农民工计人。则老年人口比重和抚养系数将分别为15.4%和19.7%,分别比按户籍人口计算低5.4和9.7个百分点。

3、有助于扩大内需

以2005年为例,农民工的消费能力是农村居民的2.2倍。与此同时,城市流动人口的增加也带来城市住房、基础设施等方面需求的增加。从投资看,满足城镇化需求,每年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至少为1万亿元,城镇住房建设投资至少为1万亿元(联合国建议占CDP的5%)。从实际的消费能力看,城镇居民的消费能力是农民工的1.7倍,稳定进城农民工,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对扩大消费具有重要意义。

4、有助于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人口从农村流向城市,为城市工业化发展贡献了力量,促进了城市的发展。在此同时,也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村的发展问题。毕竟“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这是城镇化对于未来我国农村发展重要性的基本认识。近年来,每年农民工可为农村增加收入在5000亿元以上。工资性收入也已经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

(二)农民工是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主体

1、城镇化主体是农民工

2007年我国非农业人口4.3亿,占城镇人口的73%,城镇人口中还有1.6亿是来自农村的进城务工人口,占27%,比1995年提高了7个百分点。在部分省份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占城镇人口的比重甚至超过了50%,比如浙江,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占城镇人口的比重已达53.6%。

2、农民工流动促进了申西部城镇化的快速发展

对于中西部省份来说,人口流出降低了农村人口的比重,农村人口流出的增多加快了城镇化发展速度。2007年,河南、四川、湖南、安徽等省市农民工跨省流出分别比2005年增加了265.12万、168.82万、104.58万、91.02万,对城镇化率的贡献分别为0.93、0.71、0.64、0.56个百分点,这些省份城镇化率在此期间分别增长3.69、2.6、3.46、3.21个百分点,远远高于同期全国城镇化增长速度。

3、农民工流动提高了东部地区的城镇化水平

东部地区外来务工人员和本地农村人口进城增加了本地城镇人口,提高了城镇化水平,提升幅度较大的省份有浙江、北京、上海、天津和广东。2007年农民工的贡献率分别为30.68、27.86、24.72、24.44、18.55个百分点,分别比2005年提高了0.51、1.92、0.44、3.51、2.44个百分点。流动人口流入的增多大大提高了城镇化发展水平。

(三)人口流动和城镇化发展趋势

1、城镇化将维持快速增长趋势

2007年我国城镇化率为44.9%,还处于城镇化加速发展的前期阶段,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趋势将会继续维持。最近,多家研究机构和学者对中国城镇化进程进行了展望。从预测来看,认同了未来中国城镇化将要快速发展的基本观点。从预测结果来看,未来十余年城镇人口年均增长在1400-2400万之间。

2、城市群和都市圈吸纳人口比重将会增加

“十一五”规划纲要已明确提出“要把城市群作为推进城镇化的主体形态”。从2005年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来看,珠三角、长三角和京津都市圈吸纳的跨省流动人口分别比2000年增长3.46%、53.95%和38.2%,要快于同期城镇人口的增长速度。在东部地区除三大城市群外,山东半岛、沈(阳)大(连)、海西等地区也逐渐开始具备吸纳人口发展成为新的城市群的条件。

3、人口将会继续向东部流动,中西部中心城市规模将会增大

从已有数据来看人口向东部集中的趋势在加强;在未来,人才、技术和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将确保东部地区的发展,人口向东部地区的集中趋势将可以继续维持。据有关预测,到2030年中西部地区仅湖北人口会略有增长,人口增长主要出现在东部地区。在中西部一些发展基础较好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将承担起区域经济发展龙头和集聚人口的作用,比如像中西部的省会城市、一些区域性中心城市将会加速发展等。

二、从城镇化发展角度认识农民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农民工认识存在偏差

没有从中国长期发展战略和促进城镇发展角度来认识农民工问题。在实践中,一些城镇政府对农民工的管理多于服务,更多的是关注社会治安、环境卫生、计划生育等上级政府考核内容,而在居住、创业发展等方面服务还不够。过分强调高层次技术人才的吸纳,而忽视大量为城市发展贡献巨大的流动人口,部分地方政府甚至希望通过减少流动人口总量的方式来提高所谓的人均产值。

(二)政策供给与农民工需求之间存在偏差

首先,政策供给忽视农民工基本需求状况。例如,相关政策规定农民工子女教育以流人地公办学校为主,而公办学校就学成本、教材设置等问题却成为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的一道障碍。其次,制度设计比较僵化,没有考虑到不同层次流动人口的需求。流动人口社会分层现象已是基本现实,但是政策大多采取”一刀切”方式,未考虑不同层次流动人口需求。再次,制度设计比照城镇制度,不符合流动人口实际情况。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必须在一个地方累计缴费15年以上才能享受退休待遇,设置时间限制就带有十分明显的“城镇”色彩和计划经济色彩。

(三)政策滞后于实践

各地对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进行了一些必要的探索,但大多还没有上升到国家层面,政策供给远滞后于社会实践。这主要在于:一是实践与现行政策

存在冲突。例如解决流动人口居住主要途径的出租屋在实践中与现行规划体制、土地制度等方面存在冲突。二是地方实践不能得到现行政策承认。例如政策上对打工子弟学校的漠视,实践中对打工子弟学校的片面取缔。三是地方实践的“碎片化”。在一些方面,本应由中央政府进行统筹管理,但是中央政府并没有承担起相应责任,而是由地方政府进行统筹,统筹层次不高,地方实践难以统一。比如在养老保险,目前大致可以概括为“广东模式”、“上海模式”、“浙江模式”等几种保障方式。

(四)有关农民工管理服务法规不健全,机构不完善

在农民工管理服务方面的法规很不完善,例如说农民工权益保障,大多规定是原则性的,缺乏具体的法律保障和实施办法;在统计制度上,进城农民工已经纳入城镇人口统计范畴,却仍然没有纳入城镇失业统计中,进城农民工在就业等方面并不能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公共服务水平。在农民工管理方面还存在机构不健全、部门分割等现象,例如说人口登记在公安部门,教育归教育部门管理,培训归农业、劳动等部门管理,计划生育归计生部门管理,各个部门分头管理,彼此之间缺少必要协调,不符合人口管理的基本要求,不利于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没有体现“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

(五)农民工流动的制度障碍

一是户籍制度。以户籍制度为依据的住房、教育、医疗、社保等一系列公共服务,造成了城乡居民之间公共服务的差异,阻碍了人口的流动,使城镇居民形成新的“二元”现象——本地城镇居民及外来人口,弱化了农民工对城镇的认同感。二是土地制度。农村集体土地依据集体成员身份获得土地所有权,土地同时还承担了社保功能,对农民工的积极意义是明显的,因为农民一旦遇到就业障碍,就可以很自然地回到自己的家乡,而不至于流离失所,但是“退出”机制的缺失也使人口处于流动的“两栖”状态。三是财政制度。层级行政管理体制,使基层政府缺乏与上级政府“讨价还价”能力,而对流动人口服务职能又主要由基层政府来承担,造成事权与财权的不统一。财政预算的编制也主要依据户籍人口,并未涵盖广大农民工。

三、加强农民工服务管理,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稳妥有序地改革户籍管理制度

应充分利用户籍管理制度的功能,逐步分期分批有条件地解决长期在城镇务工就业的流动人口定居落户问题。使城镇化的潜能在可控的情况下稳定地释放出来。户籍制度改革的主要途径是逐步消除在就业、社保、教育等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附加在户口上的城乡居民不平等权益。

(二)建立与人口流动相适应的财政体制

目前,在城镇的农民工已经被统计到城镇人口中,但现行财政体制并没有随着统计制度的变动做出相应的调整,使得公共财政不能适应人口流动所带来人口空间布局改变的状况。应探索建立将常住人口作为财政分成依据,调整各级政府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建立农民工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制度。形成中央和地方财政共担机制。

(三)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流动人口进城定居创造条件

土地制度改革的原则是,在坚持当前农村基本土地政策的前提下、在确保中国18亿亩土地红线的条件下进行。一是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探索流动人口“退出”机制。做好土地确权登记工作,赋予农村土地使用权更充分交易权,扩大交易对象。二是允许各级城镇政府探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改革,改善进城农民工居住条件。在确保农民利益的前提下,要勇于探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改革。在流动人口集聚区要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建设农民工住宅。

(四)探索城镇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研究行政事业管理机构和编制与常住人口相联系的条件。改革依据户籍人口设置行政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办法,把常住人口作为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重要依据。二是应允许规模较大的小城镇设市管理。应根据现有城镇居住的常住人口规模(不仅是户籍人口),重新研究设“市”条件。应允许设立“镇级市”,并把设立权限下放到省一级。对并对设市单位按照实际管理的人口规模,确定行政管理权限、行政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编制。

(五)探索一体化人口服务管理新模式

4.农民工流动人口管理 篇四

人力资本理论认为,人力资本投资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对劳动者进行的正规教育;在职培训活动;提高劳动者的健康水平;对孩子的抚养;寻找工作的活动;劳动力的流动。这些行为都能有效提高劳动者的知识、技能、劳动熟练程度和健康状况,从而增强劳动者获取收益的能力。资本的生命在于流动和增值。作者认为,农民工人力资本作为一种特殊形态的重要的资本,其最显著的特征在于流动性。我国农村目前现实的情况来看,在受耕地制约和信贷资本约束的情况下,试图通过发展乡镇企业,增加农民收入,“离土不离乡”的农村就业模式事实上已经难以为继了。对于许多农村和农民来说,外出务工,进行劳动力的流动,这是农村人力资本最好的投资方式和最大的收益活动。本文主要对农民工人力资本流动的十大显著特征进行分析和探讨。

1、高规模性我国农民工的人力资本流动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50-70年代末,伴随着我国“一五”计划和许多国家大型工程项目的实施,少部分的农民工进入到工业和服务产业;80-90年代末,改革开放初期,商品经济空前活跃,兴起了“全民经商”的高潮,这时期农民工主要是在中小城镇流动,跨省区流动的农民工数量较少;2001年至今,我国户籍制度得到了实质性的重大改变,劳动力流动极为活跃,出现了跨省跨区、规模空前的劳动力流动。目前,我国农村有1.5亿富余劳动力,每年还以600万的速度递增。据统计,第二产业中,农民工占从业人数总计的57.6%,其中在加工制造业占到68%,在建筑业中占到80%;在第三产业的批发、餐饮业中,农民工占从业人数的52%以上。

2、高流动性农民工人力资本最大的特点在于其流动性。农民工人力资本只有进行流动,才有可能实现人力资本的增值。我们可以看到,从改革开放后的“一江春水向东流”,到“百万大军下广东”,到2002年开始出现的“民工荒”,再到劳动力从沿海发达地区向中、西部地区回流,都显示出了农民工人力资本具有很高的流动性。除此以外,农民工的高流动性还表现在职业的不稳定,极易丧失工作,因而职业的流动性也极高。高收益性当前我国农民工人力资本流动的高收益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表现在农民工及其家庭收益方面。据张古鹏、姜学民、任龙等人采用1%抽样,对青岛800名农民工收入的统计表明,农民工的月平均工资是927.49元。苏群,周春芳等人也对江苏苏南、苏北、苏中的468位农民工进行了调查,结果得出农民工的月平均收入是1082.71元。其中,绝大部分农民工的月收入集中在750-833元之间,其次是900-1100元之间,有少部分农民工月平均工资达到1600元以上。其次表现为巨大的社会收益方面。农民工的人力资本流动,客观上极大地促进了中国的繁荣与富强,也缔造了“中国制造”的神话。世界银行统计,1980-1997年中国18年的经济增长中,劳动力部门转移的贡献占16%,有的学者估计劳动力流动对年平均9.2%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为16%。中国社会科学院蔡昉和农业部王德文等人的研究发现,劳动力转移对1982-1997年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20.23%。

四、高差距性农民工人力资本流动的高差距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收入的高差距性。由于农民工流动所处的地域、行业、部门、职业等不同,这些差异会导致农民工在收入方面存在巨大的差距。张杨珩对南京市633份农民工的问卷表明,农民工工资低于750元的人数占18.8%,750-1849元的人数占66.2%,高于1849元的人数占人数占9.5%。最低收入的农民工和最高收入的农民工之间的差距比较大。第二,身份地位的差距性。基于学历、职业、技能、收入等因素的较大差异,农民工实际拥有的资本资源和社会资源也不尽相同,农民工阶层内部的分化已经逐渐显现出来。现在已经出现了一部分拥有大量资本、社会地位较高的农民工,他们与那些就业能力低、收入微薄的农民工之间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并且他们之间也存在一定的隔阂。

五、低存量性农民工由于受教育程度整体偏低,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他们的流动,进而影响了他们的就业和收入。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资料,2006年我国农村劳动力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12.95%,其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不足1%,仅占0.77%;在外出务工劳动力中,文盲占2.0%,小学文化程度占16.4%,初中文化程度占65.5%,高中文化程度占11.5%,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4.6%,接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占28.2%。虽然外出务工劳动力中的人力资本存量比以前有所提高,但农村劳动力人力资本低存量的状况仍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农民工人力资本存量低,所拥有的知识、技能、经验、劳动熟练程度含量少,这往往使他们在劳动力供给中遭受歧视,以及严重的影响了他们的收入。同时,也要看到,少部分的农民工其人力资本含量比较高,且其拥有的技能具有难以替代性,他们在就业中相比较而言会处于明显优势。

六、低组织性农民工人力资本的集约度非常低下,这也是农民工工资经常被拖欠的主要原因。据建设部统计,2004年至2006年,全国新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64586件,拖欠工资总额303915.6万元。中国劳动保障网刊发的《2007年第一季度劳动保障工作情况》指出,全国27省、市、自治区不完全统计,一季度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共为150万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17.35 亿元。这充分说明农民工由于低组织性而所处的悲惨境地。在已完成的流动行为中,80%以上的农民工仍然是靠亲朋好友介绍和“自找门路”,通过职业中介或者订单转移的劳动力不到20%。因此从流动形式上来看,目前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部门狭窄,转移速度缓慢等特点。现在许多地方已开始尝试把农民工有组织的组织起来并对他们进行培训,积极进行劳务输入,这是一种解决农民工组织程度比较低的有益的尝试,但其中问题也不少。总的来说,农民工人力资本流动的组织化程度还非常低。

七、低地位性目前农民工所从事的工作一般都是专业技术要求低,城市不愿从事的粗、重、累、脏、危等岗位,在城市人眼里,他们收入较低、形象欠佳,影响市容,而且当农民工遭遇不公平对待时极易引发治安隐患。因此,农民工尽管为城市的建设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但他们却难以被城市相容,难以平等享受“国民待遇”,他们仍被当作“二等”公民而被城市所歧视。在对农民工的一份调查中,在被问及“城里人对你的态度如何”时?选择“非常友好”和“友好”的只占26.7%,而认为城市居民对他们带有“歧视”、“敌意或戒备”的却占到65% 以上。

八、低收入性农民工由于人力资本存量低、组织化程度低、社会地位低,以及制度性的障碍,使得当前我国农民工整体收入水平比较低。《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显示,被调查农民工的月工资均比较低,主要集中在500元至800元之间。其中,每月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占3.58%,300元至500元的占29.26%,500元至800元的占39.26%,800元以上的占27.90%。并且,农民工工作的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在被调查者中, 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以内的仅占13.70%,8~9小时的达40.30%,9~10小时和10小时以上的分别占23.48%和22.50%。

九、高风险性农民工人力资本流动具有很高的风险性,一旦人力资本流动的决策发生意外或失误,都会对农民工本人及其家庭带来重大的负面影响。农民工从事的岗位大都是粗、重、累、脏、危等对身心有较大伤害的工种,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劳动保护条件也较差,极易发生工伤事故。仅珠三角每年生断指个案至少3万宗,被机器切断手指的手指头超过4万只。有调查发现,来自农村乡镇的工伤者占工伤者总数的85.6%;工伤者平均年龄26岁,31岁以下的占81.6%,55.8%的工伤者未婚;61.7%的工伤者未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相当部分企业不按法定要求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绝大部分工伤者没有按规定获得医疗期间的工资。在珠三角,不少企业由于能源紧张而将吸尘设备闲置,工人在连口罩等基本劳保用品都没有的条件下仍在有毒有害的环境下工作,对身体伤害大,企业用工“年轻化”十分严重。工伤成为农民工人力资本的“杀手”,阻碍乃至切断受伤农民工的再就业之路,甚至使他们丧失赖以生存的劳动能力,严重的直接导致死亡。工伤造成农民工人力资本的加速折旧,给农民工人力资本的流动带来了极大的风险。

5.农民工流动人口管理 篇五

民工子弟学校正规化与流动儿童的义务教育问题

近年来,我国流动儿童的数量急剧增加,他们的义务教育问题成了近来关注的.焦点,规模巨大的流动儿童能否顺利完成义务教育,直接关系到我国义务教育制度的贯彻落实,更关系到我国的现代化建设能否顺利实现.本文试图通过对民工子弟学校正规化,解决部分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

作 者:胡丽玲  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福建福州,350007 刊 名:湖南中学物理・教育前沿 英文刊名:CUTTING EDGE EDUCATION 年,卷(期):2009 “”(12) 分类号:G522.3 关键词:民工子弟学校   流动儿童   义务教育   正规化  

6.流动人口管理方案 篇六

一、督查内容

对各镇流入地、流出地流动人口信息通报、反馈,流动人口和全员人口业务建档,监控管理和工作信息专报等情况进行督查。

二、督查方法

(一)采取各镇互查的方式

检查分为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核查阶段,第二阶段为复核阶段。

(二)对各镇数据抽取的量和方法

1、流出人口。每个月初随机抽查上个月每个镇10条省内孕环检信息,2条跨省避孕节育报告单接收信息,2条跨省一孩生育通报接收信息,5条跨省本地接收协查信息,省内其他信息交流和本地接收协查信息中10条怀孕信息、10条出生信息,上述不足量的全查。核对流出地信息接收、核实、反馈以及流出、全员人口业务建档等情况。

2、流入人口。每季度第三个月中旬随机抽查每个镇和开发区本季度20个流入人口孕环检对象,10个流入地一方未建档名单(其中与流出地本人电话核实3条),10个在孕对象,10个期内出生(人工流产)对象,上述不足量的全查。核查流入地孕环检信息质量和交验,怀孕、出生(人工流产)信息通报,流入建档等情况。

3、监控管理。每季度末根据监控报表管理汇总孕环检未参检,反馈信息一致、不一致、情况属实未建档,身份证号码未登记、不规范和校验位错误,流入(流出)地重卡,流入(流出)地一方未建档,流入(流出)地地址未登记到乡镇(街道)数。根据工作信息提示汇总流入(流出)一方未建档未发信数。根据跨省协查报表汇总反馈不及时数。

4、工作信息专报。每季度末汇总每个镇在流动人口网络化协作平台工作信息专报区的工作信息被市推荐、省发布篇数。

三、结果运用

7.农民工流动人口管理 篇七

伴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推进, 农民工出现了代际更替。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拥有农村户籍、有过在城市打工或者从事其他商业活动经历的农村青年被称为新生代农民工。这一新群体正在成为农民工群体的新生力量, 他们是我国现代产业工人的主体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他们对自己的职位有更多的考虑, 开始规划自己的打工生涯, 希望能融入到城市中。于是新生代农民工职业的高流动性与短工化, 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职业不仅意味着农民工自身得到一个工作岗位并赚取相应的劳动报酬, 更是为他们提供一个可以发挥潜力和技能的职业平台。职业流动不仅对于他们自身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而且对于构建和谐社会也具有重要意义。

二、国内相关研究

(一) 农民工职业流动的因素分析。

同春芬 (2004) 从制度因素、社会因素、人力资本因素等多个层面分析了影响农民工职业流动的因素。研究指出农民工的职业流动不仅受制度性的约束, 城市的排斥, 而且农民工在学历、个人综合素质等方面无法与城市人竞争, 因而只能处于不利地位。齐心 (2007) 研究了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网络, 研究指出新生代农民工在职业流动的过程中不仅延续了原有的社会关系网, 还在有意识地积极构建新的社会关系网。

(二) 农民工职业流动特点分析。

李强 (1999) 从社会分层的角度研究了农民工的职业流动, 他比较了农民工从事非农职业结构的变化, 以及流动后职业地位的变化。研究得出农民工的初次职业流动实现了职业地位的较大上升, 而农民工的职业流动基本上是水平流动, 没有地位上升。

(三) 探讨促进农民工更好的职业流动的对策。

刘玉辉, 李多全 (2003) 高度重视农民工培训问题。研究指出制约我国农民工职业流动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农民工职业培训市场不规范, 企业对农民工培训重视不够、投入不足, 导致培训市场总体专业化、市场化程度低。其对策与建议是建立和健全多层次的农民工培训体系, 使政府、企业、农民工和金融机构四方的资金投入整合健全, 规范农民工培训市场, 增强农民工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的是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的研究方法。在重庆市内通过判断抽样和偶遇抽样的方法对沙坪坝区、南岸区、巴南区进行问卷式与访谈式的调查。共发放问卷500份, 回收有效问卷482份, 有效回收率为96%。深度访谈50个, 详细收集了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流动的相关资料。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见表1。

调查显示, 男女性别比例基本相当, 新生代农民工年龄呈现年轻化。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程度普遍在初中及其以上, 明显比老一代农民工文化程度高。新生代农民工换工作次数集中在换工作3~4次, 职业流动比较频繁。

四、研究发现

(一) 职业流动的现状。

1.职业流动特点。

一是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流动频繁。调查显示, 被调查者平均换过4次工作, 最少的为1次, 最多的高达12次, 呈现出高流动次数趋势。同时65.7%平均6个月到1年换一次工作, 呈现短期流动周期态势。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流动频繁, 他们不安于现状, 想积极地改变生活, 由于缺乏相关的社会支持网络和资金的支持, 他们只有通过不断的职业流动来实现改变。二是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流动主要是水平方向流动, 上下流动比较少。调查显示, 96.4%的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流动是行业之间的流动。他们的职业流动主要是同一水平上的横向流动, 而他们在一种职业范围内向上或向下的流动比较少。水平流动后职业地位前后没有发生变化。

2.职业流动途径。

调查显示, 被调查者第1次工作的渠道主要是亲朋、同学帮助, 其次是毕业分配。刚刚进入社会的新生代农民工社会阅历浅, 没有社会人际网, 所以他们第一次工作主要是亲朋、同学帮助找到的, 一部分刚刚从技术学校毕业, 他们的第一次工作是学校分配的。被调查者第2次工作的渠道主要是自己应聘占大多数, 说明经过社会的锻炼, 新生代农民工积累了社会经验, 有了一定的社会阅历, 他们不再把找工作的希望寄托在亲朋、同学帮助上, 更多的是靠自己去应聘找工作。随着新生代农民工换工作次数增多, 他们换工作的渠道更加多元化, 可以看出他们在进城务工后积累了很多社会经验, 同时也拓宽了他们的社交人际网, 学会了利用多种资源。

(二) 职业流动的原因。

调查显示, 被调查者第一次换工作的原因主要是工资低, 其次是工作环境差, 都是一些外在因素, 客观环境导致职业流动。被调查者第2次换工作的原因主要是工作量大、工资低, 再是工作发展前景。在职业选择时除了考虑工作量、工资, 还注重考虑工作发展前景, 说明新生代农民工换工作更理性化。被调查者第3次换工作的主要原因是工作发展前景, 换工作的原因更倾向于考虑未来的事业与生活, 想有一个发展前景比较好的工作, 倾向于稳定的工作, 想安心留在城市生活, 说明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流动随着流动次数的增加而逐渐变得更加理性化。他们换工作的主要原因每一次都不同, 随着频繁的职业流动也伴随着复杂的心理。

(三) 职业流动存在的问题。

1.农民工标签化, 社会歧视严重。

一些地方存在农民工标签化, 歧视农民工就业。农民工自身素质的局限性, 造成了部分市民存在对农民工在观念上的偏见和行为上的歧视。一些企业在招工时也对新生代农民工存在歧视, 新生代农民工只能从事一些辛苦、脏累的工作。

2.工资被拖欠克扣现象时有发生。

在职业流动中, 工资时常被拖欠克扣。新生代农民工进城务工, 每个月的收入就是他们唯一的生活来源, 本来工资就低, 再加上经常的拖欠克扣, 这让他们的生活变得更加困难。很多企业在节假日没有按照法定休假时间休假, 而上班新生代农民工绝大多数也没有加班工资, 剥削新生代农民工。

3.职业流动被动性。

在职业流动中, 由于内外原因的影响, 新生代农民工在职业流动时被动性很强, 很多他们心仪的职业都把他们拒之门外, 他们只有选择一些工资低、工作量大、工作环境差的职业。

五、社会工作者对新生代农民工的介入

社工运用社会支持理论、社会系统理论, 对新生代农民工这一群体提供专业服务。一方面提高政府、社会对新生代农民工这一群体的政策支持和社会关注;另一方面加强新生代农民工自身素质和提高自身能力, 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改变现实困境。因此, 社工介入时主要承担着中介者、倡导者、资源提供者的角色。

(一) 资源中介者——联系职业培训, 增强就业能力。

在调查中发现新生代农民工缺乏高技术的职业技能, 就业能力低。社工在此环节主要以中介者的角色, 帮助新生代农民工联系所辖居委会或乡镇就业部门的职业培训机构, 提高自身的素质, 利用工作的空闲时间学习与自己工作相关的知识、技能, 不断地在知识和技能方面完善自己。拓展其社会支持网络, 动员社区、政府、社会资源, 以弥补自身资源限制的不足。努力培养新生代农民工收集信息的能力, 了解自身所从事的职业发展前景, 并设立自己的目标, 自己未来期望职业的相关信息。加强新生代农民工利用报纸网络等媒介来收集信息的能力, 从多个渠道来收集就业信息, 增强职业流动的筹码。

(二) 政策倡导、争取者——了解政策, 享受应有的社会保险。

首先, 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 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工作。为新生代农民工建设农民工培训基地、提供适合农民工需求的培训项目, 积极引导新生代农民工学习。同时政府也会加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监督企业要落实为新生代农民工购买社会保险的政策, 解决其进城务工的后患之忧。新生代农民工很多不知道政府的相关政策, 社工在此环节是政策宣传者的角色, 定期为他们宣传与自身利益相关的政府政策, 为其提供可利用的资源, 帮助他们更好更及时地掌握政策, 利于他们更好的职业流动。其次, 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流动和企业息息相关, 企业一是要努力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二是要定期为他们提供职业技能培训, 增强其就业的能力, 企业要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向上流动的机会, 为他们制定长远的发展规划, 进行有效的职业生涯规划。三是要真正关心新生代农民工, 让其感受到温暖。四是要进行多种形式的激励、奖励, 激发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从而给企业带来更多的利润。

(三) 行动鼓励者——建立组织, 实行制度化管理。

巴纳德认为“组织是由人组成的, 组织目标的实现离不开人的互动和协作, 所以要想让一组织得以产生和发展, 人的自愿向组织这一协作系统提供服务的意愿是非常关键的。”现今新生代农民工没有建立组织, 没有实现制度化管理, 很散乱。社工在此环节是鼓励者的角色, 动员新生代农民工自身成立专门组织, 实行制度化管理。组织的成立给人以信任感和正规化, 新生代农民工从此有专门机构, 便于企业员工购买社会保险, 打破以往新生代农民工生存格局, 形成新生代农民工发展新局面。其间, 社工在鼓励他们的同时, 可以帮助其评估成立组织的可行性, 以及帮助其收集成立组织的相关信息与资料, 使其不做“无头苍蝇”到处碰壁。鼓励新生代农民工联合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保护自身的利益。

摘要:本文通过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的研究方法, 调查新生代农民工基本情况、工作初衷、工作经历、工作现状, 研究其职业流动、影响因素。研究发现:新生代农民工在职业流动特点、流动原因、流动途径方面与老一代农民工明显不同。针对流动中存在的问题, 从新生代农民工个体自身、企业、政府提出了建议。并从社会工作的视角, 用资源获取、政策争取和行动鼓励等介入方法, 为他们提供帮助和服务。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流动,社工介入

参考文献

[1].同春芬.影响中国农民职业流动因素分析[J].大连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4

[2].齐心.延续与构建: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网络[J].江苏行政学院学报, 2009

[3].李强.中国大陆城市农民工的职业流动[J].江苏行政学院学报, 1999

8.农民工流动人口管理 篇八

关键词:工作转换;职业流动;职业地位;农民工

中图分类号:F2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149(2016)04-0113-08

DoI:10.3969/j.issn.1000-4149.2016.04.012

一、引言

农民工就业流动频繁已经成为当前劳动力市场的普遍现象和重要特征,2012年清华大学社-会学系与工众网联合发布的《农民工“短工化”就业趋势研究报告》显示:66%的农民工更换过工作,25%的人在近7个月内更换了工作,50%的人在近1.8年内更换了工作,而农民工两份工作的时间间隔只有半年多。农民工就业流动性高、“短工化”趋势明显,而农民工为什么要频繁地变换工作呢?收入问题一般排在第一位,其次是对其所从事工作本身满意与否,再次是对技能和知识增长的追求,而基于工作原因的主动流动(收入太低、工作不稳定、工作条件差、劳动强度大、社会福利差等原因选择主动离开)往往占绝大多数。

为了寻求更好的工作待遇与发展机会,农民工频繁地更换工作,但这种方式能否提升其职业地位,实现城市融入,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的结果并不一致。从工作搜寻与匹配理论视角来看,工作转换提供了一个劳动力资源有效配置的市场机制,只有经历一系列的工作匹配、离职和新工作匹配,才能最终从事生产率最大化的工作,而工作转换也成为从业者实现职位晋升和工资上涨最快和最有效的一种方式。从这个角度来讲,工作转换对提升农民工职业地位会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不过,经验研究大多给出了否定答案:不同于初次非农就业转换(农业向非农就业转换)显著提升工资收入,再次的工作变换和职业流动无助于提升工资待遇,工作转换并没有提升农民工职业地位,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与国际移民的情况相似,农民工工作转换并没有带来职业的向上流动,反而其高流动性不利于其人力资本积累,造成人力资本和经济效益双重损失。不过,也有部分研究指出,多次流动更有利于农民工职业向上流动,部分农民工在工作转换中实现了职业的向上流动。

对于工作转换能否实现农民工的职业提升,受制于数据的代表性和职业流动定义上的差异,经验研究结论并不一致。同时,由于现有实证研究大多采用截面数据,无法对工作转换产生的跨期效应进行评估,对于职业流动是否存在“u”型特征(转换初期出现职业向下流动,而随着时间推移,逐步实现职业上升)也缺乏必要的证据。工作转换能否实现农民工的职业提升?农民工工作转换对职业流动的影响是否存在跨期效应?农民工职业流动是否存在“u”型特征?这些问题都有待采用代表性的调查数据进行拓展验证。基于此,文章将采用中国城乡劳动力流动跟踪调查数据(Rural UrbanMigration in China,RUMIC),分析工作转换对农民工职业流动的影响,并探讨农民工工作转换是否产生跨期效应以及职业流动是否存在“u”型特征。

二、文献综述

工作转换往往伴随着职业流动,是就业者搜寻更高质量职业匹配的结果,而职业流动在个人职业生涯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工作转换可能是一个积极的职业生涯变化,通常人们会流向更高序列的职业,而人力资本更高的就业者工作转换带来职业提升的可能性更高。不过,利用美国动态收入调查(Panel Study of Income Dynamics,PSID)的研究指出,1981-1993年间工作转换同时伴随着职业和行业变动,男性变换工作可能导致向下的职业流动,降低工资水平,而年长者及工资待遇高的就业者很少选择转换工作。采用同样的数据(PSID)探讨裁员(被动工作转换)带来的收入损失,发现由于裁员带来的职业变动会导致较大的收入损失,这与工作流动导致的专业人力资本流失有关。而利用2001-2010年英国劳动力调查季度数据,探讨在职搜寻者与失业后求职者的职业变动差异,也发现:不同职业的在职搜寻者和失业后的求职者职业流动模式或方向完全不同,在职的搜寻者更有可能转换到平均工资高于前一份职业的工作,而失业的求职者,则更可能转换到低报酬职业。因此,在职搜寻者从职业流动中受益,其工资增长前景变好(更高的工资或未来的工资增长),而对失业的求职者而言,职业变动对未来工资增长有消极影响。

最近一项相关研究是利用1980-2002年间丹麦的劳动力市场研究综合面板数据(IntergratedDatabase),考察了职业流动的特征,最终发现:工人转换职业的可能性在工资分布上呈现两头高,中间低的情况,即最高或最低工资的工人离开职业的可能性最大。工资相对较高的工人倾向于转到平均工资较高的职业,而相对工资较低的工人通常转换到低工资报酬的职业。这种双面选择模式的一个例外是,生产力急剧上升的职业,主要是低工资报酬的工人倾向于离开,而生产力急剧下降的职业,高工资报酬的工人倾向于选择离职。

不过,对于处于劳动力市场底层的移民来讲,其工作转换带来的职业流动有显著不同,一般认为移民的职业流动呈现“u”型特征,即初期会遭遇一个向下的职业流动,不过职业地位会随着在输入地停留时间的增加而逐步提升。研究分析发现从前苏联到以色列的犹太移民在到达以色列的第一年会遭遇一个真实的向下职业流动(在以色列高技能人才存在高失业率的情况下),不过随着在以色列居住时间的增加,移民能够实现向上的职业流动。而对德国外裔移民的职业流动的研究也发现,移民存在向下职业流动,向下职业流动由于性别、迁移状态以及受教育程度的不同存在较大差别,而高技能移民在迁移初期会面临较大的劳动力市场职位恶化,但相对低技能移民而言,他们也能更快地恢复到原来的职业地位。对此,人力资本模型的解释是,新移民拥有的技能是在他们的输出国获得的,这些人力资本投资具有一定的国家特性,在流入地并不一定能得到全部回报,使得短期内很难在两个国家之间转换。同时,研究也发现这一特征可能因移民的国别差异而有所区别,如果移民来自发达国家,他们的职业流动的“u”型特征会更平坦,而来自发展中国家的移民其职业流动的“u”型特征则会更陡峭,因为移民的技能有很强的国家特性,输出地与输入地之间的差距越小,移民技能随之迁移的可能性越高。

9.流动人口管理模式 篇九

金城江区 流动人口管理模式

西环社区推行的是“协会+党支部”服务管理模式。西环社区主要是大中型企业聚集地,在企业协会和党支部的带领下,流动人口员工在公寓和生产车间推荐出自己“组织”的领头人,领头人对流动人口员工在“生产、生活、生育”上进行帮助和监督,使企业实现“以外管外”的新模式。取得一定成效。

老街社区推行的是“两级一卡四同三关爱”片区格式化服务管理模式。“两级”是指金城江街道成立流动人口服务中心,老街社区成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一卡”是指流动人口管理优惠服务卡;“四同是指流动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待遇;”三关爱“是指对流动人口进行人性化关爱、人情关爱、人文关爱,人性关爱的内容是生育保健关爱,人情关爱的内容是子女教育和成才关爱,人文关爱的内容是创业、就业和扶助关爱。老街社区为切实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服务管理工作,维护好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秉承“用心关怀,亲情服务”的理念,按照“协会参与、诚信管理、亲情服务”的总体思路,积极落实探索“两级一卡四同三关爱” 片区格式化服务管理模式,让外来人员有宾至如归的感觉,推动社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跃上新的台阶。

10.我国城市流动人口管理 篇十

[摘要]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流入城市的农村人口规模渐趋庞大。一方面,流动人口为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另一方面引发各类城市管理问题开始凸显。迄今为止,国内学者对流动人口的研究主要停留于人口流动的状况、过程、流向及结构特征等的一般理论与方法,对于流动人口现象背后的政策性因素探讨不多。本文旨在通过回答流动管理政策是什么;这些政策对流动人口产生了什么影响,有何不足之处;改革建议与如何服务好流动人口等问题,系统地对我国城市流动人口管理进行归纳评析;分析了现行管理政策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及其症结所在;立足城市化,以服务视角提出政策改革的建议。

[关键词] 城市流动人口 城市化 管理政策

一、绪论

1.1论文研究背景

1.1.1快速城市化推动人口流动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化水平迅速发展,城市化的速度达到同期世界城市的化速度两倍多。[1]2006年末中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43.9%,而到2011年,这一比例已经超过50%,[2]标志着我国城市化水平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城市化的一个必然结果就是人口流动。[3]以我国2011年人口数据估算,城市化每提高1%就要有1314多万人口从农村转移到城市,我国流动人口总量已接近2.3亿,占全国人口的17%。[4]目前我国流动人口从农村向城市流动,从经济欠发达地区向经济发达地区流动为主要特征。这是由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区域不均衡发展决定的。根据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在全国23000万流动人口中,从城镇流出人口约6210万人,占27%,从乡村流出人口占73%。流入城镇的17112万人,占74.4%,流入乡村的占25.6%。

图1-1 2010年我国主要人口流出地

数据来源: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

图2-2 2010年我国主要的人口流入地

数据来源: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

如今城市化、人口流动将取代人口增长成为我国人口主要矛盾,并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驱动力。[5]那么,在我国快速城市化的进程中,大量从农村转移到城市的流动人口管理问题就显得十分重要。同时,特别应该关注城市化过程中流动人口是不是真正地受惠于城市化,政府是否制定了完善的政策来促进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生活中。1.1.2流动人口为城市管理带来巨大挑战

流入城市的人口一方面促进了城市经济的发展,成为城市经济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另一方面,也引发了负面效应,给城市管理带来巨大的挑战:(1)加剧了社会治安混乱:流动人口使城市人口大量增加,城市社会治安秩序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混乱,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多发。近年,在全国公安机关抓获的刑事案件作案成员中,来自本县市以外的流动人口占41.2%,参与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侵财犯罪的占47.4%。[6]

(2)加剧城市资源紧张:电力供应不足,水资源短缺;市政基础设施、医疗卫生设施落后于人口的快速增长;城市住房拥挤,房屋价格上涨;义务教育事业跟不上人口的需求,教育财政资源不足;交通拥堵。

(3)加大就业压力:在我国经济体制转轨和国企改革的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下岗工人,而流动人口的进入加大了就业市场竞争。

(4)提高管理难度:流动人口无序增长,传染性疾病控制难度增加。而城乡结合部地区、城市开发区流动人口相对集中,各项管理、各项设施跟不上人口增速,该地区的社会管理难度很高。

(5)农民工问题突出:农民工是流动人口的主体。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流动人口问题就是农民工问题。城乡差距、地区差距的存在和扩大是导致农民工不断流向城市、流向发达地区的外在“拉力”;而农村人多地少,劳动生产率低下,收入微薄则是农民工外出的内在“推力”。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7]然而,农民公却是城市中的弱势群体,存在户籍、就业、社会保障、住房等方面的政策阻碍与管理空白。形成了所谓的“经济吸纳,社会拒入”的现象。[8]

1.2文献回顾与创新性分析

[9]总体而言,国内学者对于人口流动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从研究内容上来概括,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第一,对人口进行综合性研究,全国或地区人扩流动的状况、过程、流向及其结构特征的一般理论与方法。(段成荣,杨舸,2008)第二,对人口流动、暂住人口、“民工潮”等问题进行专门研究,这类研究较为普遍,对流动人口管理提出了政策性的建议。(简新华,张健伟,2006)第三,专题研究。包括环境移民、开发移民。水库移民、婚姻移民和流动等(田雪原,王国强,2010)。由此可见,虽然目前对流动人口的研究内容逐渐成为热点,但对城市流动人口管理政策本身的研究相对较少。即使少量的对政策的研究也多数针对流动人口出现的问题方面提出政策性建议,对社会问题的政策性因素探讨不够,同时不够系统。本文则在探讨现行管理政策时,将政策作为影响流动人口的因素进行评析,并提出改革方案。从理念上来讲,现有研究多是从管理与控制的目的来研究流动人口问题,本文则是基于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理念,从服务的角度分析了现行政策的不合理之处与症结所在并提出改革的建议。

二、我国的城市流动管理政策

2.1流动人口管理政策结构体系

自1995年以来,我国流动人口管理政策不断充实完善,形成如下较为完整的结构体系:

2-1 我国城市流动人口管理政策体系框架图

2.2户籍管理政策

建国初期,国务院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确立了包括常住、暂住、出生、死亡、迁出、迁入、更变等7项人口登记制度。严格划分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控制农业人口迁往城市。从此,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就在我国建立。改革开放以后,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也逐渐放开。从1986年开始,我国正式实行居民身份证制度,这是我国人口管理证件化的重要开端,大大便利了流动人口管理。1998年继续放松公民迁徙的限制,规定“在城市投资、兴办实业、购买商品房的公民及随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凡在城市中有合法住所,合法稳定职业或者生活来源,已居住一定年限并符合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的,可准许在该城市落户。”[10]但同时强调“北京、上海等全国特大城市人民政府对于到当地落户的,应当制定具体政策加以严格控制。”2006年国务院提出“要继续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地、有条件地解决长期在城市就业居民和居住农民工的户籍问题,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适当放宽农民工落户条件;大城市要积极稳妥地解决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户籍问题„„改进农民工居住登记管理办法。至今,我国部分地区如广东、浙江等取消城乡户口区别,统一实行居民户口。

总结起来,20多年来我国流动人口户籍管理改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图2-2 我国流动人口户籍管理制度变革示意图

2.3务工就业政策

2.3.1规范流动人口就业市场

1994年,劳动部做出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是在本地劳动力无法满足需求的情况下

[11]才能招收外地人员,须得到相关劳动部门的许可。农村劳动者须持有流动就业证。2000年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发出通知指导农民工就业:对农民工就业进行分类指导;加强流动就业信息预测;推动劳务朝产业化方向发展,加强区域劳务协作。2004年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提出要全面清理针对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各种歧视性规定。2006年,国务院发布通知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服务。[12] 2.3.2职业培训政策

《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提出了具体推进农民工培训的政策措施,包括建立农民工培训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实行政府、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共同分担培训经费机制;制定农民工培训激励政策;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实行就业准入制度;整合教育资源,提高培训效率等内容。2.3.3证件管理政策

1995年开始,我国实行统一的流动人口就业证和暂住证制度。流动人口必须在流入当地的公安机关和劳动部门办理“暂住证”和“外来人员就业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雇佣无上述证件的外来人员。同年,公安部制定的《暂住证申领办法》规定:暂住人在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时,应当申领暂住证。暂住人在暂住地办理劳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时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与暂住证。多项就业手续、证件给农民工进城务工制造了重重障碍,也降低了管理的效率。2005年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发布通知,取消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和外来人员就业证。2.3.4收费与管理经费政策

2001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通知,全面清理主要面向外出或外来人员的各种收费,包括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13]2004年,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再次强调进一步清理针对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严禁利用办理农民进城务工等审批事项或手续时,搭车收费,变化手法收费。同时,2003年开始建立起农民工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经费保障机制,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涉及农民工的治安管理、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子女教育等有关经费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支出范围。2.3.5流动人口务工就业管理政策变化

总结起来,我国流动人口就业管理服务上政策主要有如下变化:

图2-3 流动人口务工就业管理政策变革示意图

2.4社会保障政策

2.4.1工商保险

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做出了如下规定:[14](1)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的手续。

(2)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商保险的,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

(3)对于跨省流动的农民工,1只4级伤残长期待遇的支付,可试行一次性支付和长期支付两种,供农民工选择。

2006年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制定农民工“平安计划”,用三年时间,全面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2.4.2医疗保险

2006年劳动社会保障部提出2008年底将与城镇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基

[15]本纳入医疗保险中,以“低费率、保大病、保当期、以用人单位缴费为主”为原则。2010年提出加强农民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确保足额征缴,并纳入医疗保险基金统一管理。2.4.3养老保险

2006年实施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指出: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有条件地方,可直接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劳动保障部门要抓紧制定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移与接续的办法。

2.5治安管理政策

1995年中央社会治安综合委员会指出:加强对外来人员落脚点和活动场所的管理。各级政府要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属地管理”的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外来人员全部纳入当地行政管理和群众自治工作范围之内,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2003年国务院决定加强对农民工的管理。使用农民工的单位和农民工现居住地的社区组织,要实行治安管理责任制,将相应的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禁止向用工企业和农民工摊派。运用多种形式,特别是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引导社会正确对待和尊重农民工。

2003年8月《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出台,废止了以往的《城市流动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并将救助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2.6二代人口教育政策

随着流动人口举家迁移比例的提高,居住时间的增长,二代人口即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也开始凸显。由于管理的缺位,大量儿童无法接受良好的教育。1996年国家教委发布了《城镇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就学办法(试行)》,但是该办法受到传统教育资源配置体制进行限制,未明确流入地政府在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方面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16]2003年国务院提出多渠道安排农民工子女就学。要加强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农民工子女建议学校的扶持,将其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和体系,统一管理。2007年国务院发文强调要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时至2012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文件,要求各地在2012年12月31日前出台异地高考具体办法。然而难以在限制高考移民和促进教育公平两者之间兼顾各方利益,使得异地高考政策不能一步到位。2.7权益保障政策

2.7.1劳动保障政策

完善的劳动合同内容应当包括这些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2003年《关于做好农民工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为外来务工人员明确了工资支付保障,强调用人单位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任何名目拖欠和克扣。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对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要责令其及时补发,不能立即补发的,要制定清欠计划,限期补发。推进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2.7.2工作生活条件保障

2003年《关于做好农民工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指出要改善农民工的生产生活条件:使用农民工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劳动保护条件及职业病防治措施。2006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中提出:(1)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2)切实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权益,严格禁止使用童工。(3)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4)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和适龄儿童免疫工作。2.7.3住房保障政策

为了保障我国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1999年5月1日开始实施《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政府提供和建设廉租房,提供给低收入家庭居住,仅收取微薄的租金,但是,并未惠及流动人口,明确规定“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2005年10月实施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房管理办法》在保障对象上做出了突破,原则上未把流动人口排斥在保障范围之外,规定只要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最低收入家庭即可享受廉租房保障。

三、我国城市流动人口管理政策的不足

3.1流动人口管理政策取向的不合理之处

3.1.1阻碍城市化进程

城市化就是农村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的过程。然而我国外来人口与本地人口在户籍、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别,以及对外来人口工作和生活的种种限制增加了流动人口迁移和在城市就业的成本,阻碍了农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迁移。造成了我国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的局面。对照钱纳里“标准模式”(钱纳里,1976),可见我国城市化水平大大滞后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见表3-1)。

表3-1 中国人口城市化水平与钱纳里标准模式对照表

标准结构(1964年美元)中国(换算成1964年美元)人均GDP

城市化率(%)年份人均GDP 城市化率(%)

<100

12.8

1978

70.6

17.9

-5.2 100

22.0

1983

96.3

21.6

0.4 200

36.2

1992

200.1

27.6

8.6 250

39.3

1998

249.1

28.6

10.7 300

50.9

2000

268.6

36.4

14.5 800

65.1

2006

884.7

41.223.9 数据资料来源:隋海燕.中国人口城市化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意义.人口学刊,2008

中国滞后的程度

城市化的滞后造成我国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不能转移,农业生产率难以提高,农民的收入增长缓慢。我国城市化的任务十分艰巨,2010年,我国农业劳动力剩余量达20298万人,如何将其转移出去,提高城市承载力是个难题。[17]要消除城市化的障碍因素就必须改革目前限制性的流动人口管理政策。3.1.2有悖于市场经济的要求

市场经济要求劳动力随市场需求自由流动,从未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然而我国人为分割的城乡体制使得人力资源不能得到合理的利用。一方面,农村存在大量的剩余劳动力,造成严重浪费,农业生产集约化程度低;另一方面,城市中“民工荒”之类的现象时常发生,劳动力层次不够完善,不利于我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不利于人力资本的有效配置。另外,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然而,现行就业政策对流动人口工种、行业等诸多限制,用人单位使用外来人口也是重重阻碍。这不能不说是市场经济的一种歧视和倒退。3.1.4激化了社会矛盾

主要表现在流动人口引发的治安问题上。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有许多是出于生活所迫。“贫困不会产生犯罪,但是因贫困而不满却会而且奇怪地足以产生犯罪。”犯罪的农民工并非天然就缺乏法律意识或道德素质低,而是与城市居民经济收入的巨大反差造成的心理失衡;另外还有城乡隔离制度、本地人口与外地人口的隔离制度、对农民工的种种不公待遇引发农民工的不满,是滋生流动人口违法行为的重要原因。3.1.5对流动人口的认识存在偏差

城市居民,包括政府管理部门,对流动人口的态度是不信任,认为流动人口加剧了城市环境恶化等城市病,并且往往将治安犯罪问题归咎于流动人口。就是这种观念上的歧视和误解,使得了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的不到位,产生了严重的“重管理,轻服务”倾向。同时,也伤害了流动人口的尊严与人格,导致其对城市人的反感和疏远,也降低了参与城市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并且新闻媒体对流动人口的宣传报道也是负面占多数,经常有各类流动人口不良新闻见诸报端,却鲜有流动人口为城市所作贡献的报道。这加深了城市居民对流动人口的误解和歧视。

3.2流动人口管理政策制定的不足

3.2.1相关政策法规体系混乱

目前,在我国缺乏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管理的政策法规,而以地方性政策法规、部门规章居多。各地在流动人口管理上存在较大的差异,没有统一的标准,各类改革也是自行其是。即使是全国统一规定,也只是公安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等部门以部门规章的形式来制定的。这样就难免造成政策法规繁杂,且不同效力等级的政策法规产生矛盾,不便执行。3.2.2就业限制过多

近年来,随着就业压力的增加,政府出于保护本地人口就业的目的,给流动人口诸多就业限制,恶化了流动人口在城市的就业环境。农村流动人口虽然进入城市社会,但是他们主要还是在不太成熟的市场层面与城市发生联系,即使在市场层面,他们还只能在城市的“次级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而难以进入城市主流劳动力市场。[18]流动人口就业的主要特点是以体力劳动为主,收入状况低于总体工资水平,同工不同酬,工作不稳定。而且,农民工在城市工作的付出与回报与城市职工是不成比例的。事实上,这种行业、职业的严格限制会形成一种“悖论式循环”。[19]由于城市提高了外来人员就业的门槛,拒绝给他们应有的保护,导致其生存环境的恶化和收入的减少。而这恰恰给国内外资本榨取更大利润的机会,吸引了更多的资本进入该地;进而这种收入低的就业岗位增多,本地人往往不愿意接受,这就导致更多的外来人口进入该地就业。可见,限制性措施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反而背道而驰。3.2.3社会公共服务缺失

政府管理部门在制定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公用设施布局,确定财政支出和公共服务规模,制定土地利用和住房建设计划等方面都没有充分考虑流动人口。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并未惠及广大的流动人口,流动人口难以分享城市经济增长带来的成果。突出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1)住房:流动人口的居住问题是社会管理的一大难题。受户口和收入的限制,流动人口无法购买公房和经济适用房,无法获得土地自建房屋,只能租用房屋。许多低收入的流动人口在城郊租廉价房。这些廉价房规划混乱,居住条件差,不少房子还是违章建筑,存在安全隐患。并且逐渐隔离化,无法进入城市公共生活,且空气、水和噪音污染严重。(2)教育服务:长期以来,我国提供教育服务倾向于城市,农民受教育水平普遍较低。这就造成大量流动人口劳动技能、素质较低,只能从事较为简单的体力劳动工作。(3)公共卫生服务。第一,由于工作和居住性质的缘故,农民工是传染病的易发人群,往往防范意识薄弱,缺乏基本的卫生保健知识。第二,农民工的心理健康问题比较严重。[20]农民工进入到城市化,多数缺乏家庭生活,缺少家庭的温暖,而生活和工作的巨大压力容易导致心理疾病的产生。第三,在计划生育方面,流动人口的生殖健康知识比较欠缺、意识淡薄、产前检查率、医院分娩率和产后访视率都相对较低,对性病、艾滋病等传染病的防范意识不强。[21] 3.2.4社会保障不到位

农民工因流动性较强而成为社会保障的一大难题,同时农民工很多从事脏、累、差、险的工作,以体力劳动居多。尤其是建筑行业,事故多发。因此,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不仅是个重点,也是难点。[22] 3.2.5合法权益缺乏保障

工作、生活无保障。从目前的状况来看,很多流动人口在非正规部门就业,工作性质决定了他们很难享受到正规部门就业者享有的各种权益保障和社会福利。同时政治权利被剥夺,流动人口没有当地的选举和被选举权,不能参与到规则的制订中去,必然成为城市的弱势群体。

3.2.6二代人口受教育权利无法保证

国教育的城乡二元体制明显,这就造成了农村基础教育投资严重不足、教育水平低[23]下。流动人口举家迁移的趋势越来越明显,进入城市的流动儿童逐渐形成一个庞大的群体。然而,流动儿童无法享受与当地儿童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我国并未建立完善的适应社会人口流动的教育体制。表现在:

(1)流动儿童失学比例相对较高同时受教育状况存在性别差异。(见下表)

表3-2 6-14岁儿童受教育情况

类型

识字率 在校 比例 未上过学比例

辍学 比例 合计 97.2 96.6 2.7 0.6

全国儿童

男 97.4 97.4 2.6 0.5

女 97.0 96.3 2.9 0.8

合计 96.6 96.1 4.0 0.8

全国流动儿童

男 96.2 97.1 3.8 0.7

女 95.8 95.7 4.2 1.0

数据来源:韩嘉玲.城市流动儿童教育问题研究——流动儿童教育对我国教育体制改革提出的新问题.2010(2)教育经费紧张。国家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财政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城市的义务教育经费由区级政府负责,而农村的经费就由县、乡级政府负责。而国家拨款是按户籍所在地来分配的,因此,流动儿童的教育经费本应由流出地政府承担,但事实上却很难做到。同时,流动儿童因为没有流入地的户口,所以无法享受义务教育经费,就可能会造成失学。尽管后来国家出台政策规定流动儿童的义务教育由流入地政府负责,公办学校接收为主,但是由于流出地与流入地之间无法实现教育拨款的转移,这对流入地政府而言有失公平,加重了流入地政府的财政负担,难免会因流入地政府教育经费紧张而造成流动儿童失学或者是借读费过高的问题。特别是农民工子女就读公办学校,高额的借读费很难承担。所以如何转移或筹集教育经费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3)流入地与流出地政府工作衔接难度高。一方面,流出地政府如果不能准确掌握流出儿童的情况,并将信息提供给流入地政府,那么流动适龄儿童的教育就会处于失控的状态,义务教育很难落实。流动儿童普遍存在的超龄上学的现象就是失控的一种表现。另一方面,流入地政府缺乏应有的认识,职责不明确,管理不到位。

(4)农民工子弟学校的管理也存在严重的问题,包括违法租房、安全隐患多、办学条件简陋、场地拥挤、教学质量不能保证、教师队伍不稳定等问题。政府的审批检查力度不够,更多的是扶持力度不够,简单地勒令停办只会造成大量流动儿童失学。3.2.7 流入地和流出地政府之间协调管理政策缺位

流入地与流出地政府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协调机制,相互之间信息不对称,政策不对应,工作不对接。劳务输出缺乏组织性,流动具有盲目性,带给流入地管理困境,而信息不通畅也使得劳动力市场的供求不平衡。并且对流动人口管理上,重管理,轻服务,忽视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文关怀、健康心理关怀。这种协调管理不善集中体现在“农民荒”和“农民潮”相“错位”上。[24]“民工荒”的同时,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源源不断地涌入大城市,从每年“春运”的拥挤场面可见一斑。造成这种“错位”的原因就在于政府部门对农民工的流向缺乏有效的引导。农民工的流动具有自发性和盲目性,需要政府部门向他们提供就业信息服务,流入地与流出地之间相互配合,加强沟通协调才能平衡劳动就业市场。

四、城市流动人口管理改革展望

4.1强化权益保障

4.1.1立法确立流动人口基本权利

从改革的价值取向来看,必须明确人口自由流动的权利,并将自由的理念融入到整个改革的制度和政策设计中。第一,在条件成熟的时候修改宪法,以宪法修正案的形式确认“人口自由迁徙权”。这不仅是户口和市民待遇的问题,更多的是体现国家权力对公民权利的尊重,反映了政府的意识和态度。第二,要维护流动人口基本权利,制定一部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管理法》也是必不可少的。改变过去部门立法、地方立法杂乱无章、自行其是、互相冲突的状况,提高立法层次。这样可以避免政府部门从本部门、本地区的利益出发制定限制性、歧视性的流动人口政策。实现以法律维护社会公正。4.1.2取消户籍制度的识别功能

(1)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以现居住地为依据登记户口,改变户口的二元结构,使户口真实地反映人口的居住和生活情况。通过立法来剥离与户籍捆绑在一起的种种特权,包括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

(2)建立身份证管理制度。可将原先由户籍携带的信息转移到身份证上。鉴于我国户籍档案多种证明功能重复,信息繁杂。可以赋予身份证更多的功能来取代其他证件档案。(3)建设全国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集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劳动就业管理、房屋租赁税收征管、计划生育管理等多功能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系统的资源共享,提高整个政府部门管理系统的服务效率。4.1.3 保障流动人口的政治权利

保障流动人口政治权利的目的就是要让流动人口利益表达合法化、制度化,主要有如下途径:

(1)加强工会建设。流动人口较多的企业要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发挥工会的维权作用,保障流动人口的权益。

(2)享有选举与被选举权。各地应制定规定,在城市居住一定期限、有合法稳定收入的流动人口可以参与当地的选举。

(3)在外来人口聚集区,应鼓励创建群众性自发组织,如同乡联谊会、同业协会等组织,通过群体的力量来实现流动人口维权,增强流动人口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保护的能力。这不仅有利于流动人口的法治化管理和人性化管理,也有利于培育流动人口的公共精神和自律意识。

(4)扩大对流动人口法律援助,加大法制宣传,增强流动人口的权利意识。(5)培育全社会形成尊重、理解、保护流动人口的良好氛围,改变过去对流动人口的歧视态度。媒体应多宣传流动人口为城市所作贡献,加强对保障流动人口权利情况的舆论监督。

4.2 优化就业环境

4.2.1 淡化政府管理控制功能

将流动人口的管理纳入城市常住人口的管理体系。管理部门由公安部门转向基层政府,可建立专门的流动人口管理机构。以往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很大部分是由公安部门负责的,缺少人性化。因此,对外来人口的管理要由“防范型”向“服务型”转变,将流动人口纳入城市常住人口的管理体系中,以基层政府作为管理的主体。在具体工作中,要消除管理人员对外来人口的歧视心理,将流动人口与市民同等对待,以服务者的姿态切实解决流动人口问题。同时,政府部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以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为己任,建立责任政府的理念。对政府部门和官员的政绩考核,要加入其管理流动人口的责任心、能力和水平的标准。4.2.2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1)加快城市劳动就业制度改革。许多单位在招聘时就明确要求当地户口,或者需要有当地户口的人为应聘者担保,这就增加了外来人口的就业成本。同时,这对某些用人单位而言也是障碍,因为使用外来人员成本低,用人单位倾向于招收外来人员,却也因为政府政策不得不优先招收本地人口。这就不利于人力资源的优化组合,更不利于增强劳动力市场的竞争程度。因此,改革的重点在于破除本地与外来人口劳动力市场分割,实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向选择。[25]

(2)规范企业用工制度和行为政府部门要定期对企业进行用工监察,及时发现并纠正企业侵犯流动人口权益的行为。重点是检察劳动合同管理和工资支付制度,杜绝合同外用工和拖欠工资等现象。

(3)加强农民工的职业培训

首先要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各级管理机构、教学和研究机构。切实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26]将农民工培训基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中。其次是要多层次地开展农民工职业培训,可以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序转移。包括各类职业培训学校,就业前短期的岗位培训,例如夜校、电视教学等,建立起完备的就业培训网络,增强培训技术的实用性。最后要多渠道地开展农民工职业培训。可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录音录像、计算机网络等媒体来推广多形式的远程教育。构建农民工远程教学的专业平台,扩大培训的覆盖网络。

(4)推动劳务输出产业化

政府应致力于推动劳务输出的产业化,加强流出地与流入地之间的合作,完善农民工劳务派遣制度,建立劳务协作区。

(5)规范、支持劳动力市场中介组织

突出中介组织提供信息服务的功能,增强市场透明度,降低供需双方的交易成本。推行招工、培训、就业一条龙的服务模式,并实施对流出劳动力的跟踪服务和管理。

(6)建立农民工就业信息网络

构建完善的全国用工信息网络体系,就业指导服务网络、职业技能培训网络等。4.2.3 实施都市圈式城市化战略

我国大城市的中心城区人口密度是比较高的,但郊区人口密度较低。如下表所示:

表4-4 大都市区内部人口分布的比较 地名 北京

广州

天津

上海

杭州

南京

东京

汉城

雅加达

马尼拉

地区 中心城区 市区 郊区 所辖县 中心城区 市区 郊区 所辖县 中心城区 郊区 所辖县 中心城区 市区 郊区 中心城区 市区 所辖县 中心城区 市区 所辖县 东京都 郊区 汉城 郊区 雅加达市 郊区 大马尼拉 郊区

面积(平方公里)人口密度(人/平方公里)

1370 7490 7948 42 405 3313 3716 168 5740 6004 289 812 5528 49 683 15913 96 646 5951 2102 11178 606 11114 650 5768 636 4241

30276 4865 410 168 37265 8387 737 370 22305 532 383 23944 11491 1280 12920 2623 278 13642 3953 486 5739 1910 16274 1026 12898 1175 16405 1206 数据来源:范红忠.地区经济差距与人口流动:基于七国大都市区人口分布的比较研究.经济经纬,2006,可见,如果说大城市存在人口压力,那也是中心城区人口的压力,郊区人口仍然有很大的容纳空间。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城市城郊发展极不平衡,郊区开发不够。大城市的中心、主导、辐射等功能是中小城镇所不具备的,集聚效应更是中小城镇无法比拟的。[27]因此,大城市严格控制人口流入的政策是欠科学的,关键是要将中心城区人口向郊区疏导。办法就是实施以超大城市为主导的都市圈城市化战略,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制定政策,鼓励产业、技术、人才输出,加强卫星城、郊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产业转移,通过政策倾斜来引导人流、资金流、技术向外扩散。

4.3 完善社会生活

4.3.1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体制

建立流动人口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能力,才能在城市更好地工作与生活。从长远来看,随着现代化和城市化的推进,流动人口中有相当大比例要成为城市人,尽早建立他们的社会保障的个人帐户对城市长远发展是有利的,越早建立对社会的负担越小。所以,全面建立流动人口社会保障体系是城市流动人口管理政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体系最大的障碍就是流动人口的高度流动性。要解决这个问题,关键在于实行社会保障的全国统筹。流入地与流出地建立点对点的协作机制。同时拓宽社会保障金的融资渠道,不再依赖政府补贴,这样才可能让社会保障福利惠及最广大的民众,减轻政府负担。4.3.2 将流动人口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

(1)住房。目前我国的住宅保障体系由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组成。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流动人口收入低下,主要靠廉租房来解决。政府应致力于将处于最低收入阶层的流动人口纳入到廉租房为主的公共住宅保障范围内。

(2)公共卫生服务。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工的公共卫生服务的经费投入,并列入财政专项;在流动人口的密集地进行免费健康检查、咨询,宣传卫生知识;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免疫管理,在流动人口密集地进行疾病尤其是传染病的监测和控制。

(3)落实二代人口教育问题。首先要加强流入地与流出地之间沟通协调工作,流出地政府应对本地区流出人口的子女建立登记备案制度,对其流向、数量要有准确的统计,并及时将统计资料交与流入地教育部门,做好衔接工作。流入地与流出地政府可探讨建立合理的义务教育经费分担机制,将国家对流出地政府流动儿童的义务教育拨款转移到转入地。其次要加大经费投入,流入地政府应将流动人口子女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工作纳入本地规划中,在财政预算中安排这部分教育经费。可设立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安排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对公立学校收取流动人口子女的借读费要加强监督管理,禁止盈利性收费。最后要积极扶持农民工子弟学校,将其纳入城市教育体系整体规划。采取政府、企业、社会力量三方联合办学的方式;整顿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师资,提高教师待遇,对教师给予特别补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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