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势群体社会实践报告

2025-01-31

弱势群体社会实践报告(精选10篇)

1.弱势群体社会实践报告 篇一

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社会实践报告

——李家力

关注弱势群体——关心关爱他们

2010全国两会,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出关注社会弱势群体。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进步和社会问题的凸显,我国制定了大量社会政策,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全国性的法律和法规涉及到儿童、妇女、老年人等社会上公认的弱势群体。但是,总的说来,改革以来社会政策发展最快的是与市场化改革相关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在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中,保护受市场经济伤害的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成为社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以来,特别是加快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以来,劳动就业领域的问题日益尖锐地凸显出来,城市中的弱势群体的生存状态、社会及政治影响成为政府和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规定,对弱势群体(主要是从计划经济体制内分离出来的弱势群体)进行保护。

弱势群体,一般集中在社会上处于底层的人,比如缺乏劳动能力的人,包括老人、孩子、残疾人;又比如没有劳动机会的人,如下岗失业人员。还有一部分比较特殊,他们虽然有劳动能力,也有劳动机会,但因为是流动人口,在城市务工却被贴上了农民的标签,这些都属于弱势群体。

在一个社会中,如果有弱势群体,那么就会有强势群体,现在,正是我国进步与发展时期,强势群体也就付出的辛苦多了些,来填补弱势群体。所以,在此期间,弱势群体也感受到了国家、社会、人民对他们的关怀。

弱势群体在社会上是否受到歧视,是一个社会文明与否的标志。历史上,中国落后的国民意识曾将残疾人歧视为“残废人”。然而,在改革开放的几十年来的公正、平等的意识使人们对弱势群体的态度大有改变。最近20年来,不少数据表明,我国经济体制转轨的成功,既带来了物质文明、社会进步的一面,同时也滋生了在市场竞争下不可避免的与社会文明相违背的意识和观念。在这一社会转型时期,弱势群体中的残疾人对现今的社会环境有所评价,他们知道,这个社会不会排斥他们,而是会和他们携手共建祖国的明天。

时至今日,我国6000万左右的残疾人中,城镇残疾人超过1500万人,占总量的25%以上。根据2003年《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从残疾人未被安排就业的人数来看,2000年为96.2万人,2001年为101.2万人,到2002年已达103.2万人,逐年呈上升趋势;再从被监护率的人数来看,2000年为93.0%,2001年为91.3%,2002年已下降到86.1%,这就意味着,随着残疾人失业人数的逐年增多,他们被监护照顾的比率却在逐年降低。

感谢残疾,让我拥有另一段人生——杨佳。杨佳15岁上大学,19岁留校任教,24岁成为中科院最年轻的讲师。然后命运跟她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19岁时,她双目失明了。中途失明让她失去了家庭,失去了事业,但她并没有放弃学习。2000年,杨佳考入美国哈拂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攻读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软实力》一书的作者约瑟夫·奈是她的导师。毕业典礼上,约瑟夫·奈对她说,杨佳,你就是中国的软实力!顿时,台下掌声雷动。大家真诚的为这名来自中国的,哈夫大学建校以来第一名获MBA学位的外国盲人学生喝彩。去年的两会,杨佳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带来了一份提案,她希望能够建议一个网络世界,一个关注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网络世界。

残疾人驾车:残疾人驾车在美国等国家和地区早已获得法律认可,但在我国却一直不被法律允许。在各界人士大力呼吁下,残疾人禁止驾驶汽车的规定于2010年4月1日废止。为配合新修订的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在4月1日开始实施,3月20日,全国首家残疾人汽车驾驶技术协会——江西省残疾人汽车驾驶技术协会在南昌城里。在人民网关注网民对两会“最关心的10大热点问题”调查中,与民生有关的热点就占据七个,其中,养老保险位居第一。人命老龄化速度加快,高龄化趋势越发明显,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讲超过城镇„„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为应对“”银发浪潮,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建立看护(或养护)保险制度,完善养老保障系统,应对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发展趋势,我国政府应加大对医疗护理型养老机构支持力度。

农民工问题,是指中国大陆农民进城从事非农工作,却未改变农民身份,未被城市农民工是有农村户口,有承包土地,但离开开户籍所在地,主要从事非农产业的人认同接纳,他们处在产业的边缘,城乡的边缘,体质的边缘,由此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员(其中也有相当一部分在异地从事农业代耕。视为代耕户。代耕城市展中被丢荒的闲置农田。)。“农民工”是一个带有歧视性的自相矛盾的称谓。但深刻反映了他们的“边缘人”状态。他们在农村有地,但离开了;他们在城市工作,但没有城市户口,不享受社会保障;他们为城市贡献巨大,向往城市,但不被城市接纳,游离于主流社会之外。

我国政府对民工的管理是一个由紧到松的过程。国家对农民工的流动经过了控制流动(1961年-1983年)、允许流动(1989-1991)、控制盲目流动(1984年-1988)和规范流动(1992-2000)、公平流动(2000年至今)几个阶段。据统计,1994年中国农民工数量为6000万人,1999年达8200万人,2000年达8840万人,2002年约为9460万,到2003年已有1.14亿人。10年之间,农民工的人数翻了一番,已超过有城镇户籍的二、三产业职工。根据有关专家预测,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十五”期间我国城市化水平每年将提高近1个百分点,2005年城市化水平将达到35%左右,2010年城市化水平将达到40~42%)。从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等地区的发展历程可以得知,哪里的“农民工”聚集数量最多、规模最大,那里的城镇化程度就最高。因此,“农民工”出现实质上是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必然产物。

国务院指出,农民工面临的问题非常突出,主要是:工资偏低,被拖欠现象严重;劳动时间长,安全条件差;缺乏社会保障,职业病和工伤试事故多;培训就业,子女上学,生活居住等方面也存在诸多困难,经济,政治,文化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这些问题引发不少社会矛盾和纠纷。

农民工处于中国社会的底层。他们干的是城里人不愿意干的最苦最累最脏最险的工作,工作时间长,获得报酬最低。从事行业主要是:体力要求较高的放低建筑工,城市清洁和环境保护的操作工种,绿化养护的苗木工,居民家中的钟点工或保姆,厨师,服务员等工种。在城市,他们收到社会的排斥和歧视,被限制和禁止从事某些职业,根本没有享受任何基本的国民待遇和子女接收平等义务教育的权利。

农民工问题的根源,在于城市政府和市民对农民进城务工的自私荒谬认识(让农民进城为自己服务,但子女教育和伤老病死都会老家)和依靠自己的垄断权利而排斥农民,长期实行二元户籍制度和一系列愚蠢得的歧视政策。决目前“民工荒”的应对之策。解决农民工保障问题必须消除目前存在的认识上的误区,同时在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的过程中也不能操之过急。

解决农民工为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世界各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普遍趋势,也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我国农村劳动力数量众多,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阶段,越来越多的富余劳动力将逐渐转移出来。下岗失业人员的经济状况极为窘迫。数据显示:1996年全国下岗职工人均领取生活 费是77.1元/月,是职工平均工资的14.9%,其中地区差异甚大,最低是黑龙江,平均28 元

/月(江苏147元,是较高的),集体经济下岗职工更少得可怜,黑龙江平均为5元/月 ,青海11元、吉林17元、河南20元、江西25元。下岗职工生活费总数是82.5亿,占全国 职工工资总额的0.9%,大大低于6.0%的下岗比例;1997年这一比例提高到1.5%,但仍大 大低于

9.8%的下岗比例。面所述的失业下岗职工一样,一般都有20甚至30年以上的工龄。他们都对国家做出过贡献,是历史遗留问题造成了他们远离医疗保障,因此,他们的社会保障(包括医疗保障)问题应该得到妥善解决。并且,这些职工在以前的工作中,他们的养老保险费已作了必要的扣除、以税付形式上缴给了国家财政,因此,作为历史欠债的这部分扣除,国家应统一考虑给予补偿。

2.弱势群体社会实践报告 篇二

一、社会弱势群体现状

有关资料表明, 我国弱势群体的绝对数量庞大,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 社会竞争压力不断增大, 处于失业、半失业状态的人员呈不断上升的趋势。且近几年来, 受雪灾、地震、旱灾等自然因素的影响, 也导致了许多人特别是农民群体致贫或进入弱势群体队伍。如果将城乡贫困、经济结构调整进程中出现的失业和下岗职工、残疾人, 灾难中的求助者、农民工等各类处于弱势地位的人口累计, 然后再扣除其中重叠部分 (如贫困人口中有失业、下岗职工和农民工等) 和非弱势人口 (如下岗职工、残疾人、农民工等中间的自强自立者) , 我们可以大致计算出目前中国弱势群体规模在1.4-1.8亿人左右, 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1%—14%[1]

(一) 社会弱势群体生存现状

首先针对弱势群体的居住现状, 西南政法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课题组进行了调查, 从全国3000余名被调查者的情况看, 28.03%是祖屋继承, 20.86%为租用住房, 10.56%是寄居亲戚家, 仅有34.26%为自己及家人建造或购买;根据地区情况来看, 东部地区情况明显好于中西部地区。其次, 对其享受国家保障政策的现状看, 3000余名调查者中, 62.42%未享受任何社会救助的政策, 65.7%未享受任何社会福利, 36.62%未享有任何保险政策的保障。同时, 调查也显示, 只有23.18%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由于该数据与国家公布的情况存在很大差异, 这从另一个侧面折射出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在一些地方的落实情况不容乐观。

(二) 社会弱势群体对自身现状的满意度

市场竞争机制的引入也导致了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差距不断扩大, 形成了“富者愈富, 贫者愈贫”的“马太效应”, 这使得人们有理由认为, 改革的利益被少数人占为己有, 而改革的代价却由处于弱势地位的大多数人来承担。有学者从社会学视角对弱势群体进行如下定义:社会弱者是一个在社会性资源分配上具有经济利益的贫困性、生活质量的低层次性和承受力的脆弱性的特殊社会群体。贫困性、低层次性、脆弱性是社会弱者的本质特征, [2]贫困性也是社会弱势群体普遍性和显著性的特征, 经济上的贫困必然导致生活质量的低层次和风险承受能力的脆弱。

据调查显示, 31.32%表示对自己现有的居住条件不是很满意, 但能接受, 14.43%则明确表示不满意;36.26%表示接受当前的物价有些困难;33.32%认为看病就医很贵、很困难;而问及其当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时, 31.68%选择解决生活困难, 25.31%选择就业。同时, 在被调查对象中, 也存在安于现状, 听天由命的想法。

由于受自身生理或社会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 弱势群体无法或者很难通过自身的能力来改变当前的处境。居住条件差、生活困难、难以承受当前物价、医药水平等这一系列问题, 首先源于其经济利益上的贫困性, 这也是导致社会弱势群体对当前生活满意度低的原因所在。

(三) 社会弱势群体的心理现状

心理压力大, 承受力脆弱, 处于经常性苦闷、焦虑、彷徨、悲伤的精神情绪状态是弱势群体心理现状的显著特征。

弱势群体的生存现状条件差, 对自身处境的满意度低。他们受自身职业技能所限或者已经失去年龄优势而缺乏市场竞争力, 收入较低且不稳定, 因而没有职业安全感, 对生活前途悲观, 心理压力大, 对于依靠自身力量改变目前的处境感到渺茫。这些都造成了社会弱势群体在心理上的高度敏感性和脆弱性。他们在心理上容易产生不满、苦闷、焦虑、急躁等情绪, 容易对生活失去信心。[3]

据调查显示, 15.31%认为导致其现实生活状况的原因是命中注定的;对其他人或者组织的主动帮助, 18.82%表示无所谓;而当其遇到自己无法解决的困难时, 63.58%会求助于自己的亲戚或者邻居。

当今社会中, 不同的阶层对弱势群体的问题也存在不同的看法。总体上看可分为两类, 一类是对弱势群体表示同情和怜悯, 并通过实际行动给予支持和扶助;另一类则与之相反, 采取的是歧视、漠视的态度。诚然, 这种态度是极其错误的。作为社会的弱者, 他们很难通过自身的能力去改变现状, 很多时候寄希望于社会的帮助, 但是由于我国社会保障体制严重不健全, 政策执行效果差, 同时伴随着社会歧视的态度, 导致其在寻求帮助的时候经常遇到障碍或者是排斥, 无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最终对社会产生不满甚至冷漠的态度。当其无法找到适当的解释时, 只能认为是命中注定, 将希望寄予于下辈子或者神灵。遇到问题时, 他们更多的考虑去寻求亲戚或邻居的帮助, 而很少去找政府或者其他相关的组织, 这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保障制度的滞后, 组织机构不健全。政府部门需要加大扶持力度, 而不是坐视不管, 甚至是歧视。妥善处理社会弱者问题, 事关国家的稳定发展和社会的长治久安。

二、解决当前中国社会弱势群体现状的途径与方式

(一) 树立正确的社会弱势群体观念, 动员各种资源, 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支持力度

社会弱势群体与每一个社会成员一样, 有享受改革开放所带来成果的权利。然而, 由于弱势群体自身及社会原因, 导致其并未真正享有改革所带来的收获, 反而更多的是承担改革开放所产生的成本。但是, 改革的成本本应由全体社会成员共同承担。从共同富裕的原则来看, 享受更多改革开放成果而富裕起来的强势群体有义务、有责任来带动社会弱势群体走向共同富裕, 动员各种资源, 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支持力度。

一方面, 努力发挥社区在支持社会弱势群体中的作用。在现代社会, 家庭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 而传统家庭保障功能在逐渐退化。家庭是处于一定的社区环境中, 国家加强对社区的管理和维护, 加强对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为社区中的弱势群体营造温馨、和谐的社区环境, 有助于弱势群体体会来自集体的温暖。另一方面, 大力发展公益慈善事业。我国计划经济体制的实行导致慈善事业“脱轨”发展长达几十年, 人们对“慈善”重新走进社会生活的认识不够充分。这是导致当前人们慈善认识淡薄的主要原因。[4]然而, 慈善是社会团体或个人社会责任感的主要体现, 是弥补国家、政府对社会弱势群体支持不足的主要力量, 往往慈善能将温暖更迅速、更有效地送到需要者手中。但是, 目前, 我国公益慈善事业也面临着捐款资金少、捐款机构少、富人捐款少、基金会少等多重困难, 亟需大力宣传和普及现代慈善意识, 增强全体社会成员的社会责任感。

(二) 逐步探索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机制

改革开放前, 农村地区基本上依靠的是“集体保障”, 但随着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推行, 那种所谓的“集体保障”失去了生存的经济基础。因此, 农民的养老、医疗等问题重新成为了其自己的问题。面对城市中的弱势群体, 由于其自身收入不稳定, 无法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 而有限的社会救助并未覆盖到每个人, 从先前我们的调查数据中也可以看出。

因此, 尽快建立并完善针对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制度, 优先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将其真正覆盖到整个弱势群体, 以解决其燃眉之急是基础。其次, 政府有层次有步骤地为社会弱势群体建立“弹性”的养老保险制度, 待其收入水平达到一定程度后, 转由其自身缴费。最后, 继续完善城市医疗保险制度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 真正使其不会因为生病而加剧贫困。

(三) 加快法律制度建设, 促进弱势群体的政治参与和利益表达

1.加强信访制度建设

日常生活中有这样一个说法:“上诉不如上访, 上访不如上网”。自从我国信访制度建立以来, 上访案件连年攀升, 而通过上访途径解决的案件不超过2‰, 其效率极其低下。而作为弱势群体, 利益受到侵害时, 根本无法承担通过上访途径寻求帮助的成本。信访既是公民参政议政的特殊通道, 也是弱势群体维权的有效法宝。因此, 信访机构应不断完善自身的构建, 积极拓宽渠道, 通过多种方式将弱势群体的意见积极有效地反映到相关部门, 提高办事效率, 降低弱势群体上访的成本, 减轻其经济负担。

2.改革现行选民资格制度, 让社会弱势群体行使参政权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 (特别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人民群众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的核心制度, 是人民主权原则的集中体现。从制度设计来看, 它也应该是弱势群体参政议政表达利益诉求的最主要途径。[5]但是, 在我国现行的二元结构体制中, 对来自农民、农民工、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参政权行使的限制, 导致其权利很难有效行使, 从而导致弱势群体的利益需求难以表达。因此, 国家应对现行选民资格制度进行改革, 扩大农民、农民工、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代表的人数, 使其享有平等的参政权。一方面, 有利于弱势群体充分表达其利益诉求;另一方面, 为国家制定针对弱势群体的方针政策提供科学有效的依据。

三、结束语

弱势群体作为当前中国社会最底层、最脆弱的社会群体, 能否改善其现状直接关系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我们必须正视中国社会保障体制存在的不足, 进一步采取各项切实可行的措施, 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提高其生活水平, 改善其‘弱势“现状, 从而实现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 中国社会正经历一个复杂而又充满变数的转型时期, 社会弱势群体问题也凸显出来。本文在分析我国不同地区弱势群体现状的基础上, 研究如何通过国家政策引导、动员社会资源、完善相关制度与法律、建立健全保障体系等途径与方式, 对弱势群体给予切实的帮助。一方面思考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另一方面也希望能使社会转型的过程进入一种良性循环, 以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国家社会的长治久安。

关键词:弱势群体,现状,完善机制

参考文献

[1]郑功成.社会保障与弱势群体保护 (研究报告) .中国社会发展研究报告 (2002) [J].2003.

[2]陈成文, 社会弱者论——体制转换时期社会弱者的生活状况与社会支持[M].北京:时事出版社, 2000.21.

[3]宋铁中.城市拆迁与弱势群体权益保护[J].中州学刊, 2006, (6) .

[4]陈成文.社会弱者论——体制转换时期社会弱者的生活状况与社会支持[M].北京:时事出版社, 2000.247.

3.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学向度研究探讨 篇三

关键词:社会弱势群体;法学;权利

一、通过法学角度保护社会弱势群体

在不同的学科中对于在看待不同的理论时将会产生不同的观点,由于学科的不同对于同种理论也将有不同的研究方法,由于这种差异性时普遍存在的,所以用同种思维方式切入一种理论时,不同的学科将会产生不同的思想架构,从而在本学科的理论指导下设定出不同的理论命题。在整个法学领域中,会将所有的权利归为一类,然后将权利作为线索和基础,来对整个社会中的弱势群体进行进一步的分析。造成法学领域用此种方式看待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整个法学学科是具有一定自身独特性了,其自身的品质和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它的思维方式。在表达理论思维时,使用的概念和范畴能够充分的整体的思维观念。在整个学科中或者在理论的整个体系下,范畴属于其基础成分。因为有了范畴才能使不同的学科之间能够得到明确的区分;并且由于范畴的存在一个学科才拥有了独特的思维方式和语言体系,并且整个学科才拥有了更加崭新的理论视角。

第二,在法学学科中对弱势群体问题进行研究时一般采用权利的视角,法学界认为在整个社会环境中,由于在权利实践时出现了困难,所以造成了社会中出现了大量的弱势群体。在整个社会环境下,由于生理和心理上的特殊性决定了他们在社会中处于弱势的地位,但是他们的社会地位并不是根本性的,是由于制造性因素的存在导致整个弱势群体存在一定的问题。在整个社会中,由于弱势群体不能享有同等的权利,在生活的同等问题上不能得到公平的救济和实现,这造成了他们处在一个弱势的地位,并且由于这种问题长时间的恶化,造成他们的弱势地位不断加深。

如果在整个社会群体中想要使权利得到巩固,并且能够享有同等的权利,立法是最有效的方式之一,设立相关的法律条文,不仅能使权利得到正常的支配,而且能巩固所有人在社会群体中的地位。社会弱势群体由于其特殊性,造成其一直处于边缘化的地位,使其利益得到巩固的途径也是非常有限的,弱势群体的这些特征都造成社会无法为其立法。因此,弱势群体的利益得不到法律保证使其权利得不到强化。进入现代以来,人权在社会中的普及,已经基本能够使弱势群体的权益得到保障,特别是在许多权利方面弱势群体还是能够享受到平等的待遇。但是人们在看待平等性观念时,还是以立法的标准对待现实中的平等性,所以在实现权利方面还是受到了一定的阻碍。在实现权利时,人的自身资质决定了权利的实现,而社会的相关制度又能促进人在现实中得到相应的权利。社会弱势群体在自身的资质、能力方面本来就处于较低的状态,如果在社会中也得不到法律对其权利的保护,那么他们权利不能平等实现的问题将会更加严重。最终将会造成社会群体地位持续弱势的趋势,由于社会弱势群体自身能力不足,对自己权利保护的条件不充分,所以只有不断完善法学理论,使整个弱势群体受到法律的保证,才能使其在使用权利时拥有一个保障的载体。

二、社会弱势群体享有权利的理论基础

第一,人类的存在并不是由于人类自身具有可用性,所以存在,人的存在的目的是由于人在整个社会群体中组成了一个类别,使有所物种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所以只要在人类的群体中,就应当被尊重被认可,与此同时使还应当受到他人的平等对待。人类的人权本身就是大自然所给予的,并不是要受到法律和国家的限制才能得到同等的待遇,人类在意识和本质上就能表达出一定的价值观和道德观。所以,只有人类在价值体系中自觉保障自身的人权,并且尊重他人的人权,才能保证人类的社会地位,才能使人类的地位和尊严得到保证。所以说,人类价值的需要,和自身发展的需求使保障人权的根本。

第二,在制定法律理论时,人权是其基本依据,为了使人类的自由空间得到保证,并且使每个人都能有秩序的生活,所以在国家以及社会中出现了相关的法律。虽然法律最初产生时,主要是为统治者做工具,保证统治者的专权地位,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进入现代社会以来,由于法律的存在,给人们的日常生活提供了正义、自由以及平等,使人类在社会中的人权得到了保障。公正和平等在人权中占据着基础和核心的地位,而人类在社会生活中的需求也正是一种公正和平等的待遇。只有法律满足了人的本质需求,人权的理念才能真正的得到实现。所以,法律的理论是要靠人权引领的,只有人权不断得到保证,才能使法律规范发挥到一个新的阶段。在法律中,只有使法律的最高效力得到规范,宪法中的人权才能得到更高的保障。在一个国家中所有的法律都是以人权为中心然后逐渐展开的,要想检测法律效力的高低,必须将人权的规范作为尺度。

第三,人权的保障,能够防止国家滥用其权利,在所有权利理论中,人权是其根本。一个国家中私权与国家公权的对立面就体现了这个国家的人权,也就是一个国家中公民的自身权利。如果在一个国家中公民的权利不是国家给予的而是公民通过强制手段强力维护的,那么国家就没有达到其基本职能,并且应当给公民提供大量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从而使公民的权利得以发挥。在一个社会群体中,只有保障了人的权利,才能使整个社会的创造性得到更大的激发,才能维护每个个体的自律性和自觉性,使社会秩序得到保障,并且使整个社会的安全程度和稳定性都有所提高。但是人权的保障最根本的目的并不是使人获取应有的利益,而是使人最大限度的得到自由,所以,在法学方面,人权就是最高的制约权力,它是一种灵魂的精髓。

三、社会弱势群体保护的周全性监督

首先,权力是理论分析的一种工具,权力是主观认知和建构的产物,受到了特定背景的影响,人类的意识也会受到文化、社会背景的影响。在一般情况下,理论的构建相对比较滞后,这就造成客观情况具有复杂多变性,所以许多社会弱势群体的问题都在这个过程中被反映出来,客观与主观之间的矛盾也造成了构建理论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其次,弱势群体只能靠权利理论的支持得到实现。在具体时间过程中,运用权利这种保护方式使具有一定不确定性的,所以当理论运用到具体的群体中时,经常都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四、结束语:

尊重和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地位,能够使我国的人文主义得到提高,并且使人权在社会主义的大环境下得到维护,保证人权的尊严和自由是社会弱势群体法学研究的重要目标,它的本质是一种正确的社会观念,符合我国社会的发展需求。(作者单位:上海恒方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李淼.和谐社会视阈下的城乡二元结构基础教育公平问题研究[D].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1.

[2]汤茜草.从“被中产”到“被消失的中产”:G市高校教师群体的住宅福利与阶层认同[D].华东理工大学,2012.

[3]赵萌萌.从保障生活到促进发展:中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变迁与评价[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3.

[4]姜文斌.政治、文化、经济目标之平衡:加拿大广播电视产业政策演变及其启示[D].华中师范大学,2013.

[5]熊跃根.论国家、市场与福利之间的关系:西方社会政策理念发展及其反思[J].社会学研究,1999,03:59-71.

4.弱势群体社会实践报告 篇四

一、有关“弱势群体”的介绍

经济体制改革使我国进入社会转型期,伴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进程,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并为我国在21世纪的进一步发展注入了不竭的生机和动力。然而,改革和社会转型也使我国的各种社会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社会成员处于分化、定位、整合的过程中。作为改革开放、社会转型期的代价,社会弱势群体日益浮出水面,并已成为我国当前独特而又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关注并认真解决社会弱势群体问题,事实上已经成了深化改革、维护社会安定、加快经济发展的不容回避的任务。

XX年3月,朱铬基总理代表国务院向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第一次正式使用了社会学界常用的“弱势群体”这个词。深刻揭示了新时期我国社会客观存在的一个现实,即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国社会存在着一个人数较多、生活困难、需要社会广泛援助的,以农民工、城市下岗职工、“体制外”人员和过早“内退”的“体制内”人员为主的“弱势群体”。当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又出现了一个新的弱势群体——失地农民。上述弱势群体主要生活居住在城市,由于其社会地位、利益诉求等方面的相似性,它们构成一支庞大的社会力量。城市弱势群体的存在,对于城市稳定乃至整个社会的稳定都构成了极大的影响。因此,解决城市弱势群体问题,既有利于社会发展的大局,又具有相当的紧迫性。弱势群体又叫社会脆弱群体、社会弱者群体,是指由于自然、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低下状态而难以像正常人那样去化解社会问题造成的压力,导致其陷入困境、处于不利社会地位的人群或阶层;弱势群体的分类有若干种,不同的研究者往往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不同的类型划分。

本文提出的城市社会性弱势群体是指以城市为主要居住地,由于社会转轨这一社会性原因而导致其沦为弱势群体的人群或阶层。我们认为,这一阶层主要由失业人员、城市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以及主要以城市为居住地、以在城市务工为主要收入的农民工三大群体构成。城市社会性弱势群体由于知识贫乏、收入偏低、社会地位低下、子女受教育受到阻扰、更由于致弱的社会性等原因,其思想状况异常复杂,且带有明显的消极和负面色彩。这使得弱势群体不断加剧的场面,为了更好的让弱势群体能够摆脱生活的困境,本文进行了调查,希望社会能够更加关注弱势群体。

二、活动的意义

首先,希望能够引起政府的关注,由政府做好城市社会性弱势群体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帮助弱势群体摆脱困境的需要。城市社会性弱势群体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无助、失落、认命等悲观心理,这不仅削弱了他们摆脱困境的斗志,而且使他们在生活上陷入更艰难的困境;在自身成为社会弱者的原因归结上存在着社会应负全责的片面认识,这又进一步使他们产生消极等的依赖心理甚至仇视社会主义改革的错误政治观。受这些思想困境的影响,该群体缺乏摆脱弱势地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了帮助他们克服悲观心理和消极心态,我们加强了思想政治工作,向他们讲述当今社会的弱势群体所处于的怎样的形势,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政治观,使他们能够正确认识并以科学的态度对待现实,自强不息,摆脱困境。

其次,做好城市社会性弱势群体思想政治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城市是国家经济、政治、文化中心,城市的稳定有序是整个社会稳定发展的关键因素。城市社会性弱势群体的“弱”主要是由于社会诸多原因导致的,因此他们对社会的负面感受较多,不满情绪较浓,而且这一群体文化程度普遍较低,法制意识比较淡薄。另外城市社会性弱势群体具有很强的集中性,信息传播快,容易抱团。一旦他们的利益诉求被忽视或处置不当,他们往往会采取极端手段,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城市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因此,做好城市社会性弱势群体思想政治工作,化解他们的不满情绪,提高他们的文化程度,增强他们的政治鉴别能力,引导他们以合理、合法的手段追求自身利益,对于维护城市乃至整个社会的稳定意义重大。

再次,做好城市社会性弱势群体思想政治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有赖于激发社会各个阶层的创造活力。城市社会性弱势群体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中的一部分。然而这一群体由于社会资源占有上的劣势,导致其在心理素质、思想素质、政治素质、道德素质等方面产生了某些问题,这些问题又制约了他们参与社会主义建设的活力。

因此,只有做好城市社会性弱势群体思想政治工作,提升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他们摆脱弱势的信心与能力,才能充分发挥他们的创造活力,使这一庞大群体的智力资源和人力资源得到充分且合理的使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三、城市社会性弱势群体现状分析

分析城市社会性弱势群体的现状,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状况,洞察他们的内心世界,从中发现问题,对于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进而确保收到良好效果,意义重大。下面分别从城市社会性弱势群体的生存现状和思想政治状况作简要分析。

工作状况差,收入低

城市社会性弱势群体的工作状况普遍较差,收入水平较低。说他们工作状况差,并不说他们就业率低,相反,根据我们的调查情况可知,城市社会性弱势群体的就业率达到了x%,仅有x%处于无业状态。这一数据仅仅表明该群体绝大部分人员没有处于“绝对失业”状态。细解这一数据发现,x%的人员只是从事临时性工作,x%从事个体工作,只有x%的人员认为自己的工作比较稳定。由于城市社会性弱势群体普遍存在劳动技能欠缺或落伍问题,要想在就业竞争激烈的城市里找寻一份稳定的工作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只能从事一些技能要求低的工作。也正因为技能要求低,能够从事这类工作的人很多,竞争同样很激烈。根据市场规律,当劳动力供过于求时,劳动力价格就会下降,也就是说,雇主可以以较低的工资雇用劳动者。因此,城市社会性弱势群体的收入普遍较低,x%月收入低于x元,x%在x元至x元之间,两项合计,x%的受访者月收入低于x元,这种收入水平在东莞这样的物价水平较高的城市仅能维持基本生活。还有一点必须指出,这种低收入的工作很不稳定,原因同样是由于技能要求低,竞争激烈,既然人人都能胜任,雇主当然可以随时换人,所以,这类工作往往是低收入与不稳定同时存在。为了进一步说明城市社会性弱势群体的工作状况。刘师傅是华盛制衣厂的工人,他和工友们每天早上6:00左右开工,晚上7点钟收工,去掉吃饭时间,劳动时间约十一、二个小时,每天工资约四十元,没有休息日,如果赶上有加班的话,干到晚上9点、l0点都很正常。在他们看来,能有这么份工作,月收入上千元,已经很不错了,根本不敢有加班还要索要加班费的想法。工资水平低。在用工企业的概念中,农民工与廉价劳动力是划等号的。农民工工资水平很低,同工不同酬是普遍现象。据有关部门统计,“XX年我国农民工年均收入x元左右,而城镇工人年均收入x元左右,相差近l倍。浙江一项调查显示,x%农民工的月工资在x元以下,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许多企业长期以来把压低农民工工资作为降低企业成本、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主要手段,这已是公开的秘密。即便是很低水平的工资,企业还是想方设法拖欠。这在毛织行业是普遍存在的,在其他行业也屡禁不止。尽管政府为保护农民工利益做了大量工作,“清欠”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由于维护农民工权益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并没有根本解决。失地农民除了部分人员已办理农转非拥有城市户口以外,与农民工相比,差别不大,甚至在某些方面还不如农民工:没有农地收入,就业要求更迫切:由于“被迫”转入非农产业,打工经验往往不如农民工丰富,技能也往往不如农民工。所以,他们的工作状况并不比农民工好。失业人员由于年龄较大,家庭负担重,就业要求也很迫切,但从就业年龄上讲处于劣势,文化程度低,工作技能不适应新兴产业,所以对工作岗位同样不敢挑剔,尽管维权意识较强,但由于能够从事的岗位竞争十分激烈,大多只能忍气吞声。因此他们的工作状况也与农民工差不多。

生活水平低

受收入水平制约,城市社会性弱势群体中的绝大多数人物质生活水平偏低,生活艰难。衡量物质生活水平高低有许多方法,其中恩格尔系数法是国际上较为常用的方法之一。恩格尔系数即食品消费支出占生活费支出的比重。思格尔系数在x%以上的家庭,属于贫困型;在x%一x%之间的属于温饱型;在x%一x%之间的属于小康型;在x%--x%之间的属于富裕型;在x%以下的属于很富裕。依据这一划分标准,就笔者调查结果来看,城市社会性弱势群体x%处于贫困阶段,x%处于温饱阶段,两项累计,七成多城市弱者尚在为解决温饱问题而奔波。出现上述状况,除“收入低”这一具有共性的根本原因之外,失业人员、农民工、失地农民造成生活水平低的原因又略有不同。失业人员。家庭负担系数是影响人们消费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一般是结合家庭消费人口数量与家庭劳动人口数量来综合测算。失业人员中已婚者居多,上有老下有小,家庭负担系数大。这给失业人员带来了沉重的经济压力,他们只好节衣缩食,降低自己的消费水平。失地农民。失地农民失地时得到的补偿款几乎都花在了购房上,甚至有的还有贷款没还清,与农地的稳定收入相比,收入的不稳定性因素增加,而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尚未得到较好的解决。此外,他们也同样存在家庭供养问题,这些现实问题使他们不得不降低生活水平。农民工除了收入低、社会保障未能较好解决这些现实问题外,农民工生活水平低还有观念方面的原因。农民多年来的生活环境使他们养成了勤俭节约的习惯,到城市打工,本就为了多挣点钱,现在收入状况不好,为了能在回家时多带回点钱,就只能从嘴里省了。客观地说,农民工在城市的收入水平的确比在农村从事同样工作收入要高一些,但城市的物价水平同样也高,在城市吃一顿和农村差不多质量的饭开支要大得多,因此,农民工为了省钱,只好降低生活水平。

社会保障水平低

社会保障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和社会互助等内容。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我们以养老保险为例,简要分析城市社会性弱势群体的保险状况。农民工养老保险状况。XX年3月份,青岛市专门出台了《青岛市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暂行规定》,但“截至XX年底,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仅占x%。”。造成参保率低的原因是多重的:一是部分企业为减少成本不愿意缴纳保险费;二是农民工社会保障意识相对薄弱;三是农民工收入水平低,“缴不起”保险费;四是现行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缺陷,累计缴费15年退休后可享受养老保险,由于种种因素,农民工对于能否在同一城市缴费达15年心中没底,因而参保积极性不高。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情况。我国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由于个人缴费比例高、保障水平低、缺乏层次性等原因,参保率仅为x%,而且有x%的人不能足额领到养老金,x5%的人不能准时领取到自己的养老金。失业人员养老保险状况。失业人员投保意识较强,但现实情况使他们的投保能力大大降低,因而其参保情况并不乐观。按照199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规定,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由再就业服务中心负责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但“并轨”以后,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险费用必须个人自己缴纳。失业人员由于年龄较大、技能落伍、家庭负担重等因素,只能降低标准求职。有的企业给投保但工资较低,有的企业工资较高但不给投保,许多人为了解决当前燃眉之急只好选择后者。从事个体经营等灵活就业的人员,按城镇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规定执行,缴费比例一般为x%。由于市场竞争激烈等因素影响,从事个体经营收入也不高且更不稳定,严重制约着他们的缴费能力。综上所述,城市社会性弱势群体由于工作状况差,收入水平、生活水平和社会保障水平低,对当前生存状况满意度较低。根据我们的调查显示,城市社会性弱势群体对当前生存状况很满意的仅占x%,基本满意x%,合计x%。其中,农民工群体对当前生存状况满意度最高,两项合计达x%,也不过刚剐过半而已,而且这种满意度较高的状况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农民工把自己与纯农民相比得出来的,并不能说明他们在城市真的生活得很好。

四、城市社会性弱势群体思想状况分析

根据我们的调查,可以把城市弱势群体的心理分出下面几种:、对弱势群体的认同心理(城市弱者认同弱势群体,就会把自己看作是弱势群体的一员,与社会上非弱势群体区分开来,这样就可能在其心理上拉开与社会的距离,从而逐渐远离主流社会,与主流社会断裂开来。)

2、归因上的片面心理(对自身“弱势”形成的原因分析偏差过大,很可能滋长城市社会性弱势群体对社会和政府的不满情绪。城市弱势群体能否正确看待自身“弱势”的形成原因,直接决定了其思想情绪的积极与否。如果归因正确,则思想上进,态度积极;反之则思想颓废,态度消极。)

3、城市社会性弱势群体普遍存在失落感(失业人员把当前状况与在岗时比较,怀念当时有稳定的收入和福利,原国有企业的下岗人员更是怀念当时“工作清闲、产品包销、工资全发、福利全包”的美好时光,这种怀念使失业人员产生强烈的失落感。)

4、无助感是城市社会性弱势群体共同的心理感受(心理学研究表明,当人处于逆境时会更渴望得到别人的关注和鼓励,这种外部心理支持是帮助人们走出困境的重要力量。失业后人们更加渴求关爱,但政府所能给予的只是领取一定时间的失业保险金或最低生活保障金等,紧张的城市生活节奏使人们之间的关爱少却许多,不仅关爱少,而且还可能有来自家人和朋友的不理解,甚至有来自社会的歧视,使失业人员感到无助。农民失地前,其交往对象大多是农民,失地进城后,集中安置使他们的交往范围并未发生多大改变。)

思想状况主要是指人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问题,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最为根本的武器。不能说文化水平高就必然具有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但我们也不能否认能否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与人们的文化水平存在正相关关系。据《中国青年报》XX年12月6日报道:农业部副部长张宝文指出,中国农民平均受教育年限不足7年;x亿农村劳动力中,小学文化程度和文盲半文盲占x%,初中文化程度占x%。高中文化程度仅占x%,大专x%。这基本能表明农民工和失地农民的文化水平。对大多数失业人员而言,文化程度低是其下岗、失业的主要原因之一。可见,城市社会性弱势群体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文化水平低制约着他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加上现实生活中的挫折,极易使他们形成错误的世界观。一种是迷信思想,认为自己当前困境是命运使然,尤其是几经拼搏几经挫折之后,这种思想更易产生。笔者调查发现,这种思想在城市社会性弱势群体中普遍存在,尤其是在年龄较大的社会弱者中更为普遍:农民工感慨自己命不好,生为农民一生为农民,再努力也脱不了农皮;失地农民感慨自己生不逢时,农村政策刚刚好一点,自己又失去土地,沦为另类“下岗人员”;年龄较大的失业人员感慨命运不济,年轻时上山下乡,刚刚要过几天好日子又赶上下岗。城市社会性弱势群体的这种迷信命运思想使他们产生了较浓的悲观情绪,大大削弱了他们摆脱困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另一种是极端思想,尤其是在归因问题上,许多社会弱者把自己沦为弱势群体的原因完全归咎于社会、政府或企业领导,因而对社会或政府产生强烈不满:农村户口使农民工无法享受城市待遇,他们把自己成为弱者的原因完全归咎于二元户籍制度,失地农民把当前窘况完全归因于政府征地,失业人员认为政府或社会应对自己当前困境负全责。这种极端思想又极易导致对社会的仇视进而导致极端行为,影响社会稳定。

五、活动的主要流程、向工业区的有关单位申请进行调查;

2、查看有关城市弱势群体的资料;

3、由小组成员进行商议制定一套调查问卷表;

4、对工业区的周围情况进行了解;

5、深入了解农民工工作情况以及福利待遇;

6、给一份调查表给一些农民工进行填写;

7、跟农民工进行对生活的看法以及工作岗位的情况等等的话题进行谈论;

8、小组人员对实践调查情况进行统计和整理;

9、总结所得出一些城市弱势群体的有关生活。

参考文献、:《政府工作报告》,载于《人民日报》,XX年3月17日,第一版

2、青岛市:《青岛市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暂行规定》,XX年3月

3、孟斯硕:《9月底城镇登记失业率x%》,载于《新京报》XX年10月27日,第四版

4、张宝文:《中国青年报》,XX年12月6日

5.弱势群体社会实践报告 篇五

按市委维稳办《关于积极预防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通知》(稳办〔〕38号)文件精神,局党组高度重视,根据我局承担的维稳职能,强化现场安全监管,预防事故发生,做好维稳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组织全局职工传达学习文件,提高对预防群体性事件工作的认识。全体职工对《通知》原文进行了

学习,弄清了事件原因、发展经过与处理情况,进一步认识到维护稳定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维护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是针对文件中医疗事件,展开针对性讨论。通过讨论,大家认为,该事件发生前,医院对因医疗抢救而引起群体性事件缺乏清醒的认识,应急措施极不完善,最终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造成影响社会稳定的被动局面。对如何搞好预防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起着很好的警示意义。确实引起了广大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警醒。

6.关爱社会弱势群体社会实践总结 篇六

实践第二天,我们早上八点准时出发步行前往大关街道南苑区进行第二天的社会实践。社区阿姨们分配给我们的任务是在大关街道宣传预防h1n1的相关知识,给街道里经营食品行业的餐馆和小卖部发放灭蚊灭蝇的通知。我们分成若干组分别走上街头告知大家这些知识。虽然活不重。但是当遇到一些对我们不予理会的人时心中还是会不快,但是我们知道这些都是必须经历的,所以我们不气馁收拾心情继续上路。对于每一个配合的餐厅老板我们都耐心告知其具体情况。于是今天的任务也非常圆满的完成。

实践第三天,我们依旧来到大关街道南苑社区。这是个一直致力于为老百姓做好事做实事的社区。墙上贴满的荣誉锦旗就是最好的证明。今天我们来到社区是为了出一份宣传预防h1n1的黑板报。这块大大的黑板足足花了我们一个上午的时间才完成。为了让各位居民能够更好的了解到h1n1的危险性,同时让他们更好的做好预防工作,我们精益求精,将黑板报改了多次。

实践第四天,小分队的队员们由于前两天的过度劳累都带着点点睡意来到福利中心。今天是我们的实践活动的最后一站——杭州社会福利中心。到达后,我们就被这里的环境所吸引。因为这里到处充斥着一种安宁的感觉,真的很适合老人朋友们享受晚年。来这里的第一天的任务就是与老人们共唱红歌,庆祝中华人民公共和国成立60周年,同时与老人们分享中国的古韵——书法。所以我们分成两组,一组与老人们共唱红歌,歌颂祖国;一组与老人挥毫泼墨,绘画中国美好的未来。我们深刻的感受到老人们的活力,体会到生活是自己的,只要用心去过,就能享受其中的点点滴滴。老人们虽然年事已高,但对生活的热情却未曾减少。

实践第五天,也是我们此次实践的最后一天。我们依旧如昨天一样来到了杭州市福利中心。昨天与老人的接触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今天我们的任务是教老年朋友们唱英文歌以及教些最简单的英语对话。我们准备了英语歌中最简单的abc之歌。还有一些最基本的日常英语对话。原本以为老人们学起来会很吃力,但是最后老人们都一个个的完成了我们的计划,让我们倍感吃惊。一天的行程接近尾声时我们大家合影留念,老人们也对我们依依不舍,让我们有空常去坐坐。我们也希望关爱老年朋友的心能够继续延续下去。

7.弱势群体社会实践报告 篇七

一、我国农村弱势群体的界定

弱势群体是一个分析现代社会的经济利益分配和社会权力分配的不平等, 以及社会结构不协调、不合理的概念, 是社会学、政治学、社会政策研究领域的一个核心概念。按照国际社会学术界、社会工作和社会政策界达成的基本共识, 所谓弱势群体是指那些由于某些障碍及缺乏经济、政治、和社会机会而在社会上处于不利地位的人群。农村弱势群体是指目前在我国农村社会结构中, 参与社会生产和分配的能力较弱、经济收入较少的社会阶层。他们依靠自身的力量或能力无法保持个人及其家庭成员最基本的生活标准, 需要国家、社会给予一定的支持和帮助。

弱势群体主要包括:生理性弱势群体和社会性弱势群体。生理性弱势群体主要是由生理上的缺陷或生理的衰老所引起, 这类人群的贫困问题主要由政府、社会有关机构通过救济等方式去解决;社会性弱势群体是由自然因素、经济因素、个人因素所引起, 这类人群的贫困问题只能通过政府扶持、政策调整、提高个人素质的途径去解决。在一定程度上, 农村社会性弱势群体的利益相对于被剥夺, 很可能由此产生敌视和仇恨心理而成为社会中潜伏的冲突危机, 从而构成危及农村社会稳定、影响农村社会发展的一个巨大社会隐患。可见, 通过加强农村弱势群体教育, 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素质, 增强其社会竞争能力, 使他们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能自我生存和自我发展, 对于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村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我国农村弱势群体的生存现状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 13亿人口中有80%左右的人口分布在农村, “农业落后、农村贫穷、农民困苦”是一个当前我们无法回避的现实。特别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 形成了收入差距巨大、层次十分明显的社会结构, 其中处于最底层的则是我国农村居民中为温饱所困扰的弱势群体,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08年全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 按2008年农村贫困标准1196元测算, 截至2008年年末, 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尚有4007万人, 其中绝大多数是社会性弱势群体。他们的生存环境差, 生活质量低, 其状况令人担忧。

我国农村弱势群体的生活现状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生活贫困。农村弱势群体通常都是经济上的低收入者, 经济收入低于农村人均收入水平, 甚至徘徊于贫困线边缘。经济上的低收入也造成了弱势群体生活的脆弱性, 一旦遭遇疾病或其他灾害, 他们很难具有足够的承受能力。经济上的低收入性决定了弱势群体在社会生活中的贫困性, 既表现为生活水平的数量低下, 也表现为生活质量的低层次性。在农村弱势群体的消费结构中, 困难户恩格尔系数明显比较高, 比全国城镇居民的平均水平高出10个百分点。二是精神贫困。农村弱势群体由于长期生活在贫困之中, 便形成了一种特殊文化氛围的亚文化, 这种亚文化通过弱势群体成员一套特定的生活方式、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念来体现, 他们往往甘于贫困、安于现状, 或者精神苦闷, 自暴自弃, 有的人由于在物质上失去了追求较高水准的条件, 转而追求精神领域的东西, 甚至是宗教或迷信方面的东西, 以便获得某种超脱和心理上的满足。这种亚文化会对周围的人, 特别是穷人的后代发生深刻的影响, 使贫困得以维持和繁衍, 甚至代代相传。三是心理脆弱。由于弱势群体在经济上的低收入性和生活中的贫困性, 使得他们在社会中的心理压力高于一般社会群体。他们没有职业安全感, 收入较低且不稳定, “常有衣食之忧”, 对生活前途悲观, 心理压力巨大。同时, 由于弱势群体在政治上的低影响力等造成了弱势群体在心理上的高度敏感性, 使他们觉得自己是市场竞争中的失败者, 或者感到自己被社会所抛弃。他们有比较严重的相对剥夺感和较为强烈的受挫情绪, 在心理上容易产生不满、苦闷、焦虑情绪, 难以自我调适, 容易对生活失去信心。

三、目前农村弱势群体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取得了较大进展, 救灾救济制度日益完善,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 一些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正在全国积极推进。据卫生部统计, 截至2007年底, 全国已有2451个县 (区、市) 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参合农民7.3亿人, 参合率为86.2%。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 在农村弱势群体社会保障方面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缺乏对贫困农民家庭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期化救助办法, 传统的定期定量救济工作力度有限, 很多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营养状况堪忧。二是大多数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缺乏保障覆盖面比较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虽然已经全面推开, 但受筹资水平的限制, 报销比例较低。医疗保障制度的缺失使得他们无法负担疾病费用, 形成因贫致病和因病致贫的恶性循环。三是进城农民工的合法权利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且难以纳入城镇社会保险体系。四是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还没有统一系统的解决办法。

四、加快建立农村弱势群体社会保险制度

一是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是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的, 是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产物, 从本质上是与小农经济和农村社会不相容的。目前在我国大规模推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还不具备经济实力。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 农村养老保障仍应以家庭为主, 同社区保障、国家救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等制度相结合, 对生活确有困难的, 可通过建立农村低保制度解决。

二是要统筹解决失地农民和进城务工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既要针对其自身的实际情况, 因地制宜, 因人而异, 也要立足于现有的城镇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对有劳动能力的失地农民, 在实现就业的基础上, 以企业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来解决其养老、医疗等方面的保障问题, 符合条件的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城市医疗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对无劳动能力的失地农民, 若领取土地补偿费后生活仍有困难的, 在城市规划区以内的, 可优先考虑将其转为城镇户口, 并按规定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城市医疗救助制度。未转为城市户口的, 符合条件的可按当地有关规定享受农村特困户救助和农村医疗救助。

三是加快社会保障立法,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救助弱势群体不是对弱势群体单纯的同情、施舍和恩赐。一个国家能否建立妥善解决弱势群体的制度性社会机制, 是这个国家能否成熟的最重要的表现之一。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宗旨, 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是政府的神圣使命。因此要逐步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社会保障法典, 为提高弱势群体, 特别是农村弱势群体的生活质量, 提供法律保障。

摘要:农村弱势群体问题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要构建城乡协调发展的和谐社会, 必须要高度重视和解决农村弱势群体问题。要正确界定农村弱势群体, 准确把握农村弱势群体生存现状, 深刻认识目前农村弱势群体社会保险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努力探索建立完善切合农村实际的农村弱势群体社会保险制度。

关键词:农村,弱势群体,社会保险,对策

参考文献

[1]、买天.国家统计局: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仍有4007万人[N].农民日报, 2009年2月27日.

8.弱势群体社会实践报告 篇八

关键词:社会转型期;弱势群体;权利;法律保护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弱势群体问题是当前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党和政府所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就业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重视解决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分扩大”等一系列指导方针,都体现出了对弱势群体的关怀与保护。新时期我国法学的研究也应当对于弱势群体权利的法律保护问题作出更为积极的回应,这对于健全我国弱势群体法律保护体系,促进社会稳定以及经济发展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社会转型期弱势群体特点

当前形势下,弱势群体主要指农民工、老年群体、失业人员等,农民工是城市化进程以及城乡二元化结构建设中最大的一个群体;老年体弱者是社会弱势群体中较为特殊的组成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过剩已成为弱势群体队伍“壮大”的重要部分。弱势群体大多处于社会底层,易受社会忽视,并且自身也难以自救,社会上的人道主义救助也无法从根本上对弱势群体进行保护。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进一步转型,弱势群体由于就业、生活、教育、文化、住房等所引发的社会问题将更为突出。关心与保护弱势群体,是全社会的责任,也是深化改革体制与推动社会与经济稳步发展的必然需求。

二、社会转型期弱势群体权利法律保护现状

1.立法缺陷

國家立法机关注定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一系列针对弱势群体的立法,但整体来看,这些立法过于分散,并且立法内容不具体。比如上述立法中规定了对于残疾人、妇女等的特殊保护,但要实现这些弱势群体保护所需要的条件在立法中并没有明确的量化规定。同时,现有的相关弱势群体的立法操作性不强。弱势群体在政治权利上的缺位使其在立法上缺乏代言人,权利容易被忽视。例如对于侵犯弱势群体权利的行为应通过何种程序惩处与防止,也没有可操作性规定。

2.执法问题

当前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错位以及执法不公是导致社会弱势群体权利无法得到保障的重要因素。由于法律实施中相关监督机制的缺乏,以及对于执法的忽视,使得执法人员执法犯法,执法不严。对于社会弱势群体而言,在经历诸多困难终于赢得了诉讼之后,还要面临着执行难的风险。虽然当事人能够在诉讼党政获胜,但若想将法院裁判书中的权益转化为实物还面临着很大的困难。

3.司法缺陷

国家司法机关按照相关诉讼法的具体规定,给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在诉讼中切实保护当事人权利。但由于法律援助经费欠缺以及法律援助律师资源不足,以及法律援助机构同相关部门合作机制不健全等诸多问题影响,仍然有许多需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无法及时得到法律援助。其次,司法不公也使得弱势群体所享有的宪法以及法律上的权利无法得到救济。部分地方司法不公现象无法得到根治,司法腐败较为严重,不但不主持公正,反而对于侵权者不敢秉公执法,导致社会弱势群体进退两难。

三、加强对弱势群体权利法律保护的对策

1.完善立法

首先,针对弱势群体权利的法律保护,应当从立法的角度来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将处于社会弱势地位的人处于平等地位,实现真正的平等。其次,应将抽象的法律具体化,保障依据清晰化;设立完善的法律监督体系,杜绝社会保障资金被滥用等情况的发生。此外应进一步完善针对特定弱势群体的专门保护法律,在完善现有专门立法的同时,还需加强对于一些特定弱势群体的专门保护立法。由于弱势群体的多样性,对于某一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不是一部法律就能够解决的,需要各部门法全面协调,并可在条件成熟之时制定出统一的弱势群体权利保护法。

2.严格执法

为保证弱势群体合法权利不受侵犯,需要公共权力行使者严格执法。应当做到以下几点:首先应严格遵循公权法定原则来行使管理权,对于没有明文规定的社会事务不应行使管理权;其次,应坚持权责一致的原则,公民权利为私权利,可自由处分、行使以及放弃,但行政机关职权作为公权力必须要行使,不可放弃,否则需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此外,需加大对于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3.完善司法救助制度与法律援助制度

弱势群体在寻求司法保护时常常会面临着诉讼成本过高的问题,因而在立案中需具体考虑到弱势群体的自身状况;执行中弱势群体由于生存环境恶劣,权利自我保障能力弱,需要法律以及社会的共同维护。同时应建立司法救助专项基金,给予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弱势群体必要的法律救助。此外,目前我国法律援助制度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缺乏固定模式。新社会背景下,应当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主体范围,增加法律援助主体数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到法律援助工作当中;加快对法律援助法律法规的制定,明确法律援助对象以及法律援助范围。

四、结束语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快速发展,这也促进了我国司法体制的改革与完善。但社会转型调整的不断深入也使得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问题日益突出。总而言之,社会转型期弱势群体权利的法律保护是维护社会稳定以及促进经济发展的必要,而弱势群体法律保护是一项系统性的过程,我们应当从完善法律、严格执法等多方面入手,构建起完善的弱势群体法律保护体系,促进社会正义的实现。

参考文献:

[1]刘彬.论弱势群体权利的法律保护[J].法制与社会,2013,02.

[2]王继新.和谐社会视野下弱势群体权利的法律保护[J].经济师,2011,04.

[3]孙凤华.弱势群体法律保护问题研究[J].理论前沿,2014,09.

作者简介:

9.关爱弱势群体 促进社会和谐 篇九

——构建和谐社会

系别:会计系 班级:08财务管理 姓名:笑笑

学号:200803024451 10年10月12日

关爱弱势群体 促进社会和谐

摘要:为提高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关爱意识,体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近年来甲山社区在构建和谐社会工作中,重点关注和积极帮助弱势群体。甲山社区始终视弱势群众为亲人,始终怀着慈爱之心,认真了解他们的所思所盼,通过细致的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及时送给他们,让每个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享和谐生活。关键词:关爱 促进 弱势群体 社会和谐 工作 政府 社会

一、关爱弱势群体,体现社会主义本质。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保护弱势群体,实现社会公平,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题中应有之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总体上已经进入“小康”社会。但在体制不断转换的过程中,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增加,农村劳动力加速向城镇流动,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一部分人的贫困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如何更加有效地扶助弱势群体,越来越成为社会与政府关注和重视的一个焦点问题。

弱势群体中的大多数人没有稳定的收入,生活相对贫苦,较少享受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这样一个群体,如果没有社会和政府的关怀与扶助,单靠他们自身努力,受条件限制,很难从生活的困境中摆脱出来。这种状况如果长期得不到改善,必然影响整个社会的健康、和谐,甚至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社会主义的发展目标是共同富裕,关怀和扶助弱势群体,既是社会进步的体现,更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要求。

对弱势群体,首先要从经济上给予关怀和扶助。为此,需要通过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加大对贫困落后地区的投入,改善贫困人口的基本生存和生活条件;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千方百计地增加城乡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弱势群体的收入增加了,生活水平提高了,全社会共同富裕的基础才更加坚实。

对弱势群体,还要从政策上给以关怀和扶助。应制定倾斜政策,增加贫困层的就业机会;为他们的子女受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加大减免学费工作的力度,使其上得起学;完善司法救助制度,确保弱势群体的当事人能打得起官司,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权益。

对弱势群体,更要从精神上给予关怀和扶助。对于弱势群体中的大多数人来说,走出困境、由弱变强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要有一种自我振奋、自强自立的精神状态。全社会应该行动起来,共同关爱弱势群体。对于弱势群体来说,多一分社会关爱,就多一分自信,多一分摆脱困境的精神力量。

二、与弱势群体“零距离”接触增进感情

社区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社区干部与居民群众每天都是零距离接触,居民百姓的衣食住行和冷暖,社区干部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尽可能的为他们提供帮助。为了对辖区弱势群体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对他们的现实困难随时跟踪帮扶,对辖区弱势群众全部建档立卡,建立因情施策 的帮扶机制,根据弱势群体的致困原因,因人制宜,分类实施帮扶,确保帮扶效果。

孤寡老人陈玉清,今年74岁,丈夫病逝,由于自己没有生育,丈夫的离去只丢下她一人孤苦伶仃的生活。社区党总支部得知此事,为她送去生活用品,社区工作人员还与她结成了帮扶对子,一有空就到她家与她拉家常,问冷暖。逢年过节社区都不会忘记到她家送上节日礼品。去年,帮她办理了计生奖励扶助证,每年可享受政府奖励600元。残疾人李庆新今年30岁,十八岁时因为升学的原因,引发精神疾病。现在与残疾父亲李连生相依为命,生活没有依靠,社区为他家解决了最低生活保障。他精神病时好时坏,病情发作时,常常影响社区治安,今年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多方沟通,帮她办理了长期入住福利医院手续。每逢过年过节,社区干部都要带上生活用品去看望她。

空巢老人魏文强,今年86岁与养女(今年66岁)一起居住,养女长期卧病在床,养女儿子在外打工,全家靠市建筑化工材料厂每月204元救助金度日。社区干部了解情况后曾多次到其家中走访、慰问,关心老人的生活的状况,为老人办理了城市低保。社区干部来到她的家中,和她谈心,叮嘱她注意饮食起居。逢年过节还为其送去月饼、米、面、油等各种慰问品,使老人不再无助。

三、群众利益不能“落实”在纸上

今年11月,社区组织辖区内的70岁老年人开展免费体检。检查项目有乙肝五项、测血压、心电图、动脉血管早期粥状硬化检查等。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务工、经商的流动人口逐年递增,目前在甲山社区居住的流动人口就达2275人。为改善流动人口就业环境,大力推行亲情化管理与服务,通过走家串户了解外来务工人员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并积极帮助解决,使外来务工人员切实感受到家的温暖。将外来务工人员同本地居民一样管理,组织他们积极在业余时间参加“飞凤之光”文体活动等,让外来务工人员从心理上、行动上真正融入当地居民的生活之中。对外来妇女实行了与本区妇女“同管理、同服务、同享受”的计划生育服务措施,保障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享受国家规定的免费计生服务。组织有关人员进入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外、发放避孕药、每年开展B超、乳透等健康检查,今年以来该社区免费对66名流动人口妇女做B超等全身检查,大大增强了流动人口对流入地的认同感、归属感,营造共居一地、共保安宁、共创繁荣的和谐氛围。

社区工作人员经常走访辖区内的困难人员,跟他们谈心,鼓励他们,让每一个处于劣势群体的人都认识到,“弱势”并不是绝对和一成不变的,每一个人都不能自贬为“弱”,弱势是能够向强势转化的,关键要靠转化者自己的内在动力。

甲山社区现有老年人,残疾人,贫困户等弱势群体 77户,多年来,该社区把关心帮助弱势群体纳入工作重要议程,建立了弱势群体扶助

网,并成立了志愿者服务队伍,开展全方位的服务,建立健全了关心帮助弱势群体各项规章制度,关键时刻坚持三到场:既生病住院到场;逢年过节到场;发生纠纷到场。甲山社区视弱势群众为亲人,始终怀着慈爱之心,认真了解他们的所思所盼,通过细致的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及时送给他们,让每个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享和谐生活。综上所述,弱势群体的存在,严重威胁到社会的稳定。就此,本人提出以下建议:对于我们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全社会都应当持以关心的态度。关心弱势群体不只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责任。只有形成一种关爱弱势群体的良好社会氛围,才能促进社会不断进步、不断走向公正。一个真正分正的社会是所有人都受益的社会,在这层意义上,关心弱势群体也就是关心强者本身。由于弱势群体的特殊情况,为他们制定特殊的就业政策是极其必要的。由于下岗失业人员大多年龄在35岁以上,大多只受过中等教育,过去所从事的主要是低技能的、稍加培训就能就业的岗位,因此,建议就政策的重点集中在:既要积极地创造就业岗位,又要加强技能培训。

加大医疗保障的范围和力度。建立医疗救助制度应该是解决弱势群体医疗困难比较理想的政策选择。目前在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大城市如上海、广州、杭州等地己经实施了医疗救助措施。另一方面,从已经实施的医疗救助措施来看,基本上是大病救助,对基本的医疗保健关注不够。大病救助,建立慈善医院、组织社会募捐等是可以尝试的方式;加大医疗保障机制,降低住院起付标准线,扩大门诊特殊病科项目,专门为困难职工筹措大病救助的基金,同时也要发展农村的合作医疗和城市的社会公共卫生服务,以解决弱势群体的日常的基本医疗保健所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情况来看,国家出台的有关住房的公积金政策、安居工程、住房贷款三项主要政策对于弱势群体都不太有利。国家应该出资建设规模适当、设备齐全的住房,以低租的方式向弱势群体提供。

10.关心弱势群体,服务社会民生新建 篇十

一个政府、一个社会应该更多的关爱穷人,穷人应该拥有平等的权利,一个政府如果忽视民众和民生,就是忽视了根本,而公平和正义是社会的顶梁柱,失去了他,社会这个大厦就会倒塌,“国之命,在人心”,政府是穷人最后的希望,民众的贫穷是政府最痛心的事。只有把这些道理都弄懂,才算真正理解以人为本的含义。----温家宝

面对创新社会管理的新要求、新任务,街民政办始终以关心弱势群体、服务社会民生为己任,通过打造阳光家园、开设居家养老服务站、建立特困群体救助基金等形式极大地改善了社区弱势群体、特困群众生存环境;硬件建设迈上新台阶,软件管理逐步规范化,为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作出了许多积极、有效的探索。近年来,我街被评为湖北省民政工作先进街道、市区和谐社区建设先进街道。

创新之一:建设阳光家园 打造幸福驿站

【背景】2010年,为完成区残联、区民政局下达的建设街道阳光家园、养老院的工作目标,经过街道多次实地考察,选定依托有医疗康复基础的医疗机构武汉长动医院,经过街领导同汽发厂、长动医院的共同努力,将医院北面一楼约400余平方米已经出租的房屋全部收回,用于阳光家园和养老院建设。建设之初,由于没有统一的建设标准,只是具备了雏形,效果不明显,区残联、区民政局领导也不是十分满意,养老院也因为房屋老旧未能 达标。2011年,街民政办以创建“武汉市三星级阳光家园”和居家养老服务站为契机,重新启动项目建设。

【目标】如何使我街阳光家园、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走在全区前列,成为亮点精品工程?民政办按照“人建我先、人有我优、人优我强、人强我精”的标准,科学选址活动场地、高标准进行外观设计、快速启动建设项目、合理布局内部设施、全面完善管理制度、体贴入微开展特色服务,使阳光家园和居家养老服务站成为洪山区样板工程,2011年底区残联在我街召开了现场会,推广了我街阳光家园建设的经验做法,区民政局也即将在我街召开全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现场会。

【效果】根据建设宗旨,以残疾人,老年人为对象,以日间托养服务为核心,结合生活照料、健身康复、生活认知、庇护性劳动和文娱活动为一体,提供了托养、康复、娱乐、交流的平台,营造了一个精神的家园,找到了尊严,重建了自信,回归于社会,同时,为家庭减轻了负担,让他们在此得到了来自党和政府、社会的关爱。

【做法】

一、抢抓机遇 合理布局 立足特色

重新进行项目定位:依托一处阵地、挂两块牌子、成立两套班子、服务两类群体。即:充分依托长动医院提供的现有场所和阵地,按照武汉市三星级标准建设关山街阳光家园,将养老院改为关山街居家养老服务站、由街民政办残联专干和老年专干分别 成立两支管理队伍,服务于残疾人和老年人两类群体。

重新调整内部布局:按照“十室一厨一所”规模,进行布局,即:建立管理办公室、图书阅览室、棋牌娱乐室、健身康复室、多功能活动室、电视休息室、庇护性劳动室、老年人居家养老室、残疾人日间休息室、医务室、厨房、室外活动场所等。建设之初,阳光家园只有床位和公用的厨房外,其他设施几乎为零,通过与长动医院协商,将原来的活动用房进行了重新布局调整,扩大了室内活动、休息面积,增设了活动场所,使服务功能和活动功能一应俱全,更加明显,能够满足残疾人、老年人最基本的康复、学习、托管、庇护劳动的要求。

快速启动一步到位:2011年7月,我们积极召集医院负责人、装饰公司、家具厂、广告公司、健身器材厂等一起现场办公,并定下口头协议,规定在半个月时间内各项功能设施同时到位。街民政办共投入6多万元,进行内部设施提档升级,重新粉刷了墙壁地面,分设了老年人和残疾人休息室,增设了床位数量,添臵了各类活动室所需的桌椅板凳、棋牌、乒乓球桌、康复健身器材,电视机娱乐生活设施,图书报刊等,并将阳光家园和居家养老各项管理制度全部上墙。

打造特色抢先出彩:以庇护性劳动为特色,设定了劳动项目,传授残疾人和老年人手工工艺,制作丝网花、编织彩珠。2011年8月,我们采购制作材料,专门聘请老师每天开展3个小时的手工劳动,手把手教授残疾人、老年人制作丝网花、彩珠等工艺 品,开发智力、增强动手动脑能力,提高审美情趣。使他们来了有事做,做了有成果,留住了人心,也凝聚了人气,现在已制作手工作品100多件,正在筹备开展义卖活动。

外部装饰再次提档:我街先于其他街道建设了阳光家园和居家养老服务站,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同时也争取到区民政局再次支持。2011年底,民政局和街道共投入30多万元,进行外部的装饰和打造,装饰后的阳光家园焕然一新,外部环境更加优美,设施更加齐备,服务更加贴心,活动更加丰富。目前,工程改造项目已经延伸到阳光家园周边,使汽发社区环境也得到了极大改善。

二、规范制度 组建队伍 健康运行

制度建设完善:为了保证阳光家园和居家养老服务站照章办事、健康运行,民政办加大了对人员、场所、设施、设备、管理的工作力度。先后建立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关山街阳光家园管理人员职责》、《关山街阳光家园托养服务工作制度》、《关山街阳光家园安全管理制度》和《关山街阳光家园康复训练服务制度》以及居家养老服务站各项管理制度,全部做到制度上墙、公示于众、接受监督。同时还专门制作了入园签到本、活动记载本、膳食记载本,做到专人记录、每日一记,定期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内部管理和运行。

管理模式创新:在管理上充分依托长动医院智力、人力资源,组建了由街残联专干任园长、老年专干任站长、医院管理人员、医护人员负责日常管理、街公益买岗残疾人负责日常服务的专兼职两套工作队伍,配备有生活辅导员、康复师、心理咨询师、营养师、保洁员、保安员等共7名工作人员,全面负责阳光家园和居家养老各项服务工作,制定活动计划安排,保障正常活动开展,并保证入园残疾人和老年人有专人照料,紧急情况能得到及时救护。

服务队伍扩大:在队伍建设中,充分发挥辖区大学生志愿者的优势,同辖区大专院校志愿者协会签订“阳光家园和居家养老服务站共建协议书”,由志愿者协会安排大学生志愿者每周四到阳光家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活动内容涉及心理辅导、生活技能辅导、日常沟通交流、照料日常生活等。到阳光家园来开展志愿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达30余人,他们的到来,为阳光家园里的残疾人和老年人带来了更多的关爱和活力。

三、服务重点 活动经常 覆盖面广

服务对象化:民政办在全街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确定了以关山大道沿线及周边的社区为重点服务对象,根据残疾人及家庭意愿,先后有长江、汽发、象鼻山、湖电等社区20名智力、肢体残疾人被列为托养对象,进入了阳光家园享受免费日托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站主要以空巢老人为服务对象,目前已接受了7名老人。

服务个性化:借助长动医院的医疗优势,针对每个残疾人和老年人,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他们的生理特征、性格爱好等,免费 进行健康检查、体能测试、心理辅导,先后为他们建立了基本情况档案、健康医疗档案等。如残疾人周某在体检中检查出颈部肌瘤,长动医院立即进行了免费手术、同时还对3名残疾人进行了康复训练等。为丰富在阳光家园的生活,针对残疾人的个性特点,工作人员主动关心、爱护他们,通过举办残疾人生日派对,让他们感受来自家园的亲情。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采取简单、易懂的表达方式,耐心、细致、周到地提供帮助,让残疾人慢慢学会了交流、沟通、循序渐进地树立自信心。

服务多样化:工作人员按照制定好的每日安排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康复、心理、学习、技能等各方面培训、服务、照料等。在阳光家园,残疾人和老年人得到了悉心照顾,累了有休息室,中午提供免费午餐,每天组织2—3个小时的庇护性手工劳动,让他们在学与玩中提高认知力、感知力.通过托养服务,使这些托养的对象有一个温暖的家,在这个大家庭里培养兴趣爱好和积极乐观的心态。残疾人吴昌伟的父亲表示非常感谢政府建设这样一个好地方来给他的孩子提供服务。残疾人何藏珍说我喜欢到阳光家园来,在这里有人陪我,有人关心我,我很高兴。残疾人杨世琴说在这里大家对我很好,我愿意到这里来玩。在阳光家园里托养的残疾人和老人都把阳光家园当成自己的家,在这里,他们得到应有的尊重和爱护,在阳光家园,他们找到了朋友,找到了自信,找到了快乐。

四、创建品牌 扩大影响 良性发展 积极探索:为将阳光家园和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成关山街服务残疾人和老年人的品牌阵地,辐射带动全街残疾人和老年人工作向纵深发展,街民政办做了有效探索,以阳光家园为主阵地,将街道、社区残联的各项会议、活动都安排在阳光家园举行,不断扩大阳光家园的影响力,增强辖区残疾人对阳光家园的认同感、归宿感,使阳光家园成为满足残疾人诉求、加强残疾人之间联络、开展残疾活动的连心桥。

活动丰富:在阳光家园,我们先后举办了《网络改变生活》淘宝网创业宣讲会,让残疾人了解现代创业方式;举办了劳动技能培训会,提高动手动脑能力;举办了卫生健康讲座,提高自护能力;举办了象棋比赛,开发智力;举办了集中读书读报会,开拓残疾人视野;举办了中秋诗会,陶冶残疾人情操;组织大学生志愿者为残疾人讲故事、做卫生、开展联欢,丰富残疾人生活,感受来自社会的关爱,为残疾人回归社会和家庭做出了努力。从阳光家园正式启用到现在,除了针对托养残疾人开展的活动以外,共开展活动达30余次,普惠残疾人、老年人500余人次。

成效显著:在“园、站”建设中,区委书记吴勇、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童水林、市区民政局、残联领导、多次视察,都给予了充分肯定。10月26日,区委吴书记一行来到我街阳光家园视察指导,他仔细地参观了阳光家园的每间活动室,耐心地询问活动室的残疾人在阳光家园的活动情况、心理感受、有什么要求。在庇护性劳动室,吴书记看到残疾人一丝不苟地制作丝网花,十分 欣慰,问候了残疾人朋友。在图书阅览室,大学生志愿者在指导残疾人看书,吴书记与志愿者亲切交谈,表扬了大学生扶残助残的志愿者精神,希望他们能经常走进阳光家园,服务弱势群体。吴书记高度赞扬了关山街残疾人托养工作,赞扬了武汉长动医院与街道合作办园的模式,对下一步搞好工作提出了建议,希望进一步加大力度,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普惠于民。

创新之二:建立特困群体救助基金 普惠困难群众

【背景】关山街原是六七十年代的老工业区,改制企业较为集中,下岗人员多,残疾人多、人口老龄化程度高、由于办理低保和申请区临时救助门槛过高,部份困难群众进不了低保,也得不到区级救助,社区贫困边缘户甚至比低保户还要困难,导致困难群众意见大,想法多,情绪失衡,对上访维稳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难度。

【目标】为缓解这一现象,街民政办在加大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力度的同时,建立了街道救助基金,逐步建立完善了区、街、社区三道保障屏障,基本形成了社会救助体系,努力实现了贫困群体帮扶工作全覆盖。关山街独有的“三级保障屏障”成为全区救助工作的一大特色,得到了区民政局的高度肯定,并将经验做法报市民政局。

【效果】通过建立“三级保障屏障”,特别是建立街道救助基金,使社区贫困户、边缘户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减轻了贫困家 庭生活、医疗、就学的负担,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坚定了生活的信念,提升了幸福感,为有效保障特困群体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建设幸福关山作出了贡献。

【做法】

一、全面走访摸底,为建立街道救助提供依据

成立专班:为全面掌握社区贫困人口分布状况、生活现状、基本诉求,街民政办借助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志愿者力量,组建了关山街特困人群入户调查专班,由民政办负责人任组长、街低保专干具体负责、社区低保专干为成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志愿者为调查员,共40余人组成的工作专班。

摸底调查:通过召开社区主任、低保专干专题工作部署会议,在27个社区全面开展困难家庭入户调查摸底工作。专班在街低保专干的带领下,由社区低保专干陪同,集中对改制企业、下岗职工较为集中的汽标、湖电、长江、汽发、鼓风等社区开展入户调查,一家一家进行走访,详细了解社区困难群众生活状况,致贫原因,具体诉求,并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为500余户贫困家庭建立了详细的调查档案。

形成报告:专班根据调查情况写出了详细的调查报告,从致贫成因、贫困类别、具体需求、救助办法等方面进行分析和论证,并提出了解决措施和建议。为街道开展救助工作,提供详实资料。

二、制定街道帮扶政策、建立街道救助基金

出台救助办法;根据社区特困群体调查情况,民政办及时向街 领导进行汇报,争取领导对救助工作的重视,确定一方面积极争取区民政局低保、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助学救助的同时,对不符合区民政局的救助政策,但因病、因残、因灾、因失业等多种原因导致家庭极度困难的特难群众,纳入街道救助。2011年8月民政办起草了《关山街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办法》,得到了街领导的肯定,并很快以街道办事处文件的形式出台了救助办法。办法规定:以社区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为主要对象,在生活、就业、就医、子女就学等方面给予临时性资金救助,规定救助标准500—5000元。并结合实际给予物资、心理、医疗、岗位救助。

建立专项救助基金。街道建立了特困群体救助基金,按照街财政每年投入不低于20万元的标准,由街财政划拨到街民政办账户,做到专款专用。

成立基金监审领导小组。为达到救助快速申报、程序简化、公正透明、及时救助的要求,成立了以街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街财会人员为成员的监审领导小组,确保基金符合救助对象、救助程序、救助要求,使基金真正落实到位。

领导干部对口帮扶。根据街领导班子成员对口连线社区的工作制度,制定了领导干部对口扶贫社区特困群众的办法,在救助中,由领导干部亲自将救助金送到困难群众家中,增强领导与特困群众之间的联系,听取民声,了解民愿,解决民困,服务民生。2011年民政办先后为湖电、汽发、康居园、汽标、象鼻山等社 区60多户特困户以及抗美援朝、十四中参战人员困难涉军群体、以每户不少于1000元,最高达到5000元的标准,共发放特困救助基金款10万余元,并全部由领导送到困难群众家中。

三、强化救助经常化,建立长效救助体系

建立街道慈善捐赠接收站。民政办公室挂牌,直接接受社会捐赠。同湖北省慈善总会开展共建活动,接收社区捐赠衣物500多件,受助人数达70多人次。

建立社区爱心慈善超市。分别在长江、汽标两个社区成立了“爱心慈善超市”,定期组织社区居民开展捐赠活动,街民政办及时补给商品,加大供给,使慈善超市货源充足。

发展爱心单位。在辖区广泛开展了爱心单位创建活动,并将社区贫困家庭的基本资料直接发到各大单位,组织单位与贫困家庭开展对口帮扶。2011年共组织辖区单位爱心捐赠15万元,华科大、邮科院、地大等单位各捐款2万元,中建三局二公司成为武汉市爱心企业。目前民政办与长动医院已经签订贫困群体医疗救助意向书,通过上门义诊、入院减免、康复指导等多种形式开展医疗救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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