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的社会学

2024-06-24

城乡规划的社会学(共10篇)(共10篇)

1.城乡规划的社会学 篇一

小康社会时期我国社会体育的城乡差异论文

【摘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然而,由于经济水平、人才资源等分布的不平衡,我国各地的小康社会水平也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性,尤其表现在城乡之间。本文通过分析社会体育城乡差异性的具体表现,提出推动农村社会体育进步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小康社会;社会体育;城乡差异;有效措施

作为世界国土面积排名第三的国家,我国的幅员辽阔,国土面积较大,农业发展潜力较大,再加上人口众多,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70%左右,因此,农民问题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基本问题。随着我国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经济发展水平也逐渐的提高,人们的物质需求在得到满足的同时,精神需求也不断地增多,然而,由于经济水平、地域差异等原因,城乡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城乡发展的不平衡,致使农民受到严重的损失,制约了小康社会的发展,因此,政府需要采取合理的政策,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

一、社会体育城乡差异性的具体表现

(一)体育锻炼需求程度不同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不断地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改善,尤其是城镇居民的受益最大,基本上已经全部达到小康水平。而与此同时,农村的发展则较为滞后,农民的生活水平远远低于城镇居民的生活水平。由于经济水平的差异,体育没有能够大面积地进入到农民的生活之中,再加上许多农民思想落后,认为体育锻炼是城里人的事,与农民无关,部分人把日常劳动当做体育锻炼,而少数人居然认为求神拜佛就能保佑家宅安宁,身体健康。

(二)体育锻炼人口比例不同

根据有关调查资料显示,城镇体育人口比例较多,而农村达到体育人口标准的只有占很低的比重,参加体育锻炼活动的农民较少,而城市体育人口在持续增长,农村体育人口却刚刚萌芽,因此,城乡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有着巨大的差异。

(三)体育锻炼目的不同

根据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类的需求是从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逐步发展的过程,所以,体育锻炼的目的是在强身健体的基础上,享受体育带来的快乐。但是,在城市居民开始通过体育进行消遣、娱乐、交往,享受体育的`时候,农村居民却因为医疗、保健等原因,有功利性的进行体育锻炼,纵然少数农民开始享受体育锻炼,但是很难融入到日常生活之中。

(四)体育锻炼条件的不同

城市的经济水平高于农村,体育设施相对较多,体育锻炼场所比较固定、安全。许多市民会在公园、体育馆和广场等环境优美的地方进行体育锻炼,而且在参加体育锻炼的时候很多市民会穿着运动服装,跟着舒缓的音乐,有规律的从事体育活动,而农民多在自家庭院、树林或者村委会进行体育锻炼,只通过徒步、徒手等的自练形式,从事简单的体育活动[1]。

二、推动农村社会体育进步的有效措施

(一)统筹城乡发展,转变农民观念

政府应该制定合理地政策,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镇化发展步伐,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促使农民在满足物质需求的前提下,主动去追求精神发展。政府可以加大对农业的扶持力度,用工业化带动农业的发展,确保农民得享社会发展的成果。同时,政府应该推动乡村体育工作的发展,加大宣传力度,促使农民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全面提高农民的体质。

(二)积极开展农村群众体育活动

在制定和实行相关的计划时,政府必须立足于农村的实际情况,采用全面的观点处理农村体育问题。政府可以根据不同乡村的不同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的农村群众锻炼活动。例如,对于发展水平基本达到小康水平的乡村,政府可以建立体育协会,大力宣传健身方法,合理地组织体育比赛,为其他乡村提供参考的对象;对于发展水平较低的乡村,政府首先应该解决农民的温饱问题,合理地进行宣传教育,使农民具有体育锻炼的意识[2]。

(三)加大资金投入,提供健身场所

政府在宣传教育的时候应该加大对农村的扶持力度,确保农民有锻炼的场所。政府可以借助农村文化活动站,改善文化活动站的条件,适当地增添有用的体育活动器材,确保农民有进行体育锻炼的工具;同时政府可以通过农村大学生、专业军人等,树立体育锻炼的榜样,组织农民有规律、有纪律的进行体育锻炼。

(四)利用乡镇带动农村体育发展

乡镇是城市与农村之间的过渡阶段,是城乡的结合体,因此,政府应该清楚地认识到乡镇的作用,充分发挥乡镇在农村体育工作中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政府可以通过在乡镇建立体育组织、举办体育比赛等方式,吸引农民的关注,以点带面,培养农民的体育意识,推动农村体育的发展。三、总结在倡导全民健身的背景下,政府应该重视农村体育的发展,让农民享受到发展的成果。政府应该重视农业的地位,加大对农村的扶持力度,加强宣传教育,促使农民树立起正确的体育意识;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全面推进小康社会的进程,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田雨普.我国社会体育的城乡差异及对策[A].中国体育科学学会.第七届全国体育科学大会论文集[C].中国体育科学学会,:3.

[2]雨普.小康社会时期我国社会体育的城乡差异[J].体育科学,,04:3~6.

[3]陈三忠.浅析小康社会时期我国社会体育的城乡差异[J].文体用品与科技,2015,18:4,29.

2.城乡规划的社会学 篇二

1 中国城镇化的特征

目前, 我国现状城镇化速度趋缓, 人口的聚集趋向于空间、层级多元化。特征一, 从总体情况来看, 当前城镇化率已经超过50%, 在过去十年中, 城镇化水平提高了14个百分点, 户籍水平只提高了9个百分点, 户籍城镇化与农民工市民化问题依然非常严峻。同时, 必须看到农村人口数量依然庞大。特征二, 区域发展格局正在发生变化, 中西部地区经济增长速度明显超过沿海地区,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这些积极的方面都表明我国发展重点正从沿海转向中西部。特征三, 大城市人口过度集聚。在跨省流动的8600万农民工中, 60%以上集中在19个城市, 对这19个城市来说, 农民工市民化是极其严峻的问题, 短期内解决几乎不可能。同时, 20万以上人口的小城市、小城镇已经成为人口聚集的重要层级, 特别是县级单元, 成为最近十年城镇化人口聚集的最重要单元, 这个比例在西部和中部地区分别占到70%和60%。关注城镇化, 必须关注其层级上的变化和县域地区的变迁, 以及人在不同阶段做出的不同选择。

通过对全国20个县域城镇化情况的调研, 发现城镇化出现了一些人口向县城、小城镇聚集的新趋势特点。我国农业人口数量正在快速减少, 2011年, 我国的劳动力已经开始出现负增长, 而且今后二、三十年将一直是劳动力增长数量的下行通道。另外从区域层面看, 中西部地区各省创造就业机会的能力越来越强, 五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过去全国大尺度范围的人口流动已经转向了区域内的近域流动。一方面是经济的原因, 但我认为其中的文化和社会因素更为重要。同时, 我们调查研究发现, 中西部地区农民到沿海地区打工的数量已经低于在本地打工的数量, 这也是经济布局的全新体现。中国是一个有地域文化的国家, 地域文化特征会对人口和经济布局产生深刻的影响, 规划师作为城镇化的研究层必须关注这些影响, 这种现象在世界上其他地区和国家从未有过。

四川省彭山县五通村新农村风貌

实际上县域城镇化过程中, 我国2.6亿农民工目前将近50%并没有出县, 县是他们就业的最重要单元。同时从县级单位就业结构可以发现, 在过去10年当中, 县级单元的非正规就业增加了4500万, 但是单位就业只增加了500万。县域是小微经济和非政府经济的重要发展平台, 在吸引农村人口集聚方面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抚养人口的迁移开始出现, 过去是就业主导人口转移, 实际上现在已经进入一个社会服务和人口扶养安家需求主导的城镇化阶段。“如果说前20年农民工进城只是为了获得一份收入, 那么今天农民工更强烈的愿望, 是选择一个能安置家庭的地方。这是一个巨大的变化。”在调研中也发现, 已经有相当比例的农村人口在县城买房。我们在各地的城镇化规划体系中都遇到了一个问题, 农村按照统计还有大量的待就业人口, 中国的农业部门沉淀了过多的劳动力。按照这个思路应当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 但现实情况是从东部到西部, 南方到北方的工厂都招不到工人。按照全国宏观数据统计分析, 农村的劳动力有五千到六千万, 但是我们对各省的调研远远高于这个数字。比如四川、山东有1300万到1500万的兼业人口。我们在山东对三个县城企业单位就业的交通出行调查结果反应出大量的农村人口实际上是城乡双职, 在城里工作但仍然在农村居住, 总体上中国的城镇化已经进入趋缓阶段。人口的聚集在空间和层级上越来越多元化。

城乡人口流动处于胶着状态, 进城农民落户意愿低, “市民化任重道远”。从某种意义上说, 提高市民化, 不如让农民工在城市滞留期间, 能够有平等的待遇, 包括保障和服务。所以我们认为农村或将长期存在。农村的价值随着现代化的竞争, 没有下降, 反而不断地提高。城镇化必须重视城镇服务与接纳, 尊重人的选择;城镇化进程中乡村依然将长期存在, 并保持相当的规模;乡村的价值将会继续提升, 弹性城乡关系的建立日渐重要。

贵州省乌江镇泥沟新农村建设

2 当前国家治理与社会治理的若干问题

社会治理的准确表达应该是社会发展与治理问题, 或者社会能量释放与治理模式的转型。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 我认为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我国经历了30年的快速发展后, 社会结构已经严重失衡, 这其中包括人员的流动, 阶层之间的流动以及空间上的流动, 导致城乡之间及社会阶层之间的冲突越来越激烈, 其根源在于社会治理模式。对此提出社会治理的新要求从“有效的治理推动经济发展”转向“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我国30多年的改革开放走了一条越来越单一化的治理模式, 就是说政府无处不在、无所不管、无限责任, 在这种模式下必然导致政府会去寻找更多的权利, 成为一种万能型的政府。在这种情况下, 社会的活力会衰退, 民众的不满和依赖心理会越来越强。有专家非常刻薄地评价, “万能型的政府, 必然导致一个无赖型的城市”。治理模式的背后实际上是发展模式的问题, 当历史欠帐的社会成本和环境成本连本带利一起偿还的时候, 将是一笔非常沉重的债务。这种发展模式必然导致城乡之间及社会阶层之间的冲突越来越激烈。

一个好的体制到底是怎样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社会治理的新要求从“有效的治理推动经济发展”转向“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这说明治理的目标已经发生变化, 针对新目标如何建立有效的治理措施, 可以看到非常重要的一点, 在中国的国家与社会之间 (或者“公域”与“私域”之间) , 存在着一个国家与社会都参与其间的区域, 此区域可被称为“第三领域”, 西方称之为“公共管理区域”, 在这个领域里国家和民间力量都试图发挥自己的影响。这一领域空间的扩展和制度化, 是中国政治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这个区域该如何运行, 若其发生变化, 作为规划师要探索和思考如何应对。

3 治理体系的再认识

回顾规划学界2000年以来的一些研究, 更多的还是停留在政府关系等政府层面上的研究;公共管理学界的研究则更多关注以人为本创新法制化等, 总结出了精英模式、多元模式、发展型政府等对中国发展问题的一些重要认识;社会学界更关注社会各阶层的变化和社会发展的规律。曾有一位清华大学教授说, 规划界的价值观和社会学界的价值观是高度接近的, 这说明社会学科的研究给了我们很多启发。

从规划师的角度如何正确认识城乡治理体系, 首先我认为, 国家治理的三种力量——国家、市场、社会三者之间既互补支撑, 同时也存在着非常剧烈的博弈。国家利用法律、军队、行政税收等手段来维护稳定, 促进发展。市场通过价格机制与竞争机制来实现资本增值、优化资源配置, 其重要的表现形式是市场体系。社会的治理更多地是要通过不同群体、不同阶层的聚合来表达其诉求, 维护其利益, 从而获得一种博弈的平衡, 其平衡是互助跟维权, 是用约束来达到融合, 是一种共生的原则。当前我国高度市场化的背景下, 理想的市场经济时期应该是市场与社会同样强大, 政府的权利受到更多约束。这三者各有各的逻辑, 国家的统治首先要有一个以人为本的价值观, 要与市场有效地结合, 同时要对人的诉求给予法律上的保障和服务上的提升。总体上说, 服务型政府在未来三者之间应该趋向于压缩, 其重点应该放在公共管制和公共服务上, 权力边界应该是公共利益, 不应过多干预非公共利益相关事宜。社会治理在一个良性治理的结构中趋向于拓展其功能, 既要补偿市场, 又要逐渐向市场和国家扩展其领域。国家在四个现代化提出30多年之后, 提出第五个现代化即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法治的建设、稳定的空间环境、人的流动以及相对稳定的物业产权关系和经济社会关系, 这些都是释放社会治理力量的重要方面。

4 城市社会治理

社会治理最重要的是两条平行线, 一条是国家为代表的法律和行政, 另一条是社会自治。国家和法律这条线, 首先要通过法律规范政府的行为, 权力必须在法律框架之内。也就是说法律要明确政府管什么, 明确职责和程序, 同时让政府发挥其作用。社会自治的作用日趋重要, 通过简单的人际关系来实现群体利益的最大化, 包括发挥对社会、政府的监督作用, 对资本的权益保障等。前年北京市规划系统开展了一个非常有意义的活动, 就是首都规划核心价值观的大讨论。在最后一次总结会上, 北规委领导提出了一个非常好的问题:核心价值观撞上京沈高铁。这是典型的公共工程, 北京民众与高铁沿线民众对这一项目存在截然不同、剧烈冲突的价值观认知。所以我认为, 一方面要发挥政府和法治自上而下的作用, 同时也要释放社会自治自下而上的作用, 才能为社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社会自治的手段是多样化的, 我国长期的农耕社会形成了悠久的农民自治传统, 今天针对城市自治体系有很多情况可以分析和研究。社会治理最基本的价值观是维护公平和正义, 要强化社会纪律, 约束政府和市场。作为新型城镇化专业工作者的规划师, 非常重要的一个价值取向就是要促进城市实现接纳和融合, 要有利于推进乡村的维护和复兴。传统农业社区在中国社会还会长期地存在。要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 这是我们的社会责任。此外还要特别关注社会舆论。

中国的城市没有市民文化传统, 这一点和西方存在巨大差异。所以从社会治理角度和城镇化的背景来讲, 主要从四个方面关注城市社会治理。第一, 外来人口和家庭的接纳, 以及与社会的融合;第二, 人口的流动性和其流动过程中的市民化及公平待遇问题;第三, 低成本非正规跟过渡正规化管制之间的关系;第四, 社会服务均等化如何走向均衡化。

以重庆市为例, 在城市区域中存在多种类型的社区, 包括棚户区、安置区、普通商品房区、高档商品房区等, 每个社区的产生理由和运行特点都存在差别。其对人口的吸引力和人口结构也在发生明显变化。最为典型的是机关单位大院, 已经成为严重老龄化的社区。商品房社区是吸引外地中端人口的重要载体。在对渝中区的调研中发现, 很多老社区都表现出贫困化和贫民化的特征。我们针对不同类型社区从住房、人口素质、收入和阶层就业状况等方面进行汇总, 发现其中两个最大差别:收入的差别、教育程度的差别。实际上30年的发展, 不仅没有消除这些差异, 在一定程度上反而在加剧差异社会的隔离。从社会服务水平来讲, 沿海大城市、一线城市与内地中心城市还存在巨大差距。从布局的角度来讲, 中国的老城区一方面表现出本地居民的贫民化和高龄化;另一方面表现出低成本、相对优质的服务。调查显示, 在重庆最传统的老城区社会服务质量相对较高, 可以说是一种平衡。作为规划师, 既要关注国家发展, 更重要的要增强社会实践与微观问题的研究能力和观察能力。

另外, 比较重要的一点是城中村的治理。城中村作为城市中的一个特殊区域, 其意义在于在城市内部维持一个低成本、高包容性的地区。从社会治理角度来讲, 城中村对外来人口的包容及外来人口与原住人口的不同诉求在这里形成剧烈冲突, 另一方面却表现和谐。城中村的治理模式实际上是研究城市治理模式的一个重要案例。其包括三个特点:第一, 是依托物业租金的农村集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二, 从管理的角度来讲, 是政治社区合一的群体;第三, 城中村大多数居民游离于治理构架之外, 但是有更多的行业工会和同乡会在这里发挥作用。所以对于城中村的治理, 要避免纠纷, 用新的理念, 从社会治理的视角去看待城中村的发展与改善。规划师在城中村的改造过程中, 要发挥应有作用, 把社区规划的理念和方法运用其中, 尽可能维护合理的治理结构。

5 乡村社会治理

中国的城镇化是一个漫长曲折的过程, 农村和农业永远是重点, 但同时也要看到农村人口的大量减少, 村落的凋敝和衰落。从长远看, 农村的长久价值会不断提升, 从农业现代化来讲, 农业和小城镇是现代化的载体和重要支撑。从法理的角度来讲, 乡村治理是解决如何让千丝万缕的人际关系与法理达到平衡的重要手段。所以从法学观点上来认识乡村, 社会和法律都承认家庭是法律和政府的基本单元, 这是中国农村最传统、最基本的治理逻辑。同时乡村治理并没有影响法治, 即使在封建时代的乡规民约, 在一定程度上也与国家法律有密切的关系。

从过去我国百年历史中可以看到, 国家权力不断向农村渗透, 改革开放以后, 作为国家末端的治理单元, 我国村委会管理法明确规定, 乡镇政府和村政府、村委会之间是指导和被指导的关系, 而不是领导关系。也就是说我国法律其实高度认可乡村居委会和村委会的权力, 但是这种权力并没有得到很好释放。其困境在于城镇化和工业化的背景下, 乡村的经济场域和社会关系地域空间的一致性被打破, 其社会场域和经济场域的权力已经不再统一。还有人口、资源大量外流, 传统乡村自治体系破碎化等, 这些问题都是乡村治理中很难把握的问题。

乡村治理最重要的三个条件:第一, 要以法治和政府管制牵头, 法制要以习惯为基础, 而不是自上而下的国家威权法制;第二, 乡村自治为支撑的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建设需要协商式行政指引, 而不是命令式的行政控制;第三, 要认识到我国乡村的巨大差异, 特别是在自然条件上的差异, 将会产生完全不同的治理模式。

法律的制定将会出现违背村民公约的问题, 乡村治理的重要理念就是如何实现双赢。乡村治理的模式要根据人口密度和自然条件进行分类。美国城市化的标准是每平方公里386人, 但是在中国大量的传统农业地区, 人口密度达到500到1000人, 对未来治理的影响很大。另外也要考虑人口流动对未来治理的影响。综上, 我国未来乡村的治理模式可分为三种:一是乡村工业化地区;二是传统农业地区;三是地广人稀地区。

6 规划师伴随社会治理转型

随着社会治理的转型, 规划师应该在国家、市场、社会三方空间规划起到相应的协调作用;关切城镇化中人的去向与发展的模式, 关切人口流动的服务与保障, 关切现代化目标下的城乡关系, 关切各阶层各群体的诉求, 关切城乡社会发展与建设, 从宏大叙事, 发展优先转向以人为本, 重视中观、微观的问题发现、状态描述与社区解析, 重视存量规划、问题导向, 用规划师的知识与智慧“解决”社会冲突与政治问题。

3.城乡规划的社会学 篇三

一是统筹发展城乡社会保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总体上已经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着力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不断改善和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同时,加快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统筹发展城乡社会保障。力求形成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以使全体国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成果。这既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二是统筹发展城乡社会保障是扩大居民消费,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当前,与强劲的出口和投资需求相比,我国宏观经济面临着国内消费需求相对不足,尤其是农民和低收入群体消费不足的问题,影响经济的长期持续发展。统筹发展城乡社会保障事业,能够减少城乡居民的后顾之忧,改善其消费预期,增强当期消费。这是扩大居民消费特别是挖掘农民消费潜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内需与外需平衡发展,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持久动力的重要保证。

三是统筹发展城乡社会保障是调整收入分配格局,改善民生的有效途径。中国正处在现代化过程中的关键阶段,也是经济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的重要时期。社会保障作为社会运行的安全网和稳定器,是收入再分配的重要手段。我们的发展不仅要追求效率,也要注重公平;不仅要加快经济发展,也要推动社会进步;不仅要增加物质财富,更要全面提高全体国民的生活质量。统筹发展城乡社会保障事业,对于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提高低收入群体尤其是农民收入,逐步解决其各种生活风险等民生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二、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中,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做好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工作。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发展始终是第一要务。关键在于,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针对我国经济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当前要努力缓解投资增长过快、信贷投放过多、外贸顺差过大的矛盾,努力扩大居民消费,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积极促进就业,着力解决突出的民生问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为城乡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二是坚持统筹规划,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协调发展。要根据我国的经济发展阶段和经济实力,针对城乡社会保障事业的不同特点和薄弱环节,加强对社会保障理论和实践的全局性问题研究,统筹规划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的发展。适应社会形势的变化,不断改进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增强其适应性和普惠性,保障不同群体、不同地区的社会保障需求,促进城乡社会保障事业的协调发展。

三是加大政府投入,促进社会保障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对社会保障领域的投入力度,加强对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窗口服务、康复设施、养老设施等建设的支持。合理配置地区、城乡间的社会保障服务资源,改善落后地区的社会保障服务条件,切实提高社会保障领域的公共服务质量。

四是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要正视我国城乡、区域的巨大差异,从现实国情出发,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解决好城乡社会保障中的制度覆盖问题。如农民工、农民群体的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障问题。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能力,逐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实现城乡社会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4.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 篇四

一、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是一项涉及民生的系统工程。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和谐长春”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和城乡协调发展,振兴长春老工业基地,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2.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让全市人民共享改革和发展成果。

3.我市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在未来5年内,逐步建立起以城乡低保制度为主体,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为辅助,慈善捐赠、社会互助为补充,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广泛参与,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城乡的综合性、多层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维护城乡困难群体利益。

二、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

4.政府主导,广泛参与。各级政府是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主导力量和责任主体,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责,各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等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共同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

5.资源整合,统筹发展。科学整合各项社会救助资源,达到救助效果最大化,消除救助盲区,避免重复救助。

6.城乡协调,标准适度。要坚持城市支援农村,工业反哺农业,重点向农村倾斜,逐步缩小城乡差距。

7.制度保障,规范管理。积极稳妥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有关政策,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的长效化、法制化。坚持属地管理,实现社会救助工作日常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8.投入多元,有力监管。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拓宽救助资金来源渠道,提供必要的资金补充。科学规范地监督管理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9.保障生活,促进就业。要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对困难群众的救助标准,并实施积极的就业扶持政策,促进困难群众就业。

三、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

10.完善城乡低保制度。要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努力实现城乡低保对象应保尽保;深化“分类施保”,相应提高各类特殊困难的低保对象的救助标准;建立低保标准与物价联动机制,确保低保家庭不因物价波动而降低实际生活水平;建立低保与就业的联动机制,探索低保对象“就业渐退”的有效办法,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救助对象实施积极的就业援助。

11.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要按照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要求,加强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完善五保供养、社会养老、社会救助、医疗卫生、文化娱乐、信息和维权等功能,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12.提升救灾工作应急能力。要健全灾害应急救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大灾害救助投入,建立灾害应急保障基金,增加救灾设施装备,提高救灾物资储备,确保受灾群众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同时,扩大减灾宣传,提高群众减灾和防灾意识,减少或避免生命财产损失。

13.开展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在实现全民医保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础上,全面建立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对因患有大病虽领取医保和合作医疗补助后但个人承担医疗费用过高,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要给予适当的二次医疗救助;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普遍设立惠民门诊和惠民病房,加大惠民医疗政策措施的落实力度,解决好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14.实施困难家庭子女教育救助。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城乡困难家庭子女,要落实各项优惠措施和“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确保农民工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接受教育的同等权利和待遇;对高等教育阶段的城乡困难家庭子女,开展“有一助一”活动,资助其完成学业。

15.推进困难家庭住房救助。积极推进中小户型住房建设,优先解决低收入无房户的住房问题;继续购置二手住房,以实物配租的形式分配给低保户中的无房户,优先分配给低保家庭中军烈属、孤寡老人和残疾人家庭等;继续实行对无房和人均住房面积低于8平方米的低保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对租住公房和实物配租的低保家庭实行房屋租金核减政策;继续实行对集中供热的低保家庭冬季供热费减免政策;落实好棚户区改造惠民政策,确保被拆迁贫困居民得到妥善安置;帮助贫困农民改造泥草房,妥善解决农村低保对象、灾民、五保户住房问题。

16.促进困难群众实现就业再就业。积极推进“全民创业”,加大对“零就业”家庭、“4050”人员和残疾人的就业帮扶和援助力度,建立市区两级小额贷款创业基金制度,重点用于扶持困难群体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免费提供创业技能和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对低保家庭子女和下岗失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困难群体的创业和就业能力。

17.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要积极主动对流浪乞讨人员开展街头劝导,进行心理疏导和正面引导,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中未成年人的专项救助。对确实无家可归并丧失劳动能力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后可送社会福利机构供养;对属本地的流浪乞讨人员根据条件纳入城乡低保范围。

18.开展慈善救助活动。要积极扶持慈善等社会公益组织的发展,大力宣传慈善公益事业,培育慈善意识,弘扬慈善文化,推动慈善事业良性发展;鼓励和支持其依法开展募捐和救助活动,拓展筹资渠道,加强慈善基地建设,扩大慈善志愿者队伍,广泛实施救助项目,真正发挥济危帮贫扶困、安老救孤助残的作用。

19.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对符合《长春市法律援助条例》所规定案件范围的城乡困难当事人提供诉讼、非诉讼代理以及法律咨询、代书等免费法律服务,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四、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组织保障

20.成立统一领导机构。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机构,由市民政局负责牵头,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参与,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相应成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21.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把相关救助项目列入财政预算,逐步建立财政投入持续稳定增长机制。各级政府接受的社会捐赠资金、发行福利彩票所筹公益金等,每年要按照相关救助政策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用于社会救助。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必需的办公经费,确保救助工作顺利开展。

22.完善基层工作队伍。要依托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根据救助对象户数和工作任务量,合理配备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建立并实施持证上岗制度,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23.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各相关部门要推进社会救助工作的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实现社会救助工作信息化管理,达到资源共享。

24.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各级政府要通过政策导向,积极倡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从事社会救助和社会公益活动,参与或投资兴办慈善医院、幼儿园等社会公益事业,鼓励承担公共服务任务的企业(集团)实行对低保家庭在基本生活消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要发展壮大社会志愿者队伍,广泛组织开展慈善救助和经常性捐助活动,进一步推动社会互助活动的制度化和经常化。

25.建立健全目标监督考核机制。要把各项社会救助工作指标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各级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社会救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合法使用和运行安全。

5.城乡规划的社会学 篇五

党的十八大确定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其中重要标志之一是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把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确定为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的重要任务。

社会保障是一个庞大的制度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诸多领域,其中社会保险覆盖面最广、筹资结构多元、与全体人民的利益息息相关,因而是这个体系的核心制度安排。目前法定的社会保险有5项,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要覆盖全民,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主要覆盖职业群体。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社保体系建设的基本方针是“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重点是“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需求日益增长,诉求呈多样化。当前,群众对社会保障最直接、最现实、最急迫的期盼主要是4条:一是人人享有,二是水平提高,三是公平合理,四是安全可靠。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党和政府的奋斗目标。

一、加快实现基本社会保障覆盖全民,人人享有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自新中国建立之初始建,已经有了60多年的历史,制度覆盖范围经历了从小到大、从偏到全的演进过程。在计划经济时期,社会保险主要适用于公营单位职工;改革开放以来,覆盖面扩大到城镇各类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党的十六大确定了统筹城乡的目标后,陆续建立了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等制度,实现了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从城镇到农村、从职业人群到城乡居民的重大转变和发展,覆盖人群迅速扩大。到2013年底,医疗保险覆盖了城乡13亿以上人口,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了8.2亿人。其他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也都大幅增长。我国已经建立起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保障计划,用十几年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上百年走的路,这一巨大成就,振奋人心,举世公认。同时,我们也看到,我国在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上还有欠缺和不足。如养老保险,还有近2亿人未纳入覆盖范围,大部分是就业流动性强的农民工。再如医疗保险,虽然全民医保基本实现,但由于管理体制分割,也有一部分在城乡之间是重复参保的,即仍有几千万人游离在制度之外。为解决这些问题,及早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目标,需从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第一,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以养老、医疗保险为重点,尽快实现对所有群体的全覆盖。养老保险在2017年要达到9亿人,2020年达到覆盖率95%以上;医疗保险要通过参保识别,剔除重复参保的水分,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对进城农民工,引导他们尽可能参加待遇水平较高的城镇社保。第二,通过深化改革扩大制度覆盖。适时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其5000多万职工和退休人员纳入社保制度。通过健全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制度,解决部分人群游离在社保制度之外的问题。同时,针对家政服务业、网络就业创业等新就业形态兴起,研究适应这些从业者特点的参社政策。第三,强化激励引导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多缴多得、长缴长享等激励机制,引导将“自愿参保”转向早参保、多缴费、持续参保,提升群众的自我保障和社会互济意识,维护其长远利益。

二、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使人民分享发展成果 保障水平是衡量社会保障制度成效的重要标准,不断提高待遇水平是人民群众的普遍期盼。近十几年来,国家不断提高社保待遇水平。全国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基本养老金近10年增长2倍多;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近7年增长7倍,职工和居民基本医保的诊疗项目、用药范围、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都不断提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看病贵的问题;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待遇以及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标准也明显提高。但是,目前的社保水平与群众的预期、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还有差距。突出地表现在还有相当一部分老年人生活困难,还有一些群众因病或因伤残致贫、返贫。因此,我们要持续稳步做好社会保障待遇水平调整工作。

总结国内外的长期经验教训,恰当安排社会保障水平要坚持3个基本准则:一是在经济发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的基础上稳步提高社保待遇水平。社保水平具有典型的“易升难降”的刚性特征。一个对人民、对历史负责的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既要尽力而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又要量力而行,循序渐进,把握待遇调整的节奏和力度,不能开空头支票,不能做超出社会承受能力、不可持续的过高许诺。我们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梦不是天上掉馅饼,而要靠全体人民长期团结奋斗才能得来,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社会形成合理预期。二是坚持公平优先、适度激励的原则,避免落入福利陷阱。我国社会保障的核心制度是社会保险,参保成员要缴费,而不是政府全包下来的福利制度。所以,待遇水平提高不能全靠政府,个人和单位也有重要责任。特别是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在制度设计时就包含了待遇水平与缴费多少和长短相挂钩的机制;失业保险费的领取期限也与参保缴费时间长短相关,以促进失业者积极择业和尽快再就业。三是坚持社会互济统筹的基本理念,促进社会和谐。社会保险的基本规律是大数法则,即多数人参保缴费帮助特定时间内少数人抵御遭遇的风险,参保人愈多则分散风险能力愈强;而今天减轻了别人的风险,明天就或许会帮到自己。中华民族有乐善好施、扶危济困的传统,社会保险本质上是以组织的方式、在社会的层面发扬这种民族优良传统。所以,要坚持社会互济、团结、统筹、风险分担的理念,避免“逆向选择”,防止生之者寡、食之者众导致社保基金入不敷出,进而损害大多数群众的长远利益。

在坚持以上原则的基础上,下一步要在社保待遇方面努力做好3项工作:第一,建立社保待遇的正常调整机制。依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以工资增长、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提高、物价变动等为重要参数,形成有规划、有规则地调整社保待遇的机制,使社会各类成员都能够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第二,完善社保待遇与缴费更紧密联系的激励机制。如新农保,对选择高档缴费的应提高政府补贴,对缴满15年后继续缴费的也要增加补贴或基础养老金,促进群众持续参保长期缴费,以更好地保障老年生活。医疗保险也要坚持个人或家庭适当缴费,并随着政府补贴的增加而适当增加;要坚持就医个人适当付费,合理引导医疗消费,不能脱离基本国情搞“全民免费医疗”;要通过改革完善医保付费方式(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等),加强监管,严格控制不合理医疗费支出。第三,推动多层次社会保险的发展。政府组织实施的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只能定位于保障基本生活,为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还要大力发展补充性的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通过政府实施更有力的税收优惠等鼓励政策,促进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项目的发展。

三、实现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公平,促进社会和谐

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社会保障作为国民收入再分配的重要手段,要更加注重公平。目前在社会保障领域反映比较突出的公平性矛盾,一是制度公平问题,主要是企业部分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存在“待遇差”,也就是“双轨制”问题;二是区域公平问题,主要是跨地区流动中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报销结算问题;三是城乡公平问题,主要是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溶合和基金统筹问题。这也是下一步工作的重点。

第一,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社会上热议的所谓“双轨制”是我国经济体制转型时期产生的矛盾。20世纪90年代,适应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要求,率先在企业建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单位保障向社会保险的转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对滞后,总体上仍实行单位退休养老制度,由此造成待遇水平的差别。为解决这一矛盾,在不断提高企业基本养老金水平、努力缩小待遇差距的同时,要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这不仅是弥合待遇差的需要,也是机关事业单位改革的内在要求。其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流动性也在增强,完全由单位自保退休人员的制度难以长期维持,纳入社会保险制度体系是必然选择;其二,退休费单纯与最后工资挂钩,不能充分反映工作人员任职长短和贡献大小,需要改革完善计发办法;其三,养老待遇调整应当与工资调整脱钩,而与社会平均工资的整体提高和物价水平相联系,这有利于避免待遇调整的不正常波动,也有利于促进总体的社会公平。解决“双轨制”问题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要考虑退休养老制度本身,还要与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工资分配制度、财政体制改革相互配套,并全国统一实施,妥善处理好老中新人的关系,周密设计过渡期政策,确保改革平稳顺利。

第二,完善社会保险跨地区转移接续政策。在我国目前发展阶段,劳动者和居民跨地区流动性很强,而现行的社保制度还存在地区分割,如果不能解决参保人员社保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难以实现制度公平,也会制约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从2010年开始,我国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上实施了跨地区关系转移接续政策,4年来已累计办理379万人次的跨省转续,跨省转移资金585亿元;2014年又出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相互的衔接政策,为参保人员在不同制度间流动打开了通道。落实好这些政策,有利于实现各类劳动者“无论你在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解除流动人员社会保障的后顾之忧。对当前群众反映突出的异地就医报销不便的问题,可采取3项措施:一是提高医保统筹层次,全面实现地市级统筹,解决同一城市范围内所辖县区的异地就医结算问题。二是推行省内联网结算,解决省内不同城市异地就医结算问题,目前大部分省份已建立了省内异地结算系统。三是在此基础上,以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为重点,搭建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实现全国范围内的异地结算。同时,要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完善转诊转院制度,完善阶梯型医保报销政策,鼓励参保人员尽量利用基层和本地医疗资源,减少无序地涌入大城市就医。

第三,推进社会保险城乡统筹。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也是实现公平的重要举措。2014年,国家在新农保和城居保已实现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将两项制度整合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使无论农民还是城镇居民都可以在统一的缴费档次中选择、并享受与之相关的同等待遇。下一步还要按中央部署,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经办服务,并实现与职工基本医保的统一管理。

四、努力实现社会保障体系可靠运行,永续发展

社会保障体系是不是安全可靠,能不能长期稳定运行,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我国社会保障经过多年改革和发展,资金规模不断扩大,实力持续增强,监管措施不断加强,总体是安全可靠的。2013年,人社系统管理的城乡各项基本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总支出和累计结余规模分别达到3.53万亿元、2.79万亿元和4.56万亿元。面对老龄化高峰临近、城镇化加速、经济结构调整等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围绕社会保障体系稳定运行、永续发展的目标,要进一步改革创新,重点做好4方面工作:

第一,完善多渠道筹资机制。人口老龄化是21世纪全球性难题。我国2013年60岁以上人口2.02亿人,老龄化率14.9%,65岁以上老龄化率9.7%,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老年人口超亿人的国家,而且具有“未富先老”的特点;预计21世纪30年代将进入老龄化高峰期,并在老龄高位持续40年,养老负担极为沉重。应对老龄化高峰期挑战的主要举措,一是完善制度安排,特别是适时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以延缓人口抚养比的上升速度;二是完善政策措施,扩大覆盖面,使更多人持续缴费,做到应收尽收,并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向社会保障领域的投入;三是增加社保资金的战略储备,实现纵向调剂。国家自2000年建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已达一万亿,这是负责人政府的谋远之策,应进一步增大规模。

第二,推进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从县级统筹起步的,经过多年努力,初步实现了省级统筹。按照 “大数法则”,社会保险的统筹范围越大,分散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就越强。研究制定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重点是明确中央和地方事权财权,增强养老保险的整体调剂能力,既注重全国的统一公平又兼顾地区发展和生活水平差异。这是一项重大改革,涉及中央与地方、地方之间利益关系调整,需要各方面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具体方案必须慎之又慎,长期精算,周密设计,稳步实施。

第三,确保社会保障基金安全。社会保障资金是亿万人民群众的养命钱,必须确保安全,不容有半点闪失,更不能挤占挪用。从20世纪90年代起,我们就不断加强社保基金监管,现在全部社会保险基金都实行收支两条线,存入财政社保基金专户,还建立了专业监督和信息披露制度,有效规避了风险。但随着基金规模不断扩大,安全隐患依然存在,不法分子也盯着这块“肥肉”,冒领、诈骗、挪用甚至盗窃社保基金等案件时有发生的,我们必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社会保障基金是最大的公共资金,除了完善预算制度,加强行政和法律监督外,最重要的举措是构建社会监督体系,通过适当的平台和方式,让广大参保人员、缴费单位、社会各界都能参与对社保基金的监督,使之真正在阳光下运行。

第四,实现社保基金保值增值。为了确保社保基金安全,目前我们实行了最严格的投资政策,就是只能存入国有银行和购买国债。这确实防止了跑冒滴漏,但也带来了基金增值渠道窄、保值压力大的问题。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发育成熟,要拓宽社保基金投资渠道,以增强抵御风险的物质基础。但社保基金毕竟不同于一般资金,投资运营必须坚持几条基本原则:一是安全第一,不能做高风险投资,而要注重长期稳定收益;二是统一规范运作,不能各地自行其是;三是多元化投资,包括国债、企业债券、实业投资等,不能“鸡蛋放到一个篮子里”。

6.城乡规划的社会学 篇六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6日 09:00 来源:《求是》 作者:中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党组

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稳定的“安全网”和经济运行的“减震器”。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加速发展,已基本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工作,为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城镇到农村、从职业人群到城乡居民的不断改革、发展和完善的过程。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开始进入统筹城乡、覆盖全民和制度创新发展的新阶段。

2002年,党的十六大明确指出“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适应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就业方式多样化,逐步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这是中央首次提出社会保障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目标。2007年,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明确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作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2009年,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指出,社会保障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社会保障工作事关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全局。今年7月23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又强调,我们必须“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保证人民过上更好生活”。

这一系列重要论断和重大决策部署,反映了党中央在新时期对社会保障工作的战略定位,极大提升了社会保障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点内容、目标任务和发展方向,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二、坚持不懈推进制度改革,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取得重大成就

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10年来,我国填补了多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空白,已有的制度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完善: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制定实施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开展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企业年金制度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建立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于2012年底实现制度全覆盖;建立并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不断完善,今年建立了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从制度上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障对城乡居民的全面覆盖;基本建立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积极探索保障生活、促进就业、预防失业的制度体系;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普遍实施;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积极发展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经过努力,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实现了由单位和家庭保障向社会保障、由覆盖城镇职工向覆盖城乡居民、由单一保障向多层次保障的根本性转变。

覆盖人群迅速扩大,越来越多的人享受到社会保障。10年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逐步从城镇扩大到农村,从国有企业扩大到各类企业,从单位职工扩大到城乡居民。2011年,全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84亿人、4.73亿人、1.43亿人、1.77亿人、1.39亿人,比2001年分别增长100.18%、549.79%、38.27%、307.24%、302.08%。2011年,新农合参合8.32亿人,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64亿人。在较短的时间内,全国数亿人被纳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建立起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保障计划,这是一个巨大的成就。

保障水平较大幅度提高,保障和改善了广大群众的基本生活。2005年至2012年,连续8年调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2012年全国企业退休人员人月均基本养老金预计达到1700元,是2002年的2.8倍。开展了门诊统筹,逐步提高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40元提高到2012年的240元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职工年均工资的4倍提高到6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待遇以及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的稳步提高,为改善人民生活、使更多的人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创造了条件。

社保基金规模不断扩大,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各级政府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进一步规范社保基金收支和管理,基金规模不断扩大。2011年,城镇5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支出和累计结余分别达到2.40万亿元、1.81万亿元和2.90万亿元。社保基金规模不断扩大,为社会保障体系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较为坚实的物质基础。2009年至2010年,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社会保险领域首次实施对困难企业缓缴5项社会保险费、降低4项社会保险费率,并加大3项社会保险补贴力度,直接为企业减负807.7亿元,为6000万职工稳定了就业岗位,促进了经济较快企稳回升。

历史遗留问题加快解决,一些突出矛盾逐步得到化解。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再就业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扶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对各类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以及适当的岗位补贴。中央财政安排509亿资金,帮助地方将关闭破产国有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统筹解决其他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医疗保险问题。还将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将未参保集体企业和“五七工”、“家属工”等群体纳入养老保险。这些历史遗留问题的逐步解决,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社保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形成,服务网络逐步延伸。形成了以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主干、以银行及各类定点服务机构为依托、以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为基础的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组织体系和服务网络,并逐步向乡镇、行政村延伸。全国县及县以上经办机构8100多个,工作人员达16万人;全国街道、社区、乡镇、行政村建立的基层服务站所超过19万个,专兼职工作人员达37万人;医保定点医院9.6万个,定点零售药店11.3万个。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金保工程”建设和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初见成效。建立了中央、省、市三级网络,并全部实现了省、部联网,实现了数亿参保人员的监测数据上传,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各级各项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业务,2011年底社会保障卡已发行1.99亿张。全面实现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77.3%的企业退休人员纳入了社区管理。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为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完善公共服务职能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坚持以人为本,推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党的十六大以来的10年,是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最快的时期,也是人民群众获益最多的时期。我们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积极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制度缺失和特殊人群保障问题。10年来,我们坚持以农村、居民和部分特殊群体为重点,加快推进各项保障制度建设,建立起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保障计划,使社会保障覆盖人数成倍增长;同时以中央财政投入为主,多方筹集资金,基本解决了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以及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等历史遗留问题,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改革创新,努力破解重大体制机制问题。根据城镇化提速、老龄化加剧、人口流动性增强等新形势,大力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制定实施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以退休人员为重点推动异地就医结算,为流动人员提供更加方便、高效、快捷的服务,切实减轻参保人员负担。

加大政府投入,不断提升保障能力和待遇水平。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把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公共财政支出更多地向社会保障领域倾斜,推动实现人民群众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10年来,各级财政仅对城镇职工5项社会保险的投入累计就达到1454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支出10881亿元,有力地支持了社会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确保了各项社会保障待遇的及时足额支付。

7.城乡规划的社会学 篇七

一、加大政府监管的力度

(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法律法规是我国政府治理国家的重要工具,法治是有效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国家各项工作的有效进行都离不开科学完善的法律体系。所以,为了让我国养老服务的社会化工作有依据可以遵循,首先要对养老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进行完善。截至目前为止,我国在社会养老方面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规范》等等。[1]政府依据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来对城乡养老服务进行监管,对养老服务的准入和推出制定详细的步骤流程,严格进行养老服务组织和从业人员资格的审查。在完善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过程中,要注意不与宪法、法律、国务院法规相抵触。地方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养老服务的发展水平,灵活制定养老社会化的各种政策,对中央政府的宏观法律法规体系进行补充和完善。

(二)建立养老服务业的管理标准

养老服务业的管理标准是衡量养老服务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尺度,也是政府对养老服务行业进行监管的重要手段。政府部门通过建立养老服务业的管理标准,能够有效控制养老服务行业的工作质量,有助于全面提高养老服务的产品质量。养老服务业的管理标准,需要从设施标准、服务标准、价格标准等领域进行多方面衡量,同时,还要积极借鉴国外的社会养老保障经验,形成兼具严谨性与科学性的养老服务保障体系。相比一些服务业发达的国家,我国养老服务业普遍缺乏标准意识,制定管理标准需要花费的时间太长,管理的条款也不够详细,与实际服务工作严重脱节。[2]我国政府必须发挥自身的主导作用,联合质监部门和养老服务机构,制定养老服务业管理标准和评估制度,对养老服务行业进行整顿和规范,提高行业的总体服务水平,保护老年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加强事中管理和事后管理

民政部门是主管城乡社会养老的政府部门,也是养老服务的监督者。民政部门的监管,主要从日常监管和年度检查两方面入手,主动深入到社会当中,了解社会养老服务的实际状况,加强事中管理和事后管理。这是对旧有监管制度的完善,弥补我国民政部门只重视事前监管的缺陷。习总书记曾经说过:“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民政部门要想实行有效的事中管理和事后管理,不仅要针对养老服务也制定一年一度的考核制度,更要不定期地对社会养老机构进行持续性的监管,从设施建设、经费使用、人员素质、服务态度等方面去衡量养老服务的总体质量水平。[3]另外,针对不同类型的养老机构,要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比如政府投资的养老机构,要按照政府定价来进行养老服务收费;而对于非营利性的社会养老机构,就要按照行业通行价格来进行养老服务收费。

(四)多个部门联合监管

虽然养老服务业隶属政府民政部门进行管理,但是与财政、物价、工商、公安、卫生、审计等部门也具有密切的关系。[4]所以,想要实现政府对养老服务业的监管职能,就要由多个政府部门共同进行联合监管。其中,财政部门与审计部门负责监督养老服务业的资金流通情况和资金使用状况,规范养老服务机构的资金管理;工商部门负责监督社会养老机构的经营过程;物价部门监督社会养老机构的收费标准是否合理;卫生部门负责考查社会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水平和饮食安全水平;公安部门来维护社会养老机构的周边安全状况,为老年人提供一个安静、安全、舒适的养老环境。另外,政府还要确保以养老服务为名的房地产开发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改变房地产项目的使用性质,严厉打击骗取、私自挪用养老资金的行为。对于构成违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发挥行业协会的监管职能

(一)组建行业协会

行业协会是一种不归属于政府部门,由同行业的企业共同组成,为了维护本行业所有企业的共同利益所形成的组织。从本质上来看,行业协会是各个企业自发组成的民间组织,能够代表某一行业与政府进行沟通,担任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还能够对本行业的生产经营进行规范和约束。在养老服务行业当中组建本行业的行业协会,一方面能够节省政府民政部门的精力,统一与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进行沟通,还能够规范养老服务机构的经营发展,方便行业内资源的共享和调配。政府要积极扶持养老服务业组建行业协会,在办公场所、经费和人员配置上给予一定的帮助和支持。养老服务业的行业协会要制定自身的管理章程和行业的公约,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根据ISO质量体系认证来评价地区内的养老服务机构。[5]行业协会除了要对成员单位进行管理,也要为成员单位提供各种服务,比如人员培训、信息咨询等等。

(二)加强内部管理

养老服务业的行业协会,要对成员单位起到正面的导向作用,促进养老服务行业的发展和进步。养老服务业的行业协会,工作重点要放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对社会养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档案管理,收集社会养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详细信息,整理成档案进行保存。通过这种方式,能够有效对社会养老机构的资质进行评估,促使社会养老机构维护其信用形象。其次,要建立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制度,进一步提高社会养老行业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帮助越来越多的服务人员取得行业的资格证件。最后,行业协会要定期组织行业交流,帮助各家社会养老机构交流经验心得,相互借鉴经验,发挥示范性社会养老机构的带头作用,由政府民政部门和行业协会给予一定奖励。

(三)成立民主管理小组

各家社会养老机构要在政府的民政部门的督促下成立民主管理小组,来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价。民主管理小组的成员需要在社会养老机构内部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选拔出来。民主管理小组在成立之后,要积极吸收基层员工和服务对象对养老服务提出的意见、建议,对社会养老机构的管理进行改善。还要实行收费公开制度,将社会养老机构的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内容向社会公开,接受服务对象、服务对象家属和社会大众的监督。另外,民主管理小组要根据行业的发展形势,对养老机构内部的组织结构进行调整,以便社会养老机构始终保持发展的活力。

三、拓宽社会监督渠道

(一)建立公示制度与举报制度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严重,养老问题已经成为了我国全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为了提高养老服务行业的规范性与科学性,社会养老机构必须树立社会治理的理念,勇于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监管。首先,社会养老机构要建立公示制度,向社会披露一些必要的信息,比如机构规模大小、注册资金多少、服务范围、收费标准、投诉途径等等。[6]通过这种方式,社会养老机构能够树立自身的正面形象,取得大众的信任,吸引服务对象。政府的民政部门要设立针对社会养老机构的专门举报热线,保持二十四小时畅通,以便老人或家属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能够有寻求法律援助的途径。除了举报热线,民政部门还要设置举报信箱、网络在线举报平台等投诉途径,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对非法社会服务机构进行严厉打击。

(二)建立养老服务的评估制度

在对养老服务业的完善管理体系当中,不仅有政府民政部门的参与和社会养老组织的内部管理,还要有第三方的评估制度体系。只有这样,才能够对养老服务行业进行长久、有效、科学的管理,有效提高养老服务业的服务水平,提高养老服务业的正规程度和专业程度。在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体系的过程中,可以邀请养老服务专家、社会媒体、热心市民来共同参与,从各个角度来对评估制度的建立提出建议,衡量社会养老机构的设施、服务、管理、信誉状况。根据评估制度对社会养老机构进行评估,可以得出相应的评估结果。[7]政府民政部门可以根据评估的结果,来对社会养老机构采取不同的措施。对于评估结果优秀的社会养老机构,政府民政部门要予以表彰和奖励,号召其他社会养老机构进行学习;对于评估结果不理想的社会养老机构,政府要限期勒令其进行整改,提高自身的养老服务水平。

(三)推进信息化建设

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同样对养老服务业的保障监管起到了促进作用。在养老服务业的保障监管当中推进信息化建设的进程,能够大大提升管理效率,降低管理工作出现差错的可能性。信息化建设首先要建立智能化的公共信息平台,将地区内所有社会养老机构的信息统一起来,整理成专用的数据库,方便政府民政部门和行业协会进行信息查阅和检索。其次,要通过管理软件来对社会养老机构进行管理,并与政府相关部门的网站进行链接,进行数据传输和信息共享。最后,针对每一位社会养老机构的服务对象建立信息档案,掌握老人的身体健康状态,在老人提出实际需求的第一时间做出反应,提高养老服务的实时互动性。

四、结论

养老问题是我国全社会广为关注的问题。为了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我国必须对城乡社会养老的保障监管进行完善。政府民政部门要发挥自身的监管职能,养老服务业组建行业协会来对成员机构进行管理,同时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从多方面提高城乡社会养老的保障监管水平。

摘要:全面确保我国公民在退休以后的养老保障,一直是我国政府的重点工作内容之一。近年来,我国开始推行养老服务社会化。推行这一政策是出于我国人口老龄化严重和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削弱的社会现状。推行养老服务社会化以后,无论城市和乡村,老年人口的养老服务由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和志愿者共同承担。为了让城乡社会养老服务落实到实处,必须加强对养老服务的监管力度,确立社会养老的保障体系。本文结合我国城乡社会养老的现状,提出一些完善保障措施和监管体系的具体建议。

关键词:城乡,社会保障,养老服务,监管

参考文献

[1]李春根,包叠.新形势下基本养老保险城乡一体化路径初探[J].社会保障研究,2013(03):29-35.

[2]王延中.中国“十三五”时期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展望[J].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01):1-14.

[3]王延中.构建三位一体中国老年保障体系的基本构想[J].社会保障研究,2014(03):3-13.

[4]姬学敏.河南省城乡社会养老保障统筹的思考[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2014(05):98-102.

[5]孙启泮.对整合城乡社会养老保险问题的思考[J].鲁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01):58-62.

[6]林义,林熙.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需要重视的问题[J].老龄科学研究,2015,03:61-69.

8.社会保障对城乡家庭消费的影响 篇八

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正在由城乡二元制结构向城乡一体化转变的过程中。我国虽然正在努力消除城乡居民户口差异,但是长期形成以重城市轻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使我国城乡社会保障的差距巨大。首先,农村居民可以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样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但工伤险和失业险等险种是农村居民目前还无法普遍享受到的待遇。其次,在社会救助体系方面,我国虽然逐年加大对贫困人员的帮扶力度,但是帮扶政策区域性明显,不同地区的贫困人口往往享受着不同的扶贫待遇。可以说我国城市乡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还存在不平衡现象。

城乡消费水平差距不断加大。由于城乡掌握的资源和信息不同,城市的发展较快,乡村发展较慢的现实,使我国城乡居民在消费方式上有较大差距,而且城乡消费差距的总体上呈扩大趋势。首先,中国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是农村收入水平的近3倍。虽然国家在实行了农业税改革后,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在某些年份缩小,但整体上的差距仍然过大。其次,我国仍然是世界上城乡收入差距较大的国家,城市与农村收入的绝对额差异正在呈逐年扩大的趋势,而且随着农村居民向城市的涌人,城市创业潮的兴起,会使城市居民收入增长速度重新超过农民,从而使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会进一步的加大。

城乡居民社会待遇的差距。城乡居民不仅消费水平差距巨大,而且还存在着享受公共服务设施上的差距。首先。城镇居民有更好的医疗教育条件,这使城乡居民明显感觉城市的教育医疗质量要普遍的好于乡镇。其次,社会资源的配置上也存在着失衡现象,我国绝大多数的农村地区刚刚开始全面铺开社保制度,而且我国社保资金拨付给城市的显然要比拨付给乡村居民的要多。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大,城乡医疗、社会、社会救济等条件不同,这些问题集中反映在对城乡居民家庭消费的影响上,也应表现出城乡家庭消费的巨大差距。

社会保障对城家庭消费的影响

增加持久性家庭收入对家庭消费有促进作用。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对城乡家庭消费有积极的正向促进和刺激作用。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增加居民家庭的持久性收入,城镇居民家庭持久性收入每增加1%,城镇居民就会增加0.57%的家庭消费,而农村家庭则会增加0.79%的家庭消费。农村家庭持久性收入的主要来源是经营性收入,而城市居民家庭的持久性收入主要来源于工资收入。工资高低是决定城乡家庭消费的基本因素,增加社会保障水平可以促进城乡家庭持久性收入增加。

社会保障收入水平与家庭消费支出有正相关作用。增加城乡家庭的社会保障收入水平,可以有效促进城乡家庭的消费支出。通常城镇居民社会保障收入的增加,带来的城镇家庭支出的增长会大于农村家庭消费支出的增长。但是,社会保障水平的增长对家庭消费支出的增长作用还不明显,这与我国当前的社会保障总体水平较低的实际情况是相符的。由于我国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和医保水平不能全面解决百姓的后顾之忧,以及城乡家庭对未来不确定性风险的防范,使城乡家庭将增加的收入普遍的用于储蓄,从而来保证未来生活的稳定性。

物价水平变动对城乡家庭消费的影响不同。持续变动的物价水平与社会保障存在著联动的关系,随着市场经济运行体制的深入,社保与物价水平挂钩已经普遍执行。通常农村居民由于收入增长较慢,因此对物价水平的上涨有较强烈的反应,物价的提高对农村家庭有较大的抑制作用。城市家庭由于适应物价的涨跌不一现象,因此物价消费对城镇家庭的抑制作用较小。第三,物价的变动集中反映在生活消费品上,农村居民对基本生活消费品的需求更大,因此受价格因素影响较大。这些现象充分说明价格变动导致社会保障变动的重要原因,社会保障水平应当充分反映市场价格的变动因素,从而减少价格上涨带来的城乡家庭消费抑制的作用,切实保证消费品价格在合理区间变动。

实现社会保障对城乡家庭消费积极影响的对策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切实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从根本上解决社保制度上的缺失,可以使更多城乡家庭享受到社保政策带来的福利,可以使我国城乡家庭有更宽裕的经济条件。首先,应当继续推行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体化制度,消除城乡家庭之间在社保范围内的不平等和不平衡的问题。其次,尽快实现社会保障真正意义上的全覆盖,逐步改革基层边远地区社保给付能力低下和给付不足的问题。第三,尽快推进将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项目向农村推行,使农村家庭享受到更好的社保体系。第四,寻求与老龄化社会相一致的社会保障政策,使我国城乡家庭的老人有充分的社会保障,从而切实减轻城乡家庭沉重的经济负担。第五,在社保基金的管理上,实现城乡互助的功能,建立完善的社保信息平台,切实解决社保信息共享和城乡居民社保转移续接等实际问题。

切实改善社保收入的结构。我国社会保障虽然不断的向农村倾斜,但是农村社会收入与消费水平低于城镇的现实依然存在。只有不断的减少城乡收入水平之间的差距,才可以有效激发出农村家庭的消费欲望与活力,全而实现全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共享。为此政府要优化社会保障的支出结构,加强公共财政在社保领域的支出力度,使社保总支出水平不断上升,实现社保总支出的持续增长。同时严格监管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切实防止社保资金被挤占现象的出现,有效优化社保支出项目,从而使社保资金更有效的用于城乡家庭。

实现社会保障推动城乡家庭消费增长的目标,需要完善社会保障体制,减少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加大政府在社保领域政策的执行力度,有效实现社保政策的全面落实。从目前我国社保领域存在的问题出发,还可以针对不同地区存在的实际问题,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落实社保政策,实现社保对城乡家庭的全覆盖,是当前社保发展应当考虑的重要论题。

9.城乡规划的社会学 篇九

我国城乡社会保障建设的宏观经济分析 作者:柯文岚

来源:《海峡科学》2009年第07期

[摘要]该文在莫迪利阿尼的生命周期理论基础上,引入社会保障福利SSW,通过一些系列的推导获得在社会保障福利计划下的最优储蓄率,根据索洛增长模型,分析最优储蓄率的影响。文章分析了2003年~2007年我国的社会保险参保覆盖率,及城乡居民的最优储蓄率,最终得出结论:我国目前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建设不仅不会影响到我国长期的经济稳定和增长,而且有助于提高我国城乡居民的个人福利,政府应该继续贯彻和落实当前的社会保障福利政策。

[关键词]社会保障福利最优储蓄率生命周期理论黄金律水平

1引言

10.城乡规划的社会学 篇十

法国城市规划论文-浅析城市规划社会选择论France urban planning thesis-Urban planning theory is essentially a kind of ideology that expatiates on cities and is philosophy about urban planning.It emphasize to study on what is urban planning, what is its significance, what is its rational procedure, and what is its objective.Urban planning theory includes noumenon theory and process theory.The noumenon theory relate to what urban planning is, which effect urban planning exert.The process theory relates to how urban planning is done, which measure, mechanism and procedure is taken.The important urban planning theory is that how politics, economy and society impact on urban planning, and what are effects of urban planning in Chinese political, economical and social conditions.Due to the disfigurement of the urban physical planning, the paper avoids urban physical planning, cites interest subject? to expatiate the mutua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government, economical organization, citizen, urban planner and urban planning.The paper analyses interest consensus? in urban planning, and puts forward the Social Theory of Urban Planning? The research route is as follow:First of all, the paper sets up the fundamental epistemology of urban planning.Essentially, urban planning belongs to a kind of social regime.What is the foundation and premise of urban planning and which function does it has? On the point of view that based on epistemology, the paper analyses which attribute urban planning has, whether the city can be meddled and planned artificially, which extent of the meddling and planning is reasonable.After that, the paper uses M.Webers social Action Theory? to analyze the rationality of humans action and urban planning, to elaborate the effects of urban planning under different economic systems, and to analyze the roles of Chinese urban planning.Secondly, according to the interest mechanism the paper analyzes the propulsionof urban development and interactions between urban interest subject?Based on that urban planning is the method to meet the needs and the tools bywhich the interest subject? gain interest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interest

subject^ needs and contradictions to the urban space from four points of view.On the point of view about politics, urban space is a kind of important resource and an important manipulative element of the political implement.On the point of view about economic, urban space is the biggest wealth which human beings own.The modern cities exert the worth of land using.Exploiting and operating the urban land become the most primary way to accumulate wealth.On the point of view about technique, keeping the order of land using and achieving the perfection of the space system, urban planning is the important method of using land space befittingly and is means of organizing the function of space reasonab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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