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加气员的处理决定(3篇)
1.关于对加气员的处理决定 篇一
关于对XXX同志的处理决定
各部门:
经查,2011年10月15日中午,XXX在车间下班后,未通知管理部,擅自将酒店专用供气开关关闭,导致餐饮部不能正常运作。违反了“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制度”第3.1条服从工作安排,严格遵守公司制度,按规定程序开展各项工作。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对其作通报批评的决定。
希望XXX在今后的工作中调整好工作态度,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作业。同时也希望公司其他员工严格按照制度和操作规程办事,如有违反予以严重处罚,屡教不改者予以开除。
XXX公司
年月日
2.关于对加气员的处理决定 篇二
王煤团发„2011‟ 号
关于先进团支部、青年文明号、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和优秀青岗员的表彰决定各团支部:
至2010年五四以来,矿团委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在矿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全面服务矿区安全生产、引导团员思想建设和构建文明和谐矿区等各项工作中,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涌现出一批思想进步、学习刻苦、工作勤奋和自觉奉献的共青团员、团干、青岗员、团支部,为更好的发挥广大团员青年的先进作用,弘扬“五四”精神,推动我矿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经民主投票选举领导评议研究,2011年度先进团支部、青年文明号、优秀团干部、优秀青岗员、和优秀共青团员表彰决定如下:
一、授予:采煤一工区团支部、综掘工区团支部、掘进一工区团支部、掘进三工区团支部、选煤厂团支部、机电工区团支部六个先进团支部称号。
二、授予:电子阅览室、矿大门保卫科值班室、掘进三工区650轨道巷郝宝文班组三个青年文明号。
三、授予:卢佩、陈腾、李智勇、杨超、李桂玲、高翔、王贝、郭延车8名同志优秀团干部称号。
四、授予:
张华永、刘洋、李长青、郭聪、付正方、张猛、张路、倪守好、郑辉、曾明、王勇、孙建国、苏世祥、张琛、刘明周、兰庆全、李佳、17名同志优秀青年岗员称号。
五、授予:丁遥遥、王贤、周光谱、刘浩(采一)、陈兴旺、董会强、邵东东、刘良、杨帅、卢佩、李强强、郭爱国、姜成达、张现禹、徐继勇、杨超、蔡志刚、陈云关、朱俊杰、王辉、侯旺旺、李阳、王允苓、邵靖尉、王炳瑞、盛壮华、杨萌、时广超、马广富、马培全、刘俊双、朱挺坤、黄耀、徐春、陈冰川、李斌、于振伟、魏峰、李峰、马冰冰、左海峰、乔志华、郭建海、袁帅、蔡祥东、李长辉、刘亮、于汗汗、杨飞飞、刘凤斌、杨进、刘闯、刘辉(综掘刘凯班组)、徐强、韩卫东、时吉红、康宏、随聪、袁野、田甜、魏绪兰、侯超、王虎、周晓庆、刘通、张锐、郭路、王德龙、刘笑飞、赵宇、齐高彬、路磊、吴鹏鹏、栾兴鹏、徐红梅、唐国栋、翟兆增、李岩、韩笑、耿聪杰、邵珠娟、刘杰、梅超、单欣、张欢欢、周韶义、刘强、李盟蒙、刘浩(后勤)89名同志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团组织和先进个人,以此次表彰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在团的建设和各项工作中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要向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学习,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团建创新,切实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不断巩固党的青年群众基础,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全面建设和谐安康矿区而努力奋斗。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
主题词:表彰决定共青团王楼煤矿委员会2011年5月3日印发
3.关于对加气员的处理决定 篇三
根据群众举报,中心小学四年级部分教师违规引导学生购买教辅材料。9月19日,县教体局工作组对四年级个别教师的行为进行了调查,认定情况基本属实。为此西平镇教体办针对教师违规购买教辅材料一事高度重视,立刻成立了以教体办主任为组长的,治理违规购买教辅材料专项工作小组,在全镇范围内进行了逐一调查,调查发现:四年级部分教师违规引导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一事系中心小学四年级个别教师所为,其他年级教师未发现此种事情的发生。为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经教体办研究决定对参与违规引导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教师作如下处理。
1.参与教师本人写出书面检查,在全体教师大会上做出深刻检讨。
2.对参与教师全镇通报批评。3.扣发参与教师两个月绩效工资。
希望教师们把此类问题上升到师德的高度,深刻认识这种事情的严重性,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