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铸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024-07-30

连铸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共11篇)

1.连铸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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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铸工序安全操作规程

一、浇注准备

1、浇注前连铸各工序应检查本工序范围内的设备系统、电器系统、水冷系统、气动系统安全、可靠、有效,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2、中间包要经4小时自然干燥,方可吊到连铸平台用热包盖再烤2小时以上,方可安装定径水口。

3、安装定径水口要在浇注工位上进行,安装完毕,应按技术规程标准检查合格,方可用劈柴进行烘烤。

4、中间包包壳上的透气孔必须焊好档板,以免喷出的热气灼伤操作人员。

5、穿引锭杆时,操作人必须在拉矫机两侧进行引对,以防引锭杆滑下,危及操作人员。

6、引锭杆送入结晶操作中,上下操作必须密切配合,上面操作人员必须将自己所用工具保管好,做好防滑措施,千万不能落入二冷室,对二冷室内操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7、封塞结晶器用的石棉绳,必须要干燥,投放的冷料表面不得有油垢、锈及易产生气体的附着物,以免浇入钢水时产生喷爆现象,危及操作人员的安全。

8、砌筑的摆槽要架好劈柴进行烘烤,烘烤合格标准为:(1)劈柴点燃烘烤时间≥20min燃尽后保持时间≥20min。(2)泥料应充分干燥,砖缝无气体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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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槽底金属壳烫手。

9、溢流罐、罐底要铺好干燥的粉渣,不得用被油浸过或潮湿的清理物铺垫罐底。

10、穿引锭杆工作结束后,必须送水检查结晶上下口所有密封圈,有无渗水,下口有无高压冷却水串入,喷淋架是否对中等,确认无误方可进行连铸操作。

11、浇注前要对结晶器内壁进行润滑操作,以内壁形成均匀的油膜为宜,不得过量使用结晶器油,以防石棉吸油,产生喷爆现象。

二、浇注过程

1、烧注开始时,大包工要平衡开启滑动水口,不能自开要用烧氧引流,引流结束及时关掉氧气阀门,以免烧伤操作人员。

2、钢液注入中间包后,大包工要密切注意中包内衬热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要通知炉长做紧急处理。

3、浇注开始时,事故易发区必须备好事故用包,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将包旋至包上,做进一步的紧急处理。

4、中间包内钢液温度1560℃-1580℃为宜,大包工根据温度调节中包液面高度,最低液面高度不得小于150mm。

5、中包液面达到200-300mm撤掉尖锥,摆开摆槽将钢液注入结晶器,开始拉坯,此时观察液面不准在与结晶器垂直方面上观察,应与结晶器成45°左右的角度去观察液面,以免喷爆物伤及操作工。

6、拉坯工要密切观察浇注全程和结晶器上口的火焰情况,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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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氫焰时,应立即打入摆槽,停止钢液注入,停止该流流拉坯,以防结晶器内钢液喷爆,造成安全事故。

7、拉坯工上岗必须佩戴好安全帽、防护镜,长皮手套、鞋罩等劳动保护用品。

8、拉坯的一侧手不得离开操作箱上的控制钮,确保拉坯过程平稳进行,防止紧急状态出现误动作,危及人与设备安全。

9、在发生漏钢事故时,应立即通知配水工调切冷却水量,采取应急补救措施,不得已时,应立即堵住定径水口,停止浇注,以免产生重大安全事故。

10、配水工要密切注意拉坯速度,温度综合判断冷却水量,及时调节有关闸阀,确保拉坯顺利,保证安全。

11、拉坯全程中配水工、电控工不得擅自离开岗位,确实需要离开时应告知炉长,由炉长代替,以防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12、出现拉坯事故,各工序操作人员要振作冷静,听从指挥,相互配合,不准擅自主张,操纵设备,扩大事故,带来安全隐患。13.切割工要检查好本工序所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压力表、输气带、割枪等设施状态,在确认安全、可靠时,方可使用,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14、切割用乙炔瓶、氧气瓶应离热源10米以外,且气瓶周围环境温度不得超40度。乙炔、氧气两瓶间的放置距离不得小于5米。

15、切割工上岗要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还要戴好隔热面具,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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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高温喷射物烧伤操作人员。

16、铸坯运送工上岗要检查本岗位所使用工具、吊具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更换。

17、推钢机只许每次推一支坯(坯长3m),并且一次推到位,不许一次推两支或两支以上的铸坯,以免产生推钢掉轨,造成生产安全事故。

18、处理事故坯其长度不得大于3m,并且在用夹钳吊运红坯时,每次只限一支坯,以防超过夹钳持力掉下,伤及人身、设备情况发生。

19、用铸坯吊钩送运铸坯时,每吊只许吊5支坯,且每支坯的两端均要被铁链兜上,方可起吊运走。

20、铸坯码垛要整齐,不得有长坯探出垛外,坯垛的基础要平整牢固,不许有坯垛倾斜现象,并做好防滚塌措施,以免坯垛倒塌伤及人身、设备。

21、坯垛要一层层横竖交叉码上,3m长坯垛高不得大于4m,4.5m长坯垛高不得大于1.5m。

三、浇注结束

1、浇注结束,各工序要及时清理作业面、通道、关闭冷确水阀门,做下一次浇注准备。

2、准备各工序所属的机械、电器、冷却水、气动、润滑等系统,对所用工具,吊具检查修复、更换、恢复初始状态。

2.连铸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篇二

三个标准中分别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操作方法及反光贴的粘贴方法做了详细的规定。

(一) 《拖拉机安全操作规程》中规定:

1.拖拉机作业人员, 应经过由生产、销售或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

2.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 应取得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核发的相应机型拖拉机驾驶证, 驾驶证应当在有效期内。

3.拖拉机应按规定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领取拖拉机号牌、行驶证, 并按规定悬挂号牌, 随机携带行驶证。领有号牌、行驶证的拖拉机应按规定参加定期检验并合格。

4.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应详细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 熟悉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警示标记的含义。拖拉机投入作业前, 应按使用说明书进行检查和保养, 确保机械技术状态完好。

5.拖拉机驾驶操作人衣着不得妨碍驾驶操作, 衣扣须系紧, 不准赤足、穿拖鞋, 女性驾驶人发辫不应外露;作业前应勘察道路和作业场地、清除障碍, 必要时应在障碍、危险处设置明显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应进入作业区。

6.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 驾驶操作与驾驶证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

(2) 驾驶操作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拖拉机;

(3) 驾驶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拖拉机;

(4) 将拖拉机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操作;

(5) 携带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上机作业;

(6) 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后驾驶操作拖拉机;

(7) 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驾驶操作拖拉机;

(8) 驾驶操作拖拉机时吸烟、饮食、闲谈、接打电话或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操作的行为。

7.拖拉机的禁用:

(1) 封存、报废和技术状态达不到安全要求的;

(2) 非法制造、拼装、改型或国家实行安全认证的拖拉机没有通过安全认证的;

(3) 安全销、安全链、防护网、防护罩等安全设施不全或不可靠的;

(4) 转向与制动系统工作不良的;

(5) 离合器结合与分离不良的;

(6) 发动机、传动部分有明显杂音或其它不正常现象的;

(7) 各部件联结松动、损坏的;

(8) 配套机具缺件、变形以及工作部件安装不正确及调节装置失灵的;

(9) 未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夜间无安全可靠的照明设备的。

8.拖拉机的启动

(1) 启动时, 必须将变速器置于空档位置, 动力机组离合器手柄置于分离位置;

(2) 手摇启动, 要紧握摇把, 站立位置和姿势要正确, 发动机启动后, 应立即取出摇把;

(3) 绳索启动, 绳索不准缠在手上, 身后不准站人, 人体应避开启动轮回转面。启动机启动后, 空转时间不得超过5min, 满负荷时间不得超过15min;

(4) 电动机启动, 每次连续启动时间不超过5S, 一次不能启动发动机时, 应间隔2-3min再启动, 启动3次仍不能启动, 要查明原因, 排除故障后方可再启动;

(5) 严禁用金属件直接搭火启动;

(6) 严禁用溜坡或向进气管道中注入汽油等非正常方式启动;

(7) 严冬季节启动前应加热水预热, 不可骤加沸水, 严禁无水启动和明火烤车;

(8) 主机启动后要低速运转3-5min, 观察各仪表读数是否正常, 检查有无漏水、漏油、漏电、漏气现象, 倾听有无异常声音。

9.拖拉机的起步

(1) 拖拉机发动机启动后必须空转预热, 达到规定的水温和油温, 待运转正常后方可起步和逐渐增加负荷;

(2) 起步或者传递动力前, 必须观察周围情况, 及时发出信号, 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

(3) 起步或传递动力时, 必须缓慢结合离合器, 逐渐加大油门;

(4) 手扶拖拉机起步时, 不准在松放离合器手柄的同时, 分离一侧转向手柄;

(5) 驾驶室内不准超员乘坐, 不准放置有碍作业的物品。手扶拖拉机驾驶座位以及脚踏板上严禁乘座或站立其他人员;

(6) 拖拉机挂接农具上除设有工作座位 (或踏板) 供额定的操作人员在田间作业时乘座 (站) 外, 其他任何部位和任何情况下, 严禁乘座 (站) 人员, 也不得擅自增设座位或踏板;

(7) 驾驶操作人与辅助作业人员之间必须设置联系信号。

10.拖拉机的行驶

(1) 道路行驶中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规定;

(2) 拖拉机行驶中, 不准将脚踏在离合器踏板上, 不准用离合器控制车速, 不准分离离合器停车且不摘挡而与别人谈话或者做其它事;

(3) 严禁双手脱把或者用脚操纵手扶拖拉机;

(4) 挂车装载应均衡, 不能偏向一侧, 也不能过于偏前和偏后;

(5) 轮式拖拉机左右制动踏板必须连锁牢固, 防止单边制动;

(6) 严禁用改变发动机的额定转速和拖拉机的传动速比等方法提高行驶速度;

(7) 严禁高速急转弯;

(8) 运输作业, 一辆拖拉机只准牵引一辆挂车, 严禁从事客运和人货混装。

(9) 不准装运危险、剧毒物品;

(10) 运输棉花、秸秆等易燃品时, 严禁烟火, 并有防火措施;

(11) 运输大件物品、机具, 须有防滑移措施。

(12) 拖拉机牵引损坏车辆时, 须遵守下列规定:

(1) 一台拖拉机只准牵引一辆, 低速行驶, 禁止其后再挂接农具或者挂车 (不含手扶拖拉机) 。

(2) 被牵引车辆的转向, 制动必须有效, 夜间要有灯光信号设备。

(3) 牵引时采用硬联结方式。

(4) 同一类型的拖拉机可以互相牵引、小型拖拉机不得牵引大、中型拖拉机, 轮式拖拉机不得牵引履带式拖拉机。

(13) 通过渡口, 必须听从渡口管理人员指挥, 上、下渡船应低速行驶, 在渡船上停稳后必须锁定刹车, 并采取可靠的稳固措施。

(14) 通过铁路道口, 应遵守下列规定:

(1) 驾驶操作人必须听从道口管理人员的指挥;

(2) 通过设有道口信号装置的铁道口时, 要遵守道口信号的规定;

(3) 通过没有道口信号装置的无人看守道口时, 必须停车了望, 确认两端均无火车开来时, 方准通行。

(15) 上、下坡行驶时不准曲线行驶、急转弯和横坡掉头, 上陡坡不准换挡, 下坡不准熄火或空挡滑行;坡路上必须停车时须卡住制动踏板或采取可靠防滑措施;

(16) 通过河流、洼塘时检查河床的坚实性和水的深度, 确认安全后, 方可通行。采用中、低挡行驶, 不准中途变速或停车;

(17) 冰雪道路行驶时不准高速行驶、急转弯、急刹车, 不准在上下坡时换挡, 与同方向行驶车辆保持安全距离。

11.拖拉机的田间作业

(1) 作业人员工作时应坚守岗位、集中精力, 经常观察机组以及作业区内有无异常情况, 不得闲谈、打闹或者做其它有碍驾驶、操作的动作;

(2) 作业时人体不准接触运转部位, 禁止从传动皮带以及传动轴上、下方穿越, 行驶中、严禁追随、攀登或跳车;

(3) 作业时, 禁止对机组进行保养、调整、紧固、注油、换件、检修、清理和排除故障等项工作;

(4) 发动机冷却水沸腾时, 不准立即打开水箱盖, 骤加冷水, 应卸去负荷, 低速运转, 待水温下降后, 方可打开水箱盖添加冷水;

(5) 发动机发生“飞车”时, 不准卸掉负荷, 应立即采用切断气、油路等有效措施强行熄火;

(6) 发动机不准长时间怠速运转和超负荷作业;

(7) 拖拉机在作业中出现翘头时, 应立即减小油门, 分离离合器, 减轻负荷, 防止纵向翻车;

(8) 拖拉机牵引 (悬挂) 农具以及履带式拖拉机通过村镇和危险地段, 必须有专人护行、不准高速行驶, 不准行人追随攀登;

(9) 使用悬挂农具时, 须遵守下列规定:

(1) 拖拉机挂接农具时, 驾驶操作人必须听从挂接人员的指挥, 挂接人员必须等车停稳后方可挂接农具;

(2) 拖拉机与农具挂接后, 应插好安全销, 调整限位链, 下拉杆后端的横向摆动不得过大, 悬挂农具挂接后还应检查升降是否灵活;

(3) 起步要平稳, 转弯时须减速, 不准操作过猛;

(4) 作业时, 分置式液压操纵手柄必须放在“浮动”位置, 禁止放在“压降”位置, 半分置式及整体式液压装置, 应根据土壤比阻和地表情况, 正确使用位调节和力调节手柄;

(5) 地头转弯或过沟埂时, 应将农具升到最高位置;

(6) 越过高埂或者上陡坡时, 应根据地形倒车行驶, 倒车前, 应认真观察周围情况, 确认安全, 并发出信号后方可倒车, 必要时要有专人指挥;

(7) 升起农具排除故障或更换零件时须将其支撑牢靠;

(8) 机具不准悬挂停放;

(9) 远距离转移地块时, 除应将农具升到最高位置外, 还必须调短上拉杆, 同时用定位阀定位, 并用锁紧装置将农具固定。

(10) 使用动力输出轴时, 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动力输出轴与农具间的万向节须设防护罩;

(2) 在挂非独立式和半独立式传动时, 须先将变速杆放在空挡位置, 然后接合动力输出轴挡位;

(3) 使用同步式动力输出轴挂倒挡前, 应先分离动力输出轴;

(4) 检查农具或发动机熄火时, 须先将动力输出轴动力切断。

(11) 作业中,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立即停机。

(1) 发生人身伤亡以及机械事故;

(2) 拖拉机转向、制动机构突然失灵;

(3) 机组有异声、异味、机油压力突然下降或者升高等不正常现象;

(4) 机组发生强烈震动;

(5) 发动机“飞车”;

(6) 夜间作业, 照明设备发生故障。

12.拖拉机的停车

(1) 拖拉机停车前, 应先卸去负荷, 低速运转数分钟后方可停机, 不准在满负荷工作时骤然停机;

(2) 拖拉机停车应选好停车点, 停车后要锁定刹车, 放下悬挂农具;发动机熄火后, 要关闭电门, 取走钥匙;

(3) 发动机熄火后, 停放地点气温低于零摄氏度时, 冷却水未加防冻液的必须待水温降到70℃以下时, 放尽冷却水, 严冬季节停车后, 必要时应趁热将润滑油放出。

13.拖拉机的技术维护

(1) 应按使用说明书“技术保养规程”进行技术维护;

(2) 技术保养前, 必须使发动机熄火, 带有悬挂农具时, 应将农具落地。

(3) 技术较复杂的保养必须在室内进行, 室内应通风良好;

(4) 清理杂草冲洗污泥, 保证各部件外表清洁、干燥;

(5) 技术维护完毕, 应及时清点工具和零件, 并试车检查全机技术状况。

(6) 出车前后应重点检查:

(1) 牵引插销的保险销是否插牢, 保险链是否装妥。牵引架是否牢固, 连接销子是否严重松旷;

(2) 转向盘中心销锁定螺母是否有松动现象;

(3) 制动装置杆件是否连接可靠, 制动气 (油) 管路是否接牢, 有无漏气 (油) 现象;

(4) 轮胎气压是否符合规定;

(5) 各紧固螺栓和螺母 (特别是轮胎、钢板弹簧处) 是否松动, 防护网及其它安全标志是否紧固, 后灯和制动灯是否亮。

14.拖拉机的入库

(1) 放净柴油、润滑油和冷却水, 卸下蓄电瓶和三角皮带。

(2) 正确调整轮毂轴承、转向盘 (同时润滑) 及轮胎气压, 必要时进行轮胎换位;

(3) 对全车进行涂 (喷) 漆或补漆。车架、车身、轮辋等金属表面涂 (补) 漆前应除锈;

(4) 将车架垫起, 使轮胎离地面5—10cm, 露天存放要严密遮盖。

(二) 《联合收割机安全操作规程》中规定:

1.驾驶员必须经农机管理部门的技术培训, 并取得收割机驾驶操作或农田作业证。

2.出车前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做好机器保养, 注意下田部位行走系统的维护和保养, 以确保收割机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3.作业时, 收割机上可乘坐接粮员1人 (大型机可坐1~2人) , 不准乘坐与操作无关的人员。

4.新的或经过大修后的收割机, 使用前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规程进行磨合试运转。未经磨合试运转的, 不准投入正式使用。

5.发动机启动前, 应将变速杆、动力转出轴操纵手柄置于空档位置 (履带式机型应将工作离合器置于分离位置) 。

6.收割机起步、接合动力 (或工作离合器) 转弯, 倒车时应事先鸣喇叭或发出信号、并观察机器前、后、左、右是否有人, 接粮员是否坐稳;起步、接合动力档时速度应由慢逐渐加快;转弯、倒车动作应缓慢。

7.作业中, 驾驶员要集中注意力, 观察、倾听机器各部件的运转情况, 发现异常响声或故障时, 应立即停车, 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8.接粮员工作时要注意力集中, 如发现出谷口堵塞或其他故障时, 应立即通知驾驶员停机并排除故障, 在机器未完全停止运转前, 严禁用手或工具伸入出粮口, 以免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9.严禁在机器运转时排除故障, 禁止在排除故障时启动发动机或接合动力档 (工作离合器) 。

10.收割机在较长距离的空行中或运输状态时, 应脱开动力档或分离工作离合器;长距离道路行驶时, 应将割台拉杆挂在前支架的滑轮轴上。

11.机组在转移途中或由道路进入田间时, 应事先确认道路、堤坝、便桥、涵洞等能否承受机组重量, 切勿冒险通行。行驶途中左、右制动踏板应连锁, 注意观察道路前方车辆、行人动态, 遇有情况时, 应立即减速靠右行, 必要时应停车避让。上、下坡和上、下渡船以及通过狭窄地段时, 应有人协助指挥驾驶。严禁在不平道路上高速行驶, 禁止空档或发动机熄火溜坡。

12.作业过程中, 水箱水温过高时, 应立即停车, 待机温下降后再拧开水箱盖, 添加冷却水。如发现发动机工作时断水、严重过热时, 应立即怠速运转, 降低机温后, 再徐徐加入冷水。严禁停车后立即加入冷水, 以免机体开裂。冷却水开锅需要打开水箱盖时, 严禁用手直接打开水箱盖, 应用抹布或麻袋包住水箱盖后, 先轻旋使水箱内蒸汽跑出, 待水箱内外压力一致时, 方可打开水箱盖。注意操作时人不可正对着水箱盖口操作, 以防水蒸汽冲出造成人员烫伤。

13.田间固定脱粒时, 应事先将拨禾轮上的传动皮带放松卸下, 并取下拨禾轮, 以便手工喂入作物。喂入时要尽量均匀, 防止堵塞。脱粒时, 驾驶员应自始自终在驾驶位置上, 以免发生意外。

14.收割机任何部位上不得承载重物。

(三) 《农业机械机身反光标识》中规定:

1.通用要求

(1) 机身反光标识应粘贴在无遮挡且易见的机身后部、侧面外表面。

(2) 粘贴的反光标识应由白色单元开始, 白色单元结束。

(3) 粘贴时, 反光标识单元组 (每单元组应包含黄、白2种颜色, 以下相同) 的间隔不应大于150mm。

(4) 粘贴机身反光标识后, 不应影响农业机械其他照明及信号装置的性能。

(5) 粘贴机身反光标识后, 不得在机身反光标识上钻孔、开槽。

(6) 粘贴机身反光标识时, 如果不能连续粘帖, 可以中断粘帖, 但每一连续段应至少一个单元组。

2.粘贴条件

(1) 机身反光标识均应粘贴在无遮挡、易见、平整、连续, 且无灰尘、无水渍、无油渍、无锈迹、无漆层翘起的机身的表面。

(2) 粘贴前应将待粘贴表面灰尘擦净。有油渍、污渍的部位, 应用软布蘸脱脂类溶剂或清洗剂进行清除, 干燥后进行粘贴。对于油漆已经松软、粉化、锈蚀或翘起的部位, 应除去这部分油漆, 用砂纸对该部位进行打磨并做防锈处理, 然后再粘贴机身反光标识。

(3) 机身表面无法直接粘帖机身反光标识时 (如表面锈蚀严重等) , 应先将机身反光标识粘贴在具有一定刚度、强度、抗老化的条形衬板上 (如薄铝板或马口铁等) , 再将条形衬板牢固地铆接到机身上。

3.后部粘贴要求

(1) 机身后部粘贴机身反光标识时, 在结构允许的条件下, 应左右对称分布, 并尽可能体现后部的宽度和高度。横向水平粘贴总长度 (不含间隔部分) 应不小于机身后部宽度的80%。高度上两边应各粘贴至少1个单元组机身反光标识。

(2) 机身后部机身反光标识的边缘与后部灯具边缘的距离应不小于50mm。机身后部有反射器的, 可不粘贴。

(3) 粘帖允许中断, 但每一连续段长度不应小于300mm, 且为一个单元组。特殊情况下, 允许白、黄单元分开粘贴, 但应保持白、黄相间, 每一连续段长度不应小于150mm。

4.侧面粘贴要求

(1) 机身侧面粘贴机身反光标识时, 应尽可能连续粘贴并体现农业机械的侧面长度。当采用断续粘贴时, 其总长度 (不含间隔部分) 不应小于机身长度的50%。

3.连铸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篇三

1、总经理是企业的安全负责人,对本企业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和劳动保护工作。

3、批准、发布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

4、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5、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机构,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稳定专业队伍。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7、组织全厂性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8、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9、如企业内实行各级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考核。

10、总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车间主任是车间的安全负责人,对车间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车间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4、组织落实车间的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

5、组织生产工人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

6、组织车间的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环境安全部报告。

7、组织或参加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8、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领导并支持车间和班组安全员的工作。

9、生产班长在车间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生产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车间工人学习、贯彻执行公司和车间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组织班组级的安全教育。

3、定期组织安全活动,认真执行交接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检查生产工艺指标及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

5、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监督检查本辖区非化工工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6、负责本岗位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之完好。

7、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生产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3、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

4、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材、消防器材。

7、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

仓库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建立完整的货物进出库登记制度,货物进出仓库必须由管理人员进行详细的建帐登记,随时掌握库存商品数量。

2、货物入库时必须确认包装桶的完整性,任何破损、密封不严的货物不得入库。

3、对易燃化学品入库后要整规存放,对需要露天存放的货物不得受日光曝晒,必须有遮盖措施。

4、不同种类的易燃物品不得混存、混放,必须分类存放;室内放置货物要留有合适的间隔,不得拥挤、超量存放。

5、室内存放的货物要注意通风,危险品储存场所要严禁吸烟,严禁携带火种进入,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仓储场所。

6、车辆进入危险品仓库要带防火帽;仓库内包装桶的移动要轻拿轻放,严禁野蛮装卸,严禁锰烈撞击;对包装有缺陷者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严禁货物泄漏。

7、仓库管理人员对危险品仓库要定时巡查(不超过四小时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火擎119)

8、仓库灭火器具要始终处于良好状态,管理人员要熟悉其使用方法。

9、违反危险品仓库管理的工作人员将由公司按相应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公司任命,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协助车间主任作好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2、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车间主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4、制订车间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5、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车间主任搞好职工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工作。

6、参与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7、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

8、负责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9、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

10、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负责。

环境安全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企业内的易燃品、爆炸品、起爆器材等的保卫和要害岗

位、厂内交通、消防的管理工作。

2、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负责专业和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和演习。

3、编制或修订企业的防火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

4、负责明火采暖(动火)等工作的审批;参加建筑设计防火的审核验收工作。

5、负责消防器材计划、配备和维护管理工作。

6、组织火灾的扑救;负责火灾事故、破坏事故和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7、负责监督各部门作好本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减少水、电等方面的不必要的浪费,尽量减速少废气、废渣的排放,保护好企业的环境。

8、负责每年定期对生产厂区的绿化带内植树、栽花及日常浇水、施肥、修剪。要求各部门爱护树木、花草。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为及时解决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部署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行会议。安全生产会议的主要议题:

1、检查上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2、对员工提出的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

3、根据需要,对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等进行修订。

4、讨论决定有关安全生产设施方面的技术改造、经费投入事项。

5、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作出处理决定。表彰奖励安全生产中的先进典型人物和事例。

6、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7、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并研究提出在本企业贯彻落实的措施。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是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的保证,必须认真抓好。

1、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公司、环境安全部、班组),并必须经考试合格、登记方可进行操作。

2、三级教育的时间一般不能少于50小时。(公司级不少于15小时,环境安全不少于15小时,班组及不少于20小时)。

3、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4、定期轮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至少一至二次,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6、安全教育内容是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从加强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劳动纪律两个方面进行,安全教育要求体现“六性”,即全员性、全面性、针对性以及成效性、发展性、经常性。

7、要开展好主管部门及本公司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如“百

日安全生产活动”、“安全月”、“安全周”等竞赛活动,使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

8、教育培训形式:

安全教育、培训可以根据各自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设培训班、上安全课、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图片展、书画剪贴、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通报、广播等使教育培训形象生动。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监督、指导、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不安全因素的方法途径和有力措施,各职能部门必须认真抓紧抓好这项工作。

1、检查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应根据施工(生产)季节、气候、环境的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内容、标准,一般的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装置、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伤亡事故处理等等。

2、检查频率要求

公司除了平时不定期抽查外,每年例行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三次。公司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环境安全部每月不少于二次,班组每周不少于一次自查自改。

3、检查、评比、消化

检查后必须进行评讲活动,公司大检查除了现场消化或有必要进行评讲外,每检查一次后出一次《通报》,公司、分公司检查后也必须有书面评讲报告,列入档案,并作为目标管理考核依据。对检查出来的不安全因素或事故隐患,出具整改单并落实“三定”工作(定人、定期限、定措施),做到及时复查验收,对整改不力者酌情处罚。

危险物品仓储安全管理制度

1、化学品(仓库的、车间的)都应有二次防泄漏措施,化学品仓库应有门坎。

2、放置在车间或生产线上24小时用量的化学品,在其容器完好的情况下,不需二次防泄漏措施。

3、二次防泄漏措施的容积应至少能容内所储存的最大容量的桶/罐的容量。

4、化学品仓库的地面应为易于清理的硬化(水泥或沥青)地面,液态化学品的仓库不得有排水孔。

5、化学品仓库应有足够的通风设施来避免在储存易燃液体和气体时发生爆炸和其他危险。

6、易燃易爆的化学品仓库内和大量使作场所必须是防爆的,易燃易爆的化学品仓库内不得设有插座。

7、放置在生产线上化学品的存量不得超过平时一天(24小时)的用量。

8、化学品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

9、工厂需避免因化学品堆放过高而倾倒的危险。

10、化学品使用现场及储存区域应张贴MSDS,或者摘自MSDS的安全方面的条款如:防护用品,急求措施、消防要求等。

11、放置在车间仓库的挥发性化学品不得无盖敞开。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必须达到安全生产,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特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种机械设备,必须设置有专业技术的人员专人操作,专人看管,实行挂牌制度并有明确安全操作规程,同时设备周必须设置可靠安全防护装置。

二、各种机械设备要实行定期进行检测、维修、保养。设备使用完后要及时切断电源,同时要对设备进行卫生清理,保持设备的整洁。

三、购进的设备要进行验收检测,要按设备的说明书要求掌握操作要领,设备验收时要有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书和产品合格证书,通过验收要保证设备完好无损、资料齐全。并检验合格后可投入使用。

四、要按规定不超龄使用设备,设备到期后立即报废。

五、不 向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和生产厂家购买和出租各种机械设备。

六、设备的拆卸和安装必须由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企业和单位进行拆卸和安装,并由具有相应企业资质的企业和单位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油漆车间、危险化学品存储仓库及有害废气物存储区在我单位均属于重点防火区,对这些地方应着重管理。同时要及时的进行评估,对不符点做出整改,应从以上几个方面着重入手:

1、严禁烟火;

2、配备好齐全的防火工具,并定期进行检查,及时的灌粉;

3、做出重要标识,确保使每一个都明白里面装的具体是什么东西;

4、要有正确的详细的MSDS,并对应悬在相应位置上;

5、仓库保管员应做好正确对化学品进行保管纷发及存储;

6、严格按照MSDS进行操作;

7、张贴警示用语;

8、所有设备必须有防护锯罩及相应的安全操作说明书。

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为保证车间安全生产,本公司工作人员必须按以下过程进行操作:

1、进入车间后,工人必须穿好工作服,佩带防护用品,并首先打开通风换气设备。

2、检查所有设备、管路、阀门、开关等,确认其是否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3、生产开始后,应遵循以下操作顺序:先进行投料,再开启冷

却水循环系统,然后开启加热循环系统(严禁空锅加热)。设备运转过程中,从下料到出料口整个系统必须保持通畅,使整个装置处于常压运行状态(带压力操作危险)。

4、生产过程中严禁跑、冒、滴、漏,若发生物料泄漏情况,必须先关闭电源,停止加热,然后用沙土覆盖泄漏物料,并及时清理现场,整个过程注意室内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待确认室内无物料残留及挥发物后方可恢复生产。

5、车间内严禁吸烟、动火,严禁携带火种进入车间;开启、移动金属器具要轻拿、轾放,严禁猛烈撞击,以免产生火花,严禁非相关人员进入车间操作现场。

6、生产结束后,应率先关闭加热系统,待运行过程中的物料冷却至室温后再关闭冷却系统,最后关闭能风系统。

7、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有关责任人须使灭火器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8、下班离开车间前,必须确认关闭水、电开关,认真检查设备开关是否处于正常开合状态。

9、工作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人身伤害或或造成生产损失的,同责任人承担责任后果,并接受公司的相应处罚,处罚办法另行制定。

注:火警电话:119

包装操作规程

1、所有盛放化学用品及危险品的容器(含稀释液)都必须有明确的名称标识。

2、所有盛放化学用品及危险品的容器(含稀释液)都必须有清楚的使用说明书或使用方法。

3、员工在对化学用品及危险品包装前,必须经过培训,全面了解其性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以及紧急处理提示等等。

4、员工在对化学危险品进行包装前,必须要检查盛放容器的密闭性,防止包装后货物泄漏。

5、员工在包装化学用品及危险品时,必须按要求采取防护措施。

6、所有化学用品及危险品的容器的存放必须在规定的地方、以合适的方式进行存放。

7、所有化学用品及危险品溢出时,按正确的方法处理,特别是有毒性、腐蚀性物品的处理,不能伤及人员健康。

8、对包装好的货物称量时,要注意轻拿轻放,严禁野蛮装卸,严禁猛烈撞击。称重后的要贴上票签,并在标签上注明名称、净重、质量等级、批号等相关内容。

9、标签贴好以后,将货物放入仓库。仓库内的货物要定期检查包装,对包装有缺陷的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防止货物泄漏。

电工作业安全规程

1、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现场用电作业必须同电工完成,严禁他人私拉乱接等作业。

2、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检验。

3、现场施工用电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特绑在一起;各种施工用电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保护接零及装没漏保器。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5、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绝缘灭火机动性或干砂灭火。

6、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7、施工现场每一处重复接地的按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欧姆,且不得少于3处(即总配电箱、线路的中间和末端处)。

8、电气设备所有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源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9、动力线路与照明线路必须分开架设。照明开关、灯

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相线及零线。

10、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室内高度应不低于2.4米,室外高度应不低于3米。易燃、易爆场所应有防爆灯具。施工现场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作保护接零。电线要采用三芯橡皮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钱和护套线。

11、要按规定做好钢管脚手架、物料提升机、塔吊等的防雷接地保护。接地体可用角钢,不得使用螺纹钢,接地电阻应符合规范要求。

12、支线架设应设置横担,并用绝缘子固定;电线严禁架设在脚手架、树木等处,不准用竹质电杆;架空线路不准成束架设。

13、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保护零线,同一供电系统不允许电气设备有的接地有的保护接零。

14、施工现场配电箱要有防雨措施,门锁齐全,有色标,统一编号。开关箱要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箱内尤杂物;开关箱、配电箱内严禁动力、照明混用;要有检修记录及记录本。

15、移动电箱电源线长度不大于30米,移动用电设备引出线不大于5米。

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使公司内发生重大事故时,能及时有效的做处置救援工作,建立健全突发重特大事故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作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公司职工人身安全和公司的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㈠ 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方硕

副组长:刘方民、袁忠群、刘同克、刘赞丛

成员:吴秀芬、张娜、周玉瓒、刘志爱、张同合、刘同杰、吴遂明、李宝忠、张方园

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87822598 ㈡ 领导小组下设5个小组

1、警戒保卫组:由吕崇远负责。组织警戒保卫工作,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

2、抢险救灾组:由袁忠群、张方园、刘同克、刘赞丛负责; 成员:张方方、费文通、刘承先、孟广松、吕锡军、孟庆赞、吕崇嵩、张健、张立庆、徐正周、徐宗祥。组织消防队伍先期到达事故现场,制定救援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3、医疗救护组:由刘方民负责。

成员:纪美华、刘淑娟、焦明华、吴娟、吴遂明、许淑芳、李宝忠。组织专家及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4、技术保障组:由刘志爱负责。

成员:刘同克、徐宗涛、郭玉青、韩祖德。主要负责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指导,组织快速检测、检验队伍测定事故的环境污染和生态危害区域及健康程度,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进行监测处置。

5、后勤保障组:由吴秀芬负责。成员:张娜、周裕瓒、徐淑岩。抢救物资及装备的供应,组织运送撤离人员及物资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事故的应争救援

1、抢救受害人员,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和安全转送伤员,降低伤亡率,减小事故主损失。

2、控制危害源。对危险化学品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检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应尽快组织工程抢险队与技术人员一起及时堵源,控制事故继续扩大。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有效消除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预防和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切实加强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制度,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排查发现并消除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和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台帐,落实专人负责,以备检查。

三、各部门对在日常工作中排查发现的管辖范围内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属于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应当及时通报、移送其他有关部门查处并形成记录备查,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移送部门应当及时了解、掌握接受移送的部门对该隐患的查处情况及结果,接受移送的部门也应当及时反馈查处情况及结果;接受移送的部门难以单独处理整改的,应当及时、主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查处整改;仍难以处理整改又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书面报告公司安委会办

公室,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进行协调处理。

四、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应当按照及时、有效的原则,对有关部门上报的要求查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报告进行审查,并按有关规定及职责分工督促或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公司安委会办公室督促或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查处的,相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及时查处;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查处的,相关部门不得推诿,消极对待。

五、被列为公司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相关责任(牵头)部门要按照公司领导批示意见,责任落实到人(包括有关协同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落实整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的,要提交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按批复精神办理。协同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负起责任,积极协作,履行职责。

4.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篇四

岗位平安操作规程

4.1.6动火作业平安要求

4.1.6.1

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

4.1.6.1.1动火作业必需办理动火平安作业证。高处作业、进入受限空间等动火作业,还应执行有关平安的规定。

4.1.6.1.2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别危急动火作业管理。

4.1.6.1.3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急品的容器、设备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需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4.1.6.1.4凡在处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容器等生产设施上动火作业时,必需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4.1.6.1.5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实行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4.1.6.1.6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需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平安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四周有可燃物,应实行防火措施。动火点四周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依据现场的详细状况实行相应的平安防火措施。

4.1.6.1.7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1.6.1.8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四周的易燃物品,或实行其他有效的平安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4.1.6.1.9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平安牢靠,不准带病使用。

4.1.6.1.10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不小于10米,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4.1.6.1.11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需实行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

4.1.6.1.12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4.1.6.2特别危急动火作业的平安要求

特别危急动火作业在符合4.1.6.1条规定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规定。

4.1.6.2.1在下列状况下不准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4.1.6.2.1.1生产不稳定。

4.1.6.2.1.2设备、管道等腐蚀严峻。

4.1.6.3带压不置换动火必需符合下列规定

4.1.6.3.1对于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的设备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补焊,必需慎重。非特别状况,不宜采纳。采纳时,必需实行严密牢靠的平安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并有严格的审批手续。但在一般状况下,应尽可能用粘结剂贴补等不动火方法或停车处理。

生产岗位平安操作规程

第一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禁止脱岗,禁止与生产无关的一切活动。

其次条仔细执行岗位平安操作细则,防止刀伤、碰伤、棒伤、砸伤、烫伤、踩膜跌倒及身体被卷入转动设备等人身事故和设备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开机前,必需全面检查设备有无特别,对转动设备,应确认无卡死现象、平安爱护设施完好、无缺相漏电等相关条件,并确认无人在设备作业,方能启动运转。启动后如发觉特别,应马上检查缘由,准时反映,在紧急状况下,应按有关规程实行坚决措施或马上停车。

第四条严格遵守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禁止无证操作。正确使用特种设备,开机时必需留意检查,发觉担心全因素应马上停止使用并挂上故障牌。吊机操作业时要避开重物,禁止乱摔、乱碰斜吊重物等野蛮操作。

第五条不准超高、超重装运钢材原料,不准超高准放物料,防止倾斜倒塌伤人。

第六条按章作业,有权拒绝上级或其他部门的违章指令,并可在向直接上级报告无效后越级向上反映。

第七条搞好岗位平安文明生产,仔细贯彻“十字操作法”,发觉隐患(特殊对因泄漏而易引起火灾的危急部位)应准时处理及上报。准时清理杂物、油污及物料,切实做到平安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第八条签发检修工单、设备试运转等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程、制度,做好用火点的监控工作。

员工通用平安操作规程

2.3.1

进入作业场所必需做好班前预备工作,对工作场地进行平安检查。并按规定穿戴好符合工种作业需要的劳动爱护用品,扣紧衣裤和袖口,留有长发的员工应将头发塞入工作帽或发网内;

2.3.2

生产作业时不得系领带、围巾和佩带外挂式首饰及挂件,不准赤膊、赤脚或穿拖鞋、高跟鞋上岗;

2.3.3

易燃易爆作业场所严禁烟火,不得穿着简单产生静电的衣物和掌有铁钉的皮鞋进入消防平安警示标志区域;

2.3.4

正确检查和使用公用劳动爱护器具和消防器材,使用完毕后应按规定送交指定人员检查、维护,并统一存放。

2.4

上岗作业前应当检查设备、工作环境、工作岗位和工具的平安状况,发觉故障或隐患必需马上排解或报告,确认平安后再行操作。

2.5

生产作业人员应当坚守岗位,不得擅自将本岗位作业任务私自移交他人完成。需要2人或2人以上在同一作业面共同作业的,应当确定交叉作业的主、从关系和先后挨次,在确保平安的前提下,由主持作业的人员负责协调指挥,其他作业人员必需听从支配。

2.6

严禁酒后上班,疲惫操作,工作场所不得吸烟、饮食、闲谈或嘻戏打闹,其他作业人员必需听从支配。

2.7

设备使用和维护按相关设备平安操作规程执行。

2.8

车间通行与装卸运输平安规定:

2.8.1

各类人员须在人行通道行走,并听从现场平安人员指挥,听从警示标志指令,严禁冒险穿行或通行;

2.8.2

起重作业现场须听从指挥人员支配,严禁攀登护栏或吊物,不得在吊臂下站立、停留或通行;

2.8.3

厂内机动车不准违规载人,严禁攀爬正在行驶的机动车辆,不得从行驶的机动车上抛卸或抛装物品;

2.8.4

车间内不得驾驶摩托车或骑乘自行车等到代步工具。

2.9

从事危急作业必需根据公司有关平安生产规定执行,经实行有效的平安防护措施后,方可操作;

2.10

从业人员必需遵守下列平安规定:

2.10.1

遵守各类生产作业场所平安管理规定,自觉维护劳动纪律,听从现场平安管理指令;

2.10.2

5.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 篇五

1、安全通则

2、安全职责

3、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4、工段长、班组长安全职责

5、车间安全员职责

6、班组安全员职责

7、岗位工安全职责

8、岗位安全规程

9、备煤车间安全规程

10、一般安全规程

11、皮带机工岗位安全规程

12、破碎机工、粉碎机工岗位安全规程

13、配煤仓仓顶操作工岗位安全规程

14、除尘器工岗位安全规程

15、铲车司机岗位安全规程

16、配煤工岗位安全规程

17、煤塔工岗位安全规程

18、集控岗位安全规程

19、炼焦车间安全规程 20、一般安全规程

21、导烟车司机岗位安全规程

22、炉顶工岗位安全规程

23、上升管工岗位安全规程

24、侧装煤车司机、推焦车司机岗位安全规程

25、捣固机工岗位安全规程

26、机焦侧炉前工岗位安全规程

27、拦焦车司机岗位安全规程

28、熄焦车司机岗位安全规程

29、粉焦抓斗工岗位安全规程 30、交换机工岗位安全规程

31、炉门修理工岗位安全规程

32、热修岗位安全规程

33、铁件管理岗位安全规程

34、放焦岗位安全规程

35、振动筛岗位安全规程

36、运焦皮带岗位安全规程

37、调火岗位安全规程

38、地面除尘站安全技术规程

39、化产车间车间安全规程 40、生产区内的十四个不准

41、防止违章动火的六大禁令

42、操作工的六严格

43、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44、煤气设备安全技术规定

45、有毒气体和液体安全操作技术规定

46、电器安全技术规定

47、机械设备安全注意事项

48、受压容器安全注意事项

49、动力车间安全规程 50、锅炉房安全技术规程

51、空压站安全技术规程

52、机修工安全技术规程

53、电仪车间安全规程

54、仪表安全技术规程

55、热电偶安全技术规程

56、电磁流量计安全技术规程

57、超声波液位变送器安全技术规程

58、电气阀门定位器安全技术规程

6.遥控天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篇六

1.遥控天车司机需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学徒工需在专职司机的监护下进行操作、禁止单独操作。

2.开车前应仔细检查发射器,尤其对启动按钮、停止按钮、摇杆、电池电量等进行全面检查。

3.试车时先对起升机构的限位及急停开关进行检查确认如有问题禁止行车进行吊运作业。

4.大、小车禁止反车制动,禁止用限位开关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普通开关。5.遥控天车司机与吊物保持3米左右的水平距离,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触摸所吊物件;

6.操作时吊物要保持平稳,起升机构先吊离地面0.5米,确认制动器可靠后作业,大小车运行前先对吊物的起升高度和动车方向的障碍物进行确认。

7.随着吊物移动时,行车操作人员应注意地面路况,严禁倒退及在视线盲区操作,行车在运行时严禁背对吊物,作业时不得与旁人闲谈。

8.运行中设备出现任何异常都应停车检查,消除故障后运行,不得带病作业。9.操作变频行车时各机构控制手柄要逐档加减速,严禁直接打回零位。10.操作中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要求:

1)超负荷、超高不吊 2)指挥信号不清,重量不明,光线阴暗不吊 3)吊物及附件捆扎不牢,吊具、吊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吊挂物件直接加工不吊 5)歪拉斜拽不吊6)埋入地下物件重量不明不吊 7)吊物上站人或有浮放物不吊 8)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品不吊 9)带棱角刀口物件,锐角、钝角未垫好不吊 10)违章指挥不吊

11.工作完毕,将吊钩升起,小车打至司机室一端,关闭发射器放至指定位置,做好交接班。

7.库管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篇七

1. 岗位安全职责

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

工作中存在滑跌、触电、机械伤害等危险因素。3.岗位操作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3.1上岗前穿戴好劳保用品,穿平底鞋,注意防滑、防跌; 3.2按时参加排班会,对作业环境进行安全确认后方可作业;

3.3产品出库时,用铁钩挂住底层奶筐把手,另一只手扶好上层奶筐,防止倾倒砸伤;

3.4使用手推车搬运奶筐、奶箱时,手推车向自己方向倾斜45°推运,注意前方行人;

3.5搬运奶筐、奶箱要轻拿轻放,逐层摆放平稳; 3.6进入冷库时必须穿防寒服;

3.7产品入库分类摆放,产品出库掌握先进先出的原则; 3.8擦洗设备时,先停机,挂禁止启动警示牌,并有专人保护; 3.9每日打扫库房卫生,不定期对冷库进行清洗、消毒、除霜。4.岗位出现危险情况的处置及程序

8.保管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篇八

1.岗位安全职责

1.1严格执行库房岗位安全管理规定。

1.2 做好库房安全“防火、防盗、防压、防冻”工作。2.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

2.1 外来领料人员在库内、院内吸烟易引发火灾。2.2 超高垒货,易发生货物坠落伤人。3.岗位操作规程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3.1 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2 进入库房,注意自身和周围人员的安全,防止货物坠落伤人。3.3物品按照“五五”摆放,做到先进先出、物流有序、上盖下垫。3.4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库房。3.5库房重地,严禁烟火。

3.6危化品出入库,不得直接身体接触,轻拿轻放,专库保管。3.7保持安全通道畅通。

4.岗位出现的非正常情况的处置及报告程序

4.1 在入、出库货物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4.2工作时不慎发生伤害事故,及时报告并送医院救治,保护好事故现场。4.3发生火灾时,在岗位人员应一边扑救控制火势,一边报火警求助。4.4 报告电话:

5.岗位主要工艺参数、标准、相关记录及要求

5.1凭领料单和验收单(Q/YSJC-JL-26-221)出、入库。

9.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篇九

1、各基层单位(矿井)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组织编写本单位所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各级分管领导负责组织本专业技术人员编写所管范围内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各业务科室负责制定本战线各工种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定期进行修订及时补充和完善规程内容

3、安全检查处、安检科对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区域公司生产技术处、机电处、通风处、安全检查处对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内容进行审核。

5、各工种操作规程编写,应由技术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本岗位从事工作5年以上的老工人组成。

二、内容要求:

1、操作规程的编写要涵盖所有工种,及各工种操作的`全部过程。

2、操作规程要明确对各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操作标准,明确违反操作所带来的后果。

3、操作规程内容要符合实际,层次清晰,语言简练,通俗易懂。

三、操作规程的学习

1、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本岗位操作规程的学习,熟知本岗位作业操作程序、标准及要领,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在老工人带领、指导下进行作业。

2、使用新工艺、新设备使用前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规程的培训,离岗3个月的人员重新上岗前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各单位的技术人员要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操作培训、考核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操作技能,更好的为生产服务。

4、各单位要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岗位工种的技术比武活动,调动员工比本领,提素质的积极性。

三、操作规程的修订

1.操作规程要根据设备的改进与更新及时评审操作规程的符合性,并及时修订。

2.岗位增加时,要及时完善该岗位操作规程。

四、违反操作规程的处理

1.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人员,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2.造成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10.焊工岗位职责及安全操作规程 篇十

一、电焊工岗位职责

1.本岗位对班组长负责,受班组长及以上领导的指挥。2.进入现场作业,按规定着装。

3.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

4.严格执行持证上岗规定,严禁无证或超出许可项目上岗操作。

5.听从技术人员的指导,严格按照焊接工艺和图纸要求施工,不准擅自变更,如需变动,须经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改动,保证焊接质量,对返工的焊口应查找原因,并按规定返工。6.焊接工艺要求正确使用焊条。熟练掌握本岗位生产特点,工艺流程,物料性质和形状,提高焊接水平。

7.在易燃易爆重点部位及危险点施焊,应做到心中有数,避免或减少事故范围和损失。8.学会使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个人的保护用具。

二、焊工岗位操作规程

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焊工严禁进行电焊作业。

2.作业时应穿好电焊工工作服,绝缘鞋和电焊手套,防护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

3.清除工件所有所需焊接处的杂渣,根据图纸的焊接技术和工艺要求进行有序有效的焊接。4.保证焊接质量,严格对焊接的熔深度、气密性以及焊缝焊角尺寸要求,并保证焊接的外形美观。

5.电焊作业现场周围10米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6.作业前应首先检查焊机和工具,如焊钳和焊接电缆的绝缘,焊机外壳保护接地和焊机的各接线点等,确认安全方可作业。

7.电焊机不准放置在高温或潮湿的地方,在潮湿的地方作业时要有绝缘措施,雨天不能露天作业,以防触电。

8.在容器内工作要有良好的绝缘用具,有良好的通风,并有人监护方可作业。焊接容器管道时,应先清理其内部杂物,确认安全后方能作业。

9.工作中途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将电流开关切断,工作结束后,要做到工完场净,要检查现场的火星、火渣,妥善处理余火,并切断电源。10.清除溶渣时,应戴好防护镜,防止熔渣溅入眼睛。

11.电焊机要有专业维护保养,如有故障须拆装维修的,应由电工负责,焊工不得随意乱拆或改装电气设备。

12.操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11.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篇十一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体现“以人为本”的安全原则,保障人身、设备及工程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2、安全技术规程主要包括工种、机械(设备)和施工作业等部分,根据公司性质及工程施工特点,本规程分为《主要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和《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二)两部分,未及部分按相关行业规定的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3、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本岗位和所操作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熟悉相关行业规定的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遵章守纪,服从指挥,规范作业;

4、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5、施工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再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6、特种设备必须进行定期检验检测,获得检验检测合格证后再投入使用,任何情况下必须保证安全设施和附件的齐全、灵敏、可靠;

7、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包括后勤人员,都应能够正确佩戴和使用有关劳动防护用品;

8、同一作业区域内有两个以上的单位或不同专业交叉作业时,应明确各自责任,统一指挥生产安全工作。

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装吊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1、熟识和掌握装吊工一般知识及作业对象的操作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经培训教育考试合格,持有安全操作合格者,方可独立操作。

2、检查作业场所的环境、安全设施等,确认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方可进行作业。作业时,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救生衣等。

3、掌握和检查所使用工具、设备的性能,确认是否完好,方可使用。

4、检查作业场所的电气设施是否符合安全用电规定,夜间作业是否有足够的照明和安全电压工作灯。

5、尽量避开双层作业,确属无法避开时,应对下层采取隔离防护措施,确认完善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6、在使用起重机械作业时,应严格遵守有关机械的安全操作规定,不得要求司机违章起吊。

7、钢结构拼装遇到螺栓孔错位时,应用尖头工具校正孔位,严禁用手指头在孔内探摸,以防挤伤。

二、起重作业

1、起吊重物件时,应确认所起吊物件的实际重量,如不明确时,应经操作者或技术人员计算确定。

2、栓挂吊具时,应按物件的重心,确定栓挂吊具的位置;用两支点或交叉起吊时,吊钩处千斤绳、卡环、起重钢丝绳等,均应符合起重作业安全规定。

3、吊具栓挂应牢靠,吊钩应封钩,以防在起吊过程中钢丝绳滑脱;捆扎有棱角或利口的物件时,钢丝绳与物件的接触处,应垫以麻袋、橡胶等物;起吊长、大物件时,应栓溜绳。

4、起吊细长杆件的吊点位置,应经计算确定,凡沿长度方向重量均等的细长物件吊点栓挂位置可参照以下规定办理:

(1)单支点起吊时,吊点距被吊杆件一端全杆长的0.3倍处。(2)双支点起吊时,吊点距被吊杆件端部的距离为0.21乘杆件全长。

(3)如选用单、双支点起吊,超过物件强度和刚度的允许值或不能保证起吊安全时,应由技术人员计算确定其起吊支点数和吊点位置。

5、物件起吊时,先将物件提升离地面10~20cm,经检查确认无异常现象时,方可继续提升。

6、放置物件时,应缓慢下降,确认物件放置平稳牢靠,方可松钩,以免物件倾斜翻倒伤人。

7、起吊物件时,作业人员不得在已受力索具附近停留,特别不能停留在受力索具的内侧。

8、起重作业时,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担任指挥信号,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实现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9、起重作业时,司机应听从信号员的指挥,禁止其他人员与司机谈话或随意指挥,如发现起吊不良时,必须通过信号指挥员处理,有紧急情况除外。

10、起吊物件时,起重臂回转所涉及区域内和重物的下方,严禁站人,不准靠近被吊物件和将头部伸进起吊物下方观察情况,也禁止站在起吊物件上。

11、起吊物件时,应保持垂直起吊,严禁用吊钩在倾斜的方向拖拉或斜吊物件,禁止吊拨埋在地下或地面上重量不明的物件。

12、起吊物件旋转时,应将工作物提升到距离所能遇到的障碍物0.5m以上为宜。

13、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交绕的钢丝绳,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卡环应使其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14、当使用设有大小钩的起重机时,大小钩不得同时各自起吊物件。

15、当用两台以上起重机同吊一物件时,事前应制定详细的技术措施,并交底,必须在施工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进行,起重量分配应明确,不得超过单机允许重量的80%,起重时应密切配合,动作协调。

16、起重机在架空高压线路附近进行作业,其臂杆、钢丝绳、起吊物等与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规定距离,如不能保持这个距离,则必须停电或设置好隔离设施后,方可工作。如在雨天工作时,距离还应当加大。

三、高处作业

1、高处作业前,应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软底鞋,扎紧袖口,衣着灵便;凡从事2m以上高处作业人员,须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合高处作业者,均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前,应检查作业点行走和站立处的脚手板、临空处的栏杆或安全网,上、下梯子,确认符合安全规定后,方可进行作业。

3、作业过程中,如遇需搭设脚手板时,应搭设好后再作业。如工作需要临时拆除已搭好的脚手板或安全网,完工后应及时恢复。

4、高处作业所用的料具,应用绳索捆扎牢靠,小型料具应装在工具袋内吊运,并摆放在牢靠处,以防坠落伤人,严禁抛掷。

5、安放移动式的梯子,梯子与地面宜成60~70度,梯子底部应设防滑装置。使用移动式的人字梯中间应设有防止张开的装置。

6、搭设悬挂的梯子,其悬挂点和捆扎应牢固可靠,使用时应有人定期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7、如必须站在移动梯子上操作时,应离梯子顶端不少于1m,禁止站在梯子最高一层上作业,站立位置距离基准面应在2m以下。

8、禁止在万能杆件构架上攀登,严禁利用吊机、提升爬斗等吊送人员。

9、严禁在尚未固定牢靠的脚手架和不稳定的结构上行走和作业以及在平联杆件和构架的平面杆件上行走,特殊情况下必须通过时,应以骑马式的方式向前通行。

10、安全带应挂在作业人员上方的牢靠处,流动作业时随摘随挂。

11、施工区域的风力达到六级(包括六级)以上时,应停止高处和起重作业。

12、在易断裂的工作面作业时,应先搭好脚手板,站在脚手板上作业,严禁直接踩在作业面上操作。

四、工地搬运作业

1、搬运物件时,走行姿势要正确,两腿要摆开,单人负重不得超过80kg,多人抬运长、大物件时,步伐应协调,负重要均匀,每人负重不得超过50kg.2、使用的抬杠和绳索,必须质量良好,无横节疤、裂纹、腐朽等。

3、搬运氧气瓶等压力容器时,严禁用肩扛,应两人抬,并轻抬轻放,切勿放在靠近油脂或烟火的地点。

4、采用胶轮平板车推运料具时,严禁溜放,推行姿势应正确,速度不宜过快,小车间隔距离:平道宜在2m以上,坡道应在10m以上,不得在二台车之间穿行。

5、采用托板、滚杠拖拉机械设备时,所经过的道路应平整、坚实。托板和滚杠应安置妥当,拖拉时,作业人员应站离拖绳一定的距离,手脚不应放在滚杠的附近,以防被滚杠辗伤。

五、起重工具

1、根据起重量和施工安全要求选用千斤顶,使用前应了解其性能和操作方法,经试顶确认良好,方可使用。

2、千斤顶应安放在有足够承载能力而又稳定的地面或建筑物上。上、下接触面之间,应垫以木板或麻袋等防滑材料。

3、千斤顶的放置,应对正被顶物件的中心位置,当同时使用二台以上的千斤顶进行操作时,不得超过允许承载能力的80%,须使各台千斤顶受力的合力作用线与被顶工作物中心吻合,以防千斤顶负重后发生倾斜。

4、千斤顶安置好后,应将物件稍微顶起,确认无异常时,方可继续起顶。

5、千斤顶工作时,不得超过额定高度,随着物件的升高而逐步增加支承垫块,物件下降时,应边落边抽出支承垫块,严禁一次抽出多块。垫块每次加抽不宜超过2~3cm,千斤顶每次起落完毕后,应立即旋紧保险箍。

6、千斤顶起落时,必须缓慢的进行,几台千斤顶同时起落时,必须保持同步均匀起落,不可一个快一个慢。

7、当起顶又长又高的工作物件时,应在两端交替起落,即一端垫实和两侧支承牢靠后,在另一端起落。严禁两端同时起落,以防顶翻工作物而发生事故。

8、千斤顶工作时,应由专人观察压力表的工作情况,如发现压力值突然增大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待查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作业。

9、卷扬机安装应牢固平稳,方向正确,并符合设计。如底部用螺栓或电焊连接时,螺栓应上足拧紧,电焊质量应良好,采用地垄等方式固定卷扬机时,地垄受的拉力要有符合规定的安全系数,并捆扎牢靠,方向顺直。使用时须严格执行《卷扬机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

10、用电动卷扬机起重时,应指定司机和信号员(指装吊工操作的卷扬机),并经安全技术和安全操作培训,方可上岗操作,但不得随意更换司机和信号员。

11、卷扬机的钢丝绳“打梢”时,宜使用链条或钢丝绳,应按规定打好扣或上紧夹头,“打梢”人员必须站在钢丝绳余段的外边,距卷筒一米以上为宜。

12、卷扬机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依次靠近,排列整齐,留在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得少于3圈,卷扬机卷绕钢丝绳时,不得用手引导,严禁人员在绳旁停留或跨越正在工作的钢丝绳。

13、滑车、吊钩应根据起重量选用,无重量标志的滑车、吊钩应经计算或试验确定,并要符合规定的安全系数。

14、滑车、吊钩使用前,应检查轮轴、钩环、撑架、轮槽、拉板、吊钩等有无裂纹或损伤,配件是否齐全,转动部分是否灵活,确认完好方可使用,吊钩如有永久裂纹或变形时,应当更换。

15、滑车、吊钩固定的位置应牢固可靠,方向正确、吊具拴挂好后应封钩。

16、在使用两轮以上的滑车时,滑轮间的几根钢丝绳必须彼此平行,不得有扭

转的情况,钢丝绳进出滑车的两面要作明显标记,便于观察滑轮的转动方向和转速的情况,以防各滑轮的转动方向不一致,造成绳子扭转,磨损钢丝绳和消耗拉力。

17、起吊物件时,待物件提高10~20cm,暂停起吊,检查滑车,钢丝绳是否塞牙、跳槽等,确认无异常方可继续起吊。

18、应根据物件的重量选用倒链滑车,使用前应检查轮轴、吊钩、链条、大小滑轮等是否良好,转动部分是否灵活,确认完好,方可使用。

19、倒链滑车栓挂点应兼顾,并捆扎牢靠,吊钩应封钩,起吊物件时,应先缓慢收紧吊具,待物件稍离地面并经检查确认无异常,方可继续起吊。20、用倒链滑车起吊物件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适当的位置,脚不得伸入被吊物件垂直下方,严禁将头伸入被吊物件的下方观察情况。

21、不得用倒链滑车吊钩斜拉、斜吊物件,也不得起吊重量不明的物件。

22、绑扎扒杆所用的木料,应根据起重量大小选用,事先要详细检查,如有大的木节、伤痕、木纹扭曲等不得使用。一般情况下圆木大小的直径以20~25cm为宜。

23、人字扒杆顶端交叉处根据起重量不同要求,用符合规格的钢丝绳捆绑牢靠;扒杆下部系以绊脚绳,并用木楔垫平扒杆脚,扒杆上应每隔30~40cm钉以木条或绊脚绳,便于作业人员上、下。

24、扒杆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试吊,确认扒杆、地垄、缆风绳、卷扬机的等无异常,方可使用。

25、人字扒杆顶端,应拴好缆风绳,缆风绳应成45°~60°角,如吊重量较大时,可在后缆风绳中间加一副滑车组,用以调正扒杆的前倾角度。

26、钢丝绳、卡环的使用,按出厂的规格说明书,无规格说明书的钢丝绳,应做拉力强度试验确定合格,方可使用。

27、根据起吊物件的重量选用钢丝绳和卡环,使用前宜经计算决定。钢丝绳的允许承载力可用下面的简单公式来确定:

钢丝绳的允许承载力=直径(毫米)×直径(毫米)×4.5(公斤)

28、钢丝绳的报废断丝标准和磨损,应符合规定要求,起吊重的结构或重大部件时,宜使用新钢丝绳。

29、钢丝绳在编结成绳套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该绳直径的1.5倍且不得短于30cm,用绳卡连接时,必须选择与钢丝绳直径相匹配的卡子,卡子数量和间隔距离,应根据不同钢丝绳直径按规定使用。

30、钢丝绳禁止与带电的金属(包括电线、电焊钳)相碰,以防烧断。

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遵守木工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室外作业必须遵守有关装吊工安全操作规程。高处作业要系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作业人员上方的牢固处。船边及水上作业时要穿救生衣。

3、立模前,应检查脚手架、脚手平台、栏杆、梯子等是否完善,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进行作业。

4、立模时,吊具应栓挂妥当、牢靠。在模板上栓有溜绳,以防模板摆动过大,撞物伤人。

5、模板吊起对位时,应由信号员指挥,每竖立一块模板就位后,应支撑牢靠,方可摘钩,以防模板倒倾压伤人。

6、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牢。

7、采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8、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9整节模板合拢后,应先打好内撑,装好外模顶端两道箍筋,以便保持模板的整体性,否则中途不得停止作业。

10使用电钻钻孔或穿拉杆螺栓时,应通知对方避开钻头和螺栓孔的位置,以防钻头和螺栓杆撞伤人。

11模板拆除前,应先将被拆模板的吊具栓固牢靠。拆模者应栓挂安全带,站立的位置应安全可靠。

12、拆除模板时,应用撬棍把模板拆松,离开砼面,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撬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下放模板时,缓慢下落,严禁抛掷,下方作业人员应离开上方模板拆除处一定的距离,以防物体坠落伤人。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钉尖外露的应拨除或打弯锤平。

13、搭设临时房屋(值班房、操作室)时,如无脚手板或安全网,应挂好安全带或采取其它防范措施,禁止在石棉瓦上行走。使用的梯子应稳妥牢固。

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遵守钢筋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2、应根据不同作业项目,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手套、护目镜、口罩等。

3、检查使用的工具,机械设备是否完好,作业场所的环境是否整洁,对焊机四周的防火设备是否完善,电气设备的安装是否符合要求,夜间作业点是否有足够的照明等,双层作业中,检查下层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确认均符合要求,完好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4、多人抬运长钢筋时,负荷应均匀,起落、转、停和走行要一致,以防扭腰砸脚。上下传递钢筋,不得站在同一垂直线上。

5、用吊机吊送钢筋时,选用的吊具应符合吊重量的安全规定,栓挂吊具捆绑钢筋应牢靠,位置应正确,并有信号员指挥,必要时还要栓溜绳。吊送钢筋时,基坑或模板内的人员应散开或离开,以免钢筋滑落或摆动伤人。

6、吊送钢筋时,扒杆摆动的范围内严禁站人,以防钢筋滑落伤人。

7、绑扎墩(台)钢筋时,应先检查脚手架或平台栏杆等安全设施是否完善牢靠。如有缺陷应处理好后方可作业,在钢筋密集处作业时,钢筋绑扎与电焊尽量不要同时作业,确需同时作业时,应有防护措施,以防电弧光击伤眼睛或焊渣烧伤。

8、绑扎新型结构时,应熟悉绑扎方案和工艺,以及安全操作规定,如果不明确时,可要求重新交底,不得盲目操作。

9、起吊或绑扎钢筋靠近架空高压电线路时,应有隔离防护设施,以防钢筋接触电线而触电伤人。

10、钢筋为易导电材料,因此,雷雨天气应停止露天作业,以防电击伤人。

11、在高处进行钢筋绑扎作业时,应搭好作业平台或拴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作业人员上方牢靠处。

12、不得在绑扎好的钢筋或模板拉杆、支撑上行走和攀登,以防坠落伤人。

13、起吊预制钢筋骨架时,钢筋骨架本身应形成稳定结构,必要时需加临时斜撑、支撑。吊具栓的方向、位置应正确。拴挂牢靠并栓挂溜绳。起吊时,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到距地面(或底模)1m以下方准靠近,在骨架就位支撑好后,方可摘钩,以防钢筋骨架倾倒伤人。

14、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m区域内禁止行人。

15、展开盘圆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切断短于30cm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箱笼罩。

16、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17、冷拉卷扬机前应设置防护挡板,没有挡板时,应将卷扬机与冷拉方向成90°,并采用封闭式导向滑轮,操作时要站在防护挡板后,冷拉场地不准站人和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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