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政府工作报告(精选3篇)
1.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政府工作报告 篇一
20__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是我市发展历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经济持续下行压力,市人民政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会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团结带领全市各族人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市三届二次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经济实现平稳增长。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突破4000亿元,达到4162.2亿元,增长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突破2000亿元,达到2058.8亿元,增长11.1%;固定资产投资突破3000亿元,达到3422亿元,增长15.8%;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30.1亿元,下降2.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610亿元,增长10.1%。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促增长,蒙西至天津南电力通道、伊泰煤制油等21个项目获得国家和自治区核准或出具“路条”,总投资1458亿元;开复工亿元以上重大项目175项,中煤大化肥、汇能煤制气、蒙西粉煤灰提取氧化铝等25个项目建成投产。全力扶企业、稳工业,出台了稳定企业生产经营、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等政策措施,减轻企业税费负担23亿元,落实电价、职工培训等补贴8.1亿元;电力多边交易企业达到20户,交易电量89.2亿千瓦时,降低企业生产成本2.2亿元;积极帮助企业拓展市场,增加煤炭供需协议量4053万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277亿元、利润608亿元、税金353亿元,均居全区第一位。工业用电量、公路和铁路货运量分别增长12.9%、27.5%和12%。
(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工业经济转型步伐加快,资源型产业延伸升级、非资源型产业规模化发展都取得新进展,新增煤化工产能190万吨;非煤产业完成投资1989亿元,占工业总投资的80%,实现增加值869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42%,同比提高6.2个百分点;煤炭产业占工业的比重降到60%以下。农牧业稳定发展,粮食产量30亿斤,牧业年度牲畜存栏1227万头只,新建农业示范基地16万亩,培育养殖大户250户、市级以上龙头企业31家。一产实现增加值99.6亿元,增长4.1%。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文化旅游、休闲度假、健康养生、电子商务等成为新的消费热点。旅游业实现收入190亿元,增长29.3%;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2494亿元和2589亿元,增长7.3%和9.3%。三产实现增加值1599.6亿元,增长5.1%。
(三)改革创新力度加大。行政审批、工商登记、财税金融、资源配置、农村牧区等领域改革扎实推进。在全区率先公布市本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清理、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02项。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增强,新登记各类企业和工商户2.8万户,民间投资增长17.3%,营业收入超百亿元非公有制企业达到16户。土地确权登记、草牧场划定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流转土地、草牧场71.3万亩。我市被确定为国家资源型经济创新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全国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被自治区确定为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科技创新力度加大,组织实施重大技术成果转化项目27项,新增高新技术企业8家、科研机构6家,通过国家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复审验收。
(四)统筹发展步伐加快。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完成市政基础设施和园林绿化投资50.6亿元,新增绿地993万平方米,新建改造市政道路265万平方米,铺设燃气、供水等管网275公里,中心城区公交实现一体化运营,市体育中心、阿布亥沟治理等工程加快推进,建成国家园林城市。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扎实推进,完成投资20.5亿元,其中改造危旧房10350户,硬化街巷道527公里,11.5万户群众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解决了5.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完成投资189亿元,新增铁路运营里程126公里、高等级公路73公里、通村油路467公里,架设110千伏以上输变电线路218公里。
鄂前旗城乡统筹、杭锦旗扶贫开发、达旗县域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稳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步伐加快。
(五)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明显,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1.8%。严格水资源管理,关闭工业自备水源井162眼。启动“数字环保”工程,实现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时监控。强力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对突出环境隐患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取缔关闭、停产整顿违法企业198家。淘汰电石、焦化、水泥等落后产能103万吨,新建污水处理厂12座,削减二氧化硫5.3万吨、氮氧化物6.4万吨、化学需氧量1500吨、氨氮300吨,单位GDP能耗下降3.2%,完成年度节能减排任务。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强化重点区域绿化,完成林业生态建设150万亩、草原建设743万亩、水土流失治理180.5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5.8%。
(六)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完成民生和社会事业投入442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81.6%。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5%和11%,达到34983元和13439元。十个方面惠民实事有效落实。建成大学生、农牧民创业园,“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稳定就业,新增城镇就业3.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61%。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每月提高182元,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15元和12元、医保筹资水平分别达到597元和610元。为21858名残疾人发放补贴3228万元。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57所、标准化卫生室94个,成为国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新建续建嘎查村文化活动室108个,为120个文化室配备设施设备。《警察日记》和《小牛向前冲》两部作品荣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35‰。精准扶贫扎实推进,2.6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回购、新建保障性住房12934套。发放农牧户冬季用煤补贴2.34亿元、低保家庭和蒙古族大学生入学补助资金6000余万元,39万户农牧民、9139名大学生受益。
(七)社会大局保持稳定。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争取国家银监会和自治区政府出台了银行业支持鄂尔多斯转型发展政策,全年新增社会融资760.8亿元,协调金融机构对435亿元贷款予以续贷和展期,有效降低企业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部分民间借贷案件得到化解。通过回购、促销等措施,消化存量商品房294万平方米。出台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完成清理甄别工作,净化解政府性债务165.9亿元。信访、社会治安、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信访总量、刑事案件、生产经营性事故分别下降24.5%、9.5%和44.9%。
(八)政府自身建设得到加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约法三章”,坚决整治“四风”问题,政府系统作风明显转变。市本级清理规范性文件273件、临时议事机构500个、表彰奖励项目25项,“三公经费”压减53%。全市清理超标超配公车3475辆、超标办公用房18.9万平方米。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办结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79件。通过开展电视问政、开通政务微博,推动重大民生问题解决落实。审计、监察和政务公开力度加大,出台了财政支出审批、国有资产处置、机关差旅费支出、公共资源交易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市直95个预算部门和大部分旗区、园区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此外,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得到加强,顺利通过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工作有序推进。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民族宗教、新闻广电、外事侨务、史志档案、气象地震、妇女儿童、老龄事业、对口支援兴安盟等各项工作均取得新成效。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困难比预料的多,结果比预想的好,取得这样的成绩,确实来之不易。这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团结拼搏、积极进取的结果。过去一年的工作实践,使我们进一步加深了对推进转型发展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更加坚定了把鄂尔多斯建成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上璀璨明珠的信心和决心。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和所有关心、支持、参与鄂尔多斯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发展中也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受市场需求不振影响,部分工业产品价格下降,投资增长难度加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产业链条短,产业结构单一,调结构、促转型的任务十分繁重;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还不高,统筹城乡发展的任务仍然艰巨;金融、民间借贷、房地产、政府性债务等领域的风险需进一步化解;政府职能转变和作风改进还不够到位,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仍需提高,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政府工作报告 篇二
1.组织研究提出全旗人才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各支人才队伍专项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制定人才发展规划实施计划及工作安排,并组织推进落实。
2.组织研究制定全旗人才政策及其配套政策措施,不断完善人才政策体系。
3.督促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的有效使用,编制使用计划,对资金使用项目进行审核,并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全旗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等工作的统筹管理,提出全旗人才工作重点项目,组织有关部门推进落实,并对项目成果进行检查验收。
(1)负责组织实施全旗重大人才工程和人才工作重大专项任务;
(2)负责制定全旗人才引进、培养、激励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协调指导引进人才、重点培养人才和全旗高层次人才的使用;
(4)组织开展各类优秀人才、创新创业团队以及人才创新创业基地评审,对人才工作重点项目立项、人才政策兑现、特殊专门人才使用等提出意见建议。
5.负责全旗人才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
6.推动旗级人才服务机构和全旗人才服务网络建设,指导旗内人才培养教育机构、人才交流中介组织的建设,推进落实全旗人才引进“绿色通道”。
7.组织开展人才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人才工作的意见建议。
8.统筹协调全旗涉及人才的各项工作,采取直接组织、协助参与等方式,有效整合人才工作力量。
9.指导各镇、各单位人才工作。
10.负责全旗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推进六支人才队伍建设。
11.负责人才工作对外宣传的组织和宣传内容的审核把关。
3.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政府工作报告 篇三
一、政府失灵的简介
政府失灵,是指个人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在现代化议制民主政治中得不到很好的满足,公共部门在提供公共物品时趋向于浪费和滥用资源,致使公共支出规模过大或者效率降低,政府的活动或干预措施缺乏效率,或者说政府做出了降低经济效率的决策或不能实施改善经济效率的决策。
二、鄂尔多斯房地产概况
随着呼包鄂城市群申请列入国家战略,依托丰 富的自然资源,作为城市群的中心城市之一的鄂尔 多斯具备了快速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其房地产市场 在近几年呈现一种蓬勃发展的态势。无论是房屋施 工面积、新开工面积还是商品房销售面积都处于全 国前列, 2010 年鄂尔多斯各旗镇总人口只有 160 万,全 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10 年底鄂尔多斯市 中心区常住人口 66.8 万人。若按照 67 万人口计 算,仅 2010 年施工的房产就够为每个人提供 47 m2的住房。同年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 535.54 万 m2 , 这就意味着平均到市民,人均购买了约 8 m2 的住 房,而同期北京的人均销售面积只有 0.78 m2。鄂尔多斯是新兴城市,市区人口较少,住房空置 率居高不下。
三、鄂尔多斯房地产泡沫现状
2011年5月,一则出自鄂尔多斯政府的消息称,2009年和2010年投资额分别完成219.4亿元和280.5亿元。5年来,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766.3亿元,是“十五”时期的22.2倍,年均增长47.2%,建筑规模也在不断扩大。有数据显示,2011年前11个月,鄂尔多斯市新开工1005.9万平方米住宅,加上前两年的续建项目,共有2225.3万平方米。房价却一直在下滑,鄂尔多斯目前房价以从高位迅速回落到3000/平方米上下。而此前,鄂尔多斯最贵的房子单价曾经高达2万/平米。2012年8月之后的鄂尔多斯,到处是停工的烂尾楼和焦急的讨债着。滞销之中,房价纷纷下降,而降价成为许多房地产商的选择。但是连降价都不能收回当初投资时,资金链就会断裂,市场面临崩溃。鄂尔多斯房地产泡沫原因分析
1.民间借贷体系的不健康发展
由于制度保障、机制安排等方面的漏洞和缺陷,高利贷 往往充斥着民间借贷市场,民间借贷纠纷常常与非法吸收 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经济犯罪交织在一起,有的人甚至 利用公众“暴富”心理将民间借贷异化为“炒钱”的游 戏,一旦借贷者资金链条断裂,就出现老板或资金掮客的“跑路”现象,这对地方经济的稳定形成了强烈冲击。2.产业结构单一
无论是在开发还是在销售层面, 鄂尔多斯的房地产业都维持着较高的杠杆率和融资成本, 如此高的融资成本,依然需要通过资金的源头———煤矿产业来消化。然而自 2010 年以来,煤炭价格的持续走低以及不容乐观的房地产 形势却使得鄂尔多斯的民间借贷体系面临了极为严峻的困 难。就煤炭行业来看,从 2012 年下半年开始,鄂尔多斯的 煤炭从近400 元每吨的价格,跌落到 200 元不到,伴随着“外煤进口” 的冲击,除大型国有煤矿之外,众多中小煤矿纷纷减产或停产。3.政府责任的缺失
为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中 央政府更多关注的是权力与利益的一致性,而降低了对地 方政府责任的同等要求,且对消极责任后果缺乏有效的追 究机制,这就促使地方政府在行使自主权力时,仅着眼于地方利益甚至部门或官员的个人私利,以至地方政府权力 运行的失范和失责现象严重。
四、鄂尔多斯房地产中的政府行为
与江浙民间资本支撑中小企业发展不同, 鄂尔多斯的民间借贷流向的煤矿和房地产业,与当地政府 的政策和规划密切相关,” 通过采矿获利的煤矿主,依靠土 地补偿而一夜暴富的失地农民,拿着巨额的资金最先进入 民间借贷领域,鄂尔多斯地方政府开启的大规模基础建设 和房地产业又为日益壮大的民间借贷队伍提供了庞大的市场,这些资金 “源自煤矿,然后流进地下钱庄,再流入楼 市 , 形成了从地下地上的循环
(一)房地产开发过程中
1.政府职权越位和缺位
地方政府热衷于批租土地,包括征收农地用于大 规模的房地产开发建设等,试图依靠房地产投资来带动本 地经济的发展,并通过土地收益、房地产税费来直接填充 地方财政缺口。个别地方政府甚至将房地产作为拉动地方 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过于功利性地重视房地产对经营城 市的贡献,经营土地成为投资增长和财政收入增加的重要 法宝。[15]鄂尔多斯政府正是在这一理念的指引下,在经济 飞速发展的过程中并没有重视谋求经济的转型,而是令丰 厚的民间资金长期以来一直沉淀在本地,沉淀在房地产市 场,最终导致了本地房地产市场的泡沫。2.政府寻租行为
地方政府与房 地产利益联盟关系的存在,削弱了地方政府作为地方公共 利益的代表者、实现者和维护者的角色,强化了其作为国 有土地代理人和以地生财者的经济人角色,这是房地产市 场中地方政府行为发生种种扭曲的症结。以鄂尔多斯为例,其房地 产的繁荣期主要集中在 2006-2010 年,这段时期的销售面 积均大于当年的竣工面积,即便是 2010 年 4 月 “新国四 条”的出台也没有改变其房地产市场火爆的现状,房地产 市场的繁荣离不开鄂尔多斯政府的支持及其与地产商的利益结盟。
(二)民间借贷问题中
1.政府忽视民间借贷环境体制建设
(1)中国缺乏一部专 门的法律来对其进行规范,导致民间借贷合法性等基本问 题难以确认,民间借贷在实践中存在着较大的制度性风险。
(2)中国目前关于高利贷的规定仍是空白的: 既没有规定严格意义上高利贷的标准,也没有规定高利贷的 法律责任,这就为高利贷充斥民间借贷市场提供了契机。
(3)中国尚缺乏一整完善的覆盖政府、企业和个人的 社会信用体系,这就难以很好地解决民间借贷过程中所面 临的信用问题,一旦出现恶意违约现象,债权人的合法利 益就难以得到保障。2.政府对于民间借贷缺乏监管
由于难以统计 “从事民间借贷业务活动但未办 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的各类地下机构及个人,合规的民间 借贷中介仅仅是鄂尔多斯民间半隐蔽金融中的一小部分”, 加之监管部门之间的权责分割问题,鄂尔多斯政府很难对 数量众多的民间借贷中介机构实施有效的监管。[13]与此同 时,“通过征地和拆迁的补偿将煤炭资源形成的财富一部分 转移到当地居民手中,又通过发达的民间融资实现再次增值”[14]10 的发展路径也使得鄂尔多斯政府抛弃了规范民间借 贷市场的责任,从而直接导致民间借贷规模的不合理膨胀 和扩大。
(三)政府的短期行为
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过程中,地方政府始终是影响地方经济正常运行和增长的主要变量,随 着利益结构的重大调整和央地权力关系的重新界定,地方 政府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特殊利益。一方面,合理范围内的 政府利益往往是地方政府行为的驱动力,它能增强政府的 行政能力,激励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负责而高效地开展工作;但另一方面,如果地方政府利益出现恶性膨胀,就会诱使 其做出短期的短视行为,即在制定当地经济发展规划和产 业政策时,“既不从中央宏观调控的大局出发,也不从本地 的比较优势出发,而只关心任职期间的经济发展和财政利 税,一味追求短期经济效益” 1.政府决策
现行政绩考核体系的设 计尚存在着 “重经济指标、轻社会指标,重量化指标、轻 质化指标的倾向,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地方政府的政绩观形 成片面引导,成为有些地方政府 GDP 至上政绩观的重要原因” 2.财政任务与行政任务的不对等
“负盈不负亏” 的财政激励方式使其受到 的财政责任约束较小,即使出现财政赤字和债务,地方政 府官员通常也不会面临重大处罚。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 府的理性反应便是动用一切财政或其他资源来实现行政责 任的最大化,例如从银行贷款支持企业的扩张,向社会集 资摊派从事某个公共工程项目等。地方政府热衷于“改造”“拆迁”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五、政府针对鄂尔多斯困境的应对措施
(一)减少政府短期行为
一方面,地方政府要完善绩效评估体系,完善以GDP 等经济指标为主的地方政府政绩考核体系,创新增加政府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公众满意程度等社会发展指标的政府政绩考核体系;完善重视近期产出现状,绩效评价 指标的设置上突出能综合体现经济发展、人民生存状况、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长期效益指标,确保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的可持续性。另一方面,加强地方政府的财政责任。通过加快财政责任立法,设立各级地方政府综合风险管理组织,建立风险预警和控制机制,健全财政问责网络等措施,重视政府财政责任的建设,防止高速经济增长背后 的地方政府财政危机的出现。
(二)增强在民间借贷的政府责任
首先,构建完善的民间借贷制度环境。国家层面的针对民间借贷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的制定和出台必须提上议事日程,严格规范民间借贷市场资金的借贷利率,实行民间借贷备案制度。其次,加强地方政府的监管责任。在建立民间借贷监测、通报和风险提示系统同时,建立民间借贷监 测、通报和风险提示系统,还应该及时制定一系列补救措施和应急方案,严厉惩罚 非法和违规的民间借贷行为,切实保障当地居民在民间借 贷纠纷案件中的合法权益和诉求。
(三)避免政府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寻租行为 确保地方政府正确履行其职权,需要反思地方政府各部门之间权力与责任的分工与配置,寻求体制化、法治化的解 决思路和解决道路。打破地方政府与房地产商的利益结盟,健全和完善社会中介机构,打破地方政府与房地产商之间的直接利益关系。还需在完善政府责任追究制度 的同时,重视培养政府工作人员的自觉负责意识。
文献参考
[1]栾欣超:《资源型城市转型过程中的地方政府责任 —— 以 “ 鄂 尔 多 斯 困 境 ”为 例》《前沿》2014年10月
[2]任月君,郝泽露:《鄂尔多斯房地产泡沫的元凶探析》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12月
[3]《温州、鄂尔多斯房地产 风险成因、影响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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