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题教育教学反思

2024-07-14

法律主题教育教学反思(共15篇)

1.法律主题教育教学反思 篇一

关于开展“深化‘法律六进’ 推进依法治国”法制

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普法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2013年,将在全国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以“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通过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更加广泛深入地宣传宪法,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

神,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实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主要内容

“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主要内容是: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与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措施

“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是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的重要举措,要结合“六五”普法中期督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主题活动不断深入。

(一)精心设计载体。在全国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六个一”活动,即:法律进机关,举办一场机关法制讲座;法律进乡村,组织一场农村普法大集;法律进社区,举办一场社区法制文艺演出;法律进学校,举办一次法制主题班会;法律进企业,举办一场法律知识竞赛;法律进单位,举办一场法律宣讲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在组织好“六个一”活动的同时,精心设计有本地区本部门特色的活动,推进主题活动不断深入。

(二)加强分类指导。围绕推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结合不同地区、行业、单位的特点,确定主题活动每一“进”的内容、途径和方法。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每一“进”的责任单位,明确职责,量化指标,完善标准,推进主题活动顺利进行。要结合中期督导检查,加强对主题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考评,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推进“法律六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认真总结推广好的经验,探索建立“法律六进”活动示范点,通过典型引路,推进主题活动深入开展。

(三)坚持面向基层。坚持法制宣传服务群众与教育群众相结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满足基层群众的学法需求。要组织普法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制宣传志愿者深入基层,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主题活动向基层延伸,尤其是向偏远乡村、新建社区、城乡接边、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居区等区域延伸,使主题活动覆盖基层社会的各个方面。

四、时间安排

“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时间为一年。启动阶段(1-4月)

3月底以前,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下发通知,并适时召开动员会,进行部署。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实施方案,进行动员。

(二)推进阶段(5-10月)

1.由全国普法办主办,选择有关省(区、市)承办,在全国举行“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现场活动。2.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3.在有关媒体开设“深化‘法律六

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主题活动专栏和专版,对各地各部门主题活动进行集中宣传。

(三)总结阶段(11-12月)

各地、各部门对“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进行总结,写出书面材料报全国普法办,全国普法办结合“六五”普法中期督查总结,对主题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工作要求

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对于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分工负责,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活动顺利进行。要认真制定活动方案,既要组织开展日常活动,又要组织开展有声势、有影响、效果好的集中活动。要坚持从群众需要出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动员和吸引广大群众参与,不断扩大主题活动的覆盖面和渗透力。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报道各地、各部门主题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努力扩大主题活动影响。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动员发动、组织协调、跟踪督导工作,推动主题活动不断取得新成效。

各地各部门主题活动进展情况,请及时报送全国普法办公室。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

2013年3月4日

2.法律主题教育教学反思 篇二

一诊所式法律教育的起源与发展

美国的法律教育从全世界范围来讲都是最发达的, 尤其是其最先采用的法律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是苏格拉底倡导的有关讨论和教学的辩证法, 由教学者通过提问来引导回答者获得一个符合逻辑性的结论, 通过让论证接受严格的逻辑检验, 来判断论证的健全性与有效性。这就是著名的兰戴尔案例教学法。但是在其发展的100多年当中也不是一帆风顺的, 质疑与批判总是如影随形。对案例教学法的批评主要是其过分重视逻辑推理而忽视了对生活的真实经验。由于缺乏真实情景的体验, 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显得没有生机, 无法真正领悟法律的真谛。

为了弥补案例教学法的缺陷与不足, 弗兰克建议开展供学生参与现实法律实践的诊所式课程。诊所法律教育应运而生了。此后西欧东欧的许多国家也相继开展了诊所法律教育。诊所法律教育将理论与实践、实体与程序相结合, 将学生纳入法律倡导之中, 教育学生从一开始就分析一个真实的法律问题, 学会怎样建立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怎样观察证人、法官, 学习谈判和诉讼技巧。通过诊所法律教育, 学生不仅学到了法律技能, 而且了解了法律职业的核心价值, 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二诊所法律教育的特点

作为一种实践教学方法, 诊所法律教育有其自身的特点。具体而言, 诊所法律教育具有以下特点:

1. 主体的特定性

法律诊所一般涉及三方主体:法学院的学生、指导教师和当事人。其中, 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中心, 学生为主, 教师为辅, 诊所教学要充分体现以学生为本的精神。诊所教师需要既有法学理论知识, 又有律师实务或法律工作经历。为了更好地提高教学质量, 拓展学生的视野, 诊所还会聘请一些专业人士, 如法官、检察官、律师、妇联、残联和青少年联合会等社会团体中的法律工作者作为特邀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的责任是指导、监督学生学习律师技巧和办理具体案件, 提高其综合能力。当事人是诊所教学中不可或缺的主体, 当事人与法律诊所是委托关系, 在假期来临或其他影响学生办案的情况出现时, 诊所对于妥善交接案件、保护当事人的权利负有义务。

2. 受理案件的局限性

与法律援助案件不同的是, 诊所受理的案件具有局限性, 诊所往往需要确定某一类特殊群体作为援助对象, 办理同一类别的案件。这是诊所永远无法也不可能取代法律援助机构的地方。由于指导教师的专业不同, 不同地域、人群法律援助的社会需求量不同, 诊所更趋向于专业化。对于诊所法律教育而言, 基于教学所需, 结合诊所学生的实际能力, 有选择地受理教师熟悉的领域, 学生力所能及代理案件的做法是现实、明智的, 也是负责任的。同时, 应注意将案件数量控制在一定范围内。这样, 一方面能使学生能力得到有效锻炼;另一方面又能使当事人利益得到切实保障, 达到法律教育与社会需求双赢的效果。

3. 教学形式的多样性

法律诊所在授课形式上, 分为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两类。课堂教学, 包括课堂讨论、小组讨论、单独辅导等部分, 采用案例分析、角色模拟、模拟法庭、录像分析和诊所游戏等方式。实践教学, 包括回复信件、法律咨询、非诉讼代理、诉讼代理等活动。两类教学方式相辅相成, 融会贯通, 在“学”与“教”的互动之中, 在“学”与“做”的实践当中, 在书本与社会的矛盾之中, 在理想与现实的碰撞之中, 激发学生思考的能力, 达到诊所教学的最终目的。

三诊所法律教育的优势

实践证明, 诊所法律教育是一种法学院学生获得法律经验、培养实务能力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其突出的实践性特色具有单纯的课堂教育无可比拟的优势。

1. 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作为一种教学手段, 诊所法律教育的实施有助于提高法科学生的综合素质。首先, 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和书面表达的能力。法律职业需要从业者具有良好的口语表达和书面表达能力, 而诊所法律教育可以很好地锻炼这方面的能力, 如通过模拟法庭辩论, 准备代理词、答辩状和辩护词等, 学生这方面的能力都可以得到培养与锻炼。其次, 有利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分析推理的能力。传统的教学活动往往片面强调教师的主导性, 偏重于对法学理论、法律概念和法律条文的解析, 而忽视了对社会生活本身的关注, 这不利于学生独立判断和分析推理能力的培养。在诊所法律教育中, 学生需要自己面对各种复杂问题, 如麻烦的委托人、复杂的案情、其他领域的知识等等, 这促使他们必须耐心地对待、仔细地分析、认真地思考, 最终找到解决之道。

2. 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法律是一门应用科学, 它归根结底是为了设立人与人之间交往的规则, 并对逾越规则的行为划分责任。长期以来, 我国法律教学中存在着毕业生实务操作能力严重不足的问题, 无法适应法律实践的要求, 由此形成了法律教学活动与法律实践相脱节的问题。法科毕业生需要具备一定的理论素养, 但他们更需要具备较强的实战能力, 即分析处理法律实务的能力。在诊所法律教育的模式下, 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亲自为委托人提供服务, 有利于提高他们的法律实务能力, 从而为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3. 有利于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

在当今社会, 一些法律人功利心很重, 有的怠于为弱势群体提供服务, 有的甚至以身试法, 究其原因在于其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诊所法律教育以弱势群体为法律援助的主要对象, 学生在法律服务中, 亲身体会弱势群体的诉求, 根据法律规定为其争取权利, 有利于形成正确的法律理念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4. 有利于促进学生对法律职业的理解

通过调查发现, 大多数法学专业的学生并不是基于对法学专业或者是法律职业了解与热爱才选择研修法律。他们或是因为父母的要求, 或是基于社会舆论或功利性的考量等, 都缺乏对法律职业本身及社会责任的正确认识。法律不仅是比较完美的理论性学科, 更是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操作性的学科。通过诊所法律教育, 学生能够深刻地认识到法律职业的真正意义, 从而投身到维护公平正义的法治事业中去。

四诊所法律教育的路径选择

在我国, 法律教育的目标是知识传授还是思维训练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因为只有目标明确, 我们才能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笔者以为, 在我国目前的教育背景下, 向学生传授法律知识固然重要, 但训练学生的法律思维尤为必要, 因为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才是法律职业教育的精髓所在。因此, 为了训练学生像律师一样思考, 诊所式法律教育应该成为我们的首选。如何在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中锻炼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 培养学生像律师一样思考?笔者认为可以选择以下的途径:

为了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 在课堂教学中, 诊所教师可以利用讲授诊所课程, 有意识地培养学生崇尚法律的能力。如可以利用上课时间每次抽出三分钟给学生出一道题, 起初的题目类似于“小鸡为什么过马路?”一类的问题, 学生可能会给出若干种答案, 但只要有一位学生指出“由于法律规定”, 我们也是很欣喜的。随着学习进程的深入, 后来的许多问题学生回答得都与法律规范相结合, 如我们熟知的“母亲和女朋友都掉进了河里, 你先救谁?”学生如条件反射般地回答“法律规定救谁就救谁”。总之, 通过这种反射性、强制性地训练, 学生可以形成法律思维的第一个能力就是崇法性思维。随着不断的积累, 当讨论到“恶法是否是法”这一古老命题时, 学生虽然可以从自然法观念的角度认识到恶法的局限, 但仍然基于以往的训练提出“恶法只要未被废除, 仍然要遵守”的法律人的答案。

为了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 在实践教学中, 我们可以组织学生参加法庭审判活动, 活动结束后要求学生写出庭审报告, 在报告中重点要求学生必须对庭审中法官的提问、诉讼代理人辩论的内容以“三段论”的形式展示。要求学生能够学会用“三段论”的方式将辩论对方的内容快速分解, 然后指出对方观点中存在的大前提错误或小前提错误, 最后给出总结性结论。如此反复训练, 学生的辩论能力以及法律思维能力必然大大提高。

此外, 以具备法律思维能力的法律职业人为培养对象的法律教育不必是通才教育, 在诊所法律教育中制定教学大纲时, 应该选择对学生来讲最急需、对实践来讲最实用的课程, 虽然这可能会被一些人批评为急功近利, 但法律教学的目的决定只能如此。

五结束语

面对时代挑战和历史机遇, 诊所式法律教育需要引入中国, 教会学生像律师一样思考, 从而学会自己面对问题、自己解决问题。对当前的中国大陆法学教育而言, 需要通过一系列渐进式的改革, 将法学教育牵引出与实践相疏离的循环轨道, 使教师和学生都真正地了解实践、关注实践, 培养起真正的法律思维、法律方法、法律技巧, 形成新的法学教育传统, 使法学教育真正关注社会、思考社会、服务社会, 这样才不至于使学生在校园中靡费光阴, 学不到有意义的东西;也才能促进法学教育的健康发展, 培养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摘要:在新的时代机遇和历史挑战下, 中国法学教育肩负着培养适应新环境知识精英的重要使命, 而教学方法直接影响着这一效果的实现。本文以美国先进的诊所法律教育为启迪, 结合中国法律教育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认为中国的法律教育应以法律思维的培养为主要目标, 而诊所法律教育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最好方法。

关键词:诊所法律教育,法律思维,困境,反思

参考文献

[1][加]董毓.批判性思维原理和方法——走向新的认知和实践[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0

3.法律主题教育教学反思 篇三

关键词:主题教学 ;理论;实践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3-0000-01

一、主题教学的涵义及倡导主题教学的原因

在建构其理论教学中, 课题式教学( PBI) 模式是主题教学模式发展主要理论依据。“主题教学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 学生围绕一个主题开展综合性活动, 学生在此过程中不仅对主题有所了解还获得各种知识, 实现多方面的发展。”[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主题教学要求根据学生身心成长规律整合课程内容,在此提出各主题,让学者主动参与收集材料并直接解决问题。即可调动学者积极性理解概念并建立良好的知识结构,由此完成理论教学向信仰教育的转化。倡导主题教学主要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目前的“政治灌输性教学”、“知识传授性教学”、生活娱乐性教学等模式”难以启迪学生思想和激活学生思维,不能达到思想道德修养及法律基础教学目标,通过马克思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引导学生树立高尚品质s

二、沈阳大学科技工程学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题主题教学实况

(一)根据学生成长规律和需求,在不同学期设置不同教学主题,自2012年沈阳大学科技工程学院就通过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内容的整合开展主题教学,将教材体系整合为教学内容,分摊在不同学期。(1)大学认知与适应教育、(2)学业与生活教育这两个主题理论与实践安排在第一学期;经一年的学习和适应彼此了解,在第二个学年,学校里谈恋爱的学生会越来越多,为了使学生树立正确的恋爱婚姻观,我们把第三个主题即(4)身心与情感教育这一理论讲授和实践教学安排在第二学年;第三学年,学生非常关注毕业后的就业问题,我们把主题(4)就业创业教育、(5)就业技巧与离校教育安排在第三学年。教材其它内容也整合为不同的主题分摊在各个学期,并且每个大的教学主题下面有许多子主题。以第一学年的第一个学期所讲授的第一个主题(大学认知与适应教育)为例,沈阳城市学院这样安排教育主题、教育内容、理论讲授和实践活动安排(见下表。注:此表由沈阳大学科技工程学院教务干事提供)。

根据不同的阶段安排教学与主题,打破常规教学从教材体系中提炼深层次的理论主题,对大学生成长需求提炼针对性的成长主题,结合在一起重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主题。

(二)为了使教学主题内容由“理论体系”向“信仰体系”转变,每个教学主题都配备相应的学生实践活动。例如,在讲授“爱国主义”主题前后,学校要组织类似 “唱响主旋律颂歌献祖国——红歌比赛”这样的活动。下面是这个 活动的具体施行方案:一、活动主题:“唱响主旋律、颂歌献祖国”。二、活动对象:全校学生。三、奖项设置:本次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四、活动要求:1.形式:合唱。 2.人数:各学院全体学生。 3.唱法:美声、民族、通俗唱法。 4.伴奏:乐器或CD伴奏,由演员自备。 5曲目:决赛各学院自选一首主题分明,内容积极向上,能够激发爱国情怀,励志向上的参赛曲目或奥运曲目等,曲目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包括上场和退场时间),顺序各班抽签决定。主办方提供参考曲目,参赛学院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选曲目。五、比赛安排1.宣传发动阶段:下发活动方案,各学院围绕主题,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红歌比赛选拨活动。

2比赛阶段:邀请校领导和各学院院长组成专家评审团,对参加比赛的各学院进行评分,通过分学院演唱形式,根据总分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定出最后各奖项获奖学院。六、评分标准及规则(略)。实践主题活动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陶冶学生爱党、爱国、爱校的高尚情操,增强学生的凝集力,在传承红色文化,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环境的基础上,体现沈阳大学科技工程学院“我行我能”的校训精神。

三、主題教学存在着形式主义问题

此主题教学对教师心理。素养要求和理解教材能力高,深刻认识教材中蕴含的理论问题,主题提炼。对大学生准确定位和成长规律的把握这利于对教材内容整合这有利于对教材内容整合和教学主题提练。单做为一个三本院校,沈阳大学科技工程学院的师资队伍素质有待提升,刚入职教师由于不熟悉教材内容和学生发展规律,其表面学校的“主题教学”其收效不大,至使《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主题教学与最初出发点渐行渐远。

参考文献:

[1] 印云亮.高中思想政治课中实施主题教学模式的探索[J]上海教育科研2008(5)

基金项目:2015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重点培育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分类教学的途径与方法研究》

4.《法律的作用》教学反思 篇四

成都市机投中学易传珍

【教学反思】

从课堂实际教学效果看,本堂课有效地达成了预设教学目标,总体感觉流畅自然,学生积极主动,《法律的作用》教学反思。成功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课前准备充分。在备课时,一方面认真分析了学情,七年级学生受知识、阅历等限制对法律相关的知识了解较少,法律意识尚未形成,认为法律离他们太远;另外一方面,教材的内容简单却又过于理论化,不利于调动学生主动性与探究的兴趣。基于这两点分析,我依据课标要求,有针对性地对本课的教学目标、重难点和教学内容进行了重组和设计,既不脱离教材内容,又能激发学生兴趣。从最终的教学效果看,教学设计的思路清楚,与教学目标紧紧相扣,避免了空洞地说教。

2、课中教学顺畅高效。表现在,①教学过程思路清晰,教学各环节环环相扣,层层深入,重难点突破水到渠成;②案例选择得当,设问过渡简洁清楚,既激发了学生的探究兴趣,又把更多的课堂时间交给了学生,让学生自主学习思考;③课堂氛围开放民主,学生发言踊跃,能主动表达自己的认识和观点,教师引导自然,让空洞的法律变得“平易近人”,教学反思《《法律的作用》教学反思》。例如:学生自学“法律的分类”后让学生提出自己的疑问,大家共同解答。又例如:在情景模拟环节中,一位学生认为“判得过重”,另一位则反驳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应该如此”,虽然观点有所偏差,但是说明学生真正在思考问题,闪现了思想的火花。在学生发言与辩论中,逐步理解了法律的基本作用,体会到了法律的尊严与平等。此外,在教学过程中,我多处适时地依据学生的发言采用了“追问”的方式引发学生进一步深入思考,使学生能自我对法律的态度和认识进行反思,我认为这是有益的。这堂课使我更加坚定了这样的认识——教学不是让学生去掌握已有的经验或现成的结论,而在于引导学生理解学习与思考问题,掌握学习思考方法,学会怎样学习与思考问题,而教师重在创造这样的环境,并要善于“把控”与引导。

5.法律主题教育教学反思 篇五

各系团委、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院广大青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促进自身健康成长,学院团委联合学生处、安全保卫处、党委宣传部、思政部,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法律伴我成长”主题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继续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青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坚持课堂教育和课外教育相结合,切实增强青年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通过开展主题教育,让法律走进校园、走进学生身边,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不断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二、活动主题

法律伴我成长

三、活动时间

2010年4月—12月

四、内容安排

(一)创新活动载体,加强新时期青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

1.开展“法律伴我成长——青少年日常普法”活动。根据青年学生年龄特点,通过法制宣传橱窗、墙报等阵地,结合5月份组织法制讲座,对全院青年学生中进行生动、直观、形式多样的日常性法制教育,加深青年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感悟和体会。于10月份组织《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学习教育活动和知识竞赛活动,使学生的参学率达到100%,进一步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法律素质。、2.开展“法律伴我成长——警官讲法进校园”活动。于5月份聘请吉铁公安处内保分局警官进校园开展巡回讲法活动,为全院广大青年学生开展全面、准确、有针对性的讲法活动。

3.开展“法律伴我成长——12355吉林市青少年维权热线走进电台直播间” 宣传和推广活动。进一步宣传和推广12355吉林市青少年维权和心理咨询热线,使法律知识真正为广大青年学生所用,切实使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完善特色工作,切实做好维权和预防犯罪工作

1.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与青少年权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加强联系,按照“青少年维权岗”申报评选程序和标准创建“青少年维权岗”,并落实相关 1

工作制度。

2.开展防艾、禁毒、戒除网瘾等方面工作的宣传教育。围绕6.26禁毒日、12.1防艾宣传日等重大活动日,通过举办图片展、发放宣传单、开展知识讲座等形式,深化“青少年远离毒品”活动和“青春红丝带,健康与我同行”活动。10月份开展“互联网与青少年健康成长”主题日活动,积极倡导文明、健康、和谐的生活方式,做好戒除网瘾方面的宣传教育。

五、活动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4月22日—5月10日)。各相关单位、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部署活动的开展,要让每名青年学生明确活动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切实增强参与本次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积极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2.活动开展阶段(5月11日—12月15日)。主题教育要贯穿到各级团组织的总体工作规划当中,结合活动方案要求,根据自身特点,积极有效地开展好各项活动。要充分发挥团组织工作的优势,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单位,并广泛动员全院广大青年学生,确保主题教育的顺利开展。

3.总结整理阶段(12月16日—12月30日)。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在主题教育中取得的成效和收获,总结团组织在保护青年学生合法权益、预防违法犯罪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团组织服务我院青年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的措施和办法。

六、几点要求

1.迅速行动,深入贯彻。全院各级团组织和全体青年学生要充分认识主题教育的重要意义,组织开展好各项主题教育,确保活动不走过场,抓出成效。

2.突出主题,整合资源。要突出活动主题,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联系和协作,确保主题教育有效推进。各级团组织和各相关部门、单位及时提交活动方案和开展活动的影像资料、文字资料,真实、全面反映活动开展情况。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网络及新闻媒体,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扩大活动影响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院团委学生工作处安全保卫处党委宣传部思想政治课教研部

6.主题班会教学反思 篇六

本次班会课的活动环节主要有以下5个:

导入主题:为什么学英语?英语学什么?

2.课前热身:BoomGame(炸弹游戏),在游戏中巩固旧知并初次体验学习英语的乐趣。

3.观看英国电影《帕丁顿熊》前15分钟,讲授电影中的地道英国文化,并设置以小组竞赛形式的.趣味问答游戏。

4.开展英语趣配音活动。

5.分享和总结英语学习的方式和好习惯。

对于这堂课的成功之处,我总结为教学内容基本完成和教学目标基本实现两个方面。从学生课堂上的反应来看,在游戏环节,他们表现出强烈的兴趣、气氛活跃,因此能较好地配合我完成教学任务。另外,在教学设计上,通过有趣的英国电影来学习其中的英国文化,这个讲授方式更易让学生接受。从总体上看,整节课都贯穿了“乐学英语”这一主题。

通过这堂课,我也发现了自己在教学上的不少问题,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把控班级纪律。由于本节班会课的游戏活动较多,学生大多表现得很活跃,纪律问题随之而来,比如很多同学会趁机讲话或讨论,情绪高涨时会有起哄现象。因此,我采取了小组竞赛的方式,通过课堂加扣分来进行课堂管理。但由于游戏部分设置了抢答环节,场面控制不太理想。在今后的教学中,我会更加注意班级纪律的把控,多向老师和同学学习、吸取经验。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英语是一门极其重要的科目和非常实用的语言,然而班上的同学对英语的学习兴趣还不够浓厚,我希望通过这节班会课激发他们学习英语、乃至学习外语的兴趣。“知之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真正养成乐学善思的习惯,才能真正充实和完善自己,才能真正促进学生的发展。

7.法律主题教育教学反思 篇七

浙江省长兴县教研中心在长兴中学举行了别开生面的教研活动,这次活动是由浙江师范大学许序雅教授和长兴中学许老师共同执教人教版高中历史必修一《罗马人的法律》。许教授的课在对教材的处理上,凸显其深厚的史学功底,为我们翔实地解读了罗马人法律的相关历史概念,而许老师的课在教学方法上是典型的历史情境教学。这为我们以许教授对罗马法相关历史概念的深刻理解,来反观历史情境教学提供了一个契机。

历史问题情境教学包括两个要素,即历史情境和问题。历史情境给予学生一个思维的对象,而问题帮助学生聚焦。历史问题情境教学在设计上注重情境和问题的设计,在过程上注重“思想对话”。[1]

这种被学术界广泛推崇,并受到中学教师青睐的教学方法,在实践中却存在着一些教师自身都没有意识到的误导。本文试图基于许教授对罗马法相关概念的解读,来反思历史情境教学的各个要素,分别从虚拟情境的创设、史料内容的选用以及问题的设计三个方面,来分析历史情境教学在实践中的误区。

一、虚拟情境的创设带有随意性

随着情境教学理念的广泛传播,怎样用生动的历史情境来帮助学生感悟历史,用这种带有体验的情境激发学生的历史思维,已经是教师常用的教学方法。“历史情境的设置取材广泛、方法多样,例如诗歌、对联、神话故事以及比喻、想象等都可以作为历史情境,因而在实践中允许虚构。”[2]长兴中学的许老师在执教过程中,创设了多个虚拟情境。

在习惯法和十二铜表法这两个相联系的历史概念的教学上,许老师首先设计了这么一个情境:“平民布鲁托的葡萄园无故被贵族卡西毁坏了,布鲁托想评理,谁知卡西对布鲁托施以镣铐枷锁,打裂了他的头骨,并要求布鲁托做他的奴隶。布鲁托因此告上法庭,判决结果:贵族卡西不负任何责任,无罪。因为没有贵族向平民赔偿的先例。”在这个情境下,为了更好地引导学生思考,还设计了针对性的问题:“此案例可能是依据什么法进行审判的?请说明理由。”

单从教学方法的层面来说,这个设计非常不错,案例生动且设问聚焦。事实上,课堂的反响也直指教学目标。

师:注意这个案例中的判决结果,贵族没有责任向平民赔偿,你觉得最有可能是根据什么法来审判?

生:我认为是根据习惯法。

师:理由是什么?

生:因为在这里,没有贵族向平民赔偿的先例,而这正是习惯法。

师:很好,请坐。那么在罗马城建立早期,没有成文法只有习惯法,贵族垄断了立法权,用法律来压迫平民。正是由于习惯法的存在,成为当时贵族和平民矛盾的焦点。那什么是习惯法?注意,我设置了两个空格,请大家完成。其实能从当时的案例推断出习惯法的两个特点,贵族垄断了法律,所以是……

生:随意性。

师:我听到了随意性,还有呢?因为它没有成文,所以它有不确定性。那么接下来我们来看,罗马是如何解决这个矛盾的呢?我们来看案例二。

许老师在非常流畅的过渡中,把问题情境引向了对十二铜表法的学习上。呈现案例二:“平民布鲁托的葡萄园无故被贵族卡西毁坏了,布鲁托想评理,谁知卡西对布鲁托施以镣铐枷锁,打裂了他的头骨,并要求布鲁托做他的奴隶。布鲁托因此告上法庭,判决结果:贵族卡西必须支付300盎司罚金给布鲁托。”

在教师的引导下,学生也很好地理解这个案例是使用十二铜表法来判决的,并且在与第一个案例的对比中,思考得到十二铜表法对于贵族的限制和平民利益的保护。

从情境设计作为教学手段来帮助达到教学目标的角度来看,这个设计应该是实现了预期的目标。然而,在课后研讨上,许教授以其对罗马法相关概念的深刻理解,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这两个案例中的“硬伤”:“大量案例在设计时,不注意时间地点。像罗马法的案例设计,必须要有明确的时间界限,你没有这个时间界限的话,这个案例是没有办法判断的。比方说这个案例一,没有时间界限的话,贵族和平民的矛盾,用什么法来判决呢?在不同的时间,可以按照不同的法律来判决。在十二铜表法颁布之前是一种判决方法,在十二铜表法颁布之后又是一种判决方法,到了公元3世纪后,又是一种判决方法,所以尤其是在涉及罗马法案例的时候,一定要给出一个明确的时间。第二,案例设计的表达一定要准确。比如案例一说,贵族打裂了平民的头骨,头骨都打裂了,这位平民还能够去参加法律诉讼吗?无论是按照罗马法律的哪一部,贵族损坏了平民的葡萄园,又打了平民,撑破天他拒绝赔偿;哪怕在习惯法当中,都不可能让布鲁托去做贵族的奴隶,这简直就是一个子虚乌有的事情,这样的情境设计是站不住脚的。”(材料来自课后研讨)

因此,在情境设计上,不能仅仅从教学的角度来考虑,作为达到教学目标的一个重要方法,情境设计这个思路本身没有问题,这可以更好地引导学生思考。但是情境内容本身必须科学严谨,须基于对相关历史概念的深刻理解之上,这种虚拟情境的设置必须是以史实基本特征为架构的再现。[3]否则看似引出了课本需要掌握的知识点,案例本身却包含了很多不符合史实的成分,这种隐形的误导非常有害。

二、史料内容的选用缺乏逻辑性

在历史情境的设置上,还有一种方法是呈现史料。在教授“罗马法对后世影响”这一块内容时,本着“论从史出”的历史教学理念,我们在教学处理上会经常引用近代的一些法律条文,例如许老师针对这一内容进行教学设计时,就引用了三段法律条文。

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法国《拿破仑法典》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一切人生来就是平等的,他们被造物主赋予他们固有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有生命、自由及追求幸福的权利。———美国《独立宣言》

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公民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宗教信仰等自由。———《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这三段后世法律条文的引用,主要是为了说明罗马法对于后世的影响。在许老师的课堂实录中,我们可以更加清晰地看到这三段引文的具体用意。许老师有一段是这样表述的:“比如对法国的《拿破仑法典》、美国的《独立宣言》、中国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近代的这些资产阶级法律体系基本上都是以罗马法为蓝本的,如《德国民法典》《拿破仑法典》等。”从这段表述中可以看出,在许老师的理解中,这些后期的法典条文是以罗马法为蓝本而形成的。

许教授在教授“罗马法对后世影响”这块内容时,他是这样表述的:“罗马法的公正、理性的原则,对后世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这种影响主要包括人人平等的观念和公正至上的观念,这种观念具有超越时间、地域的永恒价值,它是超民族、超时间的。这种价值,被后世的启蒙思想家所继承与发展,为后来资产阶级提出民权思想提供思想渊源,为资产阶级战胜封建阶级提供了武器。”

对两种不同的表述进行比较,我们会发现许教授讲到了启蒙运动的接力棒作用。在许老师的理解中,则表述为是以罗马法为蓝本,也就是说,罗马法对于后期的这些法律条文是有直接影响的。这种理解上的误差直接导致了史料内容引用上的误导。在课后的研讨中,许教授专门点评了许老师在这一内容上的处理:

“罗马法对后世影响的表述要严谨。罗马法从来没有导致这个人权宣言产生,没有的!这两者之间是无法建立起联系的。后世的法律也好,文件也罢,都是受启蒙思想家直接影响。罗马法对后世的影响主要是体现在启蒙运动时期的思想家们对罗马法的继承和发扬光大,再用启蒙思想家的思想影响到了后世,所以包括《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等,与罗马法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它依据的是近代资产阶级的宪法原则。中国人根本不知道罗马法为何物。像这样的材料注意不要误导学生。罗马法对后世的影响,它是间接的,它是经过接力棒传递影响的,不是直接的。”(材料来自课后研讨)

许老师的处理,最后引导出书本的结论,如果没有对罗马法影响的深刻理解,很难看出其中的差错,而且对于学生知识点的掌握似乎没有什么影响。但是在与许教授课堂实录的对比以及点评中,我们发现其间的差错是非常明显的,史料内容的正确选用需要基于历史概念的深刻理解。

三、问题的设计缺少严谨性

问题的设计是历史问题情境教学的一个重要部分,问题引导学生呈现相关历史概念的原始理解,是进行“思想对话”的重要手段,也是课堂生成的载体。学生原始理解的呈现便于教师更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学,是课堂出彩的一个重要因素。

在学习完了公民法、万民法以及自然法的知识后,为了突出罗马法的演变及其原因,考虑到让学生能够用归纳的方式对刚学过的知识进行整理,许老师专门设计了两个问题来引导学生的思考。问题一:“罗马法的发展历程中是如何体现对公平与理性的追求的?(提示:从适用范围、法律内容、司法程序、法学理论、具体操作角度考虑)”问题二:“为何罗马法能以公平理性为目标不断完善?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文化因素、技术因素、具体原因?”

从问题设计本身来看,这两个问题前后连贯,有利于对学习内容的逐步深化。对比许教授的课,我们发现许老师的设问有一个比较微妙的误导。下面是相关的许教授课堂实录:

“那么在公元前6世纪前,在塞维·图里乌改革之前,所谓罗马的公民指的就是全体的罗马贵族。那什么叫全体罗马贵族呢?就是指全体罗马人,……跟贫富贵贱没有关系。而生活在罗马外邦的其他国家的自由民,都不属于罗马人。这个情况,到了公元前534年的时候,发生了变化,这个书上没有提到。军事首领塞维·图里乌改革。在这次改革当中,平民就不干了,因为平民的人数超过了罗马人,外邦人超过了罗马人。这次改革,让外邦自由民同时获得了罗马公民权。在罗马共和国建立之前,罗马的公民就包括了罗马的贵族和平民。到了公元前3世纪初的时候,平民获得公民权,但他们的公民权是不完整的,经过两百多年的斗争,平民在经过斗争以后,才获得了充分的公民权。……公元前88年以后,这个时候经过了一个著名的同盟者战争,经过了一系列战争,经过平民的斗争,当时被罗马人征服的意大利半岛,所有的自由民,都获得了公民权,也就是说,意大利人也具有了公民权。”

从许教授的课堂实录中,我们可以得到一个清晰的信息:罗马法的发展是经过平民和贵族不断斗争的结果。经过平民的不断斗争,公民法不断完善扩充,平民的利益不断得到加强。从十二铜表法有所保护,到公元3世纪初得到了比较完全的保护。这个过程中,并不是为了刻意地追求公正,而是因为平民的力量非常强大,随着罗马共和国的扩张,以及罗马帝国的扩张,必须依靠平民的力量。贵族自身实力不够,因此不断地对平民作出让步。

反观许老师的问题设计,其中暗含一个意思:公平正义似乎是罗马法刻意追求的目标。这样的理解在知识层面上看不出明显的错误,但是却暗含了一种历史思维:公平正义这些光辉思想,是人们在思想上积极地刻意追求的结果。而事实上,却是在公民与贵族的不断斗争中,是在现实力量的博弈中,自然而然地形成的。

在历史长河中,思想和现实的关系是非常复杂的。启蒙运动的思想对于后面的资产阶级革命来说,特别是美国的1787年宪法,一种对理想的刻意追求是存在的。但是这个现象并非是普遍的,还有很多历史事件表明,光辉的思想有时候并非刻意追求的结果。如果离开了对罗马法演变的深刻理解,很容易陷入前一种理解方式,这会不经意地影响问题的设计,造成对学生的误导。

历史问题情境教学本身是非常好的教学方法,在许老师的执教过程中,学生能够借助创设的历史情境以及问题进行思考和对话,这种思考和对话无疑可以激活学生的历史思维,并且便于教师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引导。如果只从教学这个角度去看,许老师的课堂效果是非常好的。但经过这次中学教师和大学教授的共同参与的教研活动,我们深刻地感受到“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若是没有基于对相关历史概念的深刻理解,虚拟情境的创设虽然生动有趣,常常会隐含常识性的错误;史料内容的选取看似非常有道理,却暗含了错误的史实逻辑;问题的设计固然可以激发学生的思考,其本身就可能已经带着错误的历史思维了。因此,历史问题情境教学这一方法要用好,还需要在抽象的历史概念理解上下功夫,要多阅读多钻研。

参考文献

[1]聂幼犁《.历史的证据、推理和想象》课堂教学实验(一)[J].历史教学,2011(17):55.

[2]王涛.历史情境概念界定和创设方法浅谈[J].历史教学,2007(10):29.

8.法律主题教育教学反思 篇八

关键词:单元主题;生活化;智障教学

【中图分类号】G760

一、引言:

“单元教学法是由比利时儿童教育家德可乐利最早提出并实施的。所谓“单元”是指成为一个组织体系的教学计划,包括目标、活动、取材,而至实践,巩固学生对概念的认识,而且可以应用于生活中,无论知识和技巧都结合在一起,加强科目的连贯性和学习意义。”但现行的培智教育课程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课程门类偏多、强调各学科知识的系统性,缺少各学科之间的整合与联系;课程内容偏难,脱离学生生活实际,不适应中重度智障学生的认知规律;教材编排过于注重知识传授,忽视对学生情感态度及价值观的培养等诸多弊端。针对智障学生自身的特点,特教学界提出了单元主题教学。

二、实施过程

单元主题教学的实施过程分为考虑学生现状——采用恰当的量表测量——分析——确定每个月的单元主题——再确定每周、每天各学科的教学内容——确定教案——实施——反思。

(一)初评学生

培智一班的学生共7名,两名女生,五名男生,年龄在7——11岁之间。经过评量,A组有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一定的认知能力和表达能力,学习态度积极,并且会认读简单字词,有一定的书写能力;B组生活常识较差,能认读比较简单的字词,如:大、小、天、水、火等,书写能力较差;C组基础知识水平差,不能认读简单字词,不会书写。

(二)拟定学期、月、周学科计划

智障儿童群体是一个大差异群体,其个体间存在着性格、能力、兴趣等方面的差异,个体自身各种能力发展也非常不平衡,而他们又是一个班级。因此在制定目标计划是要考虑学生的个别化差异、统整行以及生活化原则。根据学生的基本情况,学习水平,再结合学生现需要以及未来需要的能力先制定出班级学期学科教学计划。此教学计划主要以生活适应课为主先制定出学月单元主题,如本学期中3月为认识自我-我的身体、4月为情绪情感-我的表情、5月为集体生活-清洁、6月为个人生活-整理。

(三)制定教案

一堂优质课的产生,有了教学计划是不够了,还需要教师制定出详细的教案。教案,全名为教学方案,也称课时计划,教师经过备课,以课时为单位设计的具体教学方案,教案是上课的重要依据,通常包括:班级、学科、课题、上课时间、课的类型、教学方法、教学目的、教学内容、课的进程和时间分配等。编写教案要依据教学大纲和教科书。那主题单元的教案则是要依靠我们的主题单元计划、学生情况以及各种资源。而在制定教案的时候,教师还应特别考虑班级学生的学习差异,通过目标的分成,提问的有的放矢来达到全班学生的学习需求。

(四)实施教学

课堂是一门艺术。对智障孩子的语文教学应该是生活化的教学。陶行知先生说过“教的法子,要根据学的法子;学的法子,要根据做的法子;怎样做便怎样学,怎样学便怎样教。”我们制作的主题单元主要是以生活适应课为主,其他学科的教学内容也是和学生生活紧密相关的,是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能看到、用到、接触到的。如:我们在讲认识五官的时候,并不是单纯将五官,而是围绕做眼保健操、擦鼻涕、背书包、喝水等生活中需要用到的来进行语文教学,这样我们的语文教学就不是孤立的学科,而是与其它学科相互联系的。那么我们在实施教学的时候,也要特别考虑学生的身心特点,教学方法的选择要恰当。针对一年级的教学,教师语言要儿童化,内容不要多,多让学生动手操作起来,调动学生的上课积极性。

三、反思

(一)主题单元教学的优点

1.主题单元是生活化的教学

主题单元的计划制定是以学生的学习水平和以学生现在或者未来需要的生活能力为依据的,在主题单元教学的实施过程中,则是以生活化的教学为主,主张让学生在做中学,主题体验式教学,生态性教学。这样,让学生的学习、教师的教学从开始就与学生的社会相联系,也让学生更快更好地融入到社会集体中。

2.主题单元的全面性

在普通的教材中,我们发现,它总是只适应某一部分学生,对另一部学生却无法开展。而智障学生的学习能力差距大,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发现,总是有一部分人没有办法进入到教师的教学中。而主题单元从开始的计划制定以及后来的实施,都是建立到具体学生的学习水平上,因此,学生在主题单元的教学活动中收获会更大。教师对学生的能力分成,目标分层,也让教师的教学更加明确。

(二)疑惑

1.主题单元的计划制定是否应有课程标准

不管是国家课程的编写还是校本课程的编写,都需要一个课程标准。在开始的主题单元编写中,主要依靠教师对学生的熟悉,依靠教师自身的经验来制定主题单元的。在实施过后发现首先这样的编写没有系统,经不起推敲,只有平面的延伸,而没有纵向的深入。

2.主题单元制定的资源收集

在实施了一年多的主题单元后,教师发现这些主题单元看起来适合学生的身心特点,但是在实施过程总觉得不符合学生的特点。智障孩子的特点就是差异性大,那么在进行主题教学时,往往不是对有的同学太难,就是对有的同学太易。这样教学的目标就没有达到,也没有让学生真正得到发展。如:在单元主题认识自我——我的脸中,生活适应课也许适应低段的身心特点,但是在生活语文上却出现的难度大。我认为主题单元的制定我们也应该借助普通教材。而在主题单元的制定中是否我们必须要学科整合呢?

四、小结

单元式主题教学尊重了原有学科的逻辑性与系统性,并能将学生急需的生活内容纳入教学中,能满足学生的需求,通过这样的方式,让教学真正地做到了为生活服务,力促学生的生活能力的提高与发展。但是这样的教学方式也提出了一定的挑战与难度,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首先要求教师选择整合教学内容的能力;其次要求在教学中不断地评估,调整内容以适合学生的需求;最后,在教学中还需要运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以促进学生的发展。

参考文献:

9.主题雪孩子教学反思 篇九

我选好上的课文内容是《雪孩子》,因为早有准备所以把课文留出了,就等着教务科通知决定新老师是否上汇报课。也因此,我已经在为汇报课要用的课件找资料并动手制作。所以时间虽然紧,但我还是有比较充裕的时间来准备这堂课。

在上课前一天,我在师傅班里试教了一下,试教的结果很糟糕居然多出10分钟,着实让人汗颜啊!幸亏师傅提醒了我让我先试一下,不然真是糗大了!因为有了师傅的指点与帮助,到了正式上公开课的时候,我比较合理地分配了一下时间,整个教学流程进行得还是蛮顺的!只是其中的弊病依然不少!

纪律似乎依然是个不小的问题。学生上课注意力不集中,这显然是我的教学还不够精彩,不能吸引他们的注意力。还有一点,我发现我在课堂上对学生作出的一些学习要求还不够明确。就说我在让学生边读课文边圈出课文里的生字这一环节。我说的是边读边圈,可学生只顾着圈了!看到这个现象,我也没有及时指出,连忙接了下一环节。这不仅无法集中学生的注意力,还有了一个很大的失误,那就是我剥夺了学生读的时间。在进行这一环节教学的时候,很明显,课堂出现了一次短暂的混乱。这是我以后教学中所应该注意并处理好的,试着多说一遍自己分配下去的任务,试着多给学生一些自主学习的时间,也许这样能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

另外一个不得不让我重视的是教学语言的问题。我发现自己的教学语言太过于贫乏,以致于学生听到我的评价不但不能树立起学习的信心,反而觉得枯燥无味。针对[这个问题,我想只能在课外多去积累,多去翻阅一些教学实践的书籍,才能有所提高。

此外,我觉得自己很不谦虚,很不求上进。按理上完公开课后我就多应该向听课的老师请教,多请他们提些意见的,可是我好像只向师傅去请教了一下,其他老师那里不是羞于出口就是烦于出口。这实在不该,以后得改一改!

10.第七单元主题教学反思 篇十

后两篇课文,我只想将重点放在读熟课文后,了解主人翁的美好品质即可。我决定将重点放在《山茶花》这一课。因此,第一课时,我将重点放在字音上,读词,读句子,读段。特别是对于能力弱一点的学生,多次反复让他们朗读词与句子,力争让任何人都做到将文中的每一个句子读通顺。通读了课文后,我请他们用一个字来形容山茶花。异口同声“美”。接着让学生在文中用“”划出山茶花美的句子。

《山茶花》教学反思

有了第一课时的铺垫,因此,上课时,我直接请学生将他们划的表现山茶花美的句子读出来。你一句,我一句,他们竟然将文中的几个句子都找出来了。我表扬他们会读书。接着我请他们自己归类:“你们认为哪几个同学的句子讲的是一个内容?”聪明的学生在分类的时候,马上就明白了作者在写山茶花美的时候,既写了山茶花的颜色美,又写了山茶花的形状美。引导学生体会了山茶花的这两个特点后,我请学生关上书本,静静的休息。我借助PPT出示了第二自然段和第三自然段的第一句话,我请学生观察,这两个内容有什么相同点?有什么不同点?有了前面的引导,他们一下子发现了相同点都是颜色,而不同点是第三自然段的第一句话更具体,白茶、墨茶和粉茶的颜色描写的更详细,更具体。我告诉学生这样一种写作的方法叫先概括后具体。文中还藏着一处,你能找出来吗?

《微笑着面对一切》教学反思 三年级的学生面对这样的文章,他们是很容易读懂的。复习旧知识,根据课题来提问:谁微笑着面对一切?“一切”指的是哪些?兰兰是文中的主角,我告诉了兰兰是我国的体操队员,介绍了体操后,让他们用一个词来形容兰兰,他们用“坚强”!我请学生用“”在文中划出表现兰兰坚强的语句。在体会读中,我扣住了“没有掉一滴泪”与“失声痛哭”进行对比,在对比中体会到兰兰的坚强。

《一次著名的冲刺》教学反思

复习旧知识——根据课题提问。是哪一次的冲刺?为什么说是著名的冲刺?开头第一自然段就回答了第一个问题。至于第二个问题,文中没有直接写,而是通过侧面描写的方法来完成的。因此,我没有急于让学生完成这个问题,而是引导他们去读第二自然段,思考:文中描写了运动员外,还描写了谁?他们很清晰地了解,还有群众和工作人员。我鼓励学生用三种不同的符号在文中划出描写他们的语句,然后再指导学生读。读完后,我请学生们回答:为什么是著名的冲刺?他们都面带笑容的积极回答老师的问题。

《第七单元主题:坚韧、顽强》课后教学反思

没有涉及课文的内容,而是引导学生仿照《一次著名的冲刺》去进行场面描写。不仅要写运动员,还要写观众、老师等,这样的训练是为了后面的习作《运动会》做铺垫。

《古诗诵读:望天门山》教学反思 在教学中学生对“开”的理解比较好,但是在“回”这个字的理解的时候,不理解水来势较大,断开的口却比较小,形成了“回流”的现象。这个时候,我请他们回忆下课出教室的情景,他们脸上露出了笑容。

《语文乐园七》教学反思

“知识要在生活中积累”,平时,将这一句话丢给三年级的他们,他们还有一点不太懂。在本次乐园中,在教学“口头语”与“书面语”时,他们好像有顿悟的感觉。有个这样的场景:

师:回家后,见到妈妈,你会喊什么? 生(齐):妈妈。

师:有没有人一看到妈妈就喊“母亲“的呢? 生(哄堂大笑)

师:为什么笑呢?谁来说一说你们笑的理由吧!生(交流)

11.法律主题教育教学反思 篇十一

关键词:幼儿园;主题教学活动;组织;误区;反思

一、幼儿园主题教学活动组织中的误区

随着我国教育制度的不断完善,在整个幼儿园的教学活动中,主题教学作为其中的一种形式,在实施过程中以系统的课程组织与设计为基础。然而在具体的操作中,受多方因素的影响,导致主题教学活动无法顺利得以实施,具体分析如下。

1.主题教学流于形式化,导致课程的架构缺失

在幼儿园主题教学活动设计的过程中,多数教师没有以幼儿园的整体课程与教学为基础,导致幼儿园的教学方案众多。这些方案在实施的过程中,主要对象是各个年级的幼儿。年级与年级之间无法形成统一的整体。甚至一些教师为了完成主题设计与组织,将没有关系的学科强行扯上关系,导致在活动开展的过程中,出现过多不必要的活动环节,使得整个课程活动呈现出松散的状态,在影响教学活动质量的同时,还直接影响到幼儿自身的学习。

2.主题教学缺乏一定的层次性

多数幼儿园在开展教学活动时,以知识为整个主题的核心,采用串联的方式将幼儿园的各科知识联系起来。在实施的过程中,这种教学活动缺乏一定的层次性,没能在同一年龄段或整个幼儿园不同年龄班级之间形成递进与衔接,导致主题教学活动在实施的过程中出现间接性的中断。与此同时,由于缺乏必要的层次性,导致教师在进行教学时,难以从整体上对一节教学活动的目标、内容组织与实施过程有比较好的整体把握与设计,就会出现仅仅关注当下的活动,难以从系统的角度设计与关注课程,教师把所有的目标都集中于一节活动中,并且想方设法要在20分钟内达到,这不仅影响了儿童的正常学习与活动,也给教师带来了不必要的压力。

二、完善幼儿园主题教学活动组织的相关措施

完善幼儿园主题教学活动组织,在提高幼师教学质量的同时,还能为幼儿今后的成长奠定基础,在幼儿园的整体教学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其完善的过程中,主要包括以下措施:

1.明确主题教学的基本概念

在幼儿园的整体教学中,主题教学只是幼儿园教学组织的一种形式与手段,其本身并不是目的。在整个教学主题活动设计的过程中,其根本目的在于促进幼儿获得完满的学习经验和健全的人格,其内在目的在于活动的功能价值得到认可。在整个主题教学活动组织中,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在整个主题教学活动中,必须以学科的整体性为基础,将其他分科结构组成一个系统的整体,同时处理好各个分科之间的关系,使其能够灵活、科学地运用。另一方面,教师在组织主题教学活动时,需要结合幼儿的心理特点及学习、生活状况,合理地安排学习活动,在培养幼儿行为习惯的同时,还能为幼儿今后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2.系统地设计主题教学

在整个主题教学活动中,要想从根本上发挥出自身的优势,必须按照一定的层次进行设计,使其在实施的过程中能够形成统一的整体,由此就需要教师在设计主题教学活动时,能够有计划地进行。无论是教学主题还是教学内容,都需要结合幼儿的实际状况,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设计、开发与实施。此外,在整个教学目标设计的过程中,需要教师准确地把握幼儿的认知能力及目标的程度,在提高幼儿事物认知能力的同时,还能达到活动的目的。在目标的设置上,需要教师结合幼儿的心理特征及实际理解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设置,确保活动的系统性。例如,教师在《请你帮帮我》为主题的教学活动中,针对大班的同学,教师可以通过表演话剧的形式,即一个小朋友坐在地上“哭”,另一个小朋友拿着糖“哄”,使学生在观看的过程中首先形成一种乐于助人的意识。接下来,拿糖的小朋友肚子“不舒服”,而地上“哭”的小朋友则积极地喊来了老师帮助他。这样的情节设计,能够使学生感受到帮助人的快乐,培养幼儿团结互助、乐于助人的品质。

3.确保主题教学的科学性与可行性

主题教学活动涉及学科、幼儿以及社会等三个方面,在开展的过程中,必须确保主题教学活动的科学性与可行性。在当前主题教学活动开展的过程中,需要参考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主题活动必须围绕着幼儿进行开展,在组织的过程中,组织者应从实际出发,将幼儿的年龄特征、心理特征等各个方面考虑进去,同时还要结合着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进行设计,确保教学活动的可行性。(2)主题教学活动的设计离不开学科、幼儿及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从社会的角度出发,在组织主题教学时需要按照幼儿认识事物的现实及解决问题的现实进行知识的内部考虑;从幼儿的需要出发,则需要结合幼儿的实际生活状况,将幼儿与生活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从科学出发,即在主题教学活动组织的过程中,需要结合幼儿的实际学习能力,从幼儿的角度进行活动设计。在整个活动设计的过程中,除了考虑幼儿身体方面的知识、技能外,还需要结合社会发展状况,将主题教学活动设计得更科学、实际。在动画片结束之后,教师可以与幼儿之间进行互动,教师发给幼儿卡通贴纸,幼儿则说“谢谢”,以此来培养幼儿的礼貌意识。

4.结合幼儿阶段的课程组织

在幼儿园主题教学活动组织的过程中,其根本目的在于提高幼儿的学习能力,为幼儿今后的成长奠定基础,因此在组织的过程中,必须结合幼儿教育阶段所有的课框架。在其组织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两个方面:(1)教学活动的组织应结合幼儿园各个年级学习的实际状况,以便幼儿在学习的过程中能够循环渐进,一步步地扩展自己的学习进程。(2)不同年级、不同科目的教师在组织主题教学时,所用的风格、内容不同,幼儿在拼图的过程中能够对动物有初步认识,然后教师结合教材内容进一步引导幼儿了解动物的特性。在激发幼儿学习积极性的同时,还能深化幼儿的思维认识。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教育制度的不断完善,幼儿园主题教学活动也会随之完善。由此就需要教师在今后的主题教学中,能够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完善,敢于打破传统的教学模式,创新主题教学活动形式,在提高自身教学质量的同时,还能为幼儿的成长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马翔宇.幼儿园主题活动中的情感教育[J].中国教育技术装备,2011.

[2]孙敏.谈幼儿园英语活动与主题活动整合[J].课外阅读:中旬,2011.

[3]任春红,夏美红.体验,一种生命化的教学方式——体验教学:探索型主题活动的设计[J].新课程:综合,2011(2).

[4]朱平.幼儿园主题课程实施的问题与建议[J].山东教育:幼教版,2010.

[5]张世义.主题活动背景下幼儿园室内物质环境的创设与利用[J].教育导刊:下半月,2010.

12.理性主义法律观的反思 篇十二

理性主义法律观源远流长,早在公元前三百多年前的古罗马就产生了斯多葛学派,这一学派的哲学思想对古罗马的法律制度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斯多葛学派的学者认为:理性作为一种遍及宇宙的普世力量,乃是法律和正义的基础。他们认为,神圣的理性寓于所有人的身心之中,不分国别或种族。因此存在一种基于理性的普遍的自然法(common law of nature),它在整个宇宙中都是有效力的。

西塞罗(Cicero,公元前106-前43)进一步发展了理性主义法律观,他把理性看作宇宙的主宰力量。他认为:智者的理性和思想是衡量正义与非正义的标准。他认为理性是固然存在的,是人们所存在的普遍性的品格,不会随着其他因素而产生变化,例如做正直的事视为善,做不正直的事视为恶,这是在天地产生之前就存在的且永远不变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理性主义法律观不断发展。近代一些学者对理性主义法律观进行了深刻的剖析,霍布斯认为自然法来自人的理性,是每个人根据自己的理性就可以理解的;洛克说,自然法就是理性,它天然合理,教导着遵循理性的人们。漫漫的人类发展史中,制定出诸多的法律,这些法律都是正义的吗?答案是否定的。国家制定和实施“有害”的法律,以理性主义法律观来看,它就是不正义的,它就不是真正的法律。这一理论在纽伦堡审判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自然法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二、理性主义法律观在当代存在的问题

理性主义法律观自始至终,就是自然法学派所追求的理想状态,然而它并不能被当代任何国家所完全接受。理性是抽象的,他在人们的概念中模糊不清,含义多重。人们总是可以找到放之四海皆准的理性,但也存在着有着细小区别的理性。在于当代,对于理性法律观,我们把它们分为形式合理性和实质合理性。而形式合理性和实质合理性的关系,就是理性法律观在当代存在的最大问题。实质合理性,顾名思义就是法律的实质即法律的实在内容是否符合理性的标准。实质合理性更多的是在讲法律是否公平正义,讲“善法”,“恶法”的问题,是对法的内在所做的价值评判。而形式合理性,是指法的形式是否符合理性的标准。所谓形式合理性,在韦伯看来是关于不同事实和现象之间的逻辑判断。它主要侧重于法律的条文规范、体系构成、逻辑构成是否合理,是对法律外在的价值评判。

(一)实质合理性对形式合理性的实现具有重要作用

形式合理性和实质合理性是辩证统一的,是相辅相成的,没有实质合理性就没有形式合理性,同样不符合形式合理性的法律也无法体现实质合理性。理性的法律观就要求我们,在制定、适用和遵守法律时既要注重实质合理也要追求形式合理。如果要实现形式合理性,我们只是单纯的运用字面的理解,就无法对法律的内涵进行正确的理解,从而也就无法通过法律规则进行正确的裁决,形式合理性就无法得到实现。对于形式合理性,如果我们在具体操作中如果不考虑社会物质因素,就会背离公平正义,就无法真正的理解形式合理性。

(二)法律的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的辩证关系

法律的形式合理性和实质合理性博弈的过程,就是法律发展的过程。形式不具有合理性,实质也不具有合理性的法律,不是法律。然而追求某种合理性的同时,另一种合理性就要受到损失。实质合理性固然重要,因为我们在适用法律的同时就是在追求公平正义,但是对个人的公平正义不是真正的公平正义。实质合理性,在适用时往往容易导致个案公平。做正直的事则视为善,做不正直的事则视为恶。这句话毋庸置疑,但是法律应当具有普适性和最高效力,我们在运用法律的实质合理性时往往会和这两个原则背道而驰。辛普森杀妻案中,辛普森最后逍遥法外,虽然是对法律的实质合理性的侵犯,但是却符合了形式合理性的内涵。我们是否应该考虑形式合理性和实质合理性的优劣,答案是肯定的。在现在这样的提倡法治的社会背景下,人们对法律的关注日益趋多,对法律的认识也在不断加深,对于法律合理性的问题考虑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它们二者虽然是两个不交叉的概念,而且形式和实质在人们看来是相对的概念,它们之间有非常清晰的分界。但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它们在大多数时候并不冲突,一部好的法律往往是实质合理性和形式合理性同时符合的。单独的适用某种合理性,就会背离法的合理性,导致不合理的出现。如果单独体现法的实质合理性,而不加以形式合理性的限制,那么司法就回到了一种原始的状态,司法过程就是某一决策者把自己对实质性的认识运用在司法过程中。当然同样的弊端还会出现在立法和守法的过程中,那么法的实质合理性的意义就大打折扣。如果只体现法的形式合理性,而不重视实质合理性就会出现纳粹法这样的恶法。这样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这并不是讨论的重点。形式合理性和实质合理性同时存在,是实现法的目的的必要条件,但二者也会出现冲突,这是每一个法学研究者无法逃避的问题。如果二者发生冲突,应该在坚持形式合理性的前提之下追求实质上的合理性。

从基本法理分析,实质的合理性需要用形式的合理性来保障。因为一项实在法的颁行需要严格的程序并由特定的机构进行,在一定程度上,它是社会上一般人的普遍的正义观的体现。正是这种形式合理性直接保障了所颁布发行的法律必然具有实质上的合理性。而不保证形式的合理性,必然导致专制,也是无可置疑的。在制定一项法律时,形式合理性至关重要,它是对实质合理性的表达,表达的模糊不清,很容易对实质合理性造成误解进而无法实现实质合理性;表达的过于细致,又无法满足法的普适性。因此,我们要注意对形式合理性的研究,才能更好的理解实质合理性和形式合理性的辩证统一关系。人类一产生,就出现了实质合理性,而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才逐渐产生形式合理性。形式合理性让法律摆脱了蒙昧,形成了真正的法律文明,形成真正的法治。所以说,至少在现阶段要在坚持形式合理性的前提下追求实质上的合理性。

摘要:理性作为自然法的核心,其在自然法学派思想中的地位不言而喻。其优越性也是不言而喻的,它很好的解释了“恶法非法”的问题,对许多完全非正义的法律进行了无情的反驳。但是理性主义法律观也存在着它的局限性,及当下法学语境所关切的法律的工具(形式)合理性与价值(实质)合理性问题,这一问题势将困扰所有的法学研究者。

13.主题班会的课后教学反思 篇十三

本课内容是紧紧团绕团结合作的这个主题,开展一系列的体验活动,通过本课不同层次的活动让学生体验团结合作的力量,使学生认识到团结合作的意识,体验什么是团结合作,不团结的害处和如何团结,感受团结带来的快乐情感,使小学生从小乐于与人合作,增强团体意识,培养合用能力,人小学会与人合作,增强团体意识,培养合作能力,达到班级的和谐发展。

针对学生情况,设计以下三个主要环节:

1、在问题情境中了解团结,首先创设情境,让学生感受团结的意义。

2、比赛中学会团结合作,通过以分组比赛让孩子们体会团结应有的正确态度和方法尝试合作,体会团结带来的成功结果和快乐,同学们开动脑筋,最终体会并懂得相互信任,相互配合,合理分工等团结合作的要素。

3、在实践中尝试团结合作,学生习得团结合作的方法后,通过完成活动,把习得的能力运用到日常生活中去,使理论结合实际,加深对团结合作的理解与体验。

14.小班主题教案《五官》及教学反思 篇十四

设计思路:

在人们的生活中,处处离不开五官的作用。小班的孩子对五官已经有了初浅的认识和了解,为了让孩子们更好地了解有关五官的知识,学会自我保护,特选择这一活动主题。

认识五官

活动目标:

1、初步学会自我保护的方法,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

2、养幼儿的观察力、想象力、口语表达能力。

3、知道人的五官的名称、位置和各自的作用。

4、提高幼儿思维的敏捷性。

5、培养幼儿的尝试精神。

活动准备:

1、正常人五官的课件;五官残缺病人的课件。

2、三张大的面孔及其五官的卡片;大镜子一面。

活动建议:

1、通过游戏“摸摸头,摸摸脸”,引导幼儿说出自己五官的名称及位置。

2、操作演示课件:正常人的脸,使幼儿主动说出五官的位置与名称。

3、到医院看“五官科”的病人(演示课件),讨论、了解五官的作用,使幼儿懂得不但要尊重残疾人还要关心、帮助他们。

4、通过各种方式感知不同事物进一步体验五官的作用。

5、讨论:如何保护五官。

6、请幼儿为大面孔粘贴上五官。

反思:在活动实施的过程中,孩子们的积极性很高,发言也非常踊跃,但由于小班孩子知识面较窄,经验较少,经常会重复同一个问题,听到别人说什么就跟着说什么的现象较多。如在讨论五官的作用时,这个说:眼睛能看人、看电视,那个也跟这这么说,只有在老师的提醒下才会说出还能看书、看路、看到各种东西;谈到鼻子,除了说能闻香味就是说能闻臭味------当讨论到如何保护五官时,孩子们回答很好,有的说:不用脏手揉眼;有的说不用手挖鼻孔、抠耳朵;还有的说不把手、脏东西放到嘴里。在贴五官的时候,三张面孔出现了不同的表情,引起了孩子们的兴趣,由此生成了第二个活动——《表情》。

表情

活动目标:

1、知道五官的变形会产生各种表情。

2、培养幼儿的想象力、观察力以及动手操作能力。

活动准备:

1、大镜子一面。

2、各种表情图片;画有大圆圈的作业纸若干,剪好的五官若干。

3、课前学会表演《表情歌》。

活动过程:

1、幼儿照镜子作出各种表情,并观察:当作出各种表情时五官发生了什么变化。

2、欣赏各种表情图片,讨论:他们都是什么表情?什么时候会出现这种表情?

3、幼儿自己动手粘贴五官。

4、鼓励幼儿积极说出自己所贴出的表情以及什么时候会出现此表情

5、随音乐表演《表情歌》,并作出相应的表情。

反思:这次的活动实施得比较成功,对于有关表情的回答,孩子们都是根据自己的亲身体会而答的,如:妈妈给我买了新衣服、玩具,我最高兴;不给我买好东西的时候会生气;妈妈揪我耳朵我、打我屁股时我就哭了;我不会画画、不会穿衣服、我发愁------在动手粘贴时,孩子们都积极动手参与,充分发挥了想象力、创造力,创造出了各种表情图。从他们的作品可以看出,他们都掌握了五官的位置与名称,虽然有的幼儿动手能力较差,贴得耳朵与脸分了家,但每个孩子都能够参与制作,就是一个不小的进步。孩子们幼稚的作品也令家长们忍俊不止。

在玩具区玩绒布动物时,细心的孩子提出了:大象的鼻子真长,小兔的眼睛是红的,耳朵长长的长在头顶,和我们人的不一样,于是启发我们又生成了第三个活动——《形形色色的五官》

形形色色的五官

活动目标:

1、培养幼儿爱护动物的意识。

2、初步了解几种常见的典型的动物的五官的特点。

活动准备:

1、人的面孔及五官的卡片;残缺五官的动物图片及相应五官。

2、四张五官具有典型特点的动物图片(猫、猫头鹰;大象、猪;兔子、公鸡;河马、鸟);各种动物的五官卡片。

3、课前请家长带幼儿参观动物园,了解不同动物五官的特点。

活动过程:

1、通过在面孔上添五官,复习人的五官的位置与名称。

2、观看动物五官卡片,讨论:这些是什么动物的五官?

3、出示各种动物图片,了解其五官的特殊性。

4、动手操作:为动物粘贴五官。

反思:在这次活动的实施过程中,孩子们由于知识面及经验的原因,在猜各种动物五官时有点盲目,但却表现很积极。特别是当看到猫的眼睛时,说是“娃娃的眼睛”老师本想将这个问题留下来就提示说:“这是一种小动物的眼睛”结果直到讲完是猫的眼睛,还有孩子回答是“小动物的眼睛”。但也有个别幼儿猜出了大象和猪的鼻子,鸟的嘴巴以及河马的大嘴巴。经过反思,觉得要是先认识了各种动物,后再与各五官进行配对,效果会更好。

在整个活动设计和实施的过程中,我们努力改变旧观念,试图在激发幼儿的积极性、主动性及启发孩子自己能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并学着试着自己解决问题这方面多下工夫,为每个孩子创造条件,提供机会,让每个孩子都能有所发展,有所提高。

15.法律主题教育教学反思 篇十五

一问题的提出:中小学教师法律素质的现状

师者, 传道、授业、解惑也。对中小学教师而言, 不仅要给学生传授知识, 更重要的是要在教学的过程中给学生指引人生的方向、承担着使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责任。然而, 在教育教学实践中, 中小学教师违背职业道德, 不依法执教、侵犯学生权益的现象屡见不鲜。最常见的是对学生进行不同程度的体罚, 甚至侮辱学生, 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公正评价权等, 严重的如性侵、伤害等构成犯罪。这些现象是不容忽视的, 频发的中小学教师的侵权为对我国目前中小学教师法律素质的培养模式是一个强有力的批评。

除了对学生的侵权之外, 一些中小学教师由于自身法律知识的缺乏, 维权意识缺乏、维权手段过激, 在其自身权利受到侵犯后, 不能通过正常的救济渠道进行维权, 而是采用如上访、罢课、将压力转嫁给学生等方式来达到目的, 这些不合法的手段和做法非但不能维护自身权益, 反而会适得其反, 不仅影响了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和社会秩序, 也有损教师的良好形象, 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中小学教师的授课对象是未成年人, 他们缺乏基本的法律判断和保护能力, 教师的言行直接影响其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中小学教师犯罪、不依法执教的行为, 不仅引起公众对教育的质疑, 更重要的是影响到了授课对象的身心健康。频频见诸报端的中小学教师的违法犯罪行为, 又将中小学教师的法律素质问题推上风口浪尖。这些行为严重影响了教师职业的形象和声誉, 影响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同时也侧面地反映了目前我国对中小学教师法律素质的培养机制存在的问题, 其实效性需要进一步的探索及改进。

二反思:中小学教师法律素质低下的原因透视

1. 法律意识淡薄, 法律观念不强

依法治教是当今世界各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共同趋势和特点。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 我国逐渐加强了教育立法, 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与中小学相关的教育法律法规。目前,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为核心的教育法规体系的框架已基本形成, 这为依法执教提供了制度前提。但是, 在目前的教育教学实践中, 部分中小学教师的法律意识淡薄, 法制观念不强, 依法执教并没有引起其足够的重视, 致使大量侵权、犯罪行为在教学中屡屡发生, 败坏师德、触犯法律。

法律意识是依法执教、合法行为的基础。教师具有法律意识, 才能对自身行为是否合法以及行为是否侵害了学生的权益进行正确判断及评价;有了法律观念, 才能在教育教学行为中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 并依法维护自身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2. 法律教育内容局限且流于形式

随着国家法治进程的推进, 人们的法律意识也逐步地提高, 对中小学教师法律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相关部门已经认识到了提高中小学教师法律素质的急迫性, 从各个层面采取了相应的措施。通过对在职教师和师范生的法律课程设置、岗前培训、在职教育等各种方式进行普法, 但是更多的只是形式主义。过于形式的培养模式不能够起到真正提高教师法律素质的作用。

同时, 在法律教育的内容方面, 更多的是注重教育法律法规的介绍, 而忽视其他法律如刑法、民法等法律知识的普及, 导致一些中小学教师不知道何为犯罪、不知其行为已造成侵权。如体罚致学生受到伤害是在中小学教学实践中最为常见的一种侵权现象, 不仅违法教育相关法律, 也符合民法中的侵权行为, 甚至构成犯罪。法律知识的欠缺, 使得很多中小学教师成为“法盲”, 法律素质自然不高。

3. 教育执法不严、监督不力

目前, 一些涉及中小学教师的违法犯罪案例, 教师的侵害行为多达数次, 甚至长达数年, 这不得不引人深思。造成这种现象主要原因有两个: (1) 教育执法不严。对一些违法行为, 基于地方保护主义、人情及私利等因素的影响, 有关部门及管理人员对此却视而不见, 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甚至违法不究 (或缓究) , 造成这些教师藐视法律、肆意妄为。 (2) 监督不力。我国目前缺乏对教育教学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 违法犯罪行为不能被及时地发现, 致使该行为屡禁不绝。

教育执法不严、缺乏有效的监督, 一些不依法执教及犯罪行为没有得到及时地惩治, 违法成本低, 因此一些存在侥幸心理的教师会“趋利避害”, 选择违法。因此, 不难理解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因何出现诸多违法犯罪案例了。如不严格执法、有效防范监督, 提高违法成本, 体现依法执教的价值, 中小学教师法律素质的提高将成为空谈。

三理性探究:构建有利于推动中小学教师提高法律素质的新机制

中小学教师法律素质的培养, 不仅需要引导其自身提高法律学习觉悟、增强法律观念, 还需要科学有效的法制教育实现机制。笔者建议采用以下模式,

1. 引导:以加大对中小学教师法律知识的教育和宣传为常态

教师具有法律意识, 树立依法执教的理念是其有良好法律素养的理想状态, 实现这个理想, 不仅需要教师自身自觉学习法律知识, 也需要整个社会形成依法执教的法治环境。意识的培养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化的思想灌输和知识传播过程, 要想将依法执教深入“教师”心, 必须在日常教育教学实践中将法律教育和宣传作为常态机制, 引导教师学法、懂法、用法。通过对法律知识的了解, 依法执教环境的影响来提高其法律意识, 增强其法律观念。

第一, 强化教师法律知识的掌握。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直接影响中小学教师法律素质的高低, 因此必须重视其法律知识的学习。对教育教学法律法规要重点组织学习, 而且要掌握及理解其理念及精髓。除此之外, 对刑法及民法、行政法等和教师息息相关的实体法也要学习, 至少要明确何为犯罪、何为侵权、权利救济渠道及法律责任的承担等内容。

第二, 加大法律宣传力度, 营造依法执教氛围。依法执教教育氛围的营造, 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协作。首先, 教育行政部门必须要重视对中小学教师法律教育和宣传, 确立本辖区中小学教师法律教育目标及宣传计划;其次, 中小学校教育主体要将教育和宣传落实到位。在阶段性培训的基础上, 扩大法律教育与宣传的广度与深度。通过宣传栏、校园媒体、QQ群、微博、短信等各种方式, 利用教师会议、座谈等时机, 适时的进行普法教育和宣传。再次, 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也需要发挥积极作用, 利用舆论工具, 开展法制宣传、普及法律知识。通过多种措施, 促进教师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 使其能够依法执教, 同时, 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 也能选择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权。

2. 管理:以完善教育监督机制为重点

法律意识的提高关键在自身觉悟的提升, 但并非每位教师都能达到这个状态, 还需要从外部进行管理、约束, 以管理促发展。要重点完善监督机制, 使其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违法行为无处遁形。有效运行的监督机制, 一方面能够通过监督, 对教师的违法行为进行防范, 防患于未然;另一方面能够及时发现其违法行为, 采取措施防止侵害后果扩大。教育行政部门可设置专门针对教育教学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的监督机构或监督专员, 对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直接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对构成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校长、教师之间也可进行内部监督, 社会、媒体进行社会监督。同时应畅通热线、短信、网络等多种渠道, 使家长、学生及其他主体能够无障碍地将教师的违法行为进行反馈。

3. 评价:以强化教师法律素质考核为手段

每个人都是自身利益的最大维护者。在中小学教师的法律素质的培养中也需要将其法律素养和其利益相结合, 即在业绩考核中强化法律素质的地位。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 对其法律知识学习的考核。可以通过考试、法律知识竞赛等方式掌握其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情况, 并把该考核成绩记入教师的业务档案, 作为评价教师的一项依据。换个角度讲, 这也是督促其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 提高其法律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 (2) 对其依法执教的考核。构建一个由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共同参与的依法执教评价体系, 通过问卷、走访等形式了解教师在教学实践中是否依法, 把此结果作为教师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同时与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等工作挂钩。当法律素质的提高与个人利益息息相关时, 教师自然会选择最优——学法、懂法、用法, 其法律素质自然得到提升。

4. 惩治:严格执法, 以法律责任的承担为震慑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针对媒体报道的几起教师侵害学生的恶性犯罪案件指出, “对教师中的这些败类坚持‘零容忍’, 对个别教师违反职业道德甚至违法犯罪行为, 出现一起, 查处一起, 绝不手软, 绝不姑息。”通过严格执法, 依法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行为, 让相关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 树立法律权威, 以儆效尤, 给其他教师以震慑和警示, 认识到不依法的严重后果, 使其不敢违法, 利用反面实例起到正面的教育作用。

总之, 法律素质的提高并非旦夕之功, 而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只有多管齐下、常抓不懈, 才会见成效, 才会形成一个良好的依法执教的环境, 使学生在学校教育和教师的言传身教示范下健康成长。

摘要:当前某些中小学教师法律意识淡薄, 法制观念不强, 致使教育教学实践中出现大量的不依法执教的现象, 甚至犯罪。这和对教师法律教育的形式化以及教师的考核指标不科学有关, 更重要的是教育执法不严和监督机制运行不畅造成的恶果。应从引导、管理、评价、惩治四个方面, 从自身自觉地提升和外部约束强制提高两个角度来提升中小学教师的法律素养。

关键词:中小学教师,法律素质,教育监督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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