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党的处分条例心得

2024-08-19

学习党的处分条例心得(精选9篇)

1.学习党的处分条例心得 篇一

学习党委中心组第四次学习内容和于场长讲话心得

四方山农场小学

杨利

近日,我对党委中心组第四次学习内容和农场于场长的讲话进行了全面的学习。8月26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对条例的第二次修订。对我们广大党员同志来说,《条例》的修订使我们在党性修养上得到了又一次提高。

通过学习,我充分认识到,党的十九大把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在党章中充实完善了纪律建设相关内容,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新修订的《条例》,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具体要求,也是从严从实贯彻党章要求、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我们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

当下,我党强调将政治建设放在党的建设的重要位置,但思想、组织、纪律、作风建设也要全面推进,制度的篱笆要扎紧。作为一名农场的领导干部,我要以身作则,贯彻落实于场长在讲话中提出的六点要求,自觉遵守《条例》中规定的内容,绝不触碰“红线”。

第一,要勤于学习,增强政治敏感性。要在不断的学习中,提高思想境界,筑牢思想防线。作为党员干部,要适应工作的需要,高度重视政治学习、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把握一切可以学习的机会,努力培养学习的习惯,增强自身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

第二,要时常自醒,自警自励。要正确看待自己的成长和进步,明白要时刻把握好自己,在工作取得了成绩的时候,不要头脑发胀,不要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要时刻提醒自己,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

第三,要规范行为,作好表率。廉洁自律是一个党员、一个干部应该具备的思想品德修养,也是基本的行为要求。既要以身作则、作好表率,又要规范行为、认真负责,切实抓好本职工作;既要管好自己,又要管好自己家属和身边的人,用法律和纪律约束自己的行为。

总之,通过最近的学习,我深刻明白在严格的党纪约束下,自己应该如何规范自身行为,广大党员干部该如何贯彻落实党的纪律建设,自身的党性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真是受益匪浅。

2.关于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 篇二

市纪委副书记王金福认为,旧《准则》针对廉洁从政行为规定了52个不准,新《准则》则旨在告诉广大党员“要”做什么、“该”做什么,不再是“不准”做什么。这一道德“高线”并非脱离实际、高不可攀,而是一个实事求是“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新修订的《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新修订的《条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这里一边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线”,一边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全党一体遵守的纪律和道德要求,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

市纪委研究室主任邓登勇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突出强调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反腐惩处力度,强化巡视监督,切实解决好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丰富的实践为党内法规制度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为六大纪律,并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定“底线”,目的是用更加明确的制度要求惩戒违纪者。党内法规是从严治党的“戒尺”,新的《准则》和《条例》与时俱进,增添了新内涵,完善了相应法规体系,必将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制度保证。

3.学习党的处分条例心得 篇三

增强思想学习,树立红线意识。思想学习是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关键,作为一名党员要把思想学习放在首位,不断巩固正确的思想观念,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主要内容,充分认识到党规党纪对党员日常生活、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起纪律红线意识,筑牢“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思想防线,做到心存敬畏、心存戒惧。

严格自我要求,落实岗位责任。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无论在生活中、还是工作中都要有很强的纪律观念,提高自我约束力,主动学习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对标先进对标党规党纪找不足,充分认识到自身不足之处,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党规党纪,坚决杜绝“四风”问题的出现,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做到有责任、有担当,落实“一岗双责”。

密切联系实际,提高工作水平。将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让先进的理论指导实际工作,同时在工作中要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不趋于表面的“一团和气”,要认真听取周围群众及同时们的意见、建议,汲取好的建议,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加以改正,切实提高实际工作水平。

4.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 篇四

新《条例》要求下,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首先要学习新要求和新规矩,深刻把握精神实质,准确把握立意内涵,深刻领会把握《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党规党纪熟记于脑,牢记于心。把学习贯彻与工作、生活实际结合起来,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严守纪律底线,不碰纪律红线。

新《条例》要求下,要切实增强行动自觉,严于律己,自觉运用新《条例》约束和规范言行,遵规守纪、当好表率。强化使命担当,忠诚坚定,担当尽职,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义不容辞的履行好,加大贯彻执行力度,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确保新《条例》落地生根。决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行为,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现象发生。要加强监督检查,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敢于踩“红线”、越“底线”。

5.学习党的处分条例心得 篇五

党纪处分条例是规范所有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条例》修订的基础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了新的奋斗目标、回答了新的时代命题、提出了新的基本方略,《条例》修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服务服从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并提供纪律保证。

一、新修订的《条例》,体现了纪律建设的政治性

2018年10月1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实施,修订后的《条例》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比如,新《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继承了党章中关于纪律建设的相关内容,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导思想,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的要求细化具体化。比如,新《条例》在第一编中就强调,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作为总前提。比如,在第五条,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写入到党章中后,也写入到了新《条例》。

二、新修订的《条例》,体现了纪律建设的时代性

新《条例》紧密结合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对侵害人民利益的问题增加了相应的处分规定。比如规定“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力,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失察失责,造成较大损失或者重大损失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比如,增加了对扶贫脱贫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处分规定,对在扶贫工作中有“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的”、“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比如,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增加了“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处分规定。

三、新修订的《条例》,体现了纪律建设的针对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等一系列反腐败斗争,让我们也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特别是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交织等问题依然突出,出现了新的问题类型。比如在组织纪律中对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等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行为作出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情形,对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说情干预、跑官要官、突击提拔或者调整干部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行为作出处分规定。此外,还增加了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的处分规定,使巡视巡察的利剑越擦越亮。在廉洁纪律中强化了对党员干部从事营利活动的监督。比如在廉洁纪律中强化了对党员干部从事营利活动的监督中增加了对“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决策、审批过程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购买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获利”行为的处分规定,提出了对“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和“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行为的纪律处分。针对“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提出对“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的”“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的”等违反八项规定的新表现作出处分规定。比如在工作纪律中重点针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积习甚深的问题,增加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的”“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的”等行为的处置规定。此外,还规定了对“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纵容、唆使、暗示、强迫下级说假话、报假情的”,要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比如在生活纪律中增加了“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行为的处分规定。

6.学习党的处分条例心得 篇六

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大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基础上修订实施的,科学总结了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试行条例》试行7年来的实践经验,认真贯彻了党的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科学论断。《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通过学习,我深刻感受到学习《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在学习上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我们的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工作上要兢兢业业,积极向上,不求名利,坚持一切以企业发展为核心的思想;在生活上要甘为清贫,自觉拼弃贪图享受、唯金钱至上论,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自觉做到在困难面前勇往直前,勇挑重担,在荣誉面前不抢不追,谦让包容。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踏踏实实做事,平平淡淡做人。

作为一名基层党员要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作为工会干部要牢记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宗旨,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为生产一线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做一名廉洁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工会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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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学习党的处分条例心得 篇七

学习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有三点突出感受:一是新修订的《准则》更直观、更精准、更科学。体现了我们党全新的纪律观、廉洁观,是党的建设、纪律建设和党规建设走向成熟化、科学化的重要标志,是十八大之后“精准反腐”理念的强化延伸。二是新修订的《条例》突出体现了法纪分开和问题导向。针对现阶段党纪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作风建设,都做出明确规定,升华为纪律条文。三是修订和贯彻《条例》体现了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要求。用《条例》约束党的组织、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处处体现从严管党治党,使《党章》得到了真正的落实,彰显了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决心。

作为人民法院的一名书记员,我坚决拥护中央对《条例》的修订和从严管党治党的新部署,我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贯彻、严格执行,尤其是结合《条例》第九章关于对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漠视群众利益行为,侵占群众知情权等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的规定,我将做到:

一是坚持学深悟透,率先明纪。加强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条例》的内涵和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严明纪律抓起,我将按照《条例》约束自己,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坚决拥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以严肃的纪律保证我负责的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坚持公正执法,严格司法。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守住底线,真正使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力践于行。要自觉遵守党员行为规范、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在工作中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围绕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指导下,统筹规划,稳步推进,使公开的阳光普照在司法的每一个环节,让执法不严、司法不公无处藏身。

8.学习党的处分条例心得 篇八

以来,我们看到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的一点,就是他们往往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出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追悔莫及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对家庭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当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不断充斥人们的思想,越是在这种形势下,我认为,越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越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错误、栽跟头。“常在河边走,难得不湿鞋”,就是要时时刻刻谨小慎微。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开拓创新,认真学习党纪、条规,认真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的系列路线、政策和方针,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党的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以上这些,是我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一些体会,也是对自己的要求,不当之处,不到之处,敬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9.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 篇九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将近年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成果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全面彰显了党中央加强纪律建设,更加从严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是当前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一名党员,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把学习过程变为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履行尽责的重要过程。

一是在学习中强化政治意识。这次新修订的《条例》,最大的特征就是体现政治性。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条例》以此为遵循,把政治纪律作为纪律建设的根本内容,将“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部分作了重大修改,涉及26条,占到《条例》新增修改的三分之一。学习《条例》,就是要深刻领会《条例》把“两个维护”“四个意识”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首要任务的重大意义。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令行禁止,确保党中央的权威。

二是在学习中提升履责意识。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必须与时俱进、改革创新,走在前列。针对中、省、市在强化政治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肃清魏民洲等流毒和冯新柱案“以案促改”等重点工作中,开展集中教育整治、“3+2”专项治理、作风问题排查整改等活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有力推动了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全镇党员干部将把《条例》作为常备书,学以致用、融会贯通,贯穿到履职全过程,牢牢抓住管党治党责任的“牛鼻子”,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旗帜鲜明地鼓励担当有为、问责无所作为、查处腐败乱为,践行使命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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