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监管

2024-09-30

文化监管(精选10篇)

1.文化监管 篇一

可见,要打造成功的旅游品牌,仅仅依靠相对完善的基础设施和独特的文化旅游资源是远远不够的。稳定透明的价格消费、完善的权益保护机制、便捷通畅的交通设施等等,都是塑造良好旅游环境的必备要素。在旅游消费者相关权益受到侵犯后,不能当作个案问题进行解决,而应将相关案例作为警示,全面反思和整顿,完善相关法律监管机制,否则花再多钱进行旅游宣传都只会徒劳无功。

近年来,辽宁依靠其丰富的农业资源、独特的民风民俗和地方文化,以及独具特色的传统饮食等,开发出一系列颇受欢迎的乡村文化旅游产品。例如,辽宁省的沈阳农业博览园、大连金科生态园艺场、大连石河现代农业园区、风城大梨树生态农业观光旅游区等多个农业旅游项目。要保持乡村文化旅游业的持续繁荣,法律监管必不可少。而辽宁乡村文化旅游的法律监管环节相对成熟景区较为薄弱,本文主要对辽宁省乡村文化旅游法律监管机制进行研究。

一、乡村文化旅游概念界定

目前国内外学者对“乡村文化旅游”尚无统一的概念界定,但一般都认为乡村文化旅游是在乡村旅游的基础上突出文化内涵,是旅游业与文化产业的结合,本质上仍属于乡村旅游。乡村旅游通常包含两个方面:其一是发生在乡村地区,其二是以乡村性作为旅游吸引物。例如:世界旅游组织(WTO)认为“乡村旅游”是指“旅游者在乡村及其附近逗留、学习、体验乡村生活方式的活动。”北京市发布的《北京市郊区民俗旅游接待户评定标准》,其中将“乡村旅游”定义为:“以乡村居民聚居地为地域核心,以乡村居民为经营主体,以乡村社会为背景,以乡村自然、人文旅游资源为依托的旅游休闲活动。”江苏省发布的《江苏省乡村旅游点等级划分与评定》其中将“乡村旅游”定义为:“以乡村自然风光、人文遗迹、民俗风情、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及农村环境为吸引物,以城乡居民为目标市场,满足旅游者的休闲、度假、体验、观光、娱乐等需求的旅游活动。”

二、我国乡村文化旅游相关法律监管机制

我国的《旅游法》自2013年10月1日开始实施,迄今为止已有两年多时间,很大程度上保障了我国旅游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但《旅游法》中未对“乡村文化旅游”内容做出明确的详细规定,其中只在第46条规定:“城镇和乡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其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可见,我国旅游法未对乡村文化旅游服务设置明确独立的法律监管机制。

我国很多地区为了鼓励当地乡村文化旅游业的发展,制定了一些相应的服务标准,例如前文提到的北京、江苏等地,河北省旅游局也制定了《河北省乡村旅游服务质量标准》(以下简称《《标准》),针对环境、交通通讯、公共设施、住宿、餐饮、购物与特色活动、安全管理等多个方面进行标准的设定。

总体来看,我国乡村文化旅游地方法规不完善,仅有当地旅游部门制定的服务标准和评价方法远远不够。一方面,不能称之为地方性法规,另一方面,《标准》中相应的配套措施也不完善,有关部门的监管效能无法体现,直接影响乡村文化旅游的法律监管效力。

三、辽宁乡村文化旅游发展存在的问题及法律监管现状

1. 监管法规缺失

目前,辽宁省有关旅游业的地方性法规只有《辽宁省旅游条例》,对乡村文化旅游没有进行专门的规定。有关乡村文化旅游的规范性文件例如《乡村旅游服务质量标准》和《乡村酒店等级划分与评定》,等地方标准也缺乏。

目前辽宁省乡村文化旅游尽管发展迅速,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例如,在餐饮卫生方面,不少“农家乐”餐馆厨房功能分区不明确,脏、乱、差现象仍然存在;由于“农家乐”模式多有经营的淡旺季,很多餐馆经营者缺乏长远和品牌意识,短期牟利现象较重,在食品卫生规范方面认识不足,相关卫生监管力度不够。在公共设施方面,不少乡村文化旅游点的公共场所达不到“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而且乡村文化旅游点内设置的垃圾桶数量和外观上仍有很多不足;文化内涵方面,不少文化演艺产品内容过于低俗。

2. 监管主体不统一

乡村文化旅游的主要政府管理部门涉及设计工商、公安、旅游等多个部门,实质上的统一监管机构并没有,多头管理现象较多,各个监管部门之间责任划分不明,出现问题时各部门互相推诿的情况较多。正如前文提到的山东青岛“天价大虾”事件中,公安部门和物价部门互相推脱责任,导致游客权益不能得到及时维护。

3. 监管执法力度不够

尽管没有专门的乡村文化旅游地方法规,但在法律监管中仍然可以参照《旅游法》等法律,实践中,不完全是无法可依,但乡村文化旅游服务中仍然问题频出,消费者旅游体验不满意甚至相关权益受损,主要原因仍在于对乡村文化旅游景点的监管执法力度不够。乡村文化旅游景点比较分散,再加上交通基础设施制约,执法人员检查力度远远不够。此外,在执法中也会出现执法不规范的现象,原有的惩罚力度可能在人为操作下减弱,监管效力收到很大影响。

四、完善辽宁文化乡村文化旅游法律监管机制的建议

1. 建立完善的监管法律体系,加强执法力度

要完善乡村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秩序,首先必须有法可依。这方面可以借鉴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相关经验,这些国家对乡村文化旅游都有制定专门的法律和服务标准,并配有相应的督查机构,执法力度较大。例如,美国政府先后出台了“The NationalWildnessPreservationSystem”、“TheNational WildandScenic Rivers Act”、“National TourismAct”等法律法规,为保障乡村文化旅游发展提供了完备的法律框架。目前我国《旅游法》并没有对乡村文化旅游进行专门的立法,而是将立法权力交由地方政府,乡村文化旅游占辽宁省旅游比重逐渐增大,因此辽宁省有必要因地制宜,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及条例。例如,乡村文化旅游土地保护条例、环境保护条例、乡村文化旅游游客投诉与处理条例等等。针对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的问题,应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对于表现好的单位或企业颁发相应的证书,并在公开平台上进行宣传;对于表现不好的则予以惩罚,并进行通报处理。

2. 建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乡村文化旅游涉及多个部门,具有综合性,以往条块分割的国国家体制架构不利于对其监管,有必要进行及时和适当的调整。一一是,建立一个统一专门的法律监管机构;二是,涉及到的各有关关部门应加强合作,不能再强调单行法规和部门职责。具体来说说,辽宁省可以成立乡村文化旅游法律监管小组,建立由旅游局局、文化局、卫生局、物价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参与的“乡村文化化旅游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有关乡村文化旅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题就可以在联席会议上共同磋商、协调和解决,最终为乡村文化旅旅游发展构建和谐环境。

国外不少国家专门针对乡村文化旅游建立相关协会,例如丹丹麦全国农业旅游协会,英国北奔宁地区的农业发展与咨询服务务处(ADAS)、乡村发展委员会、农业培训委员会、农场度假部等等等,这些协会对乡村文化旅游的健康发展和监管起到积极作用。辽辽宁省也成立了专门的旅游协会,但其在乡村文化旅游监管方面面发挥的功能有限。有必要组织专门乡村文化旅游行业人员对乡乡村文化旅游进行定期下基层调研,政府亦可以给予一定处罚权权限,使旅游协会真正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

3. 充分利用微信和微博平台,实行全民参与

在当前通讯信息发达的时代,很多新闻传播的渠道都是微信信和微博,不少游客在旅游过程中随时将旅游经历传播到网上,一一些好的体验或不好的抱怨会引起很多人关注。辽宁省旅游部门门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微信和微博公众账号,加强宣传,让辽宁省居居民以及来辽宁旅游的游客知晓相关平台,实行全民动员,全民参参与,鼓励民众通过平台发表意见或建议,让大家都参与到乡村文文化旅游服务质量监督中。对于民众或游客提出的投诉意见和改改进意见要及时处理,真正使微信微博和平台成为辽宁旅游部门门与大众交流的媒体。

摘要:近年来,辽宁依靠其丰富的自然和人文资源,开发出一系列颇受欢迎的乡村文化旅游产品。要保持乡村文化旅游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法律监管机制必不可少。对辽宁省乡村文化旅游法律监管机制的现状进行分析,并从三个方面提出建议:建立完善的监管法律体系,加强执法力度;建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充分利用微信和微博平台,实行全民参与。

关键词:乡村文化旅游,法律监管,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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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瑜,杨晓霞.国外农业旅游研究综述[J].人文地理,2011(5):15-23.

2.文化监管 篇二

如何有效监管国有文化资产,全国各地都在“摸着石头过河”。在监管的体制机制、制度、程序等方面各有特点、不尽相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深化改革推进,各地进行了一些积极有效的实践和探索。山东省作为较早提出打造“经济文化强省”的战略区域,在创新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上迈出关键一步,整合分散于党政部门中的监管职能,组建了山东省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理事会(以下简称“省文资管理理事会”),作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的领导决策、综合协调机构,构建了国有文化资产“四管”相统一的新体制,统一监管省属国有文化资产,这在全国各省市尚属首创,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山东模式”。

背景

国有文化资产作为一种特殊的国有资产,按照自身属性和历史特点,应逐渐向统一监管发展。当前,由于文化产业的发展起步时间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运营不够规范,各地国有文化管理体制改革虽进行了一些探索,但众多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往往将监管重心仅放在了企业国有资产(即国资委监管的部分)上,并未建立起全国统一的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监管模式。全国大致有四种主要模式。第一种是央资管理模式。中央直属的国有文化资产的监管机构设在财政部门,中宣部和财政部职能机构合署办公。四川和甘肃等省份采用此种模式。第二种是上海模式。地方所属的国有文化资产监管机构设在宣传部门。上海、广东、湖北、湖南等省市采用此种模式。第三种是北京模式。地方成立独立设置的文资管理机构,作为政府直属机构,全权监管所属国有文化资产。第四种是重庆模式。政府出资成立文资管理公司,授权文资公司监管并经营所属国有文化资产。

山东国有文化资产的监管吸取了以上四种模式中的长处,组建省文资管理理事会,实现了我省国有文化资产的统一管理。这种模式按照中央要求对原有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体制加以改造提升,进一步明确了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实现了“四管”统一、统分结合,形成了国有文化资产监管的山东特色。由此被称为“山东模式”。

内涵

山东模式就是通过整合原来分散于宣传、财政、人社、文广新、国资等众多部门中的职能,组建不增加编制和不增设新的机构的省文资管理理事会,作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的领导决策、综合协调机构,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依法依规、突出特色”的原则,对所属国有文化资产,包括国有独资文化企业、国有资本控股文化企业、国有资本参股文化企业中的国有资产以及省直部门和省属事业单位直接管理的国有文化企业资产等,统一纳入省文资管理理事会监管范围,并配套国有资产监管、重大事项管理、企业负责人“双效”考核及薪酬管理等系列管理制度,最终实现“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的有机统一。

“山东模式”的组织架构

2015年8月24日,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组建山东省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理事会的通知》,标志着山东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新的体制(即山东模式)正式运行。

省文资管理理事会由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成员组成。理事长由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担任,常务副理事长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担任,副理事长由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省政府副秘书长、省财政厅厅长和省国资委主任担任,成员有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厅、省国资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社保基金理事会等有关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同志。省文资管理理事会日常工作由省委宣传部负责,具体工作由省委宣传部国有文化企业综合管理处承担。

省委宣传部发挥主导和综合协调作用,负责省文资管理理事会内部程序运转、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省财政厅履行国有文化资产出资人职责,负责实施国有文化资产日常管理工作;省国资委履行基础管理职责,负责制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30%国有资本,按照管理任务分工履行相关职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并对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山东模式”的优点是,通过整合分散的职能,不增加新的机构和编制,既有效解决了“九龙治水”各自为政局面,又按照中央要求,构建和夯实了国有文化资产监管的坚实平台。

“山东模式”的制度保障

山东省文资管理理事会的成立,实现了全省国有文化资产统一管理、宣传部门有效主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依法依规监管,形成具有文化特点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省文资管理理事会制定了相关工作规则,明确了成员单位任务分工,建立了工作运行机制,并制定了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的系列管理制度。对国有文化资产的监督管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对国有文化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山东模式”的监管内容

山东省文资管理理事会在法律法规框架内,贯彻执行中央文化改革发展和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有关决策部署,按照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的要求,对省属国有文化企业的内容导向、公司治理、战略规划、资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双效”考核与薪酬分配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维护出资人权益,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坚持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把握导向,建立有文化特点的现代企业制度,在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切实发挥示范引领和表率带动作用。

创新

“山东模式”是贯彻落实中央要求、结合山东实际对原有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既落实了“四管”统一要求,又体现了山东特色。

首先,“山东模式”是按照中央精神进行管理体制创新的重要硕果。组建省文资管理理事会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充分体现国有文化企业在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重要地位和国有文化资产双重属性的要求,建立党委政府有机结合、宣传部门有效主导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实现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实现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确保文化企业发展正确方向,确保文化安全,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做出积极贡献。这一举措,是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结合山东实际对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体制进行制度创新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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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山东模式”是我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经验总结概括,体现了山东特色。“山东模式”,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依法依规、突出特色”的原则,把国有文化资产纳入省国有资产统一监督管理体系,基础管理实行统一的政策和制度规范,管理体制在省文资管理理事会层面实现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运行机制由宣传部门牵头主导,基础管理、日常管理、行政管理分别由相关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履行相应职能,形成党委政府有机结合、宣传部门有效主导,职责明确、流程简约、高效顺畅的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这种模式,将该统的统起来,该分工负责的分口把关,在理事会层面实现“四管”统一,既统分结合、有序高效,又不打破现有格局,使管理体制得到完善、效率得到提高,既贯彻了中央要求,又体现出山东特色,兼顾了各方,取得了“最大公约数”。

再次,“山东模式”对国有文化资产监管进行了制度性优化,确保导向正确和文化资产安全。“山东模式”,进一步明确省委宣传部作为党委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的职能部门,发挥主导和综合协调作用,负责省文资管理理事会内部程序运转、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负责所监管文化企业重大事项与重大资产变动事项审查把关、内容导向把关、两个效益相统一的评价考核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做好领导班子和重要岗位干部管理,实现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做好省管国有文化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和薪酬管理。同时,又把省国资委、省社保基金理事会吸收进来。这是对原有管理体制机制的完善和制度性优化,是对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力量的加强,有利于提高监管水平,从根本上确保导向正确和国家文化安全。

最后,“山东模式” 坚持管放结合,最大限度地为国有文化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一是分级负责,省文资管理理事会主要负责省属国有文化资产的监管,市属国有文化资产由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监管,同时省文资管理理事会负有宏观指导的责任。二是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理事会主要是管政策、管大事、把方向,进行宏观指导和监督。三是坚持管放结合,激发文化企业发展活力。山东模式通过科学有效的监管,激发文化企业的创造力和竞争力,引导它们依法依规有序竞争。对省属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坚持管放结合,该管的要管好,确保内容导向正确、文化安全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同时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坚持能备案的不核准、能核准的不审批,减少审批、优化制度、简化手续、提高效率,依法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为国有文化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3.文化监管 篇三

和反腐败斗争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一个亟待研究的新课题。因此,我们必须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努力建设具有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特色的廉政文化,以适应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体制和机制改革发展的需要,不断推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上新的台阶。

一、我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廉政文化的实践

我们紧紧围绕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要求,把廉政文化建设与当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进行了积极有益的实践与探索。

(一)在组织领导上,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廉政文化建设的整体合力为着力点。一是把廉政文化建设列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惩治和预防腐败源头治理总体规划,作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奖惩,确保思想认识、组织领导、措施落实三到位。二是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遵循廉政建设和文化建设的规律,明确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目标、责任,进行细化分解,狠抓落实,形成党政负责、纪检监察协调、各部门配合实施、全体干部共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工作格局。三是充分发挥系统垂管资源优势,上下联动,横向协作,增强系统廉政文化实效。四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本着勤俭节约、简洁有效的原则,建立图书室、活动室、局域网站,设立政务公开宣传栏、读书园地,购置群众娱乐文化活动所必须的设施设备等等,为廉政文化建设提供物质保障。

(二)在教育引导上,以加强思想教育,培育爱岗敬业精神和廉洁从政理念为重点。我们围绕党在各个时期的方针、政策及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任务,抓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内容上注重突出廉政点,贴近工作实际,把握教育的系统性和针对性,形式上注重实效,增强廉政文化的感染力和渗透力。

1、营造廉政文化氛围。首先在单位内部走廊的醒目处设置了 “八荣八耻”内容展板等廉政文化宣传内容,并在办公场所张贴岗位职责和廉政警句等,以警醒励志,使广大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中感受廉政文化,促进廉政勤政;其次是通过召开“廉内助”座谈会,发廉政短信、廉政寄语、慰问信等形式,及时提醒干部家属当好“廉内助”,警醒领导干部过好节假日特殊时期的“廉洁关”,以“清廉家风”和“关爱之情”助廉;再次通过报刊、电视、网站、工作简报等文化信息网络平台及时宣传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各项建设活动中的好经验和创新成果,展示出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相融合的 “文明、公正、高效、廉洁”的执政理念,形成弘扬廉洁、鞭打腐败的良好从政“生态环境”,使工作人员能在积极向上的廉政文化氛围中逐步养成良好的品德操守和自律能力。

4.文化监管 篇四

一、充分认识监管文化的先导性 文化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精神力量。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认识文化的地位、功能和作用,将有力地促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全面发展。构建监管文化是以人为本的理念教育的深化,要突出体现观念形态文化的地位与作用。要完善依法行政的行为文化和素质形态文化,要把日常监管工作提升到文明服务文化中,用先进文化推动力提升文明执法水平,用科学的管理文化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用创新文化的推动力,提升文明服务的监管能力,用先进文化提升领导决策能力,用监管文化的感召力提升创业、创优的能动性,用文化先导力创建一流的业绩,用创新文化的渗透力,服务于社会,服务于群众,使监管文化不断的创新和完善。用文化的先导精神力量构建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文明执法团体。

二、食品药品监管文化的探索和建立 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是一个行政执法机关,如何使监管工作发挥出最大的效能,不能就监管而监管,监管能力、水平要不断提升,要用以人为本的理念教育作为一个长期的教育工程,首先抓好以人为本的教育关。人生的三观教育(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是强化队伍建设的关键所在,是我们当前探索提高的新课题。监管文化的核心是使职工内在意识和外在行为高度一致,必须达到法律知识、业务能力、素质水平的同步提高,要探索出高度统一的行为规范,必须充分认识到文化的先导作用。通过监管文化的建立与创新,进一步强化对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教育,融合职工的凝聚力,实现工作目标效能的最大化,监管文化就是体现科学管理的行政效能化。行政机关在创建学习型、服务型、节约型、和谐型机关中,要进一步探索创新整体文化建设,进一步推动全面工作的创新创优,必须探索出科学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效能。只有通过管理的科学化,融合整体的价值取向、思维方式、科学规范、工作特点、实际情况,才能逐渐形成自己的精神文化。我局食品药品监管文化通过以下几个方面逐步得以确立,一是完善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但监管文化又超越制度的潜能,它可以发挥制度所不能发挥的作用;二是人性化、科学化的管理思维和管理方式;三是监管工作的价值取向、行为方式和工作目标的确立;四是对监管工作的总结和提高。我局食品药品监管文化强调以人为本,以文明创建为纽带,融思想教育、科学管理、制度约束和激励机制于一体,是思想政治工作融于监管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和有效载体,用执法团体的智慧,创建了xx监管文化,它体现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向心力和凝聚力。监管文化是建局三年来科学管理的初步总结,又是三年来科学管理工作的结晶和升华。认真探索监管文化的建立和发展规律,总结监管文化的创新成果,对于指导今后监管工作的发展,具有继往开来的重要现实意义。

三、准确把握监管文化的科学内涵 我局食品药品监管文化是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认真贯彻落实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监管工作全局,以三个文明建设为总抓手,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发扬艰苦创业、争创一流、敢为人先的敬业精神,以实现全县食品药品市场规范有序和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为工作目标,结合xx实际,探索建立的以人为本的理念教育和科学化的管理体系。它是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过程。我局监管文化的目标是:建立团结有为的领导班子,构建文明和谐的工作环境,构建一支文明、敬业、守法、服务的执法团体,实现全县食品药品市场的规范有序和全县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其精神是:艰苦奋斗、爱岗敬业、团结奉献、遵纪守法、争创一流、敢为人先。

四、建设食品药品监管文化的主要任务(一)加强政治文明和法制建设。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时刻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保持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团结和带领全体职工为党的事业而奋斗。(二)强化~文化宣传,树立我局监管工作的文明形象。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准确及时的宣传食品药品工作动态和信息。同时利用自办刊物和宣传材料向社会广泛宣传,使社会各界了解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让监管文化走上社会,用监管文化的先导作用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水平,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服务于群众。(三)加强行业作风的文化建设。行业作风是部门的形象脉搏。抓思想、抓学习、抓廉正、抓作风、抓素质建设的行业文化教育是提升监管综合水平的根本所在。认真抓好行风建设之源,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牢固树立反腐倡廉文化建设思想,真正把食品药品执法团体建成人民满意的执法单位。(四)健全以人为本的理念教育机制。用监管文化的先进理念教育干部职工,形成健康的凝聚力。人是推动全面工作发展的关键,人的文化理念的高底,关系着整体素质的形象与战斗力。创造和谐的人文环境,营造相互关心、精诚合作的人际关系,将全体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一个充满活力的高效氛围之中,从而激发和培养职工的团队精神和集体意识,以亲合力铺设事业平台。监管事业产生的凝聚力是团队精神的基础,管理的理念是-----多换思想少换人,充分尊重人,积极成就人,使职工有认同感、使命感和责任感,以爱心创造温馨环境。爱心形成的向心力是团队精神的支柱。爱心体现在对职工的人文关怀上,体现在为职工创造优美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上。进一步增强职工的自豪感和使命感,促使职工在和谐的人文环境中更加热爱工作、爱

岗敬业,时刻不忘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高度责任感。以人性化的理念创造和谐高效的人事管理机制。职工是事业的主人翁,对事业的管理归根结底就是对人的管理,事业的发展首先是推动人的观念的发展,要倡导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做到以情感人、以理管人、以才用人,人尽其才。以培养能写善学、能说善礼、能做善友的三能干部为目标,建立有效的人事教育培训制度。通过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用文化的精神力量培育人,引导和激发团体的最佳组合效能。树立高度的监管人才文化,利用3-5年时间,全体工作人员都要达到专科以上学历,培养一支有位、有为、有威的文明执法团体,造就一批德才兼备的干部。

(五)积极开展对监管相对人的文化服务活动。在抓好依法行政的基础上,用监管文化的先导作用引导和提高监管相对人服务理念,工作中做到管理到位、帮促到位、指导到位、服务到位,实现零距离服务。大力规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的生产和经营活动,帮助他们在守法经营的基础上,逐步走上文明经营、有序竞争的监管文化服务上来,努力创建和谐、守法的健康文化服务理念,促进全县食品和医药经济的持序、健康发展。(六)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积极为职工提供业余文化条件,做到有劳有逸,增强职工体质,活跃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提升和谐业余环境。

(七)按照创建和谐单位、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节约型机关的要求,教育全体职工树立起:我为创建和谐型机关当尖兵、我为创建学习型机关做典范、我为创建服务型机关做模范、我为创建节约型机关增光添彩的系列教育活动。

(八)发挥班子自身文化建设的凝聚力。领导班子坚持自身文化建设,是关系到教育成功的关键,领导班子成员要言传身教,做影响带动全体职工奋发向上的表率,抓住以人为本理念教育,用科学的管理文化和正确的决策,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为职工创建舒心、和谐的工作环境与生活条件,以人的文明文化服务于全社会,树立起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良好工作作风,为赢得社会认可打好坚实的基础,用先进的文化塑造一支三有(有好的文化素质、有好的品德素质、有好的业务素质)人才队伍。

5.创新监管方式 全面加强监管 篇五

全面加强监管

——垫江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资料

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关乎广大师生及儿童的身体健康,保障学校、托幼机构饮食安全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全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之际,县食药监分局切实担负起应有的职责,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做到依法履职,科学监管,切实消除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一些安全隐患;全面落实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规范从业人员行为,提高食堂管理能力,确保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品安全。

我县共有中小学、托幼机构食堂

所,共有就餐师生15万多人,聘请了食品安全管理员268名,从2011年1月份接管餐饮监管起,分局领导和全体监管执法人员就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监管工作,三年多来,全县学校食堂从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建章立制,管理有序

(一)转变角色,勇挑重担。分局自承担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后,在工作量成倍增加的情况下,全局干部职工不等不靠,迅速转变角色,勇挑重担,克服全县餐饮服务单位监管面宽、量广、点多、人少等重重困难,认真履职,积极探索和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模式。

(二)健全机构,明确责任。为了加强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分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垫江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和《垫江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将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纳入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对全县所有学校食堂的日常监督、执法检查、行政许可等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划片包干,责任到人,明确任务,狠抓落实,严格考核,将有限的监管力量充分利用,全县餐饮监管工作有序开展,扎实推进,开拓创新,成效明显。

(三)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聘请了268名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原辅材料的来源、食品操作加工管理、餐具清洁消毒及从业人员卫生等,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头,形成了校长亲自抓、分管副校长具体抓、管理人员直接抓的食堂管理责任机制。二是建立健全了《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制度》、《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等10项管理制度,做到制度上墙,熟记于心,照章落实。三是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紧紧围绕打造一支思想素质过硬、业务技能一流的从业人员队伍的目标,坚持每年由县食药监局集中组织一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和每学期由各学校组织对食堂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不少于10次的思想政治教育和食品生产加工业务技能培训。今年上半年共培训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268人次,食品从业人员860人次。

二、强化监管,明确重点,狠抓落实

我们按照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工作、联合执法和分段监管相结合的方式,明确整治重点,综合监管力度,取得工作实效。

(一)规范学校食堂许可,确保经营合法。加强对学校食堂、新建、改建、扩建的技术指导,落实专人现场指导设计布局流程情况。对于已设立的食堂定期检查布局流程状况,对不符合许可要求的食堂当场下达整改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保障食堂烹饪及就餐环境卫生。同时,加大了对无《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的查处力度,对未办理许可证经营的,依法进行处理。去年秋期开学后,分局迅速组织对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超过有效期的7所学校食堂和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3所私立幼儿园食堂进行了立案查处。今年春期开学后,又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3所私立幼儿园进行了查处。目前,全县

所学校、托幼机构食堂中除1所新办的私立幼儿园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外,其余全部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全部取得有《《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严把食品采购验收,确保采购安全。全县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及时深入学校食堂监督检查,指导学校食堂建立进货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督查制度落实情况,并将米、面、油、肉、调味品等主要食品原料做为重点,认真查验食品原料有无“三无”产品和过期、腐烂、变质情况,认真检查食品储存是否与有毒有害及其他再无混放现象。通过完善的进货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了学校食堂从正规途径采购合格食品,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权益。

(三)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确保餐饮安全。各所学校建立了食堂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要求从业人员必须按要求体检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确保从业人员身体素质符合食堂食品安全从业要求。同时,认真检查从业人员工作时衣帽穿戴情况、个人卫生情况及操作规范执行情况等,保证食品加工过程安全。

(四)明确日常监管重点,实施量化考核。日常监督检查中,认真检查防尘、防蝇、防鼠设施、冷藏冷冻设施、垃圾存放设施配备情况,查验防尘、防蝇、防鼠、冷藏冷冻效果和餐厨垃圾运转情况,确保学校食堂操作安全。认真检查学校食堂消毒设施配备情况、从业人员消毒知识掌握情况、消毒池与水池混用情况、餐具消毒效果等各个环节的安全。同时,建立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量化分级考核制度,每年末,根据检查结果将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等级分类,对考核中级别较高的学校食堂降低监管频率,对考核级别较低的学校食堂实施重点监管,从而节省监管力量,取得了良好效果。

(五)抓住重点时段监管,确保开学安全。今年2月春季开学之初,根据县政府分管领导的工作要求,县食药监局于2014年2月15日至2月20日,组织56名执法人员,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进行了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268人次,车辆56台次,检查学校及幼儿园食堂174家。高考前,从6月 4日起开展高中考期间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分局组建了4个食品安全保障小组,根据责任划分,分别对4个考点学校食堂、小卖部、医务室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超市上、药店进行了拉网式排查,详细了解学校食堂及供餐单位的供餐计划安排,组织对考点学校食堂食品从业人员业务知识培训;重点检查考点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索证索票和查验登记,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等9个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下达限期整改意见通知书,对整改情况不定期复查。同时,蹲点驻守,实行全程监管,6月6日~6月8日,4个食品安全保障小组16名执法人员,分别对垫江中学、垫江一中、实验中学、职教中心4个考点学校进行蹲点全程监督检查,落实专人现场对考点食堂从食品原材料采购、保存、清洗、烹调、备餐、食品留样等进行全程监督。

三、管理规范,责任明确,亮点突出

(一)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县所有学校均建立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明确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和食堂团长是直接责任人,学校与食堂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各类人员的责任,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着重强化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

(二)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过建立健全食品采购验收索证索票、环境卫生、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食堂食品留样、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等制度,全县绝大多数的学校食堂经营管理各种资料、记录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走上了制 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三)加大资金投入食堂硬件良好。对布局及操作流程不合理、设施陈旧的学校食堂督促重新改造,对设计合理的功能间,学校添置匹配的卫生设施,保障学校食堂硬件改造达标。最近3年,全县有46所学校食堂进行了新建或者改扩建,共投入建设资金8900万元,80%以上的学校投入资金改善了食堂的一些设施设备。

四、示范引领,成效显著,管理规范

从2011年起,县食药监局每年联合县教委,开展了示范学校食堂创建活动,印发了创建工作方案,成立创建机构,确定创建单位,落实创建任务。采取动员部署,现场指导,观摩学习等措施,共创建命名了18所学校食堂为县级示范学校食堂。

总之,通过共同努力,全县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有了较大的改进,学校食堂经营更加规范合理,学校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明显改善,学生食品安全知识和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明显提高,健康的饮食和卫生习惯已初步形成,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6.文化监管 篇六

一、严格执法, 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违规违法经营

规范音像制品、互联网上网、歌舞娱乐场所等文化市场管理, 打击盗版、淫秽音像制品、网吧违规经营和非法营业性演出是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能。近几年来, 随着市场经济规模的迅速扩大, 县区一级的文化市场也得到了突飞猛进发展。但是, 由于基层的文化经营者政治素质和文化水平的制约, 在文化活动难免是泥沙俱下, 良莠不齐, 时而出现违法违规现象, 影响了一个县区政治形象和文化形象, 影响了投资环境。因此, 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 进行专项整治, 规范了经营秩序, 净化文化市场, 是一个县区管理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

网吧管理是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重点, 工作难度很大。根据实际情况, 我们要努力探索新形势下网吧管理的新路子, 建立严格的网吧入场登记、场地巡查、稽查人员包户和举报等制度, 坚持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 严厉打击了网吧经营违规行为。针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超时经营集中在中午、夜间的情况, 要联合公安、工商部门开展“零点行动”、“午间行动”、“晚八点行动”、“六一特别行动”, 对重点路段的重点网吧进行了突击检查, 进一步净化网吧经营场所。

在狠抓网吧管理的同时, 加大了音像制品的管理力度。由于当前音像市场处于低迷状态, 大部分音像网点转入无证经营, 分散在市场、夜市、早市和农村集市, 因此, 我们文化市场管理人员要进行突击式、拉网式检查, 清除地下的非法音像制品经营窝点。由于个别地方保护思想严重, 致使非法经营十分猖獗, 有的经营户对检查不理解, 对稽查人员恶语相向, 持械恫吓, 有的甚至打恐吓电话, 这就要求我们执法人员要严格执法, 文明执法, 发现一起, 查处一起, 决不姑息纵容, 特别对涉嫌经营淫秽音像制品的业户, 要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二、明确责任, 认真学习, 强化提高管理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

从事文化市场管理工作, 责任重大, 过硬的政治业务素质是做好工作的保障。为了尽快提高管理队员的全员素质, 我们要采取“边整顿边学习, 边学习边治理”的办法, 找准工作的突破口和切入点。首先对《音像制品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重要条款, 一一做好笔记, 做到熟记在心, 保证在解答问题不含糊, 处理问题不走样。

为了激发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我们要立足本单位实际, 改革原来的管理机制, 实行合理利用人才资源、调整科室结构和以弱带强、以老带新的办法, 将执法人员重新组合, 全员竞争上岗, 通过群众评议和组织考察, 选拔了文化素质高、精力能力强的优秀人员任稽查人员。个别文化经营单位密集的县区, 在管理上最好实行划片负责制, 所辖区内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严厉追究。在管理中, 稽查人员分配要合理, 职能范围、职责分工要明确, 这样就能加强执法队员的责任心, 增强集体的凝聚力和队伍的战斗力。

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的网吧和音像管理水平, 定期、不定期地举办网络电脑知识培训班和音像制品鉴别、网络游戏管理培训班。通过学习, 解决了执法人员管理网吧不懂电脑、管理音像不懂真伪的问题。

三、打防并举, 加强协调, 营造广泛的社会化文化市场管理网络

文化娱乐场所涉及到社会的各个层面, 辐射面广, 影响度大, 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 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支持和配合。为了营造广泛的社会化文化市场管理网络, 我们要立足实际, 认真研究, 探索出了一条适合本辖区文化市场的管理模式, 为营造社会化文化市场管理网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首先要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寻找突破, 在宣传教育中深打基础, 在专项整治中大见成效。根据各类娱乐形式的特点, 制定每日巡查制度, 从源头进行防范, 及时准确地杜绝不法经营行为。每逢全区性的活动, 安排在繁华地带和街头设立宣传咨询点, 将文化市场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做到大街小巷, 让群众了解、关心、参与到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中去, 并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网吧及音像管理问题, 提高居民的防范意识和青少年的鉴别能力。

同时要以属地管理建立监管网络, 以社会监督防止管理漏洞, 以行业自律促进市场发展。为了规范文化市场, 管理力量一定要向基层延伸, 充分发挥基层文化站、派出所、工商所和社区的职能作用, 形成区、镇街道和社区三级管理网络, 确保监控严格, 不留死角。同时, 要聘请文化市场社会监督员, 设置举报电话、举报信箱, 让文化市场管理始终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有效杜绝执法面广、战线长、难以兼顾的漏洞。另外, 要积极开展“文明网吧”评选等系列活动, 优化互联网的服务环境, 树立良好的行业信誉, 打造网吧的诚信品牌。

摘要:文化市场社会监管机制是文化市场管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政策的扶持, 临沂市人民政府不断加大对文化产业领域的建设步伐, 泉城的文化产业取得了日新月异的变化, 初步形成了图书出版、电影电视、娱乐、网络、音像、艺术品等门类齐全、特色鲜明、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但是, 各县区文化市场也存在着文化执法部门职权不清、执法不严, 执法方式手段单一等问题。笔者, 针对目前县区文化市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 希望能对文化执法工作开创新局面, 完善文化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尽一份绵薄之力。

7.创新监管方式 强化楼宇经济监管 篇七

随着城市化的推进,楼宇经济渐出水面,如何创新工商行政管理模式,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并更好地为地方经济服务,便成为新形势下工商行政管理面临的一个新课题。

所谓楼宇经济,是以商务楼为载体,通过开发、出租楼宇进行招商引资,从而引进税源,增加收入,带动城区经济发展的一种经济形态。它是城市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具有依托性、聚集性和高效性等特点,是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的相对集中。

传统的工商行政管理模式偏向于关注道路沿街等平面经济体,而对高楼之内的众多各种类型的市场主体缺乏有效的监管。无锡市南长区已建有凯燕环球中心、沃尔玛超市商业群、家乐福超市商业群、茂业百货楼、数码大厦、永丰大厦等现代化楼宇17幢,正在筹建和在建的还有世贸中心、九龙仓高端商务楼、燕莎商务中心等,应该说楼宇众多,楼宇经济初显端倪。而经各基层工商所的初步调查显示,工商行政管理在楼宇中尚显薄弱、相当一部分进楼单位未办理营业执照,且更换频繁,无照经营、异地经营、商标侵权、广告违法等不规范行为较为普遍,工商部门掌握的楼宇企业信息很少且毫无体系可言,这已经引起了我们的警觉,并努力探索使之规范的有效途径。

事实上,楼宇经济是城区经济的亮点,从发展极的理论来讲,一个智能化的高端楼宇,就是城区的发展极,它的兴起和繁荣,势必带动一定范围内的经济同步发展。如果我们能够有效地把握好对楼宇的监管,既使行政管理的效能得以发挥,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又能改革并改善区域内的工商行政管理。

二、工商监管楼宇经济的可行性及优势特点

首先,楼宇作为一个大型建筑,在地域上具有垂直性和固定性,同时,各种各样的经济实体汇聚在一起,具有局部规模性,这都给工商行政管理带来便捷,一旦工商部门以楼宇为单位进行相关指导、检查和服务,可以获得很高的工作效率,成效显著。

其次,入驻高端楼宇的往往是一些国际国内享有盛誉的大型规范化企业,如凯宾斯基、沃尔玛、家乐福,这些企业本身有着良好的管理规范,内部制度健全而严格,部门众多且分工细致,能够较快地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要求相衔接,并且这一衔接能够建立在较高、较新的平台上,对周边地区的市场主体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

再次,大型楼宇一般都有专门的物业管理或由楼宇的主要承租单位负责对整幢楼宇的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直接与此类单位联系挂钩,建立联系人制度(专管员制度),提前介入楼宇的招商引资,互通有无,随时掌握楼宇内经营户的变更情况,并可以很自然地将工商行政管理渗透进企业经营管理的过程中。

三、工商部门对楼宇企业的重点监管方向

1、以行政指导为特色,行政审批为形式,全面介入楼宇企业的发展

登记注册是企业最先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接触的一个必需的流程,企业只有获得了合法的主体资格,才能有效地进行经营活动。工商部门应当充分运用指示、警示、建议、协助等手段,对楼宇企业的登记注册进行全程的行政指导,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帮助并促进其及时市场准入。窗口前移是近年来注册部门的服务理念,在楼宇企业管理中更加需要。工商部门应当密切关注辖区内楼宇兴建的状况,及时与楼宇企业接洽,介入楼宇企业招商引资,拓宽服务层面,提供行政注册指导,简化审批流程,提高登记效率,在为楼宇招商提供行政有利因素的同时,也能获得我们想要的注册管理效果,使我们能够及时掌握楼宇内企业的进出变更情况。并且,在楼宇的发展过程中,为了能使这一开放式窗口有效保留,应当建立完善的联系人制度,使得指导和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全面提升。建立长期而有效地监管,才是最合理的监管,并能真正促进楼宇的良性发展。

2、协助商标注册,帮助审查广告,运用监管优势服务楼宇企业

在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和价值性越来越得到体现的今天,商标这一无形资产已经成为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必需。本着服务企业的宗旨,近年来,工商部门逐渐加大了协助企业进行商标注册、帮助企业参与知名、著名、驰名商标的认定以及打击商标侵权等的力度,受到广大企业的欢迎。而广告,更是现代企业经营的必然内容,市场经济的丰富发展,再也不是好酒香飘万里的年代,企业形象的展示离不开广告的作用。但是,企业稍有不慎,就会踩上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地雷,这就需要工商部门给予指导,帮助审查,才能有效避免。

楼宇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对商标、广告服务的需求是很大的。前二年就曾发生过一家国际知名企业竟忽略了其商标在中国的注册,而与本地另一单位的名称发生侵权纠纷的教训。工商部门在对楼宇企业的监管中,对企业商标广告的指导服务是很有必要的,是我们服务企业、服务地方经济的重要体现。

3、运用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指导楼宇企业规范经营,获取良好声誉

这主要是针对楼宇企业中的大型超市、卖场。随着经济的发展,超市、卖场越来越规模化,商品品种包罗万象,顾客群相当庞大。不可避免地出现大量的消费者投诉,工商部门必须严格站在中间立场,公正处理投诉。一方面要努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要为企业解除恶意投诉的麻烦。一般而言,消费者的投诉往往暴露出企业经营管理上的缺漏和不足,一起投诉的成功解决,不仅能使企业意识到自己的问题所在并加以改进,也能让消费者对企业更有信心,提升企业形象,为企业带来长远的商机。同时,企业对工商部门的信任,使得我们正在大力推进的食品安全、商品准入等工作在企业的接受和自我管理下,得以充分开展。

4、规范依法行政,执法办案,为楼宇企业的发展指明方向

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是提高工商行政执法水平的必然要求,也是楼宇企业信赖工商行政管理的基石。楼宇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必然会动用一切可能的办法来提高经营利润,但若是急功近利或不熟悉法律规定,则很有可能触犯市场法律法规,成为工商行政处罚的对象。对此,工商部门既要依法行政,又要区分楼宇企业涉嫌违法的性质,对那些影响不大、后果轻微的违法行为进行宽大处理。如对很多楼宇企业经营会出现的异地经营现象,就提出先行警告、责令改正,而绝大多数企业都能够在限期改正期间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避免处罚。这一做法给了企业调整改错的合理空间,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

8.文化监管 篇八

努力构建规范高效的市场“大监管”工作格局

——伊宁市工商局市场监管工作交流汇报材料

伊宁市工商局以深入推进监管服务责任区工作规范化建设为抓手,通过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规范、标准、流程,拓展监管领域,提升监管效能,深入推进以监管服务责任区为基础的“大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市场监管向规范化、精细化转变,监管效能大幅提升。

一、夯实基础,积极构建“大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科学化监管,责任到位。以“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区域划分均衡,人员搭配合理、分工职责明确”的原则,共设置责任区27个、区间54个、网格73个,70%以上工商所干部有自己的“责任田”,干部监管责任到岗、量化到人。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一级管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上下互动、权责明晰、信息共享的监管服务责任工作格局。

二是层级化管理,考核到位。建立层级责任督查考核机制,建立了局领导、科所长、责任区干部三层四级管理联动机制,实施局、科、所动态督查问责,从市场主体准入到经济户口分配、认领、建档以及计划管理、巡查录入等全过程、多环节“痕迹监控”、“流程控制”,构成以基层监管服务责任区为基础,局领导监控、机关科室督办、所长抽查的三级责任督查机制,确保了层级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综合化监管,履职到位。将基层监管责任区工作与食品安全监管、农资市场监管、商标广告监管等工作结合,构建“大监管”格局,通过责任人日常巡查、责任区间联合检查、局业务科室抽查,网上与实地督查和考核,监管干部对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底数清、户数明,各项行政指导和各类专项整治落实到位,并取得实效,实现权责明晰、信息共享的精细化监管,形成“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履职高效”的监管工作体制。7月15日,自治区工商局在伊犁州举办的南疆片工商所长监管责任区专题培训班暨经验交流会上,我局在大会上做了经验交流,同时四个工商所向200余名代表展示了监管服务责任区工作经验做法,得到领导和同仁的赞扬。

二、多措并举,推进市场监管工作实现精细化 实行市场监管“六定”制度,即:定片区、定岗位、定人员、定任务、定标准、定责任,推进市场监管流程化、规范化、精细化。

一是加强信息技术应用,推进市场监管流程化。积极发挥综合业务软件、工商电子地图、内部管理平台等信息系统作用,适时对市场主体分类、分级监管,及时制定日常工作计划,并与综合、定期、专项、重点等检查相结合,形成计划下达及时、工作开展规范、结果反馈真实、考核评价科学的“一体式”流程管理机制。

二是突出市场分类监管,推进市场监管规范化。为突出

基层监管重点,将各类市场主体分为Ⅰ、Ⅱ、Ⅲ三类。Ⅰ类为重点监控一级企业,主要是指涉及食品、危险化学品等行业;Ⅱ类为重点监控二级企业,指涉及前置审批的企业;Ⅲ类为一般监控企业,为无须办理前置审批许可手续的企业,按类实行梯次化巡查,规范了对企业的行政指导和日常监管。

三是结合信用等级监管,推进市场监管效能化。按照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结果,将监管对象按照信用等级划分为诚信、基本诚信、轻微失信和严重失信企业。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和企业类别确定为“远距离”、“近距离”和“零距离”监管方式,提高了市场主体巡查、经济户口管理、档案登记等工作监管效能。

三、狠抓落实,不断提升市场监管工作水平

日常工作中,坚持围绕监管责任区抓市场专项整治,突出重点,整合资源,重拳出击,扎实做好各类市场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上半年,立案查处各类案件124起,其中商业贿赂、“三虚一逃”、串通投标案等大要案48起,案值达1009.11万元,罚没款入库154.22万元,完成全年目标的128%。

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有新提高。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六查六看”,加强食品市场日常巡查,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全面实现了食品安全监管三个百分百,即食品流通许可证受理、审核和监管100%实现电子化;监管服务责任区食品安全

监管责任和任务落实100%实现网上监管;食品质量监测100%实现网上管理。

“双打”专项整治扎实开展。按照责任区网格,在企业设立联络员,在市场设立监督员,政企联动打击“傍名牌”的违法行为。做到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案件查处与行政指导相结合、打击重点和节庆检查相结合的“三个结合”。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43起,总案值达203.85万元,罚没款入库99.08万元。

农资市场监管取得显著成效。通过对172户农资经营企业“拉网式”巡查监控,严厉打击坑农害农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涉农案件的查处力度。共查处涉农案件23起,案值320.12万元,罚没款入库81.57万元,没收不合格化肥206吨、不合格种子4.95吨、不合格农药33吨。查处的伊犁某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不合格化肥案和北京某种业科技有限公司无照经营种子案2起案件被评为新疆“红盾护农”十大涉农典型案件。

9.文化监管 篇九

完善监管网络

着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

芷江侗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年来,在省、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支持指导下,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方向,把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落实到芷江县委、政府“率先发展、协调发展、和谐发展”的工作部署,根据芷江山区监管面广、线长、点多的特点,克服山大沟深、交通不便,执法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的困难,积极构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平台,形成了自上而下、独具特色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城乡一体化”模式(以下简称“城乡一体化”),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完善城乡责任机制建设,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领导,高位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单靠县局的工作力量难免出现监管疏漏,为此,我局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较早的组建了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主任,分管副县长为常务副主任,县政府办党组书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为副主任的高规格领导班子,将卫生、工商、质监、农业等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具体的分工细化,健全了乡(镇)政府和部门联动、药监执法与社会协管、“两网”公开举报投诉等多项机制。为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县委和政府中心工作中的位置,通过积极争取,县委、政府对食品药品工作实行了“六个纳入”,即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建设“平安芷江”的总体布局;纳入县委、县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范围;纳入县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县委常委会议和县长办公会议议程;纳入“创建全国文明县城”百件实事主题行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今年,通过我局不断努力,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在全县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中所占分值由原来的1分提升为2分,政府在县财政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及时划拨13.8万元的两网及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和5.6万元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建设工作经费,为“城乡一体化”建设顺利开展提供了经费保证,从而形成了“政府重视、部门配合、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绩效,落实责任。我们通过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食品药品“两网”暨协管站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将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纳入考核。在内容上除了对常规的班子建设、经费保障等项目进行细化外,重点将绩效考核纳入其中,即对乡(镇)食品药品协管站实行动态考核和绩效评比,进行奖罚,年底兑现。各乡(镇)与辖区内各行政村均签订《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要求协管站每季度召开1次工作会议,每年组织两次村级信息员培训会议,协管员每季度要对辖区内协管相对人进行1次全面检查,全年不得少于4次,检查覆盖面要达100%,并且每次检查要有记录备案、文书要书写合格,要有监管相对人签字认可,实行痕迹管理,以此督促协管站的责任落实,最终形成由“要我工作”到“我要工作”的转变。三是精挑细选,建好队伍。我局在协管员的选拔上,注重从乡(镇)政府挑选群众基础较好、工作能力较强、学历较高且年轻有为的乡(镇)干部作为人选。同时,我们还加大了对选调生与大学生村官的吸收力度,目前全县59名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平均年龄32岁,其中大专以上学历48名(含研究生1名),占总数的81%,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13名占总数的22%,协管队伍呈现出“年轻化、高素质、负责任”的特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工作开展中发挥了良好的作用。在信息员的选聘上,我们要求各乡(镇)政府推荐“能干事、做得好、肯负责”的村干部作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目前,全县拥有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59名,信息员319名,覆盖全县28个乡(镇)302个村,覆盖率达100%。

二、打造城乡舆论宣传网络,强化民众安全意识

我局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通过不断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宣教力度,编织了一张”持续时间长、覆盖范围广、宣教效果好、群众受益多”的社会舆论宣传网。一是通过会议宣传,形成高位推动。为引导各方面力量积极参入、不断深化“城乡一体化”建设,我局积极申请县委、政府每年专门召开一次县四大家领导出席,县直副局级以上单位、各乡(镇)党政一把手、乡(镇)分管卫生工作领导参加的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各乡(镇)、村组层层召开相关会议贯彻落实,三级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还在政府常务会和县长办公会议上,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以解决实际工作难题,研究部署食品药品安全各类集中整治行动。同时,我局还确立了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例会制度,通过多次召开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会议和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会议,引导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把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借助媒体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我局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介,每季度向社会统一进行一次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信息权威发布,遇到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及时发布消费预警。在县电视台开辟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专栏,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系列报道宣传,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工厂和个人进行重点曝光,并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12.4”法制宣传日的机会,由主要县领导就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发表电视讲话。同时,还积极与湖南日报、湖南红网、当代商报、怀化日报、边城晚报等媒体联系,将我局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通过报刊网络予以推介。近年来,累计在中央、省、市各级媒体发表新闻稿件120余篇。三是利用节日宣传,扩大影响范围。在元旦、春节、五一等节假日期间,我局组织、工作人员与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深入农村地区,通过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资料、出动宣传车、开设假劣食品药品展台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近年来,全县累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11万余份,印制《学生食品安全手册》和《合理用药安全手册》2万余册,发送到全县各学校和乡(镇),在全县,尤其是农村地区营造了浓厚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舆论氛围,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逐步形成了“人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药品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筑牢城乡一体监管模式,构建长效运行机制

在开展“城乡一体化”建设中,我们始终坚持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从加强规范运作、强化日常监管、突出宣传培训、构建长效机制等入手,加强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和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的纵向联系,在工作中突出“新”与“实”、“带”与“合”,扎实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

一是积极探索,大胆尝试,突出一个“新”字。我局积极探索,通过与政府法制办协商,创新的以授权委托的方式授予乡(镇)人民政府一定范围的食品药品安全协管执法权,允许考试合格取得执法证的协管员在日常协管检查工作中行使检查权、调查取证权、制作并下达文书权、督促销毁过期产品权等权利,通过对行政执法权的界定使得协管员既有所为,又不乱作为。截至今年7月,全县各乡镇协管站累计检查涉药单位1678家次,检查餐饮店1500家次,备案登记农村宴席3900家次,清理过期变质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 318 种次,发现和责令整顿有关问题及安全隐患32起,提供案件线索9起,直接配合县药监部门整顿有关问题及安全隐患9起,如:岩桥乡协管站执法人员杨爱中、刘畅对位于岩桥乡的岩桥村卫生室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未按规定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立即上报并记录在其诚信档案,我局依法对其进行了相应的处罚。此外,我局设立“芷江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工作”QQ群,将28个乡(镇)协管员全部纳入QQ群中,我局将工作要求和各类有关信息及时发布在QQ群中,各乡(镇)协管站可以将工作结果和具体意见反馈在QQ群中,通过QQ群的建立,迅速的提升了工作信息报送效率和工作效能,如我局在发出清查黑龙江多多药业问题双黄连注射剂通知后24小时内,全县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迅速行动,公坪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和五郎溪乡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仅在12小时内就清查了标示为黑龙江多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双黄连注射液5个批次、1480支,在最短的时间内消除了不良药品可能引起的安全隐患。这些措施一改以往协管员开展工作时“只动口、不动手、反应慢、效率低”的尴尬局面,使得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实效。二是切合实际,注重效果,突出一个“实”字。一方面加强软硬件建设。我局按照“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要求,狠抓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软硬件建设,统一制定了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工作职责》、《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例会制度》等多项制度规范;统一悬挂“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等工作牌,实现了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成员名单、协管站工作职责、例会制度和信息上报制度等相关制度“六上墙”;统一档案管理,建立了协管员、信息员档案、举报信息档案、学习培训档案和日常工作档案;统一信息报送形式,专门制定了信息上报流程,统一印发了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信息报送表;统一为协管站免费购置了电脑、打印机、电话、办公桌椅等办公设施,极大地改善了协管员的办公环境。另一方面实施规范管理。我们要求协管站必须做到各类工作有计划,日常工作有记录,各类工作有回音,重大工作有上报,年终工作有总结;要求协管站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资料管理工作,每做一项工作都要将相应的各类资料收集齐全,基础台账、档案的管理要规范;要求协管站定期召开会议,对各村组、街道传达上级精神,安排部署工作;要求各乡(镇)针对各村组、街道及协管员层层签订责任目标书,明确各自职责。注重实效的举措,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加强培训,提升素质,突出一个“带”字。食品药品协管工作对长期在乡(镇)工作的同志来说,具有一定的专业性,短期内掌握有一定难度。为此我局狠抓了对协管员的培训,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培训,取得了良好效果。一方面,邀请专家讲课,强化统一培训。去年10月22日,我局对全县28个乡(镇)的食品药品协管员及部分卫生院院长共计65人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培训工作。由我局协同卫生监督所的专家就行政执法基础知识、药械监管基础知识、乡(镇)协管站工作资料规范化管理等方面进行讲解。并在昌盛大药房、么家坪村卫生室、芷江宾馆等处开展了在现场监督检查的模拟操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另一方面,注重实际操作,强化跟班培训。为在全县统一培训后起到“趁热打铁”的作用,进一步培养协管员的实际操作能力,我局工作人员在下乡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带领所在乡(镇)辖区内的协管员进行协管实践。通过协管员在现场检查中的跟班学习和稽查工作人员对其进行的一对一的辅导,不断提升其协管检查水平。加强了协管员与我局稽查执法人员的联系和沟通,并使协管员在各监管相对人面前树立了威信,为进一步促进乡(镇)食品药品协管员有效开展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0.文化监管 篇十

关键词:保险监管;偿付能力;美国经验

中图分类号:F84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309(2009)04-0067-02

一、美国偿付能力监管及其经验

美国保险监管一直努力将保险公司的偿付风险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其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实行的是固定的最低资本限额制度。期间,一些州既不考虑保险公司的经营业务,也不考虑其经营规模,只订立一个最低的资本额。这一额度由立法者主观制定,通常50-600万美元,并时有修正。由于初期,保险公司数量不多,投资策略保守,投资管理严格,很少有保险公司因投资失败而破产,固定的最低资本限额制度此时并未受到冲击。随着保险公司业务规模不断增大,其所承担风险的绝对值也增大。为维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其资本加盈余的要求就必然上升,否则保险公司就会陷入偿付能力危机。由于保险公司的规模不同及其所承担风险的差异,固定的最低资本限额的监管效力往往不足。

随着保险公司数目的增加,各州保险监管机构的人力日益不足。为此,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保险监督官协会(NAIC)开发了财务比率体系来测定和监督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以便尽早发现财务有问题的保险公司。每年。NAIC用保险公司提供的法定财务报表计算IRIS(保险监管信息系统)指标。这些指标共有12个,由NAIC确定。依据财务报表信息对指标进行计算的过程,称为IRIS统计阶段。所有美国寿险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都要经过IRIS统计阶段。如果某个保险公司有4项以上的财务比率不在规定的合理区间内,该公司将被列入优先检查对象,监管部门需要进一步对其检查。此后的FAST(财务分析与偿付能力跟踪系统)对IRIS进行了一定修改。这些只是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状况的粗略描述,脱离了保险经营的实际细节,没能揭示经营风险的真正来源。

随着资本市场不断发展,金融创新层出不穷。1999年美国通过《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其指导思想是既要允许保险公司进行更多的产品和经营方式创新,又要确保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得到有效维持。为此,NAIC发展了风险资本金(RBC)标准。它是借鉴巴塞尔协议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性的要求,按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分别规定风险资本额,将一些根据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的数据和表外财务数据得出的风险因子相乘,得出一个假设的最小资本金数额,然后将这个数额与保险公司经过调整的资本金比较,以确定该公司的资本金是否充足,并授权监管部门采取干预措施。RBC比率用于识别处于财务危机边缘的公司时具有一定的可靠性,却不能作为衡量公司综合财务品质的指标,其不宜作为公司稳健性排序的依据。

二、我国偿付能力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的资本金在提高其偿付能力方面的作用还十分有限,这主要源于保险监管部门的政策导向。我国保险偿付能力监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监管机构方面。我国对偿付能力额度计算方法和规定仍照搬国外相关法规,如《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中关于财务保险、短期人身保险和长期人身保险偿付额度的计算方法。准备金提取比率等,都源自国外相关法规,缺乏可行的资产认可和实际负债界定制度支持。而且,我国的偿付能力监管是一种静态监管,只注重对保险公司设立的最低资本额度和保险公司法定偿付能力额度的规定。没有借鉴美国的风险资本评估法。另外,我国的保险监管报表指标体系不健全,报表数据的利用率和有效性不高,也没有建立一套既符合国际惯例又适应我国监管要求的保险监管会计准则。我国的保险偿付能力监管亟待完善。

保险公司方面。随着保险市场的发展,保险业总资产不断增长,资本金不足的问题会日益突出,这不利于保险公司防范风险,不利于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也给保险监管带来很大难题。目前,我国保险公司的资金投资渠道较少,平均收益率较低,资金使用率也不高。随着保险资金的快速积聚,保险资产负债匹配的难度不断加大。保险资产期限错配风险、债券投资的信用风险和投资收益的稳定性等都存在风险。随着投资渠道不断拓宽,保险业逐步进入一些新领域,也容易产生经营风险。此外,我国保险公司在管控、定价能力和监管水平上跟不上发展,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内控不严,执行力较差。

社会监督方面。社会监督是国家监管和行业自律的重要补充,包括专业资信评估和社会公众监督两个部分。在我国的保险监管体系中。社会监督仍然是一个空白。一是我国保险市场尚处于发育阶段,保险产品的社会需求水平较低,没有形成社会监督的强烈需要;二是保险公司财务信息不透明。可信赖程度低,社会监督的形成缺乏良好环境。因此。社会监督尚未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完善我国偿付能力监管的对策建议

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的保险监管是保证一个国家保险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只有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的监管体系和科学的监管技术手段,结合我国保险市场特点,才能逐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科学、有效、合理、适度的保险偿付能力监管体系。

监管机构方面。多吸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树立监管规则不是一成不变的观念。一方面,与国内其他金融监管机构加强沟通、磋商与协作,探索解决好混业经营的监管问题;另一方面,积极与外国特别是欧美保险监管机构沟通和交流,吸收他们优秀合理的监管思路、监管规则,解决好保险经营全球化形势下各国保险监管规则的协调问题。保险监管当局应及时对保险业风险状态的变化做出反应,适当调整监管规则。虽然目前我国采用的是欧盟方法,而没有采用美国NAIC的RBC规则,但不应轻易放弃对我国保险业的各种风险基础资本系数的研究和探索。对承保风险的衡量应利用现代精算统计的方法,建立我国保险业的事故发生率、生命表、伤病率、长期寿险准备金率等基础性数据库:通过专业机构对我国资本市场的长期跟踪研究。计量证券投资风险,探索证券投资类资产的认可系数和对应的风险基础资本系数。

保险公司方面。充分考虑各种筹资方式的优缺点。结合具体情况,广泛选择筹资渠道。尽快提高公司的资本充足率。保险公司应主要投资那些平均违约风险较小、投资收益稳定的中长期固定收入证券,同时为避免中长期固定收入证券的利率风险,可以投资对利率不敏感的短期固定收入证券,或者通过金融衍生产品的对冲来抑制利率风险。还可以参加为支持国家大型工程建设项目而组织的银团贷款等。保险公司应当制定相应的制度对业务质量进行控制,并严格执行,落到实处。避免业务人员为盲目扩大业务规模,对业务质量不加区分,以过低的费率水平承保具有较高风险的保险标的,从而导致保险业务赔付率过高。降低了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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