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优秀辅导员评比办法

2024-10-25

大学优秀辅导员评比办法(精选11篇)

1.大学优秀辅导员评比办法 篇一

宣堡小学星级中队、优秀辅导员评比办法

(2010年2月修订)

星级中队、优秀辅导员的评选遵循“注重过程、严格量化、实事求是”的考评原则。依据“平时成绩、小组测评、行政测评、加分项、否决项”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一、平时成绩(占总分值的70%)

1、常规管理得分,包括每天行政导护加(扣)分以及教室环境布置检查,各种晨会、班会、卫生情况的抽查等。

2、由各中队辅导员负责辅导的班内学生在校内竞赛获奖情况。

3、学生向广播台的投稿及播出情况。

4、班务工作手册的记载检查得分。

5、对学生寄语的撰写检查得分。

6、少先队各种资料上交是否齐全、及时等情况。

二、小组测评(占总分值的15%)

一般按低年级、中年级、高年级三个阶段分组进行,原则上该阶段的所有教师都参与测评,在每位辅导员进行述职后,其他教师根据名额要求对各班的星级进行民主投票,最后由少先队将投票结果折算成分值。

三、行政测评(占总分值的15%)

全体行政人员综合值周了解和平时观察,根据名额要求对各中队的星级进行民主投票,然后由少先队将投票结果折算成分值。

四、加分项(在前三项分值的基础上累加)

1、每争得一次“流动红旗”加1分。

2、每获得“绿色班级”称号一周加0.5分。

3、辅导员撰写少先队工作论文在市级获等级奖加1分,市级以上每高一级别增加0.5分;撰写少先队工作论文在市级以上发表加1分。

4.校级班队活动观摩每次加1分。

五、否决项

1、班内有学生由于追搞、打架等现象出现安全事故的(如打坏玻璃、造成人身伤害等)。

2、辅导员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一经发现,该辅导员不得评为优秀辅导员。将以上前各部分结果分别严格量化,算出各中队每个部分的考评得分,再进行累计,算出各中队最后的考评总分。根据总分高低,年级内排出名次,评出星级中队。其中,被评为“五星级中队”的辅导员,即为“优秀辅导员”,另外分别从各年级“四星级中队”中按得分名次选评出一名辅导员作为“优秀辅导员”。

2.大学优秀辅导员评比办法 篇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中国大学生就业》杂志是教育部主管,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主办, 全国唯一为大学生就业提供指导与服务的专业性刊物, 中国知网 (CNKI) 和万方数据库全文收录期刊。

2012年1月《中国大学生就业》杂志将全面改版, 每月两期, 其中下半月为理论版。我们将大力发展理论版, 以加强大学生就业理论研究, 从理论高度探索创新就业指导的工作模式与方法, 搭建一个高水平、高层次的学术交流平台, 逐渐将其办成一份以就业研究为特色和重点, 综合教育理论、教育制度改革等多维度、多视角的教育类、管理类期刊。为办好理论版, 进一步推动就业理论研究和学术研讨, 拟向全国教育、就业战线工作者征文,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各省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及时向辖区奖证书, 于2012年9月初公布获奖情况。高校就业指导中心传达本通知精神, 安排和鼓励相关人员进5.联系及投稿方式:

行有关毕业生就业、创业研究和论文撰写, 踊跃投稿。联系人:徐苗李梅容

2.征文时间:电话:010-82331236, 82335729, 18910603316, 13641630825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传真:010-82331236, 82332986, 82335919

3.来稿选题及论文规范具体要求 (见附件) 。投稿邮箱:dxsjylilun@163.com4.论文使用及评选: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2011年10月21日

符合质量要求的文章由《中国大学生就业》理论版刊出, 经专家组评审, 从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由我中心颁发获

附件:

(1) 来稿选题 (2) 论文规范附件 (1) 来稿选题

1.就业政策与形势分析研究10.人才培养与生产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研究19.高职院校辅导员工作方法研究

2. 就业工作信息化创新研究11.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研究20.外国就业经验探讨

3. 高校学科专业设置与就业市场需求研究12.职业生涯规划方法研究21.普通高校高职院校的实训教学、实验教学

4. 用人单位人才需求分析与用人标准研究13.专业与就业调查报告建设研究

5. 人才培养与人才需求研究14.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探讨研究22.学校特色发展研究

6. 提升人才就业能力方法研究15.拔尖创新人才的成长与培养研究23.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研究

7. 大学生就业指导课教学模式研究16.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4.中外比较教育研究

8. 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探索研究17.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25.教育基本理论研究

9. 校企合作、订单就业模式研究18.大学生求职心理研究以上选题仅供参考, 作者可以围绕征文主体自主选题。

附件 (2) 论文规范

1.来稿总体要求:选题新颖, 观点明确, 语言精炼, 资料翔实可靠, 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 3000字以上。

2.中文摘要及关键词:中文摘要一般在100-200字, 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四个要素, 不得以笔者或本文做主语;关键词一般为3~5个, 关键词之间用分号隔开, 最后一个关键词后不加标点。

3.要求英文题目、摘要、关键词附于文尾。

4.标题层次:一级用“一”;二级用“ (一) ”;三级用“1”。

5.引文注释:文章必须有引文注释, 引用他人观点、数据和材料等须注明出处, 即用方括号标注在文中引用处的右上角, 并按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排列编号, 皆采尾注, 格式如下:

(1) 期刊:[序号]作者.文献名[J].刊名, 年, 卷 (期) .

(2) 著作:[序号]作者.书名[M].出版地:出版社, 出版年.卷.起止页码.

(3) 其他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3.优秀教师评比办法 篇三

一、评比办法: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依法执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澄清是非,坚定信念,模范地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各项规章制度,在政治上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没有违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言行。

2、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备课得法,讲授认真,细心批改作业。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观点。

3、忠于职守,热爱学生,尽心竭力地做好本质工作,履行职责。献身教育,甘于奉献,甘为人梯。正确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维护集体荣誉。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对待学生严而有方,严而有度,循循善诱,耐心教导,不讽刺、不挖苦、不歧视、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批评和抵制有害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4、刻苦钻研业务,严谨治学,树立优良学风,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善于总结经验,精益求精,开拓进取,求实创新,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探索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认真上好每一堂课,一丝不苟地对待教学的每一个环节,认真负责地做好班主任工作。

5、自觉为人师表,注重言表风范,加强人格修养。坚持以身作则,廉洁从教,作风正派,语言规范健康,依着整洁得体,举止端庄,品行端正,严于律己,宽于待人,乐于奉献。

二、评比办法:

1、2、每学年评选一次,一般安排在6月份进行。

凡符合评选条件者,由各专业科室征求教师意见后审查推荐提名,并将事迹材料报教学评估小组审定。经全校教职工民主评议,校党委会研究决定批准。

4.优秀教学奖的评比办法 篇四

××大学优秀教学奖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内涵建设,鼓励广大教师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研究水平,培养具有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年度内承担本校全日制本科生教学任务的本校在职在聘教师。

二、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

2、本学年内完成学院分配的教学任务,备课认真,教学效果好,无教学事故。

3、严谨治学,关心学生成长,注重言传身教,教书育人,注重培养学生的优良学风。

4、积极投身教学改革,探索先进的教学方法,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的培养。

5、具有团队合作精神,重视并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6、除上述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积极从事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年度内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研究与改革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不包括增刊、专刊或论文集)。2)年度内承担国家、省部级立项项目(包括品牌特色专业、精品课程、教学团队、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教学名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改革课题等,当年有效)的主要成员(排名前五位)。3)积极开展教材建设工作,年度内出版较高水平的教科书、参考书或电化教学教材(包括国家规划教材,国家、省精品教材,其它教材应出具非本校使用与本学科较高水平专家的评价意见。参编不计)。4)年度内获国家或省教学成果奖(主要成员)或学校教学成果奖(排名第一)或主持校级教改课题。

5)年度内在开展研究性教学或网络辅助教学或实践教学等改革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三、评选办法与程序

1、××大学优秀教学奖每年评选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年12月的第2周前进行。

2、各学院应认真组织和安排优秀教学奖评选推荐工作,确保推荐质量。

3、优秀教学奖应侧重于教学工作的第一线教师,特别是在教学研究与改革中有突出贡献者,也应兼顾到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

4、应严格评选条件,宁缺毋滥。

5、凡经学院推荐参加此次评选的教师应填写《××大学优秀教学奖申报表》(一式两份),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报所在学院审核。凡上报材料不合格或延误上报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做修改和补充。

6、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初评结果提交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公布。

四、名额分配

每个学院限报2人,当年有国家级立项项目的学院可增报1人。

五、奖励办法

1、优秀教学奖不分等级,奖励名额一般控制在50名左右。

2、学校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并给予奖励。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5.大学学生社团工作评比办法 篇五

评比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优秀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团部)”评比办法 第三章 “品牌学生社团”评比办法

第四章 “十佳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评比办法 第五章 “优秀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评比办法 第六章 “优秀学生社团负责人”评比办法 第七章 “优秀学生社团工作者”评比办法 第八章 名额分配及纪律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学生社团工作表彰的顺利开展,使评比工作系统化和规范化,努力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评比环境,充分调动我校学生社团组织及广大学生社团工作者的积极性,发挥主体创造性,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和自我完善,从而增强基层学生社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创造力,推动我校学生社团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参评内容属实,严禁弄虚作假,违反者取消参评资格。第三条 评比标准与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条 共青团****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团委”)、****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校社联”)将评比结果及时经公示后公布,在结果公布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第五条 对评比结果持有异议的组织或个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校团委、校社联及时反映。

第二章 “优秀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团部)”评比办法 第六条 校团委、校社联依据“确定参评资格参评材料评比答辩评比”的流程开展评比活动。最后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底,产生优秀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团部)5个。各参评单位综合得分由材料得分、答辩得分、加分项、减分项四部分构成。第七条 评比细则

(一)参评资格

1.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团委的指导;

2.严格遵守《****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及相关制度; 3.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及组织结构; 4.自身定位科学合理,发展思路清晰; 5.分属学生社团发展整体发展情况良好。

(二)参评材料评比

1.组织建设

(1)组织机构健全,各部门分工合理;

(2)换届及时,人才梯队建设规范化,工作效率高;(3)活动、文件等档案资料完备、准确;(4)制度建设完善,并得到严格的执行落实;(5)成员作风好,学习型组织建设力度大;(6)学生社团工作者系统培训机制完善。2.常规工作

(1)定期向相关领导汇报学生社团工作,为工作顺利开展争取资源;

(2)服务、管理、协调、引导学生社团工作,推动工作整体全面均衡发展;

(3)积极配合校团委、校社联及相关单位的工作安排;(4)深化与其他学生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并搭建广泛而有效的交流平台;

(5)落实工作开展的标准化流程,如:工作计划及总结的报备案;

(7)组织学习相关理论知识,提高学生社团干部理论素养;(8)定期召开相关会议。3.特色工作

(1)学生社团工作立足实际,推陈出新,形式新颖,特色鲜明;(2)学生社团工作发挥学科优势,结合专业特色;

(3)学生社团工作紧密联系当前社会发展形势,贴近大学生生活,具有时代性。

4.文化建设

(1)学生社团精品活动的延续性强;(2)学生社团工作的价值导向正确;(3)成员对自身组织的认知度高;(4)组织核心文化的建设;(5)对思想引领和学风建设起到积极作用。(三)答辩评比 1.答辩形式

参评单位选派答辩团队进行五分钟的陈述(结合幻灯片、Flash等展示),并接受三分钟的评委提问。

2.主要陈述内容

参评单位一年来在组织建设、常规工作、特色工作、文化传承等方面的工作成果及下阶段的工作规划。

3.答辩团队成员组成

参评单位主要负责人1名,骨干1名,成员代表1名。

(四)其它 1.附加分细则

(1)由学院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团部)、学生社团承办的各类全校性活动(以校团委、校社联公开立项为准),每项加1分;如有一场活动超过五个场次以上,则加3分,协办校团委、校社联活动加0.5分;

(2)在校团委举办的各类活动中表现突出,被荣获“优秀组织奖”等称号,每项加2分;

(3)对学生社团工作理论层面有突出贡献,如“学生社团发展研讨会”获奖论文等,视情况加3—5分;

(4)校社联主要干部各学院构成情况。主席团每人加1.5分,各部部长(主任)每人1分(在校社联干部考核中,不合格者除外)。2.附减分细则

(1)校社联全委会出席情况,无故缺席扣2分/次,无故代会扣1.5分/次,无故迟到扣1分/次;

(2)上交材料情况,无故未按时上交材料扣2分/次;(3)参与大学整体活动情况,如百团纳新、学生社团发展研讨会等活动,未积极准备,未按时参加扣2分。

第八条

校团委、校社联每年优秀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团部)表彰前组织评比答辩会,答辩会由校团委领导、校社联秘书长、常委、组织部部长及特邀嘉宾担任评委,评委打分依据以上几方面的阐述答辩及评委提问答辩整体综合表现打分。

第三章 “品牌学生社团”评比办法

第九条 校团委、校社联依据“确定参评资格参评材料评比答辩评比”的流程开展评比活动。各参评单位综合得分由材料得分、答辩得分、加分项、减分项四部分构成,最终得分80分以上,即可获得“品牌学生社团”称号。品牌学生社团每年验收一次,验收合格的学生社团,将继续荣获“品牌学生社团”称号。第十条 评比细则

(一)参评资格

1.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团委的指导;

2.严格遵守《****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及相关制度; 3.连续三年荣获“十佳学生社团”称号或第一届“品牌学生社 团”称号的学生社团;

4.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及组织机构,自身定位科学合理,发展思路清晰,有独特的社团文化;

5.学生社团活动引领校园文化,促进学风建设,有一定的校园及社会影响力。

(二)具体参评办法参照“十佳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评比办法。

第四章 “十佳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评比办法 第十一条 校团委、校社联依据“确定参评资格参评材料评比答辩评比”的流程开展评比活动,最后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底,产生“十佳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各参评单位综合得分由材料得分、答辩得分、加分项、减分项四部分构成。第十二条 评比细则

(一)参评资格

在籍学生社团均有资格参加评比,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学生社团不得参加评选:

1.正式注册成立的时间不足一年; 2.未按照相关规定注册;

3.开展与社团宗旨或学生身份不符的活动; 4.违反法律或学校规章制度,受到处分;

5.在学生社团考核中受到警告的学生社团,在本学年内不能参加评选。

(二)参评材料评比 1.组织建设

(1)组织机构健全,各部门分工合理;(2)人才梯队建设规范化,工作效率高;(3)制度建设完善,并得到严格的执行落实;(4)成员作风好,学习型组织建设力度大;(5)成员系统培训机制完善。2.常规工作(1)定期召开例会;(2)活动开展规范化;

(4)积极参与相关的校内外活动;(5)财务管理真实明晰;(6)档案资料管理体系完善。3.特色活动

(1)立足实际,推陈出新,形式新颖,特色鲜明;(2)发挥学科优势,结合专业特色;

(3)联系当前社会发展形势,贴近大学生生活,具有时代性。4.文化建设(1)具有核心文化;(2)价值导向正确;

(3)成员对自身组织的认知度高;(4)对思想引领和学风建设起到积极作用;(5)精品活动的延续性强。(三)答辩评比 1.答辩形式

参评单位选派答辩团队进行五分钟的陈述(结合幻灯片、Flash等展示),并接受三分钟的评委提问。

2.主要陈述内容

参评单位一年来在组织建设、常规工作、特色活动、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成果及下阶段的工作规划。

3.答辩团队成员组成

参评单位主要负责人1名,骨干1名,成员代表1名。(三)其它 1.附加分细则

(1)承办校级活动的社团2分/次;

(2)社团或社团成员代表大学参加活动或比赛并获得奖励进行相应加分。社团整体参与:国家荣誉4分/次,自治区、兵团2分/次,校级荣誉1分/次;社团成员参与:国家荣誉1分/次,自治区、兵团0.5分/次,校级荣誉0.3分/次;

(3)校社联当年安排的加减分事项,则应按照提前通知的加减分准则,加上或减去相应分数。

注:1.社团附加分满分为15分,加满为止;

2.社团需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2.附减分细则

(1)校社联会议出席情况,无故缺席扣2分/次,无故代会扣1.5分/次,无故迟到扣1分/次;

(2)上交材料情况,无故未按时上交材料扣2分/次;(3)参与大学整体活动情况,如百团纳新、学生社团发展研讨会等活动,未积极准备,未按时参加扣2分。

第十三条 校团委、校社联每年“十佳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表彰前组织评比答辩会,答辩会由校团委领导、校社联秘书长、常委、组织部部长及特邀嘉宾担任评委,评委打分依据以上几方面的阐述答辩及评委提问答辩整体综合表现打分。

第五章 “优秀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评比办法

第十四条 评比办法

(一)评选范围

****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各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部)主要负责人。

(二)参评资格 1.思想品德方面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发展观;

(2)遵守法律法规、校级校规;(3)甘于奉献,具有高度的责任意识;(4)集体意识较强,作风民主;

(5)热爱学生社团工作,勇于进行自我批评。2.学习方面

(1)热爱本专业,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专业理论水平和实践动手能力,专业素养高;

(2)无不及格、考试作弊等现象,成绩优良;(3)广泛涉猎非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较高;

(4)获得奖学金或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者优先考虑;(5)在相关竞赛中取得校级及以上奖励优先考虑;(6)坚持体育锻炼,《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级合格以上。3.工作方面

(1)工作经验丰富,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2)责任意识和团队意识强,能够推动学生社团工作的整体发展;(3)理论基础扎实,公文写作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较强;(4)工作热情主动,认真务实;(5)工作思路清晰,把握整体能力较强。4.生活方面

(1)爱好广泛,个人素养较高;(2)勤俭节约,无不良的生活习惯;(3)乐于助人,与同学关系融洽;(4)注重礼仪,形象整洁大方。

第六章 “优秀学生社团负责人”评比办法 第十五条 评比办法

(一)评选范围

****大学在籍学生社团负责人,所在学生社团有一定影响力,学生社团活动能够促进学风建设,引领校园文化。

(二)参评资格 1.思想品德方面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发展观;

(2)遵守法律法规、校级校规;(3)甘于奉献,具有高度的责任意识;(4)集体意识较强,作风民主;

(5)热爱学生社团工作,勇于进行自我批评。2.学习方面

(1)热爱本专业,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专业理论水平和实践动手能力,专业素养高;

(2)无不及格、考试作弊等现象,成绩优良;(3)广泛涉猎非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较高;

(4)获得奖学金或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者优先考虑;(5)在相关竞赛中取得校级及以上奖励优先考虑;(6)坚持体育锻炼,《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级合格以上。3.工作方面

(1)工作经验丰富,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2)责任意识和团队意识强,能够推动学生社团工作的整体发展;(3)理论基础扎实,公文写作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较强;(4)工作热情主动,认真务实;(5)工作思路清晰,把握整体能力较强。4.生活方面

(1)爱好广泛,个人素养较高;(2)勤俭节约,无不良的生活习惯;(3)乐于助人,与同学关系融洽;(4)注重礼仪,形象整洁大方。

第七章 ****大学“优秀学生社团工作者”的评比办法 第十六条 评比办法

(一)评选范围

****大学学生社团工作的所有成员。

(二)参评资格 1.思想品德方面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发展观;

(2)遵守法律法规、校级校规;(3)甘于奉献,具有高度的责任意识;(4)集体意识较强,作风民主;

(5)热爱学生社团工作,勇于进行自我批评。2.学习方面(1)热爱本专业,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专业理论水平和实践动手能力,专业素养高;

(2)无不及格、考试作弊等现象,成绩优良;(3)广泛涉猎非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较高;

(4)获得奖学金或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者优先考虑;(5)在相关竞赛中取得校级及以上奖励优先考虑;(6)坚持体育锻炼,《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级合格以上。3.工作方面

(1)工作经验丰富,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2)责任意识和团队意识强,能够推动学生社团工作的整体发展;(3)理论基础扎实,公文写作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较强;(4)工作热情主动,认真务实;(5)工作思路清晰,把握整体能力较强。4.生活方面

(1)爱好广泛,个人素养较高;(2)勤俭节约,无不良的生活习惯;(3)乐于助人,与同学关系融洽;(4)注重礼仪,形象整洁大方。

第八章 名额分配及纪律

第十七条 学生社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名额分配如下:

1.优秀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团部)4个 2.品牌学生社团 若干 3.十佳学生社团 10个 4.优秀学生社团 10个 5.优秀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 6个 6.优秀学生社团负责人 15个 7.优秀学生社团工作者 若干

第十八条 学生社团工作评比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的各项规则,并遵守以下纪律;

1.所有先进集体的候选单位和先进候选人确定都必须经学生社团表彰工作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2.不得超过上报或违反规定申报。

第十九条

所有推荐的组织或个人都必须公式后上报,自觉接受师生监督。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对评选出的集体、个人和项目予以公示。

第二十一条

本评比办法最终解释权属共青团****大学委员会、****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所有。

6.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表彰评比办法 篇六

一、表彰内容

1. 三好班级标兵,三好班级; 2. 优良学风班;

3. 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学生干部; 4. 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5. 优秀专兼职学生工作者标兵,优秀专兼职学生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1.三好班级

(1)有一个团结向上,积极肯干,以身作则,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威信的班级领导核心;全班学生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一年内班级无各类违纪事件发生;

(2)在学风建设中成绩突出,学习气氛浓厚,有良好的学风,是优良学风班级。班级干部学习成绩达到或超过全班平均学习成绩,班级学习成绩在同年级专业排名上比前一年有大幅度提高;

(3)积极参加文明校园建设,班级各寝室文明整洁,秩序良好,在校、院(系)文明寝室检查评比中全班有80%寝室被评为文明寝室;

(4)积极参加校、院(系)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在社会实践及各类公益劳动中表现突出,经常组织多种形式的思想教育和文体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学生业余生活丰富,各项工作得到好评;

(5)班级成员全力参与创建先进班集体建设,创建计划全部完成,班级成绩显著提高,班风、寝风有显著进步。

2.三好班级标兵在三好班级的基础上进行评选,是所在院(系)班级中的表率,并且在先进班集体创建过程中表现突出。

3.优良学风班

(1)本内班级无一人受到警告和警告以上处分;

(2)在总结评选期间无各种违纪行为;

(3)全班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75分,其中不及格率每科平均不高于1人次;全班同学体育达标率不低于90%,体育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

(4)寝室文明建设评比无不合格;

(5)班级干部学习成绩平均不低于78分,政治思想教育活动不少于5次/学期,团支部进入达标团支部行列。

4.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1)思想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无违纪现象,尊师爱校,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热爱劳动,无违纪行为;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高于80分,无不及格现象,课程学习结束的研究生要根据其论文进展和工作成效来考核;(3)自觉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各项集体组织的体育活动,身体健康;(4)有高度的集体主义精神,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

(5)考核参评学生的德育表现,比如:日常学习生活中的诚信、道德品质,班级、寝室建设中发挥的作用,在班级活动中的表现,上课的出勤率等等;

(6)除班级的班委成员(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体育委员、生活委员、宣传委员、组织委员)之外,在寝室文化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寝室长也可参评优秀学生干部奖项;

(7)参评的学生如在学校、院系、学生会、学生社团内部从事实践工作,或在学校、院系各种体育比赛,文艺演出中有突出表现的,予以优先考虑。

5.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1)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基础上进行评选。

(2)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靠近党组织,有很高的群众威信,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一年平均学习成绩82分以上,或研究生论文工作有突出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6.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思想积极要求进步,热心为同学、集体服务,热心于社会工作与社会活动,无违纪和不及格现象。被评为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全校社团活动的组织与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2)在学校文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组织者或演员;

(3)在体育比赛项目中,全国级比赛取得名次,省级比赛前三名,获得省团体项目前三名的组织者或上场队员,在群众性体育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组织者、运动员;

(4)在文明寝室和文明食堂建设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积极分子,树新风、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学生;

(5)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的优秀组织者或在社会实践中做出突出贡献者;(6)在科技创新活动中成绩显著者。7.优秀专兼职学生工作者

参照其工作职责和考核条件,评选中要着重注意如下内容:思想进步,品行端正,积极引导和教育学生全面成长,熟悉工作对象,掌握重点学生的情况,能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深入班级、寝室,帮助学生解决各种思想和实际问题,所负责的班级或年级成绩突出,在班风、寝风建设方面进行积极探索,且已取得明显成绩。

8.优秀专兼职学生工作者标兵

在优秀专兼职学生工作者中工作业绩显著者方可参加评选。

三、评选名额及奖励

1.三好班级名额不超过参评班级总数的10%,三好标兵班按参评班级的4%评选,优良学风班名额同三好班级(参评班级总数为院系二年级及其以上本、硕、博年级班级总数);

2.三好学生的名额不超过参评人数的10%,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不超过参评人数 3%,其中0.5%由学工处、校团委及相关部门下达到两会及有关学生组织,院系评选比例为2.5%,其中1%的名额分配给在寝室文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寝室长同学;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分别按参评学生总数的1‰评选(参评学生总数为院系二年级及其以上年级学生总数);

3.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的比例为参评学生总数(参评学生总数同三好学生的参评学生总数)的4%,其中0.5%由学工处、校团委下达到两会及有关学生组织,院系评选比例为3.5%;

4.优秀专兼职学生工作者,为参评人数的20%;

5.优秀专兼职学生工作者标兵,根据学院参评人数而定;参评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院系可选报两名(一名专职,一名兼职);

6.二年级学生的辅导员和班主任在基础学部评选;

7.对当选的集体和个人,均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评选范围

1.二年级及以上的研究生、本科生; 2.工作一年及以上的专兼职学生工作者。

五、评选办法

评选工作由学生工作部主管,各院(系)、部(处)、各级党团组织具体负责。

评选工作要按文件规定比例,自下而上,实事求是,在进行工作总结和个人总结及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

三好班级标兵、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专兼职学生工作者标兵由各单位提名,学校联评确定。其他的表彰经基层推选由院(系)、部(处)提名,经学生工作部审核报学校党委及行政批准。

参加学校各类学生组织的学生(包括学生会干部)原则上参加所在院(系)的评选。学校各学生组织可主动向其所在院(系)班介绍情况,同等情况下应优先。

六、先进事迹材料

1.各类标兵要按照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2.各单位要将表彰工作与学生的教育管理紧密结合,加强典型的培养,公开评比过程,加强宣传先进典型的事迹材料,将创三好、争三好、学三好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7.大学优秀辅导员评比办法 篇七

一、评选范围、比例

(一)评选范围

1、在校注册的共青团员,包括在校研究生、本科生、教职工团员。

2、各学院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青年志愿者集体、团支部等基层组织。

(二)评选比例与数量

1、先进团支部的评选比例:团支部数的10%。

2、红旗团支部:5个。

3、优秀团日活动:20个。

4、优秀团干的评选比例:优秀团干的评选比例为团干部总数的10%。(含校级各类团学干部)

5、优秀团员的评选比例:团员数的3%。

6、宣传工作先进集体:8个。

7、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各单位推荐数:学生会12人、社团联12人、记者团12人、艺术团4人、500人以下所在学院8人、500-1000人所在学院12人、1000-2000人所在学院16人、2000人以上所在学院20人。

8、文艺工作先进个人:50人。每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2-3人,大学生艺术团15人,学生会5人,社团联5人。

9、优秀社团干部:120人。社团联(包括校管社团)25人,艺术团8人,第一临床医学院10人,第二临床医学院9人,第三临床医学院10人,药学院15人,护理学院5人,管理学院9人,生命科学学院9人,信息技术学院4人,外国语学院6人,生物工程学院6人,听力与言语科学学院4人。

10、社团活动先进个人:各社团推荐名额一般不超过注册会员总数的3%。

11、星级社团:社团星级评定比例由社团联另行通知。

二、评选时间

评选时间为每学年的四至五月。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团支部

1、组织健全,作风过硬、凝聚力强。

2、组织工作得力,能坚持定期组织支部活动,组织生活具体明确,团员评议详细,并有书面总结材料。

3、能够及时传达上级团组织的指示,主动配合上级团组织工作,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4、能够大胆创新,开展特色工作,主题团日活动质量高、收益大、覆盖面广,并有翔实的文字总结材料。

5、团员队伍建设好,团员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能够积极参加义务劳动、无偿献血等活动。

6、工作规范,有计划、有总结,能形成文字,且保存完好,《团支部工作手册》记载健全。

7、认真做好团员的教育、发展、管理、“推优”、团费收缴等团工作。

8、无任何人员受各级处分。

9、学生团支部学习氛围好。

(二)红旗团支部

根据评选出的先进团支部,择优确定5个团支部作为红旗团支部。

(三)优秀团日活动

各学院团委根据本学院团支部文化节团日活动的开展情况按照主题团日活动总数的10%的比例上报校团委。

1、团日活动立意深远,主题鲜明,内容翔实,导向正确,思想健康,具有时代特色,富有现实意义。

2、活动形式新颖,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团员青年、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团员青年自主参与性强。

3、活动有特色、效果明显,在行动表达上有正确目标,在实践体验上有切实收获。

(四)优秀团干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进步,能够努力学习马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

2、举止文明,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师德师风。

3、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热爱团的工作,熟悉团的业务,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有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工作勤恳有效并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

4、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能够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民主评议中表现好,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5、参评当年必须担任团支部委员以上的职务。

6、参评当年无任何处分。

(五)优秀团员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进步,能够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热爱团组织,追求进步。

2、品德优良,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3、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刻苦钻研,成绩优良,参评的同学成绩在全年级前50%以内,必(选)修课当年不得有不及格科目。

4、有明确的团员权利与义务观念,按时交纳团费,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并自觉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关心团的事业,主动为团的工作献计献策,积极参加班、团、学院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义务劳动和其它集体活动。

5、在各项活动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在团员青年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6、参评当年无任何处分。

(六)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1、组织健全,内部成员分工明确,团结协助,工作热情高涨。

2、有较新的宣传理念,宣传工作表现手法新颖,能及时有效地宣传学院各项活动,使学院活动在同学中产生较大的影响。

3、宣传工作在全校范围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七)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1、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思想。能认真遵守校纪校规。

2、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能积极主动认真地完成学院布置的各项宣传任务,为所在单位的宣传工作做出一定贡献。

(八)文艺工作先进个人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进步,能遵守校纪校规。

2、热爱艺术,努力提高,积极参加各项文艺活动,在各类文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3、为文艺工作做出积极贡献,在全校范围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九)优秀社团干部评比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较高,热爱社团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扎实,敢于创新,兢兢业业,富有奉献精神,工作有实绩。

2、能有效地组织开展各项社团活动,在所在社团、部门中真正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在活动社团组织过程中作出过较大贡献。

3、本学年内,无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

4、担任校社团联合会或学院社团管理机构的干部、干事,社团理事(含理事)以上职务。

5、按评选条件,由学生社团理事会、社团管理机构部门提出初步名单,经主管部门及挂靠单位推荐,再由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讨论通过,并报校团委批准。

(十)社团活动先进个人的评比条件

1、认真遵守学生社团协会章程。

2、热爱学生社团,认真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加各项社团活动。

3、本学年内,无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

4、候选人为各社团普通会员。

5、按评选条件,由学生社团理事会提出初步名单,经主管部门及挂靠单位推荐,再由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讨论通过,并报校团委批准。

(十一)星级社团

具体评比办法参见社团联“星级社团”评比制度。

(十二)青年志愿者先进评选办法详见《浙江中医药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评优评奖制度》。

四、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评选工作在校团委的领导下,由大学生艺术教育中心、各学院团委、学生会、社团联、青年志愿者协会牵头负责。

(二)各基层组织按本评选办法民主产生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初选名单,经学院团委或上级组织复核,由学院团委或上级组织进行公示征求意见。

(三)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填写相关表格(所有表格、材料)一式一份,交校团委审核。

(四)评选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公平、公开、实事求是,先进集体和个人都必须具有详细书面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参评资格或荣誉,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五、其他规定

(一)以上个人奖项与学校其它部门设立的奖项(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可兼评。

(二)本办法的解释权、修改权属于浙江中医药大学团委。

8.大学优秀辅导员评比办法 篇八

浙江理工大学优秀团日活动评比答辩会

二、活动主题

1112学年浙江理工大学学生社团 “优秀团日活动”评比答辩会

三、活动背景

为了更好地传达校团委的相关精神并落实到实处,进一步提高团日活动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实效性, 不断提升社团团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扎实推进社团团支部建设,树立我校学生社团的先进团支部典型,从而进一步发辉社团团支部在落实团委精神,繁荣校园文化中的重要作用。

四、活动对象

浙江理工大学成立团支部的校级社团

五、活动时间及地点

2011年11月29日(周二)晚上18:30

活动中心41

2六、活动目的及意义

主题团日活动是联系团支部与同学的桥梁,鼓励同学们积极参与团日活动,有利于基层团支部的建设,更好的传达团委的精神,强化团员的光荣感,责任感及增强团员意识。通过活动的开展,即可以丰富大一新生的课余生活,也可以增强社团的凝聚力,调动社团内积极性。

七、活动流程及人员安排

1、前期准备:

(1)11月21日联系广告部做横幅及宣传海报。

(2)11月22日之前截止收团日活动策划书,并通知入围社团团支书做好答辩准备(PPT 26号上交发展部邮箱)。(边帆)并联系安排好答辩会当天的两名礼仪。(石田甜)

(3)11月22日通知干事制作签到表(沈怡),评分表及评分规则(张国成)。

(4)11月23日之前确保广告部制作好三条横幅(绿底黄字,横幅一条挂在活动中心主干道一条挂在答辩会场412内一条挂在生活一区桂花园门口),并确保做好宣传海报并借好海报板。

(5)24号联系财务部购买活动用水,话筒电池(沈怡)。挂好活动中心门口的横幅,将海报板摆出去(张海平、边帆)。晚上整理干事做的签到表,评分表及评分规则。

(6)24号跟办公室借2个干花,跟校团委借好一个台布(邹芳)。通知各入围协会团支书于26号18点来311办公室抽签(林璋芽)。举行抽签(曾昊煊)。

(7)11月26日之前收集整理好答辩会当天的PPT,并做好PPT汇总。(段振飞、边帆)

(8)11月26日之前联系好宣传部协助答辩会当天的摄影拍照工作。(张海平)做好座位表(吴兴峰)

(9)11月27日之前确保财务部准备的4节话筒电池及活动用水(沈怡)。

(10)11月27日之前准备好嘉宾台签(学院台签有的,协会台签不齐另打)及将短信通知出席答辩会的各嘉宾。(曾昊煊)

2答辩会当天:

(1)答辩会场地布置

① 11月29日下午15:30在412悬挂横幅。

② 11月29日下午17:00摆放台签,话筒。

③ 11月29日下午17:30将话筒,电脑,灯光,投影仪,音响调试好,并备好备用电池。

④ 11月29日下午17:30电脑就位。(段振飞)

⑤ 11月29日下午17:30公关部礼仪就位。(石田甜)

(2)答辩会现场人员安排

① 主持人:王丹琳

② 礼仪:公关部干事(石田甜)

③ 电脑控制:段振飞

④ 现场秩序维护:发展部其余人员

⑤ 摄影拍照:宣传部成员(张海平)

(3)答辩会现场流程

①主持人宣布开始

②每个协会按照抽签顺序进行3分钟演讲(最后30秒提示)

③演讲完继续3分钟答辩环节

(4)答辩会结束后

① 社团联发展部开会恢复场地,打扫卫生,归还物品;

② 发展部写“优秀团日活动评比答辩会”总结。

八、活动中应注意的问题及细节

☆话筒,音响,投影等多媒体设备要提前检查,若临时出现问题要及时更换或联系师傅维修;备好备用电池。

☆活动现场要安排干事维护秩序,注意管理好周边纪律。

☆临时停电状况:活动前停电,紧急检修,适当推迟活动时间;活动尾声时停电则安排主持人做收尾工作,同时安排人员进行分散,撤离工作。

☆活动现场需宣传部干事拍照或录像,留下一幕幕值得珍藏的画面,作为活动纪念。

9.西北工业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 篇九

2012年05月21日 11:18 艺术与设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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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有关规定,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辅导员是专职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日常管理的教师,是学院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第三条 辅导员的根本任务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工作理念,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大学生思想教育的全过程,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 配备与选聘

第四条 辅导员的配备

科学合理的选聘和配备辅导员,是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保证。辅导员总体上按学生数的1:200左右配备,男女比例与在校学生大体相当。第五条 辅导员选聘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

(二)德才兼备,乐于奉献,潜心教书育人,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

(三)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群众工作能力、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

(四)中国共产党党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在校期间曾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学习成绩优良;

(五)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第六条 辅导员的选聘程序

(一)辅导员的选聘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总体负责,学院人事部门根据学生人数和辅导员配备比例确定选聘计划。

(二)辅导员选聘工作由人事部门、学生工作部和相关系共同参与,采取组织推荐和公开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确定聘任人选,由人事部门报院领导审批。

(三)辅导员聘任名单确定后,选聘的辅导员和需求单位必须服从学院统一安排,与学院人事部门签订相关劳动合同或协议。

(四)辅导员的续聘、解聘、辞聘按学院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章 职责

第七条 积极贯彻“以学生党建为龙头”的指导思想,发挥学生党员在学习、生活、工作等各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第八条 学生党建工作主要有:党的基本理论和知识的宣讲,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党员发展和党员教育工作;指导学生党支部开展工作;参与各级党校的教学、组织和考核工作等。

第九条 遵循思想政治教育和大学生身心发展的客观规律,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原则,全方位开展大学生理想信念、爱国主义、道德法纪、荣辱观等德育教学工作,培养和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深入开展素质教育。

第十条 辅导员要积极探索开展各项教育活动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结合;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坚持政治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改进创新相结合。第十一条 积极贯彻学生工作“以优良学风建设为主线”的指导思想,辅导员要以培养科学精神和诚信责任意识为重点,积极引导大学生勤于学习、善于创新、诚实守信,培养学生养成刻苦钻研、勤学好问、严谨治学的优良学风。坚持开展 “创建先进班集体、争当先进个人” 的学风建设活动。

第十二条 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标。针对不同年级、不同类型学生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专业训练和辅导,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效果;经常深入课堂和宿舍,检查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等情况。

第十三条 做好学生素质教育、素质拓展和社会实践工作,丰富学生的第二课堂。指导学生科技社团和科技小组开展活动,提高学生动手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第十四条 做好就业指导工作,对低年级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形势宣讲、创业指导;对高年级学生做好就业政策宣讲、求职就业技巧、就业前的心理准备和法律知识普及等工作。第十五条 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主要包含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以及其它资助贫困生的各项工作,帮助其完成学业。

第十六条 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经常性地进行学生纪律检查,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主要包含学生违纪处理、学生公寓管理与文明宿舍建设、学生申诉委员会事务管理等各项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做好重点学生工作,对在思想上、学习上、生活上和心理上存在问题的学生提供有效帮助。

第十八条 指导班委会、团支部工作。注重对学生干部的培养,定期召开班干会,了解班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九条 定期召开年级大班会,进行形势政策宣讲和大班学习生活指导讲评。

第二十条 做好每学年的综合测评、先进集体、“三好”学生和奖学金等学生奖励的评选、申报、表彰和宣传工作。

第二十一条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参加并做好新生的军训工作。

第二十二条 经常保持与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联系,定期参加班主任工作会,与班主任一起交流、分析学生情况及存在问题,共同做好工作。

第二十三条 辅导员可以兼任系团工委书记或院团委副书记,负责团组织发展和团员教育工作;指导系学生会开展工作,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第二十四条 对辅导员的工作要求:

(一)通过经常性的谈话、会议、网络等多种形式,熟悉所管理学生的基本情况,掌握学生干部、骨干和重点学生的详细情况。

(二)每学期制定书面工作计划,针对学生思想实际和学院具体工作要求,确定学期工作重点、工作目标和工作方式,并在所在系学生工作例会上交流汇报,期末完成学期工作总结。

(三)经常指导和参加学生团支部、班委会的活动,每月至少到所负责的每个班级参加1次主题班会或团支部组织生活。每月至少召开年级大会1次,并做工作记录;每周至少深入学生宿舍1次、随堂听课2次,每天检查考勤点名2次、至少与1位任课教师沟通联系1次,了解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

(四)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培养、教育工作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工作,指导好所负责年级的学生党支部建设工作。

(五)负责年级学风建设工作,加强考风考纪教育。

(六)关注重点学生的成长,建立与家长沟通渠道,每月至少与重点学生谈话一次,做好谈话记录和信息备案。

(七)增强政治敏感性,经常深入学生中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动态,针对学生关注的热点、难点及时进行教育引导。做好节假日的安全教育,一旦发生群体性和突发事件,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全力做好稳定学生工作,化解矛盾冲突,切实维护学院和社会大局稳定。

(八)教育引导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准备,毕业年级辅导员应努力提高学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九)积极参加学院及各系组织的辅导员培训、学习讨论和工作会议,积极探索学生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不断加强理论修养,提高工作水平。每年应结合工作至少写一篇德育论文或工作交流文章。每两年至少公开发表一篇。

(十)完成好学生工作部、有关职能部门和本系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 培训与调动

第二十五条 辅导员的工作培训是加强学生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学院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和边工作边培训相结合,坚持日常培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形成多层次的培训体系。第二十六条 日常培训由学生工作部和各系共同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 每年举办新留校辅导员培训班。由人事部门和学生工作部负责实施。第二十八条 学生工作部积极推荐辅导员参加教育部、陕西省等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并全额报销培训费用,培训结束应向学生工作部递交培训总结。

第二十九条 学院鼓励并积极创造条件使辅导员取得高一级学位,以及各类有利于提高辅导员工作水平和能力的进修、学习。

第三十条 辅导员院内工作调动,原则上须工作满4年且考核称职以上,在各系和接受单位同意的基础上,学生工作部会同人事部门研究,报学院按规定办理。

第五章 管理、考核、晋级

第三十一条 辅导员实行学院和系双重领导。学生工作部是学院管理辅导员队伍的职能部门,与系共同做好辅导员管理工作。各系要对辅导员进行直接管理和领导。第三十二条 辅导员工作考核按照学院全体教职工年终考核统一布置实施。

第三十三条 建立和完善辅导员考评体系。采取量化考评办法。考评体系分为学生测评(30分),系考评(35分)和述职考评(35分)三部分,总分100分。根据考评结果,结合学院辅导员年终考核情况,学院将评出“优秀学生工作干部”,获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25%。

第三十四条 学生测评内容: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掌握学生的基本情况,爱护和愿意帮助学生(10分);工作方法得当,能及时发现并处理学生中的各类问题(10分);为人师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学生普遍反映良好(10分)。

第三十五条 学生测评方式:随机抽取辅导员所负责年级的学生50名以上无记名填写测评表,汇总后取其平均分。

第三十六条 各系考评内容: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及时并有效地完成本职工作(10分);工作投入,有团结协作的精神,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10分);工作效果明显,所负责年级学生学风好,学生中无严重违纪现象和安全责任事故(15分)。

第三十七条 各系考评方式:由系按对辅导员进行工作考核,填写考核表,取实际得分。第三十八条 述职考评内容:工作有思路,有创新点,工作有显著业绩和特色(10分);能够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和基础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10分);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为人谦虚,能够虚心接受批评和建议,正确对待荣辱得失(8分);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善于学习提高(7分)。

第三十九条 述职考评方式:辅导员按学年进行10分钟工作述职,由考评小组进行考核,取实际得分。

第四十条 辅导员考评工作由学生工作部组织实施,述职考评小组由学生工作部、学院各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和各系党总支书记或相关负责人组成。辅导员考评每进行一次,时间一般为每学年末。

第四十一条 考评结果以百分制计,分为优秀(86-100分)、称职(70-85分)、基本称职(60-69分)、不称职(59以下)四个等级。

第四十二条 凡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学生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违纪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制,考评等级列入基本称职或以下。

第四十三条 对考评等级为基本称职的辅导员,学院给予一年的试用期,第二年考评仍为基本称职的,将考评结果报所在系及人事部门,按照学院相关聘任管理办法执行。第四十四条 凡两年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的科员级辅导员,承担形势政策课、团课、安全课教学工作量达20课时,可以申报副主任科员级辅导员(六岗)。副主任科员四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其中有一次优秀,承担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职业生涯规划、党课、形势政策等课程,教学工作量达60课时,可以申报主任科员(五岗)。由人事部门和学生工作部共同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核,合格者由人事部门报院领导审批。第六章 政策保障

第四十五条 辅导员具有教师和干部双重身份。辅导员岗位津贴、职务津贴应不低于同等条件的教师和管理干部,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按照教师系列进行。评审中要充分考虑辅导员工作的特点,注意考核其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绩,特别是在关键时刻的表现。

第四十六条 统筹规划辅导员的发展。鼓励和支持一批骨干攻读相关学位和业务进修,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向职业化、专家化方向发展;把辅导员队伍作为党政后备干部选拔的重要来源,若有岗位空缺,应优先考虑辅导员。根据本人的条件和志向,也可向教学工作岗位输送。

第四十七条 积极为辅导员获取工作信息和资料提供方便。通过多种渠道,帮助辅导员了解国际国内形势、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各地高等学校有关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向他们通报学院改革发展的情况。给辅导员办公室订阅报纸一份。辅导员享受住宿和办公合一单间宿舍。

第七章 附则

10.大学优秀辅导员评比办法 篇十

暂行办法(讨论稿)

为了辅导员工作不断完善和推进,发挥学生干部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现制定《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关于兼职辅导员选聘及管理暂行办法》。

一、兼职辅导员聘任的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自愿的原则。坚持以德为先、择优录用;坚持程序规范,过程透明;坚持权责一致,注重发挥基层积极性,学生处、人事处负责面试、招聘、监管,二级学院(系)负责培训、使用、考核。

(二)按需聘任、双向选择、相对稳定、有序流动的原则,聘期一般为一个学期,必要时可延长一个学期。

(三)在专职辅导员缺编情况下,按照1:150的比例招聘兼职辅导员。

二、兼职辅导员选聘基本条件

(一)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和政治鉴别能力,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较强的法制观念。

(二)在我校就读大

三、大四学生,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热爱学校,热爱学生工作,曾担任过班长或学生组织的主要干部职务,了解学生管理工作。

(三)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学习成绩良好,善于解决实际问题。

三、兼职辅导员的工作职责

(一)兼职辅导员应在二级学院(系)的指导下根据学校整体要求,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二)兼职辅导员工作职责、要求等同专职辅导员,在专职辅导员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内容参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

(三)学院学生处和二级学院(系)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兼职辅导员应如实填写《辅导员工作手册》,聘期结束时提交用人单位审查备案。

四、兼职辅导员的聘用

(一)各二级学院(系)于每年6月、12月集中申报下一学期的兼职辅导员岗位设置计划,学生处、人事处根据辅导员缺岗情况确定各单位兼职辅导员数量。

(二)学生填写《兼职辅导员岗位申请表》后,由各二级学院(系)提出推荐意见。

(三)学生处、人事处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者进行面试,择优确定聘用人选。

(四)学生处、人事处将聘用名单上网公示,签订协议。

(五)兼职辅导员每周工作时间不少于25小时。

(七)对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兼职辅导员,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聘要求并立即向学生处、人事处报告。

五、兼职辅导员的管理和考核

(一)学校对被录用的人员统一开展上岗培训,为培训合格的被录用人员颁发聘书。

(二)学校每半年对表现兼职辅导员进行考核和评价。

(三)各用人单位要加强对兼职辅导员的教育和管理,协调安排好学习与工作。

(四)二级学院(系)成立兼职辅导员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二级院系领导、专职辅导员、学生干部代表组成。首先由兼职辅导员根据其工作职责及工作成效进行个人述职。其次考核小组根据其述职情况对其进行综合评定。并将考核结果向学生处、人事处报告。

七、兼职辅导员的补助

兼职辅导员上半年聘期为每年的3、4、5、6、7月;下半年聘期为每年9、10、11、12和次年的1月,均为5个月,岗位津贴每人每月1500元标准,聘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后再发放奖金1500元,且可续聘。

11.大学优秀辅导员评比办法 篇十一

一、考核背景及宗旨

院部团总支管理下的各团支部是学校培养人才和实现育人目标的基本组织,也是学生在大学期间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主要群众组织。为了更好的发挥团支部书记(团支书)在各团支部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发挥团支书领导班级事务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团支部建设标准化,提高我院团总支整体建设水平,从而更好地落实校院各项任务与活动,全面服务全院学生。结合我院团总支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原则 公平、公开、公正

三、考核标准

1.基本分(满分100分)①团支部月评:占50% ②考试成绩:占10% 此项考试成绩是全团支部同学期末考试全部科目的平均成绩,舞弊、缺考者按0分计算,经院部同意缓考者可不纳入计算。(原始分按满分为100分计算)

③教师评学分:占10% ④此项是期末各团支部所有任课老师对各团支部打出得评定分的平均分。(原始分按满分为100分计算)

⑤答辩:占20%(每个学期期末开展优秀团支部、团支书评比,参加答辩环节的团干陈述一学期团支部工作)标准(满分50分): 第一,答辩人为团总支各部门管理下的团干,包括团支书、组织委员、宣委委员、纪检委员、实践委员,每期答辩根据实际情况在团支部团干中变动答辩人派位代表,但每期团支书必须参加答辩。

第二,答辩现场的评委为团总支管理下的团总支部门的各部长、副部长。

第三,对团支部思想建设情况和已开展的特色活动的意义、规模、影响、效果进行答辩(以PPT形式上交给各团支部负责的团总支团干,PPT要多截取具有代表性的内容,新旧团支书做好交接工作)。(15分)

第四,答辩人就团支部下一阶段建设情况和特色活动的设想、构思情况进行答辩。(10分)

第五,团支部PPT制作体现了团支部特色,温馨且新颖创意。(5分)

第六,答辩材料有一定的逻辑性,层次分明;答辩人衣着得体、精神饱满,表达有激情、有力度。语言简练,口齿清晰,陈述有层次性,能够突出特点。(10分)

第七,现场提问。(评委针对团支部管理、风貌建设、学风建设等方面对团支书答辩代表进行提问,答辩代表如实做出回答)(10分)

第八,团支部答辩后进行团支书答辩,就团总支部门针对团支书工作提出问题,主要以团总支办公室提问为主,并选取本年级团支书比例的30%,评选出“优秀团支书”,并给予证书表彰。

⑥材料:占10%(满分50分)第一,团支部学期工作汇总材料有详细的学期工作总结,思想建设内容全面,条理清晰,格式正确。(10分)第二,团支部学期工作汇总材料有大事记表格且内容详实;(7分)

第三,团支部学期工作汇总材料有班级特色活动一览,图文并茂,排版美观;(20分)

第四,团支部思想制度建设完善,材料齐全;(7分)第五,团支部学期工作汇总材料在形式、内容等方面有创意,各班可自由发挥,内容不限。(6分)

2.特贡分

此项主要是给予对校、院部有特殊贡献的团支部的额外加分,每学期最多加3分。加分细则有:

①院部大型晚会(迎新晚会、学习节、教育节、元旦晚会、毕业生晚会等)能上台表演的班级节目(节目单上署名为班级的节目方可称为班级节目)加0.5分/次,愿意借本班班服的班级(超过15套)加0.2分/次;

②院部大型且影响力大的比赛,进入决赛的班级加0.5分/次(每次只加3—4个班级),若是班级竞赛活动,第一名加0.5分/次、第二名加0.3分/次、第三名加0.2分/次;

③各班当届院干人数可加班级分0.1分/人,每班至多加0.5分;

④团支部同学作为院部代表队成员,积极参加学院大型的比赛活动并获奖(如篮球赛、排球赛、红歌赛、校运会、啦啦操等),每人可加0.1分/次,每班至多加0.5分;

⑤以团支部为单位(要求超过班级总人数的一半),积极参与社会公益热心活动,并有一定的证明材料,院部商定后酌情给分,但是至多加1分;

四、考核形式 1.外国语学院优秀团支部每学期一评。

团支部每期得分包括月评分、考试成绩分、教师评定分、答辩分、材料分和附加分六部分内容。其中,团支部月评分由外语系团总支、学生会所有部门对应班级班委每月进行考核评分;答辩环节则由院系领导老师及校院干担任评委,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材料分是由团总支办公室所有成员按照评分细则进行评定;附加分由外院领导和团总支、学生会所有部门讨论后进行给分;

2.以上每项考核分原始满分都是50分,最后按照相关比例折算出得分,而所有得分(包括特贡分、扣分等),相加后即是团支部最终得分;

3.按照最终得分进行团支部排名。

五、奖惩办法

第一,每学期优秀团支部的名额总数为外院非毕业班班级总数的30%,名额按比例分配到各年级各专业。

第二,被评为优秀团支部的支部张贴红榜、颁发奖状进行表彰;

第三,被评为优秀团支部的支部,支部成员每人每学期加德育分(属于德育分中的其他分1-1.5分

第四,对评比分数低于年级平均分 10%的班级,每人每学期扣德育分 1 分,所有班干部扣德育分 1.5 分。

六、校部“先进型团支部评比”

按照校部要求,每“五四表彰”外国语学院可申报几个“校先进型团支部”进行参评。现外院做出如下规定:按照院部优秀团支部评比细则,参考两学期的团支部最终得分,年级排名前四(部分年级适当减少)的班级才具备“校先进型团支部”参评资格;然后团支部递交申请,递交相关材料,院部领导与团总支学生会共同商定申报团支部。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外国语学生会团总支所有。

外国语学院团总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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