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管理亮点

2024-10-26

施工合同管理亮点(精选15篇)

1.施工合同管理亮点 篇一

《劳动合同法》的十大亮点

适用事业单位,推动事业单位体制改革

签合同前用人单位须履行告知义务

用人单位有义务订立书面合同,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须按月付双薪

劳动者只能被“试用”一次,“试用期”不再是“白用期” 鼓励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遏制劳动合同短期化

严格界定出资培训,限制违约金的适用范围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将有更多法定条件,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经济补偿总体成本增加

制定劳动规章制度不再是用人单位一方说了算

要求平等协商,大力推行集体合同制度.行政部门不作为须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违法成本增加

2.施工合同管理亮点 篇二

1 加强合同管理的意义

1.1 加强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的要求

随着市场经济机制的不断完善, 要求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转变职能, 更多地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承包商作为建筑市场的主体, 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 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 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随着建筑市场机制逐渐完善, 施工合同必将成为调节业主和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的法律依据。

1.2 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的需要

目前, 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看, 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 承发包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 加之市场机制难以发挥应有的功能。因此, 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 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1.3 建筑业迎接国际性竞争的需要

我国加入WTO后, 建筑市场将全面开放。国外承包商进入我国建筑市场, 如果业主不以平等市场主体进行交易, 仍然盲目压价、压工期和要求垫资, 就会引起贸易纠纷。另外, 由于不能及时适应国际市场规则, 将造成建筑企业丧失大量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因此, 承发包双方应尽快树立国际化意识, 遵循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 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

2 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2.1 合同是项目管理的核心

任何建设项目的实施, 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条款的制订和履行, 合同方在合同约束下调控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规范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 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因此, 无论是对承包商的管理, 还是对业主的管理, 合同始终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2.2 施工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为保证建设项目的实施, 通过明确承发包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合理分摊承发包方的责任风险, 合同通常界定了承发包双方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是承发包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 是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2.3 合同是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依据

建设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合同金额大、参建单位众多等特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业主与各参建方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争执和纠纷。而协调处理这些争执和纠纷的主要依据, 应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事先做出的约定和承诺。作为合同的一种特定类型, 建设工程合同同样具有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的属性。所以, 合同是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依据。

3 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法律意识淡薄, 其主要表现:

(1) 少数合同有失公正。存在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 不利于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 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 (2) 合同文本不规范。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为规范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 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少数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 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避重就轻, 转嫁工程风险。 (3) “阴阳合同”充斥市场。有些业主以各种理由, 除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 供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审查备案外, 私下与承包商再签订一份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的 “阴合同”, 为合同履行埋下了隐患。 (4) 合同履约程度低, 违约现象严重。有些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 严重影响建设市场。 (5) 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失者的权利。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 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 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 (6) 违法承包人利用其它承包商名义签订合同或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 严重破坏了建筑市场的秩序。 (7) 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情况普遍存在。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2) 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一些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立。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 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 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控。

3) 专业人才缺乏是影响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因素。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 专业面广, 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法律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项目管理机构中, 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

4) 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一些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 合同管理粗放。合同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和使用相对滞后,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偏低。

4 加强和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4.1 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

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 从总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 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供求失衡问题, 从根本上杜绝压级压价。同时,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 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4.2 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

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合同管理制度。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 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建议在招标形式上应该重视原则, 突出效果。同时,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推广实施后, 没有新的计价办法配合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 使得招投标所确定的工程合同价在实施过程没有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建议尽快研究相应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

4.3 借鉴国际经验

推行适用于市场经济的合同示范文本。随着我国加入WTO, 在工程管理的许多方面要与国际惯例接轨。因此, 在合同管理方面, 要不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 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

4.4 推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加强合同管理队伍建设, 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 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

4.5 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合同全面履约

为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行,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为整顿规范市场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 加大合同履约管理力度。进一步维护承包商的合法利益。

4.6 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

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 在签订合同时, 对其中合同条款未做认真约定, 即草率签订, 直接导致了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 在签订合同过程中, 承包商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 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 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 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4.7 加强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4.8 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是培育和发展建设市场的重要内容

我国工程承包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 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 提高索赔意识是承包商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 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 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 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 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 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 以合理履行合同, 这不仅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业尽快适应国际工程建设规范, 提高企业未来生存能力。

4.9 加强合同及资料文件归档管理为合同顺利履行创造条件

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同属重要法律文件, 发生之后应及时建帐并妥善保存。由于建设项目周期长, 涉及专业多, 面临情况复杂。在经过一个长时间的建设过程之后, 很多具体问题要依靠相应资料予以解决。为此, 做好资料归档工作决不是简单的文档管理问题, 应专人负责, 负责到底。另外, 要加快合同管理信息化步伐, 及时应用先进管理手段, 改善合同管理条件, 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摘要:合同管理是促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的约定义务, 确保建设项目实施的重要手段。就建设施工合同管理的意义、作用、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完善合同管理作出简明扼要的分析。

关键词:发包方,承包方,施工合同

参考文献

[1]黄景瑗.工程施工招投标[M].人民交通出版社.

3.浅谈施工合同的管理 篇三

关键词: 施工合同;合同管理;施工索赔

中图分类号:F426.9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8937(2009)24-0080-01

施工合同管理是指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及工程发包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进行组织、协调及监督,保护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解决施工合同纠纷,保证施工合同履行的一系列活动。

1 施工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性

①任何一个建设工程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无论是对承包方的管理,还是项目业主本身的内部管理,合同管理始终是建设项目管理的重点。②合同管理为解决各种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复杂,施工合同很难十分完善,施工合同约定的内容与实际施工内容一般都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各种各样的纠纷经常发生。而解决这些纠纷的主要依据就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事先作出的各种约定和承诺,如合同的索赔与反索赔条款、不可抗力条款、合同价款调整等等。③合同管理为工程项目按期竣工提供了保障,承发包双方只有都认真履行施工合同,才能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少产生纠纷,都为工程创造有利条件,工程项目质量、工期、效益才有保障。

2工程建设阶段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①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低,违约现象严重。有些施工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经常违背施工合同的规定,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又以种种理由不及时进行工程结算拒付工程款、或以实物形式冲抵工程款,工程保修期满后不支付工程保修金等现象。②违规合同充斥市场。有些业主由于各种客观原因、理由,除按招标文件签订符合法规要求的假合同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私下与承包商再签订一份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的违规合同或补充协议,在合同价款、付款方式、价款调整、工程款支付方式等部分实质性内容上与原合同相违背,形成了一份违规的合同。③不按规定签订转包、分包合同。一些承包商为了获得建设项目的承包权,不惜以低价中标。在中标之后又将工程肢解后以更低价格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或资质不符合要求的小的施工队伍,这些队伍缺乏对承包工程项目的管理经验和控制手段,从而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造成严重影响。④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不利因素,再加上承包商缺少自我保护意,导致施工合同索赔难以进行。

3 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建议

①加强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力度。施工合同管理贯穿招投标过程的始终。建议在审核招标文件时,行业主管部门重点加强对合同主要条款的审查,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合同主要条款。

②承包商提高合同法律意识,不签定违规合同,减少合同纠纷产生。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法规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其中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约定,即草率签订,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直接导致了工程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③正视索赔管理。施工单位对合同索赔从在认识上的误区,其实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索赔在建筑工程市场中是一种正常的现象。工程索赔在国际土木工程市场上是合同当事人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和有效的手段。许多国际工程项目,承包人通过成功的索赔能使工程收入的增加达到工程造价的 1O%~20%,有些工程的索赔额甚至超过了合同额本身。承发包双方在工程索赔中都必须高度重视合同管理。

④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和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己正式推行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造价工程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搞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议在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中设置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负责合同管理。

4.装修施工管理合同 篇四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天,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4.1 开工前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7.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九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9.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9.2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详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9.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0.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1.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11.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签章)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企业地址: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5.施工合同管理工作总结 篇五

一、主要工作

1、 人员进场、机械设备核查;

2、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

3、 两阶段施工图纸的工程量核实;

4、 审核年、月进度计划;

5、 工程计量支付;

6、 负责工程变更审核、申报。

二、主要工作表现

1、 人员进场、机械设备核查

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审查,严把法人资格关、个人身份关、合同条款关、履约能力关、资信等级关等。

对特种岗位,实现一人一岗制度,必须持证上岗。

2、 施工组织设计

承包人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是用以组织工程施工的指导性文件。

在工程设计阶段和工程施工阶段分别由设计、施工单位负责编制,是对施工活动实行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它具有战略部署和战术安排的双重作用。

它为了实现基本建设计划和设计的要求,提供了各阶段的施工准备工作内容,协调施工过程中各施工单位、各施工工种、各项资源之间的相互关系。

审核重点:

施工方案;

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现场的平面布设;

有关人员、机械设备的部署;

重点、难点控制措施,隐蔽工程质量控制;

总之,施工组织设计的合理与否,直接影响到各工序、各工种之间的衔接配合。

3、 两阶段施工图纸工程量的复核确认

工程量是工程计价的基本依据,核对工程量,是为了进一步保证工程量的正确性。

对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和工程建设的投资控制具有重要的意义。

工程量,关系到施工计划的实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组织现场劳动力、材料以及机械的重要依据。

所以,自进场以来,首先就是《两阶段施工图纸》的工程量复核工作,为后期的工程计量、工程计划编制提供确实可靠地数据支持。

3、 年、月进度计划

进度计划编制原则:从实际出发,注意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

按合同规定的工期要求,做到好中求快,提高竣工率。

工作中,随时掌握工程动态,时时刻刻与已批复的年、月进度计划,进行比对。

发现实际施工偏离预计计划,及时提出解决措施,督促施工单位按原定计划目标实施。

对未按原计划完成的,在本次计划中进行调整,促保总体年度目标实现。

4、 工程计量、支付

计量与支付是贯穿于公路建设工程始终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保证工程按质按量按期完工的重要条件。

准确计量是保证承包人在工程完工后,就可得到应得的付款,是承包人履约合同的一种表现。

为保证计量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我们采取现场实体检测与内业资料质量认证同步进行,对承包人提出的计量申请进行认证。

审查有关文件资料,检查承包人为计量准备的有关资料,发现问题或资料不全,不予计量。

中间计量表,必须清楚真实的填写计量结果,对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的异议,应进一步检查计量记录。

5、 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是指工程在原有设计和工程量清单基础上的任何变化(不含清单数量自然增减)。

主要内容包括:

因设计、技术标准、工期、质量要求等方面原因引起施工图和中标工程量清单中,任何部分的结构形式、设计数据、清单项目、清单数量、质量标准、施工工艺、工序安排、工程费用等的变动、增减或取消。

当“工程变更通知书”中所确定的工作(如项目的变动、工程的实施与相关的计量等)均已完成后,承包人应于3日内,对该项变更工程提出费用确认申请,对变更工程所涉及的费用情况进行说明,填报变更费用测算表,并提供该项工程变更数量的确认依据,总监办将据此于3日内,对变更费用进行评估,报业主审批后,发布“工程变更令”。

“工程变更令”明确对应“变更通知书”所涉及的费用情况,发布变更工程令清单,并据此办理变更工程的计量支付。

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论文 篇六

工程变更按照内容划分可分为:设计变更、施工方案变更、施工条件变更、计划变更和新增工程。按照性质和费用影响可分为:重大变更和一般变更。按照工程范围可分为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和工程范围外的变更。工程变更的成因分析,有主体行为因素、个体行为因素、政策法规因素、市场因素、环境因素、合同因素和制度因素。而我国的工程变更采用的是工程签证方式。这些工程变更转为的工程签证是否可以计算工程造价,可以计算应如何计算,其计算依据是什么,都必须以合同条款为基础,必须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在合同中合同价款及调整的条款中约定好。合同价款有三种计价方式,一是采用固定总价计价方式,二是采用固定单价计价方式,三是采用可调价格计价方式。采用不同的计价方式,合同价款和调整在专用条款中有不同的专用约定。承发包双方必须加强合同管理意识,充分学习掌握合同条款,才能做好工程变更的造价控制工作。工程变更计算应依据合同中的合同价款及调整的条款。下面举一个案例分析工程变更计算。这是某办公综合楼工程,合同采用固定总价计价方式。合同通用条款中合同价款及调整约定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内容和范围,以及风险内容和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专用条款里具体约定了合同价款及调整条款,包括合同价款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的计算方法、风险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以及合同价款具体调整的实施内容和方法。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该办公综合楼为满足使用单位的使用功能需求,对各楼层的建筑格局做了调整,造成空调系统设备和用电负荷的增加,这样就需增加空调系统设备、供电回路和外机强电扩容。这样就造成了从配电房引出的供电回路的主电缆型号规格的变化,而变更后的电缆型号规格承包人的投标文件价格明细表没有。根据合同的约定,属于可以调整的合同价款范围。本工程的合同价款与调整条款中约定承包人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参照当地建设工程信息在投标期间公布的材料单价按中标价的综合单价编制原则计算。而在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时候,发包人发现承包人在计算工程变更时,直接按照当地建设工程信息在投标期间公布的材料单价予以计算,而没有在此基础上按中标价的综合单价编制原则计算。这样计算是错误的,如果没有发现,可能造成工程造价增加。

二、索赔

在工程项目施工的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存在索赔。索赔是一种经济补偿行为,是承包人和发包人之间承担风险比例的合理再分配。索赔不同于违约,前者仅是一种请求权,后者是一种补偿权;前者要求是补偿,后者要求是赔偿;前者要求补偿是实际损失,后者除了要求赔偿实际损失外,还可以包括预期利润;前者的原因可以是第三人行为引起的,也可以是对方的不属于违约的其他行为引起的,还可以是自然原因引起的,但后者只能是对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虽履行合同义务但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引起的。因此,在合同管理的时候,应在注意区分索赔和违约。按索赔目的不同,可以将索赔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而引起工期索赔的原因可分为业主原因、承包商原因和不可抗力原因。例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工期延误是很常见的,产生的原因也非常复杂。而且,一旦认定工期延误,会引起相关一系列的索赔,最常见的索赔如因工期延误超过半年或者一年可能造成主要建筑材料价格的调整,具体根据合同专用条款的详细约定。因此,工期延误的责任归属和责任定量化对索赔非常重要,而这一切都要以建设施工合同的约定条款为基础,这就要求承发包双方在合同订立、实施阶段,都应加强对合同管理的研究。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合同条款中增加了过期索赔无效的规定,为了避免丧失索赔权,提醒承发包双方应及时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及索赔报告,并制定专人负责索赔事项,同时在专用条款中明确索赔提出的送达地址,避免逾期失权。这就要求承发包双方的管理人员要具备合同管理意识和索赔意识,时刻保持着清醒的头脑,提高风险意识,收集相关索赔的资料,为施工过程中或施工完工后,出现相关索赔时提供有利原始资料。要求承发包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在做好日常施工日志的同时要注意对有关索赔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工程索赔工作能否顺利完成,最终是取决了对索赔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是否扎实。合同中列举的施工过程中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的各种指令、承包人与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的来往信函和电话记录、各种会议记录、施工现场记录、工程财务记录、工地风雨、温度和湿度以及施工气象记录等资料都可能成为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的原始依据。双方应清楚哪一部分内容是合同中约定的,哪一部分内容是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增加或变更的,清楚合同中所有关于不可抗力方面的一些规定,从不可抗力的界定到索赔的相关条款都要了解清楚。承发包双方的管理人员具备专业的合同管理知识,有利于有效分析和计算索赔。

三、结语

7.道路施工合同管理浅谈 篇七

道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风险源的确定, 主要根据合同签订主体的情况, 其中包括业主风险、自身风险、合同条款风险等, 这些风险源互相交错, 使得很多合同风险意识薄弱的企业措手不及。 (1) 业主风险。施工企业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 但由于业主在资信、经济状况、资金状况、手续等方面存在诸多的不确定因素, 以致很多施工企业未能准确预测这些风险, 譬如某些道路在施工过程中, 经常修改设计方案, 导致施工单位的施工秩序被扰乱, 甚至影响施工进度, 而业主却不愿意承担这一方面的赔偿责任。 (2) 施工企业自身风险。施工企业在竞标时, 为了获得项目的承包权, 在没有权衡自身技术水平、资金状况、建立内部消耗量指标的基础上, 就低报价, 需要承担竞标报价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另外在施工过程中, 施工材料的供应和价格, 都处于波动的状态, 因此施工合同中所商榷的项目造价成本很有可能远远超出施工企业的预期成本, 这些都是合同管理工作中所容易忽略的。 (3) 合同条款风险。合同具有法律的效力, 而合同的内容, 由合同条款构成, 包括工期风险、文件风险、变更风险、分包商风险等在内的合同条款风险, 直接关系到合同签订的双方的基本利益。譬如道路工程工期风险, 发包人不能够按合同规定如期开工, 必须在书面通知承包人的同时, 根据规定予以延迟开工的赔偿, 但对于承包单位来说, 即便能够得到延迟开工赔偿, 但一旦开工时间推迟, 意味着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在内的调配计划, 因此可能面临更多不确定性的变更风险。

2 道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风险的防范对策

针对以上提到道路工程施工企业合同签订阶段的三方面风险, 在此笔者根据这些风险, 提出以下几方面的针对性风险防范对策, 具体内容如下:

2.1 业主风险防范

一方面在参与招投标活动之前, 对业主的资信情况进行全方位调查, 笔者建议施工企业配置专职的工作人员, 对包括业主的注册资本、土地获得, 以及其他施工企业与该业主的历史合作情况等信息, 进行全面考察, 以此确定该业主所提出的招投标活动条件是否可靠。另一方面是针对业主拖欠工程款的情况, 建立业主支付信用担保制度, 由担保人承担业主拖欠工程款的部分风险, 其中担保责任在业主全部支付工程款之后, 将全部消失。至于业主肆意增加工程造价, 而导致施工企业损失的情况, 譬如随意提出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企业可要求业主提供变更部分额度增加后的补充银行保函, 以此控制企业的损失。

2.2 施工企业自身风险防范

风险拒绝、风险转移、风险自担是道路工程施工企业防范风险常见的3种手段, 不同的手段起到的风险防范效果各不相同, 但需要在甄别施工企业所遇风险类别和程度的前提下, 方可选择适合的防范手段。 (1) 风险拒绝。施工企业遇到风险后, 甄别风险对工程的影响程度, 以及判断承担风险的经济可行性水平高低。如果发现承担风险会导致工程效益受损, 譬如风险管理的费用高于工程的收益, 则可采用风险拒绝的举措, 即合理回避风险。以某施工企业的准备承包8个市政道路项目, 综合工程在砌筑、砼、抹灰、土方、钢筋等方面的工程量, 以及可获得的预期利润, 再根据企业力所能及的可操作工程量, 建立了线形规划模型, 确定企业选择其中6个工程项目, 主动放弃其他2个工程项目, 依然可获得相对客观的利润, 并且满足在自身条件下的一切施工需求。除此之外, 加权指标和决策树等定量分析法, 也是判断是否拒绝风险的有效措施。 (2) 风险转移。在签订施工合同时, 发现合同中存在不利于施工企业的条款, 在经过分析、质询之后, 判断是否属于建设单位方面的原因, 如是, 则可将风险转移给建设单位承担。譬如某些建设单位, 在合同条款中隐含要求施工企业承担某些不可抗力的风险, 而此时施工企业可根据《建设工程合同》中的相关规范要求, 要求由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共同承担风险, 即在发生不可抗力风险之后, 施工企业可免责于风险, 并且由建设单位承担这些风险产生的所有施工费用, 以便为自身争取既得的合理利益。关于风险的转移, 亦可以分包商作为转移对象, 尤其是在工程任务愈来越复杂的情况下, 分包商可凭借各自的工程技术和经验优势, 为施工企业承担部分的工程风险, 换句话说, 施工企业在不具备独立完成总承包合同所有工程任务的技术、人力、设备、资金等条件时, 可在对分包商资质评估的基础上, 选择技术、人力、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的分包商作为合作对象, 将部分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施工企业, 由分包商承担这一部分工程的所有风险。 (3) 风险自担。除了将风险转移给建设单位或者分包商, 施工企业本身仍然需要承担部分风险的能力。关于风险自担分量的高低, 可根据施工企业本身的技术、设备、人力、资金等方面的实力水平判断, 而且施工企业需要认识到承担风险的同时, 会得到相应的回报, 因此施工企业需要根据风险和回报的比例关系, 在风险发生前确定具体的承担分量。

2.3 施工合同条款风险防范

关于施工合同条款的风险防范, 合同工期和工程价款作为两个控制重点。工期风险方面, 施工企业在制定施工组织计划时, 要根据自身对工期的控制能力, 设置具有较大弹性水平的工期, 同时在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材料供应商等沟通联系的基础上, 尽可能消除可能影响工期的不利因素, 譬如选择具有较强供应能力的供应商, 并与供应商签订中长期的材料供应合同, 以避免材料短缺造成工期延误。而工程价款风险的防范, 一方面是控制工程垫资, 根据建设单位资信情况, 视情况确定垫资的总量, 必要时可要求建设单位给予担保或者实物抵押, 另一方面是及时催收工程款, 同样需要根据建设单位的资信情况, 及时收取工程款, 在工程出现恶意拖欠工程款时, 可在告知建设单位的前提下, 果断停工, 促使建设单位履约。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 道路工程施工企业在合同签订阶段所面临多方面的风险, 直接影响工程的效益, 甚至可能决定工程成败, 其中来自业主、施工企业、施工合同条款的风险首当其冲。为此, 施工企业应该在充分了解业主情况的基础上, 通过风险拒绝、风险转移、风险自担控制企业本身风险, 并从工期和工程价款两方面防范施工合同条款的风险, 以便为工程的正常施工创造有利条件。文章通过研究, 提炼出“业主”、“施工企业”、“合同条款”三个方面的风险因素, 并针对这些因素, 提出相应的防范对策, 在其他道路工程中, 可藉此作为理论和实践的施工指导依据。

参考文献

[1]张能秋.谈如何做好道路工程合同管理[J].管理观察, 2011 (22) :195-196.

[2]李夏业.浅谈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青海交通科技, 2013 (5) :4.

[3]李令喜.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青海交通科技, 2010 (S1) :20-21.

8.如何做好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 篇八

【关键词】电力 合同管理 措施

引言:目前,我国面临电力建设的任务比较繁重,这要求我们不断加强管理,提高电力建设水平,努力降低电力工程造价,才能使我国电力工程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更具竞争力。本文针对电力施工中合同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和解决措施进行了阐述,旨在提高电力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目前电力建设施工中的合同管理特点

1.1由于电力施工合同的生命期长,受外界影响大,使得合同管理周期长、跨度大,受外界各种因素影响大,同时合同本身常常隐藏着许多难以预测的风险。

1.2由于电力建设投资大,合同金额高,使得合同管理的效益显着,合同管理对工程经济效益影响很大。合同管理得好可使承包商避免亏本,赢得利润。否则,承包商要承受较大的经济损失。据相关资料统计,对于正常的工程,合同管理好坏对经济效益影响达8%的工程造价。

1.3由于参建单位众多和项目之间接口复杂等特点,使得合同管理工作极为复杂、繁琐。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到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各种复杂关系,处理好各方关系极为重要,同时也很复杂和困难,稍有疏忽就会导致经济损失。

1.4由于合同内外干扰事件多,合同变更频繁,要求合同的管理必须是动态的,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变更管理显得极为重要。

2.目前电力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主要问题

施工阶段的特点是可控周期长,控制面广、费用支付划分点多等特点,它的复杂性决定了合同管理的难度。目前电力工程合同管理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2.1合同文本不正规

业主方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往往具有更多的发言权。有些业主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转嫁工程风险,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

2.2合同条款制订不规范

由于合同语言和表述不尽详细谨慎,合同条款漏洞众多,很容易造成签订方对合同内容的误解或产生歧义,进而引发纠纷和争议。如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约定不清,在费用预算上,承包商往往不愿多投入,给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所以,合同文本制定有欠缺和缺陷,会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矛盾。

2.3施工合同管理并没有跟工程招投标管理密切联系

工程合同管理与工程招投标有着千丝万缕的重要关系,它是有效控制工期节奏、工程质量和资金投入的法律基础。在实际工作中,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和招投标中的标书编制工作及管理体制分属企业内部不同职能部门和团队。承包方中标后一旦签订了施工合同,此“合同”只是作为例行文件传达给项目经理部,技术交底被敷衍了事,最终造成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与招投标管理的脱节。

2.4施工合同与招投标文件和投标书背离

招标文件是发包方对施工单位的要求,发包方的中标通知书是对中标单位的书面承诺,发包方与中标单位以此为基础签订合同,而且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都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因而,招投标书是签订工程合同的重要文件之一。但有些业主凭借在市场上的买家地位,要么增加附加款,要么将对其不利的部分条款从合同中删除,要么要求施工企业不计风险全部包干,使最终签订的施工合同背离招标文件及投标书内容,给中标单位带来隐性经济损失。

2.5合同索赔举步维艰

我国施工合同索赔案发率不高,但不表示施工合同履行的到位。实际上,经常遇到业主不按合同办理签证,给承包商增加了额外工程造价,减少了利润,增加了经营风险的情况随处可见。尽管如此,不少施工单位因害怕破坏与业主关系,为了保持持续合作,承包方往往选择放弃依据合同进行索赔的权利。虽然在《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上对我国电力建设市场作了相关法律规定,地方政府也对一定数额以上的建设项目要求按法定程序和规定办理。但是,仍存在个别项目不报建、不招标;或先招标、后报建;或明招暗定的违规行为和情况。导致当前电力建设工程市场存在不少诸如要求承包商垫资施工、工程工期、造价压减等不良现象。

3.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

下面就如何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提出了几点措施。

3.1加强合同管理

一是领导要从思想上给予高度重视,把施工合同管理同企业的计划管理、生产管理、组织管理并列来抓;二是从制度完善入手,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把合同责任制落实到具体的工程和人员;三是要配备专人管理,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草案及合同风险进行全面分折;四是健全合同文档管理系统,除施工合同外还要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变更、会议纪要、双方信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工程保险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存档。

3.2提高资质审查门槛,维护建设市场的供求平衡

通过提高资质审查门槛,严格实施承包商准入制, 一方面可以提高建设队伍的施工水平,为工程质量提供坚实保证;另一方面可以控制施工法人单位的数量,解决目前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的问题,保证合同双方在市场中的平等地位,从根本上杜绝压价压级行为。

3.3清楚施工合同与招投标管理的关系,以正确的态度对待

建议施工方和发包方企业内部成立合同专业化管理团队,科学合理地设置机构、定岗定责,打造高素质队伍保障合同管理质量;创建起严格审查机制,实行严格的合同评审纪律, 确保每份合同签订前都能经过严格、细致和全面的评审程序;认真执行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最大程度上规避潜在的失误和风险, 最大限度地降低和避免合同违约情况。

3.4.加强法律知识培训

公司要特别注重有关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培训。近几年来,由于国家对合同管理的重视,在公司可以举行对管财、管物人员的培训,从根本上提高经济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做到了防患于未然,使每人都了解合同的每一条款的含义,明白自己的职责范围、索赔时机、索赔条件、索赔期限、索赔费用计算等问题。

3.5 加强施工合同管理中索赔意识

开展索赔工作是承包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范合同风险的重要方法,是施工企业进入市场必须具备的市场观念和行为。首先,要敢于索赔,打破传统观念的束缚;其次,要学会索赔,要认真研究和合理运用合同中的索赔条款,建立有关索赔的详细档案,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向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报送索赔文件。

4.结语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电力企业市场化运作的基础,对施工合同进行有效管理则是促进双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在合同管理工作上不断创新,学习更先进的科学管理经验,才能在电力建设市场中站稳脚跟,赢得更大的商机和发展机会,共同促进建设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钦晓丹.浅谈涉外电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J].经济师.2008.

9.发包人施工期合同管理 篇九

2.1工程开工前的合同管理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版)相关条款约定,若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开工的必要条件,承包人有权要求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因此,开工前的合同管理也很关键。通常情况下,发包人开工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2.1.1提供施工用地

能否按时提供施工用地是发包人开工前的重点工作,也是造成承包人索赔最常见的原因之一。征占地工作需要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土地所有者打交道,不确定因素多,发包人应做好充分的调研和思想准备,比如征地补偿费用经常会超出计划标准,个别单位或个人对补偿结果不认可而干扰施工,甚至还会出现因补偿标准要求过高而不得不修改设计的情况。

2.1.2提供施工图纸

施工图设计一般由发包人负责,为此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数量将施工图纸及其配套资料提供给承包人,以保证承包人及时编制施工计划和组织施工,否则承包人有权进行索赔。

2.1.3其他工作

按照合同约定,发包人通常还要做好如下工作: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手续;及时开通施工现场公共道路;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等相关资料;提供施工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及地下障碍物图纸等有关资料;将施工电源接引到合同中约定的位置;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根据合同计划落实情况同意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等。

2.2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应以安全生产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为中心、施工进度为主线、投资效益为目标,正确处理各个目标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并将其控制得恰到好处,促使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3大目标的矛盾向统一转化,进而提高工程建设的综合经济效益。发包人具有对工程建设中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方面重大问题的决策权。

2.2.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发包人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工程参建单位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委托监理人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部门规章,对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工程开工前,进一步明确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施工可能影响的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工程开工后,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工程项目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同时要求监理人督促承包人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着力提升事故防范和安全保障能力。

2.2.2施工质量目标管理

为了保证工程项目投资目标的实现,确保工程施工质量至关重要。发包人在工程招标文件中就已确立了工程的质量等级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施工过程中需要不断加强施工人员队伍建设,严把材料设备质量关,规范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的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2.2.2.1承包人人员管理

检查承包人是否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指派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到职,是否向施工场地派遣足够数量的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监理人有权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承包人应予以撤换。

2.2.2.2工程材料设备管理

1)应把好材料设备的采购关。按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发包人应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提前交货的发包人还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费用。

2)把好材料设备的检验关。材料、工程设备等的试验和检验按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负责,监理人复核。

3)把好材料设备的使用关。运入施工场地的材料、工程设备,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并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2.2.2.3施工质量管理

发包人根据合同中约定的质量验收标准和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等文件,可以采取奖罚并举的措施,督促监理人和承包人重视工程质量管理。监理人按照施工作业程序,采取旁站、巡视等方法,有权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等进行检查和检验。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监理人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如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不合格则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对于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承包人应在自评合格基础上通知监理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检查,质量符合隐蔽要求的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经检查确认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指示的时间内修整返工后重新检查。承包人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重新检查。

2.2.3施工进度目标管理

发包人为使项目提前发挥投资效益而盲目地缩短工期,就可能对施工质量产生不利影响,或者需要增加无谓的工程投资。在工程进度与工程投资的关系中,并不是一种简单的线形关系,而是存在着一个合理工期,在合理工期范围内,工程投资会较低,而高于或低于合理工期都将导致投资的增加。科学而合理的进度安排,将有利于控制工程质量与工程投资成本。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与监理人共同对承包人上报的施工总进度计划进行详细的审查。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被称为合同进度计划,将做为控制整个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承包人据此还应编制更为详细的年度计划、月计划,或者分阶段计划、单位工程计划等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每月定期召开进度会议,检查承包人合同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工程变更、质量缺陷处理等问题,以及与其它承包人的相互干扰和矛盾。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均应向监理人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申请报告,报监理人审批。

2.2.4施工投资目标管理

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是发包人合同管理的最终目标,其核心任务就是工程量计量、工程价款支付、工程变更与索赔的管理。在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和技术条款中明确规定了计量的方法、支付的方式,发包人工程部门应注意对监理人审核的工程量结果认真复核,合同部门复核支付的价格,建立合同支付台帐,对照合同清单实行动态监控,严禁超支超付。对于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项目,或支持性证明文件不全的项目坚决不予支付,对于符合支付条件的项目按合同约定期限及时支付工程款。

2.3工程完工阶段的合同管理

工程项目施工全部结束后进入合同履行的另一个重要阶段———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此阶段验收包括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承包人应完成验收的配合工作。当具备验收条件后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期限及时验收,承包人及时完成应由其处理的遗留问题。当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结束后,就标志着进入工程质量保修期。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对已交付使用的工程承担缺陷责任,对工程中存在的缺陷应负责修复,发包人对已接收使用的工程负责日常维护工作。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发包人应向承包人颁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并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3结语

10.浅谈承包商的施工合同管理 篇十

苏州市水利局 周钰林

工程施工合同是业主与承包商确定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施工过程中,一切施工 活动都是为了履行合同,在合同的约束和规范下,有关各方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履行自己 的职责,进行有效处理的合作,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但笔者在近几年的工作实践中 发现一些承包商往往重合同的签订过程,轻签订合同后的管理,致使一些应得的权利没有及 时得到实现。

有这样一个河道清淤的总价承包工程,合同中明确“除设计发生重大变化或业主另有要 求外,承所商应承担±5%的变化风险”,即当工程价款增减超过5%时,承包商是有权获得自 超过部分起算的相应增减款额。施中承包商遇到淤质泥土层较厚,结算工程价款超过合同总 价的9%。但承包商自签订合同后,就没有把施工实地情况同合同条件进行过对比分析,直至 工程竣工验收提交施工资料时,才偶然在合同中发现该项规定,由此造成了一场本可避免的 合同纠纷。

事实上,加强施工合同的管理既有利于承包商取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又有利于承包商实 现合同的目标,提高自身的社会信誉,从而有利于在工程市场中站稳脚跟,增强竞争力。

一、要重视合同文件的管理

合同文件是合同管理的依据。因此,承包商必须详细了解和非常熟悉合同文件。国际上 有FIDIC条款,我国的有关部委也制定了相应的标准合同文件文本,我们水利电力行业制定 并颁发了《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在施工合同中要尽可能地使用标准合同条款的合同文件,其具有明显的优点,一方面能 合理平衡合同有关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面能公平地在合同各方之间分配风险和责 任。合同当事人遵守明确规定的义务,就会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履约不佳、成本增加、以及由 于施工合同各方彼此之间缺乏所需的信任而引发的争端。

工程承包是一项充满风险的活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自然、社会条件复杂多变,影 响因素众多,承包商将面临很多投标时难以或不可能完全确定的风险。风险一旦发生,就会 导致成本增加或工期延误。因此承包商需要认真研究合同文件,进行有效的风险分析。除了 要了解合同文件中已明确规定所应承担的风险外,还要了解那些隐含在合同文件之中的风险。分清有些风险是由于出现不可抗拒的社会困素或自然因素带来的;有些是由于条款有缺陷 引起的;有些是编写合同者有意设置的。承包商进行风险分析的目的,一是能准确地理解合 同,区分风险责任,更好地围绕合同目标进行工作;二是通过风险分析,对一些可预测的风 险事件作好合理的防范措施,尽可能地避免、转移或减少损失;三是使风险型条款合理化,力争对责权利不平衡条款、单方面约束性条款作修改或限定,防止单独承担风险。

二、要重视合同的变更管理

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投资大,工期长,质量要求高,建设环境复杂,受意外风险的影响大,变更因素多,因此合同变更可能是最普遍的合同管理工作之一,每一项土建工程,或多或 少地不免会出现一些工程变更问题。如设计变更,由于施工现场条件变化而使施工的工作项 目超出了合同指标的工程范围,实际工程量同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的增减等。为 了使合同能更好地、顺利地执行,对合同的变更是完全必要的,但合同的变更,实质是上对 合同的修改,是合同双方新的要约和承诺,对合同实施影响很大。如合同变更有时会引起现 场施工的停滞、打乱施工安排、造成返工等损失。为了减少和避免日后发生争议和扯皮,承 包商应及时收集好相关变更资料,以确定变更引起的工期和价格的调整,维护自身的权利或 获取应得的利益。

三、要重视合同的索赔管理

当前工程市场竞争激烈,承包商为了中标,竞争压价夺标,中标合同价往往在该工程计 划成本以下。在合同实施中,承包商稍有疏忽,都有可能面临严重亏损的局面。因此,承包 商不仅要充分利用自己的经营水平科学管理,控制工程开支,严谨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发挥 技术和设备的优势,通过自身潜力的挖掘来赢得效益,而且也应通过加强合同的索赔管理来 维护自己的利益。

在工程施工承包中,索赔是承包商要求补偿损失的正当方式,是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的 一项根本性措施,通过索赔能使承包商在合同实施中的风险得到合理的再分配,使施工合同 中的风险分担程度更趋于合理化。

因此,就承包商而言,寻找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索赔机会,以索赔工作求得增加收入、节约投资,应作为一种经营上的管理活动。如小浪底工程施工过程中,适逢新的劳动法颁 布,新劳动法中有如此三条:①每周工作时间由原来的48小时改为40小时;②每月延长工作 时间不得超过这30小时;③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由原来工资的100%改为150%,休 息日由150%改为200%,法定假日由200%改为300%的工资报酬。据此,承包商提出因加班工资 的增加要求索赔额外支付的申请,后经业主、工程师、承包商的反复协商,业主同意为经过 工程师批准的加班支付额外的报酬。

承包商在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同时,还应做好合同资料和相关的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这些工作,不仅是工程竣工验收的需要,而且也是承包商执行合同,处理和申请索赔时所需的有力依据。

11.浅谈施工合同管理的注意点 篇十一

关键字:施工合同;合同管理;注意点

随着我国建设行业的不断发展,建设工程市场的竞争日益加强,施工合同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漏洞,影响到施工双方的利益,对工程的质量造成影响。施工合同管理涉及到有关工程的所有经济、技术等方面的相关事项,所涉及到的每一个环节对于公司的利益以及工程的质量来说都非常的重要,如果不认真对待就很容易出现问题。对建设行业施工合同进行高效合理的管理,是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实力的必要手段。

1、施工合同的特点及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1.1施工合同的特点

施工合同的特点是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而得到的。一般来说,建设项目工程是固定的,施工过程具有一定的流动性,施工的周期比较长,耗费往往比较大的。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的相关特点,不难总结出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具有履行时间长、易受影响、易变更、条款复杂、涉及面广等相关特点。建设施工本身就是一项周期长、涉及范围广、容易受到影响的工程,因此施工合同会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和其他一些变化情况来进行相关的修改,以满足工程的需要,保障工程的质量。

1.2施工合同管理的意义

对施工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对于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和施工质量的提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施工合同是建设施工单位在经营过程中依照法律法规而订立的,对于维护施工单位应有的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在当前这个市场经济体制中,对施工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是建设企业管理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是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的重要举措。通过提高企业的施工合同管理,不仅能使得企业在建设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得到很大幅度的提升,而且对于我国建设施工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解决我国当前建设行业的一些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2、当前施工合同管理中应该注意的几点问题

我国的建设施工行业虽然发展的比较迅速,但是建设施工合同的管理水平没能够跟上国外先进的水平,在一些方面还存在问题。因此,要使得施工合同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就要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进行充分的研究,找到提升的方法。

2.1 要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特点及重要性的认识

当前,我国的施工企业处在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对于合同的特点和合同的重要性还没有充分的了解,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注意运用合同来维护自己相应的合法权益,一出现问题总是本着委屈求全的态度,完全不知道利用合同来进行维权。因此,施工企业一定要加强对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视,认识到施工合同的重要性。在制定合同的时候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制定,要将工程施工合同所涉及的各方面的标准和权益分清,加强合同的严密性,避免存在不严谨的地方被人利用。对施工合同的特点及重要性有了充分的认识,企业才能够做好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维护企业具有的合法权益。

2.2 要加强施工合同的规范性

由于建设施工是一个相对比较复杂,所涉及的面非常广的工程,在合同的制定时一定要考虑到施工所涉及到的所有方面,要加强施工合同定制的规范性,避免制定过程中所表述的内容模糊不清,从而被人钻空子。一般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对于合同的签订不怎么重视,所签订的合同条款不怎么完善,规范性存在很大的问题。而施工单位为了能够得到业务,往往都会迁就业主的要求,在合同的定制上经常会出现一些表意不清的情况,使得合同的规范性很难得到保障。因此,施工单位在制定施工合同时一定要吸取先进的合同管理经验,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施工合同的示范文本,规范合同所涉及的大致内容。在制定合同的内容时一定要认真严谨的对待,每一句话都需要认真的推敲,不能存在表意不清或者有歧义的现象,给别人留下空子可钻。为了防治在制定施工合同的时候出现一些常识性的问题,在制定施工合同时我们可以参照以下具有代表性的标准合同条款:

2.3要健全和完善企业施工合同管理机制

建设企业的经济效益及工程施工的质量都与企业合同管理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建立健全和完善的企业施工合同管理机制对于建设企业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健全和完善的施工合同管理机制的制定要求企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在具有良好的工程技术素养的同时,还要精通相应的法律法规,要能够在与合同相关的事情上独挡一面,要能够熟悉合同制定和履行的相关程序。企业拥有了综合素质如此强的人才,才能够更好的进行施工合同的管理,才能够完善和健全企业施工合同的管理机制。

2.4要实现施工合同的信息化管理

建设项目具有涉及面广、工程量大、工期长等特点,施工合同的制定比较繁琐,并且欠缺规范。而在这个信息技术高速发展并取得了骄人成果的时代,实现施工合同信息化的管理能够有效的提高建设企业的合同管理效率,使得工程的施工进度得到保障。施工合同的信息化管理,需要我们建立完善的合同档案库,建设健全的合同分析系统和合同监督和索赔系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实时的对合同的订立、履行等进行管理。

2.5要加强施工合同的风险分析和管理

在施工合同中我们要注意有关合同风险的回避和转移,要做好合同风险的防范工作,搞好事故索赔的管理工作。在制定施工合同时要注意写进一些保护自身的条款,明确付款方式和时间,明确违约的责任,考虑到一切可能会发生的风险,做到提前预防,将风险降到最低,尽可能减少企业可能会面临的损失。

2.6要在施工合同管理中加入创新的元素

创新是一切事物动力的来源,是一个国家、一个名族不断发展进步不可或缺的助力。随着时代的进步,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可能会涉及到越来越多的方面,遇到越来越多的问题。只有在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不断加入创新的元素,注入新鲜的血液,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才能够很好的迎合时代发展的要求,企业才能够在日益增强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3、总结

在当代社会,企业要想在日益增强的行业竞争面前取得一席之地,就必须要在提升自己综合实力的同时,加强对企业施工合同的管理。对企业施工合同进行高效的管理,需要我们对施工合同的特点有足够的了解,要认识到施工合同的重要性,要增强施工合同的规范性,完善和健全企业施工合同的的管理机制,要实现施工合同的信息化管理,要在施工管理合同中加入一些创新因素,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增强企业施工合同管理的效率,才能够提升施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1】贾晓刚;公路工程国际承包项目中的合同管理研究[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6年

【2】丁国红;;关于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风险和对策[J];中国水运(下半月);2008年01期

【3】黄欣;于战涛;;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合同管理[A];河南省土木建筑学会2010年学术大会论文集[C];2010年

12.施工合同管理亮点 篇十二

1 加强合同签订前管理, 牢牢把好合同洽谈关

首先, 要积极争取合同的起草权。在合同起草时, 力求做到合同内容完整、准确, 并尽可能的详细, 合同文本应选用由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 根据各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规定, 体现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具体内容, 做到条款不漏项, 文字表达严谨。避免对合同条款产生异议和误解, 造成合同双方的责任划分不清, 进而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者引发争议。特别是要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投标答疑等, 将科学、合理的合同条款纳入其中, 落实有利条款, 规避不利条款, 为下一步的合同谈判取得主动权, 这也是争取合同起草权的主要原因。

其次, 要认真策划合同谈判工作。谈判阶段是个很重要的阶段, 由于建筑市场“僧多粥少”, 施工企业处于被动和弱势的现状, 目前还难以改变, 业主往往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 在合同谈判时提出一些不合理、不公平的条款。因此, 在合同谈判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确定主谈人和副谈人, 明确哪些条款可以让步, 哪些条款不可以让步, 具体问题如何表达, 都要在洽谈合同前有明晰的思路。谈判过程中应该相互尊重, 掌握谈判技巧, 赢得对方信任。同时要进退有度, 分寸自如, 既不能轻易让步, 也不能丢了合同。很关键的一点是要有一支优秀的合同洽谈团队, 团队要有一个核心的主谈人, 主谈人对项目的过程要了解得很详细, 有扎实的专业知识, 能够举一反三, 融会贯通, 要有几个专业技术人员, 组成一个专业的洽谈团队, 手中掌握充分、确凿的证据, 做到以法律为准绳, 以事实为依据, 以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进行洽谈。

2 加强合同实施管理, 重点做好四项工作

1) 做好合同的交底工作。

由合同管理部门组织召开合同交底会, 把签订合同的人员和与执行合同有关的人员召集起来, 介绍合同主要条款的来龙去脉, 着重讲解合同中哪些条款对我们有利, 哪些条款对我们不利, 并提出如何把有利的条款兑现, 把不利的条款转化为有利的建议和措施等。同时让执行合同的有关人员提出不理解或不清楚的问题, 由主管洽谈合同的同志作介绍。合同交底还必须有记录, 让参加人员签字认可。

2) 做好签证索赔的管理工作。

工程索赔是施工企业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途径,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 必须要时刻关注情势变更导致的费用增加, 注意对照合同和施工图了解施工实际情况, 对因非己方责任导致的施工方案更改、施工工艺不同、施工环境变化、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情况造成的施工成本增加, 施工企业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进入索赔程序进行索赔。而索赔成功的关键因素是有真实的、充足的、有利的索赔依据和相关证据, 因此, 工程索赔资料的管理必须要到位, 做到真实准确, 经得起推敲, 做到全面系统, 能使人通过查阅这些资料, 了解整个工程索赔事项过程的来龙去脉, 达到一清二楚的目的。在具体操作上, 可以采用工程联系单等形式进行签证索赔, 签证要编号, 做好发文登记, 找现场有权签收的人来签收。

3) 做好工程结算收款工作。

工程结算是项目最重要的环节, 施工企业应高度重视, 公司领导应亲自挂帅负责与业主高层对接、洽谈, 及时要求业主召开结算会, 明确结算原则, 协调项目结算工作。项目部要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结算小组, 明确结算确保目标和力争目标, 结算目标按专业分解, 明确各专业结算责任人, 对结算人员和有关管理、技术人员共同努力争取到的“结算效益”要拿出一部分单列出来, 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 进行奖惩激励, 促进结算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的提升。现在拖欠工程款问题十分严重, 相当程度上影响着企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 清欠收款是施工企业一项十分重要的长期工作, 作为施工企业要抓好清欠责任制的落实, 把项目经理作为清欠第一责任人, 并采取商务的、行政的、法律的各种手段催收工程款, 同时也要发扬迎难而上, 锲而不舍的精神。只有结算工作做好了, 钱收回来了, 做到了颗粒归仓, 才能实现项目的良性运营。

4) 做好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做好与各利益相关方的往来公函、会议纪要、开竣工报告、变更及其他结算资料的签发与保存, 保证相关资料的完整、严谨、有效, 同时, 为了确保所有可能作为索赔证据资料的证明力和有效性, 所有这些资料的份数在形成时至少要两份, 以确保其中一份原件归施工单位持有和保存, 为必要时启动诉讼程序收集好相关证据。

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是一项内容繁杂的系统工程, 只有做大量扎扎实实的工作, 把合同的交底和策划真正落实在行动上, 抓住合同管理的关键环节, 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摘要:针对施工企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进行了探讨, 从合同签订前和合同实施两方面入手, 具体阐述了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工作重点和注意事项, 以指导施工企业有效地控制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 顺利实现预期目标。

关键词: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索赔,风险防范

参考文献

[1]潘彩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J].煤炭建设信息, 2010 (1) :23-24.

[2]杨铭欣.企业合同风险如何管控[J].施工企业管理, 2009 (9) :57-58.

13.对于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探讨论文 篇十三

就目前国内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缺乏完全法制化的社会环境。建筑和合同法律体系不够完善,部分法律条文不够严谨,有空子可钻。另外,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然存在。

(2)缺乏规范化的市场环境。业主利用买方市场的优势地位,提出苛刻的合同条件,施工单位为了生存不得不接受。业主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随意性太强,存在不按合同、不按规则和惯例办事的现象。

(3)施工企业的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水平跟不上形势的发展。一般来说,施工企业管理层对投标、签约工作还比较重视,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统计、考核、奖惩还缺乏有效的措施和方法。

(4)合同管理人才缺乏,对合同管理人才培养不够重视。我国的合同管理起步较晚,合同管理人才缺乏。另外,由于外部环境不规范的因素太多,企业内部还没有形成重合同的意识和重视合同管理人才培养的环境。

在建筑市场上,不慎签订的一个合同就有可能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甚至面临破产的窘境,因此,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合同管理,以提高企业的生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3 加强合同管理的几点建议

3.1 树立合同观念,加强合同意识

企业要对管理人员加强法制教育,特别是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合同管理人员,不但要学习《建筑法》,更要学习《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使他们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处处以合同为依据,以合同管理为中心,只有这样,才能按合同办事,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国际工程中,合同管理更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尤其对承包商来讲,可以说其合同管理直接关系到项目实施是否顺利,自身的利益能否得到保护。

3.2 设立合同管理机构、培养合同管理人才

一个合理的合同管理机构,以及对合同管理部门的权责及与其它职能部门之间的界面的合理界定,是合同管理成功与否的关键;合同管理人才,需要素质高、学习能力强、知识面广、责任心强,需进行在职培训,组织专题学习和讨论,学习的内容有《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建立有效交流渠道,以达到互相促进、互补不足的目的,明确合同管理人员的责权利,建立完善岗位竞争机制和奖惩机制,以机制促进人,

3.3 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及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制度没,这些环节应包括:介绍信的开具、信息的跟踪、合同的草拟、洽谈、评审、用印、交底、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索赔、违约、解除、终止等。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减少失误。

3.4 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信息是合同管理的窗口。为了能及时掌握合同的实施情况,合同文件、变更记录、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各方的来往函件等文件要及时传递给合同管理人员,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合同管理应建立在信息管理的基础上,施工企业要充分利用网络的优势进行合同管理,可以建立局域网,信息网站等。

4 总结

合同管理是一项高智能的工作,是一个复杂的体系,是项目管理的核心。面对我国建筑领域市场化的推进以及我国建筑业国际化的趋势,没有有效的合同管理,就不能实行有效的工程项目管理,就不能顺利的完成工程预期目标,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合同意识,只有合同管理规范化,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

参考文献

[1] 金芳,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企业的策略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硕士论文,.

[2] 韩风光,中小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研究[J].中国科技论文在线.

[3] 朱小林,论如何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J].经济建筑,(9).

14.施工合同管理亮点 篇十四

对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问题的思考

作者:周吾甲

来源:《沿海企业与科技》2005年第09期

[摘要]文章根据目前建筑市场的状况,说明了加强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分析了合同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实施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使合同管理贯穿于从投标到工程竣工的全过程,既有利于合同目标的实现,又使技术和经济相结合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

[关键词]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经济合同制

[中图分类号][D922.298]

15.浅谈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管理 篇十五

1.1 劳务管理法律政策沿革

从2005年开始, 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建筑行业协会陆续下发了《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建筑劳务基地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筑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就建筑劳务管理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 明确指出了其发展方向。

2008年, 《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相继出台并实施, 初步建立起了以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地方立法为载体, 以劳动就业、劳动合同、工资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监察、集体协商和劳动争议处理等为核心内容的立法序列, 为广大劳动者搭建起了全面法律保护的构架。

2011年, 中国建筑业协会提出了“建立一个机制、完善两项制度、实现三大目标”的劳务管理改革发展思路, 即建立适用于建筑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劳务管理长效机制, 不断完善建筑劳务用工制度、务工人员职业培训和考核评价制度, 从而实现“建筑业从业人员产业化、建筑业企业用工规范化、建筑劳务队伍企业化”的目标。

2012年, 国家住建部将劳务管理工作列为工作重点, 并颁布了住建部“劳务员”岗位资格标准, 使“劳务员”正式成为施工一线管理岗位“八大员”之一。这充分体现了住建部在全行业加强和规范劳务管理的政策导向。

一系列劳务管理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出台, 为加强和完善劳务管理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法律保障, 但是, 劳务管理中的重中之重——劳务合同管理现状不容乐观。

1.2 劳务合同管理现状

近年来, 为了规范劳务分包管理, 明确各级职责权利, 最大程度地维护好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避免发生劳务纠纷,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及各地各级政府均陆续下发了各类规章制度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努力推动劳务用工市场的良性发展。但是, 由于受市场体制存在缺失、法律制度不够不完善、市场监督不到位、诚信缺失和企业与“包工头”追求利益最大化等因素的影响, 在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终止的各程序中, 依然存在许多违背法律法规、违背劳务人员意愿的情况发生。至此, 引发了大量的劳务纠纷, 更有甚者还引发了群体性事件, 给社会、企业和家庭造成了重大损失和负面影响。此外, 在国务院全面推广“营改增”的大背景下, 建筑施工行业预计在2015年上半年完成“营改增”, 传统服务业将在2015年完成“营改增”。这两个行业的“营改增”改革将对施工劳务合同的管理造成巨大影响, 因此, 针对“营改增”项目, 调整劳务合同的管理工作迫在眉睫。

2 存在的问题

2.1 劳务合同主体选择不规范

劳务合同主体之一——劳务分包队伍选择不规范。长期以来, 施工单位选择劳务分包队伍的随意性较大, 没有执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在选定的劳务分包队伍中, 夹杂着有各种各样社会背景的人, 比如上级领导打招呼、政府和业主的干预、企业自身的社会关系等。这样引进的劳务队伍常常会出现不服从统一调度的情况, 大大增加了管理的难度和阻力, 使项目管理陷入了被动的境遇, 增加了管理成本, 更严重的还可能会影响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而在这些有各种社会背景的劳务分包队伍中, 建设单位 (业主) 推荐的劳务分包队伍最常见。由于业主天然的优势地位, 使得业主推荐的劳务分包队伍在面对施工单位时, 敢于轻易无视施工单位的管理和约束, 使得施工单位很难对其进行有效的管控。目前, 即使逐渐采用劳务队伍引入制度, 但是, 正规的劳务公司因为各种原因发展缓慢, 所以, 庞大的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市场被以包工头为核心的无资质劳务分包队伍占据。包工头拉起的劳务队伍属于非法人主体的零散组织, 其行为不受法律约束, 聚散不定, 劳务人员组织松散、素质偏低、流动性强、持证率低, 这给建筑施工企业带来了较大的人为风险。此外, 还存在其他不规范的情况, 比如只选择一家有实力的劳务队伍承包工程, 一旦发生纠纷, 不仅会耽误工期, 还会影响企业良好的形象。近年来, 因劳务分包队伍选择不规范而暴露出的问题越来越多。

2.2 劳务合同资料管理不规范

2.2.1 合同内容不规范

劳务分包合同内容不规范, 合同评审流于形式。在很多项目部中, 这种问题普遍都存在, 为了简单省事, 签订的劳务合同简单粗糙, 权利、责任、义务约定不明确。很多项目都不重视合同的起草、拟定工作, 只是随便在网上找个文本拿来就用, 致使不同项目的劳务合同五花八门。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前, 很多项目部的合同评审都流于形式, 甚至不执行合同评审工作。这样做, 不但不利于合同的管理, 还容易造成合同盲点, 给他人可趁之机, 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2.2.2 基础资料管理不规范

劳务分包合同的基础资料管理不规范。合同的基础资料包括合同当事人的资信资料、《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公司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公司法人营业执照》、从业资格要求的相关证书、来往函件、数据电文、招投标文件、合同、补充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件的签收单据、合同评审表 (记录) 、合同登记表、合同交底纪要、合同履行信息表、财务结算凭证、起诉状和答辩状等。很多施工企业不重视合同基础资料的管理工作, 以为合同签订完毕就是合同管理的结束, 并不注意收集和保管合同的基础资料。当发生纠纷需要用到这些资料时, 才意识到它的重要性, 给施工企业带来了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2.3“营改增”对劳务合同管理的影响

自2011-03《“十二五”计划纲要》中明确提出了“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 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以来, “营改增”试点逐渐从部分地区、部分行业向全国、全部行业推广, 预计在2015年上半年完成建筑业的“营改增”。对于施工单位, “营改增”既是一个挑战, 也是一个机遇, 如何让劳务合同管理满足“营改增”后增值税征缴和抵扣的要求, 是施工企业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3 应对措施

3.1 严格执行劳务队伍准入制度

目前, 我国的建筑施工劳务主要有3种管理模式: (1) 企业自有劳务公司。一般情况下, 自有劳务公司是在部分企业原有职工的基础上吸收了部分技术力量强、专业性较强工种的农民合同工共同组成的。 (2) 正规的劳务公司。按照国家政策法律的规定, 到工商行政部门依法登记注册, 取得法人资格, 并具有工程劳务分包资质的独立劳务法人。其与施工企业是类似劳务派遣的经济合同关系, 劳务人员属于劳务公司的员工, 与施工企业无直接关系。 (3) 包工头形式。一种是挂靠在劳务公司名下, 虽然有劳务公司之名, 但仍行包工头之实;另一种是包工头零散用工, 这种形式最常见。在实际工作中, 这3种形式互补, 以二、三种形式居多, 实质上是以第三种形式为主。

施工企业在引入劳务队伍时, 应该严格执行劳务队伍准入制度, 建立劳务队伍资信信息库, 选择依法注册登记、具有工程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公司。在选择劳务队伍时, 要在满足资信、能力等条件的前提下, 再考虑社会背景。对于业主推荐的劳务队伍, 不能一味地妥协, 推荐的劳务队伍在资信和能力方面必须要能满足施工需求, 在此前提下才予以引入。为了拓宽劳务队伍的引进途径, 让施工企业能够引进更优秀、更合适的劳务队伍。在引入正规劳务公司的同时, 施工企业也应该以多种形式逐渐培养可以长期合作或者自有的劳务公司, 具体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1) 加盟连锁方式。施工企业与建筑劳务基地、技校和劳务企业有紧密的联系, 以加盟连锁方式建立相对固定的合作体。 (2) 釆用股份制方式。吸收优秀劳务队长或包工头入股, 以保证技能人才和劳务队伍的稳定性。 (3) 架子队方式。以自有职工为骨干, 组建专业承包队伍, 确保关键时候拉得动、打得赢。 (4) 组建自有劳务队伍。形成“子弟兵”“救火队”, 保证劳务队伍的稳定性和高效性。

3.2 规范合同范本

规范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加强对劳务分包合同基础资料的管理。施工企业在与劳务队伍签订合同前, 必须严格按照流程评审合同, 在签订合同签前, 要约定好合同内容, 确保合同的经济性、适宜性和合法性, 维护企业权益, 使企业不受损失。施工企业应该编制自己的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合同范本要做到“全、细、实”。所谓“全”, 就是合同中的劳务分包内容要全;“细”, 就是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子目要细, 不能缺项、漏项;“实”, 就是合同中对劳务队伍提出的要求要实事求是, 便于操作。此外, 为了降低甲方指定劳务分包队伍可能造成的影响, 必须在合同里充分阐明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 明确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 并在合同中约定损失的赔偿办法。施工企业在合同签订并履行完毕后, 要重视合同基础资料的管理工作。合同基础资料是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重要文件, 它生成后, 原件必须归档保存, 并且保存期限应长于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 日常工作中应当使用复印件, 严禁涂改、毁损合同基础资料。如果确需使用合同基础资料原件, 应建立严格的审批、催还、归档制度, 严禁个人私自保管合同基础资料, 严禁随意出借合同基础资料, 严禁泄露合同基础资料中的内容。

3.3 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劳务合同主体

根据“营改增”政策落地的实际情况选择和调整劳务合同主体, 以满足施工企业“营改增”的需求。

建筑业“营改增”完成后, 劳务费用如何进行增值税抵扣是其面临的难题之一。目前的发展现状是, 很多劳务队伍根本无法开具发票, 更不用说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劳务费用不能进行增值税抵扣, 将大大增加施工企业的成本费用, 进一步削减本就微薄的利润, 甚至还可能导致严重的亏损。要想解决这个问题, 就要让劳务费用能够满足增值税的抵扣要求, 从劳务分包合同主体和劳务合同内容入手。按照“营改增”的进程安排, 2015年上半年将完成建筑业的“营改增”, 2015年下半年传统服务业将完成“营改增”。如果届时劳务公司也归入“营改增”范围, 则劳务公司也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一来, 选择正规的劳务公司就能充分满足施工企业劳务费用抵扣增值税的要求。针对正规劳务公司发展缓慢的现状, 施工企业还可以按照自己的需求培养自己的劳务公司, 依法注册登记后便能满足“营改增”的要求。此外, 还需要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劳务公司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关条款。更多的情况还需等“营改增”政策落地后根据具体情况调整。

摘要:对于建筑施工企业, 劳务管理一直是困扰其发展的重大问题。而在劳务管理中,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占有较大的比重, 从广义上来说, 劳务管理的全过程都能体现在劳务分包合同中, 比如合同主体的选择对应施工队伍的引进、劳务分包合同的履行对应劳务施工的进行、工程款项的结算也需要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 可以说,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直接影响了施工企业的劳务管理。从施工企业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应对措施入手, 分析、探讨了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

关键词: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管理现状

参考文献

[1]林卫丹.浅谈建筑施工企业强化劳务管理的有效方法[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3 (02) .

[2]周国祥.甘肃七建集团劳务管理优化策略研究[D].兰州:兰州大学,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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