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复习四大攻略(精选10篇)
1.司考复习四大攻略 篇一
1、回归课本
英语课本的知识点是每一个同学精读过的文本,在复习的过程中,对课本内容的印象相对比较深刻,忘掉的知识重新捡起来也会比较快,是考试素材的重要来源。
在备考的最后这段时间里,可以挑选出一些比较典型的题目,来巩固我们对某方面知识点的匮乏,从而帮助自己迅速找回记忆,巩固相关知识。
2、揣摩真题
英语高考真题难度一般比较稳定,命题的思路体现出较强的一致性。考生在复习的时候,可以利用以往的高考真题,去感受真题的材料选择、命题思路、提问方式、评分标准、难度设置等,致力于做到心中有数,高考的时候不慌。
因此,考生不宜过多纠结在死记硬背的方法上,应从语篇的角度审视单选,理解语境,关注呼应点。
3、模拟仿真
复习阶段注重整理反思,而不是一味顾着刷题。但为了保持高考状态,适当的模拟仿真训练是很有必要的。
训练的资料最好是往届高考的真题,复习的时间也做好选择在下午,与高考的时间保持一致。
4、适度强化
自己的情况自己知道,薄弱题型可以有目的去进行强化训练。先收集一定数量的相关习题,每天做一些,坚持下去,能帮助自己找到学习感觉。
总之,复习的时间是有限的,要学会选择复习的资料,切忌面面俱到,浪费精力还耽误其它学科的复习。要追求条理性,保持节奏,相信同学们一定能发挥出自己应有的水准,考出理想的成绩。
2.司考复习经验 篇二
下面我按各科目一一细说。
民法:李健伟《民法六十讲》+录音+王利最后冲刺讲义(要到八九月份才有,出题人弟子)。《民法六十讲》是我唯一推荐的万国的书,用这本书再结合李健伟的法条串讲录音,有豁然打通民法任督二脉的畅快之感,李健伟绝对是复习民法的不二人选。王利是出题人温世扬的弟子,今年他命中了很多考点,他的冲刺讲义非常有价值。
民诉:杨秀清讲义录音+郭翔冲刺(要到九月份才有,今年郭翔预测到很多题,十分受用)。杨秀清着重说理,所以听过她的课之后,很多法条都是不须背的,按她的思路,加深对民诉法的理解,很多题都能轻松做出来。郭翔的冲刺更是用了一百多道题把民诉法的所有重要考点都串了一遍,今年命中了很多题,做完卷三之后心情非常爽。今年我卷三考了130,就要归功于以上几位老师。
刑法:刘凤科讲义录音,新理论他讲得最好,不过现在换出题人了,张明楷被踢下去了,换了个固守四要件的陈泽宪(听说是他最后定题),所以今年试题也与往年大不相同。所以现在我也不知听谁的好,但这次考了很多法条,分则分数有所提高,个人认为多看法条是王道。我之前也听过阮齐林老师的课,他开创了教授刑法的新河,从分则开始讲起,重视法条,的确非常明智。
刑诉:汪海燕讲义录音。汪大姐可谓掌握了刑诉法的精髓——重复记忆。一方面他风趣搞笑的授课方式让你不觉得累,另一方面他们不段地重复前面的考点,让你想不记住都不行。极力推荐。
行政法:林鸿潮录音+八八表讲义+任何一位详细讲义(吴鹏/季宏)结合,先以林鸿潮建立大框架,再结合其他老师加以细化。林鸿潮授课风趣幽默,体系简要,能把行政法这个最麻烦的东西讲得让我听了很爽。他的好处是容易从整体上掌握,但行政法考的细节非常多,故可以在理解他的讲议内容的同时结合另外一些老师的详细讲义。而且我认为,行政法很多东西是不需要背的,而且它考得太偏太细,背到也很难,但要是能理解行政法的精髓内涵的话,很多不用背靠猜也是能做出来的。所以我建议林鸿潮的讲议看越多遍越好。
商经:张海峡,他的商法还好,不过经济法不行,听说讲王小龙可以,你可以听听。其实我觉得商经特别是经济法没有好老师,因为它太繁杂,知识点太多,法条太多,但是分值却不高,估计再好的老师也难讲好,使我们在听完他的讲义录音后拿到高分。不管你复习多久,做起真题来还是错。对于商经,我们要作好失分的准备,但另一方面也不能轻视它,因分分数都是一分一分累积起来的。
三国:杨帆讲义录音+王斌讲义。杨帆可谓三国司考辅导第一人,十几年来无出其右者。她的课就是压重点,舍枝末,先听她的课非常有用。但缺点也往往在此,因为三国法也是很庞杂的,涉及的考点很多,听完她的课你很有可能做题还是错,所以我建议在复习后期再结合王斌的讲义进行复习。将杨帆的讲义搞透,再看两遍王斌的冲刺讲义就足够了(有种无敌的感觉)。
法理:陈景辉,没说的,只有他最好了,今年听了他的课,用了他十九页的讲义,法理对了八九成。
法职:王进喜,好像是拼题人。但他今年命中的题真不多(本来总共就十分呵呵)。
法史:网上搜那种表格形式总结的,诸如《一天背完法制史》之类的,越少越好,有空就看看,花的时间不用很多但很有效。
宪法:林鸿潮(不过只有07年的,但很不错)
最后,卷一(除法理法职)个人还是建议看一下三大本,我今年没看,感觉吃亏了,好多考点都没见过,往年试题里面没有,老师讲义也没有。但我也不知道看三大本能有多少用处。当然只求过的话,不看其实也没多大问题呵呵。
法条:指南针。法条重在理解。并非所有法条都要看,而且老师的讲义里面的内容大都是法条的精简。法条则过于啰嗦,个人觉得对于重点部门法如民法刑法民诉刑诉公司法,最好看两遍以上,宪法法条也很重要,行政法有人觉得法条很重要,我觉得行政法太啰嗦,理解讲义就行,不看也罢,经济法更是不知如何着手,建议重点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其他的挑些重点法条看看就罢了,三国法直接忽略掉。当然,法条的重要作用还在于可以当工具书用,碰到疑问去查查有助于加深记忆。
真题:两套,一套张能宝(分类解析),还有一套法律出版社的按年份编的历年真题。张能宝适合没什么基础的,不过很罗嗦,而且里面错误很多,民法建议用李健伟那本真题。司法部提供的参考答案,也很多都有问题,所以我们对答案不能太较真,不在乎对错,而是应重在理解其中所考的知识点。学法网司考题库里面的真题(分科+)建议在职备考且上网时间充裕的考生好好利用,特别是题库的那个错题自动记录功能非常不错。
模拟题:没有任何一套模拟题能与真题质量相比。最有名的当属三校AB卷了,我买了一套,觉得实在是烂得不行,但也绝非一点用都没有,因为它里面的题考的很多都是新增考点,这对于我们对复习新增考点与法律法规有一定帮助。个人建议,你复习到最后,时间充裕,可以做一下,但不要太在意结果,因为它根本就起不到预测作用。
3.司考复习4大篇 篇三
司法考试复习是一个系统的工程,现主要从“资料选用”“学习策略”“心理素质”“身体素质”这四个方面来论述司法考试复习方法。
一、资料选用篇
司法考试资料真的是太多了,特别是网络上可供免费下载的更是让人选得眼花缭乱。市面上的资料也是鱼目混珠、良莠不齐,这一点参加过司法考试的朋友都是深有体会的。我当年就购买了一些对学习用处不大的资料,现在看来,浪费了不少银子和感情。如果您现在着手准备11年司法考试,个人认为比较有用的资料有:
(1)10年的辅导教材(总共三册,司法部出,俗称三大本)。
关于要不要买辅导教材的争议很大,不过通过历年的司法考试内容来看,辅导教材的作用还是非常大的,不要舍不得口袋中的银子。不过建议目前先搞一套2010年的辅导教材,足矣。看看二、三两册,第一册可以暂搁。刑法的分则目前也是不要看的。(市面上的《白皮书》建议不要购买,向来反映不好)
(2)10年的一些司法考试辅导学校的讲课录音资料(必备)
对于我们绝大部分人来说,由于各种原因,亲自去北京报班学习的可能性不大;参加函授学习,效果也不好。最现实的就是弄到一套10年的音频资料了(每年司法考试的重点内容几乎没什么变化)。这是必不可少的,我很少发现有不听讲课录音资料就能过司法考试的朋友(特别是第一次参加司法考试的),要有的话,那也是法学高人了!听录音资料好处很多①可以有效的明确和把握司法考试重点、次重点和非重点,节省大量不必要花费的时间(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上有1/3内容是根本没有必要看的);②可以在老师的讲解下,迅速把握知识点(对第一次考或非法本很有帮助);③可以通过老师的讲解有效解决自己遇到的疑难问题(司法考试的疑难问题特多的,否则怎么只有10%的人能通过司法考试呢);④对于难以把握的知识点,还可以反复的听;⑥有时讲课老师有时可以猜到司法考试的题目哦;⑥可以通过听录音了解最新的司考动态等等,好处很多,不再列举。
录音资料内容还是比较多的,10年的就有30个G左右。你现可以上网下载,(推荐网址:http://,到了7月中旬向后,就要开始模拟做空白真题了,http://bbs.xuefa.com/thread-164142-1-1.html,遍数嘛,自己看着办了,但总不能低于3吧)
6、准备一个大一点的、精美的大笔记本,记下你认为比较重要的知识点。
因为在我们的学习当中,如果我们真的很投入的学习,会自然不自然的想到相关的知识点(很多很多,我曾记了满满一大本子。如果你没想到很多问题的话,嘿嘿,那你的司法考试成绩可大有问题了),这时最好把它们记下来,多背几遍,以免忘记。以后将已经不是问题的问题删除。比如三大诉讼法的比较,市面上是由好多书籍做了比较。但是最好的是边听老师讲课,边自己归纳,强化记忆。建议不要购买这类书籍,看别人归纳的,还不如自己用心归纳一下.三、心理素质篇
司法考试在考我们扎实的理论功底的同时,其实也是对我们所有的考生心理素质的一次很大的考验。我个人是修心理学的,这个我最清楚的。绝大部分人上考场都是没有底。在司法考试备战的那几个月当中,也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情绪。据我所知,一个第一次参加司法考试的人在备战的过程当中会经历三次情绪波动:刚开始对司法考试一片迷茫,就像对着一个烫山芋,不知如何下口;学了一段时间后,因为碰到的知识还很肤浅,自己也没有总结,就会麻木地感到信心大增,好像有了两把刷子,“今年的司法考试肯定能过,司法考试挺简单的嘛;”到了第三个阶段,又发现自己好像什么都没有学到,这里不懂,那里不通,“完了,今年没戏了!”呵呵,其实这是很正常的心理状态,带着这种“什么都没有学到”的状态上考场,有时胜算的把握会很大。怕就怕一直都是认为自己肯定能过的状态或一直都是很迷茫的状态。要通过司法考试,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以下几点:
(1)每年10%左右的通过率,你努力了,别人也在努力,所以成为90%当中的一位也是很正常的事情,相信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
(2)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一定要在做好充分的准备后再去上战场,否则会难以通过。在只有10%通过率的司法考试的考场上,瞎猫是很难碰到死老鼠的。
(3)司法考试的最终成绩取决与你的学习方法、备战的充分度和良好的心理、身体素质,与你在大学里的学习成绩基本上是没有多少关系的,也与你是不是“法本”没有关系的。
四、身体素质篇
4.2012司考历年真题复习方法 篇四
司考历年真题重要性及其复习方法,司法考试重中之重是真题,在复习阶段应该多做真题,反复的去做,去练习,但也需要注重方法不能盲目的去做真题,华夏考资网校的老师给大家讲解2012年司法考试历年真题的重要性及其复习方法。希望能对各位的复习起到帮助。
一、历年司法考试真题重要性
1.把握重点,直接得分司法考试界有句名言“重者恒重”,即司法考试的重点内容是基本固定的,每年虽有变化,但涉及主要内容却是基本不变的(相对于近五年司考而言)。以每年司法考试为例,其所考察的知识点中的80%以上是近五年司法考试(律考)已考过或反复考过(除新颁布法律外)。而且还有重复的原题。
2.针对性强,准确率高从命题角度而言,真题的命题人是各学科的重量级专家,他们在征集题库的基础上,用专门时间,“封闭式”反复推敲而成,其命题的示范性,质量及临场感非一般模拟题所能比拟。
3.覆盖范围广每年司考共分四卷:前三卷为客观题,每卷100道题,每题四个选项,平均每题所涉三个知识点以上,即前三张试卷共3×100×3=900以上知识点;卷四约八道题,每道题平均涉及7个知识点,卷四的知识点为8×7=56,每年所考察知识点有将近1000个(含重复考察),如果以五年试题计算,将涉及5000个知识点(含重复考察)
二、复习历年真题的作用
1.了解司法考试通过历年真题的学习,可以感性认识司法考试的题型、命题风格、各学科分值分布、考察的重点及难易程度。
2.知其然,知其所以然我们虽然说“重者恒重”,但每年仍有很多人落马,为什么?因为有的人只知道答案,而没有真正的了解和掌握,看专题的进度配合上听华夏考资网视频课程的进度,跟着老师的节奏走,华夏考资网辅导老师的服务很到位,记得他的Q号是475127838。看完一节讲座就接着听相应的音频,这个阶段着重在看懂,听懂,接着理解。知识的掌握分为两种,一种表面的掌握;另外一种就是理解后的掌握。如果只是表面的掌握,当考试的方式改变了,侧重点不同了,就没有办法做题了。而理解忍气吞声的掌握则可以真正将知识转化为自己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工具。通过历年真题的学习,考生不仅要知道正确答案(遗憾的是有的辅导书答案错误百出)而且要知道为什么,同时了解该知识点还有怎样的运用。
3.掌握解题思路,培养解题技巧历年真题充分体现该题命题思路和意图,读者通过分析题目的关键要点,了解相关内容的意义,学会从命题者的角度分析问题,寻找切入点,培养“题感”。
4.感悟司法考试命题侧重点和命题技术的变化司法考试的重点每年差不多(相对于近五年考试的考点而言),但是每年都有相当的变化,所以作为读者,如何了解每年的细微的变化。,如论述题的出现和演进,刑法、行政法考察难度的加大以及“客观题主观化”、“加强对理论深度及综合运用能力的考察”等。而这些变化仅[非法词被屏蔽]语言往往难以表述清楚,只有通过做不同年份的历年真题,才能非常直观地感受其变化。
三、做题应注意的问题
1.动手做很多读者看书的时候不动手,而只是简单的阅读,这样的效果往往不甚理想。在平时新闻记者的时候,一定要勤于动笔,做题时一定要动笔将答案写出,看与标准答案的差距在哪里,同时做题本身就是对该问题的又一次升华,这对于知识的掌握和发现“盲点”都是非常有用的。在华夏考资网的在线练习,从03到07的真题测试,大家可以登陆自测一下。
2.反复看对于历年真题的利用中,很多读者认为,我做了一遍,所以以后就把它放在一边了,这是不行的。历年真题一定要反复看,“温故而知新”,而且你看得多了,哪些是重点,哪些是陷阱,哪些是难点,这些知识点可能会以什么角度命题,这样才会有更深的理解。
3.当模拟题做历年真题的资源是有限的,因此读者在学习的过程中,可以将历年真题作为模拟试题来做,测试自己的复习程度。即使在最后,你为已经完全掌握的情况下,也还是可以通过做历年真题发现自己知识的“盲点”。司法考试介绍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具体说来,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资格以及律师资格、公证员资格的取得,必须以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为前提。同时,大部分公司的法务部门也会优先录用取得司法资格的应聘者。假如你羡慕他们在社会上得到大家尊重,取得较高的社会地位和较高的收入,也想成为他们中间的一员。那么,你所必须通过的入门考试就称之为“国家司法考试”。司法考试报名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品行良好的中国公民,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且没有因为故意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也没有被国家机关开除过公职,也没有被吊销过律师执照,没有因为在司法考试中违反考试纪律而被禁考,都可以参加考试;应当注重的是,为了有效地选拔法律人才,凡是参加了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合格证或者取得B类合格证但尚未取得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都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分为A、B、C三类)应当注重:上面所指的“本科以上学历”包括得到相关审批手续的民办学校颁发的本科学历文凭、成人高等教育系列的本科文凭、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本科学历文凭、通过自学考试取得的本科文凭、得到教育部认可的远程教育文凭。为慎重起见,鉴于党校和军校所颁发本科文凭的性质比较复杂,种类较多,持此种文凭是否能够参加司法考试的问题,建议咨询当地司法局司法考试主管部门以确保无误。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港澳台地区和外国高等院校学历的人员,其学历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关于自考生的单科成绩包括毕业论文答辩全部合格,但在报名时尚不能取得毕业证书的情况下是否能报名的问题。司法部规定“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全部合格的人员,持单科(全部科目)合格证书和主管自考报名的教育行政部门(自考办)开具的证实,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但在考试通过后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的时候必须持有正式毕业证件。同时,根据相关政策,对部分经济落后与少数民族地区的报名条件适当放宽,法律专科也能报名参加考试。
司法考试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一般为六月中旬到下旬。具体可以到华夏考资网查看最新信息。
现场报名时间一般为七月初至中旬左右。司法考试报名方式
(1)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程序中有一个“网上预报名”的程序,至于是否为必经程序则由省一级司法局确定,考生可以在每年五六月份的时候登录司法部网站以及其他法律网站查询相关信息,或者向当地司法局电话咨询。
(2)已经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在网上预报名后在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时间和报名点进行确认;不实行网上预报名地区的报名人员应当在上述期间内,由本人到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3)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的人员,可以在工作、学习地报名。户籍在放宽地区的法律专业专科毕业学历人员,在非放宽地区或其他放宽地区报名、考试的,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4)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在大陆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应当在其居所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在香港、澳门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应当在香港、澳门向承办考试组织工作的机构报名;在台湾地区或者外国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应当到司法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台湾居民在考试报名时,应当向受理报名的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台湾居民身份证,不能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当提交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籍本或者户口名薄。
(5)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报名。
司法考试考试时间
一般为9月中旬,以2011年为例:
试卷一:9月17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7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18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18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第四卷考试的时间虽然也是在下午进行,但是比其他三卷用时稍长,为时三个半小时。主要原因在于第四卷考试中的书写量很大,时间太短无法满足实际需要,在此也提醒各位考生在备考过程中除了对法律知识进行学习外,还要通过有有针对性的锻炼提高书写速度和字迹的美观。具体的2011年的司考时间,请到华夏考资网首页查询最新的信息。
司法部也要对司法考试的时间发出明确公告,留意相关信息。2012年司考会不会改革
从08年开始喊改革,一年两考或者增加面试。2011年是叫嚷改革最凶的一年,但最终还是没有改革。
那么2012年司考是否改革呢?我们认为大改的可能性不大,但有改革的可能性,主要是因为司法部管理司考的官员2012年要换届了,这将导致有新官上阵。但我们必须认识到一年,就算改革,全国的考生都改革,对我们个人而言,还是一样的公平。
现在有司考两考一说,两考第一次考试大约是在一到三月份,司法部要提前半年左右出通知,现在没出通知,两考不成立。如果增加面试会在2012年6月份的报名时通知,现在有关部门应该征集意见,各大辅导机构会有风声流出,现在没听到风声,增加面试可能性不大。作为一个资格考试,增加面试的可能性也不会太大,即使增加面试,由各地司法局主考,面试的通过率也不会很低,提前准备,专心备考就是。
如有更多提问,欢迎到华夏考资论坛:bbs.huaxia600.com
此外,还有说公务员考试和司考结合的说法,华夏考资网的老师认为这不可能,因为如果两个考试结合,试问之前已经通过司考的朋友怎么办?难道都可以去当公务员了?还是只需参加面试即可呢?目前有那么多岗提供给已经通过司考的朋友吗?
司法考试考试科目
司法考试所考察的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分为四份试卷,每份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
一、试卷
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试题(含法律文书写作)。各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宪法、法制史、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包括:法理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司法考试平均通过率
回顾过去8年,2002、2003、2004、2005、2006、2007、2008年、2009年、2010年的司法考试通过率分别是7.74%、10.18%、11.22%、14.39%、15.00%、22.39%,24.16%,25%,23%。
司法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国家司法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地区的分数线略有变动。以2009年:根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符合《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名单》中所规定地方的应试人员,合格分数线放宽为315分。虑到西藏自治区自然环境的非凡性和法律人才短缺的实际情况,西藏自治区的合格分数线放宽为280分。考虑到少数地方对通晓并使用民族语言文字法律职业人员的迫切需求,对使用民族语言文字参加考试的民族考生,今年仍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一般于11月下旬公布。应试人员可在成绩公布之日上午8时起,通过司法部网站—和声讯电话(16899800)查询本人成绩。华夏考资网也有司考成绩查询通道,2010年数万人通过华夏考资网查分通道第一时间查询到了司考成绩。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等地区的应试人员使用声讯电话16839800,其他地区使用声讯电话16899800.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港澳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向原报名机构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一、二、三卷考试但无成绩的试卷。已经核查的成绩书面通知本人后,不进行再次核查。应试人员的分数核查申请由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和香港、澳门受委托的机构汇总造册后报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统一交评卷单位核查。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和评卷单位不直接受理个人的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法律职业资格证》申领
达到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自当年的12月份应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相应证书的申请。一般在第二年的三月份领取。
司法考试复习资料的选择:
根据华夏考资网五年多的辅导经验来看,备战司考需要的资料按类别可以分为两部分:书和录音。书包括了真题,教材,法条,练习书,这个不必多讲,下面会细细地分别说。
录音的来历
司法考试是一个自学考试,司法部又没有指定专门的教材和辅导机构(虽然三大本其实就是指定教材,但2002年以后就取消了这个“说法”了),考生复习中常常摸不到门路,于是,各个地方的辅导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地茁壮成长起来了,比较老牌的辅导学校比如万国三校海天律政,也有后起之秀众合,政法英杰,更有半路出家的新东方等等。华夏考资网的录音或者视频都是购买辅导班的网络课程,就是辅导班把面授的课堂内容录制下来,和面授一样,而且配套的讲义资料都齐全,全部下来才几百元,我们欢迎大家加入华夏考资vip,咨询电话***。
录音的作用
这些学校的出现给一部分找不到复习方向的同学带来了一丝希望。而经过了几年的磨练,各辅导学校老师的授课方式、对重点难点的把握、对出题人出题方向的研究都有了很大的进步。你想啊,每个学校大约有二十多位签约授课的老师,每位老师只讲一门课程,每年就研究这一门如何出题如何背记如何拿高分如何把重点难点消化掉,他们的课堂能不出彩么?很多明星老师的粉丝众多,授课效果也非常地好。可以说,有了辅导班之后,司法考试的复习就不再是一条摸索之路,而是有章可循、有矩可蹈的了。像难记的商经,可能你一天也背不下几条来,但有了张海峡老师的商经口诀加上他课堂上的生动演讲,你的记忆就会很深刻,课下再复习的时候对照讲义口诀,很轻松地就能记下来。再如理论性超强的刑法,就算你法条倒背如流做题时仍旧对不上号,如果学习的时候配上韩友谊老师的讲解,就能让你轻轻松松地把易混易错的知识点牢牢记住,考试的时候不考则已,一旦考了,只要会心一笑就可以了~虽然辅导班的价格不菲,一个学校的全程班都要20000元以上,并且大多需要脱产上课,但华夏考资网建议有条件的同学去参加辅导班,效果是很明显的。
当然我不是在给辅导班做广告,重点在这里呢:辅导班确实很有效果,但动辄两三万的支出(再加上食宿,费用更为惊人),脱产上课,而且好老师大多集中在北京上海南京等大城市,想听老师亲授就要搬去大城市上课,这不是每位同学都承受得起的。于是,华夏考资开始为考生提供辅导班的录音视频,满足无法上辅导班的朋友的需求,而且价格很低,全部的录音视频才几百。
考试的考生必备的辅导资料之一,很多朋友先报了辅导班,但很多知识没有听懂,然后再购买一份录音资料补课,而且还可以弥补当地学校师资的不足。因为我们提供市面上所有学校的全程授课录音下载,包括但不限于万国、三校、海天、律政、新东方、新起点、新九洲、政法英杰、众合、中法网、指南针等。
司法考试书籍:
每年四月都是大家选择司考书籍的时候,大家都在问华夏考资到底应该买哪些书,现在司考书籍市场比较杂,每年都有不少新出的书籍上市,而且一上来就是交由法律出版社或者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但真正有用的书籍却为数不多。为了方便大家买书,我们把司考书籍分为五大类,一为教材,二为历年真题,三为练习题,四为法条,五为其他。
一、司考教材:
比较知名的有《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和《万国专题讲座系列丛书》(此书可能从2010年开始名称变为《众合专题讲座系列丛书》因为编写书的老师都到众合了)以及《中法网课堂笔记》,这几套书各有千秋,买其中一套即可。1:《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法律出版社 原价:260元(华夏考资会员价为80元)
本书是以前的司法考试指定教材,权威性自不待言,如果你没有法律基础,本书一定要买(有法律基础的简单定义:你是法本、法硕研究生、参与过司考且分数在260以上)。
此书很厚,看起来比较费劲,因为全书都是知识点的描述,没有习题或者相关案例。我们没有必要从头到尾全部看。本书值得看的部分是:
第一卷: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公法;
第二卷:刑法的总则部分,刑事诉讼法的第七章(刑事证明);
第三卷:民法的全部章节。
2:《众合专题讲座》,可以说此书是用得最为广泛的书籍,北京一般的法学院校的学生几乎人手一册,其中编写的好的有民法,刑法和行政法,但可惜本书只能成套出售,定价346。建议有法律基础的朋友买此书。(华夏考资会员价105元)
3:《中法网课堂笔记》,司考教材类书籍里面的老牌子了,此书获得不少考生青睐,当然这也和中法网本身的口碑有关,这套书大家最喜欢的就是其中的刑法篇了,是司考大腕阮齐林老师编写。喜欢中法网的朋友可以买这套书。
二、真题:
1:《历年试题及考点归类精解8册》(2010年版),法律出版社,张能宝主编 法律考试中心/组编 全8册,定价:128元,这套书是真题里卖的最好的。此书编写以各科法律为序,即把民法部份的全部真题放到一个单元讲解,而不是对每一年的真题一套一套的讲解。绝大部门考生都喜欢这种编写体例,因为可以方便我们一门法律的学习。真题就推荐张能宝的,绝对物有所值。华夏考资会员价为30元。
三、练习:
《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配套练习》,即“白皮书”,这套书可以说是练习里面最好的,当然网上也有人对此书发表自己的不满,但目前为此,应该难有其他的练习书能出其右者。全8册,也是按法律部门编写,建议大家在第一遍或者第二遍复习的时候,看完教材就做这套书,加强我们对新学法律知识的巩固。前期买这套练习书就可以了。此书华夏考资会员价为35元。7月份以后需要做的联系书籍:
万国的练习“红腰带”7月左右,三校名师的ab卷,这些练习华夏考资会给自己的内部会员提供电子版的。大家也可以购买纸质的。也可能众合也要出一套练习,届时大家也可以参看。
四、法条:
司法考试法条不能少,而且我们认为法条要买两种以上,其他的书籍买一种即可,但法条要买一本全的,再买一本重点的。
全的法条比较不错的有《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法规汇编》,注意该书是和三大本配套的,市面上有和此书同名的书籍,此书一般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该书华夏考资会员价35元。
还有指南针的法条,指南针的法条一共三本,定价247元,华夏考资会员价只需80元。
重点的法条,当然是李建伟编写的“重点法条”了,以前这本书是法条和配套练习分开的,09年开始是放到一起了分为上下册。此书定价106元,华夏考资会员价30元。
五、其他辅助书籍:
可以说,司法考试买上面的书就差不多够了,但还有几本书值得推荐; 一是《三大诉讼法比较19讲》,大家都知道,三大诉讼法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很容易混淆,本书就是针对这个问题,把三大诉讼法相关的知识点整理好,方便我们学习。本书定价45元,华夏考资会员只需15元即可购买。
二是《相似易混考点对比辨析 》,书不厚,买回去可以当看完教材后的小说看,书籍都是对一些易混淆的知识点的归纳。本书定价25元,华夏考资会员价为9元。
以上书籍都是主流司考书籍,其质量和效果是经历了广大考生体验的,以上书籍是华夏考资征求我站历年高分会员意见总结的,我们历年的会员能凭借这些书获取高分,那么大家也可以的。华夏考资推荐书籍只有一个原则“只选择对的,不选择贵的”书籍不在多,而在精。有以上的书籍,足够了,其他的书籍可买可不买。
华夏考资衷心的祝福2010年的考生一次性高分过司考。
以上书籍的定价,均是不含快递费的,书籍快递均按重量来,江,浙,沪等地区快递费第一公斤费用为15元,续重一公斤10,偏远地区请联系我们咨询。非华夏考资会员购买以上书籍为原价的四折,如果一次购买的书籍多,也可以三折,但不能享受会员一些书籍低于三折的标价。
以上书籍保证质量,绝非一般的盗版图书,此书质量和全国各地书店销售的书籍质量相当。华夏考资以成本价为大家提供这些书籍,请不要把网上其他地方的劣质书籍的价格和我们对比。购买书籍的会员名额有限,华夏考资的书籍出售工作在5月30日之前完成,以后华夏考资可能书籍,毕竟我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希望大家理解。
以下书籍现在出来不少,请大家现在联系购买事宜,同时建议大家选择在大纲出来后大量采购书籍,因为那时的书籍才是最新的,而上面推荐的书籍非常重要的几本到目前还没有出来,现在大家可以预订书籍,后期集中统一发货。预订只需交100元定金,同时把需要的书的书面通过qq发给我们的客服即可,书籍出来后,我们会主动联系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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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辅导班或者个人把自己买的资料上传到免费网盘下载,有免费的干啥还要花钱呢?
因为所有司考资料有30g左右,大家想想,这么大的资料,谁会全部上传呢?而且免费网盘下载速度不稳定,资料反复上传,我们还得花大量的时间去找,而且很多资料是打着2012年的名义,实际上可能是n年前的旧资料,匆忙下载听了,会耽误学习的。这也是为什么很多朋友放着免费的资料不要,而要加入华夏考资网vip会员的原因所在。
花几百买个放心,比起上万元的辅导班,是不是比较值?
华夏考资网2008年之前的价格都是600,但是从2008年开始,大三的学生可以参加司法考试,很多学生喜欢讲价,为此,华夏考资从2008年开始,价格直接从600降到400,省去讨价还价的时间,我们可以更好的去整理资料及为加入的会员服务。2012年,华夏考资提供部分名师的视频资料,价格有所上涨,这主要是成本提高了。
当然,做录音的不止华夏考资网一家,有很多,华夏考资网降价也得罪了很多同行,华夏考资也经常被一些同行攻击,包括但不限于黑客攻击,网络谩骂。但我们坚信,只要认真为会员服务,让会员取得高分,通过司法考试比任何事情都重要,没有老会员的推荐,像华夏考资这样的网站很难立足。2010年,华夏考资通过老会员介绍来的会员达400人,而2011年通过老会员介绍来的会员达到600人以上,华夏考资一直以来很感激那些老会员,没有老会员的好评,华夏考资做不到今天的规模。
5.2012司考第二轮复习计划建议 篇五
在最后80多天的时间里制订学习计划,要有大的时间块,有分科的时间段,严格贯彻执行,只准提前不得迟延,设置若干(少量)的机动时间。复习到现在,我们关注的不是先看什么、后看什么,而是保证有效的复习时间。因为要考的内容都要看,革命不分先后。
我的计划是:根据四张试卷把学习内容分为4大块,根据重点科目把内容分为8小块。
先用一个月的时间5.21~6.20看民法,再看商法、再看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卷三内容)
接着一个月的时间6.21~7.20看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卷二内容)
再用一个月的时间7.21~8.20看卷一内容,最后半个月的时间8.21~9.17搞搞卷四内容。
我的第二轮复习自5月27日开始进度,到6月8日晚上1:30复习完了民法,其中主要内容有:
华夏考资网60讲看了一遍,张能宝历年试题民法部分看了一遍,2011年民法白皮书做完了一遍。
华夏考资网卷三06~10年测试了一遍。
下一步3~5天的时间复习商法。主要复习内容有:
历年试题商法部分看一遍,白皮书做一遍,华夏考资网校的法条看一遍,近5年的专题看一遍,重点听一听华夏考资网校的旗舰班课件。做一做3年的历年试题。
商法部分于6月13日结束了,复习的主要内容有:历年试题商法部分看一遍,白皮书做一遍,专题看一遍。复习效果不是很理想,尤其是做白皮书的效果,正确率不高。在华夏考资网做了06年卷三,128分。
继续前行:用一个星期的时间复习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复习的主要内容:历年试题、白皮书、相关法条和华夏考资司考网校的课件。民诉与仲裁已于2011年6月20日草草结束,主要内容有:历年试题,法条都过了一遍,在华夏考资网上又注册了号,做题用的,又把06~10年的卷三做了一遍。
继续前行:用十天时间复习刑法。计划于6月30日前结束。复习的主要内容为历年试题,《刑法攻略》配上吴鹏的课件,白皮书,刑法新增法条考点等。6月30日结束不了啦!目前进度:刑法新增考点复习一遍,吴鹏《刑法攻略》2011年5月版看完一遍。还未完成内容:吴鹏的课件+张能宝历年试题+白皮书。推迟3天,到7月3日结束刑法。
继续前行:2011年7月4日至7月10日复习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新增考点+历年试题+华夏考资网法条串讲+杨秀清课件+白皮书。估计时间太紧,但是所剩时间已经不多了,计划就要这样安排。实际执行时候适当占用行政法1~2天时间。
继续前行:2011年7月11日至7月20日复习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主要内容:新增考点+历年试题+法条+刘玫课件+白皮书。
继续前行:2011年7月21日至2011年8月20日复习卷一内容。卷一内容有:法治理念+法理学+宪法学+法制史+国际法+经济法+法律职业制度。司法考试介绍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具体说来,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资格以及律师资格、公证员资格的取得,必须以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为前提。同时,大部分公司的法务部门也会优先录用取得司法资格的应聘者。假如你羡慕他们在社会上得到大家尊重,取得较高的社会地位和较高的收入,也想成为他们中间的一员。那么,你所必须通过的入门考试就称之为“国家司法考试”。司法考试报名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品行良好的中国公民,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且没有因为故意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也没有被国家机关开除过公职,也没有被吊销过律师执照,没有因为在司法考试中违反考试纪律而被禁考,都可以参加考试;应当注重的是,为了有效地选拔法律人才,凡是参加了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合格证或者取得B类合格证但尚未取得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都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分为A、B、C三类)应当注重:上面所指的“本科以上学历”包括得到相关审批手续的民办学校颁发的本科学历文凭、成人高等教育系列的本科文凭、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本科学历文凭、通过自学考试取得的本科文凭、得到教育部认可的远程教育文凭。为慎重起见,鉴于党校和军校所颁发本科文凭的性质比较复杂,种类较多,持此种文凭是否能够参加司法考试的问题,建议咨询当地司法局司法考试主管部门以确保无误。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港澳台地区和外国高等院校学历的人员,其学历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关于自考生的单科成绩包括毕业论文答辩全部合格,但在报名时尚不能取得毕业证书的情况下是否能报名的问题。司法部规定“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全部合格的人员,持单科(全部科目)合格证书和主管自考报名的教育行政部门(自考办)开具的证实,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但在考试通过后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的时候必须持有正式毕业证件。同时,根据相关政策,对部分经济落后与少数民族地区的报名条件适当放宽,法律专科也能报名参加考试。
司法考试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一般为六月中旬到下旬。具体可以到华夏考资网查看最新信息。
现场报名时间一般为七月初至中旬左右。
司法考试报名方式
(1)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程序中有一个“网上预报名”的程序,至于是否为必经程序则由省一级司法局确定,考生可以在每年五六月份的时候登录司法部网站以及其他法律网站查询相关信息,或者向当地司法局电话咨询。
(2)已经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在网上预报名后在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时间和报名点进行确认;不实行网上预报名地区的报名人员应当在上述期间内,由本人到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3)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的人员,可以在工作、学习地报名。户籍在放宽地区的法律专业专科毕业学历人员,在非放宽地区或其他放宽地区报名、考试的,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4)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在大陆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应当在其居所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在香港、澳门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应当在香港、澳门向承办考试组织工作的机构报名;在台湾地区或者外国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应当到司法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台湾居民在考试报名时,应当向受理报名的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台湾居民身份证,不能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当提交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籍本或者户口名薄。
(5)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报名。
司法考试考试时间
一般为9月中旬,以2011年为例:
试卷一:9月17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7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18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18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第四卷考试的时间虽然也是在下午进行,但是比其他三卷用时稍长,为时三个半小时。主要原因在于第四卷考试中的书写量很大,时间太短无法满足实际需要,在此也提醒各位考生在备考过程中除了对法律知识进行学习外,还要通过有有针对性的锻炼提高书写速度和字迹的美观。具体的2011年的司考时间,请到华夏考资网首页查询最新的信息。
司法部也要对司法考试的时间发出明确公告,留意相关信息。2012年司考会不会改革
从08年开始喊改革,一年两考或者增加面试。2011年是叫嚷改革最凶的一年,但最终还是没有改革。
那么2012年司考是否改革呢?我们认为大改的可能性不大,但有改革的可能性,主要是因为司法部管理司考的官员2012年要换届了,这将导致有新官上阵。但我们必须认识到一年,就算改革,全国的考生都改革,对我们个人而言,还是一样的公平。
现在有司考两考一说,两考第一次考试大约是在一到三月份,司法部要提前半年左右出通知,现在没出通知,两考不成立。如果增加面试会在2012年6月份的报名时通知,现在有关部门应该征集意见,各大辅导机构会有风声流出,现在没听到风声,增加面试可能性不大。作为一个资格考试,增加面试的可能性也不会太大,即使增加面试,由各地司法局主考,面试的通过率也不会很低,提前准备,专心备考就是。
如有更多提问,欢迎到华夏考资论坛:bbs.huaxia600.com
此外,还有说公务员考试和司考结合的说法,华夏考资网的老师认为这不可能,因为如果两个考试结合,试问之前已经通过司考的朋友怎么办?难道都可以去当公务员了?还是只需参加面试即可呢?目前有那么多岗提供给已经通过司考的朋友吗?
司法考试考试科目
司法考试所考察的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分为四份试卷,每份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
一、试卷
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试题(含法律文书写作)。各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宪法、法制史、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包括:法理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司法考试平均通过率
回顾过去8年,2002、2003、2004、2005、2006、2007、2008年、2009年、2010年的司法考试通过率分别是7.74%、10.18%、11.22%、14.39%、15.00%、22.39%,24.16%,25%,23%。
司法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国家司法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地区的分数线略有变动。以2009年:根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符合《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名单》中所规定地方的应试人员,合格分数线放宽为315分。虑到西藏自治区自然环境的非凡性和法律人才短缺的实际情况,西藏自治区的合格分数线放宽为280分。考虑到少数地方对通晓并使用民族语言文字法律职业人员的迫切需求,对使用民族语言文字参加考试的民族考生,今年仍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一般于11月下旬公布。应试人员可在成绩公布之日上午8时起,通过司法部网站—和声讯电话(16899800)查询本人成绩。华夏考资网也有司考成绩查询通道,2010年数万人通过华夏考资网查分通道第一时间查询到了司考成绩。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等地区的应试人员使用声讯电话16839800,其他地区使用声讯电话16899800.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港澳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向原报名机构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一、二、三卷考试但无成绩的试卷。已经核查的成绩书面通知本人后,不进行再次核查。应试人员的分数核查申请由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和香港、澳门受委托的机构汇总造册后报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统一交评卷单位核查。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和评卷单位不直接受理个人的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法律职业资格证》申领
达到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自当年的12月份应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相应证书的申请。一般在第二年的三月份领取。
司法考试复习资料的选择:
根据华夏考资网五年多的辅导经验来看,备战司考需要的资料按类别可以分为两部分:书和录音。书包括了真题,教材,法条,练习书,这个不必多讲,下面会细细地分别说。
录音的来历 司法考试是一个自学考试,司法部又没有指定专门的教材和辅导机构(虽然三大本其实就是指定教材,但2002年以后就取消了这个“说法”了),考生复习中常常摸不到门路,于是,各个地方的辅导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地茁壮成长起来了,比较老牌的辅导学校比如万国三校海天律政,也有后起之秀众合,政法英杰,更有半路出家的新东方等等。华夏考资网的录音或者视频都是购买辅导班的网络课程,就是辅导班把面授的课堂内容录制下来,和面授一样,而且配套的讲义资料都齐全,全部下来才几百元,我们欢迎大家加入华夏考资vip,咨询电话***。
录音的作用
这些学校的出现给一部分找不到复习方向的同学带来了一丝希望。而经过了几年的磨练,各辅导学校老师的授课方式、对重点难点的把握、对出题人出题方向的研究都有了很大的进步。你想啊,每个学校大约有二十多位签约授课的老师,每位老师只讲一门课程,每年就研究这一门如何出题如何背记如何拿高分如何把重点难点消化掉,他们的课堂能不出彩么?很多明星老师的粉丝众多,授课效果也非常地好。可以说,有了辅导班之后,司法考试的复习就不再是一条摸索之路,而是有章可循、有矩可蹈的了。像难记的商经,可能你一天也背不下几条来,但有了张海峡老师的商经口诀加上他课堂上的生动演讲,你的记忆就会很深刻,课下再复习的时候对照讲义口诀,很轻松地就能记下来。再如理论性超强的刑法,就算你法条倒背如流做题时仍旧对不上号,如果学习的时候配上韩友谊老师的讲解,就能让你轻轻松松地把易混易错的知识点牢牢记住,考试的时候不考则已,一旦考了,只要会心一笑就可以了~虽然辅导班的价格不菲,一个学校的全程班都要20000元以上,并且大多需要脱产上课,但华夏考资网建议有条件的同学去参加辅导班,效果是很明显的。
当然我不是在给辅导班做广告,重点在这里呢:辅导班确实很有效果,但动辄两三万的支出(再加上食宿,费用更为惊人),脱产上课,而且好老师大多集中在北京上海南京等大城市,想听老师亲授就要搬去大城市上课,这不是每位同学都承受得起的。于是,华夏考资开始为考生提供辅导班的录音视频,满足无法上辅导班的朋友的需求,而且价格很低,全部的录音视频才几百。考试的考生必备的辅导资料之一,很多朋友先报了辅导班,但很多知识没有听懂,然后再购买一份录音资料补课,而且还可以弥补当地学校师资的不足。因为我们提供市面上所有学校的全程授课录音下载,包括但不限于万国、三校、海天、律政、新东方、新起点、新九洲、政法英杰、众合、中法网、指南针等。
司法考试书籍:
每年四月都是大家选择司考书籍的时候,大家都在问华夏考资到底应该买哪些书,现在司考书籍市场比较杂,每年都有不少新出的书籍上市,而且一上来就是交由法律出版社或者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但真正有用的书籍却为数不多。为了方便大家买书,我们把司考书籍分为五大类,一为教材,二为历年真题,三为练习题,四为法条,五为其他。
一、司考教材:
比较知名的有《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和《万国专题讲座系列丛书》(此书可能从2010年开始名称变为《众合专题讲座系列丛书》因为编写书的老师都到众合了)以及《中法网课堂笔记》,这几套书各有千秋,买其中一套即可。1:《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法律出版社 原价:260元(华夏考资会员价为80元)
本书是以前的司法考试指定教材,权威性自不待言,如果你没有法律基础,本书一定要买(有法律基础的简单定义:你是法本、法硕研究生、参与过司考且分数在260以上)。
此书很厚,看起来比较费劲,因为全书都是知识点的描述,没有习题或者相关案例。我们没有必要从头到尾全部看。本书值得看的部分是:
第一卷: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公法;
第二卷:刑法的总则部分,刑事诉讼法的第七章(刑事证明);
第三卷:民法的全部章节。
2:《众合专题讲座》,可以说此书是用得最为广泛的书籍,北京一般的法学院校的学生几乎人手一册,其中编写的好的有民法,刑法和行政法,但可惜本书只能成套出售,定价346。建议有法律基础的朋友买此书。(华夏考资会员价105元)
3:《中法网课堂笔记》,司考教材类书籍里面的老牌子了,此书获得不少考生青睐,当然这也和中法网本身的口碑有关,这套书大家最喜欢的就是其中的刑法篇了,是司考大腕阮齐林老师编写。喜欢中法网的朋友可以买这套书。
二、真题:
1:《历年试题及考点归类精解8册》(2010年版),法律出版社,张能宝主编 法律考试中心/组编 全8册,定价:128元,这套书是真题里卖的最好的。此书编写以各科法律为序,即把民法部份的全部真题放到一个单元讲解,而不是对每一年的真题一套一套的讲解。绝大部门考生都喜欢这种编写体例,因为可以方便我们一门法律的学习。真题就推荐张能宝的,绝对物有所值。华夏考资会员价为30元。
三、练习:
《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配套练习》,即“白皮书”,这套书可以说是练习里面最好的,当然网上也有人对此书发表自己的不满,但目前为此,应该难有其他的练习书能出其右者。全8册,也是按法律部门编写,建议大家在第一遍或者第二遍复习的时候,看完教材就做这套书,加强我们对新学法律知识的巩固。前期买这套练习书就可以了。此书华夏考资会员价为35元。7月份以后需要做的联系书籍:
万国的练习“红腰带”7月左右,三校名师的ab卷,这些练习华夏考资会给自己的内部会员提供电子版的。大家也可以购买纸质的。也可能众合也要出一套练习,届时大家也可以参看。
四、法条:
司法考试法条不能少,而且我们认为法条要买两种以上,其他的书籍买一种即可,但法条要买一本全的,再买一本重点的。
全的法条比较不错的有《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法规汇编》,注意该书是和三大本配套的,市面上有和此书同名的书籍,此书一般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该书华夏考资会员价35元。
还有指南针的法条,指南针的法条一共三本,定价247元,华夏考资会员价只需80元。
重点的法条,当然是李建伟编写的“重点法条”了,以前这本书是法条和配套练习分开的,09年开始是放到一起了分为上下册。此书定价106元,华夏考资会员价30元。
五、其他辅助书籍:
可以说,司法考试买上面的书就差不多够了,但还有几本书值得推荐; 一是《三大诉讼法比较19讲》,大家都知道,三大诉讼法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很容易混淆,本书就是针对这个问题,把三大诉讼法相关的知识点整理好,方便我们学习。本书定价45元,华夏考资会员只需15元即可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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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书籍都是主流司考书籍,其质量和效果是经历了广大考生体验的,以上书籍是华夏考资征求我站历年高分会员意见总结的,我们历年的会员能凭借这些书获取高分,那么大家也可以的。华夏考资推荐书籍只有一个原则“只选择对的,不选择贵的”书籍不在多,而在精。有以上的书籍,足够了,其他的书籍可买可不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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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书籍保证质量,绝非一般的盗版图书,此书质量和全国各地书店销售的书籍质量相当。华夏考资以成本价为大家提供这些书籍,请不要把网上其他地方的劣质书籍的价格和我们对比。购买书籍的会员名额有限,华夏考资的书籍出售工作在5月30日之前完成,以后华夏考资可能书籍,毕竟我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希望大家理解。以下书籍现在出来不少,请大家现在联系购买事宜,同时建议大家选择在大纲出来后大量采购书籍,因为那时的书籍才是最新的,而上面推荐的书籍非常重要的几本到目前还没有出来,现在大家可以预订书籍,后期集中统一发货。预订只需交100元定金,同时把需要的书的书面通过qq发给我们的客服即可,书籍出来后,我们会主动联系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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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辅导班或者个人把自己买的资料上传到免费网盘下载,有免费的干啥还要花钱呢?
因为所有司考资料有30g左右,大家想想,这么大的资料,谁会全部上传呢?而且免费网盘下载速度不稳定,资料反复上传,我们还得花大量的时间去找,而且很多资料是打着2012年的名义,实际上可能是n年前的旧资料,匆忙下载听了,会耽误学习的。这也是为什么很多朋友放着免费的资料不要,而要加入华夏考资网vip会员的原因所在。
花几百买个放心,比起上万元的辅导班,是不是比较值?
华夏考资网2008年之前的价格都是600,但是从2008年开始,大三的学生可以参加司法考试,很多学生喜欢讲价,为此,华夏考资从2008年开始,价格直接从600降到400,省去讨价还价的时间,我们可以更好的去整理资料及为加入的会员服务。2012年,华夏考资提供部分名师的视频资料,价格有所上涨,这主要是成本提高了。
当然,做录音的不止华夏考资网一家,有很多,华夏考资网降价也得罪了很多同行,华夏考资也经常被一些同行攻击,包括但不限于黑客攻击,网络谩骂。但我们坚信,只要认真为会员服务,让会员取得高分,通过司法考试比任何事情都重要,没有老会员的推荐,像华夏考资这样的网站很难立足。2010年,华夏考资通过老会员介绍来的会员达400人,而2011年通过老会员介绍来的会员达到600人以上,华夏考资一直以来很感激那些老会员,没有老会员的好评,华夏考资做不到今天的规模。
6.2012备战司考民法复习四步骤 篇六
民法在司法考试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我们大家都知道,司法考试一共四卷,每卷150分,及格分值为360分,即每卷90分就能通过,但是,从近三年考生成绩的反馈来看,凡是通过的考生,卷三民事法律卷基本的分都在100分以上,相反,没有通过的,卷三基本都没有达到100分,因此,广大考生要想通过2012年的司法考试,民法必须要拿到比较好的分值才可以。
民法每年基本分值为80-85分,近三年分值分别为82、81和80分。考试题型主要为卷三的单选、多选和不定项选择题以及卷四的案例分析题。
二、本学科的基本框架和知识体系
民法基本分为六部分,即民法通则、物权法、债法(合同法)、侵权法、婚姻家庭法和继承法。2011年分值分布:《民法通则》:单选5(2)道,多选2(2)道,合计:9(6)分《物权法》:单选5(6)道,多选2(2)道,不定项选择3(5)道,案例分析1(1)问,合计:18(23)分《债法》:单选5(5)道,多选7(7)道,不定项选择0(1)道,案例分析6(5)问,合计:38(35)分《侵权法》:单选3(2)道,多选2(2)道,案例分析
0(2)问,合计:7(12)分《婚姻法》:单选2(2)道,多选1(0)合计:4(2)分《继承法》单选0(1)道,多选2(1)道,合计:4(3)分
三、本学科的考查方式
(一)越来越重视考查基础知识,特别是基本理论
民法所包含的内容多,其基本和记忆的内容涉及总则、物权、债权、侵权、婚姻家庭、继承以及知识产权。并且每一个部分在司法考试中都会无一例外地考查到,每年都会占有一定的分值。
同时,对基础理论的考察开始深入。在现今的司法考试中,直来直去地对法条进行考查的情形已经不复存在了,而是需要考生对民法理论有透彻的理解。甚至有些题目,是不存在直接的法条依据,需要结合民法的基本原理进行分析,方能得出正确的答案。
(二)越来越重视考查重点法条,特别是新增法规(2012年新增)。
从2007年《物权法》出台;2008年《专利法》进行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诉讼时效司法解释》)出台;2009年,《合同法司法解释二》、《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2010年,《专利法实施细则》进行修改。2012年司考还要注意的法规是《建筑物区分所有司法解释》、《租赁合同司法解释》、《婚姻法解释三》等。出现如此多的新增法条,司法考试一定会考到,并且会着重去考。因为,司法考试喜欢考“重要的、新增的和例外的”。毋庸置疑,这些新增的法条的确给我们增加许多新的负担。一方面无疑增加了我们的复习内容,另一方面由于新旧法之间的相互冲突问题,使得考生在复习的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并且,民法仅仅掌握法条是绝对不够的,即使考生能够将法条全盘背过,未必能应对司法考试。法条仅仅是一个基础,考生必须领悟其所蕴含的真意,法条所反映的理论,才能够答对题目。
四、本学科的复习策略和方法
(一)首先要掌握民法的基本结构框架和逻辑体系。
民法学博大精深,这使民法看起来很杂,知识点非常凌乱。因此对付民法体系化的思路非常重要。民法的的基本框架可以用一个原则和两条主线串起来。具体来说:一个基本原则就是意思
自治原则,他是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的诸多理论都源于这一原则,把握了它就是把握了民法的命脉,它涉及到民法方方面面的领域:比较经典的法律行为理论实际上就是意思自治原则适用的工具,结合这一原则对法律行为的理解非常有帮助。合同法中的合同自由原则更是该原则的集中体现,两外他还体现在婚姻法里的婚姻自由原则、继承法中的遗嘱自由原则等。总之,意思自治原则是构建大部分法律制度的基础,所以在复习民法时一定要有这个“自治”的理念,对这个原则要进行着重的掌握和理解。
在这个基本原则统领下,民法有两条主线。第一条主线是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由三个要素组成:主体、客体、内容。民法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于主体要重点掌握的知识点就是权力能力和行为能力。接下来是客体。客体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物是物权的客体,物有主物、从物等分类。行为是债权的客体,智慧成果是知识产权的客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权利又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财产权物权和债权。第二条主线是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即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又可以分为人的行为和自然事实。人的行为可以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包括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合法行为以是否一意思表示为要素分为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法律行为又可以分为单位行为、双方行为。双方行为主要是合同。
(二)不能简单记忆法条,还要知晓法条背后的原理
有些考生对法律条文能够倒背如流,但是在学法网司法考试题库遇到试题却错的一塌糊涂,理不出问题的头绪来。经过历年的司考真题进行剖析,我们不难发现这样的一条规律:应用性题目越来越多,而每一应用题后面都有一条或者几条相关的法律条文或司法解释;但是,要解决这一实际问题,还必须上升到一定的理论高度才能判明法律关系的性质、主体、权利义务关系和法律责任。绝大多数考题考查的是考生对一个或者数个法条的掌握程度,但是绝非就法条考法条,而是注重考查应试者对法条含义的理解和运用。转自:九八考资()所以,单靠对法条的简单记忆以及字面理解,已经难以回答多数的考题。
同时,注意相互概念和法条的区别。考生应该将相同的、相似的、相反的内容结合在一起进行复习。例如,合同法中当事人的解除权。解除权是司法考试中比较喜欢考到的知识点。其出题方式往往是将不同合同的解除权放在同一道题目中进行考查,这就需要考生在复习的时候注意,在哪些有名合同中规定了解除权、解除权的行使主体是单方还是双方进行总结。例如,在著作权法中,哪些著作权人享有出租权、哪些主体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例如,在专利法中,在哪情况下行为人享有侵权的抗辩。对
于类似情况都要进行总结。
(三)不要轻言放弃
这一点是强调,民法所包含的内容十分庞杂,对某些方向有些考生在复习的时候有畏难情绪,因此,就想到放弃。例如,对于知识产权这一部分内容,绝大多数考生觉得其过于抽象,并且离我们的生活比较远,因此,在复习的时候总是把这一部分省略过去。这是十分不可取的。民法的各个部分都会考到,我们复习的时候可以甚至我们也鼓励考生放弃一些,但是,放弃的内容都是小的知识点,对于放弃某一个方向,这种情形是要避免的。
7.司考复习四大攻略 篇七
以下排序从量刑从宽到严排序,严重注意区分应当、可以及法定刑以下的情形;另根据量刑种类对比记忆,如下:
1、预备(可以从减或免除,聋哑、盲人预备族);
中止(无损当免损当减);
未遂(可从、减,教唆犯罪未遂心);
2、胁从(应当减轻或免除,防避过当胁从族);
从犯(应当从、减或免除,只有从犯享此福。);
3、自首、立功、坦白:
自首可从轻、减轻处罚,罪轻可免罚;
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如实供述并避免特别严重后果,才可减轻处罚;
一般立功,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可以减、免大功扛,自首又重大立功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4、应当减轻或免除;
防避过当胁从族。(防卫过当、避险过当、胁从犯,考虑此三种没有主观恶性或主观恶性较小)
犯罪中止看两眼,(鼓励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有损、无损待遇不同)
无损当免损当减(刑法第24条)。
5、应当从轻或减轻;
十四十八过失翁。(14到18岁的人及已满75周岁的老年人过失犯罪的才有此待遇,我们都无法享受了哈)
6、可以减轻或免除;
可以减免大功扛,(要重大立功,不是一般立功,)
行贿介贿快声张,
(要抢在被追诉前声张-主动交待,晚了白搭;介贿是指介绍贿赂)
贪污受贿别超限,悔改过后就退赃。(数额在5000-10000元之间者方可考虑本情节,悔改并积极退赃)
尚未造成严重果,欠帐不赖诉前偿。(恶意欠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7、可以从轻或减轻;
自首立功样样行。(自首、立功只要有一样就可以从轻或减轻了)
教唆犯罪未遂心,(是指教唆未遂、犯罪未遂)
老翁故意半癫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已满75周岁的老年人故意犯罪的,都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8、应当、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
应当从减或免除,只有从犯享此福。(犯罪时注意别抢主犯当)
可以从减或免除,聋哑、盲人预备族。(指聋哑人或盲人以及预备犯这一族人)
9、可以从轻、可以免除;
坦白可以从轻罚,如实供述即为佳;
若能避免特重果,可免处罚不算差。(犯罪较轻同时还要自首)
种植毒物别害怕,公安来前铲除他。(主动铲,等公安来叫你铲时就晚了)
轻罪外加有自首,以上皆可为免罚。
10、应当从重处罚情节有二:不满十八去教唆,外加累犯属总则
8.6月英语六级备考四大攻略 篇八
根据最新修订的大纲,改错题将作为新六级考试的必考题,这一点在最近几次的老六级考试中也得到了体现。其实,改错就其命题思路来看,着重考查学生的最基本的语法及固定搭配的掌握情况,极个别的题目会涉及到上下文逻辑关系,因此这项本应该是很容易得分的,但从该项得分统计来看,情况却不容乐观。很多同学反映改错题来不及做,或是一个句子看了半天就是不知道哪里出现了错误。让我们来看看2006年12月刚考过的新六级改错部分,到底有什么难的地方:
62、on every region改成in every region(介词搭配)
63、the nea report released改成the nea report was released(语法)
64、bar from demand改成bar from demanding(固定短语用法)
65、are unrelated to改成are unrelated(语法)
66、the belief in改成the belief that(同位语从句基本句法)
67、writing改成write(并列动词应该用相同的形式)
68、desirable改成undesirable(上下文逻辑)
69、begin改成began(语法)
70、its改成their(物主代词的指代)
71、nation改成national(词性)
大家看看以上的题目,除了第68题属于上下文逻辑题外,有哪道题不是在考查基本的语法,句法呢?可能我现在把答案写出来大家会认为很简单了。对,改错本来就是很简单的事情,不要想得很复杂。平时一定要加强基本功的训练,掌握一些最基本的语法句法知识,好好分析历年真题,这样做起题目来才会得心应手。
六级翻译题要比四级翻译难一些,主要在于填空的内容更长,句子更复杂。但分析这次新六级,发现翻译题仍然围绕基本语法,句法,搭配做文章,说穿了,还是要考查考生的语言基本功。比如72题的虚拟语气if you had…。you wouldn’t have done…固定搭配为:follow one’s advice, run into trouble;73题see/watch sb。 being done句型;74题的被动语态;75题固定搭配by/via email短语instead of;76题it’s not until+倒装句型,动词词组send out
综上分析,翻译题与改错题类似,主要考查学生的基本语法,基本句型和常见搭配的掌握情况,建议同学们在复习备考时一定要加强基本功的训练,在钻研历年真题的同时,要适当回顾并总结学过的语法,句型和常见的搭配,只有扎扎实实打好基础,考试时才能胸有成竹,以不变应万变。
9.司考复习四大攻略 篇九
首先,了解司考到底考什么。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司法考试最重要的特点是规律性很强,重点非常突出,即大约80%的知识点是每年反复考核的,而这些重点内容又只占大纲内容的30%.从理论上说,只要掌握了这些重点内容,就一定能通过考试。可见,司法考试的复习是一门“放弃的艺术”,考生可轻视甚至放弃不重要的内容;允许“投机取巧”,因为可以直奔主题。问题的关键是如何确定重要考点和如何牢固掌握重要考点并且能在考试中正确运用。重要考点的确定有两个最有效的途径:第一个途径是反复研究近五年的真题。可以说历年真题所考查的知识点就是重点,这是一个真理,屡试不爽。第二个途径是通过对考试普遍规律的把握来确定司考的重点。在考核的内容上,各种类别的考试的重点可以概括为九个字:“重要的、新颖的、例外的”。所谓重要的知识点,是指调整社会生活频率最高的法律制度或者部门法。所谓新颖的知识点,是指新出台的重要法律和司法解释。所谓例外的知识点,是指对原则规定的例外规定。并且,如果一项法律制度同时充足“重要的、新颖的、例外的”这三个要件,就一定是重中之重。比如《物权法》规定的善意取得制度、地役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这也是规律,重复发生作用。
其次,多轮重复,科学记忆。
法学是一个强调记忆和熟悉的人文学科,虽然说法学最终考察的是人的逻辑思维能力,但记忆实为逻辑运用之根基,根基不稳,运用终不能自如。也就是说,考生首先要能记住大量的信息,包括重点法条、理论要点等,而记忆需要大量时间的投入。对此,从记忆的规律看,众多人类学科学家的研究证明,多次重复是高效记忆、牢固记忆的唯一方法,对记忆能力差的考生就更要强调重复记忆,
重复在司法考试的复习中又是有语境的,司考中的重复由于信息量大,如果将大纲划定的范围全部记下,显然不可能,这就需要科学记忆。这里说的科学记忆,首先是考什么才记什么,如何实现?就是上面说的从真题出发,把历年真题一五一十,丝丝入扣地过上三遍,利用真题定取舍,利用真题辨枝干,利用真题抓核心,利用真题建体系,把考点找出来,把考点的体系全部记住。其次,科学记忆还要挖掘技巧,切忌死记硬背,技巧可以总结为:“口诀化、串联法、体系化”九字方针。具体讲,口诀化,就是将纷繁复杂的数个相关知识点编成口诀,5个字记住5个考点,10个字记住10个考点;串联法,就是就一个主题范围,或纵向或横向展开,将该范围所有考点一网打尽;体系化,就是在部门法的层面,理清脉络,绘出知识树,做到真正融会贯通,通过整体记住细节。一言以蔽之,科学记忆,不要全记,但该记的要记全,不要死记,但要记死。
再次,在记忆的基础上,梳理要点,建立自己的司考知识体系。
形成自己的司考观,提升自己的法学逻辑思维素养。可以听听业内名师专业的讲解,辅导班的作用在于帮助你梳理要点,不一定能帮助你走捷径,但绝对可以帮助你少走弯路,解答你在自学中积累下来的那些如鲠在喉的疑问。
最后,除了看书以外,还要注意以下问题,一是掌握制度背后的原理,理解有助于记忆;二是多做真题,通过真题的训练不仅可以摸索出题的规律、优化解题的方法、确定复习已经达到的程度和状态,而且有助于知识的理解、运用和记忆。
10.司考宪法复习之选举法 篇十
1、注意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的分界。读者可作这样的记忆:县级以下(含县级)直接选举,县级以上(不含县级)间接选举。此处选举是指选举人大代表,而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注意第26条第2款精神病患者是有选举权的;注意第6条第3款规定的旅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可参加原籍地或出国前居住地的选举的条件:(1)县级以下人大代表选举;(2)选举期间在国内。
3、准确掌握各级别人大选举的主持者为谁:地级市以上人大选举由本级常委会主持,县、乡两级人大选举由选举委员会主持。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注意上级人大常委会对下级选举的“领导”与“指导”不同。
4、第10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具体名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本法确定。设各级人大代表名额的确定机关、备案机关:区的市、自治州和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具体名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本法确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具体名额,由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本法确定,报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5、严格执行城镇与农村人大代表所代表人口数之比为1∶4的有以下几个级别的选举:(1)自治州、县、自治县(有例外,见第12条第2款县、自治县行政区域内,镇的人口特多的,或者不属于县级以下人民政府领导的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人数在全县总人口中所占比例较大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同镇或者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之比可以小于四比一直至一比一。);(2)省、自治区;(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
6、不执行以上比例的有:直辖市、市、市辖区(第13条直辖市、市、市辖区的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多于市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仅概括规定不相等比例。
7、注意第12条第2款调整比例的有权决定机关:省级人大常委会。县、自治县人大中,每乡镇至少有一名代表。
8、直接选举的选区划分标准: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注意每一选区的代表人数:选区的大小,按照每一选区选一名至三名代表划分。
9、选民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直接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精神病患者有选举权,但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不列入选民名单。
10、有关对选民名单不服的救济程序:(1)申诉;(2)选举委3日内作出决定;(3)不服选举委决定,在选举日前5天向选区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4)法院实行一裁终局制。注意上述有关3日与5日的期间规定。
11、第29条规定代表候选人的产生。有权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有:(1)各政党;(2)各人民团体;(3)选民或代表10人以上联名。
12、无论直接选举,还是间接选举,均实行差额选举制(第30条第1款)。
13、直选与间选的差额比例(第30条第2款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有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直接);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间接))。
14、注意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资格(第32条):不限于本级人大代表。
15、务必掌握直选与间选的主持者(第34条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时,选民根据选举委员会的规定,凭身份证或者选民证领取选票。各选区应当设立投票站、流动票箱或者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投票选举由选举委员会主持。第35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由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
16、直选与间选均采用无记名制(第36条第1款)。
17、投票种类(第37条):(1)赞成;(2)反对;(3)另选其他选民;(4)弃权。
18、委托投票(第38条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与代写选票(第36条第2款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委托投票须经选举委员会同意,不同于代写选票。
19、重点掌握无效投票与作废投票情形。第40条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第41条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
20、掌握第41条当选代表所需票数(选区全体选民或全体代表之过半数)。须注意的是在直接选举中,只有在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时,选举方为有效。所以,对某人是否当选,首先应认定该选举是否有效,然后再看其得票数。
21、监督、罢免单位确定:第43条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者选举单位都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
22、各级有权提出罢免请求或罢免案的主体:第44条第1款对于县级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三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第45条第1款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法律|教育|网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五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罢免案应当写明罢免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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