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违人员帮教管理办法(精选4篇)
1.三违人员帮教管理办法 篇一
准备队 “三违”人员帮教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职工安全思想教育,规范“三违”人员帮教转化工作流程,大力提升全队职工的安全行为规范,促进“三违”向“安全”转化,减少和杜绝违章现象发生,实现“操作零违章”目标。队特制定“三违”人员帮教方案。
一、目的意义
开展安全思想教育及“三违”人员帮教转化活动,其目的和意义就是通过各种形式的安全思想教育活动,规范严格的安全帮教工作流程,强化安全理念渗透和安全操作行为养成,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等安全思想、安全理念成为广大职工群众认同和接受的价值观,使公司安全法规、安全制度、作业规程的行为养成深入人心,成为职工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准则,主动抵制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自身应有的安全和健康权利自觉进行维护,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变“他律”为“自律”,从而促进全队安全生产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实现“人员零伤亡、瓦斯零超限、水患零威胁、设备零失爆、操作零违章”的“五零目标”;
2、大力推行安全思想教育,通过形式多样的安全思想教育活动,构建安全思想教育长效机制;
3、严格执行“三违”人员帮教转化工作流程,进一步丰富和深化“零事故”活动,逐步形成安全帮教活动的长效机制,努力打造本质安全型队组。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顺利开展,队成立安全思想教育及“三违”人员安全帮教领导小组。
组 长:李云江 陈永军 副组长:齐连波 冯俊岭
成 员:姜兆忠 宿宝杰 任敦岐 程元利
四、主要内容
1、日常安全思想教育要推行“十运用”。一是运用“心理疏导法”,帮教“思想麻痹型”人员。要针对日常工作中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凭“经验”办事的麻痹人员,通过日常的心理疏导,采取定期开展思想访谈、讲案例等方式,讲安全利弊,讲三违后果,使其从思想上牢固树立安全意识。
二是运用“互保联保法”,帮教“操作粗放型”人员。要充分发挥各级管理人员的现场把关职能,把控制职工的不安全行为放在抓好工作现场的操作监护上,要采取“人人结对互帮互保”的方式,通过结对互保联保,搞好安全自保与互保,着力营造“人人都当现场把关员,人人都当现场监督员,人人都是安全联保员”的现场工作环境,一旦自己或他人发生违章,同等受罚。
三是运用“监督帮扶法”,帮教“一般违章型”人员。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带头示范作用,对一般违章型人员,要在积极帮教的同时,采取党员结对帮扶监督,做到党员“人人头上有指标,人人手上有动作,人人身上有考核”,从而保证一般违章人员不再违章。
四是运用“重点培训法”,帮教“技能低下型”人员。职教中心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技术培训措施,对那些业务技能差,岗位操作规程不熟悉的职工以及初上岗的新工人,实行有步骤、有重点的操作技术培训。同时,要充分利用每日一题、学习日、班前会等形式载体,大力开展业务技能、岗位操作规程学习活动,让员工熟业务、懂规程、上标准岗、干标准活。
五是运用“强制灌输法”,帮教“得过且过型”人员。对那些不爱参加安全技术学习,培训时开小差,考试时靠抄答案而蒙混过关,工作中得过且过的职工,要采取脱产培训等方式,强化他们的安全思想教育与业务技术学习,使之懂操作规范,知作业标准,明防范措施。六是运用“家访谈心法”,帮教“带过上岗型”人员。对一些职工因违章违纪受到处罚后抵触埋怨情绪突出,逆反心理较重,不愿再承担重任的情形,要及时深入到被帮教者家中谈心交心,并与其家庭成员一道,共同做好被帮教者的思想开导工作,使其放下思想包袱,集中精力搞好本职工作。
七是运用“关心体贴法”,帮教“心事重重型”人员。对一些因家庭经济、夫妻关系、子女等问题而造成工作上分心而不安心工作的职工,定期开展谈访家访活动,不仅要当好思想疏导员,更要当好生活服务员,力所能及地为其排忧解难,使其放下思想包袱。
八是运用“察言观色法”,帮教“情绪多变型”人员。要积极开展班前健康确认,留心观察每个职工的言谈举止变化,发现职工有思想问题及时予以疏通开导,不能让带思想包袱下井和上岗操作。要及时发现掌握职工的思想苗头,加强职工安全思想教育,把住入井、上岗安全关口,减少“三违”行为的发生。
九是运用“结对帮教法”,帮教“精神恍惚型”人员。对个别职工性格孤僻、反映迟缓等行为,要采取“一帮一跟踪监控”方式,落实一名思想素质好,技术较全面、会做思想工作的人与这类人结对子,进行传、帮、带,做到勤提醒、常招呼、多帮助,控制他们的反常举动和冒险行为。
十是运用“定期分析法”,帮教“冷热偏心型”人员。要坚持每月定期进行职工安全思想动态分析和查找安全管理漏洞,制定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安全中的冷热偏心现象,确保安全工作常抓不懈,使职工时刻紧绷安全弦。
2、一般“三违”转化就是要推行“过五关”转化流程。一是现身亮相关。要制定完善“三违”曝光讲评机制,所有“三违”人员必须进行现身亮相讲评。
二是帮教关。对发生一般“三违”人员,必须进行一对一思想帮教,并要健全完善帮教访谈记录。
三是班组帮教关。对发生“三违”行为的员工,所在班组要召开全员参加的工作恳谈会,剖析三违成因,引以为戒。
四是保证承诺关。三违人员要在接受帮教的同时,书面作出安全保证承诺。
五是定期考评关。对发生“三违”行为的员工,要以半年为期限进行安全行为考评,结合实际自行制定一般“三违”转化管理规定及考评标准,并严格执行。
3、严重“三违”帮教就是要严格执行安全帮教“过五关”工作流程。
一是谈心疏导关;首先要了解严重“三违”人员违章成因及心理状况,并记录在案。成立谈心小组,与“三违”人员谈心进行心理疏导,深挖思想根源。
二是班组检查关;在全队班前会上,“三违”人员要讲“三违”经过、危害、后果、教训和改进措施,并现场宣读承诺保证书。
三是安全培训关;根据“三违”性质,确定被帮教人员学习培训时间,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教培训计划,进行规程制度学习、案例教育,增强工作责任心。
四是亲情帮教关;要充分发挥家属协管的“二道防线”作用让职工家属帮助“三违”人员从思想上提高对“三违”行为严重性的认识,要着力倡导“丈夫儿子不遵章、亲人脸上也无光”的安全亲情理念,用亲情使其认识到违章给家庭、给亲人带来的严重危害和后果。
五是通报亮相关。对严重“三违”人员进行公开通报亮相。每月对严重“三违”人员及所在班组通报亮相,达到即教育本人,又警示大家的作用。
五、奖惩要求
1、实施“三违”人员帮教是实现“操作零违章”所采取的一项针对措施,一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工作的落实到位,不放过一个“三违”人员,达到帮教一个、转化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
2、每季度要根据“三违”帮教情况进行考核奖励,奖励基金从队工会经费中列支。
3、对被考核班组“三违”情况实行月度汇总,季度考核兑现的形式进行。每季度依据严重“三违”数量对被考核单位进行排名考核,每季度严重“三违”数量最多的班组,要进行工作讲评,并进行通报亮相。
4、各班组安全帮教第一责任者要在积极好职工日常安全思想教育的同时,着重抓好“三违”安全帮教转化。每季度依据考核结果对班组进行奖励,季度本班组无严重“三违”的,奖励500元,半年内本班组无严重“三违”,的奖励1000元。
2.三违人员帮教管理办法 篇二
第一条 为科学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档案,加强安置帮教工作档案管理,维护安置帮教工作档案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和可识别性,充分发挥安置帮教工作档案服务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局《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安置帮教档案工作是安置帮教业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安置帮教办公室、各基层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站(司法所)、应树立科学建档、严格管理、规范使用、服务发展观念,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安置帮教档案建立管理工作。
第三条 安置帮教工作档案是指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在履行职能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全部工作情况记录,按照载体分为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实物档案,包括文字材料、报表、照片、图书资料、音像制品、证书奖品等。在建立文字纸质档案的同时,应尽可能建立电子档案。
第四条 各安置帮教工作管理机构和工作机构应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探索、丰富安置帮教工作档案内容,完善安置帮教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第五条 安置帮教工作档案应按照、类别,遵循一人一卷、一卷一号原则建立和归档。
每名安置帮教对象应建立一份电子档案,重点对象应同时建立一份纸质档案。
每名安置帮教对象档案卷宗包括封面、目录、三书五表(监所填寄的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帮教通知书或县(市、区)安置帮教办公室填寄的安置帮教通知书中的一种、安置帮教协议书、解除安置帮教通知书存根、教育改造矫正情况登记表、安置帮教对象基本信息登记表、安置帮教工作记录表、访谈笔录、解除安置帮教申请表)以及出监(所)鉴定表、省内外监所要求反馈的服刑在教人员核查表(原件或复印件)、户口迁移人员转移帮教函、流出人员委托帮教函等相关资料。
第六条 安置帮教办公室、各基层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站(司法所)应建立各自安置帮教工作台帐和安置帮教工作档案。
第七条 安置帮教办公室安置帮教工作台帐和工作档案应包括:
1、业务文件
2、印章
3、业务图书、图片、音像制品
4、证书、奖品
5、领导批示
6、工作动态、简报;
7、工作报表;
8、监所预放名册;
9、所辖县(市、区)5年内刑释人员、3年内解教人员名册;
10、半年及工作意见、工作要点、工作总结;
11、考核意见、考核报告;
12、工作调研报告、理论研究论文;
13、报送领导机关、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反映工作情况的报告或数据分析材料、工作请示等文字资料;
14、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议、其他业务工作会议资料;
15、成员单位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情况资料;
16、重要工作、重大活动情况资料;
17、来电、来函、来人咨询接访记录;
18、特殊或重大个案相关情况资料;
19、安置基地、安置实体、职业培训中心资料; 20、创业典型储备库;
21、安置帮教志愿者名册;
22、安置帮教协会资料;
23、其他相关业务资料
第八条 旗安置帮教办公室安置帮教工作档案除包括第七条规定内容外,还应包括:安置帮教机构名册,刑释解教通知书(原件或复印件)或存根、培训就业情况名册及资料、安置政策落实情况资料。
第九条 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站(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档案除包括第七条规定内容外,还应包括:安置帮教机构名册,村、社居、企业事业单位安置帮教机构及工作人员名册,安置帮教对象名册,安置帮教对象档案。
第十条 村、社区居委会安置帮教工作档案应包括:业务文件、业务工作开展情况资料、安置帮教对象名册、安置帮教对象档案、安置帮教志愿者名册。
第十一条 安置基地、安置实体安置帮教工作档案应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章程、安置基地批文(或同意成立安置实体决议和批文)、管理制度资料、安置帮教工作开展情况资料、宣传报道情况资料、年检情况及有关政策扶持情况资料。
第十二条 安置帮教工作台帐、安置帮教对象档案由省安置帮教办公室统一制定表式,各市、县(市、区)安置帮教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印发给司法所和基层安置帮教工作机构。第十三条纸质安置帮教对象档案使用A4纸,按顺序归档、标页、装订成册。保持档案的原始性、完整性,发现档案丢失、拆改、毁损的,应立即向主管机关报告并及时追查。
第十四条 村、社居、安置基地与安置实体、企事业单位安置帮教工作机构等建立的帮教对象档案,帮教对象帮教期满解除帮教后一律交司法所保管。安置帮教工作台帐由各单位留存保管备查。机构撤消、合并、分立的,应将档案及时移交有管辖权的工作机构保管。第十五条 安置帮教工作档案应由安置帮教工作机构统一管理、专人负责、专柜存放。档案室、档案柜应有锁具。做好防火、防潮、防霉工作,保障档案安全。
第十六条 建立安置帮教工作档案阅览制度。安置帮教档案不外借、不公开;与业务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阅览;工作人员查阅后立即归还。
第十七条 建立安置帮教工作档案保密制度。对有关安置帮教工作的秘密信息、涉及刑释解教人员及其家庭成员隐私的信息、刑释解教人员违法犯罪信息、服刑劳教信息以及安置帮教对象要求保密的信息不得外泄。
第十八条 重要档案保管期限为永久,一般档案保管期限为三十年。电子档案永久保留。
下列档案资料永久保留:
领导批示,领导小组与工作机构变动文件,印章,表彰奖励文件,规范性业务文件,工作典型经验材料,工作要点、工作总结、工作报表、考核报告,工作制度资料,重要工作会议纪要和资料,重大工作活动资料,重要工作报告、重大工作调研报告,重大个案情况资料,重要工作通报,重要工作台帐,重点对象帮教卷宗。
第十九条永久保留的档案超过三十年,安置帮教工作机构没有保管条件的,可统一移交地方档案局(馆)或交上级主管机关代管。
第二十条 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建立登记清单,经同级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统一销毁,审核人和承办人在清单上签名。禁止私下销毁工作档案。
第二十一条 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对下级安置帮教工作机构以及相关部门安置帮教工作档案建立、管理、利用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第二十二条 安置帮教档案工作列入安置帮教考核工作范围考核。第二十三条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附件一:
安置帮教工作台帐、安置帮教对象档案(试行)目录
一、安置帮教工作台帐
(1)安置帮教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站)名册
(2)村、社居、企业事业单位安置帮教机构与工作人员名册
(3)安置帮教志愿者名册
(4)安置帮教协会会员名册
(5)培训中心、安置基地、安置实体名册
(6)创业典型名册
(7)安置帮教对象名册
(8)安置基地、安置实体、培训中心登记表
二、安置帮教对象档案
(1)封面
(2)目录
(3)安置帮教通知书(监所填寄的《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帮教通知书》或县(市、区)司法局(安置帮教办公室)寄发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通知书》);
(4)监所填寄的《罪犯出监(所)鉴定表》《劳教人员出所鉴定表》;
(5)转移帮教函及回执
(6)委托帮教函及回执(7)安置帮教协议书
(8)安置帮教责任书
(9)《教育改造矫正情况登记表》
(10)《安置帮教对象基本情况登记表》
(11)《安置帮教工作记录表》
(12)《访谈笔录》
(13)《解除安置帮教申请表》
(14)《解除安置帮教通知书》及存根
附件二:
安置帮教工作台帐、安置帮教对象档案(试行)表式
编号
安置帮教对象档案
(封面)
姓 名
户 籍
住 所 帮教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立卷人
立卷日期 年 月 日
保管期限
单 位
安徽省安置帮教办公室印制 附件三:
安置帮教档案说明
1、《安置帮教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站)名册》、《村、社居、企业事业单位安置帮教机构与工作人员名册》、《安置帮教志愿者名册》、《创业典型名册》由各级安置帮教办公室、乡镇街道司法所、村(社居)、企事业单位填写,并报上一级主管机关备案。
2、《安置帮教协会会员名册》、《安置基地安置实体 培训中心名册》、《安置基地 安置实体 培训中心登记表》由建立该协会、基地、实体、中心的主管机关填写,并报上一级主管机关备案。
3、《安置帮教对象名册》由村(社居)、安置基地、企事业单位、司法所填写保存,县(市、区)安置帮教办公室建立的按乡镇街道归类保存。
4、《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出监(所)鉴定表》由监所提前一个月填写一式两份寄给县(市、区)司法局(县、市、区安置帮教办公室),县(市、区)司法局将其中一份转交县(市、区)公安局,一份存档。有的县(市、区)司法局将通知书原件或复印件寄司法所,有的另制发固定格式通知书(见附件)寄司法所。《帮教通知书》由监所在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期满解教)出监所时填写发给刑释解教人员,由其本人携带到司法所办理报到登记手续时使用。鉴于省内外监所通知书、鉴定表寄发情况不一,特规定:凡监所将通知书、鉴定表寄给县(市、区)司法局的,司法局在安置帮教对象名册上登记后,可将原件或复印件寄给司法所,也可另寄帮教通知书给司法所。司法所接到监所或县(市、区)司法局寄来的通知书、鉴定表,一律登记建档。司法所没有接到监所寄来的通知书、鉴定表,而是通过摸排了解掌握安置帮教对象基本情况的,或是从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衔接的,直接填写《安置帮教对象基本信息登记表》,进行名册登记,建立个人档案,同时另建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可在D盘等与操作系统分开的专门区域以文件夹形式建立。
5、《委托帮教函》由安置帮教对象户籍地司法所填写,寄给安置帮教对象外出流入地的司法所。
6、《转移帮教函》由安置帮教对象原户籍地司法所填写,寄给安置帮教对象户口迁入地的司法所。
7、《教育改造矫正情况登记表》由监所或司法所填写,主要包括在监所服刑在教及在社区矫正阶段基本情况记录。
8、《安置帮教对象基本信息登记表》由具体负责安置帮教工作的司法所或村(社居)委、安置基地、企事业单位填写,记录与安置帮教对象的安置帮教工作措施有关的基本信息。
9、《安置帮教协议书》由具体负责某帮教对象安置帮教工作任务的帮教小组(帮教人)与该帮教对象签订,用于确定双方帮教与被帮教关系。
10、《安置帮教责任书》由安置帮教工作主管机关(各级安置帮教办公室、乡镇街道司法所)与具体负责安置帮教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村(社居)委、安置基地、安置实体、企事业单位等)签订,用于确定双方责任关系。
11、《安置帮教工作记录表》由负责某安置帮教对象的司法所、帮教小组或村(社居)委、安置基地、安置实体、企事业单位填写,是在帮教期内对安置帮教对象开展安置帮教工作的主要记录。
12、《访谈笔录》由具体负责对某安置帮教对象实施帮教工作的人员填写,记录访谈帮教情况,是《安置帮教工作记录表》的必要补充。
13、《解除安置帮教申请表》由村(社居)、安置基地、企业事业单位等基层单位填报,司法所签署意见,重点管控对象由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签署意见,乡镇(街道)、企业事业单位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司法所反馈原帮教单位归档。14《解除安置帮教通知书》由司法所填写,通过具体负责某安置帮教对象安置帮教工作的村(社居)、安置基地、企业事业单位等基层组织交给安置帮教对象本人或其家属。
15、其他重要安置帮教工作资料包括《刑事判决书》、《劳动教养决定书》、特殊人员接送安排、医疗等鉴定结论、安置措施帮教意见等有关资料。没有或不必有这些资料的帮教对象档案从略。
16、凡按月、季、半年等对帮教对象进行帮教工作记录的,由各地制定记录表格。有关帮教措施详细情况、特殊个案处理情况等由帮教小组或有关单位另行记录,一并归档。
17、安置帮教对象尽可能建立一人一档,重点帮教对象必须建立一人一档。一人一档内容除封面、目录、三书五表(帮教通知书中的一种、安置帮教协议书、解除安置帮教通知书存根、教育改造矫正情况登记表、安置帮教对象基本信息登记表、安置帮教工作记录表、访谈笔录、解除安置帮教申请表)外,其他资料如出监(所)鉴定表、委托或转移帮教函存根等有关资料,由帮教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建立归档。凡涉及该帮教对象的有关资料,尽可能归档保存。帮教期满后,一人一档卷宗一律交司法所保存,三十年后可由司法所送县(市、区)司法局统一移交县(市、区)档案局(馆)保存。
3.三违人员帮教管理办法 篇三
【字体:大 中 小】 2013年01月24日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重点人员帮教管理工作,提升社会管理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黄南州委州政府出台了《黄南州重点人员帮教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从八个方面加强重点人员帮教管理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建立工作衔接制度。一是建立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衔接制度。对移交地方重点人员,公安、法院等部门应及时与户籍所在地乡镇党委政府、派出所、司法所取得联系,由其组织相关人员将其接回并办理登记手续,实现无缝衔接。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战、公安、法院、司法、民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工会、团委、妇联等帮教管理成员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联系工作会议,通报工作情况,核对重点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同时研究落实相关政策,协调解决帮教管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建立例会制度。由乡镇(社区)司法所牵头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落实帮教管理措施,掌握汇总相关信息。
(二)建立登记建档制度。由乡镇(社区)负责定期对重点人员进行排查核实,填写《黄南州重点人员基本情况和帮教管理考评情况表》,由乡镇司法所按职能分工建立重点人员帮教管理档案,一人一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掌控。
(三)建立风险评估制度。由乡镇帮教管理人员对重点人员定期进行调查分析,根据调查分析情况客观地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作出评估报告,依据评估报告,分类制定帮教计划,落实帮教措施,防止重新违法犯罪。对高风险类对象实施严管,对中风险类对象实施普管,对低风险类对象实施宽管。
(四)实施“三帮一”制度。对每名重点人员由所在乡镇分别安排三人进行帮教管理:即对失足的在校学生,由乡镇干部、学校班主任、家长进行帮教;对有不良行为的农牧民、社会闲散人员,由乡镇干部、村(社区)干部、家庭成员进行帮教;对有不良行为的宗教教职人员,由乡镇干部、寺院管理局(或寺管会)成员、家庭成员进行帮教;对恶习较深、改造难度大,且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重点人员,由乡镇党委指定一名领导干部负责帮教工作,并与派出所、司法所干警等组成帮教小组进行重点帮教。乡镇帮教管理干部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落实帮教管理各项措施、填报管理登记台账、对重点人员进行日常帮教管理和考评等工作。
(五)实施定期谈话制度。乡镇(社区)帮教管理人员要针对帮教对象的思想、现实表现,定期与帮教对象谈话。谈话的主要内容为:了解重点人员思想动态和家庭生产生活情况,开展形势教育,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帮助重点人员认识错误,矫正思想和行为偏差,引导他们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维护民族团结,树立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和正确的幸福观,以乐观的态度积极主动地融入社会。对高风险类人员由乡镇帮教管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谈话,并与公安部门联络员建立每周沟通机制;对中风险类人员每月进行一次谈话;对低风险类人员每两个月或每季度进行一次谈话。
(六)建立培训帮扶机制。采取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协作方法,把日常个别帮教与定期集中培训相结合,把监督管理与人文关怀相结合,寓监督管理与帮助服务之中,通过满腔热情、真心实意地教育培训和扶持,努力把消极因素转变为积极因素,不断推进管理创新。宣传部门负责形势政策、爱国主义、思想道德的教育培训工作;司法行政部门在做好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培训的同时,随时掌握重点人员家庭情况和思想动态,注意及时协调化解特殊人员家庭内部的矛盾纠纷以及与村(社区)其他人员的矛盾纠纷,为他们融入社会创造良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统战、民族宗教、教育行政部门和团委、妇联、工会等社会团体按照各自职能做好不同人群的教育培训工作;卫生部门负责对存有心理危机或患有心理疾病的人员定期进行医疗服务、心理预防和危机干预,帮助他们缓解心理压力,增强生活自信心,形成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就业部门负责创业技能培
训工作,提高重点人员适应社会的能力,为他们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条件;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落实低保、医保、社会救助等帮扶政策,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产生活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增强他们对社会主义制度的认同感;公安部门加强与各有关方面的联系与协作,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重点人员相关信息,指导帮教管理人员落实各项监管措施,确保不脱管不漏管;乡镇(社区)帮教管理干部要经常进村(社区、寺院、学校)入户,协同村(社区、寺院、学校)帮教管理人员和家庭帮教人员不失时机地做好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衔接联系,推动各类帮教资源共享。
(七)建立稳控机制。公安、司法行政部门要及时掌握重点人员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把握工作主动权。各乡镇要加强对重点人员帮教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根据重点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完善管理台帐,报送帮教管理信息,为做好帮教管理工作、及时预防苗头性不稳定事件的发生提供第一手信息资料。把重点监控与动态稳控相结合,建立健全情报预警制度,全面落实领导责任、管理责任和监控稳控措施,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事件。
4.三违人员思想调查报告 篇四
为贯彻国家和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切实做好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了解煤炭企业”三违”(三违”在煤矿安全生产中指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员工安全思想状况,增强企业抓好员工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笔者以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公司所属白水煤矿为例,深入基层区队,通过个别访谈、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对该矿今年5、6、7三个月的121名“三违”人员进行了深入调查。个别访谈10余人,发放问卷150份。收回142份,回收率95%。现将调查的数据经分析后,作如下报告:
一、调查内容和形式
中心内容围绕全面解析“三违”人员思想行为状况及其根源来设计问卷。共设计了20个大项,合41个小项。内容涉及到的问题如下:
三违人员基本情况方面包括:年龄、文化程度、职务、工龄、工种、熟练程度等;
三违情况:次数、种类、带来的后果、事后处罚及危害。
三违动机:偷懒、节省时间、有人唆使、习惯做法、偷工减料等;
团青工作:最需要加强的工作、组织观念淡薄的原因、开展青年突击队和志愿者活动的支持度。
为了确保调查的真实性,我们在设计调查问卷时去掉了姓名一栏,解决“三违”人员的思想顾虑,只讲想法看法,不问对错,使得受调查者能够放下包袱,畅所欲言。
***采掘机电运输瓦检放炮其他
后果是指是否造成事故、事故包括人身事故与非人身事故;从处罚上看,分行政处罚与经济处罚,但较多采用的是经济处罚。就经济处罚而言,200元以上的罚款占经济处罚的94.44%以上,最高达1000元的罚款已经创造我矿的“三违”罚款之最。从以上数字上来看,不能不说抓“三违”力度如此之大,“三违”却屡禁不止,效果不甚理想,急需研究有效的办法,改变当前状况,这也正是我们进行“三违”思想分析之目的所在。
3、“三违”动机分析
动机是行动的原动力。我们分析“三违”的目的就是想探究清楚,在员工的思想中“三违”究竟为了什么。
⑴、省时、省力、省时间、省材料四项,目标一致,内容相识,员工选择人数占到总人数的90%,是“三违”中最常见的动机,在“四省”的诸多原因中,赶任务与早上井属“四省”项目中的两大主要原因。
⑵、无知无意与习惯做法占总人数的38.81%。许多习惯做法属长期行为形成,干惯了、顺手了,操作者并不知道是违章行为而违章。而有些无知无意并不是不懂正确做法,而是精神不集中,不知不觉就违章了。可以将无知无意分为不懂不知与知道但不注意违章两类。其中因走思愣神不注意而违章,比不知道要高出许多
在习惯的形成过程中,环境因素举足轻重。“常见别人这样干”、人际环境如此,必然有人模仿;“岗位查的不严”,管理环境如此,必然是想怎么干就怎么干;“顶板常流矸”,工作环境如此要么“快干快完”,要么“习以为常”。“快”则蛮干、“习以为常”则会丧失警惕性,如果
从个人教训与他人教训比较看,则他人教训大于本人教训。
⑶、“三违”时情绪及其原因。通过调查,包括苦恼、激动、恐惧、厌恶、愤怒在内的“有情绪者”占67.17%,证明“三违”确实有情绪化行为。
⑷、现场人际关系
分析“三违”时现场人际关系大致可分为三大类。一是对“三违”视而不见,与己无关,占19.40%;二是不赞成“三违”,对待别人违章只是提醒一下的占55.22%,属首选态度;真正出来制止的并不多,仅占23.88%,大多数员工只是提醒一下了事。三是赞成和协助“三违”的占2.99%。
综上所述:在实施“三违”行为的整个判断过程中,诱发因素常常是“三违”机会的出现。这种机会使员工动机中的赶任务、多挣钱、早上井就安全的优势动机得到强化。如果工作环境无异常,周围员工不会管的判断得到肯定,那么最终就会形成现在“三违’不会出事故,不会被抓,省时省力省时间,熊掌与鱼兼得、何乐而不为的推理结果,从而实施“三违”行为。
⑸、“三违”态度
态度包括认识、意向和行为倾向三个方面。一个人的态度对行为具有指导性或动力性的影响。研究“三违”态度可以了解反“三违”认识、意识的内化程度和现有“三违”态度对“三违”行为到底有多大的制约作用。
从调查中可以看出,认为不应该违章的占98.51%,认为应该吸取
附表:
“三违”调查数据采集统计表
第一部分 基本状况
1、您的基本状况:
①性别:(A)男(占100%);(B)女(占0%)。
②年龄:(A)20岁以下(占1.5%);(B)20-28岁(占20.90%);(C)29-35岁(占28.36%);(D)35岁以上(占49.24%)。
③文化程度:(A)初中及以下(占74.63%);(B)高中、技校(占20.90%);(C)中专、大专及以上(占4.47%)。
④政治面貌:(A)党员(占11.93%)(B)团员(占14.93%);(C)群众(占70.15%);(D)民主人士(占2.99%)。
⑤工别:(A)固定工(占7.96%);(B)农协工(占59.20%);(C)合同工(占32.84%)。⑥工种:(A)采掘(占58.71%);(B)机电(占11.94%);(C)运输(占20.39%);(D)瓦检(占4.48%);(E)放炮(占2.99%);(F)其它(占1.49%)。⑦职务:(A)队干及班组长(占11.94%);(B)工人(占88.06%)。
⑧熟练程度:(A)熟练(占29.85%);(B)较好(占29.85%);(C)一般(占40.30%);(D)生疏(占0%)。
第二部分“三违”情况
2、您是否出现“三违”:
(A)从不(占25.37%);(B)偶尔(1~2)(占70.15%);(C)少量(2~3)(占2.99%);(D)经常(3次以上)(占1.49%)。
3、您出现违章的种类:
(A)操作行为违章(占53.73%);(B)上下井途中违章(占2.99%);(C)分散岗位违章(占5.97%);(D)其它(占35.82%)。
4、您的违章造成的后果及类型(多选):
(A)造成事故(占2.99%);(B)未造成事故(占76.12%);(C)说不清(占16.42%)。(D)人身事故(占2.99%)(E)机电事故(占1.49%)
5、您违章后的受伤及处罚情况(多选):
(A)轻伤(占11.94%);(B)重伤及以上事故(占2.99%);(C)200元及以上
(A)不管(占19.40%);(B)提醒(占55.22%);(C)制止(占23.88%);(D)赞成(占0%);(E)协助(占0%)。
10、您对待违章的态度:
①对规程的看法:(A)血的教训,应该吸取(占95.22%);(B)吓唬人(占2.99%);(C)无所谓(占1.49%)。
②对违章的看法:(A)不应该(占98.51%);(B)应该(占0%);(C)有时可以(占1.49%);(D)无所谓(占0%)。
③对领导抓“三违”的看法:(A)不应该(占5.97%);(B)应该(占86.57%);(C)有时可以(占7.46%)。
④对“三违”与事故的关系的看法:(A)不该违章(占94.03%);(B)本人无能(占1.49%);(C)运气不好(占4.48%)。
⑤您身边是否有“三违”:(A)有(占49.25%);(B)很多(占2.99%);(C)没有(占43.28%)。
⑥对他人违章时您的行为(多选):(A)不管(占7.46%);(B)提醒(占50.75%);(C)制止(占56.72%);(D)模仿(占0%);(E)随众(占0%);(F)其它(占0%)。
11、您对待“三违”帮教的态度:
①您是否得到过帮教:(A)有(占80.96%);(B)无(占19.40%)。
②由谁来对您实施过帮教(多选):(A)队干及班组长(占46.27%);(B)共产党员及共青团员(占20.90%);(C)老工人(占23.88%);(D)女工、儿童等家属(占22.39%)。
③您得到的帮教办法是(多选):(A)谈话做思想工作(占53.73%);(B)做检查、学规章及讲案例(占41.79%);(C)互保联保(占22.39%);(D)家访(占16.42%);(E)教操作规程、时时提醒(占35.82%);(F)进培训班(占10.47%)。④对帮教的效果您的看法是:(A)起到了作用(占97.01%);(B)根本不起作用(占1.49%);(C)说不清(占0%)。
12、您的家属对待您“三违”的态度(多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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