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24-10-01

在全市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选8篇)

1.在全市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一

同志们:

召开的这个会议很重要,其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7 月6 日全省住房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xx]30 号),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完成全年住房保障工作任务。

一、认真学习,全面贯彻落实省住房保障工作会议精神

7 月6 日 ,省政府在武昌召开全省住房保障工作会议,李鸿忠省长作重要讲话,要求重点从三个方面强化措施,创新思路,做好全省住房保障工作:

一是在全面落实住房保障各项支持政策上狠下工夫 ,做到优先保证建设用地,保证工程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并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不折不扣落实好税费支持政策,当减则减,当免则免;严格工程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二是在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制度化建设上狠下工夫 ,根据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的不同任务和要求,坚持科学规划、规范操作,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管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有序推进,把好事办好。

三是在创新住房保障体制机制上狠下工夫 ,坚持解放思想,结合实际,大胆创新,积探索多种途径解决住有所居问题的办法。

李鸿忠省长强调,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关键要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落实责任,严格考核;监管有力,保障有效。各地要把住房保障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行市、州、县长负责制,市、州、县长是责任人,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各负其责。各市、州、县政府都要成立相应机构和工作专班,逐级落实住房保障目标责任制,加强督办检查,定期通报情况。

各县市区政府及各部门在会后要认真组织学习鸿忠省长的讲话,并做好贯彻落实工作,要根据各地实际,在住房保障工作上做出色,做出成绩。

二、肯定成绩,正视差,增强做好住房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住房保障工作的有关精神,切实把住房保障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的大事来抓,组织领导不断加强,工作力量不断充实,保障力度不断加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保障效果逐步显现。 一是廉租住房目标任务超额完成 。09 年全市新增廉租住房20.17 万平方米、4033 套,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061 户,超额完成了省政府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分别占计划的100.8% 和139% ,全市共对11108 户家庭进行了廉租住房保障。 二是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积推进 。全市各地在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销售、使用管理的同时,加大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20xx年,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共建设13.2 万平方米,占计划的110% ,解决了1335 户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三是农村危房改造试点顺利开展。20xx年我市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大悟县、孝昌县共改造农村危房2198 户,全面完成了省下达的任务。

我市的住房保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中央、省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的差,当前突出反映在四个方面:

一是认识不够到位。 部分地方对中央和省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深,申报廉租住房项目主要是对上补助, 一旦项目申报成功,中央和省的补助资金到了,过问少了,要中央和省的钱不挪用,完成多少是多少,不愿想办法筹集地方配套资金。一旦上级督促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督查廉租住房工程进度,连申报下一年度的廉租住房建设项目也不愿意。

二是廉租住房工程建设进度慢。 20xx年我市虽然通过多种渠道筹集廉租住房房源,完成了省下达的实物配租任务,但是离完成国家和省已补助的廉租住房建设项目任务还有较大差,别是08 年的欠账太多。少文同志刚才通报的情况中, 年、20xx年国家批准我市廉租住房项目开工率有68.45% ,竣工率有58% 。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这些欠账我们都要补齐。20xx 年我市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新建廉租房项目总建筑面积12.53 万平方米,2506 套,省里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时要求各地项目必须于4 月30 日前开工,迟也得7 月份动工。到目前为止,这些项目大部分还未动工。

三是 廉租住房建设地方配套资金严重不足。 根据08 、09 年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资金计划,全市应筹集配套资金18910 万元。到目前为止,全市筹集地方配套资金10250 万元,资金缺口为8660 万元。根据政策规定,土地出让金净收益不低于10% 、公积金的全部净收益应用于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地方债券筹集资金也应优先用于廉租住房建设项目。有的县市区用中央的补贴资金建廉租住房,做多少算多少,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公积金的净收益和地方债券均未用在廉租房建设上。

四是廉租住房建设管理还不规范 。中央、省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对我市廉租住房建设检查中发现,一些地方在廉租住房建设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因前期工作不到位,导致廉租房项目地址变动频繁;廉租住房建设项目有关资料不齐全;建设资金拨付不及时、不规范和手续不完备;部分项目套型面积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清形势,正视差,并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着力改进和提高。

三、强化措施,全面推进我市住房保障工作

(一)明确目标,确保完成住房保障各项任务

根据省政府和市政府签订的20xx 年住房保障目标责任书, 今年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是 :新增廉租住房(包括新建、购买、改建、租赁等方式)2270 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7000 户,新建经济适用住房1466 套,城市棚户区改造8954 户,林业棚户区改造347户,垦区危房改造400 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1007 户,新建公共租赁住房300 套,农村危房改造3868 户。这些任务按照省里的要求和各县市区上报的数据已分解到各县市区, 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对照各自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科学安排,强化措施,稳步推进,狠抓落实, 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在新增租赁补贴方面 , 按照省下达我市的廉租住房保障任务,今年将新增廉租住房补贴7000 户,比20xx年的2188 户增加2 倍多。各县市区要对照本地新增任务数,继续提高保障标准,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的保障范围,增加廉租住房保障的受益面,确保完成新增租赁补贴任务。

在新增廉租住房房源方面, 要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房源渠道。 一是加大廉租住房项目建设力度 ,确保08 、09 年国家批准的廉租住房项目在今年底全部竣工。对20xx 年已批准的建设项目要按国家和省要求的时间开工和竣工。 二是加大在普通商品房开发中按一定比例 配建廉租住房的推进力度, 并将此作为土地出让前置条件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目前,孝感城区即将出台配建办法,各县市区也应比照该办法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配建办法。 三是对租赁补贴节余资金数额较大的县市区,要继续采取 收购、改建、租赁廉租住房等形式,多渠道筹集廉租住房房源 。 四是抓紧时间申报20xx 年廉租住房建设项目 。按照孝感市20xx-20xx 年住房保障规划,各县市区20xx 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市住房保障、发改、财政三部门已联合发文明确,各县市区一定要按计划任务申报,取国家补贴。如果不申报补贴,各地自筹资金也要完成任务。

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方面, 要支持企业和社会参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严格经济适用住房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实行全过程信息公开,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在 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及林区、垦区和农村危房改造方面, 要 按照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统筹兼顾、配套建设的原则,全面落实国家对棚户区改造实行以奖代补和税费、土地、安置补偿等优惠政策,加大棚户区和旧城改造力度。同时把城市综合改造和建设保障性住房结合起来,积探索有效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困难的新途径。对林区、垦区和农村危房改造要早动工,早竣工,保证计划内的居户当年住上新房。

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方面 , 要按照全国公共租赁住房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的要求, 可采取试点性质探索公共租赁房的建设、运营模式,要把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予以重点保证。 各县市区应急百姓所急,深切体会住房困难户的渴盼心情,把这项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位置,不推诿,不懈怠,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性,调动人力物力,尽快让“期房”变成“现房”,让这一百姓寄予厚望的住房新型态能“看得见”“住得进”。

(二)认真调查,合理编制住房保障规划和做好落实工作

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调查摸底工作,为制订本地区住房保障规划打下基础。《孝感市20xx-20xx 年住房保障规划》是按照《湖北省20xx-20xx 年住房保障规划》的要求,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数据,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经市政府同意后确定的,各地各有关部门不得自行对目标任务作调整,必须无条件、不折不扣地完成好目标任务。在落实好20xx 年住房保障任务的同时,各县市区要抓紧编制“十二·五”住房建设规划。在规划的编制工作中,要按照“低水平、广覆盖”、满足基本居住需求的原则,优先解决人均住房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并明确保障性住房建设面积和用地,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和向社会公示。要深入细致地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结合政府公共财政投入能力、房价的涨幅趋势和住房保障的实际需求,科学制定住房保障规划。住房保障规划要真正体现政府主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结合、多层次与多方式相结合的原则。

(三)创新机制,健全住房保障体系

一是要进一步创新住房保障方式。认真研究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结合各地实际,创新保障方式,积探索技术专业人才、新进职工、农民工住房制度,建立针对不同收入群体分类分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二是要改变保障性住房由政府单一投资建设到多渠道投资建设的模式,建立保障性住房投融资体制,鼓励社会和企业参加保障性住房建设。三是完善住房保障各项管理制度,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不同类型的保障性住房制定不同的管理办法,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保障性住房管理公平、公正、公开。

(四)加强督办检查,扎实推进住房保障各项工作

为了将住房保障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建设落实好四个制度,一是分级制度。对分配到各县市区的住房保障任务,各县市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同志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好参谋。二是综合考评制度。住房保障各项责任目标已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市区党委、政府的综合责任目标考核体系,住房保障任务完成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年度政府考核的综合得分情况。三是定期通报制度。实行一月一统计、一月一上报,一月一通报。四是督办检查制度。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住房保障工作的督办检查,加大督办力度,强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促进我市住房保障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

同志们,加快解决孝感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构建符合各地实际的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实现住有所居,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市县政府的重要职责。全市上下务必采取有力措施,保质保量完成今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为我市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再作贡献。

谢谢大家!

2.在全市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二

(一) 城镇化建设加快发展, 城乡规划调控作用增强

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2010年, 全区城镇人口2075万人, 城镇化率达到40.6%, 同比提高1.4个百分点。城乡特色塑造、历史文化保护进一步加强。南宁“中国绿城”形象享誉全国, “中国水城”建设初具规模;桂林“两江四湖”和柳州“百里柳江”生态休闲景观带建设进一步完善, 柳州市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北海市、南宁扬美古镇分获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称号;昭平县黄姚古镇、兴安县兴安镇、龙胜县龙脊村获首批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 (村) 称号。灵川县大圩镇等5个镇、玉州区高山村等12个村获我区第一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称号。贺州市加快推进“一江两岸三新区”、“贺八平钟一体化”建设;北海市投资4481万元进行绿化建设, 新增绿地67公顷, 改造绿地约53公顷;河池市全力实施“市政基础工程、畅通工程、景观工程、生态工程和‘城乡清洁工程’”五大工程。全区城乡建设质量提高, 宜居环境日益彰显, 城镇发展质量提升。

城乡规划调控进一步加强。广西城镇体系规划获国务院批复。《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颁布实施, 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编制与审批加快推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市规划相继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 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完成修编;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获国务院批复实施, 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面达到100%;玉林、贵港、贺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已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村镇规划编制加快, 全区年内编制完成乡镇规划修编60个, 编制村庄规划380个。

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城市 (含县城, 下同)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完成投资850亿元, 同比增长12.5%;城市建成区面积达1464.47平方公里, 同比 (下同) 增加42.33平方公里;人均城市道路面积达13.15平方米, 增加0.82平方米;用水普及率达90.8%, 增加0.6个百分点;燃气普及率达84.77%, 增加1.6个百分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达60.6%, 增加31.43个百分点;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1%, 增加9.19个百分点;建成区绿地率达25.5%, 增加0.83个百分点;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0%, 增加1.22个百分点;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9平方米, 增加0.9个平方米。城镇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积极推进, 南宁、桂林、北海三市圆满完成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全区城镇市政基础设施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两项占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的25%以上。村镇建设力度加大, 村镇农房建设和公共基础设施投资预计完成190亿元。

(二) 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推进, 住房保障惠及更多群众

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了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状, 2010年先后8次召开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 部署和研究全区住房保障工作。加强住房保障制度建设, 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实施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加快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编制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 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大力推进。年内, 全区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14.12亿元, 完成投资18.6亿元。累计实施廉租住房保障16.34万户, 其中实物配租2.59万户, 发放租赁补贴13.75万户, 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廉租住房建设项目62项全部开工, 共建设 (含配建) 1.98万套、98万平方米;新增廉租住房2.23万套, 完成国家下达新增廉租住房2万套任务的112%。全区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04万户, 完成国家下达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27万户任务的178%。

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建设稳步发展。2010年, 全区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3.3万套、264万平方米, 竣工25265套、274.5万平方米, 完成投资44.9亿元;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2870套、15.64万平方米, 竣工1202套、8.51万平方米;新开工限价住房9028套、81.26万平方米, 竣工1604套、17.44万平方米;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竣工1662套。城镇危旧住房改造深入开展, 全区共审批了127个城镇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 完成改造投资18.49亿元。

住房公积金监管进一步加强。全面实施《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 建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审计制度, 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 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初步统计, 全区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职工达196.16万人, 实际缴存职工覆盖率75.6%。全区2010年归集住房公积金145亿元, 同比增长16%, 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685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75亿元, 占当年归集的52%, 同比增长10%;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65亿元, 累计发放312亿元。

农村危房改造大步推进。2010年, 国家安排我区11.5万户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占全国同期农村危房改造总量的9.6%,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12亿元。我区加快各项前期工作, 落实配套资金共17.73亿元。全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 竣工11.54万户, 竣工率100.34%, 为“十一五”前三年总和的3.8倍。

少数民族村寨防火改造全面完成。柳州、桂林、百色、河池以及三江、融水、龙胜等4市15县 (区) 大力组织实施以“电改、灶改、水改、寨改”等“四改工程”为主要内容的村寨防火改造。截至2010年12月底, 全区1156个村寨的防火改造工程全面竣工, 累计完成投资8.28亿元, 惠及13.4万户59万人, 有效遏制了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改善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三) 城乡风貌改造深化拓展, 城乡环境进一步改善

城乡风貌改造二期工程圆满完成。城乡风貌改造二期工程, 涉及全区14市61县 (市、区) 、840个自然村、6.9万户房屋外立面改造和160个村屯的综合整治。各地大力推进“六大工程”项目建设, 突出综合整治村屯的示范带动作用, “十大标准件”建设以及民族特色村寨、科技示范户、科技服务中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村级沼气服务网点、户用沼气池、小型污水处理试点等30多个项目全面竣工, 完成投资12.35亿元, 占计划总投资8.53亿元的144.8%。

“城乡清洁工程”整体水平全面提升。结合开展第七届“南珠杯”竞赛活动, 全区“城乡清洁工程”稳步推进, 加强对“五乱”的督察, 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度, 重点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小街小巷、公共场所周边等的环境卫生, 为第七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等“两会一节”活动创造了良好环境, 取得显著成效。

(四) 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基本完成, 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扎实推进

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年内, 全区累计建成污水处理设施109项, 比2007年新增99项, 实现了县县建有污水处理厂的目标, 成为全国第9个、西部第2个实现县县建有污水处理设施的省区, 以及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发展速度最快的省区之一。全区城镇污水处理能力累计达336.05万吨/日, 建成生活污水收集配套管网2984.8公里, 全面实现全区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超过60%的预期目标。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断提高。年内, 全区投入41.98亿元, 新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71项, 累计形成无害化处理能力10412吨/日, 比2007年增加5051吨/日, 增长了1.94倍, 全面完成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超过60%的目标任务。

建筑节能扎实推进。新建建筑在设计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执行率为100%, 施工阶段执行率为95.2%。截至2010年9月底, 全区累计完成建筑节能145.6万吨标准煤, 占“十一五”目标任务的102.5%。全区50栋建筑能源审计、30栋建筑能效公示完成。全面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 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和路灯, 绿色建筑开局良好。

墙改节能减排成效显著。圆满完成国家下达的“禁实”任务, 全区21个市规划区内全面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 全区新型墙体材料产量突破140亿块标砖, 为“十五”时期末的2.5倍, 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比例达50%以上。淘汰落后砖瓦产能企业481家, 淘汰落后砖瓦产能44.5亿块标砖, 超额11%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结合农村危房改造, 投入3000万元补助2万户农民使用新型墙材建房, 并配套补助500万元共20条新型墙体材料设备生产线, 新型墙体材料向农村推广初见成效。开展砖瓦窑炉建设市场清理专项整顿, 加强窑炉能耗检测, 规范和建立墙材生产和建设领域节能准入机制。

(五) 建设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 建设经济快速发展

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截至2010年11月, 全区房地产开发投资1066.17亿元, 完成年度房地产投资任务的96.9%, 同比增长51.8%;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量在全国排名第17位, 在西部排名第4位。全区商品房销售面积2264.1万平方米, 同比增长15.8%;商品房平均售价3595元/平方米, 同比增长10.3%, 增幅下降3个百分点。住宅品质和物业服务水平不继提升。

建筑业发展加快推进。重点扶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 提高企业资质等级, 提升企业竞争能力。广西建工集团年产值突破200亿。预计全区建筑业总产值达1260亿元, 建筑业增加值580亿元, 比2009年有较大幅度增长, 从业人员接近百万人, 迈入全区千亿元产业行列, 支柱产业地位更加凸显。强化建安劳保费管理, 收缴建安劳保费12.8亿元, 同比增长49.53%;调剂2009年度建安劳保费2.5亿元, 惠及企业202家、17.59万人次。

建筑市场监管加强, 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年开展了4次整顿建筑市场大检查, 对29家违规施工、监理企业和19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处罚, 暂停其参加投标或承揽新工程的资格。重点加强保障性住房、市政工程、校安工程等重大民生工程监管, 工程质量稳步提升。2010年度获得鲁班奖项目1个、全国建筑装饰工程奖项目7个、自治区优质工程奖项目62个、自治区级建设工法83项。全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保持100%。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六) 上海世博会广西馆建设运行圆满成功, 重大项目建设快速推进

上海世博会广西馆运行良好, 取得圆满成功。由我厅牵头负责的上海世博会广西展示馆经过两年多建设, 2010年4月全面建成运行, 充分展示了广西民族特色和发展生机, 彰显了壮族儿女的精神风貌, 累计接待游客超过1000万人次, 是省区市联合馆中最受游客欢迎的展馆之一。

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加强重大项目建设的协调、服务和管理, 组织自治区统筹推进的在建重点项目协调会58次, 重点协调解决了全区高速公路、铁路和电网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征地拆迁等方面的问题, 有力推动了项目建设。自治区行政中心、广西城市规划建设展示馆、美术馆、铜鼓博物馆项目建设的选址、规划及立项等前期工作进展顺利, 广西城市规划建设展示馆主体工程建设完成, 北海冠岭项目一期工程基本建成。

(七) 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才和法制工作成效显著, 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

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加大竞争上岗选拔干部力度, 规范和强化岗位培训、考试工作, 完善持证上岗制度, 关键岗位、执业资格注册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达49314人次, 专业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参考人员达17072人次。加大干部培训力度, 举办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专题培训班, 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开展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和再就业技能培训, 完成建筑企业农民工及各类生产操作人员培训近5万人次。加强对建设类行业院校的指导和建设。认真做好2010年度绩效考评, 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建设行业法制工作取得新成效。《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颁布实施, 建设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加强, 行政行为不断规范, 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依法治理环境进一步改善。

(八) 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 事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做到“一岗双责”, 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全力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政令畅通, 监督检查职能进一步得到强化;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 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得到解决;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行业形象进一步得到提升;加大信访案件查处力度, 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进一步保持。

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大力推进企业文化、行业文化建设;成立了广西建设职工文化艺术工作研究会;积极开展“党组织建设年”、“结对共建、先锋同行”和“创先争优”活动, 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2010年度对天峨县等投入各类定点扶贫资金275万元, 定点扶贫村屯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五年来, 我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坚决贯彻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着力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 着力推进建设经济快速发展, 基本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

城镇化水平从2005年的33.62%提高到2010年的40.6%, 年均增加1.4个百分点, 与全国城镇化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城镇体系逐步完善, “四群四带”城镇空间格局已经形成, 城镇化进入快速增长时期。2010年, 全区房地产、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村镇建设等“三项投资”实现2140亿元, 是2005年的1.3倍多;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实现增加值980亿元, 是2005年的2.4倍多;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区GDP的比重由2005年的10%, 增加到2010年的11.2%, 支柱产业地位不断加强, 对全区经济发展的贡献稳步提高。全区城乡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2010年城镇人均住房居住面积达30平方米,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房面积达34.5平方米, 分别比2005年提高19%和20%。覆盖全社会的住房保障体系初步建立, 解决了32.39万户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城乡清洁工程”深化拓展, 城乡风貌改造全面展开, 城乡特色凸显、品位提升, 人居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全区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超过“十一五”规划目标。以“双百授权、审管分离、阳光操作、限时办结”为主要内容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管理模式创新, 加强了机关作风效能建设, 行政效能得到大幅提高。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加快, 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全面展开, 城市规划督察员制度初步建立。

在充分肯定我区2010年和“十一五”期间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 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 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还面临着不少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城乡规划统筹不够, 规划实施刚性不足, 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滞后;部分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土地不落实, 廉租住房补贴发放进展缓慢;城市基础设施滞后, 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仍需加强;建设市场秩序还不规范, 建设行业的廉政建设和诚信体系亟待加强。这些问题必须引起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高度重视, 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

二、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任务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加快我区城镇化跨越发展的开局之年, 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 以加快推进城镇化跨越发展为主线, 强化城乡规划调控, 着力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 推进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 加快住房保障建设和改善民生, 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水平, 深化拓展“城乡清洁工程”, 大力实施城乡风貌改造, 推动节能减排, 优化城乡人居生态环境, 实现住房城乡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11年我区住房城乡建设主要预期目标:

——城镇化水平提高到42.4%左右, 力争比2010年增加1.8个百分点左右。

——督促指导各地力争完成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固定资产投资2100亿元。其中, 房地产业投资1200亿元;城镇市政公用设施投资900亿元。实现建筑业总产值1410亿元。

——新增廉租住房2.85万套, 发放租赁住房补贴9.61万户;新增经济适用住房2.62万套, 公共租赁住房0.62万套, 城市棚户区改造2.41万套, 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1.08万套, 限价商品住房0.62万套。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约10万户;督促指导各地力争完成村镇建设投资200亿元左右。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65%;垃圾无害化处理率65%。全区县城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1%、26%和9.5平方米。

——建筑节能42万吨标准煤。

2011年我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任务十分繁重, 必须突出重点、统筹推进, 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 加快推进城镇化跨越发展

一是加强城乡规划调控, 优化城镇群城镇带布局。

各地要根据自治区关于加快城镇化跨越发展的要求, 从实际出发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和发展规划, 突出抓好西江干流城镇带规划、桂贺旅游带城镇规划等重点城镇带规划的编制。加快城市风貌特色规划编制和重点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各市要抓好两条景观大道、一个特色街区、一个精品小区的建设, 以及县城和重点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塑造城镇特色。

二是加快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和城市新区建设。

全力推进南宁、柳州超大城市, 桂林特大城市的建设, 以基础设施建设拉动新区扩展。以广西城市规划建设展示馆、美术馆、铜鼓博物馆三个重大公益项目建设为重点, 推动金融街、文化街、民族风情街建设, 加快总部基地、保税物流中心、文化 (动漫) 产业园、体育城建设, 全面推进南宁五象新区建设;加快南宁火车东站建设, 推进东盟国际商务区建设;深化“中国绿城”建设, 加快“中国水城”建设, 提升首府南宁的城市功能。以“广西汽车城”建设为重点, 全面开发建设柳东新区, 推进柳州工业名城、历史名城、文化名城、旅游名城建设。突出抓好其他中心城市的城市新区建设, 增强城市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完善产业园区必要的生活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各市要做好城市新区五年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确保新区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三是加快发展县城和重点镇。

推进城镇化示范县建设, 争取示范县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5%以上。推进示范县建筑节能, 各示范县年内要完成一条街道的节能照明工程、一栋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工程。加强自治区重点镇、小康示范镇建设, 组织实施扩权强镇试点工作, 培育和发展一批经济强镇;建立重点镇 (扩权镇) 、小康示范镇考评体系, 完善重点镇动态调整机制。

四是塑造城镇特色, 创造国家园林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

要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广西园林城市和创建历史文化名城为切入点, 在五年内至少新增四个国家园林城市、两个历史文化名城。因此, 北流、梧州、钦州、贵港、百色等城市要以2013年为目标年, 今年全力做好园林绿化和城市新区建设, 园林绿化基础设施建设要先行。

五是全力办好广西首届园林园艺博览会。

自治区决定从2011年开始, 每年举办一届广西园林园艺博览会, 由14个设区市轮流举办。首届园博会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 各地特别是建设部门要把办好首届园博会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抓紧抓实, 保证首届园博会按时举行, 确保建成高质量的园博园。

六是开展村镇规划集中行动。

今年全区计划完成约35个县 (市、区) 域镇村体系规划的编制;对未编制总体规划的乡镇开展乡镇规划编制, 对1万个左右的村委所在地或中心村进行村屯规划。各地要按照1月陆续启动、5月全面实施、11月基本完成的总体要求组织实施。加强乡镇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相关技术人员、村庄规划协管员、建筑工匠的规划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 加快规划编制。

七是深入开展城乡风貌改造, 打造特色名镇名村。

城乡风貌改造三期工程重点是对桂林—兴安—资源—龙胜、桂林—阳朔—荔浦、大新—靖西等3条旅游线路的二级公路沿线500米范围内的城镇和村屯, 进行房屋外立面改造、村屯道路硬化、村屯绿化建设和村屯综合整治改造;在百色至隆林、南宁至梧州高速公路, 以及融水和三江县城或景区周边, 各选择部分村屯进行村屯综合整治;计划将14个镇、20个左右的村打造为特色工贸名镇、旅游名镇名村、文化名镇名村、生态 (农业) 名镇名村。

(二) 全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一是落实目标责任制, 严格绩效考核。

建立住房保障目标责任和绩效考核体制, 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 确保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度。

加强督促检查, 促进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和资金的落实。建立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管机制, 采取抽查、检查、通报、约谈责任人等方式, 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实现“五个确保”、“三个按时”。

三是完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

公共租赁住房是保障性住房的主要和重点保障形式。重点建设小户型公共租赁住房。加快出台住房保障政策和配套文件, 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制度, 重点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建设, 建立完善棚户区改造和危旧住房改造, 特别是大板结构住房改造的政策法规, 加快拟定限价商品住房政策, 形成多层次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

四是继续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对能够保证居住安全的公有住房, 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向职工出售。修订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办法和住房补贴等政策, 进一步规范企事业单位集资建房和已购公有住房、集资建房上市交易行为, 加快推进住房补贴发放工作, 增强职工购房能力。加强危旧住房改造监督管理, 采取措施加快推进危旧住房改造。

五是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

加强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 规范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内容, 完善住房公积金监管信息系统, 健全内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 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带动乡镇财政供养人员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继续加大住房公积金对职工自住住房消费的贷款支持力度, 保障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 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保障功能。

六是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力争组织对12万户左右的农村危房实施改造。落实自治区和市县财政的农村危房改造配套资金, 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加强技术指导, 强化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建立改造台账、“一户一档”制度, 加快农村危房改造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同时, 筹措资金1.35亿元, 组织对融水县30~50户集中连片的320个少数民族村寨进行防火改造, 开展电改、水改和灶改工程。

(三) 切实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 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抑制投机需求, 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加快推进住房信息系统建设, 加强物业管理, 全力推进房屋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工作。严格拆迁管理, 努力化解拆迁矛盾纠纷。

(四) 加快推进城镇减排与建筑节能

一是完善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建设。

要强化技术指导, 不断完善污水处理厂的中控室、化验室建设。着重加强污水管网建设, 加快雨污分流系统的改造和完善, 不断提高污水处理效能。加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处理站的建设, 加强垃圾清运设施配套建设, 加强项目运营人员的技术培训, 提高项目运营水平, 促进项目污染减排效益的发挥。

二是推进建筑节能和科技创新。

积极推广建筑节能工作, 确保2011年新建建筑在设计阶段强制性标准的执行率为100%;继续开展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加强建筑节能试点工程项目建设;抓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自治区级配套能力建设;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技术的综合应用;积极开展农村地区太阳能热水、照明系统等太阳能应用示范;加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扶持力度, 加强新型墙材推广应用领域质量监管, 推动新墙材的研发和墙材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 推进城镇“禁黏”和农村地区“限黏”工作。加强科技开发和建设科技示范项目研究, 促进我区建设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五) 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 切实提高城镇管理水平

一是继续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

结合实施城乡风貌改造三期工程, 将“城乡清洁工程”向乡镇、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推进、拓展和延伸。健全各级“城乡清洁工程”组织领导机构和长效管理机制, 实现“城乡清洁工程”由“突击型”向“常规型”的制度转变。

二是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

建立健全安全饮用水应急保障体系;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逐步调整城市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建立和完善用水梯级价格制度。加强城市燃气规划和市场管理;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规划, 加快城市道路和停车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绿色照明”, 规范城市照明建设。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体系, 建立环境卫生监测网络。

三是努力提高城市数字化管理水平。

各地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全面推广数字城管”的工作要求, 积极做好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推广工作, 建立数字化城市综合管理模式与指挥系统, 逐步实现精细化、网络化、信息化、人性化的城市管理。

(六) 大力发展建筑业, 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一是积极推进企业转型升级。

“转型”, 就是要由目前粗放型、手工型、内向型向集约型、科技型、开放型转变;“升级”, 就是要实现建筑市场、产业结构、经营管理、科技水平、施工队伍的全面升级。

二是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要突出加强监督执法力度, 大力提高市场监管效率, 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建设。深入开展建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加强招投标管理, 强化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检测机构动态管理, 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

三是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

逐步建立起我区城镇基础设施标准体系、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充分发挥工程标准定额在推进城镇化、建筑节能减排, 以及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中的技术保障和引导约束作用。

四是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创新监管方式, 提高监管效能。重点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重大公益项目等重大民生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和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监控。

三、加强自身建设, 全力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工作

(一) 加强基础建设, 推动工作落实

要落实目标责任制, 认真履行好岗位职责。要加快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信息化建设, 为工作推进提供基础保障。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 使各项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围绕落实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及时提出对策措施。要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强化对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的监管。要加强项目建设的督促检查, 重点对专项资金安排使用、项目进度、工程质量等情况进行督查, 做好协调服务;加强目标考核, 列入自治区政府目标责任状的工作, 完不成的严格问责。

(二) 加强作风建设, 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要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 牢固树立服务宗旨,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加强行业立法, 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强化全区住房城乡建设执法队伍建设,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研究行政复议案件, 改进行政复议工作, 力争不因行政复议引发行政诉讼案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认真开展政风行风建设, 加大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力度,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好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加强对信访积案的督查督办, 继续组织开展“领导和机关接访、带案下访和下访约谈”等督查活动, 完善重大群体性事件、市政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置预案。

(三) 加强队伍建设, 提高干部素质

要深化干部人事改革, 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才引进和竞争上岗工作。建立培训制度,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抓好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培训考试工作;加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创建, 开展农民工等一线生产操作人员培训;抓好广西建设职业院校建设, 争取培养更多的建设系统专业人才。

(四)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

重点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节能减排等重大事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抓好房地产市场监管、工程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督等关键领域的预防腐败和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着力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问题。

(五)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支撑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

3.在全市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三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旅游工作会议。对于桂林市的旅游工作,不仅仅旅游从业人员高度关注,全国全区也给予高度关注。今天的旅游工作会议,也是桂林市最大的专项工作会议之一。我们经常说,桂林市旅游直接从业人员一万多人,间接从业人员近20万人。从这点看,桂林市的旅游业要打造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从人数上讲,已经看到端倪了。从过去的一年,桂林市在旅游产业发展所取得的成绩来看,也实现了这一点。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扎实工作,桂林旅游业在过去一年取得新成绩

新成绩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从旅游经济的角度来讲,过去的一年实现了新跨越。无论是旅游人数、旅游收入还是旅游收入占GDP比例上,都实现了新跨越。去年自治区实现旅游总收入超过1000亿元,我们是218亿元,约占全区的五分之一;入境旅游人数约占二分之一。从旅游经济角度来看,桂林旅游无疑在全区旅游业的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二是从桂林旅游产业的发展角度,在过去的一年也取得新突破。无论在旅游景点景区建设,还是观光度假休闲以及农家乐的发展方面;无论是县域旅游,无论是人数、人次,还是旅游产品多样化方面,都有了新的发展。阳朔、兴安获得一等奖,龙胜、资源、恭城应该是第二梯队,其他县的旅游业呈现快速增长的势头。三是在旅游标准化建设方面,在过去的一年取得新成绩。去年,阳朔作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全国农业休闲会议也在阳朔召开),兴安乐满地作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企业。两个试点,在过去的一年,为全国旅游行业的标准化建设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四是在旅游市场、旅游秩序和旅游队伍建设方面,过去的一年也取得新成绩,为桂林市旅游事业的发展奠定基础。五是在推进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上,取得重大进展,这是最值得肯定的。作为建设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的重要载体,也是重大基地,桂林世界旅游城建设去年7月正式动工。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桂林市旅游事业的发展,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和支持。去年桂林市几大重要的、事关桂林旅游事业发展的重大活动,自治区都专门派出领导参加。世界旅游城奠基仪式,郭声琨书记、马飚主席亲自参加奠基和揭幕。第二届桂林国际旅游博览会,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石生龙,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余远辉,自治区副主席高雄等领导亲自参加开幕式。过去的一年,桂林旅游事业之所以能取得这样的成绩,特别是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和桂林世界旅游城建设的推进,都因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旅游局、博览局等多个部门的大力支持。

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是与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和直接参与的部门和单位,特别是一线的企业和企业家们、导游等辛勤工作密不可分。对于过去一年全市旅游事业发展和旅游产业所取得的成绩,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今天的会议,表彰了去年取得优异成绩的县区及旅游先进集体,通过表彰和奖励对旅游业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于桂林旅游发展,我们尽管取得比较好的成绩,但是也要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于一些突出的问题,大家讲得比较多。在这里,我再简要讲一下。

1、随着形势的发展,旅游产业已成为许多城市的重要支柱产业,现在无论有没有旅游资源的城市都在大力发展旅游,由此带来资源配置和游客分流的激烈竞争。在这种多方竞争的环境下,怎样争取更多客源来桂林旅游,是我们在旅游人数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市委市政府已意识到并多次强调这个问题。去年实现旅游人数2700多万人次,对于全市总人口只有500多万人的城市来说,容量已经很大了。今年还提出了旅游人数按照10%的比例增长,实际上,从城市游客容量来看,已经有一定的局限了。现在的关键问题是,怎样在这么大的游客量的基础上提升旅游的效益和质量,这是我们客观存在的问题。

2、随着形势的发展,旅游景点景区的建设在旅游产品结构上还不尽合理。不少旅游设施和旅游景点景区,有些老化了,有些设备比较陈旧,服务标准跟不上,这也是我们在旅游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3、我们面临着旅游市场竞争、新的旅游景点景区建设开发和老的景点景区老化等问题,创新手段的方式方法和政策扶持方面还有很大的空间,亟待改善和加强。

4、桂林作为最早开放的一批旅游城市,在旅游体制机制和旅游市场管理上还需要完善理顺。这也是全国老的旅游城市共同面临的亟待解决和突破的瓶颈问题。所以,满意度调查都会集中在这些旅游对外开放比较早的、旅游名气很大的城市上,而不是新兴的开发一两年的城市。正是由于我市旅游开放早、旅游发展比较长,我市在旅游体制机制和管理上的不足和漏洞会更容易发现。事实也证明,我们确实在这方面还存在很大的漏洞。

5、作为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城市,在旅游人才培养教育等方面,虽然资源很丰富,但是跟形势发展的要求和旅游产业需求,还是有欠缺的。

正因为这样,我们要对桂林旅游有新的认识,要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更加深入研究,抢抓旅游发展机遇,更好地发挥优势。只有这样,在新一轮的竞争中,桂林旅游业才能赢得发展的主动权,才能抢占旅游发展高地在广西率先建成旅游强市。

二、抓住重点,实现桂林旅游事业发展的新突破

刚才讲的第一个方面,是通过扎实工作,使旅游事业发展取得了新成绩。面对过去的成绩,我们既要认真总结,更要坚定信心,抓住重点,使桂林旅游事业和旅游产业在新的一年有新突破。关于这一点,我重点讲三个方面。一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旅游业在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积极作用;二是全力推进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特别是推动世界旅游城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三是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秩序管理,实现旅游市场管理新突破。

第一,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旅游业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积极作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研究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国家旅游局在此基础上专门下发了通知,提出在旅游发展过程中,旅游要与文化等相关产业大融合,形成相互繁荣相互推进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国家旅游局的通知强调,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载体,充分说明旅游与文化的关系。我市2008年提出“文化立市,旅游兴市”战略,把文化工作和旅游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这几年旅游发展的实践和旅游与文化的发展充分说明,旅游与文化的发展密不可分。

国家旅游局的通知要求,全国旅游业要站在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高度,大力发展旅游业,把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这项工作作为促进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工作,充分发挥旅游对文化的传播功能,充分发挥旅游对文化的传承功能,充分发挥旅游对文化的激发功能,充分发挥旅游业对外交流的优势。今年,我们要紧紧抓住这个重点,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的精神,通过旅游事业和文化事业的发展,形成旅游文化共同发展的格局。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要把文化产业打造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2009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和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中提出,要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可见,旅游事业的发展和旅游产业的推进,对桂林市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所起的重要作用。我们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精神,深入推进旅游与文化的大融合。

在最近召开的文化与旅游结合工作座谈会上,大家都提出了很好的意见,有些是我们正在做的,有些是需要加快发展的。大家提出,一是要打造旅游系列品牌,打造旅游演艺产品。充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旅游产品。实施品牌引领战略,引导旅游产品开展品牌化经营;二是要加快推进主题公园、旅游度假区的建设。举办文化旅游项目推介,提升文化旅游企业档次和文化品位;三要深度开发旅游工艺品,加强文化旅游产品市场的推广;四要积极加快培育旅游文化人才。这几个方面是今年我市旅游经济发展的第一个需要突破的重点,这也是桂林市具有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的重要内容。桂林旅游资源有文化、历史、山水、民俗等等,要很好地梳理,在这个基础上,升华细化4条发展轴带、打造三大特色产品、三大水陆游线、七大旅游品牌等。旅游发展要评说论道,需要召开专题研讨会,旅游产业发展更需要我们多做扎扎实实的工作。

第二,要全力推进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扎实推进世界旅游城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这项工作,去年做了很多努力。关于《总体方案》,国家方面正在论证。从今年我市政府工作来看:第一个方面要积极争取各项政策出台,第二个方面要把工作重点转到不等不靠,按照现在已经制定的政策内容,先行先试。去年,市国土局在积极争取旅游产业用地试点城市方面取得了突破进展,今年我们拿到了试点城市。这个试点城市,对旅游事业和产业发展、旅游用地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将起到非常重要作用。这就是不等不靠的一个例子。如果要等到政策都批下来再去做,那就晚了。我们必须借鉴兄弟省、市在旅游建设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既要积极争取上级给我市正式批复旅游发展规划纲要,同时今年工作重点要转移到加快试验区各项工作先行先试上来,不等不靠,加快我们自己的工作。第三个方面是世界旅游城建设。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给我们提出的要求,按照“一点三星三区”规划及27个功能区,按照这样一个集旅游发展之大成的规划加快建设。我们相信,在全市共同努力下,世界旅游城的建设将会为桂林市今后旅游发展带来巨大推动力。第四个方面,要按照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和桂林世界旅游城规划建设要求,加快推进旅游项目建设。这一点也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于旅游事业和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要求。

第三,要切实破解漓江保护与发展难题,保护好桂林旅游这张中国名片。要加强旅游市场管理,切实解决旅游发展中的重大难题。最有代表性的,是漓江景区。去年国家旅游局检查了一些全国重点旅游城市及旅游景区,特别是5A级旅游景区。大家看到了,有一些城市的旅游星级宾馆饭店已经摘牌,一些5A级景区已经明令限期整改,包括炒的最厉害的嵩山少林寺景区。去年内部通报的,就是漓江5A级旅游景区。内部通报内容针对几个方面:漓江游览秩序,主要表现在游船硬件设施和服务标准没有达到要求;漓江水域管理,主要是竹筏、河道挖沙及沿岸景观破坏的问题,还存在飞钩挂船的现象;漓江游览码头建设管理标准化方面,还没有达到要求,老化、陈旧,不符合5A景区要求。去年8月份开始,我们对漓江5A景区进行了专项整改。尽管取得一定成效,市政府领导也多次去国家旅游局汇报工作,得到国家旅游局认可,但是按照5A景区标准,有些方面还是没有做到。今年要按照国家旅游局提出的要求,按照桂林市打造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要求,下大力气提升旅游市场的秩序和质量。

一是要创新管理体制。整合涉及漓江景区的市、县(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能及行政资源,明确管理主体,推进漓江旅游资源保护、规划、开发、利用、经营等一体化管理,从根本上解决漓江景区管理条块分割,责、权、利不清的问题;二是要全力推动漓江景区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漓江流域旅游的经营管理力度,调整完善收益分配制度,充分照顾各方利益;理顺管理机制,健全管理体制,做到标本兼治、疏堵结合、以点带面、分步实施、管理规范、奖惩并举等等,还有其他的一些方式。要在确保旅游安全的前提下,解决漓江沿岸农民走发展旅游致富的问题;三是要健全漓江景区行政执法体制。要按照刘君书记的指示,“码头和游船整改由交通局负责,杜绝河道挖沙由阳朔、雁山两县区政府负责,竹筏问题的解决由阳朔、雁山两县区党委、政府负责”,“对漓江整改会议决定的事项要一项一项抓落实,涉及到的各部门和阳朔、雁山两县区必须无条件执行,谁影响5A景区谁负责”。今年,要在继续深入实施科学保护漓江六大工程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漓江景区旅游秩序管理的力度,力争今年在漓江景区管理秩序和管理体制上取得新的突破。

三、解放思想,强力推动旅游业取得新发展

1、要以抓项目促进旅游业新发展。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对加强旅游项目建设做了专门部署。进一步抓好落实规划,推动发展,把项目作为载体,抓紧抓好落实。特别是对旅游试验区、世界旅游城、各县区在旅游项目建设上,要加快推进。在投资导向、招商引资、基础建设、资源整合、市场推广等方面充分发挥项目的推动作用。旅游产品开发要坚持高品位、高起点,通过高水平规划设计,突出特色,提升品位,规划建设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和具有一流水准的精品项目,扶持发展一批乡村旅游、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把我市旅游资源打造成自然景观和现代文明完美结合的旅游胜地。要注重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发展支撑能力。加快桂林旅游集散中心建设、旅游专用道路、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休闲度假、商务会展、文化体验等旅游产品,增强旅游对外集散辐射能力。要坚决杜绝资源浪费,今后凡涉及旅游的建设项目,在发改部门立项前应先征求旅游部门的意见(《自治区旅游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有关部门审批属于旅游发展规划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当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使之符合旅游行业的相关标准要求,避免非标准化建设和同质化建设,确保资源合理利用,规范行业发展。不具备开发条件的,宁可不开发。各县区、各相关部门一定要目光高远,绝不能为了各自的地方利益和眼前利益而放弃长远利益。要加强旅游项目储备。广开项目源,建好项目库,超前谋划储备一批市场前景好、拉动作用强的旅游项目。对旅游项目要实施动态管理,搞好定量、定性分析,选择那些增值性高、成长性强的好项目优先立项、优先开发。

2、要以转变方式推动旅游业新发展。全面开展旅游综合改革试验,首先就要转变桂林旅游的发展方式,老城区以创新为主,新城区以项目建设为主,各县区以加快旅游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为主。一是要做大做强产业主体。旅游市场主体是旅游业的根本。引导扶持旅游企业以资产为纽带,通过参股、控股方式做大做强,重点培植一批龙头企业。促进旅游、餐饮、酒店实行产业集群式、品牌化发展。引导旅行社向集团化、网络化、专业化方向发展。鼓励大型企业集团进入旅游业,引导社会资金向符合旅游产业发展方向、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的领域投入,充分发挥旅游业拉动投资、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的重要作用。着力提升旅游从业人员水平、能力、素质,大力推进旅游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加快培养一支懂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旅游人才队伍。要发展一批旅游新业态,大力发展商务会展、温泉康体、文化创意、养生疗养等新兴旅游产品。大力发展智能旅游和旅游电子商务,鼓励开展旅游网络营销、网络预订、网上支付等在线服务,积极申报“国家旅游信息化试点城市”,全面提升旅游信息化水平;二是要全面提升城市中心区旅游吸引力。进一步配套完善市中心区的文化旅游元素和休闲服务设施,把一些景点景区、街区串联打包,在桂林城打造“最美城市中心文化旅游休闲区”,使之成为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新载体和新的旅游消费热点,提升桂林城市中心区的旅游吸引力和竞争力;三是要做好旅游活动策划;四是要创新旅游营销模式。针对旅游是典型的眼球经济、注意力经济的特性,创新营销手段,全面提升桂林旅游推广的针对性、专业性和有效性。整合全市旅游行业资源、文化资源、外宣资源和新闻资源,全市联动、联合推介、捆绑营销,提升桂林旅游的知名度。继续加强“联盟营销”这一新的营销手段,加强与航空公司、境内外旅游机构的营销合作,进一步发挥好境外桂林旅游大联盟的作用,联手做好桂林旅游营销推广。加强与世界旅游组织、亚太旅游协会等国际旅游组织的合作,提升桂林国际影响力,借力拓展境外旅游市场。

3、要以增强合力推动旅游业新发展。旅游业关联性强、牵涉面广,发展旅游仅仅依靠旅游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能和特点,找准切入点,抓住突破口,从不同途径、不同层面扶持旅游业的发展。发改部门要重视旅游项目开发建设,拟定年度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和基本建设计划时,优先将旅游项目列入重点项目行列,积极争取旅游项目资金;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向上争取旅游资金;建规部门在城镇规划建设的时候要结合旅游发展,充分考虑旅游功能,在环境营造、建筑立面控制等方面满足旅游发展的要求,城乡风貌改造要融入旅游元素;国土部门要支持旅游建设用地的使用,重点支持世界旅游城建设用地,同时加大景区土地收储力度,筹措发展资金;交通部门要将旅游公路建设优先列入规划,抓紧做好重点景区道路立项,加快在建旅游公路建设;金融部门要对旅游项目建设给予信贷扶持;宣传、文化部门要将旅游宣传作为外宣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好旅游宣传和新闻报道,对我市少数民族文化和地方传统文化进行挖掘、整理,加强和指导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建设;农业部门要加强特色农业旅游产品的开发;人事、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职业教育,引进旅游专业人才;劳动部门要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市、县两级旅游局作为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工作的主动权,与上级主管部门搞好沟通,与同级部门搞好协调,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能,全力支持和配合旅游工作。全市上下形成部门齐抓共管、扶持旅游产业新发展的良好局面。

4.在全市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四

讲 话

张 瑞

(二〇一一年三月 日)

同志们:

今天召开的全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工作会议,目的是传达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十一五”时期全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工作,安排部署“十二五”时期及今年工作,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推进城乡规划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刚才,邓生同志传达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了2010年全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工作,对2011年的工作作了部署,我完全赞同。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奋进跨越,“十一五” 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十一五”期间,全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工作经历了一段不平凡的历程。面对“5.12”汶川特大地震、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和特大暴雨天气等自然灾害,以及金融危机的巨大冲击,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奋进跨越,抢抓发展机遇,奋力攻坚克难,不断改革创新,以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为核心,以推进城市资源市场化配置为重点,以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提高城乡建设水平、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为目标,大力推进城市建设,圆满完成“十一五”时期的各项目标任务,城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城镇房屋灾后重建取得重大胜利

“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我市对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危及公共安全的城市房屋屋顶、市政道路、供水管网等地震造成的损坏及时进行了排危和抢险工作,累计瓦屋面排危面积约5.8万平方米,拆除屋面2500平方米,修复供水管网9.8公里;共计检查学校医院居民区的房屋8022幢,检查面积达1677.88万平方米;配合援建省市修建活动板房2.3万套,指导灾民修建2万余套,保证了灾民的居住问题和灾民的安抚工作。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三年重建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的要求,确定南部市中期评估灾后重建项目2377个,规划总投资272亿元;争取港澳援建项目38个,援助金额8.57亿元,创造了港澳援建打捆招标试点的南部经验;编制完成国外优惠紧急贷款项目规划,争取国家统借统还国外优惠紧急贷款10579万美元。同时,加强城镇房屋灾后重建工作,累计完成3647户城镇房屋的重建,完成3.14万户城镇房屋的维修加固任务。市政基础设施灾后重 建项目全部完成。

(二)城乡规划编制取得丰硕成果

完成了《南部市近期建设规划》、《南部市大兴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南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16个专项规划;在完成中心城区、熊猫岛建设等规划的同时,完成了《南部市灾后重建城镇体系规划》、《汉中县灾后重建农村建设规划》、《中兴县灾后重建农村建设规划》和《芦山县灾后重建农村建设规划》;编制了《南部市人民防空总体规划》中间成果;完成了《中兴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灵关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荥经县城风貌规划》等规划的编制以及《汉中新县城迁建详细规划》的修编工作。同时,加大了乡镇规划的编制力度,资阳、芦山、中兴、石棉四县区已完成全部乡镇规划编制。目前,各县(区)详规覆盖率已达到100%,风景名胜区规划覆盖率达95%以上。制定了《南部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全市的规划设计和管理,行政审批程序更加完善。

(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

全市累计实现固定资产投资32.83亿元(含供水、防洪等),完成道路、路灯、排水、供热、燃气、环卫和园林绿化新建、改建项目几百项,城市面貌发生了非常显著的变化。中心城区完成了滨江大道、新康路、北三路、北四路等18条道路新建和改扩建工程,基本完成背街小巷的整治改造工作。全市共投资5386万元进行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和污水处理厂及污水配套管网 续建工程,市污水处理厂已完成了污泥脱水系统的安装调试及泵站设备的维修、维护、保养工作,顺利通过省环保局的验收;完成了魏家岗、陆家坝、沿江北路等污水截流工程,中心城区污水收集处理率达67%;石棉、天全、中兴、名山、荥经等5县基本建成污水处理厂。完成医疗废弃物处置工程。石棉、中兴、汉中等3县垃圾处理场建成。

(四)城市风貌治理成效突出

景观绿化工程加快实施,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完成中心城区拆墙透绿、大树进城工作,全市绿地率达到35.2%,绿化覆盖率达到39.8%,人均绿地面积达到8.12平方米。完成了市树市花评选。实施城区亮化工程,中心城区亮灯率达到96%。打造城市滨水景观,编制河道治理设计方案,启动中心城区生态河道景观工程并初见成效。实施城市风貌塑造工程,全面启动中心城区主要街道、重要出入口建筑立面的清理和风貌塑造工作。启动啤酒屋改造工程以及生态停车场项目,加快停车场建设,初步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矛盾。中心城区所有新开发楼盘全部纳入物业管理,物业管理面积累计达到184.19万平方米。积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全市基本形成城乡风貌改观、生态宜居环境管理有序的良好局面。

(五)房地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市区商品房累计施工350万平方米,累计销售66.71万平方米,平均每年销售13.34万平方米,预计为全市人民提供了住房 约10000套,大约解决了35000人的居住问题。市区建成近23个居住小区,小区面积达68.92万平方米,大大改善了我市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市区城镇人口人均居住面积从2005年的27.25平方米上升到 2010年约30平方米。全市累计新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房源6851套,其中新建廉租住房4544套。新建经济适用住房1254套,新建公共租赁住房156套,新建双限房(人才小区)623套。全市累计为12515户住房困难家庭发放了租赁补贴资金1932万元。2007-2010年,市本级完成棚户区改造875套,3.25万平方米;全市完成棚户区改造2160套,10.83万平方米。

(六)住房公积金进一步有效监管

“十一五”期间,我市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相关制度和规定,资金得到有效监管和安全运行。全市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105个,新增缴存职工18882人,缴存职工累计达到69795人,公积金覆盖率为78.85%。新增住房公积金归集11.33亿,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7.93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4.61亿,累计提取4.81亿。新增住房公积金贷款3.25亿,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61亿元,共支持3504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

(七)建筑行业和房地产业管理规范

“十一五”期间,我市建筑行业和房地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技术、管理水平和行业劳动效率明显提高,市场秩序更加完善。一是全市建筑业总产值累计58.05亿元,年均增长18%左右;二 是全市建筑业企业已达6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达到43家,从业人数接近2万人;三是建立健全了建筑行业和房地产业信用体系,企业信用情况作为企业资质升级的重要依据;四是建立健全了建筑业安全生产的目标责任、执法监督、资质管理、事故应急救援四个工作体系,全市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工程安全报监备案率、分户验收率均达100%;五是坚持商品623F预(销)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市区共办理商品房销售合同备案5687宗,备案面积65.42万平方米,杜绝了开发企业“一房多卖”的行为;六是坚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共对23个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了监管,监管资金10.83亿元,有力避免因行政监管不到位而造成烂尾楼。

(八)机关建设取得新成就

没有背景的公务员一辈子很难出头,你这么写材料,写一辈子,有意义吗?你思考过你的出路吗?朋友!思路决定出路!如果你上网时间多,建议你兼职做三生(拿牌直销企业,合法稳定)。公司三网合一互动营销项目(直销网、电子商务网、3G移动互联网),网上做直销,不用卖产品(公司有享网帮你卖),不用拉亲朋好友(5亿网民,人脉无限),无交通费等额外开支,无任务要求,业绩永不清零,加入后不做也有复消奖。公司今年5月将在央视黄金时间打广告,现在是加入的最佳时机。选择这份兼职,只要努力,收入远比工资多(月收入过万的人很多),是普通公务员翻身的最佳机会。我的扣扣三零三三二六五七一。

二、把握机遇,增强做好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工作的决心和信心

十七届五中全会要求在“十二五”时期,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加强城镇化管理,完善城市化布局和形态。国家更把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列为扩内需、保增长的“十大工程”之首来抓。去年11月和12月,省委分别召开九届八次会议和经济工作会议,对加快推进我省城镇化作了全面部署。今年以来,在几次重要会议上,巨峰省长和彦蓉副省长对加快城镇化建设和住房保障工作多次进行了强调。市委、市政府也十分重视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工作。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把“十二五”时期定位为加快构建川西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的攻坚时期。因此,“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视野发展面临的重要机遇期,我们一定要牢牢把握。

当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城市规划滞后。现行《南部城市总体规划》战略研究不充分,制约了城市发展;城区详规编制早,缺乏维护,不能有效指导规划建设。二是区域统筹性差。“一统县城论”的县城发展模式使区域形成了竞争态势,资源整合力度不够,削弱了整体竞争力。三是城乡建设资金供需矛盾依然突出,政府贷款、直接投资比例偏高,民间投融资比例偏低。四是城市道路系统尚未完全形成,城市干道交叉口的通行能力低,旧城区部分道路断面未按规划形 成,各种车辆混合行驶。五是城市公园和社会停车场等公共配套设施严重缺乏,市民缺少休闲娱乐的地方,城市商业集中区停车矛盾突出。六是房地产开发量不足,房价过高。

同志们,面对机遇和挑战,我们要进一步增强信心和决心,从南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报站工作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我们肩负的责任和使命,深入实施市委市政府“以枢纽为纲,于极地奋起”、“建设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战略新思路,牢固树立“不求所在但求所为”、“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精明更要开明”、“互惠共赢”、“先舍后得”五种观念,切实推进全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工作,为南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三、明确目标,切实为“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夯实基础

(一)“十二五”总体目标——建设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 即以生态产业为基础,以生态文明为支撑,制定并实施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规划,高水平创意设计城市形象定位,突出做好管理理念、文化底蕴、风貌塑造上显示高端。着力推进国际化区域性会展平台、经贸平台、文化平台、度假旅游四大平台建设。加快川西综合枢纽建设,加强生态建设,积极发展优势服务业,繁荣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进一步提升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知名度。

按照50平方公里、40-50万人口规模规划中心城区,以中 心城区为核心,以名山县蒙阳镇、资阳区草坝镇为城市副中心,构建市域行政、经济、文化中心,逐步建设成为集聚辐射康藏、攀西区域的川西中心城市。

通过“十二五”期间的建设,基本建成川西综合城市枢纽雏形,成为重庆都市经济圈核心增长极重要组成部分,建成连接成渝经济区和攀西经济区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建成全省重要的清洁能源基地和区域循环经济示范点,建成拥有世界自然遗产的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节地、节水、节能、治污、抗震和防灾能力大幅度提高;房地产市场体系更加完善,宏观调控能力显著增强,住房保障制度基本健全;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市政公用市场和规划勘察设计市场行为规则和监管机制基本完善,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分项目标

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5个百分点,“十二五”末达到43.5%。中心城区“十二五”末建成区面积达到30平方公里,人口达到30万人。创建国家级生态园林城市,城市绿地率达到40%,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平方米以上。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90%以上。供水普及率达100%,清洁能源普及率达95%。房地产开发计划投资200亿元,竣工面积250万平方米,建设生态住宅40万平方米,新建小区物业管理率达100%。完成省上下达的各类保障性(政策性)住房建设、完成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发放租赁补贴解决困难家庭住房目标任务。

(三)2011年重要工作

刚才,曹刚同志已经对2011年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下面,我再强调几点。首先,今年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尤其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今年的目标任务数1600掏,是去年任务书的十多倍。因此,我们必须强化责任,狠抓落实,采取有力措施,尽量加快推进今年的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其次,今年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开放推进年”,城市建设工作要按照“以新城开发带动旧城改造、以增量带动存量”原则,突破制约南部城市建设跨越发展的思想瓶颈和制度障碍,真正实现以思想开放促转变,以工作开放促跨越,以制度开放促发展,确保各项目标顺利实现。再次,要强化城市项目建设,促进南部城市整体功能的提升。加快大兴大桥、苍坪山隧道、绕城路安置房、姚桥拆迁安置房续建项目的竣工,抓紧滨江大道二期等城市道路项目、大兴二桥等桥梁项目、市政管网工程等的开工,同时抓紧储备一批项目。最后,必须强调一下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市政府即将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下发后,相关部门要搞好配合,尤其是今年开工的姚桥1号地块和5号地块,要尽快开工建设并达到预售条件,早日投放到市场以满足市场需求,避免房价过快增长。

同志们,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启动的开局之年。我们 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奋进跨越,制定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将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完善相关政策,努力实现开门红,为“十二五”规划开好头、起好步夯实基础,为推进南部发展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5.在全市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五

同志们:经市委市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我市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和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精神,也是全面落实我市“两代会”提出的实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下面,我就我市住房分配货币化

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的现实意义

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是我市今后一段时期房改工作的首要任务,它对于我市改革、发展和稳定都将产生深远而广泛的影响。

1、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是全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主要是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和住房公积金抵押(组合)贷款,积极推进住房租金改革,稳步出售公有住房等。但住房这一城镇居民生活中最大的消费品,目前在很大程度上还没有进入市场,不仅限制了商品市场的进一步扩大和发展,使市场机制不能在住房建设、分配、流通和消费等环节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也影响到其他改革的进行。实行住房实物分配制度、单位要建房、买房、分房,还要负责管理住房维修,加重了国家和单位的负担。对企业来说,严重影响国有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的平等竟争。实物分配和低房租的分配方式,使得城镇住房分配成为收入分配领域最大的大锅饭。房子年年盖、年年分,再多也不够分配,并且在住房分配中出现过以权谋私,多处占房,滋长了腐败现象的发生,严重损害了干群的关系。城镇住房制度不改革,这些问题就难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2、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是单位调动职工个人资金购房、租房的需要。实行住房实物分配,职工对住房消费支出很少;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是个人合理负担。这样有利于适应当前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引导居民调整消费结构,增大个人住房建设资金的投入,加快解决自身的住房问题,同时带动住宅业以住宅建筑为主体的建筑业的发展,形成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经济增长。

3、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可以减轻财政和单位的负担。在住房实物分配制度下,夫妻双方只要一方在行政机关、自收自支事业或国有企业工作,另一方不论在私营企业还是有无工作,行政机关、自收自支事业和国有企业都将按职工住房面积标准给职工分配住房,实际上住房完全由财政和单位负担。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后,住房分配将从原先对家庭分房改为对职工个人发放住房工资,也就是说住房工资只能解决职工个人的住房需要,这样就减轻了财政和单位的负担,体现了合理性的原则。

总而言之,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从本质上能解决计划经济条件下实物分房中所存在的一系列弊端,解决了住房建设投资由国家、单位统包的体制改变为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新体制。

二、我市出台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的过程及主要内容

市委市府对我市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十分重视,姚书记先后主持召开了市委书记办公会议和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听取和研究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并进一步明确了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方法步骤。我市的房改工作紧紧围绕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的这一主线,进行了一系列基础性工作,为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的开展奠定了基础。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①深入调查研究,注重试点过程。自1998年底停止实物分房后,房改办着手进行我区住房分配货币化调研工作,特别是去年以来,更是集中力量进行了调研,做了大量的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先后召开了33次不同类型的座谈会、汇报会,采用走下去、请上来的工作方法,对全市职工住房情况进行了排摸,为我市住房分配货币化可行性进行了研究。同时,为掌握第一手材料,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确定电厂和港务局作为住房分配货币化的试点单位。通过试点,摸索了工作的过程,掌握了工作的环节,找到了一些需要解决问题的办法,不断完善了我区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的内容。

②围绕工作重点,开展住房普查。1999年下半年开始,我市进行了干部、职工住房普查登记,建立起干部、职工个人住房档案,形成了单位职工住房档案与全区职工住房档案为一体的住房档案网络。去年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又开展了实施住房清理工作,通过住房普查登记和清房工作,进一步健全了个人住房档案,为全面开展住房分配货币化打下了基础。

③瞄准住房货币补贴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切入点,稳步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分配货币化有多种途征,其主要形式是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和单位计发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在这一工作环节上我区抓住了三个工作重点:一是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率。比率从1992年10月开始,单位、个人按职工工资的3%计算,提高到现在各按12%计算,使全区住房公积金归集达到

3.29亿,并有特色地开展了“一张表、一套资料、一个窗口、两种结息”的住房公积金抵押(组合)贷款;二是逐年提高房改成本价和租金。我市房改成本价与市同步从1993年开始执行300元/平方米,逐步提高到现在的670元/平方米。保证了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平稳过渡;三是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建立廉租住房的供应体系。今年开始我市将建造100套

经济适用房,先解决城镇部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目前这项工作已全面启动。

④做好补贴价格和资金总量的测算。住房补贴价是按经济适用住房的平均价计算出来的,我市住房补贴价经过了三个测算阶段:第一阶段1999年的1300元/平方米,第二阶段2002年的1500元/平方米,第三阶段为1800元/平方米。这一补贴价格是全省最高的,按该补贴价计算,职工每平方米住房补贴价为585元。经初步统计,需补贴资金8139万元;面积未达标职工2734名,需补贴资金3695万元;离退休职工1256名,需补贴资金6192万元;全市共需住房补贴资金1.8亿元。

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的主要内容:

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分为“住房补贴的对象和范围”、“住房补贴的计发办法”、“住房补贴资金的管理”、“住房补贴申领程序”、“其他相关政策”和“加强领导,严肃纪律”,共6个部分,35条款。

“细则”明确了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属于新职工,实行在正常性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基础上,另暂按月再给予职工本人工资12%的住房公积金形式的补贴,对1998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属于老职工,实行一次性形式的住房补贴和工龄住房补贴;“细则”还明确了一次性形式的住房补贴只对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标两种对象进行补贴;“细则”提出了离退休职工和1999年1月1日后亡故职工可以由单位直接计发住房补贴外,其他职工的住房补贴资金要纳入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渠道,还规定了离休干部的住房补贴可以适当放宽;“细则”针对各类情况提出了住房补贴的办法;“细则”规定了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上限、管理要求和相关操作程序。具体条款由区房改办负责解释。

三、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中要把握好几个重点

1、认真处理清房与住房货币补贴的关系。各单位对职工实行住房货币补贴,必须先进行仔细认真的清房违规处理,解决好干部、职工在住房方面有无问题,具体工作由区清房办负责办理,要求清房完成一个单位,住房货币补贴实施一个单位,清房未结束的单位,不得实行住房货币补贴。

2、精心部署,细致工作。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复杂,它不仅仅是经济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首先要认真学习和理解政策,把握政策的界限,通读学习清房政策和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不清楚要及时咨询区清房办和房改办,以便操作过程的一致;第二,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进行研究和分析,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和矛盾,按政策把它解决在萌芽状态;第三,各部门之间要通力合作,积极支持,相互配合。

3、实现住房货币补贴要把握六个原则:①补贴资金充足的单位,要坚持一次性补贴到位的原则;②补贴资金不足的单位对老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要坚持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③先解决离退休人员(含期限内亡故职工)补贴的原则;④先使用自有资金,后财政解决的原则;⑤全额、差额拨款,由财政按比例解决资金的原则;⑥先清房后住房货币补贴的原则。

4、加强领导,严肃房改纪律。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业务人员要落实。各单位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严肃审批程序,对隐瞒住房情况,弄虚作假而取得住房补贴的职工,除责令其退还住房或退回住房补贴外,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同时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6.在全市禁毒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六

刚才,权国同志传达了全国全省禁毒会议精神,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禁毒工作进行了总结和部署,我完全同意,请大家抓好贯彻落实。根据全国和省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全力以赴,打好禁毒人民战争

禁毒是一项关系国家、民族长远利益的重要工作,采取高压态势、非常手段打好禁毒人民战争,是党和政府的政治

责任,是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毒品泛滥,受害的不仅仅是涉毒的个人和家庭,同时还危害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严重影响整个现代化进程。特别是我市正积极开展创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做好禁毒工作既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意愿和要求,也是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去年以来,我市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打击和防范措施,巩固“禁毒03工程”成果,为维护全市社会政治、治安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和市禁毒委,向长期战斗在禁毒斗争第一线,为禁毒工作做出积极贡献的广大公安干警表示亲切的慰问,向关心禁毒事业、积极参与禁毒斗争的各级各部门及广大干部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

然而,必须看到,当前我市毒情仍然十分严峻,禁毒斗争的任务十分艰巨,如果不从根本上铲除毒品犯罪,社会治安形势就无法从根本上好转。各级各部门要将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上来,切实提高对毒品的严重危害性和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投身到禁毒人民战争中去,把禁绝毒品当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工作来抓,当作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民心工程”来抓,当作从根本上改进社会治安状况的关键战役来抓,牢牢掌握禁毒斗争主动权,针对涉毒突出问题和禁毒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构筑广泛牢固的禁毒人民防线,确保我市禁毒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领导,部门联动,推动全市禁毒工作向纵深发展

禁毒工作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实行部门联动,共同参与,协同作战。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要加大禁毒行政力度。一是建立全市禁毒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强禁毒情况通报工作,将各镇区在吸毒人员总数、新增吸毒人员数量、破获毒品案件情况、帮教安置落实情况等进行季度通报。二是建立禁毒督查制度。由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委政法委禁毒办协调组织禁毒督查办公室,从市禁毒委成员单位中抽调人员,分成三个组,对全市24个镇区的禁毒责任落实情况分片进行督查。三是建立禁毒奖惩制度。市有关部门要尽快完善举报吸贩毒的奖励方案。要对各镇区和各有关部门的禁毒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建立表彰奖励制度,市禁毒办要尽快拟出方案,经批准后实施。四是全面落实帮教制度。戒毒、禁毒经验表明,生物个体自身对药物有“成瘾性”和“依赖性”,一旦染上毒瘾,靠个人的意志力是比较难戒除的。因此,对吸毒者,我们一方面要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另一方面,各级各部门领导也要在禁毒工作中接受新的理念和认识,把吸毒者和接受戒毒者作为一个“病人”来看待,在落实各种措施的同时,充分体现人文关怀。只有这样,才能为这些人重新回归社会创造良好的氛围。现在,部分戒毒出所人员得不到社会应有的关心、爱护,容易重新陷入吸毒的深渊。各级帮教组织要加强对戒毒出所人员的帮教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想方设法为他们安置就业,帮助他们重新做人,为他们在身体和心理的康复方面创造更好的条件。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降低复吸率。五是组织有效的专项打击行动。六是在全市范围内加强舆论攻势。市委宣传部要作出专门部署,要在全市中小学校做好广泛的禁毒宣传工作。

其次,要加大执法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禁毒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各尽其责,互相配合做好工作。政法各部门、工商、药监、文化、卫生、海关、交通、经贸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发现隐患和问题,能够自己部门处理的要迅速处理,不能单独处理的,要联合有关部门尽快开展行动。公安机关要加大缉毒侦查破案的力度,组织有效的专项打击行动,集中整治吸毒人员比较集中、贩毒活动猖獗的重点地区和场所,不断地、反复地对吸贩毒活动进行有力打击;努力多破案、破大案,发现制毒窝点、贩毒网络、运毒通道,坚决予以摧毁。工商、文化等部门要加大对涉毒娱乐服务场所的查处和整治力度,全力遏制娱乐服务场所吸贩毒活动蔓延的问题。药监、卫生、经贸等部门要不断强化对易制毒化学品和精神麻醉药品的检查管理工作,确保易制毒化学品和精神、麻醉药品不流入非法渠道。要不断加大吸毒人员收治力度,对感染艾滋病毒等特殊吸毒人员进行集中管理戒毒治疗。

再次,要组织好禁毒日活动。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好“6.26”国际禁毒日的各项活动,要召开公开宣判大会,公开宣判一批毒品案件,处理一批毒品犯罪分子,公开销毁

一批毒品,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第四,要健全禁毒保障机制。首先是落实禁毒工作的组织保障,加强禁毒队伍建设。编委决定,将市公安局缉毒禁毒大队升格为副处级支队,并在重点镇区设置缉毒中队。要通过建立健全公安机关禁毒队伍的机构建设,增强我市的缉毒禁毒队伍力量,对毒情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其次要保障禁毒经费投入。确保禁毒人民战

争向纵深推进,市镇两级要加大禁毒经费的投入,要改革现有强制戒毒经费的使用办法,由过去的全部由市负担改为市镇共同负担。具体比例请市财政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7.在全市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七

2012年, 在中共太原市委、太原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太原市委员会的监督支持下, 在全市科技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 围绕建设一流自主创新基地和国家创新型城市, 不断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科技创新为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2012年太原市科技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 科技成果产出及转化获得新丰收。申请专利8 500件, 授权专利3 900件, 均增长30%。经山西省鉴定科技成果150项, 其中68%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太原市有6项科技成果荣获2012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技术合同交易额12.3亿元, 增长50%。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58%, 比上年提高2.8个百分点。

第二, 企业创新能力得到新提升。山西华顿实业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和山西汾西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晋升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山西中绿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太原市企业已初步呈现出科技投入、科研组织、成果产出及应用转化的主体地位。

第三, 科技金融结合迈出新步伐。与省城11家商业银行和3家担保公司开展科技金融战略合作, 组建太原科创信用担保公司, 建立太原科技创新投资基金, 57个企业获得科技信贷支持11.3亿元。

第四, 科技园区建设实现新突破。省市县联动, 建设1个省级科技创新园以及5个市级转型综改试验先导区科技创新园。加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 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初见端倪。

第五, 科技招商引智取得新成果。把招商引智纳入年度科技工作目标责任考核, 全年引进“千人计划”专家25名、企业急需高层次人才132名和高科技企业42家, 引进中关村科技成果100余项。

第六, 民生科技工作呈现新成效。实施农业科技创新五大工程, 10万户农民实现科技增收。实施“明太原县城”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工程, 千年古城与科技时代同步。实施蔬菜安全检测系统示范推广工程, 科技实事项目保障市民吃菜安全。

第七, 高新技术产业取得新发展。钕铁硼磁性材料、高端包装装备及材料成为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新培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41家, 增长57.7%。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20%。

第八, 科技管理迈上新台阶。科技计划80%的项目由企业承担, 80%的项目属新兴产业领域, 80%的经费支持了占计划项目总数20%的重点项目, 提高了科技经费集中度和科技项目显示度。争取国家和山西省科技经费3.9亿元, 增长21%。实施科技计划管理流程再造, 扎实推进“学习、服务、高效、廉洁、和谐”五型机关建设。太原市在全省科技依法行政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荣获先进, 并在13年来首次名列榜首。

在总结成绩、看到变化的同时, 我们也深刻认识到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为科技创新带来了新机遇和新挑战, 转型跨越发展对科技创新提出了新要求。还清醒地看到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如企业科技创新内生需求不足, 科技与经济结合不够紧密;高端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以及具有较强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能力的科技企业家严重匮乏;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创新项目组织的模式以及策划凝练重大项目的能力亟待提高;科技管理队伍自身建设、作风转变与建设一流自主创新基地的任务和率先转型跨越发展对科技创新的要求还存在着一些不相适应的问题等。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对标一流、奋力赶超, 大胆地试、扎实地干, 切实加以解决。

2013年科技工作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

2013年太原市科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以及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中共太原市委十届四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创新科技体制机制, 全力抓好1城 (太榆科技创新城) 、5基地 (钕铁硼产业基地、镁及镁合金产业基地、光电信息产业基地、高端包装设备及材料产业基地、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示范基地) 、10园区 (清华科技园太原分园、古交等5个市级科技创新园、煤机工业园、东山低碳工业园、精细化工园、中天信安防科技产业园) 重大工程;着力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 研发一批填补国内空白的高新技术产品和技术标准, 应用推广一批民生科技成果;努力实现专利申请与授权、技术合同交易、招商引智、科技信贷、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和高技术服务业增加值6项主要科技指标大幅增长, 科技创新支撑引领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能力明显提高。

2013年科技工作主要目标是:全社会R&D经费投入增长12%, 争取国家和山西省科技经费增长30%以上。专利申请量突破10 000件, 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企业专利申请量分别增长20%以上。培育2~3个国家级、3~5个省级创新平台。技术合同交易额15亿元, 增长20%以上。科技信贷资金增长30%以上。引进高科技人才、高科技企业和高科技项目均增长3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20%以上。

实现上述目标, 要重点抓好以下6个方面重点工作。

启动建设太榆科技创新城

建设山西工业技术研究院。采取灵活多样的整合方式和共建模式, 构建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 为入城的中小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工业化试验、人才培养引进等专业化服务。

建设太原—中关村新兴产业工业园。吸引中关村科研院所、高科技企业和高端人才来太原市设立研发机构、建立中试基地、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等, 促进产业梯度转移。

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示范基地。建设综合性、专业化的科技成果集散、辐射、转化基地, 促进国家级高端人才、高端成果等创新资源落户太原, 并应用转化和产业化。

建设“太榆科技创新城”技术服务体系。充分整合“一网两库”、创新驿站、专利信息平台、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等各类科技资源, 为招商引智、成果转化、项目落地提供“一站式”服务。

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加快建设特色产业基地。以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三所、山西汇镪磁材制作有限公司等为骨干, 加快建设国家火炬钕铁硼材料特色产业基地, 打造中国“磁谷”;以中北大学、古交市银河镁业有限公司、太原市康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为骨干, 完善镁及镁合金产业链, 加快建设国家镁及镁合金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打造世界“镁都”;以山西大学光电研究所、山西傲维光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国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为骨干, 加快发展光电信息子科技产业, 积极申报国家火炬光电信息特色产业基地, 打造中国“光谷”;以山西瑞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西玛斯特科技有限公司等为骨干, 加快建设国家火炬高端包装装备及材料特色产业基地。

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分类指导、重点扶持、跟踪服务, 提档升级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型企业。鼓励支持企业开展国际科技合作, 促进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采取“以奖代补”方式, 引导激励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着力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完善技术创新平台。以产业链布局创新链, 充分整合创新资源, 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院士工作站等创新平台, 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

加强企业专利工作。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专利申请“灭零行动”和“倍增计划”, 培育专利大户和优势企业。实施发明专利招标转化, 加快专利技术在企业的应用转化。

引深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组织省城科技人员深入中小企业开展科技帮扶, 对科技人员与所服务企业联合申报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项目优先支持。

大力发展高技术服务业

建设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网络化、专业化的成果 (专利) 发布与交易服务平台, 探索成果拥有方、技术服务方、成果应用方协同创新、利益共享的成果转化新模式。启动建设生物技术等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 催生高科技企业和高科技项目。

创新发展业态和商业模式。重点支持和发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咨询、信息服务等高技术服务企业, 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转移、企业诊断以及发展战略研究、技术发展预测、专利布局分析等服务, 努力培育高技术服务业龙头企业。

加强民生科技成果示范推广。在人居环境、医疗卫生、公共安全、城市交通、新农村建设等方面, 采取市县联动、集成示范等方式, 推广应用一批民生科技成果。推进智慧城市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实施一批科技文化融合创新项目, 积极申报国家科技文化融合示范基地。

建设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依托都市现代农业主题产业园, 建设农业技术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等共建技术联盟。支持农村科技特派员以农业技术创新为纽带, 建立新型农民合作组织, 开展创新创业。

不断优化科技创新环境

创新科技投入方式。综合运用财政补助、风险投资、贷款贴息、股权投资、信用担保等多种形式, 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促进科技金融结合。开展专利、成果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和融资担保业务, 以贷款贴息补助的方式支持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积极争取列入国家科技金融结合试点。

创新科技计划管理。完善科学合理的项目形成机制和储备制度, 开展重大科技项目经费预算评审, 建立科技创新评价标准, 不断提高科技经费使用绩效。

加强县域科技工作。市县联动, 集中力量抓好1~2项事关县域经济转型、涉及民生改善的重大科技项目。以科技创新园区建设为载体, 加快建设县域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 促进招商引智、项目落地, 推动县域特色产业转型升级。

加强创新人才及团队建设

大力引进高端创新人才。以重大科技项目、各类创新平台和专业科技园为载体, 采取引聘结合的柔性引才方式, 大力引进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省“百人计划”专家以及海外留学人才。科技计划支持中小企业引进企业急需的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

加快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型产业科技创新人才需求, 实施人才扶持专项, 为企业培养一批留得住、用得上的青年科技人才,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创新创业。

建设作风硬、纪律严、素质高、形象好的科技管理干部队伍

全市科技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 深刻把握转型跨越发展对科技工作的新要求,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加快建设一流自主创新基地和国家创新型城市。

一要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全面整治庸懒散奢。实行方针目标管理, 把中共太原市委、太原市人民政府和山西省科技厅下达的年度科技工作目标任务量化分解, 责任到人, 确保完成。以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取信于民, 造福于民。

二要加强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学习能力, 在用好用足政策与破解发展难题的结合上下工夫;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 在项目策划、布局与项目推进的结合上长本领;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 在深入企业摸需求、整合资源抓对接、促进产学研结合上有作为。

三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精神, 紧密结合科技创新实际, 不断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加强对评审立项、经费拨付、鉴定验收等关键环节、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推进“制度+科技”的电子政务与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对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做到公开透明和廉洁高效。

8.在全市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八

(一)总的来看,宏观调控已经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现在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

宏观调控取得的效果主要反映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经济生活中的突出矛盾得到了缓解。粮食生产出现重要转机,投资规模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了初步抑制,货币信贷增势减缓,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取得了重要进展,价格特别是基础产品价格涨势趋缓。第二,国民经济保持了比较平稳和比较快的发展势头。GDP继续保持较快增长,经济效益继续提高,对外贸易继续快速增长,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增加,消费市场正在趋旺。

之所以说当前宏观调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主要出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第一,经济运行当中的突出矛盾虽然有所缓解,但是基础还相当不稳固。具体表现在,一是预计今年粮食总量将会得到缓解,但粮食品种、区域结构等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二是投资扩张的压力仍然比较大,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新开工项目6.8万个,根据固定资产投资清理上报情况来看,还有2万多个拟建项目;三是煤电油运供求紧张的矛盾还没有得到有效缓解。第二,从当前经济运行来看,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一是一些行业盲目投资和低水平扩张的现象这两个月又开始呈现,这是一个很值得重视的苗头;二是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流动资金出现了紧张状况;三是钢材等生产资料价格从7月份开始回升。

这些问题的存在,多数还是体制和机制上的问题,当然也有法制不够健全、政策执行不够有力、增长方式没有转变等方面的问题。

(二)关于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了清理。从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的汇总情况来看,各地都比较认真,也做了很多工作,但工作深度和力度各省参差不齐。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做好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善后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此,主要强调以下几点:

第一,固定资产投资清理整顿工作虽然基本告一段落,但收尾工作至关重要。对各地提出的停建、缓建和继续建设的项目的处理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暂时不作评论,待调研后再发表看法,但各地要按照提出的处理意见做好收尾工作。

第二,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清理工作总的原则是有保有压,并不是让所有项目都停下来,而是要求各地根据国务院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政策标准,自行提出哪些项目需要停,哪些项目需要继续建设。

第三,最近,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到地方调研期间,至少有3个省的主要领导同志反映,治理整顿期间的政策特别是土地控制政策过于严格,很多项目都没法批。关于土地控制政策我想跟大家讲几点看法:一是今年10月31日以前,土地严格控制政策是不会松动的。二是10月31日以后,土地管理特别是建设用地管理的严格程度有可能不会比现在松多少。三是今年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工作,有1/3的省做得很不错,很快就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土资源部的要求报来了项目材料,要求尽快对重点急需建设项目予以确认。但是,还有几个省到现在还没有把文件报上来。有的省虽然报上来了,但文件不符合要求,投资司提出补充材料的要求后,还是不能尽快反馈补充材料,造成项目确认工作延误。

二、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工作

(一)对《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认识和落实问题

《决定》是经过近10年反复酝酿出台的,国务院专门研究了3次。我认为,《决定》是一个重要的文件。第一,这个文件在投资管理体制上向市场经济迈出了一大步;第二,这个文件基本适应当前我国投资管理乃至经济管理的实际情况。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是尽快贯彻落实《决定》,应该研究怎么把《决定》具体化,怎么在实践中指导实际工作。在执行《决定》的过程中既要有利于发展,又要加强调控。

(二)突出强调一下核准制的问题

第一,实行核准制的项目,今后侧重管理5个方面:一是看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资源利用是否合理。如果已制定过有关规划,那么要看这个项目是否在规划当中。属于城市中心或城市郊区规划范围内的,还要看是否纳入正式批准的城市规划范围。这个方面工作主要由各级发展改革委和建设部门负责;二是看项目是否符合环保要求,这主要请环保部门提出意见;三是土地部门是否出具了审查意见;四是在经济安全上有保障;五是使用银行贷款的,看银行是否承诺贷款。今后,核准项目就把握这5条,至于市场、技术、效益等等,都不属于核准内容。

第二,凡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的项目和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初核报国务院核准的项目,所出具的文件原则上是部级的。比如,环保评价应由国家环保总局出具文件,土地利用应由国土资源部出具文件,贷款应由商业银行总行出具文件等等。一般来说,省级部门出具的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不认可。

第三,现在已报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项目要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已报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可研报告,需要按核准方式办理的,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将其转成核准项目。但应特别注意,原来可研报告达不到上面5点要求的,必须作必要的补充。二是项目建议书已报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的,不再退回,如果属于核准的,按上述5点要求,补充有关资料,符合要求的就核准,不符合要求的请抓紧做工作。总之,已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项目,从现在起都要按《决定》精神办理。这个过渡时期的处理办法,请各省发展改革委向省长报告。再重申一下,对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和报国务院核准的项目,各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是前置条件,国家发展改革委主要对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地区布局、资源利用、经济安全等进行核准。各省现在就要按照这个办法做工作,共同配合,加快项目核准的步伐。

(三)关于备案制和代建制

第一,备案制度由各省自己制定,先实践,后总结。第二,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了一个指导性意见。备案制和代建制一样,没有现成的办法,只能先实践,摸着石头过河。关于代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暂时不出台办法,也暂时不全面推行代建制,而是先搞代建制试点。从今年起,拿出两个项目作为代建制试点,然后总结经验。各省可以实行各自的代建制。

(四)各级发展改革委特别是省级发展改革委,要团结有关方面共同做好投资项目管理工作

这次机构改革后,有十几个省市的经委或经贸委保留了原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职能,他们同样是投资项目管理战线的战友。在这里我明确以下两个问题:一是省级投资主管部门是省发展改革委,同时也包括具有投资管理职能的省级经委或经贸委;二是各省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文件(包括审批和核准文件),由省级发展改革委单独上报,涉及到上述十几个省有原来意义上的技改项目的,可由省级发展改革委单独上报,也可以会同具有投资管理职能的省级经委或经贸委联合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不受理省级经委或经贸委单独上报的文件。这样做是为了保持工作的一致性,同时也便于各省统筹安排和管理投资项目。

总之,这次投资体制改革内容很多,涉及面很广,利益牵扯面也很多,在执行当中,各方面要加强协商、协调。同时要继续深入研究投资体制改革方面的问题。

三、关于固定资产投资清欠工作

第一,各地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都要重视此项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各级发展改革委不要认为这只是建设部门的责任,我们也有责任。

第二,对有中央投资项目的拖欠问题,各省发展改革委和经委(经贸委)责无旁贷,要加大工作力度。从现在起,用两个月的时间,按项目搞清楚下面两类情况:一是有中央投资项目的拖欠情况;二是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的拖欠情况。

第三,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在8月23日电视电话会议上明确要求,今年10月末以前,各省要上报有政府投资项目的拖欠解决办法(包括时间、进度、措施),抄送建设部、国家发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会上,曾培炎副总理还要求,地方政府投资项目造成的拖欠,全部由地方政府负责,在今明两年内解决。这项工作总体上由建设部门负责,但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问题的措施,各级发展改革委责无旁贷。

四、关于明年的投资工作

明年的投资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研究,目前可以明确的有这么几项:

第一,明年国家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很大可能还要保持一定的调控力度。

第二,明年投资安排和管理工作会更多地向产业结构调整和地区结构调整方面倾斜。

第三,明年中央政府掌握的投资将会减少。

第四,今年后几个月和明年第一季度要对1998年以来国债投资的项目进行总结。这项工作已经布置,请各地抓紧做好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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