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精选11篇)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 篇一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核准
办理机构: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大厅 联系人: 王泽璞
受理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4楼
联系电话: 0371—66257329、66255529 办理程序:
申报物业管理企业二级资质:
1、申请人向所在地向省辖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扩权县)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
2.省辖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核验相关证件,加盖核准无误印章,提出初审意见,并正式行文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厅政务服务大厅;
3.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由建设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将审批意见在建设厅公开网站或政务服务大厅办公场所进行公告、告示,准予行政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20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
受理条件: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25号)
1.申请报告
2、企业资质申报表(一式三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3.营业执照(验证原件后的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5、企业章程及有关企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身份证明和任职文件,企业经济、技术、经营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临时聘用人员或兼职人员不得计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总数;
8、固定办公经营场所证明;
9、房地产管理部门认为需要出具的其他文件。
不收费 材料明细:
收费情况: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 篇二
资质管理是建设主管部门对行业实施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如何进一步规范企业依法建设,确保进入建设市场的工程各方都是具有资质的主体,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企业资质管理是有效的手段和措施之一。为了加强和改进企业资质管理工作,实现全省建设类企业资质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秩序,推动建设事业健康、快速、和谐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1 企业资质的基本情况
1)建设类企业资质共16类,涵盖建设行业的全部内容。具体分为:a.涉及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业的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市政园林等企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建设单位;b.服务于工程建设的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项目管理等中介服务类资质;c.安全生产许可、勘察设计、规划编制、图审机构等资质。各类资质又分为若干等级,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企业承担相应的业务范围,具体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省有关规定执行。现在全省具有资质的企业共9 501家。2)资质申请审批是资质管理的基础,市场监管是企业资质管理的有效手段,提高工程质量,推进行业发展是最终目标。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设类企业资质的管理、审批工作。3)要做到并保证企业资质管理的合法性、长效性和准确性。全省建设类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要始终按照国家和省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文件精神办事。
2 企业资质与提高工程质量的关系
1)招投标方面,按照《招投标管理条例》规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施工队伍。而现阶段,市场经济尚未完全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竞争机制没有建立起来。必须让有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通过公开招标,选定有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参加工程建设。2)勘察设计方面,勘探、设计质量的好坏对工程质量具有一定影响,设计图纸是指导工程施工的依据,是工程基础的基础。但目前市场出现了挂靠设计、业余设计等不规范的行为,导致设计质量下降,“错、漏、碰、缺”等设计常见病影响了工程的质量。3)建设单位方面,业主行为不规范导致了不少质量安全问题,也是建设市场管理的难点。市场经济条件下,业主对工程项目管理具有很大的自主权,都比较注重项目的经济效益,但一定要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确定合理工期和造价等等。
总之,抓好工程建设各方资质的审查对工程质量具有重要影响。审查重点应放在建设单位是否公开招标,择优确定的施工企业;其委托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是否具备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能力;设计文件是否经过图审机构审查。要改善和加强对业主的管理,并逐步加强对设计、施工、监理等的管理。
3 切实加强全省建设类企业资质管理工作
1)要进一步明确加强企业资质管理的原则和目标。各主管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高度负责,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建设类资质申报审批等环节的管理,批后监管的考核,扶持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总量控制、优胜劣汰和动态管理的原则。实现资质管理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市场规范,有利于工程质量提高的目标。2)要准确把握资质管理的标准规定,执行统一的标准,做到全省建设类企业资质管理的一体性。3)要做好企业资质管理与各类执业从业人员注册管理工作的关系。严格注册执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规范市场从业行为,严肃纪律,加强监管。4)要建立全省建设类企业资质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市场透明度和可选择性,提升企业资质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定期、及时向社会发布我省建设类企业资质的数量、结构和企业资质发展的政策导向,引导企业资质申报和发展行为。5)加强协调、积极配合、理顺关系,完善全省资质管理的统一目标体系。要加强与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各市主管部门的工作关系,明确分级管理的范围和职权,确保上行下效,政令畅通,统一规范,协调一致。6)要做好建设类企业资质变更工作。要防止资质证书非法转让、倒卖现象发生,维护企业资质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4 着力改进我省建设类企业资质管理工作
1)要认真研究分析市场的实际状况,合理确定各类建设企业的数量和规模,做到控制总量,保证质量。对供需矛盾突出,供大于求的建设类资质,要严格总量的控制,为现有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使之符合市场供需要求;对鼓励发展,数量尚未饱和的建设类资质,要创造有利条件,支持发展。采取核准性备案制度,通过实地抽查、动态考核等方式,加强对各市建设主管部门企业资质批后巡查,监督管理。2)加强出省企业资质管理的同时,做好省内市场开放工作,做好省外建设类企业入晋备案管理,为我省建设事业注入活力,提高工程质量,有效促进企业资质管理工作。3)要根据全省建设类企业的特点和情况,确定各类企业资质管理的具体要求,各类资质要有相应的实施细则或配套文件。要使企业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严格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做好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资
摘要:针对资质管理是建设主管部门对建设行业实施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结合实际情况,就如何加强建设类企业资质管理提出几点看法,通过企业资质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管理,以提升工程质量。
3.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办事指南 篇三
[2018年3月28日更新]
一、事项名称: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含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
二、办理内容
1、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3、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
4、施工劳务资质;
5、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三、办理部门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5、《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
6、《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9号》。
五、申办条件:
1、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规定条件;
2、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相关要求;
3、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相关要求;
4、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相关要求;
5、符合《关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城[2007]250号)相关要求;
6、符合《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条件;
7、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还需符合:
(1)《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13号);
(2)《<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21号)。
六、申报材料
企业申请资质(含首次申请、增项、升级等),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要求,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一)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需根据不同申请事项提供以下材料
1、首次申请资质 综合资料(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企业章程复印件(含原企业和新企业);(4)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5)资质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6)企业认为需提供的附加材料;(7)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投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投资方拟派出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文件。
人员资料
(1)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2)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复印件;(3)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和业绩完成单位为其出具的业绩证明;
(4)资质标准要求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5)资质标准要求的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6)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7)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要求提供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内容应至少体现: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以及企业向税务部门缴纳雇用人员社会保险的《税收完税证明》电子税票(式样格式见附件1),票面上应标明有缴费单位社保号、缴费单位名称和社保机构名称,并能通过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确认的验证方式验证。
2.申请资质增项
综合资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4)申报资质前一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5)资质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6)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7)企业认为需提供的附加材料;(8)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投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投资方拟派出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文件。
人员资料
(1)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
(2)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复印件;(3)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和业绩完成单位为其出具的业绩证明;
(4)资质标准要求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5)资质标准要求的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
(6)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7)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要求提供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内容应至少体现: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以及企业向税务部门缴纳雇用人员社会保险的《税收完税证明》电子税票(式样格式见附件1),票面上应标明有缴费单位社保号、缴费单位名称和社保机构名称,并能通过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确认的验证方式验证。
3.申请资质升级
综合资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4)申报资质前一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5)标准要求的厂房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明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复印件;(6)资质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7)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8)企业认为需提供的附加材料;(9)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投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投资方拟派出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文件。
人员资料
(1)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复印件;(2)技术负责人申报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要求提供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内容应至少体现: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以及企业向税务部门缴纳雇用人员社会保险的《税收完税证明》电子税票(式样格式见附件1),票面上应标明有缴费单位社保号、缴费单位名称和社保机构名称,并能通过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确认的验证方式验证。
工程业绩资料
(1)工程中标通知书复印件;(2)工程合同(合同协议书和专用条款)复印件;(3)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等内容);境外工程还应提供驻外使领馆经商部门出具的工程真实性证明文件;(4)涉及到层数、建筑面积、跨度、长度、高度、结构类型等方面指标,应提供反映该项技术指标的图纸复印件;
(5)涉及到单项合同额、造价等指标的,应提供工程结算单复印件;
(二)企业申请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企业章程;
(4)企业验资报告(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5)固定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
(6)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文件和任职文件;
(7)4名以上具有工程、经济、会计专业人员(其中燃气或相关专业不少于1名)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有效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凭证;
(8)4名以上安装、维修作业人员的燃气行业《职业技能岗位证书》;身份证明、有效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凭证;(9)相关制度、标准和规程,包括:
a、安装维修质量保障体系(企业组织架构、职责); b、员工的培训制度;
c、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验收制度; d、燃气燃烧器具安装检修操作规程; e、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f、安装维修服务承诺文件; g、客户服务制度和服务标准;
h、公开的安装、报修、维修、抢修等工作流程及服务电话; i、24小时值班制度;
(10)与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厂家签定的《安装、维修委托书》;(11)抢修、维修服务通讯工具、专用车辆、冲击钻、套丝机、切割机、弯管机、燃气检漏仪、泄漏浓度报警器、能直接检测燃气压力、流量,水压、水量、温度等主要检修、调试指标的专用仪器等设备的购买发票或其他资产所有证明文件。
(三)特别提示
1、涉及公路、水利等方面专业资质的,每涉及一个方面专业,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份、附件资料一套。
2、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的,须先取得市对外贸易经济行政管理部门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资质受理机关负责核对企业提供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还企业。资质受理机关正式受理后,申报材料不得修改更换。附件资料内容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注册执业人员应加盖个人执业印章。
4、为更好落实服务企业原则,申报材料原件经企业所属区县住建局核验且核验手续齐全的(加盖申报企业、核验机关公章,材料提交人、核验人签名),我局可不再核验原件。
4、资质核准机关对企业申报材料有存疑的,企业应当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证明材料,必要时须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实地核查。
5、附件资料应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工程业绩资料”的顺序装订,规格为A4(210×297mm)型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请说明,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
6、企业的申报资料必须使用中文,资料原文是其它文字的,须同时附翻译准确的中文译本,申请资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附件材料必须清晰、可辨。
7、根据省住建厅转发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3]28号),建筑业企业申请企业资质(含新申请、升级、增项),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再列入申请企业资质要求的注册建造师人数。
8、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相关证书的认定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外公布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和技术工人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证机构颁发的证书为准。
七、办理流程
1、企业登陆广东建设信息网“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网上填报通过后,企业在网上打印由系统生成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
2、企业将按要求整理齐全的材料复印件(原件经核验后退回)连同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送我局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由窗口工作人员核验,对材料齐全的,由窗口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经办人同时确认办理结果的接收方式(到现场领取或邮寄)。
3、我局组织审查并通过汕头建设网对审查结果进行公示。
4、领取办理结果。提出资质申请的企业,在接到电话或短信通知后,经办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资质证书(仅限升级或增项)到市住建局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领取办理结果,或将上述资料证件邮寄到我局办事窗口后,我局通过邮寄的方式颁发办理结果。
注:
对申请涉及公路、水利等方面专业工程资质的,我局须送同级有关部门会审。
八、办理时限:
法定60个工作日,我局承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和涉及公路、水利等方面需须送有关部门会审的时间不计在内)。
九、收费标准和依据: 无收费。
十、办事窗口地址及咨询和投诉电话 : 汕头市长平路财政大楼办事窗口,咨询电话:0754-88489801,0754-88566513,投诉电话:0754-88567119。
4.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资质核准 篇四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行政许可指南
一、许可依据
◆《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84 号)
二、资质标准
1、《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84 号)
2、《关于开展城市规划编制资质核定及换证工作的通知》(建规函 [2008]17 号)
三、资质许可
1、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实施的资质许可:甲级资质;
2、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的资质许可:乙、丙级、暂定资质(有效期2年)
四、申请材料
(一)首次申请资质,提交以下材料:
1、《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
2、《规划编制单位基本信息申请表》;
3、县(市)或设区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
4、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5、企业章程(合伙协议);
6、与资质要求相符的技术骨干的《技术骨干基本情况表》和其学历证书、身份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7、质量保证体系的有关材料(质量管理框图或通过质量认证证书);
8、专职技术人员的人事关系证明材料(人事代理单位证明、现单位聘用合同);
9、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10、技术装备和工作场所等证明材料。
(二)申请资质升级、延续、核定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上述
(一)中要求提交的材料;
2、企业原有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五、数量限制:无
六、办理期限:9个工作日(办理期限不含专家评审、现场勘察、公示以及企业补充材料、陈述和投诉举报处理时间)
七、收费:无
八、受理部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5.工程勘察企业资质申报 篇五
一、提交材料信息
乙、丙级首次申请
1、《工程勘察资质申请表》(一式两份)(企业均须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免费下载网址:jsb.justonetech.com)申报或者通过建设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勘察设计企业版)v5.0申报打印);(附初审部门意见表)2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1份
3、企业章程复印件; 1份
4、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1份
5、注册人员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注册管理部门盖章的初始注册申请表或变更注册申请表(已注册到位的注册人员应提供注册证书并加盖执业印章); 1份
6、非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包括发证单位页); 1份
7、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业绩表中业绩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业绩证明可参照《工程勘察业绩证明》,也可由业绩业主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提供;也可以通过提供签字盖章的勘察文件或报告予以证明); 1份
8、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与申报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 1份
9、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申报前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包括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以及企业缴费凭证); 1份
10、办公场所及室内试验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 1份
11、主要技术装备购置发票复印件; 1份
12、加盖企业公章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经营设备物资、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文件目录;若已通过相应质量、安全体系认证的,只需提供相关认证体系证书复印件(申请工程勘察综合资质须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1份
13、前一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考核企业净资产).1份
乙、丙级增项申请
1、《工程勘察资质申请表》(一式两份)(企业均须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 企业资质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免费下载网址:jsb.justonetech.com)申报或 通过建设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勘察设计企业版)v5.0申报打印);(附初审部 门意见表)2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1份
3、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 书复印件; 1份
4、注册人员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注册管理部 门盖章的初始注册申请表或变更注册申请表(已注册到位的注册人员应提供 注册证书并加盖执业印章); 1份
5、非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包括发证单位页)1份
6、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的《专业技术人员基 本情况及业绩表》(业绩表中业绩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业绩证明可参照《工 程勘察业绩证明》,也可由业绩业主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提 供;也可以通过提供签字盖章的勘察文件或报告予以证明); 1份
7、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与申报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 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 1份
8、办公场所及室内试验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 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 件 1份
9、主要技术装备购置发票复印件; 1份
10、加盖企业公章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经营设备物资、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文件目录;若已通过相应质量、安全体系认证的,只需提供相关认证体系证书复印件(申请工程勘察综合资质须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1份
11、原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1份
12、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前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包括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以及企业缴费凭证); 1份
13、前一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考核企业净资产).1份
甲、乙、丙级延续申请
1、《工程勘察资质申请表》(一式两份)(企业均须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 企业资质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免费下载网址:jsb.justonetech.com)申报或 者通过建设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勘察设计企业版)v5.0申报打印);(附初审 部门意见表)2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1份
3、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 书复印件; 1份
4、注册人员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注册管理部 门盖章的初始注册申请表或变更注册申请表(已注册到位的注册人员应提供 注册证书并加盖执业印章); 1份
5、非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包括发证单位页)1份
6、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的《专业技术人员基 本情况及业绩表》(业绩表中业绩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业绩证明可参照《工 程勘察业绩证明》,也可由业绩业主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提 供;也可以通过提供签字盖章的勘察文件或报告予以证明); 1份
7、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与申报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 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 1份
8、办公场所及室内试验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 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 件 ; 1份
9、主要技术装备购置发票复印件; 1份
10、加盖企业公章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经营设备物资、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文件目录;若已通过相应质量、安全体系认证的,只需提供相关认证体系证书复印件(申请工程勘察综合资质须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1份
11、原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1份
12、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前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包括社会统筹保险基
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 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以及企业缴费凭证); 1份
13、前一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考核企业净资产).1份
劳务资质申请
1、《工程勘察资质申请表》(一式两份)(企业均须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 企业资质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免费下载网址:jsb.justonetech.com)申报或 者通过建设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勘察设计企业版)v5.0申报打印);(附初审 部门意见表)2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1份
3、企业章程复印件; 1份
4、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与申报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 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 1份
5、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申报前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包括社会 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 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以及企业缴费凭证); 1份
6、办公场所及室内试验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
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 件 ; 1份
7、主要技术装备购置发票复印件; 1份
8、加盖企业公章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经营设备物资、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文件目录;若已通过相应质量、安全体系认证的,只需提供 相关认证体系证书复印件(申请工程勘察综合资质须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 体系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1份
9、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职称证书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 格证书复印件 ; 1份
10、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考核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1份
11、前一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考核企业净资产).1份
注: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表与附件材料分开装订,均采用A4纸装订成册;
2、附件材料应有目录和分类编号,技术人员证明材料应按人整理并依照申请表所列技术人员顺序装订;
3、窗口直接受理时,以上提及复印件均需要核实原件,申请企业如在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原件的,另需提供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报送函(注明原件已核);
4、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注册执业人员应加盖个人执业印章(非注册人员除外),材料中要求加盖公章或印鉴的,复印无效;
5、企业要如实填报《工程勘察资质申请表》,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对其真实性负责;
6、申报材料要清楚、齐全,不得有字迹潦草、印鉴不清、难以辨认的情况;
7、上报资料(申请表+附件资料)需扫描上传至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
6.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核准办理 篇六
西气东输二线 (以下简称“西二线”) 作为国家重点能源建设项目西气东输系列中的第二个工程, 包括一条干线和首批八条支干线, 西起新疆霍尔果斯, 东至浙江、上海, 南至广东、广西和香港特别行政区, 管道总长度超过8 700 km, 是世界上最长的跨国天然气管道。本文所述“香港支线”项目为西气东输二线的支线之一。
1 香港支线项目背景及概况
西气东输二线香港支线项目属“西二线”支线工程之一, 由于香港特区本地能源短缺, 是典型的能源净输入地区, 天然气资源严重匮乏, 所用天然气均依赖进口, 为了落实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2008年签署的《关于供气供电问题的谅解备忘录》精神,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华电力有限公司 (香港) 积极合作, 共同合资合作建设西气东输二线工程香港支线项目。
“西二线”香港支线起自深圳市西部大铲岛上的大铲岛输气首站, 经20.8 km管道至香港龙鼓滩输气末站, 其中大铲岛陆上管道1.1 km, 海底管道19.7 km, 设计年输量60×108m3。大铲岛输气首站位于深圳市西部大铲岛, 与“西二线”广深支干线大铲岛末站、深圳市燃气集团大铲岛门站共同组成大铲岛输气枢纽站。大铲岛输气枢纽站陆域形成工程, 作为香港支线的控制性分项工程, 其目的是为枢纽站提供建设用地及建设两座自用码头 (100 t级滚装码头1座、500 t级交通码头1座) 。
2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核准
为了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国务院在2004年下发了《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国发[2004]20号) , 建立和规范了企业投资项目政府核准制, 并明确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香港支线项目于2010年12月6日获得了国家能源局下发的路条文件, 并于2011年12月29日取得了国家发改委核准批复文件。
香港支线项目作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申请报告的附件共计21项, 其中评价报告批复或备案文件16项, 其它支持性文件5项。由于项目包括19.7 km海底管道及占用无居民海岛的特殊性, 与陆上管道建设项目相比, 香港支线项目在核准前完成的专项评价等附件较多, 主要增加了以下几项:海底管道路由调查、海域使用论证、通航安全影响论证、海域环境影响评价、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及项目用岛论证报告。
“海底管道路由调查”———根据国务院《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和《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的要求, 对海底管道路由进行勘察并编制报告, 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用海审批提供技术支持, 为海底管道的设计、施工提供技术依据。
“海域使用论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要求, 因香港支线项目涉及填海造陆、海底管道及港池用海, 需编制论证报告并报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下一步工作。
“通航安全影响论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交通部令[2011]第5号)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通航安全评估管理办法》 (海通航[2007]629号) 等相关规定, 在国家管辖海域从事铺设水上水下管道等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水上水下活动的企业, 需获得海事管理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相应的水上水下活动。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依据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的主管单位是海洋行政主管部门, 如香港支线项目是报国家海洋局审批。
“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及“项目用岛论证报告”则是根据国家2010年3月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相关规定, 由于项目所占用海岛—“大铲岛”属无居民海岛, 报批用岛需海洋主管部门审批上述报告。
3 办理核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3.1 关于评价单位资质问题
香港支线项目大铲岛枢纽站所在的大铲岛为孤岛, 社会依托条件差, 为保证运营后岛上员工通勤及生活需要, 项目在大铲岛输气枢纽站设计建造了两座码头, 因此涉及码头港口建设。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港口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在核准阶段需进行港口码头的安全预评价。由于已委托的安全预评价单位 (评价范围为枢纽站及海底管道) 不具备港口码头安全预评价的资质, 项目部又委托了交通部下属的一家具备码头安全预评价资质的单位进行了报告编制。
3.2 环境影响评价的重复编制
香港支线项目在开展前期工作时期, 进行了两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一项是常规的拟上报国家环保部的环境影响评价, 另一项是需上报国家海洋局审批的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在报告完成编制后, 通过与国家环保部相关人员沟通, 确认香港支线项目因其以海洋工程为主的性质, 只需取得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批复后向国家环保护备案即可, 国家环保部将不再组织此类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的评审。
4 香港支线项目核准过程中的一点经验
4.1 摸清附件之间关系制定详细核准计划
项目核准所需的各个核准附件大部分是独立、互不影响的, 但也有的附件是获得其它附件的前置, 或可以加快另一附件的审批进度, 在项目前期工作中, 要理顺各个附件关系, 与评价报告编制单位充分沟通, 根据各项附件办理时限制定推进计划, 按计划同步推进各项工作, 将大大加快核准工作。例如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 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时要求必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4.2 重视外部协调工作深入学习政策法规
在核准过程中, 香港支线项目部一直重视同政府的协调工作。项目部全员依据掌握的各种政策信息, 在不同的政府管理层面进行协调, 有时针对某一个核准附件, 在国家、省、市层面同时开展协调工作, 及时沟通不同层面的协调信息, 确保沟通效率。
由于为香港地区提供清洁能源的政治特殊性, 香港支线项目工期紧迫, 在未取得国家核准、很多施工手续无法办理的情况下需要提前开工。在施工过程中, 中国海监第八支队、渔政南山大队、深圳海事局等执法单位多次到现场执法并下达停工通知。通过仔细研究法律法规, 在与各级海洋执法部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 充分说明工程的政治意义, 以书信、协调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了与广东省政府、海洋、海事等主管部门多次协调, 并及时将协调成果送达具体执法人员手中, 确保了协调效果对工程的促进作用, 取得执法宽限。
4.3 搞好内部管理注重工作效率
项目部内部管理在项目管理中的作用也不可忽视。香港支线项目部的特点是年轻人居多, 工作积极性高, 学习能力强, 但大部分缺乏项目经验, 考虑问题不够周全。鉴于上述特点, 项目部在项目核准过程中, 积极调整工作思路, 采取“老带新, 师带徒”、核准附件专人专办的方法, 提高了员工积极性和主动性, 同时每周末进行信息汇总, 周一召开例会, 及时掌握核准工作最新进展和外部协调成果, 并针对问题指导年轻员工工作思路, 做到了全员信息共享, 项目团队高效协作, 提高了各项工作的办理效率。
5 结语
7.展览工程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篇七
1.为了适应中国展览业快速发展的形势,应对国际展览业的竞争与合作,进一步规范市场,提高展览工程的技术和施工水平,确保展览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推动行业进步与繁荣,特制定展览工程企业资质等级标准。2.本标准所指的展览工程企业是:为各类会议(包括营利和非营利的各种类别的会议),展览(包括综合性展览会、专业性展览会、消费展览会),永久和半永久性展示的博物馆、陈列馆、展览馆和商业陈列场所,以及各类事件活动(包括庆典、节庆、文化、科技、体育等活动)提供以下服务的企业: === 策划、设计
=== 结构制作与安装
=== 器材、道具的制作与安装 === 安装、搭建和拆除 === 装饰与装潢 === 人工 === 电力 === 维护
=== 设备、器材和道具租赁
3、本标准用于:审定1/-2/款规定业务范围的展览工程企业的从业和执业资格; 作为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专业委员会向中国展览馆协会会员单位的展览场馆推荐制定管理费用标准以及按照标准收取相应费用的参考依据;
作为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专业委员会优先向中国展览馆协会下属会员单位、展览组织者、相关的各行业协会和地方协会、展览场馆和参展商推荐作为会议、展览、博物馆、陈列馆、展览馆和商业陈列场所、以及事件活动的承办者、协办者、承包商、服务商的依据。
1/-4/、本标准包含通用标准和三个等级标准。
资质等级标准
通用标准:符合并达到此款规定的展览工程企业可申报资质等级。正式申请并已获批准成为中国展览馆协会的会员单位; 具有法人资格;
3/)从事本标准1/-2/款规定服务范围的展览工程经营活动;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式批准登记注册。
2/、一级资质标准
** 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万元);
** 从事本标准1/-2/款所规定展览工程服务范围的经营活动5/年以上(含5/年,以企业登记注册时间为准)或企业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业资历;
** 自正式申请资质等级评审之日起前18/个自然月期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2/项500/万元以上、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展览工程项目,并已建成(须提供相应的合同书原件等证明文件);或不少于5/项100/万元以上、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展览工程项目,/并已建成(须提供相应的合同书原件等证明文件);或不少于2/项30000/平方米以上、或5/项6000/平方米以上的展览会主场项目(须提供相应的合同书原件等证明文件);
** 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和国家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且在认证有效期内; ** 自正式申请参加资质等级评审的日期起计算的前12/个自然月内,营业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需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统计报告;
** 自正式申请参加资质等级评审的日期起计算的前36/个自然月内,在所从事的展览工程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安全、质量事故和涉及企业诚信的不良记录; ** 企业内专职技术骨干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展示设计、室内设计、环境艺术、工艺美术、艺术设计等专业的设计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设计人员不少于2/人;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结构、电气、机械等工程类专业工作的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会计师、经济师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 ** 企业内的部门经理、主管和从事项目管理、工程管理的高、中级管理人员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高级职称(或相当于中、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6/人;
有固定综合加工场所与仓储用房,建筑和场地的总体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 **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3/、二级资质标准
** 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150/万元;
** 从事本标准1/-2/款所规定展览工程服务范围的经营活动3/年以上(含3/年,以企业登记注册时间为准)或企业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业资历; ** 自正式申请资质等级之日起前18/个自然月期间,独立承担过:
不少于2/项200/万元以上、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的展览工程项目,并已建成(须提供相应的合同书原件等证明文件);* /或不少于5/项80/万元以上、面积600/平方米以上的展览工程项目,并已建成(须提供相应的合同书原件等证明文件);
或不少于2/项20000/平方米以上、或5/项4000/平方米以上的展览会主场项目(须提供相应的合同书原件等证明文件);
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和国家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且在认证有效期内;
** 自正式申请参加资质等级评审的日期起计算的前12/个自然月内,营业额达到1200/万元以上(含1200/万),需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统计报告;
** 自正式申请参加资质等级评审的日期起计算的前24/个自然月内,在所从事的展览工程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安全、质量事故和涉及企业诚信的不良记录; ** 企业内专职技术骨干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展示设计、室内设计、环境艺术、工艺美术、艺术设计等专业的设计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设计人员不少于2/人;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结构、电气、机械等工程类专业工作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会计师、经济师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 ** 企业内的部门经理、主管和从事项目管理、工程管理的高、中级管理人员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高级职称(或相当于中、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
有固定加工场所与仓储用房,建筑和场地面积总体不少于2000/平方米; **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三级资质标准
** 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 自正式申请资质等级之日起前18/个月期间,独立承担过:
** 不少于2/项50/万元以上、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展览工程项目,并已建成(须提供相应的合同书原件等证明文件);
** 或不少于5/项10/万元以上、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展览工程项目,并已建成(须提供相应的合同书原件等证明文件);
或不少于2/项10000/平方米以上、或5/项2500/平方米以上的展览会主场项目(须提供相应的合同书原件等证明文件);
** 自正式申请参加资质等级评审的日期起计算的前12/个自然月内,营业额达到500/万元(含500/万元),需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统计报告;
** 自正式申请参加资质等级评审的日期起计算的前12/个自然月内,在所从事的展览工程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安全、质量事故和涉及企业诚信的不良记录; ** 企业内专职技术骨干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展示设计、室内设计、环境艺术、工艺美术、艺术设计等专业的设计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设计人员不少于2/人;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结构、电气、机械等工程类专业工作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会计师、经济师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1人;企业内的部门经理、主管和从事项目管理、工程管理的高、中级管理人员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高级职称(或相当于中、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3人;有固定加工场所与仓储用房,建筑和场地面积总体不少于1000平方米;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资质等级适用的展览工程范围、一级资质:
可实施的展览工程面积和展览工程合同的金额不限,可优先获得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专业委员会向中国展览馆协会所属会员单位和其他主办者、承办者、参展商以及展览场馆推荐作为展览会主场承建商、搭建商的资格;
二级资质:
可优先获得在同一个会议、展览或事件活动中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专业委员会向中国展览馆协会所属会员单位和其他主办者、承办者、参展商以及展览场馆推荐作为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下的展览工程项目的承建商、搭建商的资格;
三级资质:
可优先获得在同一个会议、展览或事件活动中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专业委员会向中国展览馆协会所属会员单位和其他主办者、承办者、参展商以及展览场馆推荐作为面积<资质等级的申请、审批、年审和管理款通用标准规定的展览工程企业
可根据本企业情况,对照资质等级标准,选择所需要申报的资质等级,向中国展览馆协会秘书处提请申报。企业在申报资质等级时应提交中国展览馆协会规定的资料、数据、证书等文件。由中国展览馆协会设立的资质评审委员会对企业资质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由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专业委员会审核、备案并报中国展览馆协会批准公布。通过资质等级评审的展览工程企业将获得资质证书,并获准进入本规定的展览工程企业资质等级的管理(包括年审、降级、撤销)由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专业委员会及中国展览馆协会设立的资质评审委员会负责。
>附则<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本标准由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专业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一级资质展览工程企业“出炉”
1月16日,在第九届中国国际展览和会议(展中展)上,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专业委员会公布了经专家评审会审核通过的展览工程企业资质认证名单。共有21家展览工程企业获首批展览工程企业资质认证,获一级资质认证的有14家企业,分别是北京笔克展览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德士比形象策划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点意空间展览展示有限公司、北京东阳西友展览服务在限责任公司、北京泛贸展览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华毅东方展览有限公司、北京联合艺源企业策划有限公司、北京鑫赛克展示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兴华族展示有限公司、北京逸格天骄国际展览有限公司、北京永一格展览展示有限公司、北京中国国际展览工程有限公司、常州灵通展览用品有限公司、天广联(中国)有限公司。
关于第102届广交会优秀布展企业名单的通报
各有关企业:
根据特装展位评比小组的评选,第102届广交会我团共评选出16家优秀布展企业。现将名单通报如下,请各单位继续努力,做好第103届广交会的布展工作。
特装公司名称
广州市靶点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市亚博展示设计制作有限公司 一木博大国际会展公司
广州市天广联展览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翰美展览有限公司
广州市高艺创展设计制作有限公司 广州市名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晶石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力臻展览展示设计制作有限公司 广州市对外贸易广告展览有限公司 广州交易会广告有限公司 广州大祝制作有限公司 广州翰美展览有限公司 广州市鹏宇展览有限公司 广东银联展览有限公司
104届广交会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特装布展施工单位资质认证管理办法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为保障安全,加强特装布展施工管理,提高特装布展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特装布展资质认证的适用范围
特装布展资质认证适用于在广交会从事特装布展的展览工程设计及承建单位(包括自行特装的参展企业)。参展企业须按照广交会布展工作体要求和布展施工管理规定安排特装布展,并须选用通过广交会特装布展资质认证的特装布展承建单位(以下简称资质单位)具体实施。凡未获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单位资质认证的单位,一律不得在广交会承接或进行特装布展施工。广交会审图组一律不接受未通过资质认证的特装布展施工单位报图。
二、资质认证的申请办法
(一)申请单位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从事承接室内装修或展览装修工程资格。
2、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100万)。
3、公司必须成立3周年以上,有3年广交会特装布展经验或有从事3个以上大中型展览会(3万平方米以上)的特装布展经验(由展览主办方出具证明),且无违规记录。
4、拥有不小于500平方米的制作工场。
5、具备一支专业的技术队伍,有固定的从事展览工程业务的人员,具体为:拥有2名以上建筑设计工程师或室内装修设计师、1名以上土建工程师和1名以上水电安装工程师。参加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具备特殊工种(含电工、焊工、铲车吊车司机等)的上岗证或其它专业资格证书(管理人员除外,但管理人员不得超过所有施工人员数量的10%)。
6、财务状况好。在申报资质前,向外贸中心交纳35万元的安全保证金。
(二)申请资质认证须提交的资料
1、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单位资质认证申请表(详见附件),须有推荐单位(交易团、或联合交易团各分团、或进出口商会、或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或进口展区代理机构、或外贸中心)的推荐意见和公章。
2、法人营业执照。
3、单位情况简介。
4、本单位拥有技术力量的证明材料。包括设计师、工程师的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其他与展览工程有关工种人员上岗证复印件。
5、制作工场的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6、3年广交会特装布展经验或有从事3个以上大中型展览会(3万平方米以上)的特装布展经验的证明材料(由展览主办方出具证明)。
7、已向外贸中心交纳35万元安全保证金的凭据
8、本单位设计施工能力和水平的其他证明资料。
以上第1、3、6点须提交原件;第4、5点提交复印件,但须出示原件或公证处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对;第2点(法人营业执照)提交复印件,但须出示原件或公证处出具的证明材料或经当地工商部门加盖印章的复印件进行核对。
(三)申请办法及程序
1、各推荐单位可根据申请条件推荐特装布展施工单位,数量不限。
2、各申请单位备齐资料,统一交至外贸中心(具体联系:交易会工作处展务科)。
三、资质认证的审定程序和公布办法
(一)由中国对外贸易中心资质认证联席审核组负责对特装布展施工单位资质认证的评审确定。
(二)评选内容为核实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属实,是否全部满足必备资质条件。(三)资质认证联席审核组在收齐申请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并在广交会网站()公示通过初审的单位名单。
(四)通过初审的单位经公示无重大异议后,资质认证联席审核组向通过初审的单位发出通知,组织召开培训会议,进行广交会布展施工管理规定、消防安全知识、用电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和考核;考核结果会在广交会网站公布。
(五)考核合格的施工单位获得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资质,并需与外贸中心签订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许可合同。另外,外贸中心在考核成绩出来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退还35万元的安全保证金给考核不合格、未能获得资质的施工单位。
(六)资质认证联席审核组在广交会网站()上公布获得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资质的单位名单,并向交易团(分团)、商会/协会、进口展区代理发出书面通知,传达至参展企业。
四、资质单位的责任及义务
(一)严格遵守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撤展、保卫、消防安全、用电等各方面管理规定,承担所承接工程全展期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服从外贸中心的统一管理。(二)在公平竞争的原则下,承接在广交会的特装布展工程。不得采取非正当竞争手段,损害参展商与同行的利益。
(三)负责所承接特装工程设计图纸的初审并向广交会审图组报审。
(四)确保具备足够的人力、物力,在广交会规定的筹、撤展期内完成各项布展、撤展工作,不得提前进场与滞后完工。(五)一律不得转包工程。
(六)相互协调,配合广交会现场施工管理工作。确保在整个筹、撤展期间内均有专人在现场负责统一管理和协调。
(七)指定专人负责所承接特装展位全展期的安全维护工作。(八)不得因与客户发生纠纷而中途停止服务。
(九)向外贸中心交纳35万元特装布展安全保证金。外贸中心在每届广交会闭幕后确认该单位无违规问题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资质单位有违反广交会规定的行为,由大会服务指挥部合议确定违规事实,并转交具体业务部门通知违规单位,外贸中心将视情节轻重将部分或全部保证金抵作违约金而不予退还;如对广交会造成损失的,除保证金不予退还外, 资质单位还须承担赔偿责任。如资质单位自愿退出资质认证,须提交退出原因说明。上述责任及义务为特装布展单位与外贸中心签署合同书的主要内容。
五、资质认证的时效
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单位资质认证采取“优存劣退、每届复核、每年评审”的办法。
“每届复核”即每届广交会期间对获得资质认证单位承接的特装布展工程由大会现场服务指挥部检查组和展馆保卫人员进行现场考察记录,凡因违规造成事故影响严重者即列入“黑名单”,即时取消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资质。
“每年评审”即每年组织一次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资质认证。对获认证后连续两届未能在广交会承接特装布展工程的单位,取消其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资质。对符合条件通过考核的新特装布展施工单位可纳入具备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资质单位名单。
8.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有关问答 篇八
111、外商投资企业可以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吗?
可以。依据《外商投资建设工程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商务部令第155号),外国投资者国内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服务企业,从事建设工程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厅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112、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吗?
可以,但出资人需要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
113、我公司现在经营其他业务,还可以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吗?
可以,需要满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相关规定。
114、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企业名称必须冠以“工程造价”的字样吗?
不需要。
115、可以在取得工程造价资质之后,再办理造价工程师的变更吗?
不可以。企业需先期完成注册执业资格人员的注册(变更)手续,满足相应资质条件后,方能取得资质。注册人员的注册(变更)事项由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办理。
116、乙级资质的一年暂定期届满后可直接转为正式乙级资质吗?
不可以。乙级资质的一年暂定期届满后,需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重新审查企业资质条件,满足要求的,换发正式乙级资质证书;除工程业绩一项未满足外其他条件均满足的,暂定期延长一年;其他条件不满足的,撤销现有资质证书。
117、乙级资质的暂定期可以计入升级年限吗?
可以。但只有取得正式乙级资质证书的前一年可以计入。
118、资质证书有效期就要到期了,什么时候申请延长有效期?
资质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应当在资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延续申请。
119、企业可作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出资人吗?
可以。企业作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出资人时,等同于自然人出资人,并需要满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第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下列情形均属不满足条件:
(1)出资人比例不满足60%的要求:出资人中造价工程师人数比例仅为50%。出资人 出资额 企业A 40万元 造价工程师B 60万元
(2)出资额比例不满足60%的要求:造价工程师出资额比例仅为59%。出资人 出资额 企业A 41万元 造价工程师B 29万元 造价工程师C 30万元
120、股东中的造价工程师,可以注册在其他单位吗?
可以,但不得作为专职专业人员申报。
股东中注册在本公司的造价工程师的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金总额60%,且人数不得少于股东总人数的60%。
121、造价咨询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是否可以为同一个人?
可以。122、我公司申报的专职专业人员可注册在其它单位吗?
不可以,企业申报的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均需注册在本企业。
123、取得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但是未取得注册证书的人员,可以作为专业人员申报吗?
可以。可作为造价员申报,但不可作为造价工程师申报。
124、我公司的现有造价师、造价员各10人,其中有中级职称的12人,可以补充申报4名非专职专业的中级职称人员吗?
不可以。企业申报的非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即非造价工程师及造价员)不予认可。
125、造价工程师可以作为中级职称人员申报吗?
可以。凡是取得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均可作为中级职称人员申报,如没有中级职称,需要企业聘用该名造价工程师为本企业的工程师,并申报工程师聘书。
126、有哪些中级职称可以被认可?
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职称均可被认可。财务类职称(如会计师)、金融经济类(如人力资源、物资等)职称等不予认可。
127、“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如何认定?
具有造价员证书的人员被视为具备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128、水利、电力、规划等部门颁发的概预算员证书可作为造价员证书申报吗?
可以。
129、专职专业人员有年龄限制吗?
具备注册条件的造价工程师,不受年龄限制。在造价员中,如为公司股东的,不受年龄限制。其他造价员不得超过60周岁。
130、企业为其交纳的本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凭证是指什么?
指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的发票。
131、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是指什么?
加盖工商部门档案查询章的企业章程及出资人情况表。
132、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中的人均办公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是指使用面积还是建筑面积?
指建筑面积。
133、分支机构的造价工程师可以作为本企业人员申报吗?
不可以。
134、分支机构的工程造价营业收入可作为本企业的收入申报吗?
省内的分支机构的收入可以纳入本企业收入申报。省以外的不可以。
135、我公司具有乙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申请资质延续时如何考核造价业绩?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
136、我公司除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外,还有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如何考核工程造价咨询收入?
需提供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专项财务审计报告。企业如有多项经营业务的,审计报告中应对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经营收入做出单独说明。
审计报告的审计期时间点应以企业取得资质日期为起始点。如:企业2005年5月取得乙级资质,则企业在乙级暂定期届满时应提交2005年5月1日至2006年4月30日的审计报告。
137、我公司具有甲级造价咨询资质,可以分立为两个甲级造价企业吗?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立的,只能由分立后的一方承继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但应当符合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条件。
138、持有乙级造价咨询证书,可以去外省承接造价业务吗?
9.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 篇九
一、熟悉国家政策法规, 对资质标准的正确理解和认知
1. 认真学习国家政策法规
资质申报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政策法规, 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159号) 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文件, 施工企业的资质分为:12个施工总承包资质, 60个专业承包资质, 每个资质标准对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工程业绩等均有不同的要求, 有些资质管理人员因没有认真研读, 理解资质文件和熟悉有关的标准条款、规定, 对资质就位有关精神理解偏差, 从而导致在申报资质申请材料时, 出现了或多或少的错误, 从而走了不少弯路, 甚至被退回重新申报, 浪费了很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 要做好企业资质申报工作, 从事资质管理和申报工作的人员必须要充分了解、熟悉、掌握资质标准条款和相关规定, 对资质标准和规定要理解透彻、到位、融会贯通、运用自如。
2. 关注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及申办动态
资质申报人员应该积极地实时关注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及申办动态, 经常查看所在省市和国家资质管理部门网站发布的信息, 特别是对公示意见中“不同意”的原因进行分析, 以加强对规定、标准和办法的理解, 避免自己重返类似的错误。遇到问题及时向政府资质管理部门咨询, 或与企业同行进行讨论。另外, 要熟悉资质申办动态, 例如:做好的资料递交给谁, 初审的标准是什么, 审查的程序有哪些, 专家评审的时间和标准, 会审有哪些程序, 企业陈述的时间和如何进行陈述, 整个流程和过程, 我们都应该要实时关注, 做到清清楚楚, 明明白白。
二、熟悉对企业自身的技术力量, 建立技术人才资源库
1. 熟悉企业自身技术力量
资质、不同的资质等级, 对企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工程业绩、净资产、工程结算收入, 以及企业经理、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等的要求都不尽相同, 但这些技术信息资源又分别隶属于不同的部门管理, 而且企业的情况在经常地变化, 资质申报人员不见得会对这些情况都了如指掌, 例如:有些员工一人同时持有建造师证、监理工程师、造价师等多种执业资格证, 但有些证件被注册在不同的单位, 造成企业资质信息锁里专业技术人员重复;工程图纸签章不齐全;财务报表与统计报表数字不尽一致等等, 这些情况都是在资质申报中经常遇到的问题, 这些问题都有可能会导致资质申报的失败。因此, 要高效的做好资质申报工作, 一是要保持与各部门的密切联系, 对需要掌握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二是不懂就问, 在干中学, 看不懂财务报表不能确定相关数据是否达到标准要求, 就向财会部门学习。看不懂图纸无法确定提供的资料是否达到考核指标的, 就向工程技术人员请教。总之, 凡事经自己的手选用的材料都必须自己明白, 且自己和同事都确认准确无误才行。
2. 内部人才开发, 储备专业技术人才, 建立人才信息资源库
在日常工作中, 企业应该鼓励企业内部人员积极参与建筑类执业资格考试, 对于那些达到条件可参评初、中、高职称的人员, 鼓励他们积极配合参与报评工作。另外, 还需建立专业技术人才信息资源库, 将企业内部的技术人员信息以及从厦门人才网和其他招聘网站中所收集到的各类专业的建造师、职称人员录入至企业技术人才信息资源库, 以备日后能更高效、快捷、准确地招聘到相应的技术人才, 满足申报需求。
三、认真核查、整理资质申报材料
(1) 企业各类人员的信息收集后, 需要及时进行核对和确认, 如证件的真假、人员信息有无在其他单位已注册、社保关系如何等等。特别是那些证件转注、新到职的人员信息, 经常会在原工作单位已注册, 如不解除, 在电子申报系统中就无法再录入而致不能使用, 因为电子系统是以身份证号为识别码的。
(2) 相关资料的整理是繁杂的事情, 需要各部门的协调和配合, 如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验资报告、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需要财务部的配合;社保证明、劳动合同、职称证书、身份证件等需要综合部配合;工程竣工资料需要工程部提供;工程合同、工程预 (决) 算需要经营部协助。资料中难点可能在规定的相关专业和技术人员的配备方面。特别是中、高级职称和建造师, 应提前做好人员的选择, 并确保是在公司交满3个月以上的社保。
(3) 要注意资料信息时间的一致性。相关人员中, 仅有技术职称证件还不够, 必须要有评审表才有效。往往容易忽视评审表的提交, 不注意评审表中的简历与申请表中的简历填写的一致性, 出现不合格项的可能性就大。因此, 有关个人信息, 主要是申请表中的简历、职称申请表中的简历、劳动合同时间等, 必须保持一致。
(4) 工程业绩资料提前准备。施工企业除了开始新申领资质证的以外, 都需要提供相应的企业工程业绩资料, 如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竣工验收资料、工程图纸、工程结算资料等复印件。通常而言, 施工企业呈报的材料未能通过批准, 出现的大部分这就要求企业的相关部门或者是工程管理部门, 要对项目进行跟踪, 在项目施工完毕并交、竣工后积极搜集有关项目的资料, 并要求建设单位、运行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启动验收委员会等方面的评价意见。
资质申请材料准备就绪后, 在装订成册之前, 需确保所提交的资质升级、增项材料 (如:资质申请表、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和工程业绩资料) 都完整、齐全、有效。相关证明的材料数据完整, 相关责任人、单位签字、盖章手续完善, 不得遗漏, 且提交的资质升级、增项材料都能够全面满足资质标准的考核指标要求。
四、做好证件日常维护工作
由于企业资质申报和年审条件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加上施工企业人员流动较为频繁, 有些新到职的人员证件是否有接受原单位的安排参加过继续教育培训, 是否及时办理延期, 资质申报人员是否有更新企业资质信息锁里的人员信息等等。因此, 在资质管理过程中, 应加强企业资质和公司人员证件管理, 注意做好日常的维护工作, 做到证件不过期, 及时变更, 及时注册, 定期更新企业资质信息所, 这样才不会导致在申报资质或是资质年检中, 才发现哪个人员的证件不能使用从而导致申报失败。
五、准确定位、仔细策划
企业资质的级别不是一蹴而就的事, 这就要求企业既要“脚踏实地”, 又要“小步快跑”。不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的乱报, 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准确定位, 资质申报人员要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 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 在现有资源上准确定位, 仔细策划, 确定合理目标。如, 申报怎样的资质才能达到资源最优化, 才能实现优化重组。据此制定详细的建筑资质申报计划。并报公司领导审核通过。
企业的资质及等级, 既是企业资质的证明, 也是企业实力的证明。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和深入, 我们国家已经把企业资质工作推进到动态化、信息化管理的水平。企业的资质及等级不是一劳永逸的, 今天的资质及等级并不代表明天的资质及等级。作为建筑业企业, 既要顺应社会发展的要求, 树立更高的目标, 又要注意发挥自身的特点和优势, 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提高技术装备水平、财务管理水平, 树立良好信誉, 建设高素质施工队伍。不断保持和提高企业内部的资质层次和管理水平, 使企业的市场准入得到保障, 在建筑业市场获得更广阔的发展前景。
10.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管理办法 篇十
2011/9/19
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
关键字:工程企业,资质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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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规范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的正确使用,确保颁发统一格式的资质证书,制订本管理办法。
中安协资[2011] 4号
第一条 为规范安防工程企业资质(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的正确使用,确保颁发统一格式的资质证书,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资质证书由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设计,委托企业资质评价服务中心印制、保管和分发。
第三条 资质证书格式
1.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两种。两种证书都采用多项防伪技术印制,底色为浅灰色,周边印饰纹。
2.正本资质证书使用B4纸(257mm x 364mm)竖式排版,上方印有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会徽,最下方为“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名称,右下角提供查询用网址。
3.副本资质证书使用A4纸(210mm x 297mm)横式折分排版,左侧上方印有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会徽,左下角提供查询用网址,右侧下方是“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名称。副本资质证书装配外壳。
第三条 资质证书内容
1.在正本资质证书的中安协会徽和协会名称之间自上而下依次列示证书内容:
①证书名称“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
②编号;
③企业名称;
④企业地址;
⑤资质等级;
⑥颁发日期;
⑦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印章;
⑧年审记录栏及证书有效性说明。
2.在副本资质证书的左侧中安协会徽以下依次列示:
①证书名称“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②证书编号;
③颁发日期;
④有效期。
在副本资质证书的右侧“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名称之上,从上往下依次列示:
①企业名称;
②企业地址;
③资质等级;
④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印章。
第四条 资质证书编号
资质证书的编号具有唯一性。编号由ZAX-QZ加14位阿拉伯数字构成。
编号含义及示例(含有关数字间的空格)如下:
ZAX:“中安协”汉语拼音字头;
QZ:“企业资质”缩写“企资”汉语拼音字头;
第1-2位数字:资质等级(01、02或03);
第3-6位数字:颁证年号(如2011);
第7-8位数字:企业注册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见附件);
第9-10位数字:资质评定机构序号(00-99)。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的序号是00;
第11-14位数字:资质证书序位号(0001-9999)。同一资质等级按省域内先后顺序跨年排序。
第五条 资质证书制作
1.首次颁发证书的制作
颁证机构根据经过批准的资质评定结果,按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在资质证书上,打印企业信息和证书信息。
① 企业名称、企业地址须与“资质评定(或终评)报告”中的一致。
② 证书编号由颁证机构确定。二级、三级资质证书编号在资质评定报告的备注栏内注明,一级资质证书编号在一级资质评终报告的备注栏内注明。
③ 颁发日期采用阿拉伯数字(如2007年08月01日)。
④ 资质等级采用大写汉字,如壹级、贰级、叁级。
⑤ 正本资质证书的年审记录栏:空。
⑥ 副本资质证书的有效期是一年。
例如:颁发证书日期是2010年08月01日,有效期则为2010年08月01日至2011年07月31日。
⑦ 二、三级资质证书施加省安协印章。
2.年审合格资质证书的制作
① 颁证机构在正本资质证书的年审记录栏内施加年审标识,登记年审日期。年审记录栏从左向右依次使用。记录栏用完后再次年审时换发新证,新证书编号、企业名称、企业地址、资质等级、首次颁证日期等信息须与首次颁发的证书相同(确认发生变化的除外)。
② 换发新的副本资质证书,除有效期改变之外,新证书信息须与首次颁发的证书相同(确认发生变化的除外)。
3.升级、降级资质证书的制作
资质晋级或资质降级须按首次颁证的制作要求重新制作证书,原级别资质证书办理注销。
4.企业因素换证的证书制作
因企业名称或地址发生变化须换发新证书,要确保相关信息一致,并在颁发日期下注明首次颁证日期。
企业丢失资质证书的,应首先在资质评定信息网登记挂失,然后由原颁证机构补发新证。
5.资质证书制作数量
二级、三级资质证书的制作数量在资质评定报告的备注栏内注明,一级资质证书的制作数量在一级资质终评报告的备注栏内注明。
颁发资质证书的数量,一般是正本和副本各一件。如果企业需要,可增发最多4件副本证书。
每件副本证书上,均应施以颁发数量的标识。例如,共颁发给某企业5件副本证书,则应在每件副本证书的“(副本)”字样右侧分别施以5-
1、5-
2、5-
3、5-4和5-5标识。如是常规情况,只颁发给企业1件副本证书,则在证书的“(副本)”字样右侧施以1-1标识。
第六条 资质证书发放管理
1.一级资质证书由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批准,委托省安协根据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的通知制作、颁发给企业,并做颁领备案记录。
2.二级和三级资质证书由省安协批准、制作,颁发给企业,并做颁领备案记录。
3.在尚未设立企业资质评价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批准,资质评价服务中心给企业制作、核发资质证书,并记录备案。
4.换发新证书时应全数收回原证书,并在收回的证书上施以 “注销”标识。
第七条 资质证书管理
1.向省安协分发资质证书时,资质评价服务中心要作发放登记。
2.制作发生的证书废件,要做记录,并在报废的证书上做“作废”标识。妥善保管报废的证书,不可随意销毁。
第八条 证书的使用
资质证书由获证企业自己使用,不得租借或转让。证书可用于:
1.宣传(如广告)
2.展示(如展台、展室)
3.投标
第九条 违规处理
若证实企业存在租借、转让、涂改、变造资质证书情节的,将撤收违规企业的证书并在资质评定信息网通报。后果严重的,将追究违规者的法律责任。
附件:
省(直辖市、自治区)代码对照表
代码
省(市、区)名 称
代码
省(市、区)名 称
代码
省(市、区)名 称
北 京 市
安 徽 省
四 川 省
天 津 市
福 建 省
贵 州 省
河 北 省
江 西 省
云 南 省
山 西 省
山 东 省
西藏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河 南 省
陕 西 省
辽 宁 省
湖 北 省
甘 肃 省
吉 林 省
湖 南 省
青 海 省
黑 龙 江 省
广 东 省
宁夏自治区
上 海 市
广西自治区
新疆自治区
江 苏 省
海 南 省
浙 江 省
重 庆 市
1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 篇十一
民航机发〔2012〕3 号
为促进我国民用机场建设发展,规范民航专业工程建设管理,现将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民航专业工程相关资质的企业名单予以通告。
附件:具有民航专业工程相关资质的企业名单
机 场 司
2012年4月5日
具有民航专业工程相关资质的企业名单
机场场道工程施工企业(一级)北京场道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 北京金港机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3 北京蓝天建设有限公司 4 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北京中航空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 福建八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7 甘肃省机械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 湖南星沙建筑有限公司 9 空军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总队 10 兰州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 山西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12 山西省机械施工公司 13 上海宝钢冶金建设公司 14 上海城建(集团)公司 15 上海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16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7 上海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18 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9 四川省场道工程有限公司 20 四川省建筑机械化工程公司 21 西北民航机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2 新疆昆仑路港工程公司 23 云南建工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24 云南磷化(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5 中交一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6 中南航空港建设公司 27 中航南方机械化海南工程局 28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9 中国航空港建设第八工程总队 30 中国航空港建设第二工程总队 31 中国航空港建设第九工程总队 32 中国航空港建设第十工程总队 33 中国航空港建设第七工程总队 34 中国航空港建设第三工程总队
中铁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不含道面)36 中国中铁航空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7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水电第二总队 38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39 中国华西企业有限公司 40 中铁二局机械筑路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五局(集团)机械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42 中国铁建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43 中铁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44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45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46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47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不含道面)49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不含道面)51 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52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53 西部机场集团建设工程(西安)有限公司 54 中铁十四局集团隧道工程有限公司
机场场道工程施工企业(二级)中国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 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3 重庆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 黑龙江民航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5 四川省耀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 山西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7 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8 云南空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机场目视助航工程施工企业(一级)北京京航安机场工程有限公司 2 北京中航空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 广东开平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4 内蒙古送变电有限责任公司 5 四川华西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6 沈阳汇通通信导航工程有限公司 7 成都西南民航空管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机场目视助航工程施工企业(二级)云南民航电信有限公司 2 西北民航机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3 沈阳汇通智联电子工程设计安装有限公司 4 四川省场道工程有限公司 5 民航沈阳建设工程公司 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施工企业(一级)1 中国民用航空局第二研究所 2 民航中南空管设备工程公司 3 北京中航弱电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4 中航机场系统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5 成都西南民航空管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6 北京京航安机场工程有限公司 7 北京中航空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施工企业(二级)1 北京空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不含航站楼弱电)2 云南民航电信有限公司(不含航站楼弱电)3 民航华东航管设备安装工程处 4 沈阳汇通通信导航工程有限公司 5 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 6 西安悦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7 西安辉煌软件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8 沈阳汇通智联电子工程设计安装有限公司 9 民航电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不含航站楼弱电)10 民航空管技术装备发展有限公司(不含航站楼弱电)11 民航数据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12 民航西北电子技术开发公司 13 沈阳民航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14 新疆民航空管设备有限公司 15 厦门国际航空港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航机场设备有限公司(不含机场空管工程)民航专业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甲级)中国民航机场建设集团公司 上海民航新时代机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 空军工程设计研究局
民航专业工程设计企业资质(乙级)北京军区空军勘察设计院 2 成都军区空军勘察设计院 3 广州军区空军勘察设计院 4 机械工业部第六设计研究院 5 兰州军区空军勘察设计院 6 南京军区空军勘察设计院 7 沈阳军区空军勘察设计院 8 济南军区空军勘察设计研究院 民航专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甲级)北京颐和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 北京中企建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3 中航工程监理(北京)有限公司 4 南京工苑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5 北京博誉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6 武汉土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7 广州民航机场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8 上海华东民航机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9 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0 西北民航机场建设监理咨询公司 11 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12 四川三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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