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落实好企业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

2024-08-31

如何落实好企业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精选13篇)

1.如何落实好企业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 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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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措施

一、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主体责任社会氛围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牢固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的安全文化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努力打造安全主体责任的社会氛围。坚持以“安全生产月”、“夏季百日安全竞赛”、“119消防宣传周”等各类安全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画廊、墙报以及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阵地,面向群众,面向企业,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着力提高全民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真正把安全责任意识融入社会活动的每一个角落。坚持以生产单位为重点,深入企业加强职业危害、职业安全自我保护等方面的宣传,提高企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使企业经营者树立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原则;使广大从业人员树立“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的安全理念。

二、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意识

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那么,要真正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本人认为:

首先要提高企业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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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是企业的直接经营者,其安全意识强不强,将直接决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好坏。近年来,一些企业面对日益竞争激烈的市场,为降低生产成本,追求效益最大化,铤而走险,大大削减安全投入,导致安全管理不到位;还有部分企业,尤其是家庭作坊型企业,根本不知或者不想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更是无从谈起;更有一些企业,当安全和利益相冲突时,在利益的驱动下,安全就显得尤为渺小,“安全第一”也仅仅成了一句挂在嘴边的口号。综观其实质,就是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认为安全工作可松可紧,可有可无,无所谓,最终酿成安全事故。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是关键。只有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增强了,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充分了解了,才能关心和支持安全工作,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各项安全经费的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严格执行和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才能在思想上形成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才能在追求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效益,由被动到主动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转变,真正实现企业的安全发展。

其次要提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主体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增强责任心。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是企业各项安全工作的执行者,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其责任心的好坏,工作能力的高低,将直接影响该企业的安全管理。因此,作为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要加强自身的学习,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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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升业务水平,来推动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向更高的层次发展。要协助企业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参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查找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等各项安全工作,真正起到安全管理人员应有的作用,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最后是提高企业职工的主体责任意识和发现、排除安全隐患的能力。企业职工是企业的生产者,设备的操作者,能够在实际生产过程中首先发现并能在第一时间排除安全隐患,及时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因此,培养企业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的能力显得尤为重要。一是通过开展对新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和老职工的日常教育等一系列教育活动,不断培养职工的安全意识,使其在生产过程中时时刻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不放松,牢记安全第一的工作原则。二是通过岗前安全教育,让职工充分了解自己所在岗位的危险因素、危害程度、预防措施及处置方法等相关知识,从而使职工从心底里真真切切感受到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等安全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在日常工作中能够自觉得进一步规范行为,提高安全识别和处置能力,使其在遇到险情时,能够不慌乱,沉着冷静地应对,及时的在第一时间把问题消除在初始阶段,防止事态的扩大,充分体现安全工作从我做起,以我为主的责任意识,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企业中得到进一步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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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

三、加强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是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维护者,应该严格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督促企业在实施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最大限度的避免事故的发生,而不是仅仅停留在让企业签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承诺书”这个形式上。那么,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将如何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督管理呢?本人认为:

一是要加强安全监管人员自身素质的培养。随着时代的变迁,经济的不断发展,许多新兴行业应运而生,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这就要求我们安全监管人员始终要注重自身素质的培养,不断提高文化理论水平和提升业务能力,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与时俱进,成为一支拉的出,打的响,作风硬,业务强的安全监管队伍,来适应新形式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为经济的安全发展保驾护航,发挥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应有的作用。一方面通过加紧对新文化、新知识的学习,进一步调整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面,增强自身的文化理论水平;进一步吸收先进理念,转变传统思想,创出一条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更好的为安全监管工作服务。另一方面通过加紧对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及时掌握国家对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规定,不断调整执法检查的内容和标准,增强执法能力,更好的实施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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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要加强安全监管人员的服务意识。安全执法是手段,不是目的,预防和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才是我们的目的。因此,我们安全监管人员必须清醒得认识到企业的安全工作就是我们工作的落脚点,只有企业安全了,才是安全监管工作的成效,也是我们的目的。这就要求我们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必须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在关注结果的同时,更要注重过程,把工作重心不断往前延伸,以预防为主,从预防入手,深入基层,深入企业,适时地指导企业制定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等等;适时地帮助企业查找不足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办法,进一步规范企业的安全管理,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层次,使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真正体现我们安全监管人员不仅仅是企业安全的监管者,更是企业的服务者。

三是要加强安全监管人员执法检查的力度。为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避免或减少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地区安全形势的稳定,执法检查是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之一。作为安全监管人员要充分利用好这个有力手段,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的力度,扩大检查面,严格查处安全违法行为,来保障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企业真正得到落实和强化。执法检查可以根据各个行业的特点,分重点,有目的的针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设备、重点人员实施,查找企业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安全设施、设备不到位或私自拆除、损坏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地方;特种设备到期没按规定年检和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等方面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企业立即加以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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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直致整改完毕。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要责令企业立即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和应急处置措施,同时要跟踪整改进度,督促企业尽快完成整改,尽量做到检查一家,完善一家,提高一家,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四、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要予以查处;对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企业要依法处理,追究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打击安全违法行为,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进一步告诫企业应该依法履行安全义务,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不断完善安全基础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起到惩处一家,警示一片的效果,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企业对于发生的较小安全生产事故,也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严惩责任人,警示全体员工,进一步提高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加强防范,预防事故的再次发生,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企业得到进一步深化。

2.如何落实好企业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 篇二

1树立和落实先进的安全生产理念,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

所谓企业文化是指企业的人际关系、由这种人际关系营造的企业氛围以及由此产生的价值观。从长远眼光看,事故和灾害的发生与企业文化、乃至综合了企业文化的企业素养有着很深的关联。

企业横向和纵向的人际关系一旦出现问题,往往会导致事故、灾害或生产和质量上的问题。要想预防企业的事故和灾害,需要改变企业文化,使之更加明快、更富有团队协作精神、更富有预见性和参与性。

企业的具体安全生产工作可以分为硬件对策(设备等的本质安全化设计与管理)、软件对策(制度建设、教育培训、作业规程等)及人的对策(积极参与、工作干劲、用心遵守等)三方面的措施,但企业能否有效地发挥三方面措施的效果,关键取决于企业是否建立了良好的企业文化、健康的企业风格。

安全生产理念直接表现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方针,它代表着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思想与文化,直接影响着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安全生产决策与管理的行为与姿态,决定着企业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重视程度与实施效果。

根据国内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成功经验,企业先进的安全生产理念至少应包含“以人为本、事故为零”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两个方面。

(1)以人为本、事故为零

以人为本、事故为零,是指对于企业来说每一个人都是不可或缺的,企业必须尊重每一位员工的生命与健康,从根本上消除生产安全事故、职业病以及包括交通事故在内的所有事故,使事故的发生率降到零。

(2)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指企业的经营发展必须以安全生产为基础、前提和保障,即所谓“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不安全就是违法”,而为了切实实现企业的安全发展,企业与员工必须及早发现、掌握和预知在工厂和作业中潜藏的所有危险,预测和发掘出那些可能会发展成事故的潜在危险,并努力采取有效的安全卫生措施解决这些危险问题,预防并杜绝事故的发生。

先进的安全生产理念不能仅仅作为精神运动只停留于文件、口号、标语、宣传,必须为实现理念采取具体开展的“方法”,同时,还要将方法在实际工作中进行有效利用的“实践”。

首先,先进的理念是针对高层管理人员的经营思想与姿态,而并非作为“向现场作业人员要求安全的语言”广泛地悬挂于作业现场,以唤起作业人员的注意力。其实它更应张贴在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办公室,因为所有安全生产理念的决断是从高层经营姿态开始的,只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意识发生了转变,企业所有的安全生产工作才会向好的方向发展。

为确保先进理念的实现,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必须向下述明示自己认真的态度,并率先垂范展示具体的决断和行动:

①一定要全面参加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通过该委员会来发挥强有力的领导作用,明确阐述上层的经营姿态与要求,并认真倾听包括职工代表在内的全体人员的意见;

②要有计划地巡视现场,必须用自己的眼睛和双脚确认工作第一线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③每天听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汇报,并要认真阅读和有效使用它们归纳后的有关资料;

④鼓励负责生产经营的下属尽可能多地汇报其所辖区域安全生产的现状与问题点,借此表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强烈关心;

⑤尽可能多地参加企业内外部的安全生产会议,借此向内外部展示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推动企业安全文化的建设。

2 实施科学的安全生产管理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上遵循戴明管理模式,由策划、实施与运行、检查与纠正措施和评审与改进构成,而企业实施科学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是在实施管理模式中的每一过程中要遵循现代安全管理的思想以及采用切实有效的实施方法。

(1)安全生产管理的策划

①从防止事故转变为风险控制

根据现代安全生产理论,必须在事故发生前发现、把握、预知岗位及作业中潜藏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源或状态-即危险源,对各类危险源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进行评价,并针对评价结果所确定的不可接受的风险进行事前策划和采取有效措施,来消除危险源或将其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程度,方能根本预防事故的发生,实现生产经营过程的本质安全化。因此,防止事故发生的活动是一种信息管理、危险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的策划重点应针对各类风险以及对它的控制,而不应停留在关注事故。

②按照前期预防的原则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目标

安全生产目标是安全生产管理策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和衡量企业安全生产绩效的关键所在,它的建立与实施必须依据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价的结果,按照控制伤亡事故就必须控制轻伤、控制轻伤就必须控制未遂事故、控制未遂事故就必须控制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等的前期预防原则,规定年度内企业不同职能与层次在安全生产方面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或结果,并以适当的形式传达到本单位所有相关职能与层次的人员,并辅以有效的检查与考核来促进各项目标的实现。

(2)安全生产管理的实施与运行

实施与运行是安全生产策划部分的重要支持机制,是将策划工作付诸实行并予以实现的过程,包括安全生产机构与职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运行与活动的控制规程、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同样,实施与运行的各项工作也要遵循现代安全管理的思想并采用切实有效的实施方法。

①本着安全与生产一体化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由于安全生产涉及企业的每一个层面、每一个角落以及生产经营的每一个过程,因此,只有企业主体生产经营部门的各级管理层与人员都明确自身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对其直接负责,企业才能真正做到安全生产有人负责,企业的最高管理者才能有能力和信心对企业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因此,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必须通过各级生产经营管理层与员工的逐级负责才能真正落实,而非过多依赖安全部门去承担。生产经营的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体会企业领导层的要求,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企业的生产经营任务一体化落实,才能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②本着计划性、有效性的原则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目的,不仅仅是确保全体员工都具备与自身职责和能力要求以及所面临风险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更重要的是让员工在一线作业中能够有效的发挥所掌握的这些知识与技能,让员工养成遵章守纪和积极参与的安全生产意识。因此,在力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日常实际工作相协调的基础上,确保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计划性和有效性至关重要。

③实施流程再造,针对所识别与风险有关的、需要采取控制措施的运行和活动,建立高效、科学的作业规程

④针对所识别出自身潜在的事故和紧急情况,并结合以往事故、事件和紧急状况的经历,建立并保持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要按照预防、准备、相应、恢复四个过程对企业的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有效的管理。

(3)安全生产检查与纠正措施

基于冰山理论等理论观点,应强调除死亡和重伤事故之外,必须对其他各类可记录的安全卫生事故包括未遂事故进行监测、统计和评价,并要分析导致事故发生的冰山海面下的、致使出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环境等的根本因素,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纠正。因为只有解决了这些海面下的根本因素,事故冰山才能被消除,才能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才能实现安全事故为零的目标。

(4)评审与改进

应采用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的方法,对企业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进行评价,以确认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及其要素是否满足下列要求,并确定是否需要结合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对安全生产管理系统进行调整,为进一步制定有效的计划和持续改进措施提供指导性的意见。

3 促进班组自主安全生产活动

企业为了确保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从设备、作业环境等角度积极开展本质安全建设,制定各项管理与作业的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与监督指导,这是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前提。

但是,为了切实、有效地推动自上而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除了企业自身积极采取措施外,让一线班组员工都积极地致力于解决现场安全生产问题是必不可少的。因为班组是企业的最基层群体,是生产第一线的组织,企业绝大多数的安全生产保障工作需要依靠员工的自主安全生产活动来完成。因此,企业在开展自上而下安全生产管理的同时,调动一线每一位员工的自觉性、自发性和积极性,促进班组自主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至关重要。它不仅关系到企业能否形成具有团队协作和富有预见性、参与性的组织,影响整个企业的安全生产绩效,而且,也直接影响着企业改善工作效率、提高产品质量以及其他所有生产经营问题的解决。

根据国内外事故统计分析的结果,在事故发生原因中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所导致的伤亡事故占事故总数的90%以上,而不安全行为现象的出现则主要是由于员工“知道、会做但没做”所致。员工之所以“知道、会做但没做”主要在于下列心理、生理、热情等方面的原因:

(1)员工缺少对危险情况的感知,甚至对危险熟视无睹,思想麻痹,冒险蛮干;

(2)员工作业过程中精神及身体状态不佳,精力不集中,心不在焉;

(3)员工对执行安全规章缺乏工作热情,没有干劲,常常忽视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实践表明,对于上述由于人类特性的错觉、忘却、习惯、侥幸、近道反应等所引起不安全行为,单纯依靠命令、指示、规定、教育、强制等安全管理的方法来防止是非常困难的,其所能发挥的作用也是非常有限的。而必须在完善管理的基础上,通过从理念、具体的方法、付诸实践等三个方面强化班组自主安全生产活动,从而达到促进一线人员积极地事前预知和发觉现场的危险信息、提高班组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热情与干劲、提高班组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意识。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影响或改进人的行为意识,进而从根本上解决人的不安全行为的问题

依据国内外成功的经验,企业可以通过学习和实践下列方法来推动一线班组的自主安全生产活动。

①手指口唱

为了安全无误地开展作业,员工对工作中每一个需要确认的重点部位进行确认,这就是“手指口唱”。

手指口唱可以转变人的意识水平,使之处于正常而清晰的状态,是提高作业准确度和安全程度的手段。手指口唱有助于防止由于人的心理缺陷而引起的误判断、误操作、误作业,有助于防止事故和灾害的发生。通过注视着对象、伸出手臂用手指、发出声音,将意识水平转换到正常而清晰的状态。

②危险预知训练(活动)

生产一线的工作通常是由几个人组成班组开展,工作开始前、到达工作现场时、作业开始前、工作中、下班之前等,通常都以班组长为中心,召开一个短时间的碰头会。为了在生产一线防止人为错误导致的事故发生,确保每一天、每一时刻的安全卫生,需要以班组长为中心,在碰头会上自主地发现、掌握、解决工作岗位和作业中潜藏的危险,开展充实的“危险预知小组行动”,以提高每一名作业人员对危险的感知力、注意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付诸实践的热情。

危险预知训练(活动)是由“工作岗位班组的所有人员”或“一个人”在“短时间”内进行“解决危险的训练”,即为了“安全生产的预防工作”而开展的短时间危险预知活动。通过危险预知训练,可以有效提高对危险感知的敏锐程度,提高注意力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员工工作的干劲和热情。

③健康确认

每个人的健康状态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变化,不正常的健康状况会导致不安全行为和事故以及伤害。要防止这类事故的发生,需要通过训练,特别是在工作开始前利用很短的时间召开碰头会,由管理人员对每一名部下进行个别健康确认,以提高员工自身健康确认的能力。

关注每一名部下的健康,希望每一名部下都能拥有健康,这是管理人员应有的基本态度。而且,对确保企业的安全、确保员工的健康、防止人为失误导致事故的发生都是很重要的。

实践表明,先进的理念、科学的管理以及班组自主安全活动是一个企业做好安全工作的三大支柱。

参考文献

[1]日本国中央劳动灾害防止协会,危险预知训练,2007

[2]张志强,习惯性违章的危害,现代职业安全,2001(10):32-33

[3]黄曙光,现代化工业人因失误分析与事故预防,化工安全与环境,2002:(16)12-14

3.如何落实好企业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 篇三

1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自身

在经济全球化时代,随着海运贸易不断扩大,大型集装箱航运企业无论是运营规模、航线覆盖、服务外延,已经并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加快推进。截至目前,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管理和运营的集装箱班轮达152艘,总箱位近60万标准箱,位居全球第六、亚洲第四、中国第一;其所经营的80条国际航线,11条国际支线,以及83条中国沿海航线和长江珠江驳船支线,在全球超过53个国家和地区及155个港口挂靠,年挂靠港次达11650次,平均每天约有32艘班轮进出国内外港口。2010年完成集装箱运输量达719.3万TEU。

远洋集装箱班轮点多线长、流动分散,海域全覆盖、时间全天候,加上营运班期紧、周转快,船舶无时不刻处在安全风险的动态之中,这种与安全生产的高度、紧密关联,决定了航运企业的安全风险更大,安全责任更重。一句话,安全生产如履薄冰,必须占据主导地位,必须担当主体责任,必须充分发挥主体作用。

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既是航运企业依法经营、生存发展的内在要求和第一需要,也是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重要体现,更是企业经营者的神圣职责。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首先必须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自身。这是因为,企业不仅是安全生产的“内因”和根本,其安全生产状况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安全生产大局,同时,无疑也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因此,从根本上说,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最终要落实到企业,全国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提高最终也必然体现在企业上。

强化安全生产主体,重点在于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中远集运按照中远集团的要求,以更高标准的安全管理、更加坚实的技术保障、更加高效的岸基指挥系统、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做到“四个坚持”、“一个确保”,即坚持“依法治安”的理念,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问责制,完善安全生产的法治环境和制度氛围;坚持走“预防为主”的路线,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的力度,努力将事故消灭在萌芽阶段;坚持依靠“科技兴安”的手段,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不断强化科技进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坚持用“双基强安”的方法,进一步强化基层和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巩固从公司安委会、船舶管理部到船舶一线的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和公司海务监督、安质部等职能部门形成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确保安全生产指标和经营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努力实现“零事故”、“零伤亡”、“零污染”的目标。

2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强化“双基”执行力

“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重在“固本强基”。作为航运企业安全运输生产的基层、基础,每一艘远洋船舶既是一片浮动的国土,也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常年远离祖国、独立运营,肩负的安全责任更直接、更艰巨。在中远集运安全生产自上而下的系统中,从安全营运指挥、船舶管理的岸基,到每天航行世界各大洋、靠泊全球各大港的船舶,“三级责任”缺一不可。而夯实“双基”,强化“双基”执行力,更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点。

从交通运输部对近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分析看,部分基层单位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治理看不到实效;个别基层单位安全生产“严不起来、管不到位”现象比较突出,一些单位安全投入不够等,根本的原因在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这一“双基”还不牢固、安全执行力还不扎实。同时,全球范围内的海盗活动依然十分猖獗,严重威胁着船舶的航行安全和船员的生命安全。

安全生产工作强调抓落实,离开了“双基”的执行力,安全生产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和空中楼阁。只有抓住了“双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才能得到落实;只有层层得到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才能“一杆子插到底”;也只有将强化“双基”作为一项永不竣工的终点工程,才能有效地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

按照国务院《通知》和交通运输部的要求,近年来,中远集运在着力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双基”建设方面,以落实安全工作部署和要求为切入口,以制度、措施强化“双基”安全执行力。每年初,由公司与所有下属企业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从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安全生产工作基本要求、安全生产工作报告制度、考核指标、检查考核等方面,进行全系统安全生产的“强约束”。各单位、各部门通过安全责任制来规范行为、落实责任。同时,通过健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各项任务措施,以及公司上下各部门年终安全履职考核,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

远洋运输企业高度涉外,多年来中远集运已形成一整套与IMO等国际海事组织、机构颁布的海上运输安全公约、法规接轨的综合安全管理体系。在这一体系框架下,每年不仅有上百艘次船舶分别在国外港口国接受ISP等项检查、在国内港口接受海事、边防、海关、公安主管机关,以及中远集团的专项检查。

按照强化“双基”安全工作的思路,公司不断完善与推进综合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同时,从集装箱船舶安全管理实际出发,建立和实施“船舶安全动态检查制度”,以超前防范、实现全面安全为目标,以强化动态检查、科学全程监控为手段,先后在4艘试点船舶安装“驾驶台视频记录系统”,通过对驾驶台驾值人员工作状况和工作环境的截图监控,以及驾驶台管理动态检查,机舱管理动态检查,船员行为安全动态检查,推动和促进整个船队真正实现“船舶适航”、“船员适任”的管理目标,最大限度地消除船舶在动态营运中设备(物)不安全状况和船员(人)的不安全行为,有效提升公司船舶安全管理水平,促进船舶营运的本质安全。

3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强化科学化、制度化机制

国务院《通知》以及上海市贯彻《通知》的33条实施意见,在完善和强化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要求上,突出了“十个强化”,包括强化隐患整改效果、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等,

“十个强化”归结为一句话,就是实施更加严格的综合治理措施,从根本上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落实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灵魂。实践证明,科技手段再高明,投入再多,没有人负责不行,而落实责任离不开安全生产的科学化、制度化机制。所谓科学化,就是要确立安全就是效益的理念,企业的安全状况会受人、设备、设施、环境等生产经营要素的影响而产生变化,但制度保证必须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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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密、有效。所谓制度化,就是以制度、规范落实责任,做到资金安排以安全为首,时间安排以安全为先,精力安排以安全为重,人员安排以安全为需,归结到一点,一切生产和工作以人为本,以安全为天。

当前,强化安全生产的科学化、制度化机制建设,一是要在规章制度的修改与完善上下功夫,推行更加有效的安全生产工作政绩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相互配套、有机衔接、推动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要在创新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手段和方法上下功夫,认真梳理和改进一些不合时宜的安全监督手段和方法,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前甘泉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效;三是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上下功夫,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强化运输生产过程管理和安全技术管理,强化职工安全培训,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层层落实企业内部责任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近年来,中远集运在科学研判、积极应对防海盗的严峻形势方面,全面总结、梳理防海盗工作预案,制定、细化落实船舶防海盗预警报告机制等多项措施,在岸基部门做好防海盗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的基础上,加强对船舶防海盗工作进行提示和提供技术支持,及时部署、指导主船队船舶做好防海盗工作。并将对外劳务部、对外船管部的船舶防海盗工作纳入公司安全管理范围,将防海盗的风险降低到最低。

2011年3月11日,日本发生特大地震、海啸和核辐射以来,中远集运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航行和挂靠东京湾东部到津轻海峡的日本本州东海岸沿线港口的船舶进行跟踪,指导船舶采取相关防范措施。同时,为确保船舶和船员的生命安全,公司为相关船舶及时配备方核辐射的工作服、面罩和测试仪,并派出船管部海务监督员跟船,直接指导船舶和船员防核辐射工作。

正是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强化安全生产的科学化、制度化机制,使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得到落实。第一,公司综合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消除了安全管理的盲区和死角;第二,防台、防汛等季节性安全措施上下通畅,有效落实;第三,老旧船舶管理和船舶火灾隐患排查责任到人,重奖重罚,切实解决无人负责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船舶火灾隐患,杜绝船舶火灾事故;第四,加大船舶防海盗工作力度,及时配备海上防抗海盗工具,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形成船岸防海盗工作网络;第五,进一步推进运输生产现场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实现人、机、环境的协调,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第六,完善事故管理和预防,严格事故和重大险情报告制度,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意识到位,安全措施到位,监督指导到位。

4.如何落实好企业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 篇四

安全生产工作事关国家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从“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这句话不难看出,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是强化责任落实。

国家为规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颁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提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要求,严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

为深入贯彻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和精神,省政府结合我省实际,于2010年10月14日颁布《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鄂政发[2010]339号)。这是省政府以立法形式促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

一、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省委、省政府引导我省各地加强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企业也给予积极响应,开展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工作。但是,在落实过程中还是存在不少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观念意识培养不到位

(1)安全意识淡薄

部分企业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重生产、轻安全;企业员工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时有发生。

(2)隐患意识不强

部分企业领导对隐患排查治理重视不足,消极应付政府检查,极少自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至于员工经常对存在的隐患视而不见,缺乏积极主动排查隐患的意识。

(3)责任意识欠缺

很多企业员工责任意识不强,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循规蹈矩、按部就班;部分员工甚至无责任意识,工作被动,遇到问题绕道走,推脱、逃避责任。

(二)安全管理基础不到位

我国企业的安全管理基础普遍薄弱。不少企业存在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全,缺乏监督、考核机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不合理,安全管理人员不受重视等问题。其中部分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素质低,安全知识匮乏,不具备要求的安全管理能力;有的企业甚至没有健全的安全责任网络,经常出现“责任模糊”、“责任交叉”和“责任空白”现象。

(三)安全培训实施不到位

目前企业安全培训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安全培训内容空洞、针对性不强,安全培训走过场、流于形式,大部分企业没有建立培训效果评估机制,无法合理判断培训效果。这样的结果便是对员工的培训直接被简化成了在培训记录上签字,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也演变成“以会代训”,随便念念文件便应付了事。

(四)安全资金投入不到位

企业普遍存在安全投入认识误区,错误地认为安全投入只会带来企业成本的增加,不按国家法规要求进行安全投入。部分企业甚至非法挪用占用安全投入的专项资金,将其用做其他支出,或以安全费用的名义报销其他各种消费费用。

二、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措施

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从“树立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隐患意识”出发,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为核心,以“浓郁的安全文化氛围、充足的安全投入资金、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为保障,灵活运用长期化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等多种手段。

(一)培养员工正确意识,构筑精神支撑体系

“安全工作,意识先行。”要培养员工正确意识,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和安全生产、法制宣传,使正确的价值观入脑、入心;二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贯彻依法从严治理的精神,形成铁的纪律;三是建立安全激励机制,实行安全与绩效、薪酬、晋升挂钩。

(二)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企业应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科学的安全责任体系,遵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层级责任人,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机制,严格考核及责任追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奖惩措施。

(三)构建多重防护保障,夯实安全工作基础

企业安全文化、安全投入和应急组织保障能力是企业安全管理的“软环境”,创造良好的“软环境”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防护。

(1)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要突出“以人文本”,强调企业领导的重视,充分利用人们在企业安全工作中的价值、道德、信念、情感等精神力量,激发员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

过完善安全培训制度,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和专业素质;通过开展安全文化月(周)、安全例会、安全竞赛、安全演讲、提合理化建议等手段,营造良好氛围。

(2)加大安全投入力度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树立正确的安全投入观念,保证合理、适当的安全投入,确保安全投入用于完善安全设施、实施安全培训、加强员工劳动保护、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隐患整改等工作上,不断提高企业抗衡不安全因素的能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3)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加强事故应急体系的建设,企业应明确应急管理职责,建立合理的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加大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资源的资金投入,编制专业的应急救援预案,注重预案的可持续和实用性,例如,对消防人员、医院救护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的规定必须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并将预案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保持衔接。

(四)运用多样化手段,搭建安全工作平台

通过开展长期化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培养员工安全素质,促使企业向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发展,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创造条件。

(1)长期化安全教育培训

加强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应注意:一培训内容必须要结合行业、企业特点和员工需求,二培训对象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普及到作业人员,实现全员培训;三培训方法应多样多变,可采用多媒体培训、案例分析、亲情教育、知识竞赛等方式,也可以采用可视化方法,播放安全教育动画和宣传片、配置安全知识展板等。

(2)制度化隐患排查治理

制度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首先应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确保工作深层次、全方位开展,其次要落实责任,狠抓整改,对隐患进行记录建档,制定整改措施,严格整改措施的落实,压制事故苗头。最后,经常组织隐患排查治理“复查行动”,重点检查隐患整改和整改落实情况。

(3)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企业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建设,要注意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从组织机构、安全投入、教育培训、装备设施、现场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及绩效评定等方面制定完善实施方案,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监督。

5.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措施 篇五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工作措施

为切实搞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 的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其他相关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安全生产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尽职尽责、超前防范,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现结合我公司实际,就进一步贯彻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以下工作:

(一)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

1、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规章要求,建立建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制度;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制度。

(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1、加强隐患排查整改,明确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级管理的任务、范围和责任。逢

五、逢十组织全面的、以隐患排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进行登记,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限期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由安监科和车间、科室负责人组织进行验收,并按规定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上报隐患排查整改各类报表。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安全设施设备投入保障机制,按有关规定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和维简费、折旧费等,确保隐患整改的资金投入。制定安全资金提取和使用计划,专款用于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要制定专门方案,落实资金,明确专人负责。

3、建立健全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各工种、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各个岗位的职工在安全生产中应负的职责,形成自上而下的完整严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4、充分发挥公司安全生产的核心领导作用,对领导班子各成员进行合理分工,按照各自管辖的工作范围,进一步明确安全技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相关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成员的专题述职报告,认真检查各成员的履职情况,建立履职奖惩机制。

5、严格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技术人员准入标准。总经理、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等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持有《安全资格证书》及《矿长资格证书》。

6、严格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7、认真做好停产整顿、节日放假、停产检修的复产复工验收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限期完成整改。节日停产放假或检修的制定和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恢复生产前,公司制定具体的复产方案,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对员工集中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停产整顿、节日放假或检修完毕后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复产复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复产复工。

8、遵照国家有关规定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9、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接受工会组织和职工群众监督。

10、加强劳动组织和用工培训管理。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等。制定落实职工全员教育培训计划,对新招入矿的井下作业人员,进行不少于72学时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三)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1、建立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安全技术管理体系。设立由总工程师直接管理的设计、地测、生产技术、“一通三防”和防治水等关键技术的部门和机构,负责落实安全技术管理工作。采、掘、机、运、通、安监、地测等基层单位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负责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2、严格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瓦斯治理方针,着力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编制审核瓦斯治理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准确把握、坚决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监局和川西主站关于瓦斯治理的各项方针、政策,严防瓦斯灾害,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积极推进公司及全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

3、严格执行“一通三防”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做好矿井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自燃倾向性的鉴定报批工作。每旬组织一次对矿井的全面测风,采煤工作面、掘进巷道必须按规定形成独立的通风系统,严禁采掘工作面微风或无风作业。按标准建立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并确保传感器安装符合规定,系统完好,监控有效,有专职管理队伍,专人维护,定时检验和调校,确保系统真正发挥作用。采掘工作面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及时检查工作面瓦斯、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情况,杜绝超限作业。建立防尘系统,落实综合防尘措施。露天矿重点加强边坡管理,防止出现重大安全问题。

4、加强矿井火灾防治工作。随时做好观测和记录,制定安全预防措施,成立矿山救护小组。

5、加强矿井水患防治工作。摸清矿区水文地质情况,定期组织对矿区及周边积水情况的调查研究和分析,加强预测预报。完善有关水文图纸资料,通报技术预测结果,使所有井下职工清楚水情、水患,掌握防范措施。坚持“预报预测、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方针,制定和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防治水综合措施,配备足够的防治水装备,制订防治水应急预案,确保水患有效治理。

6、巷道贯通、系统调整、排放瓦斯、盲巷管理等重要技术工作,成立由总工程师负责的技术管理小组,加强现场指挥和协调。

7、夯实安全技术基础工作。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规定绘制和审定矿井相关技术图纸,严格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准确、及时标注图纸资料,健全技术资料档案,对记载矿井开采情况和隐患的技术资料,以及周边小煤矿的开采技术资料进行妥善保管。图纸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并与实际相符,采掘工程平面图每半月实测填图一次。

8、确保矿井生产系统可靠完善,矿井和采区布局科学合理。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回采工作面采用正规壁式采煤方法,淘汰落后的巷道式、巷退式采煤工艺,确保各系统完善,运行可靠。

(四)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1、落实并定期通报企业负责人下井带班情况。加强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强化矿、科两级调度指挥系统,确保指挥畅通、及时、有力。

2、严格落实现场管理制度。认真执行井口检身制度,严禁人员酒后或携带火种下井。建立各生产、辅助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必须坚持作业现场带班,加强现场检查和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安全规程、矿井作业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组织生产,从严查处“三违”现象。现场发现重大隐患或存在险情时立即停止作业,撤出所有人员至安全地点,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立即上报。

3、加强现场作业管理。每个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并组织现场作业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4、建立爆破器材管理责任追究机制,严防火工品出现丢失或盗窃,建立健全爆破器材安全操作规程,使领取、运输(押运)、使用、退还等各环节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规定,确保不出现任何安全问题。井下爆破作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分别检查现场瓦斯,瓦斯超限停止作业)和“三人连锁”(班组长、安检员、放炮员三人共同认定后才许放炮)放炮制度。

5、加强井下现场顶板管理,严禁无支护从事采掘活动。建立采掘工程质量标准化验收标准和办法,确保采掘工作面支护优良和作业安全。

6、加强井下机电管理。建立设备定期检测、检验、调校、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保证设备完好。坚决杜绝电气设备失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产品,完善供、配、用电系统和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施行双回路供电,定期维护检修供电线路、设备设施,确保矿井用电安全。

7、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配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和防护设备与装置,切实改善井下作业环境;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认真落实职业危害的防治措施,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全与健康权益。

8、积极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各项达标措施,制定考核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努力实现煤矿采、掘、机、运、通等系统及地面设备设施的安全质量达标。

XX公司

6.怎样服务于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篇六

除此之外,我们还要从几个方面加以努力:第一,首先要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主体责任,因为他们是第一责任者,他们本身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很大程度上就决定这个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所采取的工作的力度。我们要通过培训的方式、通过严格安全资格准入的手段,通过必要的宣传教育,来强化法定代表人的安全责任。所以必须把培训教育作为基础工程,不断提高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能力。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工程,也是提高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能力的有效手段。其中一是面向社会广泛宣传,深入开展安全知识大宣讲,提高社会各界对安全的关注度。二是加强对企业的教育引导,大力推进全员安全培训,加大对企业开展全员安全培训的督查力度,从计划方

案、领导组织、宣传动员、经费投入、各种记录、台帐建立等方面,对企业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指导企业抓好全员安全培训工作。

第二,我们要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提出指导性的意见,虽然我们不直接管企业,但是我们可以提出指导意见,所以这些年来我们先后对煤矿,包括大矿小矿,对金属非金属矿产企业,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基础管理都提出了详细的指导性意见。而且下一步我们还要对其他行业领域其他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也要提出指导性的意见,进行有效的指导。强化服务意识,不断帮助企业走出认识上的误区

第三,我们要通过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提供必要的安全服务,帮助企业查找隐患、建章立制,推广先进的科技技术来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同时,加强企业从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通过这些工作来进一步推动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加强。所以我们必须把监督管理作为保障手段,不断促进工作的全面到位。企业是安全生产的基础,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内因,对企业安全生产起决定作用。政府监管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外因,对企业安全生产具有促进作用。所以采取有力的措施,是促进企业在生产中履行安全主体的责任。

第四,我们还要积极地通过呼吁、反映,提出如何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一些政策措施。比如说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我们就通过调查研究,与财政部共同下发了关于高危企业强制性体系安全费用的一些政策措施。另外,还有一些比较优惠的扶持政策,通过这些政策引导让企业加大在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方面的一些投入,引进一些先进的技术手段、技术装备来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我想通过所有这些措施和手段,会推动这个企业主体责任的逐步落实。

7.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新招 篇七

泉州市是我国经济外向度较高、民营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之一。民营经济在全市国民经济中已占“十分天下有其九”的格局,全市共有民营企业十几万家,2006年民营工业企业总产值3165.6亿元,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90.8%。但是,在民营企业中存在着基础差、规模小、安全设施简陋等问题,加上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使一些长期制约和困扰泉州市安全生产的各种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针对这一问题,泉州市委市政府通过大量调研,发现安全工作呈现着“政府急、企业不急”的被动局面。十几万家企业的安全问题,仅仅依靠安监部门的力量来应对,而生产经营单位则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投入,从而导致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够落实,安全基础工作比较薄弱,安全隐患得不到有效治理……因而,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首先应当使企业本该落实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切实有效地落实。

泉州市政府充分地认识到这一现状,并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出了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方案,做出了有益尝试。

“要牵牛鼻子”

众所周知,安全生产工作千头万绪,监管复杂,做好不易,必须“强化两个主体,落实两个责任”。(两个主体:政府监管责任主体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今年2月19日,泉州市副市长林伯前在对市安监局进行调研时指出“政府监管的责任的落实比较容易,也得到很好落实,开多少会,发多少文,部署多少工作都很容易做到,但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较难,这是一个长期影响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这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牛鼻子。”

随即,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三年行动”的序幕自此在泉州市拉开了。

“八易其稿”

根据泉州市委市政府要求,泉州市安监局在林副市长调研后立即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了以局长王金荣、副局长戴天圣为首的“三年行动”方案起草小组。

起草小组先后对什么是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的总体安排、如何能让企事业单位“能动起来,可操作”、有关行业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评定标准等问题展开调研。市政府林伯前副市长先后七次组织市府办经济三科和市安监局科级以上干部进行讨论,在集中大家意见的基础上,反复修改,使方案不断成熟和完善,八易其稿,最终一份内容详实、可操作的“三年行动”方案展现在我们面前,25个有关行业企事业单位级别评定标准也随即出台。自此,“三年行动”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能动起来,可操作”

行动方案围绕“企业能动起来、可操作”这一指导思想,用“五个应当”从八个方面明确了企事业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的定义、内容和依据。即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保障方面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条件,应当达到的行业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在依法生产经营、组织保障体系、宣传教育培训、维护员工权益、落实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条件、隐患排查治理、安全事故管理等八个方面的基本要求能否得到较好的落实。

据了解,为了解决“企业能动起来”这一问题,泉州市政府在不影响2008年安全生产常规性工作的落实,不影响平时的安全生产监管及有关检查督促工作的前提下,制定了“三步走”行动方案。第一步,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按照“五个应当”“八个方面”的落实情况,划分为A、B、C、D四个级别。要求落实到位,经现场评估分值达到900分以上的为A级;要求基本落实到位,经现场评估分值在700分以上899分以下的为B级;对落实不到位,经现场评估分值在699分以下,但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C级;经现场评估,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为D级。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评定工作争取在2008年底前完成。

各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评定后,以县级安委会办公室名义函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函告企业的开户银行等,以此措施增强企业的压力和动力。第二步,分类推进整改。A级抓巩固、B级抓提升、C级限期整改、D级黄牌督办。分类整改从2009年初,到2010年6月基本结束。第三步,考核验收。2010年7月开始考核验收,对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进行调整确认,有升有降,以此逐年滚动管理、常抓不懈。

行动方案还明确了“三年行动”总的目标是: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各地各行业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级别总体上要达到:A级企事业单位占企事业单位总数的20%以上,B级企事业单位占企事业单位总数的50%以上,不存在D级企事业单位;高危行业、重点行业(领域),不存在C级企事业单位;各县(市、区)各行业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确保实现市政府每年度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总量,较好遏制较大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从2011年起,组织对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进行新一轮级别评定,滚动管理,有升有降,常抓不懈,以此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不断上新的水平。

“全市总动员”

5月22日,泉州市政府发出了《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三年行动”正式启动。

6月3日,泉州市部署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泉州市市长朱明作书面讲话,副市长林伯前对“三年行动”作了具体部署。泉州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区县、乡镇主要负责人,市属大中型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三年行动”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今年安全生产月期间,泉州市把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之一,为“三年行动”方案的实施制创造良好的氛围。

6月11日,泉州市各个县、乡、村都已经投入到“三年行动”的工作中。在丰泽区泉秀街道华丰社区,记者了解到,“三年行动”已经布置到所辖企业,评级工作即将展开。该社区安全工作负责人欧再生激动地说,“我从事安全工作已经十余年,经常到所辖企业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但是说到安全生产的管理,归根结底要靠企业自身,有的时候对一些不重视安全生产的企业,我们的工作难度很大,这次‘三年行动的出台,方案详尽可操作性强,相信能够促进企业自觉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抓好安全隐患整改,从而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8.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搞好安全生产 篇八

郑 达 怀

我县现有煤矿25个,其中年生产能力3万吨以上的25个,常年产量在100万吨左右,上缴税费近3000万元,煤矿行业安排就业人员近8000人,煤炭行业对全县的经济建设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我县煤矿开采条件差,难度大、成本高,煤炭安全生产压力大。从2001年以来,我县共发生煤矿安全事故25起,死亡31人,百万吨死亡率达8.86%,直接经济损失138.45万元。百万吨死亡率超过了全国、全市的平均水平,给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压力。通过分析我县煤矿近三年来安全生产发生的事故,找出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2001年—2009年全县煤矿事故情况

2001年至2009年全县共发生各类煤矿生产安全事故25起,死亡31人,百万吨死亡率达8.86%,直接经济损失138.45万元。

二、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事故类别分析,3年中共发生顶板事故23起,死亡了24人,分别占3年事故总数的 92%和77.4%;其中瓦斯事故是自2002年我县棉元煤矿发生瓦斯爆炸。顶板事故突出,说明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没有抓到位,预防顶板事故和瓦斯事故的措施没有到位。

2、从事故的性质分析,8年25起事故均是责任事故,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企业人员“三违”造成的,说明我县煤矿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滞后,安全素质普遍较低,自我防护意识较差,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不强。

3、从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顶板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客观上由于全县煤矿基础条件差,井巷布局不合理,安全投入不够。主观上是由于工人在工作中支护不到位、或者是支护不及时造成的;有的是处理危岩时,措施、方法不合理造成的;有的是支护材料不合要求造成的。在瓦斯事故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瓦检员配备不足,责任心不强,检查不及时,没有及时跟班作业,井下电器有失爆现象;煤矿树枝状开采还未根本杜绝,通风状况还不是非常良好,瓦斯很容易产生突然集聚,造成瓦斯事故的发生。从分析来看,事故归根到底均是由于直接操作者不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或者是企业没有制定切合实际的、详细的、科学的操作规程,致使从业人员有章不循或无章不循,企业的管理人员又严重不负责,加之本身基础条件差,致使事故多发。

4、从事故发生的时间分析,25起事故当中,在上午10:30(含10:30)以前发生的仅有3起,而10:30以后发生的占22起,也就是说在企业现场管理人员要下班、或者已经下班、或者现场管理人员没有跟班作业致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说明了企业的现场管理责任不落实,监督不到位,工人乘机违章操作。这也是我们总结、分析事故以前所忽视的。

5、从事故发生的分析,8年中以2003年发生的事故最多,也就是在煤矿行业效益明显、抢生产、争利益的时候容易发生安全事故,说明了企业老板仍然存在着重生产、轻安全的老问题。

三、对策措施

1、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煤矿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基本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克服厌战、麻痹、侥幸心理,从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从全面贯彻落实县的党的十一次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全力推进。特别是各煤矿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从安全生产的投入、教育培训、现场管理等各个方面入手,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真正做到生产安全,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2、坚决贯彻国发23号令,努力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国发23号对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做了明确的规定。我县煤矿由于大多开采的是极薄的煤层,井巷布局多数不合理,提升运输、开采、通风设备设施较为落后,虽通过去年停产整顿,但企业改变不大。为此,县煤炭、安监部门和产煤乡镇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促进煤矿企业按照国发23号令要求,进一步加大投入,全面改善企业的软、硬件设施,特别是在提升运输、通风、排水设备设施等方面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同时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关停,从而努力改变企业安全生产的条件。

3、狠抓安全培训,努力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当前从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来看,主要表现为企业的管理人员安全知识溃乏,在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中失误较多,不能够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做出具体的、科学的安排部署,而从业人员自身素质较低,自我防护意识较差,“三违”现象严重,为此做好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显得尤为重要。一是县煤矿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强化对《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规程的宣传教育,使取得资格和实际管理水平形成统一,真正提高煤矿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二是煤矿企业自身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特别是要针对各自煤矿的实际情况按照操作规程逐条逐款培训到位,真正使工人既熟悉井下开拓布局情况,又真正能够做到遵章守纪,不违规操作,确保生产安全。从而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

4、严格各项制度的落实,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要全力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必须做到 严格管理。我们既要认真总结近年来煤矿安全生产上取得成功经验,更要看到我们薄弱环节,特别是在制度的落实上还存在着差距,为此要抓好(1)企业要进一步针对煤矿的实际制定和完善煤矿采掘作业规程,并且按照规程要求切实加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真正按照规程操作。(2)每一个生产企业都要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真正做到“日监测、周报告、月分析”,即“日监测”:每天企业现场管理人员对每一个生产环节、每一时段生产过程都要做到监测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章行为,同时保证做到工人不出井、管理人员不下班。改变以前管理人员只上半天班,或者不跟班作业的问题。同时对每天的工作情况都要做到有书面记载,并报告有关矿领导。“周报告”: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要将每一周的工作情况及时梳理、总结,并报告给矿长以及有关的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月分析”:就是企业矿长每月要召集有关的人员对当月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认真的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的意见,并安排下月工作,真正做到安全生产胸中有数。(3)建立严格安全检查制度,全力整改安全隐患。一方面企业自身要重视安全生产,不仅要加强安全生产的硬件设备投入,更要抓好日常安全生产的检查,特别是对井下采掘碛头、盲巷、废巷的通风瓦斯管理,对井下运输大巷、工作面的支护管理危岩的处理对水灾的预兆等都要严格的进行检查,制定好严密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另一方面县级有关部门,特别是煤炭局片区负责人和产煤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煤矿的日常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的采掘作业规程是否合理、通风设备设施是否完善、井下现场管理 人员是否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配齐配足、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预案是否制定、井下的开采布局是否合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重大隐患制定专人负责的预案,确保隐患整改及时,从而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5、针对重点,解决难点,全面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当前,我县煤矿安全生产上伤亡事故发生的重点是顶板和通风瓦斯两个方面但工作上的难点还包括水患的治理。因此如何防范以上三个方面的伤亡事故,是我们下步工作的重中之重。

在顶板管理上,一是必须督促企业配齐配足专职顶板管理员,明确其具体的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工作范围,分片分段加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企业的操作工人必须按照作业规程,做到敲帮问顶,支护到位,成排成行,充填必须足实接顶,杜绝工作面现场空顶作业,冒险作业,在处理危岩时技术人员必须现场指挥,制定科学的方案措施方可进行,切实防止顶板事故;三是煤矿井下负责技术的矿长,必须对专职顶板员的工作和工人的支护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抽查,及时解决顶板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四是煤矿企业要逐步推行“以钢代木”的支护材料,确保支护到位。

在通风瓦斯管理上,一是企业必须按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全面制定企业的瓦斯管理方案,并严格按方案操作;二是全县所有的高瓦斯矿井必须配备瓦斯监控系统,其监控的范围、地点、时间必须按规程进行,并实行专人负责;三是加强通风设施的管理,严禁井下无风、微风作业,特别是要抓好碛头掘进通 风管理,防止瓦斯突然集聚;四是企业必须配齐配足瓦斯检查人员和瓦检设备,并严格按照规程加强瓦斯检测,真正做到“一班三检”、“一炮三检”,坚决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五是必须加强井下电器设备的管理,严禁井下电器失爆;六是严格井下掘进作业放炮作业瓦斯检查员的跟班作业,防止掘进过程中瓦斯事故的发生。

在水患治理上,煤矿企业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制定水患治理方案,特别是有水患威胁的矿井,必须对采空区,含水层的水汶地质状况进行全面的了解,从而制定科学的探放水措施、方案。井下探放水工作必须按方案进行,同时明确专人负责。在洪期要加强井上下值班管理,防止洪水对矿井的威胁。

我县煤矿安全生产责任重大,我们只有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采取强硬措施,扎实工作,狠抓落实,才能确保市、县所下目标任务的完成。

9.如何落实好企业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 篇九

双牌: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会议现场 双牌县委副书记、县长肖质彬就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 红网双牌分站5月10日讯(通讯员 黄慧萍)5月9日下午,双牌县在财政局会议室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推进会。县委副书记、县长肖质彬,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秦小国出席会议。安全生产成员单位,各乡镇场(管理局)、管委会,部分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县政府副调研员杨玫芳主持。 会上,县安委办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县工业园、交警大队、住建局、泷泊镇负责人分别就园区企业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百日大会战”、全县在建工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乡镇“四个签字背书”工作发言。参会企业代表向县政府递交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承诺书。 会上,秦小国要求,要从行业领域、安全基础、监管执法层面进行客观分析,准确研判我县安全生产形势。要明确任务,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情况,深入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要把握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二季度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肖质彬指出,安全生产一刻也不能放松,不能有丝毫松懈。各级各部门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肖质彬要求,要坚决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坚决抓好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要扎实抓好安全生产业务知识教育、基层性工作落实和奖惩兑现。 肖质彬强调,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完善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狠抓工作责任落实,奋力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10.坚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 篇十

转眼间又到了6月,6月对于我们地铁人来说是一个重要的月份,它代表着一个特殊的称号“安全月”。安全是我们地铁人一成不变的主题,不管我们是刚刚踏出地铁的大门,还是即将离开,只要身为地铁人一分钟,安全生产都环绕在我们的身边。

所谓“安全生产”,就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 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

《辞海》中将“安全生产”解释为:为预防生产过程中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形成良好劳动环境和工作秩序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活动。《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将“安全生产”解释为:旨在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安全的一项方针,也是企业管理必须遵循的一项原则,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的工伤和职业病,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后者将安全生产解释为企业生产的一项方针、原则和要求,前者则解释为企业生产的一系列措施和活动。根据现代系统安全工程的观点,上述解释只表述了一个方面,都不够全面。

概括地说,安全生产是为了使生产过程在符合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的,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的总称。

那么身为一个地铁人如何才能保障安全生产呢?下面我就来谈谈我的看法。我是一名电客副司机,我就来站在司机的角度上来说说。我认为一个司机如何保障安全生产呢?简单一句话,就是充分掌握专业知识,让责任心最大化。这句话虽然很简单,但是确实很难做到的。现在的电客司机并不像以前一样实行包乘制,这样对车辆的情况可能就做不到充分的了解,再加上经验的缺乏,所以才会出现很多年轻的司机对于很多的故障没有老师傅处理的快速和准确,那怎么办呢?就是要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不仅要学习计规、操规、事规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对于车辆知识也要加强学习,现在的司机很多都是社招进入地铁的,这就使得很多人的专业知识没有技校学习的同志清楚,对于车辆知识,电路图,风路图等不是很清楚,这就造成专业知识的参差不齐,所以我认为公司和车间在之后的日子可以对这方面加强培训,尽量让绝大多数司机掌握更多的专业知识,这样对于增强司机的自信心等方面都会有帮助的。

其次,我要说的就是司机本身的问题了。我认为一个电客司机比掌握更多的专业知识更重要的就是责任心。我甚至认为这是一个决定他能否担任司机岗位最重要的条件。那么何为责任心呢?责任心是指个人对自己和他人、对家庭和集体、对国家和社会所负责任的认识、情感和信念,以及与之相应的遵守规范、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态度。它是一个人应该具备的基本素养,是健全人格的基础,是家庭和睦,社会安定的保障。具有责任心的员工,会认识到自己的工作在组织中的重要性,把实现组织的目标当成是自己的目标。即一个人要懂得尊重自己的感情,尊重自己的理想,珍惜自己的宝贵年华和生命的活力,从自己的理想出发来安排现实生活。责任感的形成是一个人成熟的标志,无论你做什么事,都是为自己。如果一个人什么也没有做好,没有得到大家对你的认可,那么,他就是对你自己不负责任。最终,影响最大的还是你自己,绝对不会是别人。身为一名地铁电客司机责任心的重要性可想而知,也体现在每一个地方,体现在每天的出勤时间要准确,体现在每天抄写交路图的精准,体现在每站停车的平稳,体现在每趟列车给予乘客的良好服务,体现在早班对于车辆的巡视,责任心体现在电客司机的每一个地方。所以我认为不仅公司和车间要提供我们更好的学习环境,司机本身也要有提高的心。这恰恰是责任心的最基本体现。

安全生产不仅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关系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相信只要企业真正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切实负起责任,强化管理,真抓实干,就一定能够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健康发展。

11.如何落实好企业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 篇十一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彻底消除院内消防安全隐患,提高我院综合防控火灾的能力,按照文件的要求,我院决定在院组织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全面改善医院安全生产现状,进一步提高我院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彻底消除生产安全隐患,全面推动我院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为我院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全面提高我院安全生产的工作能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进一步排查和整改我院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推动我院提高检查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大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巡查力度,努力提升全体职工的生产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我院生产安全。

三、成立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安全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医院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文亚

院长

副组长:秦新勇

分管副院长 成 员:各科室负责人

四、阶段安排 这次消防安全工作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医院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动员部署,营造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氛围。

2.自查整改阶段。医院按照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进行全面自查整改。明确检查责任人,做到有重点、全覆盖。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严防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3.检查总结阶段。医院对本次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突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效果,查找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安排好下一步具体工作。

五、自查内容

1.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巡查和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设是否落实。

2.医院建筑物规划、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通道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3.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与保养并完好有效;消防产品是否符合标准。

4.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安全疏散通道是否被上锁或存放有影响逃生的障碍物;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等临时建筑。

5.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与检测,防爆电气设备、静电导除装置、避雷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6.是否组织职工开展消防演练。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院职工要充分认识做好此次集中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核心工作来抓,推进行动工作顺利开展。

2、严格责任追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3、强化消防监督检查。对我院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同时,对我院周边人员密集场所及易燃易爆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坚决消除各类致灾隐患,提高我院消防安全系数。

4、加大整治力度。我院将切实做到对事故隐患的零容忍,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做到安全隐患发现一个消除一个,不留后患。

12.如何落实好企业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 篇十二

发布单位: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1-11-24 实施日期:2011-11-24 点 击 数: 6

更新日期:2011年11月24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粤发〔2011〕13号)等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指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企业在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损失、保障职工健康方面应当具备的条件、遵从的标准、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保障工作及与此相关的法律责任。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由本规定第二、三章具体明确。

第四条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既对本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责,也对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负责。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

企业的领导班子及其他相关管理人员实行“一岗双责”制度,既要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也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五条 各县(市、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政府各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本县(市、区)政府授权后,对辖区内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安全生产保障责任

第六条 企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本单位的下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定期分析实施效果,适时修订: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包括“一岗双责”制度、生产经营岗位及安全生产管理岗位的责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内容、考核奖惩等事项;

(二)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应明确生产经营全流程各岗位的标准化安全操作规程;

(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四)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

(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六)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应包括日常安全检查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事宜;

(七)“三同时”管理制度(“三同时”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明确);

(八)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应包括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检测评估、报告备案、监控整改、应急救援等事宜;

(九)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和使用制度;

(十一)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

(十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十三)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

(十四)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十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十六)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制度;

(十七)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仅适用于矿井生产企业);

(十八)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 高危行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关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按照本行业标准配备或参照下列标准配备:

(一)从业人员不超过50人的,配备1名或以上;

(二)从业人员50人至300人的,配备2名或以上;

(三)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按照从业人员总数1%的比例配备。

第八条 高危行业以外的企业,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关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按照本行业标准配备或参照不少于从业人员总数的3‰的比例配备。

高危行业以外的企业,从业人员在300人或以下的,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第九条 高危行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过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具体按照《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一条及《广东省注册安全主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高危行业以外的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十条 企业的决策机构和有关负责人应当支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保证其开展工作的必要条件。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确保本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有关资金应当纳入本单位经费预算。

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经费依据有关规定列支。

第十二条 高危行业应当按照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高危行业应当按照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人民银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6〕369号)规定缴存、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依法为从业人员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缴纳保险费。

鼓励企业根据安全生产需要,积极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建立安全生产与商业责任保险相结合的事故预防机制。

第十五条 企业应按照国家、省或本行业规定,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六条 企业应当不断改善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技术进步,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并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及时淘汰陈旧落后及安全保障能力下降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与技术。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第十七条 企业的生产区域、生活区域、储存区域之间应当保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安全距离。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和仓库周边的安全防护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与员工宿舍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安全出口,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封闭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堵塞员工宿舍的安全出口。

第十八条 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一)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在编制项目设计文件时,应同时编制安全设施的设计文件;

(二)企业在编制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和财务计划时,应将安全设施所需投资一并纳入计划,同时编报;

(三)需要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在报批时,应当同时报送安全设施设计文件;

(四)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安全设施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

(五)在生产设备调试阶段,应同时对安全设施进行调试和考核,对其效果作出评价;

(六)建设项目预验收时,应同时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七)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十九条 矿山建设项目、用于生产或者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使用危险化学品为生产原料和设备设施等存在重大危险、危害因素的工程项目或其他重大工程项目应按照《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九条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安全设施验收。未通过安全预评价的,不得进行施工。安全设施验收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不得投产。

第二十条 符合规定的高危行业应依照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在取得行政许可后不得降低有关安全生产条件。

第三章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当坚持以人为本,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认真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照国家标准在生产经营的各环节、各岗位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采用先进的方法和手段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履行下列安全生产职责: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的职责;

(二)确保本单位按照本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定期主持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向职工代表大会、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三条 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决策机构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规划和协助决策机构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进行考核;

(三)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具体实施或监督相关部门落实;

(四)组织制订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组织参加现场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与事故隐患负责组织或督促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做到整改措施、资金、时限、责任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六)配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审查验收工作,负责审查承包、承租单位相关资质、证照和资料;

(七)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和职业病的防治措施;

(八)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九)按规定监督或按时发放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有关部门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十)适时组织应急演练,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十一)配合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

(十二)本单位确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第二十四条 企业应当每年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再教育培训,并根据实际开展新员工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脱岗和转岗员工上岗前的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前款所称的教育培训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以及相关技术规范;

(三)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及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四)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

(五)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安全知识;

(六)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

(七)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及启示;

(八)其他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当在年初制定本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和结果应当记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档案和安全生产记录卡,并由从业人员和考核人员签名。

教育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 企业应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任职资格培训,每年安排不少于72学时的脱产培训时间。

第二十七条 企业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鼓励从业人员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巩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成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九条 企业应对安全设施、设备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当做好记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维护、保养、检测记录应当包括安全设备的名称和维护、保养、检测的时间、人员、问题及整改情况等内容。

第三十条 企业应当就以下事项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完善,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

(二)从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应具备资质的人员是否考核合格或持证上岗;

(三)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行为,对从业人员的违章违规行为是否及时发现和制止;

(四)发放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从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和熟练使用;

(五)设备、设施是否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六)尘毒、有害等作业场所是否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七)危险源是否处于可控状态;

(八)事故隐患情况: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危险程度和整改难易度分析、治理方案;

(九)其他应当检查的安全生产事项。

对前款检查出的问题应当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限期整改。有关事项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记入台账。

第三十一条 企业对因生产经营项目性质而存在的难以消除的重大危险源应按照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做好长期监控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对具备消除条件的重大危险源应立即消除。

第三十二条 企业进行爆破、吊装、用火、进入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应当按照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经内部审核,采取充分安全措施,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监督作业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现场管理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违规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和纠正。

第三十三条 企业应赋予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企业班组在班组长的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指导下,开展下列安全生产工作:

(一)对本班组人员进行日常安全生产教育;

(二)督促本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职业卫生标准;

(三)督促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四)对发现的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

(五)参加事故分析研究,协助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第三十四条 企业应当为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定期开展职业健康体检,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

第三十五条 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逐级、逐层次、逐岗位与从业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并严格问责,但依法专属的责任不得通过安全生产责任状或其他方式推诿给下属。

第三十六条 企业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并应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下列事项:

(一)双方安全生产职责、各自管理的区域范围;

(二)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管理内容;

(三)在安全生产方面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四)对安全生产管理奖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经济赔偿等事故善后处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安全生产事项涉及有关资金安排的约定;

(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配合调查处理等事宜。

未按前款规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约定安全生产管理事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发包或出租单位承担相应后果。

第三十七条 企业在产权转让中应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问题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变更合同中约定。未签订有关协议或未约定有关事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事故发生时该单位的实际控制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八条 企业结合实际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高危行业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其他企业应组建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组织,或与就近的应急救援组织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第三十九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在现场有关人员、企业负责人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十二、十三条报告事故有关情况。

前款以外的人员知悉事故情况的,可以向企业或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十条 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四十一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应当依法妥善处理事故的善后工作,按规定支付伤亡人员赔偿金。

第四十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六条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三条 企业应当接受工会的监督,为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创造必要的条件,对工会提出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应当认真研究解决。

第四十四条 各级政府应当支持、督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不得以任何理由直接或者变相为相关执法设置限制条件和障碍。

第四十五条 政府有关部门发现企业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或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规定的,应依法不予以行政许可或撤销原行政许可。

第四十六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对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实行分类分级达标管理。企业安全标准化评价结果应向社会公开,并作为银行业、证券业、担保业或其他团体对企业信用评级、授信、授荣、上市的重要参考依据。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企业完成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第四十七条 企业不按本规定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下列规定追究安全生产责任:

(一)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本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节严重的,由行政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事故的等级与性质,根据法律和国发〔2010〕23号、粤发〔2011〕13号文件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上级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

(三)对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瞒报事故、事故后逃逸等情节特别恶劣的,依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从重处罚。

对企业其他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安全生产责任。

前两款人员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九条 本市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成绩明显的企业,按法律、上级政策和本市实际给予资金、政策、评优等方面奖励。

第五十条 本市鼓励公民举报企业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积极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救援工作。对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企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法律法规成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和非法人企业。

高危行业:是指矿山开采,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以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批发、零售,民爆物品等企业。

主要负责人:对法人企业,是指其法人代表或其他实际履行管理职责的企业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与实际控制人不一致的,本规定所称的主要负责人包括实际控制人。国家对特殊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不直接支配但能够间接控制或实际控制企业行为的人。

第五十二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公园等公益性单位、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参照本规定执行。

13.如何落实好企业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 篇十三

对于处于工业化快速发展阶段的我国来说,此起彼伏的安全生产事故像把把剪刀嵌在我们每一位安全监管工作人员的心头!作为人民生命财产的保护神,我们深知肩上的责任重大,然而,络绎不绝的生产安全事故一次又一次的敲打着我们的心灵:是我们安全监管力量的不足还是因为我们的工作不力导致了这些事故的发生?分析下来结果并非如此,企业自身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才是导致件件血的教训的根本原因。在安全生产监管的过程中,被动监管与主动落实永远是一对矛盾,被动监管幷不能带来落实的主动性;而且有限的人员更不能确保监管的全覆盖。安全生产工作不是查出来的,而是做出来的,因此,企业的每位干部职工都能实现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每个操作人员都能做到按规章制度办事,按操作规程操作„„这些都是安全生产的保证。生产经营单位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处于核心地位,保障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单位是关键,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除了靠政府强有力的监管和行业有效的指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外,更需要企业充分认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从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出发,充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体系,采取多种安全措施,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一、循循善诱的安全文化是安全生产的源动力。安全文化是安全生产的灵魂,它能够引导激励企业干部职工忠实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自觉、自信和自如的实现各类安全生产活动,固然,“铁板定钉”的规章制度能够有效的落实安全责任,可是安全文化更是推动我们实现安全生产的原动力。作为企业中坚力量的领导者首先要树立较高的安全意识和对待安全严肃认真的态度,培养良好的安全责任心,通过多种途径加强自身的安全知识学习,从而带动全厂上下掀起学习、重视安全的浓厚氛围;其次,建立起各类安全教育制度,定期定时的进行安全教育学习,确保职工时时“耳根”清醒并能掌握到实时的安全知识,以提高专业素质。另外,不定时的举行各类形式多样的安全讲座、安全演讲、安全晚会等特色文艺活动,更让职工在繁忙的工作之余体会到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此外,树立各种安全工作的典型也是促进安全生产良好风气的形成的有效途径,多种方式的宣传教育营造的安全文化必将激发全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心的逐步形成。

二、纵横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是安全生产的关键。实践表明,没有健全的责任体系,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必将带来企业各类人员安全安全意识的淡薄,导致企业安全投入不足、教育培训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到位等等可能酿成安全事故的安全隐患存在。因此,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是安全生产的客观要求。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建立起合理科学的安全责任体系就要求我们企业按照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和“一岗一责”的原则,充分建立起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层级负责制和本岗对本岗负责的岗位责任制,通过安全目标责任的落实和考核以及责任追究,加强各层各级岗位人员责任心,强化安全工作的目的性。“全覆盖、无死角”的责任体系,一丝不苟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制度的落实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全面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保障。

三、科学、规范的制度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无规矩何以成方圆”,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能够规范企业干部职工的行为,是实现“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的桥梁。我们企业要用“以人为本”的理念制定制度,要遵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制度,讲究制度制定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针对性,避免制度的重复、混杂。一个企业是否制定有“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人负责”的安全管理制度是衡量一个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是否夯实的具体标志。有科学有效的规章制度幷“完美执行”,我们企业就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就能实现安全生产。

四、长抓不懈的安全教育培训是提高安全能力的最佳方式。过安全教育培训能够传递安全生产经验,灌输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企业各级领导要端正培训教育工作的认识和态度,在自己自觉接受学习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能力的同时,能够做到经常对职工开展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教育与培训活动,特别是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要积极支持他们按期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和复训学习,使他们不断地、更多地掌握安全管理的新知识、新政策、新技能和新本领,真正发挥他们的安全管理监督职能,真正起到企业安全生产保护神的作用。可以说,企业各级领导者的安全意识的强与弱,决定了这个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企业在扎实开展好新工人入厂后的三级教育,重视和强制性执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的同时,更要做好作为安全教育系统性工程重要环节的日常安全教育工作,采取黑板报、宣传栏、标语、学习文件、收看广播电视录像、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潜移默化地进行全员日常安全教育。企业上下的安全意识增强了,安全知识、安全

技能提高了,企业才能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先进、超前的安全投入保障体制是丰厚潜在回报的战略投资。当前,企业普遍存在安全投入认识上的误区,行动上的消极,总认为安全投入只会带来企业成本的增加;其实,安全投入是与企业利益回报是成正比,是潜在的效益。安全投入不像普通的投资那样直接反映在产品数量的增加或质量的改进上,而是体现在生产的全过程中,保证了合理适当、先进超前的安全投入,就能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提高人员安全意识,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这些都是企业持续、平稳的生产的保障,加大安全投入,要求我们企业在安全设施、培训教育、事故应急救援、改善员工劳动保护、隐患整改资金等工作上加大资金投入,注重工作安排力度。企业只有把安全投入的放在战略意义的高度,充分发挥价值,必将从根本上节约成本幷取得丰厚的回报。

六、规范、完备的安全标准化建设是建立安全长效机制的根本途径。安全生产标准是国家、行业制定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质量工作标准,目的是为了使安全生产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标准化。企业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就要做到重视安全生产标准、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要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通过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运用安全生产标准来保障安全生产,提高企业安全水平。

七、合理、统筹的重大危险源监控是实现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的重要举措。重大危险源是能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发生的根源,要有效控制重大事故,必须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监控,严密监视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管理,及时发出预警信息或应急指令,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好辨识和确认了的重大危险源监控就是要强化内部管理,落实措施,自主保安,实现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立足于从超前防范、源头控制、主动预防入手,抓重点、抓基础、抓工作到位、抓制度落实、抓防控到岗。实现重大危险源监控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的重大转变。

八、经常化、制度化的隐患排查治理是隐患及时发现、整改的有限方法。安全隐患是事故发生的“导火索”,做好隐患排查治理才能够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隐患,却保安全生产。排查隐患是一项细致的工作,排查隐患要严密组织,周密安排,严密检查,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充分调动企业干部职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积极性,通过多种方式、方法,突出重点部位,深入、细致、全面,全方位、深层次地开展排查,确保隐患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排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隐患,必须在整改上狠下功夫,不等不靠。发现重大险情,要迅速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上报。经常化制度化的排查治理加上积极有效的整改措施的落实,必然会全面压降事故发生的“苗头”。

九、灵敏、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是提高应对安全生产事故能力的保证。一个企业必须具备完善的应急体系,才能保证在事故发生时,通过应急体系各个组成部分的快速反应、准确地启动相应的预案,使应急资源发挥其最大化功效,有效预防和降低突发事故的损失和影响程度。加强事故应急体系的建设,企业要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体系等方面下大功夫,当前,多数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处置先期突发事件的能力不强,各级应急组织体系尚不健全,大部分应急救援预案针对性差、企地预案衔接不紧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装备设施缺乏,区域性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没有建立,员工缺乏必要的应急救援知识等问题,应急管理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需要。因此,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强化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恢复重建等各项工作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企业必须增强忧患意识,未雨绸缪,居安思危,更加重视加快建立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更加重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为企业实现持续有效较快协调发展提供一个稳定、安全的有利环境。

十、科学、务实的事故调查处理是弄清事实真相,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的依据。事故的调查处理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企业在调查处理或配合政府部门调查处理事故的调查的工作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讲究调查的方式方法,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事故处理的积极性,使受害人、见证人和肇事人等由“要我说”变成“我要说”,克服各种干扰因素,在充分调查处理的弄清事实真相的同时,更要注重教训的吸取、防范措施的制定落实,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涉及面很广,对企业影响很大,事故固然可怕,更可怕的却是糊涂处理,不思教诲,在新形势下,企业要及时研究在事故调查处理中出现的新问题,不断改进对事故调查处理的方法,使坏事真正转变为好事,达到调查处理事故的真正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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