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力,展激情

2024-10-30

执行力,展激情(精选4篇)

1.执行力,展激情 篇一

红绸舞激情

秧歌展特色

——临沂青年路小学“秧歌”体育特色学校验收圆满结束

2013年12月30日,兰山区教研室来永源主任携教体局及兰山小学领导莅临青年路小学对学校“秧歌”体育特色进行复验,全校3-6年级1200余名学生认真精彩的表演博得了各位领导的一致好评,验收活动圆满结束。

沂蒙大秧歌定型于建国初期,主要有跷秧歌和地秧歌两种,前者雏形于四千多年前先民祭祀、求雨、娱神等民间舞蹈,闻名全国的大鼓秧歌、胶东秧歌、海阳秧歌是山东民间舞蹈的主要代表,而临沂就是大鼓秧歌的发源地之一。1945年9月,临沂第一次解放,河东区东南汪村秧歌队参加了欢迎八路军入城欢迎仪式,受到各界好评。后者由八路军、新四军由陕西传入,二者相得益彰,形成临沂城乡最受欢迎的娱乐项目。学校在充分研究了学校体育教学现状的基础上,把秧歌和健身操两项本属教材进行整合和提升,研发了体育特色教材秧歌健身操,在参加的兰山区第六届全运会、中小学运动会等众多活动中都获得好评,全省体育教师高级培训班来校进行观摩,并得到他们的首肯,并因此于2012年获得了兰山区“秧歌体育特色学校”的光荣称号。本次验收活动是兰山区教体局、教研室组织的一年一度的特色学校复验,在场领导在观看了同学们动感、整齐、精彩、优美的表演后,被红绸舞动的活力、青春、健康所感染,对秧歌操的特色赞叹不已。表演结束后,与会领导又观摩了我校排球兴趣小组同学们的训练课,来永源主任也给出了很高的评价。

2.执行力,展激情 篇二

(一) 案情介绍

本案始于2009年4月, Atlantic Marine Construction公司 (以下简称A公司) 承包了在德克萨斯州建造“胡德堡儿童发展中心”的工程, A公司的业务范围遍及整个美国。为了完成这项工程, A公司与J-crew Management (以下简称J公司) 公司签订分包合同, 由J公司负责工程建造以及相关材料的购置。该分包合同包含了一条排他性法院选择条款, 约定一切与该分包合同相关的争议都必须在维吉尼亚州相关联邦法院诉讼。竣工后, J公司在德克萨斯州西区联邦法院就工程款支付问题起诉A公司。A公司以双方存在有效的排他性管辖协议为由请求驳回原告起诉或者将案件移送至协议选择的维吉尼亚州相关法院。

在本案中, 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主要围绕以下两方面:第一, 考虑应否同意A公司的移送请求时适用《美国法典》1406条a款 (以下略称1406条) 和《联邦民事诉讼法》第12条b款 (以下略称12条) 还是《美国法典》1404条a款 (以下略称1404条) ;第二, 举证责任归属于申请移送方还是反对移送方?[1]

(二) 法院裁决

1. 初审法院的裁决

德克萨斯州西区联邦法院否决了A公司移送案件的请求, 该院认为, 联邦法院系统内进行案件移送应排他性地适用1404条而非1406条, 兼顾所谓的“公利益”和“私利益”, [2]而这两方面的利益是否满足由A公司承担举证责任。因A公司无法证明所有利益都满足移送案件的必要性, 故法院驳回了A公司的请求。

2. 第五巡回法院的裁决

一审后, A公司请求发出支持案件移送的训令, 第五巡回法院予以驳回, 并声明1404条才是唯一应该适用于执行当事人管辖协议的法条, 1406条与12条的适用以原审判地“不合适”或“错误”为前提, 而1404条的适用则并无此种要求, 即使原告选择起诉的审判地是合适的, 只要双方当事人间存在有效的排他的管辖协议, 也应该进行案件移送。同时法院认为, 判断审判地是否合适的标准应该是《美国法典》1391条b款, 该院肯定了地区法院选择1404条的决定, 但认为地区法院并未恰当地解释和适用1404条, 且错误地将举证责任加于A公司, 在考虑利益平衡标准时, 错误地忽略了当事人管辖协议的内容, 贸然地判定本案中“公利益”比“私利益”重要, 从而错误地驳回了当事人要求移送案件的请求。

3. 联邦大法院的裁决

联邦大法院发出调卷令, 并作出了终审判决。该院认为1404条确实是唯一适合适用于执行当事人法院选择条款的法律依据, 但是, 存在有效的排他性法院选择协议的前提下, 执行1404条不再像以前一样兼顾“公私利益”, 而且, 是否应该移送案件的举证责任应该在于违背管辖协议的J公司, 案件移送时, 原审判地的法律也不跟随移送, 此外, 该院还在裁决中对非方便法院原则和1404条的关系及适用作出了清晰的解读。[3]

二、联邦法院执行协议管辖的实践分歧

(一) 协议管辖执行问题的识别

根据Erie规则, 联邦法院受诉的案件, 实体问题适用受诉联邦法院所在州的法律, 程序问题则适用联邦法。因此, 如果将协议管辖的具体执行问题识别为实体问题, 则要根据州法或相关政策来判定如何执行协议管辖, 若识别为程序问题则相反。第二、五、九、十一巡回上诉法院遵循的是Stewart案中确立的“利益衡量原则”, 当“公利益”与“私利益”都满足执行协议管辖时才进行相应的案件移送。而第三和第八巡回法院则遵循的是联邦大法院在Bremen案中确立的“合理性标准”原则, 只要法院选择条款不是非常不合理就应该被认为是有效的并得到执行。其他巡回法院则认为州法与联邦法对该问题的适用没区别。[4]

(二) 1404条与1406条的适用分歧

第二、七、八、九、十一巡回上诉法院认为应该适用1406条和12条驳回原告诉讼的方式执行法院选择条款, 因为当事人的法院选择条款会当然地使协议选择以外的审判地“错误”或“不合适”, 而1406条和12条适用的前提条件便是原审判地不合适。相反, 第三、五、六巡回上诉法院则认为审判地是否“错误”和“不合适”是由相关法条明文规定的, 当事人的法院选择条款不会当然地导致协议以外的审判地“不合适”, 故适用1404条更为合理。第一巡回法院则认为, 当一方当事人违反法院选择条款另行起诉时, 另一方当事人只是获得了一种有效的积极抗辩。[5]

三、Atlantic案对联邦法院执行协议管辖的影响

(一) 解决实践分歧

1. 对协议管辖的执行问题的识别

虽然联邦大法院在裁决中未对协议管辖的执行问题究竟属于实体问题还是程序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但已明确地表示, 对于联邦法院执行当事人的法院选择条款的机制问题应该适用联邦相关程序规则。管辖协议有效要件的判定和其他诸如买卖合同的缔结等问题由于会与州的公共政策紧密相联, 则由州法律或政策调整。当然, 联邦大法院的这一决定只对联邦法院有约束力, 如果协议管辖的执行问题涉及到联邦法院系统外的法院 (州法院或者外国法院) 则另当别论。

2.1404条与1406条的适用

联邦大法院认为, 由1391条可知, 只要审判地对当事人有一般管辖权或属人管辖权, 这个审判地就是合适的。J公司与A公司在德克萨斯州都有营业地, 德克萨斯州是有管辖权的。而1406条的适用必须以审判地“不合适”为前提, 所以应该适用1404条, 而且, 以后需要执行协议管辖时都应如此。联邦大法院认为1404条是“对传统的驳回方式的一种缓冲”和非方便法院原则的一种修改, 如果对协议管辖的执行问题涉及到联邦系统外法院 (州法院或者外国法院) , 则适用非方便法院原则, 但除了适用范围和结果有差异以外, 两者在适用时所要考量的利益平衡标准的思维逻辑是一样的, 这也重申了法院在Stewart案中的观点。

(二) 确立执行协议管辖的新规则

1. 利益衡量标准

适用1404条进行案件移送的传统做法是兼顾“公利益”和“私利益”, 联邦大法院认为在执行协议管辖时可不必如此。有效的排他性法院选择条款是当事人真实合意的反映, 如果要考量当事人的“私利益”, 这种“私利益”必定也是偏向支持协议选择的审判地的。即使协议选择的审判地对某一当事人而言确实不方便, 但当事人在约定法院选择条款时就已经预见并接受了这种不方便因素的存在, 所以, 在这种情形下便不用再次考量当事人的“私利益。

2. 举证责任的分配

联邦法院之间移送案件此前一直由申请移送方承担举证责任。在本案中, J公司向德克萨斯州西区法院起诉, A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并请求移送案件, 故德克萨斯州西区法院让A公司举证。联邦大法院认为在协议管辖中应该由违反法院选择条款另行起诉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如果该当事人无法举出证据证明移送案件是不合适的, 法院选择条款就应该被执行。

3. 移送案件对法律适用的影响

联邦法院按照1404条移送案件时通常适用Van Dusen v.Barrack案中确立的规则:受移送法院适用原审法院 (移送者) 会适用的法律规则, 以此来避免因案件移送而导致的挑选法院问题。本案中, 德克萨斯州西区法院显然是遵循这一规则, 并将其列入了“公利益”的考虑范围之中。联邦大法院认为Barrack案规则在协议管辖的执行中并不适用, 一方当事人很可能会为了在法律适用上获利而违背法院选择协议, 去一个法律规则对其十分有利的州起诉, 从而出现挑选法院的情况。

四、Atlantic案的遗留问题

(一) Atlantic案对执行仲裁条款的影响

Atlantic案虽然解决了执行法院选择条款的部分问题, 却会导致仲裁领域某些新问题的产生。联邦大法院曾在Scherk v.Atlanticlberto-Culver Co.一案中指出, 仲裁条款其实也是法院选择条款的一种, 第五巡回上诉法院在Atlantic案中提出, 12条和1406条可以用来执行仲裁协议, 但联邦大法院在裁决观点中却丝毫未提及仲裁协议。如果协议选择争端在州或外国法院解决并未当然地导致审判地不合适, 那么涉及到仲裁庭时是否也可以采取相同的分析思路?尽管非方便法院原则是法院自由裁量权充分发挥的表现, 但从过去几十年的司法实践来看, 地区法院似乎很难拒绝对仲裁协议的执行。那么, Atlantic案确立的新规则是否会对仲裁协议的执行产生影响呢, 如果有, 又会是如何影响, 联邦大法院目前对此并未提及。

(二) Atlantic案对复审标准的影响

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注意到, Atlantic案虽然提出了很多具体执行法院选择条款的规则, 但并未明确指出上诉法院该用什么标准来复审是否执行法院选择条款的决定。已有的司法实践表明, 案件移送及非方便法院规则一般都是由法院根据自由裁量权自主决定, 而基于法院选择条款以审判地“不合适”为由进行驳回的却需要重新审查。然而, Atlantic案后复审标准会不会也有所改变呢, 也许这需要联邦法院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来为我们解答。

参考文献

[1]In re Atlantic Marine Constr.Co., 701 F.3d 736, 737–738 (5th Cir. (Tex.) Nov 19, 2012) .

[2]“公利益”指当地诉讼利益、法院适用法律的熟悉程度及负担、解决纠纷的成本等;“私利益”指当事人住所、诉讼便利及判决的执行等.

[3]Atlantic Marine Const.Co., Inc.v.U.S.Dist.Court for Western Dist.of Texas, 134 S.Ct.568, 187 L.Ed.2d 487, 82 USLW 4021 (U.S.Dec 03, 2013) .

[4]Kelly Amanda Blair, A Judicial Solution to the Forum-Selection Clause Enforcement Circuit Split:Giving Erie a Second Chance, 46.Ga.L.Rev.810-811 (2011-2012) .

3.执行力,展激情 篇三

明基W8000投影机

W8000投影机是明基色准大师系列的高端旗舰机型,该机还获得ISF、THX的双认证。内部采用了CinemaMaster色彩增强技术,标称亮度为2000流明,比度为50000:1,分辨率为1920×1080,光学参数上W8000的表现非常实在。接口方面,明基W8000做的可谓是一应俱全,其中包括2个HDMI接口、2个USB接口、一个VGA接口、音频输入输出接口以及3D同步输出接口等。此外明基W8000还具有选配的镜头,并且支持水平垂直位移。

威动新一代私人影院系统发布

该系统是威动科技针对国内日益火爆的影吧行业推出的一套具有颠覆意义的商业运营系统。在原有的智能影库管理系统、POS收银管理系统及会员管理系统基础上,融合了众多新功能,如微信会员,换肤和后台数据报表等,从技术的角度为微影院业主解决运营中的痛点,增加营收。此外,威动科技也展示了针对家庭影院推出的媒体库管理解决方案。将安卓机顶盒与媒体库服务器相结合,自动为移动硬盘内的电影电视剧下载海报及演员表等信息。

爱普生CH-TW5210

爱普生CH-TW5210能够实现1080P全高清投影,而且还采用最新的画质增强技术,进一步提升画质的清晰度,呈现出细腻、明亮的画面。且其拥有的3LCD投影技术,以及拥有30000:1对比度,白色亮度和色彩亮度达2200流明,无论是在家看电影还是K歌,都能带来明亮、自然、柔和的图像。此外,爱普生CH-TW5210具备的动态帧补插技术,玩游戏的画面不会出现拖尾情况,显示更加平滑顺畅!

德国Kii Three数字有源音箱发布

Kii Audio的“THREE”有源扬声器是由音响工程师Bruno Putzeys研制,其特点之一就是频响能达到20Hz~25kHz(±0.5dB),是发烧友最期望达到的覆盖频率范围。配置方面,该音响内置了6份每份250W的Ncore数码功放,由4只6.5英寸低音单元,1只5英寸中音单元和1只1英寸导向式高音单元组成。

先歌:Wharfedale(英国乐富豪)订制影院音箱新品发布

此次发布的全新Wharfedale(英国乐富豪)定制安装产品系列是Wharfedale(英国乐富豪)首款尝试进入AV影院系统的音响产品,产品外形更加注重家居环境的美观和隐形效果。同时采用强劲的900W优质环形变压器,额定输出高达650W8欧姆,瞬间最大输出功率也高达1300W的设计,配合高强度碳纤维+TEFLON三明治复合单元、长冲程垂直阵列扬声器设计和大声压级全密闭木制箱体,使得音响更能有效的吸收谐波减少杂音,对声场宽度、速度、空间包围感及人生对白清晰度等音质信息上更具优势。

蜗牛 Snail Audio U2 Plus音箱

Snail Audio U2 Plus音箱是U2的改良版本,也是珍藏版,机身大小与iPhone5尺寸相仿,机身采用了斯里兰卡的珍贵木皮装饰,能与家居完美搭配。在配置方面同样采用了全频单元发声,但该单元经过改良,灵敏度有所提高,更好驱动且输出声压也提高,不仅音效更强劲,外观也漂亮多了。

索尼:VPL-VW5000ES投影机全新亮相

该机汇聚了索尼当前几大投影机方面的核心技术,其中包括4K SXRD显示技术和激光荧光技术,性能方面,索尼VPL-VW5000ES采用SXRD面板,具有4096×2160分辨率,输出亮度达到5000流明,对比度更高,更具备了极其丰富的色彩表现,甚至还能模拟出Rec.2020的广色域,可以说令人印象深刻。此外,这款投影机也具备了潮流的HDR技术,使得在画面的动态范围表现方面远胜普通的家庭影院投影机。

极米H1无屏电视

极米H1以小巧精致的造型设计赢得人们的关注,该机虽小,但在在配置方面却不弱,搭载了Mstar 6A928 Cortex-A17的四核处理器,以及集成了Mali-750MP4 GPU核显,配备3GB DDR3运行内存和16GB eMMC高速内置存储;配合德州仪器的DLP技术,该机可以兼容4K解码,支持3D播放,画面分辨率为1080P(1920×1080),亮度为3750流明(900 ANSI流明) ,对比度10000:1,画质非常给力,而且还支持对画面上下左右地进行梯形校正。

开博尔Q7-4K蓝光播放器

开博尔Q7-4K整体尺寸为199x163x65mm,与主流机顶盒相比“厚”了一点,该机定位在专业蓝光机播放领域,因此在配置方面均显现出了发烧专业级别,内部采用了64位瑞芯微RK3368处理器,64位8核Coretex-A53内核架构,运行频率为1.5GHz,且配备了1G内存和16G闪存,无论是系统运行的流畅性还是大型3D游戏APP都能轻松驾驭。支持实时硬解H.265,最大可实现4K@60fps视频解码输出,并且支持全新HDMI 2.0接口,传输带宽高达18Gbps,画面流畅度强。

Panel audio隐藏音响

该音响仅2.95CM的厚度,是同类型产品中全球最薄的隐藏音响,它可以“隐身”在室内的任何一个地方。该音响同时具备超强的环境适应能力,声音呈散步式地微米级震动,能覆盖全频带,同时也具备节能环保的特点。更值得支出的是该音响支持个性化定制,可以针对不同家庭的装修风格,设计隐藏音响的所处位置,完全可以让设计完成的音响成为装饰和美观欣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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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影院椅

本产品是由佛山由享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开发,其支持智能手机APP控制,无线遥控控制,集智能制冷制热杯、智能座椅加热、蓝牙音响、体感震动沙发和自动复位等功能于一身。同时座椅内含四组震动设备,可以选择不同的震动方式,分别给颈部,背部,臀部,腿部不同方式的震动手法,让你全身心的放松。

康得新裸眼3D大屏广告机

该机采用了柱镜光栅方式的裸眼3D技术,支持2D+Z格式和左右格式的3D内容,而在3D视点数量方面,则可兼容8、9、28、96个视点,屏幕比例为16:9,对比度为1200:1,画面分辨率达到了3840×2160的超高清水准,3D最佳可视角度大于70°,3D最佳观看距离为2.5-8米。从技术的角度来看,这样的裸眼3D效果已经达到了行业领先的水准。

天逸BTS-1无损蓝牙接收器

这是专门为解决各种高保真音响设备(不限于任何的高保真音响功放设备)与数码蓝牙产品连接之技术问题而研发的3.0版本的蓝牙无线接收器。该接收器极好的解决了在15—30米直径范围内手机和笔记本电脑音乐库与高保真音响的蓝牙无线连接问题。光纤、同轴、模拟传输一网打尽,可以适用于更大范围的高保真蓝牙传输。

小鸟客厅影院 K1

该影院系统由网络播放机+Dolby DTS双解码+高保真数字功放+5.1无线无损音频传输+视频及音频网络内容的集成+手机APP控制组成。产品由德国顶级工业设计师打造,外形高端大气,而无须预先布线,采用5.8G无线无损音频传输,内置视频及音乐源(视频集成企鹅TV,音频集成QQ音乐、虾米音乐和喜马拉雅并赠送一年VIP会员),可以通过遥控器和手机进行控制,手机一键调音,支持自定义音效模式和一键防打扰模式,并带有3进1出HDMI、光纤、同轴、RCA、USB等丰富的接口,完全兼容各种影音设备,并正在通过THX认证中。

酷乐视S3

这款机型不但配备着诸多黑科技:全自动对焦、手势操控、惠威HiFi音响、壁挂投影、DTMB系统等,而且还是首款突破了超千流明高亮的智能微型投影,最高亮度可能达到1200流明。画质表现非常给力。在硬件方面,酷乐视S3配置了MSTAR的4K智能电视芯片,搭载了全新64位CortexA53智能CPU芯片,主频率达1.8GHz;支持4K2K@60Hz硬解码和HDMI2.0接口。

4.增强工作执行力 推动企业新发展 篇四

来源:《国家电网报》 日期:2010/9/13

执行力是任何一项工作开展、深化乃至走向卓越的关键,是将各项管理决策和目标转化为结果的落实过程。今年以来,国家电网公司三令五申强调加强执行力建设,并将其作为推进“两个转变”和实施人财物集约化管理的工作核心,为我们正确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四川成都电业局作为省会城市的特大型供电企业,始终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把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各项战略部署作为工作主线,通过狠抓执行理念、执行方式和执行文化建设,全面强化各级各类人员的工作执行力,切实促进工作落实。

执行态度要坚决

理念决定态度,态度决定行动。我们旗帜鲜明地提出了“执行就是能力,落实就是水平”的号召,全面整改主多分开、员工持股、业扩报装“三指定”等影响企业改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收入分配、集体企业管理等工作。

首先,着力强化执行理念,通过加强学习和培训,全面提高干部员工的大局意识、服从意识和责任意识,在思想和行动上,时刻保持与国家电网公司的工作思路和战略决策的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强化制度落实和作风建设,形成自上而下、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其次,大力强化工作执行的统一性、整体性和纪律性,积极倡导和深化上下一心、凝心聚力的团队意志,坚决杜绝各自为阵、不顾大局、消极推诿的现象,发现问题绝不推着走,碰到困难绝不绕着走,特别是对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国家电网公司和四川省电力公司三令五申要求整改的突出问题,一定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在执行理念上不能有丝毫动摇和麻痹,在执行态度上不能有任何含糊和懈怠。

执行方式要创新

执行力建设的关键在于抓落实、抓实效,我们针对国家电网公司的工作部署和实际情况,不断优化执行方式和执行手段,在执行过程中始终突出一个“实”字。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实施人财物集约化管理的要求,我们将3月确定为“无会月”,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赴各基层单位调研考察,认真收集和深入研究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全面落实执行责任。

一是依靠技术创新,不断提升综合管控水平。以成都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为契机,全面启动实施调控一体化系统、配电自动化系统、电缆网监控系统、光纤网络监管系统、综合数据网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电力电量远程集抄系统“七大技术支持系统”建设。目前,这七大系统正有序推进,年底前将实现全局所有变电站、供电所、营业站点光纤通信网络全覆盖,争取在2至3年内,促进全局配网自动化管理和电缆网管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是全面推进营销管理模式的变革与创新。建设全局统一的营销信息化平台,逐步归集各单位的业扩报装、电费管理、表计检定等核心业务;全面实施大客户集中统一管理,由营销“三中心”统一对全部172家大客户提供专业化、一体化的用电服务;对所有公变和50千伏安及以上专变台区、线损关口计量,全部实施电量集抄和远抄功能,确保预付电费比例达到70%,两年内城市居民及以上客户全部实现集抄远抄和预付电费。

三是大力推进人力资源集约化管理。完成了本部机构改革和员工组聘上岗工作,将20个职能部室精简到14个,本部用工由220人压降至154人,降幅达34%;有效剥离农电营销业务,将农电营销业务交由局营销统一管理,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供电所撤并整合;按照“大班组”模式,在生产车间全面实施组织结构调整,实施专业化、扁平化管理,人员节约率达到35%以上;在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率先成立了调控中心,实现对电力调度、变电监控、配网调度及监控、电力通信、自动化、信息运维的一体化管理,并实现了220千伏架空线路设备巡视、维护、检修为一体的集中运检管理。

执行力度要到位

有了坚定的执行理念和执行手段,必须以超强的执行力度作为保证和支撑。

一是抓安全生产要有大力度。坚持以深入开展“三个不发生”活动为主线,全面促进安全管理不断向纵深拓展,深入推进“大生产”“大运行”体系建设,对电网安全和供电可靠性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全系统的优化。

二是抓电网建设要有大视野。以成都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为契机,积极开展坚强智能电网规划编制,全面提速电网基础建设。加大与政府战略合作力度,促成四川省电力公司与成都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成都市已将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纳入2010年“十大民生工程”,目前已建成投运四川省首个电动汽车充(换)电示范站。

三是抓“三个建设”要有大气魄。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坚持每月一次的党委中心组学习,认真开展“四强”党组织和“四优”共产党员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党建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切实发挥党组织在企业改革发展过程中的引领带头作用。加强干部培训和班组建设,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各个管理层面及全体干部员工的执行能力。尤其是在企业文化建设中,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四统一”的要求,坚持把执行文化建设作为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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