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职业病危害预评

2024-12-18

电厂职业病危害预评(共12篇)

1.电厂职业病危害预评 篇一

石家庄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考评验收[预评预验]表 小区名称: 年 月 日 序 考 评 内 容 号 一 小区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标准验收,具有完整的验收资料、图纸、档案及交接手续。二 小区实行专业化的管理,由专业的管理单位(物业管理公司、房管处、房管所、或其它管理单位)对小区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并有固定的管理经营场所。1994年4月份以后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新建小区,必须是由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统一实施社会化、专业化管理 三 小区管理单位为企业的,要有企业发展规划,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案,非企业的,要有转换经营机制,向企业过渡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四 小区成立小区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1994年4月份以后交付使用的新小区,必须按照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的规定,成立管委会。五 小区管委会与小区管理单位责、权、利关系明确。六 规定 分值 2 2 评验得评验人 分 整改意见 2 七 八 九 十 2 小区管理单位依照物业管理合同或与上级主管 部门签定的小区管理目标责任制,对小区实施管理 2 经营与有偿服务。小区管理单位制定出争创石家庄市物业管理优秀 住宅小区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2 小区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制订了住户公约或业主公 约及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办法、工作岗位考核标准。2 小区管理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科 学管理。2 小区管理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要有明显标志,整体 素质高,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 干经过房地产管理及物业管理专业培训,有较强的 2 事业心和开拓精神。十 房屋及维修管理: 一 1 房屋外观完好、整洁; 2 小区内组团及栋号有明显标志及引路方向平面图; 3 房屋完好率达98%以上; 4 无违反规划私搭、乱建现象; 5 封闭阳台的,要统一有序。阳台(包括平台和外廊)的使用,不碍观瞻。装饰房屋的,不危及房屋结构与他人安全; 6 房租、水、电、气等各项费用,实行便民统一代收代缴,收缴率达98%以上; 7 房屋零修及时率达98%以上,零修合格率达标100%,并建立回访制度和回访记录; 8 房屋资料档案齐全、管理完善、并建立住户居住档案,住户所在栋号、门号、房号清晰,随时可查。十二 设备管理: 1 小区内所有公共设备管理图纸、资料档案齐全,管理完善; 2 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保养、检修制度完备; 3 每日有设备运行记录,运行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4 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 5 居民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水质化验单、操作人员健康合格证俱全; 6 消防系统设备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 7 锅炉供暖、煤气、燃气运行正常。冬季室内供暖温度不得低于160C。十 市政公用设施设备管理: 三 1 小区内所有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不得随意改变用途; 2 供水、供电、通讯、照明设备齐全,工作正常; 3 路面平坦,道路通畅; 4 污水排放通畅; 5 交通车辆管理运行有序,无乱停乱放机动车、非机动车。16分 2 2 2 2 2 2 2 2 12分 2 2 2 1.5 1.5 1.5 1.5 10分 2 2 2 2 2 十 绿化管理: 四 1 小区公共绿地、庭院绿地和道路两侧绿地合理分布,花坛、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 新建小区,公共绿地人均1M2以上;旧小区公共绿地人均不低于0。5M2; 3 绿地管理及养护措施落实,无破坏、随意占用现象。十 环境卫生管理: 五 1 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备,设有垃圾箱、果皮箱垃圾中转站等保洁设备。2 小区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垃圾日产日清; 3 小区内不得违反规定饲养家史、家畜; 4 房屋公共楼梯、扶栏、走道、地下室等部位保持清洁,不得随意堆放杂物和占用; 5 居民日常生活所需商业网点有序,无乱设摊点、广告牌、乱贴乱画现象; 十 治安、保卫管理: 六 1 小区基本实行封闭式管理; 2 小区实行24小时保安制度; 3 保安人员有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4 危及住户安全处要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5 小区内无重大火灾、刑事和交通事故; 十 社区文化: 七 1 小区订有居民精神文明建设公约,居民能自觉遵守住宅小区的各项管理规定; 2 小区居民邻里团结互助,文明居住,关心孤寡老人、残疾人; 3 小区内有娱乐场所和设施,管理单位定期开展健康有益的社区文体活动; 4 管理单位积极配合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派出所开展的各项工作; 5 小区居民支持和配合管理单位的工作,对管理单位的评议,满意率在此基础上95%以上。6分 2 2 2 10分 2 2 2 2 2 10分 2 2 2 2 2 8分 2 1.5 1.5 1.5 1.5 管理单位经济效益: 8分 1 为居民开展多项便民有偿服务; 2 2 一业为主,多种经营; 2 3 建立财务管理公开、监督制度; 2 4 有较强的发展后劲及以业养业的发展计划及 2 经济指标。评验单位(盖章):

负责人: 十八

2.电厂职业病危害预评 篇二

关键词:煤矸石电厂,职业病危害因素,新建项目,预评价

煤矸石电厂建设是为了解决其大量积压占用土地资源给煤炭开采带来的安全隐患, 同时防护了煤矸石自燃所造成的二次污染, 可以节约能源、改善空气质量、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资源的综合利用。

1 内容与方法

1.1 主要评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GBZ1-2002、GBZ2.1-2007、GBZ2.2-2007、《高毒物品目录》及项目相关资料等。

1.2 范围、内容

燃料贮运、粉碎、燃烧、除渣、热力、水处理、空冷、维修、辅助生产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健康的危害程度评价。

1.3 评价方法

在对类比现场进行调查的项目结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的资料和工程分析, 采用类比法进行评价。

2 项目概况

2.1 基本情况

该煤矸石电厂项目为新建项目, 建设规模为2×200MW超高压直冷发电机组, 配2×7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 总投资20亿。

2.2 主要生产工艺流程

燃料、破碎、燃烧、产热、蒸汽、做功、发电;另一部分蒸汽入热网冬季供居民采暖。

2.3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确定及检测

2.3.1 识别、确定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别为粉尘、毒物、噪声、高温等;粉尘以煤尘、矽尘为主;分布在燃料、锅炉、除渣、除灰等工作地点;毒物以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盐酸、氨、锰及其化合物, 主要分布在锅炉燃烧、水处理及维修系统;物理因素以噪声和高温为主, 主要存在于巡检高温管理岗位及锅炉、汽机巡检岗位;

依据上述分析与识别, 本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煤尘、矽尘、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盐酸、氨、锰及其化合物、噪声、高温等。

2.3.2 类比现场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类比检测时类比现场各种职业病防护措施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工作人员均正确使用其个人防护用品。 (表1~3)

2.4 本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2.4.1 防尘措施

对煤场进行半封闭, 防护粉尘飞扬, 在其周围设置绿化带, 同时在燃料运输、烟气除尘等部位设置布袋除尘器;除渣采用湿式作业;干灰装车采用软管密闭连接等。

2.4.2 毒物控制

本项目采用炉内添加石灰石脱硫工艺, 脱硫效率达80%以上, 同时控制正压燃烧, 尽可能减少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等在工作场所存在的几率;在化学水处理单元在可能导致腐蚀与灼伤的工作地点设置了“喷淋、冲洗”设施;在维修单元为接触锰及其化合物的工作人员配备防护用品。

2.4.3 物理因素的控制

对于噪声的控制主要在工艺、设备、个体防护、设备布局、采用措施;对于高温主要采用高温物体隔热措施、通风、个人防护、饮品等。

本项目拟采取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上, 能够原则上符合。

2.5 应急救援及个人防护用品配备

2.5.1 应急救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 可能存在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应按需设置必要的与项目相关的应急设备, 并做好应急预案。本项目设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 并在相关场所设置了“喷淋、冲洗”设施等应急设备, 从可能存在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角度可以满足需要。

2.5.2 个人防护用品配备

本项目在投产后, 按照相关要求规定依据各工种不同、按不同需要配备不同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建立定期更换正确使用的制度, 并加强监督。

2.6 职业卫生管理及职业卫生专项经费

本项目按要求对需要进行防护的设备、岗位及环境进行了设计, 并将按要求施工建设。初步测算, 其专项经费项目总投资的4%左右可以满足防护要求。

3 讨论

本项目从选址、布局、建筑、工艺上均符合相应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煤尘、矽尘、盐酸、氨、氢氧化钠、噪声、高温等。其中一氧化碳、二氧化氮、氨为《高毒物品目录》中物质, 同时项目中存在含游离二氧化硅>10%的矽尘。因此本项目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的要求为职业病危害严重项目。

从对类比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分析。本项目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中, 粉尘、噪声的一些作业岗位可能存在超标问题, 在类比现场对超标岗位进行了细致的调查。其超标原因是:粉尘个别作业点的超标问题是因为相关岗位未能及时对防护措施进行维修。噪声超标作业点的原因是设备固有的, 但通过个人防护可以保护工作人员健康。粉尘作业点通过定期、定时维修、维护亦可以起到保护工作人员的作用。

3.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 篇三

1、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2、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矿井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本办法所称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

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卫生部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

(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

(三)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

(四)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4、矿井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

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当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4.职业病危害事故防护设施 篇四

为了加强职业病的预防,保证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创造良好的、优良的、健康的作业环境,特建立了如下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一、工程技术

1、自动化、密闭化:原辅材料尽可能自动化添加,同时应确保自动化系统能 正常运行,各生产装置、管道尽可能密闭化,减少工人直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机会和接触时间。本装置的工艺流程属于密闭化工艺流程,采用的DCS自动控制系统,能有效地减少工人直接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机会和接触时间。

2、通风:在使用和产生化学毒物各工艺环节,例如粗苯的卸车站、苯、二甲 苯、甲苯等成品的装车台、罐区各贮槽槽顶、设备采样口、贮罐排气阀等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必须加强强制通风或抽风;在作业点配备局部机械排风系统,各类型排气罩必须遵循形式适宜、位置正确、风量适中、强度足够、检修方便的设计原则,罩口风速或控制点风速应足以将发生源产生的毒物吸入罩内,确保达到高捕集效率。本装置的生产装置系统均设置为室外露天设备,通风良好,在主控室、食堂浴室设置机械通风。

3、建筑物、设备的设计和选购应符合人体工效学要求。符合人类工效学的设 计是指设计机器设备或建筑物时,必须考虑人的生理和心理因素;设计的机器,使人能准确、省力地操作,并使用方便;使人在工作时有舒适的建筑环境和安全感;提高人的工作效率。

二、化学毒物防护措施

1、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产生的部分物料为有毒物质,对人体会产生一定的毒 害作用,因此在设计过程中对有毒物质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以减少对人体的危害。在初步设计报告职业卫生专篇中,将苯、甲苯、二甲苯、联苯、二硫化碳、萘、苯酚、苯胺、一氧化碳、硫化氢、氨气、茚、吡啶、苯乙烯、环己烷、丁二烯、丁烯、钴及其氧化物、镍及其化合物、羰基镍、钼及其化合物、正己烷、正庚烷、环戍烯、戍烷、乙苯、正辛烷、正壬烷作为该项目的关键控制因素加以控制。本装置生产区域均采用室外露天布置,在关键控制点设置了连锁报警装置,并设置了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可以满足规范的要求,有效的减少对人体的危害。

2、为防止发生急、慢性职业中毒,在相对封闭、有毒物散发的区域内,如各 循环泵房,要求操作人员在开启泵之前,应先打开机械通风系统,通风一段时间后,再打开各类输送泵,稳定运行一段时间后,操作人员才可进入泵房巡检。粗苯卸料泵,低洼处易产生苯蒸汽沉积,操作人员操作前,可考虑先使用防爆轴流风机对其进行局部通风。装置生产区域均采用室外露天布置,所有输送生产介质的机泵均露天布置,可以满足通风的要求。

3、工艺设计上应尽量采用自动化密闭操作。定期对设备、管道、贮罐进行维 护,严防“跑、冒、滴、漏”现象发生,防止或减少操作工人接触有毒有害物质。

4、加强各生产装置区的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自然通风应有足够的进风面积,局部排风系统在设计上应符合“形式适宜、位置正确、风量适中、强度足够、检修方便”等要求。并设置设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少于12次/h。由于本项目原料预处理工序、加氢工序、脱轻工序、精馏与萃取、导热油加热过程中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除设置机械通风和自然通风以外,应设置事故通风、应急通道,事故通风口应考虑周边人群情况。

5、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对设备、管线的维修、维护保养,防止毒物外逸。储存、使用化学品的车间、岗位,应当根据化学品的种类、理化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6、维护、检修各种密闭空间设备设施时,必须严格遵守《密闭空间作业危害 防护规范》(GBZ/T205-2007)之规定要求,必须事先制订维护、检修方案,对检修场所存在的有毒物质要有明确认识,有针对性的制定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确保维护、检修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检修时,应对设备和管道排零,经过一定的检测手段确认设备和管道内安全后方可进行检修。并且必须配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设置现场监护人员和现场救援设备并设置警示标志。

7、在化学物质贮存场所的一定区域里,化学灼伤危险的生产装置,其设备布 置应保证作业场所有足够空间,并保证作业场所畅通,应安装一定量的洗眼器和冲洗水龙头,防止因泄漏导致眼、皮肤的刺激与损伤,其服务半径小于15m。并根据作业特点和防护要求,配置事故柜、急救箱和个人防护用品,并制定应急处理预案。本装置在装置区的主装置、原料罐区和中间罐区、装卸区分别设置洗眼器和冲洗水龙头。

8、加强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缩短工人每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劳动时 间。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救援制度和措施,做好设备的定期检修、维护工作,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9、做好有毒作业工人的个人防护,按照工种发放劳保用品,为接触噪声的作 业人员发放防噪声耳塞或耳罩,为接触毒物的作业人员发放防毒面罩、呼吸器等防毒用品,并定期进行更换。个人防护用品必须符合《有机溶剂作业场所个人职业病个人防护用品规范》(GBZ/T195-2007)的要求。

三、噪声防护措施

1、设备订货时应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l-2010)的要求,向供货 商提出设备运行的噪声限制要求,并将其作为设备性能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2、长期连续运行产生高噪声的场所和设备应采取消声、隔声措施。氢气压缩 机、循环水泵、各类物料输送泵、回流泵及配套电机等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应采取消声、隔声措施。设计上主要从选型上考虑,要求机泵的噪声低于85dBA。

3、在管道(包括烟风管道)设计中,要做到布置合理,并积极考虑防振措施,合理选择各支吊架型式,以降低气流、汽流、水流及振动产生的噪声。

4、在风机入口处应装设消声器,可采用新型玻璃棉等作为吸声材料,使风机 入口1.2m处的噪声值不高于90dB(A)。

5、调节阀、减压阀选择低噪声阀门。

6、对生产人员集中的控制室、值班室等工作场所,入口处可设置套间,并从 建筑设计上采取隔声和吸声措施,如设置隔声室、吸声墙、吸声顶、双层门窗等。

7、在总平面布置时应考虑各生产、辅助建筑物和办公区的合理布局,同时进 行绿化设计,达到降噪、吸声的目的。

8、固体传播的噪声,必须在机器或振动体的基础与地板、墙壁联系处设隔振 或减振装置。

四、高温、热辐射防护措施

1、技术措施:合理设计工艺流程,改进生产设备和操作方法,使工人远离热 源是改善高温作业劳动条件的根本措施。同时对热源进行隔离并通风降温。加强车间的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自然通风应有足够的进风面积,应保证每人每小时不少于30m3的新鲜空气量。高温区域应设立警示标识,防止意外热辐射伤害。

2、保健措施:供给饮料和补充营养,膳食总热量应比普通工人高,此外,可 补充维生素和钙等。当作业地点气温≥37℃时应采取局部降温和综合防暑措施。综合防暑措施包括:

3、①减少高温作业时间。②高温车间应设有工间休息室,休息室内气温不应 高于室外气温;设有空调的休息室室内气温应保持在25-27℃。③对高温作业工种的工人应供应含盐清凉饮料(含盐量为0.1~0.2%),饮料水温不宜高于15℃。

五、工频电场防护措施及健康防护

1、产生工频电场的设备应有必要的防护措施,使从事工频电场工作场所的电 场强度不超过5KV/m,当电场强度超过25KV/m 或需要作业时间超过标准规定时需穿金属丝制屏蔽服。

2、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07)的要求对本项目的所 有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及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其检查项目、检查时间必须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进行。

3、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制定定期的健康监护制度,从制度上明确职工体检的组 织者,监督者,从制度上落实职业健康监护的各项费用。

4、职业健康检查必须委托给取得职业病健康检测资质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进 行。

5、发现职业禁忌证,必须按照健康监护单位提出的意见及时调离作业工人。

六、个人防护用品及制度

1、必须为操作人员配备的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建立个人防护用品 管理制度、发放登记制度,建立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培训、考核、监督制度。应对照《有机溶剂作业场所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规范》(GBZ/T195-2007)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2、噪声的个体防护:对于因各种原因,生产场所如泵房、制氮机、空压机、循环压缩机的噪声强度暂时不能得到控制,或需要在特殊高噪声条件下工作时,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是保护听觉器官的有效措施,常用的有耳塞,耳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3、高温的个人防护:高温作业工人应配备防护眼镜、面罩、手套等个人防护 用品。加强医疗预防工作,对高温作业工人应进行就业前和入暑前高温检查。凡有高温作业禁忌证者,不宜从事高温作业。

4、本项目应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发放有防毒面具、防护眼镜、防 噪声耳塞(罩)、锦纶氯丁劳保手套、防化服、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防护鞋等。输送电系统配备绝缘靴、鞋。

七、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报警装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 例》的规定,应在有毒物质产生或使用的场所及工人接触毒物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注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高毒作业场所应当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并设置通讯报警设备。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气体检测报警仪符合国家《作业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GB4857-2006)。当有毒有害因素浓度达到或超过警戒要求时,要能及时报警,并能及时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2、本项目大量使用高毒物质,应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T158-2003)的要求设立职业卫生警示标识,同时在醒目的位置设立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告知卡的内容应包括有毒物品的通示栏、有毒物品的名称及理化特性、健康危害、警告标识、指令标识、应急处理等内容。

3、本项目应设立可燃气体及有毒有害气体报警装置。本装置区设置了可燃、有毒气体探测报警器,可以满足规范要求。

5.煤矿职业病危害整改措施 篇五

煤矿是作为一种特殊行业、职业,较之地面作业它有许多不安全的自然因素: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时时刻刻都在威胁着我们。要求我们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同时,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是我矿应尽的职责,长期从事采掘一线的职工,容易得职业病,吸肺病及煤肺病,严重危害工人健康,直接影响安全生产。为了减少或防止职业病的发生,保护职工健康,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建立防尘工作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矿长任副组长,其余部门负责人等同志任成员。各级领导要切实加强对防尘工作的指导,把它作为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研究制定防尘规划措施,定期检查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推动这一工作的全面进展,成立防尘工作区、专职机构、配齐防尘人员,负责全矿防尘管理,设备的安装、维护、管理和取样测尘工作,各采煤、开拓、掘进等工区还要配备兼职防尘人员,实行心管与群管相结合的防尘系统,做到机构健全,组织严密,改变防尘工作无人负责的状态。

2、严格执行防尘管理制度

(1)建立防尘工作责任制,划分各部门、各队防尘职责范围,做到责任明确。

(2)定期取样测定粉尘制度,每年要进行粉尘浓度测定。

(3)防尘设备使用制度,没有制定防尘措施的施工项目不准开工;

采掘工作面没有防尘措施不准回采和整理掘进;有防尘设施不供水不准作业;防尘设备发生故障维修不好不准作业。

(4)巷道定期清扫冲刷制度,对容易积尘的转载点、煤仓等需定期进行清扫煤尘;对运输大巷每季都要用水冲洗。

(5)防尘检查制度,要把综合防尘作为安全检查工程质量验收中的重要项目,对每次检查出来的问题,要采取“三落实”(人员、地点、时间)的办法,认真加以解决。

(6)奖惩制度。对防尘工作有功的人员要给予奖励。对于违反防尘规定,屡教不改的班组长要扣班组长当月奖金;在评选先进时,要把综合防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评比条件。

3、坚持实行综合防尘,前后掘进工作面要坚持湿式凿岩,冲洗岩帮,装岩酒水,放炮前后喷雾和个人防护措施;半煤巷掘进工作面要推广使用侧式供水电煤钻和水炮泥,水炮泥和坚持放炮前后喷雾,主要运输巷道要实行水幕净化,装载点酒水喷雾。

4、狠抓防尘措施工程的落实。用于防尘所需的材料、设备和人员,公司要给予经济保证。每年、每月要制订防尘规划,建议今后防尘所需费用问题,应当列入成本的必须纳入成本。

6.电厂职业病危害预评 篇六

1 内容与方法

1.1 内容

某电厂燃运车间煤储存、中转、运输、筛选、破碎和粉磨工序, 锅炉车间、汽轮机车间、化学水处理车间、烟气脱硫及除渣车间等的生产系统和辅助附属设施。

1.2 方法

通过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检测及实验室分析, 对本项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 (或强度) 进行测定与分析。

1.3 仪器和检测方法

1.3.1 采样仪器

IFC-2防爆型粉尘采样器、QC-2A型大气采样器、 AR 814型数字声级计、07型湿球黑球温度指数仪、TFC-3型个体粉尘采样器、RCQ-1A型微波漏能测试仪、RJ-2型高频场强仪、CXH-3011A型C0测定仪、TES-1360 A型数字温湿度计。

1.3.2 检测方法

粉尘按《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1]进行现场采样与分析, 化学类毒物按《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2]和《工作场所中有害因素测定方法》[3]进行现场采样与分析, 噪声按《工作场所物理因素的测定—第8部分:噪声》[4]进行测定;高温按《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7部分:高温》[5]进行测定, 工频电场按《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3部分:工频电场》[6]进行测定。

1.4 评价依据

依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有害因素》[8]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9]进行评价。

2 结果

2.1 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

某电厂2×600 MW建设工程, 自2003年12月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奠基, 兴建2台60×104 kW发电机组。2007年两机组顺利通过试运行。项目竣工试运行以来, 其主要设备、工艺、生产能力等达到了设计要求, 可以满负荷运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依照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要求基本实现了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2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某电厂三期扩建工程生产过程中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 (煤尘和矽尘) 、化学类物质 (一氧化碳、氯气、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盐酸、氢氧化钠、硫酸、氨、锰、臭氧) 和物理因素 (噪声、高温、超高压工频电磁场、微波) 。职业病危害因素存在的主要环节见表1。

2.3 检测结果及分析

2.3.1 粉尘

本次在燃料车间、锅炉车间、除尘车间共检测了31个点的总粉尘浓度, 共检测了180个数据, 合格152个点次, 合格率为84.4%。煤尘的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在1.7%~2.3%之间, 除灰车间粉尘的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在1.7%~9.8%之间, 粉尘分散度<5 μm的占76.0%~ 88.0%, 总粉尘浓度超标情况见表2。

注:煤尘PC-STEL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6 mg/m3, PC-TWA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4 mg/m3。

检测结果表明粉尘是本工程中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之一, 胶带尾部、碎煤机房等处粉尘浓度超标, 可能是除尘设备功率达不到要求。

2.3.2 高温

对锅炉、汽机、化学水处理等车间高温进行检测, 共检测17个点51次, 检测结果见表3。

高温作业危害分析热电厂高温作业工人的劳动强度级别为Ⅰ级, 工作时间率为50%工作50%休息, 所以工作场所高温作业WBGT限值定为32 ℃。根据表4的监测结果有一个工作点[A翻车机旁 (室外) ]WBGT指数超过工作场所高温作业WBGT限值。高温危害控制较好。

2.3.3 噪声

本次共检测作业场所噪声134个点, 其中有6个点超标, 超标率4.48%。体见表5。

噪声检测结果表明, 7#皮带机处、翻煤机处、汽轮机0 m平台、6.9 m平台共6处作业点噪声超标。

2.3.4 化学毒物

化学毒物主要存在于锅炉车间以及化学水处理车间的加药间。通过对毒物的采样检测, 一氧化碳 (CO) 、氯气 (Cl2) 、一氧化氮 (NO) 、二氧化氮 (NO2) 、二氧化硫 (SO2) 、氢氧化钠 (NaOH) 、盐酸 (HCl) 、硫酸 (H2SO4) 、氨 (NH3) 、均不超标, 开关站六氟化硫检测结果没有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电焊工作点锰、臭氧检测结果没有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注:WBGT—干湿球温度指数。

注:WBGT—干湿球温度指数。

2.3.5 工频高压电场

本期电厂工频超高压电场在办公区域的电场强度检测结果为31.2~4760 V/m, 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限值。磁场经检测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

2.3.6 微波

本工程中微波主要存在于通讯微波载波机房, 根据检测结果各个检测点均没有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在采取正确防护的情况下, 微波的作业危害程度很低, 检测结果见表6。

3 结论与防控对策

3.1 结论

本工程是一般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该热电厂生产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煤尘、矽尘、化学毒物、噪声、高温、工频高压电场、电磁辐射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其中粉尘、噪声和高温是该电厂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针对该工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分析结果, 该厂要重视对煤尘、矽尘、噪声、高温等的防护,

3.2 防控对策

3.2.1 粉尘的防控

粉尘是本工程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之一, 应进一步完善防尘技术措施, 保证除尘设备的正常运行, 降低粉尘浓度。运行过程中 (特别是翻车机处和输煤皮带处) 工人应减少接尘时间, 配备个人使用的防尘口罩、防护服、护耳塞等用品, 加强对防护用品使用的督查, 提高粉尘防护效果。

3.2.2 噪声的防控

噪声是本工程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之一, 在噪声控制设施正常工作状况下, 应考虑减少工人接触时间, 配备护听器及耳塞等个人防护用品, 提高噪声防护效果。

3.2.3 化学毒物的防控

针对可能发生化学性中毒 (如清理煤仓时发生CO中毒) 、化学品灼伤和中毒等职业损伤, 应当配置齐全应急救援设备、物品、人员, 经常演练, 一旦发生, 紧急启动预案, 有效救治。氨、氯、碱等作业场所应设置冲淋器和眼冲洗器, 并保证不间断的供水。

3.2.4 其他

①电厂区域全年主导风向为北风, 而贮煤场位于厂区北侧, 对厂区及周围环境可能存在煤尘污染, 应在煤场四周设立不小于50 m宽的防护林带。②企业应当加强职业卫生管理, 加大职业卫生专项经费的投入, 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积极配合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工作, 全力防治职业病, 维护职工的健康权益。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加强劳动者的健康监护和作业场所的有害物质检测, 健全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提高对急性职业中毒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发生职业卫生突发事件, 应严格按国家规定的职业病报告程序进行报告。③加强夏季露天巡检人员、锅炉检修人员、输煤皮带巡检人员防暑降温工作, 谨防高温中暑。④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10]的有关规定, 尽快完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的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及文字。⑤增强工人的个人防护意识、确保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保护工人的身体健康。

参考文献

[1]CBZ/T192.2-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2]CBZ159-200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3]GBZ160-2004.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检测力法.

[4]GBZ/T189.8-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的测定—第8部分:噪声.

[5]GBZ/T189.7-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7部分:高温.

[6]GBZ/T189.3-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3部分:工频电场.

[7]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因素.

[8]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9]GBZ1-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7.职业病危害应急演练记录 篇七

演练目的:检验救援组织反应速度、救援能力、协同配合、演练救援技能

演练时间:205月15日

演练地点:15101回风顺槽

参演单位:安全科 、办公室、劳资科、监控室、通风科、矿辅组救护队、机电科

演练记录:上午9时调度室接到15101回采工作面有2名员工发生紧急一氧化碳中毒事故报告,当班领导立即启动安全应急救援组织,9时15分安排3名救援队员携带担架、急救药箱、氧气袋等器材进入演练现场,由现场负责人简要介绍事故情况,经现场查看,中毒人员头脑清醒,救援人员把伤员抬在担架上,上午9时38分,由模拟120急救车载伤者开出演练工地,去医院救治。

现场救援评价:

1、这次演练报告汇报及时,指挥稳妥,救援快,用较短的时间,取得了演练预期目的。

2、通过演练提高应急能力,对突发事故进行有效的.处理。

3、在救援装备上要投入,对各类事故发生应急的作用。 演练评价:

1、救援职业病危害应急演练记录速度迅速,救助伤员及时。

2、演练迅速有效,指挥到位。

3、救援队员应急能力有待提高,应变能力反映欠缺。

8.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篇八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本公司职业病可能发生范围

我公司属于xx企业,在整个生产工艺流程中,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艺分别为:丝网印刷、磷化及粉末喷涂。

其中丝网印刷在工作中会接触到油漆等化学成分,磷化工艺过程中操作员会接触到盐酸、氢氧化钠、磷酸盐等化学产品,喷涂工会接触粉尘,可能会存在不利于身体健康的职业病,针对以上所说,本公司特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责任机构

为使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到人,公司特成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由后勤科科长xxx担任组长,由丝网印刷及磷化喷粉车间主任xx、xx担任成员。

救援小组负责日常检查工作,确保工作人员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工作,并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体检。在出现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由救援小组负责事故处理事宜。

三、职业病的预防

(一)控制和消除有毒物质,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或剧毒物质。并通过生产工艺改革避免有毒物质和人体接触。丝网印刷所有油漆一律使用无毒涂料,磷化药品不得徒手接触。

(二)采用个人防护用品。除了穿戴好工作服、工作鞋等基本防护用品外,还得根据毒物的性质、选用特殊防护用具。丝网印刷及粉末喷涂员工在工作中必须配戴防护口罩,磷化操作工必须配戴手套,尤其在工件除锈过程中,必须穿戴好工作服。

(三)建立合理的卫生设施和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四)做好健康检查和环境监测。

(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四、职业中毒的应急治疗

(一)现场抢救。发现急性中毒者时,首先使患者立即脱离中毒现场,停止继续接触毒物。迅速松开患者的衣领、钮扣、腰带、注意保暖。皮肤、衣服被污染者,应立即脱去污染衣服。用清水洗净皮肤。严重者应立即送往医院部门进行抢救。

(二)防止继续吸收毒物。经气体吸入毒物引起中毒时,可以迅速给予氧气吸入,纠正机体缺氧,加速毒物排出,经口中毒时,应迅速进行引吐、洗胃。

(三)消除进入人体内的毒物的作用。要迅速使用毒剂、防止毒物吸收,促进毒物排出。

9.职业病危害情况调查工作方案 篇九

根据省卫生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省职业健康状况调查项目工作方案>通知》卫监督秘〔2011〕290号)和 省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职业健康状况调查项目工作方案>通知》皖职调办发〔2011〕1号)工作要求,为认真落实卫生部办公厅等9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1〕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基本摸清我市主要行业职业病危害情况、职业病危害接触人群分布、职业病发病人数及主要职业病发病特点,研究职业病的发病规律,为制定职业病防治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调查范围和内容

根据上级统一工作部署,我市本次调查工作的主要任务为全市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调查。

1、调查范围:本市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所有企业。

2、调查内容:

⑴ 辖区内从业人数、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及其地区、行业分布情况;

⑵ 辖区内存在或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⑶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

⑷ 辖区内职业病发病情况;

⑸ 劳动合同签订、参加工伤保险和职业病病人保障情况。

三、组织实施与保障

(一)组织形式及工作任务。

1、成立以市政府办、卫生、安监、文广、人社、财政、总工会、发改委、经信委为成员的 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技术指导组。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的领导、协调、组织和实施,对调查工作定期组织检查、督导、评估等工作。

技术指导组设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培训调查人员技术指导、质量控制、数据审核、汇总、上报,撰写我市调查报告等工作。

2、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安监站、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复核工作,按时上报各有关调查表。

3、市卫生、安监部门为我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牵头单位,负责指定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调查人员,专人负责技术督导、复核、资料录入和有关资料的汇总上报等工作。同时,市安监局负责督促用人单位配合开展相关调查工作,协助调查专业技术人员进入用人单位开展调查工作。

4、市人社局负责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和工伤保险参保情况调查的相关工作。

5、市财政局要积极协调,做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的经费保障工作。

6、市直其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积极参与配合本次调查工作。

(二)实施原则。

1、职业健康状况调查与用人单位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相结合。

2、按照全国统一方法、统一标准、统一控制、统一进度的原则。

3、市调查领导组办公室和技术指导组对调查工作的进展、质量进行技术指导、监督检

查和质量控制。

四、工作进度要求1、2011年6月28日前,制定我市调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相关组织。

2、2011年7月5日前,召开全市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工作动员与培训会,领导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转自http://管委会分管领导以及安监站站长、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参加会议。

3、2011年7月8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制定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并做好辖区内相关企业的调查动员和培训工作。

4、2011年7月10日前,全市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按照调查要求搜集整理有关资料,并完成本单位调查表的初步填报工作。

5、2011年7月11日-17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组成若干审核组,逐一进厂对企业自填调查表进行档案资料、作业现场审核,并将调查资料上报至技术指导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期间,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技术指导组应安排工作小组开展巡回督导和技术指导工作,抽样比例不少于3%。

6、2011年7月20日前,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导组完成质量控制、数据审核、汇总、录入等工作,并分析调查结果,按时按要求上报有关数据和工作分析报告至省、宣城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导组和我市调查工作领导小组。

7、2011年7月21日-8月10日,各单位做好迎接省、宣城市的有关抽样核查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职业病防治工作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与社会的和谐稳定。通过开展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摸清当前职业病危害情况,研究制定职业病防治对策,落实“十二五”规划和《 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5 年)》。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重要性,以实践科学发展观、对劳动者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将调查工作作为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对调查工作的领导,健全组织机构,认真组织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并要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做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确保完成调查任务。

(二)健全机制,加强协调。

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涉及多个部门和各级各类用人单位,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敏感性都很强的工作,需各方面的积极支持,以及劳动者的理解和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作为实施本次调查的牵头单位,要积极主动与其它单位和部门多沟通、多交流、多协商,协调好各方面关系。在实施过程中,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调查方案要求,做好各环节的有机衔接,确保调查工作流程顺畅。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要加强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调查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问题,及时向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宣城市技术指导组报告工作进度,并积极争取各有关部门的支持,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守纪律,统一口径。

10.职业病危害评价常见的问题 篇十

1.评价依据更新不及时。缺乏一些重要的行业标准,有些甚至使用已经作废的标准。2.评价范围与立项批复文件不一致。

3.选址评价不合理。部分评价报告没有风频资料和周围居民区等敏感区域的情况描述。4.布局评价不到位。厂区平面布局只考虑拟建区,没有考虑远期规划,导致非生产区布置不合理;平面布局只考虑生产区、辅助区和非生产区的分区,没有考虑生产区内不同职业病危害的分开。

5.工程分析泛泛而谈,不清楚评价目标。评价人员不知道评价项目的关键控制点,罗列了许多的原辅材料、设备和工艺流程等资料,却不清楚如何去分析这些资料。

6.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类比检测不规范,甚至出现没有采样,却有检测数据的情况。此外,没有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最高的区域或时段进行采样;定点采样时悦栽宰粤计算方法不正确;悦栽宰粤计算没有考虑每周作业时间;不清楚相似毒物的联合评价。

7.职业病危害程度分析只针对检测结果进行初步的分析,缺乏深入分析。

8.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调查、分析和评价欠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分析需建立在详细的工程分析和职业病危害程度分析基础上,由于评价能力不足,调查和分析过程马虎,导致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分析形式多实质少,常罗列与职业病危害无关的安全措施,最终导致评价条款遗漏,提出的存在问题和建议不具体。

9.应急救援措施的调查、分析和评价不够具体。大部分进行评价的化工或其他使用较多化学品的项目日常检测浓度不高,但应急救援能力却相异,可报告书没有针对性地分析项目的应急救援能力,一些报告书没有根据标准对报警仪、事故排风装置、紧急冲淋器等的设置进行具体分析与评价。

10.职业卫生管理评价不能反应建设项目实际的职业卫生管理能力。大部分报告书罗列了各种制度,没有考虑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执行情况,特别是对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的评价非常简单。

11.职业健康监护分析不到位。较多报告书没有

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和体检项目的关系,也没有追踪建设单位对体检结果的处理,未能描述职业健康检查机构造成的体检项目遗漏等问题。

12.结论不明确,建议不够具体。报告书中指出了一些存在问题,但没有可操作性的建议,无法给建设单位具体的指导。

对策

1.评价人员一定要熟悉所引用的标准,并及时关注新标准的出台和标准的更新。职业病危害评价相关标准见表。

2.根据立项批复文件设定评价范围。由于各种原因评价范围不能与立项批复文件一致的,应有附件说明,并在评价范围中具体化。

3.选址评价应结合环评的结论,根据可靠的依据描述周边的敏感区域,确定是否可行。4.总体布局评价应考虑厂区远期规划,结合总图运输和风向合理分析不同功能区的分布,使职业病危害因素对非生产区人员的影响最小,避免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交叉影响。5.工程分析在罗列资料的基础上,必须详细分析哪些原辅材料、设备和工艺可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尤其对毒性较高、易挥发、产生或储量较多的危害因素进行重点分析,并结合设备的敞开程度、操作方式和人员停留时间,列出关键控制点。

6.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类比检测是评价书的主要内容,是影响评价结论的关键点,也是评价成本的控制点,使部分评价机构和建设单位合作,不规范进行采样检测,甚至虚构数据。因此,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和评审专家必须严格把关,项目评审时应同时审查采样检测原始记录。另外,悦栽宰粤测定尽量采用个体采样,没有条件的应详细调查工人接触情况,计算时应考虑每周作业时间以及相似毒物相加作用的联合评价;悦杂栽耘蕴测定应在详细调查的基础上筛选浓度可能较高的监测点。

7.职业病危害程度分析影响职业病危害防护的分析与评价,也体现报告书的技术水平。预评应对毒物进行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估计接触程度,参考类比资料进行职业病危害程度分析,控评宜进行作业分级;对急性毒性危害宜根据风险预测进行分析;必要时指出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关键岗位或人群.8.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可根据郧月在GBZ1-2010、GBZ50019-2003以及各行业的安全卫生设计规范、防尘防毒规范和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等标准、规范进行分析与评价。针对不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从设备工艺消除或替代、自动化机械化(减少接触时间)、密闭或隔离(包括隔声、消声、屏蔽等)、通风系统等角度进行分析;对通风防尘防毒设施,应评估其合理性,必要时可进行检测。

9.应急救援措施的调查、分析和评价分为应急救援设施和应急救援管理两部分。应急救援设施包括对报警仪、事故排风装置、泄险区、其他联锁装置、紧急冲淋器、风向标、应急标识、应急箱以及个人装备等的调查、分析和评价;应急救援管理包括对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和检定,高危区域和岗位的警示、教育和培训,已有报警的原因分析、处理和整改,预案的可操作性和演练,以及医疗资源的可获得性等的分析和评价。其中应急救援管理薄弱是造成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主要原因,但却是大部分报告所忽略的。

10.职业卫生管理评价需考虑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执行情况,做出较为具体的结论。11.职业健康监护需分析符合要求的体检率和对结果的正确处理率;若项目为扩建或已建时间较长。可分析项目中职业病危害对工人健康的影响。

11.职业病危害防治各级责任制度 篇十一

(职业卫生)

职业病危害防治各级

责任制度

2017年1月制定

主要负责人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职业危害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二、主要负责人为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负责审定、颁发本单位职业危害管理制度,提出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目标,并组织实施。

三、组建职业危害防治组织机构。

四、主持编制矿井职业危害防治计划方案,保证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资金计划。负责推广职业危害防治的新技术、新工艺的费用。

五、每季度或不定期主持参加矿井职业危害防治会议,研究部署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听取职业危害防治情况汇报,解决职业危害防治中存在重大问题,负责督促、检查矿级负责人员及时排除职业危害防治事故隐患。

六、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职业危害防治培训和考核。

七、参加各级政府、安全检查部门通知的职业危害防治会议,负责传达会议精神,结合矿井安全生产实际,督促安全生产负责人提出职业危害防治整改计划。

八、主持职业危害防治事故的处理,做到“四不放过”,负责处理职业危害防治事故善后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人员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令、指示,对职工加强管理,采取措施,防止职业病和灾害的发生。

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防治结合的思想,把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主持召开全矿职业危害防治和劳动保护工作会议,提出年度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

三、负责组织制订、修改本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签发实施,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落实有关人员负责搞好全矿职工职业病危害防治教育培训工作。

四、负责职业危害防治组织机构的建立,配备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人员,支持他们的工作,并不断提高其业务技术水平。

五、组织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负责人、整改期限,并监督按要求规定进行整改。

六、认真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及时总结推广职业危害防治先进经验,对职业危害防治先进个人进行奖励,对违反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的人员进行惩罚。

七、组织对各种事故的抢救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八、主持召开职业危害防治会议,报告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监督。

煤矿职业病防治各级责任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 本制度规定从矿级领导到各科室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矿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第四条 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第二章 各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第五条 矿长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

(一)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二)设置与本矿规模相适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机构,配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三)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矿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四)每季度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监督制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五)根据“三同时”原则,矿井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六)亲自参加矿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七)矿长(主要负责人)为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 分管职业病防治的生产副矿长职责

在矿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矿井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一)根据井下情况组织(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二)根据矿井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三)制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 4

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四)直接领导本矿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五)组织对全矿管理人员、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六)经常检查全矿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七)经常听取各部门、技术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建议,及时采取措施。

(八)对矿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九)对本矿井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第七条 分管职业病防治的安全副矿长职责

(一)安全副矿长是职业病危害防治综合管理与监督检查第一责任人。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国家及上级部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法律、法规、标准及制度。

(三)检查督促全矿年度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计划和职业病危害防护技术防范措施的落实。

(四)负责检查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负责审 5

核职工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教育考核计划、奖惩方案。

(五)组织调查分析、处理职业病危害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制定改进措施,并组织落实。

(六)负责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警示牌板的制作、悬挂和维护。

(七)检查落实劳动者按标准佩戴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

第八条 分管技术负责人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国家及上级部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法律、法规、标准及制度。

(二)负责制定矿井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负责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台账的建立和定期维护记录。

(五)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推广与利用;负责限制、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和产品。

(六)负责员工在岗期间的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培训要有计划、教案、培训签到、考试卷、成绩登统等记录。

(七)负责制定和贯彻落实职业病危害操作规程及防护措施。

第九条 生产技术科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

(一)编制公司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 6

进文明生产。

(二)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三)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四)对本矿井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第十条 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一)协助领导小组推动煤矿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二)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三)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四)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五)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七)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八)负责建立本矿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第十一条 各采煤、掘进队长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

(一)把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二)对采煤、掘进队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三)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抓、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四)定期组织采煤、掘进队工作范围内的检查,对采煤、掘进队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上报。

(五)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六)对采煤、掘进队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第十二条 工会主席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

(一)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宣传教育工作。

(二)建立职工与企业之间的平等协商制度,协调职工与企业在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治疗等方面的事宜。

(三)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监督责任,对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中职工权益有保障责任。

(四)领导工会组织开展劳动安全健康竞赛等活动,增强员工对职业病危害防范的自我保护意识,向员工征集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合理化建议。

(五)负责急救站的设立、急救用品、药物的配备及更换。

(六)配合上级部门按规定组织员工在岗期间和离岗前 8 的职业健康检查。

(七)检查落实劳动者按标准佩戴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

第十三条 提升机司机、主要通风机司机、水泵司机、局部通风机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

(一)熟悉掌握本岗位工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隐患和防治方法,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政策。

(二)认真检查好设备的消音装置,保证设施运行的有效性。

(三)佩带护耳器个体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对处于职业病危害区域施工人员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责令佩带个人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

(四)个体防护装置达到更换条件或使用期限要及时更换。

(五)积极参加职业病危害安全培训。

(六)配合上级部门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护档案。

(七)配合综合办公室管理人员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八)配合上级部门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第十四条 凿岩机操作工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

(一)熟悉掌握本岗位工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隐患和防治方法,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政策。

(二)认真检查好凿岩机的供水和供风管路装置,保证湿式凿岩和压风除尘。工作时打开风流净化水幕进行喷雾降 9

尘。

(三)佩带护耳器和防尘口罩个体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对处于职业病危害区域施工人员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责令佩带个人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

(四)个体防护装置达到更换条件或使用期限要及时更换。

(五)积极参加职业病危害安全培训。

(六)配合上级部门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护档案。

(七)配合综合办公室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八)配合上级部门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第十五条 喷浆机操作工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

(一)熟悉掌握本岗位工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隐患和防治方法,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政策。

(二)保证潮喷,检查喷浆机的风、水管路正常供水、供风。工作时打开风流净化水幕进行喷雾降尘。

(三)佩带防尘口罩个体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对处于职业病危害区域施工人员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责令佩带个人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

(四)个体防护装置达到更换条件或使用期限要及时更换。

(五)积极参加职业病危害安全培训。

(六)配合上级部门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护档案。

(七)配合综合办公室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八)配合上级部门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第十六条 空气压缩机和液压泵站操作工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

(一)熟悉掌握本岗位工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隐患和防治方法,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政策。

(二)接班后认真检查好空压机和泵站设备的正常运行,保证噪音防护设备的完好和有效运行。

(三)佩带护耳器、耳塞等个体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对处于职业病危害区域施工人员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责令佩带个人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

(四)个体防护装置达到更换条件或使用期限要及时更换。

(五)积极参加职业病危害安全培训。

(六)配合上级部门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护档案。

(七)配合综合办公室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八)配合上级部门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第十七条 皮带运输操作工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

(一)熟悉掌握本岗位工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隐患和防治方法,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政策。

(二)及时清扫设备上的积尘,开机前先检查转载点喷雾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三)认真佩戴好个体防护用品。

(四)个体防护装置达到更换条件或使用期限要及时更换。

(五)积极参加职业病危害安全培训。

(六)配合上级部门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护档案。

(七)配合综合办公室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八)配合上级部门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第十八 掘进工、采煤工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

(一)熟悉掌握本岗位工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隐患和防治方法,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政策。

(二)坚持湿式打眼,放炮使用水泡泥,放炮前后喷雾洒水。工作时打开风流净化水幕进行喷雾降尘。

(三)认真佩戴好个体防护用品。

(四)个体防护装置达到更换条件或使用期限要及时更换。

(五)积极参加职业病危害安全培训。

(六)配合上级部门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护档案。

(七)配合综合办公室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八)配合上级部门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第十九条 放炮工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

(一)熟悉掌握本岗位工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隐患和防治方法,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政策。

(二)工作面放炮后必须等炮烟吹散稀释后才能进入工作面,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放炮地点及其前后20m范围内,放炮前后必须冲洗煤(岩)帮。

(三)认真佩戴好个体防护用品。

(四)个体防护装置达到更换条件或使用期限要及时更换。

(五)积极参加职业病危害安全培训。

(六)配合上级部门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护档案。

(七)配合综合办公室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八)配合上级部门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第二十条 其它工种岗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

(一)熟悉掌握本岗位工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隐患和防治方法,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政策。

(二)认真佩戴好个体防护用品,保护好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三)个体防护装置达到更换条件或使用期限要及时更换。

(四)积极参加职业病危害安全培训。

(五)配合上级部门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护档案。

(六)配合综合办公室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七)配合上级部门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12.输煤职业病危害情况 篇十二

一、噪声

危害:长时间处于噪音环境,会引起听力减弱、下降,时间长可引起永久性耳聋;并引发消化不良、呕吐、头痛、血压升高、失眠等全身性病症;听力损失在25dB为耳聋标准,26-40dB为轻度耳聋,41-55dB为中度耳聋,56-70dB为重度耳聋,71dB以上为极度耳聋。应急处理:使用防声器,如:耳塞、耳罩、防声帽等,并立即离开噪音场所;如发现听力异常,及时到医院检查、确诊。防护措施:

1)控制声源:采用无声或低声设备代替发出强噪音的机械设备; 2)控制声音传播:采用吸声材料或吸声结构吸收声能; 3)个体防护:佩戴耳塞、耳罩、防声帽盔等防护用品;

4)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适当安排工间休息,休息时离开噪音环境。

二、粉尘(煤尘)

危害:长期接触生产性粉尘的作业人员,吸入的粉尘达到一定数量时即引发尘肺病,还可以引发鼻炎、咽炎、支气管炎、皮疹、皮炎、眼结膜损害等。

应急处理:发现身体状况异常时要及时去医院检查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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