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业加工自查表

2024-11-12

食品企业加工自查表(12篇)

1.食品企业加工自查表 篇一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自查报告模版

从最初组织生产开始,厂里一直严格遵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步步为营,坚实走好发展的每一步。在厂子的组建和发展过程中,得到了济南长清质检分局大量的无私帮助,厂子一直有着明确的方向和正确的道路。本厂的产品质量一直很有保障,没有出现过什么质量事故。

厂里所用的主要原料有味精、食盐、淀粉、白糖、糊精等,这些原料必须都是经过正规的渠道,从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厂家购进,并附有出厂检验报告,质量要求很严格,必须符合国家对该食品的卫生要求,比如味精要符合gb /896的要求,白糖要符合gb 31的要求,等等。

厂里所用的食品添加剂主要是呈味核苷酸二钠、鸡肉香精、柠檬黄等,这些添加剂的购进和使用都是严格按照gb 6的要求做的。

春节过后,按照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长清分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我厂成立了质量安全管理小组,由法人葛金河任组长,组员由质量负责人和质量检验人员、生产加工人员担任,按照各自分工,对照《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从企业资质变化情况,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生产过程控制情况、食品出厂检验情况、不合格产品管理情况、食品标注标识情况、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情况等1个方面,逐条进行自查。根据企业自查情况,企业自身感觉各方面做得尚可,基本符合质检部门的要求。对于稍有差次的,及时做了整改。现阶段,企业基本能做到系统管理,按标准要求组织进货、生产和销售。现将企业目前能达到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资质变化情况:企业名称为济南市长清区众惠食品厂,厂址是济南市长清区归德镇开发区,检验方式为自行检验,固态调味料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为

qs3139,新证正在办理中。本厂证照齐全,经营范围是味精、鸡精调味料和固态调味料。

二、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本厂主要采购的原料为鸡肉精膏、麦芽糊精、柠檬黄、呈味核苷酸二钠、食盐、谷氨酸钠、淀粉、白砂糖、包装袋、纸箱等。所有物品均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够仅仅,购进时索取了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我厂生产的味精没有食品添加剂。鸡精调味料和固态调味料的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严格遵照了gb6的要求,并做了详细的相应记录。食品添加剂还备有单独的进货台账。

三、生产过程控制情况:我厂每天安排专人对厂区卫生进行打扫,保持厂区内环境整洁干净。定期对生产场所、设备、库房、进行打扫、消毒。保持在加工过程中与产品接触的一切设施、设备、环境的卫生,杜绝一切污染的可能。定期养护设备设施,每批产品生产前和生产结束后,均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生产人员的个人卫生,工作服帽的整洁情况,班班检查。工作人员洗刷、更换专用工作服后,经人员专用通道进入生产车间。验收合格的原料从原料专用通道进入生产设备。从原料到成品及成品库均保持独立空间,没有交叉污染。

四、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我厂配备了架盘天平、分析天平、电热干燥箱、水浴锅、旋光仪、分光光度计、ph计、超净工作台、台式培养箱、显微镜、蒸汽压力灭菌器等检验设备,具有检验辅助设备和化学试剂,实验室测量比对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检验人员经过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具有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发放的检验资格证书。按照国家标准,对生产出的每个单元的每批产品进行检验,将检验的原始记录和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留存备查,对出厂的每批产品留样,并进行登记。

五、不合格品的管理情况和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情况:我厂生产需要的各种原料均从合法、正规渠道购进,并索取相关的证件。严格按照产品生产工艺及《食品卫生法》的要求组织生产,未遇到购买不合格原料和出现生产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2.食品企业加工自查表 篇二

关键词:食品加工企业,“瘦肉精”事件,双汇集团

1 “瘦肉精”事件对双汇集团的影响

瘦肉精, 指的是一类动物用药, 包括盐酸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和硫酸特布他林等, 属于肾上腺类神经兴奋剂。把“瘦肉精”添加到饲料中, 的确可以增加动物的瘦肉量。但国内外的相关科学研究表明, 食用含有“瘦肉精”的肉会对人体产生危害, 常见有肌肉震颤、心慌、战栗、头疼、恶心、呕吐等症状, 特别是对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患者危害更大, 严重的可导致死亡。近几年, 各地“瘦肉精”致人中毒甚至死亡的案例时有发生。目前全世界有美国等24国开放使用瘦肉精 (培林) , 有160多国仍禁用。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瘦肉精 (培林) 使用量规定如下:

被曝出“瘦肉精”事件的双汇集团, 表示将对旗下河南济源厂停产自查, 并派出集团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及相关人员进驻济源工厂进行整顿和处理, 双汇集团因此事件已损失121亿元。双汇集团表示, 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是双汇集团下属的子公司, 对此事给消费者带来的困扰, 双汇集团深表歉意。集团董事长万隆发誓要实行“生猪头头检验”, 引入第三方监测, 并加快养殖业发展, 提高企业对产业链上下游的控制力, 希望以此扭转危局, 挽回消费者的信心, 要求下属所有工厂, 进一步加强对采购、生产、销售各环节的质量控制, 严格把关, 确保产品质量。同时, 双汇集团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 开展对此次事件所涉及的各个环节的全面检查。

2 “瘦肉精”事件对中国食品加工企业的警示

(1) 提高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

食品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食品安全涉及到食品生产的每个环节, 因此, 只有在日常的工作中对食品安全有足够的重视, 规范每一个生产环节, 才能做好食品安全的工作。企业要加强对员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培养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2) 完善企业的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加工企业要加大本企业食品安全标准的制订和修订工作力度, 借鉴采用国际食品安全标准, 建立本企业的科学、完善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食品安全标准应包括农产品产地环境、灌溉水质、农业投入品合理使用准则, 动植物检疫规程, 良好农业操作规范, 食品中农药、兽药、污染物、有害微生物等限量标准, 食品添加剂及使用标准, 食品包装材料卫生标准, 特殊膳食食品标准, 食品标签标识标准以及食品检测方法标准等方面。企业应紧跟现实生活中食品生产或加工方式的改变状况, 依据科技发展的最近成果, 及时制定新的标准或对过时的标准进行修订, 使标准能够满足人民对食品安全性的要求。

(3) 加强食品安全的源头管理。

此次双汇出现的“瘦肉精”事件, 是原料供应出现的问题, 同样三鹿的“三聚氰胺”事件也是原料供应出现的问题, 因此食品加工企业更要注重对食品加工原料供应商的管理, 对供应商除了加强验收之外, 还需要对供应商的食品安全控制能力进行风险分析及质量控制能力审核, 以保证食品安全的可控性。提高企业的食品安全竞争优势, 还要加强内部顾客之间产品质量的管理, 以确保食品安全体系的有效运行。

(4) 制定企业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食品安全不是零风险, 科技在进步, 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不断应用, 在应用新材料、新技术的同时, 一些相关的危害是未知的, 也就是说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的不确定性, 同时各种检测技术也在不断的提高。先进的检测提高了检出率, 也为食品安全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食品加工企业还要面临着一些其他压力, 比如行业性食品安全事件, 竞争对手的恶意损毁等, 这些事件都会对企业造成不好的影响。因此面对突发的食品安全事件, 企业应制定出一套处置预案, 包括索赔、调查取证、过程分析、取样检测、报告发布、公共关系的处理、媒体的正面报道等。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对食品的消费有了更高的要求, 不仅仅只是色香味, 而趋向于安全与健康, 食品安全关系到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生存和发展, 我国的食品加工企业应该注重食品的质量, 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 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的食品。

参考文献

[1]李景伟.双汇“瘦肉精”事件对禽肉生产加工企业的几点警示[N].大用文化报, 2011, (123) .

3.食品生产企业安全检查表 篇三

基 本 信 息

企业名称

企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企业安全

生产负责人

联系电话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序号

检查依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主要问题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

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规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有关部门等的安全生产职责。

是□ 否□

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检验基本制度、企业卫生基本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消防/防火安全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巡检制度、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等。

是□ 否□

应建立制定主要设备的操作规程,至少包括:日常标准操作规程、原辅料的领取和投料操作规程、配料与加工操作规程、包装容器的洗涤、灭菌和保洁操作规程、产品杀菌操作规程、产品灌装或装填操作规程、包装操作规程等。

是□ 否□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

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3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至少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是□ 否□

其他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是□ 否□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有明确的职责并以正式文件下发。

是□ 否□

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应当同时抄告所在地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的部门。

是□ 否□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

标准化是否达标。

是□ 否□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

食品生产企业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是□ 否□

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和使用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报告所在地负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的部门。

是□ 否□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进行设计、施工和监理。

是□ 否□

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和监理,并有相应的审查意见。

是□ 否□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企业应有消防验收意见书。

是□ 否□

特种设备应有备案登记证。

是□ 否□

食品生产企业的建设工程应经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是□ 否□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按制度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计划,明确事故隐患治理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得到有效实施。

是□ 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如实记录在案,向从业人员通报,并按规定报告所在地负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的部门。

是□ 否□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食品生产企业应对其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进行协调。

是□ 否□

食品生产企业应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

是□ 否□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

食品生产企业应对新进从业人员进行厂、车间、岗位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再教育和再培训。

是□ 否□

食品生产企业应对对季节性复工、调整工作岗位和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是□ 否□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是□ 否□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

是□ 否□

食品生产企业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危险源是否备案。

是□ 否□

食品生产企业应将工作场所存在和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等如实书面告知从业人员。

是□ 否□

食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应当知道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是□ 否□

食品生产企业不能因上述情况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是□ 否□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食品生产企业设施设备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温度、压力、流量液位以及粉尘浓度、可燃和有毒气体等工艺指标的超限报警装置。

是□ 否□

变配电室门口应有挡板,门、窗、自然通风的孔洞应用金属网和建筑材料封闭。

是□ 否□

用电设备以及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且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是□ 否□

电气设施应进行了接地保护、过载保护。

是□ 否□

防雷设施应定期检测。

是□ 否□

高温的设施设备和岗位,应采用必要的防过热自动报警切断和隔热板、墙等保护设施,张贴有防止烫伤的安全标志。

是□ 否□

涉及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或存在可燃粉尘的建、构筑物,应与其他建、构筑物分开。

是□ 否□

涉及粉尘爆炸建筑物应有泄爆作用的门、窗等作用的设施。

是□ 否□

涉及粉尘爆炸场所应采用防爆电气。

应采取了防止粉料自燃、防止明火与热表面引燃、防止电弧和电火花、防止摩擦碰撞火花的措施。

是□ 否□

具有火灾危险的企业应配备了消防设施,尤其是消防水系统。

是□ 否□

涉及易燃、可燃物料的场所、建筑之间应保持有防火间距。

是□ 否□

涉及易燃、易爆物料场所的电气设施应符合电气防爆的要求。

是□ 否□

时配备空气呼吸器。

涉及易燃、易爆场所应对火源进行严格的管理。

是□ 否□

涉及有毒、有害或导致窒息的场所应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毒面具,必要是□ 否□

重点防火防爆部位的场所应配备安全标志。

是□ 否□

用明火采暖。

重点防火防爆部位的安全附件和联锁装置不得随意拆弃和解除。

是□ 否□

重点防火防爆部位的声、光报警等信号不得随意切断。

是□ 否□

机房门应向外开启;机械外露传动部位应装设防护罩;制冷机房严禁是□ 否□

氨制冷机房贮氨器等重要部位应安装氨气浓度检测报警仪器,并与事故排风机自动开启联动;贮氨器上方应设置水喷淋系统。

型防护服。

氟制冷机房应设置气体浓度报警仪器,并与事故排风机自动开启联动。是□ 否□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液氨场所(≥10吨)应配备长管式防毒面具、重是□ 否□

氨制冷机房及采用速冻装置的房间应设置防爆型应急照明灯具。是□ 否□

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房间的空调系统严禁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

是□ 否□

氨气、液管线严禁通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

是□ 否□

液氨厂房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液氨车间、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

是□ 否□

变配电所和氨制冷机房贴邻共用的隔墙必须采用防火墙,该墙上穿管等采用不燃材料严密封堵。

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是□ 否□

贮氨器等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 是□ 否□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 食品生产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应制定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是□ 否□

危险化学品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培训,持证上岗

是□ 否□

危险化学品是否专用仓库储存,并由专人负责管理;设置明显的标志。

是□ 否□

危险化学品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应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等安全设施设备,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是□ 否□

食品生产企业的中间产品为危险化学品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是□ 否□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食品生产企业是应期组织对作业场所、仓库、设备设施的使用、从业人员持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危险源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是□ 否□

食品生产企业对各级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标识的完好。

是□ 否□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

食品生产企业的消防设施应完好、有效。

是□ 否□

生产作业场所应有明显位置设有安全警示、安全提示标志,而且保持是□ 否□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锁闭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不能被封堵、和占用

是□ 否□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

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设备等)应定期进行检验、检测。

是□ 否□

4.食品企业自查报告 篇四

——X厂

xx厂,地处xx,主要从事蔬菜制品(酱腌菜)的生产和销售。

从最初组织生产开始,厂里一直严格遵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步步为营,坚实走好发展的每一步。在厂子的组建和发展过程中,得到了xx食品药品监督局大量的无私帮助,厂子一直有着明确的方向和正确的道路。本厂的产品质量一直很有保障,没有出现过什么质量事故。

厂里所用的主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有食盐、氯化钙等,这些原料都是经过正规的渠道,从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厂家购进,并附有出厂检验报告,质量要求很严格,符合国家对该食品的卫生要求。

为了响应食品药品监督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我厂成立了质量安全管理小组,由厂长何康任组长,组员由质量负责人和质量检验人员、生产加工人员担任,按照各自分工,对照《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从企业资质变化情况,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生产过程控制情况、食品出厂检验情况、不合格产品管理情况、食品标注标识情况、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情况等14个方面,逐条进行自查。根据企业自查情况,企业自身感觉各方面做得尚可,基本符合质检部门的要求。对于稍有差次的,及时做了整改。现阶段,企业基本能做到系统管理,按标准要求组织进货、生产和销售。现将企业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资质变化情况:企业名称为xx,厂址是xx,检验方式为自行检验,经营范围是蔬菜制品(酱腌菜),生产许可证编号为xx。

二、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本厂主要采购的原料及食品添加剂有xx等。所有物品均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购进,购进时索取了企业相关资质证明。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食品原料及添加剂都详细的相应记录。食品添加剂还具有有单独的备案。

三、生产过程控制情况:我厂每天安排专人对厂区卫生进行打扫,保持厂区内环境整洁干净。定期对生产场所、设备、库房、进行打扫、消毒。保持在加工过程中与产品接触的一切设施、设备、环境的卫生,杜绝一切污染的可能。定期养护设备设施,每批产品生产前和生产结束后,均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生产人员的个人卫生,工作服帽的整洁情况,班班检查。工作人员洗刷、更换专用工作服后,经人员专用通道进入生产车间。验收合格的原料从原料专用通道进入生产设备。从原料到成品及成品库均保持独立空间,没有交叉污染。

四、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我厂配备了架盘天平、分析天平、电热干燥箱、、分光光度计、PH计、超净工作台、台式培养箱、显微镜、蒸汽压力灭菌器等检验设备,具有检验辅助设备和化学试剂,实验室测量比对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按照国家标准,对生产出的每个单元的每批产品进行检验,将检验的原始记录和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留存备查,对出厂的每批产品留样,并进行登记。

五、不合格品的管理情况:我厂生产需要的各种原料均从合法、正规渠道购进,并索取相关的证件。严格按照产品生产工艺及《食品卫生法》的要求组织生产,未遇到购买不合格原料和出现生产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六、食品标识标注情况:我厂生产的各个单元产品的包装上按照相关规定印有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产品标准代号,以及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编号和QS标识以及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名称和产品的贮藏方式和保质期等相关信息。

七、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情况:我厂建立了食品的销售台账,记录了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销售日期、检验合格证号、生产批号以及购货者的相关信息,包括购货者的名字,地址、销货场所等。

八、产品标准执行情况:企业积极并严格执行各个产品的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

九、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情况:我厂生产需要的各种原料均从合法、正规渠道购进,并索取相关的证件。严格按照产品生产工艺及《食品卫生法》的要求组织生产,未出现生产不安全食品及召回的情况。

十、从业人员:我厂所有和生产相关的人员均参加了体检,取得食品从业许可证书(健康证),并定期参加企业组织的食品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食品技术知识培训。

十一、接受委托加工情况:我厂接受委托情况均向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委托加工食品包装标识均符合规定。

十二、对消费者投诉登记及处理记录:我厂生产需要的各种原料均从合法、正规渠道购进,并索取相关的证件。严格按照产品生产工艺及《食品卫生法》的要求组织生产,未出现消费者投诉情况。

十三、收集风险监测及评估信息的记录:我厂已经设立消费者投诉登记本,并制定相应的处理制度、应对机制,确保一旦出现消费者投诉情况,能及时做出反应,力保消费者权益。

十四、企业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况:我厂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并定期组织生产人员及负责人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目前尚未出现食品安全事故情况。

经过此次自查,我厂基本符合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提高了质量安全意识,杜绝了质量安全隐患。在此基础上,我厂建立了质量安全保证长效机制,为长期、持续地生产优质产品,打下了坚实基础。

企业负责人:

5.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 篇五

x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规定》(粤食药监局法〔2017〕37号)要求,我厂于2017年xx月xx日对企业开展了自查,自查了48项,符合条件 45项,不符合3项,分别是第第7页2.1、2.5,第8页2.6共3项。

根据自查表不符合项我公司作出如下整改:

1.今后本公司每天安排专人对厂区卫生进行打扫,保持厂区内环境整洁干净。定期对生产场所、设备、库房、进行打扫。

2.今后本公司定期安排检查通风、防尘、照明、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等设备、设施,保证正常运行。

3.车间内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分隔放置,并保证有相关的使用记录。

广东xxxxxxx发展有限公司

6.食品企业加工自查表 篇六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时刻牵动着党和政府的心, 特别是当前, 一些不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唯利是图、铤而走险, 肆意践踏法律法规, 全然不顾道德良知, 屡屡突破安全底线, 不但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以及监管部门的形象, 而且严重阻碍了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作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我们对此也深恶痛绝。为此, 我们必须担起法律和道义赋予我们的责任, 坚持以人为本保安全、诚信经营树形象, 激浊扬清、隐恶扬善, 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放心、让党和政府放心、让监管部门放心。在此, 我们特向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发出如下承诺倡议: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及我省的有关政策规定, 牢固树立“保障食品安全, 企业承担首责”的法律观念和责任意识, 大力增强“食品生产是良心工程”的使命感和道德感, 全面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法律义务。

二、加强对原材料进厂验收、生产过程控制、成品出厂检验、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 严格落实生产加工环节的各项制度, 严格真实记载各类记录和台帐,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生产的各项标准, 严格控制食品生产的每个环节, 确保生产的食品放心、安全。

三、坚决落实《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以及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一系列规定要求, 认真自查自纠, 如实向质监部门报告, 如发生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负责原材料采购和生产配料人员愿承担法律责任。

四、坚决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 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决不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不伪造食品产地, 不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和生产许可、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坚决不使用有毒有害、非食用的原辅料材料和回收过期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自觉实施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对不合格食品, 坚决予以召回并做无害化处理, 同时向质监部门及时报告。

五、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企业自律机制, 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自觉抵制非法之利的诱惑, 积极摒弃行业“潜规则”, 努力打造信用品牌、信用企业、信用行业的全新形象, 以“信誉”服务于人民、取信于社会, 做“讲诚信、讲良心、讲道德”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六、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积极配合各级质监部门的监管;加强企业员工的培训, 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综合技能素质;认真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定期检查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坚决做到不瞒报、不谎报、不迟报, 并积极予以处置。

树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良好形象迫在眉睫, 保障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让我们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携起手来, 本着对消费者高度负责的精神, 诚信经营、依法生产, 共同承担起保障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 为百姓筑起健康安全的坚固防线, 齐心协力推动全省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挥积极作用, 做出应有贡献。

百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7.企业食品卫生安全自查报告 篇七

食品安全是饭庄一直以来工作的重中之重。一年来在食药监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饭庄食品安全工作得到了稳步提升。新年将至我店对照职责与《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相关要求,对我店2016年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好的方面

坚持实施总经理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在日常工作中严把

“三关”,严把采购质量关。由食品安全管理员走市场,调查市场,严格供货商的资格审查,严格实行索证索票制度,不购“三无”产品,不到无“三证”摊点购货,霉变过期商品一律拒之门外。严把产品加工关,厨师长负总责,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服务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操作规范,明确规定“谁出事,谁负责”,杜绝各种事故发生。严把环境卫生关,每周末进行全面彻底的卫生大扫除,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厨房、库房、各楼层间组织检查,杜绝蚊、蝇、鼠的出现,并把检查结果与各卫生区划负责人工资挂钩,营造良好、卫生的进餐环境。带头落实明厨亮灶工程,在操作间加装多部摄像头。

二、存在的问题

1、部门员工在工作期间工作帽佩戴不正规

2、后厨部分员工工作中佩戴手表

3、卫生打扫存在死角

三、整改措施

1、完善制度,规范食品管理。

饭庄借此安全专项检查时机,继续健全本店食品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并完善《食品安全检查制度》、《卫生安全制度》等规章制度,使本店食品安全工作不留盲点和死角,积极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

2、真抓实干,自查成效显著。

1、饭庄召开行政会,继续明确总经理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到人,进一步明确各级安全组织和责任人的职责,真正做到老总亲自抓,办公室主任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保证食品安全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2.组织全员继续学习《食品安全法》○,并作出硬性规定:饭庄在食品安全专项工作一旦出了问题,将严格按照领导责任、分管责任、直接责任、间接责任等进行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我们在自检中也发现了自己不少卫生死角,也说明我们在日常工作时,不细心不用心存在侥幸心理。通过此次自检自查后我们要继续坚持自查整改时的工作作风,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不等不靠,一项一项抓好落实,规范管理,从严要求。

宝鸡饭庄

8.食品加工厂企业需要办理的手续 篇八

食品卫生许可证,在当地卫生局办理(同时办理健康证),工商营业执照,在当地工商局或工商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生产许可证(QS)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办理,税务登记证在当地国税局办理。

第一步必须先到工商局,为你的店子核准一个名称,核准通过的话工商会出具一份《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然后你才能去办其他证照。

一、卫生局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所需手续如下:

1.经营者的有效的身份证的复印件

2.经营者的一寸照片一张

3.经营场所的场地租赁合同

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二、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所需手续如下:

1.经营者的有效的身份证的复印件

2.经营者的一寸照片一张

3.经营者的有效的计划生育证的复印件

4.经营场所的场地租赁合同备案

5.经营场所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复印件

6.《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三、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所需手续如下: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营业执照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法人代表的一寸照片

四、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所需手续如下:

1.经营场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营场所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经营场所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复印件 4.营业执照法人代表的一寸照片 5.组织机构代码证

五、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所需手续如下:

1.营业执照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法人代表的一寸照片3张

9.食品企业加工自查表 篇九

经营企业名称(盖章)卫生许可证号 许可项目

经营地址

有效期限

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1)保健食品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情况:是□ 否□有索证索票制度、卫生管理制度、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储存制度、出库制度(无库房不用)、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培训等制度,是□ 否□按照制度要求落实工作。

(2)标识标签:经营的保健食品是□ 否□符合《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管理规定》要求。自(3)产品保质期:是□ 否□经销过期保健食品。

查(4)供货商及产品资质:有□ 无□供货商及产品资质。包括供货商许可证件、营业执照,保,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从生产企业购进必须索取)内健食品批准证书(注册批件)容(5)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有□ 无□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记录和和票据是□ 否□真实齐全,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自(6)产品台帐:能够□ 不能够□清楚的显示进销存记录。记录包括所经销保健食品产品名称、(供货清单如内容齐全可作为企业台帐)。查进货时间、数量、供货商等内容。情(7)从业人员体检情况:从业人员是□ 否□有健康体检证明。

况(8)场地卫生安全及产品码放:经营场所卫生安全是□ 否□符合要求;产品是□ 否□有相对独立的专用销售区域或专用货柜(架)。

(9)库房卫生储存环境:库房卫生、储存环境是□ 否□符合要求;容器、工具和设备是□ 否□符合要求(无库房可不查此条)。

(10)店内宣传:店内宣传资料是□ 否□存在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

自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可另附页)

说明:

1、本报告由企业对照检查项目逐条如实填写,在□内打√;空间不足,可另附页

企业法人负责人(签名)填报人(签名)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化妆品经营企业专项整治自查情况报告

经营企业名称 许可证号 联系人姓名

经营地址

许可项目

联系电话

自查内容和自查情况报告

1、经营企业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1)是□ 否□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制度;是□ 否□索取供货企业的相关合法性证件材料;是□ 否□建立供货企业档案,是□ 否□建立购货台账。

2、所经营化妆品合法性情况

(2)国产化妆品是□ 否□由取得有效《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生产。(3)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是□ 否□取得“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4)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 否□取得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是□ 否□取得“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

(5)进口化妆品是□ 否□在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凭证有效期内入境。是□ 否□经过检验检疫部门检验

3、化妆品标识标签情况 :(6)所经营的化妆品是□ 否□有质量合格标记、是□ 否□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标注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7)产品名称是□ 否□符合《化妆品命名规定》、《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及其他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相关规定。

(8)国产化妆品是□ 否□标明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是□ 否□标明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9)进口化妆品标明原产国名或地区名、经销商、进口商、在华代理商的名称和地址。

(10)特殊用途化妆品是□ 否□标示批准文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 否□标示备案文号。

4、产品保质期(11)是□ 否□存在化妆品过期现象。

5、储存条件、卫生情况(12)经营场所和仓库是□ 否□保持内外整洁;是□ 否□有通风、防尘、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散装和供顾客试用的化妆品是□ 否□有防污染设施。(13)是□ 否□按规定的储存条件储存化妆品。

6、产品宣传、店内宣传情况(14)所经营的化妆品是□ 否□存在宣传疗效、是□ 否□使用医疗术语、是□ 否□注有适应症、是□ 否□虚假或夸大宣传。

(15)店内宣传资料是□ 否□存在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等违规行为。

7、其他违法行为(16)是□ 否□有自制化妆品行为。

自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可另附页)

说明:本报告由企业对照检查项目逐条如实填写,在□内打√;空间不足,可另附页。

企业法人负责人(签名)填报人(签名)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10.食品企业加工自查表 篇十

第一条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食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的要求。

第二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对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

第三条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企业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了解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

第四条具备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具备产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

第五条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点进行严格控制。

第六条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格进货验货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第七条按照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符合企业明示采用的标准要求。

第八条具有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检验和检测仪器定期通过计量检定。

第九条在生产全过程建立标准体系,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销售后服务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

第十条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第十一条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产品检验合格。

11.食品企业加工自查表 篇十一

(一)必须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方能生产28类食品。

(二)必须按标准组织生产。生产加工的食品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

(三)食品标签标注必须真实,并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预包装食品标签要符合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要求,如实标注食品名称、配料清单、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内容。

(四)必须按照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卫生标淮》以及每年增补版本的要求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将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报当地区(县级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五)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销售。企业应当配备与其生产食品相适应的质量安全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并按规定进行出厂检验。

(六)必须使用合格的原辅材料。禁止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七)采购原辅材料必须向供货单位索证索票。索取合格证明,或者自行检验、委托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保留进货验收记录。

(八)用于贸易结算、安全保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必须强制检定。检验、检测仪器必须依法经计量检定合格或者经校准满足使用要求,并在有效期限内使用。

(九)必须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从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等全过程实行标准化质量管理,并建立食品质量安全档案,保存购销记录、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等与食品质量安全有关的资料。

(十)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巡查发现的问题或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进行整改。

12.食品企业加工自查表 篇十二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

我局在上级部门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面提高食品质量、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汾阳市委、市政府确立的经济增长、安全稳定、大项目建设三件大事,着力完善工作机制,主动探索新举措、创新服务方式,构建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全面有序推进了我市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确保我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实现了食品安全零事故。为汾阳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做了大量实实在在的工作。

我市现共有各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5家,其中获得食品安全市场准入的企业共62家,生产加工小作坊43家。取证企业主要有33家酒类、4家饮料、3家调味品、5家小米、4家食用油、10家土特产品和3家其他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主要以生产季节性食品和农副产品加工为主。

一、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主要作法

(一)加强《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贯,营造公众关心、支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我局把《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清查问题乳粉工作、食用油专项整治工作和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同日

1常监管相结合,并作为工作的主线贯穿始终,分层次、有重点地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强化监管人员、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做到学法、知法、守法,营造人人重视、人人关心、人人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自律意识,督促其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辖区内食品质量安全。

严格按照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规范企业生产行为,我局分别于去年4月1日和4月26日召开“汾阳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会议”,会议旨在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强化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题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引导和督促企业尽快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努力实现企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积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督促企业按要求落实市局规定最基本的“十二项制度”和“十六项记录”。

(三)实行区域监管制度,巩固食品安全监管成果。为了更好地监管食品加工企业及小作坊,针对人少、面广、量大等不利因素,召开中层以上人员会议、研究措施,集思广益,全员参与,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食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的食品质量安全。将

全市划分为4个监管责任区,并按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状的要求,落实了定人员、定区域、定加工企业(小作坊)、定责任的“四定”方案,将监管责任落实到每名监管人员头上。初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真正做到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协作抓。

(四)加大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集中整治。我局确定了白酒、饮料、调味品、食用油等食品生产企业作为监管的重点,对其实施高频次的检查、巡查,使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是加大对上述食品的监督抽查力度。二是主动争取地方政府支持,落实食品监督抽查检验经费,及时掌握了解食品质量状况,有效履行监管职责。三是针对季节和消费特点,对热销产品进行抽检。四是严格监督抽查后处理,完善工作流程,不定期分类召开监督抽查通报会和质量分析会,通报情况,分析原因,帮助企业及时找到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充分发挥监督抽查的效益。

(五)认真开展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专项整治活动。

根据卫生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精神,一是我局认真传达省、市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开展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制定了《关于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

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的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领导组。二是制定了整治目标和实施步骤,确保了专项整治的人员和组织保障。

在食品生产企业积极推行食品添加物质“六专”管理制度,即专门定责、专人保管、专库(柜)存放、专档记录(采购、使用)、专项报告、专项承诺,进一步规范了我市食品企业使用添加剂。针对问题乳粉、瘦肉精、塑化剂、地沟油事件,对我市可能涉及的2家可能使用乳粉企业、1家猪肉使用企业、5家饮料及果酱企业、8家食用油生产、分装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并配合抽样检验。经权威部门检验,未发现上述企业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

(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处理机制。

为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本着以“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我局制定了《汾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预案》从事故分级、应急处理组织体系及职责、监测、预警与报告、应急响应到后期处理都做出详细的规定。为我局执法人员认真履行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规范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程序,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

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起到关键作用。

二、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业主法律意识淡薄,不能积极主动承担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二是检测水平落后、资金投入不足,设备简陋,工艺简单,无保证质量的必备检验设备,原料把关不严,不能做到批批检验,由家庭成员中的1至2人加工、利润薄,扩大再生产能力差,根本不可能取得生产许可证。三是责任意识不强,因为小作坊规模小、设备简陋,造成成本较低,价格低廉。加之其主要集中在城郊、农村、偏远地区,有就近优势,能方便一部分群众生活需要,始终占有一定市场。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继续巩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效果,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工作要求,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食品安全是大事”的观念,本着求真务实的原则,把这项工作抓好、抓细、抓实,确保我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一、拟参观调研食品加工企业:

1、汾阳市酒厂(有限公司)地址:光明路5号

2、山西裕源食品有限公司地址:汾军高速口

二、小作坊:

赵和平醋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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