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分级管控措施(精选8篇)
1.安全分级管控措施 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因素辨识管控(以下简称风险管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以下简称隐患治理)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应当坚持关口前移、源头管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及从业人员的责任,并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总监(首席安全官),专职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教育培训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知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的风险因素、风险等级、防范措施、应急方法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可视、有痕、便捷、实用的原则,科学设计作业审批票(证)、生产作业现场点检表、告知卡(单)、工作流程图、公示牌(板)等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工具,用于本单位各层级、各岗位的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发包或者出租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应当在专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承包、租赁合同中,约定涉及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的相关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社会服务机构提供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服务的,安全生产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各类开发(园)区管理机构等应当按照职责做好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相关工作,并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履行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的管理责任。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以及公众的安全生产风险与事故隐患防范意识。
第二章风险因素辨识管控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风险管控职责:
(一)建立包括辨识部位、存在风险、风险分级、事故类型、主要管控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的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
(二)根据生产组织、工艺等行业特点,逐级编制并发布风险分布图;
(三)根据生产工艺、设备、设计等环节变化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四)建立危险作业、动能隔离上锁挂牌、风险岗位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
(五)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安排专门课时对风险辨识方法和风险管控措施进行培训;
(六)定期评估分析和改进有关管理制度,并告知从业人员;
(七)其他风险管控职责。
第九条风险因素辨识分为全面辨识和专项辨识。
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三年内,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全面辨识。本规定施行满三年后,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每年开展一次全面辨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辨识。
在生产经营环节或者生产经营要素发生重大变化,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者推广应用前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及时开展专项辨识,并根据辨识情况及时调整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分层次逐级划分和确定风险因素评估单元,并根据评估的目标、范围、专业技术力量等客观情况,选择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风险辨识方法。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下列因素开展全面辨识:
(一)生产工艺和生产技术;
(二)普通设备设施和特种设备,能源隔离、机械防护等涉及安全生产的设备设施及其检验检测情况;
(三)建筑物、构筑物、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生产经营环境,以及与生产经营相关相邻的环境、场所和气象条件;
(四)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安全防护和安全作业行为;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教育培训、现场作业、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六)其他可能产生风险的因素。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艺和生产技术,综合考虑职业病危害风险和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将辨识出的风险确定为重大、较大、一般和低四个等级,分别以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注。
对重大危险源、极易造成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应当确定为重大风险。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风险等级,逐一制定风险管控措施,明确管控重点、管控部门和管控人员。其中,对较大及以上等级的风险,还应当制定专门管控方案。
在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使用新设备、变更工艺技术过程中,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对相应的风险重新进行辨识、制定管控措施或者管控方案。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每季度至少组织检查一次风险管控措施和管控方案的落实情况。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班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前或者交接班时,应当进行风险确认和风险管控措施预知、设备设施检查等安全确认,并及时排除新产生的风险;生产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对作业场所、设备设施、物品存放等涉及安全的事项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风险管控动态评估,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开展评估。评估结果用于指导生产计划、应急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以及安全生产管理、风险管控、隐患治理等工作。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风险、管控措施或者管控方案在风险部位、岗位或者车间进行公示。在有较大及以上等级风险的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关键部位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应当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标识,设立包括疏散路线、危险介质、危害表现和应急措施等内容的公示牌(板)。学校、医院、车站、码头、机场、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以及玻璃栈桥、悬空桥梁、人行隧(廊)道等设施,还应当按照规定的距离、密度、内容设置安全风险警示牌(板),避免造成意外伤害。
第三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应当对照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检查风险部位、风险管控措施或者管控方案的落实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并编制隐患治理信息台账。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应当包括排查的风险部位、风险管控措施、风险失控表现、失职部门和人员、排查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排查时间等内容;隐患治理信息台账应当包括隐患名称、隐患等级、治理措施、完成时限、复查结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
第十七条事故隐患排查包括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隐患排查制度要求,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排查事故隐患。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并参加一次,安全管理部门每旬至少组织一次,车间每周至少组织一次,班组每天组织一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开展专项排查:
(一)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规程制定、修改或者废止的;
(二)设备设施、工艺、技术、生产经营条件、周边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停工停产后需要复工复产的;
(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险情的;
(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
(六)气候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者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构成威胁的。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下列因素开展隐患排查:
(一)从业人员是否存在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标准要求;
(三)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规定建立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其他可能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因素。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行业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将隐患等级确定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消除隐患。整改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隐患清单;
(二)治理的标准要求;
(三)治理的方法和措施;
(四)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五)负责治理的机构、人员和工时安排;
(六)治理的时限要求;
(七)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八)复查工作要求和安排;
(九)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实施前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相关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具体负责整改人员进行论证,必要时可以聘请专家参加。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省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应当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制定并发布各自监管、主管行业领域的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或者指引,每两年修订一次。
制定指导手册或者指引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的自辨自控、隐患的自查自改工作实行分级分类监管,通过强化信息化监管等手段,实现数据共享、动态监管。将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对生产经营单位履行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主体责任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在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时,应当对照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与隐患治理信息台账,重点检查风险的辨识、分级和管控以及隐患的排查、分级和治理等内容。
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消除隐患;其中,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依法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重大隐患督办制度,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案件查办、违法企业处罚和追责问责等清单工作机制。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重大隐患的现状及产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治理方案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者不按照行政决定进行整改消除隐患的,降低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安全生产诚信等级或者列入失信名单,并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三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类开发(园)区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通过购买服务、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等方式,广泛听取对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措施。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隐患治理信息台账的;
(二)未按规定开展全面辨识或者专项辨识的;
(三)未按规定制定风险管控措施或者管控方案的;
(四)未按规定开展风险管控动态评估的;
(五)未按规定开展隐患排查、确定隐患等级的;
(六)未按规定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或者未按方案组织整改的;
(七)未按规定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拒不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整改指令、消除隐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未设置警示标志、标识,未设立公示牌(板)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按规定检查风险管控措施和管控方案落实情况、组织并参加事故隐患排查的,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履行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领导责任和协助责任的;
(二)未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三)未按规定制定、发布和修订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或者指引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微小企业的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按照国家和本省微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7月1日起施行。
2.安全分级管控措施 篇二
关键词:油库,安全行为,管控措施
油库安全行为控制研究,是促进油库安全管理质量提升和指导油库安全管理实践的重要手段。近几年油库安全事故研究表明,80%以上的事故原因与人的行为和心理因素相关。因此,创新安全管理,必须把行为管控引入到油库安全管理中。
一、强化油库安全行为教育训练
1.油库安全思想教育
安全思想教育是油库安全教育的基础。油库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包括进行油库安全生产形势和任务的教育;针对油库中存在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进行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的教育;结合油库实际需要,进行岗位应知应会的随机性教育;进行正反两方面的安全典型及事故案例教育。通过以上教育,有效提高人员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责任意识和积极性。
2.油库安全纪律教育
纪律是为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而制定的各种制度和规定。劳动纪律教育主要是使油库人员懂得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对保证油库安全的重要性,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主要包括:安全纪律、组织纪律、安全值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等。
3.油库安全态度教育
油库发生的许多事故,并不是作业人员不懂安全知识,不知道危险,而是忽视安全,对安全抱着满不在乎的态度,态度教育是安全教育中最困难的工作。油库安全态度教育就是要灌输有关安全意识及安全行为的必要性,通过解释、劝慰、说服、感染、奖惩等方式,实现端正安全态度的目的。
4.油库安全法制教育
对油库人员进行安全法规教育,是搞好油库安全的保证。通过安全法规教育,增强人员的法制观念,提高人员对知法、守法、执法、护法的重要性和违法的危害性的认识,自觉地遵章守纪,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油库安全法制教育,主要学习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国家颁布的与油库安全生产有关的法令、法规、国家标准。二是上级部门及油库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的有关安全规程。
5.油库安全知识教育
安全知识教育包括一般生产技术知识教育、工业卫生技术知识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教育。一般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内容包括油库生产过程的不安全因素及其规律性和可预防性,油库各场所危险等级的划分及安全要求,有关火灾、爆炸及消防的基本知识, 电气安全基础知识,有关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及个体防护用具的正确使用,有关火警和事故报告程序、发生事故时的紧急救护和自救方法等方面的知识。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教育针对不同工种开展,如消防员应了解油库概况、消防员职责及有关规章制度、燃烧常识、物质分类及灭火的基本方法、油库安全与火灾预防、常用灭火机的操作使用管理、油库消防设备的使用与保养、油库火灾的扑救、消防基本功;保管员应了解保管员的职责与规章制度、收发油作业程序与方法、储油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与维护、油品储存管理、油品计量与登记统计等;电工应了解电工的职责及规章制度、电工学知识、油库电工基础、油库发电与输配电、油库常用电机电器和电气仪表、油库防爆电气设备、野外电工作业等。
6.油库安全技能教育
对于油库作业人员来讲,不但要应知而且应会,也就是不但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而且也要进行安全技能教育,使他们既懂理论又会实际操作,以理论指导操作。油库安全技能培训涉及正常作业的安全技能培训和异常情况的处理技能培训,包括安全操作技能、安全防护技能、安全避险技能、安全救护技能及安全应急技能等。油库安全技能培训主要是通过对作业人员各种技能的训练,使其养成良好的作业习惯,对外界各种刺激能快速正确地做出反应,并预知随后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比如,对泵房操作人员的安全技能教育,就需要通过反复实践,进行练习,完成规定的开、停泵动作,使其养成良好的作业习惯。
二、营造油库安全文化
1.提高官兵的政治思想素质
要大力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在安全精神文化建设上, 要突出安全教育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安全文化骨干的培训。用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官兵,大力开展“科学发展观等先进思想理论的学习,使广大人员牢固树立安心本职、热爱油料事业、无私奉献的思想,形成讲奉献,顾大局的氛围,增强干好油料工作紧迫感和使命感。
2.强化落实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在安全制度文化建设上,要进一步完善单位安全法规制度, 明确安全文化建设的内容、时间、任务、标准和要求。通过制定缜密的作业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组织学习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使作业人员对规章制度的重要性有比较清醒的认识,从而使他们更加自觉地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注重官兵的精神安全文化建设
加大安全文化素质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的力度,树立安全第一的价值观和安全意识,坚持始终如一的严谨工作作风。要着眼于安全文化的精神内容,把主要精力放在提高人员安全文化素质和安全技术水平上,激励为油库安全管理自觉奉献自己的聪明才智。注重安全文化资源开发。实现事故隐患向开发安全文化资源的转化,实现安全管理向培育安全文化体系的转化,实现安全教育向提高人员综合素质的转化。
4.优化油库安全工作环境
在安全物质文化建设上,应加大对安全文化建设的资金、硬件及软件建设的投入,并将其纳入年度党委经费开支之中,使治本之策能够全面落实与发展。注重优化生活环境,合理规划营院建设,注重高起点规划、布局,坚持高标准建设,真正把山沟油库、偏远油库、条件艰苦的油库建成赏心悦目的园林式营院。感化官兵,用和谐的官兵关系感染人。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心里时刻装着基层官兵的冷暖,扎扎实实地为官兵解难题、送温暖, 让官兵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有效提高官兵安全行为能力。
三、狠抓安全行为管理制度建设
1.持证上岗机制
建立岗位任职安全资格认证制度,是落实安全人才使用机制,强化安全人才培养效能的重要手段。油库领导、油料业务干部、在油料收发储运等关键岗位工作的士兵必须经一定学时的安全培训,取得岗位适任的安全资格证书方可上岗。每年应定期组织安全骨干进行培训、轮训、复训,依托各级油料技术兵培训机构开展安全技能实训、鉴定和比武竞赛活动,营造你追我赶的良好学习氛围。培养安全专业人才,全面建设安全型、学习型油库。同时,鼓励干部和优秀士兵骨干参加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证考试,对通过认证的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在执业认证注册、继续教育培训、学术会议交流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此外,强制性要求油库主任、加油站站长、油料股长和油料收发储运等关键岗位上岗必须取得军队油库安全资格认证。
2.应急处置机制
主要是针对评估出的风险等级确立相对应的预警等级类别, 规定不同等级的预警颜色、内容、程序、标识、时间等,规范响应要求、级别。明确不同响应级别的具体响应内容,实施网上预警响应作业。根据驻地社情和平战时担负的任务,按照全面系统、内容翔实、便于操作的原则,健全紧急抢收抢发、突发情况处置、军警民联防等应急预案,组建精干实用的应急救援队伍, 配备完善了应急装备器材,做到预有准备。确立风险处置措施在处置风险过程中,根据风险等级和响应级别,从预防风险转化为事故和限制事故后果两方面入手合理确定处置办法,确保风险降到最小,资源消耗最少,安全效益最高。
3.标准化作业机制
3.安全分级管控措施 篇三
【摘要】临床检验实验教学中,学生、带课老师、实验室管理人员均面临着一定的安全风险,这些安全风险主要来自于检验样本、生化试剂、人员操作、仪器设备、水电辅助设施等。为了保证实验教学中师生的人身安全,需要充分的认识到这些安全风险的存在,并积极采取相应的管理防范措施。本文结合作者自身的教学实践,探讨和研究临床检验实验教学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和相应的管理措施。
【关键词】检验教学 实验教学 安全风险 管理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5)09-0249-01
临床检验实验教学主要在医学院的实验室中,或是在医院的检验科中开展,学生、教师在教学环节中可能接触到大量的病人样本、生物试剂、化学试剂、病原微生物,同时还要操作使用临床检验仪器,间接的接触到一些水电辅助设施,在这些环节中,稍有不慎,极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所以,在临床检验实验教学中,我们必须充分的认识到安全风险的存在。
总体来说,在临床检验实验教学中,安全风险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1.检验样本。
检验样本主要来自于病人的血液、尿液、体液、粪便等,其中有可能含有细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例如一些血源性传染病:乙型肝炎(HBV)、丙型肝炎(HCV)、艾滋病(AIDS)等,若人员操作不当,无意中沾染了这些样本,极有可能造成意外感染,给人身造成伤害。
2.生化试剂。
临床检验实验中所需要用到的生化试剂同样会带来安全风险。一些酸碱性气体、液体对人的呼吸系统和眼有强烈的刺激。苯类、醛类物质对人体的呼吸道、皮肤、神经系统均有一定伤害,长期接触还有可能致癌,某些生物制剂还带有极大的毒性,若参加实验人员不加注意,这些生化试剂同样会带来人身伤害。
3.人员操作。
临床检验仪器是往往是机电、计算机、机械、光学等系统集成于一体的设备,各系统之间有水电气的输送,有机械运转,有激光、红外线、紫外线等各种光线的传送,若参加实验的学生操作不当,除了给机器造成损害之外,其中的机械部件、高能光束、高压电流等还有可能对人身造成伤害。
4.水电辅助设施。
临床检验仪器除了主机之外,往往还连接着其他一些辅助设备,比如纯水供应、不间断电源、恒温装置等,这些装置往往都带有高压电、高热、低温、蒸汽等危险因素,若参加实验的同学不加注意接触到这些辅助设施,或是进行不当操作,也有可能造成人身意外伤害。
针对以上安全风险,带课教师、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才能保证参与实验的学生的人身安全,总体来说,要注意以下几点:
1.充分说明各项安全风险。
在学生参与临床检验实验教学之前,带课教师必须专门向学生说明实验中存在的各项安全风险,使学生做到人人心里有数,提高防范意识。同时,还要将实验室的相关管理规定向学生充分说明,督促学生在实验室内的一切活动要按照规定进行,服从管理。
2.严格要求并督促学生做好个人防护。
在参加实验的时候,要严格要求学生穿着专用实验服参加实验。接触样本的时候,要戴上一次性乳胶手套,不得直接用裸露皮肤接触,必要的时候带上口罩及帽子。不得在实验操作过程中进食、饮水,实验结束后,用专用的消毒洗手液清洗手部。
3.严格管理试剂使用。
检验仪器所使用的试剂多种多样,有的试剂具有一定毒性,还有的试剂具有精麻药品的特性,一旦流出实验室,对周边人群、对社会都会有一定的危害。带课教师在实验中,必须严格监管学生的试剂使用,对特殊试剂要以使用多少配发多少,用后上缴收回的原则,做好详细的领用、使用记录,严格管控。在实验中,要严格要求学生按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避免某些检验试剂对学生人身造成伤害。
4.严格按照仪器操作规程操作检验仪器。
现代的检验仪器都是高精密仪器,对人员操作有着严格要求。学生在开始实验前,带课教师必须将仪器操作规程向学生做详细说明,并监督学生在实验过程中严格遵守,不得随意触碰、启停设备上的开关、按键,不得随意打开设备上的盖子、外壳、防护罩,不得随意修改控制软件的相关设置、参数,不得随意拔插、连接设备上的线缆、管路、接头等。这些违规操作除了会对检验仪器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坏之外,还有可能对实验人员的人身安全带来危害。
5.严格按照生物安全防护规范和感染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实验操作。
对于可疑危险样品的开盖、移液等操作,必须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一次性采血針在使用后要放入专门的回收容器之中,完成实验后剩余的样品要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实验台的桌面在实验完成后要清理干净,相关器材、试剂放入指定位置,对于有可能被污染的区域,要进行清洗消毒作业。
总而言之,为了避免临床检验实验教学中的安全风险,需要从两个方面着手:参与实验的学生主体要充分意识到安全风险的存在,具备安全防护意识;带课教师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危机意识,充分做好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安全监督。只有这两方面同时得到重视并落实,才能在实验中最大限度的避免安全风险,保证实验安全。
作者简介:
4.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体系 篇四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体系
编制单位: 安全科
编制日期:二零一七年五月
山西长治县雄山常蒋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体系
矿属各科队:
为全面辨识、管控矿井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将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根据公司要求并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体系。
附:山西长治县雄山常蒋煤业有限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体系》。
2017年5月2日
主题词: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责任体系
山西长治县雄山常蒋煤业有限公司2017年5月2日印发
山西长治县雄山常蒋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体系
为全面辨识、管控矿井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将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根据公司要求并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体系。
一、总则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进行超前辨识、分析评估、分级管控的管理措施。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各业务科室是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
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组织机构
(一)成立“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
通风矿长、安指中心主任、防治水副总工程师
成 员:各科室负责人及区队队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在安全科,安全科科长兼职办公室主任并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二)领导组职责:
1、矿长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风险管控全面负责。
2、安全矿长负责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的监督、管理、考核。
3、各副矿长及总工程师具体负责实施分管系统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4、专业务科室负责具体实施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
5、区队负责人负责本作业区域和工艺工序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6、班组长负责本作业区域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岗位人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
(三)办公室职责: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设立在安全科,由安全科负责检查、督促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实施情况,具体职责如下:
1、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辨识程序、评估方法、管控措施以及层级责任、考核奖惩等内容;
2、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的程序和方法(通过对系统的分析、危险源的调查、危险区域的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潜在危险性分析);
3、指导、督促各科室、区(队)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4、组织相关人员对全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5、承办上级部门和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辨识程序、评估方法
(一)综合辨识程序:
1、辨识评估:
每年由矿长亲自组织,制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方案,抽调各系统技术人员,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缺陷等要素,结合我公司生产系统、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等部位和环节,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对辨识出的各类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综合考虑作业场所、受威胁人数、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通过对系统的分析、危险源的调查、危险区域的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潜在危险性分析,确定安全风险类别。
2、月度辨识评估:
每月由各分管副矿长牵头组织相关业务科室进行一次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并于当日下午各分管副矿长组织本系统骨干精英,召开本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会,结合本系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以及操作行为、职业健康、环境条件、安全管理等,进行一次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
3、周辨识评估:
区队负责人每周组织本单位人员,对本单位作业区域开展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由本单位技术人员根据辨识情况编写作业区域安全风险综合评估报告,明确辨识的时间和区域、存在的风险和等级、管控措施和建议等内容,做到“谁辨识、谁签字、谁负责”,存档备查。
4、日辨识评估:
上岗干部、班组长每班交接班前组织本班组岗位员工对重点工序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全面掌控作业现场班组、岗位人员的风险辨识情况;发现安全风险后及时向当班上岗干部、班组长汇报,若发现存在不符合项应立即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汇报本班班组长及跟班干部,由上岗干部组织人员处理并汇报单位值班室。值班人员在岗位工种值班日志中记录,本单位处理不了的报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
(二)专项辨识程序:
1、全国其他煤矿发生重特大事故后或矿发生涉险事故、出现重大非伤亡事故隐患,由矿长组织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和业务科室、区队,从吸取事故教训和消除事故隐患的角度,开展一次针对性的专项辨识,辨识评估结果用于识别之前的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指导修订完善设计方案、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
2、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业务科室,重点对地质条件和隐蔽致灾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辨识,辨识评估结果用于完善设计方案,指导生产工艺选择、生产系统布置、设备选型、劳动组织确定等。
3、在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隐蔽致灾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由分管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区队,重点对作业环境、生产过程、隐蔽灾害因素和设施设备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评估,辨识评估结果用于指导重新编制或修订完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4、启封火区、排放瓦斯及石门揭煤等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新应用前的风险辨识,由分管副矿长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区队,重点对作业环境、工程技术、设备设施、现场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评估,辨识评估结果作为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依据。
(三)风险辨识评估方法:
1、安全风险等级标准:
由矿长牵头组织,在“煤矿安全风险预控”辨识标准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标准、规范以及集团公司确定的重大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安全风险等级评估标准,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
2、安全风险评估:
(1)矿、各专业系统每次风险辨识结束后,分别由矿长、各分管副矿长和总工程师组织,针对各系统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按照矿制定的安全风险等级评定标准,建立一整套安全风险数据库。要完善本系统安全风险档案,明确级别、管理状况、责任人、管控能力等基本情况,实行“一风险一档案”。对现场辨识出现的不同类别安全风险,必须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经评估存在不可控风险的,必须立即停止区域作业或停止设备运行,撤出危险区域人员,督促责任单位制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重新进行评估并进行实时监控。
(2)矿、各专业系统每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定级结束后,要组织编写安全风险综合评估书,明确辨识的时间和区域、存在的风险和等级、管控措施和建议等内容,做到“谁辨识、谁签字、谁负责”,存档备查。
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1、根据安全风险评估,针对安全风险类型和等级,从高到低,分为“矿、区队、班组、岗位”四级,逐级分解落实到每级岗位和管理、作业员工身上,确保每一项风险都有人管理,有人监控,有人负责。
2、由矿长亲自组织实施,针对重大、较大安全风险,采取设计、替代、转移、隔离等技术、工程、管理手段,制定管控措施和工作方案,人员、资金要有保障,并在划定的重大、较大安全风险区域设定作业人数上限。
3、由矿长牵头组织召开专题会,每月对评估出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检查分析,识别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结合季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布置下一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
4、由分管副矿长牵头组织召开专题会,每月各专业系统针对本系统存在的每一项安全风险,从制度、管理、措施、装备、应急、责任、考核等方面逐一落实管控措施,组织对月度安全风险重点管控区域措施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落实管控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不断完善改进管控措施。
5、由安全矿长牵头,“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负责严格对照每一项安全风险的管控措施,抓好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6、矿领导带班上岗过程中,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三走到、三必到”原则,跟踪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7、各业务科室要突出管控重点,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系统、生产区域、岗位实行重点管控,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等日常管控工作。
8、实时动态调整,高度关注生产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实时分析风险的管控能力变化,准确掌握实际存在的风险状况等级,并随着风险变化而随时升降等级,防止出现评级“终身制”,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五、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及培训
1、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全矿要在井口或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安全科负责做好日常监督检查。
2、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培训科每半年至少组织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技术人员进行辨识评估专项培训;每年对全矿所有入井人员进行以、综合、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与本岗位相关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为主的教育培训,确保每名员工都能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风险的基本特征及防范、应急措施。
3、各业务部门要探索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安全风险的记录、跟踪、统计、监测和预警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由安全科及时将安全风险区域的有关信息及应急处置措施告知受风险危害的相邻作业区域区队、班组、岗位。
六、考核办法
1、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风险辨识活动的单位,罚单位主要负责人各500元;风险辨识不认真,辨识内容不清晰的,罚主要责任人300元;
2、各系统针对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未按规定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重大安全风险清单、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并汇总造册的单位,罚单位主要负责人各500元;编制内容不全,编制不合格的,罚单位主要责任人200元。
3、各系统未按规定编写系统安全风险综合评估书的单位,罚单位主要负责人500元;编制内容不全,编制不合格的,罚单位主要责任人200元。
4、本单位作业区域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编制不认真或弄虚作假的,罚单位主要负责人500元,罚主要责任人200元。
5、上岗干部、班组长每班交接班前未组织本班组岗位员工对重点工序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或未严格按照《班组、岗位安全管控现场检查考核表》现场监管的,罚跟班干部、班组长各200元。
6、岗位员工上岗前未严格按照《安全确认单》对上岗区域进行安全风险辨识的,罚责任人100元;凡发现安全风险未及时处理并汇报的,罚责任人100元。
7、岗位员工汇报的安全风险值班人员未在岗位工种值班日志中记录的罚当班值班干部100元。
8、各业务部门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的结果未按要求进行跟踪落实闭合管理的,罚责任单位正职各500元。
9、各相关未按规定在井口或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的,罚责任单位正职各200元。
山西长治县雄山常蒋煤业有限公司
5.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篇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评估,提升安全风险管控水平,保障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指公司内部为保障安全生产自主组织开展的,对生产、建设、管理各环节可能存在或产生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超前辨识、分析、分级评估、管理控制的活动。本制度不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由中介机构承担的各类安全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各厂矿)。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公司负责安全风险分级评估、管控工作的总体组织、协调。安全监察部是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制订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考核标准,定期协调组织相关业务职能部门对各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各业务职能部门是安全风险管控工作专业管理部门,负责本专业范围内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检查督导。
第五条各厂矿是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风险分级评估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全面负责,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评估责任,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办法或细则,明确组织程序、方式方法、监督管理及考核奖惩等内容。单位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各业务科室负责实施专业范围内的系统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区队(车间)负责实施现场开工条件安全风险评估管理,班组负责实施重点工序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岗位人员负责实施本岗位的安全风险评估管理。第三章 安全风险辨识
第六条各厂矿要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采取有效措施,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
第七条各厂矿在生产系统、装备的投运、移交、运行、停运或重启时,应由单位分管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或专业职能部门组织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一)停运或重启是指下列几种情况: 1.煤矿的工作面、巷道封闭或启封;
2.车间、生产线、重要生产设备、装置的停运或重启; 3.地面生产单位的事故停车、停产、停工和重新开车。(二)系统、装备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系统、新装备投运的评估内容应包括工程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安全设施、安全防护、检测检验、规程措施、技术和人员条件、应急设施和预案等;
2.系统、装备移交评估的内容应包括使用环境、运转情况、安全设施、安全措施、接收单位技术能力等;
3.系统、装备正常运行的评估内容应包括运行状况、安全保护和安全防护设施等;
4.系统、装备停运或重启的评估内容应包括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对运行系统的影响、安全隔离措施,技术、措施以及人员准备,启(停)用后安全管理等。
第八条区队(车间)现场开工条件风险辨识。连续生产作业的现场每班开工前,由区队(车间)跟班或值班领导、安监员(安全员)、班组长对作业现场环境、设备、安全设施和工程质量等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评估。
第九条班组重点工序评估。各作业班组在组织生产、施工、设备安装、检维修等作业过程中,由安全负责人组织对重点工序涉及的环境、设备、安全设施、工程质量、人员和安全措施等情况进行安全评估。
第十条岗位评估。作业人员每班上岗前,对自身上岗条件和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环境、设备、设施、劳动防护进行安全评估。第十一条 检维修、临时施工和零星作业评估。检维修作业、临时施工和零星作业前,作业负责人会同安全负责人,对施工材料和工具准备,设备和工器具完好,作业环境,电源、高温、高压源等危险能量源以及有毒有害物质隔离,重物失稳防控及其他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作业人员身体状况、精神状态和劳动防护用品佩戴等情况进行评估和确认。作业完毕试运转前,作业负责人会同安全负责人,对施工质量,材料、工器具回收和人员撤离,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以及采取的安保措施(如短路线、电气接地等)恢复等情况进行评估和确认。
第十二条特殊施工作业评估。特殊施工作业前,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等对作业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因素和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等进行分析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程序步骤、施工工艺及安全措施。特殊施工作业主要指下列内容:
1.涉及高温、高压、有毒、有害等易发生泄露、中毒、爆炸危险的作业;
2.特大重物起吊或井筒内等特殊地点重物起吊作业、高处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危险区动火作业等特殊条件作业; 3.重要设备安装、撤除、改造、维修等特殊作业; 4.其他复杂、特殊施工作业。
第十三条异常状况评估。正常生产(运行)的系统(装置)在生产工序、工作流程、技术工艺发生变化以及工作区域的设备、设施、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事故(包括未遂事故)时,应由专业职能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系统安全可靠性重新评估。第十四条工程项目评估。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各厂矿应分别在项目立项、现场开工、建设施工、试车试产等各阶段组织安全风险评估。
1.项目立项时,应对项目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工艺成熟程度、工艺危险因素和控制难度、现有控制防范措施、管理主体的技术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等进行综合分析评估。
2.项目开工前,应组织有关部门专业人员会同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安全资质、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安全和技术管理人员配备、作业人员资质、施工所需工器具和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等开工安全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估。
3.项目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会同监理人员、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危险因素分析排查、安全隐患治理是否按规定执行等情况进行动态安全评估。4.项目试车试产前,应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照建设项目“三查四定”(查设计漏项、查施工质量、查未完工项目;定流程、定方案措施、定操作人员、定时间。)、“三查、三确认、一许可”(查设计漏项、工程质量、现场隐患,对安全设施装置、试生产人员资格、试生产方案检查确认,确认符合试生产条件后发放试生产安全许可证)要求,对系统、设备、设施施工质量,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试车试产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人员、物资、外部环境等情况是否具备试车试产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估。试车试产过程中,涉及安全的工艺、参数、控制等需要变更时,必须重新评估。第十五条“四新”试验评估。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应对其安全性能、环境适应性、存在的危险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及应对措施、人员技术能力等是否具备安全试验或推广应用条件进行综合评估。第十六条其他评估。
1.设备、物资购置及出入库。涉及安全生产的设备、物资购置前,要对设备、物资是否适应本单位安全生产要求进行安全、技术选型论证,并按规定程序报批。设备、物资入库前,应对其完好情况、技术参数、安全性能等进行评估验收,符合要求方可入库。材料、配件、工器具、劳动防护用品等出库投入运行前,使用单位(人员)应对其完好情况、安全性能进行检查评估,符合安全要求方可投入运行。
2.作业人员。新招聘和长期(一年)中断作业的员工上岗前,应对其身体健康状况、职业禁忌情况、岗位所需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规程措施和有关规章制度掌握情况等是否具备上岗资格进行综合考核评估。
各厂矿应利用班前会、入井检身等环节对作业人员上岗前的精神状态、是否饮酒、是否携带违禁物品、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器具配备等状况进行动态评估。
3.重大灾害。各厂矿应定期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重大灾害及已采取安全管控措施的可靠性进行分析评估。第四章 方法及要求
第十七条各厂矿要按照系统、场所、设备设施、作业类型等不同类别,结合专业、岗位特点和评估内容复杂、重要程度,按照“科学、实用、简明、高效”的原则,合理选择安全风险评估的方式、方法(《常用评估方式方法》见附件2)。简单系统、车间、班组、工序、检维修和岗位作业可采用安全评估表法,非煤生产系统、工艺装置可选择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法,煤矿复杂生产系统、“四新”试验、工程项目等可选择集体检查分析或专家综合评估法,车间、班组应选择“三位一体”评估法,岗位应选择“五步”评估法。第十八条安全评估表制作要结合安全管理经验和生产实际,尽可能完整列举危险危害因素,按照危险因素对人员、系统、装备危害程度不同,分成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四种类型,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重大风险: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主要系统损坏的。较大风险:可能造成人员伤害,但不会降低系统性能或损坏的。一般风险:不可能造成人员伤害,但会降低系统性能或损坏的。低风险:不会造成人员伤害和系统损坏的。
第十九条采用评估表评估时,要逐项检查确认,评估人员签署评估结论和姓名,并牌板公示或告知作业人员评估情况。第二十条采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集体检查分析或专家综合评估方式评估时,必须编写评估报告书,明确评估内容、范围、条件、环境、结论、建议等内容,参与评估人员签名。评估报告书必须报上一级业务管理机构审查,不得直接按照评估报告结论进行生产作业。
第二十一条岗位评估采用评估表方法时,可以采用评估卡片或评估活页表,必须将涉及到的班组、工序和本岗位的评估结论和要求记入记录中,被通知岗位整改作业的必须经班组长签名复查确认。
第二十二条各厂矿对现场评估出现的不同类别安全风险,必须明确汇报、处置程序。经评估存在不可控风险的,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或停止运行,发出预警,撤出危险区域人员,并报告上一级管理部门和单位值班人员,制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进行评估;存在中等可控风险的,必须通知岗位人员,同时明确整改措施、落实复查验收责任;存在可控风险的,采取预防性措施直接“手指口述”进行作业。第二十三条对安全风险的控制应遵循消除、减弱、隔离、联锁、警示、个体防护的先后顺序原则,优先考虑和采取可靠的控制措施。第二十四条各级评估得出的结论及存在的安全风险因素能现场公示的应在明显位置予以公示,不能公示的应及时告知相关人员。
第二十五条各类评估报告、评估表、检查记录等资料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和上级规定制度要求。第二十六条确定安全风险评估方式方法和编制规程措施时,应充分听取基层单位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作业方法的可操作性、安全风险评估的全面性和防范控制措施的针对性。第二十七条各厂矿应定期对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管理程序、方式方法、监控措施的实际运行效果进行分析和评价,并根据上级新要求和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修订。
第二十八条 各厂矿应建立安全风险评估专项档案,各类评估报告、安全评估表以及检查记录等文字资料,应做到谁评估、谁签字、谁负责,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保存期限,存档备查。第二十九条各厂矿应每年至少对全员进行一次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为主的教育培训。第五章 检查考核
第三十条各厂矿应建立安全风险评估考核奖惩机制,对各级安全风险评估执行情况进行动态检查督导,定期检查考核。第三十一条公司每季度对各单位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考核(考核标准见附件1)。平均得分低于90 分的定为不合格单位,对各单位按照公司《安全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兑现。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年 月 日起实施。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解释权属公司。附件 1:
安全风险评估检查考核评分标准 附件 2:
常用安全风险评估方式方法
一、定性评估法。也称经验评估法,是按生产系统或生产工艺过程,对系统中存在的各种危险危害因素进行定性的分析、研究、评估,得出定性评估结论的评估方法。本方法通常采用安全评估表,根据经验将需要检查评估的内容以列表的方式逐项列出,现场逐条对应评估。安全评估表内容还可根据项目危险程度,将评估项目内容划分为安全否决项(不可控危险)和可控项(中等或可控危险)两部分,存在否决项时,停止评估,向上一级管理层报告;不存在否决项时,对可控项进行赋值,得分不低于规定的临界值,定性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可控项得分低于临界值,停止作业,制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进行重新评估。
本方法适用于简单系统、大型装备,工作条件和环境相对稳定的区队开工和岗位的评估。
二、专家评估法。是指集体检查分析、专家综合评估或两者相结合的评估方式,依据现场条件、检测结果、临界指标,运用类比分析等方法,对系统运行环境、设备设施、工艺和人员技术能力、安全措施、制度、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评估的方法。
本方法适用于复杂的系统、工艺、装置以及“四新”试验应用等方面的评估。
三、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法。是通过分析生产运行过程中工艺状态参数的变动和操作控制中可能出现的偏差,以及这些变动与偏差对系统的影响及可能导致的后果,找出出现变动及偏差的原因,明确装置或系统内及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并针对变动与偏差产生的后果提出应对安全措施的评估方法。本方法主要分析步骤是:
1.建立研究组,确定任务、研究对象。一是建立一个有多方面专家组成的研究组,研究组的人员应包括设计、管理、使用和监察等各方面人员。二是明确研究组的任务,如研究的最终目的是解决系统安全问题,还是产品问题、环境问题,或者是综合问题。三是充分了解分析对象,准备有关资料。2.划分单元,明确功能。将分析对象划分为若干单元,明确各单元的功能,说明其运行状态和过程。在连续过程中单元应以管道为主,在间歇过程中单元应以设备为主。3.定义关键词表,按关键词,逐一分析每个单元可能产生的偏差。
4.分析发生偏差的原因及后果。5.制定对策。
本方法适用于地面生产及工艺作业线、化工工艺装置等评估。
四、预先危险分析(PHA)法。是在危险物质和装置设计、施工和生产前,对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性类别、出现条件、导致事故的后果进行分析评估的方法。本方法主要步骤: 1.危害辨识
通过经验判断、技术诊断等方法,查找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2.确定可能事故类型
根据过去的经验教训,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对系统的影响,分析事故的可能类型。
3.针对已确定的危险、有害因素,制定预先危险性分析表。4.确定危险、有害因素的危害等级,按危害等级排定次序,以便按计划处理。
5.制定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对策措施。
本方法适用于固有系统中采取新的方法,接触新的物料、设备和设施的危险性评估。
五、故障假设分析法(WI)。是由熟悉工艺的人员对系统工艺过程或操作过程,通过提问(故障假设)的方式来发现可能的潜在的事故隐患(实际上是假想系统中一旦发生严重的事故,找出促成事故的潜在因素,在最坏的条件下,这些因素导致事故的可能性)的分析评估法。本方法适用于工程项目的各个阶段的评估。
六、“五步”评估法。是作业人员按照“停、想、评、定、做”五个步骤,对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环境、设备、设施和自身上岗条件进行安全评估的方法。本方法中的“停”即停止作业,实施评估;“想”即辨识、排查危险危害因素;“评”即评估危险程度,及时汇报;“定”即制定安全措施,消除或管控危险;“做”即按照规程、措施和“手指口述”进行作业。
本方法适用于各岗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前的安全评估。
七、“三位一体”评估法。是区队(车间)的跟班人员(值班人员)、班组长、安监员(安全员)三人进行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评估的方法。
6.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方案 篇六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方案
二零一七年四月
**煤矿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安委会《关于强化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保证该项工作有效开展,并落到实处,特成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二、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科学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治理隐患、防止大事故为目标,以落实责任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对安全生产风险超前预控,规范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目标任务
通过危险源安全风险评估、预警防控,使安全隐患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杜绝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四、工作内容
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体系,以排查治理煤矿生产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煤矿安全生产体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员工岗位规范及落实情况。明确各岗位工作任务,规定各工作岗位所需个人防护用品,明确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明确各岗位安全行为标准。
2、煤矿隐患整改台帐和小结情况。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改措施、资金、时限和责任人及验收人。
3、通风、瓦斯、火灾、防治水、顶板、机电运输、监测监控等生产系统和管理方面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六大系统”的运行和建设情况。
1)、通风管理:矿井、采区和工作面是否具备完善的通风系统。各风门、风筒、密闭等通风设施是否完好。风速,有害气体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保持连续均衡供风。各个作业点的测风、分风按规操作,供风点的风量、风速是否合要求。
2)、瓦斯管理:煤矿建立完善的瓦斯管理制度明确落实到各岗位。强化瓦斯检测,对瓦斯等级进行鉴定,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严格执行瓦斯“三对口、三签字”管理,瓦斯检查员严格按程序现场交接班,每日按程序进行瓦斯情况汇报。制定瓦斯隐患处理措施,排放瓦斯严格按措施操作,对临时停风地点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警示标志。
3)、防治水管理:及时掌握本矿和周边矿井的水系情况,坚持做到“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方针,并编制防冶水计划,制定“防、堵、疏、排、截”的综合防治措施。4)、防尘管理:建立健全防尘系统,有效降低施工地点的粉尘,在主要大巷各转载点、煤仓,采煤工作面回风风流交汇处安装喷雾并能正常使用。
5)、采掘管理:所有施工地点必须要编制措施和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按规程措施作业。
6)、顶板管理情况:加强顶板管理,采掘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每班派一名安监员现场监督支护质量,每旬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顶板支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7)、机电、运输管理情况:按规定实现双回路供电;井下机电设备保持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禁止非防爆和淘汰产品下;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
4、火工品管理情况:严禁购买、使用非法爆炸材料;建立并严格执行爆炸材料储存、运输和井下爆破作业制度,井下严格实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雷管、炸药“领、用、退”数量一致,实行闭合式管理。灭火器材不允许失效,并建立管理制度,数量配备要足。
5、煤矿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
6、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设施及维修情况。
7、建立完善的应急的管理体系,每年组织一次救灾演习并要有计划、方案和总结报告。
五、工作开展:
㈠、制订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按照工作内容的要求,各有关责任人要认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工作,矿每月定期(5日、20日)组织二次全矿地面、井下范围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治工作,组织全矿井下范围内顶板管理、提升运输、一通三防、机电管理、水害治理安全生产大检查。
㈡、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开展此项活动。按工作内容的要求,各有关责任人员要认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制订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对危险源和安全隐患进行辩识如发现问题交给责任人进行风险预警。
六、相关要求:
1、各相关人员必须认真落实好各自责任,分好工,做好此项工作,确保取得成效。
2、严肃纪律、进行责任追究。凡工作不负责任,工作不细造成落实不好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7.安全分级管控措施 篇七
1 农网工程的安全风险分析
想要处理好一个问题, 首先就需要对其发生的原因等各个环节进行分析, 才能够找到其发生事故的环节或者是容易发生事故的环节, 从而才能够及时的解决或者做好防范的工作。因此, 对于农网工程的安全风险分析具体如下。
1.1 工程启动前
在农网工程即将启动却又没有正式启动之前, 需要对其做一个详细的实际的工程计划, 将工程中的电路可能会经过哪些地方、对其的固定设施等各方面, 都要做到一个全面的分析和预见, 并且要将其做成一份详细的周密的工程施工规划。之所以要详细、实际和周密的制作这份规划, 就是为了保证施工过程中能够对其全面的进行控制, 以及对未来可能会出现的风险进行一个预估的作用, 这就叫做防患于未然, 将其可能会出现的安全风险以及诱发的因素全部罗列出来, 然后再将其对应的解决措施以及防范措施也一一对应的罗列出来, 在未来发生的时候能够及时的进行解决等。
1.2 工程施工中
无论是农网的施工还是其他项目的施工过程中, 都需要对其安全隐患的问题进行注意, 其需要注意的方面比启动前的更多, 而且需要考虑的安全风险原因等就更加的广泛了, 比如人员的安全问题, 这个方面主要是针对工程施工的人员以及施工过程中遇到农民或者其他的非施工的人员时, 可能会出现的安全事故要提前进行防范。除此之外, 就是使用中所会用到的机械、管线等方面的安全问题, 就比如施工时各种网线的基础设施架是否牢固稳定等各种安全风险, 都是需要列入在施工安全风险考量的范畴之内的。
1.3 施工结束后
在农网工程施工完毕后, 剩下的就是需要依靠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后期的维护和检修等问题了。但是在现阶段的农网工程的建设单位以及相关的管理单位却认为, 只要在工程施工的时候使用的材质质量高、使用的技术高、建设出的工程的质量和标准都非常高的情况下, 就不会在出现任何的安全风险了, 但是, 他们没有考虑到就是人的皮肤长时间不进行保养等, 也会出现老化、色斑等问题的, 就更不要提农网的电路了, 后期对整个电路的维护以及对变压器的检修等工序没有达到要求时, 都有可能会造成电路短路等各种问题的出现。所以, 在农网工程竣工以后, 依旧会存在着安全风险的因素, 需要后期的维护人员定期对其进行安全风险因素的排查、整治等, 确保农网工程是真正地安全的竣工。
2 管控措施
在农网工程建设的过程中, 需要相关部门对其的安全风险因素进行预见、排查、排除、整治、防范等一系列的工作, 所以, 其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是非常重要, 如果责任意识不够强, 就会使其在对安全风险因素进行预见、排查等工作时, 出现纰漏进而导致安全风险的发生。因此, 还需要对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责任的强化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 在对安全风险因素进行预见的时候, 要具有科学性, 要强化其工程责任的意识
因为农网施工的前中后时期, 每一个施工的环节都有可能会出现安全风险, 因此, 就要求工作人员要科学的对每一个施工环节无论大小都要进行风险因素的预见, 对即将发生的风险以及可能会发生风险的环节、岗位、工作人员等都要及时的严格的进行整改、促动以及轮换等, 要确保农网施工的前中后三个时期都是绝对的安全的。除此之外就是需要工作人员将《农网建设安全岗位责任制》中的要求落到实处, 让每一位农网工程的工作人员以及领导和策划人员们都能够清楚明确的了解到自己的职责, 从而使其能够将农网工程建设的更好。
2.2 风险排查的过程中, 还需要强化其工程质量的意识
预见问题仅仅只是保证农网工程建设的安全工作之一, 而农网工程中所存在的安全风险因素不一定会被全部预见出来, 因此, 还需要工作人员有针对性的对其可能会存在安全隐患或者会出现不安全的因素的环节等, 进行仔细的、彻底的排查。排查的流程:首先, 要将排查的工作人员队伍组织好, 最好是由农网工程安全建设的领导小组组成, 这样在工作人员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的时候, 能够有目标、力度的进行高效的排查。其次, 就是要求工作人员要分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排查方式来对农网工程中的安全风险因素进行排查, 因为, 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 会出现很多不缺定的, 无法预见的因素, 从而导致其它的安全风险的产生, 而且某一些安全风险因素是无法进行彻底杜绝防范的, 而且它还可能会随时出现。因此, 就需要工作人员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农网施工工程进行安全风险因素的排查。最后, 就是需要工作人员建立形成一个排查的机制和制度, 因为农网工程的安全风险因素排查必须要全面彻底, 从横向到边的调查到纵向到底的调查都是必须做的, 不能够有一丝一毫的疏漏。除此之外, 还要对工程的质量意识进行强化, 要高度的重视工程的质量问题, 坚持做到“质量第一”的原则。
2.3 排除安全隐患, 从而确保其工程的安全第一
在安全风险进行了预见和排查后, 就需要工作人员按照其影响程度划分等级, 然后按照轻重缓急的标准进行隐患的排除。在排除前先要经过凝望工程的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的排查小组的研究确定其排除的方式和整改日期, 才能够进行隐患的排除, 这个环节也是不有一丝一毫的马虎。除了对隐患进行排除和风险的评估外, 还需要采用科学合理的解决措施和方法, 通过所有的农网工程的工作人员的配合, 才能够将安全隐患彻底的排除。
2.4 集中整治, 严厉的打击农网施工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无论是农网工程建设还是其它的工程建设中, 引起安全事故的除了材料等外部因素外, 还有就是人为的因素, 比如违规操作等, 所以, 在农网工程建设的过程中, 对于引起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的人, 要进行严惩。同时, 要将会引起农网工程中的安全风险的违规行为等进行集中的整治, 通过追溯以往农网工程中应违规行为所发生的安全事故中, 吸取经验教训, 告知施工人员这种事故发生的就是因为其工作缺乏预见性, 使用的方式不符合要求。然后, 还要对农网工程建设中缺乏安全科学性的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就目前而言, 有部分农网的工程建设是缺乏安全科学性的, 主要是因为其规划的水平低、其行业发展的水平低以及其农网建设的科学水平也比较低, 从而使得农网工程的建设水平整体较低, 进而导致了其安全隐患和安全风险的存在率。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 农网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风险都比较多, 需要相关的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一丝不苟的预见、排查等, 而且习主席曾说过“安全工作永远在路上”, 可以看出, 农网工程的建设中安全风险是一定会存在的, 更需要工作人员对其进行重视。同时还要将安全第一的说法牢记于心, 争取在不断地排查等工作中总结经验, 力求未来的农网工程建设能够在做到高标准、高质量的建设要求下, 同时确保建设施工的安全。
摘要:我国是人口大国, 也就意味着我国人们需要的基本生活物质量是非常大的。同时, 我国也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 虽然说我国的城市以及各行各业的发展都越来越好, 但是我国的农业发展以及农村人口的比重依旧比较高的。因此, 农村中的电网工程也就比较多, 文章针对农网的工程安全风险进行了分析, 并且提出了一些管控的措施。
关键词:农网工程,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参考文献
8.完善企业集团财务管控的措施 篇八
【关键词】集团管控;预算;监督;考核
一、集团管控的意义
1.提高财务数据传递速度,保证财务报表及时编报
有些集团所属各级子公司数量多,经营地点分散,财务数据收集较为困难,企业财务数据的传递只能通过传真、邮件等方式沟通,集团财务管理部门更不能实地了解基层企业的实际情况。实施集团管控信息化后,集团财务部也可以及时归集和汇总,解决了财务数据的及时汇总问题。
2.提高基层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及财务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有些集团公司基层财务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实施集团管控后,由集团投资建设统一的财务集中管控平台,各子公司只是操作应用,可以有效解决基层单位信息化建设投资顾虑,提高基层企业的管理水平。
3.保证集团公司对所属企业进行有效监督
集团公司对各级子公司的监督,目前通过财务稽查和审计监督进行监管。有些公司各级子公司数量较多,且异地经营,轮流审计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建立集中管控信息化平台后,可以为审计人员预留审计窗口,事先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再进行现场审计,可以节约审计时间,减少企业审计间隔,确保集团公司行使审计监督职能。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1.财务预算流于形式。有些集团公司的预算控制相对薄弱,预算制度形同虚设,即使制定了预算制度,也缺少对预算实施过程的监控。
2.财务人员集中管理力度不足。财务人员的人事权在基层,管理职能在集团公司,收入因各子公司的经济效益差别差距巨大,集团母公司对基层会计人员的管理不到位。
3.财务控制和财务监督形同虚设。财务人员受制于子公司行政领导,集团所委派会计主管的工资报酬、职称评定都由所在单位决定,这些会计主管在日常会计工作和财务监督控制中往往无法保持原则性、独立性,与基层领导合作粉饰财务数据现象时有发生,导致财务收支审查监督失效。
4.考核制度不完善。公司目前虽然设立了内部审计部门,但审计人员多数时候只能按领导的意图处理,造成“财务管理跟着会计核算走,会计核算跟着领导意志走”,导致财务管理失控、无序和混乱。
5.财务控制缺乏一致性。企业集团未能建立起贯通母子公司财务工作全过程的控制,财务控制各自为政,母公司较难从集团战略的高度统一安排投融资。
三、完善企业集团财务管控的措施
1.统一会计政策
在企业集团内部建立一套完整、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核算制度,在母子公司之间进行有效的信息沟通,进一步实现企业集团对子公司的财务控制与考核,促使企业集团实现利益最大化。
2.财务管理网络化
企业财务管理网络化就是在信息技术支撑下,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将各种财务信息进行加工、汇总、分类,并将其分别置于不同级别的数据库中,使企业集团可以迅速获得所需子公司的信息,并充分利用,更好地组织企业的人、财、物等资源,进行生产经营等管理活动,全方位提高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水平,并最终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3.实施预算管理
企业集团可通过对子公司的预算管理,细化落实企业集团的财务目标,以对子公司实施有效控制。实施预算管理还应通过事先预算、事中监控、事后分析实现集团对子公司整个生产经营活动的动态管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以预算管理制度作为管理的基本方式,不仅会使企业集团管理理念发生根本转化,不会使预算编制流于形式,同时也使企业集团的管理日趋科学化。
4.加强集团资金控制
为促使集团内部资金合理流动,发挥资金的整体教益,企业集团可设立资金结算中心。资金结算中心是集团母子公司实施资金控制的重要保障,可以统一筹资、融资、调剂资金,统一办理结算业务,使企业各个环节的资金都能得到最佳利用,还可以通过内部挖掘,解决资金供应紧张的矛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完善监督机制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是实施财务集中管控必不可少的辅助方法,它通过对子公司财务集中控制的结果进行审计,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子公司所存在的问题,增强内部控制意识,发挥内部管理强有力的控制监督作用,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其他控制方法的实施。企业集团应加强企业集团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建设,设立集团内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子公司进行审计。
6.完善各项指标考核体系
为加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监督管理,应从制度上对子公司经营状况进行考核,并落实相应的奖励办法。子公司的经营活动不但要确保资本金的安全和完整,还必须完成企业集团下达的投资回报指标。例如,企业集团可参照子公司的历年盈利水平,确定各子公司合理的投资回报率,核定其利润指标,建立各项财务指标执行情况的指标管理体系,促使各子公司达到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使考核体系不断完善和科学化。
参考文献:
[1]刘杉.企业集团内部财务控制的创新.集团经济研究,2005年第15期
[2]李东.企业集团财务控制方法及运用.经济论坛,200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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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制度06-12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