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全民创业促进就业工作报告

2024-06-17

县全民创业促进就业工作报告(精选12篇)

1.县全民创业促进就业工作报告 篇一

**镇2012年全民创业就业工作计划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就业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一年。面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城乡就业工作面临的任务,必须把全民创业就业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来落实。根据州双目标考核要求和县委十一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整体部署,为全面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现对**镇2012年全民创业就业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目标任务

职业技能培训734人,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684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为410人,创业培训50人,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乡镇1个,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村1个,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2700人,实现转移收入2430万元,培育农民创业就业典型4人,年纯收入10万元,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典型3人,年纯收入5万元。

二、奋斗目标:

——以创建劳动力转移示范村镇为抓手,按照县委三个“三分之一”的要求,坚持就近就地转移和对外输出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和发挥劳务中介机构的作用,促进劳务市场健康发展,确保农民大幅增收。

——以创建充分就业示范村镇为目标,通过大力宣传落实就业服务、创业指导、政策支持等;进一步建立健全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坚持以人为本、群众优先,把转变就业观念教育和提供就业服务融为一体,全面创建充分就业示范村镇。

——以实现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目标为契机,根据我镇产业发展的需求,充分利用各培训机构的资源优势,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三大工程,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 1

一人”的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依托“三化”建设,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

1.全面开展“劳动力转移示范村镇”创建活动。按照县委三个“三分之一”的要求,扎实做好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对全面完成职业技能培训任务,转移就业的劳动力占本镇、村劳动力总数的40%以上,其中,稳定转移就业的劳动力占转移总数的60%以上,人均劳动力转移收入占本镇、村农牧民人均纯收入30%以上的劳动力转示范镇和示范村组给予挂牌和表彰奖励。

2.多途径转移富余劳动力。一是发挥政府在劳动力转移工作中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建立以劳务派遣公司为主,各劳务协会为补充的劳动力转移体制机制。二是围绕“三化”建设,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增加劳务收入。三是落实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以奖代补”政策,加大对劳务派遣中介机构的奖励力度。

3.深入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立足培育创业典型,充分发挥创业典型的就业带动作用;鼓励和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就业促进增收;全方位、多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创业典型,推广创业先进经验,强化劳动者的创业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创业的舆论氛围。

(二)全力做好城乡就业工作

抓好就业政策宣传培训。广泛开展《自治区实施<就业促进法>办法》的学习宣传,特别是加强对用人单位和失业人员的宣传培训。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积极改善工作环境,打造企业文化,创造和谐劳动关系,让劳动者有尊严的就业。加强未就业人员就业观念的宣传教育,引导未就业人员合理定位,正确看待就业,转变依靠政府解决就业的传统观念,树立市场经济条件下自主择业的新观念和先就业、后择业的新理念,在市场竞争中不等不靠,通过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

性和聪明才智,尽快实现就业再就业。

(三)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就业技能。实行更加积极的培训政策,把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作为促进就业的重要手段,创新培训模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实现稳定就业。要围绕富民安居工程,重点抓好失地农牧民的技能培训。做好对全镇初、高中未升学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力争实现全覆盖;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订单、定向、定岗”培训,为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工业化建设培养各类专业技能人才,增加农牧民在非农领域收入;围绕企业用工需求,积极开展特殊、急需、紧缺专业工种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师带徒、集中培训等形式开展岗前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要针对少数民族就业需求,多渠道开展少数民族就业技能培训。

四、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有效地推进全民创业就业工作

镇人民政府把促进全民创业就业工作纳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双目标考核。各村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镇党委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和安排好今年的工作,促进就业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要把全民创业就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建立长效机制和体制。村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坚持负总责、亲自抓,认真研究解决全民创业就业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各村劳动干事是具体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坚决把此项工作抓在手上,落在实际行动上。

二要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各村要执行和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通过召开例会,跟踪督查等措施加强指导和服务,对工作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解决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确保全民创业就业工作目标全面完成。

2.县全民创业促进就业工作报告 篇二

1. 政府推动, 全员参与。

把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摆上政府工作重要议程, 由县政府整合资源、明晰责任、协同推进。通过广泛宣传, 使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以及相关的优惠政策、扶持措施等家喻户晓;采取部门联动, 明确联席会议和组成单位职责范围, 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 各司其职, 使分工协作、合力共为形成共识;强化责任考评, 县政府与乡镇、部门签订责任状, 将创城工作目标纳入就业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创城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全民创业氛围日益浓厚。

2. 立足县情, 引领创业。

把开展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一是发展第三产业带创业。抓住近年来县城扩容、人员聚集的有利契机, 在城乡结合部的西城镇建立了“农村及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创业一条街”, 在新开发的城关镇大儒名城建立了“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小区”, 引导各类创业人群, 充分发挥个体工商户投资小、经营形式灵活的特点, 自主创办微小企业。二是立足产业特色抓创业。充分利用尤溪县“两叶两柑两竹一油一稻”八大农业特色产业优势, 鼓励返乡农民工和农村劳动力, 开展农业特色产业种植、农副产品深加工创业活动。为起到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尤溪县建立了4个创业示范乡镇, 并在国家级闽湖水利风景区设立“库区移民创业园”, 制订出台各项扶持措施。众多农村劳动力依托全县18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 参与到生猪、渔业养殖及金柑、芦柑、竹业、油茶种植等农业创业项目上来, 实现了自主创业。三是发挥“三大三小”抓创业。围绕尤溪“三大三小” (三大:矿业、纺织、林业;三小:水电、鞋业、食品) 产业格局, 鼓励有资金、有技术的各类人员领办、创办企业, 2009年至今, 全县新增私营企业527家, 带动就业1万人以上。

3. 强化扶持, 优质服务。

重点是加强资金扶持, 制订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进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 将小额 (担保) 贷款贴息的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九类人员。同时增加担保基金, 提高个人小额贷款额度。县创业指导中心简化办事程序, 与各金融部门加强协调配合, 并指派专门人员负责小额 (担保) 贷款贴息的申请、审核和审批, 着力提高小额贷款的创业扶持成效。为扶持创业, 全县各相关部门还充分利用国家的各项扶持政策, 为各领域创业人员提供资金扶持。

4. 强抓培训, 增强本领。

确定尤溪县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尤溪职业中专学校为创业培训基地。在组织培训的过程中, 将创业培训与项目开发、专家指导、小额贷款、政策扶持有机结合起来, 要求各培训机构按规范要求, 提出开班申请, 尤溪县创业指导中心进行跟踪督查和考核考评。两年多来, 各培训机构严格按照SIYB的教学课程、教学时间进行规范培训, 学员在授课老师的指导下能独立完成《创业计划书》的设计。我县特别注重创新培训模式, 开展了“专业+创业”培训、“课堂+现场参观”培训模式, 并确定了4家创业实训 (见习) 基地, 在组织创业培训的基础上, 组织创业培训人员到孵化基地进行见学和实训, 进一步提升了创业人群的创业本领。

5. 典型示范, 形成氛围。

以“海西应先行、创业在尤溪”为主题, 大力宣传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内容和优惠政策, 群众对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不断提高。注重树立典型。在创建过程中, 全县涌现出了一大批成功创业人员, 我们及时进行总结和推广, 在《三明日报》、三明创业网、尤溪电视台等媒体上宣传报道了数十位优秀企业家、成功创业人士和创业事迹, 进一步激发了劳动者的创业原动力, 在全县上下形成了“干部创事业, 能人创大业、企业创新业”的良好氛围。

3.县全民创业促进就业工作报告 篇三

发文号:黄政发〔2008〕25号颁布日期:20080823阅读3495次【字体:大 中 小】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和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现就我市推进全民创业促进就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把握总体要求

(一)明确全民创业促就业的指导思想。坚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黄石为主题,以创业扩大就业、扶持培育创业主体为目标,以政府创造环境、人民创造财富为指导方针,以市场引导、政府调控、全民参与为基本原则,通过进一步放宽政策、改善环境,使各类创业主体各显其能、各展其才,成功创业。通过创业促进就业,最终实现全社会较充分就业。

(二)把握全民创业促就业的总体要求。加快构建平等竞争、充满活力的创业机制和全方位、多层次的创业支撑体系,鼓励、引导和支持“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第三产业更快发展,促进规模企业做大做强,促进特色经济形成集群,促进劳动者充分就业。

二、培育创业主体,激发全民创业活力

(三)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重点帮扶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含单亲家庭)从业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免费组织有创业意愿的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创业培训,推介创业项目,引导其选择投资少、见效快、风险低的创业项目,帮助其提高创业和就业的成功率。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创办个体、私营企业的,可按规定一次性领取其享受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对于领取低保金人员创业成功后,其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5倍以内的,可保留享受1年的低保待遇。

(四)鼓励大中专毕业生积极创业。重视大中专毕业生在我市就业和自主创业。各级组织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在劳动关系建立和转移、档案托管、社会保险缴纳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务,对自主创业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劳动保障、人事部门3年内免收档案等托管代理费服务。本科以上(外籍)或博士以上高层次人才来黄创业的,可给予一定的住房补贴。具体办法由市房产、财政等部门制定。

(五)鼓励专业技术人员以技创业。放开放活专业技术人员,充分调动科技人员自主创业和服务全民创业的积极性,鼓励他们以资金、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入股参与经营和收益分配。

(六)鼓励复员退役军人再创新业。城镇退役士兵和复员安置军转干部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件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并按国家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费。

(七)鼓励农民致富创业。鼓励农民就地就近创业,对从事种植、养殖业的,提供无偿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对从事商贸、服务业的,按国家规定给予税费减免等政策扶持。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享受外地客商来黄投资同等的优惠政策。鼓励失地农民合伙创业,在经营场地、信贷等方面,当地政府部门要给予大力帮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公用事业建设,培养和造就大批农民企业家和农副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八)鼓励小企业做大、大企业做强,推动二次创业。各县(市)区要制定具体措施,鼓励个体工商户进一步发展,创办企业,鼓励微小企业发展壮大,鼓励和扶持微小企业进入规模以上(限额以上等)企业行列。鼓励中小企业做大做强,每年重点培养100家中小企业,对其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带动力强的新产品开发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或无偿资助。对进入规模以上行列的企业,优先安排财政资金扶持,优先作为公益服务对象,优先给予融资服务。

三、完善政策扶持,创造良好创业环境

(九)放宽市场准入限制。按照“非禁既入”的原则,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所有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对国家限制的行业和领域,只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和标准,鼓励各类创业主体进入。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参股、联合、购并、独资等方式,参与水利、交通、能源、城建、环保以及文化、教育、卫生、信息服务、体育等领域的投资建设。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创业者设置地区、所有制、行业经历、从业年限等限制条件。

(十)放宽工商管理登记。公民和各类组织都可以依法自主创业和参与全民创业。创业人员可选择最低出资门槛注册企业。创业人员申办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可自行申报出资数额,出资多少不受任何限制。创业人员申办经济实体或个体工商户,可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自主选择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允许能有效划分的同一地址登记为多家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残疾人、刑释解教人员以及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可享受3年免收工商费优惠。专营农产品经纪业务的经纪人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的,自登记之日起,免收3年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城乡各类创业人员申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个体经营的,自登记之日起,免收3年个体工商户管理费。

(十一)强化小额担保贷款力度。进一步发展壮大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基金,3年内市直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在现有基础上每年增加200万元,大冶市、阳新县每年增加50万元,各城区(含开发区)基金规模要达到100万元。经办银行要积极做好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并且保持每年的贷款余额与担保基金保持在4:1的比例。将小额担保贷款范围扩大到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农村劳动者等所有初始创业扶持对象,贷款额度单笔最高为5万元。对创办小型企业以及经营能力强、发展势头好的创业人员要适当放宽放贷条件。进一步简化小额担保贷款手续,鼓励

担保机构降低反担保门槛或取消反担保;各类自主创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办理房产抵押手续时,免予评估,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各种管理费、服务费和证照费一律免收。对经过信用社区推荐和第三人信用担保的就业援助对象申贷创业的,取消反担保。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创办企业或组织起来就业创办企业的,可按人均不超过5万元发放贷款。放宽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经办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十二)实行“以奖代补”。对创办的各类企业录用就业援助对象中的“4050”人员以及“零就业”家庭、一户两人以上下岗失业家庭中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的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对企业按实际录用人数每人每月给予100元的奖励,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

(十三)给予税费减免和社保补贴。对创办的商贸和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员,在相应期限内定额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单位先缴后补”的办法,补贴标准按企业应为所招用人员缴纳的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费计算,个人应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十四)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建立税收优惠政策责任落实制度,及时公布新出台的税收政策,并在规定时限内为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办理减免税收手续。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等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按有关规定落实税收减免政策。对新办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商业零售企业、劳动密集型中小工业企业、加工型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或街道社区小型加工企业实体,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黄政发〔2006〕1号)规定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十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各商业银行与科技型企业建立稳定的银企关系,降低信贷门槛,每年安排一定规模的高新技术项目和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授信额度。支持保险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更多的保险服务。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投资兴业,积极探索民间融资的有效途径。

(十六)规范各项收费行为。凡未经省以上批准的行政性收费和市以上批准的事业性收费,任何部门一律不得收取。符合以上规定的收费,有浮动限额的,一律按最低限额收缴。创业人员投资兴办生产经营性项目,所涉及交纳的行政性收费数额较大,一次性交纳有困难的,可实行缓交或分期交纳。

(十七)鼓励居民获取财产性收益。对居民获取的红利、房租等财产性收益予以支持和保护,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用于居住的居民住房,对个人兴办的学校、医疗机构、幼儿园、托儿所以及敬老院、养老院等自有自用的房屋,按规定给予有关税收的减免。

四、加强载体建设,完善创业服务体系

(十八)建立创业指导服务平台。市劳动保障部门在所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黄石市全民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市直相关部门要明确相关科室负责创业服务工作。各县(市)区(含开发区)比照设立创业服务指导机构,搭建全民创业信息服务平台,将创业服务延伸到街道(乡镇)、社区(村),免费为创业者收集项目信息。利用现有的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工作平台,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创业培训、小额贷款、税费减免、政策咨询等“一条龙”服务。建立创业项目的引进机制和创业项目库。加强对创业人员的开业指导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宣传和组织活动,集中展示创业项目、产品、服务组织和成果。在充分发挥现有服务机构作用的同时,组建创业指导专家咨询委员会等服务机构。重点加快发展法律援助、技术支持、市场开拓、管理咨询、财务评估、信贷服务等创业中介机构。成立创业指导志愿团,为各类创业人员提供咨询和指导。

(十九)加快创业载体建设。各县(市)区(含开发区)要依托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等各类园区建设,兴建创业园区(其中,大冶市、阳新县不少于3个,各区不少于2个),积极兴建创业一条街、创业小区,集中为创业者提供廉价的经营场地,提升集聚发展效应。在城市规划和市政建设时,要优先考虑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经营场所问题。由政府主导建设的贸易市场,应拿出不低于30%的经营摊位平价租售给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现有贸易市场经营摊位招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售给下岗失业人员。规划部门在编制和审查城市规划特别是小区规划设计时,要落实社区服务用地。对下岗失业人员利用自己的住宅区位条件开办的小商品零售点,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给予适当的倾斜和照顾。开辟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复员转业军人、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及其他各类创业者初次创业基地或创业孵化基地,加快建设市级公共实训基地,有条件的县(市)区(含开发区)也要建立实训基地。放宽对经营场所的限制,在符合规划、环保、卫生、安全生产等规定的情况下,允许以家庭住所作为经营场所(不改变住房性质)。(二十)搭建信用平台。建立以政府信用为主导、企业信用为重点、个人信用为基础的社会信用体系,整合金融、工商、税务、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覆盖各种所有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信用信息,构建信用信息互通和共享的信用信息平台。改进信用评级办法,完善信用指标体系,由资信评估机构对民营企业进行信用评级。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库,实行企业信用备案查询制度。给创业者和企业办理动态的信用信息卡,对信用等级高的,金融机构应优先给予贷款支持。

(二十一)加强创业培训。增加政府对创业培训的投入,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创业培训。市、县(市)区(含开发区)劳动保障部门创业培训要结合就业工作的需要,面向所有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城乡劳动者。要确保培训质量,创业培训合格率要达到80%以上,经创业服务后半年内开业成功率达到50%以上,带动就业率争取达到1:5。创业培训要与创业项目指导、小额担保贷款紧密结合起来,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和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参加创业培训的,给予一次性创业技能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市区1200元/人、县(市)区1000元/人。

(二十二)完善社会保障政策。要完善创业人员的参保政策,对外地的大中专学生和农村劳动力来黄创业的,按城镇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参加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在不同统筹区域间流动,社保经办机构要及时按规定为参保人员转移社会保险关系。要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机制,被征地农民进入工业园区就业或进城创业,纳入城镇的社会保障体系,可选择低基数的缴费政策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五、加强组织领导,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成立全市创业促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建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规划局、市房产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人民银行黄石市支行等部门和组织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通报情况,研究部署工作。

(二十四)纳入目标管理,强化督办力度。从2009年起,市政府将推进全民创业促就业纳入对县(市)区党政一把手的目标责任管理考核体系,形成分层次、分系统推进全民创业促就业的工作体系,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县(市)区(含开发区)也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以加强对本地全民创业促就业工作的督办力度。市直各部门要整体联动,进一步明确责任,制订本部门推进全民创业促就业的具体办法。对成绩突出、服务优质高效、创业主体评价较高的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推诿、效率低下,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影响全民创业促就业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二十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进一步加强创业促就业宣传工作。各新闻媒体要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上开辟专栏、举办专题,采取多种形式把创业促就业政策宣传到群众、企业和基层单位。要树立和宣传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企业积极吸纳就业、基层单位切实落实政策的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支持创业促就业工作的良好气氛。要依托企业、街道(乡镇)、社区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大力宣传富民创业的先进典型和扶持政策,树立创业有功、致富光荣的理念,培育创业文化和创业精神,使全民创业促就业成为黄石城市精神的重要方面,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创业、竞相创业的良好氛围。

黄石市人民政府

4.县返乡农民创业就业调研报告 篇四

一是把返乡创业工作作为一项德政工程、惠民工程列入重要日程,引起各级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制定返乡创业专题规划,专项推进返乡创业工作,细化工作任务。二是建立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一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重点研究协调返乡农民创业就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组建专门返乡农民工创业机构,落实人员编制、经费、办公场所等。指导农民工创业就业,对返乡农民工选择的行业进行科学规划和引导,减少创业的盲目性。四是加强政策宣传,开展信息延伸。在重点村建设信息公开栏,在县有线电视台开辟用工信息专栏,结合六五普法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和劳动保障平台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鼓励、支持中介组织参与到促进返乡农民工创业工作中来。五是继续运用好523农民工节这张品牌,扩大影响力,积极宣传和做好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工作。

(二)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接地气。

一是强化政府部门效能建设,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完善真正的一站式服务,全部审批部门入驻政务大厅,并对各项审批事项和手续办理流程进行公示,切实解决关卡多、办事难等问题。二是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加大对农民工返乡情况的长期跟踪监测,了解其所需所想所求,协助返乡农民创业项目申报及评估认证申请,开展经常性的返乡创业项目的跟踪调查,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并及时传输相关信息至县有关部门。同时,根据企业发展需要组织好农村富余劳动就地转移和输出。三是要改进服务方式与手段,要抓好乡镇与县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的网络连接与畅通,实现资源共享,发挥效应。对有资金积累、有市场信息、有管理经验、有创业就业需求的返乡农民工实行特别的联系与服务,为他们创业就业提供方便。四是加强问责和公众监督。针对群众反映办事效率慢、服务态度差、乱收费等现象要严肃处理。

(三)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为返乡农民工创业提供资金支持。

一是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改进资信评估制度,要进一步扩大返乡农民工创业贷款贴息范围和金额。特别加大对发展中企业的资金扶持。二是设立创业基金,由县级财政拿出一定数额的资金,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发展。创业基金由财政部门管理,经贸局、市场监管局、工商联、民企配合工作,鼓励创业成功人志愿加入创业基金。三是进一步完善贷款风险管理制度,继续支持信用联社采用的信用证制度、完善农户联保贷款制度、加强县富民担保公司支农贷款担保力度,金融机构出台相应便民措施,使国家出台的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信贷政策措施惠及返乡创业者,解决返乡农民工创业资金所需。四是落实好扶持微型企业发展三个十五万政策,养殖补贴、小额贴息等优惠政策及时兑现,鼓励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落实好黔微贷微型企业贷款项目,柜员信贷通贷款项目,由政府出资给我县微型企业提供1-2年会计记账服务,建立企业信用,诚信贷款。五是发挥青年创业协会与两家银行签订的保证金贷款协议的作用,帮助一定数量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六是根据国家鼓励民间资本合法运作的相关规定,制订相关激活民间资本的具体办法,推动民间资本合法运作,释放出民间资本对返乡农民工创业的巨大潜力。

(四)大力发展市场主体,合理规划产业布局。

一是认真落实商事制度改革,推行注册资金认缴制,实行先照后证改革,简化经营住所登记条件,着力推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工作。释放改革红利,大力发展市场主体,实现返乡农民工创业的快速增长。二是加强对企业的引导,强化企业自身制度建设,合理规划。鼓励成立股份制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等,让企业做大做强。三是通过打破行业区域界限、优先安排用地用电用水、奖补贴息、税收优惠、优质服务等措施,因地制宜引进、扶持、壮大一批农业龙头企业,推进龙头企业集群化发展,发挥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集聚效应,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五)完善创业基础平台,为返乡农民工创业创造良好环境。

一是继续完善小城镇、工业园区、各类果业、养殖业基地以及商品流通等公共设施建设,建议在工业园区建立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园,集中建立简易厂房,可通过廉价租赁或限期免费使用等方式提供给初期创业者,以此解决土地征用和环境评估等问题。二是鼓励多种产业共同发展。鼓励发展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例如结合大数据黔北呼叫中心落地我县,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产业;充分利用好我县得天独厚的自然景观和富有特色旅游资源,发展旅游业或观光农业;与时俱进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人才、信息、技术、就业咨询等新兴服务业。结合小城镇和城市社区建设,加快发展家政、维修、护理等社区服务业。三是完善土地使用制度和措施,将返乡农民工创业用地纳入城乡发展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建议制定适合我县的土地流转管理办法,切实解决土地流转问题。四是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应尽量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道路、用水、用电等问题。

(六)优化培训资源,提高培训实效。

要优化整合培训资源,统筹培训的资金、物力、师资等,让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效益。充分运用SYB、雨露计划、阳光工程、职工素质提升等培训平台,建立职业中学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培训基地,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学习。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一方面聘请高校或科研单位的专家教授定期不定期地对创业者开展专题讲座和企业管理咨询诊断,现场答疑解惑。另一方面组织返乡创业农民工到先进地区的成功企业参观学习、委托锻炼等形式进行技能、法规、管理等知识培训,提高其经济管理水平和创业能力。

(七)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激发创业热情。

5.扶持全民创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篇五

山东省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XX市位于青岛市西海岸,现有辖区面积1846平方公里,辖22个镇(街道办事处),1016个村(居)委会,81.1万人口,其中农业人口44.3万人,非农业人口36.8万人。近几年来,我们通过建立创业扶持基金,为农民和下岗失业职工创业发放小额贷款并予以贴息,引导广大农民和下岗失业职工自主创业,激发了全民创业的热情,为扩大城乡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建立创业扶持基金以来,全市累计发放扶持基金6.1亿元,扶持自主创业

1.6万人,吸纳带动就业5.3万人。

一、鼓励全民创业,制定创业贴息贷款政策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并对新农村建设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怎样建设新农村?选准切入点,找到突破口,是贯彻落实中央部署的关键。在实践中我们认识到,建设新农村,生产发展是“第一要务”,农民增收是“第一难题”,2005年,在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来自创业和资产经营性的收入仅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7%,农民创业意识谈薄,资金匮乏。对此,我们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结合本市实际,把解决农民创业“贷款难”作为促进农民创业的突破口。从2006年至今,市财政每年都拿出部分专项资金建立“全 1

民创业扶持基金”,对城乡居民创业贷款给予一定比例的政府贴息,贴息贷款工作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扩大贷款规模,完善管理办法,促进了这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建立创业扶持基金,努力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循“社会公平、分类指导、便民高效、责任追究”的原则,切实做到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使其成为一项真正的惠民工程。

一是确定创业扶持基金的范围和贴息额度。2006年我市由市财政拿出1000万元建立了“农民创业扶持基金”,当年,共扶持3359户农民实现自主创业,发放贷款1亿多元。随着贷款需求的不断增加和贷款范围的扩大,2009年市财政将扶持基金的规模提高到3000万元,贷款额度也由原来的10万元提高至20万元,各镇(街道办事处)也配套了部分资金,专项用于扶持全民自主创业,同时,贴息的范围又扩大到了持《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城乡低收入家庭居民、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以及具有xx常住户口、有意自主创业的大学毕业生和职业学校毕业生,只要用于发展生产、自主创业的贷款均可以申请财政贴息。

二是确定创业扶持基金贴息标准。2006、2007年我市创业贴息贷款的贴息标准为90%。到2009年,随着贴息范围的扩大,贴息标准进一步细化,确定城乡居民创业贷款贴息年限为1年,投资回收期限长的可延长至2年。贷款3000元至10万元的予以贴息,其中第一年贴息50%,第二年贴息40%,贷款不足三个月

或逾期还贷的不予贴息。持证残疾人、在册城乡低收入家庭居民和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首次创业的,其创业贷款予以90%的贴息。

三是严格创业扶持基金的发放管理。有创业愿望的城乡居民向创业项目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提出创业贷款申请,由相关金融机构对贷款申请人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发放贷款,再向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贴息申请,对符合贴息条件的贴息对象报理事会办公室备案审核。由理事会办公室将贴息名单汇总至相关金融机构,并由市财政局于每月1日将当月贴息资金拨付到相关金融机构。

四是积极实施文明信用工程。在发放小额贴息贷款工作中,我们从改善农户创业金融环境入手,确保小额贷款的有效利用和回收,并将农民的贷款与创建文明信用户(村、镇)结合起来,到目前为止,全市共评出“文明信用镇”10个,“农村文明信用村”160个,评出“农村文明信用户”11万多户,占总户数的50%,凡被评为农村文明信用户的农户,由市农村信用社发给贷款信用证,对持证农户实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制度。文明信用户的贷款利率国家规定浮动部分最高可下调30%,文明信用村的贷款优先安排,文明信用镇当年新增存款的80%在本镇发放使用,并适当提高该镇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比例,通过加强信用管理,实施文明信用工程,创业者贷款到期归还率达到99%以上。

三、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实现以创业促就业的良性互动

一是有效缓解了创业贷款难的问题。通过落实创业扶持政策,较好地解决了城乡劳动者创业缺资金的实际困难,极大地激发了城乡劳动者的创业热情,我市海青镇唐村是远近文明的蔬菜大棚专业村,以前由于缺乏资金,大棚项目无法启动,政策出台以后,农民申请贷款建设了高标准无立柱大棚,以满足蔬菜生产的需要,20多农户得到贷款资金80万元后,立即动工建设,目前47个高标准无立柱大棚已经基本建成,投产后可增加农民收入100多万元。

二是农村经济由打工型向创业型转变。通过建立农民创业扶持基金,政府由以前单一的补贴农业生产环节向鼓励引导农民创办项目走向市场转变,促使农民由单纯的打工者转变为创业者,实现了农业农村发展方式的转型。度假区王家台后村一村民去年申请创业贷款3万元开办家庭旅馆,可同时接待40人住宿、就餐,年收入可达14万元。宝山镇小窝洛村的几户农民通过创业贷款购买大型农机,成立了农机协会,户均年收入3万元以上,初步实现了共同富裕。

三是农民创业带动了就业的倍增效应。通过开展农民创业扶持工作,改变了原来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的单一模式,开辟了一条农民转移就业的新渠道。有的农民创业项目规模扩大后,吸纳了几十名农村劳动力就业,真正形成了一户创业,带动一片,致富一方的局面。我市王台镇充分发挥创业基金作用,依托全国

纺机工业基地优势,大力扶持农民发展“家庭工厂”,目前全镇“家庭工厂”达到860家,户均年收入5万元以上,吸纳近2万名劳动力实现就业。

6.县全民创业促进就业工作报告 篇六

【谎言终结者】全国1/5家庭有意参与创业!(见图1)

大调查显示:2014年实际参与创业的受访者占比为13.6%,2015年打算创业的受访者则猛增到了20.5%。2015年有超过1/5的受访家庭,表现出了参与创业的意愿。

【谎言二】创业都是高富帅精英考虑的事,除了马云能逆袭成功,屌丝们只能安静地看别人一夜暴富,然后平静地过完自己的一生。

【谎言终结者】创业潮涌高学历、高收入创业意愿竟然最低!(见图2)

从年龄层来看:各个年龄层都显现出了较为强烈的创业意愿,其中26—45岁的中青年被调查者创业意愿最为明显(26—35岁 (33.5% )、36—45岁(31.6%)),远远高出平均值;90后新生力量创业意愿占到近两成 (18—25岁(18%));就连60以上的老年人也有2%的人表示对创业有兴趣 (60岁以上(2.2%))。(见图3)

从收入来看:各个年龄段也均表现出创业意愿,年收入在1万—6万元的家庭创业意愿最为突出。通过创业致富,确实是百姓心中的一个梦。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收入越高,创业意愿反而越低,年收入超过15万元的家庭,有创业意愿的仅有不到3%。(见图4)

大调查显示,学历似乎并没有成为中国百姓创业的门槛,不同学历的人都有着创业的愿望。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学历越高创业意愿却反而越低。本科以上学历的受访者有创业意愿的只占18.3%,(本科14.1% 、硕士3.0%、博士1.2%),中学中专学历和大专学历的受访者成为创业愿望最强的群体。

【谎言三】农村人最想创业

【谎言终结者】中国最想创业的人是“草根城市男”

眼下在中国,最想创业的人什么样呢? 本届大调查,用数据来画像:

——相比较而言,城里人比农村人更想创业(常住地:城市;城市:66.4%,农村:33.6%);

———已婚的,比未婚的人更想创业(已婚:62.3%,未婚29.7%);

———男性比女性更想创业 (男性56%,女性44%)

———他们的年龄大致在26—45岁之间 (26—35岁 (33.0%)36—45岁(31.9%)),学历是中学或中专(中学中专学历:41.1%);

———他们的家底,还算殷实。虽然家庭年收入不算高,大约在3—4万元(3—4万(30.9%)),但是他们都有自己的住房(小产权房:33%,大产权房24%,农村住房23%,其它住房20%)。

【谎言四】创业就去北上广

【谎言终结者】草根创业广西、内蒙古、吉林最强,县域或成创业爆发点

在过去一年,中国最想自己当老板的人主要集中在海南 (21%)、内蒙古(19%)和青海(19%),而2015年很可能将主要集中在广西 (29.4%)、内蒙古(27.5%)、吉林(26%)。

值得注意的是,大调查104个城市样本和300个县域样本显示,无论是2014年已经创业的比例,还是2015年打算创业的比例,县域受访者都高于城市。未来创业的主动力,很可能来自县域。

【谎言五】信息时代创业靠的就是技术和管理

【谎言终结者】创业软硬件什么最重要——“人脉”居首位!信用环境倒数第一!

大调查显示,创业观在中国人当中有着高度的一致性。社会人脉关系(47.8%)、税收减免(37.7%)、开业手续成本(29.6%)被看作是创业最重要的条件。

7.论推动全民创业促进经济发展 篇七

全力推进全民创业,营造“自主创业、竞相创业、共同富裕、共奔小康”的生动局面,是乡镇党委、政府应尽的发展之责,执政之路。近年来,房县青峰镇围绕实施“双创双富”工程,大兴创业之风,2006年,全镇自主创业收入首次占据经济总收入的“半壁江山”,以“双创双富”工程为主题的全民创业形成了热潮。

高思想认识,营造创业氛围。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推进全民创业,首先要解决想不想创业的问题。针对农村普遍存在的创业氛围不浓、全民创业的热情不高等问题,我们将通过开动员会、开座谈会、办简报、重奖致富能人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鼓励创业的相关政策、宣扬创业致富的典型,破除“养猪为过年,养鸡为换盐”、怕担风险、怕富,“小富即安”等落后思想,树立面向市场、自我拼搏、自寻出路、自创家业、敢试、敢闯、敢富、争富、“富而思进”的意识,让人民群众的创业热情尽情发挥出来,让所有有能力、会创业的人迅速行动起来,在全镇上下形成全民创业的浓厚氛围,掀起了创业的热潮,呈现出千帆竞发、百舸争流的创业局面。

优化发展环境,激活创业主体。环境是生产力,环境是竞争力,环境是创业的前提。着力优化发展的软环境,激活广大群众的创业热情。一是优化公平的竞争环境。我们对各种所有制企业、对本土投资者和外来投资者均一视同仁,实行同等待遇,保护所有创业者的合法权益,激发群众创业激情。二是优化创业的服务环境。加快镇信息服务中心、村信息栏等各类信息网络建设,及时为广大群众提供有效的创业信息;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及时帮助投资者、创业者解决实际问题,形成服务创业的新优势。三是优化创业的政策环境。在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各级鼓励全民创业优惠政策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一整套操作性强的优惠政策,全力营造推进全民创业的宽松、宽容环境。近两年来,全镇个体工商业从业人员以11%的速度递增,2006年个体工商户达1300户,从业人员达3500人。

夯实发展基础,搭建创业平台。我们着力搭建好创业平台,让创业者有广阔的用武之地。一是加快园区建设,打造工业发展平台。要充分利用省级工业园区的政策优势,加快青峰工业园区的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服务环境,着力壮大食品饮料、建筑建材、水电矿产等支柱产业,延伸产业链,打造产业“航母”。二是加快城镇建设,打造商贸发展平台。加快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降低进镇居住的门槛,吸引镇内外人士到集镇居住、创业,大力发展商贸、服务、信息、流通等产业。2006年,全镇第三产业产值达到5540万元,占全镇生产总值的21%。三是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搭建农村创业平台。充分利用资源优势,推进“一村一品”发展模式,大力发展烟、羊、菌、果、茶等,建设一批特色产业专业村。

创建活动载体,培育创业队伍。人民群众是创业的主体。培育创业队伍,关键是要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引导、鼓励和支持广大人民群众动起来、忙起来,全面开发民智,积极培植民力,有效利用民资,形成人人搞经济、个个忙创业、家家上项目、户户奔小康的生动局面。一是实施“四个培养工程”,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创业致富能力。引导和鼓励广大党员干部爱岗敬业、创业奉献,用实际行动服务全民创业,用模范行为带动全民创业。二是大力推进“双创双富”工程,推动能人创业致富。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按照“输出劳动力、引回生产力”的思路,一手抓输出,一手抓回引,变“打工”为“回乡创业潮”,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为新农村建设夯实物质基础。三是开展“千家万户学创业”活动,引导农民创业。根据市场需求、农业产业化发展需要,抓好技能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和市场经济知识培训,引导农民就地创业致富。引导有技能的农民建小工厂、小作坊,发展家庭工业。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壮大农村经济队伍,搞好商品流动,推动农、工、商全面发展。

8.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计划 篇八

一、总体目标

根据“政策法规、队伍建设与检测评估”工作的任务和要求,结合武义实际情况,“十一五”期间主要推动的工作包括:

1、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县的树立和落实。结合武义实际,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明确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及公民在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建设中的职责定位。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

2、推动全民科学素质行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营造有利于科学素质行动建设专、兼职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发展的良好环境。

3、做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建设监测指标建立工作,并按此指标对有关工作开展评估。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研究提出促进科普事业发展的政策。

1、完善有关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政策,明确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及公民个人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贯彻落实《科普法》,稳定和加强专业科普队伍建设;繁荣科普创作和加强科普读物的出版发行;鼓励和扶持公益性科技服务事业发展;打击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犯罪活动。做好科普政策研究。(县科技局、科协牵头,各成员单位参与)

2、制定科普工作表彰奖励制度。对在科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可与晋升工资、评定职称、授予荣誉称号等挂钩。(县委组织部、县人劳社保局、县科协、县财政局)

3、加强新时期的科普理论研究,建立调查研究制度,提高科普水平,对科普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特点,进行认真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县委宣传部牵头,各成员单位参与)

4、提出加强科普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和措施,包括繁荣科普创作、提升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强化科技工作的公共服务职能、加强重大科技成果的科普宣传、建设科普人才队伍等,全面提高我县的科普能力。(县委宣传部、县科协牵头,各成员单位参与)

(二)推动高水平的科普人才队伍建设。

1、培养专业化人才,发掘兼职人才,加强科普相关理论研究,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提供专业知识及理论支撑。(县人劳社保局、县科技局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参加)

2、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进修活动,加强业务学习,全面提升在职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人员的科学素质和业务水平。(县科协牵头,各成员单位参与)

3、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和相应措施,充分调动在职科技工作者、大学生、研究生和离退休科技、教育、传媒工作者等各界人士参加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专业和技术特长,形成一支规模宏大、素质较高的兼职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县科协、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4、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组织予以表彰和奖励。增强科技界的责任感,支持科技专家主动参与科学教育、传播与普及,促进科学前沿知识的传播。(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劳社保局、县科技局、县科协、县教育局、县财政局)

5、建设一支包括科技、教育、文化、宣传在内的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水平和科普工作能力的“三下乡”科普人才队伍,以适应新时期农村对于科普知识的新需求。(县科技局、县科协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参加)

6、各专业学会建立加强各自科普队伍建设,落实任务,积极开展以本学科专业的科普活动。(县科协)

7、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发挥其在技术培训、示范推广、技术服务等方面的科普功能。积极发展农函大和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教育,组织开展农民科技培训。(县农业局、县科协)

8、繁荣科普创作。广泛组织科普创作队伍,着力撰写、编辑、制作一批高品位的科普作品。(县文广新局、县教育局)

(三)建立和完善科普监测评估体系。

1、根据国家《公民科学素质基本标准》,结合我县县情和我县的实际情况,借鉴周边县(市)的相关经验和成果,围绕公民生活和工作的实际需求,提出公民应具备的基本科学素质内容,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提供衡量尺度和指导。(县科技局、县科协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参加)

2、推动我县公民科学素质状况和《科学素质纲要》实施的监测指标体系的建设工作,委托有关监测评估机构对我县公民科学素质状况和《科学素质纲要》实施情况进行试评估。(县科技局、县科协牵头,各成员单位参与)

9.县全民创业促进就业工作报告 篇九

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全民控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发

[2013] ××号)文件精神,为全面做好我县地税系统控塑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先易后难,全面推开,堵源截流,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依法、有序开展好××县地税系统“控塑”工作,号召全体地税干部减少使用或拒绝使用不可降解的超薄塑料袋和不合格一次性发泡塑料餐饮具,减少白色污染,节约资源,促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

二、工作任务

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挥职能作用,在全县地税系统内大力宣传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和购物袋,推广使用绿色环保购物袋和餐饮具;清理“白色污染’死角,确保全县地税系统不合格一次性发泡塑料餐饮具(泡沫饭盒、杯、碟、桶、碗下同)和超薄塑料购物袋基本消除,并发挥好地税部门职能优势,向广

大纳税人宣传“控塑”工作的重要性,引导纳税人积极参与到全民控塑工作中去。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民控塑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县地方税务局全民控塑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员:×××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5月至2013年6月15日)一是成立控塑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控塑工作实施方案。三是向县局机关各股室、分局、稽查局发放《××县地方税务局全民控塑实施方案》,在全局范围内实现思想统一、步调一致。四是在全县地税系统内广泛开展“控塑”知识宣传教育,通过召开党组专题会、局务会、职工会议,发布宣传标语、墙报、黑板报等宣传手段,大力营造地税系统全民控塑的浓厚氛围。五是地税干部职工充分学习“控塑”知识的同时,号召他们向身边的亲人朋

友进行宣传动员,使控塑宣传范围进一步扩大。

(二)过渡阶段(2013年6月16日至7月20日)

全县地税系统要逐渐消化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和不合格一次性发泡塑料餐饮具,积极引进、购入替代产品,确保控塑后的工作生活秩序稳定,同时要确保不影响正常税收征管工作的开展。

(三)整治阶段(2013年9月1日至9月30日)

县局将组成检查组对县局机关、各分局控塑工作进行检查,对违规使用不合格一次性发泡塑料餐饮具(发泡塑料饭盒、杯、碟、桶、碗)和超薄塑料购物袋的工作区、生活区、食堂、职工宿舍要求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纳入年终考核范围,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总结巩固阶段(2013年10月1日以后)

在县局控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要求全县地税系统各部门要建立三项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建立控塑管理负责制。地税系统控塑日常管理工作实行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县局机关和各分局领导分片包干负责做好本部门的全民控塑工作。

二是建立巡查督查工作机制。要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巡查,巩固和提升控塑工作成果。

三是建立控塑工作考核机制。控塑工作列入年终考核范畴,作为考核分配的重要依据。

根据以上步骤实施,各分局要根据县局全民控塑实施方案,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部门全民控塑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于2013年6月30日前上报县局办公室。

各分局在实施控塑工作过程中,要积极报送工作信息。每个分局报送信息不得少于1条。

2013午7月20日前各分局将全民控塑工作开展情况上报中心县局办公室。

××县地方税务局

10.全民创业工作总结 篇十

2011年以来,我乡在区委、政府的领导下,在相关业务部门的支持、指导下,全民创业促进就业工作按照“扩量、提质、增效”的思想,新农保工作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确立方针,有序开展,普遍发动。现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实施创业项目任务8个,完成5个,完成62%;创造就业新岗位任务55个,完成141人,完成256%;扶持创业实体升级4个,完成4个,完成100%;组织创业能力培训任务50人,完成89人,完成178%,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培训后36人实现自主创业,占培训总人数40%;发展创业基地 1个。

(二)全年职业技能培训任务400人,完成407人,完成率101%%;创业培训任务50人,完成89人,完成178%。全年鉴定任务150人,完成80人,完成率53%。上半年举办各类培训班8期,其中:设施园艺116人(2期),手工十字绣49人,美容师80人,驾驶162人(2期),GYB创业培训89人(2期)。

(三)实现劳务输出3101人,其中市内2892人,自治区内102人,省外107人;半年实现劳务总收入收入3210万元,人均劳务收入3478元;有组织输出1560人,占当地输

出总数的50%;二三产业稳定就业人数2151人,占当地输出总数的69%;外出务工人员参加各种社会保险人数2822人,占输出总数的91%。年内培育1个劳务品牌,在此行业人数316人,占输出总数的10%,行政村扶持培育劳务经纪人21人。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切实强化保障。一是组织保障。结合人员调整的实际,及时调整乡劳务、新农保工作领导组织机构,进一步明确职责和责任人。二是队伍保障。按照“配强、配齐”的指导思想,及时为经济发展中心选配工作人员。三是经费保障。专门设置劳务工作经费,为日常的劳务宣传、培训、输出、跟踪服务等工作的及时、有效开展提供经费保障。

(二)严格目标管理。一是实行目标责任制。乡上与各村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经济发展中心与各信息员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奖罚,层层定责任,人人抓落实。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工作实际,完善了《业务知识培训学习制度》、《技能培训规程》等,不断加强学习、提高,明晰步骤,严格管理,促使各项工作顺利、有效开展。三是早宣传、早发动、早落实。利用春冬季有利时机,组织劳务信息员和新农保包村包队干部深入村队,层层召开群众会议,广泛宣传中央、区市和区委、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和新农保的各项方针政策,帮助农民算清帐;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转变观念,走出农村、离开土地,进城市、进工厂,主动把自己由农民转变为产业工人和城市居民,实现实质性转移。

(三)强化技能培训。一是注重扩面,与各培训部门密切配合,通过集中办班、宣传、咨询等多种形式,抓好引导性和基本技能培训,多渠道地开展提高技能等内容的培训,促使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并且稳定下来,扩大总量。二是注重质量,坚持培训质量是培训的生命,采取开班限额、除名等办法,认真搞好职业技能培训,尽可能使更多的务工劳动力能掌握必需的生产技能,增强适应企业生产需要的能力,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拿到资格证,提升外出务工质量和效益,较大幅度地提高收入。据调查,大多数外出务工人员拿到资格证后,月收入普遍增加400—600元。

(三)注重就地转移。充分发挥我乡中粮种植基地和脱水企业多、临时性就地转移潜力大的优势,积极做好外出有困难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工作,半年来全乡就地转移劳动力达到3573人,就地转移成为劳务收入增加的一个新亮点。

(四)积极搞好工作创新。一是创建信息化服务平台,充分运用信息化网络技术在各村创建信息化服务,提高各村信息员服务水平。二是强化跟踪服务,及时为中粮集团、脱水企业组织输出和输入劳务人员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为务工人员协调工资待遇。三是积极组织我乡邻近各村为中粮种植基地进行种植和番茄移栽。每天投入劳动力400—500人。

四、今后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深入开展培训工作。抓住有利时机,尤其是农民冬闲,结合中粮租地等实际,有针对性开展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工作,并且坚持抓好培训质量,抓好培训后的就业和创业。

(二)积极开展全民创业村队创建活动,以创业促进就业,以创业促进发展,在全民创业方面再创佳绩。

(三)主动加强与有关企业的联系和协调,努力做好劳务输出跟踪服务,千方百计提高农民工各项社会保障水平。

(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劳务输入和管理工作,尤其是规范企业用工管理,为输入人员创造良好的务工环境。

(六)注重加强与各报纸、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大对劳务工作及新农保的宣传力度,为新农保参保、劳务产业、全民创业的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氛围。

11.全民创业工作总结 篇十一

一、 加大政策上宣传力度,把全民创业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年初,镇上召开返乡农民工座谈会和全民创业工作会,会上学习了全民创业优惠政策,积极引导鼓励返乡农民工回乡创办经济实体,把学到的技术、能力发挥到家乡,当自己的老板,同时在集镇中心点举办了全民创业墙报2起,挂条幅3处,努力把全民创业政策宣传到群众中去。全年享受全民创业贴息贷款9户,48万元,低息贷款31户,175万元。

二、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为了更进一步加大全民创业工作力度,镇上成立了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全民创业工作组组长,全面分管此项工作,副镇长任副组长,成员有工商所所长、农村信用社主任、妇联干部及劳保所全体人员。下设办公室在镇劳动保障所,所长任办公室主任,主抓此项工作。

三、 采取主要措施。

1、 年初镇上召开经济工作会议时,要求各村引导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1~2人,并列入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纳入年终考核。

2、 党镇一把手必须帮扶一个全民创业者创办经济实体。

3、 加强全民创业技术职能培训,认真落实全民创业优惠政策。

4、 积极主动帮助解决全民创业人员在创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5、 召开全民创业工作座谈会,会上创业者做了交流发言,介绍创业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了全民创业者的积极性。

四、 优化创业环境。

通过优化政策环境、服务环境、市场环境以及人文环境,给创业者提供一个良好的创业平台,在全镇大力弘扬“夯实、奋进、发展、和谐”的创业精神,努力把群众的创业欲望释放出来,创业激情迸发出来,创业潜力挖掘出来。

,我们将更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增强创业意识,努力做好群众创业引导培训,积极营造创业者外部环境,落实创业优惠政策,继续把全民创业工作实施情况纳入目标管理,形成组织有方,工作得力,运转协调,务实高效的工作体系,推动全民创业工程顺利实施。

12.促进全民创业实施方案 篇十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县促进全民创业实施方案》文件精神,鼓励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根据乡 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领导责任,统筹规划扩大就业,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新机制,实现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加快全民创业步伐。

二、工作目标

以“造就百名小老板,带动千人大就业”活动为载体,全面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每年80人以上开展创业能力培训,扶持30人成功创业,培育5名创业带头人,带动100人实现就业再就业。优化创业环境,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体系,形成政策扶持、创业服务、创业培训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三、工作内容

(一)加大创业培训力度

1.拓展创业培训对象。面向乡村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转退伍军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返乡农民工、残疾人等对象开展各种创业培训,提高创业能力。

2.创新创业培训模式。丰富创业培训的内容和手段,增强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按照统一的SIYB创业培训技术标准组织教学,选用具有地方特色的教辅资料,探索适合不同对象需求的培训模式。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性质,创造性地开展创业培训,积极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二)落实创业扶持政策

⒈鼓励劳动者积极参加创业培训。具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均可自愿参加SIYB创业培训,免费接受不少于3个月的后续服务。

⒉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积极探索建立创业培训、信用社区与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联动机制,扩大贷款范围,提高贷款额度,降低担保门槛,简化办理程序。

⒊认真落实优惠和扶持政策。工商、税务、城建、卫生、文化、公安、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广泛调查摸底,主动服务,积极落实国家有关创业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三)降低创业门槛

⒈放宽创业扶持对象。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本乡户籍乡村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转业军人、返乡创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均为鼓励自主创业的扶持对象。

⒉放宽准入领域和经营范围。法律法规未明令禁入的所有行业和领域,一律向自主创业扶持对象开放;对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自主创业扶持对象可自主选择和申请经营项目;对超范围经营的,只要不是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破坏资源和污染环境等行业的,且未造成社会危害后果的,在限期内改正其违规行为的,不予处罚。

⒊放宽经营场所。在符合规划、环保、安全生产等规定的情况下,允许以家庭住所为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经批准的临时商业用房可视为有效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进行工商登记时,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乡镇(街道)或村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临时经营场所(住所)使用证明》等均可作为有效合法的经营场所使用凭证。

(四)加强创业指导服务

1.搭建创业服务平台。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立覆盖各级联动的创业服务平台,为劳动者创业提供一切便利。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增设创业服务窗口,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政策咨询、小额担保贷款、项目支撑、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要紧密结合当地经济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投资少、见效快、带动就业效果好的创业项目,建立项目资源库,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积极推介创业项目。

2.建立创业孵化基地。采取自建、租赁、资源整合等多

种方式建立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合理安排适合劳动者创业的经营场所,为缺乏创业经验和经营场地的创业者提供一段时期的孵化和政策扶持,提高创业成功率。

3.建立创业指导专家队伍。建立财政等部门工作人员和创业明星、企业成功人士等社会各方面专家组成的创业专家指导组,通过门诊、上门、电话、集中、一帮一等方式,为创业者提供持续有效的专业化、针对性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为加强促进全民创业工作的领导,乡镇人民政府成立促进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乡促进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统一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安排部署促进全民创业工作。由XX同志任组长,XX同志任副组长,有关单位负责人XX、XX、XX、XX、XXX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X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营造良好环境。全乡各级各部门要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效能建设,规范行政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环境。行政执法部门一律不得下达定额罚款指标,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经营,严禁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欺诈、不正当竞争和制假贩假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行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良好的市场环境。对回乡创办经济实体的人员,在人才引进、劳动保障、职称评定、员工落户、子女入学、政府奖励等方面实行同等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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