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的法律作文(共10篇)
1.生活中的法律作文 篇一
在20世纪五十年代,中国的文盲十分的多,中国处在“一穷二白”的处境中。大多数人没有书读,只有一些孩子能读得到书,导致一些人二三十岁了,大字不会几个。而如今的21世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则使许多人免费读上了书。
我在书上学习了这一法律,它不算附则共六十条,此法要求了国家要有九年义务教育,使每个人都有文化,只要是中国国籍,都可享受这一政策。并且规定国家要支出钱来改善一些穷苦小学,家长也理应让孩子受教育,抚养他们。
企业不可以招聘童工,学校要给学生良好的教育……这些政策使中华人民的花朵绽放的更美丽,中国的“一穷二白”时代已经结束,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我体会到了国家对我们这些小苗十分重视,国家渴望栋梁。
当然,为了让我们在阳光的环境下读书,国家不准学校向学生推销上辅导班和其他东西。这都是为着我们。
所以中华的少年们啊,在这环境中茁壮成长,用这国家给予的九年义务教育,成为百年大树,成为国家的栋梁!
我衔上一朵栋梁之花,走上了成为大树的道路。
2.生活中的法律作文1000字 篇二
危险常常在我们身边,一不小心它攻击的对象就是你。现代科技正迈向高峰,汽车已开进千家万户,它给人们带来了快捷,但同时也带来灾难。
亮油油的公路如一条长龙在崇山峻岭中蜿蜒盘旋,行驶在它身体上的便是各种各样的汽车。汽车在马路上尽请地行驶着发出愉快的呼声,万物都给它让出了一片空地。可是由于谁都想早点到达目的地便加快了速度。俗话说:“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在飞快行驶的情况下,我们的生命也因此受到了伤害,在相对运动的力量下,两辆汽车撞在了一起,撞得头晕眼花也因此来到了医院,弄得自己遍体鳞伤还差点失去生命,有的倒是自己一走了之,留给亲人的却是泣不成声的伤心难过。为了一时的快捷、开心,事后却造成这么多的遗憾与痛苦,还不如安安心心,健健康康的生活。
上当受骗是我们经常听说也是熟悉不过的了,世界那么大,什么样的人都有,我们不可能一一了解也不可能改变。但我们可以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使自己不受到伤害。
人的脸就像彩灯一样一会儿一个颜色,我们也就是因为坏人狡猾的相貌给迷惑了。例如:对我们小学生进行诈骗拐卖的也是比较广泛的,就像有时一些看起来很普通的问路——陌生人向你问路,你告诉他在哪里,他装着不知道让你带他去,他会趁没人你自己也不注意捆走你拿去卖。还有让你服用加工过的糖果,让你晕后再卖,他们的花招真是多得不能再多,而当我们面临这一系列事的时候应正确对待,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现在未成年人犯罪的事也是一件不可小视的问题。正是由于我们好奇的心理,任何事都想去尝试一下,特别是网络游戏,可以说是成了大家共同的爱好,它就像一条虫,只要你接触了它,它就会进入你的生活,占据你的所有精力和时间,带着你误入歧途,真正成为它的永久的奴隶,为它服务而离开学习。我们一定要正确对待它,让它成为我们的工具,别让他的阴谋得逞。因为光明大道上很宽敞,平凡世界里也很美丽,我们何必要生在福中不知福呢?
我们正是初升的太阳,是大地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是爸妈的收获,是祖国的接班人。每个人活着都有责任,我们的责任就是——好好学习,成就未来。生活就像一条怪石多多的“小路”,在小路上有许多荆棘与坎坷,我们要有信心,也要正确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使自己幸福健康地成长,今后成为祖国的栋梁。
3.法律让生活更美好作文 篇三
是呀!法律无处不在,它使社会有秩序,使我们受到保护,使违法的人受到惩罚……我们,不就是在法律维护下长大的吗?
试想,假如有一天,没有了法律,社会将变成什么样呢?街道上,人和汽车抢着过马路;每天都有强盗在抢别人的包……看来,少了这个“护卫使者”还真不行!
可是,法律究竟是什么呢?
在我们的“法制队会”上,同学们讲了一个又一个令人深思的故事。其中有一个故事给我印象最深,讲的是一位四年级的同学,因考试成绩不理想而不敢回家。这时,来了一位“好心”的叔叔,在他无比饥饿的时候,给他吃棒棒糖和巧克力,还请他喝可乐。小男孩本以为遇见了“救星”,可谁知等他吃饱喝足了,那位叔叔却把他领到了荒山之中,再也找不回来了。小男孩这才明白,那位叔叔不是救星,而是人贩子!
我恍然大悟,我们不能光靠法律的保护,还要有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还有法律捕捉不到的角落。
可是,我们应该怎样做好防范措施呢?
这个故事就警示我们,切记不能跟陌生人说话,不能吃陌生人的东西,更不能跟他(她)走;在深夜时,尽量避免单独外出。法律的保护,也需要我们的配合。
4.法律让生活更美好作文 篇四
法律,只是个很简单的词语,但是,我们有没有遵守它呢?为什么现在的青少年很喜欢做一些犯罪的事情呢?道理很简单,因为现在的青少年属于青春期,容易对一些事情感兴趣。而且父母又偏于怜爱,包庇而造成的。
青少年的犯罪犯法有很多:学成年人抽烟、喝酒。未满18岁就去网吧聊天。吸毒、甚至还有人杀人放火,抢劫,偷东西……抓住进行犯罪活动的青年人后。等到警察问:“你知不知道这是犯法的犯罪活动?”大部分青年人都会说:“知道。”警察又问:“那你为什么明知故犯?”大部分的青年人又说:“我就是很想去网吧聊聊天,上上网,玩玩游戏,上QQ吗……”
这些进行犯罪活动的青年人大多都是独生子女,因为父母没有让他们进行心理沟通,没让子女受到挫折,引起自己的孩子想进行犯罪的心理。
5.法律与生活 篇五
《法律 与 生活》
系别:汽车工程系
班级:820115
学号:82011524
姓名:李延帮
指导老师:孙由体
日期:2012-12-
1《法律与生活》回顾与思考
应当说现实生活与法律是紧密联系的。而法律的产生与发展很大程度上又是基于我们逐渐发展的道德观念的,就是法律也是从我们千百年来养成的道德习惯中产生的,所以说法律是出自人们的,从这点来说法律与人们也是不可分割的关系。
另外我还觉得法律的制定是通过人们的,因为制定法律的权力属于人们,执行法律的权力属于人们,从种种角度来说法律与人都是紧密相连的。通过一学期课程中学习,我收获很多,感受很多。下面是我对此课程的回顾与总结。
片段一:法治的力量 第一次上课,孙老师和我们一起观看了2011法治人物颁奖典礼,其中令我最深刻的是打拐英雄陈士渠,他一心只愿天下无拐!陈士渠透露,在4月13日公安部召开深化打拐行动专项会议后,目前全国公安打拐已经进入新的阶段。6月1日,公安部建立来历不明儿童失踪查找机制,凡是儿童失踪案件公安部门都要查找,疑似来历不明儿童都要采血,进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比对。
2009年4月,公安部建成全国打拐DNA信息库。公安部方面称,DNA检验技术具有个体识别率高、亲缘关系认定准确的特点,是确认被拐卖儿童身份最有效的技术手段之一。陈士渠称,从2009年4月到现在,全国公安部门通过全国打拐DNA信息库比对,已经解救了1400余名来历不明儿童。目前,拐卖儿童犯罪已经得到有效遏制。
谈及全国打拐DNA信息库,陈士渠介绍,在接到孩子失踪报案后,公安部门会把孩子失踪的父母的DNA资料全部采血入库,同时警方也会把来历不明儿童的DNA也采血入库。在DNA库中,专业的软件会自动比对,如果有父母和来历不明儿童的DNA吻合,软件会自动提示。对于比对成功的父母和孩子,公安部会对其进行复核,完全确认后会将孩子送还亲生父母。
在送还程序上,陈士渠表示,对于超过16岁的孩子,他们已经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公安部门会尊重本人意见,由孩子自己选择是否回到亲生父母身边。16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尊重亲生父母意见,具体还要和孩子、养父母协商。他的影响甚远,有效遏制了拐卖儿童犯罪。从他的故事中让我明白:没有法律,没有规矩,世界就乱套了,有了规定有了法律,大家都遵守,社会秩序就会得到有效的控制。只有法律才能正真保护我们。我们应该学会懂法、守法、用法,维护自己和他人的权利。
片段二:婚姻法
首先老师通过关于于长青案例的视频,让我们初步了解婚姻法。我对于长青的案件有很深的印象。下面是我自己的分析:案件中的于长青和郭晓欣 在长达两年的时间有同居的关系,并且生下了一个儿子,他们的这些 行为已经构成事实婚姻,而于长青又并没有与自己的法定妻子离婚,所以他们的行为是构成重婚罪的。对于于长青和郭晓欣订立的那份协议的效力问题,我认为他是没有效 力的,虽然他们订立的协议虽然是一份赠与合同但是仔细看来这份合 同是不生效的,因为赠与合同当事人赠与的东西必须是赠与人的个人 财产,然而在本案中于长青协议中要赠与郭晓欣的这栋别墅应该是属 于于长青和他妻子的共同财产,于长青没有权利在妻子没有同意的情 况下将夫妻的共同财产赠与第三人,所以于长青与郭晓欣的那份赠与 别墅的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于长青与其妻子写的那份保证书的效力问题应该是很明确的既 没有法律效力,从保证书的内容来看表现的很幼稚,完全是夫妻之间 一种相互安慰的协议,双方都没有真实的意思表示,这份协议的建立 完全是出于夫妻情感的因素,所以这份“协议”没有事实上的法律效 力,所以于长青说其如果有保证书里的出轨行为就放弃一切财产的保 证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能作为法庭上的证据使用。接下来应该解决的就是郭晓欣母子的问题,虽然郭晓欣的行为 构成了重婚罪,但是“小宝”毕竟是于长青的亲生的儿子,在法律上 这个孩子具有法定的继承权,并且从案件各个当事人的情况来考虑,郭晓欣的压力是最大的,面临着自己的生存问题以及孩子的抚养问题,所以我认为对这个案件的审理应该充分考虑郭晓欣的情况,面对两个 无效的合同,法院应该从财产的继承方面入手,虽然于长青的妻子拥 有优先的继承权,但是考虑到郭晓欣母子的现实情况,法院应该按照 合适的比例将于长青的部分财产(实际上应该包括夫妻的共同财产)由 其儿子“小宝”来继承。从他的案件中我们明白: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社会道德,严于律己,遵守法律,做一个合格的公民,为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风气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片段三:法眼看酒驾
自从醉驾入刑法律生效时间2011年5月以来,酒后驾驶得到明显的改善。老师首先放一系列的视频关于饮酒驾驶的案例。其中高晓松醉酒驾驶一案,我有很深的感悟,他的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著名音乐人高晓松在2011年5月9日晚,因酒后驾驶,造成四车追尾。10日,高晓松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成为醉驾入刑第一人。案例分析很显然,这是一桩酒后驾驶酿成的罪行,它和所有其他的交通事故案件一样,都因为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发生。但是它却是有它的不同之处,这特别之处也引起了人们对此事的特别关注。因为肇事者是大明星,社会地位很高的大明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原则受到考验,当然这样的审判结果也表明了中国法制的健全和规范。大众对此事舆论哗然,意见不一。但此事更多的是给大家敲响警钟:法律的权威谁都不可挑战。一方面,高晓松并没有因其名人身份而逃脱了法律的惩罚,而是因违反中国行政法和刑法而面临双重处罚——既要受行政处罚又要面临牢狱之惩,这表明北京司法机关对违法者一视同仁的公平态度;另一方面,在刑法修正案
(八)刚刚生效半个月时,高晓松以其名人身份承担刑事责任,也是对社会一次有效的警示教育,因此可以说,这一司法判决,不仅体现了刑法的特殊
预防功能,更是体现了其一般预防作用。在酒驾屡禁不止的当前中国,该判决犹如一剂醒酒药,给了很多无视法律和公共秩序的酒驾者一棒。
从道德上讲,高晓松作为一代名人,他承认自己的罪行并决议改过也彰显了名家高尚的风范。“酒令智昏,以我为戒”,这提醒人们要时刻注意并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能到违法犯罪了才后悔不已!把握好自己的权利也要时刻提醒自己去履行自己的义务。以法律和道德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做一个合格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民。
反思及感想高晓松酒驾,我们没必要太过惊诧。高晓松是著名音乐人,是《中国达人秀》上的当红评委,可他跟我们一样是普通人,是人都会犯点错误,这是难免的。关键在于能否及时认清错误。可喜的是,高晓松作出“永不酒驾”的承诺,希望这是刻骨铭心之后的反省。其实我们每个人都不该幸灾乐祸,要跟高晓松一起坐下来反思,如果是我们自己该怎么办,我们自己也该对酒驾说不。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酒驾带来的伤痛是铭心刻骨的。之所以出重拳治理酒驾,有“乱世用重典”的意味,更大程度上是在警醒侥幸者不要铤风走险。过去认为罚点钱就能摆平一切、最多拘留十五天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公众不该有那种侥幸心理,要多思考思考酒驾造成的危险。交警抓酒驾,不是跟司机玩猫捉老鼠,而是实实在在为司机着想,为司机的家庭着想。酒驾极有可能产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会带来人员伤亡,这是我们不想看到的。中国现在的交通条件有待改善,相关的交通法也需要建立和健全。我国的法治进程正在加快,因此我们要做一个具有法律修养的公民。我们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讲法律,讲证据,讲程序,讲法理;要知法、懂法、用法。自觉树立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努力树立法律信仰,积极学习宣传法律知识,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维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也规范着我们每个人的行为。我们以法律和道德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为努力建设法治国家、早日步入和谐社会做我们应有的贡献!
法律与生活课程即将结束,在这一学期里,我收获很多,学到了很多知识,领会了很多做人的道理。法律是一门值得终生学习的学问,其一,在于其趣味性,其二,在于其哲理性。其三,则在于其综合性。学习法律课程,刚开始,看了很多案例,觉得很有趣,但学到最后,却发现,所有的案例都在反应一定的理念。
6.法律与生活课程总结 篇六
法律与生活课程回顾
课程回顾之一 走进法制人物,感受法制力量(十年法制人物)
课程回顾之二 高晓松被判刑:酒驾者能否放下酒杯
课程回顾之三 电影《因父之名》——及电影后面的故事
课程回顾之四 关于大学生犯罪——马加爵事件
课程回顾之五 电影《被告山杠爷》思考:情与法 法制与人治
课程回顾之六 学习总结与感想
上课时间:周二下午7、8节
院系: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学号:
姓名: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法律与生活课程回顾 2011年12月18日
网上发帖披露有关情况,并向权威专家咨询,对奶粉质量问题实名向国家质监总局举报。无疑,他冒着很大的风险和压力,但正是他的一系列举动,引发了一场国家行动,使得国家对奶粉质量问题空前的重视,也换回了千千万万宝宝的健康。一个普普通通的医生,用自己的执着对良知作出了最好的注解。
感受:“法治人物的评选,是从普通人当中发现我们一点一滴的进步,把它积累起来是我们中国法治真正的进步,我们应该把我们的进步更多转为能够让普通观众发现值得我们尊重的人,因为那个人就是我们自己。”正如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曲新久对法治人物所作的这个注解,法治人物是平凡而又极不平凡的,要成为这样的人物说难也不难,我们每个人身上都蕴藏着这样的力量,当我们都能善于发现这种力量,并身体力行发挥这种力量,法治的明天就会更美好。
课程回顾之二 高晓松被判刑:酒驾者能否放下酒杯?
2011年5月17日,著名音乐人高晓松因醉酒驾驶导致车祸,被北京市东城区法院一审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人民币。此前,他已经因为醉驾而被北京警方依法吊销了驾驶证并规定5年内不得再申领中国驾照。毫无疑问,这是一个让人欣慰的结果。
一方面,高晓松并没有因其名人身份而逃脱了法律的惩罚,而是因违反中国行政法和刑法而面临双重处罚——既要受行政处罚又要面临牢狱之惩,这表明司法机关对违法者一视同仁的公平态度;另一方面,在刑法修正案
(八)刚刚生效半个月时,高晓松以其名人身份承担刑事责任,也是对社会一次有效的警示教育,因此可以说,这一-34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法律与生活课程回顾 2011年12月18日
课程回顾之四 关于大学生犯罪——马加爵事件
2004年2月23日,云南省昆明市云南大学6幢317号宿舍发现4具男性尸体,经查死者是该校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2000级的4名学生,唐学礼、杨开红、邵瑞杰和龚博。云南省公安厅和昆明市公安局在之后的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后认定,4人的同学马加爵有重大作案嫌疑。而此时马加爵已失踪数天。
马加爵1981年5月4日出生,今年不到23岁,杀人手段却极其残忍。警方发现尸体死亡原因都为脑部钝器击打所致。2月24日,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3月1日又向社会公开发布了通缉令,悬赏20万,查缉马加爵。
最后,马加爵在海南落网,被依法判处死刑。顷刻间朝阳般年轻的生命消逝了,马加爵本人最后受到了法律最严厉的制裁,但是留给5个家庭的痛苦是时间和金钱都无法弥补的。
马加爵事件的反思:如何防止类似悲剧重演
本案虽已尘埃落定,但留给人们的是更深的思考。有关专家分析,马家爵犯罪是因为穷困、歧视而心理畸变、人格分裂发展的结果,是强烈、压抑的情绪和扭曲的人生观所致,是自以为是、惟我独尊、极端自私心理的恶性发展。实质上,马加爵犯罪是他受到周围环境的歧视和不公平对待的结果。而他自己又不会调整心态去适应并正确面对现实、难以排解痛苦,终于有一天在一点小事的刺激下积郁爆发、心理崩溃并挺而走险、报复杀人,铸下弥天大罪。马家爵也是这个充满岐视的社会的直接受害者。处于像他这样境况和地位的人很多,采取-6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法律与生活课程回顾 2011年12月18日
逼出了人命,使自己成了被告。山杠爷“好心”办了坏事,错就错在他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在现代法治国家,小到治理一个村庄,大到治理一个国家,都应该按照法律办事,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依法治国。
情与法应具有三个层次的关系,即寓情于法,力求取得执法的最佳效果,情指的是执法为民的真情;法不容情,捍卫法律的神圣与尊严,情指的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法外情;正义之情,锤炼执法如山的司法品性,情指的是具有廉洁从检的职业操守和品格。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有情有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在法律面前,我们既要遵循法内之情的客观要求,更要自觉化解情法冲突的矛盾现象,坚决杜绝和抵制有悖于法律的情感,不亵渎法律,就不会玷污检察官的崇高形象和高尚人格。单纯的法治并不完美,中国历史已经多次证明了这个结论。单纯的人治也不可能完美,中国的历史同样对此做出了验证。中国古人的宝贵经验是,法治一定要与人治相结合,才是更为合理、更为朝向完美的制度。
社会秩序需要法制,社会发展需要人治。
课程回顾之六 学习总结与感想
7.法律保障生活教学设计 篇七
一、教学目标:
1.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树立尊重规范、尊重法律的意识,感受法律的尊严,自觉做一个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人
2.能力目标
能够增强自觉按照社会要求规范自己活动的能力,逐步提高自我控制、约束自己行为的能力。
3.知识目标:知道法律保障我们的生活,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理解法律的特征与作用。
二、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法律的特征与作用。
教学难点:法律的特征与法律的作用。
三、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视频“一生相伴,哪些法律在保护着你?”
提出问题:1、看完视频,你有什么感受呢?
引导学生回答,并总结导出课题。
讲授新课:
(一)法律的特征
教师:在众多规则之中,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正常有序的社会生活,不仅要依靠一般的规章制度和道德规范来维护,还需要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来维护,那就是法律。那么,法律的“特殊”体现在哪些方面?
活动:观察漫画——(1)公交车让座(2)无证驾驶(3)校规校纪
根据以上情境,从产生方式、实施手段、调整对象和范围方面,小组讨论法律与道德、校纪校规有什么不同。
小组合作学习完成表格内容。
内容 | 产生方式 | 实施手段 | 调整对象 |
和范围 | |||
法律 | 国家制定 | ||
或认可 | 靠国家强 | ||
制力保证实施 | 全体社会成员 | ||
道德 | 自发形式 | 靠社会舆论、人们的 | |
内心信念等,自觉遵守 | 全体社会成员 | ||
校纪 | |||
校规 | 学校制定 | 批评教育,学 | |
生自觉遵守 | 学校的师生 |
活动:来源上看法律
在我国,制定法律的权力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的制定过程包括法律案的提出、审议、表决和公布四个环节。法律案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后,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实施。
(1)从法律的来源上看,法律有什么特征?
(2)法律与道德的来源一样吗?有什么不同?
各小组讨论分享
提示:(2)不一样。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道德规范是人们长期共同生活而约定俗成、自发形成的,道德等其他行为规范不是由国家制定的。
活动:观察图片——军队、警察、法庭、监狱这四幅图片说明了什么?
学生:
提示: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国家强制力主要包括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法律的实施以强大的国家力量作后盾,这是法律区别于道德等行为规范的最主要特征。
活动:探究与分享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加大反腐力度,“老虎”“苍蝇”一起打。近年来,我国开展“天网”行动,抓捕外逃贪官。
以上举措说明了什么?带给我们的启示有哪些?
学生:
提示: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不管官员位多高、权多重,只要犯法同样被法律追究,说明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谁也不能例外。
教师:从上面的这些活动中我们来归纳一下,法律的特征是什么?
归纳:①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②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③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教师:通过学习我们认识到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请同学们思考在当今法治社会里,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表现在哪些方面?
学生:①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②每个公民都平等的受到法律的保护,平等的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③任何人不论职务高低、功劳大小,只要触犯国家法律,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法律的作用:
上图给我们有哪些启示?
1、法律规范着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保护着我们的生活,为我们的成长和发展创造安全、健康、有序的社会环境。
(1)结合视频中涉及的那些疫情中不能做的违法行为及王某某被判刑,说明什么?
(2)法律明确规定的不能做的违法行为说明法律具有怎样的作用?
学生回答:
教师总结:
(1)答:说明法律让我们懂得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为我们评判自己和他人的行为提供了准绳,指引教育人向善。
(2)答:法律规范着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为我们的成长和发展创造安全、健康、有序的社会环境。
抗击疫情期间公民的权利与义务
请同学们观看视频,思考两个问题?
思考:
1.杨某某受到法律的制裁说明法律具有什么作用?
学生回答:
教师总结:
1、惩恶扬善,伸张正义。
2、法律通过解决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
A规范作用:法律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保护着我们的生活,为我们的成长创造安全、健康、有序的社会环境。
法律让我们懂得在社会生活中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
B评价作用:法律也为我们评判、预测自己和他人的行为,提供了准绳,指引、教育人向善。
C保护作用:法律通过解决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惩恶扬善、伸张正义,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是我们的保护神
课堂小结习题检测:
作业布置,巩固新知:
8.吃糖与法律_生活随笔 篇八
孩子眨着眼睛,嘴里仍在咀嚼。他大概在想,他的“小时候”是段很长的时间,要在这很长的时间里保护牙齿,而不是在今天晚上,所以,他仍然吃糖。
我的意思只好深入:“请你不要躺在床上吃糖。”
孩子说:“我还没有咽下去哩。”
这又激发了我更为明确的指令:“请你现在就起床,立即把嘴里的糖吐掉,并记住,永远不允许含着糖睡觉。”
孩子起床把糖吐掉了,但他仍在抗辩:“我又没有睡着。”
孩子也会钻词句的漏洞。这就是一般号召向律令过渡的原理。
“保护牙齿”的说法使孩子不晓得该怎样用行动来保护。一般号召只能诱发孩子想你的词句,启发他的思维,但就是不能和立即把嘴里的糖吐掉这个动作联系起来。
律令是生硬的,律令的优点在于,孩子不需要格外用心去考虑该怎样保护牙齿。如果孩子自己思考,他也会想到这条指令,写出保护牙齿的具体措施来。他必定会搜罗各种注意事项,特别是我们常说的用实际行动来保护牙齿。这样,孩子时刻处在保护牙齿的行为警觉之中。
反过来说,大人们在发出号召的时刻,自己首先不愿动脑筋制定律令,总是在一步步眼看号召即将落空的情况下,才想到应该有具体行动措施“出台”。所谓“细化”,永远都是在孩子眨巴着眼睛显出困惑的情况下被迫完成的。
9.法律专业学生学习生活的自我鉴定 篇九
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对于我来说同样重要。我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社团活动,锻炼了组织与协调能力,利用课余时间作兼职家教、营销员,争取自强、自立。在寒、暑假期间,我到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实习,并撰写了实习报告和论文,做到了理论联系实践。
锐意进取,永不自满是我的座右铭。在法学专业课之外我又辅修了许多跨专业选修课,它们使我获得了丰富的文学,社会学,英美文化等知识,并使英语的听、说、读、写能力具有了较高的水平,扎实的学业和成熟的心理使我有信心融入竞争激烈的社会。
在几年的学习生活中,系统学习了法理学、行政法模块、经济法模块等专业知识,通过实习积累了转丰富的工作经验。大学几年,经过老师的精心培养和我的个人努力,我已经完全具备了当代大学生应有的各方面素质和能力。在拥有较广博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面的基础上,我系统地掌握了法律学科的专业知识,而且通晓一定的理工科知识,精通外语,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在课余时间我努力学习英语,提高自己的英语能力,并使英语的听、说、读、写能力具有了较高的水平。我相信扎实的 学业和成熟的心理使我有信心融入竞争激烈的社会。
10.生活中的法律作文 篇十
学习目标
能力——能够正确理解法律在公民生活中的作用。
知识——懂得法律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规范人们的行为,通过解决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学习重点、难点 法律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学习过程
(一)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
阅读课本92——93页郭某的案例
议一议 镇政府的做法根据是什么?这里体现了法律的什么作用?
想一想 法律的重要内容是什么?怎么理解法律正是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来规范人们行为的?
(二)法律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想一想 说一说 自己或者家人与他人发生过权益纠纷吗?你想过用那些办法解决?最终是怎么解决的?有没有更好的办法/?
阅读94页正文
说一说 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应该怎么办?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来解决/?这体现了法律的哪一作用?
阅读94页相关链接
说一说 诉讼分为哪几类?你能将它们区分开吗?
阅读94——95的案例
说一说 法律是怎样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的?这一案例属于哪种诉讼?
阅读95页相关链接
说一说 法律制裁分为哪几种?
试一试 你能在本册课本中找到相关的案例和对应的制裁吗?
学习总结
1、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
法律在公民生活中的作用
2、法律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达标检测
一、 单项选择
1、下列属于行政诉讼的是( )
a张某起诉刘某欠债不还
b李某不服人民法院判决,向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讼
c朱某检举胡某贪污
d黄某起诉某国家机关“不作为”而导致自己合法权益受损
2、“法律在哪里实现自由,也必将在哪里限制自由。”由此可知( )
a离开法律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
b法律确认的自由可以在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随意行使
c公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离不开法律的规范和保障
d法律就是用力来限制权利和自由的
二、简答题
3.法律在公民生活中的作用有哪些?试举例说明之。
第二框参考答案:
一1、d 2、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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