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81-2002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2024-07-13

JGJ81-2002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1.JGJ81-2002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篇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JGJ82-9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 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 JGJ82—91

主编单位:湖北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2年11月1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的通知 建标〔1992〕2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委:

根据原国家建工总局(82)建工科字第14号文的要求,由湖北省建筑工程总公司主编的《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JGJ82—91,自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归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湖北省建筑工程总公司负责。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二年四月十六日

目次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连接设计2„„„„„„„„„„„„„„„„„„„ 第一节一般规定2„„„„„„„„„„„„„„„„„„ 第二节摩擦型连接的计算3„„„„„„„„„„„„„„ 第三节承压型连接的计算6„„„„„„„„„„„„„„ 第四节接头设计7„„„„„„„„„„„„„„„„„„ 第五节连接构造要求13„„„„„„„„„„„„„„„„ 第三章施工及验收16„„„„„„„„„„„„„„„„„ 第一节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储运和保管16„„„„„„„„„ 第二节高强度螺栓连接构件的制作17„„„„„„„„„„ 第三节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和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检验18„„„ 第四节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安装20„„„„„„„„„„„ 第五节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24„„„„„ 第六节油漆25„„„„„„„„„„„„„„„„„„„ 附录一非法定计量单位与法定计量单位换算关系26„„„„ 附录二本规程用词说明27„„„„„„„„„„„„„„„ 附加说明28„„„„„„„„„„„„„„„„„„„„„„ 主要符号

作用和作用效应 F——集中荷载; M——弯矩; N——轴心力;

P——高强度螺栓的预拉力; V——剪力。计算指标

——每个高强度螺栓的受拉、受剪和承压承载力设计值;

f——钢材的抗拉、抗压和抗弯强度设计值;

——高强度螺栓的抗拉、抗剪和承压强度设计值;

σ——正应力。几何参数

A——毛截面面积; An——净截面面积; I——毛截面惯性矩; S——毛截面面积矩; α——间距; d——直径; d0——孔径; l——长度;

lz——集中荷载在腹板计算高度边缘上的假定分布长度。计算系数及其它

n——高强度螺栓的数目;

nl——所计算截面上高强度螺栓的数目; nf——高强度螺栓传力摩擦面数目; μ——高强度螺栓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 Ψ——集中荷载的增大系数。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在钢结构工程中,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

第1.0.2条本规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钢结构工程中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与验收。

第1.0.3条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程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7)、《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J18)及《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5)的有关规定。

设计在特殊环境(如高温或腐蚀作用)中应用的高强度螺栓连接时,尚应符合现行有关专门标准的要求。

第1.0.4条本规程采用的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分别符合《钢结构用大六角头螺栓》(GB1228)、《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母型式与尺寸》(GB1229)、《钢结构用高强度垫圈型式与尺寸》(GB1230)、《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1231)或《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形式尺寸》(GB3632)和《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技术条件》(GB3633)的规定。

第1.0.5条在设计图、施工图中均应注明所用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性能等级、规格、连接型式、预拉力、摩擦面抗滑移系数以及连接后的防锈要求。当设计中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直径的高强度螺栓时,还应注明所选定的需进行抗滑移系数检验的螺栓直径。

第1.0.6条在高强度螺栓施拧、构件摩擦面处理及安装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劳动保护和安全技术等有关规定。第二章连接设计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2.1.1条本规程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用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计算。高强度螺栓连接应按其不同类型分别考虑下列极限状态:

一、摩擦型连接在荷载设计值下,连接件之间产生相对滑移,作为其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二、承压型连接在荷载设计值下,螺栓或连接件达到最大承载能力,作为其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在荷载标准值下,连接件间产生相对滑移,作为其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第2.1.2条高强度螺栓连接宜按构件的内力设计值进行设计。必要时(如需与构件等强度连接),也可按构件的承载力设计值进行设计。

第2.1.3条高强度螺栓承压型连接不得用于下列各种构件连接中: 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构件连接; 承受反复荷载作用的构件连接; 冷弯薄壁型钢构件连接。

第2.1.4条对壁厚小于4mm的冷弯薄壁型钢,其连接摩擦面处理宜只采用清除油垢或钢丝刷清除浮锈的方法。

第2.1.5条在同一设计项目中,所选用的高强度螺栓直径,不宜多于两种;用于冷弯薄壁型钢连接的高强度螺栓直径,不宜大于16mm。

第2.1.6条高强度螺栓连接的环境温度高于150℃时,应采取隔热的措施予以防护。摩擦型连接的环境温度为100~150℃时,其设计承载力应降低10%。

第二节摩擦型连接的计算

第2.2.1条抗剪连接(承受垂直于螺栓杆轴方向内力的连接)中,一个高强度螺栓的受剪承载力设计值Nbv应按下式计算:

(2.2.1)

式中k——系数,对普通钢结构构件k=0.9,对冷弯薄壁型 钢构件k=0.8; nf——传力摩擦面数;

μ——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按表2.2.1-1采用; P——高强度螺栓的预拉力按表2.2.1-2采用。

值亦可由表2.2.3查得。

摩擦面抗滑移系数μ值

表2.2.1-1

注:当连接构件采用不同钢号时,μ值应按相应的较低值取用。

每个高强度螺栓的预拉力P(kN)

表2.2.1-2

第2.2.2条螺栓杆轴方向受拉的连接中,一个高强度螺栓的受拉承载力设计值按下式计算:

(2.2.2)

应第2.2.3条摩擦型连接同时承受剪切和螺栓杆轴方向的外拉力时,一个高强度螺栓的受剪承载力设计值应按下式计算:

(2.2.3)

式中Nt——每个高强度螺栓在其杆轴方向的外拉力,其值不得大于0.8P。

无外拉力时,连接着普通钢结构构件的每个高强度螺栓,在一个摩擦面上的受剪承载力设计值可由表2.2.3中查得。

第2.2.4条在轴向受力构件采用高强度螺栓摩擦型连接处,构件强度σ应按下式计算:(2.2.4-1)

(2.2.4-2)

式中N——轴向拉力或轴心压力;

N′——折算轴力,对普通钢结构构件为:

对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构件为:

An——构件净截面面积; A——构件毛截面面积;

nl——所计算截面(连接最外列螺栓处)上高强度螺栓数; n——在节点或拼接处,构件一端连接的高强度螺栓数; f——构件钢材抗拉或抗压强度设计值。

摩擦型连接中每个高强度螺栓一个摩擦面上的受剪承载力(kN)表2.2.3

1.当用于冷弯薄壁型钢结构连接时,表中值应乘以0.89予以降低;

2.当高强度螺栓连接同时承受剪切和螺栓杆轴方向的外拉力时,其抗剪承载力设计值应按表中数值乘以予以降低。

第2.2.5条抗剪摩擦型连接在动力荷载重复作用下,可不进行疲劳计算;但其连接处的主体金属,应按《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7)中有关规定进行疲劳计算。

第三节承压型连接的计算 第2.3.1条高强度螺栓的承压型连接,应按表2.2.1-2中数值施加预拉力设计值P,其连接处摩擦面的处理方法与摩擦型连接要求相同。

第2.3.2条在受剪承压型连接中,每个高强度螺栓的承载力,应取受剪和承压承载力设计值的较小者;同时尚应按第2.3.5条控制受剪承载力的取值:

受剪承载力设计值

(2.3.2-1)

承压承载力设计值

(2.3.2-2)

式中nv——受剪面数;

d——螺栓公称直径;在式(2.3.2-1)中,当剪切面在螺纹处时,应用螺纹有效直径de代替d,但应尽量避免螺纹深入到剪切面;

——在同一受力方向的承压构件的较小总厚度;

——螺栓的抗剪和母材承压强度设计值,应按表2.3.2中采用。

承压型连接的强度设计值(kN/cm)

表2.3.2

第2.3.3条承压型连接承受螺栓杆轴方向的外拉力时,每个高强度螺栓的受拉承载力设计值Nbt应按式(2.2.2)计算。

第2.3.4条承压型连接同时承受剪切和螺栓杆轴方向的外拉力时,每个高强度螺栓所承受的外力应满足式(2.3.4-1)和(2.3.4-2)的要求。

(2.3.4-1)

(2.3.4-2)

式中Nv、Nt——每个高强度螺栓所承受的剪力和拉力;

——每个高强度螺栓的受剪、受拉和承压承载力设计值。

第2.3.5条在承受剪切或同时承受剪切和螺栓杆轴方向拉力的承压型连接中,高强度螺栓的受剪承载力设计值不得大于按摩擦型连接计算的1.3倍。第2.3.6条轴心受力构件采用高强度螺栓承压型连接处,构件强度σ应按下式计算:

(2.3.6)

第四节接头设计

第2.4.1条在同一接头同一受力部位上,不得采用高强度螺栓摩擦型连接与承压型连接混用的连接,亦不得采用高强度螺栓与普通螺栓混用的连接。在改建、扩建或加固工程中以静载为主的结构,其同一接头同一受力部位上,允许采用高强度螺栓摩擦型连接与侧角焊缝或铆钉的混用连接。并考虑其共同工作。

在同一接头中,允许按不同受力部位分别采用不同性质连接所组成的并用连接(如梁柱刚节点中,梁翼缘与柱焊接,梁腹板与柱高强螺栓连接)并考虑其共同工作。

第2.4.2条在不同板厚的连接处,应设置垫板,垫板两面均应作与母材相同的表面处理。当板厚差小于或等于3mm时,可参照表3.4.3所列方法处理。

第2.4.3条在下列情况的连接中,高强度螺栓的数目应予以增加: 一、一个构件借助垫板或其他中间板件与另一构件连接的承压高强度螺栓数,应按计算增加10%;

二、搭接或用拼接板的单面连接的承压高强度螺栓数,应按计算增加10%;

三、在构件的端部连接中,当利用短角钢连接型钢(角钢或槽钢)的外伸肢以缩短连接长度时,在短角钢两肢中的一肢上,所用的高强度螺栓数,应按计算增加50%。

第2.4.4条组合I字梁翼缘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时(图2.4.4),宜采用高强度螺栓摩擦型连接,并按下列公式计算:

一、翼缘板与翼缘角钢连接的高强度螺栓:

(2.4.4-1)

式中Sl——翼缘板毛截面对梁中和轴的面积矩; α——翼缘上高强度螺栓间距;

n——在间距a范围内的高强度螺栓数; V——梁计算截面上的剪力; I——梁的毛截面惯性矩。

二、翼缘与腹板连接的高强度螺栓:

(2.4.4-2)

式中F——集中荷载值(对动力荷载应考虑动力系数);

Ψ——系数,对重级工作制吊车梁Ψ=1.35,其它梁Ψ=1.0;

lz——集中荷载在腹板计算高度边缘上的假定分布长度,可按下式计算lz=α1+2hyα1——集中荷载沿梁跨度方向的支承长度,对吊车梁可取为50mm;

hy——自吊车梁轨顶或其它梁顶面至腹板与翼缘连接栓孔中心的距离(当双排孔时为下孔);

α1——系数,当荷载作用于上翼缘且梁的腹板创平顶紧上翼缘时,α1=0.4;其它情况α1=1.0

S2——翼缘毛截面(包括翼缘板、翼缘角钢和腋板)对梁中和轴的面积矩。

图2.4.4组合I字梁翼缘连接示意图

第2.4.5条T型受拉连接接头(图2.4.5),应采用刚性较大的端板,如加厚端板或设置加劲板。

图2.4.5T形受拉连接接头

第2.4.6条同时承受弯矩和剪力的端板连接接头(图2.4.6),其摩擦型连接的高强度螺栓按下列方法计算:

图2.4.6端板连接接头

一、弯矩作用下,受拉边端高强度螺栓承受杆轴方向的最大拉力按下式计算:

(2.4.6-1)

式中y1——螺栓群中和轴至最大拉力螺栓的距离; yi——每列第i个螺栓至螺栓群中和轴的距离; m——螺栓列数。

由公式(2.4.6-1)算得的螺栓最大拉力不得超过0.8P。

二、普通钢结构构件端板接头的受剪承载力

应按下式计算:

(2.4.6-2)式中n——接头螺栓总数;

——受拉区各螺栓所承受拉力之和,即

第2.4.7条承受轴向力、弯矩、剪力共同作用的拼接接头(图2.4.7)中,高强度螺栓承受的剪力可按下列方法计算:

(2.4.7-1)

式中Nl——受力最大处(对角)的一个高强度螺栓承受的剪力; M、N、V——拼接接头处所承受的弯矩、轴向力和剪力; n——拼接接头一侧高强度螺栓数;

xi、yi——拼接接头一侧螺栓群中心至第i个螺栓的水平和垂直距离; xi、yi——螺栓群中心至最远端一排螺栓的水平和垂直距离; e——螺栓群中心至拼接中心的水平距离;

当yi/x1>3时,公式(2.4.7-1)可简化为下式:

(2.4.7-2)

公式(2.4.7-1)、(2.4.7-2)中Nb为一个高强度螺栓的设计承载力。对摩擦型连接,该值按公式(2.2.1)计算;对承压型连接则按公式(2.3.2-1)、(2.3.2-2)二者计算所得承载力设计值中的较小值。

图2.4.7板的拼接接头

第2.4.8条I字形截面梁的全截面拼接接头(图2.4.8),可按弯矩由翼缘和腹板共同承担的方法计算,也可按弯矩由翼缘承担,剪力由腹板承担的简化方法计算。

按弯矩由翼缘和腹板共同承担计算时,翼缘上的高强度螺栓承受的剪力可按下式计算:

(2.4.8-1)

式中Nlf——翼缘拼接处每个高强度螺栓承受的剪力;

(2.4.8-2)

M——拼接处的弯矩;

n——翼缘拼接接头一侧的高强度螺栓数; h——梁高;

Il——翼缘对梁中和轴的毛截面惯性矩; I——梁的毛截面惯性矩; bN——按第2.4.7条规定采用。

图2.4.8I字形截面梁的拼接

腹板上的高强度螺栓按公式(2.4.7-1)或(2.4.7-2)计算,但取N=0,M=M2;

M2为腹板分担的弯矩,按下式计算:

(2.4.8-3)

式中I2——腹板对梁中和轴的毛截面惯性矩。

按弯矩由翼缘承担剪力由腹板承担的简化方法计算时,翼缘上的高强度螺栓承受的剪力按下式计算:

(2.4.8-4)

此时,腹板上的高强度螺栓承受的剪力则按下式计算:

(2.4.8-5)

式中Nlw——腹板拼接处每个高强度螺栓承受的剪力; n′——腹板拼接接头一侧的高强度螺栓数目。

第2.4.9条当节点处构件一端或拼接接头一端沿受力方向的连接长度l1大于15d0时,应将高强度螺栓的承载力乘以折减系数(),当l1大于60d0时,折减系数为0.7,d0为孔径,l1为两端栓孔间距离。

第五节连接构造要求

第2.5.1条每一杆件接头的一端,高强度螺栓数不宜少于2个。第2.5.2条高强度螺栓孔应采用钻孔,孔径应按表2.5.2采用。

高强度螺栓孔径选配表

表2.5.2

注:承压型连接中高强度螺栓孔径可按表中值减小0.5~1.0mm。

第2.5.3条高强度螺栓的孔距和边距应按表2.5.3的规定采用。

高强度螺栓的孔距和边距值

表2.5.3

注:1)d0为高强度螺栓的孔径;t为外层较薄板件的厚度;

2)钢板边缘与刚性构件(如角钢、槽钢等)相连的高强度螺栓的最大间距,可按中间排数值采用。

第2.5.4条用高强度螺栓连接的梁,其翼缘板不宜超过三层。翼缘角钢面积不宜少于整个翼缘面积的30%。当所采用的大型角钢仍不能满足此要求时,可加腋板(图2.5.4)。此时,角钢与腋板面积之和不应少于翼缘面积的30%。

当翼缘板不需沿梁通长设置时,理论切断点处外伸长度内的螺栓数,应按与该板1/2净截面面积等强的承载力进行计算。

图2.5.4高强度螺栓连接梁的翼缘示意图

第2.5.5条当型钢构件的拼接采用高强度螺栓时,其拼接件宜采用钢板,型钢斜面应加垫板。第2.5.6条高强度螺栓连接处摩擦面,当搁置时间较长时应注意保护。高强度螺栓连接处施工完毕后,应按构件防锈要求涂刷防锈涂料,螺栓及连接处周边用涂料封闭。

第2.5.7条高强度螺栓连接处,设计时应考虑专用施工机具的可操作空间(图2.5.7),其最小尺寸见表2.5.7。

当a值小于表2.5.7时,可用长套筒头施拧螺栓,此时套筒头部直径一般为螺母对角线尺寸加10mm,但b值需有足够长度。

可操作空间尺寸表2.5.7

图2.5.7施工机具操作空间示意图 第三章施工及验收

第一节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储运和保管

第3.1.1条大六角头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由一个大六角头螺栓、一个螺母和两个垫圈组成,使用组合应按表3.1.1规定。

扭剪型高强度连接副由一个螺栓、一个螺母和一个垫圈组成。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在同批内配套使用。

大六角头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组合 表3.1.1

第3.1.2条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由制造厂按批配套供货,并必须有出厂质量保证书。

第3.1.3条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在运输、保管过程中,应轻装、轻卸,防止损伤螺纹。第3.1.4条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按包装箱上注明的批号、规格分类保管,室内存放,堆放不宜过高,防止生锈和沾染脏物。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在安装使用前严禁任意开箱。

第3.1.5条工地安装时,应按当天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需要使用的数量领取。当天安装剩余的必须妥善保管,不得乱扔、乱放。在安装过程中,不得碰伤螺纹及沾染脏物,以防扭矩系数发生变化。

第二节高强度螺栓连接构件的制作 第3.2.1条高强度螺栓连接构件的栓孔孔径应符合设计要求,孔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2.1的规定。

高强度螺栓连接构件制孔允许偏差

表3.2.1

第3.2.2条高强度螺栓连接构件栓孔孔距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2.2的规定。高强度螺栓连接构件的孔距允许偏差

表3.2.2

注:孔的分组规定

(1)在节点中连接板与一根杆件相连的所有连接孔划为一组。

(2)接头处的孔:通用接头—半个拼接板上的孔为一组;阶梯接头—两接头之间的孔为一组。

(3)在两相邻节点或接头间的连接孔为一组,但不包括(1)、(2)所指的孔。(4)受弯构件翼缘上,每1m长度内的孔为一组。

第3.2.3条高强度螺栓的栓孔应采用钻孔成型,孔边应无飞边、毛刺。

第3.2.4条高强度螺栓连接处板迭上所有螺栓孔,均应采用量规检查,其通过率为: 用比孔的公称直径小1.0mm的量规检查,每组至少应通过85%;用比螺栓公称直径大0.2~0.3mm的量规检查,应全部通过。

第3.2.5条按第3.2.4条检查时,凡量规不能通过的孔,必须经施工图编制单位同意后,方可扩钻或补焊后重新钻孔。

扩钻后的孔径不得大于原设计孔径2.0mm,补焊时,应用与母材力学性能相当的焊条补焊,严禁用钢块填塞。每组孔中经补焊重新钻孔的数量不得超过20%。处理后的孔应作出记录。

第3.2.6条加工后的构件,在高强度螺栓连接处的钢板表面应平整、无焊接飞溅、无毛刺、无油污。其表面处理方法应与设计图中所要求的一致。第3.2.7条经处理后的高强度螺栓连接处摩擦面,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沾染脏物和油污。严禁在高强度螺栓连接处摩擦面上作任何标记。

第3.2.8条经处理后高强度螺栓连接处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第三节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和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检验 第3.3.1条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进行以下检验:

一、运到工地的大六角头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及时检验其螺栓楔负载、螺母保证载荷、螺母及垫圈硬度、连接副的扭矩系数平均值和标准偏差。检验结果应符合《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1231)规定,合格后方准使用。

二、运到工地的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及时检验其螺栓楔负载、螺母保证载荷、螺母及垫圈硬度、连接副的紧固轴力平均值和变异系数。检验结果应符合《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技术条件》(GB3633)规定,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3.3.2条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应按以下规定进行检验:

一、抗滑移系数检验应以钢结构制造批为单位,由制造厂和安装单位分别进行,每批三组。以单项工程每2000t为一制造批,不足2000t者视作一批,单项工程的构件摩擦面选用两种及两种以上表面处理工艺时,则每种表面处理工艺均需检验。

二、抗滑移系数检验用的试件由制造厂加工,试件与所代表的构件应为同一材质、同一摩擦面处理工艺、同批制作、使用同一性能等级、同一直径的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并在相同条件下同时发运。

三、抗滑移系数试件宜采用图3.3.2所示型式,试件的连接计算应符合本规程第二章规定。

四、抗滑移系数在拉力试验机上进行并测出其滑动荷载。试验时,试件的轴线应与试验机夹具中心严格对中。

五、抗滑移系数μ按下式计算:

(3.3.2)

式中N——滑动荷载;

nf——传力摩擦面数,nf=2;

——与试件滑动荷载一侧对应的高强度螺栓预拉力

(或紧固轴力)之和。Pt取值规定如下:

大六角头高强度螺栓:Pt为实测值,此值应准确控制在0.95P~1.05P范围之内;

扭剪型高强度螺栓:先抽验5套(与试件组装螺栓同批),当5套螺栓的紧固轴力平均值和变异系数均符合表3.4.14规定时,即以该平均值做为Pt。

六、抗滑移系数检验的最小值必须等于或大于设计规定值。当不符合上述规定时,构件摩擦面应重新处理。处理后的构件摩擦面应按本节规定重新检验。

图3.3.2抗滑移系数试件

第四节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安装

第3.4.1条高强度螺栓长度应按下式计算: l=l′+Δl(3.4.1-1)式中l′——连接板层总厚度; Δl——附加长度

Δl=m十ns+3p(3.4.1-2)m——高强度螺母公称厚度;

n——垫圈个数。扭剪型高强度螺栓为1;大六角头高强度螺栓为2; s——高强度垫圈公称厚度; p——螺纹的螺距。

当高强度螺栓公称直径确定之后,Δl也可由表3.4.1查得。

高强度螺栓附加长度表

表3.4.1

第3.4.2条高强度螺栓连接处摩擦面如采用生锈处理方法时,安装前应以细钢丝刷除去摩擦面上的浮锈。

第3.4.3条对因板厚公差、制造偏差或安装偏差等产生的接触面间隙,应按表3.4.3规定进行处理。

接触面间隙处理

表3.4.3

第3.4.4条高强度螺栓连接安装时,在每个节点上应穿入的临时螺栓和冲钉数量,由安装时可能承担的荷载计算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不得少于安装总数的1/3;

二、不得少于两个临时螺栓;

三、冲钉穿入数量不宜多于临时螺栓的30%。

第3.4.5条不得用高强度螺栓兼做临时螺栓,以防损伤螺纹引起扭矩系数的变化。第3.4.6条高强度螺栓的安装应在结构构件中心位置调整后进行,其穿入方向应以施工方便为准,并力求一致。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组装时,螺母带圆台面的一侧应朝向垫圈有倒角的一侧。对于大六角头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组装时,螺栓头下垫圈有倒角的一侧应朝向螺栓头。

第3.4.7条安装高强度螺栓时,严禁强行穿入螺栓(如用锤敲打)。如不能自由穿入时,该孔应用铰刀进行修整,修整后孔的最大直径应小于1.2倍螺栓直径。修孔时,为了防止铁屑落入板迭缝中,铰孔前应将四周螺栓全部拧紧,使板迭密贴后再进行。严禁气割扩孔。

第3.4.8条安装高强度螺栓时,构件的摩擦面应保持干燥,不得在雨中作业。第3.4.9条大六角头高强度螺栓施工前,应按出厂批复验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扭矩系数,每批复验5套。5套扭矩系数的平均值应在0.110~0.150范围之内,其标准偏差应小于或等于0.010。

第3.4.10条大六角头高强度螺栓的施工扭矩可由下式计算确定: Tc=k²Pc²d(3.4.10)式中Tc——施工扭矩;(N²m);

k——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扭矩系数平均值,该值由第3.4.9条测得; Pc——高强度螺栓施工预拉力(kN),见表3.4.10; d——高强度螺栓螺杆直径(mm)。

大六角头高强度螺栓施工预拉(kN)

表3.4.10

第3.4.11条大六角头高强度螺栓施工所用的扭矩扳手,班前必须校正,其扭矩误差不得大于±5%,合格后方准使用。校正用的扭矩扳手,其扭矩误差不得大于±3%。

第3.4.12条大六角头高强度螺栓的拧紧应分为初拧、终拧。对于大型节点应分为初拧、复拧、终拧。初拧扭矩为施工扭矩的50%左右,复拧扭矩等于初拧扭矩。初拧或复拧后的高强度螺栓应用颜色在螺母上涂上标记,然后按第3.4.10条规定的施工扭矩值进行终拧。终拧后的高强度螺栓应用另一种颜色在螺母上涂上标记。

第3.4.13条大六角头高强度螺栓拧紧时,只准在螺母上施加扭矩。

第3.4.14条扭剪型高强度螺栓施工前,应按出厂批复验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紧固轴力,每批复验5套。5套紧固轴力的平均值和变异系数应符合表3.4.14的规定。

扭剪型高强度螺栓紧固轴力(kN)

表3.4.14

第3.4.15条扭剪型高强度螺栓的拧紧应分为初拧、终拧。

对于大型节点应分为初拧、复拧、终拧。初拧扭矩值为0.13³Pc

³d的50%左右,可参照表3.4.15选用。复拧扭矩等于初拧扭矩值。初拧或复拧后的高强度螺栓应用颜色在螺母上涂上标记,然后用专用扳手进行终拧,直至拧掉螺栓尾部梅花头。对于个别不能用专用扳手进行终拧的扭剪型高强度螺栓,可按本节第3.4.12

条规定的方法进行终拧(扭矩系数取0.13)。

初拧扭矩值

表3.4.15

第3.4.16条高强度螺栓在初拧、复拧和终拧时,连接处的螺栓应按一定顺序施拧,一般应由螺栓群中央顺序向外拧紧。

第3.4.17条高强度螺栓的初拧、复拧、终拧应在同一天完成。第五节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 第3.5.1条大六角头高强度螺栓检查

一、用小锤(0.3kg)敲击法对高强度螺栓进行普查,以防漏拧。

二、对每个节点螺栓数的10%,但不少于一个进行扭矩检查。

检查时先在螺杆端面和螺母上画一直线,然后将螺母拧松约60°,再用扭矩扳手重新拧紧,使两线重合,测得此时的扭矩应在0.9Tch~1.1Tch范围内。Tch按下式计算:

Tch=k³P³d(3.5.1)式中Tch——检查扭矩(N²m);

P——高强度螺栓预拉力设计值(kN)。

如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应再扩大检查10%,如仍有不合格者,则整个节点的高强度螺栓应重新拧紧。

扭矩检查应在螺栓终拧1h以后、24h之前完成。

第3.5.2条大六角头高强度螺栓施工质量应有下列原始检查验收记录: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复验数据、抗滑移系数试验数据、初拧扭矩、终拧扭矩、扭矩扳手检查数据和施工质量检查验收记录等。

第3.5.3条扭剪型高强度螺栓终拧检查,以目测尾部梅花头拧断为合格。对于不能用专用扳手拧紧的扭剪型高强度螺栓,应按大六角头高强度螺栓检查方法办理。

第3.5.4条扭剪型高强度螺栓施工质量应有下列原始检查验收记录: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复验数据、抗滑移系数试验数据、初拧扭矩、扭矩扳手检查数据和施工质量检查验收记录等。

第六节油漆

第3.6.1条对于露天使用或接触腐蚀性气体的钢结构,在高强度螺栓拧紧检查验收合格后,连接处板缝应及时用腻子封闭。

第3.6.2条经检查合格后的高强度螺栓连接处,应按设计要求涂漆防锈。附录一非法定计量单位与法定计量单位换算关系

非法定计量单位与法定计量单位换算表

附表1.1

注:1N/mm=1MPa。附录二本规程用词说明

一、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指明必须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要求(或规定)”。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

准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的要求(或规定)”。附加说明

本规程主编单位、参加单位 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编单位湖北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参加单位包头钢铁设计研究院 铁道部科学院

冶金部建筑研究总院 北京钢铁设计研究总院 主要起草人

吴有常

沈家骅

程季青

李国兴

肖建华 贺贤娟

罗经亩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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