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安全的倡议书

2024-09-07

关于食品安全的倡议书(精选8篇)

1.关于食品安全的倡议书 篇一

云南省各餐饮行业企业、从业人员:

在全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明确指出:食品安全关系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吃得放心、吃得安全是广大群众的心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以基层为主战场加强监管执法力量和能力建设,以“零容忍”的举措惩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以持续的努力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作为食品生产企业,狠抓食品安全是企业立根之本、发展之基、兴盛之前提,而积极引导企业构建“良心厨房、放心食品、开心美食、安心消费”的和谐消费环境和良好社会氛围是协会义不容辞的责任。为确保“舌尖上的安全”、构建“舌尖上的云南”,也为更好的提升广大餐饮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养,协会正式启动“云南省餐饮行业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月”活动。我们向社会各界做出庄严承诺并谨向全省餐饮企业及从业人员发出以下倡议:

一、作为一名厨师坚持做到“以十不用构建两厨房”一不用过期变质食材,二不用以次充好原料;三不用病死畜水禽品,四不用地沟回收脏油;五不用违规色素添加,六不用无标超标调料;七不用垃圾有害食品,八不用剩菜剩饭回销;

九不用来源不明物料,十不用脏破残损器具。

构建清洁厨房、放心厨房!

二、作为一名餐饮从业人员倡导做到“以十到位达标两道德”选材到位重品质,洗捡到位重清洁;切配到位重卫生,储存到位重新鲜;操作到位重规范,规理到位重分类;清洁到位重环保,细节到位重安全;

责任到位重良心,奖惩到位重执行。

职业道德达标、社会道德达标!

良心是做人之本,道德是立身之本,诚信是兴业 之本,保障食品安全重于泰山,树立诚信形象迫 在眉睫。让我们携起手来,本着对国家、社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用道德良心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以美食赢得顾客,以美德赢得信誉,以诚信赢得未来。齐心协力推动全省餐饮行业健康发展,为百姓筑起健康安全的坚固长城,为加快我省建设“食品最安全城市”做出积极的贡献。

特此倡议!

云南省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

2.关于食品安全的倡议书 篇二

一、遵守法律法规。

我们将视食品安全为生命, 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 努力构建食品安全社会体系, 承当我们相应的社会责任。

二、确保质量安全。

食品行业严格自律, 规范生产, 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自觉执行与食品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杜绝在食品生产经营和制作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 不用非食品原料和过期变质、被污染的原料生产食品, 不经营劣质和有毒有害食品。

三、完善诚信建设。

加强企业和行业自律约束, 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主动接受同行、消费者和全社会的监督, 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杜绝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 履行向有关部门举报的责任和义务。

四、实施追溯和召回制度。

3.农产品质量安全倡议书、 篇三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用合格产品和优质服务回报社会,增强消费者信心,让人民群众放心。

二、积极参与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推广,严格执行国家农产品安全标准和行业标准,履行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质量管理责任。

三、严格农业投入品生产和使用管理,决不使用禁用农药、兽药、肥料、饲料,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要求,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强化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健全管理档案,做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

五、认真落实农产品包装标识法律规定,坚决杜绝伪造、冒用、逾期使用及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自觉服从政府监督管理,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维护企业品牌和行业形象。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让我们共同承担起农产品安全的神圣责任,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为构建和谐消费环境、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农业部)

4.关于质量安全的倡议书 篇四

一、严格执行进货索证票制度,确保所销售的农业生产资料商品来源渠道清楚,出现产品资料问题可追溯:

二、建立健全进货台账,不弄虚作假,如实登记,按月按时向工商所汇集农资商品信息:

三、严格遵守国家对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做一个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者;

四、树立为农户服务的意识,做好新技术、新产品质量跟踪反馈工作,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和农业技术应用咨询岗;

五、发现销售的农资存在缺陷,应当立刻停止销售该农资,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通知供应商和告知消费者,及时追回缺陷产品,已经使用的,应采取补救措施,防止出现重大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故。

各农资经验者,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努力创建一个“零投诉、零案件”的流通领域农资市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粮食生产,促进当地农业经济发展。

倡议人:xxx

5.关于交通安全倡议书的优秀 篇五

道路交通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活动,交通文明是城市文明窗口,交通文明程度取决于交通参与人行为素质。共建文明交通环境,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今年交通安全日活动主题是“尊法守规明礼、安全文明出行”,顺昌县直机关幼儿园向大家发出以下倡议:

一、尊法守规,从我做起。尊崇法律权威,坚决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树立文明交通意识,做文明守法交通参与者。

二、文明行车,礼让行人。行经斑马线时,主动减速慢行;遇到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时,主动停车让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灯和斑马线的路口,主动避让行人。从我做起,不酒后驾驶车辆及疲劳驾驶,不超速行驶,不闯红灯,不在禁鸣区域鸣喇叭,不超载人员,不超速飚车。

三、文明行路,有序通行。从我做起,出行路上遵章守法,走路时自觉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不乱穿马路,不翻越隔离设施,不在十字路口“打的”,不在机动车道内行走或候车。

四、文明劝导,共建和谐。随时提醒家人、亲戚、朋友和邻居,关注交通安全、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实践者和守护者;以我们的身体力行和率先垂范,为广大交通参与者作出榜样,做守法模范、当文明交通的标兵。

顺昌县直机关幼儿园(宣)

6.关于食品安全的建议书 篇六

食品业属于道德度极高的行业,食品安全是食品企业对利 益相关者的道德承诺。 如果企业为追求自身利益而忽视食品安全,就必定发生食 品安全问题。一些食品企业会严格遵循道德承诺,但对整个社会来说,不可能确 保所有食品企业都能遵循。一旦这种“承诺”发生“意外” ,就会导致食品企业 出现道德风险,生产不安全的食品。

对整个食品行业来说, 食品安全防治可减少食源性疾病风险, 提高食品行业 的整体收益,并增加消费者和政府的收益。但是,如果个体利益的实现是在群体利益之后, 那么企业都会明白,遵循道德承诺可以实现行业的最优利益和企业的 次优利益, 而一方违背道德承诺有可能会实现自身利益的最优。 因为任何一个食品企业都不能确认其他企业不会违背道德承诺,所以,企业如果能降低成本,就 可能会抢先违背道德承诺, 如果所有企业都这么想和这么做, 整个食品行业的道 德水平就很难建立,即使能建立也很容易被颠覆。

对食品行业来说, 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极易导致全产业链成员的 “一荣俱荣, 一损俱损” , “三聚氰胺” 、 “瘦肉精”等事件就是例证。故而,为了整个食品行业的安全和发展,或者说为了自身的发展每个作为食品行业的一员的企业都要负起自身在食品行业的责任,不能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做出违背道德的卑劣之事。

解决方案

1.完善我国的食品质量监测体系

目前,我国的食品质量检测体系不完善,检测项目单一,检测质量标准低于国际质量标准。拿三鹿“三聚氰胺”事件来说,国内的蛋白质检验“标准”存在缺陷,目前的测试法,只是测试奶制品中的氮含量,并按公式推定有多少蛋白质,不检测蛋白质。正是这一检测标准,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酿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2.增加我国食品检测部门的数量

我国的食品检测部门数量偏少,目前全国已获得授权许可的食品质检部门不多,且都分布在大中城市,在人口众多的偏远县乡,缺乏质量检测设备。而通过增加检测部门可以把食品安全监测的任务和工作落实到每个角落,让食品问题无处可藏。但是增加食品检测部门也意味着一个问题,那就是可能会有许多玩忽职守的现象,这就要求我们的相关部门要做到按个要求所有的检测部门,定期对其进行工作检查,而每个部门也要时时向上级汇报自己部门的工作状况,严格要求自己。

3.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监察

我国食品质量之乱,很大程度上可以说与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化学添加剂息息相关。滥用或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食品加工化学添加物以达到生产出“色香味”俱全的食品的现象总会出现。随着各种新技术的添加剂的层出不穷,不新鲜的、过期的、变质的甚至腐烂的食品,都可以摇身一变,成为合格的食品,但是如果超量添加,就会导致人体过敏、畸形、癌变或细胞突变,这带来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必须杜绝。

4.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道德教育

正如上面分析的那样,道德低下是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本问题,所以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的道德建设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可以定期组织食品生产企业进行道德教育活动,道德检查活动,设立食品行业的道德模范奖励。鼓励食品企业内部定期开展道德教育,举办道德教育展。

5.加大法律对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惩罚力度

我国对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惩罚力度小一直是人们的呼声,正因为惩罚力度小,对违法者来说根本起不到震慑作用,甚至是出现违法者互相推诿责任的情况的发生,就像三鹿奶粉事件,三鹿公司高层将责任推给了奶源供应商,说三聚氰胺的添加剂是供应商所为,使了处理案件的难度加大了许多。

6.完善消费者投诉渠道

全方位完善消费者投诉渠道,让消费者有地方可以诉苦,举办。将消费者纳入检查者的行列中来,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真正的保护。

xxx

7.关于食品安全的倡议书 篇七

笔者认为, 造成“学生安全”与“素质教育”不兼容困局的根源, 在于全社会对学生意外事件的定位不明, 责任界定不清, 责任共识不彰。破解的路径是实行学生安全协议书制度。

一、“学生安全”与“素质教育”不兼容困局的种种表现

1.操场上的学生“蹲着玩”

有的小学、有的老师要求, 孩子们下课如果到操场上玩, 要蹲着玩。原因是, 为了孩子们的安全。担心孩子们站着玩耍游戏, 发生意外事故。以分钟计的下课休息时间, 连到操场上玩耍的姿势都要受到限制, 这时候如果谈什么“素质教育”, 不是痴人说梦吗?

2.学生下课后“两点一线”

有的学校、有的老师要求, 学生下课后上完厕所, 就要马上回到座位上, 上课座位与厕所“两点一线”。原因是, 为了学生的安全。学生下课后马上回到座位, 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这种“不是监狱胜似监狱”的校园生活状态, “素质教育”谁说不将成为神话。

3.体育课无奈“瘦身”

有的学校对体育课进行了大瘦身, 将所有容易发生意外事故的项目一律取消, 如单双杠、高低杠、投掷类和球类等相对危险性较高的项目。队列练习、体操和慢跑唱起了体育课的主角。更有的学校, 体育课能减则减, 唯恐稍有不慎给学生的身体带来意外的伤害。如此这般, “德、智、体、美、劳”的“体”字, 岂不是成了空中楼阁?

4.书本上的“踏青”

问一名初中学生“学校组织过踏青吗?”“没有, 从书上看到过。”“重阳登高呢?”“没有, 老师讲过。”现在, 很少有学校组织学生春游、清明踏青, 重阳登高等活动了, 其他的社会实践活动更是能取消的就取消, 不能取消的则在时间上能短则短。当“踏青”“登高”变成书本上的文字, 当“清明扫墓”, 深入社会勤工俭学成为故事的时候, 那么, “激发学生了解大自然、尊重大自然、热爱大自然、了解社会、热爱社会”, 是不是已经没有了内涵, 仅仅剩下了一句口号了呢?

5.教师的批评“甜蜜蜜”

“好学生是夸出来的”已经成为一些学校和老师的座右铭。表扬学生、夸奖学生、称赞学生, 在有的学校已经到了成灾的程度。其理由是:怕学生听了批评, 一时想不开而出走或寻了短见, 发生意外事件。凡事有度, 过犹不及, “真理向前迈一步就是谬误”。有的学校和老师已经在“夸杀”学生:听惯了表扬话、恭维话的学生, 听不得一点批评, 就像是生长在塑料大棚里的蔬菜经不得风吹雨打一样。感情脆弱、心理承受能力差的现象, 在学生中已呈蔓延趋势。这样的教育与素质教育目标实为南辕北辙。听惯了“甜言蜜语”的学生, 如何能够适应社会上的风吹日晒?如何能应对日后人生路上的雨雪冰霜?这种“温室”里的学生, 在校园里意外的事件可能会很少出了, 但不意外的结果则是肯定的, 那就是学生的抗挫折能力和社会生存能力被“扼杀”了。

以上“学生安全”与“素质教育”不兼容困局的种种表现, 尽管并非存在于所有的中小学, 也并非某一中小学存在上述的所有现象。但是, 这些现象在一些中小学分明是存在着, 并正在引起人们的警觉和思考。

二、“学生安全”与“素质教育”不兼容困局的成因

“学生安全”何以绊住了“素质教育”的腿?“学生安全”与“素质教育”何以不能兼容?笔者认为其成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 对学生意外事件认识不清。

人生活在天地之间, 不幸的意外事件随时有可能降临到任何一个人的头上。所谓“人在家中坐, 祸从天上来。”但是, 对于这一客观事实, 尽管没有哪一个人不予认同, 但基于人们的“趋吉避凶”心理, 谁也不希望不幸的意外事件降临到自己的孩子头上, 也就很少有人会静下心来想一想:“假如我的孩子在学校发生了意外事件, 我该怎么办?于是, 一旦发生学生意外事件, 感情用事多, 理性对待少;事后反思多, 事前思考少。学生意外事件中, 家长“拖、闹、告”现象屡见不鲜, 令校方和老师苦不堪言。有的学校则迫不得已采取破财免灾的办法来息事宁人。

第二, 学生意外事件的责任界定不明。

近年来, 学生意外事件纠纷日益增多, 学校因学生意外事件被起诉的例证频频出现。学生一旦发生意外事件, 学校、学生和家长各方到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人们并不是很明了。尽管教育部出台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明确规定了学校应对学生伤害承担责任的范围, 由于宣传力度不大, 社会尤其是家长和学生并不广泛知晓。等到一旦意外事件发生后, 学校再拿出《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学生家长往往容易产生抵触心理。这是造成学生意外事件起诉多、纠纷多、扯皮多的原因之一。

第三, 学校和老师不堪重负。

由于社会、家长和学生对于学校在学生意外事件中的定位不清, 意外事件一发生, 人们的首先想到的就是找学校, 看看学校应该承担什么责任。而不是想到学生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家长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或者想一想, 这只是一个意外事件, 各方都没有什么责任。有的学生意外事件, 经过调查, 既使与学校没有什么责任, 人们也一般认为, 学校应该从人道的角度给学生一定经济补偿。这时, 我们再看一看, “操场上蹲着玩”“下课后的两点一线管理”以及“书上的踏青”等现象, 也就不难理解了。

那么, 如果是因为老师批评了学生, 学生一时想不开而出走或寻短见, 学校和老师不是就更有了说不完的麻烦?于是, 为了少惹麻烦, 一些学校只能不得已选择“少锻炼、少活动、少批评”的“温室化”教育。

第四, 社会共识不彰。

对于每一个学校或者每一个学生来说, 意外事件的性质决定了它的发生率较低, 还具有不确定性、不可预见性和不可预防性。它在平常很难进入社会关注的视野。社会对于经常发生的事情, 有一套常规的处理程序, 并且经过同类事件不断地、反复地处理, 人们积累了许多经验, 并且已经在人们的观念中形成共识, 对这类经常性事件, 处理起来简单的多。而学生意外事件, 由于缺乏应有的社会共识, 对于责任如何界定、如何担责以及各方担责比例等等内容, 只能在学生意外事件发生后, 各有关方通过反复讨论、试探、磋商来来解决, 或通过诉讼定案, 耗时费力, 处理起来比常规性事件要麻烦得多。

三、实行学生安全协议书制度, 破解学生安全与素质教育困局

实行学生安全协议书制度, 是指学校在每学年与学生和学生家长签订“学生安全协议书”。其内容主要有五部分:一是就学生意外事件进行定义;二是学校、家长和学生在学生人身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三是一旦发生学生意外事件的处理程序;四是不同的学生意外事件, 各有相关方所应承担的不同的责任。五是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有关案例。

笔者认为, 实行学生安全协议书制度的意义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是有利于强化学校、学生和学生家长的安全意识。“学生安全重于泰山”此话不错, 但仅仅满足于大会讲小会讲, 则是远远不够的。如果仅仅挂在嘴上、落实在会议上, 往往会出现意外事件发生前“你讲我讲大家讲, 都重要”, 意外事件发生后, “你说我说大家说, 都说别人”的局面。实行签订“学生安全协议书”制度, 由于是协议书, 有关各方签字时则不能不认真对待, 进而有利于促使人们对学生安全问题引起高度重视。这比挂在嘴上, 写在墙上要更能入脑入心。

二是有利于防范学生意外事件的发生。“学生安全协议书”对各方在学生意外事件中所负的责任进行了明确、具体的界定, 有利于各方经常对照安全协议检查自己, 不断地修正和规范自己的行为。如果协议明确:“高中学生在课余时间游戏玩耍中相互造成伤害的, 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担全责”。学生通过签协议, 就可能不玩或少玩危险性高的游戏。学生过去可能根本都没有想到过游戏玩耍会造成人身伤害的问题, 通过签协议, 思想上有了安全意识, 少玩危险性高的游戏、在课余活动中少做危险性高的动作, 也就直接减少了学生意外事件的发生;如果协议明确:“因水、暖、电设施管线老化而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事件, 由学校担全责”。作为一个称职的校长, 每年签字时看到这一条款, 他能无动于衷不安排人员检修水、暖、电线路吗?

三是有利于形成对学生意外事件的社会共识。“学生安全协议”每年签订一次的活动, 能够使人们对学生意外事件发生的种类、责任界定更加熟悉, 进而形成社会的共识, 一旦发生学生意外事件, 学校、老师与学生和学生家长的沟通将变得更加容易和有效, 也将为事件的处理奠定良好的基础。如果在协议中明确:学生因身体原因不适合参加某项体育活动, 因参加而受伤, 而学生或家长没有提前告知老师的, 学校不予担责。这项条款又广为人知, 那么一旦发生了有心脏病的学生参加长跑而受伤, 老师对其疾病又不知情, 大多数家长不会生出“孩子在学校出的事, 就得找学校”的想法, 再找学校麻烦的。“小事闹、大事告、不闹不告是熊包”不当舆论也会慢慢消之于无形。

四是有利于实现“学生安全”与“素质教育”的双赢。通过签订“学生安全协议书”, 社会对学生意外事件的共识逐步形成, 对学生安全责任有了清晰的界定, 学校和老师只要遵照相关法规, 履行好“协议”中的条款, 做好学生安全的规定动作, 则可免除教育教学上的后顾之忧, 不必再为可能发生的学生意外事件而担惊受怕。这样, 学校里的孩子们课余时间尽情地游戏玩耍、快乐生活的场景就会重返人们的视野。通过年复一年地签订“学生安全协议书”, 学生们将学会怎样在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 获得身心的健康发展, 不会因自己在校园里玩蓝球受了伤而状告学校;家长不会因孩子在运动会长跑时跌跤磕掉了一颗门牙, 闹得不可开交;该春游就去春游, 该重阳登高就去登高。通过签订“学生安全协议书”, 人们会越来越强烈地感到, 意外伤害不能苛责学校, 苛责的结果, 是孩子将变成温室里的秧苗。当社会形成了这样的共识后, 素质教育还会离我们很远吗?

摘要:笔者从分析“学生安全”与“素质教育”竟然成为一个困局入手, 探讨了“学生安全”与“素质教育”这两个校园里的孩子们本应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却正在越来越难以兼得的原因, 并提出解决路径。

8.关于食品安全的对话 篇八

我们找了家外国人开的饭馆,他点了份图片看上去挺大、端上来却很小的意面,我要了个配料很奇怪的三明治。有吃有喝,大家开始聊天。

我问:“你收集的新闻中,很多食品安全事件其实只是涉及造假,不一定对公众的健康造成影响。比如毒胶囊胶囊里的有害物质还远达不到威胁人体健康的水平,但公众已经觉得‘很毒’了。”

吴恒答:“就我个人来讲,即使非常明白它超标的量远不够威胁身体健康,但只要有选择,我就不再会选择这种食物。因为我有理由推断,这个厂商既然能在这个问题上造假,就免不了会在其他问题上造假,可能会有尚未曝光的问题。”

又问:“食品相关的纠纷中,厂商和消费者往往各执一词,而结论一时半会又很难出来,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做出判断?”

吴恒答:“我倾向于选择让商家蒙受点损失。毕竟,商家与消费者对比来看,消费者处于弱势,我赞成村上春树那句话,如果鸡蛋跟石头碰撞,我会站在鸡蛋那边。”

我心里忽然豁然開朗,“那些关于环境的群众运动是不是也这样?”在这种事件中,只要支持“项目污染其实没那么大”的,便都是站在石头一边,因为,鸡蛋们只是不方便喊出“我们不希望石头替我们做决定”而已。可真实情况是怎么样?这件事情,究竟是因为技术本身的固有缺陷,还是相关的人处理不当,是需要区分清楚的,我忽然莫名想起一句煽情的话,“要让孩子们知道真相。”

我讲了个故事:英国某地要建一个风电厂,当地居民不同意,电厂承诺补偿那些用钱可以解决的指控,驳倒了大部分用钱没法解决的指控,最终电站还是不能建,因为反对方指出:这些风车破坏景观——我可不想凭窗远眺时就只看见这些呼啦啦的傻风车,它们让我心情很不好,给我多少钱我也不愿意——而这一切,都被记录了下来。民众承认,也许没道理,但我们仍然要坚持,孩子们也会很清楚地知道本地不建风电场的真正原因,也许这些电机会杀死鸟类,但“噪声”和“对气候的影响”是无效的指控。

吴恒笑了,他告诉我,中国的群体事件中,居民与官方很难达成对话,因为,他们不能有组织,至少不能表现得有组织,于是口号就被缩减为最简单的:“从这里滚出去”——这样的口号,易于团结朋友,易于一致对外,也易于评估,再复杂点,大概就不合适了。

我翻开手里一本《美味欺诈》,指给他看:“一棍子打倒一片的做法,实际上是给所有食品制造者都定了罪。知道在食品中掺假是许多杂货商的普遍做法,并没有帮助,作为一个消费者,你要知道的是,某某杂货商究竟是邪恶奸商之一,还是一个例外的诚实商家。”我问,为什么国内的食品安全报道,经常让人觉得像前者?

他分析了食品报道的范式——记者随警察去一个刚被端掉的违规小餐馆,拍摄、采访餐馆老板,老板对着镜头说:这是我们这行的行规,我只不过是比别人倒霉些……

从新闻角度,这样的镜头让这个小餐馆与每个人的生活联系在了一起,虽然,这句话也许是真的,也许只是小老板在泄愤……

那么,能否把违规、造假的食品商家点名道姓公布出来?答案是:“风险太大,成本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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