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务总结汇报

2025-03-06

法律事务总结汇报(精选10篇)

1.法律事务总结汇报 篇一

集团全面风险、法律事务和纠纷等管理工作

检查调研汇报材料

尊敬的陈总及检查调研组各位领导:

你们好!今天,集团股份公司陈总、王处一行到我公司开展全面风险管理、法律事务和纠纷管理等工作检查调研,我们深感荣幸,我谨代表水电公司对各位领导的光临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根据集团股份公司有关通知检查调研内容要求,将我公司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2012年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情况

(一)全面风险管理基础工作

公司按照中电集团办【2010】251号文、中电集团办【2011】223号文印发的《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要求,制定了《水电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配合集团公司做好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按要求开展相关风险管理工作。用将近两个月的时间将公司机关十五个部门的流程数据,包括流程图、风险控制数据、风险数据库、控制文档等信息上传系统。并按集团要求,向公司总部机关各处室收集并上报了《公司2011风险事件调查表》、《2012公司层面风险识别调查表》等风险评估和识别信息。在总结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基础上,高质量完成并及时报送了《公司2012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5月份集团公司组织了全面风险管理与内控理论和实务培训,公司分管领导和法律事务处负责人参加了培训。此外,就系统建设管理员等角色管理配套、资料

对接等都进行了沟通,保持系统上下对接,信息更新。(二)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情况

公司根据机构与人事调整情况,确定法律事务处作为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及时调整了公司全面风险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律事务处,有4人专、兼职负责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总部机关各职能管理部门按照规定都配置了风险管理领导和兼职管理员,积极开展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相关工作。同时要求各分公司、项目部均应相应配置兼职风险管理领导和人员,(三)风险评估常态化工作

公司严格按照集团要求,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包括公司职能部门层面风险收集等,每年集中开展风险信息集中收集和整理,对重大风险与重点风险领域进行风险评估,汇总风险信息并及时向集团反馈。对于重点领域风险、较普遍性风险,及时予以总结、整理,发出警示,比如法律事务处利用公司召开在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会等大型会议平台,将阶段性研究整理形成的“主合同履约中应注意的相关风险”、分包合同签订模式及应注意的问题等风险整理、评估成果,在会议上交流学习,对工程项目管理中出现和暴露的重大风险及时进行广泛警示宣传,并汇编入会议交流材料供各单位工程管理人员借鉴。

(四)在建工程项目风险防范实施情况

公司转发了《集团公司在建工程项目风险防范指导意见》,用于指导公司在建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工作。该指导意见基本涵盖了工程项目各阶段和环节的重要风险,适合建筑施工子分公司实施。为加强和推

进集团指导意见在公司实施工作,公司在制定的《全面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中作了专章规定,以保障指导意见的贯彻实施和发挥作用。公司总部机关各工程项目监管部门,在制定和修订项目管理制度时,都注意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公司法律事务处为使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渗透到工程项目,以项目管理为对象,防范工程项目失控风险,研究制定了《水电公司工程项目失控风险法律监控办法》,采取日常监控加重点监控措施,对项目从投标签约到在建管理、竣工收尾管理等各个阶段进行全过程监控和重点监控,通过开展各项法律监控工作,跟踪监督重点项目和重大风险,及时从法律角度提出规范项目管理和防范项目风险的意见、建议及措施,帮助和协助分公司、项目部解决实际问题,防止项目发生管理混乱和失控的风险。工程管理处针对公司在建项目数量迅速增多、规模做大后因外协队资源不足和自身管理人员紧缺、管控能力不足等因素,所用分包队出现素质实力差、不讲诚信、扯皮闹事增多、分包队管理失控风险凸显的问题,制定了《工程项目劳务分包队伍监控管理规定》,从切实提高对分包队的掌控力出发,对分包商的选择、引进和使用等环节进一步作出了延伸规定和源头把关责任,使这个重大风险的防范增强了制度保障。

同时,公司总部还建立了在建管理例会制度,每周五由分管领导和工程管理处牵头组织法律事务、财务、人力资源、机电物资、安全质量环保、审计等部门召开例会,通报项目基本情况,对重点关注项目和重点问题进行重点研究,制定解决的办法和措施、指导意见及改进规范管理的建议。平时相关部门通过各种审查、审批和了解情况、收集报表等途径和方式严格进行过程管理、监控,确保不出现项目失控重大风险。对新开工项目、停工尾工及竣工未清结项目,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及时针对情况和风险问题下达指导意见,提高了项目管控和风险防范的意识和能力。

此外,公司积极推进基层单位从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尤其是分包合同管理等实际工作出发,以《集团公司在建工程项目风险防范指导意见》及有关项目监管制度为依据,结合项目管理策划、成本分析、分包策划、分包合同签订、采购租赁及合同履约等各方面和关键环节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实践,逐步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和培育风险管理理念,分公司、项目部的风险管理状况有了较大改善,风险防范的意识和能力也有了很大提高。

二、法律事务管理情况

我公司一向重视法律事务工作,注意加强和规范法律事务管理。为贯彻国资委、中国能建和集团股份公司有关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法律事务管理办法的要求,2008年底公司在原法律事务管理办法基础上修订印发了《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2010年又根据集团有关推进实施法律事务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再次对该办法进行修订,使之为更好地规范公司合同、重大经营决策、重要规章制度等“三大审查”业务及纠纷处理、法律咨询、文书审核、法制宣传教育(普法)、信息和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运用、考核奖惩等各项法律事务及相关工作管理,使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有章可循。2010年以来,按照公司整体信息化规划和实施推进,公司合同管理(分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其他合同)、规章制度制定管理、在建项目经营重要事项及决策等关

键业务流程进一步优化,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平台信息系统(OA),已在全公司范围全面运行,运行情况良好,使相关重要法律事务管理逐步实行“四化”(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系统化),使主要合同、规章制度和经营重要决策等法律审核成为必经程序,审核率达到100%,有效加强了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主要风险源的控制,夯实了风险防范的基础。

三、纠纷案件管理工作情况

(一)纠纷基础管理工作情况

公司在《法律事务管理办法》中对法律纠纷的管理、社会律师的选用等事项进行了规定,规范了公司纠纷管理工作。

(二)纠纷管理工作情况

1、纠纷发案及处理情况: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我公司作为当事人的纠纷发案 件,涉案标的金额总计 余万元,已结案件16件,标的金额总计 万元,避免、挽回损失约 万元;全部案件中以本单位名义作为当事人的纠纷16件,标的金额共计 万元,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的纠纷案件2件,涉案标的金额总计 余万元。今年上半年在审及已结的诉讼案件共7件,参与和协助处理的非诉案件和纠纷共10多件。

2、重大法律纠纷管理情况:我公司十分重视重大法律纠纷管理,将其预防和处理作为纠纷处理重中之重。近几年涉案金额超过 万元的重大法律纠纷有3件,涉案金额共计 万元,结1件,未结2件,都是分包合同纠纷。未结两件属公司原南方分公司遗留纠纷案件,涉

案金额 万元(争议金额共约 万元)。发案原因是由于公司原南方分公司使用分包队伍不慎、导致一支惯于扯皮闹事的分包商企图借农民工欠薪之名闹事多结工程款,到处闹访、滋事,我公司为迫使其走上依法处理道路而采取的措施,是我方主动提起确认之诉后对方反诉的案件,曾向集团报告过情况。由于争议大、矛盾深,阻力大,案件处理过程非常艰难,已2年多,仍未最终结案。

3、授权委托管理情况:我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和《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法律事务部门审核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批同意后办理纠纷案件处理的授权委托,授权委托书的签发、使用、保管和回收等过程符合规范要求,没有出现过任何问题。

4、外聘律师管理情况:根据公司法律顾问人员数量、能力及精力不足和办案需要,公司在办理有关重大案件中除取得集团法律事务部在业务指导和人员方面大力支持外,另外临时聘请了部分外部律师。聘请前经过了筛选和领导批准,均按规定办理了相应委托代理手续。对其代理过程通过共同研究案情、拟订诉讼策略、直接参与或阅审法律文书及催办、备案法律文书等多种方式给予全程监督。

5、债权及裁判执行情况:公司不存在2009年底前湖北省内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拖欠债务的情况,不存在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被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况,不存在其它涉及党政机关未执行生效裁判的纠纷案件。

6、档案管理情况:公司按照法律事务管理办法有关档案管理规

定,建立了各纠纷案件统计台帐,已结案件的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证据材料、授权委托书、裁判(调解)文书、结案报告等材料均作为纠纷档案材料整理归档保存。

7、纠纷管理工作的总体情况、经验教训及采取的措施。(1)公司纠纷管理情况良好。在公司平时法律事务承办和管理工作中,始终把大案要案的防控作为重点工作,保持高度警惕和严控态势,一般纠纷能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大案要案得到较好控制,新发纠纷案特别是被诉案明显减少。尤其是公司各单位、项目部防范和处置纠纷的意识和能力近两年有了较大提高,对发生的一般性小标的纠纷,能够按规定及时报告公司,与法律事务部门沟通,在法律事务部门指导协调下妥善处理,避免酿成大案。

公司法律事务部门十分注意从纠纷处理中总结经验教训,以提高法制管理和纠纷处理水平。从办案情况看,法务人员尽职尽责、胆大心细、熟悉精通有关法律、熟悉案情、全面掌握证据和正确运用策略方法、竭力维权、锲而不舍等是办案必须具有的精神和素质。忽视法定程序和细节,心存侥幸,策略方法失误等则是往往是办案的大忌和罪因,是应注意避免的问题。(2)主要发案类型及原因

公司近几年发案的主要是以前的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属以前承建项目遗留的分包工程款结算纠纷,此后的项目新发案较少,涉案金额也较小。分析原因主要有:一是以前个别基层单位在建项目管理、监督失控,以致在选用分包商和有关合同签订及履约等方面存在一些问

题;二是部分分包商信誉差,无诚信无道德,惯于扯皮闹事,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三是个别项目由于人力资源紧张,管理不细致,存在工程资料不齐全的情况。

(3)公司对新发案件的防范措施

为了汲取教训,切实做好新发案件的防范,公司从各个风险源头抓起,采取了不少措施:一是加强对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严肃投标工作纪律,不准投亏损标、风险大的标,尽量为中标履约创造良好条件;二是重视项目管理策划和分包策划,严格执行分包合同管理制度,严把分包方选用、分包合同签订等风险源头关,禁用“劣绩”分包商,严禁签订分包合同上的中标项目利润空间评估预测性。三是加强项目部结算支付过程监控,严格结算支付程序和基础资料管理,防范结算支付失控;四是对履约停滞、进度缓慢的“困难项目”、现场管理出现不良迹象的“问题项目”及遭遇业主、分包方“发难”面临严峻局面的“危险项目”,及时给予公司层面帮扶,防患于未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消除容易引发纠纷的风险、隐患。

三、“六五”普法及法制工作开展情况

“六五”普法工作上,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成立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按照要求召开了“六五”普法工作启动会,组织开展了一些与公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如组织编写案例教材,分析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发现的典型问题、重点问题,总结撰写成会议交流材料,在每年召开的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会、结算工作会等大型会议上进行宣

讲交流,用现实存在的例子和问题,开展广泛的法制宣讲,使各单位领导和经营管理人员受到实实在在的警示和教育。

在集团法制工作三年目标实施上,公司在2008-2010年法制工作三年目标中被集团公司确立为第一批重点建设子企业,按照集团公司要求配备了兼职总法律顾问,加强了法律事务部门人员配备。公司机关机构改革中法律事务处正式独立运行,现法务部门有法律专业人员4人,1人取得法律顾问资格证和律师资格,1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其他人员均是法律本科毕业,经过锻炼,整体工作能力得到提高。集团公司2012-2014年法制工作三年目标实施方案下发后,公司制定了《贯彻落实集团法制工作三年目标实施方案》,成立了法制工作三年目标落实领导小组,并按照方案认真实施,不断加强公司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和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机制建设,全面开展各项法律事务工作,正逐步向法制工作三年目标迈进。

水电公司

2012年9月17日

2.法律事务工作总结 篇二

2011年转眼就过去了,在这过去的一年里,在公司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公司各部门鼎力配合下,经过我们两位同事不懈努力,我们在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旧的一年过去了,新的一年飘然而至,为总结工作,继往开来,以更好开展、完成新一年的工作,现将过去一年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们在集团公司正确领导下,全力处理好公司涉诉案件工作,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利益、挽回公司损失。

本公司主要有十二件诉讼、仲裁案件,其中较大的案件有:

1、XX诉XX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该案系由窃贼到XX二期业主XX家中实施盗窃,引发的业主对物业公司安保服务不满所产生的诉讼,在法院主持下,经过我们多次与业主进行沟通协商,最后以调解方式结案。一方面最大限度减小了公司损失;另一方面,通过诉讼我们也发现了物业公司在日常管理中的不足,并已将相关意见提交给了物业公司,为物业公司日后更好的进行管理提供了法律参考。

2、XX业主委员会诉物业公司物业服务纠纷仲裁案,该案系因物业公司与XX业委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XX物业公司应支付给业委会的办公经费问题产生的诉讼,其主张要求物业公司支付办公经费达2万余元。经调查发现,该业委会提出诉讼并不能取得过半数业主同意,在此基础上,采取迂回手段拖延时间,直至新业委会成立,由于新业委会偏向于支持物业公司,该案最终以未能在仲裁委立案告终,为公司节约了成本。

3、XX公司诉XX侵权纠纷案。XX公司于2010年与XX签订场地租用协议,从XX手中租用位于XX的场地一块,后因XX与场地实际所有人XX租金纠纷,导致XX公司堆放在场地内的建筑机具无法取出,经多次与XX、XX沟通未果,后诉至法院,通过法院主持调解,最后XX同意XX公司撤场,挽回了XX公司大量建筑机具无法使用的损失。

4、XX诉XX公司劳务纠纷案。该案系XX施工队因劳务工资问题产生的诉讼。接到案件后,我们仔细分析了案情,并搜集调查了大量证据,最后认定:XX为XX路劳务分包单位-XX劳务有限公司人员,从法律上没有任何依据能证明XX是我公司人员,顾其向XX公司主张要求支付其劳务工资没有法律依据,我们据此向人民法院提交了相应的答辩意见,现该案尚在人民法院出具审理过程中(已经过庭审,但判决至今未出,但从与法官沟通情况看,该案法院 驳回其诉讼请求的可能性非常大)。

5、XX等6保安诉XX物业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6保安因公司未与其签劳动合同、部分保安未买保险、超时加班诉至法院,要求公司赔偿,6保安起诉金额合计达28万余元,经过对6保安多次做耐心细致的工作,最后达成参照公司辞退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形式,再额外增加2各月工资,XX等6保安离职的处理方案,总支出不到5万元,最大限度为公司减小损失。另外,在处理此案过程中,我们还及时提醒物业公司完善与员工的合同签订,对于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及时辞退,以避免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

6、其他正在进行的案件。

7、集团公司诉讼案件。

二、非诉讼案件的处理。

1、与客户服务部、工程部、预算部一起作好XX四期、五期交房工作,通过与几个部门协力做好客户的解释工作,尽可能地将客户交房过程中的问题现场化解,避免了客户与公司矛盾的激化。

其次是配合客户服务部处理未交房客户问题的,为客户服务部与客户的谈判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拟写相关协议,及时发出交房通知函,为促进这部分客户交房尽自己最大的努力。

2、遗留问题的处理。认真查阅相关合同、欠费情况、历史处理纪录,分析找出遗留问题的原因,通过与客户电话沟通、上门拜访、书面发函等多种形式对遗留欠款、逾期付款、逾期办理按揭进行了催办,或收房、或缴纳违约金,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3、配合招商部对时代广场拖欠租金的业主进行催收,着重处理了时代至尚等几家交租大户的催收问题,均有较大收获。

4、配合物业公司对辖区内的物业服务提出法律意见,对物业公司出现的法律问题及时给以解答,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认真做好合同审查、修订工作,把好合同关。

合同的审查、修订工作无疑对公司有着极其重大的意义,这项工作做好了,能有效降低公司经营中的风险,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我在这过去一年里主要作了以下努力:

1、修订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协议。根据公司前期交房中出现的问题,结合2011年的市场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对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进行了修订完善,并根据变化着的情况适时进行调整。由于合同相对更为完善,XX四五期交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明显减少,即使有问题也大多通过合同约定形式规避掉了,同时我们还及时配合客户服务部做 好客户工作,尽量减少公司因此所受的损失。

2、严格审查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对外签订的合同,根据与业务单位以往的合作经历制定了部分项目的合同范本,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其次是积极参与合同履行过程中纠纷的处理,避免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从2011年4月起对销售合同进行审查,通过审查及时纠正了销售人员在签订合同过程中的疏漏和错误,并加强与营销中心、公司营销管理部等部门的沟通,把好商品房销售的合同关,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因合同疏漏、错误导致公司被动局面的出现;同时也在此基础上,完善并修订了2011年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为即将推出的项目做好准备。

四、积极配合客户服务部做好客服工作,深入地了解和接触客户,为更好地作好法律事务工作提供了便利。

由于法律事务部和客户服务部都是公司与客户发生密切联系的部门,我在做好法律事务部本职工作的前提下,通过配合客户服务部与客户沟通、协商和做解释工作的机会,更深入地接触和了解客户,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并充分运用到法律事务工作中,使我们在以后处理客户问题时更加得心应手。同时,在做客户解释工作时还充分运用到自身法律知识,为客户答疑解惑,尽可能地化解客户与公司之间的矛盾,维护了公司形象。

以上是法律事务部对一年来工作的总结,回顾过去的一年,尽管也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仍还有不足的地方,如工作经验还有所不足、工作效率上还有待提高、思考问题的思路还不够开阔。对于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我们将在新的一年里竭尽全力去改进,力争把公司法律事务工作做的更好,确实地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努力地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使公司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法律事务部

3.法律事务工作总结 篇三

自xxxx年,集团在xx企业中率先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与此同时,按照集团x大主导产业必须建立或有明确的法律事务机构的要求,集团所属企业xxx等x户企业先后成立了法律事务部门,以上大部分企业法律事务直接由一把手主管。把法律事务工作作为抓好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保障,把依法治企理念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严格遵守工作程序,事关企业重大决策自觉接受法律部门审核及法律顾问把关。其他企业根据企业实际均配备了专兼职法律事务人员,部分企业法律事务人员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明确了职责分工。今年共有x户企业对外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法律事务工作组织体系的建立,为集团法律事务工作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和保证。

2、从制度建设入手,不断完善法律风险预防预控机制

依据国家国资委《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集团《关于加强管理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暂行规定》的要求和集团实际,我们坚持实行《x报告制度》、《x情况报告制度》。为了把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法律事务工作质量,制定了《x考核标准》,将法律事务工作纳入对各企业年度绩效考核之中。我们根据各企业长期以来在合同签订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并在认真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后,制定下发了《x暂行规定》。进一步严密了签约规则和程序,明确了管理责任。同时,根据集团相关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及市场经济关系变化情况,我们在执行x的基础上,又补充制定下发了《x合同》、《x合同》、《x合同》、《x合同》等四个标准示范合同文本,供基层企业参照使用,最大限度地堵塞合同签订和管理上的漏洞。基层各企业也加强了法律风险防范制度建设的力度。x依据要求修改完善了《经济合同管理办法》,x等企业还配套制定了《x合同签订审批流程》。其他企业也相应地制定了各种办法或规定,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程序,这些规章制度健全和完善,为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实现法律风险预防预控打下了制度基础。

3、加大依法维权力度,妥善处理法律纠纷案件

自x年以来,集团在依法维权和清理遗留法律纠纷案件的工作中,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特别是对重大案件加强了跟踪协调,监督指导。共处理解决了所属企业大小诉讼案件x起其中劳动争议案件x起,经济纠纷案件x起,x起案件当中应诉案件x起、被诉案件x起,涉案金额x万元,共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x余万元。比较典型的案件有x起:

一是x。

二是x。

三是x。

目前,还有x起案件正在处理当中。

4、抓住中心环节,突出合同管理

x已成为预防经营管理风险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根据集团下发的《x暂行规定》要求,集团相关部门及所属企业进一步完善了合同专项管理、审查、会签和审批制度。几年来,集团法律事务部共审查和核准基层企业上报的重大合同和重大项目x个,提出审查意见x条,全部被企业采纳。x公司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合同项目的审核;x等企业根据集团关于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本企业的实际又制定了具体的合同管理规定,从上到下严格执行,从源头上规避法律风险。x公司依据公司合同管理制度,x坚决杜绝含义模糊的条款,避免合同文本的疏漏而造成损失。龙港公司严格按照海商法及相关国际公约签订合同,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办事。今年,集团下发《x经济合同管理暂行规定》及四个标准示范合同文本后,x等企业进一步理顺了合同签订的审批程序,执行合同审批单制度,规范了常用合同文本。到目前为止各企业未发现新签合同及重大项目在履行当中发生纠纷和问题,有效地规避了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

5、结合企业实际,不断提高注法制教育质量和水平

一直以来,针对企业分布点多、线长、分散的特点,我们坚持以x办公网络为平台,以法制专栏为阵地结合实际、灵活而有针对性地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共制作专刊x期。根据企业不同时期的重点工作,相应地宣传并解读了有关法律法规和国资委出台的各项政策,随着新修改的《x法》、《x法》x等法律的出台,及时地制作了专版专栏和课件。在企业改制职工并轨时期,针对各企业劳动争议较多的实际情况,重点宣传了《劳动合同法》。制作了宣讲课件深入基层企业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时,我们以各基层企业实际发生的典型案例为教材,重点宣传了x成功做法;部分企业勤勉不息依法维权,千方百计清收帐消案存历史呆死账的成功经验;个别企业还聘请了律师对公司管理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通过普法学习,使企业各层面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法律意识和依法治企能力有了较大提高。

4.法律事务部年终总结 篇四

一、20xx年主要工作

20xx年是紧张、充实、不平凡的一年,正如罗总在年初工作会报告中所讲,是集团公司攻坚克难、逆境求强的一年。同时,20xx年也是中央企业推进法制工作三年目标“大考”验收的一年。如何把法律服务与集团公司“两提一降”这个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如何通过全面防范法律风险,为企业创造直接和间接价值,是法律事务部全年工作的着力点。20xx年我们以服务企业“两提一降”为目的,以完成三年目标为抓手,坚持“点面结合、防治结合、学用结合”,扎扎实实做好法律服务。一年来,在集团领导、各部门、各出资企业的支持下,经过部门同志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部门年度工作指标,较好地完成了20xx年工作任务。

(一)点面结合,突出法律服务的实效性

所谓点:就是指作为总部职能部门,必须要履职尽职,有效防范集团公司改革发展中的每一个法律风险点,帮助部门把好法律风险关,让领导决策、签字无法律上的后顾之忧。

我们认识到,如果放过一个法律风险点,就可能给企业带来一个出血点。防住法律风险点,就是堵住“出血点”,就是为“两提一降”做贡献。

20xx年,我们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点”的工作。

一是通过落实制度防范法律风险点。

法律事务部按照“抓工作从制度入手、抓制度从工作出发”的思路,严格执行三项法律审核制度,充分发挥了法律保障作用。

我们提出每份法律审核意见,一要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二要体现央企法律服务的质量、三要禁得住历史检验的工作标准,继续强化经济合同“双流程”管理,实行经济合同审核书面及网络同步流转。20xx年我们审核的合同,无论标的额大小都“一视同仁”,严格落实《合同订立审批单》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合同审核质量,20xx年我们制定了《合同审核任务清单》,列出了八个方面的审核项目,实行审核人、合同处、部门的三级把关,做到审核工作不漏项,确保审核质量。

二是通过沟通协调防范法律风险点。

20xx年度,法律事务部参与集团公司及相关出资企业重大项目、专项法律服务17项。每个项目因情况不同、特点不同,法律需求也各不相同,法律事务部注重通过沟通协调,与承办部门、中介机构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法律风险的识别、提示、预警和防控作用。

20xx年,对于聘请外部律师的项目,我们有两个改变,一是从“跟着走”向发表“独立意见”改变,二是由“一聘了之”向“全程监管”改变。通过与承办部门沟通,提前了解项目法律需求,采用我方拟定的法律服务合同将外部律师的工作量化、标准化。要求律师对每份法律意见必须“咬牙印”,通过合同的“硬约束”保证外部律师服务质量。

三是通过主动服务防范法律风险点。

对于出资企业的法律事务,我们主动提供服务,尽我们所能帮助企业防风险、降成本。

一年来,我们感到大家的法治意识加强了,对我们的工作也更信任了。不但总部的同志有问题愿意咨询法律部,二级甚至三级出资企业的同志也愿意向我们咨询法律问题;不仅出资企业法律人员愿意向我们征求法律意见,出资企业的领导也愿意向我们咨询、交流法律问题。甚至有的企业法律力量较为薄弱,干脆把总部法律事务部当成了企业法律部。只要有利于“两提一降”,有利于防范法律风险,我们都会提供专业、热心的法律服务。

所谓“面”,就是建立全集团的法律工作体系,有效防范全系统的法律风险。20xx年,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做好“面”的工作。

一是落实三年目标,拓展“面”的宽度。

建立全覆盖的法律工作体系。通过实地调研、逐家落实,集团公司所有二级企业都建立起“领导主抓、总法牵头、部门承办、人员落实”的法律工作体系。100%的企业都设立了总法律顾问,总法律顾问数量达32名;100%的企业都配有专兼职法律人员,全系统法律人员数量达到90名。86%的企业将法律事务机构作为一级职能部门,三家企业虽然未设立法律事务机构,但是企业法律工作都有人落实、有人负责。

建立突出境外特色的法律工作体系。境外投资运营是集团公司的主要赢利点,在开展“面”的工作中,法律事务部始终注意突出“境外”这一重点。法律事务部通过实地调研,帮助境外企业建立、完善法律工作体系,实现制度到位、总法到位、人员到位,确保境外投资运营依法合规。到20xx年底,二级境外企业100%设立了总法律顾问,100%建立了完善的法律审核制度,100%配备专人负责法制工作,三项法律审核率始终保持100%。

建立以集团公司为枢纽的法律工作体系。法律事务部认真贯彻国务院国资委法制工作要求,定期汇报沟通三年目标工作进度。在深刻领会国资委有关要求的基础上,法律事务部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向出资企业宣贯落实。法律事务部以三年目标为抓手,逐家、逐条、逐项落实指标,形成了以法律事务部为枢纽、上通下达的法律工作体系。

二是采取有效措施,提升“面”的硬度。

通报进度,形成压力。自20XX年起,为了帮助出资企业了解差距、明确任务,法律事务部每半年向出资企业通报三年目标进展情况。营造了出资企业积极对标先进,自我提升标准,相互追赶、彼此竞争的工作氛围。有的企业在通报后一个月内立即设立法律事务机构,有的企业在通报后立即招聘法律人员。在定期通报的推动下,各出资企业圆满完成三年目标各项指标。

纳入考核,形成动力。为了使各出资企业切实重视法制工作,增强工作动力,20xx年集团公司首次将法制工作纳入出资企业绩效考核。20xx年3—4月份,法律事务部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各出资企业开展评价,无论企业规模大小,都按统一标准打分,如实报告、公布评价结果。考核评价结果公布后,很多企业纷纷询问扣分项,对照短板,快速整改。

开展述职,增强干劲。为保证总法律顾问发挥作用,在20XX年成功开展述职的基础上,20xx年又组织所有出资企业开展总法律顾问书面述职。通过述职,引导、督促各位总法律顾问“在其位、谋其政”,在三项法律审核、法律纠纷案件处理、机构建设等方面切实发挥带头作用,保障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夯实“面”的厚度。

加强督导,壮大队伍。法律事务部通过文件、会议、调研等形式,督促出资企业不断加强法律人员的充实配备,以满足企业快速发展的需求。三年来,企业总法律顾问从16名增加到32名,企业法律人员从60名增加到90名。专职法律人员的持证率已经达到80%。

加强学习,提升队伍。为了提升法律人员业务素质,3月,法律事务部举办了法律业务网上培训,共100余名法律人员及其他业务人员通过网络参加了培训,深入学习了民商法、企业法律顾问实务、企业管理等知识,强化了业务素质。20xx年3月开始,法律事务部指派专人通过微信及qq以“每日一题”的方式,帮助法律人员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明确职责,发挥作用。总法律顾问是企业法律工作队伍的“带头人”,是保障企业依法合规的核心岗位。我们建立了30多人的总法队伍,有了“量”的保证,还要在“质”的提高上下功夫,提升总法素质,保证发挥作用。7月,法律事务部举办了为期四天的出资企业总法律顾问履职能力培训,着力解决了总法律顾问“干什么、怎么干、如何干好”的问题。三年来,在总法律顾问的带领下,各出资企业三项法律审核率始终保持100%。

(二)防治结合,强化法律服务的主动性

企业法律工作的真正价值不在于“救火”,而在于“防火”。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应防治结合,以防为主。

1、主动查找风险。

发动企业,查找风险。20xx年,法律事务部连续四年开展“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之我见”论文评比活动,共征集论文百余篇。这些来自出资企业、来自生产一线的论文,有对矿业并购防止矿业权隐匿风险的分析,有对国际工程项目法律风险的解读,有对建筑施工企业招投标、劳动用工等方面法律风险的剖析,还有对已办诉讼案件的经验总结。大家在查找风险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对防范法律风险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2、主动研究风险。

编写赞比亚法律风险防范国别指引。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的要求,集团公司与中石化、中石油等8家中央企业开展《企业境外法律风险防范国别指引》的编写工作。我们克服人手少、任务重等困难,完全依靠自身力量,利用业余时间进行编写,数易其稿,形成11万字书稿。这本指引为在赞企业合规经营、防范风险提供了有效支持。

编写7国境外投资指引。法律事务部结合集团公司投资区域,编写了赞比亚、缅甸、刚果(金)等七个国家的境外投资指引。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国别指引的编写要求,对缅甸、刚果(金)的投资指引进行修改、完善,为集团公司在这些国家投资运营中防范法律风险提供参考。

3、主动防范风险。

一是制定合同标准文本,防控合同风险。20xx年,法律事务部根据集团公司合同签订情况,形成委托合同、技术合同等共计12大类、29种合同示范文本。其中,法律服务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审计委托合同等类别已逐步使用我方文本签约,有效防范了风险。

二是开展普法活动,打造全员工程。自20XX年12月开始,法律事务部每周开展“送法上门”网络普法工作,截至目前,已开展“以案说法”148期、“普法小课堂”173期。结合首个国家宪法日,法律事务部通过网上宪法问答、发放书籍、电子屏等三个途径开展宣传工作,营造了浓厚的宪法学习氛围,强化了依法治企的意识。

(三)学用结合,提高法律服务的.水平

法律事务部是个年轻的部门,平均年龄只有30.5岁。20xx年我们岗位变化较大,两进两出一人休假,全年仅5名同志在岗。这种情况下,通过学用结合的方式,提高部门战斗力,有效保证了“点面结合、防治结合”。

一是加强知识学习。

自20XX年以来修订的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就达327部,企业法律人员必须及时更新知识储备,才能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对于20xx年新修订的《商标法》、《公司法》、《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我们及时学习立法新变化,准确提示相关风险点。同时,我们每月定期收集新公布或新实施的法律法规,在集团公司oa及网站上同步发布,帮助大家及时了解新法新规。针对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我们采用生动形象的动漫图表形式,帮助大家一目了然了解新变化对企业的影响。

二是加强有针对性的培训。

20xx年,法律事务部共参加业务能力培训10人次。通过参加企业争议解决方面的培训,提高仲裁案件处理技巧;通过参加商务部组织的反垄断法培训,深入了解我国反垄断监管的规定,为企业参与国内外公平市场竞争提供法律保障;通过参加“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研修班,我们了解到跨国公司的法律风险管理经验,提升了合同管理能力。

三是加强实际的研讨。

法律事务部注重从具体工作出发,学习与之相关的业务知识,提升法律事务处理能力。针对永续债业务,我们系统研究了新融资方式的法律风险,分析永续债与优先股的各自利弊;为更加透彻地了解赞比亚有关公司治理、注册、解散事宜的规定,我们组织部门人员利用业余时间专题学习赞比亚《公司法》。

四是加强敬业精神的培养。

法律事务部将员工综合素质的提高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着力培养一支忠于企业、聚焦专业、爱岗敬业的法律队伍。20xx年法律事务部克服了在岗人员少的困难,充分发扬敬业精神,坚持党员带头、骨干带头,团结协作,形成良好的部室作风。

20xx年,法律部一人取得法学硕士学位,法律硕士占部门总人数的87.5%,一人获得高级职称,获得高级职称的人员占部门总人数的25%;另外,一人通过清华大学的仲裁员考试,获得仲裁员资格;一人考取工商管理硕士。

回首20xx年,集团法制工作完成了三个硬指标。一是全面完成集团公司20xx年绩效考核指标;二是法制工作在中央企业的排名由第二个三年目标的108名提高到20xx年的前40名;三是从国资委普法先进单位迈入全国普法先进,是18家荣获该荣誉称号的中央企业之一。

国务院国资委黄淑和副主任在20xx年11月召开的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上对集团公司法制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他指出“中国有色主要领导亲自出席法制工作会议,部署工作任务”,“中国有色分步推进重要子企业、境外出资企业和所有出资企业全面设置总法律顾问。”在大会上,黄淑和副主任在报告之外还专门引用了一段中国有色集团开展法制工作的体会,在中央企业引起积极反响。

20xx年,在国资委的关心下,集团领导的重视下,各部门的支持下,法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

一个体系要加强。通过积极推进三年目标,我们建立了覆盖全集团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但这个体系的战斗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虽然实现了三项法律审核率100%,但是法律审核的质量还有待提升。二是虽然90人的法律人员队伍已经建立,但是队伍的持证率还有待提高。三是虽然86%的出资企业已经设立法律事务机构,但与业务的融入度还有待加强。

两个差距要追赶。我们的法制工作与集团公司改革发展的需求还有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我们的法制工作只达到了国资委系统内的前三分之一,与世界企业的前三分之一还差距甚大,要在制度建设、流程优化、提升管理等方面下大功夫。

三个能力要提高。法律事务部要着力提升三个能力,一是学习专业知识的能力,二是专业知识向业务能力转化的能力,三是业务能力向办事能力转化的水平。在处理某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对于“轻、重、缓、急”的把握还有欠缺,工作效率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20xx年主要工作安排

20xx年是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年,也是集团公司进一步深入推进依法治企的一年。

20xx年11月19日,张毅主任在国务院国资委召开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报告会上提出,各中央企业要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治企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打造法治央企,依法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

20xx年10月24日,罗涛总经理在集团公司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上提出,依法治企不能停留在“口头”、也不能停留在“笔头”、要落实在“人头”,要继续强化各级领导的法治理念、要继续保持依法治企常态化、要继续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依法治企的全面推进既为企业法制工作提供了更好的平台,也对企业法制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

20xx年是“六五”普法的收官年,也是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新五年规划的开局之年,从部门自身工作任务来讲又是一个紧张、充实、充满挑战的一年。

5.法律事务工作培训会总结 篇五

为了全面加强基础管理,保障生产经营正常运行,确保采油大队施工合同的正常签订,我大队副科级以上领导及合同管理员参加了“法律事务工作培训会”。会上,两位律师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生动的案例为参加培训的干部职工详细的讲解了“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问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及防范”及在日常工作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通过本次培训,加深了我大队领导及合同管理员对涉及合同知识的理解,明确合同中存在的法律事务,决定做到:

1、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提升在合同审查会签时,“问(合同背景)、看(合同条款)、堵(合同漏洞)、核(合同标的)”的审核效果;加强对合同履行的监督,提高对合同的法律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

2、针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的不合理、不规范、不顺畅的顽疾,主动配合各级管理层理顺关系、制定制度、完善机制、明确权责,确实把法务工作向纵深辐射;坚持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实施专项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和系列活动,提高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的整体水平。

3、坚持对全体员工特别是刚参加工作的新同志进行普法教育与规章制度学习,使员工能够基本熟悉与自身本职工作相关联的法律知识和公司的全部规章制度,作到学法、知

法、守法。

4、为强化合同管理,在总结公司合同管理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在合同谈判、起草、审核、会签、履行、委托授权、用印等方面的情况,完善合同管理,并通过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全面提升合同管理水平。建立与完善合同履行的监督制度。对合同履行情况及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及时反馈合同履行情况的最新进展,确保合同各方能够完全、全面的履行合同。

总之,通过本次学习,使我采油大队在今后的合同管理方面更加规范,提升了我采油大队合同管理人员的整体水平。

6.法律事务总结汇报 篇六

文章作者:ygsgs文章加入时间:2005年10月8日23:57

为期五天的《法律事务》短期培训班圆满结束了,作为本期培训班学员中的一员,首先要感谢公司领导给我们创造了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感谢参与授课的集团公司领导及国资局律师对我们的精心教导。

整个培训是在理论知识与真实案例相结合的教学方式下进行的,因此使我们这些专业、学历、年龄处在不同段的学员,对授课老师所教授的知识都能比较轻松的理解,印象也比较深刻。总结几天来的学习,收获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通过集团公司领导在开学典礼上的讲话,让我们了解到了,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定位、战略方针、战略布局和战略步骤等企业内部改革情况。在思想上,使我们对集团公司的“产权合理、主业突出、竞争力强的国际化大企业集团”战略定位,充满信心、深信不移。

二、通过***、***两位律师对《企业改制中的法律问题与案例分析》讲解,使我认识到国企改革涉及到国家、企业和个人的根本利益,必须依法规范进行,国有企业改制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国有企业改制的最终完成离不开法律制度化,离不开法律这一稳定的、高效的手段,为国企改革提供实体和程序的法律保障。并让我对国有企业改制的重要性、改制企业的改制模式和股权设置,及改制中存在的人员安置、企业在资产处置等方面问题有了深刻印象。其中两位律师对《合同法》及合同管理中风险防范相关知识的讲解,对我们经常签订、参与评审合同的同志来说,更是受益匪浅。通过与其讲解内容对照,发现我们平时所签合同中个别条款的约定存在分歧。如处理纠纷的方式,我们平时要求出现纠纷时选泰安仲裁委员会仲裁,而*律师不赞同,理由是仲裁委员会是民间组织,一次性解决问题,且采用不公开的方式,如果参与仲裁人员徇私舞弊,造成后果将很难挽回;而法院是两审终审,一次不行还可以上诉。两位律师的讲解风趣易懂,使人听后印象深刻。为把其中实用的讲课内容,传达给本单位其他未参加听课的同志,我专门将授课课件用盘考入本单位电脑。

三、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处陈主任讲解的《企业纠纷处理》、《企业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让我们明白了集团公司内部单位之间经济纠纷的处理方式,了解了企业管理中除合同管理风险之外,其他如知识产权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拓宽了我们的知识面。为我们今后进一步深入学习此方面的知识,打下了基础。

7.法律事务总结汇报 篇七

2008年专业实习指导总结报告

指导教师: 法律教研室全体教师

指导实习地点:陕西省、青海省

时间:2008年8月7日-8月15日

南阳实习学生8人:高鑫、雷放、申晨、李英、曹腾、贺鹏康、周赟、马玉涛 郑州实习学生7人:段婕、张海菲、陈志伟、杜一诗、栗茜、郭齐、王强强 一.实习学生从事的工作主要有: 1.协助老师进行案件的审查、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随同审判人员外出调查取证。2.法律文书工作, 特别是司法文书写作、起草诉状,参与代理词的写作,以及其他文书草拟.填写一应手续等。

3.解答法律咨询以及其他的相关业务。

4.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及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5.分析案例、案情、参与合议庭讨论。6.送达法律文件。

7.观摩案件的开庭审理、出庭。8.整理法律资料。

9.打印扫描资料、整理办公室、负责部分联系工作。二.实习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是:

1.社会生活经验不足,理论结合实践能力不足,对生活中的很多常识性问题认识不足。

2.实习中遇到具体案件进行分析时,有纵深两方面的困难。一是综合能力不强,对案件在不同法律部门间的综合分析感觉有些吃力;二是在对案件的细微问题的考虑上有时思维不清,一些具体的程序问题不会处理。从而暴露了学习中局限于课程安排、只在该课程内部进行思维和学习中重理论轻实践的问题

3.对于案件中适用的法律和司法解释掌握不是很牢固,缺乏实践经验。4.复杂案件的法律关系分析往往法律与人情纠缠在一起,难以查明。

6.学校学习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只是一些理论的东西,而实务中遇到的问题却特别具体,要回答出确定的答案,有没有法律上明确的规定,是法律所肯定还是否定?有时候让人没有自信去回答这样的问题。在平时的学习中对于现行法律的规定重视不够。

7.在分析案件的时候,游离与法律规则与案件事实之间。

8.考虑问题还不够系统,尤其是不能把案件事实涉及的法律规定综合加以分析,找出最后的确定答案。

9.民事诉讼程序知识运用生疏,没有诉讼中应该掌握的技巧。10.实践中的一些问题单纯用法条是很难解决的或解决不了的。11.基层法院的办案质量不高(主要从较高的上诉率来看)

12.法院尤其是基层的法院的职能(主要是调查方面)与当事人自己举证的界限很难把握.13.实践中司法程序方面有些不够重视.14.一些法学理论在纸面上论证的很严密,但到实践中问题不少,平时所学的知识过于理论化,与现实案件有所脱节,所以感觉实际动手能力比较差,对社会分析 能力不强。

15.在搜集证据时民事证据很难取得,证人的证词证言前后变动大;就案件事实的调查取证,证据真伪的辨别和证据的取舍方面存在困难.三.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 1.学校里教的东西是理论性很强的,而且比较没有争议的余地,比如说上课时老师讲的案例,为了便于大家理解,不会选择有很大争议的,并且也会在事实方面做一些简化,但实际中遇到的好些问题,与我们在学校中学到的一对比,有一种似是而非的感觉,无法简单的一一对应,有时会很困惑。

2.对所学的相关知识有一定程度的掌握,但在具体应用中将其进行转化的能力有待加强,表现在准确迅速的对所学知识进行理解适用还存在一定困难。知识应用不够灵活,缺乏举一反三的能力,不善于和实际相联系。

3.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社会学科,但对一些社会问题和社会现象缺乏相应的认识和理解。

5.自己的专业知识掌握不够扎实,对一些问题的理解只是停留在模糊认识的层面.对个别知识点的理解不到位,导致在应用过程中有似是而非的感觉。

6.平时学习中对知识的积累和拓展都存在问题,尤其是对所学知识没有进行及时的总结,视野不够开阔。

7.在学校主要从事理论知识的学习,很少参加实践,而且对社会状况了解不够 8.平时的学习中没有注重现行法律规则的规定,在授课的过程中没有更多地分析具体的案例。

9.我国法律法规体系本身的不完善,有法律漏洞,但在实际应用中法院(填补漏洞)的自由裁量权在目前较难恰当适用.10.法院尤其是审判员的独立性难以保持.11.基层法院的任务很重,案件很多,又有时间限制,并且易形成定势(按经验办事).基层法院往往成为当事人的法律顾问.12.案件涉及青海省的周边牧区地带,在搜集证据的过程中存在时间地域跨度大的客观因素,且这些地区普法工作成效甚微,人们的法律意识淡薄不肯积极配合我们的调查取证工作.四.最需要实习单位的指导老师哪方面的指导: 1.如何分析具体案件。如何从错综复杂的案件中抽象出相关法律关系,并找到切入点,如何适用法律,将理论与实践很好地结合。

在系统的理论知识如何灵活应用于办案实践方面的指导。

2.如何对事实进行整合以及连接事实与法律的思维过程,如何对当事人叙述的大量信息进行过滤整理.3 对具体案件的分析和处理上多方面的因素的认识和感受的介绍,因为理论上的公平和实际中的公平有时不能完全一致

4.如何更好地解决纠纷(不只是用诉讼的方法)并求最大的公正。5.对于民事案件的事实认定错误之处作出的正确地分析指导.6.在调查取证搜集证据的过程中能对症下药的给予正确的指导。

7.提审犯罪嫌疑人时,在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方面一些具体做法,整个逻辑思维过程。五.在实习中对自己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方面的满意程度: 1.在实习中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基本满意。2.比较满意。实习初期不太适应,后来渐渐融入到工作中。

3.不是特别满意,基本可以在老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简单的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

4.实习中暴露了自己知识储备的不足.5.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方面还比较满意,但在解决实际问题方面则不太满意 8.不满意,虽然在理论方面感觉自己掌握得很好,但是具体的案例分析中就感觉自己能力有限

9.不是很满意,还需要刻苦努力。对有些前沿性问题能提出见解,但对一些细化的程序有些模糊。

10.在实习中对于自己运用专业知识不满意,因为掌握得很生疏不够扎实。11.关键就是社会经验不足,尤其是对社会的人际交往规则不是很熟悉, 所以总觉得有很多问题没有办法理解。六.通过实习学生的主要收获是: 1.了解了案件从发生到侦查到审查起诉再到公诉最后法庭审判的基本流程,对刑事诉讼法的有关问题有了较以往更直观更深入的了解,对刑法的实际运用也有了更深的体会。

2.比较全面的自我认识,使自己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有了比较清醒的认识,尤其是发现了知识掌握的盲点,明确了今后需要继续努力的方向。

3.提高了实践能力,通过实习,更加深刻的理解了法律是一门实践性的学科,也确实使我应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明显的提高。

4.能够比较好的适应法院的工作,对案件的处理上也比以前更客观和全面,而且亲自从事了书记员的工作,帮助很大.5.真的是学无止境、“书到用时方恨少”。

6.法律解决纠纷的功能应重视,一些虚的理论问题可以放一放.7.法律是严肃的,重要的,关系他人的利益,不能儿戏.8.加深了对理论的理解,认为法律的运用和执行需要一定的技巧。

9.对社会有了一定的了解,对律师工作有了初步的认识,对自己将来的择业有了初步的选择吧。

10.一种感觉上的变化,对法学的感觉突然活跃了起来.11.认真细化的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了解了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12.体会到了工作的辛苦,认识到了法律的重要性,同时也明白了法律不是万能的。

七.通过实习,学生最大的感受是: 1.自己学习的专业知识还不足,需要加强参与办案实践的能力,2.实习单位老师身上从事法律职业所必需的严谨、周密、负责的工作态度让我感触很深。

3.对律师这一职业以及与它相关的一些具体情况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了解,切身体会到了这一职业并不像我们以往在电视中看到的仅仅是那样轻松的生活以及在法庭上的那份挥洒自如,这背后必定有着巨大的辛勤的付出。体会到的道理:通往成功的道路上不能依靠侥幸的出现,只有付出才会有所成就。

4.实习能够更好的将我们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具体的生活和工作当中,有助于我们理论知识的巩固和实践经验的增加

5.真实感受到中国实际生活中法治状况以及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

6.基层法院的人工作任务繁重,他们在尽可能的保持法律的尊严与正义,让人感动;一些当事人的境况让人感慨,感到自己的责任加重.7.执行法律的过程中有许多不应有的人为障碍。

8.认识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特别是在普及的深度与广度上还须加强。

9.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要做事首先学会如何与人相处。10.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今后的学习目标性、导向性会更强。八.学生对于实习的总体评价是: 1.实习对法学这种与现实生活联系紧密、实践性极强的学科来讲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对以后要从事法律职业的同学来说,实习是难得的学习机会,即使是对将来打算从事理论研究的同学来说,也是必不可少的.在实习中学到了很多从课堂上无法学到的东西,受益良多。

2.对这次实习总体上比较满意,因为学到了很多以前从学校所不能学到的实际中的知识.充分的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不仅丰富、巩固了自己的专业理论知识,而且培养了自己的实践操作能力.3.锻炼了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开拓了视野,是一次难忘的经历,对自己以后的工作有很大帮助。

4.实习很必要,在学校里的学习不能让我感受到法律的技术性。实习让我明白法律是怎样的运行的,权利是怎样实现的。正义与非正义往往不是法律所能解决的。因为好多事实是无法确定的,只能根据证据规则来判断是非。往往让人对整个法律是否是在追求正义?虽然法律追求正义,但是这样程序是否正的保障正义的实现?

5.磨练自己,熟悉知识,理论与实际的最好结合,培养法律工作者的素养,收获颇大。

6.很好,实习很有必要。对即将结束的大学生活,走向社会面对众多选择给了大概的方向。

九.学生对学校的实习工作的意见及对以后的实习工作的建议: 1.实习生应有实习日志,可以记录大家实习中所参与的工作内容.2.希望实习可以和普法相结合,这样可以让实习更加有意义。比如学生可以更集中,由实习单位的法官带队,以派出法庭的形式深入农村或基层,将审理案件和开展普法活动结合起来,让我们用掌握到的知识帮助更多的人。

3.学校实习工作取得的成绩较以前应当有了一定的进步,尤其是今年派出老师不辞辛苦对实习情况进行检查等措施的实行可以更好促进实习目的的实现。4.增强实习工作的系统性:对学生而言,可以考虑对从大二暑假开始的实践一起进行统筹安排,从而实现时间和内容上的纵深,对学校而言,尽可能逐步形成比较稳定的实习场所,为就业以及调研等工作提供一定的便利。

5.对实习提供全面的指导:包括实习前有针对性的辅导,实习过程中对存在问题的及时解答(如此次老师到各个大的实习小组进行检查就是一个可供参考的办法,但形式可以更加丰富一些)实习后及时系统的总结等。

6.增强实习工作的目的性和针对性:不论是学生还是学校(尤其是学生)现在对实习工作可能更多是作为一项任务而不是其他,这无疑降低了实习的积极性甚至影响实习效果。可以带着更加明确的目的进行实习,如可以带着调研课题在实习实践中得到自己希望或学校安排的第一手资料。

7.建议学校能够以学校的名义跟地方公检法部门联系学生的集体实习事宜,这样对于学生实习的工作较为方便管理,而且实习也会更为规范。对于学生而言,也 较方便毕业后到该地参加工作,省去了个人找实习地点的不便和向专业老师请教问题的困难,也更有利于同学之间对于案件和法律适用的讨论.8.实习时间能否安排在大三下学期,学校联系安排的实习地点能否再多一些且不仅限于北京市,如全国各大知名律所等。

9.总体还可以,自主找单位很好。不好的就是跟老师联系不方便,有什么问题不好交流。建议建立同学与老师之间的公共信箱或网站论坛。以便老师的指导和同学之间的讨论。

10.能否将实习的时间提前一个月(6月——8月),这样可使许多同学既能认真实习,又有时间考研复习。

11.我们与老师面对面沟通的机会实在太少,当然是因我们学校的实际情况所限,但能否除了上课和电子邮件,另在每周开辟一个时间请老师来解决同学的疑问。12.希望学校一直重视实习工作,这对我们毕业后尽快适应工作起到了过渡作用。13.对学校的实习工作评价很高,因为这样的实习指导给学生和老师,学校互动的机会,能随时和老师交流请教专业技术性的问题,能随时得到老师的指导让自己的疑惑很快的迎刃而解,有了个深化专业知识的过程。

14.学校可以在南方比较发达的地区多安排些集中实习,因为有很大一部分同学将来毕业工作都趋向于南方地区,是前能有所了解会比较好。个人去外地实习对外地同学来说费用会比较难于承受,团队实习会好些。而且有老师带队出现问题比较容易解决,学生安全相对有保障一些。

15.希望学校能尽可能多的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联系,在双向选择的基础上,定期安排学生实践或组织观摩活动,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8.法律进校园活动情况总结汇报 篇八

法律进校园活动情况总结汇报

为了加强学校法制建设,提高学生法律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局的通知精神,开展了“法制进校园”宣传系列活动。各项活动的开展,推动了我校依法治校的进程,使学生增强了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逐步提高了学生的法律素质。活动达到了预期效果,现将“法律进校园”活动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法治体制,誓做维护校园稳定的护航员。

接上级指示精神后,校领导班子立即集体学习文件,及时安排部署,成立了学校“法治进校园”活动领导小组,校长刘博任组长,分管法制副校长为副组长,其余行政人员及各班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加强对学校法治工作的研究、督办和管理,建立学校法治工作校长负责制,落实各项工作的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并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法治进校园实施方案,确定工作任务,整治重点,对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确保法制培训工作扎实推进。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层层抓落实,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任务落实到人。真正做到学校依法管理、教师依法执教、学生自觉守法,为全面推进全市法治化进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领导小组定期集中组织全校师生,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加强法制文化建设,大力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学校法制教育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课程标准》规定的法律知识学习内容以及学校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体制的健全,为创建和谐稳定的校园提供了可靠地保证,打造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班子成员和教职员工纷纷表示,誓做维护校园稳定的“护航员”。

二、搭建多种平台、争做普及法律知识的宣传员 通过搭建各种平台,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师生法制教育宣传网络。

主要做法:

1、在校园内悬挂法制宣传横幅。强化师生法律意识,升旗仪式上利用“国旗下讲话”对全校师生进行法制教育。

2、各班召开 “法制教育”主题班会,学校为每班印发了宣传材料,对学生进行专题教育,学校领导进行了检查。各班学生人人参与讨论,班主任大力宣传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了学生知法、学法、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

3、借助《道德与法治》课程这个教学的平台,对学生进行法律和思想教育,通俗地、多角度地对学生进行法律教育。

4、为了更好地让学生学法、知法、守法,提高他们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我们要求学生回家要经常跟父母交流,让学生、家长相互问答有关常识性的法律问题,让他们充当“家庭法律小卫士”。让法制深入人心,走进千家万户。

通过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法律进校园”活动,在校园中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增强学校领导、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得到明显增强,人人争做普及法律知识的宣传员。

三、完善校园警务室,甘做促进校园平安发展的调节器。

学校法制小组和安全办公室,建立健全 “校园警务室”,严格落实校园内部保安巡逻措施;加强学校护校值班人员的思想素质教育,作到24小时值班,加强校园周边地区治安巡逻,营造良好治安环境。法制小组和安全办公室成员,甘做促进校园平安发展的调节器,及时清理校园周边的不良环境,整顿上学、放学期间接送孩子车辆的拥堵,打击校园周边社会闲杂人员和小偷的嚣张气焰,不断净化校园治安环境,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来学校的社会闲杂人员少了,门口接送孩子的车辆秩序井然了。

通过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我校学生基本上都树立了知法、守法光荣,违法、犯法可耻的观念,我们坚信有上级部门领导的指导和支持,加上学校各部门的严格管理,班主任的积极配合,全体师生的积极进取和不解努力,”法律进校园”活动将会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今后,我们学校将继续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常识,使法律教育经常化、规范化、行为化,共建和谐校园。

附:开展活动图片

法律进校园宣传横幅

法律安全知识橱窗

九年级举办法律主题班会后观看法制宣传片

八年级举办法律主题班会后观看法制宣传片

9.法律事务代理合同 篇九

委托代理合同

现律(2012)民字第号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甘肃现代发展律师事务所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纠纷一案的第审诉讼代理人。

第二条委托律师必须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利,并按时出庭。乙方代理的案件经法院下达本委托程序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后,或甲方在诉讼过程中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撤诉时,或乙方代理甲方通过非诉讼方式维护了甲方权益时,均视为乙方完成代理工作。

第三条甲方必须如实向代理律师叙述案情,并提供有关案件证据材料,乙方如果在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虚构事实,有意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合同,但依照本合同所收取的代理费不予免除。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后,如果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不予退还;若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退还甲方。甲方应按本代理合同约定及时将律师代理费支付乙方,逾期付款,乙方有权终1地址:兰州市庆阳路159号邮编:730000网址:电话:09318400089传真:09318440073邮箱: modernlaw@sina.com

委托代理合同(诉讼类)止代理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于甲方的后果,由甲方负责承担。

第五条甲方委托代理律师权限:见授权委托书。法律文书生效后若涉及执行问题,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合同并授权代理权限。

第六条按照律师业务收费规定及本案实际工作量,甲方应支付乙方律师费元,在合同签订后当日内付清;甲方逾期付款,每日承担应付款项万分之八的违约金。律师在办案中发生的各种查询费、鉴定费用、交通费、住宿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因本代理合同出现的纠纷由乙方业务主管机关兰州市司法局或乙方所在地法院处理。

第七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甘肃现代发展律师事务所 代表:主任签字:

开户行:建设银行兰州住房城建支行帐号:***30291 地址:地址:兰州市庆阳路159号

(民安大厦A座11层)

电话:电话:(0931)8440073

签订日期:年月日

10.2011年法律事务工作总结 篇十

一、全面参与集团重大决策、经营活动,及时进行风险评估;为子公司、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积极维护、拓展与司法机关的关系,防范集团运营中法律风险。

(一)、全程参与集团重大经营活动,及时进行风险评估,提出法律意见。

1、参加江苏中电设备有限公司的股份制改造变更为中电电气(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过程,配合外聘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尽责调查,适时提供法律建议和服务。

2、参与中电电气(南京)光伏有限公司对中电电气(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中电电气(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两个组件公司并购,审查并购文件。

3、参与股份公司营销政策的制定,审查制度合法性;评估、修订变压器销售合同文本,审查修改于制度配套使用的《代理商协议》等合同文本。

4、参与中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与南京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共同成立南京南站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合作协议审查、修改,进行法律风险评估。

5、参与中电电气(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对通化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和业务开展情况的前期考察、调研工作,提出法律意见。

6、参与中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与大同煤矿集团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大同煤矿集团机电装备中电电气有限公司的工作,对合作协议、公司章程进行草拟、审查,办理公司设立的工商登记事务。

(二)、根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重大法律风险提交评估报告,供管理层参考。

1、1月向相关部门提交《企业劳动管理法律指引》,对企业常见的《劳动合同法》相关的适用问题进行详细的解释与指导。2、2月向集团领导提交《关于中电电气(南京)光伏有限公司对中电电气(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中电电气(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收购的法律意见书》 3、6月向集团领导和人力资源部提交《2011年上半年劳动争议案件评估报告》,对因公司不规范行为引发的多起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剖析,总结原因、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三)、为子公司、职能部门提供有效法律服务,处理重大法律纠纷;检查异地子公司法律工作开展情况。

1、为江苏中电输配电有限公司与福建建德三师水泥有限公司的变压器质量纠纷提供法律建议,拟定和解方案。

2、调查、处理江苏中电输配电有限公司与大唐漳州风电有限公司的变压器质量纠纷,提出了可行的处理方案、建议。

3、协助企管部处理临时用工陶纪明的工伤补偿事宜,与对方协商达成协议。

4、对合同履行中的争议,草拟书面函件与客户协商;对客户违约,可能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合同,指导销售员从客户处取得违约证据,如kunye c0,limited公司推迟交货,指导销售员取得对方书面认可手续。全年共为子公司、职能部门提供各类法务服务60余次。

通过上述工作,化解纠纷,弱化矛盾,避免了诉讼案件的发生,维护了公司形象。

(四)、检查、监督江西景新公司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1、监督江西景德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务工作开展:保持与外聘驻公司律师的密切联系,定期检查工作日志,及时协调处理重大问题。

2、要求江西法务对全部涉外采购合同进行梳理,对未履行完毕的每份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法律风险给予说明并给出法律意见。

3、监督合同履行,及时处理纠纷:对因付款延迟导致大量供应商不满引起的合同履行问题进行协调,提供解决方案;对于供气公司要求涨价引起的重大纠纷,适时指导、草拟函件,提出法律建议等。

4、与其它部门合作,参与公司项目的决算工作。

(五)、积极维护和拓展外部司法关系,为解决集团法律风险创造良好的外部司法环境。维护与扬中公检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关系;拓展与省高院、镇江中院、江宁法院、江宁公安的联系沟通,与两地司法机关保持良好的工作联系。

二、基础管理目标完成情况

(一)、清收应收账款,维护资金安全。

1、工作业绩:

⑴ 超期货款:全年共处理超期货款4253.6万元,其中2011年遗留2088.8余万元,2011年新移交2164.4万元。截至2011年11月底,共回笼超期货款2370万元,清户169户。

⑵ 离职销售员欠款清理:经过一年时间的诉讼,第一批诉讼的25件离职销售员欠款案件一审已全部结案,回笼欠款15万元。

2、工作措施:

⑴ 超期货款方面加强诉讼力度。为加快超期货款清收速度,重点通过诉讼方式清收。积极协调各方,充分利用司法资源,共诉讼案件29起,结案23起,结案率80%,另有2起案件已冻结金额73万余元。全年通过诉讼而回笼货款621万元。

⑵ 坚持出差,深入每个客户实地了解货款逾期支付情况,对客户提出质量等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回笼货款。

(二)、严格执行合同评审制度,评审全集团对外经济合同。

1、审查、草拟重大合同:参与谈判、审查与丘博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保险合同,与人民电器厂、华达物资公司、正泰公司的战略合作协议,与德国海德里希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的重大合同,提出法律意见;起草中电电气(南京)特种变压器有限公司与上海地澳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专利许可、技术合作开发协议等重要合同。

2、严格按责任状要求做好日常合同评审工作:今年面对人员减少、工作量增加的问题,法务部发扬团队精神,精诚团结,加强合作,克服困难,保障合同评审日常工作按时完成。

⑴ 截止至11月底,评审变压器销售合同2800余份,重点审查客户资信,识别安装公司、皮包公司等履行能力不能保障的客户,预防法律风险。

⑵ 对非标产品库存,逐份审查合同,向运营计划中心核实履行情况,分析法律风险,对每台产品给出处理意见。

⑶ 对在评审中发现的未签订合同先发货、预付款(全款)未到先发货引起的法律风险予以汇报,指出问题,提出法律意见。

3、评审集团及股份公司采购合同2900余份;基建及其他合同193份。对此类合同,重点审查合同是否与招标结论一致;对采购特殊产品如危险品、劳保用品等国家规定必须取得特殊生产许可的,严把资质关,审查供应商相关证照;对生产、质检用设备要求留质保金;根据运输公司人员协助卸货受伤事故,提示完善采购合同文本,预防将来再发生卸货人身损害风险。

4、评审光伏产业子公司各类别合同合计698份(国内销售220份,国内采购478份),着重审查对方单位资信,对合同提出了修改意见。

5、根据新公司的建设及集团各子公司发展情况,适时制定、修订标准合同范本。

⑴ 根据江西景德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建设进度,及时制定销售合同文本。

⑵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经验,重新修订劳动合同文本,使之更加完善。

(三)、规范商标与工商登记管理事务,维护公司知识产权。

1、为建立商标管理体系,在集团内实施规范的商标管理,制定《集团商标管理制度》并公布实施。

2、打击商标侵权和对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针对江苏宝亨新电气有限公司、扬中市中电电工设备厂、国际中电集团、中电变压器股分有限公司等使用与我集团近似商标,利用字号相近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集团已对以上公司提起知识产权诉讼和不正当竞争

诉讼,共3起案件。其中不正当竞争诉讼一审胜诉,判决支持我方全部诉讼请求,判对方赔偿30万元(对方提起上诉,二审中);其余两案仍在审理中。

3、为策应变压器、组件两大产品的海外销售,保护公司知识产权,按注册方案推进海外商标注册,上半年共取得国内外17件商标权证。

4、及时办理工商年检及日常工商行政事务,确保集团及子公司各项工商登记合法、有效:办理中电电气(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变更登记;办理中电电气(镇江)电力变压器有限公司成立工商登记;办理中电电气(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中电电气(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因被收购而引起的工商变更、外资注销等各项事务;办理江西景德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名称变更;办理集团、各子公司各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等事宜。

(四)、多形式多渠道灵活开展法律培训与宣传,努力提高集团管理层和员工的法律素质。

1、按年度培训计划,本年度共对新上岗的营销员进行合同法培训4次,培训人次120人,课时16课时。

2、为了提高集团及子公司人事管理者的法律基础知识,安排外聘顾问杨惠弟进行劳动法相关知识培训2次,重点讲解了规章制度的制定、应用,劳动关系建立、解除等法律知识和实践要求。

3、针对近年职务犯罪多发,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情况,为教育销售员,提高法律意识,减少职务犯罪发生,在半年度营销会议上对全体与会销售员进行预防职务犯罪培训。

4、在《中电人》法律专栏发稿,进行法律教育宣传。共刊载《安全案例宣传之资信调查》等 篇法律宣传教育文章,为员工工作、生活中常遇法律问题给予法律指导与宣传教育。

三、运用专业技能,一方面以法律手段维护集团利益;一方面群策群力,充分发挥法律智慧,避免集团卷入重大诉讼,减少案件索赔额,维护集团形象。本年度通过妥善办理诉外、外诉经济案件共为集团挽回损失60万元;减少索赔839余万元。

1、诉外经济纠纷案件处理情况:

⑴ 中电电气(南京)太阳能研究院有限公司与高邮海光照明器材厂仲裁案:因研究院定作的太阳能草坪灯灯具和太阳能路灯灯杆质量与客户天津镇洋公司的合同要求不符,导致天津镇洋对我公司提起质量纠纷诉讼,在妥善处理天津镇洋案件后,少支付天津镇洋公司货款20万元;对高邮海光申请仲裁,根据案件需要及时联系到行业协会专家出具鉴定结论,争取到胜诉机会;4月双方达成调解:高邮海光退还货款、支付赔偿共计40万元,自行拉回有质量问题的灯具。该事件引发的两个案件通过努力共为公司挽回损失60万元。

⑵ 中电电气(南京)太阳能研究院有限公司与南京康中科技有限公司货款返还仲裁案。1月份对康中公司提起仲裁,要求按协议返还货款130多万元,在仲裁过程中发现对方有到期债权,及时向玄武区法院申请保全,6月该案也达成调解:对方同意退还货款并赔偿相应损失共计150余万元,目前该案正在申请执行。

2、外诉经济纠纷案件处理情况:

今年外诉经济纠纷案件发生较多,全年共处理5起案件,涉案金额达1700万元。自2011年以来金融危机造成外部市场环境恶化,同时因公司各层面员工缺乏风险意识,尤其是业务经办人缺乏足够的工作责任心,未尽谨慎义务,使本可避免的纠纷因处理不当引发了重大诉讼。法务部积极应对,精心准备,力争公司利益不受侵害。具体情况如下:

⑴ 芜湖天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中电电气(南京)特种变压器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案:对方要求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共计609594元,经协调达成调解,仅支付本金和诉讼费,对方放弃利息4万元。该案暴露公司管理上两个问题:一是在建基建项目未依法报建,设计方案修改未及时报批,造成工程无法竣工验收;二是公司项目负责人不尽责,人员交接后互相推诿。

⑵ 安徽众安实业有限公司诉中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纠纷案:对方要求我公司承担质量

赔偿的连带责任,支付500万元。该案发生后,及时调查取证,向公安报案,因调查及时、手段得当,使对方在11月份撤诉,避免了公司卷入一场高额索赔纠纷。该案发生的原因一方面是他人为谋取不法利益私刻我公司印章伪造合同,另一方面是公司的报价、标示制作、领用等方面缺乏登记管理措施,无人进行跟踪,使他人得以利用漏洞达到不法目的,使公司卷入无谓的讼争。

⑶ 上海永续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诉中电电气(南京)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货款纠纷案:要求我公司支付货款67万余元,法院一审驳回该单位对半导体公司的诉讼请求,对方败诉。该案的胜诉体现出使用公司标准合同文本的意义,合同条款的完备使公司取得诉讼先机。

⑷ 常州益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中电电气(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对方要求我公司支付违约金900余万元,并对公司银行帐户进行了冻结,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该案发生是因经办人对合同签订、履行、解除等重大环节无法律意识和常识,对已解除的合同无书面手续,导致引起重大诉讼,经两次开庭,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⑸ 洛阳市坤义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诉中电电气(南京)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该案反映合同经办人缺乏基本的商业交易业务技能,对收货、验货、退货、发货等重要环节的处理不规范,存在重大风险漏洞。案件经两次开庭后与对方达成调解,为公司减损二百余万元。

3、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情况:今年共发生劳动争议案件7起,数量比往年大幅降低,仲裁请求277859.4元,给付金额58348.1元,减少索赔219511.3元。具体情况如下:

四、严厉打击职务犯罪,追究犯罪人责任,挽回公司损失120万元。

1、石志斌侵占公司财产案件:该案已结案,石志斌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对其在乐山的房产等分别进行变卖和出租,挽回损失30余万元;

2、宋如峰挪用资金案:被挪用的90万元已追回。

3、魏灿龙挪用案:已初查立案,对其已网上追捕;祝建飞、严明武挪用案作为共同犯罪已经立案,并已经网上追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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