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开发合作协议

2024-10-18

一级开发合作协议(共13篇)(共13篇)

1.一级开发合作协议 篇一

土地一级开发协议书

甲方:

乙方:*****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 精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委托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第一条

土地一级开发的范围

本协议所指的土地一级开发范围: 区的开发用地。(详见《 区控制性规划》)

区土地一级开发的实施,须按照甲方制定的土地开发投资计划进行实施。开发要遵循“统一规划、分区开发、分期实施”的原则进行。甲方有权对开发实施方案、开发的具体内容和投资计划作适当调整。第二条

土地一级开发的开发模式

甲方就上述开发范围内的征地批后实施、拆迁和市政配套项目设施建设等以委托方式交由乙方实施。

土地一级开发的实施方式:

1、征地批后实施及拆迁:甲方与乙方共同委托区相关有拆迁资质的单位进行拆迁,拆迁协议由甲方与乙方共同与拆迁单位签订,拆迁价格由甲方与拆迁单位确定。

2、市政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由甲方下达设计任务书,乙方委托第三方进行设计。设计完成后,由甲方组织对设计及投资概算进行审查批准。乙方按批准的设计组织施工。重大设计变更(造成投资增加超过 万以上)报甲方批准。第三条

土地一级开发的委托内容

1、根据本委托协议办理相关前期手续;

2、实施征地批后实施工作;

3、实施拆迁工作

4、完成地上物拆除、地下构筑物拆移、渣土清运、围墙施工、场地平整等工作;

5、组织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道路、河道、泵站、景观绿化、供电项目、交管设施、路灯工程、教育文化、公益配套项目及市政府下达的其他项目。

6、甲方认为其它可由受托人承担的一级开发工作。第四条 土地一级开发的总费用

土地一级开发总费用包括土地一级开发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土地一级开发的委托开发收益。土地一级开发总费用的最终确认以决算审计报告为准。

1、土地一级开发的直接成本包括: ⑴、一级开发工作的有关前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可研及实施方案的编制、勘查、测绘、钉桩、地上物评估、环评、交评等实际产生的费用; ⑵、征地批后实施、拆迁补偿费;

⑶、土地整理、交付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补偿费用;

⑷、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关费用,主要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耗用的材料费用、人工费用、机械使用费及其他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包括:临时设施摊销费用以及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⑸、土地储备开发供应过程中发生的审计、律师、工程监理等费用以及经同级财政和土地主管部门核准的其它支出;

2、土地一级开发的间接成本包括: ⑴、财务费用;

⑵、管理费,按直接开发成本的1%计算; ⑶、营业税及附加。

3、委托开发收益暂按照土地一级开发直接成本的6%计算。今后若有调整,双方另行协商。

4、下列情况引起成本费用的增加部分,不作为实际开发成本,由乙方自行承担: ⑴、各种集资、赞助、捐赠等费用;

⑵、应由乙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罚金等经济赔偿,以及因违法行为应承担的罚款等费用;

⑶、乙方违反规划要求、建设方案或设计图纸造成的改正费用; ⑷、工程项目验收中,发现质量等问题,乙方进行整改所发生的费用; ⑸、已减免征收的其他费用; ⑹、其他未经甲方认可的费用。

5、土地一级开发总费用的结算与支付。

⑴为满足财务日常核算的需要,土地一级开发总费用(包括土地一级开发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土地一级开发的委托开发收益)的结算按照月末暂结算、年终预结算和审计最终决算三阶段进行。每月末甲、乙双方财务暂以乙方实际支出的土地一级开发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以及相应的委托开发收益先行确认产值;

年末再根据乙方当年实际支出的土地一级开发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以及相应的委托开发收益,经甲方审核后并以工程产值确认书的方式进行预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后再以土地一级开发总费用的决算审计报告进行最终的决算。⑵工程预结算后,甲方在次年内按不低于预结算工程产值的90%支付开发费用,每季度的支付进度不低于预结算工程产值的20%,在办理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后的三个月内全额将款项支付给乙方。第五条

土地一级开发的验收

1、验收内容

土地一级开发验收由甲方组织,分为土地整理验收和基础设施及市政管网建设验收两种情况:

⑴、土地整理验收

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的土地开发投资计划分期实施分块整理。场地方面要求宗地达到原自然状况或自然地坪标高,在宗地四周设置围墙(围栏),并使宗地达到“三通一平”(即具备施工车辆主要进出道路的路由、施工临时用水源头、施工临时用电源头接通条件)。⑵、基础设施及市政管网建设验收

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的基础设施及市政管网投资计划分期实施建设,并达到竣工验收要求。乙方应提供完备的竣工验收资料。

2、验收组织

乙方完成甲方确定的分期、分块土地整理计划达到验收条件,并提供完备的竣工验收资料后,应向甲方提出相关验收申请,甲方在组织验收后应出具验收合格证明或整改意见通知。⑴、乙方提前15天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并备齐相关验收资料。甲方应在收到申请和相关验收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竣工验收。并在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意见。⑵、甲方在收到申请及齐备的竣工验收资料后30日内不组织验收或不出具验收意见,将视为验收合格。第六条

土地一级开发的监管制度

1、重大事项或重要环节的审核制度。主要指包括而不限于甲方对征地批后实施方案、拆迁方案、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方案的审核和批准。

2、资金的使用监督制度。甲方有权对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定期报表制度。主要指乙方应在土地一级开发的过程中完成定期报表的制作。包括一级开发进度报表、资金使用情况报表、手续办理情况报表等。

4、招标参与制度。包括甲方参与项目拆迁、市政设计、施工等外包工作招标的评标工作,并对招标评标工作进行监督。

5、审计制度。在乙方项目实施过程中,由甲方委派审计单位进行跟踪审计,乙方有义务将合同支付款项凭证、手续办理批复等资料及时提供给审计单位。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负责制定土地一级开发分期进度计划,在实施过程中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保证获得土地一级开发实施的相关批准文件。

2、确定分段土地整理实施目标和市政设施建设进度计划并在相应工作完成后积极组织验收。

3、甲方有义务为乙方融资提供可能的便利条件,如:乙方融资所需要的新城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出让情况等相应的证明资料的提供以及贷款所需要信用担保的提供、动产或不动产的抵押、应收帐款的质押等。

4、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的土地一级开发全过程进行监督,但监督过程本身不应影响开发进度。

5、积极组织开发成本审计和确认工作并及时或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土地一级开发费用。

6、鉴于乙方承建的项目均为市政配套设施工程,因此甲方应协助其办理发票领用及税收返还工作。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确保土地一级开发所需资金到位,同时依据开发进度,制定资金使用计划。

2、负责征地批后实施、拆迁以及基础设施等土地一级开发具体工作的实施。

3、接受甲方对土地一级开发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4、按时提供工程验收和审计资料,并配合甲方做好验收和竣工审计工作。

5、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在领取发票后,对已结算价款中的委托开发收益部分向甲方开具发票,对已结算价款中的土地一级开发成本部分向甲方开具收据并根据需要向甲方提供施工单位开具的发票的复印件。

6、乙方应及时办理各工程项目的付款结算审核工作,一旦条件具备应及时办理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并按照第四条的约定%作为双方最终的结算金额,当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后,乙方应向甲方进行项目移交,并配合甲方向南京市建委进行项目的进一步移交工作。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一级开发项目。第九条

违约责任及解除条款

甲方未能按上述约定及时支付土地一级开发费用时,应承担导致土地一级开发进度计划实施迟延的相关责任,并按照应付未付款项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延迟付款逾期超过6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使资金足额到位,造成相关土地一级开发计划迟延完成的,应按照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6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 协议的终止

1、如果出现如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向第三方转让一级开发项目,或乙方的股东向第三方转让其在乙方公司所享有的股权的。

⑵、根据甲方开发进度计划,乙方投入的一级开发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影响到项目按计划完成的;

⑶、乙方进行土地一级开发过程中,违反规划条件和要求、不按原定项目设计方案和施工图实施,或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修改设计方案,并且不能及时改正的; ⑷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等生产事故和情况,足以导致一级开发无法正常进行的;

2、因乙方违约,甲方提出终止协议的,协议终止后,甲方收回土地一级开发权。双方即根据实际完成投资情况,乙方在30天内提供验收和审计资料,甲方在收到完整资料后组织验收并于收到完整资料后十五天内委托审计机构进行决算审计。并在委托审计机构6个月内付清扣除乙方应付违约金及甲方相关损失后的土地一级开发费用。

3、因甲方违约原因,乙方提出终止协议的,协议终止后,甲方收回土地一级开发权。乙方在30天内提供验收和审计资料,甲方在收到完整资料后组织验收并于十五天内委托审计机构进行决算审计。并在委托审计机构3个月内付清土地一级开发费用。第十一条 其他

1、一级开发分期分段实施,双方另立补充协议。

2、开发期内,遇到政府政策调整,按政府政策调整后的有关规定执行。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商定。

4、本协议一式壹拾贰份,每方各执陆份。

第一章 合作范围、内容及方式

第一条 合作范围、内容

1、项目名称:XXXXXXXXXXX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以 下简称“该项目”)。

2、项目地点:XXXXXXXXXXX

3、开发整理规模:土地一及开发面积约XX平方公里,其中一期项目约XX亩。

4、投资合作内容:投资该项目的土地一级开发工程内容(以审定批准实施的施工图内容为准)。

5、土地一级开发工期约为XXX年。

6、概算总投资额:约XXX亿元人民币。第二章 合作原则及前期确认

第三条 合作原则及前期确认

1、该项目土地一级开发按照“整体授权、统一规划、滚动开发、按块核算、启动核心、分步配套、有序推进”的原则进行。

2、甲方保证乙方(项目公司)参与政府编制红线范围内各类规则(主要为概念性规划,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甲方负责协调相关政府主管机构,按照程序批准项目整体规划,保证项目的建筑面积不低于总体地块面积的百分之【 】,其中商住面积不低于建筑用地面积的百分之【 】······。

3、甲方需确保建筑用地指标的稳定供给,保证项目一期中项目公司确定的地块在XXXX年年底前能够正式挂牌上市交易,之后每年商住用地挂牌交易量不低于【 】亩······。

4、区域内约定的市政道路、城市公共公益配套项目、城市公园及景观绿化等建设工程,根据板块实施计划,分期分板块搭配实施。

5、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分板块启动,若条件许可可同时启动多个板块的土地一级开发。

第三章 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及先期投入核定 第四条 应计该项目土地一级开发的成本包括:

1、策划、咨询、规划和设计费:用于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所有项目策划、项目咨询、规划编制、项目设计等支出;

2、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项目公司按照其与政府部门的相关协议在规划红线范围内进行征地、拆迁、人员安置等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报批规费以及支付给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偿等在内的全部相关费用;

3、红线内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支出及功能性项目建设支出:包括项目公司按照合同支付给施工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按照供应合同支付给设备供应单位的设备购置费等;项目设计费;监理费,以及与项目验收、竣工备案相关之全部费用;

4、项目实施管理费:项目公司作为规划红线范围内土地一级开发的实施单位,其在土地一级开发过程中由于工程管理、协调所发生的费用;

5、公司营运管理费:包括用于规划红线范围内土地一级开发的人员工资、保险费用、办公经费、招商引资费用等全部相关费用;

6、土地通过公开出让过程中的有关费用;

7、项目开发建设的各类税费:依法可列入成本的税费;

8、财务费用,融资成本费用;

9、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因实施规划红线范围内土地一级开发工作而发生的其他费用;

10、甲乙双方前期为本项目开发垫付的经双方确认的费用。

11、经审计部门认定并报XX市政府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的、项目公司为项目整体一级土地开发支付的、应分摊的合理成本;

12、经审计部门认可可计入成本的其他费用。第四章 土地出让及合作收益 第五条 整理后的土地达到法律规定的标准,使该土地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第六条 项目公司在规划红线范围内任一宗地在竣工验收后,甲方保证相关政府

部门在【】个工作日内以宗地为单位启动土地出让程序并在【】个工作 日内对外进行公示;土地出让成交后,甲方应协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收到土地出让金【】个工作日内,按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从土地成交价款中提留基金及税费后的余额全部支付到项目公司指定的账户。

第七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土地一级开发收益分配按下面约定执行:

甲方协调保证徐州市相关部门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取得规划范围内成交价款后,应将按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从土地成交价款中提留基金及税费后的余额一并支付到项目公司。第五章 双方的权责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落实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政府审批手续,负责建设用地指标申请、拆迁安置、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并提供规划成果,协助项目公司办理项目开发建设、融资等所需的相关手续,负责将符合招、拍、挂条件的土地优先列入土地出让计划,并根据土地整理进程及市场需求安排土地上市。

2、收回土地一级开发投资成本;获得土地一级开发投资回报。

3、监督项目公司土地一级开发投资资金的使用。

4、甲方承诺并保证在本协议签订前已取得徐州市政府及徐州经济开发区的合法授权,有权签订本协议。本协议整理的土地依法取得用地指标,通过相应的城市规划,保证该项目土地一级开发的合法性,有效性。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征地拆迁及施工必要的相关文件、图纸等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6、负责按照乙方确定的土地交易条件安排土地入市交易。并保证项目内任一地块的招拍挂条件、土地出让起始价、成交价支付方式等规则的制定遵循项目公司的意见。

7、甲方承诺对乙方进行融资提供担保等帮助与支持。

8、甲方承诺该项目将从政府部门获得相关优惠政策和便利条件。

9、甲方保证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XX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其他地整理开发权。

10、甲方独立负责【】路网及【】的建设(具体以附件 的标注为准)

11、甲方保证自签署本协议之日起至进入XX市土地交易市场成交时,征收土地是合法的,不存在债务、抵押、租赁的事实,不存在诉讼(仲裁)或其他纠纷,也不存在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或任何第三人(包括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对征收土地的限制。

12、其他权责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筹集项目所需资金,及后期项目融资;

2、收回土地一级开发投资成本;

3、获得土地一级开发投资各种回报;

4、负责组建项目公司的管理团队;

5、负责项目公司的具体运营管理;

6、配合甲方对项目公司的财务进行监督;

7、负责把控项目公司开发进度

8、其他权责 第十条 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发起成立项目联合协调组,负责前期项目公司的设立、控规的研究、制定,土地开发阶段的分配,协助项目公司办理各相关手续以及协同一致处理解决其他具体问题全力配合支持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和落实相关优惠政策。项目联合协调组的设立、成员、职责、制度等由甲乙另行具体协商约定。

2、甲、乙双方共同委托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成本核定标准对土地一级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及开发利润进行审核,根据有关规定核定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及相应的利润。

3、甲、乙双方共同完成土地规划的概念方案、总体方案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用地规划的前置条件;共同完成拆迁及地上物安置(人、物)补偿办法的制定;共同完成地块的选择(包括实施一级开发及挂牌上市)。

第六章 项目联合协调组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成立项目联合协调组,负责前期控规的研究、制定,土

地开发阶段的分配,协助项目公司办理各相关手续以及协同一致处理解决其他具体问题全力配合支持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和落实相关优惠政策。项目联合协调组的设立、成员、职责、制度等由甲乙另行具体协商约定。第七章 项目进度计划

第十二条 为合理有序开发本项目,特制订项目进度计划表(具体参阅附件)。第八章 政策支持和优惠

第十三条 甲方负责XX市经济技术开发区、XX市政府及土地、财政等部门的 权限范围内对该项目产业用地、配套用地等给予优惠政策,原则上实现该区域土地开发收支平衡。甲方应为“XXXXXXXXXX项目”项目招商引资、产业导入设立专门的各项优惠政策。乙方或其导入的其他投资者符合该产业导入优惠政策的项目有权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在国家、地方具有相关优惠政策的情形下,甲方保证项目公司能够享有,并积极促使项目公司在开发、建设、经营、融资、成本回收、税收等方面享有不低于项目所在地其他第三方的各项优惠。

第九章 违约责任及退出机制

第十四条 发生下述任一情形,甲方需保证乙方开发成本和投入的收回,并 仍需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和投入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收益:

1、截止【】年【】月【】日,该项目规划仍未获得最终批准,或批准的结果与本协议约定存在根本性的区别。

2、非乙方原因,项目一期不能首先进行开发的。

3、非乙方原因,推出的地块不能如期上市交易的或交易未成功的。

4、非乙方原因,该项目地块存在或发生纠纷致使乙方无法进行开发的。

第十五条 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则 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予以仲裁。

第十章 附则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国家法律保护和管辖。

2.本协议双方均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发生纠纷,协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3.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后生效。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

5.本协议附件和附图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6.本协议正式本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副本一式两份,两份协议正本和两份协议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一级开发合作协议 篇二

刘赐贵首先对国家开发银行长期以来对海洋事业和海洋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 党中央和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海洋经济发展, 并将其上升为国家战略。在“十二五”及未来的“十三五”期间, 国家和社会对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空间拓展的需求将越来越明显, 海洋开发领域也将越来越广泛。在深入贯彻国家关于“坚持陆海统筹、推动海洋经济发展”重大战略的时期, 海洋工作面临着诸多机遇与挑战。特别是近几年, 现代产业中海洋工程、海洋油气开发、海洋装备制造业、海洋生物、海洋医药, 以及传统产业中海洋运输、船舶制造、海洋旅游等产业都注入了大量新技术, 增添了大量新装备, 海洋产业将会得到更大更快的发展。《规划合作协议》的签署, 将推进国家海洋局、国家开发银行在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政策与金融的合作, 不断深化互信, 实现优势互补。

陈元表示, 在海洋事业蓬勃发展的今天, 国家开发银行和国家海洋局之间有着广泛的合作领域, 国家开发银行将从国家战略发展角度出发, 与国家海洋局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 积极支持海洋事业发展中各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开展, 与国家海洋局在海洋经济发展各领域开展深入的合作。

根据协议, 国家海洋局和国家开发银行将分别发挥各自优势, 在编制和实施全国海洋领域发展规划, 构建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 以及创新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模式等方面开展相关合作。双方成立战略规划合作协调小组, 协调落实双方合作内容和工作计划, 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 适时开展沟通交流, 及时研究双方合作事项。

3.综合开发合作协议 篇三

甲方:

乙方:

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依据《合同法》就合作经营甘肃泳泽矿业有限公司、景泰县大泉水—白沙岘露天煤矿开采,达成如下条款:

1、煤矿名称:甘肃泳泽矿业有限公司;

2、矿区名称:景泰县大泉水—白沙岘露天煤矿采区;

3、矿区面积:

4、采矿许可证号:(C***0017691)

二、本协议合作条件:

1、因甲方缺乏开采和经营管理经验,愿与乙方合作;

2、乙方应有足够的资金,愿意前期施工出资;

3、甲方向乙方出示有关露天矿开采相关手续;

4、甲方取得的煤田面积和位置坐标准确无误。

三、本协议合作方式:

1、甲方所取得的煤田;

2、乙方提供所有机械设备和燃料及临时设施和管理人员。

3、甲方保证采区内,所储煤量不低于机械费用和燃料及管理费用,如低于,甲方应付给乙方剩余部,超出部

分按股分成。

4、出煤后,甲乙双方共同商议,卖煤价格,由乙方负责卖煤。

5、卖煤后去掉机械费用、燃料和管理费用,甲方占60%股,乙方占40%股分成。

6、资源开采完后,乙方提走分红双方合作解散。

四、本协议双方责任:

1、双方成立现场指挥部,由甲方出任总指挥,全面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经营管理。、2、双方团结在项目总指挥周围,由项目工程指挥部制定生产方案,维护煤田及所有产权不受任何不良侵害。

五、本协议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在本煤田服务期内长期负责配合乙方。

2、甲方负责接待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对煤矿生产经营管理的随时检验指导与相关的协调工作。

3、甲方负责煤矿所涉土地、村庄、树木、房屋、坟墓、电、水、路、农民安置及裁坑填埋,采区土地修复、生态恢复等工作。

4、甲方负责乙方机械设备进场后,因甲方手续不全,土地纠纷等其它原因导致停工由甲方负责(5个工作日之内)不予补偿,超出5个工作日,挖掘机每天1500元,装载机每天800元,车每天500元。

六、本协议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时间进场;

2、按甲方要求实施施工;

3、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施工,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签订的协议。

4、乙方按要求施工,享有煤矿40%的股权。

七、本协议其它约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补协议,与本协议一并有效。

2、本协议只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复印件、扫描件无效。

甲方:

甲方代表:

电话:

年月日

4.联合开发合作协议 篇四

甲方:乙方:丙方:

乙方于年 月日参与组织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开拍买,通过竞拍中标获得的使用权和开发经营权,并按相关部门规定的条件启动开发利用工作,甲、乙、丙三方自愿出资合股,共同开发经营该项目,经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的基本情况:

该宗地座落于原址,面积约为28.828亩,规划容积率 ≤3.5,建筑密度 ≤20%,用地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商住用地。

二、合作项目名称:。

三、合作原则:甲方为该宗地项目开发经营主体,乙方负责将该宗地的使用权办至甲方名下,甲、乙、丙三方按各自股份承担投资、分担风险、分享利益;该项目实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独立核算、集中管理;

四、关于合作项目股份所涉事务的约定:

1、乙方通过竞标以万元/亩的价格获得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总成交价为元,已付总金额为元(含前期费用元及在本协议签订前所发生的利息元),所有股东按投资比例于年 月 日 日前投入资金:甲方投入资金为元,乙方投入资金为元,丙方投入资金为元;不能如期将投入资金投入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该股东承担),甲方按总投资比例占合作项目%的股份;乙方按总投资比例占合作项目%的股份,丙方按总投资比例占合作项目%的股份;甲乙丙三方股份不得擅自转让,转让股份需

经三方同意,并与甲乙丙三方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转让无效;因该宗用地系乙方全程参与竞买获得,乙方需保证该宗地的合法性,其相关手续须真实合法有效,否则,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2、项目开发经营中,需增加投资时,三方按股份比例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投资,逾期不能投入造成项目损失的,由不能足额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并以其投资及收益作担保。不能足额投资的投资人,其不能足额投资的部分,可由其他投资人代为投入,代投部份原投资人在壹月内仍不能全款投入,则按原始股份对其调整增、减的相应股份;

3、项目开发中涉及的各种税、费,均按各自股份比例承担投入,项目的盈亏亦按此比例享有、承担(如中途遇股份调整,最终则以调整后比例承担盈亏)。

4、对项目重大事项决策时,如投资股东出现意见严重分歧,因坚持并执行其意见给项目造成损失,由坚持该意见的股东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该股东用自己享有的项目股份作为担保。承担责任方式为:用其相应的原始股份折抵损失,所折减出股份按比例分配给其他投资股东,其股份不足折抵的,以现金补足。

5、以项目进行融资时,各投资人积极配合支持,融资本息计入项目开发成本,抵减各投资人的应投资额。

6、本项目不对项目的投资股东的其他任何债权债务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如因股东的个人原因涉及影响项目,造成的全部损失由该股东承担。

7、项目经营过程中,在满足项目正常运作的前提下,本着先偿债、后还本、再分利的原则对投资、收益及分配进行统筹安排;项目建设、销售结束、清算完毕税费、为业主办完“两证”,最后按实际出资比例分配盈余或确定亏损承担。如分配盈余时有未售出房屋,则将实物以当时对外销售定价予以折抵分配。

8、投资人遇有特殊情况需退出合作的,需经另一方同意,其转让出的股份,其他投资人具有优先购买权。

9、本项目中甲方与其他合作投资人的经济关系,与乙方、丙方为合作股份关系,甲、乙、丙三方的行为均不得损害对方的权益,各投资人均需遵守本协议的原则和主要内容。

9、总经办按股东会决议主持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项目运行中的财务收支审批、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人事安排调整、员工绩效考核、薪酬奖励兑现等工作,五、关于本项目的经营管理原则、方案:

1、项目的经营管理活动严格按《公司法》规定运作,建立健全经营管理组织机构,按国家规定建立规范财务账务。

2、项目投资人组成股东会,股东会为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对项目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和审议,监督经营管理团队的经营活动。检查项目开发经营中的阶段性和整体目标实现情况,纠正经营管理团队执行决策的偏差行为。

3、甲方作为项目开发经营的主体,承担着项目开发经营的法律责任,应充分发挥多年从业的经验,全面对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报建、工程发包、组织建设、项目融资、营销方案等的进行制定和组织具体实施,同时充分考虑乙方的意见和建议。

4、甲方组织成立经营管理团队,其领导机构为总经办,下设项目部、行政部、财务部、客服部,各部门人员编制由甲方提供方案,乙方、丙方充分参与讨论后形成决议交由总经办执行。

5、经营管理团队中主要负责人由甲方委派,其他岗位人选可由股东推荐、量才使用。一般工作人员对外公开招聘。经股东推荐、选用的工作人员由于工作失误或不尽职履责给项目造成损失,由推荐的股东承担损失的连带赔偿责任。

6、项目设独立的银行账户,所有收入必须进该账户,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所有支出必须按投资人研究设定的程序、制度审批后方能支出。

7、投资人有权查阅财会账目资料,监督资金的管理情况。财务部根据项目经营情况向投资人报送财务报表。

8、项目业务费用、管理人员薪酬、奖金等,由投资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审核确定人员编制和所需经费,实行绩效挂钩的激励机制,由甲方安排项目管理机构包干使用。

对投资人负责并报告工作。投资人不得擅自以股东身份随意干涉总经办的经营管理活动。

10、投资人无权挤占、挪用本项目资金,如遇特殊情况需将本项目资金作本项目外使用,在不影响本项目顺利进行的情况下,经其他投资人同意可以借用,借用人需以自己名下的股份(投资及收益)作担保,逾期不能归还,则以股份作抵(折抵方式同前)。

11、项目开发中遇需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和相邻单位、住户的关系,投资人均应充分发挥能力,积极参与,努力协调解决,为项目的经营管理创造良好环境、条件。

12、投资人除接受股东会共同委派外,原则上不参与到经营管理团队中的具体工作岗位上;如因投资人或其亲属个人行为影响项目的正常运转,由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3、投资人对项目的重大决策以会议纪要形式传达给总经办,由总经办负责执行。

六、违约责任:如根本性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除赔偿损失外,承担违约金伍佰万元;一般性违约,合同可继续履行的,除赔偿损失外,另承担违约金叁佰万元。

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与以补充完善。

八、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共五页九条),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捺印):年月日

乙方(签字、捺印):年月日

5.开发合作协议书 篇五

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甲、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合作邀请,为甲方开发产品和寻找海外客商,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作协议。

第一条:经营地点、面积、合作期限:

1、经营地点:;

2、经营面积:;

3、合作期限:自年日至月议自行终止。如继续合作经营,应重新签订协议书,以示有效。

4、办公设备和运营资金均由甲方全权投资,合作期满全部归还甲方,并维护机台正常运作,乙方不得干扰或破坏机械,否则按损坏程度加倍负责赔偿。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与权限:

1、甲方与海内外客商协商交易的具体价格应告知乙方,并负责客户产品安排生产,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交货期。

2、乙方负责海内外客商产品开发和生产款样、业务生产资料整理。并对产品交货时间、方式及支付方式等交易详细内容告知甲方。

3、乙方负责开发部提供生产订单,因乙方提供给甲方生产资料有误致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损失责任。由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引起客人索赔等,则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提成的计算、盈利给付时间、方式:

1、乙方未投资资金,自愿在合作期间不领取工资。甲方允许乙方每月借支2000元/月,提成年终结算。

(1)甲方同意按每笔合同成交总额的利润%提成支付给乙方。

(2)给付方式及时间:在此协议签署后,开发部每年年终时进行总盘点,进行总销售额扣除总支出(包括机械折旧、员工薪资福利、工商、税务收费等杂费)所得剩余净利润,(3)提成计算方式:总销售金额(RMB)-总支出*%提成-总借支=乙方分红。

第四条:客户管理:

1、合作后,甲方将之前乙方服务过的客户给乙方服务,乙方应该责任跟踪。

2、乙方进入甲方工厂后自行开发客户资源。

3、为避免因为价格评估失误而造成订单客户流失,客人产品的报价必须由甲方来报。所有订单均从甲方工厂出口。

第五条:协议事项处理:

1、合作经营期间,任何一方的股份均不得转让经第三方或再与他人合股。如因一方有特殊原因(人为不可抗拒)不能继续合作的,应提前三个月经对方同意,方可进行清算财务,并按甲、乙方比例自负盈亏。

2、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后,可作为本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在经营期间发生争执,应互相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即为有效。

甲方法人代表:乙方签名:

6.现阶段土地一级开发模式的探索 篇六

一、土地一级开发内涵和开发模式分析

(一)土地一级开发含义

土地一级开发主要指的是按照城市功能定位、经济发展和城市规划的要求,由政府统一组织的征地补偿、土地平整、土地规划设计、一级土地拆迁安置和市政基础建设等,能够按期达到土地招标和土地行为。土地一级开发的过程也是由“生地”变“熟地”的过程,使土地达到出让条件,同时这种形式使开发商不在承担与商品房建设无关的涉及基础建设和土地开发的工作。目前,我国土地一级开发主体有两种,一种是政府主导的土地一级开发模式,另一种是由企业主导的开发模式。政府主导模式主要指完全由政府建立的土地储备,或者是由国家控股的企业实施土地一级开发;企业主导模式主要指的是政府利用招标的形式从多家企业中选择一家企业进行负责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二)土地一级开发模式

1. 自负盈亏模式

自负盈亏的土地开发模式的形成,主要是因为房地产企业受政府政策影响比较大,房地产企业实施这种模式能够有效提高其收益率。这种开发模式一般有企业主导,所以开发初期就确定了土地一级和二级联动,在开发过程中争取在一级开发中收益,同时又能够保障在未来的二级开发中取得相应的效益,也使土地有较大的增值空间。但是该模式也存在一定的缺陷,比如政府对市场中地价的控制度不高,影响政府对国家土地的宏观调控。此模式在市场经济发展早期应用比较多,但是从长期发展结果来看,其未来发展空间比较小。

2. 社会投资人模式

这种土地一级开发模式主要指的是政府在土地应用中利用严密的计划控制土地供应市场,使之成为统一开发、管理的经营模式。此模式下政府对土地有完全的控制权,在土地一级开发过程确定施工企业的方式是招工,其模式发展优点是保证市场顺利完成,同时保证土地开发项目能够实现效益的提高。政府和一级开发商进行土地划分后,实施利益划分时必须要有固定的议价分成和收益,利用不同的方式操控市场,这种发展模式开发形式比较简单,对项目开发有很好的促进作用。但是这种模式也存下相应的缺陷,比如政府财政压力大,往往出现融资渠道狭窄的现象,容易出现融资困难的现象。

3. 收益分成模式

这种模式下土地储备控制一般由政府控制,政府在土地一级开发中其主导性作用,并积极利用社会力量实施土地一级开发,这种模式是我国土地一级开发的主要模式。开发形式是政府依据一些开发需求,在市场调研的情况下实施土地出让计划,在开发前准确的确定土地使用权人,并由双方共同完成土地的验收工作,这个过程是政府主导土地的一种有效形式,能够很好的减轻政府土地开发中存在资金压力问题。

二、政府购买服务收取固定报酬的模式

财综【2016】4号文件明确指出土地收储规范制度,核心内容包括:清理压缩土地储备机构、规范土地储备行为、加强土地储备规模控制、妥善处置土地储备债务、调整土地储备筹资方式、规范土地储备资金使用管理、推动土地收储政府采购工作、加强土地储备项目收支预决算管理等多个方面。同时文件明确的指出,地方国土资源部门必须要深入的分析当地实际情况,并积极的探索政府购买土地的方式,分析土地收购过程中涉及的拆迁安置费用和补偿服务形式;另外,土地储备机构还必须要积极的探索出一种政府购买储备土地前期开发的策略,包括与储备土地相关的供水、排水、照明、土地绿化等方面的问题;同时地方财政政府各个相关部门要应该配合土地机构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并将时尚内容公布出来,严谨土地市场中出现层层转包的行为。在实施过程中供应商和项目承接主体还必须履行其合同契约,按照约定的数额承接报仇,项目多涉及的融资必须要相互融资。

该文件出台,意味着土地收储及土地一级开发即将回归设立之初的统一性和公益性安排,对于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危机具有巨大意义,明确了我国土地一级开发的政策方向及政策支撑。同时也对土地一级开发的融资提出更高的要求,财综【2016】4号文件明确“2016年1月1日起,各地不得再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借土地储备贷款。”为此土地一级开发融资可以积极探索设立产业基金、引进保险资金等。由于我国“营改增”的政策对土地一级开发是按建筑业交税还是按“服务业”交税未进行明确,也存在一定的税收风险。

三、政府购买服务模式下的企业土地一级开发财务核算

(一)企业按照与政府签订购买协议、开发土地区域规划,同时实时财务核算需要分析,在财务核算过程中可以实施人为划分核算区域。

在核算过程中要注意,一般企业开发区域面积较大,在核算的过程中为了方便起见,一般划分为介个小区域进行核算;如果开发区没有明确的规定开发后需要每年扩大面积,可以事先确定好部分区域的面积,然后依据实际面积实施财务核算分析。

(二)企业投入建设的核算按照“开发成本”科目实施核算。

“开发成本”账户依据具体的企业发展区域可以按照二级明细实施分析,并依据企业发展实际请设施科目明细标准: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该标准明确规定,土地开发中涉及核算的企业必须在开发前期获得土地征用补偿,包括拆迁费、安置费以及植被补偿费等等,并明确的额记载土地征用的数量,以便为土地开发顺利实施做保障。

2.“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此项目标准规定在土地储备过程中主要核算内容包含:“道路绿化、污水处理、通信以及水电处理等等”

3.“资本化利息”:这个标准主要将的是核算企业在分析的过程中,土地开发向金融机构借款而发生的资本条件的利息费用问题。

4.“其他开发费”:这个标准主要说的是在核算方面的除了要分析其他相关开支费用外,还有考虑的其他费用支出。

5.“转入开发产品”:这个项目主要说的是核算土地开发竣工后结算后的开发成本,这种成本形式一般用红字记载。

(三)结转土地开发成本;这个明细方式主要讲的是土地开发构成中“开发产品”相关科目的核算内容,并按照一定的形式设置二级明细目录,并将记载的数值转入企业土地储备的应收账款中。

(四)根据与政府签订购买协议约定获取报酬。报酬通过营业收入来核算。

四、结语

目前,我国土地一级开发模式发展相对比较完善,能够保证土地开发的顺利实现,但是在未来的发展中这些开发模式可能会制约土地的开发利用。在社会迅速发展下必须对土地一级开发模式进行积极的创新和优化,解决土地开发中融资问题,促进土地开发的进一步提高。

参考文献

[1]纪丽娟.土地一级开发模式研究[D].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8.

[2]王旭升.中国城市建设用地一级开发融资体系研究[D].上海社会科学院,2010.

[3]钟斌.BT项目与土地一级开发结合实施模式研究[D].重庆大学,2008.

[4]孟媛,赵婷婷,李灿.顺义区土地一级开发规模预测及模式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4,S3:186-189.

[5]赵世臣.土地一级开发成本管理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4.

7.合作开发协议tyuan 篇七

甲方:何翔宇

电话:***

丙方:

电话: 乙方:电话: 丁方: 电话:

甲方何翔宇在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宗别立中沟获取内蒙古宁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灭火工程一段(直线距离500米),乙方丙方丁方自愿出资加入和甲方共同实施此灭火工程,现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简介

1工程(以下简称:“灭火工程”),该灭火工程位于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宗别立中沟范围内,该灭火工程范围及拐点坐标如下

点号:X 坐标:Y 坐标:1、2、3、4、工程面积:5万平方米(长500米×100米)

2、该工程在实施中可开挖150深,在工程实施过程所开采出的煤炭由施工方自主销售。

二、投资情况

1、项目总投资6400万元(其中购买煤矿6000万元,开工前费用400万元)。由甲方出资现金1600万元,乙方、丙方、丁方各自出资现金1600万元。

2、经甲乙丙丁四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甲方实际投资的1200万元,另外400万元由乙方、丙方、丁方三方投入,但此400万万元所占利润分红归甲方所有。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灭火工程的总负责人,对外签订有关协议。

2、甲方负责办理各种证照及灭火工程技术等事宜。

3、甲方具体负责灭火工程的实施相关事宜。

4、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有关事宜,有权对财务收支和开采过程中所获得的煤炭销售进行监督监管。

四、合作期限:2年6个月(从2011年3 至2014年9月)

五、组织经营机构设臵

1、项目总经理:何翔宇

2、项目副总经理:

3、项目设会计1人(由乙方刘永强委派),出纳1人(由甲方何翔宇委派)。

4、项目炸药负责人由甲方何翔宇委派

5、项目具体事项落实人员由甲方何翔宇委派

6、项目购车4辆。

六、利益分配

1、分配方式:卖煤收益先支付各项费用;后按比例支付各方投入,总计6400万元(详细分配按投入分配规定执行);投入分配完毕后按利润分配比例进行分红(详细分配按利润分配规定执行)。账户仅留存保证日常开支的费用,剩余煤炭销售收入必须及时按比例进行分配。

2、投入分配规定:甲方实际投入1200万元,乙方、丙方、丁方三方实际总共投入5200万元,在前期投入分配时期按实际各方投入比例进行分配。

3、利润分配规定:甲乙丙丁四方各占销售利润的25%。

4、预计总收益:开采煤炭总数量×煤炭坑口价

50万吨×700元/吨=3.5亿元

5、预计开采费用:500米长×100米宽×100深×14元/立方米=7000万元

6、预计项目利润:预计总收益-预计开采费用-前期投入 35000万元-7000万元(开采费用)-6000万元(购买煤矿)-400万元(开工前费用)=21600万元

7、预计红利所得:甲乙丙丁四方各得5400万元。

七、特别约定

1、如果合作终止,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

关规定进行清算。

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时,应在15日内提供不能履行的理由及有效书面文件。

八、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协议总标额的20%的违约金,并承担守约方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九、双方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协商解决的原则,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未尽事项,可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签订后,在甲乙双方必须按规定时间将投入资金全部打入合作经营账户后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丙方(签字):

协议签订日期:2011 年月日

8.酒店项目合作开发协议 篇八

甲方:时间:2011年8月1日 乙方:长沙金凤凰家具有限公司

乙方因经营需要,为了成功取得湖南现代投资公司综合楼酒店(长沙凯莱酒店)家具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特与甲方合作拓展该项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甲、乙双方以金凤凰家具公司名义开展业务活动,为了成功取得该项目业务需共同进行攻关。

2、甲方负责处理和协调该业务的上层人际关系,确保乙方获得该业务。且在议标和定标过程时,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争取获得好的成交价和有利的支付方式。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做好一切相关业务的技术资料和前期工程基本工作(含家具设计和深化方案、正规投标文件等)。

3、乙方负责投标及中标后的施工的技术、质量、安全、进度及售后服务。

4、此项目:乙方为该业务开立专门账户,财务实施甲乙方双控,确保专款专用;前期由甲乙双方各出5万元作该项目的费用;在合作经营该项目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必须经由甲乙双方同意后方可产生。

5、如果该项目需要垫资,甲乙双方各垫资50%,若任何一方资金不能到位,视为违约,并处罚人民币伍拾万元,由对方解决资金问题。

6、中标后,乙方负责管理施工质量和进度,如因乙方的原因达不到业主的要求,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7、利润分配:该项目若合作成功,其产生的纯利润按甲方占60%,乙方

占40%进行分配;质保金在到期收到后,扣除售后服务费用后也按上述比例进行分配。

8、该项目完工,甲乙双方账目结清后,本合同自动作废。

9、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自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

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9.一级开发合作协议 篇九

土地一级开发是城市政府实施土地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在保障城市建设、促进城市规划实施、显示政府土地收益、规范土地二级市场、保护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等方面起着积极作用。在如何实施土地一级开发问题上,政府、企业、学界等各方都有共同的认知,即要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在土地一级开发中,政府关注公平和效率,而企业仅关注效率,政府与企业的目标并不完全一致,如何实现政府与市场的有效结合,对于完善中国土地一级开发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就此问题进行探讨。

一、土地一级开发的价值取向

土地一级开发一般经过开发计划编制、审批、实施、验收四个主要阶段,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求兼顾公平与效率,才能实施有效的市场化运作,达到预期开发效果。具体(见图1)。

从土地一级开发的具体内容可以看出,计划编制、审批是政府利用公权力对土地一级开发所做的安排,实施阶段的主要内容是土地获取和市政设施建设。这两项内容的不同性质决定了土地一级开发的公平和效率。

土地一级开发的土地取得方式主要有国有土地的收购、收回及集体土地征收,由于目前中国处于城市化快速发展期,一级开发涉及的土地基本以集体土地为主。根据《土地管理法》(1)规定,征收集体土地属于公权力。同样依据法律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能并不完整,其价值的市场呈现受到约束。现阶段,土地对于农民而言,不仅是生产资料,还具有保障意义。因此土地获取需要公平优先,以保障农民土地财产权、保证农民不被城市化进程所抛弃。

市政设施建设则是在土地获取后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对土地实施改良,使其具备建设条件,它要求对于给定的地块,在规划既定的条件下,以最小的投入完成各项市政设施的建设,即投入要有效率。

所以,土地一级开发既要保证公平,又要体现效率。而这有赖于一级开发过程中不同参与主体的合作。

二、不同主体在土地一级开发中的职责

根据土地一级开发中不同主体的职能和作用,可将土地一级开发的主体分为管理者、组织者、实施者和专业机构,其关系和职责。

由于城市政府既是国有土地所有权的代表者,也是土地管理者,还是城市土地经营者,其多重角色决定了其行为的多样性,如在追求社会效益时,易于追求经济效益,动辄几十亿的一级开发投资也为政府官员寻租提供了良好机会。所以,如果不使政府部门回归保证公平这一最基本目标,政府失灵便不可避免。一级开发中,公平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是保证农民土地财产权,使其得到公平的补偿,二是给所有希望参加土地一级开发的土地一级开发企业和相关专业机构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政府需要保证这种公平的存在。而企业在土地一级开发中追逐利润。因此政府应区分不同性质的开发内容进行市场化运作,即需要对公平为先的土地征收和效率为先的市政设施建设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

三、土地一级开发市场化运作的关键———成本管理

完整的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应包括从计划编制到验收整个过程所发生的费用,为便于成本管理,将土地一级开发的成本界定在审批到验收阶段,其中对于开发计划和详细规划审批所发生的费用不计入在内。这样土地一级开发的成本主要由土地取得费用、前期费用、市政设施建设费用、管理费、财务费构成。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土地取得费用中“相关税费”属于法律规定,不可能由市场定价,“征地补偿及安置费”、“房屋及地上物补偿费”由政府规定最低价、而没有最高限价,也不可能通过市场机制形成。土地取得不仅关系到土地开发成本,还涉及社会问题,决定着开发进度。因此,土地取得应由土地储备机构直接实施,或者在土地储备机构的全程监控下进行,在成本核定时,按实际发生费用计取。

除土地取得费用外,其他各项费用由于市政设施建设的社会化和专业化分工以及行业高度竞争,已具备了市场竞价的基础,具体实施中可以建立健全成本测算机制、成本市场形成机制、成本自我约束机制和成本审核机制。成本测算机制指有评估机构评估土地取得费用,由造价咨询机构测算市政设施费用。成本市场形成机制指对于设计、评估费、工程监理费等专业机构服务费在政府定价的基础上及对于市政设施建设费在造价咨询机构测算基础上,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合理低价中标;对于管理费及财务费通过招标方式,市场竞价。成本自我约束机制指在通过市场竞价形成价格的前提下,以合同管理为基础,对于成本节约与超支进行相应的奖惩。成本审核机制包括以下层面:一是土地储备机构对于合同未定开支进行审核;二是土地储备机构对于整个开发成本进行审核;三是政府财政、审计、监察部门按各自职责对于开发工程中的成本事项进行审核。

不同的一级开发主体在成本管理中职责也各不相同。土地一级开发中,组织者行使成本的监督、检查、审核职能;实施者为成本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行使成本管理的职责;评估机构、造价咨询机构等专业服务机构既是成本测算的责任人,又是专业服务费的竞价者;施工企业是建安费用的竞价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或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既是价格的接受者,又是价格谈判者。因此,土地一级开发成本管理的重点在实施者即土地一级开发机构。对于土地一级开发机构既要通过严格的合同管理,又要建立完善的自我约束机制。

在明确了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构成项目的不同性质后,本文就可确定一级开发市场化运作的具体形式。

四、土地一级开发市场化运作的形式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土地一级开发企业是一级开发市场化运作的具体体现,根据政府对一级开发企业付款时间划分,又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一)按进度付款———发包式开发

这种模式中,一级开发的组织者就一级开发中的征地、拆迁和市政设施建设进行发包,可选择总承包方式或者与承包征地、拆迁和市政设施施工的企业直接签订相关合同,并按各项开发内容的进度拨付开发款。承包一级开发的企业其外部风险只来自于政府按进度付款的支付能力,与开发地块的增值与否无关。政府与一级开发企业是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关系,企业的利润来自于项目管理本身,不应参与增值收益分配。

在发包式开发中,除土地取得费用外,其他各项费用以中标价为基础签订固定总价合同。

(二)开发完成后付款———委托式开发

这种模式中,组织者就一级开发中的征地、拆迁和市政设施建设通过一定方式委托一级开发企业实施,在一级开发验收合格后再向一级开发企业支付费用。承包一级开发的企业其外部风险只来自于政府的支付能力,与开发地块的增值与否无关。政府与一级开发企业除是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关系外,还存在资金的借贷关系,即政府借用企业自有资金及企业为开发项目的对外借款。企业的利润来自于项目管理及政府支付的资金使用费,不参与增值收益分配。

(三)土地出让完成后付款———联合开发

这种模式中,组织者就一级开发中的征地、拆迁和市政设施建设通过一定方式委托一级开发企业实施,在一级开发验收合格、土地出让后再向一级开发企业支付费用。政府与一级开发企业除存在发承包关系、资金借贷关系外,还存在合作关系。如果政府对于一级开发企业没有出具一级开发费用支付保证,承包一级开发的企业其外部风险除来自政府的支付能力外,还有市场风险即土地出让能否成功,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参与土地增值的收益分配。具体收益分配比例,可以作为企业投标的条件,通过市场竞价方式确定。

除土地取得费用外,以一级开发企业中标价为基础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市政设施建设费、管理费、财务费用单独列项,财务费应分列开发企业自有资金成本和融资成本。

五、结论

土地一级开发的市场化运作应兼顾公平与效率,在招标选择一级开发企业时,应将土地取得与市政设施建设两项不同性质的内容区别开来,采取不同的评价标准和管理模式,即土地取得由政府负责实施或组织实施,其成本应以公平为先;市政设施建设由市场化完成,市政设施建设费、前期费、一级开发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土地增值的分成比例等通过市场机制形成,以实现一级开发企业间的公平竞争和一级开发的效率。

摘要:土地一级开发的市场化运作应兼顾公平与效率。在招标选择一级开发企业时,应将土地取得与市政设施建设两项不同性质的内容区别开来,采取不同评价标准和管理模式,进而使一级开发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结合。

关键词:土地一级开发,公平,效率,市场化

参考文献

[1]周国文.土地一级开发若干问题探讨[J].开发研究,2005,(1).

[2]纪丽娟.土地一级开发模式研究[D].杨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8.

10.合作开发协议书范本 篇十

甲方:公司(以下称甲方)

乙方:公司(以下称乙方)

为了充分发挥双方的各自优势,积极参与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甲方所属地块项目建设(该项目暂定名:大厦,最终项目名称以政府立项文件批复为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共同建设项目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地块基本情况:

1.1.1项目所在地: 北京市,西侧,土地用途为_商业__,附《土地使用权证》。

1.1.2项目规划条件:

A.总用地面积: 约平方米

B.总建筑面积: 约10000平方米

具体经济技术指标以政府有关文件批复为准。

2、项目合作内容

2.1 甲方提供项目土地,乙方投资建设,建成的房屋按面积由甲方分得%,乙方分得%,双方拥有各自分得部分房屋的所有权。

2.2项目设计工作由乙方主持,在符合规划部门要求的前提下,设计方案应便于双方各自独立使用和管理工作,减少双方使用过程中交叉、干扰;项目设计只要求毛坯交房条件,预留装修做法,房屋的精装修设计、施工由房屋使用人另行委托;建筑外观设计应简洁明快,典雅大方,有品质感;甲方使用部分的设计方案应征询甲方意见。

3、甲方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负责办理项目立项、设计、规划、招标、开工等各项审批工作,正常费用由乙方支付,发票、收据等缴费依据由乙方收存。

3.2甲方办理各项勘察、设计、招标、审批等各项涉及费用、工程价款等工作时,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3.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高效使用土地;有权监督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工期、质量标准等完成施工任务。

3.4甲方负责协调、处理施工扰民问题,乙方按有关文件标准支付费用。

3.5甲方负责协调、处理项目地块周边单位、个人关系,保障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3.6 甲方负责合作项目的物业管理工作,乙方按双方另行商定的物业收费标准缴纳其自用部分房屋的物业费和水、电、气等费用,如乙方租、售其所分得部分的房屋,应在租、售合同签订同时要求使用人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7甲方负责协调项目用水、电、燃气、供热、通信、通邮、交通等问题,乙方支付合理工程费用。

3.8甲方应连续办理项目建设所需的各项审批工作,6个月内取得项目施工许可证件,争取早日完成项目建设。

4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乙方有权参与合作项目各项审批、申报工作,承担正常费用,在保证项目正常申报、施工等条件下,优先乙方意见。

4.2乙方以甲方名义管理工程建设,按项目施工合同保证工期和质量,维护甲方权益。

4.3乙方应按照施工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监督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

4.4乙方有权对在项目中分得房屋使用权独立进行租售工作,甲方给予必要的支持。

4.5乙方主持项目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应集约、高效使用甲方提供的土地,尽可能建设更多的房屋,通过合理、合法的设计等手段,如果设计方案总建筑面积超出平方米,并经政府规划部门审批同意,超出面积部分全部由乙方独自使用、租售。

4.6乙方支持、配合甲方或委托方的物业管理工作。

4.7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项目供水、电、燃气、热、排污、通信等市政配套工程设计、施工资料,以便于后期维修管理。

5项目物业管理

5.1房屋交付后,实行统一的物业管理。

5.2物业管理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并由甲方与之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5.3乙方不参与房屋物业管理,不对房屋物业管理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承担责任。

5.4本合作项目由乙方命名,并在建筑外立面明示,项目外立面及屋顶广告收益归乙方所有。

6违约责任

6.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按照违约所涉及的标的额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

7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7.1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事宜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

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同意按照以下第贰种方式解决。

7.1.1提交

7.1.2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8其他

8.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8.2经协商一致,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对未尽

事宜进行补充,并经签章后生效。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以修改、补充后的内容为准。

8.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8.4本协议壹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肆份。

(此页为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章):乙方:

代表:代表:

时间:时间:日

11.合作开发协议书格式 篇十一

一、免费标准:以上物品租用连制造等工程服务内容费用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开票加收__%),

二、结算方式:甲方签署本合同当日以现金预付总价款的____%为定金,进场验收后付____%,余款于活动结束当天以现金一次性付清予乙方。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负责提供活动场地,提供必要的.活动协助。

二、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甲方将其所属项目现场制造工程部门委托乙方代理。

三、负责维护活动的治安秩序及保障乙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财物保管。

四、甲方应按约定准期向乙方支付器材租用费用,逾期___天无端不支付,则按每天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四、应在协议约定时间内提供合同内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关作业,如因天气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阻碍活动进行,经甲方同意后可中止活动,已安排提供服务的活动项目费用需照常支付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管理及工作人员在甲方场所活动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

二、乙方必需根据甲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相关作业。

三、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活动内容及质量提出合理发起,乙方需积极与甲方进行协商,并根据协商效果作相应调整,

12.软件项目开发战略合作协议 篇十二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为加强项目开发的合作,推动甲乙双方各项业务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结成战略合作关系,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1、双方通过建立密切、长久及融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特长,在软件开发、APP、系统开发等开展合作,帮助双方进一步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实现资源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2、本协议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双赢、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保守秘密、保护协作市场。

3、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应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合同的基础。第二条 合作范围

本合作协议仅限于甲乙双方在软件开发、APP、系统开发等项目的研发,维护,更新服务。

第三条 合作内容

1、双方认同互为长期战略合作伙伴。甲方购买乙方在软件开发、APP、系统开发等方面的产品或服务,以完善补充甲方的项目需求。

2、对不同的项目,甲乙双方会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签订合作合同。甲方基于项目需要,为乙方提供详细需求清单,时间节点要求和验收标准。乙方据此报价并保证按甲方需求完成相关工作,并保证交付的软件产品或服务的功能,性能,交付时间、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3、乙方保证其提供给甲方的软件产品或服务在交付甲方前乙方具有完整的知识产权。

4、乙方向甲方移交甲方购买的产品或服务后,应保证相关的产品或服务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包括但不仅限于程序,源代码、著作权版权,等等)。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在甲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出售、转让、传播相关的软件或服务产品。

补充:此合作内容适用于双方处于项目外包的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也可根据自身资源的实际情况,选择资源共享共同开发新项目。合作双方资源共享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需按项目情况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进行补充。第四条 合作方式

合作方式有:任务分包、劳务购买、软件产品购买引进等方式。

具体合作方式、内容,价格,交付形式等以基于项目的《项目合作合同》为准。第五条 合作期限

1、本框架协议自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效力。

2、双方致力于建立一个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双方认为已无合作的必要或可能时,经协商一致可终止本协议。

3、一方欲中止本协议时,须提前1个月与对方协商。

4、双方同意终止本合作框架协议时,仍应继续履行合作期内签订的各项目合同,直至项目合同履行完结或经订约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合同合同。

5、知识产权移交后,其归属和保护不受本协议终止影响。

第六条 双方对本协议及其相关的项目合同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对第三方透露。

第七条 本协议的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正本贰份,甲乙双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月**日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月

13.合作开发协议书 篇十三

甲方:陈隆,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李世雄,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发项目的相关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开发地址: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东路原益阳市钢管厂综合楼属地空坪2635号土地一宗。

二、项目名称:新建上档次商务宾馆房产从事宾馆经营业务。

三、合作方式:甲方以现有土地与乙方以现金投资建房方式进行合作,新建上档次的商务宾馆,甲、乙双方共同对外经营。

四、相关事项:

1、乙方在甲方土地上投资新建房产前,必须将该宗土地的登记手续办至甲方名下方可进行,且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2、双方对建成后的房产如进行宾馆合伙经营,如单独经营,如进行转让,对双方的经营权责及利益分配需另行订立协议。

3、双方房产投资建成后,组织宾馆经营时的法定代表人由甲方、总经理由乙方分别担任。

4、双方在开发和经营中甲方只承认乙方的个人投资,不承认其他个人或公司的投资,双方在以后的招商中应力求配合,以促进合作的顺利进行。

五、甲乙双方共同开发中,甲方不承担任何损失,对外开发债务由乙方承担,开发新建资产如遇国家征收或转让,原土地红线图内的土地补偿归甲方,新建地面附着物的补偿归乙方。如遇补偿为包含土地需整体资产评估时,甲方占估价的28%,乙方占72%分配,征收完成后,甲方退还土地过户时在国土部门所交的费用给乙方。

六、甲、乙双方如需扩大开发,在红线范围外扩大土地,具体方案双方再另行商讨约定进行。

七、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如需修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对未尽事宜可以补充协议,补充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均可向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成立后持一份存档。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陈隆,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李世雄,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甲方现有房产一处,乙方有意共同合作经营,经协商订立如下合作经营协议。

一、房产概况:甲方房产位于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东路2635号原益阳市钢管厂综合楼地域系四层11间门面的砖混结构房屋,双方同意共同合作经营该房产。

二、经营项目:装修成上档次的商务宾馆,共同经营。

三、合作方式:甲方以现有房屋作为投资,乙方投入资金进行上档次商务宾馆装修并承担全部装修费用。但在合作经营前,乙方必须将上述房地产出资办理过户至甲方名下进行登记,否则双方不存在执行合作经营此协议。

四、合作期限为15年,如连续亏损3年以上,双方可协商终止协议。

五、利益分配:宾馆营业后的利益分红:甲方占51%,乙方占49%。

六、其它事项:

1、该宾馆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对该房屋进行担保、抵押、质押。

2、如果乙方途中撤资,资金不到位等因乙方原因导致无法继续进行经营和乙方放弃经营,所有宾馆固定资产归甲方所有。

3、如甲方现对上述房产已出租却没有到期,双方又需改合作经营宾馆业务,则未到期费用由乙方解决和补偿给甲方。

七、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如需修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对未尽事宜可以补充协议,补充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均可向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成立后持一份存档。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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