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表

2024-07-24

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表(精选11篇)

1.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表 篇一

政府采购专项检查自查 汇总表 表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万元

填报人:

填报日期:

联系电话:

领导签字

政府采购预算金额 实际采购支出金额 实施政府采购金额 不列入政府采购项目(单项金额小于 8 万元)

政府采购项目 合计 政府采购项目 合计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部门集中和单位分散 采购项目 合计 政府集中 采购项目 部门集中和单位分散 采购项目 合计 协议 采购 非协议 采购 协议 采购 非协议 采购 2009 年

2010 年(1-9 月)

合计

2.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表 篇二

对煤矿企业进行安全评价, 可以得出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可能途径以及各个因素对事故发生概率的影响程度, 从而做出科学的防范措施, 使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为最小;可以用最少的投资达到最佳效果;可以促进各项安全标准的制定和可靠性数据的积累;可以迅速提高安全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并有助于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煤矿企业实行宏观控制, 实现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

1 安全检查表

检查某一系统、设备以及各种操作、管理和组织措施中的危险因素, 事先对检查对象加以剖析、分解, 查明问题所在并根据理论知识、实践经验、有关标准、规定和事故情报分析等进行周密细致的思考, 确定检查的项目和重点, 并按系统编制成表, 以备在设计或检查时按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查和诊断, 这种表就叫安全检查表[1]。

安全检查表是煤炭系统常用的一种方法, 它直观、现实, 能发现隐患, 督促人们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将所邀请专家的意见, 运用逻辑推理的方法进行综合、归纳, 得出的结论, 一般比较正确、全面。

安全检查表传统的数据处理方法就是专家逐项打分, 求平均值, 然后确定矿井安全等级。这种数据处理方法的缺点是打分过程比较繁琐, 打分依据不够简明, 分数受专家个人影响较大。本文在对安全检查表改进的基础上进行数据处理[2], 为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了一种思路, 从而使评价结果更加接近现实。为此引入事故树分析 (Fault Tree Analysis, 简称FTA) 的方法[3], 将安全检查中的评价指标量化为危险度值。

2 危险度分析

本文以水灾事故为例, 介绍这种数据处理方法[4], 矿井水灾安全检查表如表1所示:

2.1 划分等级

根据矿井水灾事故的可能诱发因素建立事故树。如图1所示:

其结构函数公式为:

如果评估因子X1~X8的概率分别为x1、x2、x3、x4、x5、x6、x7、x8, 则顶上事件发生概率G的计算式为:

2.2 数据处理

由于顶上事件发生概率的大小表示了事故发生可能性大小的程度, 其实质就是体现了事故危险性的严重程度, 因而, 可以把顶上事件发生概率G用危险严重程W水来表示, 则矿井水灾危险度W水的计算式为:

例如新疆阜康某矿在用表1的安全检查表进行现场检查的得分为:x1=1, x2=2, x3=2, x4=2, x5=2, x6=1, x7=1, x8=1。则其水灾危险度W水的值为:

2.3 确定矿井危险等级

煤矿企业普遍存在的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主要为:瓦斯、火灾、水灾、煤尘、顶板五大类。结合该矿井的实际情况, 利用前文所述的方法分别对瓦斯、火灾、煤尘、顶板的危险度进行计算, 结果如下:W瓦=14、W火=9、W尘=9、W顶=9。

矿井危险程度级别计算:

根据表2的矿井危险度等级划分表, 该矿井危险度等级属Ⅰ级极危险。构成矿井危险度等级为极危险的主要因素为瓦斯, 存在瓦斯聚集现象是该矿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其次为水灾, 由于矿井存在大量的采空区, 采空区积水情况不明, 构成矿井重大隐患。煤层顶板属于易冒落顶板, 没有采取强制放顶, 存在大面积冒顶的可能。

3 结论

安全检查表分析法是现阶段煤矿安全评价过程中最为常用的一种方法, 它有直观、方便、全面的优点。但也存在诸如以定性评价为主, 准确量化较为繁琐等不足之处。

本文运用事故树 (FTA) 分析的方法对危险因素进行划分, 定量的计算出该因素的危险度值, 进而得出整个矿井的危险度级别。为安全检查表的数据处理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 从而提高了煤矿安全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参考文献

[1]李志宪等编著.实用安全检查表汇编, 煤矿、非煤矿山分册[M].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2006.

[2]韩其俊.安全检查表法在安全评价中的应用及改进[J].石油化工安全技术.2003.4:13-16.

[3]何学秋等编著.安全工程学[M].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00.

3.安全用电专项检查工作要点分析 篇三

关键词:安全用电;专项检查;措施

中图分类号:TM7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12 (2014) 06-0000-01

随着电力行业逐渐脱离政府的支持而成为真正的发展型企业,电力部门在经过了经济市场不断的竞争洗礼后,逐渐总结出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而随着国内经济的不断发展及人们对用电安全的要求的不断提升,如何才能够满足供电安全质量及人均用电安全已经成为了电力部门相关人员所要最先解决的事情。

一、安全用电专项检查的重要性

在企业经济生产中,用电安全是尤为重要的。用电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主要是指对企业生产用电的功率数进行维护,以此来减少供电质量问题对企业生产造成的影响。随着国内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企业对用电功率数的高低越来越重视。提高电能功率数不仅可以使电能传送发挥最大的效力,并且可以提高电能的传输质量,同时对降低线损也起着十分重要的决定性因素。

在目前大多数企业生产中,用电功率大多还比较低,因此,对提高电能质量还是有着一定的空间的。而在日常电力部门工作人员对安全用电专项检查时,是可以通过长期以来的工作经验来检测出电能运行中所存在的安全问题的,这对企业生产提供了必要的用电安全保障。另外,电力部门工作人员在定期对用电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时,可以通过对供电设备的检测提前预知可能会出现的用电安全问题,并能够根据具体问题做出相应的预防措施,大大保证了企业的用电安全。因此,安全用电专项检查工作是十分重要的。

二、安全用电专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国内企业的逐渐增多及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供电安全要求也越来越高。这给电力系统提出了更高的供电安全目标。目前电力部门是有专业人员对用户用电安全情况进行定期的专项检查。然而就是专项在检查中,电力部门人员发现了诸多用电安全问题。

(一)用户供电控制设备存在的问题

电力部门安全用电专项检查人员在工作中普遍发现,许多用户的供电控制设备都或多或少存在着问题。控制设备问题也是造成用户用电过程中突然跳闸、停电的主要原因。这类问题的产生多数是由于供电控制设备在设计安装中所留下的由于断路器承载负荷与电容负荷不相配所造成的。而另一部分原因则是由于用户对控制设备的维护不当,导致了设备长久失修、失检而造成的。

(二)断路器维护中的存在的问题

除了控制设备造成的用电安全问题外,断路器维护不当所引起的用电安全问题也是十分普遍的。一般来讲,断路器是电能传送中较为重要的设备。然而就目前而言,许多用户在用电过程中对断路器的维修工作并不重视,导致了断路器常年失修。在一组数据调查中工作人员发现,许多用户使用的断路器都是没有人管理的,即使是有专人进行管理,也只是向征性地清洁一下断路器的表面灰尘,而对断路器真正的运行状态却没有做好认真的检查,以至于断路器常常无法发挥真正的作用,从而导致用电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三)无证作业存在的问题

在电力部门专项检查人员对用电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多数低压供电设备的检修维护人员均没有专业的电力管理资格证,这就使供电设备在安装过程中常常出现误接、错接的情况。同时,无证人员因对用电维修专业知识及技术并不十分了解,在填写维修报表时并不规范,造成了后续工作没有准确的依照可循问题,给用电安全造成了很大的隐患。

三、安全用电专项检查的工用重点

在电力部门安全用电专项检查工作中,要想保证用电安全,首先要建立一套有效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并针对检查工作中出现的用电安全问题进行分析,同时研讨出具体的解决措施。同时要加大对安全用电的重点工作检查力度。

(一)建立完善的安全用电制度

要想保证用电安全,建立一套完整的安全用电制度是十分重要的。首先,电力部门要改变传统模式下对安全用电的专项检查工作。由以往的一个月检查一次改为一周一次或是一日一次,以保证用户用电过程中出现安全问题可以及得到解决。另外,电力部门要开展全民安全用电知识普及讲座,提高全民安全用电知识素养。

另外,电力部门要对变电所的供电进行约束管理,要根据时代的发展及人们对用电安全越来越高的要求,对变电所制定出具体的用电安全规章制度。并由电力部门监察管理人员对变电所工作执行力度进行随时检查,以确保用电安全。

(二)安全用电检查要点

安全用电专项检查是保证企业及个人安全用电的基础。下面就以某市开展的安全用电专项查检工用为例进行详细的说明。

例如:某市根据省电力局下达的政策方针,对全市用电单位及个人开展安全用电专项检查工作。首先,该市电力部门对用电量较大且用电要求较高的用户进行了安全用电专项查检。如:学校、医院、商场等。并根据不同场所的用电安全要求进行了针对性的检查。比如在进行商场专项检查时,主要是针对商场的供电电路及消防设备的布局进行检查,查看商场内有无乱接电线的现象,对商场内需要接电源的设备进行仔细检查,看是否有设备老化、设备漏电等情况,如发现商场内使用电源的设备有异常,则要立即对设备与电源实行断开处理,以保证商场用电的安全。另外,如果是对学校进行检查的话,首先要对学生寝室内乱接电情况进行查处,并对如图书馆、科技馆等用电量较大的地方线路及供电设备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异常要由专业人员及时进行处理,以保证学校各区域用电安全。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可知,安全用电专项检查对电力部门有序发展十分重要。因此,在安全用电专项检查中,要针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出合理有效的解决措施,以提高电力部门供电安全性能,提高电力部门整体发展速度。

参考文献:

[1]王任畴.浅谈供电企业用电检查管理[J].建材发展导向(下),2012(01):149-150.

[2]吴楠.刍议供电企业对加强用电检查管理工作[J].中国科技投资,2013(30):208-208.

4.综合安全检查表 篇四

序号 检查内容 检 查 标 准 检查方法 检查结果

01 生产运行 安全生产运行正常 现场检查

02 生产现场 车间内外应保持整齐、清洁、通道平坦、畅通 现场检查

03 作业区的场地应整齐、防滑、无凹陷、凸起和严重油污现象 现场检查

04 设备保养责任落实到人 现场检查

05 生产现场无违章停放车辆 现场检查

06 机泵油封无溢油严重 现场检查

07 安全标志牌整洁完好 现场检查

08 动火严格执行动火制度 现场检查

09 进入容器内作业,按规定办理手续 现场检查设备修理悬挂警示标志并落实安全措施 现场检查设备管道应无裂纹和渗漏,管道应保持畅通,密封良好,无跑、冒、滴、漏现象 现场检查12 管道上的阀门应启闭灵活,关闭严密不漏 现场检查原材料、半成品、器具、运输工具等堆放规范,不得侵占车行通道和人行通道 现场检查14 车间地面的油污及垃圾应及时清理 现场检查工艺纪律 操作记录准时、准确、字体工整 查操作记录工艺控制点在规定范围 现场检查生产岗位严格执行操作“六严格” 现场检查工作环境、职业安全卫生 生产现场包括操作室整洁干净 现场检查防毒面具、个人防护用品完好 现场检查生产工人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 现场检查专用洗眼器无乱用 现场检查安全管理 新入厂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参加生产或单独操作 现场检查 23 不准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工作;上班前不准饮酒 现场检查24 保证安全防护、信号保险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保持设备润滑及通风良好 现场检查25 使用设备前,有进行安全检查 现场检查生产现场无吸烟及烟蒂 现场检查无存在隐瞒事故实情 现场检查排放废水PH值无超标,COD在规定范围内 查记录现场上班时无睡岗、串岗、脱岗现象 现场检查无班前、班上饮酒 现场检查

严禁从行驶中的机动车辆中爬上、跳下,抛卸物品;车间内不准骑自行车 现场检查

严禁任何人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钩下通过和停留 现场检查

检查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示牌,设人监护 现场检查

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和腐蚀等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并设专人严格管理 现场检查

各种消防器材、工具应按消防规范设置齐全,不准随便动用。安放地点周围不得堆放其它物品 现场检查

综合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 查 标 准 检查方法 检查结果

用电安全 使用的各种电源线的线径、绝缘应满足用电负荷要求 现场检查

电源线的固定方式(含线间距)应符合规定 现场检查

电源接线(含用色、固定方法、接地、接零等)应符合规范要求 现场检查

各种照明(含临时照明)设置应满足作业要求 现场检查

电源插座、插头应符合安全用电规范 现场检查

设备信号、指示灯、仪表应完好有效 现场检查

机械安全 设备防护罩是否齐全,可靠 现场检查

各种运动装置是否运行正常(异常噪声、振动,漏油,销、链条、链轮、皮带轮等固定合理)现场检查

各种传送带是否有撕裂、跑偏现象,张紧合理 现场检查

机械安全 机械制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现场检查

起重安全 起重装置最大载荷是否满足生产要求,是否有超设计载荷强起吊现象发生 现场检查

起重装置是否固定可靠,满足标准,起重装置上的各种钩、链和钢丝绳是否满足工作要求 现场检查

登高作业安全 高空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不准穿硬底鞋,严禁在高空投掷工具、材料 现场检查

凡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域动火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方可进行 现场检查

在使用登高设施设备时是否有监护 现场检查

车间通道及消防器材 车间大门开启方便、灵活、上班无上锁、卡死现象 现场检查

车间各通道无堵塞现象 现场检查

车间通道物料堆放无超过标志线 现场检查

消防栓、灭火器无被堵现象 现场检查

灭火器处于固定位置,无乱拿乱放现象 现场检查

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场所安全 化学品使用、储存场所通风换气良好 现场检查

化学品避免阳光照射、风吹雨淋 现场检查

化学品储存场所有放置灭火器 现场检查

仓库清洁整齐,地面无零碎、散落的商品和杂物,多余垫木架集中存放指定位置 现场检查

堆垛:整齐、方便、安全、节约。做到“两无两不”:无倒置,无歪垛,不阻门,不阻路。留足“五距”:墙距为0.3m,顶距为0.5m,灯距为0.5m,垛距为1m,柱距为0.3m 现场检查

车间化学品储存不应超过三天的用量

5.厂区道路安全检查表 篇五

厂区道路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 结果 道路交通标志(如限速、禁行、注意危险等)及照明 弯道和多叉路口有无障碍物或妨碍驾驶员视线的障碍物 厂区道路应根据交通、消防和分区的要求进行路面宽度设计,并合理布置,畅通 1 厂区道路 消防水池处应设置消防车道 环形消防通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 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m,道路上空遇有管架等,其净高不小于4m 设置环形消防车道且宽度大于4m 检查建议: 检查人签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查看现场及相关资料

6.工厂安全管理检查表 篇六

工厂安全管理检查表

说明

1)本表用于检查工厂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和潜在危险性,涉及面广,是一种综合性的安全检查表,必要时还应参照相关的标准和有关检查表。

2)表中分四类内容,第一类:基础安全管理,是依据具有法规效力的指令、文件、通知和长期以来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经验方法提出,供企业参考;第二类:特种危险安全管理;第三、四类:操作安全管理和作业环境安全管理。

一、基础安全管理

1.安全组织

1.1 成立以厂长(经理)为领导的安全生产委员会,车间部门设安全领导小组,班组设安全员、企业按规模及生产管理特点配备安技人员。

1.2 根据工厂方针,编制企业安全生产计划,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具体有四大内容:安全教育计划:安全活动计划;安全检查及重大不安全因素整改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1.3 企业每季在厂长领导下,召开一次安委会。要有文字记载或会议记录。厂级生产调度会,要有安全生产具体内容,并有记录。

每月可根据企业情况由安技部门召开安全例会,要有记录。

2.安全教育

2.1 新职工入厂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教育,做到不积压、不延迟、不补课、不遗漏,教育内容按有关规定进行,资料归档。

2.2 企业中层以上干部,应熟悉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接受主管、行业局(公司)、企业组织的安全知识考核。

2.3 厂领导应布置教育,设备、安技部门每年对班组长进行一定形式的、有针对性的班组安全知识及安全管理的业务培训。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职责,加强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

2.4 特殊工种操作者必须持有主管部门、专业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按规定参加复训考核。

一般机械等操作工人,应由企业职能部门考核,每年考核不少于一次。发证并凭证操作。2.5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厂区内要有固定的安全宣传阵地和定期的宣传形式(黑板报、安全简报、电影、电视、展览、图片、宣传专栏等)。

2.6 职工调岗应由调入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并建立调岗教育手续

职工长期休假在三个月以上,复工时应由使用部门进行复工前的安全教育。

2.7 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部门必须对从事生产的工人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

3.安全检查

3.1 企业每季必须由主管厂长组织安全大检查;车间组织月检查;班组组织周检查。各级检查必须认真记录,作出整改计划。

3.2 企业在定期检查时还应安排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日检查、事故性检查,由有关部门参加制定计划,并落实整改。认真对待上级的检查,整改及时并按时上报。

重点企业要坚持中层以上干部值班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巡回检查,并记录。做到有人上班就有安全值班。

4.安全管理制度

4.1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各项管理制度。基本制度有:①企业职工安全守则;②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③各种安全操作规程;④安全生产教育制度;⑤工伤事故报告制度;⑥特殊工种管理制度;⑦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⑧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⑨危险作业审批制度;⑩干部值班制度;⑾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⑿防火、防爆、剧毒、化学物品、要害部门等安全管理制度;⒀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⒁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

4.2 安全生产必须做到“五同时”并有记录和资料

各类安全管理资料齐全,包括计划、总结、试验报告、报表、图表和档案建立完善,内容准确,无差错,无漏项,记载及时。

5.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5.1 企业应列出安措项目,在10月份订出下安措计划,汇总于全厂下计划内。

5.2 企业应在设备更新改造资金中,每年提取10%~20%用于安措开支

5.3 安措计划应做到设计、资金、材料、施工四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做到与主体工程“三同时”。6.事故统计报告及处理

6.1 要按规定保护工伤事故现场,定性准确,做到“四不放过”,并对每件事故都有分级处理结案意见

6.2 工伤事故按分类要求填报准确、及时、无漏报,资料建档,全年有分析汇总

6.3 轻伤事故由车间会同有关部门报告;重伤事故及时上报上及管理机关。

7.经济承包中的安全生产

7.1 各类经济承包合同都应有承包安全的内容和具体安全措施。经济承包责任人应是安全责任人

7.2 承包期间应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7.3 有承包安全生产的考核办法

8.防暑降温

8.1 企业每年应定时制订防暑计划,项目必须完善,有资料可查;

8.2 高温季节应有有效的防暑措施;

8.3 降温风扇、冷冻设备等均需有专职部门管理、保管、维修、建立台帐。

9.工业卫生、防尘防毒职业病的管理

9.1 企业应有专职部门或专职人员管理工业卫生工作,并建立尘毒危害作业工人的健康档案和高温露天作业工人的健康档案,并组织定期体格检查。

9.2 绘制和建立全厂尘、毒作业点的分布图和资料档案,并标明达标、超标情况,建立治理项目的设备台账。

9.3 防尘毒设备有专职部门负责、专人管理,定期检修,有台账。设备运转率达90%,治理方案应经审查后列入安措计划,做到资金、材料、施工三落实。

9.4 做好女工“四期”保护,落实到人头,有据可查。企业应建立女工卫生室,有专人管理,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特别是特殊工种,要做到均衡生产,劳逸结合。

尘毒作业工人的职业病患者由专职部门和工会共同负责管理,治疗及待遇按国家规定办理,要有档案资料。

二、特种危险安全管理

1.蒸气锅炉

1.1 按《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检查,侧重以下内容:

运行锅炉应有当地劳动部门批准运行执照,并有当年的年检记录,应有专人负责锅炉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并建立锅炉档案;

1.2 司炉工应经当地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凭证操作,并应有安全操作规程,外来人员登记制度,运行记录、交接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度;

1.3 锅炉房的建筑结构应符合要求,对各类安全附件应定期试验和校正,并登记入档。

2.空气压缩机

按《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和《空气压缩机站及其设施的安全要求》检查,侧重以下内容:

2.1 动力部门对压力容器,储力罐有使用、维修、试压、安全附件定期检查报告等内容的技术档案,并有专人负责;

2.2 全厂的受压管道,压力容器布局合理;

2.3 空压机房结构牢固,门窗向外开,并有消声设备和隔音操作室,操作人员坚守岗位。

3.乙炔站和乙炔发生器

按《乙炔站设计规范》和《移动式中压乙炔发生器的安全要求》检查,侧重以下内容:

3.1 乙炔站的建筑设计和电器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3.2 回火防止器、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温度计等安全附件齐全、灵敏可靠。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附件校验,有原始记录;

3.3 乙炔器岗位操作点都应有回火防止器,使用部门每周进行完好情况检查并记录,对上述点应有平面分布图;

3.4 移动式乙炔器安全附件齐全可靠,进行日保养、周检查。电石和电石渣存放合理。

4.行车

按《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检查,侧重以下内容:

4.1 起重行车的各类安全装置、信号装置齐全可靠,在明显部位标明最大起重量;

4.2 起重行车应按规定要求定期组织检测。并有档案资料;

4.3 操作人员上、下梯及平台必须安全可靠,轨道固定螺帽不得松动。轨道接头应符合安装标准规定;

4.4 严禁无证操作,严格执行“十不吊”和交接班制度,重型行车设地面指挥;

4.5 钢丝绳、吊钩应定期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及时更换,电器及线路必须安全可靠。

5.电气

按《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要求检查,侧重以下内容:

5.1 企业电气设施应有专门技术人员负责,有高压系统图、低压分布图、架空线路图、电缆设置图、接地网络图以及电气设备的技术状况等档案资料;

5.2 企业应有严密、系统的供、用、发电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

5.3 各类电气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零(地)并符合规定要求;

5.4 变配电所建筑应符合设计要求,室内做到“五防一通”。各种记录完整、绝缘用具、防雷装置、油质、消防器材,按规定时间试验,并有试验报告等完整资料存档。

5.5 变压器、油开关、电容器等无漏油和异声;各种保护装置(互锁、联锁、信号、仪表、警告牌、栏杆等设施)完整无缺;高压配电所内应有事故照明,并配备手电筒。

5.6 外线电杆、铁塔、避雷针应无倾斜和损伤,拉线桩完好,各级电压架空线之间,及与道路、建筑、树木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5.7 各种移动电具应有专人保管,定期三个月检查维修一次,有记录台帐。

5.8 临时线路应有审批制度,严格执行申请、安装、检查、使用、拆除的手续,严禁在刺割、腐蚀、易燃、易爆等场地敷设地面临时线。

5.9 电气试验室场,应有可靠的保护设施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6.厂内运输起重设备

按《工厂企业内运输安全规程》检查,侧重以下内容:

6.1 厂内起重运输设备都应确保完好,安全运行,各种安全制动、信号等齐全、完好、可靠; 6.2 厂内起重、运输设备必须有专职部门管理,建立以帐、定期检修、有记录;

6.3 建立以确保安全为重点的奖惩考核办法,严禁违章操作、违章指挥。

7.易燃易爆剧毒物品

参考《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检查,侧重以下内容:

7.1 建筑结构应符合防爆要求,通风排气装置有效,有醒目的安全标志;

7.2 有完整的采购、运输、保管、使用、回收、处理等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

7.3 配备完善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合理;

7.4 防爆场所的电气必须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8.油库

按《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第五章第二节检查。

9.冲压机械及木工机械

按《冲压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和《木工刨床的安全要求》检查,侧重以下内容:

9.1 对冲压、木刨机械、企业应列入危险设备加强管理、专人负责、定期检修;

9.2 操作设备应有操作证,严格遵守规程,不准拆除防护装置,发生故障及时检修;

9.3 冲压模具应有完整的工艺,安全技术措施应列入工艺卡片。

10.高压气瓶

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检查。

11.手持电动工具

按《手持电动工具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检查。

12.登高梯

按《固定式钢直梯、斜梯》检查。

三、操作安全管理

1.按国家《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检查第4级劳动强度等级工人比率;

2.特种作业持证操作面;

3.危险作业审批面;

4.操作工人违章率;

5.操作工人安全知识考核及格率;

6.千人负伤率。

四、作业环境安全管理

1.厂区干道和场地照明

厂区干道应符合《厂矿道路设计规范》、厂区照明应符合《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2.厂区及场所环境

2.1 厂区道路应平坦、畅通、路灯明亮、坑壕、池应有围栏或盖坂;

2.2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废料的堆放应整齐,不妨碍交通;

2.3 厂区保持清洁,沟渠和排水定期疏通。垃圾堆场有专人管理,定期清除;

2.4 建筑物、工棚及建筑设施,坚固安全;

2.5 公用消防设施配备齐全、有效、有专人管理、定期检修并有检修换药标签;

2.6 厂区内的指示、警告、禁令、交通标志和禁止警告牌、指令安全标志应完整准确;

2.7 工作场所的设备、工作面等布置应便于操作,通道的宽度不应小1m。所有机械、电气柜、升降口、平台均应有相当的防护装置。

2.8 各种物料、工具等堆放整齐、平稳、不超高。废料及时清理,有明显通道;

2.9 门窗完好,通风采光合理,照明安全适度。各种管道应按规定安装,色标分明。各工种操作人员按规定要求穿戴防护用品。

3.有害作业点治理率。

4.按国标《高温作业分级》检查第4级高温工人占全厂工人的比率。

5.危险、易燃易爆等要害部位标志。

6.有害因素测定达标率。

7.按国标《职业性接融毒物危害程度分级》检查接触Ⅰ、Ⅱ级毒物危害等级工人比率。

8.按国标《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检查第4级生产性粉尘工人比率。

7.化工行业通用安全检查表 篇七

作者:安全管理网来源:安全管理网点击数: 833更新日期:2009年06月26日

一、总体要求

(一)工厂设置

(1)是否按工业企业卫生标准、防火标准进行设计?

(2)遭受天灾(如暴风雨、落雷、地震)时采取什么措施?

(3)附近有无发生火灾、爆炸、噪声、大气污染或水质污染的可能性?

(4)公路铁路等交通情况,交叉路口有无专人看守?

(5)发生事故时,与急救等有关单位(如汽车站、急救站、医院、消防队)的联系是否方便,效率如何?

(6)工厂“三废”对周边社区的影响如何?

(二)平面布置

(1)从单元装置到厂界的安全距离是否足够,重要装置是否设置了围栅?

(2)装置和生产车间所占位置离开公用工程、仓库、办公室、实验室是否有隔离区或处于火源的下风位置?(3)危险车间和装置是否与控制室、变电室隔开?

(4)车间的内部空间是否按下述事项进行了考虑:物质的危险性、数量、运转条件、机器安全性等。

(5)装置周围的产品与火源的距离及其影响。

(6)贮罐间距离是否符合防火规定,是否具备防溢堤和地下贮罐?

(7)废弃物处理是否会散出污染物,是否在居民区的下风侧?

(三)建筑标准

(1)根据建筑有关标准检查。

(2)地耐力及基础强度足够否?

(3)钢结构(及耐火衬里)在火灾情况下的耐受能力如何?

(4)凡是有助于火焰传播和蔓延部分,如地板和墙壁开口,通风和空调管道,电梯竖井,楼梯道路等的防火情况,凡是开孔部分,其孔口面积及个数是否限制在最少程度?

(5)有爆炸危险的工艺是否采用了防爆墙,其层顶材料、防爆排气孔口是否够用?

(6)出、入口和紧急通道设计数量是否够用,是否阻塞?有无明显标志或警告装置?

(7)为排除有毒物质和可燃物质的通风换气状况如何(包括换气风扇、通风机、空气调节气体捕集、新鲜空气人口位置、排热风用风门等)?

(8)台阶、地面、梯子、通路等是否按人机工程要求设计,窗扇和窗子对道路出、人口是否会造成影响?

(9)建筑物的排水情况如何?

(10)各种构筑物、道路、避难通路、门等处的照明情况如何?

(四)车间环境

(1)车间中有毒气体浓度是否经常检测?是否超过最大允许浓度?车间中是否备有淋浴、洗眼等卫生设施?

(2)各种管线(蒸气、水、空气、电线)及其支架等,是否妨碍了工作地点的通路?

(3)对有害气体、蒸气、粉尘和热气的通风换气情况是否良好?

(4)原材料的临时堆放场所及产品和半成品的堆放是否超过了规定的要求?

(5)车间通道是否畅通,避难通路是否通向安全地点?

(6)对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工作是否采取隔离操作?隔离墙是否是加强墙壁?窗户是否做得最小吱璃是否采用不碎玻璃或内嵌铁丝网,屋顶或必要地点是否准备了爆炸压力排放口?

(7)进行设备维修时,是否准备了必要的地面和工作空间?

(8)在容器内部进行清扫和检修时,检修人员遇到危险情况是否能从出入孔逃出?

(9)热辐射表面是否进行了防护?

(10)传动装置是否装设了安全防护罩或其他防护措施?

(11)通道和工作地点,头顶与天花板是否留有适当的空间?

(12)用人力操作的阀门、开关或手柄,在操纵机器时是否安全?

(13)电动升降机是否有安全钩和行程限制器,电梯是否装有内部联锁?

(14)是否采用了机械代替人力搬运?

(15)危险性工作场所是否保证至少有两个出口?

(16)噪声大的操作是否有防止噪声措施?

(17)为切断电源是否装有电源切断开关?

(五)厂内运输

(1)厂内道路是否适于步行、车辆和急救时的安全移动,是否明显的标志和专人管理?

(2)厂内机动运输车辆是否有安全装置、定期检修和管理制度?

(3)可燃、易燃液体罐车(包括火车、汽车)在装卸地点有无接地装置、有无安全操作空间和防上操作人员从罐车上坠落的措施?

(4)厂内照明是否合理?

二、生产工艺

(一)原料、材料与燃料

(1)对原料、材料、燃料的理化性质(熔点、沸点、蒸气压、闪点、燃点、危险性等级等)的了降程度受到冲击或发生异常反应时的后果?

(2)工艺中所用原材料分解时产生的热量是否经过详细核算?

(3)对可燃物的防范措施?

(4)有无粉尘爆炸的潜在危险性?

(5)对材料的毒性容许浓度是否了解?

(6)容纳化学物质分解的设备是否合用,有何种安全措施?

(7)为了防止腐蚀及反应生成危险物质,应采取何种措施?

(8)原料、材料、燃料的成分是否经常变更,混入杂质会造成何种不安全影响,流程的变化对安全造成何种影响?

(9)是否根据原料、材料、燃料的特性进行合理的管理?

(10)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原料如果补充不上有什么潜在性的危险,原料的补充是否能得到及时保保证?

(11)使用惰性气体进行清扫、封闭时会引起何种危险,气源供应有无保证?

(12)原料在贮藏中的稳定性如何,是否会发生自燃、自聚和分解等反应?

(13)对包装和原料、材料、燃料的标志有何要求(如受压容器的检验标志、危险物品标志等)?

(14)对所用原料使用何种消防装置及灭火器材?

(15)发生火灾时有何紧急措施?

(二)工艺操作

(1)对发生火灾爆炸危险的反应操作,采取了何种隔离措施?

(2)工艺中的各种参数是否接近了危险界限?

(3)操作中会发生何种不希望的工艺流向或工艺条件以及污染?

(4)装置内部会发生何种可燃或可爆性混合物?

(5)对接近闪点的操作,采取何种防范措施?

(6)对反应或中间产品,在流程中采取了何种安全裕度?如果一部分成分不足或者混合比例不同,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

(7)正常状态或异常状态都有什么样的反应速度?如何预防温度、压力、反应的异常,混入杂质、流动阻塞、跑冒滴漏,发生了这些情况后,如何采取紧急措施?

(8)发生异常状况时,有无将反应物质迅速排放的措施?

(9)有无防止急剧反应和制止急剧反应的措施?

(10)泵、搅拌器等机械装置发生故障时会发生什么样的危险?

(11)设备在逐渐或急速堵塞的情况下,生产会出现什么样的危险状态?

三、机械设备

(一)生产设备

(1)各种气体管线有哪些潜在危险性?

(2)液封中的液面是否保持得适当?

(3)如果外部发生火灾会使设备内部处于何种危险状态?

(4)如果发生火灾爆炸的情况,有无抑制火灾蔓延和减少损失的必要设施?

(5)使用玻璃等易碎材料制造的设备是否采用了强度大的改性材料,未用这种材料时应采取何种防护措施,否则会出现哪些危险?

(6)是否在特别必要的情况下才装设视镜玻璃,在受压或有毒的反应容器中是否装设耐压的特殊玻璃?

(7)紧急用阀或紧急开关是否易于接近操作?

(8)重要的装置和受压容器最后的检查期限是否超过?

(9)是否实现了有组织的通风换气,如何进行评价?

(10)是否考虑了防静电的措施?

(11)对有爆炸敏感性的生产设备是否进行了隔离,是否安设了屏蔽物和防护墙?

(12)为了缓和爆炸对建筑物的影响,采取了什么样的措施?

(13)压力容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进行了登记?

(14)压力容器是否进行了外观检查及无损探伤和耐压试验?

(15)压力容器是否具备档案,是否已检查过没有?

(16)重要设备是否制定了安全检查表?

(17)设备的可靠性、可维修性如何?

(18)设备本身的安全装置如何?

(二)仪表管理

(1)仪表的动力源如果同时发生故障时,将会出现何种危险状态?

(2)在所有仪表都发生故障时,系统自动防止故障的能力如何?

(3)在系统中部分仪表进行检修时,如何保证系统的安全操作?

(4)如果仪表应答安全运动状态时间过慢,是否采取了措施?重要的仪表和控制装置是否采取不同的独立样式并具备回授装置?对于特别危险的生产而双重保险仍控制不了时,那么安全停车装置能否及时动作?

(5)安全控制仪表是否已作为整体设计的一部分?

(6)由气候所造成的温、湿度对仪表会造成何种影响?

(7)液位计、仪表、记录装置等显示情况如何,是否易于辨识?采取何种改善措施?

(8)玻璃视镜、液面计玻璃管以及其他装置在损坏情况下如有内容物逸出,是否有防护措施?

(9)如何进行仪表的性能试验和定期检查?

(三)电气安全

(1)电气系统是否与生产系统完全平行地进行设计?

①如装置的一部分发生故障,其他独立部分会受到什么影响?

②由于其他部分的缺陷和电压波动,装置的仪表能否得到保护?

(2)内部联锁或紧急切断装置是否能自动防止故障?

①所用的内部联锁和紧急切断装置在何种情况下才会发生作用?

②对这种装置来说是否已经把重复性和复杂性降至最小限度?

③保险用的零部件和设施能够连续使用的情况如何?

④对于特别选用的零部件是否具备标准中规定的条件否?

(3)使用的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按照生产上的要求分类)?

(4)对电气系统的设计是否进行了最简便、最合理的布置,从而对传输负荷、减少误操作都会起作用?

(5)怎样做到使用电气用具不致妨碍生产?为了进行预防性检修,是否能从设备外部操作?

(6)监视装置操作的电气系统是否已经仪表化?是否能以最少的时间了解到由超负荷引起的故障?

(7)是否有防止超负荷和短路的装置?

①布线上是否配备了将发生缺陷部分分离的措施?

②在切断电线的情况下,电容能达到何种程度?

③联锁装置安装齐全否?

④对所用零部件的寿命如何进行现场试验?

(8)如何进行接地?

①如何防止发生静电和消除静电?

②对落雷采取何种措施?

③动力线发生损坏时,如何防止触电?

(9)对照明的检查要求:

①能否保证日常的安全操作(危险区与非危险区有否区别)?

②能否保证日常的维修作业?

③在动力电源受到损坏时,避难通路和地点有无事故照明?

(10)贮罐的地线是否采取了阴极保护?

(11)动力切断器和启动器发生故障时,应采取什么措施?

(12)在大风的情况下,通信网能否安全地传递信息(电话、无线电、信号、警报等)?

(13)内部联锁如何进行点检,并如何以进度表格说明之?

(14)进行程序控制时,对控制装置变化前后的关键步骤,能否同时进行警报和自动点检?

(四)锅炉和机械装置

1.锅炉

这部分内容略。

2.管线与阀门

(1)管线系统在热膨胀发生应力和变位时会有何种影响?

(2)管路系统的支撑和保护适当否?

(3)管线中特别是冷却用管线,与仪表连接管线备用泵管线,是否考虑冻结的可能?

(4)启动时管线中的所有法兰情况如何?

(5)能发生应力的管线系统中是否使用了铸铁阀门?

(6)是否使用了扬程不足的针形阀了?

(7)控制装置或控制阀是否易于进行维修操作?

(8)副线阀在操作时是否容易接近?阀门开放时是否易处于不安全状态?

(9)是否采用蒸汽喷射冷却方式?

(10)动力源或仪表用空气在发生故障时,控制阀如何进行安全动作?

(11)在不停车的情况下,警报和仪表联锁控制装置元件能否进行试验和维修?

(12)在蒸汽管上是否安装了排水管和放液管?

3.带压及真空排放

(1)带压排放阀和爆破板的更换、试验、检查等是否制定了计划?

(2)紧急带压排放装置、通气阀、排放阀、爆破板、液体水封等的必要性如何,其尺寸是根据什么设计的?

(3)为防止爆炸损失是否采用了爆破板,是否根据压力容器的容量和设计等采用了适合的尺寸?

(4)从爆破板排出的物料导向何处,所用排出口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出口管是否会引起振动?

(5)通气阀、排气阀、排放火炬等所排出的物料是否会对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失?

(6)受内压作用的装置和流程,在内压发生异常时,有无压力释放装置?

(7)连接压力排放阀的排出管是否由独立支架支撑?管子是否尽可能短,弯度是否尽可能小?

(8)连接压力排放阀的排出管中,其液体凝结部分有否排水管?

(9)往复泵的排气侧,压缩机和断流阀之间,反压力透平的排出侧和断流阀之间有无压力排放阀。

(10)为了防止阀的腐蚀或毒性物质泄漏,爆破板和放出阀之间的压力计的监控部分是否安装在接近压力放出管部分?

(11)在一定温度情况下,安全装置的性能是否会因固体物质积聚而造成压力排放阀的阻塞?

4.机械装置

(1)由于热膨胀对管线造成的外力是否在允许范围之内,有无适当的伸缩性和支撑?

(2)正常运转速度和危险界限有无明确的概念?

(3)泵、压缩机、动力机械在不作反向转动和逆流时,逆止阀是否也应能灵活动作?

(4)进行冲击性操作时,变速机齿轮有无适当的安全率?

(5)对铝制轴承使用润滑油系统是否全部经过了过滤器?

(6)蒸汽透平的吸人侧和排出侧是否都装设了排水管的抽出口?

(7)凡蒸汽透平中能够产生冷凝力的地方,能否见到排水管的阀门中有水流出?

(8)被驱动机械的耐受能力对透平运行速度是否适应?

(9)使用无润滑或不燃性油润滑的出口压力为4.9×105 Pa(5kdf/cm3)以上的空气压缩机有无防止爆炸的措施?

(10)平常运转或紧急停车时,是否考虑了对重要机械的紧急润滑?

(11)对重要机械是否准备了备机或备件?

(12)动力发生故障时,如何考虑运转或安全紧急停车的情况?

(13)冷却塔送风机警报器或联锁装置是否装备了联动开关?通风装置固定在地面的输入侧燃烧时,为了进行冷却是否安装了喷水装置?

四、操作管理

(1)各种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安全守则等准备情况如何,是否定期地或在工艺流程、操作方式改变后进行过讨论、修改?

(2)操作人员是否受过安全训练,对本岗位的潜在性危险了解的程度如何?

(3)开、停车操作规程是否经过安全审查?

(4)特殊危险作业是否有专门的规章制度(如动火制度等)?

(5)操作人员对紧急事故的处理方法受过训练没有?

(6)工人对使用安全设备、个人防护用具等熟练否?

(7)日常进行的维护检修作业,会发生什么样的潜在性危险?

(8)定期安全检查和点检制度执行情况如何?

五、防灾设施

(1)根据建筑物的结构和建筑材料(如开放式或封闭式,可燃材料或非燃烧材料)是否选用了不同类型的消防设备?

(2)根据所使用原料、材料、燃料不同的危险性和等级是否选用了不同类型的消防器材?

(3)为了有效地扑灭火灾,洒水装置、消防水管、消火栓的容量和数量是否够用(补给水量、最大容量等)?

(4)建筑物内部是否配备了消防栓和消防带?

(5)可燃性液体罐区是否装置了适用的防火设施和泡沫灭火器等,防溢堤外侧是否有排液设备?

(6)对于需要负重的钢结构,在发生可燃性液体或气体火灾时,钢材强度会减弱,为了避免此类情况,应在钢材上涂敷防火材料,其厚度及高度应为多少?

(7)为了排掉漏出的可燃性液体,建筑物、贮罐或生产设备是否有适当的排水沟?

(8)有何防止粉尘爆炸的措施?

(9)可燃性液体贮罐之间安全距离有多少?

(10)可燃性液体在闪点温度时发生设备破损,可燃液体的剩余量是否保持在最小范围之内?

(11)为了防止外部火灾,生产设备应采取何种防护措施?

(12)大型贮罐发生火灾时,为使生产设备少受损失,应如何采取安全布置?

(13)对于贵重器材、特别危险的操作和不能停顿的重要生产设备,是否采用不燃烧的建筑物、防火墙、隔壁等加以隔离?

(14)火灾警报装置是否安置在适当的地点?

8.发生煤气站安全检查表 篇八

本资源转载自公共安全平台--智安网:

说明

煤气设施在运行、操作、维修中稍有设备故障,处理不当或不安全行为,就会发生煤气中毒、着火、爆炸等事故。所以,加强煤气设施的动态检查,及时消除隐患,控制不安全行为是至关重要的。

煤气站的安全装置和安全设施是用来消除暂时故障、保护人身安全的。这种装置和设施,必须是灵敏、可靠。

煤气站人员还必须有强烈的自我保护和相互保护意识,学会排除故障和现场急救法,提高消灾救护能力。设备检查

1.0 煤气站区置位。

1.1.1 煤气站应布置在工厂夏季最大频率风向的上风向.1.1.2 冷煤气站煤气发生炉厂房应与其它生产厂分开布置,距生产车间应大于或等于40m,小型煤气站(厂)可与用煤气的车间厂房相邻。但应与防火墙隔发,其距离依热煤气的产量而定。当产量小于500m3/h时,可与用户直接连接,用防火墙隔开;而至其它车间应不小于13m。当产量为5000~35000m3/h时,与用户车间应相距13m。

1.1.3 厂外煤气发生站的区域周围应有大于或等于2m高的围墙,非煤气站使用的铁路、道路,不准穿越煤气站区域。

1.1.4 煤气站与居民区的距离:煤气产量大于50000m3/h为1000m;25000~50000m3/h为500m;5000~25000m3/h为300m;小于5000m3/h为100m。

1.0 煤气站区布置

1.2.1 煤气站区内应设有消防车道,其宽度大于或等于3.5m,并设有回车道。

1.2.2 煤气发生炉应单列,外壳之间距离大于或等于3m。

1.2.3 主厂房内设备与墙之间的净距离用作通道不应小于1.5m

1.2.4 煤气净化设备应排成一行,设备之间的净距不小于2.5m

1.2.5 煤气排送机间、空气鼓风机间和机器间的设备之间,以及设备与墙之间的净距为0.8~

1.2m。如用作通道则应不小于1.5~2m。

1.2.6 鼓风机的吸风口应设在室外,且有防雨和降低噪声的措施。

1.2.7 循环水沟应设有盖板、沉淀池,冷、热水,周围应有护栏。

1.0 煤气站防火、防爆、隔声的要求

1.3.1 主厂房属乙类生产厂房,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厂房、房顶、房架、地板沟必须为金属结构或混凝土结构。

1.3.2 煤气排送机和机器间属有爆炸危险的乙类生产厂房,耐火等级不低于三级。

1.3.3 主厂房的运煤贮煤层,当煤气有可能从加煤机漏入煤斗时,属Q—3级爆炸危险场所,其它均属H-2级火灾危险场所;应有防爆措施。

1.3.4 煤气排送机间、机器间属Q—3级爆炸危险场所,应有防爆措施。

1.3.5 焦油泵房,焦油库属H-1级;煤场属H-3级;煤斗间,破碎筛分间、输煤带或输送机走廊属H--2级火灾危险场所。

1.3.6 煤气管道的排水器房属Q—3级爆炸危险场所。

1.3.7 各层完全出口不少于两个,但每层面积不超过100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5人者,可设一个安全出口。

1.3.8 煤气操作层的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少于6次。

1.3.9 站房的噪声小于85dB(A)。值班室,化验室、整流式仪表室、通风机间均应有隔音措施。

1.3.10 露天煤库,煤气贮气罐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JBJ11—82《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

1.0 煤气生产安全要求

1.4.1 煤气站的煤斗间、输煤系统排送机间及有煤焦油的地区,不得抽烟和生火取暖,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4.2 确认设备及各处水封、水位安全装置、仪表指示装置、电器控制阀门、消防通讯设施等完好。水、电、气煤供应正常,方可投产。

1.4.3 煤气设施严禁在负压状态下运行。

1.4.4 严禁用汽油、煤油等易燃物体作点火助燃剂。

1.4.5 用点火棒点火,禁止进入炉内点火,适时关闭透炉孔

1.4.6 生产时,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炉底压力必须大于炉出压力50cm(H2O)

1.4.7 当炉出压力剧烈降低或系统内压力剧烈波动时,禁止打开透炉孔。运行中,不开汽封则不准打开透炉孔。

1.4.8 生产炉运行时,禁止打开自然风阀及鼓风箱的清理孔;冷、热备用炉的竖管水封必须保持上部溢流;热备用炉的透孔炉,严禁打开和加煤。

1.4.9 煤气中含氧量超过0.5%时,不准与网路接通。

1.4.10 停电时,迅速关空气阀,加大饱和蒸气,调节生产炉最大阀。停蒸气时,应减少用户流量或停炉。停自来水时,应启动加压泵补充,若存水用完,应减少用户或停炉。

1.4.11 集汽器缺水,应打开其底部排水阀,无水流出时,应采取紧急措施;打开安全阀,关出口蒸汽阀,检查水套水位。若水位高出水套一半,可缓慢加水;若含少量水或无水,即向水套内注入蒸汽。

1.4.12 送气时,应用蒸气或惰性气体和煤气对煤气设备与管网进行吹洗。

1.4.13 空气鼓风机、煤气排送机和循环水泵不得带负荷启动。启动前,必须用手盘。

1.4.14 循环水系统,应严格控制补水,不得满水。

1.0 加煤机的安全要求

1.5.1 加煤机结构完整,运转可靠,气密性良好。

1.5.2 传动机构与加煤机的摇杆连接处,应有过载保险销。

1.5.3 洒煤锥丝杆通水冷却,排水温度不得超过45℃,水质应符合规定要求。

1.5.4 加煤机上部的储煤斗,应设有煤气放散管通室外。

1.5.5 煤气发生炉热备用时,必须将上下钟罩严密关闭。

1.5.6 加煤机损坏,炉出温度超过800℃时应停炉。

1.0 炉身

1.6.1 探火孔的塞子与孔座应严密不漏煤气。

1.6.2 探火孔的蒸汽环管末端应装排除冷却凝水装置。

1.6.3 每台煤气发生炉只允许打开两个不相邻的探火孔。

1.6.4 打开探火孔前,确认蒸汽压力达到设计要求;先开蒸汽阀门,高速至既不吸入空气又不泄漏煤气的程度。

1.6.5 水套应定期排污,水套用水应经化学处理,水质符合GB1576—79《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规定。

1.0 出灰机

1.7.1 注意保持灰盘水位。

1.7.2 热备用炉的灰盘严禁启动。

1.7.3 灰盘机构损坏,不能出灰应停炉。

1.0 排送机

1.8.1 运行中鼓风机,排送机应联锁运行。

1.8.2 各部的压力,温度变化不准超过规定。

1.8.3 排水系统和蒸汽吹洗系统应畅通好用。

1.8.4 排送机拆修或长期停用时,进出口阀门处应堵盲板。

1.8.5 当排送机和鼓风机振动异常,轴承温度超过65℃或损坏时,要立即停车。

1.8.6 排送机事故停车后,打开最大阀,调节压力,但无法降低炉出压力时应停炉。

1.0 安全装置与安全设施

1.9.1 最大阀(钟罩阀)

1.9.1.1 钟罩阀内放散水封的有效高度为设计压力的水柱高度加50mm,但不得大于200mm。

1.9.1.2 钟罩应有重锤平衡装置,遇超压应能自动跳开放煤气。

1.9.1.3 运行钟罩不断水,不得把进水管直接接到水封上,应通过漏斗。

1.9.1.4 溢流水管应通过漏斗排水,不得将溢水管与排水管接通。

1.9.1.5 钟罩阀与放散管的十字接头应常查,勿堵塞。

1.9.2 逆止阀

1.9.2.1 逆止阀应灵敏可靠,密封良好。

1.9.2.2 逆止阀后的混合空气管应有排除冷凝水的装置。

1.9.3 汽包(集汽器)

1.9.3.1 每台发生炉应有独立的汽包,汽包应设在高位。

1.9.3.2 汽包进水管上应有两套逆止阀,球阀和水位自动控制器;一套手控,一套为自动控制。

1.9.3.3 汽包上必须有水位表、压力表和安全阀。

1.9.4 水位表

1.9.4.1 汽包应有高低水位表各一支。

1.9.4.2 水位表清晰明亮

1.9.5 压力表

1.9.5.1 压力表精度为1.5~2级,表盘直径大于或等于100mm,表盘刻度最大值为最大工作压力的1.5~3倍,最好为2倍。

1.9.5.2 压力表的刻度盘应划有工作压力的红线且铅封。

1.9.6 安全阀垂直装在汽包最高位置,其排气管尽可能通室外安全地点

1.9.7 防爆膜应装在设备薄弱部位或易受气浪冲击的部位,防爆膜为铝片,且标上爆破压力。

1.10 煤气排送机的电机与鼓风机或空气总管及煤气排送机前的低压总管,必须装有压力继电器联锁装置。当压力下降到预定值时,仪表系统发出灯光或声响信号,如压力下降到危险值时,排送机应能自动停止运转。

1.0 运煤系统和排渣系统各机械之间,电气联锁装置应灵敏可靠。

1.0 主厂房、排送机间、机器间内各设备的操作岗位,煤气防护站等应设有事故照明。1.0 煤气设备及管道场地照明采用防爆灯具,其电压不超过36V工作行灯电压不超过12V。1.0 建筑物、净化设备、煤气管道的防雷设施应符合《建筑防雷设计规范》的规定。1.0 循环水沟应有盖板,沉淀池、冷热水井周围应有栏杆。

1.0 所有传动装置的外露部分应设防护罩。

1.11 发生炉煤气站的净化设备

1.17.1竖管

1.11.1.1 竖管下部有倾斜形隔板构成水封,水封有效高度应符合规定。

1.11.1.1 第一联竖管的煤气入口处应设挡水板。第二联竖管与半净煤气总管联接法兰处应设有易装卸盲板的撑铁。

1.17.1.3 竖管的给水总管应有逆水阀。

1.11.1 洗涤塔

1.17.2.1 洗涤塔应设蒸汽切断吹扫装置,最高处有放散管。

1.17.2.2 进水管路上应设逆水阀。

1.17.2.3 排水管应插入水封内,水封有效高度应符合规定。

1.17.2.4 洗涤塔上、下部有入孔,上、下通行有斜梯(平台及护栏)。

1.17.3电除焦油器

1.17.3.1 电除焦油器应有自动切断装置,当煤气含氧量大于0.8%时,煤气压力低于5mm时,能自动断电,并发信号。

1.17.3.2 电除焦油器有防爆阀及放散管。

1.17.3.3 电除焦油器上油封高度为煤气发生炉出口最高压力加1.45kPa。

1.18 煤气站的通风及除尘

1.18.1 煤气可能从加煤机漏入贮煤斗时,贮煤斗内应有煤气排出室外的设施,主厂房贮煤层为封闭建筑时,贮煤斗内上部应有机械排放设施;加煤机与贮煤斗不相连时,加煤机上方应设机械排放装置。

1.18.2 煤气排送机间和机器间应设防爆排风装置。

1.18.3 机械化运煤系统中,破碎机、振动筛和其它产生粉尘严重地点,应采取封闭结构或机械除尘。粉尘含量要符合国标。

1.18.4 通风机的进风口若悬河不得设在煤气净化设备区一侧。

1.19 煤气管道

1.19.1 煤气管道架空敷设与建筑物和其它管线的散水水平净距,以及与铁路、道路,架空电力线路和其它管道之间最小交叉距离,应符合JBJ11—82《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

1.19.2 煤气管道上禁设有腐蚀性的气体液体管道以及与煤气系统无关的电线。管道下面不许堆放易燃易爆品,并保持畅通。

1.19.3 煤气管道不在燃料、木材堆场内甫设,不穿过不用煤气的建筑物。

1.19.4 煤气阀门应用明杆围阀,有醒目“开”“关”字样和前头方向。

1.19.5 煤气泄漏处应挂警告牌,并符合GB2894—82《安全标志》的规定。

1.19.6 煤气管道接地(零)可靠电阻值应小于10Ω,且有导除静电的接地措施。

1.19.7 煤气管道的最高处和末端,以及接车间和设备的煤气管道阀门前应装放散管。

1.19.8 煤气管道的最低处和每个煤气使用点前,要有排水装置,且好用。

1.19.9蒸汽管道与煤气管道应用软管联接,不用时予以断开。

1.19.10自来水热循环水的连通管应加两道阀门切断。两道阀门之间装疏水阀。行为检查

2.1 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及其它安全管理制度。

2.2 检修、清理设备必须两人以上在一起工作。

2.3 值班岗位及工作场所严禁瞌睡,严禁吸烟。

2.4 检查漏气,禁止用鼻子或明火试控。

2.5 煤气防护人员禁止穿铁钉鞋。

2.6 进入煤气危险区处理泄漏事故或带煤气作业时,应有四人以上在场,适时轮换,工作时必须戴氧气呼吸器,工作场地40m内严禁明火,车辆和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2.7 维修

2.7.1 带煤气动火

2.7.1.1 动火必须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方可进行。

2.7.1.2 动火时,必须有现场监护人,备好灭火工具、急救工具和防护用品。

2.7.1.3 检修点附近不准有明火,切断电源应挂警告牌。

2.7.1.4 系统保持正压,压力在0.2~0.6kPa,应有人监护。

2.7.1.5 只准电焊,不准气焊。

2.7.2 停煤气检修

2.7.2.1 一般检修,必须用盲板切断煤气来源。临时性检修可用水封切断,并派专人看管。

2.7.2.2 用蒸汽或空气吹扫,CO小于0.03mg/L,或进行生物试验后方可动火。

2.7.2.3 动火办手续、清除可燃物、备好灭火工具,必要时通入蒸汽。

2.7.3 抽堵盲板或带煤气检修

2.7.3.1 检修前,须经煤气防护站同意,并派人现场监护。

2.7.3.2 检修人员必须配带防毒面具,不得使用过滤性面具。

2.7.3.3 30m内禁止一切火源。

2.7.3.4 敲打时要用铜质工具,使用铁质工具必须涂上甘油。

2.8 进入电除焦油器内应切断电源,并可靠接地。

2.9 检修用的照明只准用12V。

2.10 从事煤气生产和使用的人员,必须凭证操作。

2.11 排水下水道的冷弟水及洗涤煤气的水等,经处理应符合GBJ4—74《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

2.12 输煤系统启动与停车,必须发联络信号。带式输送机运行时,人不得从上面跨越或清理积灰。

2.13 煤气站一般不得接用临时电线。作业环境

3.1 煤气站各生产场地应备有灭火和黄沙等。

3.2 工作平台宽应大于或等于800mm,栏杆高度不低于1050mm,栏杆底部有高度不低于150mm防护板。高于3m的直梯应有防护圈。

3.3 站房的噪声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3.4 值班岗位及工作场所应通风良好,工作地区应有鸽子、黄雀等生物,观察它们的异常状态。

3.5 煤气管道应按国家统一规定的颜色涂刷。

3.6 煤气站现场的明显位置应悬挂“严禁吸烟”等完全标志,并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品。个人防护

4.1 有足够的安全救援装备和测试仪器,并有专人维护和定期检查,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4.2 如发生中毒,应立即救人,施行人工抢救。

9.铁路车辆列检安全检查表 篇九

1.1 上班前严禁饮酒,要充分休息,保证工作时思想集中,精力充沛。

1.2 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

1.3 检查确认所使用或交换的工具、设备的技术状态是否良好。

1.4 工作中应保持场地整洁,通道畅通、配件、原材料堆放整齐。

1.5 顺线路行走时,不走轨道中心和枕木头。

1.6 横越线路或道口时,要注意了望机车、车辆、执行“一站、二看、三通过”制度。

1.7 横越停留车辆的线路时,先确认无调车作业及车辆无移动的可能时,再由车钩上通过,手抓牢、脚踩稳,严禁脚踩车销、车颈和折角塞门手把。

1.8 从停留车辆的端部横过线路时,要留安全距离:徒手通过时,不得少于3m;搬运材料、工具时,不得少于5m。

1.9 严禁在运行中的机车、车辆前面抢越。

1.10 严禁在枕木头、轨道心、车底下、车端站和站台边坐、立、闲谈、休息、避雨或乘凉。

1.11 在站内线路上检查、修理、整备车辆时,两端来车方向的左侧钢轨上,要设置带有脱轨器的防护信号(前后两端防护距离不得少于20m)。

1.12 有专人保管交接防护装置(红旗、红灯、脱轨器),保持良好状态。

1.13 接车时提前到达接车地点,蹲在两线中间安全地点接车。

1.14 严禁在无防护信号的情况下进行检修作业,或在列车运行中处理故障。

1.15 列车试风,要按规定防护距离安插防护信号。

1.16 处理制动故障时,先关闭截断塞门,排净副风缸余风后方可进行,作业结束后要恢复到开通位置。

1.17 调整鞴鞴行程时,严禁用手指深摸圆销孔。

1.18 清洗制动缸前,应先装设安全套,再插上安全销。

1.19 卸制动缸盖螺母时,头要闪开。

1.20 更换折角塞门时,要关闭本车另一端及邻车的折角塞门。

1.21 更换闸瓦时,严禁将手伸入闸瓦与轮踏面间。

1.22 检修客车发电机时,严禁将手伸入轮槽与皮带之间。

1.23 对线路旁的红外线探深装置及固定脱轨器进行检修、清扫时,设专人监护来往车辆;遇有列车通过时,必须停止作业。乘务列检作业

3.1 乘务员出乘前要充分休息,不得饮酒,做好工件、材料、配件、防护用品等准备工作。

3.2 发车前要仔细检查车辆技术状况。

3.3 值乘中精力要高度集中。

3.4 工作中应在列车开动前上车。

3.5 设置防护车信号、中途处理故障必须事先与车长联系。

3.6 下车时,要注意落脚处有无障碍物或坑洼,注意邻线车辆动态。

3.7 列车运行中,禁止打开车门处理车体外部故障。

3.8 需要开门、开窗了望时,只许探出头部,不许探身。

3.9 检修车辆水暖设备时,应先关闭塞门,排净余汽、余水后再工作,不能面对排汽口作业。

3.10 电气化铁路区段列检和乘务作业,除上述检查内容外,还必须:

1)严禁与接触网导线直接、间接地接触。

2)严禁攀到车顶、罐顶、机保车冷冻机台上和装载的货物上面以及在棚车、高边敞车的手制动踏板台上进行检修作业。

3)列检和乘务人员携带的任何物件与接触网设备的带电部分要保持2m以上距离。

4)列检设备的安装、工具、材料、配件的堆放,必须与电气化有关设备隔开0.5m以上的距离。5)接触网下的红外线探测装置和电气信号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绝缘状态。

10.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表 篇十

根据2011年全国质检工作会议和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会议精神,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落实质检总局党组提出的“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十二字方针,加强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证后监管,完善实验室资质管理制度,国家认监委于2011年6月印发了《关于开展2011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国认实函[2011]103号)(以下简称《通知》),全面启动了2011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认监委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和有关技术专家的大力支持下,2011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按计划圆满结束。现将本次监督检查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地方和行业自查情况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通知》精神,按照国家认监委确定的检查重点和自查工作要求,敦促辖区内获证实验室开展自查工作,并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以确保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能够持续保持。通过自查自纠活动,对获证实验室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检测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在实验室广泛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结合本省实际,认真策划,精心组织,抽调实验室资质认定监管人员及技术专家,对辖区内相关获证实验室开展了现场检查。

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照国家认监委的要求组织本局所辖获证实验室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各国家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参照省局资质认定行政许可工作检查表的内容对行业评审组协助国家认监委开展的国家级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和证后监督工作进行了规范性和符合性检查,并组织行业内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按照要求开展自查。

(二)省局资质认定行政许可工作检查情况

为强化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国家认监委从建立和完善资质认定工作制度、规范实施资质认定行政许可工作、建立监管机制实行有效证后监管等三个方面对上海、重庆、吉林、广东、海南、宁夏、甘肃、青海、西藏等9个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工作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都对实验室资质认定行政许可工作非常重视,注重各项制度建设,能够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严格依法行政,公开许可事项和程序。上海、重庆、吉林、广东、海南、宁夏、青海均设立了专门的资质认定行政审批窗口。同时,充分利用监督检查和能力验证手段,不断加强证后监管,降低资质认定工作风险。此外,被检查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多数都能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

其实施条例,按照国家认监委的统一部署推进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

(三)获证实验室现场检查情况

今年的监督检查工作本着服务政府监管工作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以基层实验室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在有关各方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国家认监委组成了11个检查组,从规范检测活动、加强制度建设、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准备实施三个方面对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吉林、广东、海南、宁夏、甘肃、青海、西藏等地的147家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进行了现场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实验室在规范检测活动、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和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等方面都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评审准则的要求。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资质认定行政许可工作存在的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资质认定行政许可工作还存在法律法规需要完善、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资质认定工作程序需要规范、技术评审工作质量需要提高、资质认定工作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等问题,个别省份的法律法规宣贯和评审员培训工作还有待加强。

(二)实验室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

1.法制意识有待提高

个别实验室存在法律意识淡薄、社会责任意识较差、保证检测公正性的内部约束机制不完善、相关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存在一定的违规行为。

2.内审工作质量不高

不少实验室未能按计划开展内部审核,内审工作范围没有覆盖对应的质量活动或部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少数实验室领导对内审工作不重视,未按照要求开展内审工作,编制内审资料应付各种评审或监督检查。

3.监督工作存在缺陷

监督工作是实验室保证检测工作质量的日常保障措施,但检查中发现部分实验室的监督工作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主要表现在岗位设置不充分、监督工作无计划或操作性差、监督发现的问题不能按照有关程序文件的要求予以纠正。

4.标准查新做得不够

部分实验室未建立对在用标准实施不间断跟踪和定期查新的工作制度,不能完全保证在用检测标准或规范的现行有效,对检测工作中偏离标准或规范的行为不能有效控制和管理,存在一定的风险。

5.质量控制尚需加强

部分实验室主动开展质量控制活动的意识差,开展质量控制活动的频次少,无质量控制计划或计划执行不力。

6.样品管理有待规范

部分实验室缺少接收状态描述,接受后的样品无惟一性标识,缺少样品流转过程记录,样品的存放条件不合理,给实验室管理带来隐患。

三、检查结果处理

对于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定许可工作存在的问题,国家认监委将发出整改建议书,敦促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尽快采取改进措施。

对获证实验室存在的问题,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国家认监委直接抽查的147家实验室中,有87家实验室能够保证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有47家实验室的管理体系运行存在个别问题,检查组已要求实验室在规定期限完成整改后,将整改情况报发证机关,由发证机关跟踪落实整改完成情况。

对检测能力不能有效维持的1家实验室,检查组已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发证机关,由发证机关对实验室的技术能力进行重新确认。对检查中发现管理体系运行存在严重问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已经撤销、注销资质的实验室,责令实验室停止对社会出具检测报告,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由发证机关收回其资质认定证书及CMA印章。被暂停资质的实验室,在资质暂停期间一律不得出具检测报告,在其暂停期满日前20个工作日向发证机关提出复核申请,经发证机关派出专家现场复核并报请发证机关核准后,方可恢复其资质。请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对违规实验室的处理结果(含对整改合格的实验

室恢复资质的情况)及时报送国家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附件:2011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现场检查情况及处理措施

11.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篇十一

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根据省、市、县局的统一部署,县所(站)决定就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开展检验检测工作整顿活动。深刻领会检验检测工作整顿活动是提升技术基础保障水平的重要内容,是解决当前检验检测管理工作中突出问题的重要措施。对照淮质办质(2010)26号文件精神,认真参照实验室监督检查表,逐个对照检查,现将自查报告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完善组织、履行职能方面: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落实市、县局关于检验检测工作整顿活动的方案,围绕增强检验检测执行力,确保检验检测工作安全和准确的目标,深入分析影响和制约检验检测水平的各方面因素,着力发现检验检测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检验检测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按照制度健全、能力适应、行为规范、管理到位的要求,提高检验检测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水平,切实为质监工作提供可靠的执法基础和技术保障,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检验检测服务。实验室法律地位明确,资质认定资格公开,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未发现超范围检验和超期检验情况,本所能严格遵守省局的八条禁令,未发现有从事推荐、监制等商业活动。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体制方面:

本所在2008年八月完成了实验室资质认定的《质量手册》、《程序文

件》、《作业指导书》和《质量记录表》等体系文件的转版工作,现在质量体系运行正常。按照管理体系的要求,做了实验室内审、管理评审、期间核查等质量活动。人员培训和考核有序进行。在用技术标准、技术文件有效且受控。

三 落实技术标准、规范检测管理方面:

本所仪器设备、环境设施基本能满足日常检测工作,设备建档齐全,在用设备能按照检定、校准工作计划按时检定、校准,证书均在有效期内。抽样和检测工作能按照质量体系的工作流程开展,检验报告结论用语规范。

发现问题如下:

一县所(站)一是存在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不高。主要表现在安排工作不分轻重缓急,事无主次,存在管理不到位,制度不健全、不落实,检验检测工作有不规范、不严谨的地方。在检验检测工作管理上,存在轻管理的现象,尤其是思想认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存在严重差距。

二 是检验检测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够细致健全,获取新信息的手段不高,对标准的更新、方法的变化、新技术的涌现、行业的动态等信息不能及时掌握;岗位职责还不够明确。

三 是还存在着服务意识不强,多少还存在着重收费轻服务思想,为濉溪县经济的发展,为企业效益的提高,为人员质量管理意识的再提升实际工作缺少,不能急企业所急,想政府所想。

四学习氛围不浓,还存在忽视学习,思想理论水平、业务素质、技术技能、工作能力不够强,存有对本职工作业务不精,对其他业务不通的现象。

具体措施及整改意见

按照市、县局检测工作整顿方案及精神,重点认真学习相关法规及业务知识,以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高度重视检测整顿工作,加强检验报告的质量、规范检验流程,加强检验报告审核把关力度,确保检验报告的质量,争取实现检验检测报告零差错、零缺陷;三是根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严格按照管理要素和技术要素的管理要求,开展各项检测工作;四是加强对检验检测样品的管理,规范工作流程,对检验样品唯一编号,检验完后进行严格审核,加强对设备、人员、技术等方面的管理。

xxxxxx所(站)

上一篇:父母,我的老师作文下一篇:安全服务队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