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云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2024-06-29

左云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精选4篇)

1.左云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篇一

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整顿与监管工作,有效解决影响我市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全市食品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把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作为食品安全市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地方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监管、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方针,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食品产业、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务求实效,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推进食品安全市创建活动扎实开展。

(二)总体目标。用两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市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标准逐步完善,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城乡市场食品抽检合格率逐年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整顿任务

重点就以下八个方面进行集中整顿:

(一)农村食品安全。加强对农村以及城乡结合部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整顿和监管,落实开办者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城乡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查和强制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要予以公告,清除出市场,并查清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厉打击收购、销售及加工病死畜禽肉和利用连锁配送、送货下乡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

(二)违法添加非食品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严厉打击在种植养殖和生产加工、市场流通(含储存运输及销售)、餐饮服务等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依法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整治超过标准规定的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深入开展奶站清理整顿,严格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制度,对达不到要求的奶站一律责令停业整顿或取缔。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违禁物质的行为。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高毒禁用农药、普通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和违法违规使用禁用限用农药的行为。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假劣、过期兽药产品行为。加大对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猪肉产品中喹恶啉类、硝基咪唑类 2 等促生长剂药物残留、禽肉品中硝基呋喃类、喹诺酮、磺胺类药物残留和蜂产品中抗生素药物残留的监督检查力度。打击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特别是苗种生产阶段)使用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查处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标志的行为。

(四)食品生产加工和进出口环节。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取缔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一步强化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食品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地区、高风险食品等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重点整顿小企业、小作坊,解决行业内影响食品安全的普遍问题。打击非法进出口行为。全面清查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和获得卫生注册登记资格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打击逃避检验检疫行为。

(五)食品安全流通环节。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重点整顿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特别是农村市场和食杂店,重点检查消费者举报投诉多的食品。

(六)餐饮消费环节。严格餐饮业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和监管,依法查处无合法经营资质的餐饮企业(摊点)。抓好对农村集体聚餐的管理。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 3 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销售、使用假冒伪劣食品、过期变质食品、无QS标志食品等违规违法行为。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型餐饮单位。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饮具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七)畜禽屠宰。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加大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督力度。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猪(牛、羊)肉和注水肉等行为,规范活禽屠宰,严防未经检验或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

(八)保健食品。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保健食品和伪造、冒用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的行为。严查以公益讲座、免费体验、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整治宣传普通功能疗效、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

三、整顿措施

(一)落实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企业要确保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督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诉制度;提高检验检测能力,落实食品检验合格出厂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进厂进店、不合格产品出厂出店。完善相关政策,采取行政、认证等多种措施,鼓励和引导食品及相关企业采用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技术)、GAP(良好农业规范)、GMP 4(良好生产规范)、GHP(良好卫生规范)等先进食品安全制度,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二)推进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推动我市优势食品生产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鼓励企业参照国际、国家标准建立更严格的内控企业标准。根据我市食品和农(林、畜)产品的生产实际,围绕我市特色食品和农产品,积极组织制定相应的地方标准,建立以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行业标准为主,地方标准为补充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三)加强检验检测。各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特别是高风险食品的检验检测,加大检验检测频次,定期公布检验检测结果。规范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结果发布。完善检验检测手段,重点提高对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鉴定排查、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评估和技术仲裁的能力。建立健全覆盖各县、乡并逐步延伸到农村地区的食物链重点环节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开展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物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加强监测数据的收集、报送和管理。加快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鼓励社会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发展。严格资质审查,加强检验检测人员管理,提高检验检测机构服务水平。合理配置检验检测资源,推进检验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实现检验检测结果互认,避免重复检验检测。

(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准入条件,5 提高准入门槛。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监管制度,加大对重点食品、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和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责令企业召回。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追踪溯源、排查举报线索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食品安全各环节执法衔接,推进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相互通报情况,提高监管效能。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双评”(食品安全隐患评估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绩效评价)机制,认真组织开展对本区域食品安全隐患的调查研究、暗访抽检评估,确保整顿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五)强化行政执法。保障基层执法单位执法装备、检测设备和经费,提高执法能力。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考核评议,落实食品安全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着力纠正执法监管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问题。加强执法队伍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健全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快速通报制度,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查处食品安全重大案件,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行政执法机关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六)加强食品企业诚信建设。加快建立以守法遵章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惩戒有制度的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大力推进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综合抓好食品安全制度规范、管理服务系统与运行机制建设,把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状况作为衡量诚信水平的重要指标,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 6 营企业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加快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信息、不良记录征集、评价披露和行业退出机制,对制假售假等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曝光。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负总责。各级政府要将食品安全整顿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整顿工作,加强对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的统筹、协调、监督;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依法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各地要根据本工作方案安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提出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明确完成工作的时限和考核指标,逐级落实整顿工作任务和责任。

(二)各监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督促指导各地有关部门扎实开展整顿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管,对生产中或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质监部门负责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部门根据政府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情况,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和保健食品的监管或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商务部门负责畜禽屠宰环节整顿。盐业部门负责盐业食用盐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负责加强食品安全监测能力建设。其他各有关部门按照职 7 责分工做好食品安全整顿和监管的相关工作。

(三)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积极做好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对规模化种植养殖基地、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尤其是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企业负责人进行定期培训教育,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有效引导和促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落实生产经营食品的质量安全控制措施。认真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工作。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整顿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各地、各部门开展整顿的措施、进展成效,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和行业自律宣传,适时曝光食品违法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同时,整顿工作要注意策略和方法,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增强消费信心。

(四)加强督查和评估。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目标和任务,逐级开展检查和评估。对整顿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地区要给予鼓励;对食品安全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地区,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市政府将适时组织对各地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行督查。

2.左云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篇二

关于印发2009年全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09年全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2009年全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切实解决当前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探索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09〕47号)和《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政办〔2009〕5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地方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促进我县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二、总体目标

在巩固已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通过两年左右时间的集中整顿,促进“各级政府负总责、各部门各负其责、食品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标准逐步完善,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不断规范,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三、工作重点

(一)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

牵头部门:县卫生局

参与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委、县商务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药监局、县公安局。

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整治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坚决依法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以及超过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在饲料中添加非饲料添加剂、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和滥用兽药的违法行为。进一步严格食品添加剂、饲料

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加强行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设,规范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的生产、流通和使用。

(二)农产品种养殖环节整顿

牵头部门:县农委

参与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商务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药监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

1、开展种植业产品专项整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严厉打击普通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和违法违规使用禁用限用农药的行为。加快高毒农药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宣传、示范和推广,加强非禁用限用农药的使用指导。进一步加大蔬菜、水果、茶叶中农药残留的监督检查力度。

2、开展生鲜乳专项整顿。深入开展奶站清理整顿工作,严格生鲜乳收购站许可准入,确保主体明确、证照齐全。开展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抗生素分解剂、皮革水解物等非食用物质专项监测,依法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

3、开展饲料专项整顿。加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抽检范围和频次,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依法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三聚氰胺、苏丹红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

4、开展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顿。加大兽药生产企业GMP实施状况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兽药市场禁用药物,开展对非法生产假劣兽药、过期失效产品的清查行动。加大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和兽药使用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猪肉产品中喹哑啉类、硝基咪唑类等促生长剂药物残留、禽肉产品中硝基呋喃类、喹诺酮、磺胺类药物残留和蜂产品中抗生素药物残留的监督检查力度。

5、开展水产品专项整顿。严厉查处水产养殖过程中(特别是苗种生产阶段)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未依法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的行为、使用限用药物未遵守休药期制度售卖产品的行为。开展水产品药残监督抽查,加强产地准出管理。

6、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专项整顿。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生产监管,严厉查处非标生产行为。全面开展对市场销售农业“三品”的抽查监测,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规范包装标识,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7、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顿。强化农资市场准入管理,开展市场检查和清理整顿,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强化农资产品质量执法检查,加大农资产品抽检力度。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加快探索和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

(三)食品生产和进出口环节整顿

牵头部门:县质监局

参与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委、县商务局、县工商局、县药监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

1、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大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全面清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依法打击无生产许可证违法生产行为,严把发证审查关。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对制假制劣,以及添加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各类食品生产加工者,依法严肃查处;对严重违法的,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开展重点地区和行业大检查,集中精力加大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力度,全面提升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产品质量控制能力,加强从业者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坚决打击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行为。

3、开展重点产品大检查,建立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针对食品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地区,对生产面粉、酒类、炒货、豆制品、瓶(桶)装水、儿童食品、乳制品、肉制品、蛋制品和水产加工品等重点行业的高风险食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查,严密监控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高风险食品品种和生产企业状况。严厉查处面粉中超量使用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炒货制品中非法添加滑石粉、明矾和超量添加甜味素以及腌卤制品中超量添加亚硝酸盐、豆制品中非法添加苯甲酸钠、硫酸亚铁等违法行为,对问题严重的企业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多次抽查不合格、不具备生产条件的要依法吊销证照。强化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规范产品标签标注行为。加强对行业“潜规则”问题调查,主动收集食品安全隐患信息,及时开展风险监测,实施跟踪抽查。对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做到100%退运或移交检验检疫机构处理。

(四)食品流通环节整顿

牵头部门:县工商局

参与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委、县商务局、县质监局、县药监局、县市容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

1、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源头治理。紧紧抓住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饲料添加剂经营源头,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索证索票和进销货记录制度。大力推广运用三联单活页、“诚信通”重要商品电子监管备案查询系统,县城以上、乡镇和社区食品销售者全部建立索证索票和进销货记录制度。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在农村地区基本建立食品进货记录制度。继续推进食品安全“所村挂钩”、“所区(社区)挂钩”工作,全面实现城市社区和农村村镇食品安全“所村(区)挂钩”。

2、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力度。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和重点时段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品种的监管力度,加强乳品特别是婴幼儿配方奶粉质量安全的监管,对婴幼儿配方奶粉实行批批检验和索证索票。严厉查处以非食品添加剂充当食品添加剂、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特别是有毒有害添加物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以及小食品店等经营者的监管力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霉变、病死畜禽肉制品、假冒伪劣和其他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加大监测力度,及时发布质量监测通报和消费警示。抓好问题食品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工作。开展酒类流通市场整顿,规范酒类流通企业经营行为,维护酒类商品消费安全。

3、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的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市场监管执法体系、经营者自律体系、社会监督和协作体系、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

(五)餐饮消费环节整顿

牵头部门:县药监局、县卫生局

参与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委、县商务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教育局、县市容局、县公安局。

1、强化对餐饮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许可准入,严格索证索票。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2、加大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小餐饮单位。强化日常监管,严格许可准入,严格索票索证。严厉查处采购、使用非食品原料、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理使用添加剂、不按规定索证、不按要求进行公用餐饮具清洗消毒等行为,强化索证索票、进货验收,积极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

3、开展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的监督抽查,加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餐饮环节监管,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面皮、娃娃鱼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完善食品安全抽查和监测制度。加强应急能力建设,落实食品安全应急措施,全面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畜禽屠宰环节整顿

牵头部门: 县商务局

参与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委、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药监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

1.加大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督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猪(牛、羊)肉和注水肉等行为。规范活禽屠宰,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

2.全面完成场点清理整顿和换发许可证工作,加快屠宰加工企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监管体系建设,开展猪肉质量可追溯系统试点。

(七)保健食品整顿

牵头部门:县药监局

参与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

1.严厉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保健食品和伪造、冒用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的行为。严查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整顿普通食品宣传功能疗效、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的行为。

2.加大对报刊、电视、广播虚假违法宣传广告整治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保健食品虚假广告一查到底。加强对保健品监督检查和抽验,凡发现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一律依法从重查处。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10月25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安排,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整顿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目标、时限、任务、措施和责任,并将本地实施方案及时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卫生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10月25日至2009年11月30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摸清底数,全面开展整顿工作,并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三)督查考核阶段(2009年12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工作目标任务,逐级开展督查和评估,确保食品安全整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政府将组织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行督查。

每一阶段结束后,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在3日内将阶段性工作总结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卫生局)。

五、主要措施

(一)强化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提高检验检测能力,落实食品检验合格出厂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采取行政、认证等多种措施,鼓励和引导食品企业规范生产,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企业要确保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和风险管理。加强检验检测设施和能力建设,完善检验检测手段,提高食品特别是高风险食品的抽检频次,定期、规范公布检验检测结果。加强食品安全监测体系建设,成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工作机构和技术研究机构,主动收集、研究、评估食品安全信息,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组织实施农业投入品和主要农产品残留监控计划。推进检验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实现检验检测结果互认,避免重

复检验检测。

(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服务。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准入条件,提高准入门槛。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监管制度,加大对重点食品、重点环节、重点地区和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责令企业召回。改进监督抽验手段,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追踪溯源、排查举报线索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食品安全各环节执法衔接,联合开展监督抽查,畅通信息通报机制,提高监管效率。强化帮、扶、建措施,加强指导服务,积极帮助我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做大做强。

(四)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建设。加强基层执法队伍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明确执法责任,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着力纠正执法监管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的问题,努力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强食品监管员、协管员和信息员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基层监管保障能力。加大基层执法单位执法装备、检测设备、检测经费的投入,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机制。

(五)加强食品行业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继续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扩大试点覆盖面。加快建立以守法遵章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立完善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大经费投入,明确监管责任,建立工作机制,纳入目标考核,督促工作落实,确保整顿工作扎实开展,取得成效。

(二)形成整顿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充分发挥整体综合执法监管效应。要互通信息,及时移送涉嫌食品犯罪案件。农业部门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管,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的监管。商务部门负责畜禽屠宰环节整顿。卫生、质监部门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经济等部门负责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负责加强食品安全监测能力建设。卫生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综合协调,形成整顿工作合力。

(三)动员全社会参与。加强社会监督,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各地、各部门开展整顿的措施、进展和成效。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和行业自律宣传。在整顿工作中,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避免造成社会恐慌,增强消费者信心。

3.左云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0〕17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主要任务分工的通知》(国办函〔2010〕43号)精神,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各项任务,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顿工作目标

通过保健食品安全整顿,依法打击保健食品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保健食品违法乱象,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二、整顿工作重点

依法对获批注册但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进行全面清理换证;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和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整治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和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查处普通食品宣称特定保健功能的行为。

三、整顿工作措施

各省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集中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办大案要案,使保健食品市场秩序明显得到改善。

(一)依法对获批注册但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进行全面清理换证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做好保健食品清理换证的准备工作,摸清本地区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

食品批准证书的基本情况,待《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出台后,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清理换证工作。

(二)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和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认真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检查,规范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标示内容。从源头入手,组织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口代理商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处理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非法标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与批准内容不一致的行为。

各省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统一组织和部署本地区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着力解决本地区保健食品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社会反映强烈、违法宣传涉及较多的品种加大抽验力度,重点检测与保健食品声称功能相关的药物成分。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严厉打击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行为。

(三)整治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和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强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监测,重点整治保健食品广告中宣称疾病的预防、治疗功能以及以专家或患者名义进行功效证明等夸大宣传的违法行为。加强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保健食品在宣传资料中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的违法行为。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投诉举报提供的线索,联合有关部门对通过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严肃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执法,对在整顿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照

《食品安全法》、《广告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1.对生产的保健食品在标签、说明书中非法涉及疾病的预防、治疗功能等未按批准内容标示的以及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要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

2.对保健食品广告夸大宣传功能的,一律曝光违法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并移送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3.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保健食品以及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一律依法严肃处理。

4.对普通食品违法宣称具有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及时依法处理。

5.对保健食品安全整顿中发现有涉嫌犯罪的,要一律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四、整顿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把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抓好保健食品安全整顿的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各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逐级落实整顿任务,及时组织检查和评估,确保整顿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努力构建科学监管、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新闻宣传。各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大食品安全整顿宣传工作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整顿工作,不但要及时曝光违法企业、违法产品,而且要适时宣传整顿工作的进展和成效。

(三)加强协作和检查评估。各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地区间、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对涉及其他地区和部门的违法案件,要及时向有关地区和部门通报有关情况,提出协查要求;对接到情况通报和协查要求的,要及时办理并按要求回复。各省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整顿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整顿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适时对各地的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开展检查和评估考核。

4.安全生产整顿工作方案1 篇四

各单位:

上半年以来,各单位在安全管理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但公司仍然存在安全管理工作浮在表面、抓的不实的现象,各级领导和职工安全意识不强。

根据公司领导指示,决定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一次以提高安全意识为目标的安全生产大整顿工作。要求如下:

一、整顿的时间和范围

本次安全生产大整顿自8.10~9.10,为期一个月。开展范围为所有生产事业部和下属有生产岗位的机关部室。

二、整顿工作内容:

1、转变态度、提高认识

要求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切实认识到“安全第一”指的就是一切给安全生产让路,真正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当现场存在不安全因素的时候,要先停下来,分析清楚、排除隐患才能继续生产。

工段、班组安全管理人员要重新学习自己应负的安全职责,要自觉的把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日常工作日程,而不是仅仅为了达到公司安环部的要求或不被安环部考核。岗位人员要把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作为自觉的行动,而不是应付安全监督人员的检查考核。切实认识到“安全生产没有下不为例”,转变以往收到安

环部考核或管理评价扣分后找人说情,找领导要求减免的做法,切实提高安全意识。

2、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

转变“以往一直这样、其他企业都这样”这种错误观念,依据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以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为准绳进行隐患排查整改。

以各种机械设备防护罩、梯台栏杆为切入点,切实落实“五有”防护措施,重点针对低转速轴无套、经常没人去的岗位防护措施缺损的情况进行检查整改。

进一步规范各种紧急停车措施。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要逐一评估各种设备设置紧急停车装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形成文件。对原有的紧急停车装置进行一次测试和检查,确保运行有效。对需要新设紧急停车装置的,要列出计划,逐步整改。

进一步落实各种安全警示、安全提示标志,各单位安全办要重新评估,减少一般性安全警示,加强现场安全标志的针对性。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各种管道标志、支架编号、阀门标识、设备标识,做到凡有管道,必有色标、色环标识;凡有过路管道支架,必有限高标识;凡有管道支架,必有编号;凡有阀门,必有标识;凡是设备,必有设备标识。进一步加强各种设备操作台柜的规范标识,各种操作按钮、手柄,凡没有标识或标识磨损不清的,都要重新制作或恢复。

3、开展安全职责、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修订和教育培训

以班组长安全职责修订为重点,对各级安全管理职责进行一次评价和修订。要以辨识危险因素、制定落实防范措施;进行隐患排查整改,提高现场安全条件;进行安全教育,纠正违章操作,提高安全意识;三项主要内容为核心,对班组长安全职责进行一次全面的修订。

对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一次修订,尤其是设备点巡检管理等制度要增加安全方面的要求,减少“按惯例、经验进行管理,按不成文的规定进行管理”的情况,重点落实两人同时作业时谁负责,谁辅助;设备点巡检发现故障,什么情况下可以现场整改,什么情况下不许向上级汇报;设备问题,什么情况下允许不停机调整,什么情况下必须停机检修。

开展“学、背、用安全规程”活动,继续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教育培训效果。要认识到教育培训效果差,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职责、制度、规程表述不明确,将教育培训工作与规程制度修订工作紧密结合。加强“每周一考”的监督检查,班组长讲安全规程时,要讲解规程什么情况下,如何适用,不遵守规程会导致什么后果。

4、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

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重点岗位的管理,规划危险区域(如一座高炉),确定该危险区域的核心岗位,制定管理制度,加强核心岗位对该区域的统一管理,凡进入危险区域的任何人员,必须通知核心岗位人员,以便于统一管理。

三、整顿工作要求

1、各单位行政正职要亲自负责,按照公司要求组织相关人员,查找弱项、制定计划、逐步实施、确保效果。

2、安环部在整顿期间,要按照各单位整顿工作计划,不断进行督查。整顿完成后,安环部组织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对各单位整顿效果进行验收检查。

【左云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推荐阅读:

缙云县实验小学科普工作总结06-22

灌云县远程教育管理员骨干培训班上的讲话06-14

上一篇:寒食日作,寒食日作温庭筠,寒食日作的意思,寒食日作赏析下一篇:员工录用管理制度

本站热搜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