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干部经济责任审计(10篇)
1.国企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篇一
199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以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审计署随之发布其《实施细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亦陆续在总结审计实践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了一大批落实两个“暂行规定”的地方性法规。这些法规的颁布、实施有力地保障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朝着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方向迈出了可喜的一步,取得了初步明显的成效。但同时我们应该看到,我国的领导干部(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还处于摸索阶段,在理论上存在许多认识误区,在实务上亦存在较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有诸多相关问题需要探索。
一、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1.审计执法环境不尽人意。由于我国开展审计工作时间还不算长,法制化工作起步较晚,在审计执法环境中仍存在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审计工作的重要性没有得到体现。首先,个别领导对审计工作存在偏见。他们认为,审计工作就是对自己和地方财政的约束,加强审计监督就会束缚地方经济的发展,损害地方利益。其次,领导分管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宪法》和《审计法》明确规定,审计工作应由各级政府行政首长分管,而目前部分地方政府一般是行政副职或其他领导代管,这本身就削弱了审计执法的力度,特别是在审计工作遇到阻力时,未能给予理解和必要的支持。
(2)审计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没有得到保证。独立性是审计监督有别于其他专业经济监督的本质特征,审计机关只有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才能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体现审计执法的权威性。就目前来看,审计执法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不同程度地受到了行政干预的侵害,行政干预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政府领导认为,审计机关是本级政府的行政执法部门,其人权、财权隶属于政府,就必须听从于政府,听从于行政首长,从而受利益的驱动去进行行政干预,行政干预是影响审计监督独立性、权威性的最大障碍。
2.审计力量与审计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突出。
(1)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远未适应新的发展需要。2001年开始,国家审计署通过试点,认真总结经验,扩大审计覆盖范围,将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扩大到省部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同时要求各省、市审计机关逐级开展试点,总结推广经验,最终实现凡是负有经济职责人的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依法接受经济责任审计,使之成为一项重要的,必须的干部考核、任免和廉政建设的基本制度。
显然,各级审计机关的工作量剧增,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加之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等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制约和影响了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笔者了解,目前各地审计机关,特别是县(区)的审计机关,编制员额比较少,而且很多都没有设立专门的经济责任审计机构。
(2)审计人员素质适应不了审计工作要求。就经济责任审计的一般内容来讲有资产、负债、净资产真实正确性和资产增值审计;经营管理活动及财政、财务收支合规合法性审计;主要经济和业务指标完成情况审计;重大经营决策合理性及效益性审计;内部管理健全性和有效性审查;领导人员个人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审计;被审计领导人员应承担责任审计等。然而,不同行业、不同性质部门或单位、不同时期、不同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是不相同的,其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也各不相同。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广泛性,要求审计人员既要懂得行政财务,又要懂得企业财务和投资基建财务;不仅要具备查帐技能,审计和会计专业知识,还应具备宏观经济管理知识、政策法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如果审计人员素质不够全面,就会严重制约和影响审计工作的质量。而实际上,目前审计队伍大部分人员都是财务类人员出身,知识面相对比较窄,缺乏对法律、计算机、经济贸易、工程技术等方面人才,这对今后的审计工作是一个极大的挑战。
3.审计决定执行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审计决定是审计机关做出的对被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处罚的法律文书,是审计成果的最终反映和体现[6].但在我们实际工作中,常常会遇到审计机关在作出审计决定以后,被审单位不执行、或不完全执行、或拖延执行的情况,使审计决定的执行难以顺利进行,大大降低了审计的权威和警示作用,阻碍了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当前审计决定执行难的原因应从两个方面来分析:
(1)审计法规制定严重滞后。目前对审计决定的执行,我国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审计实施细则》和《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暂行规定》,法规只规定了“被审计单位应该执行审计决定”,最多就是审计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至于如何对审计决定的不执行情况进行处罚,却没有任何规定,也没有建立统一的审计机关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和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这就导致了一些原则上的规定缺乏了可操作性,处罚无章可循。如同样是对企业税收违法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税务机关所进行的处罚远比审计机关的处罚要更具有约束力,而且执法主体明确,便于操作。审计机关能否以其他监督部门的法律法规作为审计执法依据没有明确规定,遇到此类问题,就很难做了。
(2)审计机关自身因素的影响。审计程序过于繁琐审计效率难以体现。如审计法规定: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送审计机关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机关。在其实施条例中,对执行审计决定又作出了如下规定:被审计单位应当自审计决定生效起30日内,将审计决定的实行情况书面报告审计机关。审计机关自审计决定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对不执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在向人民法院申请以及人民法院实际执行中,又将有一定的期限。同样,审计法与新的税收征管法相比,税收征管法所规定的检查处罚程序简便易行,大大提高了执法效率。
审计人员自身的素质与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存在着一定距离。一是存在审计决定执行中怕得罪人,不敢坚持原则等现象,二是有的审计机关受经费不足影响难以进一步进行跟踪督查,这些都直接影响着审计决定的正常执行。
二、做好经济责任审计的几点建议
1.完善法律体系,改善审计执法环境。审计工作在特定的法律环境中,必然受到特定的法律环境的影响,法律环境越好,法制化程度越高,审计的效能作用也就会发挥得更好,对一些不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应该进行修改和完善,要着力于维护审计监督的强制性。完善审计法律规范,保证审计执法的顺利实施。一方面要加强对企业承担的法律责任的监管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审计人员承担审计责任的监管力度。要加强规范审计执法行为的立法,消除审计法与其他法律法规之间的矛盾和抵触,解决审计监督与其他经济监督的重叠和交叉现象。要进一步完善《审计法》,要明确赋予审计监督应有的处置权,严肃追究妨碍审计机关执行监督检查权、经济处理权、行政处分权、提请司法权的行为和拒不执行审计结论和决定的行为,真正确立审计的较高层次监督地位。在监督手段上,要建立一整套监督方法和监督程序,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社会公认的经济、技术指标为标准开展审计工作。在立法上,应增强审计执法的制约机制,用法律规定执法权限范围,建立审计执法监督等。要加大审计执法力度,改进执法手段,使审计在廉政建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审计机关要和其他监督部门加强联系,共同维护财经法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赋予审计的独立的地位,有助于提高审计执法的力度。要建立垂直独立,具有高度权威性的审计管理体制。审计组织的独立是审计独立性的核心。只有实行立法型的审计体制,即把审计机关划归人大代表大会,受人大常委会的委托依法对政府进行财政监督,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审计监督在组织上的独立性。建立垂直独立的、具有高度权威的审计管理体制,有利于政府审计职能的充分发挥。而且可以对政府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它专业经济监督部门实行较高层次的监督,更有利于对所有国家资产进行监督,维护财经法纪。
3.整合资源,提升审计效能。对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在一定意义上讲是个系统工程,无论是审计项目的确定,还是审计计划的落实和审计结果的利用都绝非审计部门一家的事,就经济责任审计三大职能(监督、鉴证、评价)的监督职能而言,必须由审计人员、审计授权人、利用审计结果的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等共同来履行。况且,目前审计力量与审计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十分突出。因此,必须加强协调沟通,统筹安排力量,齐抓共管。并要挖掘潜力,创新思路和方法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整体效能。
4.建立审计成果共享制度。如能有效地做到审计成果共享,则可以节约大量的审计力量,并且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具体工作中,审计机关经常性审计成果可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所利用。不同审计机构或审计组织之间可以相互利用审计成果,特别是在进行审计时,可以充分利用原有的审计成果,减少审计工作量。要积极推进事前、事中审计,对重点单位、重点资金大力推行事前、事中审计工作,督促重点单位建立完善资金管理制度,通过有效执行制度来预防和减少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逐步将事中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紧密地结合起来,以缓解经济责任审计的压力。也可以考虑,适当扩展其它审计的范围,注意收集与经济责任审计有关的证据,以节约审计成本,达到一审多果的效果。
5.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队伍建设。建立经济责任专职审计机构,并充实专职审计人员。机构设置应当“规格高、人员精”。所谓规格高,主要是指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职务要相对高一点,以便于协调工作。所谓人员精,是指经济责任审计干部队伍人员不在多,关键是要精干。要吸纳复合型人才,审计人员要有较强的政治业务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和职业道德修养。抓好经济责任审计干部配备和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使其能够较好地适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发展要求。
6.加大审计决定执行的力度。审计决定的执行需要多部门的紧密协调与配合。首先,审计机关应积极争取被审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支持和理解,促使其积极执行审计决定。其次,要加强审计机关与财政、检察、纪检、监察、公安机关等执法机关的配合。审计发现问题后,审计机关应及时向上述部门通报,联手落实审计决定。与检察、公安机关和纪检、监察等部门建立审计移交案件跟踪督促落实工作机制,使彼此在具体操作和配合上更默契。同时,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审计移交案件的有关文书,以有利于规范有关部门的行为,积极配合审计机关工作,确保跟踪督促落实工作的顺利进行。
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反腐倡廉,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稳定、协调、有序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参考文献:
[1]陈思维,王会金,裴文英审计学[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83-95
[2]广州审计学会审计论文集[M]广州市内部审计协会编辑出版,2005:30-52
[3]简志伟经济责任审计怎样划分责任[J]广州审计通讯,2005,(3)
2.国企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篇二
一、兵团农牧团场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
1.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概述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部门运用一定的审计方法及手段, 以相关财务数据及任务指标为基础, 并以客观事实为依据, 对企、事业单位的法人代表人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及经济业绩予以考核、评价, 并以最终的审计结果作为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任免干部的重要依据。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适用于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兵团农牧团场下属企业属国有企业的性质, 因而其法人代表同样适用该项审计工作。
2.兵团农牧团场国有企业法人代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须注重的要点
法人代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注重要点很多, 以兵团农牧团场国有企业为例, 主要应该着重关注两方面内容:一是企业的经济效益;二是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首先,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能为了审计而审计, 其出发点是要为企业的经济效益而服务的, 因此兵团农牧团场国有企业法人代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应该着重其经济效益工作。
其次, 兵团农牧团场国有企业所拥有的资产, 主要来源为国家投入及生产经营积累两方面, 是创造企业经济效益的源泉。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工作历来是考核企业领导干部的一个重要工作指标, 审计工作应该对企业法人代表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较为详尽的考核及评价。
二、兵团农牧团场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
1.审前调查配合就地审计的方法
以兵团农牧团场下属单位的法人代表为例, 一般都存在任期时间较长、任期内发生的经济业务较多的客观情况。因其业务量大, 相关会计资料及其他审计所需材料也就很多, 所以运用就地审计的方法较为合适。另外, 在审计工作开展以前, 兵团农牧团场审计部门应对其下属单位及其被审计人员的基本情况有一个初步的了解。例如, 在该下属单位所在行业的情况、下属单位法人代表在任期内所应完成的各项经济指标及其完成的情况、相关规章制度等方面做初步的分析, 并确定审计工作的重点及难点。
2.任期经济责任为主并辅以常规审计的方法
审计部门在对其下属单位进行审计过程中, 可以参考该单位日常的内部审计工作及社会中介审计机构对其所做出的审计结论开展审计工作。同时建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档案, 要将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审计与以往年度常规性的经济效益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内控制度审计有机结合起来, 这样可以达到提高审计效率、事半功倍的目的。
3.审计查证同调查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法人代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对于兵团农牧团场下属单位主要领导的考核至关重要, 审计过程中应该本着以客观事实为依据, 以相关法规、政策为准绳的原则来进行。因而, 兵团农牧团场审计部门应该认真审核、查验被审计单位的相关会计资料及财务信息, 可以采取顺查法、逆查法相结合, 同时采用核对法、审阅法、复算法、比较分析法等方法对相关书面资料进行审核, 以期达到满足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客观性、准确性的审计要求, 并保证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功能作用的正确发挥。
三、兵团农牧团场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1.任期内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是法定代表人在其任期内所应完成的具有一定综合性、整体性的考核指标, 涵盖了任期内所应完成的全部工作内容。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不仅包括经济总量及增加幅度, 还应包含其他诸如人均收入情况、社会福利落实情况。审计部门须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详细而周密的审核、调查, 从而对审计单位及被审计人员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
2.兵团农牧团场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完成情况是兵团农牧团场国有企业经营者的一个重要经济责任, 也是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经济效益的表现形式不仅是目标利润的完成, 还包括经营方针及经营决策等方面的内容。通过审计找出被审计单位经营管理过程中影响经济效益实现的不利因素, 是评价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
3.审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兵团农牧团场的国有企业法人代表, 应保证其任期内上级单位所投入资本的保值、增值, 同时还负有保证其所负责单位相关国有资产完整性、杜绝国有资产无故流失的责任。审计工作重点首先应该核对企业的货币资金, 因为货币资金属于流动性最强的资产, 也是最容易出现贪污及挪用的资产, 要核对账面金额与库存现金是否相符, 还要核对银行对账单与企业银行账面是否相符。其次, 应该审计企业的固定资产、存货等实物资产, 检查其是否存在非正常毁损及报废情况。最后, 要对企业的应收款项、应付款项进行核查, 力求使企业的债权、债务做到清晰。
五、总结
随着国内各领域、各区域改革的不断深入, 新疆地区的兵团农牧团场改革也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当中。加强兵团农牧团场国有企业法人代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可以对提高兵团所属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增强兵团农牧团场的经营管理水平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最终可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不断向前发展、为国家的经济建设贡献其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1]李秀艳, 耿彦军, 刘珂, 等.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商场现代化, 2015, (1) :238-239.
3.国企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篇三
关键词:村干部;经济责任;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 F23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4)-16-05-1
柳河县为了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和基层组织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配合好2013年村级三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明确村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根据柳河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成立了柳河县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柳河县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召开了全县村级“三委”换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由县纪委牵头,从审计、农经部门抽调28人,成立4个审计组,并对小组成员进行了审计前业务培训。于2013年3月2日至3月 17日,以就地审计的方式对全县15个乡(镇)的219个行政村、385个独立核算的集体经济组织的村干部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审计总金额59795万元,审计村干部245人(村书记210人、村委会主任35人),出具审计报告219份。
此次审计内容为任期内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任期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遵守财经纪律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及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审计范围是2010年至2012年三个年度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账目。
为了充分搞好这次审计,审计前审计对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进行了“审前公告”,并与有关人员进行了座谈,将本次审计的依据、目的、审计工作重点以及我们的联系电话进行了介绍。在送达审计通知书的同时,审计组要求乡(镇)、村(屯)及被审计村干部提供了有关会计资料及相关的书面材料。在工作中,得到了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农经站等相关单位相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在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会计账目及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本着客观、公正、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采取了账内审计与账外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工作,审计结束后,及时将结果反馈给被审计对象,征求对审计报告的意见,并对审计报告作了及时修改。
1 基本情况
柳河县共有219个行政村,385个独立核算的集体经济组织。拥有1654个村民小组,农户65542户,农村人口255270人,耕地面积731832亩,2012年末人均纯收入8785元。截止2012年末,219个行政村固定资产总额为8649万元,公积金总额2840万元,债权总额4963万元,债务总额10338万元。从审计情况看,各村的经济收入主要是财政补助收入、土地及山场发包收入。
2 审计发现问题
一是历史债务沉重,多年来举债搞公益事业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造成村集体债台高筑。2012年末柳河县219个行政村债务总额10338万元,较2010年初7712万元,新增债务2626万元;二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自我运营能力太差,入不敷出,负债经营,运行困难。全县219个行政村,本届期内即2010、2011、2012三个年度收入总计26851万元,支出总计28277万元,三年收支相抵亏空1426万元;三是村监督委员会不能很好的履行监督职责,造成支出不合理,造成非生产性支出过大,柳河县219个行政村近三年支出总额为28277万元,其中:经营性支出659万元,仅占支出总额的2%;四是村干部素质参差不齐,不能严格遵守财经法纪,个别村集体收入未能及时存入农经中心代管资金账户,造成坐收坐支。个别村支出票据未能取得正式发票,存在白条子列支问题;五是村级集体经济底子薄,集体债务沉重,资源枯竭,集体经济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村级运转举步维艰,制约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六是村干部三年任期较短。农村工作繁杂,而且连续性强,需要有一支坚定事业心的干部队伍,从现时农村改革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来看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时间较短,容易产生短期思想和短期行为,只谋划任期不谋划长远,不利于农村干部思想和农村工作连贯稳定,不利于农村经济社会生活稳定发展。
3 审计建议
一是村级搞公益事业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要充分考虑村级财力和农民承受能力,应坚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的原则,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切忌盲目攀比。建議村级不要举债搞建设,不要增加农民负担搞建设。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制止新的不良债务的发生;二是严格贯彻执行相关财经纪律,做好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抓好制度落实是关键,加强民主理财监督是保障。建议全县各村要切实抓好财务规章制度落实和理财监督两个方面工作,真正使村级财务管理步入规范、有序、严格、照章的良性轨道上来;三是农村集体“三资”是农村集体经济的命脉,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建议各村贯彻执行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制度,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监督和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增强村集体运营能力;四是建议切实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村务监督作用。积极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参谋室”、“减震器”、“监督台”等作用,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取得新成效,更为村级事务的有效开展奠定重要的基础。
4.2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篇四
审计制度内容及方法
干部离任审计是指在各级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者在其任期内提升、调任、免职、辞职、退休时对其在任期内经费收支管理、业务管理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承担的责任进行的权威认定。
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是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一种形式,经济责任审计包括定期审计、任期审计、重点审计和离任审计四种形式,其中以定期审计、任期审计为基础,以离任审计为重点,未经审计不得解除离任干部的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为进一步客观、公正评价和使用干部提供了重要依据,符合我局选拔和任免制度,同时也拓宽了干部监督、考核的渠道。现将我局领导干部离任经济审计制度内容及方法作如下规定:
一、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内容
1.任职期间经营目标和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经营目标和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是领导人任期内各项成果的最终体现。审计时,主要审查企业上级单位及本企业制订的经营目标是否完成,重点检
查成本、利润等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用以评价企业领导的工作业绩。
2.任职期间经营活动的合法性。依法经营是企事业单位和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始终坚持的原则。审计时,主要审查有无违反国家财经法规、挪用公款、贪污受贿、挥霍钱财、偷税漏税等损害国家、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问题。
3.单位负责人在任期间廉洁自律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对领导干部的最基本要求。推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它对于推进以法治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干部管理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审计的主要审查负责人有无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行为。
4.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严格的内控制度是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调查了解企业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有助于评价离任领导的管理能力和管理现状。审计重点是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资金结算、财务预算、财务决算、各项费用审批制度等执行情况。有无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的现象。
5.审计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资产的保值、增值,是企业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管理要求,因此它作为评价经营管理者的一项指标。以所有者权益价值为依据,运用资产收益率、总成本费用率
等指标,对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进行审计,以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6.重大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主要审查离任负责人在职期间所作重大经营决策是否正确。是否有经济效益,是否存在重大经营决策失误。通过审计评价离任负责人的领导水平、分析预见能力。
7.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确认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是评价领导人任期经营业绩的前提和基础。审计时,主要审查确认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看账务是否相符,债权、债务的发生和偿还增减变动是否真实、合法,有无纠纷和遗留问题,任职期间新增债权、债务是否正常。
8.负责人离任时工作移交问题。单位负责人离任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以利于单位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完整性,避免因工作间断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也有利于分清前后任的责任。
二、单位负责人离任审计的方法
1.现场审计与非现场审计相结合。现场审计是指审计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到被审计单位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它能够直接检查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评价其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效益性,同时可以直接查访有关的人和事,较易发现问题,找出隐患,并可以在此基础上,对查出的错误和弊端,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
但现场审计在时间上是滞后的,在形式上是不连续的,在对象上是单一的、独立的。同时受审计人数和审计成本的制约,监督的范围和频率也有很大局限性。而开展非现场审计能够弥补现场审计在监督范围和频度上的不足,使审计监督职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同时在实施现场审计之前,先通过非现场审计所掌握的资料,对审计单位的经营情况进行事先的了解和分析,将有助于提高现场审计的针对性和工作效率。因此,现场审计与非现场审计结合,能够取长补短相得益彰。
2.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离任审计属于事后审计,它不能对企业经营过程发生的问题及时进行监督,不能有效防止因决策失误或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只能做事后评价。任中审计可以对被审计单位负责人进行全程监控,及时查找经营过程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并提出改进意见,减少损失;增强领导干部审计的工作量,缩短离任审计时间,提高离任审计的时效性。因此,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应结合进行。
3.审计与鉴证相结合。在监督领导干部经济行为和经营业绩的同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资产盈亏、财务管理状况进行鉴证。
5.国企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篇五
近些年来,我们按照上级有关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要求,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它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强化干部监督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高度重视,常抓不懈,收效十分明显。最通过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既加大了干部监督力度,基本杜绝了对领导干部
经济责任失察现象的发生,又增强了领导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加强了各级领导班子建设,促进了全县三个文明建设。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构建长效机制,确保经责审计规范运作
一是构建领导重视机制,营造宽松环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能否落实,关键在于领导重视。近些年来,我们提请县委重视经责审计工作,首先是健全了领导机构。县委成立了由分管党群的副书记任组长,常务副县长、组织部长任副组长及审计局、监察局等6个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其次是增设了领导干部经责审计室,定编3人,财政将经责审计经费纳入预算,确保了活动的开展。再次是建立了有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制度。联席会实行季度会议制,由组织部牵头,定期召开,及时通报情况,具体明确审计任务和被审对象,界定审计结论,协调处理审计运作中的各种问题和矛盾。
二是创建正常操作机制,规范运作程序。为了规范经责审计行为,我们出台了《安乡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程序规范》,具体操作机制明确为“组织部委托,审计局主办,纪检、监察局督办”。该程序规定,由组织部门下达委托审计通知书,由审计机关制定审计实施方案,纪检、组织、审计三家联合组成审计组,联合进点部署,具体审计工作由审计部门依法独立完成,事后及时向联席会议报告结果。
三是健全约束保障机制,依纪照章运作。为了规范审计人员职业行为,我们出台了《安乡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职业纪律》,要求审计人员恪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从审、保守秘密的职业道德规范。与此同时,我们还在国家审计署颁发的廉政“七不准”的基础上,结合本县实际,充实内容,制订了“十不准”的领导干部经责审计工作纪律。为了确保照章依纪运作,我们还及时建立了经责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审计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行被审单位账表呈送审计制度,有效地排除了人情和腐化问题的干扰,保证了审计结果的真实客观性。
二、创新审计方法,确保经责审计优质高效
一是适当拓宽审计层面。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发现只对领导干部直接负责管理的单位进行经责审计并不完全,许多问题的查证必须扩大审计层面,延伸到下层二、三级机构审计才能解决,所以我们提出了适当拓宽审计层面的观点。去年,我们对一位局长进行经责审计时,发现局机关帐目清晰,并无违纪现象。经对其二层机构延伸审计,却发现局机关有违纪白纸发票20多万元在其二层单位进帐,一下子就弄清了该局长的经济责任问题。对此,我们及时作出处理,县委主要领导也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是科学确定审计对象。我们确定审计对象的原则为:发生异动者必须审;任期届满、提拔重用者重点审;异地为官超前审;后备干部选择性审。近年来,我们为了保障干部提拔任用的准确性,把有一定经济管理责任的后备干部列为审计对象,对履行经济职责比较好,自律严格的对象,提拔重用时予以优先,对能力一般、自身要求不够严的对象,实行再教育、再培养。我们已审的对象中,有的已进入领导干部队伍行列,有的也因审计结果不理想而被淘汰。
三是合理量化审计评价标准。为尽量使评价结果准确,我们把审计的八项内容按百分制进行量化,制作评价表,分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并将评价结果及时呈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交县委组织部留存备查。
四是准确把握审计时机。一段时间内的审计结论只能界定被审对象在特定时间内的经济行为表现情况,但它不是一成不变的。为了把握审计时机,确保审计准确性和及时性,我们做到了三个结合。第一个结合是,任期审计安排和充实干部考察资料相结合。对全县副科级以上独立核算单位主要负责人,我们提出“任期三年轮审一次”,对审计情况设台帐建专档,视同干部考察材料备案,做到了及时监督和及时提醒。第二个结合是,任前审计安排和选拔任用需要相结合。凡拟提拔任用经济独立核算的单位“一把手”,都要实行任前审计,审计结果的好坏直接决定其升迁与否。第三个结合是,离任审计安排和异动安置关键时期相结合。每当部分单位负责人任期届满、需到龄退职或因工作需要待安置,我们都及时安排力量,迅速对其进行了离任经责审计。
三、强化成果运用,确保经责审计工作实效
一是运用审计结果考核工作实绩,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对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实绩考核,历来存在着模糊性评价多、定性评价少的现象,而经责审
计结果的运用正好可以消除这一现象。对此,我们充分运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来认定其实绩,对领导干部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这个作法既合情合理又的确服众。2001年初,我县计划物价局局长一职出现空缺,很有几名有一定资历的党委书记想调任,在此情况下,县委拿出他们各自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反复比较,最终确定了一名经责审计结果排名靠前、绝大多
数同志公认的党委书记赴任,实事面前,依照工作实绩论英雄,谁也服气没话说。
二是运用审计结果考察行政能力,增强干部任免工作的透明度和准确度。近三年来,我们对20名乡镇党政一把手、25个县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过经济责任审计。县委把经责审计结果作为考核干部行政能力的一个重要评判标准,先后提拔重用6人,免职2人,降职使用3人,社会反响良好。安裕乡原党委书记肖昌权在任期间,经审计不仅没有经济问题,而且在发展乡镇企业、增加农民收入、消赤减债等方面成绩突出,综合行政能力强,全县首屈一指,依照审计结果,县委给予重用,今年7月份将其调整到全县最为困难的安尤乡任党委书记,短短四个多月,迅速完成了全年尾欠的财税任务,改写了该乡连续五年三任书记从来未真正完成财税任务的“历史”,很快扭转了过去的被动局面。
三是运用审计结果评判功过是非,促进班子建设健康发展。2002年,原安全乡党委书记宋某任职不到一年,工作任务完成极差,是否异动此人各有评说。后经经责审计,评价结果极差,县委坚持运用审计结果评判是非,及时降职安排宋某,重新调整了安全乡班子,经过一年的运行,现在的安全乡班子成为了全县一类班子。
四是运用审计结果警示干部,确保廉政建设措施真正落实。我们把审计结果纳入领导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作为领导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一般性、苗头性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警示性谈话谈话,近三年由纪检、组织部门安排进行的警示性谈话多达30多人次。对审计中发现的带共性的问题,干部管理中的一些热点问题,我们注意及时从制度上进行完善,收效也十分明显。比如,针对审计发现接待费普遍超标的问题,县委引起高度重视,召开全县骨干大会提出了警示;对于审计中发现不少单位私设“小钱柜”的问题,县委、政府开展了专项整治,对于严重违纪违法的经责个案,我们也通过联席会议作出及时交办。近两年来,共为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提供案件线索10多条,并且督促查处了一批典型的人和事,社会反响极好。
6.国企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篇六
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为强化村级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审计对象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的主要对象是行使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委会成员。对当年即将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的村要进行离任审计,对己完成换届选举的村要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二、审计重点
(一)贯彻执行中央有关农村发展文件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主要审计:贯彻中央农村工作文件精神《村民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审计:换届选举时承诺村民的本村农村经济发展目标是否完成,包括: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村级集体资产是否增值和村级债务是否下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等。
(三)财经法纪执行情况。主要审计: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
等问题;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等问题。
(四)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1、集体资产处置。主要审计:村集体企业改制、“撤村建居”和并村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情况,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等。
2、债权、债务管理。主要审计: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村级债务;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等情况。
3、土地征用、发包、承包。主要审计:集体土地征用是否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征地费用是否按规定的金额足额补偿被征用土地的村民,村民是否得到合理安置;“四荒”等资源型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村级基建工程建设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
4、专项资金管理。主要审计:上级划拨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等资金或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物资等的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费管
理、使用情况;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是否到户情况等。
5、财务公开。主要审计: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五)当地党委、政府、农村财务管理部门和农民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热点问题。
三、审计实施
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纠风办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要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及农村审计程序的规定,认真研究部署,制定详细的审计计划,编制具体的审计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
在审计中查出党政机关干部和村干部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铺张浪费等给集体造成损失的,要责令其如数退赔和赔偿,并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审计中发现有严重经济问题或执行中央和国家法律法规工作非常不力的村干部,在村委换届时应建议取消其侯选资格;涉嫌犯罪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审计结束后,审计结果要向全体村民公开。
7.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探讨 篇七
关键词: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我国从90年代末开始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入,我国高校开始了新一轮的发展,高校的经济活动随之变得多样化、复杂化,关键部门的领导权力也进一步扩大。但是,高校自身存在内控制度不完善、风险管理不足等问题,使得腐败得以滋生。财务管理、人事招聘、物资采购、招生录取、基建工程等领域成为高校经济犯罪的重灾区。四川省纪委的数据显示,2013年5月到2014年10月四川省共查办高校腐败案件36件,处分26人。教育部门腐败案件在查办的重点行业腐败案件中居于首位。在这种形势下,对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国务院2014年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要求,高校必然要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是推动高校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
一、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和内容
(一)高校内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
科学的审计方法是保证审计质量和提升审计效果的前提。一般来说,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主要采用核对、抽样和比较分析等审计方法;对重大经济事项进行审计,主要采用座谈、调查、询问、查阅会议记录和相关法律法规、实地察看等审计方法;对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主要采用常规审计方法与电算化审计方法相结合进行;对内部控制制度评审,主要采用审阅、测试等审计方法;对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审计,主要采用测评、走访、座谈、公告、听取群众意见以及检查相关资料等审计方法。
(二)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2014年出台的经济责任审计新规定提出审计的目标是: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所管辖地区(单位、部门)的科学发展;审计重点是: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守规和尽责的情况;审计基础是: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管辖地区(单位、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以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根据新规的要求,高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国家财经政策执行情况、重大经济和管理制度决策情况、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内部管理监督情况、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及廉洁从政情况。
1. 高校财务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高校财务部门的具体职责,审计内容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是否依据国家的财经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学校的财务规章制度;学校的财务预算方案是否依据《预算法》和《高校财务制度》的要求进行了编制;是否按照《会计法》的要求对经济业务进行核算;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银行账户是否按规定设置,有无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的问题,现金、支票、汇票是否安全;专项资金是否做到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是否定期清理,对长期挂账的应收、预付款项是否查明原因并进行了处理;是否定期与资产管理部门核对资产账目,协助资产管理部门做好了资产管理工作;有无账外账和小金库等问题;本人遵守财经法规、财务制度以及廉政规定的情况。
2. 高校基础建设管理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依据有关规定和高校基础建设管理部门的职责,审计内容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基础建设项目立项是否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基础建设项目是否在批准的范围内进行建设,有无批准外建设的项目;基础建设项目是否纳入计划管理,有无计划外项目和超计划项目,是否存在提高建筑标准、扩大建筑面积等问题;工程招标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招标手续是否完备、合法;设计变更、施工签证是否真实,是否经过相关审批程序;基本建设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是否合规,有无挪用和截留经费问题;已经完工的项目有无超预算、超概算等问题;已经竣工的项目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使用并办理相关手续;已经竣工的工程是否进行了竣工结算审计。
3. 校办产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是否按照国家的财经法规以及《企业法》《公司法》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校办企业进行管理;校办企业的资产、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的权重是否合理,企业处于亏损还是盈利,如果盈利,利润的分配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及时足额地缴纳了各项税款;是否按照合同(协议)的要求及时足额地给学校缴纳有关的费用和利润;国有资产是否安全完整、保值增值,是否存在无偿占用学校资产的现象;对外签订的各项合同、协议是否合法,有无损害学校权益的问题存在。
4. 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人审计的主要内容。
依据有关规定和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处的职责,审计内容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重点审计房屋、重要物资(包括教学仪器、设备、教材等)的采购、经营、处置和利用是否符合规定;重要物资采购是否经过政府采购,是否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各项资产进行管理;是否在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下对资产进行经营和处置;有无将房屋、教室、设备等用于对外投资或经营性出租;有无违规投资、经营或管理不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5. 后勤集团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各项收入和支出是否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是否存在账外账和小金库;各项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国家的财经法规以及学校的财务制度,经费的使用效益如何;部门管理的各项资产是否安全、完整;签订的各项合同、协议是否合法,有无损害学校利益的情况出现。
二、高校内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
按照新规定的要求,审计机关应当根据审计认定的事实,依照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作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内容不得超出审计的范围,评价结论是建立在有充分审计证据基础上的。同时,需要划分被审计领导干部应当承担的是直接责任、领导责任还是主管责任。
对领导干部进行审计以后还要开展评价工作,但是评价会面临审计人员受到机制约束、被审计人员多元化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评价标准不统一、评价内容不明确等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评价:
(一)对审计对象进行分析,从而科学确定评价内容。
由于高校内部不同部门负责人的职责不同,他们对应的经济责任也存在差异,因此分析被审计对象的属性是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切入点,从被审计对象的属性入手,才能突出不同类型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根据各自的特点建立相应的指标评价体系,才能做出有针对性的科学的评价。
(二)重点关注被审计对象的经济
行为和管理行为,达到提高评价结果真实性的目的。目前大多数高校内部审计重点关注的是被审计对象的经济活动结果,淡化了对经济决策以及管理过程的监管,实际情况是许多问题出现在了管理的过程中,比如招标过程、物资采购过程,这些都是容易出问题的环节,所以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要重点关注设备物资采购、基建、后勤、人事管理等重要部门和岗位,这些部门管理过程审计的重要性远远超过对经济活动结果的审计。
三、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运用
按照经济责任审计新规定的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的考核、奖惩和任免的重要依据之一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应当作为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留存。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主要运用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计成果作为干部考评、表彰以及任用的重要依据。
一方面,高校相关部门在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干部等方面可以将审计结果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可以把被审计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的情况分为优秀、合格以及不合格几个档次,审计综合评价优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审计综合评价合格的,年度考核不能为优秀,审计综合评价不合格的,要给予一定的处罚。另一方面,在考察干部的时候可以将审计结果作为干部任用的参考资料。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组织部可以提出校领导谈话、职位调整、降职、免职等建议。审计综合评价达不到优秀的,一般不提拔或者任用;审计综合评价不合格的,相关校领导应该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审计综合评价反映出来问题严重的,应作出职位调整或者降职的处理。
(二)将审计成果运用在党委的重大决策中。
在审计成果可以运用的同时要扩大成果的运用范围,让审计成果成为校党委重要决策的参考。这就需要从事审计工作的同志善于从根源上梳理问题,并深层次地发现问题、归纳问题,从而提出可行的建议,为党委决策提供参考资料,让审计成果发挥更大的作用。例如在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发现某部门的资产数量与学院资产处的资产数量不相符等问题,就需要综合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不要只停留在解决资产数量问题的表面,要找到深层次的原因,并提出具体解决办法。
(三)在对干部的警示教育中运用审计成果。
经济责任审计在保护国家财产、健全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通过审计发现的问题,可以作为对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教育的教材。在审计结束后,要原原本本地向被审计对象所在的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对于审计发现的重大、典型问题要及时向学校党委汇报,不得隐瞒和回避;对审计发现的不严重的共性问题,要在全校一定层面进行通报;对已经查实的重大违规问题,要通过媒体进行报道,从而达到“审计一人,教育一批,规范一方,警示一片”的效果。
(四)在高校管理中运用审计成果。
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可以从根源上找到原因,也就需要反思管理体制是否完善,从而从管理制度上提出解决办法。达到查出一个问题、完善一项制度、堵塞一方漏洞的目的,实现审计成果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包婵静.张兴亮.经济责任审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商业会计,2015,(4).
[2]朱兰云.高等院校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3,(1).
[3]钱华.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研究[J].财会通讯,2012,(5).
8.国企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篇八
(一)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仅局限于财务收支。目前在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有的不查乡镇领导干部决策及决策失误导致国家财产损失浪费,不查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不查领导干部个人使用国有资产和报销个人费用情况,不将单位违纪问题分清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落实到领导者个人,而是以财务收支审计报告形式完成任务了事,致使当地党政领导和组织部门不重视审计结果,进而也不重视这项工作。
(二)任期经济责任难以界定。一是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职”“责”不清。目前乡镇现行的领导体制是乡镇党委书记在宏观上对该地区的各项工作负总责,反映的是主管责任,而真正分管乡镇财政工作,负有直接经济责任的是乡镇长。在一定程度上很难分清哪个负主管责任,哪个是负直接责任。这种“职”与“责”不清的审计方式,不能真正起到加强对乡镇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的目的。二是乡镇集体与被审计个人的经济责任没有严格的界定标准。要界定经济责任到底由个人或领导集体承担,在现行的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体系中比较困难。此外,对前任责任与后任责任、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直接责任与主管责任、经济责任与非经济责任的界定,乡镇长和书记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也难以明确做出区分。
(三)“审”与“用”脱节。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为县级党委和组织部门正确使用干部提供重要依据,但是实际工作中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大多是先离任、后审计的,致使这种审计流于形式,审计成果的利用作用无从体现。一方面是审计机关辛辛苦苦查出大量的违纪问题,另一方面是干部管理部门无视审计结论,依然故我地使用干部,或者是被审计对象已经提拔重用而后进行审计,形成审计结论与干部使用两脱节。
(四)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高。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是指由于审计人员本身的失误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经济责任审计结论不实,对被审责任人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做出不恰当评价的风险。经济责任审计风险,除具有一般审计风险外,还具有审计风险成因的独特性。这是由审计对象的复杂性决定的。一是经济责任审计“审事议人”,既要审查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又要评价责任人的经济责任,把对“人”的监督与对“事”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审计的内容更多,范围更广,难度更大,从而加大了审计风险;二是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是掌握一定权力的领导者,审计对象与审计内容的复杂化,需要大量采用专业判断和分析性技术,如果审计人员的知识面与审计技能不适应上述要求,就会从审计过程的各个环节产生风险;三是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涉及面广量大、时期长,不仅要审计本级会计单位,还需延伸其下属单位及关联单位,所有这些都有可能产生审计风险。
二、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坚持的原则
(一)评价要客观公正,力求具体。由于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好坏事关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政治生命,因而被审计者十分关注审计的评价,会提出一些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审计人员决不能一味地满足被审计领导干部的要求或以感情论功过,作出不符合实际的评价而增大审计风险。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以审计的事实为依据,不受外界的任何影响,不附加任何主观成分,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貌作出公正的评价。要坚持以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原则,依据可靠数据和客观事实,采用写实、量化的方法给予评价。
(二)评价要实事求是,是非分明。审计评价不能违背客观事实,笼统地进行评价。必须限定在乡镇领导干部任期范围内的经济活动,切忌增大时间跨度和本任领导工作的范围,把所有成绩归功于一届领导的政绩来评价,或把单位存在的所有问题都归责于一任领导而作出不切实际的评价。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划清前任后任的责任、前任后任的政绩,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的经济责任。因此在评价中必须旗帜鲜明地分清责任,既要划清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又要弄清是主观责任还是客观责任,还要分清是客观失误还是主观故意,真正客观地界定领导应负的责任。
(三)评价要恰如其分,慎重结论。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要保持谨慎的态度,必须注意用语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不可言过其实作出过高或过低的评价,也不得为照顾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情绪和要求,对查出的问题避重就轻。对查出的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应作出准确的定性和正确的处理。审计评价中还要充分听取被审计对象的陈述和申辩,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作出客观的评价,切忌作出不切实际的审计评价,而要坚持慎重、稳妥的原则,在把握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准确的判断,作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对一时搞不清楚的问题,应当保留意见,以保证审计评价的正确性和稳妥性。
三、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防范
(一)被审计单位所要作好的工作。一是建立承诺制度,明确法律责任。被审计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对其提供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在承诺书中作出陈述。有利于保护审计人员,使审计工作建立在客观、真实、可靠的基础上,达到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的目的。二是主动配合审计工作。被审计单位及相关人员除如实向审计人员提供有关资料外,还应积极向审计人员反映情况、提供线索,帮助审计人员了解事实真相,作出正确判断。
(二)审计机关所要作好的工作。一是完善审计立法体系,制定统一的审计标准。针对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较完善的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法规,明确审计的范围、时限与方法,明确经济责任界定、评价的标准,明确审计组织和审计人员在审计中的行为准则以及违反准则的处理处罚办法等。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建立规范的作业标准,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降低和减少审计风险。二是加强审计质量控制。审计机关应建立健全全面质量控制制度,强化对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程控制,以降低其审计风险。特别是要认真做好审计计划的审批以及对取证材料和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确保审计结果严肃可信。三是加强宣传,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应积极向社会宣传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应负的责任,使社会各界对审计有正确理解和认识。
(三)审计人员所要作好的工作。一是努力提高自身的审计风险意识和素质。在实际工作中,针对各部门单位的具体情况,灵活机动的运用各种审计方法,积极探索新方法、新手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既要提高审计效率,又能保证审计质量,做到审计要透彻,结论要准确,评价要全面。同时,审计机关要适时的加强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通过派出学习、举办培训班、组织论坛等方法进行系统的培训、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更新观念,从根本上提高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以适应日益发展的经济责任审计的需要。二是明确审计范围、严格审计程序。在对内部控制有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结合被审单位的实际情况,考虑审计的重点,确定审计范围。同时要遵循国家审计署制定的有关审计程序的基本原则。要能为被审单位所接受,程序的实施也要与审计权力相适应。三是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评审。内部控制制度的评审是现代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防范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关键点之一。在实际工作中,要把内部控制不存在、不健全或执行不力的审计对象作为重点或实施详细审计。四是审计报告要写实、写深、写透,经得起各方面的检验。审计报告所反映的情况必须有足够的数据和事例作说明,明确经济责任,使审计报告真实可靠。审计报告不仅要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还要征求审计责任人的意见,采纳合理意见,对于不合理的意见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
9.国企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篇九
为了加强对村两委会主要负责人员的管理监督,正确评价村两委会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促进廉政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审计的内容
1、任期内主要经济目标的完成情况;
2、村财务收支计划和执行情况;
3、村集体资金收入、支出和管理情况;
4、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5、重大投资决算及其效益情况;
6、执行财经纪律情况;
7、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8、村集体负债,集体资本金和资产收益情况;
9、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10、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二、审计的组织实施
1、审计的组织领导。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由组织、纪检、财政、农经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每年提出审计对象的建议名单,向镇党委政府提出建议,经批准后列入审计计划。由镇村级财务审计领导组委派审计人员直接办理审计。
2、审计的实施。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的3日前向被审计的村干部所在的村送达审计通知书,被审计的村干部应及时向镇审计领导组提供所需有关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书面保证。实施审计时,审计人员有权检查被审计村干部所在村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及其他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并可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开展审计调查,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三、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处理
1、审计报告。审计组织实施后,应将审计的结果写成书面报告,并征求被审计的村干部本人和所在村的意见。被审计的村干部及所在村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逾期未交书面意见,视为无异议。
10.国企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篇十
【关键词】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注:论文摘要部分可能还要重新修改一下。剩下的部分可以拿去自行查重定稿。降重修改过程中请注意不要动结构,自己把握内容部分。
目录
摘要.....................................................2 1.引言...................................................3 2.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用.......................4 2.1 有利于提高对国企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4 2.2 有利于客观评价国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5 3.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问题.....................6 3.1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划分不明确................6 3.2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缺乏时效性。.........6 3.3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素质较低..........7 3.4 国有企业没有正确对待审计的结果....................8 3.5 国有企业领导审计的相关指标存在缺陷................9 4.完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措施.............9 4.1 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明确的划分.........10 4.2 制定完整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10 4.3 提高企业审计相关员工的专业素养...................11 4.4 高度重视审计结果.................................11 4.5 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职责任免的执行力度...12 5.全文总结..............................................13 致谢....................................................14 参考文献................................................14
1.引言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重视程度和要求与日俱增,我国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考核、评价力度逐渐增大。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更加突出,在促进国有经济健康发展和预防职务腐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所以,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国家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权力制约监督的重要措施、健全政府问责制度的重要内容和服务国家治理的重要途径,是对领导干部守法、守规、守纪、尽责情况的一种现实考量,是对企业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的一种监督,是推进我国民主政治的体现,是预防和惩治国有企业经济犯罪的一种强有力举措,对促进党政“一把手”廉洁自律、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以及推动深化改革、促进依法行政、实现依法治国,从机制上和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方面都有着重要作用。健全我国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审计工作非常有必要,是满足我国“十八大五中全会”与“十三五”的要求,还能够促使我国的经济能够快速发展起来,真正提升国民经济的生活水平。2.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用 2.1 有利于提高对国企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我国行政相关部门具体的行政作为,对于领导干部而言是一种有效约束自身行为的监管方式,相对于其他的形式的监督管理来说具更高的强制性、层次性等优点[1]。将国有企业领导的权利暴露在公众的视线当中是国家对企业领导干部进行科学、合理考究的主要措施,经济责任审计在公众的视线与监督下显得更加公平、公正,使领导干部滥用职权的现象大大减少,让企业的经济发展能够朝着预期的方向更好的前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能够让企业领导人受到监督,督促其更好的完成工作,为企业的发展做出正确、有效的决策,相反,在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缺失的话就会使领导人在决策时更多的为自身的利益着想,极有可能做出对企业发展不利的决策,甚至使企业陷入财务危机[2]。2.2 有利于客观评价国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享受经营自主权,主要领导干部与企业领导干部的权力和责任都相应在增大。但有些领导干部只注重权力的行使,却忽视了责任的履行,甚至为达到个人经济利益和官职的欲望,无视法纪,挥霍国有资产、公款公物,挪用国家专项资金,利用权力和非法手段编制财务报表,虚报政绩。实行经济责任审计不仅能有效监督干部、抑制腐败和违纪违规行为,更重要的是使“能者上,劣者下”[3]。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这种监督手段和协调管理机制通过监督、客观评价的形式在一方面为广大领导干部创造了良好的平等竞争环境,另一方面又促使领导干部增强法制观念,恢复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增强竞争意识,以严格自律、勤政廉洁的精神面貌创造任期业绩,逐步形成比实绩、比廉政、求真务实的平等竞争机制[4]。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评价领导干部的工作效率、工作能
力与工作成果,通过审计的结果将领导干部的工作效果体现出来,从而对领导干部进行客观的评价。
3.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问题
当前我国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划分不明确、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审计缺乏时效性、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审计人员素质低、国有企业没有正确对待审计结果与审计的相关指标存在缺陷这几个问题了,下面分别对这些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
3.1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划分不明确
就当前我国国有企业的审计工作情况而言,有些国有企业在审计工作运行的过程中,明显存在着责任划分不明确的现象。所以,在这些企业遇到经济责任问题的时候很难区分这是前任的过错还是后任的问题,也难以划分是个人错误还是集体犯错。随着现代经济化的快速发展,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对企业的重大决定起着直接性决定,在一定层面上看来企业的重大决定是由企业集体人员所作出的共同决定,但是其实不然,在某些国有企业中,企业的领导在真正的决定方面掌握着绝对掌控权,在企业领导干部干部出现错误的时候会使企业出现决策错误,严重的话会导致企业产生经济危机的严重后果[5]。在企业的决策出现错误的时候会使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的过程中难以区分这究竟是企业领导人的过错还是企业集体的错误。当国有企业存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划分不明确的时候,会影响审计人员的判断,使审计的质量受到严重的影响。3.2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缺乏时效性。
一些地方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往往是领导干部已经升迁或退休才开展审计,丧失了审计的时效性。这样,先离任,后审计,不仅会增加审
计工作的难度,而且容易造成审计风险。虽然我国有规定党政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任期届满,应当接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特殊情况应通过报批进行先离任后审计,但就当前我国国有企业在审计的过程中国有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够重视,大部分仍然采用的先离任后审计的方式,导致审计成了“马后炮”,忽视了审计结果的作用,削弱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6]。而且现实中的许多企业存在着先离任后审计的现实状况,使得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流于形式,即使查出问题,再追究责任,国家财产已经遭受的损失,为时已晚。另外,经济责任审计期限的跨度比较长,在领导干部任职间会计人员经常发生变动,这无形中给审计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因为后任的会计人员对前任的工作情况并不是十分了解,一方面没有办法很好的衔接上,另一方面没有办法很好的配合审计人员,在种种原因的分析下,后任很少愿意介入前任的审计工作,尤其是在前任工作出现问题的情况下,由此来看,这必然会影响到审计的工作质量[7]。
3.3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人员不够专业
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内容的特殊性决定了审计工作的任务量大、政策性强。这就要求审计工作人员具备较高的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既要熟悉国家的宏观政策,法律知识,又要有较强的观察分析能力和逻辑判断力。目前,国有企业审计相关工作人员的知识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否则会影响审计工作质量,形成审计风险。我国企业领导干部业绩考核的标准比较模糊,经济责任无法以因果联系作为标准与相关的经济事项进行划定联系起来[8]。国有企业执行审计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其大多为会计和审计的专业人员,对计算机、金融、相关以及其他专业知识认识不多,无法准确划定领导人的承担程度,经常会出现将个人过错误
认为集体过错的现象。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包含企业财务状况、发展状况、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等多方面内容,范围广,综合性强,从而使得经济责任的评价领导干部的工作标准难以准确把握,使得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具有较大的随意性。由于目前评价我国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标准尚未统一、可操作性较差,容易受到主观因素影响,对同一事项的审计可能会得到不同的审计评价,这就很难分清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任期责任与非任期责任、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从而导致审计工作的公正性受到质疑[9]。3.4 国有企业没有正确对待审计的结果
国有企业对于审计结果没有足够的重视,在对审计结果进行决策的过程中能够容易看出企业的领导人有没有真正履行企业的相关责任。我国国有企业在审计的过程中应当秉持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这既是国有企业审计方面的重要内容,又是当前企业相关人员考量与企业聘用领导的基本依据[10]。在国有企业的审计过程中存在领导离职后在对其进行审计的现象,与审计有关的领导人员也没有充分关注其审计的最终结果,所以在审计出现差错的时候,没有及时的对相关领导人进行调整,没有合理对待审计的结果,使企业的审计工作的实际意义得不到真正的体现。国有企业的审计部门需要应付很多的审计项目,人事组织部门对审计结果也不进行公开披露,对审计结果的运用缺乏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再加上领导干部对于审计结论不重视,导致审计结果利用率低,客观上造成了“审”与“用”的分离。在国有企业中先离任后审计的现象普遍存在,也有的先提拔重用后再进行审计。对有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追究经济责任、降职、免职也没有具体的行为标准,难以整改到位,给审计结果的充分利用带来了极其不利的影响。
3.5 国有企业领导审计的相关指标存在缺陷
当前我国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进行的过程中有明显的缺陷,由于领导审计没有建立完整的审计制度与相关的操作过程,导致我国国有企业在审计的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国有企业在实际的审计工作中虽然建立了相关审计指标(如工程招标审计、公共建设项目招标审计、施工建筑合同审计等)各个指标间所占的百分比,但是这些指标都是参照优秀的外国企业审计指标所指定的,没有根据自身企业的特点,所以使得这些指标在实际运行的过程中会出现审计结果与预期结果不一致的现象频频发生,使审计过程变得过于随性,国有企业对于审计的结果也基本上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11]。4.完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措施
在上文中可以看出我国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仍旧有着许多不足之处,使审计的实际意义没有得到体现,为此下文提出对领导经济责任进行的划分、制定健全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高度重视审计结果、提升企业审计相关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职责任免的执行力度这些措施,下面对其进行详细的分析。
4.1 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明确的划分
国有企业在面对领导人责任划分界限不清的问题上需要严格划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对领导人干部的经济责任进行明确的划分使企业经济在出现问题的时候能够根据直接找到责任人,对其进行相关的处分,使企业的经济利益得以保障。对有关领导干部责任划分主要指的是将前任领导干部与后任领导干部的职责、与业绩进行划分,不能够将前任领导干部的业绩或者是过失强加在现任领导干部的身上。与此同时,还要
将集体的共同决策与高层领导干部的个人决策进行严格的划分,集体共同决定给企业带来的损失由企业全体人员共同承担,在公司由于个人的过失造成的错误则应当由个人承担其的职责,不能够让集体承担从而将个人错误减低[12]。在现代这个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经济的情况是变幻莫测的,所以,企业的决策应当根据市场运行的实际情况来决定,不能够按照以往的经验来轻率做出决定,不能够将由于人为与难以捉摸的市场经济所造成的决定错误混为一体,企业审计要严格区分主观与客观所造成的错误决策。
4.2 制定完整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在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存在的问题中能够发现,我国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尚且存在许多问题,如审计指标不完善、审计工作滞后等。所以我国国有企业在建立完整、可行的审计制度与指标是相当重要的,相关制度的建立直接决定审计相关部门工作的成功与否,还决定这审计结果的可靠程度。在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应当满足企业在定性与定量的分析审计方面的好坏程度,并且还可以是审计人员在制度的指导下迅速做出正确、客观的决定[13]。国有企业在建立企业审计制度的时候可以将目前我国已有的国家性法律制度与地方政府性法律相关的制度为参考对象,在根据企业自身的特点将二者融合在一起,制定出符合企业自身特征的审计制度。4.3 提高企业审计相关员工的专业素养
企业审计过程是由审计相关的工作人员来进行的,所以,企业审计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在保障企业审计结果的可靠性与真实性。国有企业为了使审计工作可以及时完成任务,需要提升企业领导干部经济审计的效率。因此企业需要专业素质较高、文化水平较高、业务够强的专业审计人员。国有企业可以对审计人员进行专门的教育、实时的工作抽查、教育使审计人员明确自身工作的重要性,提升对这份工作的责任感,让审计人员知道认真完成时审计相关工作是一件光荣的、对企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事情,如果在工作中造假、徇私舞弊的话不但会对企业的经济状况有损,自身还有可能会背上违法乱纪的罪名[14]。随着现代计算机在我们生活中的普遍使用,在审计工作中也越来越多的使用到计算机,所以,提升审计人员的计算机水平也是十分有必要的,这样既可以使审计人员多掌握一门技术,又能够大大提升审计的效率,为企业的发展与领导人的选取提供了十分有效的意见。4.4 高度重视审计结果
审计结果在国有企业的经济发展中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但是就当前我国国有企业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态度来说,国有企业只是为了完成国家规定的指标而进行的,并没有对审计的结果进行深入的了解与探析,使审计局限在形式上,而没有将其价值体现出来。所以中国有企业的各个运作部门与相关的领导都应当充分高度重视、运用审计结果,使企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能够对领导起到监管的作用,还能使审计的结果在对企业的经济发展方面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15]。企业还应当创立审计问责的审计模式,使审计的结果能够真实、客观的展示在企业工作人员的面前,实现审计透明化的目标。加强审计监管的基本职责,对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加以重视,对审计中出现的错误加以改正,对出现审计完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使审计的结果得到企业的重视,并且为企业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4.5 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职责任免的执行力度
就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情况来说,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一般都是三年
或四年的时间,当出现连任的情况时,连任时间责任呢长达六年至八年,并且在一般情况下都是在领导离职之后才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这样不但使审计工作存在严重的滞后性,还会使审计的结果失去意义,而且还会由于审计年份过长,使审计工作的难度大大增加,审计过程变得务必繁琐,容易使审计人员忽略掉一些重要的审计内容,或者是资料欠缺不全。所以,国有企业应加大力度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之后才准许相关的领导离开公司,对相关人员在职期间的变现进行客观的评价。对企业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过程进行实时的审计评价,对相关领导实行在职内审计与离职前审计有效结合在一起实施,给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对领导干部进行考量的时候提供实际、有效的参考依据,使审计结果被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有效利用,这样便可以使企业审计工作的意义得到实现。与此同时,还要对审计结果中有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深入的了解、调查,将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到领导干部的身上,使审计的威慑作用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对于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使用上级高管给与的权利而进行的各项活动导致的不良后果,及那些在审计结果中发现在任职期间没有作为的领导干部,都应当接受相关的责任,企业可以按照审计的结果参照其对企业带来的严重程度给与不同程度的惩戒,严重的可以直接罢免其职责。只有将企业的领导干部审计追究制度落实到实际的工作中,才能够使审计制度在众多企业员工的心中树立威严的形象,让领导对其高度重视,使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认真执行自己的职责,为企业的发展贡献最大的力量。5.全文总结
国有企业在我国的国民经济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力军,我国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其审计方面仍旧还有许多问题有待改进。当前我国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划分不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缺乏时效性、审计工作滞后,审计人员素质较低、国有企业没有正确对待审计的结果与审计的相关指标存在缺陷这五个方面;针对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主要从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明确的划分、制定完整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提升企业审计相关人员的专业素养、高度重视审计结果与加强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职责任免的执行力度的措施。致谢
在这毕业之际回想起这几年的大学生活感触甚多,在这个即将迈出校园生活、跨入社会的特殊时期,本人在这里向曾经帮助过我的所有人表示最真诚的致谢。首先我要感谢我的导师,是他在我的大学生涯中教会我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让我明白为人处事的道理,并且在我论文选题与写作的过程中给予我悉心的指导。每当我选定一个新的论文题目的时候,导师都会耐心的跟我分析题目的优势与劣势所在,让我对其有更深入的了解和更多的思考,最终选定该题目也是我和导师共同的决定,在我写作的过程中,老师给了我太多的建议和帮助,我才能够顺利的完成本篇论文的写作。其次,我还要感谢我大学生涯中所有教过我专业知识和人生道理的老师,是他们用他们为人师表的责任心与人格魅力在深深的影响着我,使我在大学生涯中不但能够学到专业知识,还了解到各个方面的知识。最后,我要感恩我的父母,是他们在我的日常生活中不断鼓励我、鞭策我,使我在未来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没有他们的支持和帮助的话,我就不可能按时完成本篇论文的写作。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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