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

2024-09-16

金融资产(精选14篇)

1.金融资产 篇一

(1)持有意图不同。

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意图明确,持有时间短,是为了短期之内进行交易,赚取交易差价的;相比之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期限就没有交易性金融资产那么明确。

(2)初始取得时的交易费用的处理不同。

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取得时发生的交易费用直接通过“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取得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则是计入了资产的初始确认成本。当然,根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资产形式不同,计入的账户不同,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股票的,交易费用可直接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债券的,由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照面值计量,所以交易费用应记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科目,均构成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

(3)资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的处理不同。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的过程中均以公允价值来计量,所以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果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不一致,则要反映公允价值的变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要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动幅度较小或暂时性变化时,企业应当认为该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是在正常范围的变动,应将其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将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4)金融资产资产减值的处理不同。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2.金融资产 篇二

一、初始计量

按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 金融资产在取得时都按公允价值计量, 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其他类金融资产在初始计量时的唯一差别体现在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的处理上。对于除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外的其他类金融资产, 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成本;而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 相关交易费用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究其原因, 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属于金融衍生工具, 企业通常以短期获利方式对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所属的金融工具组合进行管理, 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主要目的是近期内出售, 因而交易性金融资产相对于其他类金融资产来说具有更强的灵活性, 在市场上通常是作为短线投资的一种工具。由于保证金制度的存在, 这类金融资产的交易费用对投资的影响非常大。如一家企业持有的二级市场上的股票, 由于各种原因在数天内发生较大幅度的价格波动, 企业在此期间对其进行数次加仓或者减仓的操作, 最后的结果有可能是股票市价即公允价值变动为零, 企业也没有从这数次操作中赚取到差价, 但是这数次交易发生的交易费用却很高, 导致企业在没有获取收益的同时却付出了较高的成本, 即造成了损失。因此,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交易费用在其取得时不能计入成本, 而应计入当期损益。

至于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 一般将其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这与其他类金融资产是一致的。

二、后续计量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的账面价值以摊余成本计量, 并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 计入投资收益, 因此这两类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计量与公允价值并没有太大的关系。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均以公允价值计量, 但是两者在会计处理上又有所不同。其中, 在资产负债表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是计入所有者权益的, 在会计处理上表现为根据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 再从“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转出, 然后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将其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在会计处理上表现为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的差额, 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分析其存在差异的原因可知, 企业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像对持有至到期投资那样具有明确持有目的而不能随意处置, 与交易性金融资产相比,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也缺乏灵活性, 企业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时间通常比交易性金融资产要长久, 因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现的公允价值变动往往可以认为是暂时性的, 此时就不将其确认为相应的收益或损失, 而是计入所有者权益中, 等到处置时再通过计入当期损益来确认相应的收益或损失。相反, 在活跃的二级市场上,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价格时刻都在变化, 如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仍未出售, 为了客观反映公允价值变动给企业损益造成的影响, 必须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这样才能更真实地反映企业会计期末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获得的现金股利和利息收入等, 均通过“投资收益”科目核算, 这与其他类金融资产是一致的。

刍谈附条件的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

蔡嘉廖颖

(上海大学国际工商与管理学院上海200444)

【摘要】实务中附条件的商品销售主要有三种:附退货权条款、附售后回购条款及附融资条款的商品销售。在进行会计处理时, 应当依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来确认相关收入。本文对其中的难点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附条件商品销售收入确认

确认营业收入通常是在向买方交付了产品、商品或提供了劳务, 满足了已实现或可实现以及已赚得两个条件之时。此时与交易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到买方, 卖方可以在账簿中确认收入。对一般的商品销售依此原则进行会计处理是没有问题的, 如果是附条件的商品销售, 那么收入的确认将会变得比较复杂。本文将结合实例对此进行探讨。

一、销售合同中附有退货权条款

一项销售业务如果买方保留退货权, 当产品已经发出, 货款也已收到时, 形式上似乎销售已经成立, 卖方似乎可以确认收入。然而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在退货期满之前, 与该产品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并未转移到买方, 其报酬亦未转移到卖方, 因此不能按照传统的确认收入的方法来进行会计处理。在实务中有三种处理方法: (1) 销售时确认收入, 在实际发生退货时冲减已确认的收入; (2) 等到买方的退货权消失时才正式确认收入; (3) 销售时确认收入, 同时根据预计的退货率冲减已确认的收入。实务中采用得比较多的是后两种方法, 下文将结合

三、减值处理

金融工具准则对金融资产的减值处理进行了专门的界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 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 应当计提减值准备。由此可知, 与其他类金融资产复杂的资产减值处理方式相比较,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不涉及减值问题的。

所谓金融资产减值, 指金融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并进行减值测试。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存在减值问题, 这也是由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特性所决定的。

首先, 如前所述, 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目的是近期内出售, 这里“近期”通常是指少于一年或者一个营业周期又或者一个会计期间, 甚至更短的时间。而金融工具准则中的描述是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但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很可能已经将某些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了, 自然也就不存在对这些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的实例分析这两种方法。

1.销售时确认收入, 同时根据预计的退货率冲减已确认的收入。这种方法适合企业根据以往经验能够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且确认与退货相关负债的情况。

例1:藏经阁公司经营图书的出版与发行业务。2008年1月1日, 该公司向学友公司发送一批教科书, 共计15 000册, 平均售价为50元/册, 该批图书平均成本为30元/册。销售合同约定, 学友公司应于2月1日之前支付货款, 在6月30日之前有权退还未销售的图书。图书已发出, 款项尚未收到。藏经阁公司根据以往的经验可以合理地估计该批教科书的退货率为20%。假定教科书发出时纳税义务已经发生, 实际发生销售退回时有关的增值税额允许冲减, 藏经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 2008年1月1日发出教科书时:借:应收账款877 500元;贷:主营业务收入750 0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127 500元。借:主营业务成本450 000元;贷:库存

问题。即使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仍然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但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持有期限非常短, 是企业短期获利的工具, 价格变动非常频繁, 因此也不应涉及减值问题。

其次, 金融工具准则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 因此对交易性金融资产来说, 其价值的变动都已经在发生时及时计入了当期损益, 并最终影响企业的净利润, 这可以说是相当于在对其进行资产减值处理了。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6

[2].戴德明, 林钢, 赵西卜.财务会计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7

[3].胡欣.新会计准则体系下金融资产减值刍议.现代金融, 2007;6

3.金融资产 篇三

摘要:2009年4月,美国修改了Mark-to-Market(按市值计价)会计准则,为一些核心金融机构包括花旗银行一季度报表业绩带来正面影响。本文通过论述美国会计准则更改和我国新会计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并比较两者间的异同后,对金融危机下金融资产价值确认方法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关键词:会计准则;金融资产;计量确认

今年4月17日,美国金融业的象征花旗集团公布2009年第一季度财报显示,当季盈利16亿美元,这是自2007年第二季度以来该公司的最高季度盈利,出乎许多市场人士的预期。尽管该集团首席执行官潘伟迪欣喜地告诉股东与投资者,这是花旗集团18个月以来最漂亮的一份季度报表。但市场似乎并不领情,在公布第一季度大为改善的盈利数字后,花旗银行当天的股价下挫9.0%,其市净率只有0.25,即股价仅为每股资产净值的1/4。原因何在?这就要谈到美国会计准则的更改。

一、美国会计准则的更改(涉及Mark-to-Market的会计准则)

今年4月上旬,美国负责制订会计准则的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宣布了三项对Mark-to-Market(按市值计价)会计准则的修改决定,有三项具体内容,在保留以公允价值入账的大原则下,对非正常市况下的处理方式提供了具体指引。

第一项是关于当一个活跃市场并不存在,或是成交价代表贱卖价时,如何决定一项投资工具公允价值的准则。它列出了一系列非正常市况,愈演愈烈的金融危机当然在此之列。该指引其实给予了报告单位相当灵活处理的空间,由于有关判断含有主观成分,因此它较之前必须以市场成交价(当然在金融危机的推波助澜下可能被严重扭曲)来入账的做法宽松了许多,但争议也I随之而来。

第二项是要求当上市公司发表季度和年报时,要在财报中披露其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其计算方法和主要假设。目的是可以让投资者清楚了解估值如何得来。但同时也带来这样一种情况,公允价值是公司根据估值模型所得,估值模型很完美但并非市场价格。

第三项是技术性的,关于如何判断以及作出非临时性减值拨备的改革。它主要针对的是放在可供出售证券和持有至到期证券这两大项下的资产,在什么情况下需要作出减值拨备,包含有关减值是否是临时性的、是否较有可能在其价格回升前就要被迫出售等判断在内。有关减值还要再细分为是否出于信贷亏损,其处理也各不相同。

这项改革适用的证券类别包括股票、美国国债和政府机构债券、美国州/市政府债券、外国政府债券、企业债券、住房抵押贷款证券(MBS)、商业楼宇MBS和其他债券等。而改革生效时间始于2009年6月15日的企业季报及年报中,最早可于2009年3月15日的季报中执行。

花旗集团今年一季度业绩的大幅改善的原因,既有今年首季在美联储大量提供几乎没有成本的资金和金融海啸过后市场回稳的原因,也有会计准则改革带来的正面影响。有市场人士提出,按估值模型而不是市场价格计算的花旗集团超跌资产有25亿美元。也就是说,按旧会计准则花旗集团一季度也许止亏,但谈不上盈利。

二、我国新会计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金融资产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持有至到期投资;(3)贷款和应收款项;(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新准则将原准则中的长期债券投资按是否持有至到期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计量。第一,初始确认时按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第二,取得时所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的,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第三,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投资收益。第四,资产负债表日应将该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第五,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计量。第一,应当按照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入账金额,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同时,应当计算确定其实际利率,并在该持有至到期投资预期存续期间内保持不变。第二,后续计量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摊余成本=初始确认金额-已收回本金+(或-)累计摊销的折价(或溢价)-已发生的减值损失;投资收益=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当期投资收益-当期现金流入(应收利息)。第三,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应将所取得的价款与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第四,企业因持有至到期投资部分出售的金额较大,且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所允许的例外情况,使该投资的剩余部分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企业应当将该投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贷款和应收款项的计量。第一,金融企业应按贷款发放的本金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一般企业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通常应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第二,应按实际利率确认贷款期间的利息收入;实际利率在取得贷款时确定,在该贷款预期存续期间内保持不变;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别较小的,也可按合同利率计算利息收入。第三,企业收回或处置贷款和应收款项时,应将取得价款与该贷款和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计量。第一,应当按取得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了已宣告发放的债券利息或现金股利的,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第二,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第三,处置时,前期因公允价值变动而转入资本公积的部分,应转出至投资损益。

三、两者间的异同及其中的启示

1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普遍认可。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划分为四类的金融资产,第一类当然以公允价值确认,其他三类的计量也离不开公允价值。同时对公允价值的定义也做了明确规定: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美国此次对Mark-to-Market(按市值计价)会计准则的修改决定,同样建立在保留以公允价值入账的大前提下,针对特殊情况而能采用的估值办法。应该讲我们与美国就金融资产使用公允价值确认其价值,从而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据以计提减值准备的基本做法还是普遍认可的。

2对市值计算公允价值的反思。在没有发生金融危机之前,对于公允价值的确定,基本只存在两种获取办法:一是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应当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二是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持有企业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但当金融危机发生,人们对未来的信心降低,市场反应过度的时候,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否依然合理有效,公平交易的条件(持续经营企业、不打算或不需要进行清算、重大缩减经营规模等)是否依然存在。对于这样的特殊情况,我们的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予以规定,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则开始了新一步的尝试。

3在金融危机的巨大影响下,对于金融资产的价值确认,审慎与信心哪个更重要?一直以来在会计核算中,审慎是一个原则,按照英国《财务报告原则书》对审慎性的定义:是指在不确定的情况下做出估计判断时所必需的谨慎程度,因此对利得和资产不能多报,对损失和负债不能少报。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涉及金融资产分类与计量的有关规定,基本上也是建立在审慎原则基础上的。但审慎性也包含了偏颇的因素,就是它特别警告不得多报利得和资产,但却对少报保持沉默;它特别反对少报损失和负债,但对多报却不置可否。可以说它对眼前困难充满悲观,对未来没有信心。

温家宝总理曾经说过,面对金融危机,信心比黄金和货币更重要。具体到金融资产的当期价值确认实务中,面对市场普遍信心缺失,活跃市场金融资产报价超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对Mark-to-Market(按市值计价)会计准则所做出的修改决定未尝不是提振信心的一种对策。至于市场人士对完美估价模型的担心,可以通过加强监管来予以消除。

4.交易性金融资产账务处理 篇四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例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企业应设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投资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本科目应当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类别和品种,分别“成本”、“公允价值变动”进行明细核算,“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公允价值变动而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3)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确认金额;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支付价款中包含了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的,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应当在发生时计入投资收益。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应收股利(含已宣告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投资收益(购买时支付的手续费)

贷:银行存款

②持有期间,收到买价中包含的股利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确认持有期间享有的股利/应收利息

借: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③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余额,则: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如果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余额,则做相反分录: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资产出售时的公允价值与其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则:

借:银行存款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

投资收益 同时按初始成本与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确认投资收益/损失,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有贷方

余额: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有借方余额:

借: 投资收益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期末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例】甲公司2007年5月10日从证券交易所购入乙公司发行的股票10万股准备短期持有,以银行存款支付投资款458 000元,其中含有3000元相关交易费用。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455 000

投资收益3 000

贷:银行存款458 000

2007年9月10日,乙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4000元。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股利4 000

贷:投资收益4 000

同时:

借:银行存款4 000

贷:应收股利4 000

2007年12月31日该股票的市价为5元/股,编

制会计分录如下:(期末以公允价值计价)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45 000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5 000

2008年6月18日,甲公司将所持的乙公司的股票出售,共收取款项520 000元。甲公司出售的乙公司股票应确认的投资收益=520 000-500 000

=20 000元

编制会计分录如下:按售价与账面余额之差确认投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520 000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455 000

——公允价值变动 45 000

投资收益20 000按初始成本与账面余额之差确认投资收益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5 000

5.什么是交易性金融资产 篇五

根据企业管理金融资产利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持征,《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将金融资产划分为:(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人的股票、债券、基金等;或者是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的金融资产等,如企业管理的以公允价值进行业绩考核的某项投资组合。

6.金融资产的评估有哪些 篇六

思路:

1.基于债务企业的整体资产,剔除不能偿债的无效资产,不必偿还的无效负债

2.并按照企业清算过程中的偿债顺序,考虑债权的优先受偿

3.于某时点分析责任关联方受偿程度

三种清算价格:

1.强制清算价格 适用于关停或即将进入诉讼的债务企业

2.有序清算价格 适用于半关停债务企业

3.续用清算价格 适用于持续经营债务企业

过程:

1.确定有效资产,剔除无效资产,确定有效负债,剔除无效负债

2.选择 适当的价值类型

3.确定优先扣除项目

4.确定一般债权受偿比例

受偿比例 = ( 资产- 扣除项目 )÷( 负债- 扣除项目 )

5.确定不良债权的一般债权受偿金额

一般债权受偿金额=(不良债权总额-优先债权受偿金额)×一般债权受偿比例

6.分析不良债权的受偿金额及受偿比例

不良债权受偿金额=优先债权受偿金额+一般债权受偿金额

不良债权受偿比例=不良债权受偿金额/不良债权总额

7.分析或有收益、或有损失等其他因素对受偿比例的影响

8.确定不良债权从该企业可以获得的受偿比例

2.现金流偿债法

思路:

1.基于企业近几年财务和经营状况,考虑行业、产品、市场、企业管理等因素

2.对企业未来一定年限内可偿还债现金流和经营成本进行分析

3.考察企业未来经营及资产变现所产生的现金流清偿债务

过程:

1.计算近3年的现金流量

2.分析企业历史资料,合理预测企业未来现金流量

3.合理确定偿债比例

4.确定折现率

5.将企业预期偿债年限内全部可用于偿债的现金流量折现,测算偿债能力

6.对特备事项进行说明

注意:

2中的未来现金流量不是现金表上的现金净流量,是自由现金流量

自由现金流量=净现金流量+预测利息费用+折旧和摊销-资本支出-营运资本的增加

3中的偿债比例确定后可得一个偿债系数

偿债器内某年度企业可用于偿债现金流=该年度自由现金流×偿债系数

3.交易案例比较法

思路:

1.通过定性分析掌握债权资产的基本情况和相关信息

2.确定影响其价值的各种因素

3.选定与其类似的处置案例

4.对各种因素进行量化分析,得到修正系数

5.对处置价格进行修正,并得到综合分析的债券资产价值

金融不良资产的评估方法介绍

金融不良资产是指银行持有的次级、可疑及损失类贷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或接管的金融不良债权,以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持有的不良债权。今天,我们针对金融不良资产的价值评估方法进行相关介绍。

一、账面价值法

账面价值法是最简单的定价方法,即依照原贷款的账面价值以及预定的未来现金流收入作为定价,这也是不良贷款所能获得的最高定价。

账面定价法的优点有三:

第一,简单易行,只要贷款逾期超过一定期限,被界定为不良贷款后,就可以按账面原值进行剥离;

第二,交易成本低,买卖双方无需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也不需要经历漫长的谈判过程,从而节约了大笔经纪费用和谈判成本;

第三,账面价值法在我国有着特殊的作用,即在规避一些理论禁区和避免引发人们关于国有资产的争论方面,有着其他方法没有的优势。

账面价值法的不足之处在于,第一,没有考虑不良资产在有无抵押物、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借款企业的未来现金流等方面的不同,没有体现区别对待;其次,不良资产本身就是无法收回或无法全额收回本息的贷款,按照这种定价方式剥离不良资产,使资产管理公司必然亏损,购买者的积极性被挫伤,从而使不良资产的处置陷入困境,难以进一步推行下去。

二、会计估算法

即事先确定不良贷款出售的折扣率。具体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抽样调查取得不良贷款损失的经验数据。例如某地抽样的经验数据表明,次级贷款损失概率在10%~30%;可疑类贷款损失概率在50%~75%;损失类贷款损失概率在80%以上。这种方法操作比较简单,能够节省大量的经纪费用和谈判费用,同时也考虑到了不良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但它也有其不合理的地方,毕竟是一种概率统计方法,对于具体的贷款项目而言,过于简单,而且这种方法确定的底价准确性相当低,在不同地区、不同银行间的变动幅度较大。

三、协商定价法

协商定价法是指银行与购买者共同协商的定价,这种方法避免了账面价值法的一刀切的做法,给予买卖双方较大的商量余地,利于交易的达成,尤其适用于购买者范围较窄、价格对需求量的弹性作用较大的情况。另外,在双方协商时,还可以就其他一些附加条件进行商量,比如资本结构设计等等,以在价格之外进行利益调整,这也加大了交易成功的可能性。

但这种方法的缺陷也是很明显的,一是交易成本很高;二是处置效率低;三是难以监督交易双方达成有损于第三方的交易,道德风险较高,容易引发其他矛盾。

四、市场定价法

市场定价法是将不良资产在特定的市场上进行拍卖,由市场决定其价格高低。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一是它所要求的信息披露程度是最高的,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能得到一个相对公平的报价,因而对参与者来说也是最公平的;二是投资者通常在购买不良资产之前已经对该项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有利于保障买卖双方的利益;三是可以节约交易时间,及高额的交易成本,有利于提高双方的积极性。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不良贷款由市场来决定价格,将会遇到一些政策上的难题,如市场定价与贷款账面价值偏离太远,可能引发人们关于国有资产流失的争论。另外,拍卖时可能会出现信息不对称问题,一旦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充分,则要么影响价格,要么影响到整个拍卖过程,使拍卖失败。此外,市场定价法要求有完善的资本市场,目前我国尚不具备这一条件。

五、分级计算法

按照国际通行做法,贷款划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后三种合称为不良贷款。分级计算法则是分别给予每一级贷款一个折扣率,越往后,折扣率越低。这种方法的优点是计算简便、操作方面,适合于大规模资产转移。缺点是评估的准确性较差,单纯考虑贷款等级,忽视了不同地区、不同银行、不同时间形成的不良贷款的差异。

六、中介机构评估法

即由专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不良资产进行评估定价。中介评估机构对银行不良资产进行评估定价所反映的资产价值比较真实合理,其优点是比较公正客观,能够较好地体现具体资产的价值。缺点是其成本较高,对资产评估业的要求也较高。对资产评估机构来说,不良资产评估定价仍是个全新的课题,如与企业资产评估如何结合,评估方法的选择、评估指标的运用,债转股部分如何处理等,都没有经验可循。目前在我国还不具备大规模开展的条件。

金融资产评估的任务和功能

金融资产评估在金融交易中的功能主要取决于金融资产评估所要完成的任务。金融资产评估的任务主要有:

(1)全面核实资产的数量和质量; (2)准确评定和估算被评估金融资产的现时价值; (3)科学合理评价金融资产的运营状况,为金融资产的所有者、经营者的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4)在必要的情况下进行产权界定。 因此,金融资产评估的一般功能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金融资产评估是确定资产的现时价值。金融资产评估是对被评估金融资产的现时价格进行评定和估算,为金融资产交易提供基础依据。由于金融资产的现时价格处于不断变化之中,账面价值难以反映金融资产的真实价值,因此需要通过金融资产评估来确定金融资产的现时价值。 2.金融资产评估是评价金融资产。金融资产评估是对各种金融资产组合的经济效果进行评价,反映不同条件下的金融资产价值和营运绩效的差异性,以此来检查、考核和评价金融资产管理者的经营状况。 3.金融资产评估具有公证内涵。金融资产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公平性和合法性在法律上具有公证效力,可以为金融交易的顺利进行提供一定的可信度保障。

7.金融资产 篇七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相同点

1. 从本质上讲,两者都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2. 从包括的范围来讲,两者均可能是①从另一个企业收取现金或另一项金融资产的合同;②在潜在有利的条件下,与另一个企业交换金融工具的合同权利;③另一个企业的权益性工具中的一项或若干项。

3. 两者都要求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包括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4. 两者都应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也就是说要对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确认,并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5. 两者均需披露指定的依据、计量基础和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账面价值等信息。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不同点

两者的不同点体现在:

1. 内涵不同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指主要为了从价格或交易商保证金的短期波动中获利而购置的金融资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这三个条件是:(1)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3)属于衍生工具。但是,准则指定的某些衍生工具除外。从国际准则和我国准则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上述定义中我们可以得出交易性金融资产最根本的特征是:持有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获利,并且一般持有时间不长。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未对其直接定义,采用的间接定义法,即指不属于以下三类的金融资产:(1)企业源生的贷款和应收款项;(2)持有至到期日的投资;(3)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除源引上述间接定义外,还直接指定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相关定义表明:与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同,其持有的目的不是为了在短期内获利,而是为了保值等其它目的,持有的时间可长可短,但不会持有至到期日。

2. 持有的目的不同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持有目的是为了短期内获利,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持有目的不是为了短期出售获利,也不是为了持有至到期,而是企业出于风险管理的目的或资产保值增值的需要而持有。

3. 能否重分类的规定不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初始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金融资产,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初始确认为其他类金融资产的金融资产也不能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虽然初始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金融资产,也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但持有至到期投资因企业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可以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 初始计量不同

尽管两者都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计量,但初始入账价值所包含的项目不同。

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交易费用冲减投资收益,不计入初始成本;企业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其公允价值与交易费用之和入账,也就是说交易费用要计入初始成本。

5. 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变动差额的处理不同

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即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外,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即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6. 是否计提减值准备的规定不同

按照准则有关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需要在资产负债表日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应当予以转出,与当前因公允价值变动发生的减值损失一并计入当期损益。若在随后会计期间内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事项有关的,可以转回,冲减当期损益,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股票等权益工具投资的(不含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不得通过损益转回,只能增加所有者权益。

7. 出售时的会计处理不同

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当将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的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出售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的差额,扣减从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出数,即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的部分后,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8. 报告的要求不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需要披露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以及计算确定金融资产减值损失所使用的具体方法;而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计提减值损失,也就不存在披露相关信息。

8.金融危机,有毒资产与救市 篇八

真正的解毒良药在哪里?想找药首先要了解有毒资产的毒性和药理机制,否则是急病乱投医。之所以推出的一系列救市措施没有起到药到病除的疗效,说明经济学家、金融学家和政治家们还不知道它的病根何在,当然,他们有推诿之词,说这是政策效应的滞后。

原则但不实际的泛泛之谈很容易,几乎有一点经济学感觉的人都会想到。故而,很早就有人对经济危机的周期性爆发有着许许多多的预言和理论分析,诸如泡沫太多、衍生工具泛滥、信用危机等等,但解决不了面前的实际问题。这种空泛的理论就如同所有赌徒都知道“久赌必输”“十赌九输”的道理一样,起不到阻止赌徒进赌场的作用。能对赌徒起到一点戒赌警示作用的,其实就是倾家荡产光腚走出赌场来的赌徒惨状。而今,欧美政府开始救济输光的金融业赌徒了,金融业变成了没有倒闭风险的部门并得到了政府的额外眷顾,这对赌徒的一点点警示作用都起不到了。

美国财长提出要动用政府和私人部门的力量收购银行系统的“有毒资产”,这对银行业来说可谓天大的好消息。意味着银行业从此进入到一个安全的领地,可以随便经营,形成有毒资产之后由政府买单。成立一个专门收购毒资的新的投资机构,不过是自欺欺人掩耳盗铃的做法,毒还在,不过是包装成为低毒或无毒,甚至有博弈价值的营养品重新出售。如同工业生产当中的毒垃圾一样,你就是把它用封闭容器沉入到大洋海沟里,它还在,只是暂且眼不见心不烦罢了。

政府怎么会用钱去购买这些有毒的资产?如果政府有钱,何不直接将之投入到救市之用?纳税人会同意政府用自己的纳税钱去购买金融业的有毒资产?金融业通过种种冠以衍生工具的骗术敛聚了纳税人的货币,变成死钱和毒资。然后,再让纳税人出钱把有毒资产买走,纳税人会不会同意这样做,那應该看投票箱里的情况了。这不是经济问题,纯粹是政治问题。

有一个观点是:刺激消费对经济增长没有效用。因为这要看用来刺激消费的钱从何而来。如果是来自财政,即现有的货币存量,那么被刺激起来的“增长”不过是政府的财政亏空而已,是把减少的财政收入当做经济增长,也是自欺欺人。如果刺激的钱来自新增货币,则又回到货币政策道路上了。

用直升机撒钱、无限注资其实可以算得上对症的解药,只是正应了“是药三分毒”的说法,医学上的解毒药对于健康肌体来说其自身就是一种“毒”,解毒的机理就是“以毒攻毒”。这无限注资、直升机撒钱的招数当属此列。可以解决流动性不足这个伪问题,与此同时埋下的是通货膨胀新问题的根源。

交换经济的运转本来没有一个“货币量”的问题,货币量问题是货币“拜物教”一手制造出来的,是一个不是问题的大问题。因此,解决这个问题的策略还是要从这个问题入手。故而说,开动印钞机,这药是对了,但是服法不对。

这剂药正确的服法是按人发钱,这种从社会底层注入的策略,而不是从金融部门从上往下的注入。为何?举例来说,你把一块海绵放在一个盘子里,把一口水倒在盘子里,水会自动被海绵吸纳,而如果把这口水直接浇在海绵上,就会被直接吸纳在海绵里,不会穿过海绵流到盘子里。金融资本企业本身就是一个货币吸纳器,而且是贪得无厌永无止境的货币敛聚者,希望注入到金融机构的货币仅仅是“路过”而流到下层去,这种“免费路过”岂是酿造金融危机的金融机构所期盼的?不说雁过拔毛,也得雨过地皮湿,岂有让它免费通过的道理?实际上,美国那些受到政府救助的金融机构的大佬们已经开始从注资这个过路雁身上拔毛,用以给自己补发工资和奖金了,难怪奥巴马也怒不可遏。

在金融危机时刻,我们常听到“货币战争”这个词。经济,本质也是一场无硝烟的战争,而任何战争,不论以何种方式展开进行,受伤最重的永远是最底层的民众。

9.金融机构资产管理要点分析 篇九

2017年年初,央行牵头、一行三会共同参与制定的一份《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在资管圈被广为传播,并受到了业内高度评价。

核心内容

《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共30条,核心包括打破刚性兑付,限定杠杆倍数,消除多层嵌套,强化资本约束和风险准备金计提要求等。

市场人士认为,大资管时代已经到来,统一监管标准的呼声一直都很高,也是大势所趋。该文件一旦酝酿完善后出台,将会对资管行业产生深刻的影响。短期可能会有波动,长期利好整个行业的发展。

监管对象与监管要点

《征求意见稿》涉及监管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基金子公司、期货公司和保险资管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等,监管要点为:禁止表内资管业务,金融机构不得开展表内资产管理业务,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打破刚性兑付。限制非标资产投资,明确禁止资产管理产品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非标准化商业银行信贷资产及其收益权”,但允许发专门产品,投资于其他非标产品,需要限额管理、禁止期限错配,逐步压缩非标资产规模。禁止资金池操作,不得期限错配,需要风险隔离。限制通道业务,不得提供扩大投资范围、规避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等等。限定杠杆水平

《征求意见稿》规定,固定收益类、股票及混合类、其他类产品的杠杆倍数分别限定在3倍、1倍、2倍。公募和私募产品的负债比例(总资产/净资产)分别设定140%和200%的限制。对于结构化产品,优先份额/劣后份额的杠杆倍数分别为固收类3倍、股票类1倍、其他类2倍;对公募产品和私募产品,总资产/净资产设定140%和200%的限制。

银行资管人士认为,杠杆限制在预期之中,比例也和之前市场预期的一致。但这意味着银行理财也可以继续做结构化产品,这一点银监会有不同意见。另外,如果按产品类型统一监管,定期开放型公募基金在封闭期也不能突破140%的限制。

禁止资金池操作

《征求意见稿》称,金融机构应当确保每只资产管理产品与所投资产相适应,做到每只产品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不得开展或者参与具有滚动发行、集合运作、期限错配、分离定价特征的资金池业务。严格禁止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其他资产管理产品(基金中基金、管理人中管理人及金融机构一层委外投资例外)。

规定可投资产范围

《征求意见稿》规定,资产管理产品可投资的资产包括:固定收益类资产、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的股票、未上市股权、金融衍生品、境外资产。资管产品禁止投资商业银行信贷资产及其收益权,投资其他非标资产需符合监管部门限额管理,并禁止期限错配等。公募产品不得投资未上市股权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除外)。

限制通道业务

《征求意见稿》:金融机构应当切实履行对资产管理产品的主动管理职能,不得为其他行业金融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提供扩大投资范围、规避监管要求的通道业务。

资管行业的过去几年是通道业务泛滥的几年,其中也不乏一些产品发生兑付危机或者爆仓等危机。作为通道方的基金公司或者其他部门,虽然仅获得为数不多的通道费,但作为名义上的管理人而屡次被追责,成为投资者维权的对象,这也让通道业务在行业内部广为诟病。

强化投资者适应性管理

《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资产管理业务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本质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收益和风险均由投资者享有和承担,金融机构不得开展表内资产管理业务,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金融机构应该坚持“了解产品”和“了解客户”的经验理念,加强投资

者适应性管理,根据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向其销售适应的资产管理产品。

业内评价积极

解杠杆、去通道、禁资金池业务等政策一旦发挥效应,资产管理行业体量收缩或许在所难免。截至2016年12月31日,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总规模约51.79万亿元。剔除嵌套产品和一些产品中的产品,实际规模可能不足50万亿元。市场各方均对统一的资管业务监管标准抱有期待。证监会亦早在2014年就提出,将在金融监管协调会的机制下,加快推动形成分工合理、标准统一的资产管理业务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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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盘活土地资产 激活农村金融 篇十

有利于盘活农村土地资产,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创新

“开展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明确任务,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制度创新。”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我国正处于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明显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现实选择,传统农户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盘活“两权”存量资产存在现实需求。

近年来,在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推动下,金融机构采取多种灵活方式,因地制宜探索开展农村“两权”抵押贷款业务,部分地区制定了制度办法,积累了经验。但是,各地“两权”抵押贷款业务标准不一、做法不同,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及制度保障,需要通过改革试点逐步完善。

该负责人指出,慎重稳妥开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是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和新型城镇化的现实需要,有利于盘活农村土地资产,增强农村土地资源效能,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为农村金融注入新活力,提高农民贷款的可获得性和便利性,促进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

加快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做好“两权”价值评估

关于试点的主要内容,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主要围绕以下五个方面稳步推进:

一是赋予“两权”抵押融资功能。加强制度建设,引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土地权益作为改革试点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两权”抵押融资功能,盘活农民土地用益物权的财产属性。

二是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金融机构要结合“两权”的权能属性,在贷款利率、期限、额度、担保、风险控制等方面加大创新支持力度。

三是建立抵押物处置机制。允许金融机构在保证农户承包权和基本住房权利前提下,依法采取多种方式处置抵押物,完善抵押物处置措施。对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的抵押物处置,受让人原则上应限制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范围内。

四是完善配套措施。试点地区要加快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做好“两权”价值评估,建立完善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平台,建立“两权”抵押、流转、评估的专业化服务机制,健全农村信用体系。

五是加大扶持和协调配合力度。在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监管政策、保险保障等方面,加大扶持和协调配合力度。

该负责人介绍,该试点坚持了依法有序、自主自愿、稳妥推进、风险可控的四点总体原则。

具体来看,在依法有序方面,试点要坚持于法有据,先在批准范围内开展,待试点积累经验后再稳步推广。涉及突破相关法律条款的,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试点地区暂停执行。自主自愿,即“两权”抵押贷款由农户等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请,确保农民群众成为真正的知情者、参与者和受益者。

稳妥推进是指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前提下,妥善处理好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金融机构、政府之间关系,慎重稳妥推进试点工作。风险可控就是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完善试点地区各项配套政策,防范、控制和化解风险,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平稳实施。

鼓励对经营规模适度的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

央行有关负责人介绍,“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以县(市、区)行政区域为单位。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主要在农村改革试验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等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较好的地区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原则上选择国土资源部牵头确定的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开展。试点地区需要满足确权登记颁证率高,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全,农户土地流转意愿较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势头良好,农村信用环境较好,配套政策较为健全等条件。

该负责人表示,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农村土地制度相关改革要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开展。为保护农户的合法权益、防范试点潜在风险,《指导意见》明确“两权”抵押贷款由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请,保证农民群众成为真正的知情者、参与者和受益者。同时强调,要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

11.金融资产 篇十一

1.1 主要表现形式相同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套利而持有的金融资产, 其典型的表现形式是在活跃的证券市场上购入的债券、股票或衍生金融产品。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主要表现形式也包含了债券和股票。因此当企业在二级市场上购入一项债券或股票时, 从外在的表现形式来看, 既可以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也可以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当然对于这两类金融资产的分类, 与传统对其他资产分类的本质区别在于根据管理者的意图判别而不是根据一般资产核算的内容而定。

1.2 采用的计量模式相同

2006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 (FASB) 同意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可以选择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列报。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主要表现形式为二级市场上流通的债券与股票, 通常具有活跃的市场, 其公允价值即市场价格可以从证券市场上可靠取得, 其计量模式为“市价———市价”模式, 这区别于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摊余成本的“市价———成本”计量模式。无论是交易性金融资产还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初始入账成本为在市场上通过公平交易取得的成本。对于后续计量, 则因资产类型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差异, 而对于金融工具, 国际会计准则32号 (ISA32) 要求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此, 企业购入的一项其他企业的投资, 无论其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还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 如果其公允价值即市场价值与其购入成本发生了变动, 都应该将其账面价值调整到当日的公允价值。

2 两类金融资产的不同点

2.1 会计核算上的差异

2.1.1 初始交易费用的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按公允价值计量, 而唯一的差别体现在对相关交易费用的处理上,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交易费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而其他类金融资产则计入取得的成本。其原因在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属于金融衍生工具, 企业往往以短期获利方式对其进行组合管理, 而企业持有的目的是短期内出售以换取差价, 但是由于证券市场对此类短线投资设置了保证金制度, 因此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交易费用对投资的影响很大[1]。以企业投资股票交易为例, 在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大幅度波动时, 企业进行加仓或减仓的频繁操作, 最后可能导致股价上升下降过程中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为很小甚至为零, 但是期间所发生的交易费用却很高, 导致企业在没有获得收益的同时反而付出了较高的交易成本, 因此,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相关交易费用在取得时不能计入成本, 而是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收益) 。

2.1.2 公允价值变动的会计处理。

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均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但对于公允价值变动部分的会计处理却是完全不同的, 因此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也有着显著的差异, 这是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最显著的差别之一, 也是理论界和会计实务界在近年来不断争议的热点与焦点。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会计处理时, 把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调整为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的部分应计入当期损益即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作为营业利润的一部分, 作为利润表中的利得项目进行列报, 包含在企业净利润中。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则作为未实现持有利得处理, 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列报在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部分, 其实质是一项其他综合收益[2]。

2.1.3 减值准备的处理。

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 无论持有期间公允价值下降幅度多大, 都应将公允价值变动部分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主要因为公允价值变动造成的损失和减值的会计处理在实质上都是一样的, 都是为了更加客观的反应企业拥有的金融资产的价值。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特别是权益工具投资, 如果公允价值下降幅度不大, 则调整该资产的账面余额[3]。当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非暂时性下跌, 则要对其计提减值准备, 此后,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在以后的会计期间可以通过损益转回, 但可供出售的权益工具一旦确认即使在以后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的价值已恢复, 原确认的减值准备也不能通过损益转回, 则通过“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予以转回。

2.1.4 重分类的处理。

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项金融资产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后, 不能再重分类为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 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也不能在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等三类金融资产之间可以转换, 但不得随意重分类, 但企业对持有至到期投资因持有意图、能力的改变或处置金额相对于出售前的总额较大, 则在处置后将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本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得再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2.2 分类标准不同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分类标准关键就在于管理层持有意图。交易性金融资产是为了出售而持有的, 管理层的持有意图在于进行短线交易, 往往在一段时间内进行频繁交易, 利用价差赚取投资收益, 没有准备长期持有的意图, 当然也就更谈不上持有至到期, 这样一来资产的周转速度快。与此相反, 管理层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则不准备积极地进行交易, 而是准备持有一段时间, 以获取资本利得和股利收入, 当然也不排除在价格合适的时候出售。由此可见, 管理层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是明确的, 即近期出售, 赚取投资收益, 进行交易的可能性较大。但是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则不好判断, 具有出售和持有一段时间的选择性, 不具有积极交易的意图。值得注意的是无论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 (FASB) 还是我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 在定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都采用了相同的方式。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定义是直接的, 即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债务性和权益性证券, 通常是以赚取价差取得收益为目的。而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则可理解为通过间接的排除法, 即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

2.3 财务报表列报不同

财务报表是投资者分析所投资企业日常经营状况、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信息来源。我国的资产负债表采用账户式, 按流动性对资产采用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列报方式。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获得收益, 其持有期限短, 变现能力较强, 周转速度较快, 因此交易性金融资产属于流动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上的排列顺序位于货币资金之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由于不具有明确的短期出售意图, 通常持有超过一个会计期间, 通过持有期间取得被投资企业分得的股利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将之归类为非流动资产。但是由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不准备长期持有至到期, 并且还可能在市场价格可观时出售, 其流动性远远超过其他的非流动资产, 因此其列报的位置在非流动资产的前列。

3 两类金融资产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

3.1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

初始计量时, 会计与税法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对交易费用的处理, 会计上将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即借记“投资收益”账户, 而税法则将其计入投资成本。资产负债表日时, 会计与税法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对公允价值变动的处理, 会计上将其作为当期损益, 税法则要求据实列支, 不承认公允价值的变动, 对未实现的损益不做处理, 使得资产的账面价值与税法的计税基础不一致, 产生暂时性差异, 影响企业所得税费用进而影响净利润。出售转让时, 会计与税法差异主要体现在对投资收益的处理, 会计上将其公允价值与入账之间的差额确认投资收益, 税法则将实际取得的收入扣除历史成本后的差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4]。总之,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资产负债表日的差异都是暂时性差异, 直至该资产处置时差异消失。

3.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

3.2.1 初始确认时差异。

初始计量时, 会计与税法的差异主要表现在购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的涉税处理的表述不同, 税法未明确规定将应收利息或股利作为应收项目, 但该应收款项属于垫付性质的款项, 不应作为计税成本。这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相同。

3.2.2 持有期间取得利息股利差异。

对于企业取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债务工具, 在折价发行时, 会计上初始计量会形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贷方余额, 由于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当期投资收益时, 会摊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的贷方余额, 相应调增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但是税法上的计税基础不发生改变。每期摊销利息调整时, 可以转回初始确认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即按确认转回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记“所得税费用”, 贷记“递延所得税资产”[5]。

3.2.3 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差异。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在会计和税法处理差异主要体现会计上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部分计入影响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即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而在税法上不承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资本公积。

3.2.4 减值准备产生的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 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 原先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应当予以转出, 计入当期损益。而税法规定,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扣除。企业持有的各项资产在相应期间产生资产增值或者减值,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 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参考文献

[1]迟鑫德.浅析公允价值与盈余管理——以金融工具为例[J].中国集体经济, 2010 (25) :123-124.

[2]陈晓, 戴翠玉.A股亏损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与手段研究[A].中国第二届实证会计国际研讨会论文集下[C], 2003 (10) :523-534.

[3]刘颖.公允价值对上市公司业绩影响的实证分析[J].科学技术与工程, 2008, 8.

[4]李小平, 岳亮.盈余操纵与企业融资工具选择——基于中国A股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J].系统工程, 2007, 8:345-346.

1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相关介绍 篇十二

企业取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债券投资的,应按债券的面值,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成本”账户,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账户,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账户。

(2)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债券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应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账户,按可供出售债券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账户,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利息调整”账户。

可供出售债券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的,应收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账户,按可供出售债券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账户,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账户。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借记“应收股利”账户,贷记“投资收益”账户。收到债券利息或现金股利时,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账户。

(3)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公允价值变动”账户,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4)资产负债表日,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持续下跌或严重下降时,表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也应当子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等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按累计损失和本期损失之和,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账户,按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原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损失金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按本期应提取的减值准备,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账户。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上升的,且客观上与原确认减值损失有关的,应按确认的减值损失,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账户,贷记“资产减值损失”账户。但是,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应当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公允价值变动”账户,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后,利息收入应当按照确定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采用的折现率作为利率计算确认。

(6)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应在重分类日按其公允价值,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户,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账户,按其差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

13.资产监控部金融统计工作自查报告 篇十三

根据《关于开展2010年金融统计专项检查的通知》(甬银发[2010]69号),分行资产监控部积极响应通知要求开展2010年金融统计专项检查的自查工作,我部根据工作分配对相关的金融统计数据报表进行了自查,自查工作主要从金融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数据采集管理方式方面进行,现将相关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计质量自查情况

涉及我部的对外报表主要包括房地产贷款统计类、涉农统计类、贷款行业分类统计报表、大中小型企业贷款统计报表和银行承兑汇票统计报表,为了核查数据质量,我部对上述报表重新进行核实计算。因为涉及报表较多,自查采用抽查方式进行检查。

1.房地产贷款快报

在房地产贷款快报中资产监控部仅统计由房地产作为抵押的对公贷款数量。此表由手工筛选统计,数据来源于总行数据仓库表内业务明细。抽查4-6月份数据情况,报送质量正确。

2.涉农贷款统计报表

农、林、牧、渔业贷款情况统计表是根据国标行业分类进行手工筛选统计,数据来源于总行数据仓库表内业务明细。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统计报表按照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除去市六区后的辖县所发放的企业贷款进行统计。经过抽查2010年3月份农林牧渔贷款 1 情况统计表和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情况统计表1907机构报表,涉农贷款统计报表填报正确。

3.金融支持“十一大产业”转型升级贷款情况统计表

在该表中,我部严格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 4754-2002)进行筛选统计贷款行业分类情况,原始数据来源于总行数据仓库表内业务明细。通过检查原始数据发现2010年年初数据(2009年12月31日数据)和2010年6月30日船舶产业对比年初的增长数据不一致。可能由于2009年末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对部分客户重新划定行业分类,行业重新划定后我分行查询的数据仓库汇总层数据不支持客户行业分类的历史记录存留,只有在总行信息中心的基础层可以查询客户原来的行业分类历史存留资料。现在进行自查工作因为取数时点和原来不同,导致在去年上报行业分类中数据和目前数据仓库导出的2009年的数据资料行业分类余额有所不同。4.大中小型企业贷款统计报表和银行承兑汇票统计报表 在该报表中,大中小企业规模和限额方面按照国标大中小企业进行分类筛选,由数据仓库导出的企业类型大小进行区分。大中小企业贷款行业分类情况严格按照国家标准(GB/T 4754-2002)进行分类筛选,数据来源于总行数据仓库表内业务明细。在自查工作中,抽查了4月份的1902、1908机构和6月份的1907、1909机构,发现填报数据正确。但是在表外业务“单户授信小于500 万的境内小型企业贷款合计”一栏中,由于数据仓库中导出的原始数据缺少企业的授信额度栏目,先前是按照企业贷款余额进行统计,由于今年下半年总行会 予以导出客户风险信息的数据资料,其中包含授信额度一栏,因此统计授信额度小于500万元的企业数量及其贷款数量的统计口径会进一步明确。

二、统计自查发现的问题

在统计自查过程中,我部统计人员也发现了在统计数据报送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1.科技支持力度尚显薄弱

由于统计工作量大,仅仅依靠手工数据筛选汇总,数据质量的准确性难以保证。另外因为科技支持力度尚显薄弱,统计复核工作无法利用系统进行表内和表间的数据校验,缺乏对报表质量进行快速有效的整体评估和复核的操作依据。2.数据来源和数据处理流程尚待完善

因为统计报表由填报部门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及对报表的理解自行填报,文字性的填报流程或说明尚待更新完善,不同填报人员选用的统计方法有差异,因此,准确的取数来源和数据处理流程有待进一步完善。例如在涉农贷款统计中,“农村区域”与“城市区域”的准确界定问题。

三、统计工作改善措施 1.加大科技支持力度

目前资产监控部正在对CRM系统进行优化升级,在不久的将来,对人民银行、银监局等监管部门的报表能够统一由CRM系统自动导出。CRM系统的优化升级将有效地改变数据处理系统支持功能差,报 表自动化处理程度低的状况,不仅能够减轻统计人员通过手工填报工作量较大的弊端,同时也能进一步增强各监管报表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2.加强统计制度建设

统一的内部填报制度或实施细则,特别是要强化建立数据来源和报表项目之间的关系规则,要进一步明确内部报表、科目与各项监管统计报表项目的对应关系,全面梳理统计人员所采用的统计方法的正确性,并设置相关核查复合机制。另外,对于我我部统计人员自行整理的《统计岗操作流程手册》进行核实和更新,确保统计工作有规则制度可依,有细则说明可核,确保能够具备对报表质量进行整体评估和复核的操作依据,从制度上对统计人员和统计工作进行约束和指导,为统计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奠定基础。3.加强统计人员业务学习

由于我部报表大部分需手工进行处理,统计人员任务较重,工作量大,数据统计报送时间又过于集中于月初,因此为了确保数据统计报送质量,我部要加大对统计人员的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加强对上述报表统计制度的学习,全面提升统计人员的素质,让统计岗位工作人员对报表填报程序和方法有正确理解和掌握,确保统计数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14.金融资产 篇十四

关键词: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会计计量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 金融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离不开金融工具的的广泛运用和不断创新。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 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划分为基础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金融工具的这种分类方法有助于金融工具的不同性质和组成。但研究金融工具的会计核算时, 从会计角度了解金融工具, 确定科学的确认和计量方法, 金融工具可分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会计计量是财务会计中的核心和难点, 会计计量中的不同计量属性的选择对风险的评价和管理也有所不同。随着金融工具的大量产生和风险的不断加大, 完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会计计量尤为重要。

一、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会计计量

(一) 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初始计量, 是指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所进行的计量。关于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初始计量 (这里主要讨论计量属性) , 主要存在两种观点。

一是以公允价值/历史成本为计量属性。根据2003年修订之前的IAS39和SFAS133规定:当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 企业应以其成本进行计量。就金融资产而言, 成本指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就金融负债而言, 成本指收到的对价的公允价值。交易费用应在初始计量时计入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成本。

二是以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2003年修订后的IAS39要求对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该准则规定:当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 因按其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 如果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不通过损益按公允价值计量, 则按其公允价值加上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获得或发行时所直接产生的交易费用进行初始计量。

中国2006年IAS22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 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构成实际利息组成部分。

根据2006年IAS2长期股权投资规定: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应区分企业合并的类型, 分别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第一,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第二,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 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应当按照以下要求确定初始投资成本:第一,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第二,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其成本为所发行债券的公允价值。第三,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 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但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第四, 以债务重组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债权人应当对受让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其公允价值入账。第五, 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符合规定条件的, 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二) 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

后续计量指的是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和计量之后的再计量。关于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主要存在着三种观点:一是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的原则的后续计量观点。二是采用全面的公允价值计量观点。三是采用混合计量模式的观点。

二、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会计计量的风险分析

(一) 历史成本计量不能反映可能获得的收益或可能存在的损失等风险

历史成本计量是指资产或负债采用交易时支付或者收到对价的公允价值入账。历史成本计量是传统会计计量的核心。历史成本计量的优点是:1.具有客观性。2.具有可验证性。3.以历史成本为基础产生的信息, 为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预测提供真实的基础。4.历史成本计量能够避免公允价值变动所造成的企业利润的频繁波动, 减少企业为修饰财务报表而利用金融工具业务进行盈余管理的空间。

但在风险管理活动中, 人们关注的是当前经济情况的变动以及当前金融工具价值变化的情况, 而历史成本计量反映的信息只能反映交易发生当时的情况, 价格变动也只有等到交易结束时才能反映。

(二) 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反映了可能存在的损失等风险

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是指按照成本与市价两者中较低的金额进行后续计量。在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中, 账面价值只是更稳健地、谨慎地反映金融工具的历史成本, 仅计量金融工具的潜在的未实现的损失, 即可能存在的损失等风险, 不计量可能获得的收益。因为它是单向的, 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 但并不能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影响了投资决策和企业间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 公允价值计量反映了可能获得的收益或可能存在的损失等风险

公允价值计量是指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入账。公允价值计量能够动态地传递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价值变化的信息, 使会计信息更加及时和相关。大多数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信息在活跃市场中是可以取得的, 但在非活跃市场中, 公允价值信息的获取存在一定的困难。

三、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会计计量的思考与建议

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来讲, 公允价值计量已成为主要的计量模式, 但金融工具的不断涌现和创新同时也伴随着风险的加大。因此, 坚持、完善公允价值计量是当今社会面临的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 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坚持使用公允价值计量

根据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特点, 公允价值计量是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最佳的计量, 公允价值计量为投资者提供了有意义的、透明的财务信息, 有利于投资决策和企业间资源的优化配置, 停止使用公允价值计量会导致实务的逆转和削弱投资者对财务报表的信心。

(二) 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应加强职业判断

公允价值计量能够反映与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相关的可能获得的收益或可能存在的损失等风险, 可能获得或可能存在是对未来情况的估计, 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 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更多地依赖客观、公正的估计, 则应加强会计、审计和监管的职业判断, 包括如何评价会计职业判断的合理性以及在会计职业判断涉及的估计应考虑的因素等。我们也可以采取类似的方法加强审计职业判断。

(三) 进一步完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

金融工具的不断涌现和创新促使公允价值计量在国际社会广泛地使用, 我国在2006年之后再次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在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 我们非暂停使用公允价值计量, 但需要对市场非活跃性的判断、在非活跃市场下公允价值的估计和披露等方面进一步改进, 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四) 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应适度、谨慎地运用公允价值计量

中国准则强调适度、谨慎地引入公允价值, 主要是考虑中国作为新兴市场经济国家, 许多资产还没有形成活跃市场, 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固然重要, 但应以可靠性为前提, 如果不加限制地引入公允价值, 就有可能会出现人为操纵利润的现象。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6.

[2]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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