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书电子版

2024-12-09

劳动仲裁申请书电子版(16篇)

1.劳动仲裁申请书电子版 篇一

申诉人:xxxx

被申诉人:xxxx

请求事项

1、解除申诉人同被诉人xx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

2、裁令被诉人xx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向申诉人支付20xx年11月至今拖欠的工资96000元;

3、裁令被诉人xx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向申诉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1000元;

4、裁令被诉人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申诉人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50600元;

5、裁令被诉人xx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向申诉人支付20xx年1月至解除合同日拖欠的劳动保险金21000元;

6、裁令被诉人xx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向申诉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4000元;

7、裁令被诉人xx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向申诉人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6404元;

8、裁令被诉人xx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向申诉人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3005元;

9、两被诉人对上述所列各项诉请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自xx年1月16日年起即在被申诉人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xx年xx建设集团内部调整,申诉人所在部门名称变更为xx建设集团第六建筑安装劳务有限公司(后变更为xx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要求申诉人及所在部门所有工作人员同xx建设集团第六建筑安装劳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自20xx年1月开始,被诉人xx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即停止为申诉人缴纳社会保险,自20xx年11月开始,被诉人xx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又开始拖欠申诉人工资,20xx年,申诉人在工作期间受伤,被认定为九级伤残,被诉人xx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也未向申诉人支付各项工伤福利待遇。不得已,申诉人不得不向被诉人xx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被诉人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xx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向申诉人支付请求事项中所列各项仲裁请求。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特诉诸贵委,望裁如所请。

此致

敬礼!

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

20xx年x月x日

2.劳动仲裁申请书电子版 篇二

关键词:电子仲裁性,民事行为能力,电子代理人,可仲裁性,书面形式,电子签名

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对商事纠纷的解决机制提出了新挑战, 网上仲裁以其开放性、即时性和便利性特点满足了电子商务纠纷解决机制的需要, 逐渐成为电子商务纠纷的主要解决方式。2009年5月1日实施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网上仲裁规则》 (以下简称《网上仲裁规则》) 确立了电子商务纠纷可以申请网上仲裁的规定。

在传统仲裁法中, 商事纠纷各方同意将他们之间的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特定法律关系中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一切或某些争议提交仲裁, 必须签订书面的仲裁协议。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获得纠纷管辖权、排除其他纠纷解决机制的主要依据, 并成为仲裁裁决得以执行的保证。网上仲裁虽然采用了网络化的形式, 但其本质仍是仲裁程序, 既须符合传统仲裁法中关于仲裁协议的相关规定, 又要在表现形式上具有网络化特点, 即网上仲裁程序的全部或者主要环节———仲裁协议的订立须在互联网上进行。 (1) 这就是所谓电子仲裁协议, 是指通过网络以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形式所达成的将所涉争议提交仲裁的仲裁协议或通过网络以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形式所达成的电子合同中所载明的将所涉争议提交仲裁的仲裁条款。包括专门的电子仲裁协议和网上电子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两种形式。与传统仲裁协议相比, 电子仲裁协议无论是在实质要件还是形式要件方面都与现行法律存在着错位或脱节, 若不予以适当的协调和衔接, 必定影响着网上仲裁机制的发展和完善。本文拟从电子仲裁协议的实质有效性和形式有效性两方面出发, 就当事人的行为能力、电子代理人、意思表示真实一致、可仲裁性、书面形式、电子签名等问题展开论述, 试图找到解决的办法, 以支持电子仲裁协议的有效性, 维护和保障网络环境下仲裁制度的健康发展。

一、电子仲裁协议的实质要件

我国《仲裁法》第16条和第17条规定, 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一般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二是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三是仲裁协议内容合法;四是仲裁标的具有可仲裁性。电子仲裁协议须具备上述的各项实质要件方能有效成立, 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但由于电子仲裁协议是以电子数据交换 (EDI) 和电子邮件 (E-mail) 等数字技术手段签订或达成, 在适用传统仲裁协议的规定时存在冲突和矛盾, 笔者试图找到解决电子仲裁协议与传统仲裁法适用的最佳协调办法。

(一) 电子仲裁协议当事人的行为能力

我国《仲裁法》第17条明确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1958年订立于纽约的《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 (以下简称《纽约公约》) 第5条第1款第1项规定, 当事人依对其适用之法律有某种无行为能力情形的, 法院可以拒绝承认与执行依其仲裁协议作出的仲裁裁决。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第34条规定, 当事人缺乏行为能力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第36条规定当事人缺乏行为能力为拒绝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的理由。可见, 当事人具有行为能力是订立仲裁协议的必备要件。

电子仲裁协议的订立是在虚拟的网络环境中完成的, 面临着网络身份虚拟化和交易主体低龄化与当事人行为能力要求的冲突问题。

1、网络当事人的低龄化。

在网络虚拟空间进行交易时, 当事人双方无法进行面对面的实际接触, 只能通过网络传输的数字信息来获取交易对方的身份信息。这为未成年人提供虚假的个人信息、隐匿其真实身份参与网络交易提供了机会。在当前网络用户年龄日益呈下降趋势下, 现有的当事人民事行为能力制度在网络环境下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调整:

第一, 在网上仲裁领域建立电子身份登记制度和认证制度。在当事人提交网上仲裁申请书后, 将得到一个身份密码, 该身份密码用于识别申请人的身份, 一旦丢失应该由当事人及时告知, 否则出现冒用身份的情形由当事人承担风险。该风险提示必须在“网上仲裁协议”条款中对当事人进行特别提醒。同时可引入第三方认证制度, 如上海著名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易趣网与国家公安、金融等有关部门合作, 推出“实名认证”系统, 对交易者的身份信息及信用卡信息予以核实, 从源头上保证进入社区交易的每个会员的身份真实, 缓解网络身份虚拟化、交易主体低龄化与行为能力要求的冲突。

第二, 可适度放宽对电子仲裁协议当事人行为能力的要求, 承认限制行为能力人在与其能力相适应的范围内签订的电子仲裁协议有效。 (1) 如限制行为能力人与网络商家所签订的含有仲裁条款的电子商务合同对于该限制行为能力人而言属于纯获利益的合同, 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 则该合同有效, 其中的仲裁条款也有效, 对该限制行为能力人产生约束力。 (2) 如网络商家事后得知与之签订电子商务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 但如合同得到了该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的追认, 则合同仍为有效, 其中的仲裁条款亦为有效。 (3) 网络商家可以催告与之签订电子商务合同的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在一定期间内予以追认。若该法定代理人如期对合同进行了追认, 则该合同有效, 其中的仲裁条款亦有效。

2、电子代理人。

电子代理人, 是指不需要个人加以干预就能独立地用来启动某个行为, 对电子记录或履行作出回应的计算机程序、电子手段或者其他自动化手段。 (2) 网上交易的经营者借助电子代理人可以摆脱繁重、重复的程序性交易, 大大节省了交易时间和成本, 适应了电子商务快捷、高效的要求。有学者认为, 电子代理人仅仅是当事人借以进行意思表示的工具, 并非法律意义上的代理人, 不具有缔结电子仲裁协议的行为能力。 (3) 因此, 电子代理人产生的电子错误 (4) 对电子仲裁协议的效力不存在影响。

笔者也赞同电子代理人不具备传统法律意义上的代理人要件, 无独立的名义, 不享有独立的财产, 更无意思表示能力, 因此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 只是网上交易的经营者进行意思表示的一种工具, 但电子错误对电子仲裁协议效力仍存在影响。作为电子代理人的使用者———网上交易的经营者应当预见到电子错误产生的可能性, 并提供合理的检测和纠正电子错误的方法, 以便对方当事人能够及时发现错误, 避免或减少损失的发生。如果电子错误属于现有科技可以预见或能避免、克服的, 而使用者在使用电子代理人的同时却未提供合理的监测和纠正方法, 该电子错误的发生就不能视为意思表示错误, 应当推定对于业已成立的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仲裁协议符合使用者的意思表示, 该仲裁协议、仲裁条款为有效。如果电子错误的发生已经超出现有可以预见和所能避免、克服的范畴, 则该电子错误的发生还应当再作进一步的分析。如果电子错误仅发生在主合同中, 而主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的达成不存在电子错误, 那么根据仲裁条款独立性理论, 即使主合同因电子错误而归于无效或被撤销,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的法律效力不受该电子错误的影响。其次, 如果电子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本身是基于电子错误订立的, 使用电子代理人的一方当事人根本没有将争议提交仲裁庭或仲裁机构解决的意思表示, 双方当事人对于是否将争议交由仲裁机构或仲裁庭处理并未达成合意, 则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不成立, 因而也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 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一致

仲裁协议要求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一致, 是指订立仲裁协议的各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一切或某些争议提交仲裁, 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或重大误解的情形。电子仲裁协议大部分都包含在网上电子格式合同中, 即网上交易的经营者事先拟好一份电子格式合同, 交易对方只能在合同的尾部点击“同意”或“不同意”的按钮。在这种情况下订立的电子仲裁协议是否符合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一致的要件?笔者认为对于电子格式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效力不能仅仅因为其具有强制性而完全否认此类仲裁条款的效力。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基本肯定格式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效力, 并从仲裁条款的提示、仲裁地的选择、仲裁费用的分担等方面作出限制。

第一, 在交易对方获得其在线购买的物品前, 含有仲裁条款的格式合同必须首先呈现在电脑屏幕上, 使交易对方有机会了解该格式合同的内容。

第二, 提供电子格式合同的一方必须保证对方有足够的时间仔细阅读含有仲裁条款的格式合同, 并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在该合同的尾部点击“同意”或“不同意”。

第三, 电子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仲裁地应通过有颜色或大号字体突出, 提醒交易对方注意, 防止经营者利用其优势交易地位, 单方确定不合理的仲裁地, 损害对方的利益。

第四, 对于交易对方以仲裁地对其不利为由, 主张仲裁协议无效应慎重, 不能仅因为仲裁地对交易对方不利就全盘否定格式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效力。而应当将无效的范围限定在关于仲裁地的约定上, 并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新的仲裁地, 如当事人协商不成的, 由仲裁员选择合理的地点作为仲裁地。

第五, 对格式仲裁条款中关于仲裁费用分担的规定作出限制。如果经营者在电子格式合同中约定的机构仲裁, 给对方造成不合理负担的, 对方可以主张仲裁条款无效;如果主张仲裁条款有效, 则仲裁费用应由提供格式合同一方承担。

(三) 仲裁标的具有可仲裁性

我国《仲裁法》第2、3条对传统仲裁事项作出了规定, 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可以仲裁。但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属于仲裁范围。而网上仲裁事项由《网上仲裁规则》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即网上仲裁主要用于解决网络域名、电子商务争议, 也可适用于当事人约定的其他经济贸易争议。可见, 不管是传统仲裁还是网上仲裁, 均将具有商事性质的纠纷纳入了仲裁范围。

但有学者提出, 网上仲裁并不适合解决消费者的小额网上交易争议。主要理由:一是网上仲裁协议的效力往往会因此受到质疑。二是网上仲裁的费用对于小额网上交易消费者成本太高。笔者认为上述理由不应成为小额消费者进行网上仲裁的障碍。第一, 就其性质而言, 消费者网上交易争议属于商事纠纷, 是《网上仲裁规则》规定的网上仲裁范围, 具有可仲裁性。第二, 即使消费者在重大误解、疏忽大意或受欺诈、胁迫的情况下缔结的电子仲裁协议, 被认定为无效, 也不会影响网上仲裁的公正性, 更不能以此为由而将消费者网上交易排除在仲裁范围外。而且, 据欧洲委员会统计, 每年约有15%的消费者网上交易求助于替代性争议解决模式, 可见, 网上仲裁能满足消费者的此种需求。第三, 网上仲裁费用会随着技术的升级和使用范围的扩大逐渐降低。而且可以通过对仲裁费用负担的规定, 由具有过错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承担仲裁费用, 来减轻消费者的维权成本。

二、电子仲裁协议的形式要件

目前各国的仲裁法及有关的国际条约都约定, 仲裁协议应以书面形式订立为有效。由此引发了电子仲裁协的形式有效性的问题:其一, 电子仲裁协议是否符合仲裁协议的书面要求;其二, 电子签名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 书面形式

各国的仲裁法及有关的国际条约均要求仲裁协议采用书面形式主要是为了实现以下目的: (1) 统一仲裁协议的形式, 可加强各国在仲裁领域的国际合作, 防止有关国家对仲裁协议的形式作出过于严格的规定阻碍仲裁的发展; (2) 使仲裁协议各方知道订立仲裁协议的法律后果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 仲裁机构将书面仲裁协议作为启动仲裁程序的依据, 排斥法院或其他纠纷解决机构管辖; (4) 使仲裁协议的存在及其内容有确凿的证据, 以减少对其效力的争议。

随着计算机技术、互联网的发展和电子商务的迅速崛起, 仲裁协议的订立已由传统的纸面形式转向无纸的数据电文形式。如何协调数据电文形式与书面形式的矛盾?学者提出以下解决办法:

1. 修订《纽约公约》。

因《纽约公约》中规定的“书面形式”已成为电子仲裁协议得到承认和执行的障碍, 建议通过一份修改《纽约公约》第二条第二款的附加议定书, 向公约缔约国开放签署。虽然这是解决《纽约公约》与现实需求之间矛盾的最彻底的办法。但此种方法难度大、耗时费力且存在极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2. 扩大法律解释。

为适应实践发展的需要, 一些国家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扩大了书面形式的外延, 使之涵盖数据电文, 从而解决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如我国《合同法》第11条规定,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 (包含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此种方法虽然能解决部分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问题, 但随着科技的发展, 一旦出现新的技术形式, 就必须面临重新对书面形式进行解释的窘境。它只是一种暂时补救措施, 不能从根本上确立数据电文的法律地位。

3. 功能等同法, 将数据电文视同“书

面形式”, 只要载有仲裁协议的数据电文所含信息可以以备日后查用, 即视为满足仲裁协议的书面要求而有效。如《电子商务示范法》第6条第1款规定, 如果法律要求信息须采用书面形式, 或规定了信息不采用书面的后果, 那么只要一项数据电文所含信息可以调取以备日后查用, 即满足了该项要求。此种方法企图以数据电文与书面形式所具有的某种共性为切入口, 完全不顾两者在信息的调取、保存、固定以及提供方式的特殊性, 混淆了两种不同的仲裁协议表现形式, 亦不足取。

笔者建议, 基于数据电文的特性及发展趋势, 完全可以确立其独立的法律地位, 赋予以数据电文形式缔结的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与传统纸面形式相比, 数据电文具有以下特性:第一, 数据电文的缔约人的身份须依靠密码辨认或认证机构的认证, 而传统纸面形式的缔约人的身份可以通过签名来辨认和确定。第二, 数据电文是存储于计算机磁性介质上的一组数据信息, 对其调取、保存、固定以及提供须借助特定的设备, 具有无形性、易消失性和易改动性等特点。第三, 通过计算机网络, 采用标准化或格式化进行数据交换并自动生成的仲裁协议, 能否允许缔约人撤回、撤销意思表示, 也不能用传统纸面形式的意思表示撤回、撤销的规定予以调整。而且, 立法上将数据电文确立为仲裁协议的有效形式之一, 可解决各国对仲裁协议形式规定中的矛盾, 避免一国仲裁协议在另一国因书面形式的规定被认定为无效, 阻碍了仲裁裁决的执行, 有利于加强各国在仲裁领域的国际合作。

(二) 电子签名

一份有效的仲裁协议要求当事人对协议内容进行签名确认。可见, 签名使仲裁协议内容与特定的当事人联系在一起, 表明了文件的出处以及当事人对内容的承认。在传统交易中, 仲裁协议一般由当事人亲自签字或盖章, 以便能够确认签名人的身份, 并保证签字或盖章人认可仲裁协议的内容。当交易通过电子的形式进行时, 传统的手写签字和盖章无法进行, 只能依靠电子手段完成, 电子签名应运而生。电子签名, 是指在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存在, 依附于数据电文或在逻辑上与数据电文有关联的数据, 可以用以鉴别电文签署者的身份并表明签署者认可数据电文所含之内容。 (5)

电子签名能否满足传统法律关于仲裁协议的签署要求?电子签名是否具有与传统签名相同的法律效力?

根据1996年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第7条第1款规定 (6) , 一项有效的签名须具备表明身份、表示同意和具有可靠性功能。从目前来看, 电子签名已完全能够实现签名的上述法律功能, 应赋予其与传统签名同等的法律效力。首先, 电子签名技术能使签名具有独特性和难以伪造性, 很大程度上排除他人伪造签名的可能性, 能够确认签名主体的身份;其次, 电子签名是在签名人阅读仲裁协议内容之后作出的行为, 其在仲裁协议上签名, 表明其同意仲裁协议的内容, 能确认仲裁协议内容的完整和准确性;最后, 电子签名完成后, 能固定并保存, 将来可作为证据使用, 作为承担法律责任的证据。

根据功能等同原则, 承认电子签名与传统签名有同等法律效力已是大多数国家通行做法。我国也于2005年4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对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进行了确认, 这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网络信用危机, 加强了商事仲裁的安全。

三、结语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 为商事仲裁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网上仲裁制度的兴起为商事仲裁注入了新鲜血液, 能解决传统仲裁在处理网上争议方面的不便和不适的问题。目前, 网上仲裁方兴未艾, 与传统仲裁的法律规定存在着错位或脱节。本文仅从电子仲裁协议的有效性角度出发, 从实质性要件和形式要件两方面与现行法律进行协调和衔接, 企图为网上仲裁制度的发展提供正当的法律依据。本文所论及的电子仲裁协议的有效性问题只是网上仲裁法律制度创建的一部分, 非寥寥数字所能完成。笔者仍寄予以本文作为研究网上仲裁的一个开端, 使网上仲裁能作为一种新兴的替代性争端解决方式, 获得极强的生命力和远大的发展空间。

参考文献

[2]美国1999年《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第102条规定。

[3]邓杰.论电子仲裁协议的实质有效性[J].重庆邮电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07 (1) :43.

[4]美国1999年《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第214条第1款规定, 电子错误, 是指用户在处理信息时, 没有电子系统提供发现、改正或避免错误的合理方法所导致的电子信息中的错误。广义上的电子错误还包括不存在发现、改正、避免错误的合理方法而导致的错误。

[5]《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签名示范法》第2条的规定。

[6]1996年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第7条第1款规定:“如法律要求有一个人签字, 则对于一项数据电文而言, 倘若情况如下, 即满足了该项要求: (a) 使用了一种方法, 鉴定了该人身份, 并且表明该人认可了数据电文内容含的信息; (b) 从所有各种情况来看, 包括根据任何相关协议, 所用方法是可靠的, 对生成或传递数据电文的目的来说是适当的。”

[1]邓杰论电子仲裁协议的实质有效性[J]重庆邮电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07 (1) :41

[2]邓杰论电子仲裁协议的形式有效性[J]重庆邮电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07 (2) :39

[3]潘军, 黄立营在线仲裁与《纽约公约》之调和[J]重庆邮电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10 (1) :27.

[4]李虎在线国际商事仲裁法律问题研究[M]北京:民主法治出版社2005:183

[5]刘政推行网上仲裁的制约因素与路径选择[J]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 (3) :302

3.电子劳动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等 篇三

通过互联网,我被南方某公司聘为一种保健品的推销员。前不久按《劳动合同法》第七条提出的具体要求,我们签定了电子劳动合同。一旦发生纠纷,这类电子劳动合同能否得到法律的认可,它是否与其他劳动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笑颜

笑颜同志:

电子合同是在网络条件下当事人之间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通过电子邮件和电子数据交换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电子劳动合同作为电子合同的一种,具有电子合同的属性。我国《合同法》已将传统的书面合同形式扩大到数据电子形式。数据电子形式是书面合同形式的一种。《合同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其实质上赋予了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法》与《合同法》是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在特别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应适用普通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书面形式应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双方签订的电子劳动合同其内容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应同其他采用传统书面形式合同书一样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黑龙江大庆市:王景龙

遭遇工伤后,原工资福利待遇可享受多久?

袁仕友

编辑同志:

半年前,我因一起职业伤害事故导致左手残疾。从医院出院后,公司即以效益不好为由只发给我基本生活费。我认为明显不合情理,我应该享受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但不知具体该享受多长时间?

读者:李伟蒙

李伟蒙同志:

你的来信实际上涉及到停工留薪期如何确认的问题。所谓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并享受有关待遇的期限。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因此,正确计算停工留薪期,对保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十分重要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因此,关于评定职工伤残等级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当事人的时间,即为计算停工留薪期的结束时间——在此之前。职工享受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在此之后,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从来信反映的情况看,你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也应享受到你的停工留薪期结束之时,即你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你手里之日止。

4.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四

申请书

致:广州市天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现常住有效通讯地址:

被申请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注册地址:

现办公地址:

被申请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注册地址:

现办公地址:

第三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年龄:联系电话: 单位性质:联系电话: 单位性质:联系电话: 单位性质: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现办公地址:

仲裁请求事项(应简明、扼要并写明具体要求):

元。

事实与理由(应简明、扼要,请明确清晰陈述劳动关系状态,明确清晰地说明相应仲裁请求):

年 月 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工作,被申请人迟迟不与申请

人签订劳动合同,在申请人多次要求下才在 年 月 日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劳动者双倍的工资,申请人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的双倍工资为:元。会保险,请求被申请人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为申请人补交社会保险。班天,被申请人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全额支付加班费仅按工

被申请人在没有与劳动者协商的情况,强制让申请人签订离职证明,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提前解除

合同的应该提前日通知劳动者并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此致

广州市天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

二○一三年二月五日

附:

1、证据目录和证据材料;

5.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五

申诉人:杨小弟,男 ,51岁;住址:芜湖市弋江区商业街 造漆厂宿舍手机:153********* 被诉人:安徽施德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雅芙蓉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鸠江经济开发区官陡门路259号(中加学校对面福强路转方兴路即到)法定代表人:催志中,男,43岁,公司董事长手机:187*********固话:3******** 仲裁请求事项:

1.判令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9月份工资3591.97元;

2.判令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经济补偿金3000.00元;

3.判令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6-9月份双倍工资11878.86元;

4.判令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4个月社会保险金2000.00元;

以上四项费用共计20470.83元。

事实和理由:

崔小弟(申诉人)于2011年6月20日到安徽施德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雅芙蓉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被申诉人)工作,担任水电工一职,双方约定申诉人工资为3000元/月,并缴纳社会保险。

被申诉人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与申诉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未为申诉人缴纳社会保险(500*4个月=2000.00元),2011年9月31日被申诉人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被申诉人应支付申诉人6(1154.00元)、7(3310.77元)、8(3822.12元)、9(3591.97)月未与申诉人签定书面劳动合同4个月双倍工资23757.72元,扣除被申诉人已支付的6(1154.00元)、7(3310.77元)、8(3822.12元)月工资,被申诉人还应支付申诉人工资15470.83元。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被申诉人应向申诉人支付经济补偿金3000.00元。

至今,被申诉人仍未向申诉人发放9(2993.31)月份工资。

综上,申诉人在被申诉人单位认真工作,然而被申诉人却无视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违反法律规定未与申诉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已侵犯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法向贵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贵院依法裁决,以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附件:

一、申诉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申诉人6-9月份工资条;

三、申诉人离职证明;

此致

鸠江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6.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六

被申请人: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市__区___路___号。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___,职务:___

请求事项: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200元(月平均工资2600元*2)。

二、裁决被诉人向申请人支付___年6月至___年6月加班费共54455.15元,其中:1、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18670.34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4667.58元;2、休息日加班费24893.79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6223.44元。

以上二项合计:___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____年10月进入被诉人单位工作,任司机一职至今。____年12月28日,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申请人为总务部司机,约定申请人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为700元,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但事实上,被申请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处,星期六、日还要求我随时出车,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车均有打卡记录。为此,我多次找被申请人领导协商要求支付,被申请人均予以拒绝。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项和46条第1项的规定,我于__年__月__日以被申请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向被申请人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于被申请人拒绝支付我的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支付我的仲裁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___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签名)

7.劳动仲裁申请书电子版 篇七

当今时代国家实力竞争的本质是科技水平的较量, 人们愈发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国内专利申请数量大大增加, 而专利产品运用到实际生产的水平仍有待提高。将中文专利翻译成日文不仅有利于加强两国的技术合作, 而且可以提高我国的专利使用率。

专利翻译对翻译的严谨性要求甚高。专利申请书中科技术语和外来词汇较多, 单纯依靠专业领域词典或者网络词典而完全不了解专业知识, 无法准确翻译专利申请书。中国与日本同属汉语言文化圈, 两国语言中都有文字的使用。然而正是因为存在着这种特殊的内在联系, 在汉日翻译过程中容易产生翻译误区。

二、研究过程

专利高频词汇, 即在专利申请书中出现次数较多的词语。

为了调查中文专利与日文专利的异同, 笔者在中日专利查阅的网站“专利检索与服务系统”和“特許電子図書館”中随机抽取电子通讯领域相关的中日文专利各50篇, 对内容及格式进行对比。通过对比不难发现中日专利申请文件书写格式基本相同, 即发明专利申请部分正文由发明名称、摘要组成, 其中日文专利摘要包含课题和解决手段, 说明书部分由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及附图说明组成。

为了筛选高频词汇, 首先使用CAViewer将50篇PDF格式的中文专利样本进行文字识别, 利用ROSTCM6 软件将文字文本通过功能性分析分词, 生成包含所有专利词汇的txt格式新文本文件, 将该文件进行词频分析最终得到所需的高频词汇样本290个。

高频词汇主要分为名词和动词, 其中名词多为科技术语和专业术语。科技术语是指, 为了规范科学技术的发展、便于科技的发展推广及研究, 国家相关部门对形成的概念进行明确定义的词语。专业术语是相对日常用语而言的, 一般指某一行业的专有名称简介, 大多数情况为该领域的专业人士所熟知。

利用电子词典、网络词典以及电子通信领域汉日词典逐一翻译所得到的290个高频词汇, 经过汉日对译比较后得到的结果是多数汉语词汇对应一个以上的日语词汇。

三、专利高频词汇日译方法

中文专业词汇往往一词一义, 而日文专业词汇大致分为三种。一种是同一词汇在不同专业领域内含义不同, 比如「被り (かぶり) 」在纤纺专业意为“色泽不良”, 在摄影专业意为“灰雾, 走光”;一种是常用词语的专业化, 比如「めがね」日常用于表示“眼镜”的意思, 在机械专业却表示“梅花扳手”;还有一种是外来词汇, 日语中的外来词汇来自英语、德语、法语等等, 比如「メモリー」, 来自英语“memory”, 在计算机专业表示计算机的存储装置——存储器。这就需要译者准确把握原文含义, 选择出最为恰当的日文翻译。

在翻译专利高频词汇的过程中, 笔者总结出的翻译技巧如下:

1.出现在专利文本中的样本对象具有专业特性, 在翻译过程中, 需要根据其专业特性, 查阅该领域的专业词典, 排除不相关的日语词汇, 采用该领域惯用的专业词汇。

例如“交流”这个词语, 通常会翻译为「コミュニケーション」, 表示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但是在电子通信领域内, 通常是指“交流电压”, 因此应翻译成「交流」或者「交流電流」。

2.专利文本中科技术语较多, 很多作者会直接使用外来语来表示科技术语, 虽然方便但却影响了读者对文本的理解。很多外来词汇还未收录到日语词典中, 非该领域专业人士并不了解, 而汉字词的含义通常一目了然。因此在汉译日过程中, 当一个中文词汇对应一个日语汉字词和一个外来词汇时, 优先使用汉字词。但如果该专业领域内的惯用表达是使用这个词的外来词汇时, 应该将其翻译成外来词汇。

例如, “变压器”这个词既可以翻译成「変圧器」又可以翻译成「トランス」。「変圧器」作为汉语词汇含义一目了然, 而且又是电子通信领域常用的翻译方式, 所以对于“变压器”这个词, 选择汉语词汇的翻译方式。

“电容”有外来语「コンデンサー」和汉语词汇「電気容量」这两种翻译方式, 但是通过进一步研究能够发现「コンデンサー」虽然是外来语, 但是是电子通信领域通常使用的翻译方式, 所以译者在翻译的时候, 应该选择其外来语的翻译方式。

3 . 现代日语词汇主要有三种类型的语言文字构成:和语、汉语、外来语。和语是日本原有传统语言, 由假名和汉字组成, 汉语则由汉字组成。当一个中文词汇存在和语词汇、汉语词汇两种翻译方法时, 由于和语词汇词义偏向主观且表意较为广泛, 同时考虑到专利文本的书面性和严谨性, 因而多数情况下将其译成汉语词汇。

例如在查阅“保护”这个词, 存在汉语词汇「保護」、和语词汇「守る」两种翻译方式。但是「守る」还有“维护、防守、遵守、保持”的意思, 译成「保護」能够更加准确地体现出原文含义, 是最佳翻译方式。

4.中日同形词翻译可分为如下情况:同形同义、同形近义、同形异义和异形同义。这里主要说明同形近义词, 即翻译出的日语词汇是汉语词汇, 对应原样本对象的汉字, 但含义相近, 可能是原样本对象包含的语义范围更大, 也可能是翻译后的日语词汇包含的寓意范围更广, 需要译者深入研究对比, 或直接译成相同汉字的日语词汇, 或另外选取更加符合原意的日语词汇。

比如说翻译“输入”这个词汇, 通过查字典, 发现它表达“ (从国外) 进口”的含义时翻译成「輸入」, 而在电子通信领域内多表达“向电路等的设备中所送入的信号、能量等或向计算机送入的数据”的含义, 此时应翻译成「入力」。因此在翻译时需要结合上下文语境来判断是表达何种含义再选择合适的翻译方式。

四、结束语

专利申请书一般是较难理解的, 译者在充分掌握日语的基础上还应该尽可能多的掌握该领域的专业知识, 例如在翻译前多阅读几篇该专业领域内的专利申请书, 了解通用翻译规则。同时, 专利申请书的翻译要求严谨性和客观性, 译者不能掺杂个人情感, 同时还要忠实原文, 体会上下文语境, 才能翻译成符合日语表达习惯的专利申请书。

参考文献

[1]常楣.科技日语的翻译方法及翻译技巧[J].鸭绿江, 2015 (4) :1408.

[2]岳延红.科技术语构成及其翻译[J].当代教育论坛 (教学研究) .2010 (07) :127-128.

8.劳动仲裁申请书电子版 篇八

【摘要】在中文专利对外输出市场需求日益增长的国际背景下,申请人对专利翻译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由于日语和汉语中都有汉字的使用,因此在专利申请书汉译日过程中,常常出现词义的偏差和翻译误区。然而,微小的差异却可能严重影响专利阅读者的理解。本文以电子通信方向专利申请书中的高频词汇为研究对象,研究其汉译日翻译技巧。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电子通信方向专利翻译的准确性和严谨性,从而促进电子通信领域中文专利对外输出量的增加,促进科技交流。

【关键词】专利翻译 高频词汇 汉译日 电子通信

一、引言

当今时代国家实力竞争的本质是科技水平的较量,人们愈发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国内专利申请数量大大增加,而专利产品运用到实际生产的水平仍有待提高。将中文专利翻译成日文不仅有利于加强两国的技术合作,而且可以提高我国的专利使用率。

专利翻译对翻译的严谨性要求甚高。专利申请书中科技术语和外来词汇较多,单纯依靠专业领域词典或者网络词典而完全不了解专业知识,无法准确翻译专利申请书。中国与日本同属汉语言文化圈,两国语言中都有文字的使用。然而正是因为存在着这种特殊的内在联系,在汉日翻译过程中容易产生翻译误区。

二、研究过程

专利高频词汇,即在专利申请书中出现次数较多的词语。

为了调查中文专利与日文专利的异同,笔者在中日专利查阅的网站“专利检索与服务系统”和“特許電子図書館”中随机抽取电子通讯领域相关的中日文专利各50篇,对内容及格式进行对比。通过对比不难发现中日专利申请文件书写格式基本相同,即发明专利申请部分正文由发明名称、摘要组成,其中日文专利摘要包含课题和解决手段,说明书部分由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及附图说明组成。

为了筛选高频词汇,首先使用CAViewer将50篇PDF格式的中文专利样本进行文字识别,利用ROSTCM6 软件将文字文本通过功能性分析分词,生成包含所有专利词汇的txt格式新文本文件,将该文件进行词频分析最终得到所需的高频词汇样本290个。

高频词汇主要分为名词和动词,其中名词多为科技术语和专业术语。科技术语是指,为了规范科学技术的发展、便于科技的发展推广及研究,国家相关部门对形成的概念进行明确定义的词语。专业术语是相对日常用语而言的,一般指某一行业的专有名称简介,大多数情况为该领域的专业人士所熟知。

利用电子词典、网络词典以及电子通信领域汉日词典逐一翻译所得到的290个高频词汇,经过汉日对译比较后得到的结果是多数汉语词汇对应一个以上的日语词汇。

三、专利高频词汇日译方法

中文专业词汇往往一词一义,而日文专业词汇大致分为三种。一种是同一词汇在不同专业领域内含义不同,比如?被り(かぶり)?在纤纺专业意为“色泽不良”,在摄影专业意为“灰雾,走光”;一种是常用词语的专业化,比如?めがね?日常用于表示“眼镜”的意思,在机械专业却表示“梅花扳手”;还有一种是外来词汇,日语中的外来词汇来自英语、德语、法语等等,比如?メモリー?,来自英语“memory”,在计算机专业表示计算机的存储装置——存储器。这就需要译者准确把握原文含义,选择出最为恰当的日文翻译。

在翻译专利高频词汇的过程中,笔者总结出的翻译技巧如下:

1.出现在专利文本中的样本对象具有专业特性,在翻译过程中,需要根据其专业特性,查阅该领域的专业词典,排除不相关的日语词汇,采用该领域惯用的专业词汇。

例如“交流”这个词语,通常会翻译为「コミュニケーション」,表示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但是在电子通信领域内,通常是指“交流电压”,因此应翻译成「交流」或者「交流電流」。

2.专利文本中科技术语较多,很多作者会直接使用外来语来表示科技术语,虽然方便但却影响了读者对文本的理解。很多外来词汇还未收录到日语词典中,非该领域专业人士并不了解,而汉字词的含义通常一目了然。因此在汉译日过程中,当一个中文词汇对应一个日语汉字词和一个外来词汇时,优先使用汉字词。但如果该专业领域内的惯用表达是使用这个词的外来词汇时,应该将其翻译成外来词汇。

例如,“变压器”这个词既可以翻译成「変圧器」又可以翻译成「トランス」。「変圧器」作为汉语词汇含义一目了然,而且又是电子通信领域常用的翻译方式,所以对于“变压器”这个词,选择汉语词汇的翻译方式。

“电容”有外来语「コンデンサー」和汉语词汇「電気容量」这两种翻译方式,但是通过进一步研究能够发现「コンデンサー」虽然是外来语,但是是电子通信领域通常使用的翻译方式,所以译者在翻译的时候,应该选择其外来语的翻译方式。

3.现代日语词汇主要有三种类型的语言文字构成:和语、汉语、外来语。和语是日本原有传统语言,由假名和汉字组成,汉语则由汉字组成。当一个中文词汇存在和语词汇、汉语词汇两种翻译方法时,由于和语词汇词义偏向主观且表意较为广泛,同时考虑到专利文本的书面性和严谨性,因而多数情况下将其译成汉语词汇。

例如在查阅“保护”这个词,存在汉语词汇「保護」、和语词汇「守る」两种翻译方式。但是「守る」还有“维护、防守、遵守、保持”的意思,译成「保護」能够更加准确地体现出原文含义,是最佳翻译方式。

4.中日同形词翻译可分为如下情况:同形同义、同形近义、同形异义和异形同义。这里主要说明同形近义词,即翻译出的日语词汇是汉语词汇,对应原样本对象的汉字,但含义相近,可能是原样本对象包含的语义范围更大,也可能是翻译后的日语词汇包含的寓意范围更广,需要译者深入研究对比,或直接译成相同汉字的日语词汇,或另外选取更加符合原意的日语词汇。

比如说翻译“输入”这个词汇,通过查字典,发现它表达“(从国外)进口”的含义时翻译成「輸入」,而在电子通信领域内多表达“向电路等的设备中所送入的信号、能量等或向计算机送入的数据”的含义,此时应翻译成「入力」。因此在翻译时需要结合上下文语境来判断是表达何种含义再选择合适的翻译方式。

四、结束语

专利申请书一般是较难理解的,译者在充分掌握日语的基础上还应该尽可能多的掌握该领域的专业知识,例如在翻译前多阅读几篇该专业领域内的专利申请书,了解通用翻译规则。同时,专利申请书的翻译要求严谨性和客观性,译者不能掺杂个人情感,同时还要忠实原文,体会上下文语境,才能翻译成符合日语表达习惯的专利申请书。

参考文献:

[1]常楣.科技日语的翻译方法及翻译技巧[J].鸭绿江,2015(4): 1408.

[2]岳延红.科技术语构成及其翻译[J].当代教育论坛(教学研究).2010(07):127-128.

[3]刘春发.日译汉中基于科技日语外来词词汇特点的词义选定[J].上海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2(4).

9.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九

被申请人:海口xxx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住址: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中山南路水果市场二楼

法定代表人:xxx

申请事项:

1、请求确认自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5月18日期间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2、被申请人依法为申请人补缴自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5月18日期间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五项保险,具体数额由社会保险征稽部门确定;

3、请求被申请人依法向申请人支付自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3月13日期间加班工资人民币111384元〔12x(『850÷21.75』x10x3)+(『850÷21.75』x104x2)〕;

4、请求被申请人依法向申请人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23045元1471+(8x2x『1471÷21.75』)x11〕;

5、请求被申请人依法向申请人支付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人民币54470元1471+(8x2x『1471÷21.75』)x13x2〕。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9月15日经人介绍,入职被申请人处工作,工种为环卫工。在职期间,申请人每天均严格遵守被申请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尽心尽责,按时上午7.00-11.00、下午16.00-20.00上下班。在水果市场交易旺季,为了完成当日工作任务,每天均不得不工作至20.00后才可下班;从来没有节假日,也没有休息日,这样的工作状态一直持续至20xx年3月12日。

20xx年3月12日下午,被申请人突然口头通知申请人“水果市场内的路面正在整修,用不了那么多人,你明天暂时不要来上班了,两个月后等路面整修完毕后再回来上班”。一个月后的20xx年4月27日,申请人询问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邱天灼何时能回来上班,他讲“路面还未修好,暂时还不能上班”。之后,见到工友的工作量多时,申请人就主动与他(她)们一起参加劳动。至20xx年5月18日,因为路面已经修好,申请人再次询问被申请人何时能上班,得到的答案却是“路搞好了,不用人了”!至此,申请人被被申请人强行辞退。

自20xx年9月15日至2xxx年5月18日,申请人在为被申请人兢兢业业工作的这些年里,被申请人即没有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从未给申请人购买过任何种类的社会保险,更没有向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申请人为此曾多次向被申请人主张合法权益,要求被申请人为申请人交纳社会保险费及加班工资,但是均未果。

综上,鉴于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迫于无奈,申请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决定依法向贵委提起劳动仲裁,恳求贵委依法支持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

此致

海口市琼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10.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十

____村__巷__号 电话:13________x

?鼎大厦

__号)

法定代表人:陈__ 电话:0355-7______ 136________

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工资____元;

2、支付克扣申请人应得出差补贴及申请人出差垫付款____元;

3、支付经济补偿金__个月(每月工资____x元,工资报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____x元;

4、被申请人承担劳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__年9月正式到被申请人____x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上班,担任其副总经理一职,当时由于公司经营不规范,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人在职期间兢兢业业为公司出谋划策,在总经理审批后举办了一系列活动使公司逐步从最初的几辆车发展到现在的七十余辆车。

今年又为公司完成春运,由于公司新车上牌耽误等原因,导致没有按预约的时间到达,预定任务为__x万元,实际回收__x万元,除去费用,不算来回载客赢利,每台车的净利仍能达到__万元,对于这样的利润对于被申请人____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来说,还是史无前例的,但被申请人却以此为原因克扣我的工资、补助、应报销的业务款项不予发放。

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诉讼贵处,请求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11.美国电子工程专业介绍与申请 篇十一

在美国绝大多数大学的研究生院中也都设有电子工程专业,毕业生就业前景不错。在美国电子工程专业属于工程学院(School of Engineering)。美国大学各个工学院中的电子工程专业入学条件基本上大同小异,申请电子工程专业的研究生一般需要具备如下条件:

1.参加标准化考试。语言考试要考托福,能力考试要考GRE。一般而言,申请者的TOEFL成绩不低于600分,TWE成绩不低于4.0。GRE成绩是必需的,一般而言,申请者的GRE作文成绩不低于4.0分,语文部分最好在600分(满分800)以上,数学部分比较简单,对于学电子工程专业的大多数中国学生而言,只要仔细一些,GRE的数学部分都可以考到满分800分。

2.本科成绩单。本科成绩单要有中、英文两份,要加盖学校公章。一般本科成绩单用GPA(Grade Point Average)衡量,申请美国的电子工程专业的研究生GPA一般要在3.0以上,如果你想申请美国著名大学的电子工程专业的研究生,你的GPA最好在3.5以上。

3.入学申请表。申请表格各大学基本相同,申请者要如实正确地填写。

4.学士学位和导师的推荐信。在申请时要提供学校的学历证明,申请者必须要具备学士学位或学士学位以上的学历。推荐信的数量由你所申请的学校决定。一般而言,申请者要提供3封推荐信,推荐信由教过你的教授写。

5.个人陈述。即Personal Statement,简称P.S.。申请者在写个人陈述时要充分表达自己对电子工程专业的热爱以及尽量详细描述自己在这个领域感兴趣的科研题目。

下面是2005年电子工程专业前十大学简介:

麻省理工学院(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School of Engineering)

麻省理工学院(MIT)1865年创建于波士顿,1961年迁到现在所在的坎布里奇,是一所私立大学。虽然后来增设了人文、社会科学等系科,但该学院仍保持了其纯技术性质的特色,主要培养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其办学方向是把理论科学和应用科学的教育与研究结合起来。

MIT在电子工程方面与斯坦福和伯克利并列第一,在很多领域都是先驱地位,其老大地位的确没有其他学校可以撼动,只是在最新的发展上面似乎没有很好的成绩,将来还能不能坐稳老大位置很难说。MIT的课程难度和竞争压力是非常出名的,比较适合那些敢于挑战自己、身体又非常棒的同学。

地址:77 Massachusetts Avenue

Cam-bridge, MA 02139

网址:http://web.mit.edu/engineering/

E-mail:mitgrad@mit.edu

申请网址:http://web.mit.edu/admissions/www/graduate/applications/

斯坦福大学(Stanford University, School of Engineering)

斯坦福大学,创立于1891年。斯坦福大学位于信息世界的心脏地带——硅谷。加州宜人的气候、美丽的风景以及33.1平方公里的校园面积使得 Stanford堪称学习的天堂。特别是在计算机科研方面,斯坦福无论在理论、数据库、软件、硬件、AI 等各个领域都是实力强劲的顶级高手。

有了硅谷的区域优势,斯坦福在电子工程领域并列第一,不足为奇。但是由于每年招收和毕业的博士极多,让人担心它的学术能力。实际上斯坦福近几年足以赶超MIT,其技术能力和核心研究始终处于前沿。大多数中国同学到了那边以后都能找到理想的工作,因此比较适合喜欢创业或者应用创新的同学。

地址:Terman Engineering Center,

Room 214

Stanford, CA 94305-4027

网址:http://soe.stanford.edu/

E-mail:ck.gaa@forsythe.stanford.edu

申请网址:http://apply.embark.com/grad/stanford

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Berkeley, School of Engineering)

加州大学伯克里分校建于1868年,坐落在东岸隆起的山坡下(是加州大学的原校址),距海港约有5公里,占地1232英亩,是世界上学习、研究和公众服务最大的中心之一,有30000多学生,其中研究生超过8500。据一项最近的调查,伯克利已经成为美国大学生最向往的研究生院,高居榜首,其申请的难度也非常之高。

UC Berkeley在电子工程领域与麻省理工和伯克利并列第一,但综合能力却不是非常的强(特别是在系统方面很一般)。不过由于在VLSI集成 (Very Large Scale Integration)方面非常先进和成熟,因此被视为第一也有一定的道理。中国理科学生去的很多,是理想的留学地之一。

地址:320 McLaughlin Hall

Berkeley, CA 94720-1700

网址:http://www.coe.berkeley.edu/

E-mail:gradadm@uclink.berkeley.edu

申请网址:http://www.grad.berkeley.edu/nav/forms.shtml

伊利诺伊斯大学厄巴纳香槟分校(University of Illinois-Urbana-Champaign, School of Engineering)

伊利诺伊斯大学厄巴纳香槟分校成立于1867年,占地1,450英亩,位于伊利诺伊斯州的双子城——厄巴纳及香槟市。该州的密歇根湖是闻名世界的美国五大湖之一,自然景象令人叹为观止。该大学与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密歇根大学是所谓的美国公立大学“三巨头”。

UIUC在半导体物理、电机、电磁、系统方面都非常强,出了很多电子工程界的牛人,拥有很多其他学校没有的研究方向,对整个领域贡献很高,比较适合那些不确定自己研究方向或者喜欢综合研究方向的同学。UIUC排名不是第一的主要原因是学校的综合排名不那么高。

地址:1308 W. Green

Urbana, IL 61801

网址:http://www.engr.uiuc.edu

E-mail:engrap@uiuc.edu

申请网址:http://www.oar.uiuc.edu/prospective/grad/applygr.html

普林斯顿大学(Princeton University, School of Engineering)

普林斯顿大学建于1746年,位于美国新泽西州普林斯顿小镇(费城和纽约之间),是美国东北部著名的“常春藤联盟”大学的“三巨头”之一。作为全美第四间最古老的学府,普林斯顿大学在学术和资源方面都名列前茅。它拥有著名的教授学者,数量巨大的校友捐款,世界领先的核能实验室,以及四百五十万册藏书。

普林斯顿的电子工程在理论方面很强,特别是在半导体、DSP和通信方面,而在VLSI和IC方面就很一般。总体来讲,普林斯顿的研究氛围是上述学校中最好的,非常适合喜欢安静环境搞研究的同学。由于工程学方面总体排名不高,普林斯顿的电子工程有受外界冷落的倾向。

地址:C230 Engineering Quadrangle Princeton, NJ 08544-5263

网址:http://www.princeton.edu/~seasweb

E-mail:无

申请网址:http://gso.princeton.edu/admission/e2/index.html

密歇根大学(Michigan University-Ann Arbor, School of Engineering)

密歇根大学是美国最早设立的公立大学之一。自1817年创立以来,至今已有180年的历史。密歇根大学法学院以环境优美著称,坐落在安娜堡城市(Ann Arbor)的学府,和整个城市是融为一体的。

密歇根大学工学院比较奇特的地方在于它的电子工程专业和计算机专业是合二为一的,所以这里的计算机偏硬件,在硬件方面特别强。综合起来讲,由于是老牌名校,密歇根各方面都很强,几乎没有什么弱项,只是比较中规中矩,所以没有UIUC那么出彩。值得一提的是,密歇根在奖学金方面出手很大方。

地址:Robert H. Lurie Engineering Center Ann Arbor, MI 48109-2102

网址:http://www.engin.umich.edu/students/prospective/graduate/admissions/

E-mail:grad-ed@engin.umich.edu

申请网址:http://apply.embark.com/Grad/umich/Rackham/

加州理工学院(California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School of Engineering)

加州理工学院创建于1891年,坐落在加州巴萨迪那市(Pasadena),在洛杉矶东北方约十英里处。加州理工的师资力量非常雄厚,所有的课程都由教授来教。相对于其他学校来讲,加州理工学院简直是袖珍型的:学生数才不过两千人。

在加州理工学院学习是非常辛苦的。在南加州明媚灿烂的阳光中,迪斯尼、好莱坞等娱乐胜地以及洛杉矶近在咫尺,竟有加州理工学院的学生四年都没迈出过他们124英亩的校园一步。该校每年将近20%的淘汰率(包括辍学和转校)是其他众多名校都比不上的。

由于学校太小,而且不像普林斯顿那样强调理论,所以加州理工对整个电子工程界影响不大。只是由于整体工程学的排名很高,所以实力很强。

地址:1200 E. California Boulevard

Pasadena, CA 91125-4400

网址:http://www.gradoffice.caltech.edu

E-mail:gradofc@its.caltech.edu

申请网址:http://www.gradoffice.caltech.edu/admissions/application.htm

康奈尔大学(Cornell University, School of Engineering)

康奈尔大学是由埃兹拉·康奈尔于1865年创立的一所私立大学,位于纽约州芬戈尔湖地区,是美国常青藤八大盟校之一。康奈尔大学在美国私立大学排行榜的排名也非常靠前,从来不出前十名。该校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和专业人员在内共19000人。

康奈尔大学由于在理论计算机方面一直是顶级高手,所以电子工程整体上实力强劲。与密歇根大学相似,该校也是综合实力很强,但十分中规中矩,没有太弱的地方。

地址:242 Carpenter Hall

Ithaca, NY 14853

网址:http://www.engineering.cornell.edu

E-mail:gradadmissions@cornell.edu

申请网址:http://www.gradschool.cornell.edu

南加州大学(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 Andrew & Erna Viterbi School of Engineering)

南加州大学成立于1880年,位于洛杉矶市中心,是美国西部规模最古老的世界知名学府,它是一所拥有丰富设备、优良教学资源,出色课程安排的私立大学,同时也是Association of Pacific Rim Universities的一员。南加州大学是获得美国联邦政府给予“研究与发展”经费最多的十所美国私立大学之一。

南加州大学的电子工程整体上非常强,一直以来备受好评。其排名不那么高的主要原因仍然是学校整体排名不高。南加州的学习条件也非常好:工学院每位教授的平均研究经费,全美排名第一(US News & World Report, 2004);拥有全球知名的计算机及通讯发展研究中心“Information Sciences Institute (ISI)”;目前是全美同时拥有两个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 (NFS) 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s 的四所美国大学之一。

地址:University Park, Olin Hall 200

Los Angeles, CA 90089-1450

网址:http://www.usc.edu/dept/engineering

E-mail:engrgrad@usc.edu

申请网址:http://www.usc.edu/dept/admissions/grad

普渡大学(Purdue University-West Lafayette, School of Engineering)

普渡大学西拉法耶分校始建于1869年,位于印第安那州的西拉法耶,是一所历史悠久的公立大学。该校强大的工科实力和良好的管理专业都使得该大学在美国甚至世界上都享有盛名。

普渡在电子工程方面一直非常不错,只是由于最近几年的发展有些停滞才排名落后。总体来讲,普渡的落后应该是暂时的,假以时日应该会恢复。普渡是中国学生的好去处:中国学生很多,对中国学生很友善,没有什么成见,给的奖学金也不少。

地址:400 Centennial Mall Drive,

Room 101

West Lafayette, IN 4790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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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电子手术申请单的流程设计与应用 篇十二

关键词:电子手术申请单,调用流程,HIS

0前言

我院已经完成了医院信息系统(HIS)、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S)、影像归档和通讯系统(PACS)等系统的上线运行工作,90%的日常工作实现了无纸化办公[1,2]。随着手术麻醉系统的上线,要求手术申请单电子化,没有手术基础数据的提供,手术麻醉系统就无法实施。另一方面,医护人员的日常工作非常繁忙,医生在照顾患者、查房、书写电子病历等工作的同时,还要安排院内外会诊、门诊出诊等工作;护理人员在完成基础护理的同时,又要参与手术室传递手术申请单、核实、查对等工作。从减轻医护人员的工作量角度,实现手术申请单电子化势在必行。

现有的手写手术申请单要求临床医生手工书写2份,交科室主任审核签字后,一份留在科室专人管理存档以备查阅,另一份由护士送到手术室进行手术排班使用。手工单按先后顺序书写患者姓名、手术名称、主要诊断等信息。要求填写申请单的排班医生必须清楚每位病人的一般基础医疗信息、病情、特殊手术器械的合理使用;还要掌握传染病携带、高危人群等有特殊病情的患者情况。

1 电子手术申请单的调用流程设计

为减少医生开医嘱时频繁开关程序菜单,减少进出菜单带来的不便,我院采取将电子手术申请单嵌套于HIS医生开新医嘱中。在开临时医嘱时,点击手术申请单按钮,直接弹出手术申请单界面。界面具体内容包括主要诊断、主要手术名称、次要手术名称、手术医师、第一助手、第二助手、备注、手术时间、麻醉方式等。具体调用流程如下:

(1)主要诊断。手术室排班时,麻醉师、洗手护士需要准确了解患者的病情,对主要诊断的获取结果要求准确并且一目了然。电子病历的标准化,使我们在主要诊断处直接调用电子病历中病案首页的主要诊断名称成为可能。我院医务部要求接诊医生对入院患者在24 h之内必须完成病案首页的书写。如遇到急诊患者,病案首页中的内容未来得及填写,医生也可根据接诊信息在手术申请单的主要诊断处直接填写,填写内容回传到病案首页中。直接调用病案首页的主要诊断名称,减少了医生手工敲入的出错率,提高了工作效率。

(2)主要手术名称。随着医学模式、医学技术的不断更新与发展,新的疾病和诊断也随之不断更新出现,这就给很多医学名称的规范制定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医生在ICD-9或ICD-10中的手术名称字典中经常找不到相应的手术名称,不是相差太远就是不够具体。如左乳腺手术,在国家提供的字典中只有乳腺手术,没有具体的部位,直接手工敲入又不符合国家标准。针对这种情况,采取先调用ICD-9或ICD-10中的手术名称编码,然后在手术名称处进行细化性修改,使手术名称更加具体,减少手术出错率。

(3)主要手术医师、第一助手、第二助手。采用录入拼音字头直接调取人事字典中的医师名字。对于外请专家、实习医生通过录入汉字的方式书写。

(4)手术时间。一般手术是今天安排明天的手术,所以系统自动将手术时间默认为第二天早上8:00,手术申请医师也可以根据患者的情况选择合适的时间。

(5)麻醉方法。根据患者病情需要,从下拉列表中选择在麻醉字典中维护好的麻醉方式。

(6)加急。在通知单中还设置了勾选该手术是急诊或是择期、正台或是加台,使手术室护士安排手术时能一目了然。

(7)备注。在手术之前手术医生要求手术室准备一些特殊的手术器械,如血浆或者要求手术安排在特定的手术间等。这部分内容填写在备注信息栏中。备注内容列表中详细列出可能要求的备注信息,医生根据需要点选其中的内容。对于列表中没有的内容,在手写栏中录入。在手术申请单确认无误后,系统自动将点选后的备注内容及手工栏的内容整合后上传。

(8)审核。电子手术申请单提交后,由科主任进行审核处理。根据病人的病情或手术器械等要求进行审核。确认审核后将手术申请单上传到手术室。

(9)回传。手术室根据系统中显示的手术数量、手术类型及手术特殊要求等信息安排好手术台序、手术间、手术病区、麻醉方式、洗手、巡回护士等。手术室的排班结果在下午4:00回传到各临床科室,临床医生从病区的系统中可看到次日手术安排的具体情况。

2 效果

(1)减轻了医护人员的工作负荷。多年来,手术室护士将44个病区的手术申请单收集齐后,手术室护士长安排次日手术,手术安排后由专人电话告知每个临床科室的手术安排情况及病人应送哪个手术室,再将手术回执单送回各临床科室。这些都造成临床一线的护理人员工作负荷加重,甚至出现忙乱,增加了安全隐患。实行电子手术申请单后,上述流程实现了信息化,为护理工作节省了劳动力和时间,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避免了人力资源的浪费[3,4,5]。

(2)提高了患者信息的准确率。电子化手术安排,避免了以前手写的通知单上病人的姓名、住院号、性别等信息与病历上不一致,大大减少了字迹模糊可能产生的差错,避免了医疗事故。减少医生书写临床病史等的重复工作,提高效率,任何过程和步骤都有迹可循,减少出错率。

(3)减少医护之间的争执和误会。手写手术申请单时,有时发生手术医生迟开或漏开手术通知单,或者是手术室护士收漏手术通知单,以致次日的手术没有安排,出现这样的错误难以查明责任,这样就容易引起手术室与临床科室之间的争执,严重影响了护理服务质量。实行电子手术申请单安排后,电脑系统上设置障碍,限制了手术申请单发送的时间,而且保存了原始手术申请与发送到手术室的时间,如果某一环节出现错误,都能在电脑上了解得清清楚楚,分清责任,减少了手术室与临床医生之间不必要的误会[6,7]。

3 结论

电子手术申请单的顺利上线,为下一步的手术麻醉系统的上线铺平了道路。使医生彻底从手工申请单的繁琐步骤中解脱出来,为医生提供了更多手术安排的信息,使医生能更合理安排工作。减少人力资源的浪费,缩短了工作流程,减少工作延误,改进工作方法,从而保证各班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强了手术室和临床医生的联系和沟通,增强了医护间的合作。

参考文献

[1]邱永进,叶永斌,陈兆军.电子申请单在医院信息化中的新探索[J].中医药管理杂志,2009,17(6):567-568.

[2]杨晓宇,王建国.PACS/RIS与HIS集成中电子申请单的设计与应用[J].中国医疗设备,2008,23(9):27-28.

[3]陈文平.计算机在手术室管理中的应用[J].现代医院,2006,6(3):118-119.

[4]吴云.医院内部电子申请单流程优化初探[J].中医药管理杂志,2011,(7):675-677.

[5]冯贞贞,郑西川.医院电子申请单预约及排程模型优化设计分析[J].中国医疗器械杂志,2011,(2):113-116.

[6]罗桂元,马育璇,李文姬,等.利用信息化系统进行手术安排的体会[J].当代护士,2007,9(9):105-106.

13.怎么申请劳动仲裁与申请书 篇十三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它正 当理由超过上述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除外。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并应载明 下列事项: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14.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本 篇十四

申请人:,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委托代理人:

住址:

被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

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8140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760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76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400元,护理费10000元;住院伙食费2400元;返还押金5000元,合计人民币1384000元。

2、被申请人承担仲裁费。

事实和理由:

2003年5月9日,被申请人聘请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工作,从事司机兼送货员的工作,工资加提成约2200元/月。2004年5月10日19时左右申请人驾驶粤A55246号货车从广州至高州路段经阳春市,往电白县沙琅镇方向行驶时发生交通事故。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5年4月6日认定为工伤,2007年4月3日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九级伤残。

第一次医疗终结时间至2005年2月10日止,第二次医疗期从2006年4月4日起至2006年5月4日止,所有的医疗费都是由被申请人支付了,但从2004年5月直至现在2007年5月30日没有给申请人支付工资,每次找被申请人要求支付工资时,被申请人却要求申请人写借条借钱用于平时的生活开支,现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81400元(2004年5月至2007年5月30日)。由于被申请人没有给申请人缴纳工伤保险费,所以被申请人还要支付申请人工伤保险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7600元(2200元/月×8个月);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7600元(2200元/月×8个月);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400元(2200元/月×2个月);申请人住院、治疗10个月都是由申请人老婆进行护理,应该支付护理费10000元(1000元/月×10个月);申请人住院共计80天应该支付住院伙食费2400元(80天×30元/天),被申请人还应该返还押金5000元;合计人民币1384000元。

现具申请,请求你委依法仲裁。

此呈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15.工伤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十五

被申请人:xx市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xx路xx号,法定代表人:xxx

请求事项:

1、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一次性工伤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护理费、伙食费、医疗费、鉴定费及交通费等费用,总计xx元(详见赔偿清单)。

事实与理由:

xx年xx月xx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工厂从事xx工作,月工资为xx元,但申请人并未收到任何形式的合同原件或副本,被申请人也并未帮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xx年xx月xx日,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厂内操作机床过程中,由于意外,导致右手严重受伤。事故发生后,申请人被送到xx人民医院治疗,经诊断:右中指环指毁损伤。经过xx天治疗后,申请人出院,xxx人民医院出具医疗证明书,建议申请人继续治疗一个月,休息两个月。xx年xx月xx日,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xx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后经xx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鉴定为十级伤残。在此期间,被申请人除了支付申请人xxx元的医疗费外,其他的如一次性工伤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护理费、伙食补助费及交通费等共计xx元费用,被申请人一概不予支付。以上事实由门诊病历、xx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xxx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等证据证明。

综上所述,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因工致残,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申请人应足额赔偿申请人的经济损失。因此,为了维护自身权益,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请贵会依法裁决。

此致

敬礼!

xx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16.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十六

申 请 人: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经常居住地住址

户口所在地住址

户口性质 现工作单位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电 话

被 申 请 人单位名称

企业性质 企业类型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请求事项:

1、裁决被诉人继续履行与申诉人之间的劳动合同;

2、裁决被诉人补发申诉人自其xxx8年9月27日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至开始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工资。(以每月人民币24600 元计);

3、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自其xxx8年9月27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至被诉人开始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之日期间的工资(以每月人民币24600 元计)的25%的补偿金;

4、裁决被申诉人因未按照法律规定与申诉人签订劳动合同所应该从xxx8年9月1日起至仲裁结束之日向申诉人支付双倍工资。(以每月人民币24600 元计)。

事实和理由:

xxx8年8月1日,申诉人到被申诉人处上班,担任被申诉人供应链部国际采购经理职位,根据被申诉人向申诉人所发的电子邮件录用通知中确认:月薪24000万元,另每月报销600元手机费。xxx8年9月28日,在没有任何法定理由和提前通知的情况下,被申诉人单方面决定与申诉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实际上,被申诉人也并未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为申诉人签订劳动合同,使申诉人的实际利益受到很大损失。为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申请劳动仲裁,希望能够得到贵仲裁委员会的支持。

此致

北京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xxx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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