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研究论文(精选8篇)
1.财政研究论文 篇一
三、认真实施正确的工作思路
1. 坚持正确的工作指导思想
端正科学发展观,所面临形势越复杂,县区财政企业便越要讲究发展的科学性,树立与时俱进的科学工作理念,采取“科级公务员轮训”、“网上在线学习”、“‘菜单式’学习”等多样化的学习方式,逐步提升财政干部务实创新的能力、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应对挑战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以及促进企业发展、社会和谐的能力;重视和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将财务管理始终定位为财政企业工作的主要任务,加大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企业外向型经济发展,重视担保体系建设,实现中小企业融资产品多元化;加强勤政廉政教育,要求各级管理者和工作人员都能够真正服务于领导决策和基层企业;创新财政资金管理,特别是要针对当前经济形势,创新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比如资金整合、项目跟踪、项目考核、项目招投标、项目公示、专家评审、项目库等,重点跟踪财务管理,及时反馈跟踪信息,提升财政资金管理效益。
2. 提高县区财政企业财务信息质量
目前,县区财政企业的财务会计信息工作已成为财政部门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如何提高企业财务信息质量,其主要通过采取如下方式:
构建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其中要完善政府部门间协调工作以及财政部门与其他部门间的协调工作,要确保财务报表数据的规范性和真实性,同时要提高企业财务报表质量和进度;构建财政企业专管员参与机制,以建立健全财政企业监督机制为入口,在县区财政企业配备专管员,区分财政企业专管员工作职责,细化各项任务和工作责任,组织相应的业务知识培训,使财政企业专管员能够经常深入企业宣讲积极的财政政策,协助企业建章健制;构建财政企业报表考核机制,针对企业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填写工作,财政企业应充分认识到财务报表的性质、内容和重要性,对那些迟报、漏报和错报财务报表的现象,应给予严肃的处理,并督促其有效改进。
3. 推行现代化财务管理理念
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实现制度创新,一要严把项目申报关,二要严把项目质量关,三要严把资金安全关,对企业专项资金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并且重点加强专项项目资金监督及后期管理,以及实施期中监理、期末验收制度和推荐单位负责制;完善国资预算体系,实现体制创新,为财政企业的发展争取更多的政策优惠和特殊待遇。同时还要尝试项目绩效考核,对于财政企业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给予正确评价,最大程度上体现出政府资金投向的正确度,恰当引导企业财政资金转向高附加值、高新技术等新型产业发展。
参考文献:
[1] 杨衡超,伍建平. 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研究进展述评[J]. 财政监督, ,(01)
[2] 肖勇. 《新一轮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思路》[J]. 经济研究参考, ,(69)
[3] 伏润民,李妍,缪小林. 我国地方财政体制改革研讨会综述[J]. 经济研究, 2009,(09)
[4] 杨杨,杜剑. 关于深化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考[J]. 商业时代, 2010,(06)
2.财政研究论文 篇二
学者们分别从广义角度对财政监督的本质及其制度完善等方面进行研究, 从狭义角度对财政监督制度安排提出完善和创新。
(一) 广义视角上财政监督的研究状况
在广义的财政监督视角上, 学者们主要是从认识并保障民众监督主体地位, 发挥民众监督职能角度进行研究。张馨 (2003, 2009) 认为财政监督的根本问题是人民群众的监督未能真正发挥作用, 认为财政监督的本质是通过对财政资金的监督达到对政府权力约束与规范的目的, 使政府只能在法律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开展财政活动, 财政监督模式改革根本点在于按照市场化改革要求变革财政内部监督, 同时将改革重心放在财政的外部监督上, 全力推进财政法制建设, 使整个财政监督法制化。文炳勋 (2006) 认为财政权力在国家立法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之间的横向划分与制衡是突破现有财政监督困境的关键, 加强和完善人大财政监督制度则是宪政建设与民主政治发展的客观要求, 切实赋予人大财政决算的监督审批权, 解决人大财政监督权力的虚置问题。马骁 (2011) 通过对公共财政语境的分析, 认为构建完整的财政监督体系重点是在强化财政监督的基础上有序推动监督财政, 并分别从财政部门视角、政府系统内部视角、整个社会视角自内而外地提出实现措施。
(二) 狭义视角上财政监督的研究状况
在狭义的财政监督视角上, 不同学者研究的重点各有侧重。有的学者从财政监督面临的现状和问题着手, 针对性地给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如苏明 (2004) 、蒋国发 (2008) 从理论研究、实践问题入手, 认为中国财政监督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财政监督的覆盖范围仍然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政府大量的非税收入和国有资产都游离在监督之外。二是财政监督的方式尚不规范, 具体表现为“四多四少”现象。三是财政的内部监督较为薄弱, 徐佳 (2008) 指出内部监督由于部门隶属关系, 在本部门利益以及其他因素作用下, 其约束力弱。四是财政监督和其他经济监督的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 各监督主体之间的职责分工不明, 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时有发生。五是财政监督的法制建设滞后, 李袁婕 (2011) 认为中国还没有独立科学的财政监督法律法规, 影响了财政监督的权威。另外, 有的学者则从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的路径选择入手, 如任剑涛 (2011) 考察了分权制衡的权力体制中立法机构、行政部门的财政监督职责, 认为中国目前的权力运行状况是行政部门相对立法机构强势, 得出以行政性绩效预算为杠杆, 提升政府的预算编制水平与预算执行力, 是发挥财政监督职能最为有效的路径的结论。还有的学者利用模型工具对财政监督中各个微观主体的行为进行分析。如陈工、陈健 (2007) 运用博弈论的分析方法, 构建一个简单的两人两阶段动态博弈模型, 研究财政监督主体和财政监督客体的最优行为选择, 认为财政监督客体最优违规程度同惩罚力度、客体折现因子及监督主体的监督概率成反比, 并在此基础上探讨财政监督制度的优化问题。
二、财政监督现状的原因分析和改善现状的具体建议
通过以上学者的研究, 我们发现财政监督在财政改革继续深化过程中依然面临很多问题, 不能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 归结起来不外乎两个层面:在整体制度设计层面上, 一是财政监督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财政监督的重要性未得到正确定位;二是立法机关、行政机关、社会舆论及民众等财政监督主体的权力、责任的界定不明晰, 现实中往往造成权力和责任不对等的现象。具体来说, 目前中国存在立法机关的财政监督存在虚置问题, 行政机关中的各个部门之间权力重叠、责任不清, 社会舆论及民众的监督权利未得到充分保障的现象。在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层面上, 一是财政部门的各职能部门职责未根据分权的要求进行有效设计, 业务部门间权力重叠职责不清, 专职监督部门的地位不高, 未能将监督融入到业务执行过程中, 具体表现为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中出现的权责混乱问题;二是财政监督部门的意识和采用的方式方法落后, 目前监督的考评依然多是考虑规范性和安全性采用合规性监督, 未充分考虑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因此应对财政监督体制进行一系列的改革完善。
各位研究者的具体建议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构建并完善财政监督法律法规体系, 苏明 (2008) 建议要规范和完善财税、财务、会计活动的法规制度, 将现有法规中的不合理部分进行修正和完善, 消除法规中存在的内涵外延界定不清和可操作性不强而带来的执行困难。李袁婕 (2011) 建议为保障财政监督职能有效发挥, 必须制定统一的《公共财政监督法》, 该法应全面系统地规定各监督主体的地位、监督程序方式、监督主客体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寇铁军、周波 (2011) 认为中国财政支出监督的法律体系建设应融入财政支出合规性和有效性的长效制衡机制的建设中, 将预算监督作为财政支出监督重点, 将财政支出决策和绩效评价纳入财政监督范围等要求。二是充分发挥立法机构监督职能, 保障社会中介机构及民众的监督权, 文炳勋 (2006) 认为完善人大监督的重点是国家财政预算、决算的审查与审批, 并配套完善预算收入制度、政府采购制度、预算报告及预算列支制度。社会监督在整个财政监督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应切实保障其有效实行, 寇铁军、周波 (2011) 认为应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内容及程序、方式;马骁 (2011) 认为关键是保障民众财政信息知情权, 消除信息不对称带来的监督技术壁垒。三是完善财政监督管理的新机制, 强化财政部门内部监督, 张美玲、王化敏 (2006) 等认为财政监督要由事后监督转变到财政分配全过程, 由只重视收入监督转变到收支并重, 由突击性监督检查转变到规范化的经常性监督, 由以外部监督为主转变到内外监督并重。财政部监督检查局课题组 (2007) 建议在财政部门内部实现合理分权基础上, 构造一种全过程预算监督制衡机制, 以此对支出资金的流动进行适时和全程式的监控和报告。高伟明 (2003) 提出监督模式要向管理型转型, 完整的财政监督管理机制应包括财政监督目标选择机制, 中央财政收入、支出监管机制和会计监督检查制度, 内部审计机制和对专员办的考核评价机制。四是建立财政监督与其他经济监督的有效协调机制, 苏明 (2008) 根据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税务监督不同的特点和监督目标的一致性, 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政府经济监督部门间的协作, 实现信息共享, 提高监管效率, 做到分工明确, 各司其职。
三、财政监督未来的研究重点:预算监督和绩效监督
关于建立科学完善的预算监督体系和科学的财政绩效监督体系成为研究重点。在建立科学完善的预算监督体系方面, 杨雅琴、江南 (2009) 认为预算监督包含两层含义:一是监督主体对各级政府和预算单位进行的合规性监督, 二是监督主体以政府预算监督为媒介, 对政府活动和社会公共资源流向进行监督。张美玲、王化敏 (2006) 认为应当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过程、预算执行结果三个节点加强监督。文炳勋 (2006) 则认为需要充分发挥人大在预算监督中的作用, 推进预算监督制度的宪政改革。在建立科学的财政绩效监督体系层面, 安秀梅、王凯 (2009) 分析了建立财政绩效监督体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根据中国国情及借鉴国外经验, 认为中国财政绩效监督工作应分为建立重点项目财政绩效监督与建立和完善其他财政经常收支项目绩效监督两个阶段进行。何兆斌 (2007) 认为缺乏绩效理念、缺乏制度层面的支持、预算管理水平低、缺乏绩效标准、数据收集困难、人员能力建设滞后是开展绩效监督的难点所在, 他建议要转变管理理念, 在制度建设层面要加强绩效监督工作组织领导, 选择合适试点项目, 建立绩效数据的检测系统, 在技术和人员层面要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四、研究简评与展望
近年来, 各省根据本省不同情况展开了关于财政监督工作的一系列改革, 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财政性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使财政性资金流向部分满足公共财政的要求。通过学者们的研究, 可以发现财政监督的主体由单纯的财政部门监督拓展到人大、审计、财政、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监督, 研究的重点也从财政部门内部改进发展到各个监督主体的正确定位, 整个财政监督体系的构建和完善这一更为宏观的层面, 但由于在中国财政监督实践已走在了理论发展的前面, 多数学者的研究存在解决实际情况多, 利用理论知识少, 着眼具体问题多, 立足整体架构少的情况, 同时财政监督中遇到的许多问题依旧存在。财政监督改革是与中国提出建立公共财政框架后进行的财政体制改革相一致的, 过去对它的研究多集中在税收收入使用的合规性上, 随着公共财政理念的深入, 相关研究越来越重视将非税收入、政府基金收入、国有资产收入的支出和使用同税收收入的支出和使用一起纳入预算监督范围, 越来越重视上述财政性资金支出和使用的绩效, 监督范围的拓展为现实的研究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 一方面中央政府需出台一揽子改革方案, 在整体制度设计层面实现对地方政府的制度供给;另一方面各地方政府应在基于对本地区的实际调研结果的分析基础上, 具体分析各调研对象所出现的现实问题, 完善内部机制设计, 提出绩效评价的一整套体系和满足绩效要求的制度安排, 并结合预算监督方式实现绩效预算。
参考文献
[1]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课题组.中国公共财政框架下财政监督问题的研究[J].财政研究, 2003, (10) .
[2]苏明.中国公共财政监督问题研究[J].财政监督, 2008, (8) .
[3]文炳勋.公共财政的宪政基础:人大财政监督制度的改进和完善[J].财政研究, 2006, (4) .
[4]张馨.财政监督的变革是深化公共财政改革的基础性条件[C].财政监督理论与实践研讨会, 2009.
3.我国财政会计研究 篇三
摘 要:随着新公共管理运动的不断深入,在世界范围内,加强财政透明度的呼声日益高涨。在我国,随着民主和法制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公众参与国家公共事务管理的意识越来越强,在这一背景下,分析了我国预算会计与国际性规范要求的差距,从而提出我国有必要从政府会计范围、政府会计基础、政府财务报告等方面着手,建立能够充分反映政府财务状况的透明度高的政府会计体系。
关键词:财政透明度;政府会计预算;政府财务报告
1 我国现行预算会计核算体系的现状及问题
为了有效评价政府受托责任的履行,改革我国现行预算会计模式,逐步建立起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公共管理需要的政府会计模式,这应当成为我国预算会计改革的发展方向。政府会计不仅可以综合反映政府机构的预算执行情况、财务资金活动和财务管理业绩,是政府实施财政管理和宏观经济调控的信息基础及重要手段,也能够顺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对于政府资产负债管理和政府会计信息的需要。为此我们应当在深人研究我国现行预算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之上,逐步探索建立我国政府会计体系的问题。
财政总预算会计(以下简称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是我国现行预算会计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其中,总预算会计是核心,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是总预算会计的延伸,又合称为单位预算会计。除此之外,加上参与预算执行的国库会计、税收征解会计和基本建设拨款会计等,共同构成了我国现行预算会计体系。
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广义政府的会计范围在我国并没有建立。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非营利组织等的职能和性质至今仍然纷繁复杂。(2)对财政活动的确认不全面、不真实。总预算会计无法实时追踪发生于各支出单位的财政交易信息,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与总预算会计的财政信息不一致。(3)没有确认政府的股权。总预算会计对政府的投资支出仅确认为当期的财政支出,而对进入国有企业的国有股权并没有进行反映和核算。也就是说,财政投资款项一旦由财政拨出,就脱离政府预算的管理,进入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的核算环节,所以无法真实地反映政府资产。(4)一些主要的准财政活动没有确认。按照财政透明度的实施要求,如果其他公共部门(中央银行、公共金融机构、非金融公共企事业)从事了广泛的准财政活动,则应纳入政府会计范围,但我国目前的预算会计并没有全面地对这部分内容加以确认和计量。
2 政府财务报告对提高财政透明度的意义
财政透明度的实质,是政府及时、完整、准确地向公众公开其活动的信息,从而帮助公众评价政府公共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财政透明这一目标最终需要通过完善信息披露来实现。因此,政府信息公开是财政透明度得以落实的重要方式。政府财务报告对于政府信息公开以及财政透明度都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1)从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来看,尽管政府提供信息的渠道日益多样化,但不可否认的是,政府财务报告(尤其是政府财务报表),仍然是政府信息公开(尤其是财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方式,是公众了解和评价政府公共受托责任的基本信息源。并且,由于要遵循公认会计原则,政府财务报告要比其他信息公开方式更加正式。
(2)从财政透明度的具体内涵以及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来看,尽管公众不仅要求政府披露财务方面的信息,还要求披露政策制定、政府结构和功能等方面的信息,但财务信息是其中的核心信息,并且,财务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政府及其活动的其他方面往往会影响到财务方面并最终通过财务报告反映出来。因此,政府财务报告是全面、系统地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运营绩效和现金流量等方面信息的规范化途径,是外部使用者评价政府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和进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正如王雍君指出,财政透明度的核心是要求以及时的、系统的方式对所有相关的财政信息(包括预算信息)的充分披露。
综上,财政透明度的关键在于政府信息公开,而政府财务报告又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途径。这样建立和完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就成为提高财政透明度的关键所在。
3 结语
4.财政研究论文 篇四
一、培养目标
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考年龄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和我所的体检要求。
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工作经历,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硕士生)。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各专业均接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按国家规定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接收推荐免试生预计名额为21名(财政学5名,会计学5名,会计硕士6名,审计硕士5名)。所接收推荐免试生的本科专业为本所招生的各相同专业(投资专业含金融学),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对高等学校遴选推荐免试生原则执行。获得本科学校推免资格的推荐免试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及体检(由我所统一组织体检)。复试均为面试,复试科目:学术型研究生: 专业、外语、经济学综合 ;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外语、综合素质。复试、体检合格后推荐免试生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并按规定及时到指定报考点予以现场确认。被接收的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四、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2013年1月5―6日
(三)初试科目(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1.学术型研究生:政治 外语 数学 经济学综合
2.专业硕士研究生: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外语
(四)复试:初试合格并达到我所复试线者方可参加复试。
(五)复试科目:
1.学术型研究生: 专业(笔试、面试)
外语(面试)
经济学综合(面试)
2.专业硕士研究生:政治(笔试)
专业(笔试、面试)
外语(面试)
综合素质(面试)
综合素质主要考察考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除参加上述几门考试科目外,复试时还须加考专业、专业基础两门科目(笔试)。
七、报名
请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 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我所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一)报名网址、单位名称及代码: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yz.chsi.com.cn
单位名称: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单位代码:81601
(二)报名日期:应届生预报名时间为209月28日至9月29日 ,全体考生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期间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三)报名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日―14日, 逾期不能补办。报考我所的考生(含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均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应届毕业生加学生证,现役军人须带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证件,非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加持学历证书)及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报考我所的北京考生报考点在我所招生办公室,外阜考生到本人报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并现场照像。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就业
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均按国家规定就业。
九、学制
学术型研究生学制:三年。
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两年(会计、审计)。
十、学费
学术型研究生为公费,不收取学费。专业硕士研究生按学年收取学费,学费标准在我所网站公布。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体系研究 篇五
摘要:本论文从阐明课题研究的背景和意义入手,第一部分从理论研究和以浙江宏观服务型绩效审计模式为代表的绩效审计实务实践方面介绍了当前我国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现状,并从三方面归纳了主要特点。第二部分介绍了美国、英国、加拿大三国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发展情况,通过共性特点的比较分析,从中得出可供我国借鉴的经验做法,提出我国要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工作,必须要构建科学、合理、规范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第三部分主要论述如何构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分别从评价指标的设置依据、评价指标的设置原则、评价指标体系的面向内容进行了阐述,并给出了两种评价指标体系模型的设想,一是采用“部门-项目法”构建一般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绩效评价体系模型;二是采用“沃尔评分法”构建行业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绩效评价体系模型。第四部分从三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国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财政专项资金 绩效审计 评价指标体系模型 构建与完善
绪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成熟,公共财政管理改革的步伐逐步加快,科学分配、合理使用财政资金,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已成为政府和社会关注的焦点。在此背景下,财政资金绩效审计的必要性日益凸现出来,成为政府加强宏观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运行效率,增强政府公共支出效果的重要手段。其中,财政专项资金尤以其占财政收支结构比重大、涉及行业与领域多、与企业和群众联系紧密以及审计发现问题量多类广、绩效评价指标复杂且体系不健全等特点,成为绩效审计研究和实践的桥头堡和主战场。
审计署《20xx至20xx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提出,到 20xx年,所有的审计项目都将开展绩效审计。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是绩效审计的最佳突破口,如何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要求进行筹划、组织和实施审计,提出可行的审计建议,以促进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是当前各级审计机关、审计人员普遍重视的课题。
第二节 研究意义
当前,各级审计部门都积极地对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进行实践,并积累了一些经验,但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也很艰巨,加强和深化该领域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是政府审计发展的趋势
我国的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明显增强,政府管理的财政专项资金规模与日剧增。与此同时,政府在保障社会经济发展方面也承担着更加重要的责任,财政专项资金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作用日益重要。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框架形成的初级阶段,尽管财政收入总量和增幅都较高,但由于社会公共产品需求的增加,支出呈刚性增长,可用财力增长缓慢,财政专项资金短缺现象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存在,财政面临的支出压力将会越来越大。如何分配有限的财政专项资金,使财政支出结构趋于更加合理,并最大程度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是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传统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注重对财政支出的真实、合法性审计,无法在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绩效方面发挥建设性作用。
二、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是推进民主政治的需要
随着公民民主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的提高,社会公众越来越关注财政专项资金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等情况。在这种背景下,审计职能和工作范围在不断扩大,传统的真实合法性财务收支审计无法向社会公众提供政府管理的公共资金使用效益方面的信息。纵观各国审计的发展,绩效审计已经成为审计发展的高级阶段,在经济发展和政府建设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和重要的影响。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的建立,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也必然逐步向绩效审计延伸过渡。
三、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是是建立廉洁、高效政府的需要
实施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可以在财务审计的基础上,从政府开支的成本—效益、成本—效果角度来衡量其物质资源、人力资源配置与消耗的合理性、有效性,而这些内容直接反映了政府机构设置是否合理,政府公务员是否负责,能力与责任是否匹配,是否存在贪污、浪费等问题,进而可以从源头上发现和揭露腐败现象,促进党风和政风的好转,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同时,开展政府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能够揭示由于个别政府部门工作不力导致不当决策、错误决策、盲目决策、轻率决策,出现大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问题。
第一章 我国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现状、特点
第一节 我国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开展现状
一、审计理论研究方面。
我国审计理论界在20世纪80年代初审计制度建立不久,就开始探讨经济效益审计问题。国内较早的绩效审计论著是吕文基1992年撰写的《经济效益审计教程》。从统计资料及有关文献可以了解到,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审计理论界侧重于引进和介绍国外绩效审计的理论与实务,一些学者对绩效审计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果。此后,逐步转向探讨如何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绩效审计,对绩效审计的定义、职能、范围、方法和程序等基本理论进行了较为广泛的研究,并把绩效审计理论研究列为重点研究课题,取得了一些初步的成果。
二、审计实务实践方面。
我国在**年全国审计工作会议正式提出“积极探索开展绩效审计”。《审计署**年至**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指出,“着力构建绩效审计评价及方法体系。认真研究,不断摸索和总结绩效审计经验和方法,**年建立起中央部门预算执行绩效审计评价体系,**年建立起财政绩效审计评价体系,**年基本建立起符合我国发展实际的绩效审计方法体系”。
近年来各级审计部门在多类审计项目中积极进行了绩效审计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如:浙江省审计厅及时提出了以绩效审计为核心向现代审计转型的思路,探索和实践宏观服务型绩效审计模式,强调面向成果使用者、以结果为导向、以解决问题为目的等理念,因地制宜推进审计管理创新,着力提升审计工作的服务性、建设性和成效性,从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政策评价审计、民生民本审计、专项审计及调查、经济责任审计、国家建设项目绩效审计等实践领域汲取经验,初步搭建了有特色的绩效审计框架。而就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而言,由于涉及面广、资金量大、专业性强,这项工作目前还处于试点阶段,已进行的绩效审计案例有限,所积累的经验有限,其绩效审计评价标准普遍存在法律准则欠缺、指标单
一、操作性和可比性不强的问题,不能满足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多层次性、多样性和系统性的特点。
第二节 我国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特点
我国目前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审计方式多以事后审计为主,事前、事中审计尚不多见。
从审计机关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情况看,由于目前我国财政管理的透明度,不高,信息不真实、不对称的情况还比较严重,审计人员无法收集到比较翔实有效的项目立项、预算编制、资金分配等环节中重要的非量化信息明细资料,采取的审计方式多为事后审计,仅仅关注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结果,而对于财政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资金分配、专项资金设立的合理性与必要性等无法进行有效的审计监督。
二、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寓于传统财政财务合规性审计之中。
目前大多数审计机关并未把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作为一个独立的审计类型来安排,开展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多是在财政财务真实性、合法性审计过程中,顺带关注管理和绩效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审计报告中偶尔顺带提及绩效评价和管理建议。审计方法多是集中在对财务数据的微观分析上,审查的重点也多为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资金分配不及时等。而对于非财务资料、数据审计分析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如项目立项的可行性、财政支出范围的界定、资金使用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分析等宏观层次评价较少。
三、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开展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审计准则。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开展范围小,层次低,随意性大,并没有把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作为法定审计任务,从而使落实《审计法》规定的提高财政专项资金效益的要求成为空话。目前全国范围内尚无财政专项资金效益审计的专项准则或指南,特别是适用于财政各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尚未建立,给科学、规范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造成一定困难。
第二章 国外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比较与借鉴
第一节 国外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发展
一、美国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发展
美国开绩效审计之先河,最早将绩效审计引入政府审计领域。早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审计总署就开始将工作重心转向对联邦政府支出的综合审计,率先把注意力转向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审计,其职责是检查公共资金的使用,评价联邦政府的投资项目和经营活动,提供政策分析、备选方案及其他支持,以便帮助国会做出有效的决策和拨款决定。例如曾进行年支出达到200亿美元的联邦机构及其事务审计和国防审计。20世纪70年代美国审计总署的“三E”审计走向准则化。美国审计总署由财务审计向政府绩效审计转变的标志是**年的《立法机关重组法案》和1974年的《国会预算与拨款控制法案》,这两个法案授权美国审计总署对政府机构的项目管理活动进行评估与分析。美国审计总署在《政府审计准则》中对绩效审计的内容、实施和报告作了具体规定。从此“三E”审计走上了规范化的道路,并得以较快的发展。
进入20世纪80年代,美国审计总署进一步扩大了工作范围,对每个政府项目的资金流向和政府运作的高风险领域进行实质性的监督检查,改进联邦政府的财政管理,开展了范围广泛的效益审计和项目评估。现阶段的工作重点中监督政府履行受托责任的情况和对危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高风险领域的监控,强调通过审计,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促进政府改进工作绩效,加强管珲机制的整合治理和系统管理,帮助国会促进政府工作的更好和更可信。现在,美国政府审计工作量的90%阻上是从事绩效审计,“三E”审计已变成政府审计最主要的工作。通过绩效审计和其他服务,美国审计总署每年为联邦政府节约了大量资金。20xx年财政,美国审计总署的工作带来了230.2亿美元的直接财政收益,经费投入的每一个美元都带来了61美元的收益。美国审计总署在开展绩效审计方面取得了惊人的业绩,对世界范围内政府绩效审计的开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二、英国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发展
英国开展绩效审计的历史比较长,但以法律形式确认其为国家审计署的工作内容则是在1983年以后。**年3月英国政府发表了绿皮书,规定主计审计长应对公共资金支出的有效性和效率性进行检查,必要时调查计划项目是否有效地达到规定的政策目标。1983年颁布了《英国国家审计法》,首次正式为审计署开展绩效审计提供了法律基础。该法第六条规定:主计审计长可以检查任何部门、机构或其他团体履行职能过程中使用资源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根据法律规定,审计署可就政府所执行的项目、计划或任何其他工作活动以及其结果进行审查并报告审计结果。
英国审计署的绩效审计主要检查和评价政策的执行结果,对政策本身并不提出批评意见,主要审查公共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绩效审计一般可分为四类:一是对严重的铺张浪费、效率或效益低下和控制薄弱的现象所进行的检查;二是针对特定的部门、重大项目、工程进行的调查;三是对管理活动所进行的检查;四是其他较小规模的检查。目前,绩效审计已经是英国审计署重要的工作内容,每年绩效审计项目约占总审计项目的40%。仅1994至1995英国国家审计署就公布了50份绩效审计报告,涉及的领域涵盖了国防、教育、农业、环境和交通、卫生和社会保障、法律和内政服务、海外和中央政府事务研究、私有化、税收等8个领域。
三、加拿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发展
在国家审计和民间审计的共同推动下,加拿大出现了一种名为“综合审计”的现代审计方法,它与美国“3E 审计”的内容大致相仿。1989 年,丹尼斯.普瑞斯波尔提出,综合审计还应审查对自然环境的有效利用和对生态环境的维护情况,政府项目及政府活动所产生利润分配和再分配的公平性以及对社会秩序稳定的影响,把“3E 审计”拓展到“5E 审计”。加拿大综合审计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财务报表审计,目的是对财务报表的公正性发表意见;二是合规性审计,检查政府部门和企业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去花钱;三是经济与效率审计,即最大效率地利用资源;四是有效性(效果)审计,强调项目投资的效果,要达到预期目标。第三、四项两项又称货币价值审计,也即绩效审计的内容。
从内容范围上看,首先,综合审计是一个有机整体,财务审计是综合审计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对执行情况与责任相关的财务信息予以证实。其次,综合审计对主管部门活动相关的管理控制给予足够的证实,以及管理部门对开发是否经济、有效加以证实,从而保证政府有关规划达到预期目标。财务审计是对财务报表的公正性、准确性、合规性提出意见。最后,综合审计承担的任务是对被审计单位资源(货币、人力、资产、信息)有效管理所使用的控制、步骤和系统进行检验,这意味着综合审计范围广泛,一般包括:(1)财务计划、预算、会计账目、财务报表;(2)人力资源计划、发展、评价和运用;(3)资本支出计划,包括资产、设备、存货和其他资产的取得和使用;(4)为执行经营管理的职责,在计划、经营和控制方面所产生的必要信息。
第二节 国外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比较分析和对我国的借鉴
一、国外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比较分析
尽管西方各国政府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各具特色,但的确也在逐步演变过程中产生了较为系统的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程序和审计技术方法,而且这些对象、内容、程序和方法也已经得到了实践者的广泛赞同,并相互影响,共同成为西方绩效审计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世界各国所借鉴。通过对比分析,可以发现其有四个共性:一是立法型审计体制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开展提供了保障,在三权分立条件下,对行政机关的绩效审计结果可以通过立法机关的监督得以落实;二是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确定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地位;三是基于相对完善的政府预算管理体系下的财务审计已经相对成熟,会计信息实现了基本真实、合法,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减少,形成了一套完整财务报告体系和与之配套的报表审计体系,真实、合法、合规性审计的传统审计任务基本完成;四是各国政府部门绩效体系中的绩效指标规范化、法制化标准的特点,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二、对我国的借鉴
随着中央、省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的不断增强,特别是为应对20xx年金融危机影响,国家做出了4万亿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决策,财政专项资金作为主要的资金拨付、支出形式,其规模已占据了财政资金的半壁江山,但在支出管理上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预算安排不科学、政策执行不到位、资金大量沉淀、效益效果不明显、监督管理缺位等影响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的问题。因此,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力度,提高绩效审计成果,直接关系到政府财政性资金总体的使用效益和效果,直接影响到国家和省有关经济、产业政策的贯彻落实,其必要性已经凸显。
由于政治体制、法律基础、财政管理模式的差异,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技术水平的差距,同美、英、加等有着几十年绩效审计发展历史的国家相比,我国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作为独立审计类型的实践还刚刚起步,绩效审计的探索和实践不具备西方绩效审计发展的前提条件和外部环境,基本国情决定了中国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不能简单照搬西方模式,必须立足于我国实际。但是,作为影响政府绩效审计发展的重要因素和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关键环节,西方国家制定政府绩效审计准则与规范,完善财政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经验却极为值得我们借鉴。
从世界各国绩效审计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出,凡是绩效审计开展的比较好的国家,其绩效审计方面的审计准则、规范和评价指标体系也是相对完善的。如:美国审计总署制定了七条公共部门绩效审计测试与评估标准,对难以量化的标准提出了“优先实践”概念作为衡量标准,并实行“金额化”法。绩效评价标准是建立在以下七个方面基础上的宏观和微观标准的统一:法规标准、行业比较标准、政府审计标准、州政府标准、效果标准、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标准和可接受的管理条例。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各个项目时其标准均是以上述七项为基础。我国要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工作,必须要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环境的变化,及时研究和改进不同指标的衡量标准。
第三章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第一节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指标的设置依据
为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审计可选择和提炼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的外部标准作为审计评价指标设置的依据。
一、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该依据存在于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中,带有很严格的强制性。如果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一般而言,也不能达到财政专项资金的预期目标,甚至出现挪用、闲置和损失浪费的问题。财政部门如果存在不按法定职责履行职务,不按法定程序开展工作,不遵守财政专项资金的禁止性要求等,就会影响资金效益的发挥。
二、以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为依据。财政专项资金的收入和支出都有预算,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是根据财政资金的需求提出的支出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严格的约束性。从目前预算编制的情况看,虽然很多预算未进行细化,但也有相当部分的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对资金所应达到的目标和使用效果作了明确的规定。
三、以行业指标和标准为依据。行业标准是同一行业为大家普遍认同的标准,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具有一定约束力的行业标准,这类标准往往经过权威机构制定,要求本行业内单位和人员遵守的标准,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另一类是没有强制性但为行业公认的标准,这类标准通常是行业内多年形成或通过研究提出的一些标准,能为审计评价提供判断基础。
四、以专家意见为依据。这是财政专项资金领域权威专家对专业问题的分析判断意见,主要包括三种,一种是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直接参与绩效审计,专家运用各种技术方法和经验对专业问题进行审查得出的结论;一种是审计人员就相关技术问题向专家进行咨询或与专家进行讨论,提出的咨询或论证意见,或是委托专业人员运用技术手段和方法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结论。
第二节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指标的设置原则
要使评价指标体系更好地为评价内容服务,既要在指标分类的科学完整、实用规范上下功夫,又必须使评价指标的含义明确、口径一致,无论横向还是纵向均具有可比性。除此之外,在构建评价指标体系时,评价指标的设置还应该遵从几个基本原则:
一、SMART原则。即精确原则,该原则是美英等国家在绩效指标设置上普遍遵循的共同标准。S(specific):指绩效指标应具体、明确,而不能抽象、模棱两可;M(measurable):指绩效指标应可衡量、可评价,能够形成数量指标或行为强度指标,而非笼统、主观的描述;A(achievable):指绩效指标是能够实现的,而非过高、过低或不切实际;R(realistic):指绩效指标应具有时限性,而非仅仅存在模糊的时间概念或根本不考虑完成期限。
二、相关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应与部门、单位、专项资金和项目的绩效目标密切相关,不能因为容易收集就使用,如投入或产出的衡量相对容易,但若与项目成果目标不具有相关性,单纯的指标就不能较好地反映项目的实际影响。
三、互补性原则。构建评价指标体系时要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形成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综合互补评价作用。定量指标建立在财政专项资金收支活动各项财务、业务数据及工作目标分析的基础上,定性指标通过对经济活动的全面、综合因素分析,结合专业意见,与定量指标共同合理、准确地反映财政专项资金相关实际绩效。
四、可行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的设置既要考虑经济性和实用性,又要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数据的取得应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并在此基础之上收集信息。
五、可比性原则。构建评价指标体系时既要涵盖所有的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类型,又要对不同用途和性质的资金或项目设置专用指标,形成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相结合的形式,便于同类项目的比较和不同项目间的区分。
六、重要性原则。考虑绩效评价指标在整个评价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选择最有代表性和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指标。
第三节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面向内容
社会公共需求的多样性决定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内容具有天然的广泛性和复杂性。因此,审计部门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审为民,牢牢把与各类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专项(专用)资金内容放在首位,增强绩效审计的针对性和影响力。其中,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管理情况、项目完成情况、项目效益情况是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中必须关注的四个焦点,构建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应涵盖这四方面内容。
一、审计评价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包括审计项目立项时是否存在小项目大预算、虚假立项或重复立项的情况;审计财政国库部门和一级预算单位拨付资金是否及时足额,资金是否全部到达项目点,项目执行进度是否因资金原因受到影响;审计整个项目的支出总额和构成是否符合立项计划,是否全部用在项目上,有无套取、截留、挤占挪用或损失浪费;审计项目资金是否存有结余或沉淀并分析形成的原因。
二、审计评价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包括审计资金的分配和安排是否以重点项目、重点环节为主;审计资金拨款手续是否健全有效,是否遵循项目申报时立项文本所规定的使用管理办法,是否按项目进度拨付和支付资金,有无因管理滞后导致资金使用效益低下;审计项目支出方式是否合理节约,设备和材料等是否经政府统一采购;审计项目单位是否建立严格的内控制度等。
三、审计评价项目实施情况。包括审计项目工作量完成情况,实际完成工作量与计划工作量的对比;审计项目完成进度情况,将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相比较,看是否在计划期内完成,若没完成分析其原因。
四、审计评价项目效益情况。主要审计项目完成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如何,是否对当地就业、生活条件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利,是否对控制环境污染、自然资源保护方面有利,是否对地方收入、科技进步有利,是否是某些领导干部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短期行为而造成财政专项资金的损失浪费等。
第四节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模型的设计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不仅要通过计算、复合性分析直接的、有形的、现实的投入与产出,而且要考量间接的、无形的、预期的成本与效益,绩效既反映为可用货币衡量的经济效益,又反映为大量无法用货币度量的政治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这就决定了在设计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体系模型时需建立一个多层次、立体的指标体系。同时,设计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体系模型应遵循国际惯例和已有的研究成果,将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作为统一整体全面反映,并认识它们之间的区别和联系,避免在工作中生搬硬套。另外,评价指标体系模型科学与否需要通过具体审计工作进行检验,实践中应不断进行指标修正和择优去劣,这决定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模型的构建是一个长期的、不断完善的过程。本文给出两种评价指标体系模型的设想,一是采用“部门-项目法”构建一般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绩效评价体系模型,二是采用“沃尔评分法”构建行业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绩效评价体系模型。
一、采用“部门-项目法”构建一般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体系模型。
该模型根据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的主体和客体不同,将评价指标分为部门(单位)整体评价指标和重点项目评价指标,前者关注部门(单位)专项资金整体绩效,后者关注部门(单位)对某项重点专项资金或某个单独项目的绩效评价。
二、采用“沃尔评分法”构建行业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体系模型。
“沃尔评分法” 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广泛应用,基本原理就是把若干个财务比率用线性关系结合起来,对选中的财务比率给定其在总评价中的比重(比重总和为100),然后确定标准比率,并与实际比率相比较,评出每项指标的得分,最后得出总评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重点是对财政资金分配和支出的全过程审计,因此,可以围绕财政资金的投入、过程、产出和结果四个环节来分析财政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并构建评价指标体系。由于该方法将定量与定性指标相结合,并通过具体指标及其权重参与综合评分,因此在构建行业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体系模型方面显得十分精细并且有效。
(一)模型构建步骤。
1.确定评价的目标,设置评价指标。根据不同财政资金的特征和评价要求,从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着手,确定采用哪些定量和定性评价指标。
2.科学划分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的比例。将财政资金的投入、过程、产出和结果四个环节各类指标归集到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三类中,并赋以一定的比重。
3.确定各项比率指标的标准值。沃尔评分法的标准值是指各该指标在企业现时条件下的最优值,但是,当某一指标与最优值差异很大时,会对总评分产生不合逻辑的重大影响。标准值主要采用四类标准:一是计划标准;二是行业标准;三是历史标准;四是经验标准。
4.计算并评分。计算出各类定量指标值和对定性指标进行描述,并参照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以及经验标准对定量和定性指标的结果进行评分。如以下示例:
5.析评价。对汇总评价的分值通过一定的比较和分析,包括横向比较、纵向比较、历史比较、经验比较等,得出整个财政资金的绩效水平。
(二)实例介绍: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模型。
1.定量指标:
(1)经济性指标。
该指标若小于100%且项目已经结束并达到设计要求时,说明资金尚有结余,符合经济性要求。
该指标反映环保资金存在被违规挤占、挪用的现象,造成资金损失浪费。
(2)效率性指标。
这些指标值越高,说明环保资金的投入效率越高。
(3)效果性指标。
完成率越高,说明项目建设的效果越好。
该指标值越高,说明资金拨付的越及时,项目的保障程度越高。
其他可以选取的定量指标还有很多,如:空气污染指数、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及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重点工业企业排放稳定达标率、万元GDP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等,都是衡量环保专项资金支出的效果程度。
2.定性指标。包括环保项目是否进行可行性论证;企业环境评估政策执行情况;对污染企业整改措施的到位程度;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度等。
第四章 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对策建议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开展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的配套建设,否则绩效审计难以实现审计目标,达到预期的目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理想模式应是审计机关完全独立、处于超然的社会地位,审计力量雄厚、做到应审必审并保证审计质量,具备成熟、完善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审计结果被重视、提出的建议被采纳实施,审计监督的作用充分发挥。我国虽然已基本具备适合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开展的政治、经济、法律等环境,但内在和外在的因素还不完备,针对这些情况,提出一些对策和建议。
一、适时完善政府审计体制改革,增强绩效审计的独立性。
保持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颁布的《利马宣言一审计规则指南》指出:“最高审计机关必须独立于被审单位之外并不受外来影响,才能客观地完成其工作任务”。由于世界各国政治体制不同,相应形成了不同类型的国家审计体制。我国现行的审计体制是行政型审计体制,审计实践证明,这种审计体制是符合一定时期我国国情的,尤其是在新旧体制转轨时期,其作用是明显而行之有效的。但该体制也存在不足之处,突出表现为审计部门特别是地方审计部门缺乏独立性,审计处理难度大等问题。因此,改革现行国家审计体制,使其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及审计环境的变化相适应,适时地由行政模式向立法模式转变是必然趋势。这一改革应分两步走:现阶段对现行审计体制进行完善和调整,加强审计监督力度;待各方面条件成熟后,向立法型体制转变。
现阶段对行政型审计进行调整的重点:一是提高中央审计机关法律地位。参照部分发达国家的傲法,在现有基础上,提升审计署的地位,在国务院内提升半格,使审计长具有国务院副总理或国务委员的地位。二是改革地方审计机关“双重领导体制”。省级以下审计机关实行垂直管理,市、县审计机关的人事、业务由省级审计机关统一管理,经费列入省级预算,系统管理;省级审计机关接受最高审计监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最高审计监督委员会与地方审计机构可以分别专门负责中央与地方的财政资金的监督,各司其职,强化监督力度。
我国审计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应是实行立法型审计体制,即人大常委会领导下设立最高审计机构,设立与国务院、最高人琵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榻平行的国家审计院,实行“一府三院制”。审计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不再作为政府的组成部门。同时,改进现行审计经费预算编报制度,可参照国际上通行做法,先由审计机关根据职责、任务和计划及定员定额标准编制预算草案,由各级审计机关逐级上报审计经费预算,无须政府审批,由财政部门在本级预算中单独列示,国家审计院汇总审核后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为财政资金绩效审计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社会环境。
(一)为财政资金绩效审计提供明确的法律授权。我国应制定相应的法规对绩效审计的地位、内容和实施办法做出明确的规定,明确财政资金绩效审计的工作要求,将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审计作为绩效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无论是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还是审计结果的具体应用都必须遵循一定的规章制度,这是开展绩效审计工作的重要依据。通过法律法规来明确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必须采用的规则、程序、评价内容和方法,使其在法律框架的指导和约束下进行。
(二)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的法律体系,为绩效审计提供充分的依据。应加快修改完善财政预算法规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的相关规定,明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绩效标准,为绩效审计提供充分的评价依据。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法律责任,将相应的法规具体化和规范化,实现“谁决策,谁负责”的审计监督目的,对于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未能达到预期目标的责任单位,追究其行政责任、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等,这样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的责任追究才有相应的依据。
(三)逐步推行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成果公开化。
审计公告制度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让社会公众了解审计结果,另一方面是对绩效审计质量的有效监督。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成果能否充分运用,是体现绩效审计的效果和价值所在。虽然我国的审计法规定了审计结果可以对外公布,但至今尚未得到有效执行。通过逐步推行绩效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提高财政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让绩效审计的结果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使审计成果取得广泛的社会影响和支持。
三、加强财政资金绩效审计和绩效预算改革的互动配合作用。
绩效预算是一种资源配置体系,它围绕运作和项目来编制预算,并以特定的预算数据把运作和项目的效果水准联系在一起,具有强调政府机构绩效和以绩效的衡量为核心的总体特征。绩效预算的标准为财政资金绩效审计提供了较为权威的绩效标准。财政资金绩效审计和绩效预算都是随着公共经济学、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尽管两者分属于不同的经济范畴,但又有很多共通之处,两者都是为了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提高财政资金资金的使用效益而采取的措施,基本目标也都是追求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完善的绩效预算制度既能提高人大预算审批和监督的深度、提高人们对财政资金绩效审计重要性的认识,也有利于开展财政资金绩效审计。通过绩效预算改革的深入,将对政府支出提出相对明确的绩效要求与考核标准,绩效审计的开展则为绩效预算的实施提供进一步的支持,如通过对项目或部门单位使用财政资金绩效水平作出客观评价,为下期的绩效预算提供决策基础。目前,我国绩效预算亟待解决的难题是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体系,而这恰恰也是财政资金绩效审计面临的难题。因此,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应当以“协同论”的理念开展工作,加强配合,充分借鉴和吸收国外经验,共同参与试点,选择一些适宜于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项目进行试点,并从不同角度综合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并从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高度提出意见和建议,尽快促成试点经验的形成并进行推广。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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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我国财政支农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篇六
摘要:财政支农是政府促进农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的有效手段之一。现阶段的财政支农资金无论是在管理还是在,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极大制约了其积极作用的发挥。本文针对中国财政支农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若干对策建议。
一、我国现阶段财政支农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把“三农”工作作为全党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出台了一系列重大强农惠农政策。中央财政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不断增加“三农”投入,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2003-2009年,中央财政“三农”投入逐年增加,年均增长17.8%。特别在2009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方面的支出安排合计7161.4亿元,比上年增加1205.9亿元,增长20.2%。
(一)财政部门坚持把支持“三农”作为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的重点 加大农民补贴力度。2009年安排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四项补贴1230.8亿元,增长19.4%。补贴种类由9大类扩大到12大类,覆盖到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增加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规模,在已实现水稻良种补贴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小麦、玉米等补贴范围。较大幅度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增加农民收入。
大力支持发展农业生产。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新的扶贫政策。2009年安排用于农业生产方面的支出2642.2亿元。支持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推动农业结构调整,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在稳定现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的基础上,研究适当提高种植业补贴比例,稳步增加补贴品种。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支持加快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进度,强化灌区改造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沼气工程投入。
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支持繁荣发展农村文化,大力办好农村教育事业,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农村环境建设,实施农村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二)新局面下,我国为发展新农村建设出台了一系列财政支农的新政策
中共中央关于财政支农工作的会议及新政策
2008年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之后于2008年12月28日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确定了2009年农业农村工作的首要任务是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围绕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四大重点,会议明确了旨在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切实落实关于农民自身利益的财政支农新政策
(1)“家电下乡”政策。“家电下乡”政策是当前经济形势下扩大内需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财政政策工具及运作机制的一项创新。通过对农民购买家电予以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有利于提高农民消费能力,扩大农村消费,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有利于带动家电企业生产,促进产业结构优化与升级,完善农村流通体系。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家电下乡”补贴资金预算200亿元。自2007年12月开始,“家电下乡”在山东、河南、四川三省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从2009年2月1日起,“家电下乡”在全国全面实施,并将电脑、热水器、空调、微波炉及电磁炉纳入了补贴范围。据测算,“家电下乡”在全国推广和增加补贴品种后,4年拉动国内消费约21000亿元。
(2)促进农民工就业政策。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就业资金420.2亿元。比2008年增加168亿元,增长6.7%。探索建立就业支出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补贴先缴后补办法,完善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与促进就业效果挂钩机制,引导各类职业培训和介绍机构针对市场需求积极开展就业服务。以做好促进农民工就业和稳定困难企业就业局势为重点,加大各项就业政策的执行力度,切实将政策落到实处。同时,重点帮扶就业困难人群、零就业家庭和受灾地区劳动力就业,对返乡创业的农民工给予政策扶持。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
二、我国财政支农在新时代下出现的新问题
(一)财政直接投入比例失调,投入结构不合理
近年来,尽管财政对农业的投入也有大幅增长,但由于财力有限、使用效率不高、结构矛盾突出等原因,相对于当前我国农业基础薄弱,效益低下的发展现实而言,投入仍严重不足。同时,财政支农资金结构失调、管理混乱,导致生产性支农资金到位率很低,而用于各项农业事业费的比重上升。用于农业科研和推广应用的比重更低,这就无法为土地规模经营提供良好的农业投资环境,也就很难提高农业投资者集中土地现代化、集约化生产经营的积极性,阻碍了新型农地经营方式的推广。农业科技三项费用占财政支农资金的比重近年来一直没有超过1%。大大低于一些发达国家的农业科技投入水平。另外,在财政支农投入中,直接用于流通环节的补贴过高,而直接用于生产的补贴资金很少,基本上是流通企业和消费者受益,而农民受益少。目前,财政用于农村的支出约1/3是农产品政策补贴,农产品政策补贴多数还是直接用于流通环节的补贴,最终落到农民头上的不足50%。
(二)财政农业税费改革滞后,不利于推动农业现代化经营
合理科学的农业税费制度也是财政支农的一个重要手段。近些年,国家为减轻农民负担所进行的农业税费改革取得了一些成效,但遗憾的是,这一改革从解决“三农”问题的全局角度出发而进行的统筹安排与思考不足,没有将减轻农民负担同促进农业现代化经营及农村地方政府支农的财权、事权改革紧密结合,其改革滞后性明显,这十分不利于农业现代化经营方式的推广。
(三)财政支农管理体制不完善,资金使用效果不明显
现行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体制基本上是延续计划经济时期高度集中的模式,即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四位一体的管理方式。这种管理方式的弊端就是缺乏有效的监督,保证不了工程的质量,造成极大的浪费。涉农部门多,条块分割较为严重,导致资金使用分散,难以形成合力,实施效益不理想。而且,支农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并存;财政支农资金预算执行缓慢,资金到位率低,且内支农资金支出不平衡: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监督机制落后,资金使用效果差,改革开放的前6年,农民人均收入的年增长按可比口径计算在14%~20%之间。而1997年以来平均只有4%。
三、完善我国财政支农政策的若干对策
(一)深化农村税费改革,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近几年农村税费改革的效果初步显现,大幅度地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短期内,由于我国长期扭曲的农村不合理分配关系,农村税费改革不可避免地会对乡镇财政收入造成重大冲击,加之各地区农村税费改革的执行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参差不齐,基层财政收入不足造成支出的缺口会引发一系列严重后果。农村税费改革的实质是对农村公共物品筹资制度的重新安排。通过重新安排,能够稳定农村公共物品的资金来源,同时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过重、负担反弹等影响农民收入、农村社会稳定的问题。因此,必须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同时加大农村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填补税费改革中发生的财政收支缺口,减少改革的阻力,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国家和农民的收入分配关系。
(二)重视农业科技,加大农业科研投入和技术推广力度
从世界范围来看,发达国家科技在农业增长中的贡献份额一般在60%左右,有的高达80%,而我国现阶段仅为39%,农业科技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总体差距很大。因此,我国要重点支持那些在世界上保持领先地位的农业科技继续保持领先地位,包括提高科学种植和养殖技术的研究、杂交优势的利用等;要建立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工程研究中心,积极发展农业生物工程、基因工程、光辐射技术等研究;加强重大的农业基础理论研究,有计划地使一批农业科技项目赶上世界先进水平:通过建立比较发达的农业科研和科技推广体系,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使利益驱动成为农民吸纳科技的动力。
(三)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逐步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
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逐步实现财政支农投入“三个高于”的要求:即确保每一年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比重高于上年,保证国家财政对农业资金投入的法定增长,并切实加强预算执行。各级财政都要增加对“三农”的投入,同时在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的基础上,市县财政也要逐步增加财政支农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利用补助、贴息、保险、担保等方面手段。建立农业投入的激励机制,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资金增加农业投入。扎扎实实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要鼓励以县为主,制定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通过打造项目或产业平台,整合支农资金;积极推进管理体制和管理机构改革,通过合理配置机构和职能,从根本上解决支农资金使用分散的问题。创新财政支农体制性措施,进一步推进支农资金整合。
7.财政怪圈现象研究 篇七
新中国建国以来经历了三次大规模的财政分权, 第一次是1958-1961年的权利下放, 第二次是1970-1976年文化大革命混乱时期的权利下放, 第三次是1978年以来以“放权让利”为核心的财政分权。每次改革的目的都很明确, 收获颇丰, 但是弊端也不少。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后, 我国于1994年又进行了一次分税制改革, 从而使我国中央与地方纵向财政分权进一步走向规范化。2008年, 中央政府再次提出调整财税体制。
从20世纪50年代的统收统支, 到70年代的财政包干, 再到90年代的分税制改革, 我国的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一直处在集权→分权→再集权→再分权的循环怪圈中, 图1显示了我国集权与分权循环交替的演变过程。
二、中国分权与集权怪圈现象
(一) 1950-1960年的财政分权改革
自1953年起, 为完成“一五”时期任务, 国家集中财力进行经济建设, 实行的是侧重于分权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政体制, 中央隶属的国有企业的数目从1953年的2800个增加到1957年的9300个, 归中央计划调拨的物资由1952年的55种增加到1957年的213种。这种高度集中的财政体制, 在保证新中国在经济极端落后的基础上建成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的同时, 也显露出许多弊端。在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之下, 实际上只有中央一级财政, 无法照顾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需要, 不利于充分调动地方理财、聚财的积极性。
1956年5月, 国务院召开全国体制会议, 开启了放权的阀门。由于受到“大跃进”的影响, 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初衷, 各地区和部门擅自挪用银行贷款和企业流动资金进行基本建设, 导致了严重的地区间协调问题, 尤其是投资的迅速膨胀和重复建设。1957年基本建设投资额为143.3亿元, 1958年为269亿元, 1959年为349.7亿元, 1960年增为388.6亿元。1958-1960年3年基本建设投资额为1007.41亿元, 比“一五”时期基本建设投资额588.47亿元多418.94亿元 (约71%) 。财政赤字连续3年递增, 1958-1960年分别为409.4亿元、552.9亿元和654.1亿元, 国民经济出现了全面的比例关系失调和倒退, 经济管理体制方面, 人权、财权、商权和工权过去下放得多了一些, 快了一些, 造成混乱。
(二) 1961-1979年的财政分权改革
1961年开始, 中央决定对国民经济进行全面调整, 重新集中财力和财权。起初是收回投资决策权, 基本建设投资改为中央专案拨款, 压缩基本建设投资, 1960年基本建设投资额为388.69亿元, 1960年削减为127.42亿元, 约减少了2/3, 1962年又削减为71.26亿元, 大中型国有企业重新划归中央隶属, 到1965年, 全国42%的国有企业变成了中央隶属企业, 中央重新控制了大中型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中央调拨的物资由1958年的132种扩大到1960年的503种, 中央财政收入的比重也由50%回升到60%。经济效益大大提高, 1960年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为68.8%, 1961年上升为74.5%, 1962年更上升为79%。
1964年9月, 中央根据“大权独揽、小权分散”,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把一些由地方管理效果更好的权利下放给地方政府;1964-1965年, 每年留给地方安排的投资占财政预算内投资的20%。1966年5月爆发“文化大革命”。1967年, 动乱加剧, 工业生产普遍下降, 财政出现赤字。
1970年以向地方放权为中心内容的经济体制大变动, 给整个国民经济造成巨大的冲击, 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因基本建设规模过大, 造成了1971年国民经济宏观方面的“三个突破”。于是又有了1971-1973年、1975年国民经济的两次调整。1971-1973年, 适应经济体制“大下放”, 实行收支“大包干”体制。到1974年, 这一体制进一步发展为“收入固定比例留成, 超收另定分成比例, 支出按指标包干”。1974年的财政体制仍然是一种典型的“大锅饭”体制。地方支出按核定的年度预算指标包干, 收入不足部分由中央补助。执行结果是超收的地区少, 短收的地区多, 地方政府实际上包支不包收, 所以称它是让地方财政“旱涝保收”的体制。与此同时, 中央财政出现了缺乏足够调剂能力的被动状况。为了改变这种局面, 中央于1976年又恢复了“收支挂钩, 总额分成”的办法。1976年以前财政体制变动中的多次探索, 一直在“放权”和“集权”之间循环轮回, 虽有放权但始终未能改变财政体制的“高度集中”特征, 也未形成相对稳定的体制模式。
(三) 1978-1993年的财政分权改革
改革开放以后, 为改变经济上计划集中过多, 统得过死, 财政体制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 沿着对地方“放权让利”的财政体制改革的思路, 进行了一些新的探索和实践。
1980年起, 在放权让利、扩大地方和企业财权的同时, 调整中央和地方的分配格局, 实行了“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这次改革打破了高度集中的财政体制和全国财政吃“大锅饭”的僵化局面, 1984年10月, 先后进行的两步“利改税”改革为财政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 存利去弊, 在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基本原则的指导下, 于1985年将“分灶吃饭”的具体形式改为“划分税种, 核定收支, 分级包干”, 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权利和责任, 做到权责结合, 以求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
为调动地方组织收入的积极性, 配合国有企业普遍推行的承包经营责任制, 1988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地方实行财政包干办法的决定》, 开始实行6种形式的财政包干, 财政包干体制作为当时改革阶段上的一种过渡体制, 与旧体制相比存在着一定的优越性, 但也存在着不少缺陷。财政包干制以行政隶属关系划分收支为特征, 强化了地方政府对企业的干预, 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和市场化运行。财政包干体制仍然没能够跳出传统体制的行政隶属关系格局, 还未找到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比较合理、稳定、规范的形式, 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 越来越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四) 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
1993年上半年, 财政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比例失衡, 全国生产增长速度很高, 而国家财政特别是中央财政十分紧张。在这种情况下, 党中央果断决策, 拉开了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序幕。明确了中央和地方的支付责任, 重新界定了中央和地方的收入范围, 建立了政府间的转移支付制度, 确立了新的预算编制和资金调度规则等。
1994年以后中央政府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有了很大的提高, 从1992年的28.12%上升到1994年的55.7%, 此后稍有下降, 1999年为50.96%。1994年、1995年全国预算总收入占GDP比重分别为11.2%和10.7%, 继续保持下降趋势, 1996年以后略有回升, 到1999年上升为13.87%。财政支出规模增加, 增强了财政宏观调控能力。全国财政支出规模在1998年达到了10771亿元, 比1993年增加了6129亿元, 增长了1.32倍, 1994-1998年, 财政支出年增长速度分别为24.8%、17.8%、16.3%和16.7%, 年均递增18.3%。
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 运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如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界定不太清晰, 转移支付制度不够完善, 财力与事权不尽匹配, 省以下财政体制不规范, 财权事权关系不明确, 产生了省、地及县级财力的纵向上移和事权的相对下移, 使体制矛盾逐步集中于县、乡层次。2000年县级财政净结余-73.89亿元, 乡镇财政净结余-2.5亿元。农业、教育、科学、社会保障和粮食风险基金等与各种增长挂钩的法定支出压力大, 除了影响到事业发展外, 最直接的矛盾表现在工资方面:2000年全国地方财力中工资支出的比重为38.18%, 而全国县级财力中工资的比重达61%;2001年全国534个县本级、1811个乡镇发生工资拖欠, 分别占县、乡镇总数的18.7%和27.1%, 占全国工资拖欠总额的99%。在省以下体制无力自行调控的情况下, 中央财政不得不在工资性支出、农村税费改革等方面实施专项转移支付, 加剧了中央财政收入与实际可用财力之间的矛盾。
三、结论
改革开放30年以来, 其中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是我国财政体制改革史上的一个里程碑。通过这个改革, 中央财政有效提高了“两个比重”, 增强了财政调节经济发展和收入分配的能力, 规范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走出了中央和地方就财政收入的再分配不断讨价还价的困境。同时, 鉴于财政体制改革历程中财政分权与集权的循环往复, 过分集权导致统得过死, 过分分权导致“诸侯经济”, 1994年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也是在寻求一种介于财政分权和集权中间的平衡机制, 而规避中央和地方政府在财权和事权划分中出现的“缺位”和“越位”现象, 亦是财政体制本身作为经济体制转轨的一部分, 在我国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后为我国经济体制的转轨提供财力保障。
摘要:中国的财政体制改革历史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归结为各级政府间的财政关系问题。中国自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以来, 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分配关系经历了多次重大改革, 但始终没有跳出集权—分权—集权的循环往复, 并且财政体制改革出现“一收就死, 一放就乱”的历史怪圈。
关键词:财政分权,分权与集权,财政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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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地方财政支出结构问题研究 篇八
【关键字】地方政府;财政支出;支出结构;建议
各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的科学规划对于各地方和国家的经济建设都有着重要的意义。财政支出的使用规划能够对各地方的经济产生直接的影响,对于整点工程项目的建设和投资,能够加快该区域的地方发展,若是在财政支出上没有加大经济建设的投入,而增加了日常开支和管理,就不能够实现科学的经济宏观调控,直接影响地方和国家的经济水平的提高。
一、我国地方财政支出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地方财政支出结构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地方财政支出结构中经济建设支出较少
分析我国地方的财政支出情况,我们发现,地方政府用于平时日常管理的较多,而用于本地区经济建设的财政支出较少,从实际的应用中可以看出财政支出结构的不合理性。目前,我国的地方财政支出结构还没有统一的框架,对于实施内容时也没有相应的制度进行制约,地方政府对于资金的使用没有进行合理性安排,没有终点对地方的经济建设进行规划和建设,造成了资金支配不合理的现象。
2.地方财政支出机构中日常支出较大
随着我国科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我国国民的生产水平不断的提高,相应的,各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也就相继增长。我国在国家建设中也进行了管理制度的变革,在国家管理干部中对于横向和纵向人员进行合理的结构分析和精减人员,从党中央到各地级乡政府的纵向管理层上,实施管理职能较少的进行撤除和责任划分。对于同一管理级别中,不同分支管理的横向人员中,对工作内容重复和工作人员较多的部门进行人员的裁剪。在地方财政收入增加的情况下,政府人员也在精简,而各地方政府的日常支出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出现了同比增加的现象,使得地方财政支出不能够得到充分的使用,造成其支出结构不合理。
3.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结构不规范
在现代化的建设中,国家的政策实施、管理层结构和人民的经济发展都在日益的变化中,如果还是沿用老一套的财政支出方案就不能够满足现代社会的需求和发展态势,其财政支出就够也就出现了不合理的现象。目前,地方财政支出的应用范围较大,支出使用的重点项目不够明确,不能够对支出结构进行科学的划分和执行。财政支出的管理上,相关人员只是针对目前的支出事项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审批,在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只要符合使用要求都可以获得资金的使用,而在资金紧张时期就加紧了资金的播放,并没有做到财政支出的合理规划,没有确定好政府规划和财政使用的同步关系。
二、地方财政支出结构的完善建议
1.明确财政支出的使用方向。在各地方政府进行财政支出结构的确立,针对该地方的资源环境和经济状态,制定经济建设方案,明确重点投资的项目,对经济建设支出和日常支出进行科学的比例划分,并严格按照规定实施,对于教育科技建设、农业和工业建设要加大投资力度。
2.制定各级政府事权划分的法律规范。近期内解决的重点应放在“上面出政策下面拿钱”的问题上.各级政府应遵循“谁出政策谁拿钱”的原则.在制定和实施涉及到政府间财政权益再分配的公共政策时,各级决策者要遵守政策责任原则;长期内。应完善政府间事权划分的法律体系。使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间事权、收入和支出划分具有权威性。
3.建立规范的地方财政收入机制。实行综合财政预算.提高地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凭借国家职能强制征收的、具有一定规模和长期稳定的收费(基金)改为税收,纳入地方税体系。同时,合理划分地方各级财政收入。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税收立法权。
4.规范转移支付办法。在明确划分地方各级政府财政收支基础上。建立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省级财政要按照有关客观因素和开支标准。合理测算所属市级、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政权正常运转等基本财政支出需求。对县、乡财政收入不能满足基本财政支出需求部分。省、市级财政要通过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方式加以解决。
5.加强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管理。对于地方政府资金的使用项目和使用预算的确立,是政府實现财政支出结构合理化的基础,意识地方政府实现宏观经济调控的必要条件。因此,各地方政府要加强资金预算管理的实施,确立预算制度,培养专业的资金预算人才,做到准确的预算分析,为地方政府实现科学的经济规划提供数据支持。
6.对乡镇财政使用进行科学管理。各地方政府都有较多的乡镇分布,财政支出上就显得较分享,针对不同的乡镇经济情况要进行合理的规划,对于经济较弱的乡镇政府要规划投资项目,并加大资金的拨放,尽早的实现共同富裕,在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管理中,对资金的支出进行重点和日常的比例划分,提高资金预算和管理的实施,施行财政支出管理体制和监督体制,做到财政支出结构的科学划分。
三、结语
目前,我国科学技术和经济的不断发展,使得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的提高,各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也在不断的增加,政府部门在地方建设和投资中也在不断的加大力度,但是,在实际的财政支出结构中还存在着较大的问题,为了实现财政的科学管理和使用,各地方应该对经济建设投资和日常支出进行合理的规划,确立重点投资项目,加强预算管理,不断的提高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的使用效益和宏观调控的实施。
参考文献:
[1]郑尚植.我国地方财政支出结构偏向问题研究[J].东北财经大学,2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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