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四个能力安全总结

2024-12-08

消防四个能力安全总结(精选8篇)

1.消防四个能力安全总结 篇一

消 防 安 全 知 识 宣 传 册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第一篇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公安部提出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要求,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要求酒店每一位员工认真学识和落实。

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1.1应按以下要求开展防火检查、巡查:

a)消防安全责任人、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 b)部门负责人每周应开展防火检查: c)每日进行防火巡查;

d)员工每日应进行岗位防火检查; 1.2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b)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c)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工程有无违章;

d)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e)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水源是否完好;

f)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值班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 g)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与演习情况; h)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i)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l)其它消防安全情况。

1.3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b)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c)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d)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为情况; e)其它消防安全情况。

1.4员工岗位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b)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c)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d)场所有无遗留火种; e)其它消防安全情况。

1.5因工作需要确需动用明火时,工程部和安全部指定专人到场监护,配备灭火器,进行下列内容的防火检查;

a)是否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操作人员是否具备操作资格,动火监护人是否在位;

b)动火地点与周围建筑、设施等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动火地点附近四周是否影响消防安全的物品;

c)电焊电源、接地点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d)焊具是否合格,燃气、氧气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放置地点是否符合规定;

e)动火期间的灭火应急措施是否落实。

1.6酒店总经理对火灾隐患整改负总责,安全部具体负责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1.7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向安全部报告,安全部和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和部门负责人,报总经理审批。

1.8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安全部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总经理。

二、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2.1 酒店危机管理小组已经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发放给各部门。各部门经理每四个月必须从读一遍,要求所有员工熟悉在疏散中各自职责,并组织每年四次演练。

2.2 员工发现火灾应立即呼救并拨打酒店报警电话“1870”,起火部位现场员工应在1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采取如下措施:

a)火灾报警按钮或电话附近的员工,应立即按下按钮并拨电话通知消防安全控制值班人员;

b)消防设施、器材附近的员工使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灭火; c)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附近的员工引导人员疏散。

2.3 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在3分钟内形成第二灭火力量,采取如下措施:

a)通讯联络组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员工赶赴火场,与公安消防队保持联络,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命令下达有关员工:

b)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使用消防设施、器材扑救初起火灾; c)疏散引导组按分工组织引导现场人员疏散; d)安全救护组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e)现场警戒组组织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

三、组织疏散逃生能力

3.1 员工应熟悉酒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逃生技能。

3.2员工应熟悉火场疏散逃生装备、器材和使用方法。

3.3在发生火灾时每个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明确疏散引导员,负责组织引导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3.4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员应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引导现场人员正确逃生。

3.5发生火灾时,应按照以下顺序通知人员疏散:

A)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

B)首层发生火灾时,应先通知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

C)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

D)多个防火分区的,首先通知着火区及其相邻的防火分区。

3.6 火灾无法控制时。火场总指挥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救员人员撤离。

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4.1 危机管理小组成员应熟知以下内容: a)消防法律犯规和消防安全职责; b)本单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c)依法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责任。

4.2 酒店所有新员工在上岗以前必须接受经过酒店培训师培训“新员工防火安全”,并经进行考试,未通过考试者严禁上岗。

4.3 酒店通过安全专栏定期每月更换内容教育员工和海报形式提高员工预防和扑救、疏散能力;在消防设施、设备、安全通道重要部位张贴消防宣传标志进行提醒;通过在大堂设置电子显示屏、酒店电视频道宣传自救呼吸器、应急手电和疏散路线,安放“请勿卧床吸烟”等提醒客人做好防火工作。每个员工必须将“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牢记。

4.4 员工上岗、转岗前,应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对在岗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4.5 通过消防安全教育,员工应达到以下要求: a)熟悉消防法律法规;

b)掌握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c)掌握本单位、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d)掌握有关消防设施、器材操作使用方法; e)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第二章

一、酒店内部报警程序

所有员工在酒店范围内的任何地点发生火情(包括烟、光、味、声音极不寻常的热度引起的感觉)都有责任报警及立即灭火,报警程序如下: 就近使用电话向消防中心报警,报警电“-----”,如遇占线可马上拨打总机“--”,请总机强行插入。总机负责通知总经理、副总经理,并通知相关人员赶到监控中心(EOD 值班工程师 安全部值班主管赶到现场)。在紧急情况下,应启动手动报警器(如火情比较严重,自己不能控制时,即可击碎本区域的玻璃报警器,强制报警)。报警后应马上进行扑救工作并尽可能的控制火势等待其他人员的到来。(如火势太大对自己的生命有威胁可离开,但要马上联系指挥员)。报警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A 火情发生的具体地点 B 火势大小及范围 C 何种物质燃烧

D 报警人的姓名、报警电话号码 E 请问接警人的姓名

二、灭火器使用方法

1.左手提灭火器,右手将保险环拔掉,右手压下柄

2.瓶内的干粉会在高压氮气的作用下而喷射出来,左手握住皮管。

3.喷嘴对准火源根部,距火源1.5—2米远的距离,左右摆动并根据火源的退后而前进,进行灭火。

4.在室内使用时要站在上风头使用。检查方法:

查看压力表,指针在红区表示压力不足,需重新灌装;若在绿区或黄区,表示正常。

三、火灾中的逃生常识

<一>假如你不能离开你的房间 如果通道着火烟雾迷浸,你判断不可能通过着火通道到达最近的出口,你应按以下要求去做: 回到你的房间里把门关好。把房间里的澡盆、脸盆,把床单、毛巾、毛毯、地毯都弄湿; 3 把弄湿的床单、毛巾、毛毯塞在门缝处,以防烟从门缝进入房间; 4 一定使床单、毛巾、毛毯都处于湿的状态; 5一定是房间内的一切都处于关闭状态;如果需要新鲜空气可以打开窗户,否则把窗户关紧; 向外界求救(在窗户外挂白色床单或拨打总机电话“----”求救); 7 等待灭火队赶来救援。<二>如何从火灾中逃生

火灾中所发生的多数死亡是由于烟雾窒息所致而不是直接被火烧死,下面说介绍的是火灾中如何逃生的一些方法和常识。如果有可能的话不要进入充满烟雾的房间; 如果进入充满厌恶的房间,要弯腰而进或爬行而进入; 3 把一块湿毛巾堵住嘴和鼻子,可以对烟有滤清作用; 如果你能见到火情,一定朝离火最远的防火出口走,以便远离火情; 5 为了尽快到达防火出口,你需穿过正在着火的楼道时,应用湿毯子、湿毛巾或湿床单把头和肩盖住(当然要留出能看到路的空隙),因为这种湿毯只能起到保护作用,所以要以最快的速度穿过火区,因有浓烟所以穿过时应尽量把身子放低; 除非遇特殊紧急情况,否则不要赤脚逃离楼房,一定要穿好鞋,尽量不穿拖鞋; 儿童疏散时,用手领着或背着,抱着小婴儿不可放在小推车里,因为这种小推车放在疏散路上只会成为通往防火出口或楼道里的障碍; 在疏散时避免大声喊叫,因为大声喊叫只会制造恐慌,使他人混乱; 9 开门之前首先用手摸一摸门是否热,如果门热开门时要小心,因为很可能门外面有火; 逃生时要关闭你身后的防火门; <三>人身上着火怎么办

人身上着火了首先要脱去外套、帽子,如果一时来不及,衣服在身上烧不仅会使人烧伤,而且还会给抢救治疗增加困难,化纤衣服受高温熔融后会与皮肤粘连,而且还会使伤势恶化,如果来不及脱衣,也可以卧倒在地上打滚,把身上的火压熄。切不可用灭火器直接向着火的人身上喷射,因为多数灭火器内所装的药剂会引起烧伤的创口产生感染。

2.消防四个能力安全总结 篇二

1 基础模块

博物馆消防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包括:单位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明确消防工作职责;单位应建立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档案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档案。

相应验收内容如下:

1) 单位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是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

2) 单位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是否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是否明确消防工作职责。

3) 单位是否按照“61号令”的规定建立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档案;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档案记录是否齐全。

2 检除隐患模块

博物馆消除火灾隐患工作包括:单位应落实每月、每周的防火检查;开展每日防火巡查;相关职责人每日班前、班后开展本岗位防火检查;实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 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 限定整改期限, 整改完毕组织验收。

相应验收内容如下:

1) 是否组织以周或以月为周期的防火检查。

2) 行政区内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开馆期间, 展厅内是否进行每2 h一次防火巡查。

3) 是否制定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当场能够改正的是否当场改正;限期改正的是否落实整改, 或隐患整改后是否进行验收。

3 扑初火模块

博物馆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工作包括:单位应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开展消防安全专项培训;单位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并定期演练;职工职责明确, 处置程序清晰, 灭火力量及时到位;职工应具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相应验收内容如下:

1) 是否按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2) 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预案是否按规定进行演练;职工是否熟悉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设置位置是否备有灭火器、消防卷盘以及消火栓。

3) 职工消防职责是否清晰;消防监控员报告火警等处置程序是否清晰;灭火力量是否及时到位。

4 疏散模块

博物馆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工作内容: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疏散指示标志明显、连续, 正确引导人员疏散;设置平面疏散示意图, 职工是否熟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设置位置, 掌握疏散逃生技能;火灾发生时, 现场职工应正确引导观众疏散逃生。

相应验收内容如下:

1)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

2) 疏散示意图是否标明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人员所处位置, 是否能正确引导观众疏散逃生。

3) 职工是否掌握疏散逃生技能;能否正确引导观众疏散逃生。

5 宣教模块

博物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单位应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应确定专 (兼) 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人员, 对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在岗人员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单位应采取张贴消防宣传画、悬挂标语、设置消防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内部和对外消防宣传;制作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手册和消防安全提示卡。

相应验收内容如下:

1) 是否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 是否确定专 (兼) 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人员。

3) 是否开展岗前培训;在岗人员是否按规定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 是否开展多种形式对外消防宣传。

5) 是否制作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手册和消防安全提示卡。

6 结语

作为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人员, 依照此消防安全管理模式, 认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中各个方面, 全方位展开博物馆“四个能力”建设工作, 构筑博物馆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 确保文物消防安全管理。

参考文献

[1]李晓刚.运用物联网技术, 创新消防管理模式[G].北京:2012年中国消防协会科学技术年会论文集 (下) , 2012.

[2]熊伟.谈泸县白酒生产企业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 2012 (1) :62-64.

3.宾馆饭店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篇三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客房50间以上的宾馆和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或座位数200个以上的餐饮场所。2 术 语

《福建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界定的术语适用于本文件。

建设要求

3.1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3.1.1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单位应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检查、考核。消防安全检查的主要任务是查找火灾隐患,提出消除或控制火灾隐患的方法、措施。

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应有具体计划,并明确目的、要求和内容。各种消防安全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表格。

3.1.2 消防安全检查形式与内容

单位应根据消防安全检查计划,开展每日防火巡查、每月防火检查和季节性检查,并组织员工开展岗位防火检查;各种消防安全检查均应按相应的表格逐项检查,并与责任制挂钩。

3.1.2.1防火巡查

单位的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应组织进行每日防火巡查;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两小时一次,餐饮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设置视频监控 系统的,也可利用本单位视频监控等设备辅助开展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3)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识完好情况;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

(6)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3.1.2.2防火检查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至少每月组织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3)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4)有无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情况;(5)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7)燃油、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是否符合有关国家技术标准要求;

(8)防火巡查、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9)厨房、灶间烟道清洗情况;

2(10)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1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情况;(12)其他消防安全情况。3.1.2.3季节性检查

季节性检查(包括节假日检查)应由各业务部门的负责人,根据当地的地理气候特点及上级部署,组织本部门人员对消防安全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3.1.2.4岗位防火检查

岗位防火检查由从业人员每日实施。

服务人员在清扫卫生、开夜床、查房和清台时应进行岗位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1)有无遗留火种,是否切断电源;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3)消火栓、灭火器、逃生器材、消防安全标识完好情况。

厨房工作人员在班前、班后应进行岗位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1)燃油燃气管道、阀门有无破损、泄露;(2)班后燃油燃气管道、阀门是否关闭;(3)灶台和油烟罩是否及时清理;(4)是否切断电源,火源是否妥善处理;(5)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识完好情况。3.1.3 火灾隐患整改

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由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书面通知隐患整改,做到“四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

火灾隐患整改完成后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3.2 扑救初期火灾能力 3.2.1 应急指挥系统

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实行分级管理,并明确应急指挥系统的职责。3.2.2 专职、志愿消防队

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成立专职、志愿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专职队业务训练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志愿消防队每年的训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单位应当配备足够的消防装备,并保持完好。3.2.3 预案制定和演练

单位应根据不同的楼层、场所、部位制定相应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和现场警戒组;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及现场警戒的程序和措施。

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单位应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应急协作单位。3.2.4 灭火与救护

1.员工发现火灾应当立即呼救并打“119”电话报警,起火部位现场员工应当在1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采取如下措施:

(1)电话或火灾报警按钮附近的员工立即通知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

(2)消防设施、器材附近的员工利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灭火;

(3)安全出口或通道附近的员工负责引导人员疏散。2.消防控制室接到探测器报警信号后,应立即通知现场最近的工作人员、巡查人员或通过视频监控设备进行确认。现场人员确认火灾后,应向控制室报告,并立即形成第一灭火力量利用附近消火栓、灭火器灭火。

3.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应当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在3分钟内形成第二灭火力量,采取如下措施:

(1)通讯联络组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预案涉及的员工赶赴火场,与公安消防队保持联络,向单位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员工;

(2)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利用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扑救初起火灾;

(3)疏散引导组按分工组织引导现场人员疏散;疏散引导员负责通知房间内所有人员,确定房间内无人员后,在房间门上作统一记号标注;

(4)安全救护组负责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5(5)现场警戒组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

3.2.5 事故处理

火灾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当保护好火灾现场,并组织安排好调查访问对象,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

单位应当全面分析火灾事故原因,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3 组织疏散逃生能力 3.3.1 基本技能

单位从业人员应熟练掌握火场逃生自救技能,并掌握组织引导在场群众安全疏散方法。3.3.2 疏散引导员

单位应当明确一定数量的疏散引导员,负责发生火灾时在每个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正确组织引导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3.3.3 应急处置

1.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员应当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稳定火场人员情绪,消除恐慌心理,引导群众采取正确的逃生方法,向安全地点疏散逃生,并防止拥堵踩踏。

2.发生火灾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通知人员疏散:(1)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

(2)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3)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4)多个防火分区的,首先通知着火区及其相邻的防火分区;

3.火灾无法控制时,单位火场指挥员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救援人员撤离。

3.4 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3.4.1 培训教育管理

单位应健全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培训目标和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实施消防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做好培训教育记录。建立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档案,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

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的主管部门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并切实采取措施改进。3.4.2 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其他管理人员(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基层单位负责人)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由单位人事、教育部门组织实施。

管理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1)国家消防工作方针及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2)单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及职责;

(3)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等知识;

(4)有关火灾事故案例及火灾事故应急处理等。3.4.3 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单位应对从业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和基本功训练并进行考核,保证其具备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逃生自救能力,具备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熟悉有关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必须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培训考核。

其他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 作业培训考核。

新从业人员和进入新岗位的从业人员,应当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未经安全培训教育的从业人员,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内容主要有:(1)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2)本单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3)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及防火措施;(4)报火警以及自救逃生等消防安全基本常识;(5)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6)组织、引导人员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知识和技能;

(7)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3.4.4 日常安全教育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结合部门消防工作实际,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活动计划。单位管理人员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签字。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消防安全活动。

消防安全活动主要形式包括:

(1)学习国家和政府的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2)学习有关消防工作文件、通报、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消防安全知识;

(3)讨论分析典型火灾事故案例,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4)开展灭火器材使用及自救逃生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5)开展岗位消防安全知识竞赛,观看消防安全教育电影和录相;

(6)开展查隐患、反习惯性违章活动;(7)熟悉场所和岗位存在的火灾危险和防火措施;(8)其它安全活动。

3.4.5 消防安全标志、标识设置

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分别设置下列标识:

(1)在主要出入口设置“消防安全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

(2)在客房内设置醒目的“请勿卧床吸烟”提示标志,在不间断电源插口处设置“不间断电源,离开时请拔下用电器具”提示标识,在客房内的垃圾桶、烟灰缸上设置“请不要乱扔烟头”提示标志,在房卡取电插口处设置“离开时请取出房卡断电”提示标志;

(3)在显著位置和每个楼层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性提示标志,设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及逃生路线等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4)按照附录A设置消防设施及其使用方法标志、标识;(5)在大堂、餐厅等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志、标识,也可以利用展板、专栏、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电视、网络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消防安全标志、标识应当醒目、简练、美观。夜间营业(使用)的人员密集场所应设置灯光或自蓄发光型标志、标识。考评验收

4.消防四个能力安全总结 篇四

(征求意见稿)1 总 则

1.1 为切实规范社会单位的消防管理,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增强员工消防安全素质,提高单位防控火灾的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1.3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全员参与的原则。

1.4 “四个能力”建设作为有效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应纳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设内容和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监督检查内容。

1.5 依照本标准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应当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2.1 四个能力

社会单位具有检查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自我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标准

3.1 检查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

3.1.1 员工熟记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掌握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火灾防范措 术 语

施,人人能够发现工作场所火灾隐患。

3.1.2 员工能够落实岗位检查制度,针对所在工作环境和岗位特点,开展班前、班后防火检查,能及时准确发现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隐患。

3.1.3 单位消防管理人员对执行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情况进行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填写巡查、检查记录,记录清楚全面、交接严格。

3.1.4 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至少每2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夜间防火巡查且不少于2次。

3.1.5 单位落实逐级检查制度,根据本单位火灾危险性,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定期组织防火检查,部门消防责任人每日开展防火检查,在岗员工随时检查。使防火检查严密不漏,及时发现动态火灾隐患。

3.1.6 防火巡查重点:

3.1.6.1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3.1.6.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1.6.3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3.1.6.4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3.1.6.5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3.1.6.6 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工艺装置、场所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紧急事故处理设施是否完备有效。

3.1.6.7 查自动消防设施启、停功能是否正常。消防水源是否充足。

3.1.6.8 查重点部位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是否齐全。3.1.6.9 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3.1.6.10 查楼板、防火墙和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况;

3.1.6.11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3.1.7 员工班前班后检查火灾隐患主要查以下内容:

3.1.7.1 查电气线路消防安全。线路完好无破损,无违章使用电器,电气开关、用电器附近无可燃物。

3.1.7.2 查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使用无违章。3.1.7.3 查有无违章使用明火、遗留火种。3.1.7.4 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整好用,有无损坏、遮挡、被挪用。

3.1.7.5 查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有无锁闭。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正常。

3.1.8 单位实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火灾隐患整改负总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组织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有

关部门、员工应当认真履行各自火灾隐患整改责任。

3.1.9 单位员工对工作中发现的能够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当立即整改。

单位消防管理人员在防火检查、巡查中发现应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当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改正,并做好记录。

3.1.10 对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发现人应向消防主管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按程序整改,并做好记录。

3.1.11 消防主管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接到火灾隐患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核查,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危险部位,应当立即采取确保安全的措施。

3.1.12 隐患整改责任人和部门应当及时将单位火灾隐患情况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并为火灾隐患整改提供人员、资金保障,确保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3.1.13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上报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未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个人或部门,应当采取措施督促整改,直至整改合格。

3.1.14 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并申请公安消防机构复查、验收。

3.2 处置初起火灾能力

3.2.1 员工能够熟练掌握火灾处置程序,掌握灭火器、消火栓、火灾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掌握处置初起火灾的技能。员工人人能识别、使用常见灭火器材,会使用建筑消火栓,会敷设水带出水,操作规范,动作熟练迅速,考核合格。

3.2.2 单位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3.2.2.1 单位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应当明确组织机构、报警接警、应急疏散和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3.2.2.2 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使员工熟练掌握灭火的基本要求和方法。

3.2.2.3 员工应当熟悉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内容,明确职责分工,具备完成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能力。

3.2.3 火灾处置程序科学、合理,对发现的火灾,本岗位一分钟启动处置措施,三分钟内相邻岗位、单位安保人员响应到位,并启动处置措施。

3.2.4 员工懂常见固体火灾、可燃液体火灾、气体火灾、电气火灾的扑救方法。在灭火演练、考核中合格。

3.2.5 员工发现火情时,应立即向119火警台报警,同时向消防控制室和单位值班人员报告;负责该起火部位的灭火救援小组人员应立即按照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要求,组织扑救火灾。

3.2.5.1 单位值班人员接到火警报告后,在确认火情、并报火警的同时,立即通过单位内部电话、无线对讲系统、警铃等方式,发出火情信号,通知单位其他员工,迅速实施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3.2.5.2 员工发现火情时,能够利用火灾报警装置报警;能够迅速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材、室内消火栓、消防卷盘等实施扑救。

3.2.6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业务熟练、处置正确 3.2.6.1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经过消防机构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3.2.6.2 接到火警信号后,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能够按照《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处置程序,确认火情,启动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正确、熟练的启动消防泵,操作火灾应急广播、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

3.3 组织引导人员疏散能力

3.3.1 单位员工能够熟练掌握火场逃生自救技能,人员密集场所员工还应熟练掌握组织引导在场群众安全疏散技能。

3.3.2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任务、分工明确。3.3.2.1 单位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明确负责疏散引导的人员、职责、分工、程序、方法,明确员工逃生自救的方法和要求,定期组织演练,使员工熟练掌握组织引导人员疏散和逃生自救的方法和要求。

3.3.2.2 单位能够根据区域或楼层分别组建疏散引导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

3.3.2.3 列入疏散预案的成员,能够熟悉预案内容,明确个人职责,具备完成预案任务的能力。

3.3.3 单位员工应当熟悉现场环境特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发生火灾事故时能迅速选择最近、最安全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到达安全地点。

3.3.4 引导人员疏散方法正确

3.3.4.1 人员密集场所员工能够在火灾发生时引导人员疏散,消除恐慌心理,坚定逃生信念,指引群众采取正确的逃生方法。

3.3.4.2 受火势威胁最严重区域内的人员应当首先进行疏散,老、弱、病、残人员应当优先疏散。

3.3.5 逃生自救方法正确

3.3.5.1 员工在火灾发生时,能够保持镇静,迅速判明危险地点和安全地点,确定逃生方法。

3.3.5.2 通过浓烟、着火区域逃生时,应当采取必要的个人安全防护措施。

3.3.5.3 不进入火灾时禁行的通道、出口,不乘坐普通电梯。

3.3.5.4 被困火场时,在确保安全情况下,能够充分利用身边的绳索、床单、布匹等物品实施自救,掌握火场求救、高层避难等方法和技能,充分利用阳台、天台等设施逃生自救。

3.4 自我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3.4.1 单位应有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实施方案,计划、方案全面具体,内容丰富。

3.4.2 单位有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宣传教育培训人员,每年接受消防机构培训合格,有专业宣传教育培训能力.3.4.3 单位有固定的宣传教育展板、专栏、广播、电视等有多媒体宣传教育培训器材,有多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多媒体音像资料。

3.4.4 单位定期悬挂消防宣传标语.3.4.5 单位定期印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资料(传单、画报、手册)等。并达到员工人手一册。

3.4.6 单位应订有专业消防杂志、报纸等刊物,达到每班组、部门一份。

3.4.7 消防教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3.4.7.1 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

3.4.7.2 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4.7.3 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3.4.7.4 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3.4.7.5 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

3.4.7.6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3.4.8 单位新员工上岗前消防培训达到100%。3.4.9 单位推行消防常识每日一题工作, 员工做到有消防培训手册,有消防学习笔记,能掌握常用的防、灭火常识。

3.4.10 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生产、经营特点,达到

“八个一”标准。即在醒目位置设置一张单位总平面布局图,每个楼层或房间设置一块疏散示意图,每个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一个名称及使用方法标牌,每个安全出口设置一个指示标志、一个提示性或警示性标牌,疏散走道每20米设置一个疏散指示标志,消防车通道每50米设置一处提示性标牌,每个危险场所或部位设置一个警示性标牌,消防控制室设置一个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检测登记表。

单位应加强对消防标志、标牌的维护、管理,如有破损、缺失的,应及时更换。消防设施器材标牌要标明维护责任人、检查维护时间。附 则

4.1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在全省实行。各地可依据此标准制定分行业、分类型具体标准。

5.医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篇五

DB 41/T 691—2011 医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201114发布 201214实施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 41/T 691—201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河南省公安厅消防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公安厅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建刚、范平安、韩建平、郭华杰、邢柯枫、袁利锋、于领。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张万民、赵伟刚、王计生、李帅、牛少伟、刘新兵、李志民、丁玮、康建国、刘正勤、康大生、梅红秀、王金玲、刘志亮、王新凯、孟庆伟。

I

DB 41/T 691—2011 医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和自我评定。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住院床位在20张以上(含本数)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其他诊所、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等场所参考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907-1986 消防基本术语 第一部分

DB 41/T 627-2010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三会三化”建设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 5907-1986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床位数在5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3.2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3.3 消防安全责任人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3.4 消防安全管理人

单位主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3.5 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单位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和保安、专职

DB 41/T 691—2011 消防队员、志愿消防队员等。4 一般要求

4.1 医院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或变更房屋用途时,应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经审核或备案抽查合格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应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验收或备案,经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2 医院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医院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医院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职能科室、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负责人及病区主任是本部门(科室)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科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3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医院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指定。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4.4 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应认真履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工作职责,并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4.5 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下列消防安全制度:

a)b)c)d)e)f)g)h)i)j)k)消防组织制度;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4.6 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下列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a)b)c)d)e)消防设施操作规程; 变、配电设备操作规程;

电气线路、设备安装操作规程; 电焊、气焊操作规程;

其它有关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4.7 医院应将下列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a)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主要有危险品仓库、理化试验室、中心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锅炉房、被服仓库等;

b)发生火灾时会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主要有门诊楼、急诊楼、医技楼、病房楼、手术室、宿舍楼、档案室、微机中心、病案室、财会室、大宗可燃物资仓库等; c)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主要有消防控制室、变配电间、消防水泵房等。

DB 41/T 691—2011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标明“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防火责任人”,落实相应管理规定,实行严格管理。

4.8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医院应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并在互联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系统中及时填报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

4.9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医院应建立《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专卷》,确定专卷的信息录入维护和保管人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专卷》内容信息应详实、准确,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和完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专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单位基本概况,室外消防水源、道路、重点部位三标图,消防安全组织机构配置图,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志愿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消防安全疏散图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以及四个能力建设相关资料。

其他医院应将本单位的基本概况、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及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相关的材料统一保管备查。5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5.1 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b)c)d)e)f)g)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及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消防(控制室)值班、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情况; 防火检查、巡查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员工消防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落实情况; 消防安全管理档案记录情况;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5.2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日进行防火巡查,重点部位应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夜间巡查不应少于两次。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b)c)d)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整、准确;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e)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f)医院的易燃制剂、高压氧舱等危险部位有无违反操作规程情况; g)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5.3 医院各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应每周组织开展一次岗位自查。自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b)c)d)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完好;

DB 41/T 691—2011 e)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f)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5.4 防火检查、巡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5.5 医院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火灾隐患整改第一责任人,提供人员、场地、资金等资源,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人员、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未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部门或个人,医院应根据相关奖惩措施对责任人进行惩处,并采取措施整改。

5.6 医院对检查、巡查和自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或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具体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部门、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5.7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逐级上报至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对整改情况进行确认。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责令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申报检查、验收。5.8 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医院,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业整改;对因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自身不能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6 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6.1 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做好第一、第二灭火应急力量建设,掌握初起火灾扑救的组织指挥程序。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其他单位参照制订:

a)b)c)d)e)f)组织机构:指挥协调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其它需要明确的内容。

6.2 消防演练前,应通知医院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积极参与;消防演练时,应在建筑出入口处显著位置设置“正在消防演练”的标志牌,进行公告。

6.3 员工发现火灾应立即呼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起火部位现场员工应在1min内形成第一灭火应急力量,并采取如下措施:

a)火灾报警按钮或电话附近的员工,立即按下按钮或拨电话通知消防控制室或值班人员; b)消防设施、器材附近的员工使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灭火; c)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附近的员工,引导人员疏散。

6.4 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在3min内形成第二灭火应急力量,并采取如下措施:

a)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b)医院负责人迅速展开指挥,召集各行动小组按程序实施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

DB 41/T 691—2011 c)通讯联络组通知员工赶赴火场,并与公安消防队保持联络,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员工;

d)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使用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扑救初起火灾; e)疏散引导组组织引导现场人员疏散;

f)安全救护组负责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g)现场警戒组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

6.5 医院应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并按下列规定充分发挥消防设施在火灾扑救中的作用:

a)加强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自动消防设施由专门人员操作,确保完好有效;

b)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医院,消防控制室应每日24h专人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和操作人员应取得消防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c)消防控制室在确认火灾后,应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7 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7.1 医院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配备相应的疏散逃生设备。

7.2 医院员工应熟悉和掌握疏散逃生相关知识、技能及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掌握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要求,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疏散指示标志等设置明显、功能完好;

b)熟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和疏散逃生路线; c)掌握火场逃生和火灾扑救中的自我防护技能;

d)掌握引导人员疏散程序,掌握疏散逃生设施的使用方法; e)熟悉单位疏散预案,参加应急疏散演练。

7.3 医院应逐区域、逐楼层明确应急疏散首位引导员和末位巡查员。火灾发生时,疏散首位引导员应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引导火场人员正确逃生,末位巡视员应逐部位检查人员疏散情况。

7.4 发生火灾时,应按照以下顺序通知人员疏散:

a)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 b)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 c)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7.5 医院应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开展疏散逃生演练:

a)b)c)d)e)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其他单位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组织演练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预案内容教育培训; 演练应设置明显标识,并通知所有人员,防止发生意外; 根据不同对象,应采取防护措施,疏散完毕,及时清点人数;

演练结束后,应及时总结问题,做好记录,针对存在问题修订完善预案内容。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DB 41/T 691—2011 8.1 医院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熟知以下内容:

a)b)c)d)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职责; 本单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依法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责任。

8.2 医院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人员,具备宣传教育能力,具体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宣传培训工作。8.3 医院应建立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教育培训。

8.4 员工上岗、转岗前应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对在岗人员应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8.5 医院工作人员通过消防安全教育应达到以下要求:

a)

b)c)d)e)熟悉消防法律法规;

掌握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掌握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掌握有关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 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8.6 医院应根据自身特点在人员密集的部位和疏散通道的显著位置设立“三提示”宣传标牌和宣传专栏,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灭火、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其设置应符合DB 41/T 627-2010的要求。

8.7 医院应在主要出入口设置固定的“消防安全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

8.8 医院应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语,提示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利用展板、专栏、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9 自我评定

9.1 医院应按照本标准至少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定工作,并向社会承诺消防安全,具体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

9.2 依据本标准要求,可采取现场检查、模拟演练、随机提问、查阅档案、组织考核等方法进行评定。9.3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我评定内容应包括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防火检查、巡查、自查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专职或志愿消防队建设情况,各级各类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应知应会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等。

9.3 评定结束后,应形成自我评定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组织评定的工作方法、发现问题、评定结论、改进措施等。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医院应每季度将消防安全自我评定报告分别报送当地卫生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备案。

DB 41/T 691—2011

参考文献

[1] GB 13495 消防安全标志

[2] GB 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3]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4] GB 5004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5]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6] GA 587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7] GA 654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8] GA 767-2008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6.消防四个能力安全总结 篇六

本标准规定了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建设要求和验收等。

本标准适用于**省行政区域内的小学、中学、大学、职业教育学校及各类专业培训学校。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3 术语和定义

《**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建设要求

4.1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4.1.1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至少每月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内设部门负责人应每周开展一次防火检查。

4.1.2 学校及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 b)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c)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

d)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e)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

f)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g)集体宿舍是否设置用电超载保护装置;

h)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i)化学试剂、燃油、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j)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消防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k)食堂、灶间烟道季度清洗情况; l)

员工本岗位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m)防火巡查、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n)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1.3 学校应确定防火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单位)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学生宿舍夜间防火巡查应不少于2次,教室、实验室、图书馆、校医院等应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4.1.4 学校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学生集体宿舍及公寓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 b)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c)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 d)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e)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4.1.5 教职员工应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天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本岗位火灾隐患。消防志愿者可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工作。4.1.6 岗位防火检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b)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c)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d)场所有无遗留火种。

4.1.7 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对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部门和责任人,报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4.1.8 火灾隐患整改部门和责任人应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整改火灾隐患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消防安全管理人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4.1.9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4.2 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4.2.1学校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定期进行消防演练。高等院校应建立由学生参加的志愿消防组织。

4.2.2 学校实验室应将预案涉及到的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种类、性质、数量、危险性和应对措施等报学校消防管理归口部门备案。

4.2.3 发现火灾应立即呼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起火部位现场人员应在1 min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采取如下措施:

a)电话或火灾报警按钮附近的人员立即摁下按钮或电话通知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

b)消防设施、器材附近的人员使用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灭火; c)安全出口或通道附近的人员引导学生疏散。

4.2.4 消防控制室接到探测器报警信号后,立即通知现场最近的工作人员、巡查人员前去确认,同时通过视频监控设备进行确认。现场人员确认火灾后,向控制室报告,并立即形成第一灭火力量使用附近消火栓、灭火器等灭火。

4.2.5 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在3 min内形成第二灭火力量,采取如下措施:

a)通讯联络组通知员工赶赴火场,与公安消防队保持联络,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人员;

b)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使用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扑救火灾; c)疏散引导组按分工组织引导现场学生疏散;

d)安全救护组负责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e)现场警戒组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4.3 组织疏散逃生能力

4.3.1 学校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有学生参加的疏散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3.2 学校应明确一定数量的疏散引导员,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员应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引导火场人员正确逃生。发生火灾时,正在授课的教师应组织学生疏散逃生。4.3.3 发生火灾时,应按照以下顺序通知人员疏散:

a)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 b)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 c)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

d)多个防火分区的首先通知着火区域及其相邻的防火分区。

4.3.4 火灾无法控制时,火场总指挥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救援人员撤离。4.4 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4.4.1 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熟知以下内容: a)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职责; b)本单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c)依法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责任。

4.4.2 学校应至少确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员,并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

4.4.3 各级各类学校应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a)在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普遍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教育;

b)结合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和要求,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c)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体验;

d)对寄宿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用火用电教育。

4.4.4 中小学校应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保证课时或者采取学科渗透、专题教育、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方式,每学期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小学阶段应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初中和高中阶段应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灭火基本知识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

4.4.5 高等学校应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对学生进行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知识、火灾自救他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

4.4.6

学校应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职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4.4.7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教职员工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a)熟悉消防法律法规;

b)掌握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c)掌握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d)掌握有关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 e)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4.4.8 学校应在主要出入口应设置“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在显著位置和每个楼层提示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及逃生路线,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并应按照《**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附录A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4.4.9 学校每学年应对消防工作进行一次总结评比,总结行之有效的的消防工作经验,加以完善和普及,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要查清根源,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对消防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5 验收

7.消防四个能力安全总结 篇七

(试 行)

1.本标准适用于客房数50间以上的宾馆(旅馆、饭店)和餐位在500座以上的营业性饭店、酒店。

2.1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2.2 火灾隐患

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

2.3 重大火灾隐患

违反国家消防法律法规,不能立即整改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可能因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和严重社会影响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

2.4 消防安全责任人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2.5 消防安全管理人

社会单位主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

2.6 第一灭火应急力量

失火单位现场员工在第一时间自发形成的灭火应急救援力量。

2.7 第二灭火应急力量

火灾确认后,单位按照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员工形成的灭火应急救援力量。

2.8 疏散引导员

发生火灾时,单位负责组织引导现场人员疏散的工作

人员。建设标准

3.1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3.1.1 宾馆饭店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b)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室内装修有无违章;

c)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是否依法申报;

d)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e)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设置及完好情况;

f)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及员工消防教育培训、岗位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g)燃油、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是否符合有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h)厨房、灶间烟道清洗情况;

i)消防控制室值班、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消防安全管理档案记录情况;

j)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k)水泵房、配电室、风机房、电梯机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l)消防水源情况,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

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m)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3.1.2 宾馆饭店应每日进行防火巡查,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时一次,餐饮等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宾馆饭店可利用本单位视频监控等设备辅助开展防火巡查。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室内装修有无违章; b)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c)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

d)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

e)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f)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g)其他消防安全情况。3.1.3 宾馆饭店内设各部门负责人应每周组织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a)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室内装修有无违章; b)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c)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

d)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 e)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f)其他消防安全情况。3.1.4 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日进行岗位防火检查。

3.1.4.1 餐厅、客房服务员在清扫卫生、开夜床、查房和清台时应进行岗位防火检查,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a)顾客是否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

b)有无遗留火种,客人离开是否切断电源;

c)消火栓、灭火器、客房配备的逃生器材是否有效; d)本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3.1.4.2 厨房工作人员在班前、班后应进行岗位防火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a)燃油、燃气管道、阀门有无破损、泄露;

b)班后燃油、燃气阀门是否关闭;

c)灶台、油烟罩和烟道清理是否及时;

d)班后是否切断电源,火源是否妥善处理;

e)消火栓、灭火器、灭火毯等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3.1.5 防火检查、巡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3.1.6 宾馆饭店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火灾隐患整改负总责,为整改火灾隐患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3.1.7 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向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工作归口的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

整改措施、时限、部门和责任人,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应立即采取确保安全的防范措施。

3.1.8 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和部门应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

3.2 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3.2.1 宾馆饭店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其他单位参照制订: a)组织机构,包括:火场总指挥、通信联络组、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现场警戒组;

b)报警、接警处置程序; c)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d)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e)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3.2.2 宾馆饭店应根据实际,因地制宜地组建消防应急救援的第一灭火应急力量、第二灭火应急力量,熟悉和掌握初起火灾扑救的组织指挥程序。3.2.3 员工发现火灾应立即呼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起火部位现场员工应在1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应急力量,采取如下措施:

a)靠近火灾报警按钮附近或电话的员工,立即摁下

火灾报警按钮或拨打电话通知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

b)消防设施、器材附近的员工利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灭火毯等设施、器材灭火;

c)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附近的员工引导人员疏散。3.2.4 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在3分钟内形成第二灭火应急力量并采取如下措施:

a)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同时,报告宾馆饭店负责人;

b)宾馆饭店负责人迅速展开指挥,召集各行动小组按程序实施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

c)通信联络组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员工赶赴火场,与公安消防队保持联络,向单位火场总指挥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总指挥的指令下达有关员工;

d)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使用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扑救初起火灾;

e)疏散引导组按分工组织引导现场人员疏散;

f)安全防护救护组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g)现场警戒组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

3.2.5 宾馆饭店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和逃生设备

等,充分发挥消防设施在火灾扑救中的作用:

a)加强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自动消防设施由专门人员操作,确保完好有效; b)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消控室必须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和操作人员应取得消防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c)消防控制室在确认火灾后,应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

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

3.3 组织疏散逃生能力

3.3.1 宾馆饭店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配备相应的疏散逃生设备、器材。3.3.2 宾馆饭店员工应熟悉和掌握疏散逃生相关知识、技能及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要求: a)加强安全疏散设施管理,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疏散指示标志等设置明显、功能完好;

b)熟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逃生路线,掌握避难逃生设施使用方法;

c)掌握引导人员疏散程序,具备火场逃生和火灾扑救中的自我防护技能;

d)熟悉单位疏散预案,参加应急疏散演练。

3.3.3 宾馆饭店应在每个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安排适量的疏散引导员,发生火灾时引导顾客疏散。3.3.4 火灾发生时,员工应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按照灭

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引导火场人员采取正确方式、沿正确路线、有序逃生,并提醒火场人员疏散时不要恐慌,防止拥堵踩踏。3.3.5 发生火灾时,应按照以下顺序通知人员疏散:

a)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

b)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 c)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

d)多个防火分区的首先通知着火区域及其相邻的防火分区。

3.3.6 火灾无法控制时,单位火场总指挥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救援人员撤离。

3.3.7 宾馆饭店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

a)组织演练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预案内容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消防知识,明确各自职责任务;

b)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应当通知宾馆饭店内所有在场人员,防止发生意外;

3.4 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3.4.1 宾馆饭店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是消防安全“明白人”,熟知以下内容:

a)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职责;

b)本单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c)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d)依法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责任。

3.4.2 宾馆饭店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人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人员应当经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培训,具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是消防安全“明白人”。3.4.3 宾馆饭店应建立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员工消防教育培训。3.4.4 员工上岗、转岗前,临时替岗人员,应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在岗人员至少

每半年接受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3.4.5 宾馆饭店应利用每日早点名、例会、交接班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4.6 通过消防安全教育,员工应达到以下要求:

a)了解消防法律法规; b)掌握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c)掌握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d)掌握有关消防设施、器

材的操作使用方法;

e)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和逃生自救。3.4.7 宾馆饭店应根据自身特点设置以下消防安全标志或图示:

a)消防设施标志。如:在消防设施、器材附近适当位置,用文字或图例标明名称和使用操作方法;

b)提示性标志。如:在客房显著位置提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及逃生路线,手电筒、灭火器等灭火、逃生设备

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

c)警示性标志。如:在客房床头附近设置醒目、耐久的“请勿卧床吸烟”警示牌,在不间断电源插口处提示“不间断电源,离开时请拔下用电器具”,客房内的垃圾桶、烟灰缸上提示“请不要乱扔烟头”,在房卡取电插口处警示“离开时请取出房卡断电”;

d)禁止性标志。如:在客房显著位置提示“严禁携带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在安全

出口处设置提示“安全出口严禁上锁”。

3.4.8 宾馆饭店应在大堂、餐厅等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利用展板、专栏、广告牌、广播、电视、网络、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在顾客须知、服务指南上宣传消防知识,在客房电视开启时插播消防宣传字幕或画面。3.4.9 宾馆饭店主要出入口应设置固定的“消防安全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在显著位置和每个楼层提示

8.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基础知识 篇八

(一)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要掌握哪“四个能力”?

1)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2)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3)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4)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二)发现火灾后,如何报警?

拨打119,向接警人员报告起火单位、地址,起火的部位,起火物质、火势情况,有无人员被困,有无毒害和爆炸性物质以及报警人姓名、电话等。

(三)发生火灾后,如何组织人员疏散?

应立即引导人员从最近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采取正确的方法疏散到预定集合点;疏散完毕后,查看有无遗漏人员,发现人员遗留时,要及时组织施救或立即报告前来施救的消防人员。

(四)面对火灾,人员疏散注意事项有哪些?

1)突遇火灾,面对浓烟和烈火,首先要服从指挥,保持镇静,迅速判断危险地点和安全地点,寻找安全门或非常出入口的标志,尽快撤离险地。千万不要钻进阁楼、厨房或卫生间,更不要进电梯。

2)火势蔓延时,应用湿毛巾或衣服等透气防烟物遮掩口鼻,放低身体姿势,浅呼吸,快速、有序地向安全出口撤离;尽量避免大声呼喊。

3)逃生无路时,应靠近窗户或阳台,关紧迎火门窗,向外呼救。要有秩序,防止挤踏事故。千万不要盲目地跟从人流和相互拥挤、乱冲乱窜。

4)撤离时要注意,朝明亮处或外面空旷地方跑,要尽量往楼层下面跑。若通道已被烟火封阻,则应背向烟火方向离开。不要盲目跳楼,通过建筑物阳台、气窗、天台、落水管、避雷针引下线、室内设置的缓降器、救生袋、应急逃生绳或将被单、台布结成牢固的绳索,牢系在窗栏上顺绳滑至安全楼层、往室外逃生。

(五)单位、消防管理部门防火巡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2)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六)“四懂四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四懂:1)懂得本岗位火灾危险性;2)懂得预防火灾措施;3)懂得扑救火灾扑救方法;4)懂得火场逃生方法; 四会:1)会报火警119;2)会使用灭火器材;3)会扑救初起火灾;4)会组织人员疏散。

(七)“十查十禁”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一查设施器材 禁损坏挪用;二查通道出口 禁封闭堵塞;三查照明指示 禁遮挡损坏;四查装饰装修 禁易燃可燃; 五查电器线路 禁私搭乱接;六查用电设备 禁违章使用;七查吸烟用火 禁擅用明火;八查场所人员 禁超员脱岗; 九查物品存放 禁违规存储;十查人员住宿 禁三合一体。

(八)岗位防火自查做到哪些内容?员工每天班前、班后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且无遮挡的情况;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4)场所有无遗留火种;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九)熟悉周围环境做到哪三知道?

1)知道本岗位点闸开关位置;2)知道附近消火栓、灭火器的位置;3)知道本岗位附近的安全出口。

(十)根据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扑救初起火灾的基本方法各是什么?

1、员工发现火灾应立即呼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起火部位现场员工应在1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采取如下措施:

1)电话或火灾报警按钮附近的员工立即摁下按钮或电话通知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

2)消防设施、器材附近的员工使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灭火;

3)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附近的员工引导人员疏散。

2、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在3分钟内形成第二灭火力量,采取如下措施:

1)通讯联络组通知有关员工赶赴火场,与公安消防队保持联络,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员工; 2)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使用消防设施、器材扑救火灾;

3)疏散引导组组织引导现场人员疏散,确认房间内无人后应关闭房门,在房门上做记号;

4)安全救护组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5)现场警戒组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

(十一)“两熟悉”、“两掌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1)熟悉疏散通道;2)熟悉安全出口;3)掌握疏散程序;4)掌握逃生技能。

(十二)“三要”、“一掌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1)要有消防宣传人员;2)要有消防宣传标识;3)要有全员培训机制;4)掌握消防安全常识。

注:员工上岗、转岗均应经岗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在岗人员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十三)消防工作标准化建设的“六化”标准是什么?

1)消防安全组织制度规范化; 2)标准悬挂统一化; 3)消防设施器材标识化;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警示化; 5)消防安全培训、演练经常化; 6)防火检查、巡查常态化。

(十四)单位在防火灭火工作中的义务是什么?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3)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5)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十五)个人在防火灭火工作中的义务是什么?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十六)《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第二十一条规定部门或单位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方面应严禁哪些行为?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4)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十七)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消防栓?

1)灭火器使用方法: 提起灭火器,拔出插销,罐体向上,一手持管,一手压下开关,向火焰根部喷射直至扑灭(即:一提、二拔、三压)。

2)消火栓使用方法: 打开消火栓箱,甩出水带,一头连接消火栓接口,一头连接水枪头,按下启泵按钮,旋开消火栓阀门,手持水枪头喷水灭火。

(十八)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履行哪些消防工作职责?

1)拟定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及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持续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的实施和演练; 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十九)防火检查、巡查的频次是如何要求的? 1)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

2)单位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3)部门负责人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4)员工每天班前、班后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

(二十)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员工要做到哪“六掌握”?

1)掌握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 2)掌握本单位、岗位火灾急险性和防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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