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职业 技能鉴定所

2025-01-16

南京职业 技能鉴定所(精选10篇)

1.南京职业 技能鉴定所 篇一

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规范职业技能鉴定管理程序,提高鉴定工作质量,根据《劳动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规程》和《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考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活动和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发、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公开、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鼓励劳动者提高职业技能水平。

第五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参加考核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利。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工种),应当招用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从事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职业的在职人员,在本规则实施前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应当申请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章 行政主管部门职责

第七条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本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措施;

(二)对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设立实施行政许可;

(三)对全市鉴定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四)对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实施监管。

第八条 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本区(县)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实施细则,推进本地区鉴定工作;

(二)对本区(县)鉴定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三)受市劳动保障局委托,江宁区、六合区、浦口区、溧水县、高淳县劳动保障局负责本区(县)初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发与管理。鼓楼区、玄武区、白下区、秦淮区、下关区、建邺区、雨花台区、栖霞区劳动保障局负责本区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发与管理。

第三章 鉴定机构与职责

第九条 鉴定机构包括市、区(县)劳动保障局所属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所。

第十条 市劳动保障局所属的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鉴定中心”)为市级鉴定指导机构;区(县)劳动保障局所属的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区(县)分中心(以下简称“区(县)分中心”)为区(县)级鉴定指导机构。

第十一条 市鉴定中心具体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综合管理。其主要职责:

(一)制定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实施办法,组织、协调、指导、管理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二)受市劳动保障局委托,负责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发和管理;

(三)负责对区(县)分中心、鉴定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四)负责受理鉴定所的设立申请、评估和鉴定所年检登记;

(五)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监督检查和管理;

(六)负责国家、省、市级职业技能鉴定题(卷)库的运行管理,组织拟定国家、省级鉴定题(卷)库以外的试题;

(七)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的运行管理;

(八)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人员、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第十二条 区(县)分中心具体负责本区(县)鉴定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其主要职责:

(一)本区(县)劳动保障局职责范围内等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受理本区(县)劳动保障局职责范围内等级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考评员委派和质量督导;

(三)负责办理本区(县)劳动保障局职责范围内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审批手续和证书打印。

第十三条 职业技能鉴定所在行政许可范围内实施鉴定,其主要职责任务:

(一)受理职业技能鉴定报名,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初查,报鉴定指导机构核准后签发准考证;

(二)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鉴定场地、设备、检测手段;

(三)编制考核方案,负责考场安排和考场管理;

(四)组织实施考试活动,汇总考试成绩并报鉴定指导机构;

(五)协助鉴定指导机构办理证书,并负责发给鉴定合格人员。

第十四条 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拟鉴定的职业和等级相适应的场地、设备、检测仪器和设施;

(二)有专职的管理人员,各职业有与拟鉴定等级相适应的3名以上考评人员;

(三)有完备的管理办法、鉴定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国家、省对鉴定所设立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 申请设立鉴定所的单位,应向市鉴定中心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人名称、地址、拟鉴定的职业范围和等级等;

(二)场地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租赁意向书),设备、检测仪器和设施的目录及证明材料;

(三)管理人员、考评人员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管理办法、考核鉴定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十六条 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设立实行行政许可制度。市鉴定中心负责受理设立鉴定所的申请,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后报送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第十七条 实行职业技能鉴定所年检制度。市鉴定中心每年年底对鉴定所进行一次年检登记,并将年检的结果(包括年检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年检合格、年检不合格及需要整改的鉴定所名单)进行通报。

第十八条 鉴定所应当随着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变化,更新设备、检测仪器和设施,考评人员应当更新知识,满足考核鉴定工作的需要。

市鉴定中心应定期对鉴定所进行实地检查,发现鉴定机构的鉴定条件已无法满足鉴定职业或者等级的需要时,应当要求该鉴定所在规定的时间内改进。

第十九条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每两年对鉴定所进行一次检查评估,并将检查评估的结果(包括依法取得许可的考核鉴定所的名称、地址、鉴定的职业和等级、鉴定范围等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考评人员和质量督导员

第二十条 从事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考评人员分为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考评员应当具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考评员应当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十一条 考评员由市鉴定中心组织任职前的培训、考核,报省级劳动保障部门核发考评员证书。高级考评员由省劳动保障部门组织任职前的培训、考核,核发高级考评员证书。

第二十二条 考评员可以承担相应职业初级、中级和高级职业资格的技能鉴定工作。高级考评员可以承担相应职业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考核鉴定工作。

第二十三条 考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对考核鉴定对象所具备的职业能力进行考核、评审,客观、公正、独立地评分,并对所作出的评分结果承担责任。考评人员应当遵守工作守则和考场规则,并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更改评分结果等不正当要求。考评人员日常工作及考核应遵循《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管理细则》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实行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制度。从事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督导员资格证书。

第二十五条 各级鉴定指导机构实施鉴定活动时,应当指派质量督导员,负责鉴定现场督导工作。质量督导工作应遵循《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五章 申请鉴定的条件

第二十六条 从事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职业的人员,应当根据本章规定的条件,向鉴定机构申请鉴定,并依法申领职业资格证书。从事其他职业的人员可以自愿申请鉴定,申领职业资格证书。

具备申请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1个以上职业的技能鉴定,并申领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七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相应职业的初级技能鉴定:

(一)取得初级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的;

(二)在同一职业岗位工作满6个月的。

第二十八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相应职业的中级技能鉴定:

(一)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结)业证书的;

(二)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取得中级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的;

(三)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满2年的。

第二十九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相应职业的高级技能鉴定:

(一)取得高级技工教育或者相关专业高等职业教育毕(结)业证书的;

(二)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取得高级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的;

(三)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满2年的。

第三十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相应职业的技师鉴定:

(一)取得技师学院毕(结)业证书的;

(二)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满2年的。

第三十一条 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技师岗位连续受聘3年以上或者累计受聘5年以上的,可以申请相应职业的高级技师鉴定。

第三十二条 鼓励劳动者努力钻研技术,更新知识,提高职业技能。在区(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组织或者联合其他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中成绩突出的,可直接核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有技术专长并在本职岗位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动者,由用人单位推荐或者个人申请,经批准可以提前或者越级进行鉴定。

第三十三条

国家、省对部分职业、等级申报条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企业职工技能鉴定申报条件有政策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 鉴定计划与统计

第三十四条 区(县)分中心、鉴定所应根据劳动力市场供求情况、院校毕(结)业生数量及企业劳动力管理需求等情况,编制年度鉴定计划,填写《职业技能鉴定年度计划表》于每年1月10日前报市鉴定中心。年度鉴定计划内容包括:鉴定人数预测、鉴定职业(工种)及等级、计划完成时间、本年度工作重点和鉴定事项说明等。

鉴定所开展未列入本年度鉴定计划的鉴定,须提前一个月到相关鉴定指导机构备案。

第三十五条 区(县)分中心应做好本区(县)鉴定发证统计工作,统计报表分月度报表、季度报表、半年报表和全年报表。月度报表于次 7 月2日前报市鉴定中心;季度报表每季度上报一次,于次季第一个月5日前报市鉴定中心;上半年统计报表为本年度1月至6月底数据,于当年7月5日前报市鉴定中心;下半年统计报表为本年度7月至12月底数据,于次年元月5日前报市鉴定中心。全年统计报表为上年12月至本年度11月底数据,于当年12月5日前报市鉴定中心。

第七章 考务系统与管理

第三十六条 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为计算机运行系统,分为考务系统和证书打印系统两部分,市鉴定中心负责该系统运行管理并对系统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第三十七条 考务系统主要用于接受考生报名信息登录、考场安排、考试成绩上报,由职业技能鉴定所在许可的鉴定范围内使用。

第三十八条 证书打印系统主要用于接受考生报名数据、上报成绩确认和证书核发审批、证书打印,由证书核发部门在规定职责范围内使用。

第三十九条 区(县)分中心拓展鉴定工作,在所属鉴定所的鉴定范围不能满足需求时,可按照鉴定要求设置考点,报市鉴定中心核准后实施考务系统运行。

第八章 鉴定报名与申报

第四十条 各级鉴定指导机构应定期公布鉴定的职业、条件、时间等信息,并根据报名情况,及时组织开展鉴定活动。

第四十一条 申请鉴定应持本人身份证件和本规则第五章规定的申报条件有关证明材料(所需的学籍证明、学历证书、工龄证明等),到 8 相应的鉴定机构报名,并填写《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人员登记表》。

第四十二条 鉴定所接受报名时,应依据本规则第五章规定的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信息登录考务管理系统,按相同职业(工种)设定鉴定批次,从考务系统打印《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花名册》,填写《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标准和鉴定方案,在实施鉴定前10个工作日报相关鉴定指导机构。

第四十三条 鉴定指导机构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对鉴定方案进行审核确认后,在《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签署意见,并签发《鉴定任务通知书》和《考评员委派单》。

第九章 考场管理

第四十四条 鉴定所接到鉴定任务通知书后,安排考场及考位,印发鉴定准考证。

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交纳鉴定费用并领取准考证。鉴定机构收取鉴定费用,应当依照省、市物价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鉴定所负责考场组织安排及后勤保障,理论知识考试考场应按照一人一桌安排,一般每个考场不得超过30人;技能考核考场应按照不同鉴定职业(工种)需要的设备、场地、检测要求安排,同时做好工作人员组织、各类工作人员证卡、考试现场标记设置等各项准备工作,并协助考评人员完成考评工作。

第四十六条 考评人员在考前应对考场设施和仪器设备准备等情况进行检查,填写《鉴定前设施设备检查记录表》。实施对人身易造成伤害的职业(工种)操作技能考核,须检查安全保障措施,对不符合规定要 9 求的,通知鉴定所负责人或考场负责人及时纠正。鉴定所对考评人员履职情况填写《考评员履职情况反馈表》。

第四十七条

考生参加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必须出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和准考证,提前15分钟入场。开考前监考人员须查验考生证件、人数,宣读考场规则,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在鉴定过程中,人员有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监考人员可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中止鉴定或者宣布成绩无效的处理。

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和考场负责人应认真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考评人员应当在有关评分材料上签名。考务人员应妥善保存考生的理论知识考试卷、操作技能考核评分表、考场记录等材料。

第四十八条 各级鉴定指导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委派质量督导员。质量督导员应对考生情况和监考、考评、考务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将考场质量督导情况填入《考场质量督导记录表》交委派机构。

各级鉴定指导机构应定期通报辖区内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监督检查情况。

第十章 试题管理

第四十九条 已建立国家题库的职业(工种)由市鉴定中心从国家题库中抽取;未建立国家题库的职业(工种)由市鉴定中心从省、市题(卷)库中抽取。试题库中没有的,由各级鉴定指导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组织专家拟定,区(县)分中心组织拟定的试题,须报市鉴定中心核准后实施。

企业内职工鉴定需要结合生产工作实际命题的,试题应交相关鉴定指导机构审核备案。

命题管理应符合《职业技能鉴定试卷管理办法》的要求。第五十条 职业技能鉴定试卷属国家保密范畴,试卷管理应符合《职业技能鉴定试卷保密管理制度》的规定。参加命题或制卷人员须与相关鉴定指导机构签订保密协议书,试卷在发送、交接过程中,交接双方应有签字记录。

第十一章 成绩管理

第五十一条 初、中、高级技能鉴定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技师、高级技师的鉴定应当在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审。

取得职业院校学历证书的毕业生申请与所学专业相应的初级、中级技能鉴定时,免除理论知识考试,只进行操作技能考核,理论成绩为学校提供考生三门以上专业基础课的均分。

第五十二条 考评人员评定的成绩,必须经考评人员签字确认方可生效。成绩汇总表必须由鉴定所指派专人校对,由校对者和考评组长签字后有效。

第五十三条 考生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均合格(含补考合格),由鉴定所将考生成绩登录考务管理系统,打印《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人员名册》并加盖鉴定所印章后有效。

第五十四条 鉴定所应在鉴定结束后15天内将鉴定结果通知考生。考生对鉴定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向鉴定所申请查询。鉴定所应在接到查询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给予答复。考生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向相关鉴定指导机构投诉。

考生理论知识考试或操作技能考核单项合格的,其单项成绩有效期 11 为一年。一年内考生再次申请鉴定的,免除该合格科目的考核。

第十二章 证书核发与管理

第五十五条 鉴定所向鉴定指导机构申报办证时,需提交《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人员名册》、《南京市核发职业资格证书审批表》、《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记录表》和《考生成绩汇总表》,理论免试的考生还须提交学校出具的成绩单。

第五十六条 鉴定指导机构对以上资料核准后,对考生成绩上报数据进行确认,报鉴定指导机构负责人、劳动保障局负责人审批,并分别在《南京市核发职业资格证书审批表》上签字后方可进行证书打印和验印。核发职业资格证书印章应有专人负责管理。鉴定机构申报资料齐全有效的,劳动保障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书核发,转鉴定所送交考生。

第五十七条 市鉴定中心负责职业资格证书网上查询系统的建立与管理,并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证书发放系统、证书查询系统的使用管理与操作人员培训指导。

第五十八条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由市鉴定中心根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编码规则》统一下发。

第五十九条 出国劳务人员换证,由原发证机关出具证明到省鉴定中心换发中英文对照的职业资格证书,证书编号使用原证书编号。

第六十条 遗失证书需补办职业资格证书者,应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属实后,可补办职业资格证书。证书编号使用现有证书编号,原发证机关可在证书上注明原证书发证日期。

第六十一条 空白证书由市鉴定中心统一向省厅订购,区(县)职 12 业资格证书的订购与管理应符合《区(县)职业资格证书订购与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十三章 考务档案管理

第六十二条

鉴定所的评估及年检资料,由负责评估和年检的市劳动保障部门永久保存。

第六十三条

证书核发与管理资料包括: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人员名册、南京市核发职业资格证书审批表,由负责发证的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按发证时序、批次装订,永久保存。

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及鉴定机构应对考务管理系统中的鉴定发证名册、统计数据进行备份,永久保存。

空白证书订购申请表、证书购领台帐(进库)、证书发放台帐(出库)由负责证书管理的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永久保存。

第六十四条 考评人员档案包括:资格申请表、聘约、培训及资格考核记录、履职和年度考核记录、续聘申请、考评人员培训班申请表,由市鉴定中心收集保存,保存期为3年。

第六十五条 由市鉴定中心组织实施技师、高级技师鉴定的理论、技能考务过程资料由市鉴定中心委托考点保存,业绩评审和论文答辩资料(含业绩评审评分表和论文答辩评分表)由市鉴定中心保存,以上资料保存1年。

第六十六条 全市统一鉴定考务资料由市鉴定中心负责收集归档,包括鉴定公告、考前会议记录、报名人数、补考人员登记表、考场安排表、试卷交接单、考场记录表、成绩汇总表、阅过的试卷等保存期为1 13 年;各职业、等级空白试卷保存两份,保存期为1年。计算机考试系统资料保存期为1年。

第六十七条 全国、全省、全市统考考生个人申报资料由各考试报名点保存,保存期为1年。

第六十八条 各级鉴定指导机构在组织实施鉴定过程中应保存的资料包括:鉴定所提交的鉴定申报表、申报人员花名册、鉴定任务通知书(上联)、考评员派遣单(上联)、考评员履职情况反馈表、考场质量督导情况记录表、试题申请单或试卷送审表、试卷交接记录及试卷清样(电子文件)等,以上资料保存1年。

第六十九条 鉴定所应做好下列日常鉴定考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包括:个人或集体申报职业技能鉴定登记表、鉴定申请表、申报人员花名册、鉴定方案或考场安排表、鉴定任务通知书(下联)、考前设施设备检查表、考场记录表、成绩汇总表、试卷清样(全套试题)、阅过的试卷和考核记录表、证书签收登记表等,以上资料保存1年;考工件应编号保存,保存期为半年。

第七十条

各级鉴定指导机构及鉴定所应对考务管理系统中的鉴定发证名册、统计数据进行备份,长期保存。

第十四章 责任追究

第七十一条 鉴定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并责令退还申请鉴定人员所交鉴定费用,给其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鉴定所超越许可范围进行鉴定的;

(二)鉴定机构未按照本规则第五章规定的申请条件对申请鉴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收取不符合申请条件人员的鉴定费用,并为其进行鉴定的。

第七十二条 鉴定机构在鉴定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提高、降低鉴定标准进行鉴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对鉴定过程中负有责任的考评人员,提请发证机关取消其鉴定工作资格,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第七十三条 鉴定所违反本规则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拒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改进鉴定条件,劳动保障行政

部门经核查,确认其已无法满足所鉴定职业或者等级的需要时,可以变更其鉴定职业、等级等事项,或撤销其许可证。

第七十四条 鉴定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许可证的,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查处。

第七十五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定指导机构工作人员、质量督导员在鉴定管理工作或核发证书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章 附 则

第七十六条 实行全国、全省、全市统一鉴定的职业,其鉴定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十七条 本规则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2.南京职业 技能鉴定所 篇二

日前, 2013年度江苏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江苏通管局副局长朱新煜出席会议并讲话。各省、市两级电信运营企业相关负责人、先进单位和个人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2012年全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表彰了部省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部署了2013年鉴定工作任务。先进单位和个人代表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与会代表对如何加强合作联动、提升鉴定质量, 进一步推进我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展开了热烈讨论。

2012年, 全年共组织电信业务类、电信机务类、电信线务类共16个职业 (工种) 鉴定考试, 鉴定规模实现较大跨越, 达到32959人次, 较2011年增加31%, 再创历年新高, 并稳居全国首位, 其中鉴定合格人员19849人次, 总合格率60.2%。省鉴定中心、省电信、省移动、省联通等企业分别荣获全国通信行业鉴定工作“优秀奖”、“突出贡献奖”、“合作奖”、“队伍建设奖”。

朱局长充分肯定了2012年我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在鉴定规模和鉴定质量方面取得的成绩, 并对进一步深化我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工作提出希望和要求。他希望全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者围绕企业转型和业务发展重点, 深入生产一线调查研究, 了解基层企业的需求, 调整工作思路, 以主动创新和变革的姿态, 积极应对挑战;同时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 把握客观规律性, 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制度和规则, 做好顶层设计, 建立长效机制, 努力把我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塑造成具有公信力的品牌服务。

3.南京职业 技能鉴定所 篇三

关键词:职业 技能鉴定 规范管理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规范管理工作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 鉴定所岗位的设置

学校应设立鉴定管理办公室,专门从事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直接和市鉴定中心沟通。为了便于工作,鉴定所所长由学校一名校级领导担任,常务副所长应是专职,同时应有专职工作人员。各系主任任兼职所长,以利于设备的使用和人员的调配,从各系选出优秀的专业课老师任考评员,并定期培训。鉴定管理办公室设立综合管理岗位、考务管理岗位、试题管理岗位,各岗位应职责明确清晰。同时聘请计算机中心技术人员和财务处专职财务人员做常年的技术支持。学校应重视考评员队伍建设,积极组织专业教师参加省、市鉴定中心举办的各种考评员培训班,在考评员的选派方面既注重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工作责任心,又要充分考虑考评员队伍中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的构成。

2 规章制度的建立

为进一步规范鉴定所各项管理工作,应结合省、市鉴定工作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建立“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汇编”,包括:《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鉴定服务工作规程(办法)》、《职业技能鉴定设备设施管理制度》、《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规则》、《职业技能鉴定档案管理制度》、《鉴定工作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制度》、《职业技能鉴定监考人员管理制度》、《职业技能鉴定考务工作人员管理制度》、《职业技能鉴定考生守则》等系列相关制度,其中《鉴定工作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等重要制度应上墙公示。

3 档案资料管理

对于鉴定考试工作可制定《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控制程序文件》及《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对相关材料的管理提出严格要求,使得每次鉴定考试相关材料齐全完整,并能及时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档案管理制度》存档保存。存档相关材料包括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鉴定结果汇总表、考场纪录、总结、考评员考前培训记录;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核发表;职业技能鉴定理论试卷;职业技能鉴定实操鉴定结果等。每次鉴定考试实施前,应制定鉴定考试实施方案,鉴定所考务人员于鉴定考试开始前组织有关人员召开考前培训会,鉴定所相关人员现场督察鉴定考试全过程,考试结束后,按照相关规定组织考评人员阅卷并对本次鉴定考试做出总结。以上相关材料及时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档案管理制度》存档保存。

4 设备设施

学校应重视鉴定所的发展和建设,根据各鉴定职种的建所标准及发展需要,与校内实训基地建设相结合,设置相应的鉴定场地,利用政府的项目资金,有计划地购置仪器设备,使其符合所鉴定职业的标准要求且数量充足、运行状况良好。每个实训场所都要设有专职管理人员按照《设备管理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并做好详细的记录。设备处应对每个实训室建立设备台账,台账要规范清晰。

5 考核鉴定场地要求

要充分利用学校的实训室及教室作为鉴定场所以及候考室、抽考室等相关场地。各个去向的道口要设有详细指示牌,每个实训室及教室挂有清晰的门牌。

6 鉴定实施要求

应制定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控制程序文件》及《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在实施鉴定考试过程中严格按照《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控制程序文件》来实施的。首先是及时发布鉴定公告、表述清晰且须经过上级部门批准;然后由各负责系组织考生认真填报鉴定申报表与考生登记表,并进行对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上报到鉴定所;再由鉴定所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复查,特别是对考生登记表中工作简历、职业培训背景、以往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情况等原始资料证据要认证复查,填写不规范或存在问题的要返回重新填写。考评员在聘任期内一定要安排鉴定职业的考评工作,对于鉴定量大的鉴定工种可以成立不同考评小组,鉴定工作中采取轮换制,在考评人员的选派上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做到考教分离。严格组织考评员认真进行阅卷工作,原则上要求试卷批阅采用流水作业,在试卷封面上有初评、核分、审校及分数加总等环节应有签字确认。

7 证书发放

经鉴定合格的考生信息由专门人员及时上报证书管理部门,证书返回发放一定要有领取记录,领取人签字,代领要出示身份证并填写代领人身份证号码。

8 能力建设

为加强考评员队伍建设,学校应积极组织专业教师参加省、市鉴定中心举办的各种考评员培训班,在每次鉴定考试前应对考评员进行考前培训。同时选派优秀考评员到国外和国内培训基地参加技术技能提高培训,使考评员队伍能力不断提高。

总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只有和学校的专业发展紧密结合,鉴定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才能实现职业技能鉴定质量与鉴定数量的同步提高。

参考文献:

[1]孟永辉.校企合作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进高职课程改革,价值工程,2011—04—08.

[2]刘春华.关于职业技能鉴定与高职教育有效衔接的探讨,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2—06—05.

4.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篇四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钟灵毓秀、虎踞龙盘的历史文化名城南京,是经江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的国有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53年的国内第一所电子类中专学校——南京无线电工业学校,周恩来总理、陈毅、谭震林、习仲勋副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曾到校视察,西哈努克亲王、马亨德拉国王等3000多名国外来宾、外国专家先后来校参观、讲学。办学50余年来已为我国的信息产业培养了近4万名毕业生。

学院于xx年迁入南京仙林大学城,背依南象山,侧傍九香河,占地1000亩,建筑面积万平方米,总资产亿元。

目前在校生10000余人,教师600多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占%,专业教师中双师型教师超过了70%。学院现设电子信息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微电子工程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通信工程系、工商管理系、数控模具系、外语系等八个系和软件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已开设的主要专业有: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无线电技术、机电技术应用、电子表面组装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电子电路设计与工艺、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工业环保与安全技术、光电子技术、微电子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络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通信技术、移动通信技术、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应用英语、软件技术、影视动画、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影视多媒体技术、视觉传达艺术设计等26个专业。学院的学制以高中后三年制高职为主,同时开设部分四年制双专科专业。

学院现有各类研究室20多个,实验、实习及实训室150多个,拥有液晶生产线、SmT生产线、PcB生产线和模具制造等先进生产设备的教学工厂4个,各类教学仪器与设备11000多台套,语音教室10个,多媒体教室近200个,各类图书资料逾90万册。校园内还建有大学生活动中心、体育馆、包含2片标准足球场和30多片篮球场、排球场、球场的运动场及多个主题公园。完备的教学与服务设施为全院师生的学习与生活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学院还设有国家级电工电子实训与自动化基地、信息产业部特殊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远程培训点、电子类国家技能鉴定所、江苏省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智能化考试站等多个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站,被全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确定为cPcA培训基地,江苏省信息产业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我院的校办工厂总

投资1000多万元,目前已具备了手机、计算机、电视机等各类电子仪器设备的生产加工能力和教学仪器的研发能力。

学院与国内外学校与企业建立了广泛的联系与合作。目前学院与加拿大BcIT、英国Ncc、印度NIIT及澳大利亚TAFF学院开展了合作办学,与国内的三和国际、英业达、润和软件等公司开展了订单式人才培养,与新加坡有关部门合作,定期输送毕业生去新加坡培训、工作。学院在南京地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新区、昆山经济开发区,广东的广州、深圳、惠州、珠海地区、上海浦东高新技术开发区、浙江、厦门等地都建立了稳定的毕业生就业基地。

多年来,我院坚持走职业教育道路,以服务学生、服务信息产业、服务地方经济为根本宗旨,围绕市场办学校、依托行业设专业、根据目标定课程、强化素质育人才,树立了广泛认同 的社会品牌。1993年以来连续五届获“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xx-xx年连续四年高考招生录取分居我省职业技术学院之首;毕业生以专业基础扎实,职业技能过硬,综合素质高的优势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连续10年毕业生一次性对口就业率超过98%,受到省市有关部门的表扬,多次被省发改委、省教育厅授予“江苏省职业教育招生就业双优示范单位”和“江苏省毕业生就业先进单位”。ccTV-1新闻联播、中国教育报、ccTV新闻频道等媒体先后报道了我院人才培养的成功经验。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沐浴着中国职业教育改革的春风而成长,面对二十一世纪经济发展以信息产业为先导的大好前景,我校将继续发扬“团结务实、自强不息、注重细节、追求卓越”的学院精神,抢抓机遇,迎接挑战,为创办“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一流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而努力奋斗!

高校基本信息学校名称: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高校代码:13112 所在省市:江苏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谷平岗35-1号

5.南京职业 技能鉴定所 篇五

一、制定职业技能鉴定规范

职业技能鉴定规范主要是以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为依据, 不能够随意拔高或降低标准的要求;同时考虑其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在文字表述上要准确和科学。职业技能鉴定规范, 既是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依据, 又是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的教学参考大纲, 制定时应兼顾到这两方面的功能。

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内容包括:工种定义、适用范围以及需要说明的技能情况和鉴定的特殊要求, 如申报条件、考核时间、工具 (设备) 要求等。内容由5个部分组成:项目、鉴定范围、鉴定内容、鉴定比重、备注。每个职业技能鉴定规范, 附2~3套试题, 试题类型分为:是非题、选择题、计算题、问答题等。

二、强化责任意识, 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为提高技能鉴定质量, 不断加强考评员队伍能力建设, 技能鉴定站积极参加水利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举办的考评员培训班。同时, 特别聘任了责任心强、有实际工作经验、专业能力突出的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考评员队伍中, 负责培训授课及鉴定技术服务等工作。定期组织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和考评员进行有关的职业技能鉴定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 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强化工作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考评员委员会的作用, 做好考试标准审定和考试内容开发等技术指导工作。

三、建立健全档案资料集中管理制度, 不断提高鉴定水平

落实和完善鉴定人员档案资料信息库管理制度, 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必须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相片、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资料, 实行一人一个档案, 一人一个档案号, 连同试卷统一归档管理, 按工种分类存放, 以便查找和核对。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职业技能鉴定站虽然开展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但受人事管理权限的影响, 也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尚未完全按照水利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要求开展鉴定工作。二是鉴定工作多数局限于河北省水文系统内部, 还没有完全涵盖河北省所有的水文勘测工。三是鉴定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

6.职业技能鉴定的重要意义及措施 篇六

一、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

现代市场经济并不是放任自流的无序经济,推行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国家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当前经济体制改革具有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公认等级考核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我国的经济成份已由单一的国有经济逐步转化为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格局,劳动用工制度和工资分配制度也逐渐向合同聘用制和一岗一薪制转变。因此,推行国际通行的职业技能鉴定不仅可以推动国有企业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而且可以促进人才的流动,加快我国劳动人才市场的发展,最终实现劳动力素质的整体性提高。

二、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1.提高企业职工素质

国家推行职业技能鉴定,实行就业准入和资格证书制度,不仅为企业培养和输送了大量的企业技术技能型人才,使职工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认可,还可以极大地调动广大职工钻研技术、学习业务的积极性,对企业职工工作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2.促进企业用工制度改革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必须打破传统的用工制度,实行合同聘用制,建立竞争上岗机制。推行职业鉴定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择优录用、竞争上岗提供了可靠的依据,还有利于企业内部人才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实现企业内部人才的合理流动,为下岗职工和富裕人员提供了在企业内部和外部再就业的有利条件。

3.推动企业分配制度改革

推行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利于企业建立与技术等级、技术职称相对应的岗位工资和职务津贴等新的分配体制;有利于企业将考核成绩、资格证书与工资晋级、生活福利待遇的提高联系起来,提高技术人员地位和待遇,调动广大职工学习技术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稳步增长。

三、职业技能鉴定对劳动者管理的重要性

1.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劳动预备制度是保持先进生产力和社会发展的要求

每一代劳动者的生产、生活都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创造性的前进。不同时代对劳动者的知识、技能、素质有不同的要求,如果一个人的劳动能力达不到社会职业的起码要求,社会将不会承认其劳动,他也不能获得赖以谋生的职业。也就是说,要从事社会职业,必须具有一定的职业资格。

2.国家之所以要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因为这是劳动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1)有了健全的职业资格审定制度,才能使全国人民形成正确的职业观,了解本职工作应承担的社会职责和对自己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技能的要求,形成全民对劳动质量重要的认识,全民劳动素质的提高才能有可靠的保证。

(2)对各种职业有了明确的任职条件。人们就可以根据自己的个性爱好、特长条件选择职业,用人单位也有切实的录用人才的标准。

只有使合格的人才进入工作岗位,才能保证社会和各项工作在应有的水平上进行,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和设备的效益,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

(3)对从业者的资格有了明确的规定,就为职业教育与培训提供了依据。使职业教育与培训规范化,也必将大大推动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的发展,从而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

四、职业技能鉴定是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就业竞争能力的重要举措

1.职业技能鉴定是促进劳动者按照一定目标提高职业素质、促进就业的重要手段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关于大力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使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市场就业和引导劳动者素质提高中发挥重要作用”。劳动力市场的建立和完善,必然形成竞争就业、择优用人的机制,劳动者就业必须具备一定的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将职业资格证书视为就业的通行证已成为广大青年学生和劳动者就业、择业的新观念。不同工种、不同层次技能的鉴定标准为人们指明了接受职业培训的方向或目标。通过职业技能鉴定,人们才能获得证明其职业能力的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其求职、任职或自主创业的资格凭证。

2.职业技能鉴定是促进技能人才有序流动、增强就业竞争能力的重要措施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市场高度活跃,人员流动频繁(包括企业富余职工的流动、在岗人员的流动、劳务输出等),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而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为其提供了技术凭证,从而使技能人才正常流动具备了“通行证”。

3.职业技能鉴定打通了劳动者岗位成才的通道,有利于形成终身学习职业技能的氛围

与目前高职学历教育终结于大专层次不同,职业技能鉴定向广大劳动者展示了技能人才成长的另一条道路:劳动者可以沿着初级、中级、高级技师的道路不断成长,使学习机会伴随人的一生并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

五、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是高职院校服务社会的重要职能

高职院校面向社会、瞄准市场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实现了教育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紧密结合,也体现了高职教育服务社会的职能。

1.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符合高职教育的办学宗旨

高职教育的办学宗旨是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培养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的技术应用型人才。为了提高培养对象的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许多高职院校实施双证书制。在与行业共同制定鉴定标准的过程中,高校还获得了大量来自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的技术信息和行业标准与规范信息,有力地推动了高职院校的教育教学改革。

2.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有利于充分利用教学资源

我国高职院校大部分由政府与行业投资,投资规模少则一至二亿,多则十几亿。与社会一般鉴定机构相比,高职院校的鉴定机构具有资源及品牌优势,设备的数量及先进性远优于一般鉴定机构。据统计,许多学校的设备利用率不足50%。开放高职院校的资源面向社会开展技能鉴定,既可提高院校的资源利用率,又可提升人们对高职院校的认知程度。

六、高职院校开展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的措施

1.面向高校学生群体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动高职教学改革

积极推行职业技能鉴定,是使高职人才培养工作与就业市场接轨、提高学生职业素质与就业竞争能力的需要,也对高职教学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将技能鉴定融于高职教育之中。首先,专业教学中应导入相关的国家职业标准和职业规范,使专业教学内容包含行业或职业所需求的知识、技术与技能。其次,解决学历层次与职业技能鉴定等级的对应关系问题。第三,要向专业推荐与其核心能力最贴近的职业资格证书。一个专业可能对应多个不同的职业岗位,应提供与专业核心能力紧密联系的几个工种的资格证书供学生选择。

2.面向社会从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鉴定,为社会培养和输送合格劳动者

根据高职院校的特点,要充分利用高新技能和先进的鉴定设施设备,开展工种新、技术含量高、鉴定层次高、社会需求量大的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倾向于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的职业技能鉴定,为高技能人才的脱颖而出提供通道。在鉴定范围上,要扩大技能鉴定的覆盖面,加强新职业、新工种的技能鉴定,使各行各业劳动者的职业技能都能得到及时、客观公正的评价,还要使新生劳动力接受职业培训后都能得到相应的技能鉴定服务。在服务方式上要新,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鉴定时间和地点要灵活。高职院校鉴定机构还要积极参与企业内部员工的考核评定,根据行业、企业的标准和要求,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的鉴定服务。

3.配合职业技能鉴定主管部门进行技能开发,全方位提供技术支持

技能开发是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基本保障,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鉴定规范及题库是开展技能鉴定的依据。高职院校应站在行业技术发展的前沿,广泛吸收本行业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装备,将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实际工作对职业岗位技能的需求变化及时反映到相应的职业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和题库中去,做好与职业技能鉴定相关的职业分类、标准制度、题库和教材开发等配套工作,为职业技能鉴定主管部门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

4.加强考评员队伍建设,提高鉴定质量,保证证书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含金量

考评员队伍建设一是要广泛吸收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动手能力的高职院校教师;另一方面还必须从企业、行业和生产第一线吸收既有理论水平又有实践经验,技能过硬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一支以高校教师、企业技术大师、能工巧匠为骨干的专家队伍。

我国实行的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通过国家法律、法令或行政规章的形式,以政府力量推行,由政府认定和授权的机构实施的。强化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对于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至关重要。

5.引进国外职业资格证书,推动国内职业资格证书的国际化

由于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以市场为导向,具有新颖性和前瞻性,而国内职业技能开发比较滞后,高职院校把引进和采用国外权威机构的资格证书作为必要补充,此举实际上是高职院校职业资格证书国际化的前奏。

职业技能鉴定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手段。高职院校必须坚持社会效益第一和质量第一的原则,牢固树立为劳动者服务、为企业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思想,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发展面向社会的职业技能鉴定,在职业技能鉴定市场化、社会化和国际化的进程中起到主力军的作用。

7.南京职业 技能鉴定所 篇七

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人社发【2013】288号文件精神,按年检所要求的内容,进行了自查评估,现将自检情况如下:

一、鉴定所情况

我所自成立以来,由校长担任所长,在学校领导及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鉴定所得到肯定与发展,根据技能培训促进发展的战略需要,为加快中等职业能力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步伐,职业技能鉴定所自开展鉴定工作以来,始终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标准,积极组织开展了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自成立至今,一直本着质量第一的主导思想,严格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劳动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中心的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工作,我所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拓进取,于2006年、2007年、2008年被云南省职业培训鉴定协会评选为“双十佳”“职业技能培训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09年被评选为“三连冠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11年和2012年被评选为“双十佳”荣誉称号。

临沧市技工学校占地197亩,校舍建筑面积7.4平方米,固定资产1.24亿元。现有教职工196人,专任教师136人,其中,高级讲师27人、讲师54人。学校机电实习工厂实习指导教师120人(其中高级32人)。拥有社会化培训鉴定在9000人次以上的能力,其中2011年完成培训鉴定3092人,2012年完成培训鉴定3278人,2013年11月30日为止完成培训鉴定3906人。学校现有在校生3450人,学生就业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通过加强校企合作,联合办学,集团化发展,形成了专业设置与用工需求零距离、课程开设与职业活动零距离、教学内容与培养目标零距离的办学模式,学校建有机电实习工厂、电拖实训室、可编程序控制器实训室、计算机综合实训网络机房、电子技术装配室、电机与变压器实训室,客房、餐厅、茶艺、烹饪、汽车修理实训室,金工、冷作铆焊、铸造等生产实习车间,实训工位4041个,校外建有综合实训基地21个,其中学校机电实习工厂不仅是各类培训实训基地,而且已经是临沧机械行业的技术主力,积极为市内各厂矿企业提供优质技术服务,全面满足学生技能训练和培训的需要。目前,已基本建成集学历教育、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就业服务和产品研发为一体,实力较强、特色鲜明的综合性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二、职业技能鉴定条件

我所在成立以来,一直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配备有专职管理人员和89名考评人员,有70多名教师分别获省、市级表彰,发表了论文。办学过程中,学校注重教师队伍建设,通过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我校54名教师取得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目前全校有89名考评员均已参加过省劳动厅举办的考评员培训班,均有考评员资格证书,组织机构日益完善,我所可以鉴定的共57个工种,其中45各工种可鉴定级别为初级、中、高级,12个工种鉴定级别为初级、中级。学校分别与广西南华糖业集团各分公司,永德糖业集团各分公司,凤糖集团各分公司,双江纸业公司,临通大酒店、幸福电站,临沧森源商贸公司等20多家企业签订了建立学校实训基地的协议,加挂了“临沧市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实训基地”的牌子,建立多元化实训基地,为培训鉴定工作的全面开展奠定了坚

实的基础。

三、职业技能鉴定主要工作成绩

我所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本着质量第一的主导思想,鉴定所严格按照每年初制定的鉴定计划认真、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规范工作流程,对照体系文件,强化管理、狠抓质量、不断提升了管理水平。鉴定的各项工作严谨规范、优质高效、客观公正。本开展了19个工种的鉴定,共鉴定总人数3906人,其中初级2204人,中级1376人,高级326人。上半年以175鉴定所、185鉴定所共同合作,密切配合圆满的完成了2013年临沧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晋升培训,该次培训共分11个工种,合计鉴定262人;下半年与市总工会合作,分别鉴定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钢筋工、混凝土工4个工种,合计社会人员1860人,通过培训鉴定提高了广大劳动者的技能,同时为社会输送了大批实用型人才,培训鉴定工作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好评。我所在档案管理方面,受到领导重视,让财政拨出部分资金购买了多个档案柜,我所的培训资料完整,档案归类分明,检索目录明确,方便查阅,同时,档案及相关资料的完整性、连续性、安全性得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的认可、嘉奖。

四、质量督导情况

鉴定所每一次培训鉴定都严格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范和工作程序,一是在审核资格时,每次组织鉴定申报时,严格把关,对审查出的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降级申报或取消申报资格,然后将报名表上报。二是鉴定试题都是由国家试题库中提取,部分试题的编制的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标准》,上报地区鉴定中心审批合格后,方进行考试。三是每次鉴定前成立考务组,召开考前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派出巡考督导员,督导员对于考试的安排也做出相应的指示,明确职责,要求全体考务人员,认真履行考务人员职责,四是做好阅卷评分工作。理论考试结束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阅卷,阅卷采取集中封闭阅卷,流水作业,阅卷人按照标准答案认真评分、签名,不允许任何人对成绩作任何改动,全部试卷阅完后派专人对考试分数进行核实一遍,确保无误,操作技能考核和答辩由各专业考评组组织,执行。

五、鉴定工作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

我鉴定所虽在鉴定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定问题:一是规章制度建设上还不够健全,有的规则、制度尚未建立,已建立的需进一步完善;二是鉴定的仪器、设备还不够齐全,有时达不到鉴定要求;三是要加强考评员素养和思想道德建设。今后,我们要充分利用当前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有利时机,切实搞好职业鉴定工作,进一步拓宽鉴定领域,不断加强职业技能开发,积极探索提高技术工人队伍素质的方法途径,努力培养适应新形势、新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云南省第64职业技能鉴定所

8.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简介 篇八

发布日期:[ 2013-09-05]

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是一所高水平、高起点、现代化的综合性重点职业院校,是国家教育部在职教领域和德国合作的第一所项目学校,是全国中等学校校长联席会议副主席单位。

学校位于南京河西新城区,毗邻奥体中心,占地12.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0.3万平方米,在校学生5100人。拥有70个设备先进的现代化实验室和28个配套齐全的校内技能实训车间,其中省级以上实训基地4个,生均设备值位达15000元,位居全省同类学校首位。学校建有全国最先进的百兆宽带接入四网合一的万兆校园网,1200台计算机和130多个多媒体教室,融合有线、无线、多媒体、安防等多种应用系统,初步实现校 园一卡通。校园建筑欧陆风格,环境优美、典雅,被誉为南京新城区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学校以五年制高职全日制学历教育为主,根据地方经济发展和市场的需求,设有土木工程系、电气工程系、环境艺术工程系、计算机管理系,共有六大类十七个专业。其中,国家级、省级示范专业、品牌特色专业8个。学校是江苏省土木水利类专业教研中心组组长单位、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应用电子技术专业理事长单位、、江苏省学生体育协会职业学校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单位、国示范江苏省协作会副会长(建筑施工工程专业组长单位、电子与信息技术专业组长单位、数字校园建设组长单位),牵头省内中职、五年高职土木水利类、电子信息类、体育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数字共享资源开发等工作,对口帮扶省内外职业院校开展师资培训、基地建设、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学校产教结合基地,建筑材料测试中心是江苏省一级资质企业,承担了包括南京奥体中心在内的多项国家重点工程的建材测试工作。

学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力量雄厚、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273人。其中教授、副教授90余人。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112人,博士7人,占专任教师45%以上,有140余人次曾赴德国接受“双元制”职业教育培训。教师队伍中有获得德国“师傅证书”的老教师,也有一大批拥有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国

家注册造价师、结构师、监理师、电子商务师、会计师等职业资格证书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双师型”教师占90%。长期以来,学校推行并内化德国“双元制”教学模式,不断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是江苏省首批课程改革实验学校。努力探索构建以能力为本位、以职业实践为主线、以项目课程为主体的模块化专业课程体系。与企业联合办学进行各类“订单式”培养,举办“博西华”、“环强”等班,在江苏省率先引进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学生毕业考试合格,可取得德国手工业行会HWK、AHK证书和市劳动局专业技能等级证书。逐步实现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双证”融通。

学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指导思想,形成了重实践、重技能培养的办学特色,是江苏省首批国家级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全国首批教育部、财政部认定的国家级实训基地项目学校、全国首批“工学交替、半工半读”实验学校。

作为南京市“十二五”首批教育科学研究基地学校,学校教学科研成绩取得了显著成绩。学校独立承担省市级以上教育规划课题7项,教育行政课题3项、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课题3项,省级精品课程2门,南京市个人课题23项,公开发表论文500多篇。2009年以来,学校在省级、国家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上,共摘得102枚金牌、78枚银牌、31枚铜牌,“金牌总数、奖牌总数、团体总分、获奖率”蝉联全国“五连冠”,学校连续五年荣获“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特别贡献奖”、“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先进学校”、“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集训项目优胜奖”。学校被授予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砌筑项目全国

唯一集训基地、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建筑项目江苏唯一集训基地、首批江苏省职业教育技能教学研究基地。

多年来,学校为社会和企业输送了6万多名高素质的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毕业生在德国博西华、布德鲁斯、菲斯曼,瑞士吉博力,新加坡CBM公司,中建总公司、中交三航局、中兴通讯、上海大众等200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关键岗位上发挥着重要作用,深受广大企业青睐。每年毕业生推荐就业率100%,对口就业率95%以上。学校还在澳大利亚总工会完成“赴澳技术移民”建档注册工作,启动了赴澳技术移民工作,为学生毕业后多方位学习、就业提供发展空间。

在高质量就业的同时,学校还积极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率先试点“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项目,现已完成与南京晓庄学院、金陵科技学院本科对接,高职学生毕业时,通过选拔即可到以上两所本科院校就读,取得普通全日制本科文凭。2012届41位高职毕业生现已通过全省统一考试,取得了以上两所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此外,学校还与中外大学联合办学(与国外新加坡CITI管理学院、韩国大田大学、德国歌德学院、法国科尔比谢学校、国内东南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为毕业生升入本科段学习创造条件。

学校在办好学历教育的同时,还充分发挥辐射、示范、服务的功能。定期举办短训班,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的教育理念,并对口帮助西部地区学校的发展,在师资培训、基地建设等方面给予援助,成为职教师资的培训基地。并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围绕市场和企业的需求,建立各类培训基地,开展职业培训,增强了办学活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学校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企业、“富民强省”、服务“两个率先”等方面作出积极探索。1995年至今,学校与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新加坡人力资源部等单位合作,成立外派劳务南京考试中心,举办电梯维修、隔音吊顶等15个工种培训班150多期,20多万名劳动力经培训合格后被派往国外从事劳务工作,为国家创汇150多亿元。

因办学理念先进、办学条件一流、办学成绩卓著,近几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陈至立、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李源潮、国家科技部长徐冠华、教育部长周济、省委书记梁保华、省长罗志军等领导多次来校视察,对学校的办学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学校被国家教育部誉为全国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典型。

2005年11月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被授予“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07年9月,学校被国家人事部、教育部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站在新的起点上,全校师生将继续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努力培养具有“三创”精神的高技能人才,把学校建设为“现代化、高职化、有特色、第一流”与国际接轨的全国职教名校谱写新篇章!

9.南京职业 技能鉴定所 篇九

摘要:本文在介绍职业技能鉴定的基础上,分析士官院校职业技能鉴定的意义,从而提出推动士官院校职业技能鉴定的五项措施。

关键词:士官;院校;职业技能

一、什么是职业技能鉴定

职业技能鉴定是按照某一职业要求,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进行评价和认证的活动。我国现行的职业技能鉴定是随着社会发展应运而生的技能人才评估机制,是在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八级工)制度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国家经济建设的不断深人,职业技能鉴定作为一项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在整个社会进步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特别是兵役初度改革后,军队特有专业在士兵中的比例越来越大,作用越来越重要。但是,军队许多特有专业尚未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没有实行“持证上岗”,不能对特有专业技能人才进行有效评估。

二、士官院校职业技能鉴定的意义

(一)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是适应国家职业技术教育改革的需要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推进职业学校专业课程内容和职业标准相衔接。军队士官院校,应完善岗位任职制度,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实现专业教学与士兵职业技能鉴定融合对接。

士官院校职业技能鉴定从目的来看,是为准确评价士兵专业技能水平,全面实行任职技能资格制度。它把国家关于技能人才的技术等级规定作为士官选取的必要条件,使士官技能评价体系更加科学,选拔保留人才标准更加严格,有利于激发广大士官献身国防、爱军精武的热情。

(二)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是推进士官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

在军队院校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参照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借鉴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模式,着力引导和培养学员打牢技术基础,强化专业技能,满足任职需要,适应长远发展,有利于全面提高学员的综合素质,加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还有利地推动学校教学内容与组训方法的改革,加强教员队伍建设,促进教学保障条件等教学资源的整合与发展。

三、推动士官院校职业技能鉴定的措施

(一)修订教学大纲、课程计划,改革教学内容,突出课程教学模块化

要把士官人才培养目标和未来岗位标准有机地结合起来,将职业技能鉴定内容渗透于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学环节之中,把鉴定目标作为教学目标之一。在专业课程教学大纲中,把职业技能培养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形成从理论教学的课堂讲授到实践教学的实训课、实习课、部队实践等教学环节一条龙式技能培养路线。教学计划要突出应变性、实践性的原则,特别是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应以培养本专业最贴近的职业技能为中心。

改革课程模式,建立以任职教育为目标,以岗位技能要求为核心的课程模式。依据部队的需求,以部队岗位能力为切入点,强调以培养岗位能力为主线,让学员先接受岗位共同的基础教育和基本技能训练,并依据学生个体的能力、兴趣以及岗位需求,进行职业技能的培训。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学员对职业技能鉴定的认识

学员是职业技能鉴定的主体,学员是否愿意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是做好此项工作的关键。为了使学员能够充分认识职业技能鉴定的必要性,士官院校加大对职业技能鉴定的宣传力度,分别召开有关教学工作会议,认真深入的宣傳职业技能鉴定的重要意义。经过宣传使学员认识到进行职业技能鉴定是适应部队发展的需要,对自己将来岗位任职很有帮助,提高学员学习的积极性

(三)专业设置要以部队为导向

专业设置是部队需求与实际教学工作紧密结合的纽带,专业设置是实现士官培养目标和体现士官教育特色的基础工作,也是士官院校主动适应部队需求变化的关键所在。把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基层部队应用性人才作为培养目标的士官院校,必须以部队对人才的培养的需求为导向,针对实际需要,紧密围绕培养技术应用性士官人才这一宗旨,按照技术领域或岗位(群)的需要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和调整专业,建立主动适应部队发展需求的专业调整机制,只有这样,士官院校才能具有快速反应能力,能够较快地适应部队岗位需求的转换。

(四)加强实训基地建设

实训基地是一个集人、财、物、教学、信息等要素有机组成的实体。实训基地的建设首先要尽可能符合部队岗位实际,努力体现真实的岗位环境,让学生得到实际操作训练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其次要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要体现新形式下作战新特点,使学员在实训过程中,学到和掌握本专业领域先进技术。最后要充分利用有限资源,最大限度地节约资金,尽可能使所建设的实训基地适用性强,能进行多学科的综合实训,相关专业尽可能通用。

建设好相对稳定的实训基地,士官院校要根据自身专业设置、岗位能力需求与部队联合开辟校外实训基地,实现与实训条件的部队沟通和资源共享,充分发挥部队作用,提高教学质量,解决实训条件滞后于部队实际的难题。实训基地建设需要突出对学员操作技能、专业技能和综合技能的培养和训练,走教学服务部队的道路。学员通过实训,完成相关岗位应知应会的基本训练,为他们顺利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考取职业资格证书,实现与部队岗位的“零距离”创造条件。

(五)严格选拔培训,加强考评员队伍建设。

严格从专业教员中选拔了教学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员,并从部队聘请专家担任考评员。应加强考评员培训,定期举办考评员集训班,聘请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总部领导和专家,就考评技术和相关政策法规作专题辅导;组织编印培训教材,加强考评人员系统学习和重点掌握相关知识。利用部队资源,以及向部队专业岗位聘任兼职教员,不断扩大兼职教员队伍,充分发挥兼职教员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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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集超.院校士官职业教育论[M].北京:蓝天出版社,2010:123-203.

10.南京职业 技能鉴定所 篇十

关键词:职业技能竞赛,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指出:“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以下简称学校) 高度重视学生技能竞赛工作, 在强化技能竞赛工作研究的基础上, 不断完善技能竞赛体制机制建设, 积极举办、承办各级各类技能竞赛, 并积极组织参加各级各类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学校自2005年起每年举办一届校级学生职业技能大赛, 从2010年至2016年每年都承办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每年都代表江苏省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并取得骄人成绩。其中, 在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中获金、银、铜牌数量分别为16块、20块、16块;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中获金、银、铜牌的数量分别为11块、11块、7块。竞赛荣誉墙已成学校学校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职业技能竞赛也成为学校培育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有力举措。

一、群策群力, 建立完善的竞赛机制

(一) 建立强有力的领导机制

学校成立技能竞赛指导委员会 (下称指委会) , 负责学生职业技能竞赛全面工作。指委会设主任一名, 由校长担任, 设副主任一名, 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 委员若干名, 由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教学单位党政负责人担任。指委会下设办公室, 挂靠在教务处, 负责竞赛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校级及以上各类竞赛的信息收集、发布、竞赛材料准备和经费管理;组织参加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 审核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的参赛方案及训练指导计划;负责对获奖项目的表彰与奖励工作;协助二级教学单位举办院 (系) 级技能竞赛。

(二) 建立人人参与职业技能竞赛的组织机制

根据多年的参赛办赛经验, 学校总结并提炼了基于“院级、校级、市厅级、省级、国家级”技能大赛备赛的“五级”竞赛备赛模式, 有效将省赛国赛赛项融入校赛, 将行业企业一线操作纳入院赛, 使院赛涵盖所有专业, 使学校每个学生都能有赛可参。通过职教周的开展, 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技能竞赛的校园技能竞赛氛围。同时, 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让赛项融入课程, 贯穿学生学习始终, 将技能竞赛作为学生学业成果好坏的重要标尺, 作为教师教学能力检测的有效手段, 作为对二级教学单位考核的重要指标。

(三) 建立科学的选拔机制

1. 参赛队员选拔。

(1) 完善一员一册建档制度。对每个选拔队员建立一个训练档案, 详细记录每一个选手每天的训练成绩以及训练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的处理信息。这些数据为竞赛的最终选拔提供依据;为分析选手的协作能力、沟通能力以及心理承受能力提供依据;帮助教练修正训练方案, 为教练针对性的辅导提供参考。 (2) 坚持错层选拔, 冗余组队。在省赛国赛项目选拔组队时统筹考虑不同年级的学生进行组队, 这样有利于发挥选手的“传帮带”的作用, 使选手很快进入备战训练状态, 有利于竞赛选手选拔面的拓展, 有利于将竞赛的优良传统进行传承。对于冗余组队, 我们在选拔组队时, 同时选拔参赛备用队。备用队和参赛队队员的确定是在赛前1个月时, 在这之前所有选手待遇均等, 训练一致, 在一次次的对抗演练中选拔确定参赛队员。对于备用队员, 将是下一年参赛队员的优先选择人选, 参加下一年的赛前集训。 (3) 构建层层选拔机制。根据院级技能竞赛及校级、市厅级、省级、国家级竞赛选拔赛, 进行多层次设赛, 分级遴选。只有在院级竞赛中获得较好名次的选手才能参加校级竞赛, 对院外竞赛也是从选拔赛中择优选送参赛。学校自2005年开始每年举行全校学生技能大赛活动, 全校40多个专业设置了100多项技能比赛项目, 经过多年的建设, 有些比赛项目形成了品牌, 吸引了许多知名企业的加入。

2. 教练团队选拔。

(1) 坚持针对性原则。在选择教练团队时, 我们坚持选择对于某一竞赛项目设置、项目设计及评分标准有一定了解的教师, 这样有效防止指导教师不熟悉竞赛情况而指导没有针对性与建设性等问题。 (2) 坚持团队性原则。坚持选择富有团队合作精神的教师。因为很多赛项都是来源于企业实际, 在项目设计与选择时, 就不仅要考察选手对技术的掌握与熟练程度, 还会考察选手的职业素养、知识面、知识迁移能力、心理承受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多方面。有些项目特别是像模拟沙盘这类竞赛, 需要会计、市场营销、企业管理等专业的融合。采用多学科相互渗透、多专业相互交叉、校内外相互结合的模式。

(四) 完善技能竞赛的保障机制

为保证竞赛的有效开展, 形成分级参赛的格局, 学院分级设立学生技能竞赛专项资金, 纳入学校财务预算。其中, 校级及以上项目资金由教务处统筹管理, 院 (系) 级项目经费由教务处每年年初一次性划拨给各二级教学单位, 该项资金由二级教学单位统筹管理。校级项目资金采用定额包干方式, 校级以上项目资金分成按实核报部分和定额包干部分, 其中定额包干部分按照竞赛项目级别采用项目化管理。学校对在竞赛中获奖的学生及指导教师按级别给予不同的物质和荣誉奖励。其中, 获奖选手不但可以获得相应的荣誉, 还可以得到学校给予的学分奖励和较高的物质奖励;获奖的指导教师, 除荣誉外还可以获得较高的物质奖励。如在江苏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一等奖, 或在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的选手, 除给予较丰厚物质奖励外, 对于参赛选手在毕业时可授予“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称号;对指导教师可授予“教学质量一等奖”荣誉称号 (不占学院评质量奖名额) , 并在学院评优、职称晋升、外出培训等方面优先考虑。

二、多方联动, 搭建“政、校、行、企”协同育人平台

(一) 积极主动搭建多层次全方位的育人平台

1. 成立江苏交通运输职业教育集团。

2010年5月, 学校在省教育厅和交通运输厅的指导和关心下, 牵头组建了江苏交通运输职业教育集团。集团现有理事单位79家, 其中含院校、企业、科研院所及协会等多家单位。职教集团明确了以服务为宗旨, 以专业建设为纽带, 以人才培养为目标, 以教学、培训、科研和社会服务为主要抓手。通过充分有效的校企合作、校行合作、校研合作、校校合作, 在人才培养与技术研发、产学研用有机结合、联合培养人才及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 开展有效的探索与融合, 使集团中各单位共同提高与发展。

2. 成立南京交通高职教育联合体。

2011年6月, 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的统筹指导下3所学校联合6家交通运输管理类骨干企业, 组建成立了“3+3+N”的“南京交通高职教育联合体”, 构建了以学校和企业双主体, 政府、行业、科研院所同参与的办学机制。3所学校依托“教育联合体”的交通运输企业、开展校企合作, 实行工学交替、轮岗实训人才培养模式。

通过平台加快政、行、企、校一体化建设, 使产业链与教育链融合, 为教育教学出合力。学校联合行企已成功开发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16门, 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 主编国家“十二五”规划教材24部, 省级优秀精品教材 (含立项) 19部, 江苏省“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教材5部,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 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

(二) 利用平台引企入赛

通过江苏交通运输职业教育集团和南京交通高职教育联合体为纽带, 积极吸纳相关行企参与技能竞赛, 发挥行企在技能竞赛中的作用。学校与长安福特汽车公司开展体系内技能大赛, 与南京市政府开展南京市高技能竞赛暨江苏“技能状元”大赛选拔赛, 连续5年承办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与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开展GE智能平台全国大学生自动化控制设计大赛, 北京通用航空产业基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作举办航空杯礼仪技能大赛, 与北京络捷斯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深圳中诺思咨询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现代物流技能竞赛, 与江苏捷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捷宏杯工程造价技能大赛, 与H3C公司联合开展“H3C杯”全国大学生网络技术大赛江苏省赛, 与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教育部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中心联合举办“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江苏赛区) 等多项赛事。积极让企业、行业参与到技能竞赛中, 为参赛选手提供训练平台, 让企业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来支持和服务技能竞赛, 聘请行、企业专家及相关技术人员参与技能大赛的设置、设计、指导及评判等工作, 用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引领竞赛标准, 把生产实际中的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等引入职业教育, 从而引导职业教育进行教育教学改革, 激发职业院校积极主动进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

三、互融互促, 赛教相长

(一) 构建与技能竞赛互融互促的课程体系

学校借鉴技能竞赛中赛项评比规则及相关行业标准, 按照职业教育发展的规律, 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以职业岗位能力培养为主导, 以素质教育为核心的课程体系。其中, 基础教育模块注重培养学生基本素质, 突出职业道德、就业指导课程的地位;专业核心模块紧扣专业核心知识, 重设基于工作过程的N门项目化课程;岗位技能模块按岗位需求设置重置课程, 专业群则针对不同的就业核心岗位而设置不同的专业课程, 同时将合作企业的订单班教学内容导入课程体系;素质拓展模块主要通过专业限选课的形式, 拓展学生的专业视野, 为今后职业岗位的拓展提供帮助。

该课程体系采用“1+1+0.25+0.75”四段式教学组织形式, 第一学年进行基本素质教育, 第二学年进行专业基础课程学习, 第三学年前0.25学年进行职业基本技能学习、后0.75学年到企业顶岗实训。这有利于将基本能力与职业素养有效融合, 有利于引导教学设计向生产实际看齐, 有利于将教学设计与职业岗位能力对接, 体现出课程的开发性、实效性和职业性, 使课程体系与素质教育与工学结合相结合。2014年学校申报的“高职汽车服务类专业群“平台嵌入”项目化课程体系的创建与实践”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

(二) 构建与技能竞赛互融互促的实践教学体系

通过连续承办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和每年参加全国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 发现竞赛中先进仪器设备、工艺流程、管理理念及行业标准绝大部分是由企业提供, 这些仪器设备、工艺、理念及标准就是目前相关行业企业最先进的, 或是未来发展趋势。这使学校在构建实践教学体系时, 紧扣行业标准, 依据技能竞赛要求, 及时加强校内实践教学新设备、新工艺及新理念的“引入”。学校除增加每年的设备费外, 还通过校企合作引入实训资源, 通过整合相关实训资源来引入实训资源, 通过创新资源管理模式引入实训资源。通过近几年全方位多维度的实训基地建设, 学校建成了2个央财支持实训基地, 3个省财支持实训基地, 7个交通运输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支持建设实训基地, 1个交通部乙级试验室和1个省级创新实验基地。

另外, 在实践教学设计时, 主动向行、企实际工作岗位靠拢, 体现出实践教学的先进性、职业性、开放性, 这使实践教学与技能竞赛项目完全吻合, 使他们相互补充、完善与促进。

(三) 构建与技能竞赛互融互促的教学评价体系

将技能竞赛与课程考核等融合, 完善现有评价体系。学校在教学中参照大赛的标准, 进一步完善教学评价体系, 不仅考核基本理论知识的学习情况, 更加强了对学生实际动手能力的考核, 将学生职业素养、职业精神、职业道德等方面融入考核标准, 体现对学生理论知识、技术技能水平和职业素质的综合评价。学校对教学项目采取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根据项目不同的实施要求动态划分考核比例, 注重学生岗位意识、质量意识及职业精神的培养, 建立以技能为核心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以汽车检测与维护模块, 发动机检查项目的教学评价为例, 根据企业标准, 借鉴国赛评分标准, 在关注工作过程和质量考核的同时, 还增加了着装、仪态、5S执行等方面的考核, 其权重占到了整个比分的25%左右;评价的主体由先前教师一元, 变革为学生、指导教师、评判组长等多元综合评价;评价指标中详细列出项目操作的具体操作步骤和检查要求, 这样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 有利于比对找差距。同时, 将课程的期末考核成绩分为课程期末考试成绩和相应技能竞赛获奖折合成对应课程成绩之和, 实现赛考互补互融, 进一步完善了课程考核评价体系。

(四) 构建与技能竞赛互融互促的教学模式

通过技能竞赛, 把脉行业企业最新动向, 学校积极开展“教学做一体”的改革与创新, 把学校变成了企业, 把课堂变成了车间, 真正做到了教学内容与职业资格标准的有效对接, 教室、实训室与施工现场的合理配置, 理论、实训、实习的一体化结合, 知识、技术技能与职业素养的一体化培育。近两年, 学校通过优势专业资源与企业优质生产资源的联合, 深入开展校企联合招生, 招生与招工结合, 双主体育人、双导师教学, 一体化育人的合作范式, 学校与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成立“江苏交工港行建造师班”, 与舍弗勒 (南京) 公司联合招生成立德国AHK机电一体化专业“舍弗勒班”, 与上海宏信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组建“宏信设备班”等现代学徒制下的冠名班。在践行现代学徒制的同时, 还积极探索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 配合企业“走出去”。2015年再次与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手成立“江苏交工港航海外工程师班”。

四、技能竞赛助学校人才培养提质增效

通过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技能竞赛, 营造努力学习、自主学习的氛围, 锻炼学生坚持不懈、百折不挠的精神, 使学生快速成长成才, 就业质量明显提高, 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也给予很高的评价。麦可思统计数据显示, 我校2014届毕业半年后的月收入为3517元, 比2013届 (3302元) 高215元, 比本省高职院校2014届 (3343元) 高174元;我校2014届毕业生的工作与专业相关度为68%, 比本省高职院校2014届 (59%) 高9个百分点。学校通过校园招聘会、毕业生跟踪回访等多种途径开展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调查从毕业生职业素养、专业技能、工作岗位胜任水平等多方面征求用人单位的意见。调查共发放纸质调查问卷1450份, 回收1236份, 回收率为85.24%。调查结果显示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的满意度高达99.15%。

另外, 麦可思统计数据显示, 学校2014届毕业生的母校总体满意度为95%, 比本省高职院校2014届 (93%) 高2个百分点。这也充分说明了随着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 毕业生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认可度也在不断提高;学校2014届毕业生愿意推荐母校的比例达77%, 比本省高职院校2014届平均推荐率 (65%) 高12个百分点;不愿意推荐母校的比例 (5%) 比本省高职院校2013届平均推荐率低4个百分点。与2013届相比, 毕业生愿意推荐母校的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 这也充分体现了毕业生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持续的认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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