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运输工程挖运合同书

2024-08-17

土方运输工程挖运合同书(共10篇)

1.土方运输工程挖运合同书 篇一

甲方:

乙方:

为了按时保质完成公路路基施工任务,明确双方责任和经济关系,依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诚信及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地点:

316国道外迁云梦县地段路基工程大汪村地段(K37+853-K38+395)。

二、工程工期:

按工程总体施工计划安排路基土方施工于1月30日至208月30日,若遇雨天或其他非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工期顺延。

三、工程量:

该路段路基土方大约60000m,以实际完成数量为准。

四、工作内容:

土场临时征用,排水、清楚不合格土,便道的修建改造及养护,土方运输及完工后土场和便道的协调处理。

五、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本合同为单价合同,合同价为税后12元/m,含清理不合格土及便道、结算数量按填筑到路基上的压实方数量计33算,以实际测量数据为准。

六、付款办法:

工程款项按月支付:每月20日由乙方按完成工程量报甲方核实并签证确认后,甲方在一星期内按确认工程量的60%拨付给乙方工程完工结算并确认乙方在该工程中没有经济纠纷后,甲方在两星期内按结算工程款的90%拨付给乙方,余款三个月内付清。

七、甲方责任:

1.加强现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开工前必须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施工时甲方派专人在现场指挥填筑和控制标高。

2.组织安全文明施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畅通及整洁,不违规指挥。

3.乙方将土方送达现场后,甲方要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早检平压实并检测,及时为乙方提供合理的施工段面。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建物的保护工作。

2.乙方必须派专人配合现场施工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将合格的土方送迭施工段面,并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的管理。

3.乙方必须做好周边群众的协调工作,不得无故停工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4.土场的临时征地,排水,清除不合格废土以及便道的修筑、改造和维护,土方装车、运输、卸车和完工后土场、便道的协调和处理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负责从取土场至施工现场整个过程的安全工作和一切外来的干扰。

6.乙方的施工人员和机械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在施工前应将参与施工的人员及机械报甲方备案。

九、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约不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承担赔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2.如乙方违约不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或不能按工期完成承包的工程任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承担赔付合同价款lO%的违约金。

十、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仲裁机构仲裁。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2.土方运输工程承包合同 篇二

甲方: 通讯地址:

乙方: 通讯地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可信的原则,本着甲乙互惠互利,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精神,对本工程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类土方运输。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运距:暂定4公里内(如甲方指定卸土场有变化,距离再另行商定)

4、工程量:约70万立方,以实际运量为准。

5、工期:自20xx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本项目属单项运输,甲方要求双桥后八轮带盖车箱容积达17立方米以上自卸车。从泥头运至泥尾单程不超过4公里路程,每车次运费为人民币元整(税后价)。每超出米每车加价元(超米开始计算)。(如甲方指定卸土场有变化,距离再另行商定,运价在4公里基础上每超1000米加元每车。)

2、结算时间为:开工第三日,按三天发生的总运量,甲方在次日下午15点前一次性转账或现金结算给乙方;甲方确保工程款按时支付,最迟不得超过2天付款(节假日银行不上班除外),否则乙方有权停工,工期顺延,第三天起应补偿乙方误工费,误工费按车辆每台每天元,直到足额收清拖欠款为止;如结算时间超过5天,乙方有权解除合约,甲方一次性补足和结清拖欠款项。

3、甲方协助解决乙方车辆司机的住宿,住宿、伙食费用乙方负责。

4、在签订合同后,在施工期间如遇油价上升1元以上(以签订本合同当日作为参考油价)再协商补差价。

5、为确保双方合作顺利完成工程施工,乙方车辆进场后,甲方分四次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总额元作为乙方的保证金,该款在工程完工之后一次性全额退款。

6、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乙方有权停工或退场,甲方必须24小时全额退还所缴纳的工程保证金并一次性结清所有工程款项。

三、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运政、城管、交警、政府相关部门及当地村民等的疏通和协调工作、办理相关手续和费用,确保乙方运输道路畅通,顺利完成任务。如乙方车辆被扣,甲方需在24小时内取回,未能及时取回甲方应赔偿乙方每车500元/天。(交通事故除外)。进场第一个月工作时间:晚上7:30—第二天早上5:30,从第二个月开始,甲方保证乙方20小时以上作业时间。

2、甲方提供可运行道路,保障乙方顺利完成任务。(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和政府行为除外)

3、甲方负责指派同志为工地的全权代表,负责协调解决工地一切日常事务。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在合同签订时,负责组织其有效证件(三件齐全),车况良好的自卸运输车部,于本合同签订后尽快进场,如超过约定时间20小时仍没有运输车辆进场则本合同作废。之后,则按需要车辆(乙方总共派出____辆车)陆续进场开工。

2、乙方进场的所有车辆必须持有有效证件,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违章等行为均由乙方负责,罚款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为员工及司机购买人身意外伤亡保险,负责组织管理运输并按时、按质、按量、按施工要求完成运输任务。

4、在本合约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对外承接工程。

5、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时间进车后,如24小时内未能安排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须按实赔偿乙方所有车辆的油费、路桥费,并按每车每天补偿500元作为误工费,若误工时间超过7天,乙方有权解除合约。

六、若乙方违约没有按议定时间与车辆数量进场,以至于延误甲方工作或信誉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七、乙方车辆进场后必须听从甲方的安排调度,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无理由停工和退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离场。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后乙方按规定之运输车辆进场开工之时起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备注:乙方车辆撤场后车辆及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与第 三方在此项目上合作,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一切责任。甲方: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

3.土方运输工程挖运合同书 篇三

合同

合 同 书

建设(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因国家建设需要,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由甲方委托乙方承包土石方挖运(回填)工程,并订立本合同。

1.工程地址及名称: 2.土石方挖运(回填)总量约为 m3,工程总价约 元。竣工后收方按实结算。

3.工前准备:乙方挖运机械进场前,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简易工作房

间,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以及地下排水设施、路政等手续由甲方负责解决。

4.工期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乙方应期完成,如因甲方责任和地下障碍、地下设施、雨天等不可抗力影响施工,工期顺延。

5.施工前,甲方应当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工作并实行协助监督,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做到文明安全生产。6.计价依据:

弃土场地由乙方负责,挖运每立方单位为 元。

7.支付工程款:为了确保土石方挖运工程顺利展开,乙方挖运机械进行

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为总价的 %,工程竣工后,甲 方应在 日内进行验收,合格后在 天内由甲方向乙方付清本工程全部款额,如有拖欠,每拖一天,乙方以每天拖欠金额3%的递增比例向甲方收取滞交金。

8.付款方式:甲方一律使用转帐支票将本工程全部款额划入乙方银行帐户,没有乙方书面委托,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支付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9.如单方有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按本工程总价30%的款额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10.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11.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约定由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裁判。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开 户 行:

4.土方运输合同(2014) 篇四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了顺利完成本项目土石方的运输工作,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说明:按指定路线要求,将土方装车后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倾倒。

二、运输承包范围

运输承包范围:本项目所涉及的土方外运。

三、工期

开工:2014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4年月日。

四、承包方式及承包单价

1、乙方提供重型自卸货车辆(运输按平斗装载量),规格为,并手续齐全,车况良好。

2),包括车辆在甲方施工现场上料后离场到达目的地及返回施工现场的一切费用,包括车辆燃油费、车辆维修费、车辆的损耗折旧费、乙方司机及管理人员工资、乙方司机及管理人员生活费、一切保险费等全部费用。

3、运输距离以实际测量为准(参考数据为单程公里),如更改土方堆放工地,运输距离变更,价格双方另行协商。

本工程结算周期为每天/次,付款金额以每周期结算的工作量为准。支付方式为现金。

五、其它费用

1、运管及相关执法管理部门手续(仅限于与甲方有关的工程及路线)由甲方负责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应按相关部门要求安装相应的防尘设备及GPS定位仪,价格每车

不超过元(以实际发生为准),费用由乙方承担,先由甲方垫付,待结算第一次运费时从给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六、双方主要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乙方车辆进场的手续,确保乙方进场后正常运输。

2、按约支付运费,并负责办理结算手续。

3、如乙方未发生安全事故或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车辆停运等问题,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的要求组织车辆按时进场,确保车辆完好,证件、手续齐全有效,并负责车辆的维修、保养及司机的配备及食宿安排。施工期内乙方不得随意更换车辆,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将每辆进场车辆的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建筑垃圾准运证、保险单等有关证件复印件交甲方存档(甲方验原件)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禁酒后开车和疲劳开车。乙方如中途更换驾驶员,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3日内征得甲方同意,并提供相关证件(包括驾驶证、资格证等)。

3、乙方负责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交通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在施工场内的所有车辆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线行走,如有违反,造成一切安全事故或交通事故责任全部由乙负责,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延误土方运输产生的损失、违约金等、)。

5、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终止合同。如乙方违约,则甲方不予支付乙方当期工程价款,且乙方须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损失量按照未完成工程量价款为参考。

6、乙方应做好与其他工种之间的配合,运输车次数量的要求以工程总进度为主。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如政策限制或天气等自然现象的原因不可抗力除外)违约弃工。乙方一旦违约,甲方有权安排其他运输单位进场运输土石方,由此产生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赔偿。

7、乙方运输车辆在施工场地内如损坏业主方或公共设备,乙方应按价赔偿或修

复。

八、违约责任

1、以上条款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遵守并执行本合同所有条款。如有违约,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以书面形式另行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后生效,望共同遵守。运输工程结束后或合同到期,双方无纠纷,运费付清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负责人):乙方签字(负责人):

5.土方运输合同书样本参考2 篇五

承运方(乙方):

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某某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某某标段土方运输作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运输任务

由乙方负责某某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某某标段土方运输作业任务,乙方承担的运输量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运输数量计算。

甲方将根据工程项目所确定的作业时间、作业地点、工作面、工程进度和运输数量的要求,对乙方运输任务进行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乙方必须服从。

第二条 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运输起止地

起始地:。到达地:。

第四条 运输车辆

乙方提供自卸式工程运输车辆: 辆,车辆牌号:,行驶证号:,载重量: 吨。车辆需配备防尘、防抛洒装置。

第五条 运费结算

运费按 元/吨*公里计算。

因本合同土方运输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的运费,乙方应出具运输费发票。

按月结算。于每月五日前对上一月运费进行结算支付。

第六条 运输质量和安全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进度、作业时间、工作面、运输起止地和运输数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燃油供应

乙方运输车辆所需燃油按照国家定价由甲方提供,燃油费由乙方承担,由甲方从乙方运费中扣留支付。

第八条 合同保证金

为保证本合同的顺利履行,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 元)。上述保证金收取后由甲方出具保证金收据。

合同期限届满后,上述保证金由甲方予以返还(从中应予扣留支付的违约金和其他费用除外)。

第九条 运输管理

1、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交通规则,积极维护施工现场交通秩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的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不得超速超载。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不得对周边造成扬尘污染、路面污染和噪声污染。

2、乙方应当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3、乙方的食宿和车辆停放场地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

4、乙方运输的土方在经过甲方指定地磅的计量后,计入乙方日常运输台账。日常运输台账由甲、乙双方指定经办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上述台账的运输数量和运输里程记录为甲、乙双方日后运费结算的基准和依据。

5、乙方运输车辆的运输作业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建立按时作业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因车辆检修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暂停运输作业的,应提前一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暂停运输作业。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规定解除事由或本合同约定解除事项以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义务的履行。否则,守约方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并且,甲方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合同义务的履行的,须返还乙方合同保证金;乙方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合同义务的履行的,已交合同保证金将不予返回。

2、合同双方均不得采用虚假记录、虚假计量或其他方法在运输数量上弄虚作假。否则,除虚假部分的运输数量不得作为运费计算依据外,还须按虚假部分运输数量的运费的拾倍计算违约方应予承担的违约金。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运费。否则,除及时支付乙方运费外,还须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未结算部分运费的利息。利息计算时间自甲方违约付款之日起至欠款实际支付清结之日止。

4、乙方运输车辆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进入施工现场,开展运输作业,不得延误。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5、合同期限届满后,乙方的运输车辆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撤出施工现场,不得延误。否则,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6、乙方对自己提供的运输车辆应当具有合法的所有权,车辆已取得国家道路营运和土方施工的许可权,并已依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购齐有关车辆保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7、乙方运输车辆不服从甲方的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妨碍施工现场交通运输秩序的,按每查处一次处以违约金伍佰元人民币(¥:500元)的标准,由甲方从乙方的运费或合同保证金中扣留支付。

8、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按照甲方的指令要求,定点装卸,不得乱装、乱卸。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非定点装载部分的运输量不予结算,从乙方运输台账中剔除;如属非定点卸载的,还须由乙方负责将非定点卸载部分的土方进行清理,装运至指定地点卸载。

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如发生三车次以上(含三车次)非定点装载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乙方每发生非定点装载一次,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以外,甲方还有权按500元/车次的标准对乙方处以违约金。该违约金可从乙方的运费或合同保证金中扣留支付。

9、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燃油,乙方必须保证用于本合同土方运输任务,不得另作其他用途。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的燃油供应。

10、乙方运输车辆非经甲方批准,擅自停止运输作业时间累计达48个小时以上(含48小时)的,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未结算部分运费将不再结算支付,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11、乙方运输车辆在运输作业中造成周边环境扬尘污染、路面污染或噪声污染,被有关部门处以行政罚款的,由乙方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追偿时可从乙方的运费或合同保证金中扣留支付。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合同争议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本合同经合同双方或其签约代表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由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托运方(签字): 承运方(签字):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住 所: 住 所:

6.土方工程合同书 篇六

简称:乙方

院内土方工程,毛石挡土墙工程,由 筹

集资金,由 负责管理施工建设:由洛阳市轩远劳务有限公司承包施工,甲、乙双方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及施工设计要求,经协商决定施工合同如下各条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院内土方工程,毛石挡土墙工程。

二、工程地址: 院内。( 北侧、南侧、东侧,占地 亩)。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工程全承包)。

四、工程范围:土方工程铺设、购进、压实、毛石挡土墙地基与基础处理,毛石挡土墙砌筑等。

五、施工依据:按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要求及有关标准规定施工。

六、工程总造价:

工程总造价大写:

七、付款办法:按 签定的目标责任书中付款办法的相关规定付款。

八、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定及设计图纸中的有关要求施工验收。如出现不合格工程乙方自行返工,返工料乙方自理。

九、质量等级:合格工程。

十、工程工期:60天(日历工期)

开工时间: 年 月 日正式开工

竣工时间: 年 月 日

十一、工期延顺:施工期间如出现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方可延顺工期。

十二、安全施工:施工期间乙方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条例及施工操作规程施工,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特种工必须持证上岗,确保施工人员及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地上管网线路的一切安全,一旦因不安全因素所造成的一切工程事故,由责任人承担一切费用。

十三、施工企业做好各项工程的施工资料,及时上报,隐蔽工程做好验收,签证及工程量核实。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签字盖章生效,财务手续结清作废。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7.土方平整工程合同 篇七

甲方(发包方):仙桃祥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

甲方将原仙苑宾馆3号楼北边场地土方平整工程,承包给乙方进行土方平整施工。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按时完成任务,明确双方责任和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对该工程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原仙苑宾馆北面,电排河西面,总面积 25亩,折计 16650平方米。

二、工程价格

1、填土方按 5元/立方米,总价约10万元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协调好工程周边的施工环境,确保乙方正常施工,帮助乙方维护好施工秩序,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必须按时开工,并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土方平整图纸进行施工。

四、工程工期

乙方应确保在有效天气 5天内完工,拖延一天罚款3000元。因甲方原因造成误工的除外。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字时,乙方交纳工程保证金 3万元;

2、乙方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工程量合对准确后保证金全部返还,工程款付清。(注付款时要出具建安发票)

六、违约责任

因乙方工作不力,造成工程延期10天以上,赔偿甲方损失甲方不于退还保证金。

七、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后达成的补充协议具有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章:

8.回填土方工程合同 篇八

合同编号:穗地-增城挂绿湖-工-14-挂绿湖一期鱼塘土方回填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广州市伟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增城市

挂绿湖一期鱼塘土方回填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无需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乙方在确定以上价格时已经充分考虑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格风险,因此,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无论人工、材料、机械等物价如何变化,本条约定的固定综合单价均不作任何调整。

四、工期:

1、按照甲方要求配合甲方施工进度需要,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本合同约定范围内全部的土方开挖工程并经甲方验收合格,节假日包括在工期之内。

2、乙方须服从甲方的交叉作业或加班等施工安排。

五、工程量的确认

1、乙方首次进场施工时,乙方应当会同甲方共同制作方格网,按方格网共同确认现场原地面标高。

2、土方平衡、开挖、回填完成后,甲、乙双方需共同制作方格网,按方格网实测完成面标高,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结算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

六、工程款的支付

1、乙方每完成土方平衡、开挖、场内转运工程量50000m,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乙方实际完成并经确认工程量相应造价的85%给乙方作为工程进度款。

2、本工程全部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甲、乙双方办理完成工程结算,甲方在办理完工程结算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结算尾款给乙方(扣除甲方已支付款项)。

3、乙方每收取甲方一笔款项,须同时开具同等金额的有效工程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直至乙方出具发票为止。

4、甲、乙双方完成工程竣工结算,且双方授权人员一致通过并确认工程竣工结算造价后,由甲、乙双方签订结算协议并加盖双方公司公章,该加盖双方公司公章的结算协议确定的金额应作为本工程甲方支付工程结算款的唯一依据。除此之外,任何未经甲方加盖公章确认的结算文件以及任何甲方人员签署的工程量确认文件或结算金额确认文件均不能作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结算款项的依据,乙方无权以此为由要求甲方支付工程结算款项或其他任何款项。

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委派的现场代表: 阮浩明。甲方若更换上述人员,应在更换24小时前通知工程师和乙方。甲方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验收质量、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其作出的所有签证内容与事实相符且不与合同条款相抵,同时,其发出的所有指令、签证须经甲方盖项目章方可作为结算的有效依据。

2、甲方代表的任何指令、签证,与本合同的约定有冲突的无效,除非经甲方盖公章追认。其超越职权或授权的行为无效,但经甲方盖公章追认的除外。甲方代表无权修改、变更本合同。凡涉及合同、协议、担保、结算书等经济类文件甲方盖项目章无效。

3挂绿湖一期鱼塘土方回填工程施工合同

3、甲方代表发出的任何指令,若乙方在收到该指令后7天内无回复,则视为乙方认可甲方指令内容。

4、开工前会同乙方进行现场情况交底及组织有关技术交底,并进行现场交验。

5、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6、甲方委托监理公司对本工程实施施工全过程监理,监理单位委派总监理工程师(下称“工程师”),在征得甲方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行使甲方委托的监理职权。

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现场管理、执行甲方发出的各项指令,有义务积极配合地下室支护结构工程及本合同项目相关工程进行施工。

2、乙方委派 张文相 为驻现场代表,负责协议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乙方负责办理本工程土方开挖、场内转运等所涉及的相关证件及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包洗车和路面清洗,并承担本工程施工产生的水电费等相关费用。

4、乙方应对工地所在地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当性、可靠性及安全性负全责。乙方在开挖土方过程中,造成塌方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工期不延长,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5、乙方应当根据本工程的需要,配备足够的车辆与人员进场施工。保证投入的车辆满足甲方回填土方工程施工要求,若乙方车辆在土方运输的过程中发生任何事故的,乙方应及时处理,不能影响本合同工程正常施工,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

6、乙方在本工程实施期间因公安、交警、城管等执法部门规定白天不准行车或晚上城市主干道不准行车而带来的不便(但乙方仍可通过其他道路将土方运入工地)由乙方自行协调,乙方不能据此要求追加任何费用,更不能据此延误工期。

7、对于乙方及其雇用的工人所受到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或因施工造成

挂绿湖一期鱼塘土方回填工程施工合同

14、若乙方未按照甲方的规定和要求以及本合同的约定履行,自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 1 天内,乙方应当提出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措施。

15、乙方应妥善保管工地的一切设施、设备,并承担该设施、设备的一切风险。

16、由于乙方未按国家有关规范进行施工,或因乙方原因造成责任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和/或

挂绿湖一期鱼塘土方回填工程施工合同

所造成的工程修改、返工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同时,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贰万元。

5、本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或通不过竣工验收的,乙方应立即进行返工等措施,直至工程合格,工期不予顺延。

6、本工程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属乙方责任的事件的,由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返工、修复、拆除、重做等费用,并赔偿甲方和/或

挂绿湖一期鱼塘土方回填工程施工合同

十五、其他条款:

1、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的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及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讨论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联系方式:

甲方:广州市伟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阮浩明

9.土方工程的合同 篇九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将土运到甲方指定的场地(即富力湾内)倒卸。平整土方,清理场地所需要的挖土机、推土机等机械由甲方负责。但不负责本合同土石方工程量约为3万立方米,约马担车。

(四)工程总造价:经双方确定本合同综合单价为:每马担车230人民币(每马担车土方的方量不少于20立方米(松土方量),否则甲方可以不计量给乙方),全部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第二条工程期限

根据双方协商工程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若发生了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时,工期顺延。

第三条工程质量

乙方运给甲方的`土方量为原山体黄土,能满足回填压实要求,按甲方指定的地方倒卸,乙方保证每马担车土方的方量不少于20立方米(松土方量),否则甲方可以不计量给乙方。

第四条工程价款结算及工程款拨付

(一)乙方所运的土方按车计量,计量由甲方委派的工作人员签名才有效,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

(二)工程款拨付:按每月施工工程量甲方支付给乙方80%支付工程进度款。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保证入富力湾现场路段能给乙方车辆行驶,所行驶路段的混疑土路面损坏情况由甲方负责。

2、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计量签名及验收手续等,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运输车辆误工或停工,相应顺延工期。

4、工程变更:甲方应于三天前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

5、工程竣工后,甲方应组织专门人员在进行验收。

6、(补充)

(二)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将土方运到甲方指定的场地倒卸。保证计量不能弄虚作假,否则甲方有权处罚乙。

2、乙方应按照编制的施工方案严格组织施工。

3、乙方应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人生安全事故应由于乙方全部负担。

4、乙方应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5、乙方应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统一指挥。

第六条合同纠纷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其中一种(在所选项下打√,如选择仲裁方式,请注明具体仲裁委员会)。

1、提交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七条附则

(一)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无效。

(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议定附加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附加条款

如果在规定工期内(工期为两个月,雨天除外。)没有如期完成土方工程,造成工程延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10.土方运输承包合同 篇十

(1)、施工机械设备应服从甲方安排停放,不准乱停、乱放。

(2)、保证文明施工及现场整洁,作到工完场清。

(3)、乙方发生上述违章条款时,每人每次罚款50元。

(4)、乙方的劳务工必须签订《劳务工合同》,并将合同副本交由甲方保管,如有工人中途退场必须出示工资结算单,经甲方管理人员认可后才能离开工地。

(5)、处理自身工人工资问题如内部出现劳资纠纷问题。乙方如出现劳资纠纷并牵涉甲方时,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款,直接向工人发放工资。

七:协议书生效及份数:

1、自甲方双方代表签字之日生效,至工程完工结算并付清工程款后失效。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以补充协议形式做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盖章): 电 话:

年 月 乙方代表(盖章): 电 话: 年 月

日 日

土方运输承包合同范文三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就雅康高速十二标段K67+915~K68+153段土石方开挖中的运输任务发、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名称:雅康高速十二标段K67+915~K68+153段土石方开挖工程

二、工程地址: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紫石乡大仁烟

三、工程数量:按照业主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范围总运输量为十八万立方米(扣减甲方前期已挖运一万立方米),实际为十七万立方米。

四、承包工程范围及内容:K67+915~K68+153段土石方开挖工程中的运输任务; 具体内容及做法:乙方提供大型土石方运输车六~八辆由甲方的挖机装车,乙方负责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倾倒(安乐宫往天全方向安乐宫下钢便桥至预制梁场起点内—1#倒料场;预制梁场起点往天全方向1200米内—2#料场)。乙方必须负责该段工程收尾工作的零星土方运输工作。不在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该段的其它工作甲方自行负责,乙方无权干涉和过问。

五、合同工期:施工工期:以项目部的通知为准 ( 7月25 日开工,总工期 150 天 。

六、工程量的确认:乙方按施工图、变更及有效签证按实上报工程量,所有工程量及签证均须现场施工人员确认→质检员、安全员检查→技术负责审核生产经理→项目经理核定及现场材料人员签字完善后交于财务室,如因乙方未按实上报工程量或未按上述要求给现场各负责人签字完善,导致工程量确认延迟或未能确认,甲方无法按节点付款给乙方,后果乙方自负。

七、合同价款:本工程计价原则为综合单价包干,包干综合单价为1#倒料场(安乐宫往天全方向安乐宫下钢便桥至预制梁场起点内)8.7 元/m ;2#倒料场(预制梁场起点往天全方向1200米内)9.9 元/m(以上单价为综合单价,单价包括且不限于完成承包范围内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费、管理费、机械费、机械大小修理费、燃油费、技术及组织措施费、施工中的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费、安全防护用品购置费、一般风险费、管理费、利润等除税金外的全部费用)。

八、燃油供应方式:凡用于本工程的运输车辆燃油由甲方提供,按实际用量计量计价,单价按照工程所在地石油公司牌价在运输费用结算时扣除。

九、运输费用结算及支付

(一)结算

乙方于每月二十五日上报当月完成的运输工程量,甲方于次月五日前审核确认该月完成运输工程量。

(二)运输费用支付

1、月进度款支付

甲方根据乙方上报的月完成的运输工程量经相关管理人员审核确认后,于次月五日前按经确认完成的运输工程量价款的50%支付乙方运输进度工程量价款。

2、全部运输费用支付

甲方的该段开挖工程全部完成及运输工作完成后一月内支付全部运输费用。

十、履约及安全保证金(注:该保证金不计利息):

1、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安全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 万元整):运输工作进行一月后,甲方退还乙方全部保证金的50%,运输任务全部完成后甲方支付全部运输款时退还全部保证金。

十一、工程安全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并严格遵守《建筑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承包合同》约定条款,如乙方作业人员及运输车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二、甲方派驻人员

甲方委派 负责人负责履行本工程运输协作的相关事宜。

十三、乙方派驻人员

乙方委派 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现场施工组织与管理、车辆调配与甲方的协调等事宜。

十四、甲方责任及义务

1、按运输要求提供运输土石方所需要的工作条件;

2、按时结算和支付乙方运输费用;

3、积极协调参与各方的关系,保证运输任务的顺利完成。

十五、乙方责任及义务

1、承担因乙方原因,工期延误造成的经济损失;

2、对参与在本次土方运输任务中的车辆的安全性能负责,凡因运输车辆的机械性能发生故障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3、加强进场人员管理,服从现场相关单位及管理人员的管理,接受因乙方人员违反施工现场的各种规章制度的处罚;违反现场安全、治安、消防管理制度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

4、每月底按时向甲方提交本月完成的运输工作量,下月施工计划;

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独立使用的生活临时设施;

6、乙方应进场三日内向甲方提供“进场人员、车辆明细表”,为本履行派出其授权代表、管理和服务人员。承包期内乙方人员发生变动应自变动之日两天内向甲方提供人员变更通知。

7、甲方支付乙方的进度款,必须专款专用,乙方必须按时足额支付给参与运输的车辆和相关人员,不得随意克扣、挪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十六、施工变更 施工中发生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对增减工程量进行确认。

十七、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土方运输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总承包价的5% 。

十八、其它约定事项:

1、在合同签约时,乙方到本次运输作业现场进行了多次考察和了解,对本次作业任务已做了充分了解。乙方愿意在本次运输作业实际作业环境和条件下承担该任务,由于作业环境和条件影响作业,愿意承担。

2、因工程需要甲方可直接将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另行发包,其单价按本合同中单价给予增减。

3、乙方在运输作业过程中因安全、进度等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期完成,或因乙方原因产生停工;甲方有权另行安排运输队伍完成未完成部分并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退场后按照乙方实际施工完成的工程量及参照单价工程价格表中工程直接造价办理结算,在扣除违约金后将余款支付乙方。

4、若乙方出现了下列情形之一,则每出现一次且未被媒体曝光,乙方应该向甲方支付壹拾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并累计计算;若出现的下列情形并被媒体曝光,每出现一次乙方就应该向甲方支付贰拾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并累计计算:

(1)乙方人员或车辆持有人到各级政府、人大、政协以及其他有关政府行政职能部门、甲方及甲方集团公司上访、闹事;

(2)乙方人员及车辆持有人阻断交通及其他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3)以及因乙方原因出现了其他严重损害甲方形象和声誉的行为。同时,若出现上述情况或其他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形,乙方还须赔偿甲方的损失,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解除协议的通知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乙方即生效)。甲方因上述情形单方解除本协议,将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十九、违约责任:

甲方与乙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之各项条款,违约方将按合同价款的10%承担并赔偿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二十二、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出现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或甲方当事人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签定之日起至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时自动终止。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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