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城乡统筹规划论文

2025-03-25|版权声明|我要投稿

云南城乡统筹规划论文(共12篇)(共12篇)

1.云南城乡统筹规划论文 篇一

刘老庄城乡统筹发展专题规划

一、规划背景和任务

1、规划背景

(1)政策背景

(2)理论研究背景(城乡统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集聚要素(村镇体系的优化调整、城市和乡村双向互动体系的建立、落实为如何增强城镇对周边乡村发展的带动力)、集约用地(以城乡统筹为手段,着力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而不是一味地想方设法去增加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均等服务(高效网络化的基础设施体系、均等和谐的公共服务体系、城乡居民接受服务的均等化)

(3)实践基础和进展

2、规划目标和任务(集聚要素、集约用地、均等服务)

二、刘老庄城乡统筹发展的现状和问题

1、村镇体系布局现状(行政村个数、城市化水平及其变动趋势)

2、城乡土地利用现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及效率、乡村建设用地规模及效率)

3、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现状(城乡之间的差距和区别)

4、对问题的总结

三、刘老庄城乡统筹的目标和路径

1、相关案例借鉴

2、城乡统筹的理想和目标

3、城乡统筹的路径

(1)以区域统筹快速提升城镇的竞争力(分为与周边乡镇的统筹、内部的统筹)

(2)以全域管制显著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制定镇域的空间管制体系,整个镇

域实行同等严格的准入门槛)

(3)以网络搭建满足城乡居民同等品质的生活需求(重视城乡沟通互联的设施的建设,注重形成网络化、注重设施的共建共享)

四、路径一:区域统筹

1、与周边乡镇的统筹

(1)统筹范围和对象的选择(选择与自己相邻、比自己弱、实力相当但发展前

景不容乐观的乡镇作为统筹的重点区域)

(2)在上述范围内估算刘老庄未来可能的发展规模及其辐射影响力

(3)明确该范围内各城镇及乡村居民点的功能分工,及其空间发展要求

2、内部的统筹

(1)借鉴发达地区,估算未来到底需要多少农村、到底需要多少乡村人口

(2)评价各个行政村的发展现状和前景,选出未来予以保留或重点扶持的居民

(3)对乡村居民点的空间建设等各方面提出具体的要求

五、路径二:全域管制

从全域发展的角度对全区进行管制分区,划分成不同的主导发展区,每个区均有自己的主导功能,明确各个区未来发展的具体要求。

六、路径三:网络搭建(各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要求)

2.云南城乡统筹规划论文 篇二

当前, 中国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 只有进行城乡统筹, 深化城乡改革, 才能促进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随着中国统筹城乡改革的不断探索和深入, 各省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着手试点推进, 并探索出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

本文选择了三个经济体量不同, 层次不同的统筹城乡试点为样本。一是云南省2008年确定的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昆明市, 二是开远市, 三是临沧市国家级贫困县云县, 它们在云南省统筹城乡发展改革中都不同程度地取得了卓然的成绩。三个样本所处工业化阶段不同, 分别在三个不同层次上有较为典型的代表性。昆明市作为云南省省会、云南省的经济体量最大的城市, 是云南经济雁形中的领头雁, 是中国桥头堡战略中的重要节点, 其统筹城乡发展的推进对全省有很强的带动和示范作用, 因此把昆明作为一个不可替代调研样本。开远是一个云南省工业化程度较高、城镇化率较高的小县级市, 其统筹城乡发展, 工业反哺农业的基础较好, 其统筹城乡发展的经验对经济体量较小的县级市也有借鉴价值。云县是云南省的一个贫困县, 是西部地区典型的农业弱县、工业小县、财政穷县, 城镇化程度较低, 其统筹城乡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对西部不发达的小县城有参考作用。

一、云南省统筹城乡综合改革试验区基本经验和做法

(一) 昆明统筹城乡的经验和做法

昆明作为云南省会、全省唯一的特大型城市, 具有发展首位度、经济集中度、产业支撑度和社会集聚度较高的特点。同时, 昆明还具有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的特征, 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 城乡差距大。2008年开始, 昆明市的统筹城乡发展思路经历了从滇池流域一体化到全域昆明城镇化的过程。空前的招商引资力度, 多节点的工业园区建设, 在大规模的城中村改造、现代农业的打造、新农村建设等等强有力的措施推进下, 统筹城乡发展取得了不斐的成绩。2010年, 城镇化率从2008年的60.12%上升到61%, 昆明城乡居民收入比大幅受窄, 由2008年的4 610元上升到5 336元, 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08年的3.4∶1下降到2.5∶1。

总结昆明市在统筹城乡发展试点以来的主要做法和经验是:

1. 着力点是把工业突破作为加快城市化建设的第一推动力。

昆明的主要做法一是把工业经济放在经济发展的最前沿, 以工业园区建设为主要突破口, 全面创新园区的发展模式和管理模式。二是高度重视城市化建设与三农问题结合, 因地制宜, 分类分层次推进, 第一板块侧重于以工业园区为重要的增长极和科学发展的示范区的构建, 通过招商引资, 加大资金引进力度, 引进有孵化效应的种子企业, 形成产业集聚。第二、三板块侧重于加大对三农的政策、资金等的扶持力度, 建立稳定的新农村建设资金投入机制, 多渠道拓宽资金投入渠道。

2. 内在动力是发展现代农业。

以发展现代农业作为统筹城乡的内在动力机制。一是确定了以工业化理念谋划农业、市场化取向发展农业、城市化推进提升农业和“三化”化三农的方针, 创建了新的具有昆明农业特色的现代农业发展典范。二是依托城乡统筹和区域统筹的交互融合平台, 充分发挥昆明作为全省乃至西南地区、东南亚地区中心城市的市场优势、人力资源优势、研发优势, 计划通过“十二五”期间五年左右的努力, 把昆明初步打造成带动全省、辐射西南、联结全国、面向东南亚和南亚的“农产品信息物流中心、农产品精深加工中心、农业博览会展中心、农业科技研发推广中心”, 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体系、促进三农跨越式发展的体制机制平台。

3. 载体是全域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及其互补协调。

试点推进至2010年, 昆明成为最有条件在全省率先实现全域城镇化的地区。2010年是昆明市全域城镇化“重点突破年”, 昆明市实行“县区为主、市审方案、试点先行、整体推进”的运作的机制。以城镇化和新农村为载体, 提出加快形成“一板块一步城市化、二板块城乡一体化、三板块城乡统筹, 三个板块协调推进”的城镇建设发展的新思路。实施主城品质提升、县城规模扩张、新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四大行动”, 力争“十二五”末全市城镇化率达到70%以上, 2020年达到80%以上, 让昆明统筹城乡走向城乡融合、和谐发展的全域城镇化。

(二) 开远统筹城乡的经验和做法

开远是云南省红河州经济总量排名第三的县级城市, 是工商经济相对发达的一个县级市, 其工商经济比重占到90%左右, 有着较为坚实的统筹城乡发展基础。开远文明发展程度相对西部很多地区而言比较高, 有支撑城乡统筹的基本条件, 基本具备以工哺农、以城带乡、推动城乡一体化的条件。开远曾是一个城乡差距很大的县级城市, 虽然总人口只有31.4万, 但是和中国大部分县级市一样具有城乡并存的典型特征。

开远的主要经验和做法是:

1. 着力点是率先在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两个方面突破。

(1) 基础设施建设:一是交通基础设施。2005年, 开远市所有442个自然村有将近1/5不通土路, 90%以上村庄进村道路及村内道路没有实现硬化。二是水利基础设施。2005年, 开远市有近5万人和1.7万头牲畜存在饮水安全问题, 从2007年开始, 开远市连续三年投入约1.55亿元资金狠抓水源工程建设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彻底解决了广大农民群众用水问题, 提前八年基本实现农村饮水安全。三是电力基础设施。全面实施了农村电网改造工程, 大大改善了农村供电状况。开远市全面启动城乡同网同价及农村电网“一户一表”改造工程。 (2) 社会事业方面:一是教育事业。开远除了在教育方面全面落实各项政策以外, 还建立了从幼儿到博士的一条龙奖补体系。农村困难家庭幼儿入园每月补助35元;开远考生 (不论城乡) 考上大学者每人奖励2 000元, 城市低保家庭和农村学子考上大学者每年再补助2 000元;考上硕士者每人奖励1.5万元, 同时每月资助300元生活费等。二是文化事业。开远为解决群众“文娱难”问题, 为每个自然村和社区免费安装了一套以上乒乓球桌, 并从2010年开始着力实施“四位一体”重大工程, 即在所有自然村建设一个多功能活动室、一个篮球场、一个戏台和一个小公园, 市财政每年补助每个村委会和社区5 000元文艺经费, 近千支农村文艺队活跃在开远城乡。三是医疗卫生事业。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网络基本形成, 不断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 在所有乡镇建设了卫生院, 所有村委会建设了卫生所, 保证每万人拥有医院病床63张, 远高于全省全州平均水平。四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开远市对农村7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发放生活用品补助, 制定和出台了失地农民生活用品补助政策, 补助比例为全省最高;成立了全省首家县级慈善机构———开远阳光济困协会, 重点解决困难群体就医问题;在全省率先实行城乡居民医保享受同等待遇, 农民大病住院报销上限提升至15万元, 远远超出机关干部职工上限8万元的标准。

2. 开远在统筹城乡发展过程中力图全方位地突破城乡二元制度壁垒。

“十一五”期间, 开远在统筹城乡试验中, 力图全方位地突破城乡二元制度壁垒。一是城乡财政投入制度的突破。针对二元财政, 建立城乡均等的财政制度。为解决新农村建设资金困难问题, 开远市强力推进城乡一体化, 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2008年开始, 市财政对农村的投入首次与城市“看齐”, 打破了二元财政制度, 全市“均等财政制度”基本确立。二是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突破。针对二元医疗保障, 建立城乡统一的医保制度。目前, 开远城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0个百分点;在此基础上, 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同等待遇, 实现“同比例报销”;而且在报销额度还向农村倾斜, 城市居民最高可报10万, 农村居民最高可报15万, 体现了自我保障能力较弱的农民获得稍多保障的实质意义上的平等特征。三是城乡户籍制度的突破。针对二元户籍管理, 探索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取消本市农业和非农业的户口性质划分, 实行一元化户口登记制度, 制定出台吸引农民向城镇转移的土地、计生、兵役、社保、就业、文教、住房等配套政策。

(三) 云县统筹城乡的基本经验和做法

云县是云南省临沧市的一个县级市。总人口43万, 95%以上人口是农村居民, 95%以上人口在山区。云县是集“贫、边、少”为一体的典型的山区农业县。云县农业投入不足,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薄弱, 抵抗灾害能力较低, 工程性缺水问题严重, 人畜安全饮水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农村公路等级低, 道路硬化率低, 部分贫困山区至今尚未通电, 农村生态状况局部恶化的趋势尚未根本扭转, 泥石、滑坡等自然灾害发生频繁。从2003年至今, 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城乡统筹成效显著。从前污水横流的草皮街转身为宽阔整洁的商业街, 昔日破旧低矮的土瓦房被高楼取代……2010年, 实现生产总值48亿元, 财政总收入4.6亿元, 农民人均纯收入3 479元, 比2008年2 758元提高了721元, 增幅为26.1%。

云县的主要经验和做法是: (1) 大力推进小城镇。如大多数西部贫困县一样, 乡镇之间产业结构雷同, 低水平无序的竞争, 直接影响到一些条件相对成熟的中心镇的集聚优势难以形成, 导致城镇化进程缓慢, 从而影响统筹城乡的辐射能力。云县的做法是针对各乡镇的资源特点, 以产业为基础, 推进旧村、旧房改造工程。稳步推进五个乡镇的小城镇建设。 (2) 大力培植产业链深植于三农的“业系农业、厂系农村、心系农民”的产业, 发展小城镇经济。对于一个国家级贫困农业县, 脱贫致富归根结底要依靠发展产业进行支撑, 因此面临的最大的问题是如何壮大龙头加工企业, 如何为农产品找出路。云县的做法是采取多项优惠措施, 扶持涉农非公企业做大做强。比如, 从2003年开始, 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 采取以奖代补与贴息相结合的方式, 用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项目贷款贴息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专项扶持。有了这些扶持, 许多民营企业在云县生根发芽, 有力地推动了云县的农业产业发展。

二、西部不发达省份统筹城乡发展的路径及对策

(一) 统筹城乡发展的出发点是差异化统筹, 分类指导, 梯次发展

西部省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 各地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条件有很大差异, 因此分三个层次, 差异化统筹, 分类指导, 梯次发展是西部省份统筹城乡发展的出发点。较为发达地区已进入工业化后期, 城市化率达到50%以上的地区, 社会经济基础较好, 统筹城乡的条件已经具备, 可以考虑全域覆盖, 重点是普惠式的一体化, 从六个一体化方面整体推进。

一般地区还处在工业化初期和中期阶段, 城市化率还在50%以下的地区基本条件已经具备, 但面临的主要任务仍是加快工业化和城市化步伐, 可以从重点领域率先突破, 突破点的选择应以各个地区的特殊性而定。比如开远的突破点是从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财政均等化、公共服务一体化三个方面率先突破, 再逐步向其他领域推进。

较为落后的地区主要任务是城镇化建设, 加快奔小康的步伐、解决相对贫困问题。这些地区如果没有资金支持, 很难在六个一体化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因此, 这些地区需要在上级的支持下, 选择一到两个着力点重点突破。

(二) 统筹城乡发展的着力点是六个一体化

发达地区的着力点, 一是把加快城市化建设作为第一推动力, 以园区建设为主要着力点和突破口, 以优化产业结构为指导, 调优产业结构, 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实施品牌建设, 推广循环经济。二是统筹城乡全覆盖, 按照组团式、网络化、生态型的要求, 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契机、以实现城乡资源要素双向对接为手段, 加快促进城乡产业链延伸和融合, 不断夯实城乡发展一体化的经济基础, 形成相互配套、全面对接的六个一体化体系。

一般地区的着力点是解决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滞后于城市的问题, 大力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以率先在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两方面突破, 逐步把六个一体化向纵深突破。

较为落后地区的着力点, 一是在基础设施一体化方面, 以公路通达、电力扩容、用水安全为重点, 加大农村公用服务设施建设力度, 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自来水、电力、通信、公交、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二是是经济发展通过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联合与合作, 在欠发达地区组建一批富有活力的合作企业, 促进省内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产业结构互为优化、升级, 推动省内欠发达地区的劳动力向发达地区合理流动, 扎实推进城乡和区域的统筹发展, 努力实现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互赢共进、共同富裕。

(三) 统筹城乡的内在动力是现代农业建设

统筹城乡发展的内在动力是着力解决发展农村, 富裕农民, 积极加强现代农业建设。现代农业的发展途径是一个多维度、多层次的问题, 应从不同的维度发展西部不发达省份的现代农业。

发达地区应该以工业化理念谋划农业、市场化取向发展农业、城市化推进提升农业, 围绕都市型现代农业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体系的体制机制平台。

对于一般地区和较为落后地区, 一是加强和完善市场机制, 通过农产品和生产要素的价格变动来刺激农民;二是对农民进行人力资本投资亦即教育培训, 以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 使农用科学技术和先进的经营管理方法在农业生产中得以更高效率的应用。

(四) 统筹城乡发展的载体是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

西部地区统筹城乡发展的载体应该是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以及如何构建城乡互补协调关系, 大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的互动发展。

发达地区主要是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农业产业化互动, 应当大力发展工业园区。工业基础较好的地区, 要发挥资金、人才、区位等优势, 大力发展技术密集型和外向型经济的高科技产业园, 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

一般地区和较为落后地区属于工业基础欠发达、规模偏小的地区, 要以提升现有产业竞争优势为主, 积极推动小城镇的建设, 同时积极承接发达城市的产业转移。

(五) 统筹城乡发展的制度保障

1. 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

虽然近年各省加大了对三农的投入, 但对三农投入的增长率还低于财政的增长速度, 与对城市的投入比较差距还很大。因此, 要统筹城乡公共资源配置, 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衡发展, 缩小城乡之间公共服务水平的差距, 是扭转城乡发展差距扩大趋势的基础。建议把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进行指标化, 作为政绩考核重要指标进入考核体系。

2. 户籍制度改革的问题。

这是困扰城乡一体化建设的一大难题。由于城乡户口有严格区分, 农村户口的居民在教育、就业、工资待遇等方面受到诸多限制。户籍改革作为一个综合性问题, 必须要进行综合配套改革。

3. 土地制度改革的问题。

农村的落后源于农村产权的残缺, 由于缺乏完整的产权基础, 市场机制在农村无法充分发挥作用, 农民的贫穷和农村的落后, 进一步影响对农业的投入, 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 在于完善农村的产权制度, 进一步推动市场经济在农村充分发挥作用。

4. 金融体制改革的问题。

事实上, 目前政府相对容易做的, 就是公共财政覆盖农村。更大的难题在于, 农民所缺的生产资金, 财政如何办?因此金融体制如何为农村生产发展提供资金是农村发展一道绕不过去的坎。开远的思路是筹备成立有乡镇、社区银行性质的开远统发银行。“统发”本意就是城市和农村统筹发展。准备成立农村资金合作社, 由不低于五户农户发起, 入股资金, 在金融部门的严格规范的监管之下, 搞金融业务、贷款业务。

5. 城乡社会保障全覆盖的问题。

3.浅谈城乡规划与土地规划统筹发展 篇三

一、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差异。这两者在规划目标、指导思想及规划部门、规划时间等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土地利用规划是以土地资源供给为出发点,依照上级所下达的对建设用地的控制指标为限制,按计划进行的土地规划编制,其指导思想是制约供给和引导需求,重点在于对土地利用的控制上。城乡规划是对社会发展、经济状况、产业政策及人文因素等多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并依据市场经济下城镇的客观发展规律与社会需求进行编制的规划,其指导思想是以满足需求和方便生活为出发点,重在发展。土地利用规划是以规划期的耕地和其他主要农用地的保有量、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数量及控制规模、土地的开发,整理及复垦规模、总体布局要求及土地利用率与产出率的提高等方面为主要目标。城镇规划则主要目标则是在城镇的性质、规模及发展方向确立的条件下,对城镇的规划区范围及拟定分期建设技术经济指标等方面进行确定。

二、 统筹两种规划的整体思路。

城乡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深化,而城乡规划和土地规划又是区域规划必不可少的两个方面。在时间上,两个规划要统筹编制,城乡规划的编制要兼顾土地规划,因为土地规划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城市总体发展,土地规划是城乡规划的重要内容;土地规划也要兼顾城乡规划,城乡的土地规划是否有效要看是否符合城市发展的总体标准。在空间上,两个规划要互补互利,在城市区域的发展中,必须要坚持城市规划指导与土地规划,必须要坚持土地规划服务于城市规划,即前者的发展是为后者的发展做铺垫,后者的发展是为了前者的更进一步发展。因此必须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做到弹性规划。无论是城乡规划,或土地规划都要具有可量化性,要留有一定的空间。而弹性规划能够有效适应变化的市场环境,根据不同地点、不同时期做出适时调整,避免规划失灵以及出现重复规划。第二,做到协调规划。在整个城市区域规划中,不能片面强调城乡规划,也不能一贯重视城乡规划。第三,做到多元规划。在两个规划的具体编制中,对规划的目标要明确,实现社会的全面发展。第四,做到效益规划。没有价值的规划是没有意义的规划,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效益高低决定市场成败,为此,在两个规划的编制中,一定要注重规划的效益性,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大一统。第五,做到整体规划。在两个规划的实施中必须从国民经济发展大局出发,从城市区域经济发展大局出发,做好整体布局,既要搞好物质方面的规划,也要搞好非物质方面的规划,既要做好整体规划,又要做好局部规划。第六,做到实用规划。任何规划都是用来指导发展实践的,所以在两个规划的编制过程中,要注重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使得制定的规划能够落实到城市经济发展中去,为城市的发展搞好理论铺垫。

三、 统筹两个规划,做到制度创新。

我国到现在都还没有为土地规划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这就导致在规划的实施进程中城乡规划比土地规划更加严肃、更加科学、更有可操作性。而从管理角度看,城乡规划和土地规划分别由两个行政级别对等的管理部门加以编制,这必然导致两个部门各行其是,缺乏有效的沟通,行政指令措施无法进行统一,效率低下、浪费资源。我国已经是市场经济国家,规划的行政属性 还相当浓厚,在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中 常常忽略市场经济规律,不考虑客观的供求状况,主观行事,造成规划与经济规律不服,与市场经济脱轨的严重后果。基于以上的种种制度诟病,要统筹两个规划必须进行制度创新。一、要创新法律制度,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特别是要尽快制定《土地规划法》来为土地的实际规划保驾护航,使得两个规划都有相关法律制度的庇护,为统筹战略提供法律保障。二、要创新管理制度,将两个制定规划的部门合二为一,统一政令,增强规划的执行力度和社会经济效应,为统筹战略提供管理保障。三、要创新环境制度,要打破长期以来形成的行政主导,市场为次的管理方法,坚持市场运行为基础行政干预为辅助的管理,尊重客观经济规律,尊重市场规律,为统籌战略提供环境保障。

四、走集约型的城乡建设道路

城乡建设规划应从过去的粗放式建设方式转变为充分发挥城乡可利用空间的集约型建设方式。城乡规划要树立建设用地紧张的观念,对土地进行更加科学、精密、详尽的安排规划,对城乡空间充分利用,适当提高建筑的密度、高度及容积率。当前许多城乡建筑的密度与容积率都比较低,有着很大的开发改造潜力。同时也可通过加强旧城改造,提高旧城用地在布局、结构及功能方面的紧促性与合理性来提高旧城土地的利用效率。另外还可以土地置换的方式,压缩农村的居民点及村镇企业用地,以达到节约用地的目标。

综上所述,城乡规划和土地规划虽然在概念上各不相同,但是,站在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局上,而这却是可以统筹的,它们是相互弥补、相互促进的,城乡规划离不开土地规划,后者是前者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地规划也离不开城乡规划,前者需要以后者为坐标,为其前进明确方向。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为了更好地统筹两个规划,不论是在发展思路上,还是在发展途径、制度创新上,都要进行行之有效的改革,将城乡规划和土地规划共同纳入城市经济的发展中,城乡规划兼顾土地规划,土地规划参照城乡规划。统筹两种规划才能提高经济效益,才能提高社会效益,才能提高环境效益。

参考文献:

[1]王万茂.士地利用规划学[M].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2000.

[2]萧昌东.“两规”关系探讨[J].城市规划会刊,1998,(1):29-33.

4.云南城乡统筹规划论文 篇四

一、村庄上级政府部门提供资料

1、省建设厅村镇处关于新农村建设的规定与意见

2、《xx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3、县关于新农村建设的规定与意见

4、县志

5、县城总体规划资料

6、相关镇区规划资料(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图,镇域行政区划图等)

7、当地宗教文化,少数民族情况以及民俗风情

二、村庄部门提供资料

1、村庄地形图:1:500到1:20002、村庄现状人口规模,主要人口类别,当地户籍人口数、城镇人口数、常住人口数,户均人口数,以及近五年人口变化情况

3、村庄建成区面积

4、现状已批土地及建设情况

5、村办企业情况

6、村庄的对外交通、内部道路交通的有关资料

7、村民宅基地和居民住宅用地大小,包括过去及新批住宅建设

8、村庄重点建筑及环境地段情况

9、公共设施规模和分布,主要为村委会、小学、医疗点以及商业点情况

10、现状住宅形式

11、建设工程造价资料

三、工程规划资料

1、给水:

⑴ 用水水源类型、位置、水质、水量

⑵ 给水现状:(管网现状、水井、水池、水塔等)

⑶ 农户室内给水基本情况(设备设置等)

⑷ 工业、牲畜饮用水情况

⑸ 冰冻线

2、排水:

⑴排水系统现状(有无管网或渠道:位置、埋深、坡度、坡向)

⑵工业污废水情况

⑶生活污水处理情况(选用污水处理方式的意向)

⑷暴雨强度公式

3、电力:

⑴变配电室(或用户变压器)位置、型式、容量

⑵10KV电力线路位置、敷设方式

⑶低压电力线路位置、敷设方式

⑷10KV以上电力线路敷设方式

⑸10KV变配电室上一级变电站位置、名称、容量

⑹户均年用电情况、用电负荷及电价

⑺工业用电情况及电价

4、电信:

⑴ 邮政局所(或代办点)位置、名称

⑵电话装机容量(门数)

⑶周边是否有移动基站(位置)

⑷移动电话数量

⑸公用电话位置、数量

⑹有线电视系统情况

⑺网络系统情况

5、供热:

⑴供热热源资料(村内是否有锅炉房,若有则需相关资料)⑵现状村民做饭、取暖用燃料类型

⑶村民取暖方式(土暖气、电热或其他)

⑷省市对供暖是否有相关政策(如电热、燃气供热等)

⑸工业用热情况

⑹太阳能及太阳能利用相关资料

⑺省市对太阳能利用(太阳房、太阳灶、太阳能电池)是否有相关政策

6、燃气:

⑴燃气类型(天然气或其他)、价格

⑵燃气现状

⑶用气负荷现状

7、环卫:

⑴省市对村镇环保环卫规划有何关政策或指导性意见

⑵村垃圾收集方式及垃圾收集点、垃圾处理场位置

⑶牲畜圈养情况及牲畜粪便处理利用情况

⑷村民粪便处理情况

⑸村内公共场所及道路清扫方式

⑹有无公共厕所,若有则提供清扫方式

8、防灾:

防洪资料(河流水文资料、防洪设施现状等)

备注:所有图件最好为电子文件,其他未涉及资料根据需要再作补充

成果图纸目录

一、村域布局现状图

二、村域布局规划图

三、村庄建设现状图

四、村庄建设规划总图

五、村庄基础设施规划图

六、村庄近期治理规划图

七、村庄整治示意

八、住宅外观示意图

5.云南城乡统筹规划论文 篇五

——赴全国市长研修学院学习成果汇报

参加了全国市长研修学院承办的“梁平县第二期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题培训班”学习,深化了对科学统筹城乡规划,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认识,结合梁平县情和工作实际,汇报“一点体会,两点收获,四点启发,三点建议”。一、一点体会

县委政府高瞻远瞩。“不谋万世者不足以谋一时,不谋全局 者不足以谋一域”。县委、县政府以前瞻思维用智慧引领发展思路,组织全县领导干部远赴北京全国市长研修学院研修新型城镇化建设。通过全国权威专家的系统培训,丰富了理论素养,完善了知识结构,提高了干部智慧,更新了发展理念,拓展了思维空间,为梁平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了干部支撑。

二、两点收获

收获之一:拓展了思维理念。新型城镇化必须坚持“城乡统筹,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突出行色,生态宜居,和谐发展”24字方针,要用城乡一体、产城互动的模式以产业发展集聚人口解决人的城镇化,防止被城镇化产生产业空心化和城镇空壳化。要通过功能定位体现各个城镇的差异化发展,突出特色,达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宜业,生态空间山青水秀的目标,河道治理要用生态的模式实施,避免河道硬化人为阻断水体与土壤交换的自然净化通道,使自然界的生物链在人为的状态下断裂,水体无法自然净化,稍有污染就形成死河。

收获之二:开阔了发展视野。过去城镇建设的“七通一平”旧观念大挖大填没有小景观特色,格调一致的模式千篇一律,千城一面,新型城镇化不能“普适性”发展。要充分利用原有的地 形地貌,按照地域特色和文化特色体现房屋的风貌,合理布局交通等基础服务设施,完善实体产业落地区域,这样的城镇才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和产业发展的延展性。三、四点启发

启发之一:功能定位是前提。要把梁平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必须科学定位梁平各区域的功能,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游则游,确定工业发展区、粮食安全区、生态保护区。以最高城镇化率70%估计,梁平的城镇人口终极规模约70万人,因些,梁平县城的最大规模只能定位中等城市。这样就可以按照“一圈六带多点”的模式布局全县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县城30分钟经济圈——建设绿色生态经济中心;六带集镇群——福禄天然气产业带,云龙加工产业带,屏锦建材产业带,袁驿原材料供给产业带,新盛粮油生产产业带,合兴水果产业带;多点新型集居点——新农村。形成以县城为中心、集镇群为射线、集居点为补充,功能各异、特色突出的城镇发展模式。

启发之二:科学规划是龙头。现在的规划是顺向规划,从宏观到微观,做总规的时候容易忽视局部的特色和定位,要保持一个区域内的各个点的地形和地貌,打造一些小的自然景观。采取反向规划,先控制必须保证的生态用地和景观,从微观到宏观,反向研究形成规划,顺应自然等高线布局,尽可能减少对自然生态的破坏。比如,双桂湖的打造要做好亲水、宜居、生态、湖韵文章,提升特色品味。

启发之三:突出特色是关键。新型城镇化建设应该突出本地的风土特点、自然特色和文化要素,遵循“一城(镇)一特,一域一策”,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房屋特点、自然景观,体系搭配都要体现当地的风貌。比如说,金带镇就要体现佛教休身 养心的禅韵文化特色,双桂堂风景区要借助寺庙中的佛教文化,借壳“造假、造景、造势”,跳出寺庙打造风景点,在高台处人为造一尊1公里外就能看见的高大佛像,用声、光艺术将佛教的前世今生与当前的社会心态和崇尚的和谐社会联为一体,每天定时响起佛音乐为特色,以“因果循环,和谐静心”的理念教化人们遵纪守法,倡导“负重、自强、厚德、包容”的梁平文化风尚,吸引游客,达到“骗人、骗钱、骗心”的目标。观音竹海以风景休闲养身,以观音像和禅韵吸引人们到此静心养心,完善配套设施,将观光旅游转化为休闲旅游,拉动第三产业的发展。

启发之四:持续发展是核心。新型城镇化建设一定要有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要以产业吸引人口的聚集,达到“农业产业化、农民专业化、农村社区化、工业集中园区、土地集中规模、农民集中社区”的新型城镇模式。城市、集镇、集居点,规划交通等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时都要考虑可持续发展,否则没有拓展性。比如,梁平过去和现在的一些集镇、特别是新建的新农村居民点,都以现有交通干道为街道,两边建房,目的是节约眼前投资,人为造成公路的通行瓶颈,不但存在安全隐患,而且使公路失去了拓展升级的可行性,过境场镇尤为突出。比如仁贤、福禄天香塔处进口、柏家、新盛等。这里面有规划理念的问题,也有当地政府的理念问题。比如福禄镇银水河岸新居点规划未审批就动工建设,以村民一事一议的方式,强行在国道边不到5米的距离建设居民点,严重违反《规划法》和《公路法》。同样是福禄镇金水河岸居民点,与交通干线结合非常好,在国道一边用公路联结的方式,在山坡上顺应自然等高线建设的集居点,风格独特,保持了山体自然景观,对干线交通没有干扰,成为一道风景。四、三点建议 建议之一:挖掘城市之魂。梁平县城的核心是什么?梁平县城之魂是什么?可是否为“佛、竹、柚”集合天人合一的易学文化?可否为“竹柚飘香,佛光之城”?

建议之二:竞标开发旅游。一是规划方面,要通过全国竞标的方式精心编制梁平县旅游总规、祥规、景点规划,选中的才给钱,多给一点规划费是值得的。二是开发方面,将规划的区域分块拍卖50年开发经营权,由投资人按照规划实施开发,投资人可以是个体,也可以是梁平的单位,用政策鼓励N个投资人在一台戏中各出各的节目,形成“统一规划,分区实施,各方联动,合力开发”,不用政府投资。比如竹海风景区的开发完全可以这样做。这需要决策的勇气和政策机制。

建议之三:科学经营城市。一要做好土地文章,科学储备土地,以土地换资金,以资金促开发;二要转变思维模式,对地下管线通道要一次建成,避免多次重复开挖浪费,建成的地下管线通道投资分摊成N分,谁进通道谁付费,政府只垫资,资金压力得到分散。同时,要改革考核机制和淘汰灭商机制,全民大招商不能遍地工业化,所有工业项目必须进园区,但不具备工业项目落地的乡镇引进的项目进入园区后,要从税收分成等机制上给予鼓励。对进入园区的工业项目度过政府扶持期后,顺应市场淘汰规律,优胜劣汰,壮大优势企业,毁灭出局劣势企业,给新进项目腾出空间。

6.云南城乡统筹规划论文 篇六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定自治州城乡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地制定城乡规划和进行城乡建设,适应城乡规划区内建设管理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有关法律,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城乡,指本自治州及本州的县(市)、镇、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和企业事业单位所在地。

本条例所称城乡规划区,是指城乡建成区和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乡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省、州、县、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城乡总体规划划定。

第三条 凡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境内进行建设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 州、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城乡的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

第二章 城乡规划管理

第五条 城乡各类规划,必须贯彻《城市规划法》、合理确定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确定城乡性质、规模和布局、统一规划、综合部署城乡经济、文化、生活、公共事业及战备等各项建设,保证城乡建设按规划有秩序地协调发展。

第六条 城乡各类规划要结合西双版纳的实际,正确处理城乡与工矿(农场)及部队、局部与整体、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平时与战时的关系,并且考虑到地震、旱涝等自然灾害因素,统筹兼顾。做到有利于民族团结、发展生产、方便生活。

第七条 城乡各类规划建设要以发展旅游城市为目标。保持和突出西双版纳民族风格和当地特色,依据本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和现状、民族风情的特点,坚持适用、经济的原则,综合部署,合理安排。必须坚持节约土地的`原则,在规划中严格控制用地标准,避免浪费土地,并与国土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

第八条 城乡各类规划必须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完善排污系统,防止污染及其它公害。

第九条 县城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按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上报审批;乡镇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专业行业规划由县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条 经过批准的城乡各类规划,必须认真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县人民政府认为县城总体规划需要修改时,须提交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才能进行修改。

第十一条 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有权对城乡各类规划的实施进行检查,被检查者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资料。检查者有责任为被检查者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第三章 城乡建设用地管理

第十二条 在城乡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第十三条 在城乡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包括设置临时市场和搭建货亭、摊点、工棚、料棚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必须持有关文件,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提出要求,并验证其交纳临时占地费凭据之后,方可核发“临时建设许可证”。未取得“临时建设许可证”者,不得动工。

批准临时用地或临时建设,一般均不得超过两年。国家建设需要使用土地时,必须无条件收回。

严禁在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

第十四条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临时用地许可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转让,不得随意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或任意扩大土地使用面积。

第十五条 城乡规划区新建或扩建居民点,必须先报经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批准,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再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使用土地。

第十六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挖取砂石、土方等活动,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规划的实施。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还需报经公安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县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城乡规划作出调整用地的决定。

第四章 城乡建设工程管理

第十八条 城乡规划区内的一切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经现场定线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第十九条 凡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不按规定施工的工程,一律属于违法建设。施工单位不得承建,银行不予拨款。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在六个月内因故未能开工的,可以申请延期。过期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行失效。以后施工,必须重新申请办理。

第二十一条 严禁任何单位、个人自行转让或变相买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 临街建设工程必须按批准的用地范围设置围栏,高空作业必须设置安全网,以保证安全。施工用水不得沿街漫流,淤塞沟道,影响交通和市容卫生。

第二十三条 城乡房屋建筑形式要反映和突出当地的民族特色。临街建筑物的设计方案,须先征得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第二十四条 城乡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编制竣工档案,并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将竣工报告和档案资料报送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存档。

第二十五条 城乡规划区内各种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古迹,由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和文物保护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严加保护。

第五章 城乡市政、公用设施管理

第二十六条 市政工程设施建设要遵循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和建设。市政、电力、电讯等公用设施工程,由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和管理。市政工程设施不得随意开挖,因特殊情况必须开挖时,须报经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批准。

第二十七条 城乡规划区内的道路、桥涵,给水排水管渠、路灯、路标等公共设施必须严加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和损坏。

需要在道路上埋设各种标志,搭设棚、亭、画廊、广告等设施者,必须事先报经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设置。

经批准占用或开挖道路者,须预缴赔偿费、占用费和施工场地渣土清理预备金。施工完毕修复,经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初验合格,退回渣土清理预备金,一年后正式验收合格时再退回赔偿费。

第二十八条 铁轮车,履带车不准在沥青和水泥路面上行驶。因特殊情况必须通过时,须报经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措施,在不损坏路面的前提下,按指定路线和时间通行。

第二十九条 城乡下水道窨井盖、雨水口篦子、给水管阀门等设施,必须随时保持完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撬开或损坏。不准在排水明沟、检查井和雨水口倾倒垃圾、渣土等杂物。

第三十条 城乡规划区的河岸、堤坝及防洪设施的防护带,桥涵构筑物100米范围内,严禁挖砂取土和施工。

第三十一条 城乡规划区内的电力线上严禁私自拉线、接灯或者安装其它电器设备。

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在公共照明线上接线时,须报经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和电力管理部门批准。

第六章 城乡市容市貌管理

第三十二条 城乡规划区内的道路、建筑物、公共设施、园林绿地、广告设置、各种标志、贸易市场、公共场所等有关市容市貌,由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管理。合理安排临时性和永久性商亭、货摊等交易场所。

第三十三条 城乡规划区内的集市摊点,须按指定的地点摆设。

第三十四条 城乡规划区内的建筑物和公用设施,应经常保持完好整洁。对于危险房屋、临街有碍市容的房屋,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修整翻新。

禁止在建筑物和公用设施上张贴和涂写。

第三十五条 城乡规划区内的树木花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修剪树枝移栽或砍伐树木的,必须报经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同意。办理许可证,并按规定缴纳补偿费后,方可实施。

街头绿地、行道树、街心花坛、小游园内的花、草、树木,有关部门负责管理。保持花木繁茂,整洁美观。

第三十六条 严禁在绿地、花坛内摆摊设点。公共绿化树木,不准攀摘花果,不准在树根部堆放建筑材料和其它物品;不准损坏护树围栏。

第三十七条 在城乡规划区内严禁捕杀鸟类。

第七章 城乡勘察测量和水资源管理

第三十八条 城乡规划区内各种测量标志要严加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移动和损坏。如因特殊需要移动测量标志时,必须事先报经县以上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和测绘管理部门批准。

第三十九条 城乡规划区内的各种工程建设,应按照统一的座标系统进行设计、施工和管理。

第四十条 城乡规划区内的工程地质资料,由县以上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第四十一条 城乡规划区内的水资源,由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和水利部门统一管理。严禁盲目开采和过量开采。

水资源必须严加保护,防止各种污染。

第八章 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二条 对贯彻执行和维护本条例以及同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作斗争,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三条 在城乡规划区内,未取得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影响城乡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执行的,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并视违法情节处以违法建设工程总造价5—10%的罚款。

对未取得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单位有关责任人员,态度恶劣、情节严重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并视情节轻重处以50—300元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的,必须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按本条例第四十三条处理。

第四十五条 自行转让或变相买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属非法行为。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 对违反本条例造成以下设施损坏的,视情节轻重,按被损坏物品成本的1—5倍赔偿:

(一)造成城乡规划区内的道路、桥涵、给水排水管渠、路灯、路标等公共设施损坏的。

(二)铁轮车、履带车未按指定路线和时间通行而损坏沥青路面的。

(三)攀摘花果,在绿化树根堆放杂物而致使树木损坏或死亡以及损坏护树围栏的。

第四十七条 对妨碍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单位或者个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当事人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处罚通告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收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当事人逾期既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十九条 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秉公办事,严格管理。必须亮证或者佩带标志执勤。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对违反本条例处理所得的赔偿费,必须用于城乡公用设施的修复和维护,不得挪作他用。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由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7.云南城乡统筹规划论文 篇七

一、统筹规划城乡建设的重要意义

城乡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始终是贯穿人类社会发展的主线。从传统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再到后工业社会,城乡关系经历了从城乡隔绝到城乡对立再到城乡融合的演进过程。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规划城乡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1、统筹规划城乡建设是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需要。

城镇化是一个国家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是人类生产与生活方式由乡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历史过程。当前,我国正处在城镇化发展的关键时期。在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过程中,城市离不开农村,农村离不开城市。城镇人口的增加与农村人口的减少相关联,城镇建设用地的增加与农村居民点用地的减少相关联。据预测,我省基本完成城镇化,约需新增城镇建设用地15万公顷,这一需求,单靠城市规划就城市论城市是无法解决的。而通过有效地统筹城乡建设用地资源,则完全可以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2、统筹规划城乡建设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近年来,随着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的推进,各地普遍感到乡和村庄规划比较薄弱。部分乡、村庄没有规划,一些乡规划、村庄规划盲目模仿城市规划,没有体现农村特点,难以满足农民生活和农村发展的需要,无法真正实施。统筹规划城乡建设,可以将具有密切联系的市、镇、乡和村庄纳入统一的规划,实施统一规划前提下的管理,加强市、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地区延伸和社会服务事业向农村覆盖,保证一定空间距离范围内的城市、镇、乡和村庄在资源调配、生活供应、设施共享等方面能够实现相互依存、紧密联系,是改变目前存在的村庄建设散乱,既浪费土地资源,又破坏人居环境这一状况的必由之路。

3、统筹规划城乡建设是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

“三农”(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关键问题。我国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差距主要在农村。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也就谈不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统筹规划城乡建设,建立统一的城乡规划体系,做到城乡建设规划一张图,有利于合理把握城镇化的进度和节奏,有利于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并在空间资源的配置、发展目标的协调、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等方面发挥城市对乡村的辐射带动作用,从而构建农村发展的有效载体和良好平台。

二、统筹规划城乡建设的基本内容

1、科学预测城乡建设发展规模。

要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认真研究分析城乡人口分布和结构变化,以及流动人口的特点和发展趋势,科学预测规划期内的城乡人口规模。同时,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城乡建设标准和人均用地指标,做好建设用地的来源分析,力争实现城乡建设用地占补平衡。

2、合理确定城乡居民点空间布局。

在科学预测城乡建设发展规模的基础上,认真研究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对城乡人口分布及其居民点进行空间布局。在进行城乡居民点布局时,要深化对所规划空间的认识,划定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对于可用作建设的空间,也不能一次规划用尽,还应储备一部分留作可持续使用;要按照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根据城镇化带来的城市和乡村之间人口分布方式的变化,对现状城乡空间布局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提出城乡统筹下的城乡居民点空间重组的方案,合理规划城乡聚落,引导农村人口适度集中居住,二、三产业适度集聚发展。在此基础上,合理配置安排各项设施,切实提高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形成有利于城乡协调互动的整体的空间结构。

3、统筹安排城乡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建设。

基于城乡居民点空间布局规划,统筹安排城乡综合交通、给水排水、电力电讯、市容环卫等基础设施和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并合理确定其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和建设时序。通过城乡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的覆盖,实现城乡规划空间由点到面的延伸、由体系向网络的延伸、由广域向纵深的延伸。在研究统筹安排城乡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建设时,要注重引导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要注重区域城镇之间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对接,实现城乡之间、城镇之间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共建共享,充分发挥各类设施的整体效益。

4、提出城乡空间管制的对策和措施。

根据城乡空间布局所确定的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严格划定城乡建设“蓝线”(水系保护范围)、“绿线”(绿地保护范围)和“紫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并提出相应的城乡空间管制的对策和措施,确保城乡脆弱资源永续利用,确保城乡人居生态环境,确保城乡建设可持续发展。

三、统筹规划城乡建设的组织实施

从我省几个城市的探索和实践来看,在统筹规划城乡建设中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要端正指导思想。

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城乡统筹,是针对城乡二元结构提出的。统筹城乡的实质就是要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就是要改变重城镇建设、轻乡村建设的现状,实现城乡人居环境的共同改善。因此,在研究实施统筹规划城乡建设中,要切实端正指导思想,防止借统筹城乡之名行突出城市发展之实;或借统筹城乡,通过损害乡村利益来解决城市发展中的用地、环境等资源制约问题。

二是要坚持因地制宜。

我省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呈现不均衡状态,统筹规划城乡建设必须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在组织实施城乡建设统筹规划时,也要突出重点,实事求是、讲求实效、量力而行、分步实施。如城市的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的建设,可以先从城市的周边开始,再逐步向外拓展和延伸。

三是要注重学习研究。

8.云南城乡统筹规划论文 篇八

【关键词】城乡统筹;新农村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总体经济发展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阶段,在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理念深入人心的新形势下,做出的一个重大决策,是落实统筹城乡发展,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的具体战略举措。新农村建设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个方面,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本文在分析总结以往新农村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探讨新农村建设问题,以促进城乡和谐发展。

一、当前的存在问题与认识误区

(一)村庄布局分散,城乡资源难以整合。广大农村地区自然村落大小不等,布局分散,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大。分散的村庄不仅浪费了大量的土地资源,肢解了规整的地块,而且也增加了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难度。随着经济的发展,各地村镇建设用地规模不断扩大,村与村之间的距离不断缩短。在许多发达地区,村与村之间已经连成一体,但由于各个村镇行政分割,各自为政,村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难以共建共享,搞小而全,导致村镇建设一方面整体投入不足,一方面低水平重复建设,造成有限资源的浪费。

(二)片面地将新农村建设理解为“建农村”。目前一些地方将新农村建设片面理解为兴建新村庄、改造老村庄,盯着村容村貌作表面文章,只注重农村房子是否整齐划一、道路是否宽阔等表面的东西,而忽视了生产发展的大前提。新农村建设不是“新村”建设,更不是“村居”建设,而是涵盖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制度创新等诸多方面的综合性系统工程。

(三)过分追求农村景观城市化,村庄传统风貌破坏严重。城市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生产力水平高度化的集中体现,而乡村则是城市的后花园,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城乡二元结构的依然存在,城市和乡村应该各具特色,城市应该更像城市,乡村应该更像乡村。一些村庄建设过分追求农村景观城市化,大量的老房子由于质量不高、配套设施不全被拆除,而多数新建房屋又是与周围环境不太协调的盒式建筑,传统风貌惨遭破坏。

(四)市政与公共服务设施短缺。根据有关调查显示,村民目前最希望解决道路硬化少、垃圾无处丢、污水无处排等问题。多数村庄没有成体系的排水管网设施,生活污水排放主要是通过自家布置的简陋渠道排在住宅外的道路上或者住宅附近的大坑内。生活垃圾处理方面,村内没有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点及垃圾箱、垃圾站等处理设施,生活垃圾一般丢弃在路边,或堆积弃放在低洼处。

二、解决的有效措施与对策

(一)统筹城乡规划,构建城乡融合的区域综合体。城乡一体化强调城乡之间的联系和协作,统筹配置资源以取得整体最佳。与传统的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不同,城乡规划的主体应包括城市与乡村,而不只是以乡村为背景;它不仅仅是对城乡建设用地的安排,还包括对农田保护区、绿化隔离及生态敏感区等各类用地统一规划。首先,构建“中心镇---一般镇---中心村---基层村”的网络结构,做好兼村并点规划。要按照既有超前意识,又因地制宜、节约用地的原则,选择一批交通方便、具有较好发展条件的中心村,兼并其周围零散的自然村落。其次,要按照城乡一体化的原则,构建联系中心城市与各镇的干线公路,连接镇与镇之间的支线公路,以及村级路网体系;完成覆盖到村的水电与通信规划;做好基本农田和生态敏感区的保护规划。

(二)有选择性地迁村并点、整合区域资源。对于地域集中相连,但是规模又较小的村庄来讲,如果村村都按照新农村的标准建设, 将造成大量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不经济,人均分摊的投资较大, 很可能因为投资限制很难完全满足;同时, 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成本分摊相对较大,很难完全建立和正常运营。从着眼于长期建设效益的角度,这些村庄需要借鉴迁村并点、建设中心村的试点经验,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通过迁村并点使资源重新整合,建设新社区。新社区的建设起点、标准要高,在功能区规划、环境治理、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要具有超前性、灵活性。

(三)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建设保留历史文化特色、小改小造的新农村。农村建设要充分考虑农民的生活习惯和生产需要,不能盲目照搬城市的建设模式。农民不需要的项目,不能盲目推进;农民一时还看不清楚的项目,要先搞试点,通过示范带动让农民理解和接受。村庄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条件,凡是能用的或者经改造后能用的,都不要盲目拆迁,更不能搞不切实际的大拆大建。科学指导农民建房,为农民提供科学合理的建房选择方案。引导农民节约建房,将有限的资金用于提高房屋质量安全和改善住房功能上来,注重保护和体现地方特色与农村风貌,防止对农村自然风貌的建设性破坏。

(四)立足于农村消费水平和生活观念,开展低投入、高成效的实用性建设工程技术研究。在新农村规划过程中,要从农民的长远利益着想,立足于农村的消费水平和生活观念,充分考虑村镇财力和农民承受能力的前提下,倡导实施为导向的规划设计,同时通过乡村实用的、低成本投资的工程技术研究,切实引导农民进行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配套建设,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五)加强市政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村民生活质量。农村地区缺少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导致污水随意排放,缺少生活垃圾回收处理系统,严重影响村容村貌。近期可以考虑以户为单位用砖砌的池子收集污水污泥用于耕地施肥,远期考虑建设集中的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方面,在街道两旁设立垃圾箱,集中运送到乡镇垃圾站。另一方面,农村年轻人大多数外出打工,老人、留守儿童成为村子住户的主要人群。针对这一居住特点,规划建设敬老院、文化大院、小型活动广场、幼儿园、小学、卫生室等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公共服务设施水平。

三、结语

蓝图式的新农村规划,要实现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在这个过程中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们必须认识到新农村规划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所以必须规划周详,执行严密,保证新农村规划建设成为一个有机更新过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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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农业部课题组.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若干问题研究[M].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

9.城乡统筹发展 篇九

社会管理与群众利益有着内在的相关性,要从根本上解决公权力与群众的关系。“党建统领、社会协同”其内在的机理是处理好预算跟服务的关系,社会管理格局中的四大要素问题在于其结构关系,新时期的党群关系要处理好党委与公众的关系、党委与政府的关系,在加强社会管理中,党的各级组织要贯彻群众路线,客服官僚主义,发挥统领和协调各方利益的作用。要矫正各级权力的滥用,防止社会过渡分化,新时期的社会管理要重视公众参与的新特点,正视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包括参与政府动员与维护群众利益方面的功能,通过培育自主性的社会组织,整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对于加强社会自治和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具有推动作用。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社会的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但急剧的社会转型也给社会管理带来了诸多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为此,在多元的社会治理格局中,需要培育社会力量,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构建和谐社会。在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路径上,一方面需要在观念上进行创新,在机构设置等方面进行顶层设计,另一方面需要了解社会需求,加强社会管理的主题能力建设。同时,需要在组织、体制、机制上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保障。

10.加强城乡统筹 篇十

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升级、城镇化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利用3年多时间完成了受灾群众的住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重建任务,全县的城市建设以及人民的居住环境得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推动了经济和社会事业跨越式的发展,使城市建设向前迈进了20余年。

目前重建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接踵而至的后重建时代是推动新型城镇化和同城化发展的重大机遇期。如何在后重建时代变援建资源为发展优势,变外部的政策优势为内部的潜在动力,取得持续的发展动力是置于安县面前的重要问题。

一、加强城乡统筹,推动产业调整升级,促进城镇化发展

城镇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标志。在新的历史时期,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设经济强县,必须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统筹城乡发展,通过产业发展和城乡建设,提升城镇综合竞争力,促进城镇化进程。

(一)狠抓科学规划,有力促进城乡统筹

立足于全域规划,加强城乡统筹研究。根据自然条件和现状城镇的发展条件,结合县域重点交通建设,发挥“全域谋划、城乡统筹”的发展思路,对安县进行全域谋划,确定生态农业发展区、重点城市化地区的相应发展策略。进而落实中心城市、重点城镇、新农村的规划对策。

重要交通设施的建设带来良好的发展优势,结合重点交通调整县域重点镇的发展战略,突出县城、重点小城镇和一般集镇三个层面的重点,狠抓城乡统筹规划,推动城镇化的进程。同时加强农村集体资金、集体资源管理,搞好新农村建

设。

做好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的编制工作,站在响应区域发展需求、呼应发展诉求、回应发展渴求三个维度加以审视,确定安县城市定位、城市拓展方向和功能分区。

(二)优化产业格局,调整产业布局

2006年前全县的产业格局为“一、二、三”,目前已逐步过度为“二、三、一”。按照“整合、提升、一体”的发展理念,立足安县自身的优势资源,将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空间布局有机结合,以产业体系研究为突破点,探索新型工业化推动城镇化的健康之路。

进一步巩固和优化这一格局,功能完善,基础设施齐备,产业支撑力强,是城镇可持续发展的前提。结合成绵高速复线、成兰铁路等重要交通设施的建设和城镇等级升级,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严格控制入驻企业的种类,遴选优质一类、科技含量高的企业,同县城配套发展,园区融合商业、服务业的发展,使生产、生活有机融合;可进行工业园区扩区,能有效节约公共资源配置的成本。在工业园扩区的同时,应充分考虑生活商业服务业的配套,完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三)以产业培育和城镇建设为基础动力,增强城镇的吸引力

通过良好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在确保生态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引导产业布局,遵循资源禀赋型和产业承接型产业布局的客观规律,寻求产业布局与城镇发展之间的匹配度,以产业来引导人口向重点城镇区集中,带动城镇发展,增强城镇的吸引力

县城的发展更应站在“响应区域发展需求、呼应发展诉求”的基础上充分定位。把县城作为都市区西部综合性服务型核心新城来打造。找准引领县城建设的战略,明确核心定位,建设成为绵阳都市区中高新技术价值链集群的重要功能环,以滨水休闲为吸引点的品质生活宜居城市。在吸引县城以外的择业者的同时,营造一个舒适的有归属感的良好氛围。

(四)区域交通一体化

伴随着重大交通设施的建设,区域重大交通设施一体化还应加强。增强互通性。在现有的道路骨架上,还应加强火车站、高速出口等的对接和道路等级升级。

11.浅谈基于城乡统筹的村庄整治规划 篇十一

随着我国对农村投资的加大,我国的新农村建设取得了非常大的进步,农村面貌发生了变化。加强村庄整治工作对于改善农民的人居环境,提高农村生产力,改善农民的生活质量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也是实现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根本措施。

1村庄整治概述

1.1村庄整治背景及内涵

早在2005年,对我国农村人居环境进行的调查凸显了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匮乏。基于此,为了指导村镇人居环境,国家出台了《关于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村庄整治技术导则》等相关规定。村庄整治实际上就是立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构建节约型社会和和谐社会为目标,按照生活富裕,生产发展,乡村整洁文明,管理民主的方针,基于农村经济建设实际情况,在已有条件上,遵循农民意愿,进行资源的整合,建设新型的农村社区,实现节约集约土地,保护农村耕地;优化农村体系结构,使得我国村庄的规模和数量更加合理,农村环境得到改善,农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得到提升,增加农民的素质,从而实现农村的全面进步和可持续性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的改革进程。

1.2村庄整治的重点及其意义

村庄整治的前提是科学合理的规划,包含了村庄整治布点和村庄内部建设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目前我国的村庄数量以及农村人口都在呈下降态势,基于此,县域村庄整治点进行规划的时候,对村庄进行合理的保留和撤并,村庄整治的对象是保留的村庄;另一方面,村庄内部建设进行规划,对于村庄整治的规模和项目进行规划,采用科学合理的措施,使运作程序得到规范。这样经过村庄整治,使得农民建房占地多的问题得到解决,节约土地,不断减少人均公共设施配置费用。基于城乡统筹的新农村建设是实现我国城乡一体化的重要内容,村庄整治是新农村建设的前提。村庄整治能够改善农村的环境,使得农民的生活质量,生产条件以及农村的发展活力都得到提高;同时,通过村庄整治可以完善农村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对于缩小城乡差距,促进我国城乡一体化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3基于城乡统筹的村庄整治规划

3.1基于城乡统筹的村庄整治的原则

3.1.1基于城乡统筹的村庄整治必须要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并且适度集中当前,规模小,数量多,地域分散是我国村庄建设的问题,因此,使得资源造成浪费,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不利,对于实现农业的规模化,机械化也不利。所以,进行村庄整治适度的集中规划,方便农民生活和农业生产。

3.1.2基于城乡统筹的村庄整治尊重村民的意愿,坚持公众参与促进农村的发展是进行村庄整治的目标,村庄整治的主体是农民,因此,进行村庄整治时从村民急需解决的关乎其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使得村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不能因为急于求成而强拆强建,对村民的生活方式进行积极引导,实现村庄整治的有理有序的进行。

3.1.3基于城乡统筹的村庄整治应该使人居环境得到提高,并且生态受到保护和城市相区别,农村产业的目标是实现绿色产业的建设,农村的菜篮子过程可以为城市提供粮,蛋,肉等等基本生活品的供应,所以村庄整治中要保护农村的生态环境,杜绝城市的污染产业转移到村庄。

3.1.4基于城乡统筹的村庄整治应该保证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设置的均衡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增加村民收入,使得人居环境不断得到改善,是存在着整治的目标。因此,加强城乡统筹,将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发展城镇产业从而带动农村的发展,不断优化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使得越来越多的村民享受到公共服务。

3.1.5基于城乡统筹的村庄整治保证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协调统一国家的财政收入是有限的,如果不改变村庄数量大,布点分散的限制,那么村庄整治就会存在一定问题,将农村工作做到实处,综合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统筹,实现三者利益协调;同时,村庄整治过程中,村庄的分布应该均衡,以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为依据,进行农村数量和规模的确定。

3.2基于城乡统筹的村庄整治类型按照村庄和城镇的关系,基于村庄经济发展的个性化及地理位置的差异,村庄整治可以分为村庄保留,村庄合并,村庄迁移和村改居等类型。

3.2.1在村庄整治规划中进行保留的村庄,包括中心村,基础村以及特色村。在合理布局的前提下,按照发展型,适当发展型进行整治。其中,中心村是村庄整治的重点,要进行合理的新建,扩建,改建;基础村加强和中心村的联系,以中心村或者城镇的服务设施为前提;特色村要尊重当地风俗,对于村庄周围包括自然和人文的环境给予保护。

3.2.2把当前连成片的或者距离很近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村庄进行合并,合理规划土地的布局,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统筹管理,合并成一个村庄。合并后,对于村庄的规划进行合理的布局,优化结构,对村庄发展的方向给予明确,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3.2.3原来的村庄整体搬迁,以城镇,中心村等为搬迁的目的地。偏远地区的贫困村庄,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村庄,处于生态保护限制的村庄等都需要进行整体搬迁。村庄的整体搬迁能够实现村庄的长远发展,对于人和环境向协调以及城乡统筹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3.2.4对于城中村和城市周边村庄,根据城镇总体规划,实施城中村和城市周边村庄的改建,村庄建设实现向居民社区建设的转变,在居民的居住环境,生活方式,管理等方面进行引导,改造村庄的面貌,实现村庄向城镇的转变。

3.3基于城乡统筹的村庄整治的内容

根据村庄整治的规划村庄整治包括了村庄内部的整治规划和村庄的布点规划两方面的内容。(1)村庄内部整治规划就是将村庄居民的建设进行规划,村庄居民点的布局,基础设施规划,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文物保护规划等等都属于村庄内部整治规划的范畴。(2)为了实现村庄的聚集,节约土地资源,按照土地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综合考虑农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态环境,地理环境,历史文化等因素,合理规划村庄的数量,规模等。第一,对村庄的现状进行调查。在全面掌握村庄基本情况的条件下,经过综合分析,对村庄发展进行规划,要全面了解民情,实地考察,便于搜集真实详尽的资料;第二,对于村庄整治中村庄的发展和建设,根据地理环境,自然条件,生态因素等各个方面进行综合全面的评价从而正确分析其发展的现状;第三,在科学研究区域村庄数量,人口分布,产业布局等基础上,对村庄整治的主要问题进行研究,合理规划村庄整治的条件及发展的潜力,从而制定适宜的村庄布点规划;第四,根据村庄整治的发展目标,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科学的村庄整治的方案,明确人口规模,用地面积,产业类型等;第五,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实施进行统筹安排,实现资源的共享和合理利用。

4基于城乡统筹的村庄整治的措施

4.1制定科学的村庄整治规划

规划是村庄整治的基础,经过对村庄整治的规划,对于村庄的空间结构和布局给以优化,对于改善村庄面貌和村庄整治的顺利进行起着指导作用。城中村和城市周边村庄用地是整理重点,农村居民住宅要集中建设,适当合并村庄,对用地进行合理的规划,同时统一规划基础实施和公共服务实施,提高地理和其他资源的利用率。

4.2村庄整治工作采用稳健推进的机制

第一,实现管理机制的城乡一体化。在户籍制度,税收制度,社保制度等方面,给以农民和城市居民相同的待遇,实现城乡物质,信息等的有效交流和沟通;第二,实现投资的多样化。村庄整治的增长机制要以农民,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多样化投资方式为基础。政府加大对农村的投资力度,同时,应用市场调节手段,促进社会资本不断向农村方向流动,通过多种渠道和措施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对农民的教育和培训力度增强;充分调动农民参加村庄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第三,在村庄整治中将责任落实到实处,对村庄整治各级部门给以重视,实施明确的方案,确定明确的目标,并进行全程的监督和管理。

4.3村庄整治将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作为目标

村庄整治应该不断提高对农业的投入,尤其是科技投入,提高农业的附加值,建设环境优好,服务城镇的产业。政府加强对农业的投入,不断降低农民的负担,为农民提供技术、信息、资金等支持,为农民的增收提供保证。

4.4村庄整治以后,对土地进行优化

将村庄整治腾出的土地实现土地资产化,使得村庄整治建设融资途径实现可持续性,同时,保证土地耕地用途不变。

5结束语

村庄整治是我国建设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基于城乡统筹的村庄整治对于我国三农问题的解决,缩小城乡差距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村庄整治能够实现村庄的有序发展,使得农村的资源得到有效合理利用,促进城乡公共资源的共享,从而促进我国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的加快。

摘要:基于城乡统筹的村庄整治,着眼于缩小城乡的差距,全面促进农村的发展。介绍了村庄整治的背景及其内涵,同时,重点分析了基于城乡统筹的村庄整治的内容和原则,分析了村庄整治的措施。在城乡统筹的背景下进行村庄整治是促进我国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根本途径。

关键词:村庄整治,城乡统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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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城乡统筹综合改革 篇十二

“城乡统筹综合改革”是一种变相的征地

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席 张曙光

关于土地问题我在前年做过研究——城市化背景下土地产权的实施和保护,这是从总体方面来讨论的。今天专门来讨论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问题和小产权房的问题,包括8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城市土地与农村宅基地的不同

集体建设用地大部分是宅基地,而矛盾最鲜明的也是在这一块,其他的没有多大问题。

农村与城市相比,有几个不同的特征:第一个是跟城市的房产比较起来,农村宅基地的取得方式不同。城市是通过市场化取得的,政府通过招、拍、挂卖给开发商,开发商建了房子卖给居民,产权也转移了,使用权也转移了,这是商品化交易的过程。农村则是集体划拨,是无偿的。这个无偿划拨虽然满足了农民平等的住房需求,但是想用这办法来控制宅基地的目的却没有达到。既然是“不要白不要”,农民就想多要,想收回多占和不用的宅基地是不可能的。第二个是城市的房屋都商品化了,没有什么限制:中国人可以买,外国人也可以买;城里人可以买,乡下人也可以买。而在农村,它基本上是不能让城里人买,只允许农村居民之间买卖,所以商品化的程度很低。这种状况,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为什么呢?我们可以看到,城市原来也是实行住房分配制,那时的城市房屋破烂得很,后来一商品化,城市马上就发展起来了,城市漂亮了,住房也好了。第三个是取得的数量不同。城里人的房子,可以买一套也可以买几套。农村规定只能是一户一宅,但是一户多宅的现象还是大量存在。保护耕地的目的并没有达到。第四个就是决策主体和所有者主体不一样。城市里的土地,政府是所有者,也是决策主体。但是农村土地的所有者主体是村集体,而能不能取得宅基地却要政府部门批准。农村宅基地和农用地的差别也很大。农用地可以主张权利,但是宅基地的问题始终没有解决,所以农村宅基地出了不少问题,而且寻租现象大量发生。

第二个问题:小产权房的法律困境

政府规定了一系列关于宅基地的管制办法———不准城里人买,不准农村人卖给城里人或转让给城里人。政府的管制执法有两种,一是行政执法,二是法院审理。行政执法,由国土资源部执行。国土资源部设了土地监察司,在各地设立了土地监察办公室,去年搞了土地执法大检查。法院审理的农民之间的宅基地官司有很多案例;但是在农民和市民之间土地交易的官司,审理的案子很少,但是影响非常大。我这里有两个案例。一个案例是,北京房山区的青龙头村,和城里的一个建设开发公司合作,盖了138套别墅。结果被遥感卫星发现以后,国土资源部和北京市规划办公室进行了执法检查。最后把138套中的85套给拆除了,并且对相应的人员作了处分。但是这以后,“小产权”房的问题并没有禁止住。因为首先这条法律本身有着很大的争议,其次圈占土地的利益太大,冒着杀头的危险也有人要干;还有查处的概率和处罚力度都不够。法院判决的一个最重要的案例就是宋庄画家村。许多画家买了农民的房子建起了画家村,由于画家村起来以后变成了北京市的艺术园区,所以村里就想把园区重新规划。这时土地升值了,一位农民就想反悔,就把买他房的画家告上了法院。法院的一审判决:画家是45000块钱买的一个院落,法院判决农民赔他9万块钱,这9万块钱是对他添建的那些损失的补偿。二审再判的时候,给画家赔得了18万,大概是占到了这个房子升值后收益的70%。村里面也做了一些安排使画家们能够继续留下来。这个案例的判决说明了现在法律的尴尬,判这个案例实际上是在考虑土地的增值收益到底属于谁?按照现在的法律来判就是应该属于这个农民。但是增值收益又是怎么来的?是画家在画家村里聚集使得这个地方兴起了一大批与原来农业无关的产业,比如画材画笔、绘画装裱、绘画拍卖、绘画交易等等,才使这个地方发展起来的。事实上,最后的判决主要收益还是归了画家。这个案例如果判了画家败诉,画家们一走,那么画家村没有了,这个以此为基础的开发区也就完了。

第三个问题:“城乡统筹综合改革”是一种变相的征地

对于宅基地的争夺一直是非常激烈的。前期是政府征地,结果征地的名声太坏,所以现在各地方政府变了个法———搞“城乡统筹综合改革”。那么城乡统筹到底是什么?我做了些调查。这里提供两个例子来说明,城乡统筹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征地。我去了重庆的九龙坡,这是重庆城乡统筹改革先走一步的实验点;看了天津开发区———华明示范镇。前一个,可以说改革是失败了。因为它最重要的一步就是政府征地以后,搞了个1000亩的博士园,其中200亩已经建成了。在这1000亩地里设计了140个蔬菜大棚,然后两个大棚之间建一座博士小楼,50万元———名义上为租,实际上是卖。最后大概是有人把此事反映给总理,这个试验就放下来了。天津开发区,它完全是财政包干的一个试验,把12个村的1.2万亩土地拿出3900亩盖楼,让农民上楼,一个农民平均37平方米。其余的地全部变成国有土地。市政府拿了4000亩,区政府2000亩,镇政府2000亩。大家可以看到综合城乡统筹是个什么。其实第二个案例中,它的实质完全是在现存法律之内的。就工作本身来说,两个地方都做得比较细,但是问题在什么地方呢?就是所有的城乡统筹的方式都是变相征地。因为前一段的征地太落伍、太露骨,那么现在的城乡统筹只是有效地解决了农民的住房问题,却并没有保障农民的财产权和发展权。因为所有置换出来的土地都实现了国有化,都被政府拿走,农民既丧失了处置权和使用权,也没有了收益权。前者是强征,而后者就是用一些好的远景把农民的地给拿走。

第四个问题:应让土地成为农民公共信托的资产

在目前的利益格局下,政府不可能真正兼顾城市和农民的利益。即使没有官员的寻租和腐败问题,都不可能兼顾农民的利益。为什么呢?城市要扩大,要地,还要钱、要融资。城市取得土地目的不是一个———不仅是要地,而且还要钱。所以城市不光是要把土地拿走,还要把收益拿走,这是现在城乡统筹的一个关键问题。真正的城乡统筹,我认为就应该划清一个界限:就是把土地给城市,用于城市建设;但是应该把收益留给农民。解决了这个问题,城乡统筹是没问题的,现有的作法剥夺了农民的参与权和发展权。天津开发区,政府从开发行借了25亿,把房子盖起来。但是卖不出去,钱回不来。预计有38亿的收益,现在只有2800万,所以农民的就业问题没有解决。只有让土地作为农民公共信托的资产,农民作为受益人才能解决这个问题。现在城乡统筹中存在着这样两个口号,一个是“宅基地换房”,一个是“以土地换社保”,这两个口号全部都是有问题的。“宅基地换房”是保障了农民的住房权利,而侵犯了农民的土地权利。而“以土地换社保”是以农民的财产权利换农民的公民权利。因为社会保障,比如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是人们的基本公民权利。但是现在是农民把土地交出来才给你公民权,这是荒唐的,这没有任何平等可言。

第五个问题:土地级差收益的归属决定城市化的道路

其实对于宅基地,农民和基层有很多的创造,而这些创造基本上走出了一条解决宅基地问题的路子。我这里有两个案例。一个案例是北京的郑各庄。它是一个村社合一的体制,村里办了很多企业,最后留下来的是一个建筑企业。这个建筑企业现在有二级资质,可以承办奥运工程。村里边的土地,通过了村民和村、村和企业的一系列合作把地交由公司运作。现在村里有宅基地1050亩,用了250亩盖了60多幢楼,不到30%是村里的人住,人均是70平方米。再一部分是给村里和企业里的员工和村里的大学中学小学的老师们按成本价买的,然后有45%左右是按照商品房卖了,卖了23亿多。这23亿就作为企业发展的资金,现在是每一亩地企业给村里5000块钱的租金,这5000块钱就成了村里的共同信托基金的收益,由全村人共同享受,而且村民的福利状况可能比一些城里人还好。土地的资本化过程完全是村里自己做起来的。它创造了现在商品房开发的一个新的模式。现在的旧村改造都是通过政府拆迁,开发商建设,农民搬迁上楼。这样农民就丧失了土地,收益也没了,与政府的纠纷、与开发商的纠纷不断。但是自己开发、自己建设,是没有这个问题的,它打破了现行国有土地垄断供应条件下房地产市场畸形发展和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的局面,从而创造了新的模式。而现行的房地产开发模式是政府供应国有土地,由房地产开发商进行生产建设和生产经营,政府垄断了土地增值收益,开发商获得超额利润,农民的权益被剥夺。而郑各庄创造出一种不同的模式,利用的是盘活宅基地,建设的主体是村社企业,开发的部分商品房对外销售,收益全部留在农村。我们可以看到,实际上这个郑各庄的建筑企业公司具有了“集体土地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性质。所以说他走出了一条十七届三中全会要解决的问题的路子。

还有一个案例是深圳的“城中村”。深圳的城中村是一个非常发达的社区———城中村有3.5万栋楼,1.2亿平方米,住了深圳人口中的520万人。而它完全是在宅基地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个过程中,政府四次限制,农民却四次抢建。先是建两、三层楼;后盖到了四、五层,七、八层;现在盖到了12层、15层以上,带电梯了。底下一层都是商家店铺,各种各样的服务产品都有。人们,特别是打工仔在这里能生存,因为租金便宜,一室一厅的房子是600-800块钱,两个人吃饭15块钱可以吃饱吃好。所以打工仔能够生存,深圳才能有今天的局面。在这个过程中,深圳市政府是要撤除城中村、改造城中村。为了限制城中村还曾经出台了《深圳私房租赁条例》———就是凡是登记了的、取得了产权的才能租,否则不能租。但是那么多人去深圳,要房子住,廉租屋市场供给和需求都是大量的,城中村就提供这样的供给。城中村,创造了另外一个经验,就是廉租房不仅是政府可以供给的,其实市场也是可以供给的。如果深圳还要再盖一亿多平方米的廉租屋,得花多少钱?当然,城中村有它的问题,它的楼房密度很大,消防、治安都会有一些问题。出现了这些问题要去想应该怎么解决,而不是去取缔它或是占它的利益。就这些农民创造出来的经验看,我觉得有几点我们要讨论: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农民主动参与和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正在成为一个共识。改革初期,土地价值没有显现,而现在显现了,那么农民自然要参与这块收益。政府是要限制它还是要引导它?这是个很重要的问题。而实际上土地级差收益的归属问题决定了城市化的道路问题。主流观点认为,土地级差收益的上升,是城市化带来的,是政府的基础设施带来的。但是这种观点只看到了表面,而没有看到本质。无数的事例证明了,没有农民自主的产业发展,没有人口的聚集,政府的本钱从什么地方来?因此,如果没有农民的土地权利这只鸡,哪里来的政府基础设施这个蛋?所以说土地级差收益归属问题决定了城市化的道路。归政府,就是走政府主导的城市化———也就是官员的城市化道路;归农民,就是走农民自主的城市化道路。

第六个问题:小产权房的几种方式

“小产权”房,实际是农民争夺和实施财产权、发展权的博弈。首先,“小产权”房,是相对于“大产权”房来的。“大产权”房就是城里的商品房。商品房的权利是充分的,价格也是市场的。但是“小产权”房,权利是受限制的,价格也是受限制的,所以称“小产权”房。政府的管制,使“小产权”房有两个概念,它有宽的定义和窄的定义:宽的定义是农村所有的房屋都是“小产权”房,因为政府禁止农民将自己的房子卖给城里人。还有一个窄的概念就是农村盖的商品房,不包括农民自己住的那一块。从“小产权”房开发建设的状况来看,开发建设从前面提到几个例子可以看到至少有三种方式:一是自主开发的建设方式,这里又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由村庄供给建设用地,由村庄企业开发建设,如郑各庄那样,前提是有资金和建设能力;第二种是村民个人或者村集体雇请施工队来建设,然后出租和出售,如深圳“城中村”这种状况。二是合作开发,就是由村庄和外部企业合作,村庄向企业出租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外部企业出资开发建设。一方面满足村民的住房需求,另一方面满足企业发展的用地需求。其实青龙头就是这么个方式,不过失败了。重庆九龙坡有个陶家村也是采取这种模式。企业每年给一亩地一千斤稻谷的租金,去年稻谷的租金是九毛钱一斤,今年是一块钱一斤。它现在已经开发建设起来,引进了30多个企业,今年的产值达到了一亿多元。三是由开发商开发的,就是由村集体把建设用地一次性地出让给开发商,并承诺办理房产证,换得农民上楼和一次性的补偿,农民住进了楼,也就失去了土地。这个和政府征地、城乡统筹的方式基本是一样的。这种方式是有问题的,而前两种方式从现在来看都是解决问题的一条路子。现在农民们也有经验了,我们在天津开发区做调查的时候,有个村支书,政府想用他的地建葡萄园,但是在出让土地的时候,他不卖掉地上的设施(水井等),他要投资入股。

第七个问题:小产权房为什么越限越多

“小产权”房实际上是在城市住房商品化后发展起来的。以前城市的住宅是公房,在商品化以后的几年之间,城市的住房大为改善,1978年,城市人均住房面积只有6.7平方米,现在是平均26.1平方米。房地产的发展使城市周边的地价升值,刺激了城市周边房地产的开发。在这个情况下,由于现有的所谓“合法”的开发方式———政府征地,给农民30倍的赔偿,然后高价卖给开发商,使得开发商的利润大增———从2007年到2009年增加了48.4%的利润。也因为这样才撬动了“小产权”房的发展,因为一方面农村有土地,另一方面是地价不高———“小产权”房的地价只是“大产权”房的1/2或1/3;更重要的是,它有市场———很多农民进城以后需要住房,但是高价房租不起,那么“小产权”就是他们的乐园。目前,全国“小产权”房的面积达66亿平方米,“大产权”房是120亿平方米。在深圳,城中村的住房面积占深圳全部住宅的49%。通州区是北京市“小产权”房集中的地区,有人说通州的“小产权”房占全部住房面积超过了50%。通过这个事情我们可以看到:政府虽然严厉限制,但是“小产权”房却蓬勃发展,禁而不止。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现象?我觉得这提出了一个问题———法律上的产权是公有还是私有,这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看谁有产权实施和控制的能力。“小产权房”的实施能力由什么所决定?我觉得有那么几点:第一,产权的实施一个是由产权制度是否公正决定的。我们现在的产权制度可以说不符合这个条件。限制和取缔“小产权”房的规定是对农民不合理的剥夺和限制,缺乏合理的基础。因而在限制的过程中就会遇到阻力和反抗。第二,地权安排的有效性取决于传统地权规则的适应。其实在乡土社会,这个问题是更清楚的。传统的规则,你是不是违反了?事实上咱们现在的规定违反了过去的规定,甚至连集体产权的规定都没有维护。传统的规则必然随时都在起自己的作用,成为正式产权制度发生作用的依据和条件。

第八个问题:建立利益相容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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