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网页设计个人简历

2025-03-12

网络网页设计个人简历(共13篇)

1.网络网页设计个人简历 篇一

周笑

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 女| 25岁(1986年3月11日)

居住地:北京

电 话:138********(手机)

E-mail:zhouxiao@51job.com

最近工作 [1年2个月]

公 司:XX有限公司游戏研发中心

行 业:网络游戏

职 位:研发部游戏2D设计师

最高学历

学 历:本科

专 业:艺术设计

学 校:上海东华大学

自我评价

对工作有热情,对新事物接受能力强,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及敬业精神,有强烈的学习欲望,喜欢有挑战性的工作。想象力丰富,善于思考,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性格开朗,工作认真,责任心强,抗压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熟悉影视广告,宣传片,专题片,栏目制作等前后期操作流程。

求职意向

到岗时间: 一个月内

工作性质: 全职

希望行业:网络游戏

目标地点: 北京

期望月薪: 面议/月

目标职能: 部门主管

工作经验

2010 /5—至今:XX有限公司游戏研发中心[ 1年2个月]

所属行业: 网络游戏

游戏研发中心 研发部游戏2D设计师

于XX有限公司游戏研发中心负责游戏人物和场景的2D设计任务,协调部门内部与上级的工作进行,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

-------2009 /5--2010 /4:XX游戏开发有限公司[ 1年]

所属行业: 网络游戏

游戏研发 UI设计师

一人独立完成游戏内的所有UI和icon的设计与制作。深受同事和领导的好评。-------2008 /7--2009 /4:XX网络设计有限公司[ 10个月]

所属行业: 网络游戏

游戏研发 海报插画师

负责公司内所有游戏的海报制作,曾参与《XX》等多部知名游戏海报的绘制。

教育经历

2004 /9--2008 /7上海东华大学艺术设计 本科

证 书

2006 /12 大学英语六级

2005 /12 大学英语四级

语言能力

英语(熟练)

听说(熟练),读写(熟练)

2.网络网页设计个人简历 篇二

当前, 网络世界中以blog、qq-zone、linkshare为代表的“个人空间”产品服务, 日益受到个人网络用户的青睐。这些个人网络空间作为网络世界的一种个人意见和个性的表达方式, 吸引了众多年轻人。尤其是随着多媒体化的“个人空间”服务的逐渐完善, 更多的新用户将成为个人网络空间的用户。然而, 旨在展现用户个人意见和个性的“个人空间”, 往往成为各种侵权事件的多发地, 网络用户在构建自己的“个人空间”和欣赏其它人的“个人空间”过程中, 在一系列的网络资源的上传、下载、转载、浏览的网络行为中, 面临的是一个缺乏规范和限制的环境。本文结合于2001年10月27日正式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案》的一些精神和内容, 对个人网络空间侵权现象及对策进行研究分析。

一、个人网络空间的侵权现象

众所周知, 著作权人的权利包括人身权 (发表、署名、修改和保护作品完整四项权利) 和财产权 (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十二项权利) 。不过, 个人网络空间的侵权认定, 主要是和修改、保护作品完整、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等权利联系在一起的。所以, 判定个人网络空间的侵权行为, “就是要准确鉴定个人的行为是否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修改、保护作品完整、复制、发行和信息网络传播等权利。” (1) 于2001年10月27日正式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案》 (以下简称《著作权法修正案》) 第十条对著作权人的这些权利作出了明确的界定。

一般而言, 个人网络空间作品传输不外乎以下几种情况:1、个人将数字化作品通过网络上载至BBS、FIT或其他网站, 供用户浏览或下载 (简称“上载”) ;2、个人从BBS、FIT或其他网站下载数字化作品 (简称“下载”) ;3、个人向其他特定用户通过网络发送数字化作品 (简称“发件”) ;4、个人通过网络阅读或欣赏置于BBS或其他网站上的数字化作品 (简称“浏览”) 。 (2)

“上载”行为的结果是:作品被置于网络服务器上, 其他网络用户可将该作品下载至自己的计算机硬盘上, 进而获得该作品的“复制件”。所以, 个人网络空间未经允许, 将有著作权的作品擅自“上载”, 就是一种侵害著作权人复制权的行为。同时, 尽管“上载”的行为人只在网络服务器上放置了一份作品复制件, 而且并非将作品直接传送至其他用户的计算机中, 但这种网络空间的信息可以被公众自由访问和下载。作品实质上处于扩散状态, 任何登录该网站的用户都可以自由地获得该作品的复制件。最终其行为是为公众提供作品复制件。因而“上载”作品的行为可认定为传播他人作品的行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 “上载”行为还可能侵犯著作权人的发行权。不仅如此, 根据《著作权法修正案》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定, 未经允许, 将有著作权的作品擅自“上载”, 还是一种侵害著作权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

“发件”是指发件人向其他特定用户通过网络发送数字化作品, 被发送的作品会储存在用户的计算机硬盘里进而获得作品的复制件。所以“发件”行为是向特定用户传送复制件。毫无疑问, “发件”行为符合“提供作品复制件”的要件。不仅如此, 在当前网络技术条件下, 发件人可以同时向多个用户发送作品。因此“发件”行为也完全可能向公众传播作品。由此可见, 未经许可, 随意多次分别向不同的用户“发件”他人同一有著作权的作品, 并且最终得到复制件的用户数量达到著作权法规定的, 就可认定为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下载”和“浏览”一般不构成侵权。因为, “下载”和“浏览”与上述两种情况不同, 一次“下载”或“浏览”所引起的作品传输方向是单一的和终极的, 即文件只流向某一特定用户的计算机, 它不可能导致作品被传至任何其他用户。因此, 即使是对某一作品多次下载, 其结果只能是下载者本人获得多份复制件, 而不会使他人及社会公众也获得作品复制件。对于“浏览”而言, 不会形成可长久保存的永久性作品复制件, 而只能导致在计算机内存和硬盘中产生暂时性复制件。这种暂时性复制件是否可以构成著作权法所指的复制件, 在国际上还存在争议。即使将暂时性复制件视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复制件, 获得这种复制件的也只能是浏览者本人, 而不是其他用户。因此, “一般意义上的‘下载’、‘浏览’属于《著作权法修正案》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合理使用的范畴, 不构成侵权。” (3)

但是, 在个人网络空间上, 如果“浏览”他人作品时擅改作品, 包括对作品进行修改、增删、割裂、歪曲, 以及导致有损作者声誉、人格利益等, 都将构成对作品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侵害。如果“下载”或“浏览”他人有著作权的作品用于出版、发行等传播活动, 又未经著作权人许可, 那无疑是侵害著作权人的发行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

以上这些就个人网络空间的侵权现象进行了分析和认定。因为个人网络空间是网络服务商提供给个人用户的产品和服务, 所以, 个人用户的侵权行为势必要产生服务商的连带侵权事实的发生。下面将就网络服务商的连带侵权行为进行分析。

二、网络服务商的连带侵权分析

网络服务商是指利用自己所掌握的网络技术和硬件设施为各类开放性网络 (主要是国际互联网) 提供信息传播中介服务的经营者。如提供BBS、EMAIL、网上论坛等服务。在这种服务方式下, 网络服务商仅是给自己的用户提供一个网络空间, 由用户自己上载信息、发表言论, 网络服务商并不为其提供信息, 也不对用户上载的信息进行编辑和筛选。

目前, 关于网络服务商是否要为所提供的个人网络空间内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的问题, 业内人士有不同看法。归结起来主要有两种观点:其一, 认为网络服务商只是提供网络技术和硬件设施, 并没有参与作品的复制、传播, 无须对个人网络空间内发生的侵权行为负责。其二, 认为侵权行为是发生在网络服务商提供的网络空间内, 网络服务商在这个过程中无疑起到了间接的帮助作用, 理应承担一定的管理和监控义务, 不能一味地推卸责任。“事实上, 由于网络服务商在侵权行为中角色的特殊性, 既不是直接侵权人, 又与侵权行为发生密切的关系, 不可一概而论, 应根据具体情况做出不同的处理。” (4)

第一, 在网络服务商并不知晓自己提供的个人网络空间内有侵权行为发生时, 不承担任何侵权责任。这是因为, 在网络服务商作为网络空间提供者的情况下, 它和用户之间的关系可以根据是否收取费用, 而形成租赁或者借用的法律关系。在这两种法律关系中, 均不要求出租或出借一方承担对方行为的管理义务, 仅在出租或出借一方知晓对方利用自己的财物从事违法活动时, 才承担相应的控制义务。因此, 对于网络服务商来说, 它的主要义务只是提供网络技术和服务器空间, 而没有法定义务对个人网络空间内的信息进行主动筛选和控制。同时, 网络服务商一般既不参与也不干预网络用户对网络空间的使用。换句话说, 个人网络空间中的内容完全是由用户自行制作的, 和网络服务商没有任何关系。在这种情况下, 网络服务商对侵权行为显然不应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第二, 在网络服务商知晓自己提供的网络空间内可能有侵权发生, 但没有确切证据证明的情况下, 网络服务商仅应承担必要的通知和提醒义务。众所周知, 著作权侵权的认定是一个非常专业和复杂的法律问题。同时, 由于网络上的信息浩如烟海, 其权利来源也是极其复杂的, 要求网络服务商对网络空间内的信息是否构成侵权进行一一甄别既不可能也不现实。因而在网络服务商仅仅知晓自己提供的网络空间内可能有侵权行为发生, 却没有确切证据证明的情况下, 同样不应要求网络服务商对侵权行为承担责任。但鉴于网络信息传播的快速性和广泛性, 为了更好地保护著作权人的利益, 对网络服务商也应提出一些必要的附加义务, 如要求网络服务商在发现可能存在侵权行为或有著作权人主张权利时, 应及时通告版权管理部门, 并及时以书面的形式提醒用户注意, 避免损害结果扩大。

第三, 在有确切证据证明网络服务商提供的个人网络空间内存在侵权行为时, 网络服务商应采取果断措施制止侵权, 防止损害结果蔓延, 否则网络服务商应承担共同的侵权责任。网络服务商是对网上信息传播最具控制力的人, 如果在网络服务商已明知自己提供的网络空间内确有侵权行为发生, 仍不采取有效的途径加以控制, 导致损害扩大的, 那么网络服务商的主观过错就显而易见, 其拒绝采取措施的行为完全可以视为故意利用自己的技术和设施为他人实施侵权提供帮助和支持。在这种情况下, 网络服务商应与侵权人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 在个人网络空间内的侵权行为已得到证实, 但网络服务商不能提供侵权人的真实身份时, 网络服务商应视具体情况承担责任。尽管网络服务商不是个人网络空间内的真正侵权人, 但网络服务商与个人网络空间“所有者”之间是以合同关系为纽带的。如果网络服务商提供的是有偿服务, 即利用合同关系来获得利益, 那么从公平责任的角度考虑, 理应加重其义务。如果提供的是免费服务, 那么, 其承担的责任也应相对减轻。基于这一思想, 在网络服务商提供有偿服务的情况下, 如果不能告知真正侵权人的真实身份, 就可认定网络服务商存在过错, 并应对著作权人承担责任。相反, 如果网络服务商提供的是免费服务, 则不应要求其承担这一义务。

三、规避“个人空间”侵权的对策

个人网络空间的侵权已在网络上蔓延, 并引起了各国的重视, 他们纷纷从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等方面来寻求应对措施。值得注意的是, 遏止侵权行为不仅仅是法律制度的任务, 且是社会各项制度的综合治理的对象。这些对策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出发:

第一, 加强立法、司法、执法和高素质人才培养的力度。可喜的是, 继国家版权局制定的《关于制作数字化制品的著作权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4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后, 标志着网络和知识经济时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案》于2001年10月27日正式施行。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 对于及时解决实践中出现的众多网络著作权案件, 充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司法审判和行政执法意义。但是, 要进一步遏制网络侵权还应当加强网络安全系统法律的完善。所以, 从现在起, 应当着手将分散的网络安全法规进行梳理, 对不完善的地方进行修订、补充, 争取早日制定一部《网络安全监管法》。

同时, 要想惩治网络空间上的侵权, 法律的准确、高速的实施才是关键。所以发达国家如美国、欧盟等正在把工作的中心从知识产权立法转向建立有效的法律实施机制即有效的司法机制上来。建立高效的司法机制, 关键是人才。如今网络上信息泛滥, 鱼目混珠, 当务之急是抓紧网络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只有培养一批高素质网络技术监管人才和执法人才, 才能强化网络管理, 维护网络秩序, 防止网络侵权泛滥。

第二, 加强网络服务商的监管力度。网络服务商是个人网络空间的提供者, 因而对个人网络空间内存在的侵权行为可以发挥最直接、最有效的控制作用。首先, 把好入口关。由于网络服务商在不能提供侵权人的真实身份时, 将有可能因怠于履行必要的义务而承担责任, 因此网络服务商在为用户提供个人网络空间时, 一定要加强登记和核查管理, 建立实名登记制, 并随时对用户登记的信息进行抽查, 以确保掌握用户的真实身份。此外, 还应与用户签订网络空间使用协议, 明确用户在利用网络空间上的信息时应承担的义务, 并要求用户对自己上载的信息的合法性负责。其次, 把好监控关。一方面, 网络服务商应建立有效的监控制度, 按法律要求, 加强对违法、色情、迷信等内容信息的监控;另一方面, 要定期抽查用户上载的信息, 对明显存在侵权问题的, 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避免进一步蔓延, 必要时还应上报有关部门。

第三, 以预防教育为主, 标本兼治。首先, 网络服务商要建立经常性的提醒制度, 在网络空间的明显位置, 以文字形式提示用户要注意上载信息的合法性, 做到警钟长鸣, 督促用户时刻以法律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 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其次, 进行网络道德教育, 要将网络道德伦理作为一项学校的基础教育课程, 要求行为主体必须将道德伦理规范和网络技术置于同样的层面加以学习、掌握, 内在地培养其网络公德意识和规则意识。

综上, 本文着眼于当前日益流行的网络个人空间, 着重从法律角度认定和分析了个人空间的网络侵权现象, 并探讨了规避个人网络空间侵权的对策。随着网络个人空间的技术发展, 这一流行趋势必将吸引更多的用户, 因此研究探讨网络个人空间的使用规范以规避各种侵权现象的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①③胡为:《从著作权角度看网络服务提供商的侵权责任——由五大唱片公司诉百度侵权案引起的法律思考》, 《法治与社会》2007年第2期

②Hansey:《免费个人主页空间纵览——网上流浪寻归宿》, 《电子计算机与外部设备》2001年第8期

3.网络个人信息安全与保护 篇三

网络隐私权指人在网上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犯、知悉、收集、复制、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利;网络个人信息是其主要内容之一。[1]网络时代,个人隐私被侵犯已经成为很多网民的隐忧与困扰。公民个人信息通过网络被泄露,个人电脑被黑客入侵,网上购物清单被人留底等情况时有发生。如何既恰当地保护隐私权,又不妨碍网络的正常发展,已经成为网络健康发展面临的重大课题。

二、“方周大战”对网络个人信息保护的冲击

“方周大战”是方舟子和360之间的“口水战”。2012年10月9日,方舟子建议用户卸载“360安全浏览器”,称该浏览器窃取用户数据、侵犯个人隐私。360安全浏览器通过远程控制用户电脑,搜集用户各种隐私数据。“方周大战”被互联网行业视为国内互联网首个针对个人网络隐私安全保护的案例,这不仅是因为普通网民对网络个人信息不甚了解,还由于我国对网络个人信息侵权并无专项司法解释,这可能造成司法审判上的困难。“方周大战”的主要争论点在于“360是否侵犯网友的网络个人信息”。对于360侵犯用户网络个人信息的行为,在2010年底,一些谷歌用户就发现,通过谷歌可以搜索到大量用户使用互联网的隐私记录,而这些数据来源都指向360。对于360浏览器被指侵犯隐私的案例,是否属于网络个人信息保护的范畴,具体侵权事实的认定需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来认定,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三、我国网络个人信息保护现状及困境

今年3月15日,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发布的《公众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调研报告》显示,超过60%的被访者遇到过个人信息被盗用的情况。“方周大战”中,用户的网络隐私看起来无异于在互联网世界中“裸奔”,但除了技术带来的监管难题外,立法的滞后性也使得网络个人信息侵权案件无法可依,这使得保护网络个人信息成为数据时代的难题。根据互联网信息中的最新统计,有84.8%的网民遇到过信息安全事件,在这些网民中,平均每人遇到2.4次信息安全事件。[2]如果有确切证据证明360浏览器侵犯了用户网络个人信息,那么如此庞大的用户群体的网络隐私就是在网络上“裸奔”。试想,没有专业技术背景,又没有完善法律知识的普通网民,该如何判断是否被侵权,又该如何取证,如何有时间、精力打官司,如何索赔,这些都是大难题。下面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我国网络个人信息面临的困境:

(一)网络个人信息侵权主体的确定

在网络中,用户的身份绝大部分是自己虚拟出来的,同时这种形式也使得在侵害行为发生时难以找到真实的侵害主体,而且互联网中的侵害证据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删除,这使得在取证时根本找不到明显的侵害现场,更难知道有多少人参与,以及侵权的时间等情况。现实社会中大部分侵权者都具有丰富的网络技术知识,他们在发明侵犯网络隐私技术的同时,也为自己创造了隐匿技术。“方周大战”中虽然方舟子矛头直指360浏览器,但是在网络隐私侵权过程中,网络服务商、网络提供商和网络用户都有侵权的可能性,如何具体确定侵权人,明确侵权责任承担还是面临巨大的挑战。

(二)网络个人信息侵权举证责任分配

在网络个人信息侵权案件中,事实认定如果根据传统民法侵权案件的一般规则原则的过错原则即“谁主张,谁举证”来分配举证责任的话,则由主张自己权利被侵害的主体承担举证责任。[3]但是网络个人信息侵权案件的被侵权方大多是没有网络专业技术的普通网民,对于自己的网络隐私侵权证据无法通过技术手段取得,而相反网路服务提供商和网络提供商具有专业的互联网技术,在提供技术证据方面能较网民而言容易得多。并且由于网络个人信息侵权没有专项的司法解释,隐私权的精神赔偿没有统一的标准,导致最终审判结果对赔偿金额以及赔偿方式的判决会有较大的不同。

(三)网络个人信息格式合同普遍存在

本人于2013年4月13日在hao123网址之家对其所列网站中选择了20个比较知名的网站做了一项调查,如表1。有的网站在首页已经制定了隐私权声明,而对于网络用户来说,访问这些网站要么只能接受,要么就只能拒绝,从而放弃访问,而网络提供商和网络服务提供商在赚取流量的同时又将用户的网络隐私截取,这样明显是不公平的。网络个人信息声明在一定意义上具有合同性质,其内容就应该由双方协商达成,而不是网站单方面制定。

Table1 the Situation List of 20 Sites’ Online Privacy Statements

四、我国网络个人信息保护的完善建议

(一)实行网络实名制

要求以真实姓名从事各种活动的“实名制”,似乎正在成为解决许多社会问题的终极良方。如存款实名制、手机卡实名制、买火车票实名制等。[4]网络实名制并非我国独有,印度在很早之前就已经实行了火车票实名制,2007年韩国实行网络实名制,要求网络用户以真实姓名发帖。网络兴起后,由于网络匿名的特点,使网络言论空前繁荣。在现实生活中不习惯发表意见的“沉默的大多数”,都会在网上勇敢的发表自己的言论。这也使得一些网络侵权者可以利用此漏洞,收集大量网络个人隐私,从而牟取暴利。2012年1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加强网络信息保护决定草案,草案规定实行网络身份管理,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用户发布信息的网络身份管理,从而加强网络社会管理,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利用实行后台的身份管理办法,用户在发布信息时可以使用其他名称。对于网络个人信息保护而言,实行网络实名制可以通过后台程序确定网络个人信息侵权主体的身份,从而为网络个人信息保护提供更好的条件,也有利于互联网的健康发展。

(二)确立过错归责原则为一般情形

对于传统隐私权侵权中的归责原则,学界一般认为适用过错归责原则。然而对于网络个人信息侵权而言,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变化性,使得在具体案件中的证据取得变得尤为困难,尤其是作为网络个人信息主体,普通网民不具有专业的互联网知识,所以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网络个人信息侵权的归责原则。首先,对于一般网民侵权来讲,归责原则可以适用一般过错规则原则;其次对于网络服务商而言,其在提供网络服务方面具有专业的技术支持和强大的公司财力支持,如果其实施侵犯网络个人信息的行为在一般公众看来是零容忍的,那么对于这种网络服务商侵权而言,我倾向于适用无过错原则。

(三)制定网络个人信息协商性声明

通过表1中有隐私权声明的网站中的声明条款可以看出,现阶段网站的隐私声明只是单方面的,而且没有统一形式,甚至有些网站还没有保护隐私的声明。声明具有合同的性质,根据订立合同时的平等自愿原则,就要求网络提供商与网民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协商订立网络个人信息保护声明,而不是由网络提供商单方面的提供。这就要求我国须成立行业自律组织以加强对网络个人信息的保护,制定统一形式的隐私保护声明,使网络用户在涉及网络隐私方面可以与网站进行协商,协商内容可以具体到哪些上网数据是可以公开并且允许网站搜集的,哪些是不允许的等。

五、结论

网络个人信息的保护是一项重大的课题,完善我国网络个人信息法律保护只是网络个人信息保护的一个措施,它可以提供网络个人信息的权利来源、网络个人信息侵权主体的认定依据及侵权责任的规则原则等法律依据。但是,它不可能覆盖所有网络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所以只有要求我们加强行业自律,提供政府监管等多方面的合作,才能使网络个人信息保护取得实际的效果。

参考文献

[1] 赵华明.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J].北京大学学报.2002,(专刊):165.

[2]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2012年中国网民信息安全状况研究报告[DB/OL]. http://www.cnnic.net.cn/hlwfzyj/hlwxzbg/mtbg/201212/t20121227_38418.htm.[2012/12/27][2013/4/14].

[3] 卢爱国.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D].吉林大学硕士论文.2007,6.

4.网络主管个人简历 篇四

姓 名:陆xx 性 别:男

婚姻状况:未婚 民 族:汉

户 籍:广州 年 龄:27

现所在地:福建 身 高:176

联系电话:135***27758

电子邮箱:jianlisky@qq.com

求职意向

希望岗位:项目主管、网络主管、信息技术专员、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

工作年限:5年 职称:无职称

求职类型:全职 可到职日期:随时

月薪要求:面议

工作经历

xx年3月—至今 xx有限公司,担任系统管理员。主要工作是:

1、负责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财务结算中心浪潮ERP资金系统网络平台的规划、搭建和管理;

2、负责集团财务结算中心资金系统如cisco、juniper防火墙、H3C三层交换机等网络设备的配置、维护与管理;

3、负责集团财务结算中心资金系统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安装及管理;

4、负责集团财务结算中心浪潮资金系统的日常系统操作维护及系统客户端的管理。

xx年3月—xx年7月 xx有限公司,担任项目组长。主要工作是:

1、负责广州市政园林局各机房交换机、路由器及防火墙等其他机房相关设备的安装、配置、维护、监控和管理;负责园林局机房服务器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2、负责园林局网络故障的解决以及保障网络的.正常运行;

3、负责园林局PC系统、OA系统以及其他系统的维护;

4、负责园林局打印机、复印机和传真机等PC外设故障的解决和维护;

5、负责项目组日常工作的管理和报告;

6、负责项目组成员的考勤以及团队文化建设工作。

xx年3月—xx年7月 xx有限公司,担任网络管理员。主要工作是:

网络管理:1、负责公司用友ERP系统用户权限开通、应用维护、帐套建立、数据备份、数据库维护;

2、负责公司网网站后台内容更新管理和公司电脑、网络故障的排除;

3、负责公司3台IBM服务器选型、采购、安装、管理与维护,为三台服务器分别建立RAID1和RAID5;

4、负责公司文件服务器、域控制服务器,邮件服务器的建立、配置和维护;

5、负责公司办公设备如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的安装、加粉和维护工作;

6、负责Citrix远程应用系统的设置和维护,负责MICROSOFTISA防火墙的安装、设置;

7、负责公司IC卡考勤系统、监控系统、可视系统、电话交换机的安装、设置和维护;

8、负责公司WLAN无线网络的建立、设置和维护。

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韶关学院

最高学历:大专

毕业日期:2008-07

所学专业一:计算机科学与应用

所学专业二:计算机应用

语言能力

英语水平:良好

国语水平:优秀

粤语水平:优秀

专业技能

精通微软winxp//,懂得Linux的安装、网络服务配置,能够运用各种网管工具诊断网络;熟练电脑硬件、软件维护,有LAN/WAN/WLAN网络管理的技术,熟悉各种网络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的安装、配置和维护;能够快速地独立排除企业网络环境中的故障;熟悉IBMx服务器系统的安装、管理以及RAID的建立与维护;有CITRIX远程应用系统使用以及技术故障维护的经验;熟悉文件服务器FTP和邮件服务器Exchange的建立、配置和维护;熟悉用友U8系列和金蝶KISERP系统的安装、使用及应用维护和部署ERP系统的经验;懂得各种办公设备故障的检测和维护;熟悉微软ISA防火墙、ROS的安装、设置以及维护;懂得DHCP、DNS、WWW、域的配置和管理。

自我评价

5.网络推广个人简历 篇五

目前所在: 广州 年 龄: 27

户口所在: 潮州 国 籍: 中国

婚姻状况: 未婚 民 族: 汉族

身 高: 174 cm

体 重: 60 kg

求职意向

人才类型: 普通求职

应聘职位: 商务/电子商务-经理/主管/专员/助理

工作年限: 0 职 称: 无职称

求职类型: 全职 可到职日期: 随时

月薪要求: 2500~4499元 希望工作地区: 广州,天河区,不限

工作经历

**公司 起止年月:-05 ~ -09

公司性质: 民营企业 所属行业:医疗/护理/保健/卫生

担任职位: 网络推广

工作描述: 1、百度竞价,搜狗竞价、搜搜竞价后台,账户搭建,选词,撰写创意,调价,数据分析。

2、淘宝店的装修,产品选择,价格定位,详情页的规划完善,关联营销,促销,旺旺客服等工作。半年的淘宝工作经验

3、口碑营销:百度文库、经验、,各个搜索引擎的百科、问答,论坛发帖等。

4、网站:参与新网站建设的讨论,网站结构和内容的具体实施,网站内容的填充,每天更新内容。

5、图片简单处理

离职原因:

**公司 起止年月:2010-10 ~ 2012-01

公司性质: 民营企业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物流

担任职位:

工作描述:

1.撰写行政公文,参与招聘计划建设,带领新进员工熟悉岗位工作

2.及时反馈相关信息,处理公司物流部投诉;

离职原因: 辞职

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 广州金桥管理干部学院

最高学历: 大专 获得学位: 毕业日期: -07

专 业 一: 工商行政管理 专 业 二:

起始年月 终止年月 学校(机构) 所学专业 获得证书 证书编号

-09 2009-06 广州金桥管理干部学院招生办 工商行政管理 毕业证书

2008-07 2008-10 广州金桥管理干部学院 报关员 会计

2008-10 2008-12 方圆认证 ISO内审员 ISO内审员证书

语言能力

外语: 英语 一般 粤语水平: 良好

其它外语能力:

国语水平: 优秀

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

本人性格随和,外向,喜欢运动,擅长篮球等等,参加过报关员的培训学习、内审员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会计的培训、英语专业的培训。熟悉人力资源管理,对工作充满信心和动力,有很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事态度认真,曾经在多个单位实习过:物流公司、海信公司、招商旅行社等。

自我评价

教你写好应届毕业生简历的步骤

方法/步骤

个人简历需要有针对性,

做到这点非常重要,因为简历篇幅有限,我们不能都把你学的,你了解的都写上,HR也没有那么多时间看的简历,那么我们只需要将HR想看的.信息写上,如你需要面试的 会计,那么我们只需要将和会计有关的经历、专业技能写上即可。因此我们可以多准备几份简历,针对不同的职位投出简历。

简历相片需要恰当

简历上的相片需要恰当,简历上的相片将会是你给HR的第一印象,一定要正式,要么不放,放就只能放证件照。

简历基本信息要全面

简历上的基本信息,其实并没有多重要,但是当一个HR细看你的基本信息的时候是在给你寻找加分点。HR一看,呀是老乡,都不容易,立马好感大增。这个好比中奖,但并不是不会发生。

简历排版要简洁

排版混乱的简历,HR往往不愿意多看一眼,并且HR更加难在你的简历中发现你的优势,所以简单明了的排版非常重要。HR可以一眼看清你的优势。在这里我就不详细写怎么排版了,百度搜一下也很多教程。

简历要亮出自己的价值

花了数百字之多来描述自己曾经的学习背景和工作经历,甚至是参加过怎样的特殊培训,文笔流畅,颇富感情,感受真实,但就是让人看不懂这些经历的背后自己积累了多少宝贵经验和技能。当下的求职,会表达更要能总结,一个好的产品要想被市场接受,首先得亮出它的价值与特色。想把自己推销出去,表达自己真实价值才是关键啊!

注意事项

6.网络工程个人简历 篇六

___

性 别: 男

年 龄: 29岁 民 族: 汉族

工作经验: 4年以上 居 住 地: 浙江台州 椒江区

身 高: CM 户 口: 浙江台州 椒江区

自 我 评 价

因为性格比较沉稳,所以我在做任何事时,都会尽我全力去做。并且会尽快适应将来的工作环境。敢于接受新的挑战,紧跟社会的步伐,在业余时间不断吸收知识充实和完善自己。

求 职 意 向

希望岗位: 计算机-开发/应用-网络工程师计算机-开发/应用-系统/网络管理员计算机-开发/应用-其它相关职位

寻求职位: 网络管理员,IT,网络工程师

希望工作地点: 浙江台州椒江区

期望工资: /月到岗时间:随时到岗

工作目标 / 发展方向

希望能有更好的发展机会.

工 作 经 历

20__-09--20__-09:上海福记上海餐饮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餐饮、娱乐(股份制企业)

担任岗位: 计算机-管理/技术支持/项目经理

职位名称: 技术主管/项目经理

职位描述:负责上海福记餐饮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日常网络维护,保证网络系统有效、安全、的正常运行,处理核心交换机、路由器的维护。布置公司内部局域网与综合网络的布线等。

20__-05--20__-08:宁波联丰中路联想专卖店

所属行业: 互联网、电子商务(私营企业)

担任岗位: 商店/零售服务类/店长

职位名称: 店长

职位描述:主要负责:从日常的销售数码产品、售后维护、仓库管理、收银,到企划促销方案,参加联想公司的培训考试。

20__-03--20__-05:宁波丁速棕榈湾大酒店

所属行业: 餐饮、娱乐(股份制企业)

担任岗位: 计算机-开发/应用/系统/网络管理员

职位名称: 网络管理及维护

职位描述:主要负责日常的网络维护,检修。西软中标LIU_I服务器的更新与维护。酒店财务用友ERP软件的维护。酒店所有弱电的检修

教 育 经 历

20__-08--20__-08 北大青鸟(宁波博翔)APTECH授权培训中心 计算机类/网络工程师 中专

20__-03--20__-06 宁波工程学院 计算机类/计算机应用 大专

技 能 专 长

技术职称: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合格证书(OSTA网络管理员)

语言能力: 其他:一般;

计算机能力: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四级

其它相关技能:

LINU_系统的管理及安全。 网络安全高级应用。 Windows域的搭建与维护。 以及一些企业所须服务器的搭建(如:DNS,DHCP,FTP,CCPRO_Y,ISA等服务器)。

7.网络化的个人时代 篇七

1.1一种新的视角:温暖的连接

有很多持技术悲观主义的人抱怨: 互联网正在扼杀人的社会参与度及社会积极性,致使越来越多的人沦为“网瘾少年”“手机人”;还有一些人认为, 我们过度依赖智能手机、数字设备,以至于没有这些设备我们都无法生活。派蒂梅斯举了一个例子,他说他自己都不知道儿子的电话号码,因为智能手机会记住儿子的电话号码,所以他需要智能手机这一设备,但是如果没有它的话, 就有可能迷失自我,想给孩子打电话都很困难。就像16世纪有些人会担忧印刷媒体会导致信息过载一样,对新技术的出现总会带有批判性思考,这无可厚非。 但本文试图将这些技术看成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系统,互联网技术与人们的社会生活紧密相连,互联网技术所带来的并不是冰冷的设备,而是一种温暖的连接。

1.2善意的汇聚:网络化的个人与社交网络的交织

当个人运用社交化网络去发微博、 朋友圈时,这就形成了一个沟通的过程。 互联网技术进入到个人的生活后,无形中改变了人与人之间相互交往的过程, 此时互联网技术已经变成了一种有温度的连接,人们作为个人也越来越网络化, 个人就变成网络化个人时代中的中心。 网络化的个人利用社交网络能够随时随地获取信息并采取行动,网络中的个人把社交网络看成信息分享和交流的平台, 不仅个人可以获取信息,而且可以发现并帮助那些面临困境中的人们,个人运用社交网络传播信息出于具体动机而汇聚,能够形成一种强大的社会力量。我们都是社交性人群,互联网只是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新手段去表达自己的善意。 克莱舍基认为,这些组织可以是根据不同的动机临时组建的、低成本的,它改变了以往个人要去完成任务时要组织一个群体的形式。即使没有上司发布指令, 人们也会很容易通过社交网络使个人汇集起来共同做事。

2网络化的个人对社会的影响

2.1网络化个人的凝聚力量

网络化并不是单单指互联网技术, 也指社会关系网络。社会关系网络的形成与互联网技术的产生和发展有着紧密的联系,互联网技术促进了网络化个人主义的发展,从而形成网络化社会,即由网络化个体相互联结形成的社会。“社会交往不在是基于群体的交往,而是个体与个体之间的网络化联系。个人拥有更大的自主权选择权,而传统邻里社区也逐渐让位于在互联网时代中基于新媒介技术形成的新型社区。”[1]例如,维基百科,普通的网络化个人只要愿意付出自己的知识储量和时间,就能够创造和修正网上的词条或文章信息,维基百科上的内容并不一定是专家提供,它是由很多网络化中的个人对线上信息的解读。 互联网时代下,传统的信息内容的生产已不适应新的时代,取而代之的是建立网络化个人基础上的一种新的社会信息生产方式,信息内容的生产和创造也不再被专业精英生产者们所垄断。

2.2网络化个人的赋权力量

虽然网络化的个人利用新媒体在线创造信息的内容最初的动机可能只是内在自我情感的表达,但网络化的个人在互联网中感受到了权利的赋予,能够突破传统媒介的瓶颈去传播生产信息,对于公共事物、事件的表达有一定的影响力。媒介参与的民主化能够将网络化个人的声音传递出去,获得反馈,他们能够一起为某个目标而奋斗并创造出集体性的成果。互联网赋予了个人更多的可以发声的权利,可以说,没有任何媒介能够让人们在更大范围内发表自己的看法。新媒体介入社会组织的能量过于强大,任何人在微博、微信等社交网络媒体中都可以发表自己看法。媒介所赋予网络中的个人公开表达意见的权利,影响着整个社会和政治组织的形式,使网络中越来越多的个人参与到不同的决策中。

3网络化的个人在互联网时代中所面临的问题

3.1信息的冗余

互联网提供了这样一个新技术,它使社会的力量不断变大并推动着网络化的个人不断发展。互联网技术赋予了每个人自由发声权利的同时也帮助网络中的个人搜集处理信息。人们在互联网时代中面临的问题之一就是有太多的信息需要监控和消化。在网络中的个人会时常感受到网络中各种信息铺天盖地的席卷过来,不仅网络中的信息日益增多,而且人们亦有更多的渠道去了解信息。 信息渗透到网络化个人的生活之中,管理起来也十分麻烦。正如有人抱怨到, 你可能会花上几个小时的时间找到一个完全无关的事实,信息真的太多,难以去分类。而如何应付信息过量的问题, 网络化中的个人也采取不同的措施,如依靠搜索引擎、书签和标签,但随着互联网中的信息日益泛滥,网络化个人必须积极培养自己评估公共信息和私人网络信息的技能。

3.2信息的“自我监控”

现今,数字世界生产的许多内容都是网络化个人创造的信息。众多社交网络媒体,如微博、微信,使自己的一些地理位置、婚姻情况、联系方式等敏感的个人信息在网络中很容易检索并共享。 虽然网络化个体在网上共享个人的碎片式信息有利于建立信任和在线互动的空间,但这也会影响个人的隐私问题。技术本身没有欲望,它只是掌握在人手中, 如果我们想要获得主导权,我们就要掌握技术是如何设计的,只有这样才能保护我们的隐私。但信息的“自我监控” 有时是相对的。例如,“中国的监管规定要求所有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保留至少60天的用户身份、所访网站、访问时长和任何其他在线活动的记录。”[2]所以网络化的个人逐渐意识到个人信息不受限制进行发布的代价,与此同时也调整自身的网络行为。

4结语

网络化的个人利用社交网络创造传播内容,通过网上连接与他们个人网络之中和之外的网络化个人合作,这不仅能扩大信息来源丰富知识量,而且能够凝聚力量更好地帮助他人解决问题。但其中网络化的个人所面临的隐私问题及如何适应自上而下的监控问题也值得思考。

摘要:在21世纪初,互联网开始进入Web2.0时代,博客、维基百科和论坛等一大批社交网站应运而生。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使网络化的个人不仅可以从更多的渠道获取信息,而且个人也可以作为信息的传播者、发布者参与到社交网络中,从而使信息突破时间和空间的界限,凝结一种强大的社会组织力量,对个人的社会生活方式产生影响。

关键词:互联网,网络化,新媒体

参考文献

[1]逯义峰,杨伯溆.新媒介即新社区:网络化个人主义理论探析[J].新闻界,2016(3).

8.电信进入个人网络营销时代 篇八

网络营销(On-line Marketing或E-Marketing)就是以互联网为基础,利用数字化的信息和网络媒体的交互性来辅助营销目标实现的一种新型的市场营销方式。电信运营商的个人网络营销是其自身员工及网络能人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依靠公司的信誉、业务及政策等,将公司的各项业务如手机业务、宽带业务和固话业务等,通过各种网络途径进行营销的行为。

目前个人网络营销有很多方式,例如lM营销,国内应用最为广泛的是QQ,其市场占有率最高,注册用户已经超过10亿,同时在线用户突破一亿;微博营销是一种互动及传播性极快的工具,传播速度甚至比媒体还要快,国内的微博主要有新浪微博、腾讯微博、搜狐微博、天涯微博、和讯微博、凤凰网微博等:还有BSS营销、电话营销、短信营销等。

个人网络营销的优劣

优势方面,一是客户资源丰富。电信运营商的个人网络营销并未进行全面普及,做网络营销的员工较少,网络渠道的客户资源未被充分挖掘,市场潜力巨大。

二是电信运营商的公司信誉高和业务支撑能力强。借助正规渠道手机、不存在欺骗、完善售后服务等公司信誉进行业务发展。同时,电信运营商现在推出的各种手机合约计划、家庭宽带计划、信用卡无息刷卡等业务和优惠政策能更好地满足网络公众用户的需求。

三是低成本营销。网络营销不需要像传统渠道一样发放宣传单页、现场搭台推广等营销手段,其营销成本基本为零。

四是客户资源易于挖掘和维系。个人网络营销的客户资源挖掘,主要途径是在网络上进行业务的宣传和推广,比起实体渠道的上门主动营销节省了很多时间和精力,并且不会有因主动营销过程中的客户拒绝而影响工作情绪等情况。通过网络平台可以长期、稳定、即时、有效并且点对点地进行业务解答和产品解释等,同时客户可以通过网络渠道及时与个人取得联系,增强了客户的依赖性和踏实感。有助于进一步巩固和拓展自身的网络营销渠道。

五是网络的口碑传播效应。口碑传播即是口口相传。自身的网络客户会向周围的亲戚朋友进行推荐,将公司的业务和政策传播开来,或拉入更多的潜在用户加入你的QQ群、通过各种方式找到你来办理相应的业务等。好口碑的前提是营销工作能让客户满意,最好能树立个人的网络营销品牌。

六是能为网络的公众客户提供业务办理的便利。很多网络的潜在客户存在业务不熟悉、业务办理没有专业人士的帮助以提供便利等困惑。而个人网络营销可以有效满足网友快速办理、节省时间以及专业化服务的需求。

凡事有利也有弊,与传统的营销相比个人网络营销的主要劣势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缺乏信任感。网络世界是虚拟的,存在欺骗及办卡欠费等情况。客户对陌生的网络营销也会存在一定的戒备和防范心理。二是工作时间分散。网络营销的业务繁忙期集中在晚上8点到12点,这就需要牺牲个人的休息和娱乐时间来进行网络营销。三是初期效果不明显。个人网络营销属于慢热型工作,工作开展初期由于网络客户资源有限、网络的影响力不大及范围较窄,会导致业务发展量较少。

虽然个人网络营销具有上述缺点,但个人均可采取相应措施将其对业务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

首先以塑造个人网络营销品牌为理念,坚持诚信、服务的原则,增强网友的信任感。前期调研的典型案例大部分以实名制的方式在网络上进行宣传推广,并以过硬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服务赢得网络用户的口碑。通过口碑传播后,会避免陌生网络客户产生的不信任感。其次是长期坚持并利用业余时间进行个人网络营销。个人网络营销要想出业绩,必须长期坚持。从另一方面来看,通过网络营销平台可为个人增加更多的社会关系,同时也可以参加各种网络上的活动如周末羽毛球比赛等,既增加了个人的魅力同时又能给自己带来此类人群的业务发展量。最后是熟悉并及时了解公司的业务政策,进行吸引眼球、引起消费需求的包装和宣传。如一位客户经理常采用表格对比的方式将合约机及沃家庭业务省钱、划算的优点体现出来。前提是必须熟悉业务并能把握住网络消费群体的心理。个性、贴合网络消费者需求的网络宣传推广会在网络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个人网络营销的现实路径

电信运营商要进行个人网络营销要有整体策略,需要将IM、BBS、电话、短信以及实体渠道进行有机结合,对营销能力的要求也有别于传统的营销模式。首先是必须精通公司的各种业务并能以文字的形式进行归纳和总结。网络渠道发展的客户重视商家的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并不考虑传统渠道的关系因素。要在网络渠道吸引客户必须展现出公司业务的吸引点,并能快速为客户推荐合适的业务。其次是个人网络营销要花费额外的时间和精力。作为实体渠道的有益补充,个人网络营销行为大多发生在晚间。同时,自身软文的制作、帖子置顶等也需耗费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再次是要具备网络营销的基本技能,熟练应用QQ、论坛、微博等网络平台。最后是要有良好的客户服务能力,维系好客户关系。客户服务能力不仅仅体现在对客户的尊重和理解,更体现在快速有效地满足客户的通信需求。

电信运营商的个人网络营销随着用户量的增多和个人品牌影响力的扩展,会有不同的发展阶段。在不同的发展阶段,营销的策略也应进行调整。

第一阶段:扩大个人网络影响力,进行客户资源的积累。此阶段为开展个人网络营销的初始阶段。此阶段的策略有群发短信、论坛发帖、加入QQ群、参加线下活动结交朋友等。

第二阶段:具备稳定的网络客户群,并通过建立QQ群将客户资源进行归集。此阶段的工作重点除了继续进行网络宣传推广以挖掘新用户外,还要注意对现有客户的业务营销和维系工作。对发展的客户都应该从号码、姓名、套餐额、手机、办理时间等方面进行详细的归档,以便于客户的维系工作。

第三阶段:自建门户网站,实现业务网络预受理,节省客户办理业务的时间。在用户群稳定、个人品牌具有较大影响力后,可将公司业务和政策以个性化的方式放在网站上。用户可在网站上进行业务的选择,并填写个人信息以方便公司员工和网络能人提前在运营支撑系统办理业务,节省客户时间。

个人网络营销的未来空间

个人网络营销是对电信运营商实体渠道的有益补充,并且是未被充分挖掘的市场领域。电信运营商的员工及网络能人凭借自身网络方面的兴趣爱好及网络营销潜质和能力,不仅可助于完成任务指标,更能进一步推广电信运营商的业务,提升其本身的业绩和品牌效应。个人通过网络进行营销,也是在进行公司业务和品牌的宣传推广。随着电信运营商网络覆盖、3G网络优势和全网运营能力的提升,客户对通信产品的感知和认可也在日益提高。个人网络营销的普及和推广,借助网络口碑效应,可以促进规模巨大的网民进行公司业务的办理和体验,对公司品牌的宣传和推广起到巨大作用。开辟个人业务发展的新市场,拓宽业务发展渠道。经过几年的通信业务发展,传统渠道的客户资源日益减少,而根植于网络的市场营销可挖掘到传统渠道未涉及到的巨大客户资源。通过个人网络营销,打造金牌业务经理,可提升个人在网络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拓展个人的社会关系,拓宽自身的业务渠道。

总之,个人网络营销不仅仅可以帮助个人发展业务,开辟新的市场拓展领域,更有助于电信运营商业务和品牌的宣传及线上和线下的多渠道运营,实现公司和个人双赢的局面。

(作者单位: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9.网络营销个人简历 篇九

有一年的社会工作经验,从事过行政文员、网络营销等工作,能独立完成任务,听从上级安排。

熟悉Microsoft office办公软件等操作,能迅速适应各种工作环境及掌握工作程序,有较强的`学习能力以及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10.网络工程师个人简历 篇十

网络工程师简历模板

XX

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男|(19XX年月日)

居住地:广州

电 话:(手机)

E-mail:XEUXILA.com

最近工作 [ 1年8个月]

公 司:XX电子有限公司

行 业:电子技术/半导体/集成电路

职 位:关务

最高学历

学 历:本科

专 业:经济学

学 校:辽宁大学

自我评价

我自信,勤奋,认真好学,具有较强的时尚感悟能力、自学能力、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在工作中,有着强烈的责任心,开拓创新意识强,并能保持不断学习,不断进取的精神。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合作精神,协调能力强,和同事相处融洽。

求职意向

到岗时间:一个月之内

工作性质:全职

希望行业:电子技术/半导体/集成电路

目标地点:广州

期望月薪:面议/月

目标职能:关务

工作经验

2012 /7—至今:XX电子有限公司[1年8个月]

所属行业: 电子技术/半导体/集成电路

外事部 关务

1.日常 清关 资料整理、电子联网监管申报、现场 报关 交单和 海关 查验、付汇联跟踪;

2.海关等政府部门政策跟进并及时传达给公司相关部门;

3.负责维持公司业务运作与海关和有关当局的良好关系。

4.海关保税知识、税收差额计算和验证(保税、补税、核销);

5.每周出货BOM确定和增加、料号归并整理、HS编码及成品名称和规格型号等变更;

6.保持材料的进口和出口及国内销售来定做手册、避免支付额外的税收;

教育经历

20XX/9—20XX /6 辽宁大学 经济学 本科

证 书

20XX/6 大学英语四级

语言能力

11.网络新媒体时代与个人信息保护 篇十一

关键词:新媒体;网络;个人信息保护

网络新媒体时代,它对于我们当前的政治、经济、文化乃至于我们普通老百姓的生活,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那么究其历史意义,我个人认为,它甚至超越了一千年以前的活字印刷术,它对于我们当前的一些政治、经济等确实有一个非常大的冲击作用。网络统计,有超过90%的人都使用过QQ、微信、微博或邮箱这些的网络新媒体。

2013年7月,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2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的调查报告,系统的阐述中国大陆地区的一个网民规模、结构、特征、接入方式、网络应用、网络普及率等等一些情况,相信,用不了多久,事实上还会有新的一种形态出现,可能微博、微信立马会过时,新的形态更新换代,它的速度是越来越快。之前像BBS这样的存在的有将近10年,博客的热门成长存在期至少有四、五年,但是,我们知道开心网发展的很快,后来衰落的也很快,也就存在那么两、三年,那么事实上微博现在也在慢慢的走下坡路,微信在崛起,所以这样一个新的改朝换代,它的一个更新是越来越快,它的功能也越来越强大,它的数据也越来越丰富,所以说,新媒体对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它都是一个非常大的一个冲击。

我国全功能接入国际互联网20年来,至今已经拥有6.32亿网民,成为世界第一的网络大国。互联网已经融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深刻改变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了我国社会管理创新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给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新机遇、新挑战。

我国互联网虽然历经20年的发展,也已经成为了网络大国,但在实现互联网高速发展的同时,我国互联网水平距网络强国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尤其是网络安全始终是无法回避的一个重大课题。诸如,去年微软停止对Windows XP系统提供服务,苹果手机收集用户信息等,都充分反映了网络安全具有极其复杂性,也充分表明网络安全事关国家安全和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虽然国家主管部门在加快推动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网络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不断建立完善网络安全相关规范和机制建设,深入推进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建设,提高网络空间法治化水平,切实也取得了积极有效的成果。但是,在新形势、新任务之下,网络安全还存在诸多的问题。一方面,我国互联网安全不仅来自境外的攻击日益突出,且实施的手段更加复杂多变和更加隐蔽,而且还面临着大数据时代的各种挑战,给我国网络安全发展造成诸多的阻力;另一方面,从互联网行业的发展来看,重经营、轻管理,重效益、轻监督,重形式、轻核心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一些网站经营企业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利用互联网实施犯罪活动问题仍然较为普遍。这些都给建设网络强国造成了巨大阻力。

近几年,电商狂潮呼啸而来,席卷了各个行业。例如,在网购时,需要注册个人通联信息,如果官兵警惕性不高,直接填写部队地址、名称、番号,一旦在网上泄露,被间谍获取,便可能分析出购物人的具体身份和相关信息。此外,订票软件会记住你的身份信息;打车软件会暴露你的家庭和单位地址;购物软件会留下你的消费能力及财务状况;当你搜索“附近交通”“附近美食”时,你的足迹时时刻刻都被跟踪着……与此同时,一些新型电子产品,由于功能的多样化,给大家工作带来不小困扰。当下“谷歌眼睛”、“苹果手表”等智能穿戴设备由于外形炫酷、技术新颖受到一些年轻人的追捧。但是,这些智能穿戴设备大多具有拍照、摄录、定位和独立数据传输处理功能,还有的具备“自组网”特性,有可能破坏涉密网络物理隔离这一防护手段。而且这些智能穿戴设备的操作系统都被几家外国公司所垄断,它们在对用户信息和大数据汇集统计方面独占优势,极有可能被窃听窃照。

因此,建设网络强国,必须将网络安全作为互联网发展的有力保障,坚决清除阻碍我国网络建设发展中的各种阻力。一是要推动网络安全核心技术建设,加大技术攻关的力度,研发出自主知识产权的软硬件,拿出自己的拳头产品,不断完善安全网络体系,用物理手段阻断影响网络运营的“黑手”,真正筑牢堤坝、把好关口、堵住后门,让安全和信得过的信息在网络中正常传播;二是政府要加大实施互联网法治化建设,加强顶层设计,构建互联网资源、信息安全、垃圾信息、电子商务、网络犯罪等方面及时开展相关的法规制定和法律修订工作,用严格的法律机制实施有效的监管,推动网络经营企业和自媒体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履行社会责任,恪守商业道德,让法治为网络安全提供有益的保障;三是要加强网民的教育宣传,积极引导广大网民正确用网、文明上网、理性表达,引导广大网民积极传播正能量,对他人的隐私要注重保护,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四是国家部门要实施有效的监管,积极发挥引领作用,建设好、管理好、应用好互联网,推动国家网络法制建设,努力构建良好的互联网生态环境。

面对互联网引发的挑战,如何监管已经成了各国政府需要认真对待的最为严肃的政务之一,法国总统奥朗德这样形容互联网治理的迫切性:“互联网世界并不是一个不受法律和道德规则制约的独立世界,政府的责任是保护公民,防止犯罪。”毕竟在信息爆炸的时代,谁也不想在互联网上成为一个被围观的裸奔透明人。

【参考文献】

[1]齐爱民.个人信息保护法研究[J].河北法学,2008,(04)

[2]汪美侠.试析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现状及完善对策[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04)

[3]何永东.网络背景下的信息安全问题探讨——“腾讯和360纠纷”的案例分析[J].人民论坛,2011,(17)

12.网络购物中个人信息的管理 篇十二

1 网络消费中个人信息侵权行为

为了有效对个人信息进行管理和保护, 首先明确个人信息的含义。 个人信息的概念最早见于1968 年联合国国际人权会议中提出的 “ 资料保护” ( data protection) , 所以早期的立法文件多使用“ 个人资料” ( personal data) , 但是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发展, 人们越来越多地开始使用 “ 个人信息” ( personal information) 的概念。根据英国《 数据保护法》 、 欧盟的《 欧盟数据保护规章》 , 以及1992 年欧洲理事会《 理事会数据保护条例》 相关个人资料的定义, 基本可以认为等同于个人信息。齐爱民在《 信息法原论》 一书中, 对个人信息做了如下解释: 个人信息是指个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血型、健康状况、身高、人种、地址、头衔、职业、学位、生日、特征等可以直接或间接识别个人的信息[1]。由此可见, 表1 中列举的购物网站收集的消费者信息均属于法律定义的个人信息的范畴。明确个人信息的含义, 还需要了解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调整对象。齐爱民认为个人信息保护法调整的信息处理关系可以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纵向的国家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形成的信息处理关系, 另一类是指横向的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形成的信息处理关系[2]。显然, 本文讨论的是网络购物中产生的信息处理问题, 信息管理者 ( 商家) 和信息主体 ( 消费者) 是平等的民事关系, 属于横向信息处理关系。网络购物中, 涉及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权利的行为, 大致可以分为如下几类:

1.1 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

当消费者注册成为一些购物网站的会员以后, 通常需要他们提交进一步的详细的个人信息。虽然有些内容不是必填项, 对于网络交易的顺利进行也并非必不可少, 但是网站通常会采取一些刺激措施如获得积分、经验值、成长值等办法, 鼓励消费者完善个人信息。于是一些非购物必须信息也一起被提交了, 这属于消费者明知的情况。除此以外, 购物网站还可以通过浏览器监控, 安装cookie等软件收集消费者上网的痕迹[3], 如消费者喜欢登陆哪些网站, 浏览过哪些产品, 停留多长时间, 进而猜测消费者的购物习惯、喜好和经济能力等等。 当消费者在访问非购物网站的时候, 通常在网页右边栏的位置上就会出现一些推荐的购物项目, 多数内容都和消费者浏览的网上商品历史有关。这样, 多数消费者在毫无察觉的情况下, 其网上浏览等行为已经受到了监控。

1.2 超时间存储个人信息

消费者浏览购物网站, 尤其进行购物之后, 会产生详细的个人信息, 交易结束之后, 个人信息应该有一个保存的时限, 超过时间之后应该予以删除。购物网站应该将已经存储的个人信息的全部或一部分清除或者抹去, 使之不能重现, 不能进行检索。但是, 某些网站为了增加其他消费者的信任, 可能会在网页当中存留部分消费者的订单号或者物流单号等等。

1.3 非法披露个人信息

购物网站未经消费者许可, 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予以公开, 或者公开进行交易。2012 年“ 3.15”晚会曝光的从事直复营销的罗维邓白氏公司, 官方网站号称拥有全球商业数据超过2 亿条, 中国中高端消费者数据1.5 亿条, 个人数据库更新每天超过5 万次。该公司不仅自己购买个人信息, 而且也转卖个人信息, 其高消费数据按字段收费, 0.3 元一个字段, 越详细价格越贵[4]。国内快递企业圆通也发生了泄露快递单据信息的事件, 据凤凰科技的记者报道中提及, 有的当日单号0.8元/单、3 个月之前为0.3 元/单、3 个月内为0.5 元/单。除此以外, 由于手机上网的普及, 手机定位功能的应用, 用手机登陆某购物网站, 消费者可以使用一个类似名为“ 看看你附近的人在买什么”的功能, 你能看到网络消费者被遮挡掉部分用户名, 但是买了什么商品却一览无余, 这已经涉嫌侵犯了用户的个人隐私。

1.4 发送垃圾信息进行骚扰

购物网站利用自己掌握的消费者个人信息, 向其电子邮箱、手机等通讯地址发送商讯、促销信息, 多数信息并没有获得消费者许可, 且不可退订, 这样就形成了大量的垃圾邮件、垃圾短信。根据2012 年第四次反垃圾邮件状况调查结果显示, 中国网民每周收到垃圾邮件的数量为14.8 封, 垃圾邮件占比33.4%[5];2012 年下半年中国手机短信状况调查报告显示, 2012 年下半年手机短信息用户平均每周收到垃圾短信息10.7 条, 收到垃圾短信息占全部短信息的比例为22.5%[6]。为了避免垃圾信息的骚扰, 消费者必须借助于邮件服务商和第三方软件对邮件和短信进行屏蔽, 但是非智能手机用户, 完全无法阻挡垃圾短信的骚扰。这已经侵害了消费者的通讯自由, 严重的可能会危害消费者的信息安全。而且, 很多消费者并不清楚有类似于“ 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这样的机构存在, 并不知道可以向该网站举报垃圾短信、垃圾邮件、骚扰电话、不良手机应用等项目, 借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5 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措施失当

购物网站由于自身安全管理方面的疏失, 导致网站注册用户账号失窃, 名下现金、积分、购物券被盗用。自2012 年3 月相继传出, 当当网、京东商城、1 号店、库巴网等账号被盗事件, 有的系黑客所为, 但也有传闻电商企业对内部员工管理不严有监守自盗的嫌疑。如果是网站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 如用户名和密码用明文传输与存储, 则网站负有责任;但如果采取了技术措施, 黑客入侵, 则网站一般不承担责任。但是, 如果是电商治下不严, 即便是采取了技术措施, 就职于核心部门或接触机密信息的员工, 借助手中的优势为自己谋取私利, 则电商难辞其咎。并且, 有的购物网站在账户被盗之后, 没有及时地冻结账户、提醒用户、没有采取措施避免进一步的损失。 有消费者在库巴网注册账号购物之后账号被盗, 账号一直无法找回, 该消费者多次拨打库巴售后和投诉电话, 客服人员态度恶劣, 均未合理解决。

2 针对网络消费者个人信息侵权行为的管理与保护手段

目前, 我国对于个人信息的管理与保护的模式通常可以分为三大类, 一类是通过各种技术安全措施增加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安全性, 二是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 为消费者个人信息维权提供法律依据, 三是提倡增强管理力度, 无论是对购物网站的行政约束、行业自律、规范内部管理均可划归此类范畴。

2.1 信息技术手段

网络消费者的个人信息都被收集和保存到了各个购物网站的数据库之内, 针对网络消费者个人信息的管理与保护, 信息技术是首选途径。目前关于个人信息安全保障的技术手段, 大致包括: (1) 采用身份识别技术, 限制用户权限, 这样可以杜绝非授权限用户对于个人信息的编辑、查询和使用。大多数购物网站仅仅采用用户名和口令的方式, 这只是基础的保护措施, 且很多用户的口令都相对简单, 和自己的身份证信息等数据有关联比较容易破译。 (2) 采用入侵检测技术, 检测黑客入侵行为, 应对黑客攻击。安全如美国的五角大楼都号称每小时要受到约25 万次的黑客刺探, 普通购物网站如果缺乏起码的检测体系, 黑客极有可能在这些网站上登堂入室如无人之境。 (3) 采用数据加密技术, 对重要信息进行加密等, 防止信息泄露、保障信息的完整性与不可抵赖性。 (4) 采用物理隔离, 内部网不直接或间接地连接互联网, 使内部网络安全得到了保证。这些对于个人信息数据库的保护手段会提升购物网站的安全等级, 但是, 技术手段的使用会增加购物网站的软件、硬件成本, 人工等等消耗, 网站极有可能只会提供基本的技术防护措施, 有的购物网站甚至没有使用加密技术。而且, 单一的技术保护, 往往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黑客的技术极有可能会更为高明。

2.2 法律手段

目前, 我国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 主要散见于各大部门法当中。《 宪法》 第40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民法通则》 第120 条提到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 有权要求停止侵害, 恢复名誉, 消除影响, 赔礼道歉, 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消费者权益权益保护法》 第7 至15 条, 规定了消费者的九项权利, 其中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获得赔偿权等同样适用于网络消费者, 但是关于网络消费者因为消费产生的个人信息权利没有明确规定。 另外, 我国还颁布了《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 第18 条) 、《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 第7 条、第10 条) 、《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 全文) 、《 全国人大常委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 第4 条第2 款) 等条例对网络个人信息进行保护, 并对从事互联网业务的法人组织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约定。 这些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 保护了我国公民的通信自由权、消费者权益, 但是当面对网络消费者这个群体, 个人信息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 尤其是关于个人隐私权的界定方面, 仍然无法做到有专项法可依、有效救济, 存在救济程序比较笼统、救济成本高昂、管辖权属难以明确、责任主体难以界定等问题[7]。

2.3 管理手段

从管理角度来看, 我国目前对于网络消费者个人信息的管理与保护, 主要通过政府的行政规定、互联网行业自律、网购企业自我管理等方式来实现。

2.3.1 颁布国家标准。自2012 年起由工信部直属的中国软件测评中心牵头, 联合近30 家单位起草的《 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 已经通过评审, 报请国家标准, 将于2013年正式颁布实施[8]。在该标准中, 明确指出了适用范围是除政府机关等行使公共管理职责的机构以外的各类组织和机构, 并指出个人信息包括一般信息和敏感信息, 针对个人信息的管理者、个人信息的获得者、第三方测评机构等在对个人信息进行处理时, 应该遵循的8 项基本原则, 以及在对个人信息进行处理的过程中, 收集、加工、转移、删除4 个主要环节中如何做到有效地保护个人信息。该项标准一旦确立, 意味着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进入了“ 有标可依”的阶段, 为网络消费者的维权和购物网站的责任厘清提供了有效保障。这也是目前对个人信息, 最为规范和明确的管理办法。

2.3.2 提倡行业自律。成立于2001 年5 月25 日的中国互联网协会, 是由中国互联网行业及与互联网相关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结成的行业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在其网站中设立了“ 行业自律”栏目, 发起了《 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 、《 互联网终端软件服务行业自律公约》、“ 安全百店”行动、《 互联网搜索引擎服务自律公约》 、《 中国互联网协会短信息服务规范》 ( 试行) 、《“ 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诚信推进联盟”发起倡议书》 等一些活动, 通过自愿参与的方式对从事互联网业务的法人组织进行约束。

2.3.3 网购企业的自我管理。在国家颁布标准、行业提倡自律之外, 企业自身的管理对于保护个人信息更为重要, 它表明了企业勇于承担责任、自觉维护市场秩序的态度和能力。表2 是表1 中提及的网购企业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各种声明:

通过对上述网站访问, 从网站易用性的角度来看, 淘宝网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声明在查找的时候非常方便, 在网页当中所处的位置很显然, 极易查找, 凡客次之, 其它网站的声明, 菜单层级比较深, 其中1 号店、亚马逊有明确的隐私声明, 京东商城、当当网、库巴网的相关声明极不容易查找, 均放在交易条款菜单下。 从声明的内容来看, 1 号店、凡客诚品、淘宝的相关条款非常详细, 尤其其中都提及到了未成年人的信息保护问题, 由于亚马逊的具体条款链接无效, 无法打开具体内容查看;京东商城、当当网、库巴网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条款比较少, 京东商城涉及三条, 其余两家仅有一个条款提及。综上可见, 国内的购物网站对于网络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视程度不一, 部分网站对于应该负有什么样的职责并不是十分清楚, 或者说愿意承担的责任也比较有限。

3 提升个人信息管理与保护效力的途径

当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权益受到侵害时, 如果无法进行有效地救济, 消费者可能最终选择放弃网络购物;当一个网购企业无法对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保护进行承诺, 不愿承担应付的职责时, 企业的发展也可能最终会陷入困境。在网络购物发展的现阶段, 任何一种单一的个人信息保护途径, 都有可能存在一定的缺陷, 需要不断提升个人信息管理与保护的效力。

3.1 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目前的法律在保护网络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权利方面, 仍然存在缺失, 无法适应网络购物快速发展的要求, 需要进行弥补和完善:一是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进行修订, 进一步明确网购企业的义务, 网络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权利, 增强法律的适用性;二是对网络隐私权进行立法, 明确网络隐私权的含义、权利和义务, 实现对网络购物中的个人敏感信息的专门保护; 三是规定有效的个人信息权利救济程序等。

3.2 建立个人信息权利保护的第三方测评机构

通过第三方机构定期对购物网站的个人信息保护手段、效果进行评价, 做出信用评级, 定期发布评价报告, 对网络消费者的网购行为进行指导, 对网购企业的行为进行监督。

3.3 提倡网购企业进行自律

杜绝网购企业的霸王条款, 修改合同格式, 避免网络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在毫无察觉的情况下被收集、存储、利用;厘清网购企业的责任, 明确自身应该负有的义务, 旗帜鲜明地亮出自己的有关法律声明;严格内部管理, 避免员工的渎职行为。

参考文献

[1]齐爱民.信息法原论—信息发的产生于体系化[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10:55-56.

[2]齐爱民.信息法原论—信息发的产生于体系化[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10:66-67.

[3]徐芳, 王树义, 陈婧.网络信息资源管理隐私权保护研究[J].情报科学, 2010 (5) :772.

[4]上海罗维邓白氏营销服务有限公司[EB/OL].http://baike.baidu.com/, 2012-03-16.

[5]2012年第四季度中国反垃圾邮件状况调查报告[EB/OL].http://www.12321.cn, 2013-04-11.

[6]2012年下半年手机短信息状况调查报告[EB/OL]http://www.12321.cn, 201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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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意向及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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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 4 职称: 中级
求职类型: 均可 可到职日期: 随时
月薪要求: --3500 希望工作地区: 广州 东莞 佛山
个人工作经历:
公司名称: 起止年月:-04 ~ -05广州东北人企业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 私营企业所属行业:服务业
担任职务: 信息专员
工作描述: 维护各分店的餐饮系统及数据的采集处理.维护公司OA系统进销存及财务软件的正常运行。
离职原因:  
 
公司名称: 起止年月:2007-01 ~ 2007-03广州商盛网络科技公司
公司性质: 私营企业所属行业:计算机/互联网/通信/电子
担任职务: 网络工程师
工作描述: 对公司服务器进行后台维护,并对客户提供技术支持.
离职原因:  
 
公司名称: 起止年月:-04 ~ 2006-11NEP轮滑俱乐部
公司性质: 私营企业所属行业:服务业
担任职务: 轮滑教练
工作描述: 教授学员轮滑技术
离职原因:  
 
公司名称: 起止年月:-02 ~ 2003-10深圳金辉展电子厂
公司性质: 私营企业所属行业:通信/电信/网络设备
担任职务: 网络维护员
工作描述: 维护整个公司办公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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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 广州(湘计立德)北大青鸟网络工程
最高学历: 大专 毕业日期: -07-01
所学专业一: 网络工程 所学专业二:  
受教育培训经历:
起始年月 终止年月 学校(机构) 专 业 获得证书 证书编号
-03 2002-09 岳阳市曙光电脑学校 机械设计    
-06 2005-09 新东方英语听说培训 英语    
2006-01 2007-06 广州北大青鸟(湘计立德) 网络工程 OSTA国家网络三级证书  
 
起始年月 终止年月 学校(机构) 专 业 获得证书 证书编号
-03 2002-09 岳阳市曙光电脑学校 机械设计    
-06 2005-09 新东方英语听说培训 英语    
2006-01 2007-06 广州北大青鸟(湘计立德) 网络工程 OSTA国家网络三级证书  
语言能力
外语: 英语 良好    
国语水平: 优秀 粤语水平: 一般
 
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
  熟练操作红帽linux,熟练配置apache.bind,vsftp等服务.

 

精通windows操作系统及相关问题处理;掌握Windows Server 2003系统平台上配置和管理DHCP、WWW、FTP、DNS、NAT、PROXY等各种网络服务的技术;

掌握网络组网技术,精通cisco路由器、交换机等网络设备的相关配置;了解华为、3com路由器、交换机等网络设备的相关配置;

掌握SQL Server 2000的数据备份与灾难恢复、性能优化等数据库高级管理技术;

掌握Exchange邮件系统的规划、安装、配置和帐户管理等技术;掌握ISA Server 2000防火墙和缓存服务器的.安装、配置和管理方法,熟悉网络安全技术和安全体系;

熟悉HTML语言,CSS样式等.

自学Dreamweaver8,PS等网页设计软件,对网页设计有一定的了解。

自学ASP.NET网络编程语言,能进行简单的网络编程设计。

 
详细个人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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