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管理中心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情况汇报

2024-10-29

市医保管理中心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情况汇报(精选9篇)

1.市医保管理中心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情况汇报 篇一

***工商所文明服务窗口创建活动情况汇报近几年来,***工商所始终把文明服务窗口创建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常抓不懈,取得积极成果。今年我们又积极参与了市创建文明服务窗口活动,通过强化服务,狠抓内部管理,规范行业行为,实施文明管理,使我们的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根据县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们在全所认真开展了创文明服务窗口重要性的教育,组织了有关创建材料和创建标准的学习,使全所同志提高了对这项活动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创建意识和争优意识;同时根据创建标准提出了工作目标,严格了工作纪律和要求,落实了责任制,真正把大家的积极性主动性调动起来。为了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制订了《***工商所创建文明服务窗口活动方案》,还专门成立了创建文明服务窗口活动领导小组,明确由所长负责,一名副所长具体抓落实,并把创建工作作为所内一项重点工程逐步推进。

二、对照标准,狠抓落实,努力规范服务窗口。

1、强化服务,规范主体,积极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一是开展阳光工程建设。在登记大厅内将每个工作人员照片、身份、职责分工进行公示,并制作了《首问责任制公示牌》、《所长接待日公示牌》、《服务承诺制》、《公示法定登记收费项目及标准》、《前置审批登记公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农资市场监管目标责任制》等制度。这些都

是阳光工程建设的必备条件,便于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办事者的监督,是便利办事者的有力措施。二是热心服务。对前来申办登记领取证照的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人员要认真接待,做到“特、快、准、好”。特就是特事特办;快就是能快办的尽快办理;准就是适用法律、法律条文要准确;好就是使前来办事的人员认为办事结果好。在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方面,我所将下岗再就业职工创办的企业,登记造册,逐一核对落实。三是大力实施帮扶工程,服务经济发展。实施商标战略,各管片区确定联系点,指导申请注册商标,为推动商品走向市场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积极实施“订单农业”,指导农民和专业大户签订订单农业合同,促进了块状经济的发展。四是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宣传法律、法规,要利用每年底召开的一次个私表彰大会宣传法律、法规,让每个经营户守法经营诚信经商。

2、加强管理,规范自身,树立良好的形象。一是认真抓好政治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加强职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教育,努力培养职工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认真抓好文化知识学习,实行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不断提高自身的科学、文化素质,支持和鼓励大家积极参加各种成人教育,使职工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二是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凡来我所办事的群众,第一个接待人要全过程办理,对首办不到位或不得力的,要追究责任,坚决兑现承诺时限,努力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有事马上

就办。三是制订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按制度理事。特别是把县局制订的廉政制度、工作制度、考勤制度等上墙公布,并进行细化,严格执行。四是加强行风廉政建设。围绕热点问题和关键环节加强监督,杜绝“吃、拿、卡、要”和“三乱”现象的发生,认真执行国家工商总“六项禁令”,对内对外始终保持良好的行象。

3、强化监管,规范主体,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县局的统一部署,有效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开展了食品安全、商标专用权保护、虚假广告宣传等各类市场专项整治,大力实施“红盾护农”行动,即时清理无照经营农资的行为,打击了制假售假活动,有效保护了农民利益不受侵害。

三、严格要求,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创建水平。我们除了优化服务、严格自律、规范行为、尽职监管、苦练内功外,还不断严格要求自已,采取有效措施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一是聘任行风监督员,监督行风、行纪,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逐条疏理,落实改进措施,并将整改结果反馈给行风监督员。二是向服务对象和有关群众发放征求意见表,主动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三是设立投诉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把监督延伸到各个地区。四是结合行风评议,向社会发放问卷,从反馈的情况看,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反映的情况良好,地方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和服务给予了充分肯定。

2.市医保管理中心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情况汇报 篇二

(2011年11月17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目标任务的要求,我所紧密围绕“提高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创建目标,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以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为抓手,举办市民食品安全满意餐饮服务单位评选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打造一批市民“食品安全满意餐饮服务示范单位”,组织开展一系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市扎实有序地开展了餐饮服务行业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职责。

为全面提升我市餐饮服务行业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和创建活动认同度,营造良好的消费安全环境。我所专门成立了以所党委书记**同志为组长的餐饮服务行业放心消费创建领导小组,负责领导餐饮服务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餐饮服务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具体工作及对各地餐饮服务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同时为推动餐饮服务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我市下发了《**市餐饮服务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餐饮服务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目标、范围和重点,细化了各阶段工作内容,明确各阶段工作重点,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同时规定每阶段召开工作通报会议,确保每个阶段工作领导督查到位、力量整合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二 认真组织开展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创建。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商务部联合部署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旨在有效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为此,我所专门成立了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创建实施细则》,明确了我市创建目标和工作要求。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在我市创建1个以上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10条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100个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店、食堂),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全业态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群体,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促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稳步提高。同时迅速启动,在全市层层召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推进会议。我所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对申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区、示范街、示范单位进行考核验收,推荐上报省级示范候选名单。目前,我市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区、示范街、示范单位的条件完成市级考核验收,同时推荐上报的**县1个省级示范县、路2条示范街和10家A级餐饮单位为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工程示范创建单位,均已做好迎接省里遴选考察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 积极举办市民食品安全满意餐饮单位评选活动。为更好地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工作,努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推动、餐饮单位自律、公众参与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新格局,在全市餐饮服务行业举办首次市民食品安全满意餐饮单位评选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参与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监督。4月中旬,市卫生局和市广电总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市民食品安全满意餐饮服务单位评选活动方案》。5月13日,在全市116家A级餐饮服务单位参加的餐饮服务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动员大会上,对评选活动事项进行了宣传。5月28日,在市区**公园举办评选活动的启动仪式。活动现场,与会的近百家参评餐饮单位通过一幅幅图文并茂的展板对企业文化、经营理念进行了生动展示,并就如何进一步改善经营环境,提高市民放心消费水平作出了公开承诺。为了提高活动成效,在启动仪式上设置了举报受理台,全市9家**机构派出的38名卫生监督员和8台执法车辆整装待发,一旦接到群众投诉举报,立即奔赴现场。同时这次评选活动选票分别刊登在我市卫生监督网、市传媒网等媒体上,旨在通过广大市民投票,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和市主流媒体的业务指导、明查暗访等措施,打造一批市民“食品安全满意餐饮服务单位”。

四 多措并举,强化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积极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1是贯彻落实《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为切实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的采购索证规范化管理,在餐饮单位继续坚持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各餐饮单位根据食品原料来源、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对其检验报告或合格证等进行索证,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到不采购、使用病死或 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不采购、使用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以及其他非食用原料,杜绝不合格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餐饮单位。对使用添加剂的单位,建立食品添加剂“五专” 管理制度,落实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并使用专用量具,确保使用者掌握使用范围、使用量、使用方法,不滥用食品添加剂。同时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档案,做到一户一档,档案中包括卫生监督检查表、意见书、食品安全责任状、食品添加剂备案表、行政处罚情况等,逐步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2是在全市扎实有序地开展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我市在专项整治行动中,严格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政府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制定具体方案,周密安排,行动迅速,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摸排管控,严厉查处违法添加案件,依法从严惩处违法犯罪分子,我市食品非法添加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6月28日,全市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340人次,执法车量614车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4287户次,发放《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以及宣传画3800套,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4000多份,备案登记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餐饮服务单位387家,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421家,查处违法行为5起。

四是做出放心消费承诺,实行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 度。为进一步强化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强化餐饮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促进餐饮单位自律,各级食品安全监督部门与餐饮服务单位签订了《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责任书》和《餐饮服务单位放心消费承诺书》,在2011年5月13日紧急召开的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上,全市116家A级餐饮单位代表走上前台,在食品安全承诺书签字画板上留下承诺单位名字,同时部分餐饮服务单位代表在会上宣读承诺书,对社会公开作出承诺。会后各餐饮服务单位将承诺书在店堂醒目位置张贴,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各餐饮单位还将包括自制饮料、自制火锅底料、自制调味料在内的食品中添加剂使用情况向餐饮监管部门备案,并在店堂张贴向社会公示,让消费者有知情权,自觉接受消费者咨询和监督。凡未及时备案或未及时公示而使用的,均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消费者询问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的,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如实告知。

五 开展宣传教育,强化社会监督。

一是积极与市电视台、市广播电台积极配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事例,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专项整治工作,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如5月14日在电视台播出专题报导《向非法食品添加剂说“不”》。与市广播电台联合举办市民食品安全满意餐饮单位评选活动,在5月28日启动仪式上,50余家餐饮单位代表分批上台,代表餐饮单位向全社会作出承诺,保障饮食安全。该节目通过连云港市广播电台直播,并在当天 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新闻栏目给予报导。

二是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在我市主流媒体如**日报、**晚报、市传媒网、在海一方网站、市卫生局和市卫生监督信息网公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线索,举报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餐饮服务行业放心消费良好氛围。

三是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工作,充分运用各地各项专项整治行动中取得的大案要案查处成果,通过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

四是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中,采取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悬挂横幅、设立展板、印发宣传材料、实物比较、邀请媒体参与执法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进行全方位、多视角、多角度的宣传,以吸引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最大程度地扩大宣传面,大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3.市医保管理中心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情况汇报 篇三

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管理,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订“中心”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第二条 考核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考核形式与程序

第三条 为保证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专门成立由“中心”负责人、有关科室负责人和部门窗口负责人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效能监察科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中心”对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实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奖励和处罚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五条 “中心”对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每季度考核一次,总分分别为100分。其中窗口考核包括:窗口人员考核35分,窗口业务考核40分,窗口服务考核15分,窗口互评10分;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包括:思想品德考核20分,业务技能考核30分,纪律考勤考核20分,工作实绩考核30分。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出红旗窗口和优秀服务标兵。

第六条 “中心”根据季度考核结果和其它有关标准进行考核。考核窗口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窗口工作人员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的优秀比例按组织人事部门规定的比例确定。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窗口,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窗口工作人员为不称职窗口工作人员,并将考核结果反馈所在单位记入本人档案。对连续三次在季度考核中处于后三名的窗口,向市委、市政府进行通报,限期整改,所在部门年终目标考核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一年内连续两次考核为不称职的窗口工作人员,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退回所在单位。

第三章 对窗口的考核

第七条 窗口人员考核(35分)

一、纪律考核(20分,考核科室:效能监察科)

1、窗口工作人员迟到、早退每人次扣1分;脱岗每人次扣1.5分;无故缺勤每人次扣2分;工作期间外出不到效能科登记的每次扣0.1分;窗口空岗一次扣1分;首席代表或窗口负责人不录入指纹或无故不签到签退的扣1分,不履行工作职责的扣1分;

2、除确因审批业务需要进行勘察、验收、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及因正常公休假等原因请假外,每月人均请假超过2天的,每增加1天扣窗口0.2分;每月人均请假外出超过4次的,每增加1次扣窗口0.1分,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外出的,视为脱岗;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未履行续假手续的,每超1天扣0.2分;例会、政治学习等“中心”组织的集体活动,除有业务的窗口留一名工作人员值班外,其余窗口人员要按时参加,每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扣1.5分;原创文章,尽在文秘知音网。

3、窗口工作人员上班期间违反有关纪律规定,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听音乐、看视频、吃零食、串岗、喧哗、带孩子上班等非工作行为和不文明行为,发现一次扣2分;

4、窗口不履行相关手续私自调整工作人员的,每次扣1分;

5、窗口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每月按时到“中心”现场办公,不按规定时间现场办公的每次扣1分,每缺席一次扣2分,不是窗口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现场办公的视为缺席。

二、卫生保洁与办公设施管理考核(15分,考核科室:综合科、网络管理科)

1、保持窗口整洁卫生,资料摆放有序,档案管理规范。桌面和服务台面不整洁、物品和资料摆放零乱、地面不卫生、垃圾清理不及时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档案管理不规范,资料丢失的,每件次扣0.5分;每周卫生检查评比后三名的扣1-2分;

2、妥善保管使用窗口办公设施,人为损坏和丢失的,每件次扣1分,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下班后不关闭计算机和打印机电源的,每次扣1分;机器感染病毒的,发现一次扣1分;

4、私自改动机器Ip、电源及网络连接、设备位置和用途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私自拆开电脑的,每次扣3分。

第八条 窗口业务考核(40分,考核科室:业务科)

一、办件管理(30分)

1、属即办件而未当场办结的,每件次扣1分;即办件作承诺件处理的,每件扣2分;

2、属补办件而未向服务对象一次性出具补件清单,每件次扣1分;未出具补件书面凭据的,每件次扣1分;

3、属联办件的项目要实行并联审批,该联办的事项未联办的,每次扣1分;未向服务对象说明办事程序或未与有关部门联系的,每件次扣1分;对外商投资项目不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不实行零接触制的,每件次扣1分;

4、属承诺件的,未办结但作办结处理的,每件扣2分;超过承诺期限,每超一天每件扣1分;

5、属退回件的,按规定不应退回而做退回件办理的,经查实,每件次扣5分;

6、属上报件的,不能按时上报的每件次扣1分;上级批复后不能及时送达的,每件次扣1分;

7、窗口实际办理的审批收费事项以应进事项的30%为基准,每降低十个百分点扣0.3分;

8、对窗口办理的审批收费事项漏报、误报和造成窗口信息数字失实的,每件次扣0.5分。

二、规范办理(10分)

1、窗口应将进入“中心”的审批、收费事项的办事程序、审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政策依据向社会进行公示,及时更换服务卡片。不按要求进行公示的,每次扣1分;不及时更换的,每次扣1分;

2、窗口的审批、收费事项应在“中心”自动化办公系统上办理,不在“中心”自动化办公系统上办理的,每件次扣3分;

3、窗口应实行告知承诺制度和办件登记制度,对不按要求出具承诺件、退回件、补办件、联办件、上报件通知书的,每件次扣0.5分。

第九条 窗口服务考核(15分)

1、对待服务对象要热情礼貌、用语文明,提供优质服务。服务态度生硬、言行不文明的,经查实每人次扣1分;

2、窗口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有拒不答复、拒不理睬服务对象咨询的,经查实每人次扣1分;

3、被服务对象投诉,经查实属于窗口人员责任的,视情节轻重,每次扣2-4分;

4、服务对象评议为“一般”的,每次扣0.2分;评议为“差”的,经核实后,每次扣0.5分。

第十条 窗口互评考核(10分,考核科室:效能监察科)

由各窗口首席代表或窗口负责人对“中心”各窗口进行评议,综合评价好的得10分,一般的得5分,评价差的不得分,评价差的窗口超过1/3的,本项不得分。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

1、凡属进“中心”的项目,而以各种形式和理由不在“中心”自动化办公系统办理,或虽在“中心”办理而没有及时录入“中心”管理数据库的,或虽录入“中心”管理数据库,但经查实仍在原单位办理的;

2、窗口每月审批收费事项办理为零的;

3、工作期间有向服务对象索贿受贿等不廉洁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4、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批评的;

5、违反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窗口可以加分:

1、窗口单位领导重视,整合行政职能,实现服务前移加3分;积极参与并完成联合审批事项的,每件次加0.3分;按一审一核规定操作审批事项的,每项加0.3分;窗口实际办理的审批收费事项以应进事项的30%为基准,每增加十个百分点加0.3分;

2、积极参加“中心”或市及市级以上部门布置的各种与审批改革和服务有关的工作及组织的集体活动,每次加1分,为“中心”争得荣誉的,每次加2-3分;

3、受服务对象称赞或服务对象来信表扬、送锦旗等,经查实,每件加1-2分,事迹突出、影响较大的,每件加3-5分;

4、受“中心”奖励或通报表扬的每次加1分,市级部门及新闻媒体表扬的每次加2分,省级每次加3分,国家级每次加5分;

5、撰写与“中心”业务有关的信息,在“中心”简报、网站上刊登的每篇次加1分;被市级刊物采用或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每篇次加2分;省级每篇次加3分;国家级每篇次加5分;

7、窗口业务按期办结率、准确率达100%的加2分;

8、窗口首席代表或窗口负责人坚持到岗带班,发挥带头作用的加1分;连续三次卫生检查评比好的加1分;连续两次被评为红旗窗口的加1分;窗口工作人员全勤,无违规违纪行为的加2分。

第四章 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

第十三条 思想品德(20分)

思想作风正、大局观念强、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得20分。言行不文明,服务态度生硬的,每人次扣2分;工作期间拒绝答复服务对象咨询的,每人次扣2分;不服从管理,违反有关规章制度的,每人次扣2分。

第十四条 业务技能(30分)

熟悉“中心”审批收费事项办理的运行程序和运行制度,熟悉岗位业务知识,熟练使用“中心”办公自动化设备,有较好的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得30分。

1、不遵守“中心”计算机网络应用程序,操作不当,造成网络系统损坏的,每次扣5分;

2、不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业务管理有关制度和规范要求办件的,一次扣责任人3分,责任不清的,扣窗口首席代表或窗口负责人2分;

3、向服务对象解答问题含糊或不一次性完整告知应提交的申报材料的,扣2分;

4、对窗口办理的审批收费事项漏报、误报和造成窗口信息数字失实的,每件次扣1分;

5、因业务不熟悉造成所办事项不能按期办结,或办理出现偏差的,每次扣2分;未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应独立完成的事项的,每次扣3分。

第十五条 纪律考勤(20分)

窗口人员严格执行“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工作积极,遵守纪律,得20分。首席代表或窗口负责人要协助做好本部门派驻“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

1、上下班迟到、早退每人次扣1分;擅自脱岗每人次扣1.5分;无故缺勤每人次扣2分;参加例会、政治学习等“中心”组织的集体活动迟到、早退每人次扣1分,无故缺席扣1.5分;

2、除确因审批业务需要进行勘察、验收、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及因正常公休假等原因请假外,每月人均请假超过2天的,每增加1天扣窗口人员0.5分;上班期间每请假外出一次扣0.1分;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外出的,视为脱岗;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不履行续假手续的,每超1天扣0.5分;

3、上班期间违反“中心”有关纪律规定,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听音乐、看视频、吃零食、串岗、喧哗、带孩子上班等非工作行为和不文明行为,初次发现给予警告并扣违规人员2分,扣首席代表或窗口负责人1分;再次发现扣违规人员3分, 扣首席代表或窗口负责人2分,并向派出单位主管领导通报;情节严重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予以辞退;

4、在“中心”网站发布不良信息的,每次扣1分,造成负面影响的,严肃追究发布人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工作实绩(30分)

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各项任务,工作成绩突出,服务对象满意的,得30分。办理服务项目出现差错的,每件次扣2分;受理办件超过承诺时限的,每件次扣3分;经调查服务对象对服务质量不满意,每件次扣3分;因业务或工作方法不当、服务质量不高、服务态度不好等问题引起群众投诉的,每件次扣3分;应当受理而不受理,应当回答而不回答,本应一次办结而故意拖延的,每次扣3分。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

1、一月内连续旷工两天以上(含两天)的;

2、工作期间有向服务对象索贿受贿等不廉洁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窗口工作人员因业务办理、服务态度等引起群众投诉,或违反工作纪律,被新闻媒体批评曝光,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4、违反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窗口工作人员可以加分:

1、受服务对象称赞或服务对象来信表扬、送锦旗等,经查实每人次加2-4分;

2、受“中心”奖励和通报表扬的每人次加1分,受市级部门或上级行业部门及新闻媒体表扬的,市级每人次加2分,省级每人次加3分,国家级每人次加5分;

3、撰写与“中心”业务有关的信息,在中心简报或网站刊登每篇次加1分;被市级刊物采用或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每篇次加2分;省级每篇次加3分;国家级每篇次加5分;

4、积极参加“中心”或市及市级以上部门布置的各种与审批改革和服务有关的工作及组织的集体活动,每人次加1分,为“中心”争得荣誉的加2-3分;

5、为“中心”建设发展献言献策,或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被采纳后效果较好的,加2分;

6、每月考勤全勤、无违规违纪行为的加2分;被评为红旗窗口的窗口工作人员每人次加1分。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考核文件与本方案有抵触的,按本方案执行。

4.市医保管理中心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情况汇报 篇四

市人防办窗口紧紧围绕市政务服务中心创建“一流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目标,强化品牌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敢于争先创优,努力将人防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台阶和水平。

一、以抓“服务质量最好”为推动力,增进服务意识。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第一时间内明确指引、详细告知办事群众所询问或办理的事项;牢固树立“等群众找我们办事、不能让群众等我们”的服务理念;明确并推行文明服务用语,主动热情、态度诚恳、服务周到,积极营造“面对面、心贴心、零距离”的服务环境。窗口行政审批办理率、按时办结率、现场办结率、全程代办率、重大项目并联会审率、办理提速率、群众满意率均达100%。

二、以抓“办事效率最高”为竞争力,提升办事效率。最大限度地简化审批程序,积极推行一次告知制,严格实施限时办结制,按即时即办、即收即结,业务办理一次成功;并严格实行超时服务责任追究制;努力推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确保准确办结、依法办结、优质高效办结各项业务;并适时组织党员审批服务队等,到企业、到现场,进行现场勘验、现场会审会签、现场办理,限时办结、先办后补等措施,确保并联审批项目高效、快捷办理。

三、以抓“精神面貌最佳”为源动力,改进工作面貌。坚持以人为本,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创建和谐社会和建设

世界现代田园城市”意识不动摇;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勤政为民;衣冠整洁、仪表端庄、举止得体,充分展现人防良好形象。

四、以抓“改革意识最强”为创造力,拓展服务空间。积极拓展服务途径,打造服务品牌。建立低门槛、零障碍、高效率、低成本的审批服务机制,统筹协调,合理计划,对重大项目审批实行定岗、定人、定时、定责审批,落实好牵头领导、代办领导、责任人、跟踪督办人,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服务到位;建立引领服务、并联审批服务、“24小时”服务、全程代办服务、延时办理服务、预约办理服务、绿色通道服务、特办服务、上门服务、办证回访服务、公开热线(XXXXXXXX)服务、政策法规咨询服务等服务方式,努力创造一流业绩、一流工作、一流服务、一流品牌。

5.市医保管理中心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情况汇报 篇五

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XX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兴发„2010‟41号)和市委办、市政府按《XX市政务服务中心筹建方案》(办发„2010‟129号)文件精神,为加强XX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以下简称“市政务大厅”)的规范化建设,树立XX市政务服务良好形象、转变政府职能,增强窗口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结合市政务大厅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考评办法的考评对象为市政务大厅所有窗口工作人员。

第三条各部门选派的窗口工作人员在市政务大厅工作期间的考核,由市政务中心进行考核,并作为个人晋职晋级调资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XX市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政务中心”)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注重实绩的原则,按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对市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评。

第四条社会各界的监督、群众投诉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的批评建议,是市政务大厅接受社会监督的主要途径,也是对考评对象进行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在窗口工作不满一年和临时替岗的人员参加市政务中心的月度考评,返回派遣部门时,由市政务中心出具工作鉴定,作为其平时考核、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考评组织形式与考评方法

第七条成立由市政务中心、市监察局派驻人员、窗口工作人员代表组成的考评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第八条市政务中心对市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月度考核、年终考核。

第九条每月初,由市政务中心将上月各窗口工作人员的督查考评情况进行汇总确认和通报,同时记入窗口工作人

员的考评档案。

第三章月度考核

第十条月度考核设置基本分100分,附加分20分,总分120分。主要考核窗口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分别考核窗口工作人员遵守工作纪律情况(30分)、遵守市政务中心大厅计算机网络操作规程情况(20分)、依法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及其他事项情况(30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情况(20分)、其他情况(附加分20分)。

第十一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自觉维护政府工作人员的形象。有下列情形的工作人员,退回所在部门,并通报有关部门处理:

(一)工作中出现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的。

(二)无故缺席三天以上(含三天)的。

(三)因违反党纪、政纪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四)因违法行为被查处的。

(五)言行举止、工作作风严重影响政府工作人员形象,屡教不改的。

第十二条窗口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加分:

(一)受到市级以上政府和州级以上部门书面表彰或表扬的,可加分。

(二)受到国家、省、州、市级新闻媒体表扬的,可加分。

(三)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率较好较快,服务对象以书面、锦旗等形式给予表扬的,经查实,可加分。

(四)向市政务中心报送信息被采纳的,在各级媒体上宣传我市政务服务工作或发表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文章的,可加分。

(五)向市政务中心提出建设、管理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可加分。

(六)当月考勤全勤、无任何违纪行为的,可加分。

(七)在市委、市政府对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工作要求中,积极支持并采取各项有力的工作措施,主动服务,急

事急办,表现突出的,可加分。

窗口或窗口工作人员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服务对象点名表扬的,按同一件事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的原则加分。

第四章考核

第十三条窗口工作人员考核设置基本分100分,附加分20分,总分120分。具体考核从月度考核情况(60分)、个人总结情况(6分)、公众评价情况(10分,扣完为止)、首席代表及分管领导评价情况(8分)、绩效评价情况(8分)、廉洁自律情况(8分,扣完为止)、其他情况(附加分20分)等七个方面进行。

第十四条考核总得分计算公式为:总分=基本分100分-实际扣减分+实得附加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适时开展服务对象评议窗口工作人员活动,评议结果作为窗口工作人员考评的重要依据,评议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六条月度、年终考核实施细则由市政务中心另行制定,并行文公布。

6.市医保管理中心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情况汇报 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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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担负着*地区共*余户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用电的服务工作。中心设有客户信息部、电费电价部、配电业务部三个班组,共有职工*名。近年来,客户服务中心积极开展诚信服务、塑造文明窗口,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方便、规范、真诚”的服务,使客服中心成为规范、务实、高效的基层服务窗口。下面,我就客户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工作向大家作一简要汇报。

一、深化窗口硬件建设,营造宾至如归的服务环境。

1、引进信息技术、改进服务手段。公司引进了用电MIS管理系统,实现了业扩报装联网联动服务,将客户的办理周期缩短到最短,提高了效率。在客户服务中心建立了95598系统,架设了与客户之间的连心桥。为方便客户交纳电费,公司开辟了委托农行、邮政柜面代收、农行划拨等交费途径。*年*月*日,公司实行了全县联网收费,极大地方便了客户交纳电费。

2、优化服务设施、美化服务环境。公司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建设崭新的营业场所。客服中心营业大厅采用敞式服务,大厅内服务项目、工作流程都上墙公布,同时还配备一台现代化的触摸显示屏,随时供客户查阅业务数据和服务内容。大厅内还细心地为客户提供纯净水、雨伞、针线、老花镜等便民用具。整个营业厅定为“无烟区”,制定了卫生责任制度,设置了卫生监督员,为客户营造了一个优雅舒适的环境。

3、建立监督机制、提高服务质量。我们客户服务中心设立了监督电话和举报箱、意见簿,聘请了*名行风监督员,并定期召开监督会议,研究如何改进自身不足,更好地做好优质服务工作,最大限度地追求客户满意。

二、强化窗口队伍建设,建立一流的服务队伍。

1、加强培训,提升员工素质。公司举办了多次员工礼仪培训班,并建立现场培训基地,窗口人员统一使用文明用语,统一制作了岗位胸卡,统一服装。向客服中心等窗口单位下发了《**供电公司员工工作礼仪规范》,并组织开展学习。

2、开展五项修炼,用五“心”服务客户。在窗口单位中广泛开展了学习型班组创建和服务人员“看”、“听”、“笑”、“说”、“动”五项修炼活动,大力提倡用细心、虚心、耐心、爱心和热心为客户提供“零距离”服务。

3、坚持晨会制度,激发工作热情。客服中心大厅坚持每天的晨会制,窗口员工提前来到大厅,由客户信息部经理对前一天大家的工作进行总结、评价,布置当天的工作任务,同时还要求每名员工说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我们的一位员工这样评价他们的晨会:“晨会锻炼了我们的毅力,激发了我们的工作热情,让我们每天都有充满创新工作的激情。”

三、推广七种特色服务,培育精品服务文化。

1、成立“**服务队”,树立党员标杆化服务。为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升服务水平,我们成立了共产党员组成的“**服务队”,服务队以“关爱社会”为服务宗旨,大力开展宣传咨询服务、便民服务、献爱心特色服务等,同时还在客户服务中心大厅设立了党员示范岗,以优秀党员为服务标杆,形成全体员工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2、坚持“首问负责制”,实行一站式服务。我们在公司范围内均实行“一口对外”制度,严格贯彻执行“首问负责制”,坚持国网公司提出的“三个十条”规定,快速处理客户投诉和咨询及业务受理等,做到“内转外不转”,客户只要“进一个门,找一个人”,就能在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规定的时限内办完一切用电手续。

3、严格“五项禁令”,坚持规范化服务。我们要求每名员工严格遵守省农电系统“五项禁令”,即严禁超过电价标准和随意改变客户电价类别、严禁提高收费标准和自立收费项目、严禁吃拿卡要客户、严禁违反规定随意停电和拖延送电、严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违反者将受到最高达开除的严厉处罚,保证服务的规范化。

4、建立绿色服务通道,推行亲情服务。我们为老弱妇孺客户在大厅建立了绿色通道,由专人负责帮助他们进行业务办理,对于不方便前来办理的客户,我们还派人上门进行业务服务。

5、设立客户代表,完善个性化服务。对于重要用户的用电业务,公司专门设立了客户代表,并由生产部牵头,会同用电营销部、安保部等职能部门上门为用户现场勘测、现场进行供电方案批复,不仅节省了用电客户时间,还为客户电气工程提出了合理建议,并定期进行客户回访,及时了解客户需求。

7.市医保管理中心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情况汇报 篇七

今年以来,办公室全体人员以文明“窗口”建设为重点,紧紧围绕局的中心工作,以文明行业建设为重点,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广泛开展文明优质服务活动,人员素质、服务水平有了很大提高,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目标,文明示范“窗口”创建实现新突破。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巩固提高、丰富内涵,确保文明“窗口”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文明“窗口”建设工作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随着创建要求的越来越严,创建内容的越来越细,创建工作就好比“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工作中一有闪失,就会自己砸掉“窗口”这块牌子。因此,办公室全体人员充分认识“创业不易,守业更难”的道理,抛弃自我满足心理,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思想,明确任务,一年一个起跑线,确保文明“窗口”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按照市级文明“窗口”建设考核要求,结合全国文明行业评分标准,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内业资料明确分工,定期调度,使人人有压力,有任务,出现问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了事事关系“窗口”形象,人人都抓“窗口”建设的局面,为创建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强化素质教育,提高“窗口”人员的整体水平

今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第一年,也是我局各项工作跨越发展的关键年,新形势对我们提出了新要求。因人员变动等因素的`影响,今年的工作给办公室全体人员提出了考验。结合办公室工作特点,我们始终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吃苦耐劳的要求把学习作为一种内在要求和精神需要放在突出的位置,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所有人员都尽快熟悉业务进入角色,增强了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和预见性。“学而后知不足”,我们从抓素质教育入手,坚持按时参加局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每月组织一次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学习办公室业务基础知识、文明礼仪内容、办文办会知识等。开展了思想作风建设和“三个代表”学习活动,办公室人员积极准备学习材料,认真参加理论学习。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组织观看党风党纪录相,使办公室人员在理论水平和自身素质方面有了很大提高。在开展思想作风建设活动中,办公室人员能够结合办公室工作实际向局领导提出了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大多数意见和建议被局采纳。通过深挖细找各自的缺点和不足,使全体人员进一步认识到开展素质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为我们深入开展文明行业、文明“窗口”建设奠定了良好的政治基础。

三、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克服和改变单凭经验行事的做法,对办文、办会、办事等各个方面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知识水平,实行规范化管理。克服人员少、任务紧迫的矛盾,与政工等科室密切配合,先后完成了公路工作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会议和政研会等会议的成功召开;筹备参加了市局政研会,并取得好的成绩。公文起草、发放精益求精,会议筹备一丝不苟,经过努力,工作中做到了职责明确,程序规范,提高了办事效率,保证了日常事务的快速落实。

四、提高服务质量,树立“窗口”新形象

结合行业特点,我们自始至终把提高服务质量、树立科室新形象作为创建工作的重心。一是善始善终地做到持证上岗,挂牌服务,上班仪表整洁,说话文明,服务热情。二是牢固树立“为领导服务,为科室服务、为职工服务”的三服务意识,工作中时刻用“三个代表”的思想去要求自己,约束自己,做群众利益的实践者,认真做好每一项服务工作,让领导放心、同志们满意。三是发挥办公室的职能作用,认真做好科室协调和后勤服务工作,只要其他科室要求办公室帮助解决的,办公室将尽力帮助解决,不计较得失,从而形成了全局一盘棋的局面,提高了工作效率。

当然,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在下步工作中将进一步弥补。今后,我们将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工夫:继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人员素质,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各科室之间的交流与沟通,诚恳地征求各科室的意见和建议,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团结一致,形成合力,推动全局工作的整体推进。

8.市医保管理中心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情况汇报 篇八

——XXX烟草专卖局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

创建活动情况汇报

在省、市局党组和当地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的专卖执法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建设一支“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廉洁高效、遵纪守法、恪尽职守、群众满意”的专卖队伍为目的,按照省、市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规范专卖执法行为,连续两年来,我局专卖执法工作被评为全县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单位,二年来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真正做到了专卖为公,执法为民,逐步树立了烟草专卖执法严格、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良好形象。在创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的实践中,我们的体会是:

一、精心组织,在深化认识上用心思。

前几年,我县专卖执法在全县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中,被评为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单位,在成绩与荣誉面前,个别职工认为“有了荣誉,不必再争一流”,思想开始松懈。对此,我们高度重视,以“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为契机,狠抓思想认识的统一,引导全体执法人员端正思想,更新观念,努力树立创优争先意识。一是精心制订创建方案。2010年3月1日,我们召开创建工作专题办公会议,成立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并结合本县实际,集中各方意见,形成了《XXX

烟草专卖局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方案》。方案从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创建对象、时间步骤及创建工作要求等方面对此次创建工作作出了具体可行的安排,为下一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召开动员会。实施方案出台后,我们随即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向全体员工公布了创建活动方案,对创建活动各个环节做了具体部署。并要求全体专卖执法人员以创建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和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以饱满的热情自觉投身创建活动中,掀开了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工作的序幕。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为进一步统一执法人员的思想认识,营造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我们利用板报、媒体、网络等多种宣传形式,进行了深入的宣传动员。截至2010年10月底,在市、县报刊及网上共发表宣传文章10篇。通过有的放矢的思想教育和扎实有效的宣传发动工作,全体员工增强了办好“示范窗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了争创先进的信心和决心,为圆满完成创建工作迈好了第一步。

二、强化学习,在提高素质上作文章。

创建一个让群众满意的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必须要有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为此,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学习,确保专卖执法人员做到知法、懂法、能依法办事。一是坚持集中学习。我们从2010年8月1日至11月30日,集中四个月的时间,组织学习专卖法律法规和国家局、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重点学习了《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宪法》、《行政许可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提高了全体执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知识水平,增强了法制观念,使全体执法人员基本上具备与执法职能相适应的法律素质。二是坚持一个学习日。我们坚持每周星期五下午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专卖法律法规,同时,利用各种会议对专卖工作人员进行教育,特殊情况错过学习时间的,利用节假日补上,并形成制度,狠抓落实,从而把学习专卖法律法规作为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在今年的全国烟草系统法律知道考试中,我们的执法人员成绩都在80分以上,平均成绩92分。三是运用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学习。我们在学习中结合XX县局省专卖先进个人陈新杰的先进典型事迹,对照典型找差距,号召执法人员学习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通过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用身边的标杆带动身边的人,调动员工的首创精神和奉献精神。一年来,窗口工作人员义务加班220人/天,节假日执法人员外出检查280人/次。

三、查摆问题,在规范行为上下功夫。

我局的专卖执法人员勇于从工作中找问题,从思想上找根源,从制度上进行整治,是创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的

关键。根据XX的实际,主要抓了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入查摆问题。从2008年来,专卖执法是否存在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监督不到位,执法程序混乱,服务意识差,人员素质低等问题,全面开展了自查自纠,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并请来了县人大、县政府、县优化办、县监察局的负责人以及单位代表等进行座谈,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帮助查找问题,寻找差距,对照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贯彻落实依法治县有关工作和执法部门便民利民措施的实施方案》规定的八个方面的问题进行查摆。通过查摆,发现在文明执法方面还比较欠缺,根据查摆出来的问题,我们逐项进行纠正,并要求有关责任人从思想上找根源,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二是整章建制,规范执法行为。针对查摆出来的各种问题和上级的有关安排部署,我们以宣传贯彻省局烟草专卖执法人员七条禁令为契机,认真研究措施,整章建制,本着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坚持以制度管人,着力规范专卖行政执法行为。

1、制定了工作考评标准。为加强对专卖执法人员的管理,我们制定了《专卖管理人员考评标准》,把办理许可证审批、发证手续的工作质量及工作时效当作专卖管理人员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正确履行职责,不按规定办理完有关手续、不按时完成交办任务的专卖管理人员实行扣分制度,由部门领导亲自抓落实,以加强对人员的管理,起到

了一定的监督管理作用。

2、出台了十项服务承诺。为改进和加强专卖管理工作,我局出台了10项服务承诺,并在县电视台告知了全县人民。这10项服务承诺包括:实行专卖行政许可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严格执行专卖行政处罚案件限时办结制度,办证时间为20个工作日,结案时间为60个工作日;建立重大案件信息联动制度;实行简易程序案件即办制度;实行许可证合理布局考察制度;推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实行执法公正廉洁制度;在办证大厅设立领导接待日,每周一次;开展专卖法律法规宣讲和真假烟辨别服务;建立行政许可和专卖案件申诉制度。

四、扎实整改,在深入服务上求实效。

我局始终坚持执法工作让群众满意,让群众方便办事,执法要文明,是我们这次创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的标准。一是构筑便民业务受理平台。为方便群众办事,在烟草大楼一楼进门的电梯间显要位置,制作了办事指南牌,在烟草大楼九楼设立了政务服务中心和办证大厅,按省局湘烟法2009第194号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公开了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条件、服务项目和服务范围。并加大了窗口软硬件建设的投入,改善了服务环境,实现了宽带上网,电脑操作。二是推行阳光作业工程。我局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深化政务公开制度,开展

阳光作业工程,加大“冷、硬、横”的治理力度,从简化办事程序入手,加强了窗口建设的力度,实行行政许可和案件办结告知制度,较大地方便了群众。三是严格来访接待制度。对来访人员实行首问责任制,坚持做到“进门一张笑脸、来人一杯热茶、出门一声问候”,推行暖心服务;并充分利用信息平台公布已受理行政许可审批状态、审批时限、审批结果,切实方便了群众,提高了服务质量。四是扎扎实实为民办好事实事。今年6至10月,城区和农村主要集镇假烟泛滥,群众意见很大,为此,我们组织了大规模的打假和取缔无证经营专项活动,查处违法案件40多起,公开销毁假冒烟50多件,取缔无证经营100户,有效地控制了市场,维护了消费者利益,获得了群众的好评。为提高广大经营户明码实价的意识,我们在县掀起了明码标价,明码实价,规范零售的活动,为经营创造良好的氛围。据统计,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我局干部职工队伍素质有了明显提升,依法办事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截止9月30日,我们查获各类违法案件106起,查获违法经营卷烟 条,没收销毁假冒烟17442条,罚没收入16.07万余元。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数为3298个,市场净化率达到了98%,市场占有率为96%以上,有力地促进了“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的向纵深开展。

9.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工作汇报 篇九

20xx年,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深化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为重点,在窗口规范化建设、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窗口工作效率和优化服务质量能力上下功夫,全面提升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根据《黄山市 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xx年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决策部署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局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把落实情况纳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重要内容。制定了《20xx年市民政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落实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工作。根据市政务中心通知要求,局分管领导深入政务大厅开展窗口文明创城集中专项督查工作纪律、审批服务、环境卫生等情况,推进我局服务水平上台阶。

2、提升服务水平。按市编办、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政务中心要求,及时制定了《黄山市民政局行政审批服务授权委托书》、《进驻中心项目流程再造部门信息汇总》、《项目流程再造图进驻中心项目九公开服务告知单》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修改完善了黄山市民政局公开办事、服务承诺、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政务公开定期检查和通报、政务公开投诉反馈以及公开内容备案等项制度,为社会公众提供规范、便捷、优质的服务。

3、完善运行保障。一是精简审批项目。按照部署开展的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工作要求,清理后的行政审批项目由5项减少为2项。二是缩短办理时间。将项目办理时限缩短到5个工作日内完成。三是简化审批手续。在窗口准确提供项目“九公开”内容、规范陈列服务告知单,各类项目申请表格均做到了在网上下载。

4、强化窗口管理。根据《黄山市政务服务中心最佳服务窗口及最美服务之星评比办法(试行)》规定,积极争创最佳服务窗口。按要求选派政治素质高、服务意识强、业务能力强、单位在编干部常驻窗口,认真执行首席代表制度,并做好委托授权工作。认真执行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遵守中心工作制度和工作上下班考勤纪律。

二、窗口工作考核自查情况

(一)窗口建设

1、人员到位。按照中心要求从优选派窗口工作人员进驻中心,工作人员为单位在编干部职工,常驻负责窗口工作,在窗口工作时间2年以上。在进行人员调整,均本着提高工作效率、服务水平以及窗口形象的角度,并及时与中心协调沟通。严格贯彻落实《黄山市 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履行AB岗制度和请销假制度。

2、窗口授权。根据落实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部署安排,市民政局权力清单应进中心项目共计6项,即(1)全市性、跨县(区)行政区域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2)市属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3)城镇内的街、路、巷、居民区、楼、广场和具有地名意义的单位、建筑物以及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审核转报;(4)全市性、跨县(区)行政区域社会团体的年度检查;(5)市属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度检查;(6)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其中全部授权项目4项,比重达到67%,部分授权项目2项,比重达到33%。

3、承诺时限。坚持1个服务项目为即办件,我局其他5个行政审批、其他权力项目对外承诺平均办理时限全部缩短到5个工作日内完成。

4、项目公开。我局认真落实政务中心关于窗口建设的各项要求,民政窗口准确提供项目“九公开”内容、规范陈列服务告知单和项目示范文本,在网上提供各类申请表格提供下载等。

5、制度落实。我局认真落实中心巡视制度、窗口队伍建设制度,窗口单位领导定期走访登记制度,对于中心的每一次反馈,局主要领导都亲自批示,分管领导根据批示要求约谈窗口工作人员。积极开展窗口标准化建设,认真落实效能建设八项制度、服务“标准化”建设要求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局主要领导全年多次召集相关负责人研究窗口标准化建设,要求窗口首席代表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把政务中心民政窗口建成“便民、快捷、高效、满意”的窗口。

(二)项目办件

1、项目入驻。按照“应进俱进”原则,经过会审后确定市民政局权力清单可进、服务项目应进中心项目共6项,全部进入黄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实现“一门受理、一门发证”的行政审批模式,实行“窗口式”集中办理,进入中心实际办理项目比重达到100%。

2、办件效率。除1个即办件外,其他5项平均办理时限均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提前办结率达到80%以上,按时办结率达到100%。

3、项目效率。经统计,我局即办件办件量占总办件量的95%,现场办结率达95%以上。除1个即办件外,其他5项平均办理时限均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比承诺时限提前1个工作日。

4、收费工作。我局无收费项目。

5、联审联办。我局是非牵头和联审联办窗口单位。

(三)单位管理

1、调研指导。局领导高度重视窗口工作,支持协助中心管理,积极配合中心开展标准化窗口建设活动,及时处理中心反映窗口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了局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局长办公会议每年研究窗口工作达到4次以上,主要领导走访窗口调研指导工作全年达4次以上,分管领导每月都至少到窗口调研指导2次,审批业务科室负责人经常性到窗口指导项目办件工作,每周都不少于1次。

2、项目清理。按省、市要求,积极开展项目清理,做好上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下访的承接和调整工作。一是取消和调整事项落实。已经对承办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筹备审批一律取消,我市暂无评烈审核。二是关于衔接落实。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下放行政权力事项承接落实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xx〕10号),要求各区县民政局对市民政局下放属地管理的行政权力事项3项权力事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的审批;市级 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及住所地在市辖区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审批),完成工作衔接,优化办理流程,提高运行效率,确保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落实到位。

3、归并行政审批职能。按省市要求,积极归并行政审批服务职能,审批职能整建制进驻中心;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与首席代表签订书面《行政审批服务授权委托书》,对窗口首席代表职权范围予以行政授权。授予首席代表现场能办理项目的受理决定权、现场审批权、登记发证权以及转递后台办理项目的审核权、分办权和督办权等权限。

4、联合审批。认真学习《关于推行基本建设联合审批服务制度的意见》,我局未被纳入联合审批范围。

5、协调反馈。20xx年,对于中心召集的会议和活动,我局均按时参加。对于中心的每一次反馈,局主要领导都亲自批示,分管领导根据批示要求约谈窗口工作人员。认真落实了窗口单位领导定期走访制度、首席代表制度、窗口办件反馈管理制度与单位内部有机衔接的办件运转制度。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民政局政务中心窗口标准化建设的意见》,不断推进民政窗口标准化建设,并及时报送。

(四)工作表现

1、首席代表表现。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配备窗口首席代表,窗口首席代表常驻中心,专职窗口工作,认真执行首席代表制度,履行首席代表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表率和骨干作用。

2、窗口表现。我局窗口工作人员认真遵守中心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出勤率达100%,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服务热情周到,能维护中心和窗口形象,近年来多次被评为优秀个人。按要求完成窗口信息采编数,未出现违规使用电脑的情况。

3、标准化建设。窗口工作人员及时规范登记“窗口服务台账”,及时在中心审批软件填录办件信息,未出现窗口虚假录入情况。按要求着装、亮证上岗,将党组织正式关系转到中心,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

4、规范办理。接受中心协调,做到及时为招商引资项目、代理代办项目等开辟“绿色通道”、“实施特事特办”。

(五)加分内容

1、评先评优。我局窗口工作人员吴利龙获得20xx年度第第三季度“最美服务之星”称号。

2、表扬奖励。《黄山市民政局多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黄山市政务大厅民政窗口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被安徽省民政厅网站表扬性宣传报道。

(六)扣分内容

20xx年,我局未发生扣分情形。

1、规范上岗。我局窗口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中心要求开展工作,工作时间规范、配证上岗、着装规范;窗口卫生整洁,物品、资料摆放整齐;无工作日无饮酒上岗情形,保持了良好窗口形象。

2、退回单位。我局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将热情服务贯穿于窗口工作中,树立了亲切、温暖、效能的窗口形象,未发生退回原单位情形。

3、有效投诉。认真践行“廉洁、规范、高效、满意”的服务承诺,我局窗口工作人员未发生被投诉情形。

4、一次告知。我局坚持机关效能《一次性告知制》,对服务对象需办理的有关事务或咨询的有关事项,按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一次性向服务对象告知规定的办事程序、申报材料、申报条件等要求的全部书面材料,受理项目均向服务对象进行一次性告知。

5、办件差错。未发生因工作失误造成办件资料遗失现象。

6、违规办理。未发生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设收费项目或搭车收费,擅自将项目撤出中心回原单位办理的情况。

7、对办事群众的咨询和缺件敷衍了事。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率,未发生对办事群众的咨询和缺件敷衍了事情形。

8、违反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和中心“十要十不准”规定。严格执行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和窗口工作人员“十要十不准”,无违法规定被巡查通报情况,无缺席中心举办活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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