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经济学复习笔记

2024-10-13

旅游经济学复习笔记(共4篇)

1.旅游经济学复习笔记 篇一

计量经济学复习笔记

CH1导论

1、计量经济学:

以经济理论和经济数据的事实为依据,运用数学、统计学的方法,通过建立数学模型来研究经济数量关系和规律的一门经济学科。研究主体是经济现象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

2、运用计量分析研究步骤:

模型设定——确定变量和数学关系式

估计参数——分析变量间具体的数量关系

模型检验——检验所得结论的可靠性

模型应用——做经济分析和经济预测

3、模型

变量:解释变量:表示被解释变量变动原因的变量,也称自变量,回归元。

被解释变量:表示分析研究的对象,变动结果的变量,也成应变量。

内生变量:其数值由模型所决定的变量,是模型求解的结果。

外生变量:其数值由模型意外决定的变量。

外生变量数值的变化能够影响内生变量的变化,而内生变量却不能反过来影响外生变量。

前定内生变量:过去时期的、滞后的或更大范围的内生变量,不受本模型研究范围的内生变量的影响,但能够影响我们所研究的本期的内生变量。

前定变量:前定内生变量和外生变量的总称。

数据:时间序列数据:按照时间先后排列的统计数据。

截面数据:发生在同一时间截面上的调查数据。

面板数据:

虚拟变量数据:表征政策,条件等,一般取0或1.4、估计

评价统计性质的标准

无偏:E(^β)=β

随机变量,变量的函数?

有效:最小方差性

一致:N趋近无穷时,β估计越来越接近真实值

5、检验

经济意义检验:所估计的模型与经济理论是否相等

统计推断检验:检验参数估计值是否抽样的偶然结果,是否显著

计量经济检验:是否符合计量经济方法的基本假定

预测检验:将模型预测的结果与经济运行的实际对比

CH2

CH3

线性回归模型

模型(假设)——估计参数——检验——拟合优度——预测

1、模型(线性)

(1)关于参数的线性

模型就变量而言是线性的;模型就参数而言是线性的。

Yi=β1+β2lnXi+ui

线性影响

随机影响

Yi=E(Yi|Xi)+ui

E(Yi|Xi)=f(Xi)=β1+β2lnXi

引入随机扰动项,(3)古典假设

A零均值假定

E(ui|Xi)=0

B同方差假定

Var(ui|Xi)=E(ui2)=σ2

C无自相关假定

Cov(ui,uj)=0

D随机扰动项与解释变量不相关假定

Cov(ui,Xi)=0

E正态性假定ui~N(0,σ2)

F无多重共线性假定Rank(X)=k2、估计

在古典假设下,经典框架,可以使用OLS

方法:OLS

寻找min

∑ei2

^β1ols

=

(Y均值)-^β2(X均值)

^β2ols

=

∑xiyi/∑xi23、性质

OLS回归线性质(数值性质)

(1)回归线通过样本均值

(X均值,Y均值)

(2)估计值^Yi的均值等于实际值Yi的均值

(3)剩余项ei的均值为0

(4)被解释变量估计值^Yi与剩余项ei不相关

Cov(^Yi,ei)=0

(5)解释变量Xi与剩余项ei不相关

Cov(ei,Xi)=0

在古典假设下,OLS的统计性质是BLUE统计

最佳线性无偏估计

4、检验

(1)Z

检验

Ho:β2=0

原假设

验证β2是否显著不为0

标准化:

Z=(^β2-β2)/SE(^β2)~N(0,1)

在方差已知,样本充分大用Z检验

拒绝域在两侧,跟临界值判断,是否β2显著不为0

(2)t

检验——回归系数的假设性检验

方差未知,用方差估计量代替

^σ2=∑ei2/(n-k)

重点记忆

t

=(^β2-β2)/^SE(^β2)~t(n-2)

拒绝域:|t|>=t2/a(n-2)

拒绝,认为对应解释变量对被解释变量有显著影响。

P值是尚不能拒绝原假设的最大显著水平。

(所以P越小,显著性越好)

P值>a

不拒绝

P值

拒绝

(3)F检验——回归方程显著性检验,检验整个模型

原假设Ho:β2=β3=β4=0

(多元,依次写下去)

F=[ESS/(k-1)]/[RSS/(n-k)]~F(k-1,n-k)

统计量F服从自由度为k-1和n-k的F分布

F>

Fa(k-1,n-k)

(说明F越大越好)

拒绝:说明回归方程显著,即列入模型的各个解释变量联合起来对被解释变量有显著影响一元回归下,F与t检验一致,且

F=t25、拟合优度检验

(1)可决系数(判定系数)R2=ESS/TSS=1-RSS/TSS

特点:

非负统计量,取值[0,1],样本观测值的函数,随机变量

对其解释:R2=0.95,表示拟合优度比较高,变量95%的变化可以用此模型解释,只有5%不准确

(2)修正的可决系数

adjusted

R2=1-(1-

R2)(n-1)/(n-k)

adjusted

R2取值[0,1]

计算出负值时,规定为0

k=1时,adjusted

R2=

R2

(3)F与可决系数

F=[(n-k)/(k-1)]*[

R2/

(1-R2)]

adjusted

R2,R2,F

都是随机变量

联系:a都是显著性检验的方法

b构成统计量都是用TSS=ESS+RSS

c二者等价,伴随可决系数和修正可决系数增加,F统计量不断增加

R2

=0时,F=0;R2=1时,F趋近无穷;

区别:a

F有明确分布,R2没有

b

F检验可在某显著水平下得出结论,可决系数是模糊判断

6、预测

平均值预测和个别值预测

A预测不仅存在抽样波动引起的误差,还要受随机扰动项的影响。个别值预测比平均值预测的方差大。

个别值预测区间也大于平均值预测区间。

B

对平均值和个别值预测区间都不是常数。

Xf趋近X均值,预测精度增加,预测区间最窄

C

预测区间和样本容量N有关,样本容量越大,预测误差方差越小,预测区间越窄。样本容量趋于无穷个别值的预测误差只决定于随机扰动项的方差。

CH4多重共线性

后果/原因——如何检验——如何修正

1、后果/原因

(1)完全/不完全多重共线

X3=X1+2X2

完全多重共线

参数无法估计

非满秩矩阵

不可逆

X3=X1+X2+u

不完全多重共线性

(2)无多重共线性

模型无多重共线性,解释变量间不存在完全或不完全的线性关系

X是满秩矩阵

可逆

Rank(X)=k

Rank(X’X)=k

从而X’X可逆(X’X)-1存在(3)多重共线原因

经济变量之间具有共同变化趋势

模型中包含滞后变量

使用截面数据建立模型

样本数据自身原因

(4)后果

存在多重共线性时,OLS估计式仍然是BLUE(最佳线性无偏估计)

不影响无偏性

(无偏性是重复抽样的特性)

不影响有效性

(是样本现象,与无多重共线性相比方差扩大,但采用OLS估计

后,方差仍最小)

不影响一致性

2、检验

(1)两两相关系数

(充分条件)

两两相关可以推出多重共线性

反过来不一定

系数比较高,则可认为存在着较严重的多重共线性

(2)直观判断

(综合判断法)

参数联合显著性很高(通过F检验)但个别重要解释变量存在异常,t不显著,或者β为负,与经济意义违背。F检验通过,t不通过,因为方差扩大了

F是由RSS计算得出的(3)方差扩大因子

VIFj=1/(1-Rj2)

方差与VIF正相关

VIF>10

严重多重共线

Rj2是多个解释变量辅助回归确定多重可决系数

(4)逐步回归(也是修正方法)

不会有计算,但要了解过程

针对多重共线性,没有什么特别好的修正方法,建模前要事先考虑,如果出现重要解释变量的多重共线性,可以考虑扩大样本容量

CH5

异方差

原因、后果——检验——修正(WLS)

异方差:被解释变量观测值的分散程度是随解释变量的变化而变化的。

Var(ui|Xi)=E(ui2)=σi2=σ2f(Xi)

1、原因后果

(1)

产生原因

A

模型设定误差

B

测量误差的变化

C

截面数据中总体各单位的差异

异方差性在截面数据中比在时间序列数据中可能更常出现,因为同一时点不同对象的差异,一般来说会大于同一对象不同时间的差异。

(2)

后果

A

参数的OLS估计仍然具有无偏性(无偏性仅依赖零均值假定,解释变量的非随机性)

B

参数OLS估计式的方差不再是最小的,影响有效性(方差会被低估,从而夸大t统计量,t,F检验失效,区间预测会受影响,不显著的也有可能变显著)

C

不满足有效性,则也会影响一致性

2、检验(要知道判断时原假设和备择假设;检验命题统计量;辅助回归函数形式;适用条件)

原假设:同方差

备择假设:异方差

(1)

图示:简单易操作,但判断比较粗糙

(2)

GQ:Goldfeld-Quanadt戈德菲尔德-夸特检验

A

大样本,除同方差假定不成立,其余假定要满足

B

对解释变量大小排序

C

去除中间C个观测值(样本的1/5-1/4),分成两个部分

D构造F统计量,两个部分残差平方和服从卡方分布,则

F=两部分残差平方和相除(大的除以小的)~F((n-c)/2-k,(n-c)/2-k)

F>临界值,拒绝原假设,则认为存在异方差

E

可判断是否存在异方差,不能确定是哪个变量引起

(3)

White

A

大样本,丧失较多自由度

B

做残差对常数项、解释变量、解释变量平方及其交叉乘积等所构成的辅助回归

^ei2

C

计算统计量nR2,n为样本容量,R2为辅助回归的可决系数

D

统计量服从卡方分布

nR2>卡方a(df)

拒绝原假设,表明模型存在异方差

E

不仅能够检验异方差,还能判断是哪个变量引起的异方差

(4)

Arch

A

用于大样本,只对时间序列检验

B

做OLS估计,求残差,并计算残差平方序列et2,et-12….做辅助回归et2~et-12…et-p2

C

计算辅助回归可决系数R2,统计量(n-p)

R2

p是ARCH过程的阶数

D

统计量服从卡方分布

(统计量就是”Obs*R-squared”所显示的数值)

(n-p)

R2>卡方a(p)

拒绝原假设,表明模型存在异方差

E

能判断是否存在异方差,但不能诊断是哪一个变量引起的(5)

Glejser

可以忽略。

要求大样本

3、修正

(1)

对模型

变换,取对数,但不能消除,只能减轻后果

(2)

WLS

(不考计算,主要掌握思想)

使残差平方和最小,在存在异方差时,方差越小的应约重视,确定回归线作用越大,反之同理。在拟合时应对较小的残差平方给予较大的权数,对较大的残差平方给予较小的权数。通常可取w=1/σi2

将权数与残差平方相乘后再求和

变换模型后剩余项u

=

ui/根号下f(Xi)

已是同方差

Var(u)=

σi2/f(Xi)=

σ2

CH6

自相关

原因/后果——检验(DW是唯一方法)——修正(从广义差分出发)

自相关:(序列相关)总体回归模型的随机误差项ui之间存在的相关关系。

Cov(ui,uj)不为0

自相关形式:

ut=put-1+vt

(-1

一阶线性自相关

1、原因

(从时间序列出发考虑)

经济系统的惯性

经济活动滞后效应

数据处理造成的相关

蛛网现象(某种商品的供给量受前一期价格影响而表现出的规律性)

模型设定偏误(虚假自相关,可以改变模型而消除)

2、后果

(1)违背古典假定,继续适用OLS估计参数,会产生严重后果,和异方差情形类似

(2)影响有效性,一致性;但不会影响无偏性。

(3)通常低估参数估计值的方差,t统计量被高估,夸大显著性,t检验失去意义。t、F、R2检验均不可靠,区间预测精度降低,置信区间不可靠。

3、检验

(DW是唯一方法)

(1)前提条件

A

解释变量X为非随机

B

随机误差项为一阶自回归形式

C

线性模型的解释变量中不包含之后的被解释变量

D

截距项不为零,只适用于有常数项的回归模型

E

数据序列无缺失项

(2)表达式

DW=∑

(et-et-1)2/∑et2

DW约=

2(1-^p)

|^p|<=1

所以

DW[0,4]

(3)判断

根据样本容量n,解释变量的数目k’(不含常数项)

查DW分布表,得到临界值dL,dU

0≦DW≦dL

正相关

dL

无法判断

dU

4-dU

无自相关

4-dU≦DW<4-dL

无法判断

4-dL≦DW≦4

负相关

模型中不存在滞后被解释变量,否则用得宾h检验

4、修正(广义差分)

(1)广义差分(p已知)

ut=put-1+vt

vt为白噪声,符合古典假定

vt=ut-put-1

所以△Yt=Yt-pYt-1

此时,模型中随机扰动项ut-put-1无自相关

(白噪声过程)

(2)p未知情况下,先估计p,在使用广义差分

A

科科伦-奥科特迭代法

^p=1-DW/2

利用残差et

辅助回归

et=^pet-1+vt

用第一次的估计p值进行广义差分,得到新的样本回归函数,继续辅助回归,直到两次估计的p值相差很小,或者回归所得DW统计量表明以无自相关为止。得到较高精度的估计p值后,再用广义差分对自相关修正效果较好。

B

得宾两步法

第一步:利用广义差分形式,做Yt对Yt-1、Xt、Xt-1的回归模型,用OLS估计参数,Yt-1对应的系数就是p的估计值。但是是有偏、一致的估计。

第二步:利用p的估计值,进行广义差分,再使用OLS对广义差分方程估计参数,得到无偏估计

CH7

分布滞后模型和自回归模型

分布滞后模型(仅用于时间序列)——自回归建立(数学:库伊克/经济:自适应预期、局部调整)——自回归模型估计

1、分布滞后模型(不含滞后被解释变量)

Yt=α+β0Xt+β1Xt-1+β2Xt-2+…+βsXt-s+ut

(1)

分类:有限分布滞后模型/无限分布滞后模型

(2)

乘数效应

短期乘数(即期乘数)β0

表示本期X变动一个单位对Y值的影响大小

延迟乘数(动态乘数)βi

(i=1,2…s)表示过去各时期X变动一个单位对Y值的影响大小

长期乘数(总分布乘数)∑βi

表示X变动一个单位时,包括滞后效应而形成的对Y值的总影响

Eg.问短期乘数是多少?就是问X本期的系数β0

(3)

估计(有限期滞后)

经验加权:对解释变量系数赋予一定权数,形成新的变量,再用OLS

Yt=α+β0Zt

+ut

常见类型

A递减滞后结构:远小近大,常见类型

B不变滞后结构:权数不变

C∧型滞后结构:两头小,中间大

特点:简单易行、少损失自由度、避免多重共线性干扰、参数估计一致性。设置权数主观性大。

通常多选几组权数分别估计,根据可决系数、F、t、估计标准差及DW值,选择最佳估计方程。

阿尔蒙法思想:为了消除共线性,用某种多项式来逼近滞后参数的变化结构,从而减少待估参数个数。

基本原理:在有限分布滞后模型滞后长度S已知的情况下,滞后项系数可以看成是相应滞后期i的函数。在以滞后期i为横轴,之后系数为纵轴的坐标系中,如果这些滞后系数落在一条光滑曲线上,或近似落在一条光滑曲线上,则可以由一个关于i的次数较低的m次多项式很好的逼近

阿尔蒙多项式变换

βi=α0+α1

i+α2

i2+…+αm

im

(i=0.1.2….s;

m远远

对所有βi进行变换,带回分布滞后模型,再仿照经验加权将模型改写:

Yt=α+α0

Z0t

+α1

Z

1t+α2

Z

2t+…+αm

Zmt+ut

ut满足古典假设,可以用OLS估计

m如果取得过大则达不到通过阿尔蒙多项式变换减少变量个数的目的。

特点:新模型中变量个数少于原分布滞后模型中的变量个数,自由度得到保证,一定程度上环节了多重共线性。

2、自回归模型建立——无限期滞后模型

(1)

库伊克变换

A

施加约束条件,假定滞后解释变量对被解释变量的影响随滞后期i的增加按几何衰减,即滞后系数的衰减服从某公比小于1的几何级数

βi=β0λi

长期乘数β0/(1-λ)

λ为待估参数,称作分布滞后衰减率;λ越接近0,衰减速度越快;1-λ为调整速度

B将βi带入无限分布滞后模型求Yt,再将Yt滞后一期求得Yt-1

C

Yt-1同时乘以λ,求得Yt-λYt-1,变换得库伊克模型:

Yt=α(1-λ)+

β0

Xt

+λYt-1+(ut-λ

ut-1)

Yt=α*+

β0*

Xt

+β1*

Yt-1+

ut*

(一阶自回归模型)

D优点:

模型结构简化;最大限度

保证自由度;解决滞后长度难以确定的问题;缓解多重共线性

E缺陷:

假定呈几何滞后结构,某些经济变量可能不适用;

库伊克随机扰动项ut*=

ut-λ

ut-1

很有可能造成自相关;(最严重的!)

将滞后一期被解释变量引入模型,不一定符合基本假设;

纯粹的数学运算结果,缺乏经济理论依据。

Eg.如果给你个模型,说是库伊克模型,根据这个提问,你要清楚:这是个无限分布滞后模型,还要知道一阶自回归与原模型的对应关系

(2)

自适应预期(解释变量)

A假定:经济活动主体会根据自己过去在做预期时犯错误的程度,来修正以后每一期的预期,即按照过去预测偏差的某一比例对当前期望修正,以适应新的经济环境

Xt*=

Xt-1*+

r(Xt

—Xt-1*)

=

rXt

+

(1—r)Xt-1*

B

ut*=

ut-(1—r)

ut-1

有可能产生自相关

(3)

局部调整(被解释变量)

A假定:被解释变量的实际变化仅仅是预期变化的一部分,即:

Yt—

Yt-1=δ(Yt*—

Yt-1)

δ为调整系数,代表调整速度;约接近1,表明调整到预期最佳水平速度越快

B

ut*=δ

ut

不存在自相关,可以使用OLS估计

(4)

对比

联系:库伊克、自适应预期、局部调整模型最终形式都是一阶自回归;

区别:1导出模型经济背景思想不同

库伊克:无限分布滞后模型的基础上根据库伊克几何分布滞后假定导出

自适应:由解释变量的自适应过程得到

局部调整:对被解释变量的局部调整得到

对应的自回归形式中,由于模型的形成机理不同,而随机误差项结构不同,对模型估计带来一定影响。

eg.如果模型分析有自相关,又是由局部调整模型引起的,则是由数据本身产生的;如果是库伊克或者自适应预期模型引起的,则会存在在模型变换中产生自相关的可能。

3、自回归模型的估计与检验

(1)

主要问题:

出现了随机解释变量Yt-1,而Yt-1可能与随机扰动项相关;随机扰动项可能自相关。

如果直接用OLS,估计结果是有偏的,不是一致的。

(2)解决方法:

A消除滞后一期被解释变量与随机扰动项的相关性(工具变量法);

B检验是否存在自相关(德宾h检验法)。

(3)估计——工具变量法:

进行参数估计的过程中选择适当的工具变量,代替回归模型中同随机扰动项存在相关性的解释变量。

满足条件:

与所代替的解释变量高度相关;与随机扰动项不相关;与其他解释变量不相关,以免多重共线。

(4)检验——德宾h检验法

A

不能再使用DW法(其不适合方程含有滞后的被解释变量)

B记忆h统计量公式:193页

Var(^β1*)表示滞后一期被解释变量的回归系数估计方差,s.e平方就可得到数值

C

假设:p=0时,h统计量服从正态分布,(原假设:无自相关)

对比临界值hα/2,若|h|>

hα/2,拒绝原假设,说明自回归模型存在一阶自相关

D使用条件:针对大样本;可以适用任意阶的自回归模型

CH11

联立方程组模型

建立——识别——估计

1、概念及模型

(1)

联立方程模型:用若干个相互关联的单一方程,同时去表示一个经济系统中经济变量相互联立依存性的模型,即用一个联立方程组去表现多个变量间互为因果的联立关系。

(2)

变量类型

A内生变量:变量时由模型体现的经济系统本身所决定的,随机变量。

B外生变量:在模型体现的经济系统之外给定的,非随机变量。

C前定变量:模型中滞后内生变量或更大范围的内生变量和外生变量统称。

D:区别

单一方程中:前定变量一般作为解释变量;内生变量作为被解释变量。

联立方程模型中:内生变量既可以做被解释变量,又可以做解释变量。

(3)

模型形式

A结构模型:根据经济行为理论或经济活动规律,描述经济变量之间现实的经济结构关系的模型。表现变量间直接的经济联系,将某内生变量直接表示为内生变量和前定变量的函数。

BY+TX=U

B简化模型:每个内生变量都只被表示成前定变量及随机扰动项函数的联立方程组模型。在简化模型中的每个方程右端不再出现内生变量。

(可以直接做预测)

Y=TX+V

C特点和区别

结构:方程右端可能有内生变量;明确的经济意义;具有偏倚性不能直接OLS;不能直接用结够模型预测。

简化:右端不再出现内生变量,只有前定变量作为解释变量;前定变量与随机误差项不相关;参数反映前定变量对内生变量的直接影响与间接影响,表现了影响乘数;可以直接进行预测。

2、识别

(1)

类型:不可识别;恰好识别;过度识别。

不可识别:某个结构方程包含所有的变量,则一定不可以识别(0系数限制)

统计形式不唯一,不可识别

不能求出简化模型的参数,不可识别

每个方程都可以识别,联立方程模型才可以识别,不包含固定方程如:Y=I+C+G

(2)

识别方法

阶条件(必要条件)

秩条件(充要条件)

两种方法结合使用——模型识别一般步骤:

定义:

K、M:模型中前定、内生变量的个数;k、m:某方程中前定、内生变量个数;

A

先用阶条件判别,如果不可识别则可做结论

判别:K-k

则不可识别

B

若判别K-k≥m-1

则说明可以识别(因为阶条件是必要条件,有可能不满足),继续用充要条件——秩条件识别

C

系数矩阵rank(A)不=M-1

或|A|=0

则不可识别,可直接做结论

D

rank(A)=M-1

则说明可以识别,再使用阶条件判别

K-k=m-1

说明模型恰好识别

K-k>m-1

说明模型过度识别

模型估计

(1)

递归模型:OLS

(2)

恰好识别方程:ILS(间接最小二乘)

A思想:先用OLS估计简化型参数,再利用简化方程和结构方程关系求解结构型参数。

(单一方程估计法,对每个方程参数逐一估计)

B

统计性质:简化型参数是一致估计

小样本时,结构型参数的估计量是有偏的(渐进无偏);

大样本时,结构型参数的估计量是一致性(渐进有效);

C

假定:结构型模型恰好识别;每个方程满足基本假定;简化模型中不存在多重共线性。

(3)

恰好、过度识别方程:TSLS(两阶段最小二乘)

A思想:用OLS估计简化方程参数,用估计值替代结构方程中作为解释变量的内生变量,再用OLS估计结构方程参数。(单一方程估计法,对每个方程参数逐一估计)

B

统计性质:简化型参数是一致估计

小样本时,TSLS的估计量是有偏的(渐进无偏);

大样本时,TSLS的估计量是一致性(渐进有效);

C假定:结构方程可以识别;随机误差项满足基本假定;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与随机误差项不相关;样本容量足够大;第一段可决系数低的话,说明很大程度受随机分量决定,TSLS估计将无意义。

(4)

系统估计法

从参数估计统计性质上优于单一方程估计法;从方法复杂性和可操作性看,要麻烦。

2.宪法复习笔记 篇二

绪论

一、研究对象

(一)苏联学者观点

1.维辛斯基为代表,认为苏维埃社会主义国家法研究苏联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制度,研究苏联公民的权利和公民对国家和社会负担的义务,研究苏维埃国家、苏维埃社会、国家和社会制度的功能以及它们从产生时起发展的全过程。

2.克拉夫楚克为代表,认为宪法学是研究国家法规范和国家法关系的法律科学。

(二)本书作者观点

宪法学的研究对象有三:

1.宪法,亦即各种形式的宪法规范;

2.宪法现象,指由宪法引起的各种社会关系和社会现象,包括与宪法有关的人的行为、心理和观念,通过宪法的规范作用所建立起来的机关和制度以及这些机关、制度等根据宪法规定运行的状况等;

3.宪法和宪法现象的发展规律。

二、研究范围

包括现在的宪法,也包括过去的宪法;既包括本国的宪法,也包括外国的宪法;既包括条文的宪法,也包括现实的宪法;既包括宪法典本身,也包括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和宪法判例等等。

三、历史发展(在西方)

(一)萌芽时期 1.政体问题(1)柏拉图

划分政体的两个标志: A.执政人数的多少; B.执政者是否依法行使权力;

将政体划分为: A.君主政体与暴君政体 B.贵族政体与财阀政体 C.共和政体与暴民政体

(2)亚里士多德

划分政体的两个标志:

A.国家最高统治权执行者人数的多少;

B.统治者实行统治的目的是否存在”照顾全邦共同的利益”

将政体划分为:

A.正宗政体---包括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和共和政体; B.变态政体---包括僭(jian,四声)主政体,寡头政体和平民政体

任何一种政体都由议事机能、行政机能和审判机能三个要素构成。(三机能说,三权分立的源头)

(3)西塞罗(4)让·博丹

国家主权属于一人的为君主制,国家主权属于少数人的为贵族制,国家主权属于多数人或全体公民的则是民主制。

2.法治问题

(1)亚里士多德认为,法治应包含两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要

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本身制定得良好的法律;

(2)中世纪末期英国著名法官科克在其任内,曾力主排斥国王

对司法权的干预,确立了对后世宪法发展有巨大意义的“法的统治”原则,强调国王必须服从神和法律,而国会则必须服从普通法;

3.关于基本法法的问题

(1)亚里士多德讲法律分为基本法与非基本法;

(2)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把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两部分 4.国家主权问题

博丹是历史上第一个系统论述国家主权学说的思想家。

(二)创立时期(资本主义形成到19世纪末)

1.关于“天赋人权”的问题

(1)荷兰的胡果·格老秀斯是西方近代资产阶级思想家中第一

个较为系统地论述自然法理论的思想家;

(2)英国的托马斯·霍布斯,是近代自然法学派的奠基人,第一次提出了近代意义上的平等观,认为人在自然状态下的权利是平等的;

(3)英国的约翰·洛克认定在自然状态下每个人都享有普遍的天赋权利,即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

2.关于“社会契约”问题

社会契约论是天赋人权的逻辑发展,其基本精神为:自然状态下的人们在自然法的指引下,在自由、平等的基础上通过协议建立国家,制定宪法和法律,从而得到一种确定的秩序以保护自己的天赋权利。

3.关于“人民主权”问题。

卢梭提出人民主权思想,具有彻底的革命性意义; 4.关于“分权”思想

从亚里士多德的政体“三机能说”、波利比阿的“混合政体说”,到由洛克首创、孟德斯鸠加以完成的近代“三权分立”学说,分权思想得以确立。它将国家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个部分,分别由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独立行使,这三个国家机关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保持相互牵制与互相平衡的关系。5.关于“政治法(基本法)”问题。

(1)美国的汉密尔顿和麦迪逊的宪法学理论被认为是奠定了美

国近现代宪法学的理论基础。

(2)在德国,叶林涅克将公民个人地位依各种“地位”作出了

著名的分类;

(3)在法国,埃斯曼是法国现代宪法学的创始人;(4)在英国,戴雪的《宪法研究导论》;

(三)发展时期(20世纪以来)

宪法发展呈现出多样而丰富的特点。1.在德国:(1)围绕宪法本质问题,出现了纯粹法学和政治宪法学学派;(2)在宪法学基本原理方面,出现了规范主义宪法观,决断主

义宪法观和综合过程论宪法观。

综合过程宪法观的理论依据主要是宪法规范与社会现实的矛盾和冲突,这一学派主张从宏观上把握宪法运行的实际过程,综合分析和研究宪法规范背后历史的、社会的、文化的、政治的各种社会现实,全面考察宪法的运行。(在宪法学说史上有重要意义)

2.在法国,狄骥和马尔佩是20世纪前期最为著名的法学家。以埃斯曼为代表的传统法学已经瓦解。产生的新的原则是:统治者并无主观的权利,但具有为满足公众需要组织公共服务的权力。它的行为只是为了这一目的才具有约束力和法律价值等。

3.在英国,詹宁斯为代表人物,其书《法与宪法》以坚持、补充、批判戴雪的思想展开。

4.在美国,20世纪70年代,围绕宪法解释的基础问题,学术界形成了解释派和非解释派。

5.在日本,美浓部达吉和佐佐木惣为代表的民主主义宪法学的形成,和与之对立的以穗积八束、上杉慎吉为代表的保守宪法学理论。二战后的日本宪法学强调“作为社会科学的宪法学”,强调比较宪法学的必要性,重视“宪法解释学的实践性”;

(四)中国宪法学的历程

1.萌芽时期(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

1893年郑观应在《盛世危言》中首次要求清廷“立宪法”、“开议院”,实行立宪政治; 2.形成时期(1911到1930年)

穆荪编《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孙中山提出五权宪法思想 3.发展时期(1930年至1949年)

这一时期宪法学发展最具特色的是宪法学专题研究的开展和新民主主义宪法理论的产生。4.新中国宪法学时期

第一章 宪法的概念

一、定义

法律是集中表现统治阶级建立民主制国家的意志和利益的国家根本法。

二、特征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宪法的根本地位取决于:

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2.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

3.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二)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三)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三、本质

(一)各种学说

1.神的意志论

把宪法的本质直接或间接地归结为神或上帝的意志,认为宪法是神或上帝意志的反映或体现。2.全民意志论

将宪法的本质归结为宪法体现或反映全体人民的意志。3.阶级意志论

指宪法的本质在意反映阶级意志、体现阶级利益。

(二)本质

它是一国统治阶级在建立民主国家制过程中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

四、宪法的分类

(一)资产阶级学者传统的宪法分类

1.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1787年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是世界历史上第一部成文宪法。2.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

刚性宪法: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不同于一般法律的宪法。柔性宪法:制定、年供需不同于一般法律的宪法。3.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

(二)马克思主义学者的宪法分类

资本主义宪法和社会主义宪法

(三)其他分类

1. 原生宪法与派生宪法

原生宪法是指直接产生于本国宪政运动、或说根植于本国具体历史条件,其内容大多具有本源性和首创性的宪法。

派生宪法是指从外国移植或模仿,其内容大多具有集成和借鉴性的宪法。

2. 纲领性宪法、确认性宪法和中立性宪法

3. 政治自由主义宪法、君主立宪主义宪法、社会改良主义宪法和独立民族主义宪法 4. 规范性宪法、名义性宪法和语义性宪法

第二章 宪法的历史发展

一、概说

近代意义的宪法是伴随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出现,并在美国独立战争和法国大革命中得到冶(ye,第三声)炼和洗礼,从而在内容和形式上逐渐成形的一种新的法律现象。这就是由法国《人权宣言》所揭示,由1787年美国宪法所代表的国家根本法。

二、近代意义宪法的产生

英国是近代宪法产生的摇篮,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法国宪法是欧洲大陆最先产生的成文宪法。

(一)英国宪法的产生

1.1689年《权利法案》,1701年《王位继承法》; 2.英国宪法产生的特点:

(1)表现为不成文宪法;

(2)革命的不彻底性和妥协性致使王权及其所代表的制度外壳被保留下来;

(3)旧法如《大宪章》成为新宪法的组成部分;

(4)英国宪法不具有根本法的形式特征;

(二)美国宪法的产生

1776年7月4日发表《独立宣言》;

1779年11月15日大陆会议通过《联邦条例》; 1789年美国宪法生效,其由一个序言和7条正文构成;

1791年通过一个由10条宪法修正案组成的《权利法案》,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

(三)法国宪法的产生

1789年的《人权宣言》

(四)宪法产生的条件

1.比较发达的商品经济是近代意义宪法产生的经济条件; 商品经济的发展必然会产生自由平等观念。

2.比较发达的民主政治是近代意义宪法产生的政治条件; 3.民主的、大众的和科学的文化是宪法产生的思想文化条件;(1)近代资产阶级的文化革命对近代宪法的产生起到直接的促

进作用;

(2)近代资本主义文化为宪法的产生提供了理论和技术条件;

三、宪法的发展

近代宪法和现代宪法,大致可以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为界限进行划分。

(一)英国

这一时期宪法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责任内阁制逐步形成; 2.议会至上的宪法原则确立; 3.政党制开始兴起;

(二)美国

1879年通过10条修正案,内容都涉及公民权利,被称为《权利法案》; 迄今为止一共有27条宪法修正案。联邦最高法院的宪法解释以及正当、总统和国会所创立的宪法惯例,对美国宪法发展也起着重要作用。

(三)法国

四、现代宪法

(一)产生

1.1919年的德国魏玛宪法和1918年苏俄宪法的颁布,标志着现代宪法的产生。2.魏玛宪法的意义

(1)通过对私有财产权的限制,使现代宪法中的自由主义精神受到抑制,社会公共福利受到重视和倡导;

(2)社会权利受到一定限制,行政权力扩大的趋势被宪法认同;

(3)宪法赋予国家广泛干预社会经济和文化的权力,所谓管的越少的政府就是越好的政府的观念已趋于过时;

(二)发展、1.以二战结束为标志分为两个阶段 2.罗斯福新政与美国现代宪法 新政对美国宪法的影响:

(1)总统的行政权进一步扩大;(2)联邦中央的权利得到强化;(3)政府广泛干涉社会经济事务;

(三)宪法的发展趋势

1.国家权利日渐扩张,国家权力配置格局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改变(1)行政权的扩张成为一种世界性趋势;

(2)国家权力日益向中央集中,中央集权的趋势日益明显; 2.宪法越来越重视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

(1)公民基本权利范围的扩大首先表现为宪法对经济和文化权

利的规定,这是对以往宪法之规定政治权利和自由权的发展;(2)其次表现为宪法对社会权利的规定;(3)第三表现为对环境权的规定;(4)第四表现为宪法强调权利的保障;

3.宪法保障得以加强,建立专门的宪法监督机关成为一种潮流 1920年奥地利在欧洲率先设立宪法法院,成为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欧洲版本,随后法国也设立了宪法委员会。

4.宪法发展的国际化趋势进一步扩大

五、旧中国的宪法

旧中国曾经有过的三种宪法是:从晚清皇帝、北洋军阀政府一直到国民党政府所指定的宪法,中华民族资产阶级所向往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宪法,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共和国宪法。

六、新中国的宪法

(一)《中华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1.《共同纲领》具有明显的过渡性和临时性

2.《共同纲领》的贯彻实施,不但巩固和发展了人民民主专政,还恢复了长期被破坏的国民经济。

(二)1954年宪法

1.是《共同纲领》的继承和发展,在新中国宪法史上闪耀着光辉; 2.以人民民主原则为指导,并较完整地规定好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三)1975年宪法

存在着严重的“左”倾错误和缺陷,表现在:

(1)把“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基本路线作为指导思想;(2)在国家机构的性质和制度设置上存在许多极“左”规定;(3)在对公民权利义务的规定方面,1975年宪法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合并,并将义务写在权利之前;

(4)从宪法典的篇幅上看,总条文仅有30条;

(四)1978年宪法

越来越适应不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需要;

(五)1982年宪法

1.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全体决议,表决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同日,由大会主席团公布实施;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3.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第18条到第31条宪法修正案; 第三章 宪法的制定

一、宪法制定权

(一)概念

宪法制定权是制宪主体按照一定原则创造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的一种权力。

(二)基本特征

1.制宪权的正当性

2.制宪权是阶级性与公共性的统一 3.制宪权的统一性 4.制宪权的自律性

二、宪法制定机关

(一)制宪权主体

国民成为制宪权主体是现代宪法发展的基本特点,这表明政治社会中国民的宪法地位。

(二)制宪机关

行使制宪权的议会或代表机关一般是由国民经过选举而产生的;

(三)制定程序

1.制宪机关的设立 2.宪法草案的提出 3.宪法草案的通过 4.公布

第四章 宪法的基本原则

一、概念

人们在制定和实施宪法过程中必须遵守的最基本的准则,是贯穿立宪和行宪的基本精神。

二、基本特征

(一)普遍性

(二)特殊性

(三)最高性

(四)抽象性

(五)稳定性

三、作用

(一)宏观指导作用

(二)整合和协调作用

(三)补充作用

四、内容(四大原则)

(一)人民主权原则

1.人民主权原则的提出(1)近代意义的主权观念为法国古典法学家让·博丹首创;(2)卢梭则进一步发展了资产阶级主权理论,系统阐述了人民

主权学说;

2.含义

人民主权是指国家中的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3.在宪法中的体现

(1)明确规定人民主权原则

(2)通过规定人民形式国家权力的形式来保障人民主权

A.间接的代议制形式 B.直接的形式(全民公决)

(3)通过规定公民的广泛权利和自由来体现人民主权

(二)基本人权原则

1.人权理论的含义

人权是指作为一个人所应该享有的权利,是一个人为满足其生存和发展需要而应当享有的权利。生命、健康、自由或财产 2.在宪法中的体现

(1)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出的人权口号和天赋人权学说,成为资产阶级革命的有力武器;

(2)最早将资产阶级人权理论规范化的是被马克思誉为世界历

史上第一个人权宣言的美国《独立宣言》;

(3)1791年美国宪法的10条修正案(权利法案)和1791年法

国宪法最早确认基本人权原则的资产阶级宪法;

(4)体现形式:

A.既明确规定基本人权原则,又以公民基本权利的形式规

定基本人权的具体内容;

B.并不明文规定基本人权原则,只是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

C.原则上确认基本人权,但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却规定较少;

(三)权力制约原则

1.概念

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2.发展

(1)洛克、孟德斯鸠和汉密尔顿等为代表的分权学说和依杰弗

逊为代表的民主共和主义;洛克是近代分权学说的倡导者。

(2)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亘古不变的一条经

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

3.在各国宪法中的体现(1)美国式

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相互制约。

(2)英国式

以议会为中心的责任内阁制,特点在于立法权胜过行政权,下议院胜过上议院;

(3)法国式

把分权与制衡的权力重心由立法转移到行政,并建立半总统半议会制的体制;

(4)社会主义国家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四)法治原则

1.含义

统治阶级按照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管理的一种治国理论、制度体系和运行状态。2.在各国宪法中的体现

(1)宪法中一般包括的内容

A.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 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C.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权利和自由; D.各国家机关的职权由宪法和法律授予,其权力必须依法行使; E.司法独立

(2)体现方式

A.在宪法序言中或宪法条文中明确宣布为法治国家; B.虽不直接运用法治一词,但其他文字或有关内容却清楚的表明该宪法以法治为基本原则;

第五章 宪法渊源、宪法形式与宪法结构

一、宪法渊源与宪法形式的概念

宪法渊源是宪法的来源,或宪法产生的原因或途径,而宪法形式则是宪法的外在表现形式。

二、宪法渊源与宪法形式的分类

(一)宪法渊源 宪法渊源是能够影响宪法产生和变动的要素。1.制宪和修宪活动

2.国家机关的决定、决策或阐释; 3.违宪审查机关的判决和宪法解释; 4.国家和有关社会组织的政策; 5.政治惯例(宪法惯例); 6.道德规范、正义观念、宗教规则 7.政治学说与宪法学说 8.国际法和外国宪法

(二)宪法形式

1.成文宪法典 2.宪法性法律 3.宪法惯例 4.宪法判例 5.宪法解释

6.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

(三)我国

1.宪法渊源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制宪、修宪、释宪与违宪审查(2)其他国家机关的政策、决定(3)执政党的大政方针(4)政治惯例

(5)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及其在中国的发展以及宪法学说;(6)国际法和外国宪法; 2.宪法形式(1)成文宪法典(2)宪法性法律(3)宪法惯例(4)宪法解释

(5)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

三、成文宪法的结构

(一)概述

从整体上来看,成文宪法的结构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为成文宪法的内容结构,即各种性质不同的宪法规范的排列次序;二为成文宪法的形式结构,亦即成文宪法的体例; 1.内容结构

一般来说,一国宪法主要包括宪法宣言、宪法原则和宪法政策、国家机构、公民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技术性事项等内容。2.形式结构

我国的宪法均设章,兼有节、条、款。

(二)序言

1.目的性序言

仅陈述制宪的目的。(如美国和德国宪法)2.原则性序言

主要表述宪法的基本原则(如法国和斯里兰卡宪法)3.纲领性序言(多为第三世界国家的宪法,如我国)4.综合性序言(如南斯拉夫,较为少见)

(三)正文 第六章 宪法规范

一、概念

宪法规范是指调整国家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的各种规范的总和。

二、特点

(一)政治性

(二)组织性与限制性

组织性主要表现为授权性规范,它构成确定国家机构活动的宪法基础;

(三)最高性

保障宪法地位最高性的措施: 1.实行严格而复杂的宪法修改程序; 2.建立权力分立与监督机制; 3.健全违宪审查制度;

4.加强社会成员宪法意识的培养; 5.推进宪法解释权的积极运用;

(四)稳定性与适应性

(五)制裁性

从本质上讲,宪法制裁虽然有着不同于其他制裁方式的社会影响力,但其与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一样,也具有内在的制裁结构和形式。宪法制裁包括积极制裁、消极制裁。公民对政治过程的监督是宪法制裁的重要表现形式,构成宪法特有的制裁模式。

(六)原则性

(七)历史性与概括性

三、种类

(一)确认性规范

确认性规范是对已经存在的事实的认定。

(二)权利性规范

权利性规范是指赋予特定主体以主体资格,使之享有特定权利的宪法规范。

(三)义务性规范

指宪法规定特定主体必须为或不为某种行为,否则应承担宪法上的不良法律后果的规范。

(四)程序性规范

具体规定宪法制度运行过程的步骤、阶段等规范,主要涉及国家机关活动程序方面的内容。

四、效力

(一)概念

宪法规范的效力是宪法规范对相关社会关系所产生的拘束作用。

(二)效力基础

1.宪法的法律效力 2.宪政的内在要求

(三)基本内容

1.国家权力的依法行使; 2.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

五、变动

(一)正常变动

1.宪法修改 2.宪法解释 3.基于规范体系的变化而出现的变动

(二)非正常变动

1.宪法破坏 2.宪法废除 3.宪法侵害 4.宪法停止

第七章 宪法关系

一、概念

也成为宪政法律关系,是指按照一定的宪法规范,在宪法主体之间产生的,以宪法上的权利和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政治关系。

二、特征

(一)宪法关系是特定社会民主政治关系的法律模式,同时对政治关系产生特定的影响;

(二)宪法关系是近代社会法制体系中最为基本的法律关系;

(三)宪法关系以宪法规范为调整依据,是宪法规范的具体化和现实化;

(四)宪法关系既是宪法主体之间的静态宪法联系,也是宪法主体之间权利义务互动的方式;

(五)宪法关系既是宪法主体之间的事实关系,也是宪法主体之间的价值关系;

三、主体

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是宪政社会中最基本和最核心的政治关系,其他主体的关系都是从公民与国家关系之中派生出来的,特别是其他主体所承担的权利义务都是从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中派生出来的。

(一)公民 1.政治关系的历史变革是公民成为宪法关系主体的前提; 2.公民是宪法关系中最为活跃的主体因素; 表现在:(1)平等性(2)自由性(3)主动性

(二)国家

1.国家的历史演变是其成为宪法关系主体的重要条件; 2.国家在宪法关系中的存在方式 能够成为宪法关系主体的国家的特征:(1)法定性;

(2)宪法赋予国家对社会及其成员以政治强制力;(3)国家机关是国家在宪法关系中的主要存在形式;

(三)其他主体

1.国家机关 2.民族 3.政党 4.利益集团

四、内容

宪法关系的内容白皙爱你为宪法关系各主体之间针对某一特定客体,依宪法规范而确立的宪法上的权利和义务,其核心是依据宪法而形成的公民与国家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权力关系是宪法关系的基本内核

1.权利-权力关系决定了宪法关系的性质 2.权利-权力关系决定了宪法关系的基本结构形式 3.权利-权力关系是宪法关系各主体法律地位的体现 4.权利与权力的冲突和妥协是宪法关系运作的基本形式 5.权利与权力的互动关系推动宪法关系的发展

(二)公民权利制约国家权力是宪法关系的基本精神

1.权利制约权力是人民的主权者地位决定的 2.权利制约权力的基本途径和方式

在完善的宪法关系中,公民权利主要从国家权力的来源、行使方式和后果等方面对其进行制约和监督。

(三)国家权力的互相制约是权利制约权力的重要补充

(四)权力制约权利----宪法关系的另一项内容

五、客体

一、概念

指宪法关系各主体的宪法权利和宪法权力所指向的对象,是宪法权利和宪法权力得以实现的媒介。

二、宪法权利行为

指公民等宪法关系主体依法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利的作为或不作为。

三、宪法权力行为

是指国家及其机关依法行使宪法授予的权力的行为

四、违宪行为 第八章 宪法的价值与作用

一、宪法价值应包括的含义

(一)宪法在实施过程中能够保护和促进哪些社会价值

(二)宪法本身所具有的价值因素

(三)宪法所包含的价值评价标准

二、基本价值

(一)人民主权

1.宪法确认主权和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宪法将人民主权外化和个体化为公民权利;

3.宪法构建起一定社会的宪政制度、民主机制及其运行模式; 4.宪法从较低层次向较高层次发展;

(二)宪政秩序

(三)社会发展

(四)社会正义

三、民主和人权是宪法最核心的价值追求

(一)人权和民主是宪政社会区别于专制社会、宪法区别于前立宪社会各种法律的本质特征;

(二)宪法其他各项价值的实现必须以人权、民主为基础;

(三)宪法以人权和民主为最终归宿

四、宪法的作用

(一)概念

是指宪法规范通过调整宪法关系主体的行为从而最终对社会关系产生的影响。

(二)特点

1.宪法的作用在本质上是统治阶级根本意志的现实化 2.宪法的作用对象是宪法关系主体的行为和社会关系

3.宪法对宪法关系主体和社会政治关系可能产生的积极作用,也可能产生消极作用(是否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4.宪法作用的全面发挥有赖于一定的社会条件

(三)内容

1.规范作用

宪法非公民权利行为的规范主要是保护性的,对国家权力行为的规范主要是限制性的。(1)指引作用

宪法或宪法性法律对公民、国家等主体的行为起到导向、引路的作用;

(2)评价作用

宪法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和尺度,具有判断、衡量人们行为的作用;

(3)预测作用

指根据宪法或宪法性法律的规定,人们可以预知或估计到其他人将如何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

2.社会作用(1)对政治关系

A.宪法是构建一国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及其构成要素的根本依据;

B.宪法是确认和保障一国民主制度的根本依据; C.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政治关系必须以国家法制为基础进行运作和发展;

(2)对经济关系

A.宪法根据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确定一定社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从而决定一国经济关系的基本性质;

B.宪法以一定方式确认或确定适合于经济发展的经济体制;

C.宪法可以规定促进经济长期、稳定发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措施;

(3)对社会文化关系

第九章 宪法观念与宪法文化

一、宪法观念(先于宪法规范而出现)

(一)特征

1.宪法观念同宪法规范或现实宪法相比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2.宪法观念是普遍性和民族性的统一;

3.宪法观念直接接受哲学、政治和宗教思想的影响

(二)种类

1.以时间为标准,可划分为古代宪法观念、近代宪法观念和现代宪法观念;

2.以宪法观念主体的不同为标准,可分为个体宪法观念、阶层宪法观念和社会宪法观念

3.以宪法包含的内容不同为标准,可分为整体宪法观念和具体宪法观念;

4.以主体对宪法认识程度的不同为标准,可分为大众宪法观念和深层宪法观念;

5.以宪法历史类型的不同为标准,可分为社会主义宪法观念和资本主义宪法观念

(三)宪法观念的历史发展

1.宪法观念的哲学化时期 2.宪法观念的神学化时期 3.宪法观念的理性化时期 4.宪法观念的多元化时期

二、宪法文化

(一)基本特征

1.宪法文化体现以权利—权力结构为基础的精神,权利是其出发点; 2.宪法文化以宪政为核心内容; 3.宪法文化既具民族性又具普遍性;

(二)类型

1.宪法文化的表现形式为标准,分为不成文宪法文化和成文宪法文化;

2.以社会发展的不同情况为标准,分为内源发展型宪法文化、派生发展型宪法文化和超越发展型宪法文化;

第十章 宪法与宪政

一、宪政概念

宪政是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政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

二、基本内涵

是用宪法这一根本大法的形式把已经取得的民主事实确认下来,用法治的精神发展和完善这种民主事实,以此保障公民权利。

(一)宪政与民主政治----民主政治是宪政的内容和基础

(二)宪政与法治----手段与结果

(三)宪政与人权----人权是目的

三、特征

(一)宪法的实施是建立宪政的基本途径

(二)建立有限政府是宪政的基本精神

(三)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是宪政的集中体现

四、与宪法的关系

(一)联系

宪法是宪政的前提,宪政是宪法的生命。宪法指导宪政时间,宪政实践完善宪法。宪法与宪政的关系是理论与实践的辩证关系。

(二)区别

1.从外在状体角度看,宪法一般是静态的文书形式;宪政则指动态的立宪政治;、2.宪法是一种规范形态,宪政是一种实践形态;

3.宪法追求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之间关系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律化;宪政追求宪法确认民主事实,用法制发展民主事实,最终保障公民权利;

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政

(一)当代中国宪政建设的指导思想

当代中国宪政建设的指导思想是邓小平民主与法治思想、党的依法治国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主张。

(二)宪政建设的条件

1.限制权力经济,发展权利经济,为宪政建设提供赖以发展的经济条件;

2.正确处理执政党和领导人的个人意志和宪法的关系,建立合理的“权利---权力”结构,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为宪政建设提供赖以发展的政治条件; 3.批判继承传统文化,吸收外来法文化的精华,为宪政建设提供赖以发展的思想文化条件;

4.制定科学完备的宪法,健全法律体系,为宪政建设提供赖以发展的自身条件;

(三)我国宪政建设的模式

在我国,宪法是舶来品,宪政建设缺乏先天的内生因素,宪政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国家或政府推动的,是在一种明确目标的指引下,通过国家或政府的力量来组织实施的。所以,国家或政府在宪政建设中起着一种特别突出的、关键的和能动的主导作用,扮演着宪政建设“领导者”的角色。这是一种政府推动型的宪政建设模式。

利弊及解决途径:如果希望在一个较短的历史时期内实现宪政理想,转变根深蒂固的陈旧观念,单靠民间社会自生自发产生宪政观念和宪政实践是不可能的。在这种情势下,政府主导型的宪政建设模式具有其合理性。然而,宪政包含民主、法治和人权三个至关重要的要素。民主意味着,我国的主人是人民,人民必须能够切实有效的参与政治,尽管在转型期政府主导是必要的,但这绝不表明人民或公民在宪政建设过程中无所事事或无所适从。培养公民的民主参与意识主要不是通过普法教育实现的,而是主要通过现实的政治参与才能实现的。法治以为这政府权力需要受到严格限制,而政府推动型的宪政模式恰恰突出强调了政府的积极作用,忽略了政府的消极作用。

第十一章 国家性质

一、概念

政治学上的国家概念一般以特定政治哲学为其思想基础,以特定政治现象和制度为其语义北京,它注重揭示国家的政治属性;而宪法学上的国家概念往往以特定法律哲学为其思想基础,以特定宪法现象和制度为其语义背景,它着力反映的是特定的宪法规范和宪法制度。

国家概念:国家时由主权、土地、人民、政权所构成的社会共同体。国家性质的概念:是对客观宪法规范和宪法制度的总结,表现着特定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制度的基本特征,反映着特定国家所实行的社会制度的根本属性。

二、国家性质的决定性因素

(一)社会各阶级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直接体现和决定着国家性质;

(二)社会经济基础是国家性质根本的决定因素;

(三)社会文化制度也是影响和体现国家性质的重要因素;

(四)特定国家的国家性质还深受该国特定历史条件的影响和制约;

三、国家政权的阶级归属

(一)国家政权的阶级归属是国家性质的政治要素;

(二)我国是人们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四、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

(一)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

(二)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国家的基本文化制度

第十二章 国家形式(上)

一、概念

国家形式就是一国统治阶级实现国家权力的形式,包括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组织形式。

二、与国家性质的关系

(一)国家性质在一般情况下决定国家形式;

(二)国家形式反映并制约国家性质;

三、政体与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

政体是指拥有国家主权的统治阶级实现其国家主权的宏观体制。

政权组织形式是指实现国家权力的机关以及各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因而它实际上是指国家机关的组织体系,或者说指国家机构的内部构成形式。

四、政体与政权组织形式的种类

(一)政体

1.资本主义国家(1)君主政体(2)共和政体 2.社会主义国家 共和政体

(二)政权组织形式

1.资本主义国家(1)二元君主立宪制

君主的权力虽然受到宪法和议会的限制,但这种限制的力量非常弱小,君主仍掌握着极大的权力。(尼泊尔、约旦等极少数国家)

(2)议会君主立宪制

君主的权力受到宪法和议会的严格限制,以至于君主行使的只是一些形式上的或礼仪性的职权,君主对议会、内阁、法院都没有实际控制能力。(英国、西班牙等国)

(3)总统制

议会不能通过不信任案迫使总统辞职,总统也无权解散议

会;(美国)

(4)议会共和制

议员由选民选举产生,议会可通过不信任案迫使政府辞职,政府也可以解散议会;(意大利)

(5)委员会制

总统(行政长官)由委员会成员轮流担任轮流担任;(瑞士)

(6)半总统半议会制

总统手握大权,总理是政府首脑,议会可通过不信任案,迫使总理向总统提出政府辞职。(法国)

2.社会主义国家

人民代表制。人民代表机关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因而不可能与其他国家机关存在分权与制衡关系。

五、我国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概念

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1)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逻辑起

点;

(2)选民民主选举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前提;(3)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是人民代表大会

制度的核心;

(4)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关键;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适合中国的国情,因而具有很强的生命

力;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便于参加国家管理;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便于集中统一地行使国家权力;(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能保证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又能保

证地方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发挥;

4.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理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其他机关、组织的关系(2)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身建设;

(二)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

1.概说

它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方式、方法、程序的总和,是人民直接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一种形式,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2.性质 非政权性。3.特点

(1)基层性;(2)独立性;

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之间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国家机关及其派出机构无权对它发布指示和命令。

(3)自治性;

对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可给予指导、支持和帮

助,但不得干预依法应属于居(村)名自治范围的事项。

第十三章 国家形式(下)

一、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

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整体与其组成部分之间、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之间的互相关系。

二、种类

(一)单一制

基本标志:

1.全国只有一部宪法,只有一个中央国家机关体系; 2.每个公民只有一个统一的国籍;

3.各行政单位或自治单位均受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不能脱离中央而独立存在,所拥有的权力通常由中央以法律形式授予; 4.国家整体是代表国家进行国际交往的唯一主体;

(二)联邦制

基本标志:

1.联邦和其成员国分别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以及各自的国家机关体系;

2.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个人认为应该是双重身份)

3.联邦的最高立法机关通常采用两院制,其中一院由联邦成员国选派代表组成;

4.通过宪法划分联邦与成员国之间的权力; 5.在对外关系方面,联邦的组成单位一般没有权力;

(三)邦联

指若干主权国家为实现某种共同目的而结成的松散的国家联盟。

(四)军和国

指两个君主国实际由一个君主实行统治的国家联合。

(五)政和国

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在缔结条约基础上组成的国家联合。

三、决定因素

(一)民族因素

(二)经济因素

(三)地理因素

(四)历史因素

四、我国

(一)国家结构形式

我国是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二)原因

1.长期实行单一制的历史传统; 2.民族分布和民族成分状况 3.融洽的民族关系;

(三)优越性

1.有利于国家的独立和统一; 2.有利于国家的发展和社会建设; 3.有利于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发展;

(四)民族区域自治

国家采用民族区域自治作为解决民族问题和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政治制度。1.概念 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宪法和法律授予的自治权的政治制度。2.内容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之

下;

(2)民族区域自治必须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3)民族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3.民族自治地方分类

(1)依行政地位划分,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2)依民族构成划分,分为

A.以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

B.以一个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同时包括一个或几个人口较少的其他少数民族聚居区; C.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

4.民族自治机关概念

指在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行使同级相应地方国家机关职权、同时行使自治权的国家机关,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5.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

(1)对于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是

和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停止执行;

(2)制定自治条例或单行条例;(3)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

(4)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5)自主管理科教文卫等文化方面的事务;

(6)可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无权建立编外部

队)

(7)民族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时,可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几

种语言文字;

6.优越性

(1)有利于贯彻民主集中制;

(2)可以依少数民族聚居区域大小不等的情况,建立不同行政

地位的民族自治地方,使少数民族能够充分行使自治权;

(3)有利于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发展; 7.坚持和完善

(1)维护额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户主关系,保障少数

民族的合法权益;

(2)大力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和文化;(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

(五)特别行政区

1.构想

(1)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了《告台湾同胞书》;(2)叶剑英委员长代表党和国家提出了关于台湾和平统一的九条方针;

(3)邓小平第一次把解决台湾问题的构想概括成为“一国两制”;(4)邓小平在一次重要的讲话中,进一步阐明了我国政府和人民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具体设想; 2.概念

特别行政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的,享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区域。3.特点

(1)一国两制(2)高度自治(3)当地人管理 4.与中央的关系

(1)对中央人民政府的直接从属性

A.属于地方一级行政区域;

B.享有高度自治权,但它不享有国家主权,也不是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

C.由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特别行政区涉及外交、国防等国家主权方面的事务;

D.解释和修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2)享有高度自治权

A.行政管理权 B.立法权

C.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D.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的权力; E.其他;

(六)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 第十四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上)

一、国籍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国籍法》。

(一)出生国籍

根据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二)继有国籍

前提:

1.申请人必须愿意遵守中国的宪法和法律; 2.申请人必须出于自愿; 条件:

1.申请人为中国公民的近亲属;(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2.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定居在中国的;

(三)国籍的丧失

非自愿丧失: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志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自愿丧失(可申请退出):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外国人的近亲属;自愿定居在国外的;

二、公民与人民

我国公民的范围较人民的更加广泛,公民中除了人民外,还包括人民的敌人。

三、基本权利

(一)概念

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为实现自己必不可少的利益、主张或自由,从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资格或可能性。

(二)自身的法律特性

1.基本权利决定着公民在国家中的法律地位; 2.基本权利是公民在社会生活中必需的权利;

3.基本权利具有母体性,它能派生出公民的一般权利; 4.基本权利具有稳定性和排他性;

(三)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保障

物质保障、政治保障、法律保障 法律保障:

1.绝对保障方式:对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其他规范不能任意加以限制或规定例外的情形;

2.相对保障方式:允许其他法规范(宪法和普通法律)对宪法所规定的基本权利直接加以有效的限制或客观上存在这种可能的方式;

(四)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界限

1.受制于社会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决定的文化发展; 2.不得妨碍他人的权利和自由;

3.不违反国家承认的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目的;

四、基本义务

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为实现公共利益,公民必须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必要性。

第十五章 我国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基本权利

(一)人民参与政治生活方面的权利和自由

1.平等权(1)最早确认这一权利的是法国1789年的《人权宣言》;(2)三个方面:

A.公民在立法上的平等; B.公民在适用法律上的平等; C.公民在守法上的平等;

2.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3.政治自由(1)言论自由

A.在公民的各项自由权利中居于首要地位;

B.不得利用言论自由煽动群众反对政府,危害国家和社会安定;

(2)出版自由

管理制度: A.预防制

事先干预的方法。B.追惩制

事后干预的方法。

(3)结社自由

(1)以营利性为目的的结社;(2)非营利性为目的的结社;

A.政治性结社(严格限制); B.非政治性结社;

(4)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4.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二)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

1.人身自由

是公民最基本、最起码的权利。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3.住宅不受侵犯

指任何机关、团体、组织或个人,非经法律许可,不得随意侵入、搜查或查封公民的住宅。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宗教信仰自由

(三)公民的社会、经济、教育和文化方面的权利

1.公民的私有财产权

是指公民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维持人的生存所不可缺少的、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2.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3.劳动者休息的权利 4.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5.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6.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四)特定人的权利

1.保障妇女的权利

2.保障退休人员和军烈属的权利 3.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 4.关怀青少年和儿童成长 5.保护华侨的正当权利

二、基本义务

(一)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四)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五)依照法律纳税

(六)其他

三、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

(一)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

1.享有权利的主体非常广泛

2.宪法确认并保障的公民权利和自由的范围也十分广泛;

(二)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

(三)权利和义务的现实性

1.宪法在确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时,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现阶段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实际水平,来确认权利和自由的范围、内容以及对公民的保障;

2.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具有法律保障和物质保障;

(四)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

1.宪法要求公民既享有权利,又履行义务;

2.公民的某些权利和义务互相结合,如劳动权、受教育权,它们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四、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原则

1.权利和自由的相对性 2.权利和自由的有限制性 3.不损害整体利益 第十六章 选举制度

一、概念

选举制度是一国统治阶级通过法律规定的关于选举国家代议机关代表与国家公职人员的原则、程序与方法等各项制度的总称。

二、产生和发展

(一)资产阶级选举制度首先在英国产生;

(二)1953年,我国颁布第一部选举法;

(三)1979年,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四)2010年修订选举法

1.取消城乡差别,实现城乡公民的平等选举权; 2.增加选举的透明度,使之更加符合程序正义的要求;

3.调整代表结构,增加基层代表人数,避免代表结构中官员代表比重过高的情况;

三、作用

(一)选举制度为选民选出自己信赖的代表国家机构,从而为实现国家权力的转移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为选民监督权力行使者;

(三)促进民意的形成、表达;

(四)缓和社会矛盾、解除社会危机、维持社会安定的重要措施;

四、体制

(一)地域代表制与职业代表制

地域代表制:指按选民的居住地区划分选区或以区、县、乡等行政区域为选举单位选举代表或议员的制度。

职业代表制:指将选举人依职业予以分类,根据职业团体而不是居住区或行政区域,选举代表或议员的制度。

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我国选举制度主要实行地域选举制,同时也采行职业代表制。

(二)多数代表制与比例代表制

多数代表制:又称多数选举制,是指候选人依法定标准,的票较多者即可当选的制度。

比例代表制:指依一定的计票方法,使各政党依其所得票数,按比例选出代表的制度

五、基本原则

(一)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具有一定国籍,达到一定年龄的公民享有选举权的广泛程度。

(二)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选民在权利和地位上平等,每人在每次选举中只有一次投票权,并且每票的价值相等。

(三)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我国: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全国人大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四)无记名投票原则(也叫秘密投票)

选民不署自己的名字,亲自书写选票并将选票投入密封箱的一种投票方法。

我国: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举时应设有秘密写票处。

选民如果是文盲或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

(五)差额选举的原则

指在选举中候选人的人数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选举。

(六)选举权利保障原则

六、选举的民主程序

(一)直接选举程序

1.选举组织机构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2.划分选区

按每一选区选1~3名代表划分。3.选民登记

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20天以前公布,并发给选民证。4.提名并确定代表候选人

代表候选人由各选区选民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5.候选人的介绍 6.确定当选 7.补选

(二)间接选举程序

1.选举工作的组织机构 由各级人大常委会主持。2.代表候选人的提出 3.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 4.确定当选

(三)我国几种特殊的选举

1.港澳地区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

港澳地区将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单独选举自己的全国人大代表。年满18周岁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都可以报名参加选举。选举采用差额方式。2.台湾地区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

他们是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台湾籍同胞中选出。

3.军队人大代表的选举 人民解放军单独进行选举。

第十七章 国家机构

一、概说

(一)概念

国家机构是国家借助国家权力为实现统治和政治管理职能,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建立起来的国家机关的总和。

(二)特点

1.鲜明的阶级性; 2.是由统治阶级中最积极的那部分成员组成; 3.是一种国家组织,享有特殊的强制力; 4.国家机构具有严密的组织体系; 5.协调性;

(三)分类

1.按不同的国家性质:奴隶主阶级的国家机构,封建地主阶级的国家机构,资产阶级的国家机构和无产阶级的国家机构。2.以行使职权的性质标准不同,资本主义国家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机关;社会主义国家分为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3.以行使职权的地域范围为标准,可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

(四)我国国家机关的组织与活动原则

1.民主集中制原则 2.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3.责任制原则

4.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原则 5.精简和效率原则

二、代议机关

(一)资本主义国家代议机关

一般为议会。职权: 1.立法权 2.财政权 3.监督权

(二)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性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2)地位

在我国国家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3)组成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处的代表组成。

B.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人口特少的少数民族,至少有代表一人。C.代表的名额不超过三千人;

(4)任期

A.第一、第二、第三届任期为4年,之后任期为5年。B.在遇到不能选举的非常情况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2/3以上的多数决定,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人大的任期。在非常情况解释后1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

(5)职权

A.修改宪法并监督宪法的实施; B.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

C.选举、决定和罢免国家机关领导人; D.决定国家重大问题; E.监督权;

F.其他;

(6)会议制度

A.每年第一季度举行一次例会;

B.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有必要或有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可以召开全国人大的临时会议。

C.全国人大代表按原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代表团全体会议推选团长、副团长;

D.全国人大的会议形式有预备会议、主席团会议、大会全体会议和代表团会议。

(7)工作程序

其工作主要是讨论、审议并通过议案。A.提出议案;

有权提出议案的有: a.全国人大会议主席团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 d.国务院

e.中央军事委员会 f.最高人民法院 g.最高人民检察院

3.高中数学复习笔记小结 篇三

一、函数图象

1、对称:

y=f(x)与y=f(-x)关于y轴对称,例如: 与()关于y轴对称

y=f(x)与y= —f(x)关于x轴对称,例如: 与 关于x轴对称

y=f(x)与y= —f(-x)关于原点对称,例如: 与 关于原点对称

y=f(x)与y=f(x)关于y=x对称,例如: y=10 与y=lgx关于y=x对称

y=f(x)与y= —f(—x)关于y= —x对称,如:y=10 与y=—lg(—x)关于y= —x对称 注:偶函数的图象本身就会关于y轴对称,而奇函数的图象本身就会关于原点对称,例如: 图象本身就会关于y轴对称,的图象本身就会关于原点对称。y=f(x)与y=f(a—x)关于x= 对称()

注:求y=f(x)关于直线 x y c=0(注意此时的系数要么是1要么是-1)对称的方程,只需由x y+c=0解出x、y再代入y=f(x)即可,例如:求y=2x+1关于直线x-y-1=0对称的方程,可先由x-y-1=0解出x=y+1,y=x-1,代入y=2x+1得:x-1=2(y+1)整理即得:x-2y-3=0

2、平移:

y=f(x)y= f(x+)先向左(>0)或向右(<0)平移| |个单位,再保持纵坐标不变,横坐标压缩或伸长为原来的 倍(若y= f(x+)y=f(x)则先保持纵坐标不变,横坐标压缩或伸长为原来的 倍,再将整个图象向右(>0)或向左(<0)平移| |个单位,即与原先顺序相反)

y=f(x)y= f 先保持纵坐标不变,横坐标压缩或伸长为原来的| |倍,然后再将整个图象向左(>0)或向右(<0)平移| |个单位,(反之亦然)。

3、必须掌握的几种常见函数的图象

1、二次函数y=a +bx+c(a)(懂得利用定义域及对称轴判断函数的最值)

2、指数函数()(理解并掌握该函数的单调性与底数a的关系)

3、幂函数()(理解并掌握该函数的单调性与幂指数a的关系)

4、对数函数y=log x()(理解并掌握该函数的单调性与底数a的关系)

5、y=(a为正的常数)(懂得判断该函数的四个单调区间)

6、三角函数y=sinx、y=cosx、y=tanx、y=cotx(能根据图象判断这些函数的单调区间)注:三角中的几个恒等关系

sin x+ cos x=1 1+tan x=sec x 1+cot x=csc x tanx =1 利用函数图象解题典例

已知 分别是方程x +10 =3及x+lgx=3的根,求:

分析:x +10 =3可化为10 =3—x,x+lgx=3可化为lgx=3—x,故此可认为是曲线 y=10、y= lgx与直线y=3—x的两个交点,而此两个交点关于y=x对称,故问题迎刃而解。答案:3

4、函数中的最值问题:

1、二次函数最值问题 结合对称轴及定义域进行讨论。

典例:设a∈R,函数f(x)=x2+|x-a|+1,x∈R,求f(x)的最小值. 考查函数最值的求法及分类讨论思想.

【解】(1)当x≥a时,f(x)=x2+x-a+1=(x+)2-a+ 若a≤- 时,则f(x)在[a,+∞]上最小值为f(-)= -a 若a>- 时,则f(x)在[a,+∞)上单调递增 fmin=f(a)=a2+1(2)当x≤a时,f(x)=x2-x+a+1=(x-)2+a+ 若a≤ 时,则f(x)在(-∞,单调递减,fmin=f(a)=a2+1 当a> 时,则f(x)在(-∞,上最小值为f()= +a 综上所述,当a≤- 时,f(x)的最小值为 -a 当- ≤a≤ 时,f(x)的最小值为a2+1 当a> 时,f(x)的最小值为 +a

2、利用均值不等式

典例:已知x、y为正数,且x =1,求x 的最大值

分析:x = =(即设法构造定值x =1)= = 故最大值为

注:本题亦可用三角代换求解即设x=cos,=sin 求解,(解略)

3、通过求导,找极值点的函数值及端点的函数值,通过比较找出最值。

4、利用函数的单调性

典例:求t 的最小值(分析:利用函数y= 在(1,+)的单调性求解,解略)

5、三角换元法(略)

6、数形结合

例:已知x、y满足x,求 的最值

5、抽象函数的周期问题

已知函数y=f(x)满足f(x+1)= —f(x),求证:f(x)为周期函数 证明:由已知得f(x)= —f(x —1),所以f(x+1)= —f(x)=—(—f(x —1))

= f(x —1)即f(t)=f(t —2),所以该函数是以2为最小正周期的函数。

解此类题目的基本思想:灵活看待变量,积极构造新等式联立求解

二、圆锥曲线

1、离心率

圆(离心率e=0)、椭圆(离心率01)。

2、焦半径

椭圆:PF =a+ex、PF =a-ex(左加右减)(其中P为椭圆上任一点,F 为椭圆左焦点、F 为椭圆右焦点)

注:椭圆焦点到其相应准线的距离为

双曲线:PF = |ex +a|、PF =| ex-a|(左加右减)(其中P为双曲线上任一点,F 为双曲线左焦点、F 为双曲线右焦点)

注:双曲线焦点到其相应准线的距离为

抛物线:抛物线上任一点到焦点的距离都等于该点到准线的距离(解题中常用)圆锥曲线中的面积公式:(F、F 为焦点)

设P为椭圆上一点,=,则三角形F PF 的面积为:b 注:|PF | |PF |cos =b 为定值

设P为双曲线上一点,=,则三角形F PF 的面积为:b 注:|PF | |PF |sin =b 为定值 附:三角形面积公式:

S= 底 高= absinC= = r(a+b+c)=(R为外接圆半径,r为内切圆半径)=(这就是著名的海伦公式)

三、数列求和

裂项法:若 是等差数列,公差为d()则求 时可用裂项法求解,即 =()= 求导法:(典例见高三练习册p86例9)倒序求和:(典例见世纪金榜p40练习18)

分组求和:求和:1-2+2-4+3-8+4-16+5-32+6-„分析:可分解为一个等差数列和一个等比数列然后分组求和

求通项:构造新数列法典例分析:典例见世纪金榜p30例4——构造新数列即可

四、向量与直线

向量(a,b),(c,d)垂直的充要条件是ac+bd=0 向量(a,b),(c,d)平行的充要条件是ad—bc=0

附:直线A x+B y+C =0与直线A x+B y+C =0垂直的充要条件是A A + B B=0

直线A x+B y+C =0与直线A x+B y+C =0平行的充要条件是A B-A B=0 向量的夹角公式: cos =

注1:直线的“到角”公式: 到 的角为tan = ;“夹角”公式为tan =||(“到角”可以为钝角,而“夹角”只能为 之间的角)注2:异面直线所成角的范围:(0,] 注3:直线倾斜角范围[0,)注4:直线和平面所成的角[0,] 注5:二面角范围:[0,] 注6:锐角:(0,)

注7:0到 的角表示(0,] 注8:第一象限角(2k,2k +)

附:三角和差化积及积化和差公式简记 S + S = S C S + S = C S C + C = C C C — C = — S S

五、集合

1、集合元素个数的计算 card(A)=card(A)+ card(B)+ card(C)—card(A)—card()—card(C A)+card(A B C)(结合图形进行判断可更为迅速)

2、从集合角度来理解充要条件:若A B,则称A为B的充分不必要条件,(即小的可推出大的)此时B为A的必要不充分条件,若A=B,则称A为B的充要条件 经纬度 六、二项展开式系数:

C +C +C +„C =2(其中C + C + C +„=2 ;C +C + C +„=2)例:求(2+3x)展开式中

1、所有项的系数和

2、奇数项系数的和

3、偶数项系数的和

方法:只要令x为1或—1即可

七、离散型随机变量的期望与方差

E(a +b)=aE +b;E(b)=b D(a +b)=a D ;D(b)=0 D =E —(E)

特殊分布的期望与方差

(0、1)分布:期望:E =p;方差D =pq 二项分布: 期望E =np;方差D =npq 注:期望体现平均值,方差体现稳定性,方差越小越稳定。

八、圆系、直线系方程

经过某个定点()的直线即为一直线系,可利用点斜式设之(k为参数)一组互相平行的直线也可视为一直线系,可利用斜截式设之(b为参数)

经过圆f(x、y)与圆(或直线)g(x、y)的交点的圆可视为一圆系,可设为: f(x、y)+ g(x、y)=0(此方程不能代表g(x、y)=0);或f(x、y)+g(x、y)=0(此方程不能代表f(x、y)=0)

附:回归直线方程的求法:设回归直线方程为 =bx+a,则b=

4.世界遗产复习笔记 篇四

(一)世界遗产公约

1制定公约的历史背景

文化方面:60年代中晚期~70年代初期

1954年,埃及政府为了发展本国经济,决定在阿斯旺修建高坝蓄水。但是这个工程面临难题:高坝建成后形成的水库要淹没大面积遗址和几十座古代神庙。努比亚在古代法老时期很重要,埃及政府制定了一个抢救努比亚古迹的计划。教科文组织呼吁国际援助:保护阿布辛拜勒神庙和菲莱神庙。多国积极响应。认为重要遗产要集体承担责任1967年,这两座神庙已经在山顶新址落成。

1. 世界遗产公约的内容(1972.11.16~23)

1972年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制定《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制定公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1.二次大战后由于经济发展,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越来越受到破坏的威胁。速度加快

2.许多国家保护遗产的工作不很完善,主要指发展中国家,财力、技术不够。

3.世界遗产是全人类的财富

4.整个国际社会有责任提供集体援助。

公约正文有八个部分,共38条

第一部分:遗产内涵: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 第二部分: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国家保护为主,国际保护 第三部分:世界遗产委员会和世界遗产名录

第四部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基金:缔约国义务捐款和自愿捐款等

第五部分:国际援助的条件和安排

第六部分:教育计划(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第七部分:报告工作

第八部分:最后条款(这两条老师笔记上没有,但是书上有)

3.世界遗产公约生效以来的30年

美国于1973年12月率先加入公约,1975年公约生效。到2004年有178个国家加入。到2005年以来,有180多个国家加入公约。是加入国家最多的国际公约之一。

(二)世界遗产名录

1.世界遗产委员会

1976年宣告成立。开会在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日常办公机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

2.世界遗产的标准

两个前提:①真实性(最基本的前提)②保护管理(由相关管理机构,制定法律规章还有经费)

世界文化遗产的具体评定标准共有六个,符合一条就可以,除了第六条不能单独存在。

A. 是人类创造力的杰作:金字塔,长城。

B. 对一时一地有重大影响——例,凡尔赛宫(欧洲建立最早的,规模最大的,布局和规格影响欧洲两三个世纪)

C. 一种文化的特殊证明,例伊朗的波斯波力斯宫 是波斯帝国时期留下的,壁上的雕刻反映了波斯当时的情况,各国进贡情况,是文化证明。复活节岛,只遗留了巨大的石雕像,其他古物没有留下,只有靠石雕像来研究当时的历史。

D. 一个历史时期的典范,区别于第二条,典范是更多方面的影响(梵蒂冈:影响6~7世纪,所有东西都是精华)E. 难于保存的突出例证(印第安人保留区)

F. 与重大事件或信仰有关联。此条款不能单独成立。(耶路撒冷、自由女神像)

世界自然遗产必须符合下述一个或多个标准,以及附带的完整性条件。

世界自然遗产的具体评定标准有四个,符合一条就可以

A. 地球演变:要求系统全面的显示有生物以来的十几、二十几亿年的演变,如美国的科罗拉多大峡谷,还有各种化石和动植物。B. 生物进化:现在仍存在的动物的化石。澳洲的乌鲁鲁赫、大堡礁 C. 景观秀丽:好而特别,比如中国的珠峰南坡,黄龙,九寨沟,武陵源

D. 生物多样:当地原生物种,最好有多种濒危物种。3.世界遗产名录

各国提供世界遗产预备目录。1978年确定了首批12处世界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到现在,已经有137个国家,共有812处遗产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文化遗产628处,自然遗产160处,双重遗产24处。数目较多的国家有意大利,西班牙,中国,德国,法国。

濒危的遗产名录,现在有35处。如果情况好转会解除。不同国家对被列入濒危遗产名录的态度不同:中国觉得羞愧,有的国家(例如美国)主动提出被列入。

世界遗产的意义:对人类历史的贡献,促进人类社会和平发展和持续发展,促进国际交流、友谊与合作,教育当代人,特别是青年人

对本国:提高民族文化素质和文明素质

提高民族自信心、自豪感和凝聚力,爱家乡,爱祖国 带动旅游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 提高国际地位,介入国际活动

4.中国境内的世界遗产

1985年12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13次会议批准我国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到2005年7月,我国有31处遗产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已经成为被列入名录最多的几个国家之一。

※我国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遗产有23处:

北京故宫,布达拉宫,承德避暑山庄与外八庙,苏州古典园林,颐和园(皇宫和园林 5处)

周口店北京人遗址,(古人类遗址 1处)长城(碉堡、要塞和城堡)

曲阜孔庙孔林与孔府,庐山国家公园,青成山与都江堰,安徽古村落(西递村,宏村)(建筑 5处)

秦始皇陵及兵马俑坑,明清皇家陵寝,高句丽王陵和墓葬(陵墓 3处)敦煌莫高窟,武当山古建筑群,天坛,大足石刻,龙门石窟,云冈石窟(宗教 6处)

平遥古城,丽江古城,澳门历史城区。(古城 3处)自然遗产有四处:

武陵源,九寨沟,黄龙,云南三江并流 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有四处:

泰山,黄山,峨嵋山与乐山大佛,武夷山

我国的世界遗产的状况与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是文化遗产多。但是自然遗产数目相对较少,只有4个,且有三处都只符合风景秀丽一条标准。内涵比较单薄。另外我国对自然环境的保护不够,所以想提出可申请的自然遗产比较困难。我国世界遗产的特点:

〈1〉我国文化遗产缺少大的历史文化名城。〈2〉单体遗产多,大面积文化遗产少。

〈3〉中国对世界遗产的价值观和世界遗产委员会的价值观在有些方面不尽相同 〈4〉我国的自然遗产数目相对较少,内涵不够丰富。

中国遗产管理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没有相关立法;没有全国统一的管理机构;专家没能参与高层管理; 重利用,轻保护,受经济效益驱使;重申报,轻管理,有一百多项目列入遗产预备名录。)

一,我国还没有保护和管理世界遗产的专门法律,也没有国家级的统一管理机构。

二,我国世界遗产专家没能参与高层管理

三,世界遗产管理方面,由于受到经济利益驱使而重利用,轻保护 四,世界遗产管理的另一种倾向是重申报,轻管理 五,自然遗产的保护欠佳

六,申请世界遗产形势严峻,但不尽然 七,重视申请自然遗产要提上日程

八,重视农业与农村区域,近代工业景观,近代建筑群体 九,新疆交河故城申请未成在于管理不到位 十,申请高句丽王陵与意识形态有关

十一,浙江温州市有申请世界遗产的意向:雁荡山,岩岭和廊桥文化遗产

※5.世界遗产的保护与管理

遗产重在保护 新的是创造性的,与原有的无关。

维修保护要遵守“少干预”原则 新加的与原有的要有明显区别,整旧如旧是以假乱真。新加的没有原来的信息。(少干预原则并非十分深入人心)信息都是过去的,现在是创造不出来过去的东西的。▲

重建要慎重 完全重建的不再是遗产,当代要创造当代的特色 ▲

本体与环境并重 以产地要保持原来环境,改变环境要申报。(反例:维也纳出现超高建筑,科隆大教堂环境建筑拥挤,日本古建筑淹没在高楼森林中)遗产地上山不要太方便,显示高山仰止。)

易损遗产要严格保护 例:法国韦泽尔严冬壁画。西班牙阿尔塔米拉岩洞壁画。▲

避免商业化 ▲

旅游要适度

※6.申请世界遗产的形势和前景

▲ 挑战: 2000年通过并实行凯恩斯决议。2004年修改,每年每国最多申请两处,其中一处必须是自然遗产,扩展遗产等同于重新申请。世界遗产会议每年讨论的项目数额限制在30~40处。包括原来不受限制的扩展项目,推迟项目,跨国项目,紧急列入项目,和补充材料等在内。要照顾没有遗产和遗产少的国家。

▲ 东西方现在都很重视申请世界遗产,竞争十分激烈,申请难度越来越大。▲ 当前提倡申请文化线路类。已有奥地利的塞默灵铁路,印度大吉岭喜马拉雅穿山铁路,阿曼德乳香生产与贸易之路。西班牙和法国的朝圣道路,法国的杜米底运河。中国的长城,英国的哈德良长城等。新近接纳的有日本纪伊山朝山进香道路。

▲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奴隶交易线路的概念。主要涉及非洲,大西洋,印度洋和地中海各国,目前,这条线路上已有10个重要历史遗迹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主要分布在非洲和拉丁美洲。

▲ 南美洲国家保护有数千年历史的印加古道,具有申报潜力的项目还包括欧亚内陆的丝绸之路,美索不达米亚湿地,中东的圣经古城。这些项目文化内涵丰富,能体现文化交流和文化多样性,但要求有实物存在.▲ 2004,2005年通过的新文化遗产多数是与环境和谐相处的,而且这一条作为文化遗产的新标准。

▲ 对中国来说:减少对单体建筑和小范围文化遗产的支持。提倡申请文化线路和文化区域类遗产.▲ 联合国教科文世界遗产委员会要求中国从我国的遗产预备名录中筛选约30处作为新预备名录。

▲ 要把重视申请自然遗产提上日程

▲近来世界遗产委员会提倡与自然环境融合的文化遗产,并把这个提升为文化遗产的新增条件。2004年已经大量接纳这样的文化遗产,预料这个趋势会延续多年,而且我国并未重视这方面的遗产。

▲ 从意识形态考虑价值,因而中国的价值重点和世界遗产委员会的看法不同,如庐山。今年更是如此,2004年突击申请高句丽王陵,2005年申请澳门历史城区从意识形态和政治因素出发有关,而公约强调的是突出的普遍的价值。

教科文强调文化内涵丰富,体现文化交流和文化多样的遗产,提倡申请文化线路和文化区域,如丝绸之路和朝圣道路,我国有待加强。▲

重视农田与农村区域,近代工业景观和建筑群,如天津旧建筑,上海外滩,为此必须消除意识形态的束缚

申请的过程本身就很重要,很有意义,能提高被申请的项目的价值和品位,应该早做准备,申请形势一旦有利时,就可以立即提出,避免延误,错过了不受限制的时机,中国过去没有考虑到将来会有名额限制。这是我们的劣势。

二,世界文化遗产

·一 法国:巴黎塞纳河西勒桥至耶纳桥两岸市区

城市规划和建设重视和珍惜传统文化,同时积极适应经济和社会生活发展的需求,力求保持城市面貌的统一与和谐

中国城市历史部分作为世界遗产的:平遥,丽江

塞纳河两岸有20多处有纪念意义的建筑和规划有序的街道与街区,最重要的有4处:

星形广场凯旋门1836年完成,整个门体全用石材建造,高约50米宽约4

5米,进深约22米。1806年拿破仑一世为颂扬法军在奥斯特里兹战役中打败俄奥联军的战绩开始建设。正面有四幅浮雕《马赛曲》《胜利》《抵抗》《和平》。凯旋门建成后,到19世纪中期,又在其周围修建了圆形广场以及12条放射状道路。

埃菲尔铁塔

1889年建成,为庆祝法国大革命100周年和迎接巴黎世界博览会而建。塔身原高300米,后来安装了无线电发射架,高320米。四个塔脚连线呈正方形,每边长约100米

卢浮宫与卢浮博物馆:王宫初建于12世纪末,中院的东立面是古典主义风格,最为人们推崇。法国总统密特朗请美国华裔建筑师贝聿铭设计金字塔形透明屋顶。藏品由被誉为世界三宝的《维纳斯》雕像,《蒙娜丽莎》油画和《胜利女神》石雕像。陈列面积5.5万平方米,藏品2.5万件

巴黎圣母院,位于巴黎市中心塞纳河中的斯德岛上,是天主教教堂,初建于1163年,建筑与雕刻是哥特式早期与盛期风格。巴黎圣母院一直是法国宗教和政治生活的重要场所,它是法国历史的见证之一。

·二 以色列管辖:耶路撒冷旧城及城墙

耶路撒冷被犹太教徒,基督教徒和穆斯林均看作圣城,是人世间唯一享有这项殊荣的城市。

现存古建筑主要有以下六处:1.犹太教希律圣殿的西墙(哭墙)

2.基督教圣墓教堂

3.圣岩清真寺(耶路撒冷最高的地方)4.艾格萨清真寺

5.耶稣受难之路

6.旧城城墙

(1在东南部的犹太教区,2西北部的基督教区,345东北部的穆斯林居住区,西南部是亚美尼亚教会区。)

耶路撒冷地位有待解决

·三 俄罗斯:克里姆林宫与红场

克里姆林宫是俄国历代帝王的宫殿,位于莫斯科中心,与红场毗连。克里姆林宫初建于12世纪中期,是非常最主要的建筑,是俄罗斯民族最负盛名的历史丰碑,16世纪中叶起成为沙皇的宫庭城堡,历经衰落后,苏联时代称为国家权力的核心地点。

克里姆林宫南临莫斯科河,西北接亚历山大罗夫斯基花园,东南与红场相连,呈三角形,工墙内有宫殿,教堂,博物馆和原苏联政府和苏维埃大楼。

红场正中是克里姆林宫的东墙,宫墙左右两边对称耸立着斯巴斯基塔楼和尼古拉塔楼。红场的南面还有一座由大小9座塔楼组成的教堂(圣母大教堂),被戏称为“洋葱头”式圆顶。红场上有斯巴斯克塔,大钟(沙皇钟,号称世界最大,重200吨),红星,瓦西里升天大教堂,救世主大教堂(1931年炸毁,1993年恢复)

对世界的影响:影响所有社会主义国家(建造大型广场,将遗体保存在那里,政权放在中心)

·四 伊朗:波斯波利斯工程遗址

形制和年代:是伊朗古波斯帝国(阿吉梅尼德王朝时期的)宫城遗迹,始建于公元前518年

分区:所有建筑都在人工筑成的12米高的平台上,宫城内有北部的外朝区,西南部的内庭区,东南部的珍宝库区。

主要建筑:外朝区的接见厅雄伟高大,每边长83米。接见厅主厅的平面为正方向,厅内有石柱6x6根,柱高21米。百柱厅建于大流士时期,大厅平面为正方形,有10x10个石柱,高11.3米。

意义:波斯波利斯的工程除了有历史建筑方面的意义之外,它的建筑和雕刻也反映了当时波斯和周围地区的文化交流,以及波斯如何把这些文化因素与自身的文化融为一体。他还体现了当时人类创造力的杰作,是波斯帝国时期文化的非同寻常的例证,同时也是古波斯建筑群体、风格总体和工程技术总体的卓越例证。1979年遗址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五 美国:自由女神像

自由女神像,作为美国的象征,位于美国纽约港入口处,曼哈顿以西的自由岛上。1994年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是法国人民赠送给美国人民的礼物,是自由的象征。

女神像高46米,连底座总高约100米。女神右手高擎象征自由的火炬,左手紧握一个铜板,上面用罗马数字刻着《美国独立宣言》的发表日期——1776年7月4日。女神气宇轩昂,神态刚毅,给人以凛然不可侵犯之感,而其端庄丰盈的体态又似一位古希腊美女,使人感到亲切而自然。

1884年7月6日,自由女神像正式赠送给美国(埃菲尔设计内部钢铁结构)。建造于一要塞炮台的原址上。自由女神像已成为美利坚民族和美法人民友谊的象征,表达了美国人民争取民主、向往自由的崇高理想。

·六 意大利/梵蒂冈:罗马历史中心区,城内教廷管辖区和圣保罗大教堂

位于罗马奥勒利安城墙内,是当今一个国家首都内保存古城建筑及布局结构的完美典范。

历史中心区占现在罗马市的40%,在各处散布着众多古公共建筑和建筑遗址。城墙内有一道古城墙,有广场,有通向城外朝圣地的两千年来一直使用的铺石大道。

罗马约在公元前510年成为罗马共和国都城,后来(4世纪时)又是罗马帝国京城,14~15世纪是欧洲文艺复兴的中心。

市中心的罗马广场在考古发掘后保留了古罗马时期的一些建筑遗址,重要的古建筑有万神庙,竞技场,圣保罗大教堂。

万神庙是供奉众神的庙宇,竞技场平面为椭圆形,圣保罗大教堂是基督教初期的教堂,主厅内镶嵌的壁画是五世纪的原作。

影响:竞技场,半圆形剧场,自来水,罗马帝国把这三样推行到地中海沿岸。

·七 法国:凡尔赛宫及庭园

历史:

17、18世纪时法国的王宫和行政中心,现在是博物馆。布局:宫殿与园林,从东向西由练兵场、宫殿和园林三部分组成。宫殿区中心位置是国王、王后和公主居住的于园,园林由东向西有花园、小林园、大林园。布局南北对诚,最宽处约两公里。最著名的是二楼西侧的镜廊大厅。

意义:凡尔赛宫和园林是早期古典主义建筑代表,这种形制在欧洲各国被多次仿建。凡尔赛宫与重大历史事件有关,1783年签订关于美国独立的《巴黎和约》,1919年在这里签订了结束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凡尔赛和约》。

·八 意大利:比萨的中央教堂广场(比萨主教堂)位于意大利西部托斯卡纳省会比萨

包括主教堂、浸礼教堂和钟塔(即比萨斜塔)。11~14世纪建造,罗马式建筑。1987年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符合文化遗产的第1、2、3、4条标准。

主教堂平面呈长方形的拉丁十字,教堂外墙是用红白相间的大理石砌成,色彩鲜艳夺目。

比萨斜塔是圆柱形的,共八层,高56米。建造第三层时已经向南倾斜。时断时续200多年才建成。每年向南倾斜一毫米。

近几年意大利政府将塔扶正了一些,今后200年内没有倒塌的危险。

·九 法国:阿尔凯特瑟南斯皇家盐场

阿尔凯特瑟南斯皇家盐场位于法国弗朗什孔泰地区。它是幻想派建筑师克洛德·尼古拉·勒杜设计的“理想城”中唯一得以兴建的建筑。

皇家盐矿厂房围绕经理楼而成半圆形。经理楼是一座简朴的十字形建筑。两侧是制盐车间和职工楼,半圆位置是辅助车间和职工住房

从1778年到1895年它运行了117年。上世纪80年代申请了遗产。

·十 印度:泰姬·玛哈尔陵

泰姬·玛哈尔陵素有“印度的珍珠”之称。是印度莫卧儿王朝第五代皇帝沙贾汗为爱妻阿柔曼·阿纽修建(她的封号是泰姬·玛哈尔)泰姬陵1631年动工,历时22年完工。整个陵园呈长方形,常583米,宽304米,占地17万平方米,四周围绕红砂石墙。

寝宫是陵园主体,用白色大理石建造,寝宫位于台基中心,外穹顶与四角宣礼塔相呼应,整个建筑的天际轮廓匀称而不突兀。

印度的伊斯兰皇陵以泰姬陵最精致,它庄严、凝重而美观,与周围环境协调,笼罩着一种哀思的气氛。

·十一 秘鲁:纳斯卡机庞帕斯德朱玛纳的地面线纹和绘画图形

在距离秘鲁首都利马东南约500公里的纳斯卡沙漠中。从空中鸟瞰线条构成一幅幅奇异的动物图画和几何图案。

公元前200年到公元600年在这一地区有过那斯卡文化,两者的花纹团鱼那斯卡地面绒纹十分相似。1994年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关于图案的用途,人们做了若干猜测,最可信的是它用于宗教仪式。这些图案被认为是人类智慧最精彩的创造之一。

·十二 巴西:巴西利亚

巴西利亚市巴西的新首都,1957年开始建设,1960年正式将首都从里约热内卢迁往新都巴西利亚。目的有两个:安全,开发内地。

巴西利亚规划很有特色,布局轮廓像一架机头向东有后掠翼的飞机,机头位置是三权广场。

巴西利亚新建筑中最有特色的是三权广场、议会大厦、教堂、法院和总统府。

意义:首次实现了由人规划的未来城市,它是真正建在绿地上的首都

它的规划设计体现了人的精神和智慧的伟大创造力,是建筑的现代精神的典范

三,自然遗产

遗产标准与内涵(在前面总论那部分有一些)标准:地球演变,生物进化,景观秀丽,生物多样

特点:面积大,内涵丰富,生物多样是首选,绝大多数附属是景观秀丽,只符合一个标准的,大都很独特。

面临的挑战:人类对自然资源的需求使物种、生态和景观多样性锐减。

发展中国家保护自然遗产和生物多样性困难更多。

·坦桑尼亚:恩戈罗恩戈罗自然保护区

恩戈罗恩戈罗自然保护区位于坦桑尼亚共和国北部,占地80,944平方公里。

每年五六月间,庞大的斑马群和花斑牛羚群汇聚在塞伦盖蒂高原,准备开始行程500公里的向西迁徙。

恩戈罗恩戈罗火山口是世界上最完整的火山口(火山锥陷入火山井而形成的大凹地)。恩戈罗恩戈罗火山口内的动物,种类繁多,数量惊人。

20世纪50年代中期,在距恩戈罗恩戈罗火山口西侧40公里处发现了奥杜威浅峡谷,发掘出距今125万年和300万年前的古人类化石与足迹

·加拉帕戈斯群岛

位于厄瓜多尔海岸以西近1000公里的太平洋中的赤道线上,由7个大岛和许多小岛组成。岛屿都由火山熔岩喷发堆积而成。

这里是地球上植物的天堂,生物是在与外界隔绝的情况下进化的,物种丰富。动物物种有635个,其中1/3位本岛独有。(寒带动物:企鹅。热带:大蜥蜴)生物多样。英国学者达尔文1835年来这里考察,促使他后来撰写《物种起源》一书,提出生物进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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